醫保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醫保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醫保管理制度1
一、醫保信息系統由院信息科統一管理,遵照網絡管理制度統一使用。
二、專人負責對對醫保信息系統的安裝、維護及管理。
三、醫保系統操作人員不得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訪問數據,不得對醫保系統數據庫信息(包括中心數據庫、本地數據庫)進行修改或刪除。不得將醫保信息資料外傳。
四、醫保路線為專線專用,任何人不得通過不正當手段非法進入醫保信息管理網絡。
五、系統出現故障時,先自行排除,若不能解決,及時通知醫保中心,請醫保中心協助解決。
醫保管理制度2
這些將給我們看病、買藥帶來什么樣的影響?
第一個不一樣:看病方式不一樣
首先,每個人都有一張記錄您個人賬戶的IC卡,此卡主要用于門診看病。新的醫療制度將實行個人賬戶用于門診,社會統籌用于住院的方式。IC卡中費用主要來自于單位的部分籌資和個人每月的繳費,其費用如同銀行存折一樣完全屬手您自己。而一旦需要住院,則在自負一定的費用后進人社會統籌。此改革將體現“小病靠自己、大病靠社會”的功能,并增強個人費用意識,減少浪費,簡化管理。
其次,每個人都有3~5個不同等級的定點醫院可供選擇。這樣可加強醫院之間在技術、服務等方面的競爭。另一方面,由于不同等級的醫院實行不同的價格標準及報銷比例,這樣,病人在選擇醫院時有了更大的自。
第二個不一樣:醫療服務不一樣
在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體制下,效益好的單位基本是全費報銷,而效益差的單位則很難得到保障,在醫療保障方面缺少公平性。按照醫改的有關規定,個人必須繳納一定的費用(一般為工資的2%)。門診消費超過個人賬戶余額后將主要自負當年的門診費用。在住院消費中,個人須自負一定的費用(起付線),其余的住院費用則和統籌資金有一共付比例。除此之外,在一年的醫療消費中還有封頂線,約為工資總額的4倍。
醫療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即是制定了基本醫療保險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標準,目的是為了保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收支平衡,確保醫療服務范圍和標準,體現公平性,減少浪費。
第三個不一樣:處方藥和非處方藥不一樣
所謂非處方藥,標識為O.T.C(ovor the cougter),是指不需要憑醫師處方即可自行購買和使用的藥品。它們都是在臨床使用多年,經過科學評價并被實踐證明由消費者自我使用比處方藥更安全的藥品。處方藥要憑醫生處方購買,管理嚴格。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是從藥品管理方面做出的界定。非處方藥可以進入醫療機構,醫療機構可以根據患者病情所需使用非處方藥。處方藥可以在社會零售藥店銷售,但必須憑醫生處方才能買到。
對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是我國藥品監督管理方面的重大改革之一。它的出臺,有助于保護藥品消費者的權利和義務,有利于我國藥品管理模式與國際接軌。藥品實行分開管理的重要意義,主要是提高人民群眾的自我醫療意識。隨著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眾的醫療保險觀念正從“健康由國家負責”向“自我健康、自我負責”轉變。消費者將注重對自我保健的投人。
在醫療改革方案中,有一個處方外配制度。這是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在指定醫療機構就醫后,持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行為。這是為了保證藥品使用的安全和有效,控制藥量和價格,杜絕“人情方”、“大方”和以物代藥等不規范行為。藥方必須有醫師和藥師的簽字。憑此方可買處方藥,也可買非處方藥。藥方必須保存。
第四個不一樣:非處方藥目錄和基本醫療保險藥物目錄不一樣
非處方藥物目錄是為保障消費者用藥安全有效和使用方便,依品種、規格、適應證、劑量不同而遴選出來的。目前,國家藥監局已經公布了第一批非處方藥目錄,共325個品種,都是藥典和部(局)頒標準收載的品種。按劑型統計近800個制劑品種。第二批非處方藥還在遴選中,這些藥無須醫生的處方就可以到零售藥店購買到,看清藥店的標識就可以了。
基本醫療保險目錄是由社會保險部門制定的,能保證職工臨床治療所需,并且納入了基本醫療保險的給付范圍。它是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管理的一種方式。基本醫療保險目錄由甲類名錄和乙類名錄兩部分組成。甲類名錄的藥物是指全國基本統一的、能保證臨床治療基本需要的藥物。這類藥物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給付范圍,并按基本醫療保險的給付標準支付費用。乙類名錄的藥物是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部分能力支付費用的藥物,這類藥物先由職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費用后。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范圍,并按基本醫療保險給付標準支付費用。
因此,參加醫療保險的職工只有買基本醫療保險藥物目錄上的藥才能得到保險基金,沒有參加醫療保險的人則沒有這個限制。基本醫療保險藥物目錄既可以是處方藥,也可以是非處方藥。
第五個不一樣:零售藥店和定點藥店不一樣
零售藥店是針對藥品分開管理而言的`,定點藥店是針對基本醫療保險而言的。也就是說,凡是患者都可以到零售藥店去買藥,而參加醫療保險的患者必須到定點藥店買藥才能得到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償。定點藥店是社會保險部門認定的。零售藥店是指具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的企業。
多年來,人們享受著公費、勞保醫療制度的優越性,大病、小病都去醫院看病、拿藥,不管處方藥還是非處方藥,憑醫生處方都可以回單位報銷,形成85%以上的藥品是通過醫生處方在醫院購買的局面。隨著藥品分類管理的實施,特別是新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消費者持處方外購的比例會越來越大。“大病進醫院,小病進藥店”的現象將會越來越普遍。
定點零售藥店是指通過勞動保障部門審定并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合同,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提供處方外配服務,并承擔相應服務的零售藥店。當然,定點零售藥店必須滿足零售藥店的各種條件,而且是社會保險部門指定的國營藥店。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手里必須有一份基本醫療保險藥物目錄,還必須有一份基本醫療保險的定點零售藥店名單。
第六個不一樣:買藥方式不一樣
醫保管理制度3
1引言
信息化技術當前已經深入應用到了醫院的日常經營發展內容中,建立了醫院整體管理運營信息系統,對提高醫院的管理效率和管理質量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而信息安全管理,也在當前醫院日常管理內容中占據了更為重要的位置,同時醫院信息安全管理的內容相較于傳統,也變得更加的豐富,醫院信息安全管理的內容包括醫院的信息系統網絡安全、備份信息記錄安全、計算機設備病毒防治、醫院信息管理系統平臺安全等諸多內容,對醫院的信息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醫院應該全面清晰的認清當前信息安全的發展形勢,做好相應的信息安全防治措施。
2醫院信息安全面臨的主要挑戰
具體來講,在當前醫院的發展過程中,醫院所面臨的信息安全挑戰主要來自于幾個方面。
2.1醫院信息安全的管理責任不夠明確
正如上文所述,在信息化技術得到全面普及應用的背景下,醫院的信息安全管理內容也越來越豐富,對醫院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極高的要求。
當前階段,醫院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已經成為一項復雜的系統性管理內容,而潛藏的醫院信息安全隱患則包括醫院信息設備的采購、網絡安全產品的采購、醫院內部崗位信息的流通、醫院信息數據的存儲應用、醫院的安全信息管理策略以及醫院的信息管理安全人員等諸多方面,過多的醫院信息安全管理內容很容易造成醫院自身信息安全管理資源的配置不夠優化,同時對于醫院信息安全管理監督的執行也造成了很大影響,出現醫院信息安全管理責任不夠明確的現象。
在這種紛繁復雜的情況下,加強對醫院的信息安全管理內容的全面分析,制定相應的醫院信息安全管理規則,確定具體的醫院信息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已經成為醫院信息安全管理發展過程中的必然措施。
2.2醫院信息管理系統面臨著諸多危害
在全面應用了信息化技術,并建立了相應醫院信息管理系統以后,醫院不僅需要面臨來自內部的信息安全管理風險,還需要面臨更加迫切的醫院信息管理系統的安全隱患。
具體來講,當前計算機病毒、黑客攻擊以及系統漏洞現象等等,都是當前醫院信息管理系統在使用的過程中面臨的來自外界的主要危害類型,計算機病毒會造成醫院信息管理系統出現系統崩潰、系統數據丟失的現象,而黑客攻擊甚至可以在不知不覺中盜取醫院的管理信息、用戶信息以及科研信息,造成醫院信息安全管理中的重要經濟損失,醫院信息管理系統漏洞現象也有可能被人故意利用,造成醫院信息安全隱患現象,對醫院的信息安全發展造成非常不利的影響。
2.3醫院信息數據管理仍然存在著漏洞
當前階段醫院信息數據管理工作也仍然存在著一定的漏洞,這種漏洞主要體現在信息數據管理工作中數據處理工作的不可逆轉現象上。
具體來講,醫院在信息數據管理的過程中極有可能出現種種失誤現象,例如數據刪除失誤、數據修改失誤、數據應用錯誤現象,嚴重的數據刪除失誤甚至有可能造成醫院信息數據管理系統崩潰現象,對醫院的信息安全管理造成極大的安全隱患,而同時醫院在安全產品的選擇上也存在著無法有效的聯動現象,造成醫院無法有效的充分發揮醫院信息安全設備的防護治理功能,醫院整體的`信息安全系統無法形成具有層次性、系統性以及規范性的保護系統,對醫院信息數據安全管理的發展也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3醫院信息安全采取的主要措施
針對當前醫院在信息安全發展過程中面臨的相關挑戰現象,本文建議醫院應該在信息安全的發展過程中采取幾項措施,可以有效地達到提升醫院信息安全管理質量的目的。
3.1進一步優化醫院信息安全管理機制
醫院在進一步優化醫院信息安全管理機制的過程中,應該全面的加強醫院信息安全管理機構、管理隊伍的建設,同時建立醫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醫院信息安全責任制度,針對醫院信息管理工作內容進行系統性、規范性以及權責制的管理。
在安全機構和安全隊伍的建設上,醫院必須加強對信息安全管理意識的宣傳,明確醫院信息安全管理機構的權利與責任,建立相應的醫院信息安全應急預案機制;而在醫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優化上,醫院必須針對醫院面臨的信息安全管理內容進行全面細致的優化,針對醫院信息安全管理的范圍、信息安全管理規程、人員管理制度、設備維護制度、安全保密協議、網絡安全監控制度、安全隱患排除制度等等進行明確的優化,保證醫院信息安全管理機制能夠全面的覆蓋醫院信息安全管理的諸多內容。
3.2進一步規劃醫院信息安全管理流程
醫院進一步規劃醫院信息安全管理流程的目的主要是針對醫院信息安全管理機制進行更加細致的規定,醫院應該在醫院信息安全權限管理以及醫院信息安全管理規程上尤其進行優化,達到確實加強醫院信息安全管理細節建設的目的。
以醫院信息安全權限管理為例,醫院可以在外來用戶的訪問權限、內部用戶的密碼登錄以及內部用戶的權限等級上進行細致的劃分,同時對用戶在醫院信息管理系統內部的瀏覽內容進行監控,對外來用戶進行IP清查以及MAC地址綁定,有效的提高醫院信息安全管理的細節掌控。
3.3進一步加強醫院信息安全防護技術
醫院在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中,應該進一步加強對信息冗余技術、數據中心檢測技術、信息安全防治技術、系統監控技術等相應信息安全技術的應用,保證醫院自身系統在使用的過程中不會因為數據刪除失誤而造成系統崩潰的現象,提高醫院信息管理系統的穩定性、安全性以及可優化性,加強對數據中心的備份記錄,保證醫院信息安全防護技術能夠充分的提升醫院信息安全管理的質量。
4結束語
本文以醫院為例,具體分析醫院在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面臨的問題現象和采取的發展措施,進而對醫療行業的信息安全發展形勢進行了分析和闡述。
醫保管理制度4
一、醫保信息系統由院網絡中心統一管理,各使用科室必須遵照網絡中心的統一要求使用信息系統。
二、網絡中心負責全院醫保信息系統的安裝、維護及管理。負責全院醫保信息系統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的操作培訓。
三、 系統管理員、前臺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參加醫保信息系統管理、操作的培訓。非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不得使用醫保設施,訪問醫保信息系統或本機數據庫。
四、 網絡中心由專人負責對醫保信息系統進行定期維護。包括對操作系統殺毒,對數據進行日常備份。
五、醫保系統電腦為專機專用,與醫保無關的軟件一律不得在醫保信息系統電腦上安裝、使用。
六、醫保系統操作人員不得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訪問數據庫。不得對醫保系統數據庫信息(包括中心數據庫,本地數據庫)進行修改或刪除。不得將醫保信息系統的信息資料外傳。
七、醫保線路為專線專用,任何人員不得通過不正當手段非法進入醫保信息系統網絡。
八、 系統出現故障時,先自行排除,若不能解決,及時通知醫保中心,請醫保中心協助解決。
醫保管理制度5
一、防火巡查、檢查制度應包括下列內容:
1、落實具體崗位的巡查和檢查的人員、確定其巡查和檢查內容和要求;
2、規定每日防火巡查的`要求,以及加強夜間防火巡查的要求;
3、規定防火巡查和檢查時應填寫的巡查和檢查記錄與要求;巡查和檢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在記錄上簽名;
4、巡查、檢查中負有及時糾正違法、違章行為,消除火災隱患的責任;要求無法當場整改的,應立即報告,并記錄存檔;
5、規定防火巡查時發現火情的處置程序和要求。
二、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應包括下列內容:
1、確定疏散門、安全出口門、疏散通道、避難區或避難場地、疏散樓梯或疏散樓梯間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人,明確規定安全疏散設施定期檢查周期及其維護要求;
2、要求消防應急照明、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和消防安全標識應完好、有效,不被遮擋,及時維修、更換破損部件,糾正不正確的標識;
3、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確保建筑內的疏散門和樓梯間的門不被鎖閉,疏散走道和樓梯間不被占用、堵塞的措施。
醫保管理制度6
1、傳習所設立會計一名、出納一名。負責傳習所的日常賬務管理。
2、認真學習國家的教育、財經方針政策和法規,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合理安排、使用傳習經費,認真貫徹《會計法》和《財政法規》。
3、建帳、記賬、算賬、報賬等工作做到了手續齊全、數字準確、存檔規范。
4、出納負責辦理支票和各項費用報銷工作,會計負責各項開支的記賬工作。
5、嚴格執行事前申請、事后報銷制度,不符合規定的不予支付。
6、定期向本中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7、依照法律法規和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中心的`財務、會計制度和財產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主動接受上級相關部門及主管部門的監督,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做出財務會計報告。
醫保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了做好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工作,切實減輕城市低保人員的醫療費負擔,根據《甘肅省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和《武威市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實施方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政府補貼與個人繳費相結合、以大病(住院)統籌為主的社會合作醫療制度。實施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應遵循“自愿參加、多方籌資,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重點、逐步提高,公開公正、強化監督”的原則。
第二章統籌的范圍和對象
第三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縣級統籌。
第四條在本縣境內,凡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居民,均納入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范圍。
第五條符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范圍的城市低保家庭成員原則上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第三章基金的籌集和使用
第六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由省、市、縣級財政補助資金、參保人員個人繳費、社會捐助資金及醫療保險基金利息等組成。
第七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按人均80元籌集。其中:省級財政每人每年補助50元;市級財政每人每年補助10元;縣級財政每人每年補助10元;參保人員每人每年繳納10元。對在政府部門認定的城市一、二類低保人員的個人繳費部分,由縣級民政部門提供花名冊,縣級財政部門代扣代繳。
第八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分為個人(門診)賬戶、大病(住院)統籌基金和風險基金三部分。個人(門診)賬戶基金從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主要用于參保人員門診醫療支出,個人(門診)賬戶內的基金家庭成員可以互濟使用;大病(住院)統籌基金為醫療保險基金扣除劃入個人(門診)賬戶和風險基金后的剩余部分,主要用于參保人員因大病(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報銷;風險基金按總基金的5%計提,主要用于彌補參保人員大病(住院)統籌基金超支部分,統籌基金不足時,由縣財政統籌解決。
第九條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根據城市低保人員參保繳費情況,提出下一年度各級財政專項補助資金計劃,列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條縣政府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和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運行情況,合理調整縣級財政補助標準。
第四章基金的管理和監督
第十一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設立財政專戶,專款專用,單獨核算,不得擠占挪用或調劑使用,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財政專戶的設立由縣財政局和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工作需要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
第十二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大病(住院)統籌基金、風險基金和個人門診賬戶分別核算,互不擠占;個人門診賬戶實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補。
第十三條縣財政局根據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提供的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支出計劃,按月將資金從財政專戶撥入支出戶,不得延誤。
第十四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實行統一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
第十五條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審計局、監察局共同負責對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的監督檢查。設立由人大代表、醫療機構代表、參保人員代表和有關部門組織成的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組織,加強對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的社會監督。
第十六條縣社會勞動保險局在每年年底前,向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民政局、衛生局等部門報送基金收支管理情況,并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審計部門以適當方式公布審計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和評議。
第十七條對醫療保險基金收支、報銷及定點醫療機構服務中違規違法行為,參保人員有權進行舉報。有關部門在接受舉報后應及時開展調查,并按法律法規和機關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弄虛作假、冒名住院造成醫療保險基金流失的,除追回醫療保險基金外,并對其家庭暫停六個月的醫療保險待遇。
第五章參保繳費
第十九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實行年度動態管理,城市低保人員以家庭為單位按年度繳費,按期繳清醫療保險費,可享受第二年度醫療保險相關待遇。
第二十條申請參加醫療保險的城市低保人員在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持戶口簿、身份證、《城市居民低保證》到所在社區辦理參保登記,由社區負責填制《天祝縣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年度參保繳費核定表》和《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人員信息登記表》,經縣民政局審核后,由縣社會勞動保險局辦理參保手續。參保人員繳納醫療保險費后,縣社會勞動保險局為其開具財政統一印制的繳費專用憑證。
第二十一條城市低保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后,由縣社會勞動保險局以家庭為單位核發《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就醫證》。城市低保人員參保免繳有關卡證工本費。
第二十二條當年新增的城市低保人員,在享受低保待遇的次月到所在社區辦理參保登記,經財政部門核準醫療補助后,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已參保的城市低保人員被取消待遇的,由鄉鎮、社區及時報送縣社會勞動保險局備查。
第六章待遇享受
第二十三條城市低保參保人員個人門診醫療費由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按每人每年15元的標準,以家庭為單位按年度一次性劃入在銀行開設的個人賬戶,符合報銷范圍的門診費,參保人員持門診費發票到開戶銀行報銷。
第二十四條參保患者住院或緊急搶救以及一些特殊疾病的醫治,在規定的病種目錄、藥品目錄、醫療設施服務項目和診療項目范圍之內,起付標準線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由大病(住院)統籌基金支付。
第二十五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大病(住院)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為:一級醫院(含鄉鎮衛生院)200元,二級醫院350元,三級醫院500元,省級及省外醫院800元。
第二十六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大病(住院)醫療費實行分級分段按比例報銷。
(一)參保人員在一級醫院(含鄉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超出起付線1000元以內的報銷35%;1001元至20xx元的報銷40%;20xx元以上的報銷45%,最高報銷限額為20xx元。
(二)參保人員在二級醫院住院治療,超出起付線1000元以內的報銷40%;1001元至20xx元的報銷45%;20xx元以上的報銷50%,最高報銷限額為3000元。
(三)參保人員在三級醫院住院治療,超出起付線20xx元以內的報銷35%;20xx元以上至4000元以下的報銷40%;4001元以上的報銷45%,最高報銷限額為5000元。
(四)參保人員在省級及省外醫院住院治療,超出起付線20xx元以內的報銷30%;20xx元至4000元的報銷35%;4001元以上的報銷40%,最高報銷限額為8000元。
第二十七條年度內多次住院的,最高報銷限額為12000元。
第二十八條參保人員在計劃內正常分娩的,每例定額報銷醫藥費80元,難產的每例定額報銷醫藥費180元。
第二十九條對被取消城市低保待遇的參保人員從下年起終止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參保人員醫療保險住院病種目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參照武威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病種目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兒科住院病種目錄、藥品目錄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參保人員外出因病情需要在當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在本行政區域內因特殊急癥或緊急搶救在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診的,起付標準按三級醫院執行,報銷比例在三級醫院的基礎上降低5個百分點。
第三十二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大病(住院)統籌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費用:
(一)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美容、酗酒、自殺、自殘、打架斗毆等發生的醫療費用;
(二)自購藥品、伙食費、取暖費、陪員費、洗滌費、救護車費以及與治療無關的其它費用;
(三)器官移植、安裝假肢等發生的費用;
(四)工傷(含職業病)醫療費;
(五)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或未辦理轉診手續所發生的住院費用。
(六)未經審批的CT、核磁、彩超檢查費;
(七)輸血、白蛋白及營養滋補藥品費用;
(八)因各種原因在港、澳、臺及國外發生的醫療費用;
(九)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其它不予支付的費用。
第七章就診和轉診
第三十三條參保人員患病后,應到定點醫療機構醫治,確需住院治療的,攜帶本人身份證、《城市居民低保證》、《城市低保人員就醫證》,經主治醫生初審后,填寫《天祝縣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住院審批表》,由所在鄉鎮或社區審核加注意見后,縣社會勞動保險局辦理住院審批手續,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
第三十四條參保人員外出因病情需要在外地住院治療的,在本行政區內因特殊急癥或緊急搶救在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診的,3日內報縣社會勞動保險局備案,待病情穩定后轉入定點醫療機構就診。
第三十五條參保人員確因病情需轉診住院治療,按照就近就醫原則,實行逐級轉診制度。由就診醫院主治醫生填寫《天祝縣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轉院審批表》,經醫院會診,業務主管院長簽字,由縣社會勞動保險局審批后,方可轉院治療。
第三十六條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就醫購藥時,應出示本人《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就醫證》,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必須按照《協議》規定做好登記統計工作。
第八章費用結算
第三十七條參保人員住院應向定點醫療機構預交一定數額的押金,病愈出院時自付的費用由個人結算,報銷部分由定點醫院與縣社會勞動保險局結算。
第三十八條參保人員外出因病情需要在外地住院治療、本行政區域內因特殊急癥或緊急搶救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以及經批準轉往異地住院治療的,先由個人繳清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醫療終結后,持病歷首頁、長期醫囑、臨時醫囑等資料復印件、住院費用明細清單、發票原件到縣社會勞動保險局報銷。
第三十九條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應按月及時給定點醫療機構審核撥付住院報銷費用,撥付時按10%扣留質量保證金,年終根據考核結果給予返還。
第四十條建立健全醫療結算辦法,逐步推行單病種結算和定額結算,有效控制費用。
第九章權利與義務
第四十一條城市低保人員參加醫療保險享有以下權利:
(一)享受社區衛生醫療機構提供的健康咨詢和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服務。
(二)享受本實施細則規定的醫療救助。
(三)享有對醫療保險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第四十二條城市低保人員參加醫療保險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按時足額繳納個人應該繳納的醫療保險費。
(二)妥善保管《城市低保人員就醫證》,不得轉借、涂改。
(三)遵守本細則及其他相關規定。
第十章管理機構和職責
第四十三條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的主管部門,負責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的組織實施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省、市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各項政策規定,根據縣政府授權,制定與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相關的`各項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會同縣衛生局、財政局、物價局、藥品監督局等部門監督、檢查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政策執行、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收費及醫療服務質量等情況。
(三)對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業務運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四)負責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政策宣傳,指導鄉鎮、社區做好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工作。
(五)協調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工作中各部門的關系,調解和處理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業務運行中的各種糾紛。
第四十四條縣財政局按照省、市制定的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管理辦法,確保各級政府補助資金的及時到位和醫療保險基金的安全運行。
第四十五條縣民政局負責城市低保人員參保資格的確認,對醫療保險費報銷后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人員進行醫療救助。
第四十六條縣衛生局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督促各級醫療機構提高服務質量,落實醫療機構對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的減免政策。
第四十七條縣審計局、監察局負責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的審計監督、監察工作。
第四十八條鄉鎮、社區居民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一)做好本轄區內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參保及住院審查等服務工作。
(二)根據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提供的資料定期公布本轄區內參保人員繳費及住院費用報銷情況。
(三)按時上報城市低保人員增減變化情況。
(四)督促社區衛生服務站(所)建立健全城市低保人員健康檔案。
第四十九條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是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的參保登記及醫療保險關系的變更和終止。
(二)編制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的預決算,負責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的征繳、支付、結算,按時上報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的各類財務、業務統計報表。
(三)負責建立參保人員個人門診醫療賬戶,與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簽訂服務協議,實行協議管理。
(四)指導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開展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政策宣傳等工作。
(五)定期公布醫療保險基金運行情況,接受有關部門及參保人員的監督。
(六)為參加醫療保險的城市低保人員提供咨詢、查詢服務。
第十一章醫療服務管理
第五十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的規定管理。縣社會勞動保險局與有定點資格的醫療機構、藥店簽定服務協議,實行協議管理。
第五十一條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應嚴格執行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制定和完善規章制度,規范醫療行為,因病施治、合理檢查、科學用藥、有效治療。加強醫務人員醫德醫風教育,提供優質服務,保證藥品質量,合理收費。
第五十二條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應設立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辦公室,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明確職責,搞好醫療保險服務工作。
醫保管理制度8
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病歷必須單獨管理。
二、醫院必須為醫保患者建立門診及住院病歷,醫保病歷單獨管理,就診記錄應清晰、準確、完整,并妥善保存備查,門診處方和病歷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歷至少保存15年。
三、合格的病歷裝袋后按編號上架保管。
四、凡出院患者病歷,應于病人出院后72小時內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五、病歷排放的時間、編號要清楚,以方便查找。
六、病案室要保持衛生、清潔,注意檔案架的使用和保護。
七、保持病案室通風,病志擺放整齊,完好無損。
八、病案管理人員必須會使用滅火器材。
九、嚴守病案資料保密制度。
十、特殊病、轉診、轉院病人的病案單獨管理,包括異地治療的病歷及相關資料復印件。
查房制度
為了更好的落實上級醫保中心的各項制度,發揮我院自我管理的能動性,強化競爭機制,保證醫療保險基金正常使用,特制定醫保查房制度如下:
1、醫保查房由醫保科人員每天查房。
2、查房人員要求清楚準確的記錄好查房記錄。
3、各科室主任或護士長必須一起下到病房查房。
4、查房要求帶醫療證逐個對照看是否是患者本人,查閱、調閱有關資料各科室醫務人員應積極配合。
5、患者如果有在問清什么原因,當班醫護人員是否清楚,是否有請假條。
6、各科醫護人員在收治醫保患者就診時,必須認真進行身份識別。查房時發現偽造、冒用和涂改的證件或與所持醫療證、身份不符時,拒絕記帳扣留醫保證并及時上報上級醫保中心。
7、查房時積極宣傳醫保政策,解答好患者不清楚的問題。
8、各科醫護人員應自覺接受監督檢查,及時如實的提供有關情況資料。
入、出院管理制度
一、醫保患者必須符合《遼寧省綜合醫院住院病人診斷標準》方能住院,需持醫療證、身份證和住院通知單到住院處辦理住院手續,由醫保科審查人、證是否相符。
二、醫保患者住院后,到醫院醫保科登記備案在24小時內上報上級醫保中心。
三、醫保患者住院后,應早診斷、早治療,疑難病要在三天內做出診斷。為醫保患者提供優良的醫療服務,不得無故推委。
四、各種輔助檢查要合理,堅決杜絕不必要的輔助檢查及重復檢查,所有的輔助檢查必須下達醫囑,必要的重復檢查及重復檢查,所以的輔助檢查必須下達醫囑,必要的重復檢查病志要有記錄。凡病人使用基本醫療保險《目錄》之外的診療項目和藥品須經治醫生提出申請,患者或家屬同意簽字,科主任、主管院長同意簽字,醫保科審批后方可實施。
五、在治療上要做到合理用藥,所有用藥必須有醫囑,不使用與本病無關的.藥品,如病情需要,病志中要做詳細的記載,嚴格執行《藥品目錄》,使用目錄外藥品須經治醫生提出申請,患者或家屬簽字,科主任、主管院長同意簽字,醫保科審批后方可使用。
六、要嚴格加強住院管理,不準掛床住院、通勤住院和頂替住院,出院帶藥不超過三天量。
醫療保險住院管理制度
一、凡滿足《遼寧省綜合醫院住院病人疾病診斷標準療效評定標準》條件的需住院的醫療保險患者,由住院處審查人、證、卡須相符,ic卡由住院處保管(急、危、重癥來持證、卡者,須24小時完成補辦手續)。
二、病人住院后,一般情況下當日做出診斷,確定治療方案,疑難病要在三天內確定診斷,要做到不延診、不誤診、不漏診、早診斷、早治療。
三、凡需要會診的病人,按醫院會診制度執行。
四、各種輔助檢查要合理,堅決杜絕不必要的輔助檢查及重復檢查,所有的輔助檢查必須下達醫囑,必要的重復檢查病志要有記錄。凡是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須由經治醫生提出申請,科主任簽字后,家屬或患者簽字。到醫保科審批后方可實施。
五、在治療上要到合理用藥。所有用藥必須有醫囑,不使用與本病無關的藥品,如病情需要,病志中要做詳細記載,嚴格執行《醫保藥品目錄》表,在《藥品目錄》內的需藥品須由家屬或患者簽字及科主任簽字醫保科同意,醫保中心批準方可使用,不得使用“回扣”“促銷”藥品,否則后果自負。
六、嚴格按《遼寧省綜合醫院住院病人疾病診斷標準、療效評定標準》安排參保人員入院、出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分解住院或掛名住院,不得推委患者。對出院患者在《門診手冊》中記錄出院小結,防止重復住院。同一種病15日內不能重復住院,對于符合轉診條件,須科主任簽字,醫保科登記,主管院長審查登記蓋章,報醫保中心同意后方可外轉,轉出醫院須是上級定點醫療保險機構。
醫保管理制度9
醫院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報告與管理是發現安全隱患、防范醫療事故、保障患者安全、保護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為實現衛健委提出的患者安全目標,落實醫療安全(不良)事件主動報告機制的建立與完善,依據《醫療質量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令第10號)》、《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暫行規定(衛醫管發〔20xx)4號)》、《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01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患者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xx)5號)》、中國醫院協會團體標準《中國醫院質量安全管理(T/CHAS 10-4-6-20xx)>的相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建立健全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和預警制度,完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動報告機制,及時發現醫療不良事件、安全隱患,對醫療安全信息、不良事件進行分析、反饋,促進醫院管理體系、運行機制與規章制度的集成創新,以推動我院醫院管理質量持續改進,切實保障醫療安全。
二、定義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是指臨床診療活動和醫療機構運行過程中,任何可能影響患者的診療結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負擔并可能引發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以及影響醫療工作正常運行和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三、等級劃分
根據中國醫院協會發布的團體標準《中國醫院質量安全管理第4-6部分:醫療管理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的要求,結合我院質量與安全工作實際,將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分為以下四個等級。
I級事件(警訊/警告事件):非預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進展過程中造成的永久性功能喪失。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界定的一、二級醫療事故,原衛生部《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暫行規定》中規定的'特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重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以及醫院內部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事件。
II級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差錯事件):在醫療過程中因診療活動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集體與功能損害。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界定的三、四級醫療事故,原衛生部《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暫行規定》中規定的一般醫療質量安全事件以及醫院內部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事件。
III級事件(無后果事件、臨界差錯):雖然發生了錯誤事實,但未給機體與功能造成任何損害,或有輕微后果而不需要任何處理可完全康復的事件。
IV級事件(隱患事件、未遂事件):由于及時發現,錯誤在實施之前被發現并得到糾正,未造成危害的事件。
四、事件分類
共分為11類(詳見附件1),包括醫療管理類事件、護理管理類事件、藥品管理類事件、醫技管理類事件、輸血管理類事件、器械管理類事件、院內感染管理類事件、職業防護管理類事件、信息管理類事件、后勤管理類事件、治安管理類事件。
五、報告原則
(一)強制性:I、II級不良事件屬于強制性報告范疇,報告原則應遵照國務院《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01號)》、衛健委《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和醫療事故報告制度的規定》(衛醫發〔20xx)206號)執行。
(二)自愿性:IILIV級不良事件屬鼓勵報告的范疇,醫院各科室、部門和個人有自愿參與(或退出)的權利,提供信息和報告是報告人(部門)的自愿行為。
(三)保密性:本制度對報告人以及報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門的信息完全保密,報告人(部門)可通過系統選擇匿名上報,相關科室與職能部門將嚴格保密。
(四)非處罰性:報告內容不作為對報告人、被報告人(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的違規處罰依據。
(五)公開性:對事件信息及其結果在醫院內定期通過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分析、討論、共享,用于醫院和科室質量持續改進。但對報告人、被報告人及其單位信息保密。
六、報告方式
電話報告、面對面報告、信息網絡報告。
七、報告時限
應遵循早發現、早報告的原則,ITI級事件應立即電話報告,24小時內通過不良事件管理系統報告;III-IV級事件應在發生后48小時內通過不良事件管理系統報告。
八、適用范圍
適用于在醫院發生的與患者、職工安全相關的不良事件與隱患,含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藥物濫用事件、醫療器械不良反應、輸血不良反應、院內感染個案報告及非計劃再次手術等。凡醫院內與患者、職工安全相關的部門、科室、人員均適用,醫院鼓勵全院職工主動、自愿報告院內發生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
九、獎懲措施
(一)鼓勵自愿報告,對及時阻止I、II級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發生的報告者,經調查核實后給予報告人500元現金獎勵。
(二)主動報告I、II級不良事件者給予報告人40元/例的獎勵,主動報告III、IV級不良事件者給予報告人20元/例的獎勵;雖主動報告但仍引起糾紛造成賠償者,視情節輕重在醫院相關規定要求當事人賠償比例的基礎上減少其賠償比例。
(三)對于I、II級不良事件隱瞞不報者,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300-500元/例的處罰,若因此造成醫療糾紛引起賠償,視情節輕重在醫院相關規定要求當事人賠償比例的基礎上增加其賠償比例。
(四)科室不良事件年上報例數每百張床位不低于20例,年不良事件上報例數排名前三的科室給予1000元/科的獎勵,年上報例數不足每百張床位20例的科室分別扣除科主任、護士長安全獎500元/人。
十、組織管理
(一)醫院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全面負責醫院安全(不良)事件的管理與監督工作。下設辦公室在質量控制辦公室,質量控制辦公室除負責不良事件管理系統的維護工作外,應定期對全院職工進行不良事件相關知識培訓,監督全院各臨床科室、職能科室對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的落實情況,每季度對發生率高或情節嚴重的不良事件,組織相關部門或科室討論并提出改進建議,必要時提交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或院辦公會討論。
(二)職能科室應設專人負責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管理工作,每月對不良事件上報的質量及內容進行審核并將不良事件上報人員獎勵的名單上報至質量控制辦公室。運用質量管理工具對已上報不良事件的成因進行分析討論、制定整改措施并對事件的結果及整改情況進行追蹤評價。
(三)各科室應按要求上報不良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結果并記錄發生原因、處理情況、改進措施等。每月組織科室人員召開醫院安全(不良)事件討論會(格式見附件2),針對嚴重的不良事件(I、II級不良事件)進行討論,分析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嚴格落實,科主任為科室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四)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既往相關制度作廢,質量控制辦公室負責對本制度解釋。
醫保管理制度10
一、摸清全省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超支的基本情況
首先必須摸清全省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超支的詳細情況。由省審計廳牽頭,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配合,在20xx年10月組織完成對各設區市、縣(市、區)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審計按下轄一級的方式進行,審計結果在送被審單位同級政府的同時,抄送同級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
二、解決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歷史超支
(一)對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超支中不符合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管理規定范圍的開支,按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之間簽訂的醫療保險服務等協議的約定解決。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擅自擴大離休干部醫藥費統籌范圍,使用超出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管理范圍的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及對離休干部使用自費藥品、自費檢查和治療等發生的基金支出的費用,離休干部單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由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按照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的規定和醫療保險協議的約定處理。
(二)對省屬企業單位的離休干部參加所在地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的,其發生的醫藥費超支,按照審計部門確認的超支額度,由省財政廳下達至企業參保地財政局,并按規定撥付給同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離休干部單獨統籌管理規定和醫療保險服務協議的約定,經審核后,撥付給各定點單位。
(三)對市縣區屬企業單位的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超支,符合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管理規定發生的費用開支,按審計部門確認的總額,按企業隸屬關系,省級財政幫助市、縣解決50%,財政補助資金下達至企業參保地財政部門,并按規定撥付給同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離休干部單獨統籌管理規定和醫療保險服務協議的約定,經審核后,撥付給各定點單位。
三、建立長效機制,防止發生新的超支
(一)各統籌地區要認真查找發生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超支的各種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并制定今后防止發生新的超支的`措施。對查找及總結的情況要寫出書面報告,在20xx年10月,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二)加強經辦管理和服務。各統籌地區要切實加強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實管理責任,進一步做好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管理服務工作。
(三)要建立和完善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的網絡信息管理系統,加強對離休干部醫藥費支出各個環節的管理,以防止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對離休干部非正常醫藥費用支付的發生。
(四)要細化對定點醫療機構及定點零售藥店的協議管理,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要認真落實協議要求,科學合理使用醫療資源,采取措施防止醫療資源過度消費。
(五)要健全離休干部健康檔案,充分發揮其在防病治病中的特殊作用。
(六)要合理確定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標準。從20xx年起,各統籌地區要在今年審計結論的基礎上,根據上年度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基金使用情況,并根據醫療費用增長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統籌標準,做到當年收支平衡,并略有結余。
(七)建立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新超支補償責任制。因籌資標準低而發生的新的超支,由統籌地區政府補助解決;因超規定報銷和支付醫藥費用而發生超支,由單獨統籌經辦機構承擔,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因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違反醫療保險服務協議規定而發生的超支,由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承擔,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因參加單獨統籌人員或其他人員借其名義違反規定消費醫藥資源,違規費用由違規人承擔,情節嚴重的,追究違紀違法責任。
醫保管理制度11
參保病人病歷是記錄診療活動的真實記錄,是核查醫保政策執行情況的原始資料。為規范保險病人的'病歷書寫,制定以下制度。
1、病人住院期間,其住院病歷由所在科室負責整理、統一保管。科室應將收到的住院病人的檢查報告等結果于24小時內歸入住院病歷。病人出院后的住院病歷由病案室負責保管。
2、科室必須嚴格保管病歷,嚴禁病人翻閱病歷。嚴禁隱匿、銷毀、搶奪、竊取病歷。
3、科室經治醫生必須如實詢問病史,準確記錄,如出現因記錄失實問題影響患者報銷的,由當事人負責。
4、科室診療活動必須如實記錄醫囑,如因醫囑不符合醫保規定,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5、輔助檢查,必須下醫囑,在病程記錄中有上級查房意見,常規檢查外的輔助檢查要說明檢查的原因。檢查分析結果必須體現在病程記錄中。
6、出院診斷、病種定額、輔助檢查之間,必須具備嚴格的邏輯判斷關系,嚴謹套用病種、診療目錄。
醫保管理制度12
【摘要】在我國大力推行醫療事業改革的關鍵時期,醫保體系逐漸完善。但是從我國現階段醫保資金管理現狀來說,尚存在一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我國醫療保險事業的發展。本文首先對現階段我國醫保資金管理中存在不足進行分析,然后提出加強醫保資金管理的有效對策,望有關人員參考。
【關鍵詞】醫療保險;資金管理;財務管理
新時期,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漸提升,人們的健康意識也不斷增強,醫療保險已經跟人們生活聯系起來。在醫院運營模式發生變化的同時,醫保資金管理的難度也不斷增強,創新醫保資金管理模式才能滿足新時期醫療事業的發展。基于此,加強對醫保資金管理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具有十分現實的意義。
一、現階段醫保資金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1.醫保資金管理隊伍建設不足
目前,醫院財務管理人員沒有經過系統的醫保培訓,其工作主要是機械的業務核算,沒能真正的了解醫保政策及醫保結算方式,對相關的制度、醫保考核指標等理解不透徹。在醫學技術發達的新時期,醫院中各種新的醫療機械、藥品等層出不窮,醫保目錄庫也逐漸擴大,這對醫保資金管理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大部分的醫保資金管理人員缺少專業性的醫療知識,在應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方面也存在較大的問題,無疑給醫保資金管理工作造成較大的困擾。
2.醫保資金預算管理不夠科學
從醫院財務報表中可以看出,大多數醫院每年都能夠超額完成醫院的總控預算,然而在將醫保費控制在醫院考核指標范圍方面還存在一定的不足之處,醫保資金缺少科學的預算管理。很多醫院的財務管理人員不熟悉國家醫保政策,沒有正確的認識到醫保財務預算的重要性,將醫保財務管理與醫院臨床科室財務管理混淆,在預算編制上太過混亂,不夠科學,后期也沒有實行有效的實時監督,導致實際與預算存在偏差。
3.醫保資金核算不夠全面
一些醫院預算會計工作往往依照事業單位的標準執行,通過差額預算撥款補助的形式,根本沒有全成本核算的意識,也沒有相關的知識。由于現階段采取不完全成本核算方式,不能將會計核算當作醫療費用的核算基礎,在核算醫保受益對象的分配費用以及成本過會層中沒有考慮到成本核算與會計核算的一致性,導致醫保資金成本核算目的無法實現。
4.缺乏完善的醫保資金內控制度
醫保資金管理不僅需要具備完善的預算、核算,更需要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但現階段醫院醫保資金尚未形成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對重大財務事項也沒有完善的會議審批制度,在決策方面存在較大的隨意性。由于醫保資金付款審核審批不夠健全,在監督上也較為松散,有時甚至會出現違紀行為,導致醫保資金流失,給國家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二、加強醫保資金管理的有效對策
1.加強醫院醫保資金管理隊伍建設
現階段,我國醫療保險制度逐漸完善,但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仍然處于探索階段,不斷出臺的新政策也給醫院醫保資金管理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醫保管理部門需要引導財務人員認真的學習醫保政策,提升自我的業務素質以及政治覺悟等,嚴格的按照相關的政策制度執行。作為醫院醫保資金管理人員,不僅需要了解相關的政策,掌握資金管理的方法,還需要對醫療知識有一定的了解,以便在醫保費用核算過程中,能夠保證醫保撥款情況核對的有效性,對醫療活動費用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2.強化醫保資金預算的科學化管理
在實施醫保資金預算管理過程中,作為醫院醫保財務管理人員,需要從全局的角度出發,將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核算、考評等當作是一個完整的'系統,對每一個系統環節都需要進行嚴格的控制,同時醫院各個臨床科室之間需要全面重視醫保資金預算管理工作,有效控制醫保資金經營活動,各個部門需要將其實際資金情況等反映出來,合理的編制預算,然后根據預算編制對不合理的支出結構實施調整,對醫療資源合理配置,為醫保事業健康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3.推行醫保資金全成本核算
醫保財務部門需要利用全成本核算的方式,核算醫保項目,對醫療服務的成本實施準確的測算,提高醫療服務成本測算的準確度。醫院開展全成本核算應實施統一管理,規范核算標準,明確費用控制責任人,將醫院經濟活動各環節全部納入核算范圍,最后形成診次成本、病種成本和醫療項目成本等。醫院全成本核算應實行權責發生制原則,確保院科兩級全成本核算結果保持一致、醫療全成本核算數據與醫院會計核算數據保持一致。財務人員應對成本核算的各個環節和具體流程進行考核、評估,將醫療服務管理和經濟管理結合起來,通過財務指標對醫療服務效果進行量化,為政府部門進行價格調整、制定醫保定額提供科學依據。
4.健全醫院醫保財務內部控制與管理
醫保資金管理工作必須依靠健全的內部審計制度,必須建立在相關制度下。目前,醫院需要采用計算機控制管理,對醫保相關費用的審核、申報等工作環節進行確認,執行實施監督與管理,保證財務核算工作的可靠性。這樣還能夠節約人力資源成本,保證財務核算過程中出現不必要的問題。同時在醫保覆蓋范圍日益擴大的今天,大大增加了醫保工作量,財務人員需要更加細心,建立相應的責任制度,將工作責任落實到個人。
三、總結
通過上述分析可知,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升,人們對醫療保險事業也更加的關注。但是,現階段我國醫療保險資金管理工作水平尚且存在不足,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醫院財務管理的整體質量。因此,必須壯大醫院醫保資金管理隊伍,提高醫保資金管理水平,同時建立健全的醫保資金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確保醫保工作順利實施,為我國醫療衛生事業健康發展做出貢獻。
醫保管理制度13
關鍵詞:企業;職工醫院;內部控制
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xx)08-0-01
一、企業職工醫院內部控制的總體思路
企業職工醫院內部控制應當以內部控制五要素理論為基礎,針對當前醫院內部控制現狀,從優化內部控制環境入手,強化醫院基礎管理,明確內部控制優化原則,確定內部控制的關鍵環節和薄弱關節,進而有重點、有步驟地構建醫院內部控制體系。在這一過程中,企業職工醫院必須明確內部控制優化的總體思路,處理好以下幾個方面的關系:
其一,處理好內部牽制與相互協調之間的關系。內部牽制是強化內部控制的重要手段,有利于達到上下牽制、職務制約的目的,能夠有效避免和減少舞弊現象的發生,保證各部門崗位的工作質量。而相互協調強調各部門崗位的橫向聯系,重視崗位的合作配合,通過協調業務程序的相互貫通,確保業務活動的連續性和有效性,從而提高工作效率。所以,內部控制必須處理好兩者之間的關系,充分發揮兩者的積極作用。
其二,處理好成本與效益之間的關系。由于內部控制運行需要付出一定成本,為此企業職工醫院應當合理分析成本要素,在確保成本支出能夠滿足內部控制需求的前提下,避免高額運行成本支出。醫院應確定內部控制的關鍵點,使控制成本與控制效益保持合適的比例關系,力求利用最小化的成本支出獲取最大化的收益。
其三,處理好動態管理與制度管理之間的關系。動態管理要求企業職工醫院內部控制必須根據內部外環境的變化調整相應的控制策略,針對出現的新問題和新情況提出改進措施,使內部控制處于動態循環狀態。而制度管理要求企業職工醫院必須嚴格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執行明確的工作流程和程序,形成程式化的工作標準,規范醫院經營管理。企業職工醫院要充分結合動態管理與制度管理,進而使內部控制體系運行既有完善的制度保障,又能夠適應環境的不斷變化。
二、企業職工醫院強化內部控制的策略
(一)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保障內部控制切實執行
企業職工醫院應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將其作為各職能部門和科室落實內部控制的重要依據。首先,健全全面預算制度。企業職工醫院應全面實施預算控制,將醫療科室也納入到預算管理體系中,不斷強化收入預算管理、費用預算管理、投資預算管理、采購預算管理、研發預算管理,提高醫務人員預算控制意識,調動起各科室參與全面預算管理的積極性;其次,健全資產管理制度。醫院要完善固定資產采購制度、日常維護制度、定期檢修制度、資產處置制度等,規范設備采購流程、操作流程,提高設備使用效益,避免造成醫療資源浪費;再次,健全物資庫存管理制度,實施庫存藥品分類管理。同時,充分運用現代化的物流庫存控制技術,構建科學的庫存控制模型,將定量訂貨與定期訂貨相結合,有效控制藥品庫存量和庫存品種,從而達到減少庫存保管成本、確保藥品質量的目的。
(二)明確職工醫院風險控制點,狠抓內部控制關鍵環節
企業職工醫院的風險控制點是指風險較高、容易發生錯誤的業務流程或經營環節,醫院只有狠抓風險控制點,強化關鍵環節控制,才能切實保證內部控制效果。首先,加強收費、退費管理,建立健全退費審批制度,明確審批權限和手續,完善退費流程管理,防止因退費管理疏漏而給醫院造成經濟損失;其次,加強貨幣資金控制,落實不相容崗位相分離制度,確保貨幣資金業務處于全程監管狀態,并且做到貨幣資金收入及時入賬,相關印章由專人負責保管;再次,加強藥品采購管理,嚴格把控藥品采購流程,必須取得正規合法的發票;最后,加強庫存物資管理,合理控制庫存量,落實庫房管理責任追究制,定期開展庫房物資盤點,從而確保賬實相符,防止庫存物資存在毀損、過期問題。
(三)建立風險防范機制,降低醫院經營風險
在當前內外部環境快速變化的形勢下,職工醫院應當建立起完善的風險防范機制,以此來降低本院的經營風險,具體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其一,可以通過設置風險管理委員會或是風險防范小組等機構,負責風險分析及評估工作;其二,健全相應的工作制度。醫院可以季度為單位,由風險管委會負責組織召開例會,在會議上對醫院當前經營管理中存在的風險進行討論,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同時部署風險防范小組落實執行,這有助于降低風險;其三,建立風險防范機制。職工醫院的'主要經營風險通常都是發生在經營過程中,為此,醫院應建立科學、合理的常規化投資論證機制,并設立財務控制部和醫務部等職能部門,這樣不僅能夠使投資前的可行性獲得進一步論證,而且還能使后期投資獲得有效控制,從而達到降低醫院經營風險的目的。
(四)重視內部監督,實施多種監督方式
職工醫院應當采取多種監督方式來加強監督,這有助于內部控制工作的順利開展,具體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其一,應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可以采取多種方式相結合,如職代會等,對醫院內控工作的執行情況進行持續性監督;其二,應建立與“三重一大”相關的制度,并對“三重一大”經濟事項執行集體決策;其三,應加大醫院內審隊伍的建設力度,并全面提升內審部門在醫院中的職能地位;其四,可采取定期外聘外部審計的方式,對醫院內控制度及其執行情況進行審計。通過多種監督方式的有機結合,可對醫院內控工作的實施進行全方、多角度監督,這有助于醫院內控的持續改進。
結論
總而言之,企業職工醫院要認清當前發展形勢,充分挖掘醫療保健資源潛力,強化醫院管理職能,從開源節流的角度出發向管理要效益,控制成本支出,增加醫院收入。企業職工醫院要不斷強化內部控制建設,通過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明確風險控制點、建立風險防范機制、重視內部監督等措施,不斷提高企業職工醫院的經營管理水平。
醫保管理制度14
根據《xx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貫徹〈xx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的實施細則》,以及xx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xx市醫療保險辦公室《關于本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住院醫療有關事項的通知》,制定本操作細則。
一、外來從業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結算的經辦管理
外來從業人員住院醫療費的審核、結算經辦業務由各區縣醫保事務中心(以下簡稱區縣醫保中心)具體辦理。
二、外來從業人員住院醫療待遇范圍及結算規定
㈠住院醫療待遇范圍
1、在本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含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下同)醫療費用,納入綜合保險住院醫療待遇范圍。
2、在外省市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原則上不屬于綜合保險住院醫療待遇范圍。因工作需要臨時在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期間發生的急診住院(在外省市醫保定點醫院或經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批準成立的鄉衛生院以上的醫療機構)醫療費用,要列入綜合保險住院醫療待遇范圍的,由用人單位報區縣醫保中心審核確定。
㈡住院醫療費用結算規定
1、外來從業人員本人或代辦人應在外來從業人員發生住院醫療費后的`三個月內,到鄰近的區縣醫保中心申請結算。外來從業人員發生多次住院醫療費用的,應按照發生醫療費時間順序申請結算。
2、外來從業人員住院醫療待遇的最高支付限額標準,以其最近一次連續繳費的起始月至出院日期所在月累計月份對應計算。最高支付限額以綜合保險基金實際支付金額累計。
3、外來從業人員在住院期間中斷或停止繳納綜合保險費用的,按照其可享受綜合保險待遇期,將住院醫療費用分段進行審核結算。
4、區縣醫保中心審核、結算外來從業人員住院醫療費時,應核驗其住院醫療費專用收據原件。如外來從業人員因參加原籍新農合等原因需取回收據原件的,區縣醫保中心在原件上加蓋“綜合保險基金已支付”章后,將收據原件交外來從業人員簽收,并將收據復印件存檔。
5、區縣醫保中心自受理外來從業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結算申請起的20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審核結算;對于高額醫療費用需市醫保中心集中審核的,可在30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審核結算。
㈢辦理住院醫療費用結算需提供的資料
1、委托用人單位辦理的,需提供以下資料:
⑴單位填報并蓋章的《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住院醫療費結算申請表》(樣張見附表1);
⑵單位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⑶外來從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需有外來從業人員簽名);
⑷出院小結(或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小結)原件及復印件;
⑸住院醫療費專用收據原件;
⑹住院醫療費清單;
⑺其他相關病史資料。
單位代辦人首次到區縣醫保中心辦理外來從業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結算時,需提供用人單位的介紹信(或證明),應包含以下內容:單位名稱、代辦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用人單位的銀行開戶行(限本市銀行)及其帳號,加蓋公章;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用人單位代辦人應相對固定。更換代辦人的,需重新提供單位介紹信(或證明)。
區縣醫保中心應按照《關于加強參保單位代辦職工醫療費報銷管理的補充通知》要求進行登記備案。
2、本人或家屬辦理的,需提供以下資料:
⑴外來從業人員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樣張見附表2);
⑵外來從業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由家屬代為辦理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⑶出院小結(或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小結)原件及復印件;
⑷住院醫療費專用收據原件;
⑸住院醫療費清單;
⑹其他相關病史資料。
3、申請結算在外省市醫療機構發生的急診住院醫療費用的,還需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情況說明(加蓋公章)。
三、外來從業人員住院醫療費用支付
㈠區縣醫保中心根據外來從業人員或代辦人提供的資料及系統提供的個人待遇、起付線累計及最高支付限額等信息進行審核、結算后,將應由綜合保險基金承擔的部分,通過規定的方式支付給外來從業人員或用人單位。
㈡區縣醫保中心支付給外來從業人員或用人單位的資金在綜合保險住院醫療費用備用金中列支。
㈢區縣醫保中心在每月7日前匯總上月支付的外來從業人員住院醫療費用,根據有關資料填寫《xx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住院醫療費用結算表》(以下簡稱結算表,見附表3),報送市外地勞動力就業管理中心。
㈣市外地勞動力就業管理中心在收到區縣醫保中心的結算表后5個工作日之內,將資金撥付至各區縣醫保中心。
醫保管理制度15
在提高農村居民醫療保障水平的目標指引下,國家在新農合基金上給予了充分的財政支持。其目的就在于,確保農戶不會因成員得大病而出現返貧的狀況。從近年來的實踐來看,在農戶積極參合的同時,在基金管理方面也逐漸暴露出諸多問題。就問題的表現來看,主要包括:
(1)定點醫院的不合規行為使然;
(2)基金監管缺位;
(3)醫療條件差所形成的基金支出超額;
(4)對某些病人補償水平過低等四個方面。不難看出,如何有效應對上述問題,便直接關系到基金管理的合理性。從而,這也構成本文立論的出發點。
從以上四個方面的問題中還能看出,當前新農合基金管理所存在的誤區具有系統性特征,表明無法在短期內給予完全糾正。因此,須遵循“先易后難”的對策原則。鑒于以上所述,筆者將就文章主題展開討論。
一、新農合基金管理的誤區
在“先易后難”的對策原則下,以下將就上述第一和第二個問題轉換為誤區進行討論。
(一)基金管理誤區的外部因素
就外部因素所導致的基金管理誤區,實則在于定點醫院的不合規行為使然,這種不合規行為可以統稱為“過度醫療”。即定點醫院并沒有嚴格執行有關制度,擅自將門診轉換為住院;同時,在某些利益驅使下出現了過度用藥、過度檢查等情況。這二者所產生的疊加效應,便直接導致了基金配置的低效率;并且,也變相增大了部分參合農戶的經濟負擔。關于這種外生因素所導致的誤區,時常被基金管理者所忽略。不難理解,任何事情所存在的問題都來源于內外兩方面的原因。實踐表明,唯有控制住過度醫療這一不良現象,才能確保基金管理的有效性。
(二)基金管理誤區的內部因素
據了解,20xx年,部分地方新農合基金透支占年度總支出的比例已超過15%。有的因基金透支而動用風險基金,導致基金抗風險能力減弱。這一現狀的出現,則來源于基金內部監管缺位。在專項基金監管中不能只是就形式要件進行審核,還應就要件背后經濟事件的真實性和合理性展開考察。之所以出現基金透支現象,除了有定醫院點過度醫療和診斷準確性不夠的因素外,還涉及到對各醫院所上報的新農合資料進行真實性考察。
二、針對誤區的反思
針對誤區所開展的反思,主要有兩個目的:
(1)就產生根源進行剖析;
(2)并為對策提供方法指向。正因如此,以下將從兩個方面展開反思。
(一)誤區的形成根源
1、外部因素的形成根源。總的來說,外部因素的形成根源看似是受目前醫療大環境的影響,實則在于醫院的逐利性使然。在具有公益性質的新農合醫療體制下,定點醫院往往容易偏離公益性目標,而是關注自身的局部利益。這種心態的產生不僅來自于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拜物教意識,更是由于缺乏醫療行為監管的緣故。
2、內部因素的形成根源。內部因素的形成同樣在于某些定點醫院的逐利性使然。不難理解,定點醫院仍然面臨著不斷優化組織資源的迫切愿望,而在財政支持力度難以滿足現實需要的情況下,必然會在基金管理上做文章。從而,違規申報基金使用信息便不難理解了。
(二)對策的方法思考
正如在上文提到的,需要通過系統性調整來最終解決目前存在的一系列問題。但事實是,若是這樣的話將難以在短期內給出應急方案來。為此,從戰術層面來看,可以分別做以下兩個方面的方法思考。
1、針對外部因素方面。在該方面,應從加強行為監管的角度出發,形成長效和不定期的人員下訪制度。在當前管辦還未分離的情況下,引入市場原則采取定點醫院退出機制。
2、針對內部因素方面。由于新農合基金存在著透支現象,必然將通過使用風險基金來彌補差值。毫無疑問,這種解決方式又將增大基金管理的風險規避成本。因此,可以考慮引入風險預警制度。
三、反思基礎上的對策構建
根據以上所述并在反思基礎上,新農合基金管理對策可從以下三個方面展開構建。
(一)明確管理目標
從新農合本身的目標來看,其在于提高農民的醫療福利水平,并幫助他們規避因病返貧的風險。在這一總目下,基金管理目標則在于維系基金的效益性和安全性,能在參合農民之間給予合理配置,從而切實履行新農合的目標導向。明確目標是對策構建的首要任務,其給予了上級主管部門在規范定點醫院行為和資金監管上的著眼點。
(二)優化管理手段
在上述基金管理目標下,優化管理手段在上文方法基礎上給予展開。具體包括:
(1)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大對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為的日常監管,嚴格執行定點醫療機構準入與退出機制,強化醫療費用三級審核,嚴格核減不合理醫藥費用。
(2)通過核查、分析各醫療機構上報的新農合相關資料,按月分配基金使用額度,對基金使用出現異常的單位予以及時的預警,防止基金出現不合理的超支,保障新農合基金安全運行,維護參合農民利益。
(3)積極探索住院費用按病種定額付費、限額付費、按項目付費和住院床日付費等多種支付方式相結合的.模式,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上漲。
(4)加強經辦機構的能力建設,提高新農合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建立退出機制
不難想象,即使通過以上管理手段的優化,也難以完全規避目前所存在的管理誤區。畢竟,因上級主管部門監管力度有限,以及普遍出現的信息不對稱問題的存在,都將在不同層度上弱化對策的實施效果。因此,筆者建議:在醫療衛生機構體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引入市場機制中的招投標措施,也許能在競爭環境下強化定點醫院對內外因素的規范意識。當然,作為爭奪定點醫院身份的招投標制度,還面臨著制度缺位和內部人操作等問題,但將競爭元素植入其中則是對上述手段的重要補充。
綜上所述,以上便構成筆者對文章主題的討論。誠然,還可以從更多方面來構建對策,但無論怎樣都應遵循“先易后難”的原則。不難看出,這也成為了筆者在本文闡述中的邏輯。
四、小結
通過以上討論,可將基金管理誤區分為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內外因素的形成根源主要源于定點醫院的逐利性使然。為此,應明確管理目標、優化管理手段和建立退出機制。在醫療衛生機構體制改革的大背景下,還應引入市場機制中的招投標措施。作為爭奪定點醫院身份的招投標制度,還面臨著制度缺位和內部人操作等問題,但將競爭元素植入其中則是對目前手段的重要補充。最后,本文權當拋磚引玉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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