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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管理制度

時間:2024-07-01 16:32:5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天然氣管理制度[實用15篇]

  在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天然氣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天然氣管理制度[實用15篇]

天然氣管理制度1

  第一條

  為規范場站電氣、儀表及自控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配電室禁止無關人員入內。

  第三條

  配電室地面鋪設絕緣膠皮,設置防鼠板,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其它物品。

  第四條

  配電室要保持整潔,定期對開關柜維護清掃,防止因塵污造成短路,對電氣設備及線路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五條

  每年對高壓、低壓線路檢測一次,并將檢測報告進行存檔;每半年對防雷防靜電設施檢修一次,保持其靈敏有效。

  第六條

  電工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電工作業合格證”后,才能上崗。并嚴格遵守國家《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站內一切電氣設備,線路的修理工作,必須由電工進行,其它人員禁止操作。

  第七條

  電氣設備要防止受到水、蒸汽、酸、堿等液體、氣體的影響,嚴禁超負荷運行。

  第八條

  運行中的電氣設備帶電部分,應按規定安裝安全罩或圍欄隔離保護。

  第九條

  操作電氣設備,必須按照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品。

  第十條

  在進行危險性電氣作業時,至少有兩人進行,一人工作,一人監護。禁止帶電作業,作業時應斷開電源,并在開關處掛上“正在檢修,嚴禁合閘”的標牌。

  第十一條

  嚴格控制安裝臨時用電,如因生產急需,應按規定辦理作業許可。臨時線路對地距離不得低于2.5米,使用過程中加強檢查,用后立即拆除。

  第十二條

  對所有儀表及自控系統設備均應建立臺帳。同時對儀表及自控系統的`運行、維護、校驗、修理情況要做好記錄,新增、報廢、更新、調撥時應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三條

  自控微機系統應設置密碼,專人操作。嚴禁運行與工作無關的程序及非操作人員進入控制室。

  第十四條

  自控系統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自控系統相應的操作規程。修改工藝參數必須由生產安全部書面通知,修改時必須有兩人以上共同在場并做出書面記錄。

  第十五條

  當自控系統出現異常時,應及時停機改用手動控制方式操作,并及時上報。

  第十六條

  為了保證儀表及自控系統正常運行,必須定期進行維護、校驗,站內有關儀表設備檢驗周期規定如下:

 一、壓力表每半年檢定一次、變送器每年檢定一次。

  二、調壓閥每半年清洗一次,電動閥每年清洗一次。

  三、每季度檢查一次供電系統并除塵。每年雷雨季節前檢查一次配電箱、儀表盤對地電阻。

  四、流量計定期進行維護,每兩年校驗一次。

天然氣管理制度2

  液化天然氣(lng)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在液化天然氣的生產、儲存、運輸和使用過程中,能夠遵循安全、環保、高效的原則,實現可持續發展。這一制度涵蓋了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管理:包括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操作人員的安全培訓、應急預案的制定與演練等。

  2. 環保管理:涉及lng排放控制、廢棄物處理、環境影響評估等。

  3. 質量管理:確保lng的質量標準,從采購到銷售的全程監控。

  4. 運輸管理:涵蓋lng的陸路、海運及管道運輸的安全規定與操作規程。

  5. 經營管理:包括成本控制、市場分析、供應鏈管理等。

  6. 法規合規:遵守國家及地方關于lng行業的法律法規。

  內容概述:

  1. 安全政策:明確企業安全文化,確立安全第一的理念。

  2. 操作規程:詳細規定lng設施的操作流程,防止誤操作。

  3. 培訓與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lng知識及應急處理的'培訓。

  4. 風險評估:定期進行風險評估,識別并預防潛在危險。

  5. 環保措施:實施節能減排策略,減少lng作業對環境的影響。

  6. 質量標準:建立嚴格的lng質量檢測體系,保證產品質量。

  7. 合同管理:規范與供應商、客戶的合同條款,保障權益。

  8. 應急響應:設立應急指揮系統,快速應對突發事件。

  9. 報告與審計:定期提交安全管理報告,進行內部審計和外部審核。

天然氣管理制度3

  天然氣管道管理制度是確保天然氣輸送安全、高效運行的關鍵,它涵蓋了從管道規劃、設計、施工、運營到維護的.全過程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管道規劃與選址

  2. 設計與建設標準

  3. 施工質量控制

  4. 運營安全管理

  5. 維護保養規程

  6. 應急預案與事故處理

  7. 法規與標準遵守

  8. 員工培訓與資格認證

  內容概述:

  1. 管道規劃與選址:考慮地質條件、環境影響、交通狀況等因素,確保管道的安全布局。

  2. 設計與建設標準:遵循國家及行業標準,制定詳細的設計規范,保證管道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3. 施工質量控制:對施工過程進行嚴格監控,確保管道安裝的質量。

  4. 運營安全管理:制定運營規程,進行定期巡檢,預防泄漏和其他安全事故。

  5. 維護保養規程:建立定期檢查、清潔、維修制度,確保管道正常運行。

  6. 應急預案與事故處理:設立應急響應機制,對突發事件迅速作出反應。

  7. 法規與標準遵守:遵守相關法規,及時更新管理制度,確保合規運營。

  8. 員工培訓與資格認證:對員工進行專業培訓,確保他們具備必要的技能和知識。

天然氣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管道巡查人員的行為,以及巡查發現管道周圍存在的不安全行為及事故隱患能及時有效的得到處理,按照巡線工作“早發現、早溝通、早預防”的原則,確保公司的天然氣管道安全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于XXXX天然氣有限公司的高中壓天然氣管線、附屬設施、警示樁及高中壓調壓站外觀和閥井室外觀的安全巡查管理。

  第三條管網生產運營部不定期的進行管道安全巡查和管道安全大檢查,牽頭組織公司力量解決管道安全問題。

  第四條管網生產管網生產運營部負責監督管理巡線人員的日常工作情況,定期負責對管道運行中出現的占壓、“三穿”及附屬設施等出現異常情況的處理及匯總、上報。

  第五條巡線人員負責所轄區域內的管段巡查工作,監督管理屬地巡線工的日常工作,及時對發現的'各類違章占壓、第三方施工等危及管道安全的行為進行解決處理,同時做好企地協調工作、管道保護宣傳工作。實行“責任到人、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制度。

  第二章巡線人員職責及任務分配

  第六條巡線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佩戴上崗證。

  第七條根據公司現有情況將整個管網分為2個巡線組,每組一人現配置電動自行車2臺。

  第八條巡線范圍巡線員所轄主管線、沿線閥井室、隧道、綠化帶、主支干到、農田、建設工地等關健點等。

  第七條巡線員必須熟悉所巡查的管線及附屬設備(凝水缸、閥門(井))的位置、技術參數、狀態、燃氣走向。并充分掌握燃氣管道及設施與其它地下設施的安全距離和規范要求。

  第九條檢查天然氣管線及附屬設施是否泄漏;敷土是否完好,有無塌陷或開挖取土的現象;管線安全距離內是否有違章建筑施工及其他市政工程;有無違章用氣、破壞燃氣設施的現象。

  第十條管網巡線人員還應對天然氣管道相鄰的地裂帶、電力電纜、熱力、人防溝道部位進行檢查。

  第十一條巡線員在巡查過程中要做到及時、到位。必須保證每日至少對轄區內管網及設施巡視一次,重點地段反復巡查,并設專人盯守。

  第十二條巡線內容

  7.1、管道

  7.1.1、檢查管道中心線兩側各5米范圍內是否有取土、挖塘、清淤、修渠、修建養殖水場,排放腐蝕性物質,堆放大宗物資,采石、蓋房、建溫室、壘家畜棚圈、修筑其他建筑物、構筑物或者種植深根植物等現象。

  7.1.2、檢查管道中心線兩側或者管道設施場區外各50至500米內有無修筑大型建筑物、構筑物等工程。

  7.1.3、檢查管道是否漏氣。

  7.1.4、檢查管道是否漂管及埋深不夠。

  7.1.5、檢查管道是否有裸露,裸露段防腐層是否完好。

  7.1.6、檢查沿線通訊光纜保護套管有無損壞現象。

  7.1.7、檢查“三樁”是否齊全完好。

  8.2、管道穿越

  8.2.1、檢查管道穿越公路、鐵路、河流的防護工程是否良好,穿越處是否完好、標志樁是否完好。大開挖處是否回填完好并符合路況要求,標志樁是否完好。

  9.3、閥井室

  9.3.1、檢查閥井室內設施是否完好,檢查氣液聯動執行機構各密封部位是否存在漏氣,是否漏油,供電和電壓顯示是否正常。

  9.3.2、檢查閥井室內管件、閥門有無內、外漏現象,溫度表、壓力表是否工作正常。

  9.3.3、檢查各閥門、管件等是否完好,閥位指示是否正常,有無泄漏。

  9.3.4、檢查閥井室內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可用。

  9.3.5、檢查閥井室是否通風良好,有無積水、結冰現象。

  9.3.6、檢查放空火炬是否豎直,接地良好,防腐層完好。

  9.3.7、各閥門上的標志牌是否誤用。

  第十三條在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巡線員要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一)建造建筑物或構筑物;

  (二)堆放、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等物品;

  (三)未經批準開挖溝渠,挖坑取土;

  (四)未經批準打樁作業或者頂進作業;

  (五)擅自拆除、損壞、覆蓋、移動、涂改安全警示標志;

  (六)其它損壞燃氣設施或者危害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第十四條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依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確定。

  第十五條巡線人員負責管道的日常巡查,管道周邊施工的協調,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并及時上報現場發現的問題。

  第十六條巡線員所轄區域內出現施工等可能損壞燃氣管網的安全情況時,應及時與施工者或施工負責人溝通,了解施工情況、工期、進度、規模,以便確定監護時間、監護范圍、監護重點。根據施工情況,準確判斷施工是否影響燃氣管道。同時,將燃氣管道位置、埋深狀況向施工方交代清楚,以確保燃氣管網免遭破壞。

  第十七條負責及時記錄和匯報日常巡線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要立即向施工方說明情況或制止施工,然后用通訊工具聯系公司領導出面協調。

  第十八條負責協調處理管線占壓和各種安全隱患,需要領導出面協調的及時向領導匯報。

  第十九條巡線員在巡視的一天中,必須把一天所有經過的路段、路段中各種與燃氣設施相關的資料填入相關的巡線日志中,填寫時要真實不得寫些與巡線無關的事物,字跡要工整、認真,內容、時間、填寫人的姓名一字不準缺少。

  第二十條在巡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并采取有效的處理措施。維護好現場,保護第一現場資料,設警戒區,疏散圍觀人員。

  第二十一條定期對天然氣管道走向、埋深、穿越、隧道、線路交叉、水工保護、違章占壓以及管道沿線環境情況進行現場察看了解,確保管道安全運行。

  第二十二條不定期抽查管道(閥井室)及附屬設施、陰極保護系統、各有關設備儀器設施是否完好和正常運行,并按有關安全、技術規定進行管道專業檢查監督和管理,確保管道安全運行。

  第二十三條安排管道巡護和維修人員按照相關操作規程對管道進行相關的檢查和維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對已經發現的在管道附近20米外的施工納入重點巡查區域。對于可能交叉通過管道或在管道中心線5米范圍內的施工應提前告知管網生產運營部,以便采取對應措施。

  第二十五條預防性協調與溝通。巡線人員在進行線路巡查,發現在管道25米外有施工時,就應詢問施工人員其施工是否可能擴展到管道保護范圍,如果可能擴展到,應告知管道保護法規的要求,獲取聯絡人員的聯系電話,確定進一步協調解決的方式和步驟,并將此情況記錄在案同時報告管網生產運營部。

  第二十六條危害告知。管網生產運營部應派人到現場提前了解情況,做好如下工作:

  (一)講清楚天然氣管道的潛在危害、后果及法律責任;

  (二)告知我方管道保護的要求;

  (三)簽訂燃氣管道保護協議;

  (四)交換相互的聯系方式和聯系人員。

  第二十七條施工進度報告。巡線人員應向施工單位了解施工進展,定期上報施工單位的進度情況及對管道的潛在影響,以便于公司相關部門制定措施。

天然氣管理制度5

  酒店天然氣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

  一方面,天然氣是酒店烹飪、供熱等業務的重要能源,其穩定供應直接影響服務質量。

  另一方面,天然氣的安全使用直接關乎酒店員工和客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任何疏漏都可能導致嚴重事故。

  此外,良好的天然氣管理還能降低運營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天然氣管理制度6

  1、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具體負責天燃氣設施設備的日常安全管理。

  2、天燃氣使用場所的所有人員工作人員必須熟悉了解燃氣性質、火災危險性、防火措施和使用操作方法;必須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并經培訓合格后上崗。

  3、使用天燃氣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點燃氣時要按火等氣的.原則,先點火后開氣。燃氣灶具在使用中,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現場,以防外溢物或風吹造成熄火漏氣。發現燃氣泄露要迅速切斷氣源總開關,及時采取通風措施,并向工程部報告。下班前關閉總閥門,鎖好門后方可離去。

  4、對天燃氣的設施管理,部門需安排專人每天都要進行漏氣檢查并做好記錄,每月報工程部備檔。

  2、在天燃氣設施周圍及使用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可燃雜物等;嚴禁作為休息間、工作間、倉庫使用;嚴禁吸煙和其他明火作業;禁止安裝臨時用電設備;禁止將電線纏繞在天然氣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懸掛任何物品。

  6、燃氣設施的安裝必須由專業部門操作,嚴禁私自拆卸安裝。

  7、違反本制度按酒店有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罰。對造成泄露、爆炸、火災等嚴重事故的將移交司法行政機關處理。

天然氣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規范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人員、工器具、設備設施和生產作業區域的安全目視化管理,特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企事業單位。

  第三條本規范中安全目視化管理是指通過安全色、標簽、標牌等方式,明確人員的資質和身份、工器具和設備設施的使用狀態,以及生產作業區域的危險狀態的一種現場安全管理方法。目的是提示危險和方便現場管理。

  第四條本規范中工器具是特指腳手架、壓縮氣瓶、移動式發電機、電焊機、檢測儀器、電動工具、手動起重工具、氣動(液壓)工具、便攜式梯子。

  第五條各企業應統一安全目視化管理標識,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第六條各種安全色、標簽、標牌的使用應符合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和標準的要求。

  第七條安全色、標簽、標牌的使用應考慮夜間環境,以滿足需要。

  第八條用于噴涂、粘貼于設備設施上的安全色、標簽、標牌等不能含有氯化物等腐蝕性物質。

  第九條安全色、標簽、標牌等應定期檢查,以保持整潔、清晰、完整,如有變色、褪色、脫落、殘缺等情況時,須及時重涂或更換。

  第十條企業內部員工進入生產作業場所,應按照有關規定統一著裝。外來人員(承包商員工,參觀、檢查、學習等人員)進入生產作業場所,著裝應符合生產作業場所的安全要求,并與內部員工有所區別。

  第十一條所有進入鉆井、井下作業、煉化生產區域、油氣集輸站(場)、油氣儲存庫區、油氣凈化廠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產作業區域的'人員,應佩戴入廠(場)證件。

  第十二條內部員工和外來人員的入廠(場)證件式樣應不同,區別明顯,易于辨別。

  第十三條特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的特種作業資質,并經所在單位崗位安全培訓合格,佩戴特種作業資格合格目視標簽。標簽應簡單、醒目,不影響正常作業。

  第十四條壓縮氣瓶的外表面涂色以及有關警示標簽應符合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的要求。同時,企業還應用標牌標明氣瓶的狀態(滿瓶、空瓶、故障或使用中)。

  第十五條施工單位在安裝、使用和拆除腳手架的作業過程中,應使用標牌標明腳手架是否處于完好可用、限制使用或禁用狀態,限制使用時應注明限制使用條件。

  第十六條除壓縮氣瓶、腳手架以外的工器具,使用單位應定期檢查,確認其完好,并在其明顯位置粘貼檢查合格的標簽。檢查不合格、超期未檢及未貼標簽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第十七條所有工器具,包括本規范定義之外的其他工器具,都應做到定置定位。

  第十八條應在設備設施的明顯部位標注名稱及編號,對誤操作可能造成嚴重危害的設備設施,應在旁邊設置安全操作注意事項標牌。

  第十九條管線、閥門的著色應嚴格執行國家或行業的有關標準。同時,還應在工藝管線上標明介質名稱和流向,在控制閥門上可懸掛含有工位號(編號)等基本信息的標簽。

  第二十條應在儀表控制及指示裝置上標注控制按鈕、開關、顯示儀的名稱。廠房或控制室內用于照明、通風、報警等的電氣按鈕、開關都應標注控制對象。

  第二十一條對遙控和遠程儀表控制系統,應在現場指示儀表上標識出實際參數控制范圍,粘貼校驗合格標簽。遠程儀表在現場應有顯示工位號(編號)等基本信息的標簽。

  第二十二條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器具應分類擺放,并設置標牌,標牌內容應參照危險化學品技術說明書確定,包括化學品名稱、主要危害及安全注意事項等基本信息。

  第二十三條企業應使用紅、黃指示線劃分固定生產作業區域的不同危險狀況。紅色指示線警示有危險,未經許可禁止進入;黃色指示線提示有危險,進入時注意。

  第二十四條應按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有關要求,對生產作業區域內的消防通道、逃生通道、緊急集合點設置明確的指示標識。

  第二十五條應根據施工作業現場的危險狀況進行安全隔離。隔離分為警告性隔離、保護性隔離。

  (一)警告性隔離適用于臨時性施工、維修區域、安全隱患區域(如臨時物品存放區域等)以及其他禁止人員隨意進入的區域。實施警告性隔離時,應采用專用隔離帶標識出隔離區域。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二)保護性隔離適用于容易造成人員墜落、有毒有害物質噴濺、路面施工以及其他防止人員隨意進入的區域。實施保護性隔離時,應采用圍欄、蓋板等隔離措施且有醒目的標識。

  第二十六條專用隔離帶和圍欄應在夜間容易識別。隔離區域應盡量減少對外界的影響,對于有噴濺、噴灑的區域,應有足夠的隔離空間。所有隔離設施應在危險消除后及時拆除。

  第二十七條生產作業現場長期使用的機具、車輛(包括廠內機動車、特種車輛)、消防器材、逃生和急救設施等,應根據需要放置在指定的位置,并做出標識(可在周圍畫線或以文字標識),標識應與其對應的物件相符,并易于辨別。

  第二十八條企業應依據本規范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九條本規范由集團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規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天然氣管理制度8

  管道天然氣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它涉及到天然氣供應、安全、維護、成本控制等多個關鍵領域。這一制度旨在確保天然氣的穩定供應,保障員工和公眾的安全,優化運營效率,以及合理控制費用。

  內容概述:

  1. 供應管理:包括天然氣的采購、運輸、儲存和分配流程,確保連續穩定的天然氣供應。

  2. 安全管理:涵蓋設備的定期檢查、維護,應急預案的`制定,以及員工的安全培訓。

  3. 質量控制:確保天然氣的質量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避免對用戶造成影響。

  4. 成本控制:通過優化運營流程,減少浪費,控制天然氣使用成本。

  5. 環境保護:遵循環保法規,減少天然氣泄漏對環境的影響。

  6. 合規性:確保所有操作符合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防止潛在的法律風險。

天然氣管理制度9

  一、使用管道然氣的,其管道和用氣設施應符合《城鎮然氣設計規范》,應由供氣單位專業人員進行安裝,不得私自改裝,如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應及時向供氣單位報修。

  二、使用液化石油氣的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1、應當使用合格的然氣鋼瓶,不得使用無警示標簽、無沖裝標識、過期或者報廢的鋼瓶。

  2、液化石油氣鋼瓶減壓器正常使用期限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年限為3年,到期應立即更換并記錄。

  3、每次購氣后應留存購氣憑證,購氣憑證應當準確記載鋼瓶注冊登記代碼。

  4、存瓶總重量超過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15千克)時,應當設置專用氣瓶間,氣瓶間高度不低于2.2米,外部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電器開關應置于室外。

  5、鋼瓶供應多臺液化石油氣灶具的,應當采用硬管連接,并將用氣設備固定;鋼瓶與單臺液化石油氣灶具連接使用耐油橡膠軟管的,應當用卡箍緊固,橡膠軟管長度控制在1、2―2米之間,且不能有接口、不得穿越墻壁、門、窗,橡膠軟管每2年更換一次,若軟管出現老化、腐蝕等問題應立即更換。

  6、嚴禁在液化石油氣瓶中摻雜二甲醚。

  三、然氣每次使用完畢,應關閉管道或氣瓶的閥門。

  四、使用燃油的,應使用規范的存儲設備,到具有經營資質的'供應站采購。

  五、食堂用氣場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可然氣體濃度報警裝置,配備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六、氣瓶和燃油存放間應由專人負責管理,平時必須上鎖,室內嚴禁使用明火。

  七、應加強對食堂人員的安全教育,掌握正確使用然氣、燃油及相關設備的知識和技能。

  八、應當定期進行然氣、燃油安全檢查,并制定針對性應急預案或應急處置方案。

天然氣管理制度10

  天然氣使用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內部天然氣的合理、安全、高效使用,預防事故,保障員工安全,優化能源消耗,提高生產效率。該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天然氣設施的管理與維護

  2. 操作人員的培訓與資格認證

  3. 安全操作規程與應急響應計劃

  4. 能源審計與節能措施

  5. 監控與報告機制

  內容概述:

  1. 天然氣設施的管理與維護:規定天然氣設備的定期檢查、保養和維修流程,確保設備處于良好運行狀態。

  2. 操作人員的培訓與資格認證:明確操作人員的培訓內容、周期和標準,要求所有人員持證上崗,提升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

  3. 安全操作規程與應急響應計劃:制定詳細的.操作指南,預防操作失誤引發的安全隱患,并設定應急預案,以應對可能發生的天然氣泄漏等緊急情況。

  4. 能源審計與節能措施:定期進行能源審計,評估天然氣使用效率,提出并實施節能改進措施。

  5. 監控與報告機制:設立監控系統,實時監測天然氣使用情況,定期報告,以便管理層了解并調整能源策略。

天然氣管理制度11

  天然氣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蓋了天然氣的開采、運輸、儲存、銷售等各個環節的管理規定,旨在確保天然氣業務的安全、高效、合規運行。

  內容概述:

  1. 安全管理:涵蓋天然氣設施的安全檢查、維護、應急處理和事故預防等方面。

  2. 生產運營:規定天然氣的開采、處理、輸送等生產流程的標準化操作。

  3. 質量控制:確保天然氣的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和客戶需求。

  4. 環保法規遵守:確保企業在天然氣業務中遵守環保法規,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5. 員工培訓: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操作技能和應急處理的培訓。

  6. 合同與供應鏈管理:規范天然氣采購、銷售合同的簽訂和執行,以及供應商管理。

  7. 監測與報告:建立監測體系,定期報告天然氣業務的運行情況。

天然氣管理制度12

  天然氣管道管理制度是一項關鍵的企業運營策略,旨在確保天然氣輸送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續。其主要內容包括管道的'規劃與設計、施工與驗收、運行維護、安全監管、應急處理以及環境保護等多個環節。

  內容概述:

  1. 管道規劃:涉及管道的選址、走向、規模等,需考慮地質條件、環境影響及未來需求預測。

  2. 設計標準:依據行業規范和企業標準,制定詳細的設計規范,包括材料選擇、壓力等級、防腐措施等。

  3. 施工管理:涵蓋施工隊伍的選擇、施工進度控制、質量檢驗等,確保施工過程符合設計要求。

  4. 運行維護:建立定期巡檢制度,監控管道運行狀態,及時發現并處理潛在問題。

  5. 安全監管:設立安全管理體系,包括風險評估、事故預防、應急預案等,保障管道安全運行。

  6. 環保措施:考慮管道建設及運行對環境的影響,制定相應環保措施,如泄漏監測、噪音控制等。

  7. 法規遵從:確保所有操作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以及行業標準。

天然氣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股份公司”)的管理體制和勘探與生產工程監督管理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勘探與生產工程監督管理體系,加強鉆井監督管理,特指定本辦法工程監督管理機構職責

  第二條勘探與生產分公司是是股份公司工程監督(物探、鉆井、地質錄井、測井、試油、井下作業等)的管理部門,工程技術與監督處是工程監督業務的統一歸口管理機構。勘探與生產工程監督中心(以下簡稱工程監督中心)是工程監督技術支持和業務管理的機構。油氣田分(子)公司(以下簡稱油田公司)工程監督管理機構全面負責油田公司的工程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條鉆井監督是油田公司派駐鉆井現場的全權代表,鉆井監督資格是執業資格,鉆井監督是崗位職務。油田公司根據工作需要設鉆井正監督和鉆井副監督崗位。

  第四條鉆井監督實行聘任制。

  第五條本辦法在股份公司范圍內實行。

  第二章鉆井監督崗位職責和權利

  第六條勘探與生產分公司在鉆井監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

  1、依據國家法律、政策,制訂股份公司的鉆井監督規章制度。

  2、負責股份公司的鉆井監督培訓、考核、注冊等管理工作。

  3、檢查指導工程監督中心和油田公司工程監督管理結構的業務工作。

  4、研究決策鉆井監督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七條工程監督中心在鉆井監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股份公司有關標準、規范、規定等。

  2、負責組織鉆井監督管理辦法、工作規范等的編制和修訂。

  3、負責鉆井監督動態管理。

  4、負責鉆井監督培訓、考評、注冊、人力資源管理等工作。

  5、參與勘探與生產分公司重大鉆井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6、負責股份公司勘探與生產重點工程項目實施鉆井監督管理。

  7、組織鉆井監督經驗與技術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第八條油田公司工程監督管理結構在鉆井監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

  1、負責本油田公司鉆井監督的聘用、考核、技術培訓等工作。

  2、參與鉆井工程設計審查和工程招標工作。

  3、定期向工程監督中心報送鉆井監督人員有關信息等。

  4、定期向勘探與生產分公司和工程監督中心匯報工作。

  5、參與勘探與生產分公司重大鉆井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6、配合管理部門推廣新技術、新工藝等。

  7、對重點井和重點開發區塊鉆井進行評估,包括隊伍、設備、技術、成本、質量及健康安全環境(以下簡稱hse)管理等。

  第三章鉆井監督崗位職責和權利

  第九條鉆井監督崗位職責:

  1、依照合同、設計、標準、規范、規定等,對鉆井工程實施全過程或階段監督。

  2、參與鉆井工程設計審查和工程招標工作。

  3、依據合同和工程設計,對服務隊伍、裝備、材料、工具、器材等進行檢查,參與開鉆驗收。

  4、根據鉆井作業承包方式行使相應職責。

  第十條鉆井監督權利:

  1、對鉆井工程服務方有獎罰的權利。

  2、對不符合合同及設計的作業有制止的權利;對不按合同和設計提供的設備、工具、材料有拒絕使用的權利。

  3、對合同內或超出合同的工作量有確認的權利。

  4、對服務方有評價的權利。

  5、對有違反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的人員有拒絕其上崗的權利。

  6、對不符合hse規定的服務方,有限期整改、停工的權利。

  第四章鉆井監督資質條件

  第十一條鉆井監督必須具備的資質:

  1、身體健康,能適應野外工作。

  2、遵紀守法、客觀公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中專(含中專)以上學歷、中級(含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及從事鉆井現場工作6年(含6年)以上。

  4、掌握鉆井和完井工藝技術及有關標準、規范和規定;基本掌握鉆井新技術和新工藝,了解相關專業知識。

  5、具有組織、協調鉆井現場施工的能力。

  6、具有一定的計算機操作能力和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7、了解環境保護知識,重視作業區環境保護。

  第十二條申請鉆井監督資格的人員必須持有工程監督中心鉆井監督培訓結業證和股份公司認可的井控操作合格證。

  第五章鉆井監督培訓與資格考評

  第十三條鉆井監督培訓:

  1、工程監督中心負責培訓業務。

  2、油田公司工程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將符合條件的培訓人員名單及有關資料報送工程監督中心。

  3、鉆井監督培訓的主要內容:

  (1)鉆井監督崗位職責和現場生產組織管理。

  (2)國家、行業相關政策、法規,有關標準、規范、規定,合同管理、結算、驗收及定額管理等。

  (3)鉆井新工藝、新技術及相關專業知識、hse、外語等。

  4、鉆井監督培訓結業時要進行綜合考核(包括理論考試和技能操作、模擬演練)。

  5、鉆井監督培訓結業證有效期為3年。

  第十四條鉆井監督資格評審程序:

  1、評審程序為個人申報、單位推薦、油田公司初審、工程監督中心復核、勘探與生產分公司評審。評審通過后,工程監督中心注冊并發鉆井監督資格證書。申報材料見附表一。

  2、鉆井監督資格實行注冊制,注冊有效期為3年。

  3、持證者應在期滿前三個月提交有關材料,油田公司送工程監督中心辦理再注冊。

  4、脫離鉆井監督崗位兩年(含兩年)以上者,鉆井監督資格失效。

  第六章鉆井監督聘任

  第十五條鉆井監督聘任

  1、油田公司工程監督管理結構根據鉆井工程項目的實際需要,從具有鉆井監督資格的人員中擇優聘任。

  2、對油田分公司外的鉆井監督,從取得股份公司市場準入資格的監督服務機構聘用。已受聘的鉆井監督人員,不得在原單位承包的工程項目中擔任鉆井監督。

  第七章鉆井監督現場管理

  第十六條日費制現場管理:

  1、鉆井監督駐井期間,代表油田公司對井上的工作實施有效的'全方位管理,包括鉆井生產管理、技術管理、成本控制管理、hse管理等各項規章制度的實施。

  2、搬遷安裝期間,做好開鉆前的各項準備工作,負責召集井場地質監督、井隊隊長、鉆井工程師、錄井隊負責人、鉆井液工程師等人員進行開鉆驗收工作。

  3、開鉆至完井期間,負責組織召開由地質監督、井隊隊長、鉆井工程師、錄井隊負責人、鉆井液工程師等人員參加的現場生產協調會,主要分析生產情況、井下情況、設備情況,協調好服務方的工作,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并做好會議記錄。每周現場生產協調會的次數和時間,由各油田公司自行確定。

  4、檢查井上的各種設計、合同是否齊全,檢查監督各服務方隊伍指令執行情況,檢查、核實入井工具及材料。

  5、按設計和合同對服務方人員交底,內容主要包括井身質量、井身結構、鉆井液、井控、取心、鉆井周期、成本等。

  6、每項作業前,根據鉆井、地質設計要求及合同規定,下達書面作業指令書。

  7、負責油田公司到井材料的檢查驗收,并簽字負責;做好油田公司剩余、廢舊材料的回收工作。

  8、主要施工作業,如鉆頭選型、裝噴嘴、換鉆頭、下部鉆具組合、復雜裸眼井段起下鉆、取心,事故與復雜情況處理、下套管、固井、裝井口、試壓、中途測試等鉆井監督必須親自把關。

  9、監督服務方現場鉆具管理。例如,按規定定期進行探傷檢查;倒換位置和更換工作,并對入井鉆具的入井編號、鋼號、外徑、內徑、長度等要做詳細登記,確保鉆具和井深準確。

  10、監督服務方對套管、油管及其附件的檢查、丈量、鋼級壁厚排列并按入井順序編號,確保入井套管、油管順序和長度準確。

  11、監督駐井鉆井液工程師的工作;監督、檢查鉆井液設計、合同執行情況、鉆井液性能指標及服務質量;當鉆井液承包單位違反合同或因瀆職造成油田公司的經濟損失時,有責任提出追究服務公司責任的建議。

  12、負責整個固井時光作業的組織、協調工作以及固井措施的執行,組織固井施工會和施工總結會;與固井工程師共同制訂下套管的技術措施和前期準備工作,負責到井固井工具附件、套管、水泥、添加劑等質量監督工作;監督整個施工過程,并對出現異常的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13、負責檢查、井隊隊長、副隊長、鉆井工程師、大班、司鉆、副司鉆等人員持井控證情況;負責井控裝備的試壓和井涌關井工作;負責井控設備班報表和月報等井控資料的核實;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保證井控設備始終處于完好狀態;負責防噴演習的評分和講評,填寫防噴演習記錄。

  14、負責檢查井控系統(防噴器、遠控臺、司鉆控制臺、節流管匯、壓井管匯、分離器、防噴管線等)的安裝質量、調試、試壓(井口和套管)工作,并有詳細記錄。

  15、依據設計要求,負責各項施工作業具體技術措施的制訂和各項操作規程的實施。

  16、負責檢查安全生產、消防設施配置管理和環境保護工作。

  17、負責遇阻、遇卡、溢流、井漏、井塌、井斜等井下復雜情況的處理,及時調整鉆井技術措施、鉆井液性能等。

  18、復雜制定卡鉆、頓鉆、斷鉆具、掉牙輪、落物、井涌等井下事故處理的技術措施,并及時匯報。

  19、對超出鉆井設計和合同之外的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

  20、負責新工藝、新技術的現場實驗和應用工作,特別是新型鉆頭、取心工具、隨鉆工具、鉆井液的現場使用等,制定相應措施確保井下安全。

  21、負責單井成本管理,分清責任,做好鉆井時效分析和日成本核算,并匯報日成本和累計成本。每日填寫日費計算單。

  22、做好完井技術總結和油氣井交接書。督促服務方工程技術人員收集和整理各項技術資料,并對各類日報進行審核簽字。

  23、每日必須準確真實反映現場生產情況,確保匯報內容及時、準確和規范,特殊作業必須詳細匯報。發生卡鉆、井涌或井噴、傷亡等重大事故時,在采取必要措施控制局勢后,必須立即做專項匯報,日常生產匯報時間由各油田公司自定。

  24、要隨時掌握以下生產信息:

  (1)鉆井工程日、月報表;

  (2)鉆井液日、月報;

  (3)鉆井參數儀記錄卡;

  (4)指重表記錄卡;

  (5)井控記錄卡;

  (6)鉆具記錄;

  (7)鉆頭記錄卡;

  (8)鉆井液處理記錄;

  (9)測斜記錄卡;

  (10)固井質量評價測井圖;

  (11)鉆井取心記錄等。

  25、完井后負責檢查與整理以下資料:

  (1)鉆井井史;

  (2)鉆井施工設計;

  (3)各次固井施工設計及總結;

  (4)事故處理記錄及總結;

  (5)綜合錄井工程記錄;

  (6)特殊施工作業設計及總結等。資料提交時間由各油田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自定。

  26、完井后應填寫提交的資料:

  (1)鉆井監督月報;

  (2)監督指令;

  (3)監督日志;

  (4)各種事故專題報告;

  (5)單井項目完成報告書;

  (6)鉆井工程技術總結等。

  27、通訊必須24小時開通,在井上出現特殊情況時必須專人守侯通訊,確保基地與現場之間的聯系暢通。

  第十七條總包制現場管理

  1、巡查鉆井作業各重點環節和部位,隨時了解掌握生產動態,防止復雜情況及事故發生,填寫工作日志。

  2、必須認真研究總承包井的合同及設計的有關條款,確保對合同的準確解釋和對設計中的技術、質量和進度要求的全面掌握。

  3、參與并協助油田公司組織好開鉆驗收,對設備的安裝進行檢查,以書面的形式提出開鉆意見和整改要求。

  4、在一般情況下可以采用巡井工作制,但以下情況必須駐井:

  (1)開鉆驗收;

  (2)下套管、固井、井口試壓等;

  (3)井上處理事故;

  (4)階段承包井轉如費制前一周;

  (5)總包制井轉試油,或交接井期間。鉆井監督巡井次數和時間要求油田公司根據情況自定。

  5、監督巡查鉆井液工程師對鉆井液設計、合同執行情況及服務質量;掌握鉆井液性能,發現問題督促鉆井液工程師及時處理;檢查現場鉆井液材料的質量和使用情況;當鉆井液承包單位違反合同因瀆職造成油田公司經濟損失時,有責任提出追究服務公司的責任的建議。

  6、監督和檢查各服務方施工隊伍的固井技術措施、固井前準備工作、固井附件、套管、水泥、添加劑等6,并監督整個固井施工過程。

  7、參與油田公司組織鉆開油氣層前的井控安全檢查,負責監督油氣層保護措施的落實和油氣保護材料的檢查。

  8、負責檢查井隊隊長、副隊長、鉆井工程師、大班、司鉆、副司鉆等人員持井控證情況;負責井控裝備的試壓驗收工作;井控設備班報表和月報等井控資料的核實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保證井控設備始終處于完好狀態;負責防噴演習和防噴演習記錄資料的填寫等井控9項制度的落實;對鉆井隊地層破漏試驗監督。

  9、負責對井控、人身、機械、消防、用電等的安全檢查工作,并以書面形式提示鉆井隊應注意改進的事項。

  10、負責檢查服務方隊伍按鉆井工程設計所進行的鉆井施工作業,對服務方隊伍影響安全、質量和違反合同的做法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并及時向油田公司匯報。

  11、負責對服務方承擔的鉆井工程報表、鉆井液報表以及按日、按月需填寫的各種資料的檢查。要掌握生產時效的詳細數據,并有書面記錄,發現問題有責任向服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完井后,參與服務方提交的鉆井工程報表、鉆井井史、全井鉆井技術總結、鉆井液技術總結、復雜與事故情況處理記錄及總結等資料的驗收工作。

  12、完井后負責驗收并提交以下資料:

  (1)監督指令;

  (2);監督日志;

  (3)監督月報;

  (4)監督日報;

  (5)監督備忘錄;

  (6)鉆井工程技術總結;

  (7)鉆井工程事故總結報告;

  (8)開鉆驗收報告;

  (9)套管及材料驗收報告等資料。資料提交時間由各油田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自定。

  13、鉆井監督下達的任何通知、整改措施、作業方案及備忘錄都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并備案。

  14、日常生產匯報由鉆井隊鉆井工程師負責,匯報的內容和格式或軟件系統必須按股份公司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匯報時間由各油田自定。

  第十八條鉆井監督在環境保護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1對工程作業過程中的環境管理進行監督,避免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固體廢棄物、有毒有害氣體、粉塵及噪聲等對環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2加強對有毒和有害氣體、放射性和劇毒物質的防護和治理的監督。

  3監督鉆井錄井期間所用到的各種化學藥品、試劑及器皿的使用與保管。

  4監督原油回收或污油清理工作,確保清理及時、處理得當。

  5監督對生產、生活廢棄物(包括垃圾、廢渣、廢料及其他固體廢物等)的處理,確保生產、生活環境符合hse管理規定。

  第八章鉆井監督配備和費用

  第十九條現場鉆井監督配備標準:

  日費制鉆井監督配備4人/井,總包制井駐井監督配備2人/井。總包制井巡井監督根據油田實際需要配備。

  第二十條鉆井監督工作是有償的技術服務。鉆井監督費用由工資、獎金、津貼、各種補貼、勞動保護、保險、差旅費、原單位聘用費、管理費等構成。

  第二十一條鉆井監督取費標準:

  鉆井監督管理費用和監理費用計入勘探開發總投資中。各油田公司根據第二年度監督工作總量提出各專業監督需求及費用計劃,于每年年底向工程監督中心申報,工程監督中心將檢查落實監督費用使用情況。考慮到地區差異和工程難易程度等因素,鉆井監督費用按股份公司規定的標準及計算方法執行。

  第九章鉆井監督考核及獎懲

  第二十二條鉆井監督考核結果作為鉆井監督聘任、解聘的依據。

  第二十三條鉆井監督獎勵資金從監督費用及節約的工程費用中提取。

  第二十四條鉆井監督考核由油田公司工程監督管理機構負責,考核組包括鉆井監督管理、勘探開發等部門人員。

  第二十五條鉆井監督以單井(鉆井周期小于半年)或以半年為單位進行。油田公司工程監督管理機構及時將考核結果報送工程監督中心。

  第二十六條油田公司工程監督管理機構對鉆井監督工作表現、綜合能力等進行考核,考核內容見附表二。考核結果分優、良、差:95分以上為優、85分到95分為良、85分以下為差。

  第二十七條獎懲

  1年終考核被評為優秀鉆井監督者,獎勵20,000 - 100,000元,并在下輪項目招標中優先錄用。

  2日費制井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按節約成本的5% - 10%獎勵。

  3施工中事故隱患處理及時,避免重大事故的發生,視具體情況對值班監督予以獎勵。

  4對一次考核為差者,提出警告;對連續兩次考核為差者,降級使用或再培訓;連續三次考核為差者,報送工程監督中心吊銷監督資格。

  5由于失職造成經濟損失和質量、安全事故者,扣罰監督個人單井總費用的10% -20%。情節嚴重者全部扣除,同時報送工程監督中心吊銷監督資格。鉆井監督所屬的監督服務機構要承擔連帶責任,并按合同扣罰違約金。

  6對不認真履行職責、違反工作紀律者,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扣罰監督費用直至報工程監督中心吊銷監督資格證書。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法由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天然氣管理制度14

  為加強天燃氣設施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確保向用戶安全正常供氣和天然氣工程順利進行,特制定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一、動火作業范圍

  凡是從事下列工作均屬動火作業,都應辦理動火作業票,認真執行本制度

  1、在已運行的天然氣管道、設施、運行設備上進行能產生明火或火花的工作。如電、氣焊、使用噴燈熬瀝青、鐵器工作鑿擊、使用砂輪等。

  2、在上述設施上進行高壓電氣試驗,進行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工作。如高壓氣體噴射、能產生熱輻射的工作如使用烙鐵等。

  3、在與帶氣管道設施連接尚未置換通氣,但中間無盲板隔離的管道設施上進行上署1、2款所列的各項工作。

  4、在門站內,調壓站室內,天然氣閥井內等類似爆炸危險場所內非帶氣管道設施上進行上述第1、2款所列工作或鑿擊建筑物構件、噴砂、噴鍍、非防爆電氣作業等。

  二、動火作業的申報審批程序

  1、動火作業的申請

  ①公司所屬部門進行動火作業,由負責動火部門提出動火作業申請。

  ②新老用戶新增用氣項目或用氣設備、輸氣管線維修等需進行動火作業的,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提出安全措施,并填寫危險作業票。

  2、動火作業申請的報批時間

  ①凡屬一級動火作業的作業項目,須提前3-5天提出申請。

  ②凡屬二級動火作業的作業項目,須提前1-3天提出申請。

  ③凡屬三級動火作業的作業項目,須提前1天提出申請。備注:在搶險等緊急動火作業時,在按本制度要求采取可的系統隔離措施和安全措施后,可以一邊進行作業,一邊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3、危險作業票的填寫

  ①危險作業票一式三聯,經全部審簽后,一聯交調度中心,一聯交安全處,一聯留動火部門自存。

  ②系統隔離措施和動火安全措施由動火申請部門擬定,并須畫出作業有關的系統簡圖,表明具體作業部位,寫清作業的具體內容,經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審簽后,危險作業票才可申報。 ③凡屬一級動火作業項目的,還需附上書面施工方案。

  三、動火作業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制度

  1、一級動火作業是指直接在帶氣設施上進行的動火作業。一級動火作業須經總公司批準,并有安全處增派人員到現場協調、監督動火作業的執行。

  2、二級動火作業是指在帶氣設備區域內及其他防爆區域內進行的動火作業。二級動火作業須經公司批準,并有安全人員到現場協調、監督動火作業的執行。

  3、三級動火作業是指在非防爆區域內進行的動火作業。三級動火作業可由生產運營部、施工管理部等基層單位負責實施執行。

  四、動火作業的安全實施

  1、一切動火工作都應根據動火作業現場情況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下列安全設施,在任何動火之前必須完成。

  ①動火執行人必須向作業所在運行管理部門當班帶班人或動火監護人交驗動火作業票,確認審批手續齊全,并在現場重新明確動火部位、任務、系統隔離范圍、方法。

  ②消除附著在動火工作內外的易燃或高溫時會分解出有毒氣體的物質和動火點周圍或者其垂直下方10米范圍內的.明火、易燃物質及清理無關人員、畜生等。

  ③備有合適、有效的消防器材。

  ④保持現場聯絡和通道暢通。

  2、在帶氣管道、設施上進行放散動火作業時,必須建立以放散點或動火點位中心,半徑20米的安全作業區,并有專人警戒。

  3、凡進行帶氣不置換動火作業,要嚴防出現負壓混入空氣,帶氣管道設施必須保持200pa—600pa的壓力。

  4、凡在帶氣管道設施上進行不帶氣動火作業,或在爆炸危險區內非帶氣管道設施上進行的其它動火作業,應采取斷開管路等可靠的措施切斷氣源,認真檢查現場附近有無水封、安全閥、閥井等,防止可能泄露的天然氣進入現場,動火現場通風良好,空氣中天然氣含量必須低于0.5%(體積比),嚴禁用明火試漏和試驗現場是否有可燃氣體。

  5、動火安全區內不準同時進行可燃溶劑清洗、刷漆等易燃液體作業。

  6、動火使用的設備、工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其安全附件齊全、完好。禁止帶氣管道等作為電焊二次線使用。電焊機、乙炔氣瓶、氧氣瓶相互間距應在7米以上,其余動火點或放散點的距離應在10米以上。

  7、動火作業及各項的執行由工作負責人統一進行指揮。要遵守有關的安全制度及操作規程。系統隔離措施和動火安全措施,由動火作業單位、監護單位共同執行后,工作負責人、監護人須共同對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開始動火作業。

  8、必須嚴格按批準的動火時間、范圍、安全措施等執行作業,不得擅自改動和降低安全措施要求,超范圍和超期動火。

  9、在進行動火作業時,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動火作業時間或擴大系統隔離范圍時,須向有關部門請示,經批準后,按新批準的作業時間或系統隔離措施執行。

  10、現場監督和監護人員,有權責令停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操作人員如認為措施不完善或指揮有誤,有權拒絕動火作業。

  11、作業中途中斷動火要采取可靠的措施,并有現場監護。恢復動火作業前必須重新檢查系統隔離措施和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12、如遇超過5級風以上或攝氏零度以下天氣不宜進行露天動火作業。

  13、動火作業結束后,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必須共同對現場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余火,工完場清,督促系統恢復正常工作狀態,并在動火作業票上簽字,動火單位要存留作業票備查。

天然氣管理制度15

  一、天然氣的使用

  1、食堂操作間的天然氣爐只限與工地伙食有關的食品,不得用作其他處。

  2、使用天然氣之前要確保天然氣管道無損壞漏氣現象

  3、使用天然氣之前做好食物的準備工作(如炒菜、燒飯應先把菜洗好、節好、淘好米放好水,并把油鹽醬醋等調味品都預備好,然后點火使用)。

  4、不宜把天然氣瓶或天然氣爐放在靠近電源的地方使用,不宜把廢紙、塑料品、干柴、竹籃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放在天然氣爐旁邊。

  5、使用時應先打開天然氣源開關(用手逆時針方向旋轉,聽“哧”的聲),再打開燃燒器(先將膠木執手向里推進脫離軋頭,隨即向右輕輕旋轉,執手與灶面垂直時開關全部開足),關閉時亦先掉關天然氣源開關,再關掉燃燒器。

  二、天然氣的維護

  1、應經常清洗鏟除天然氣灶面上的污跡,防止銹爛。燃燒器火眼易被飯汁灰塵塞住,要經常用鐵絲或舊牙刷疏通。

  2、燃燒器的進氣口有時可能被各種雜物塞住,應取下來用粗鐵絲桶通倒清。

  3、發生點火困難時應檢查電極與灶體距離是否過大,點火孔是否暢通,壓電陶瓷是否失效(火弱)金屬構件有無脫落等,否則應及時報修。

  三、天然氣事故的'急救措施

  1、天然氣是一種無色但有臭味的氣體,當嗅到天然氣的臭味,應用肥皂水涂抹天然氣爐和管道,凡是起泡的地方,就是天然氣漏損處。

  2、發現漏氣應及時關掉天然氣,打開門窗使室內通風透氣,分散人員。

  3、如有中毒者立刻送往醫院救治,再進行維修或更換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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