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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施工管理制度

時間:2024-06-17 11:48:0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現場施工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1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范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第一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

  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會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二、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到施工結束場地清,木工間發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處于正常可使用狀態。

  三、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施工現場等場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后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周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后,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方可動火。

  四、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匯報,及時更新。

  五、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為了保證本工程項目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義務消防隊。為更好地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能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為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復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制訂以下訓練計劃。

  1、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可采用豐富的形式,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參觀觀摩會等。

  2、活動的形式和內容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隊長負責安排,通過活動使隊員們深刻認識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針對工程實際情況,結合工程進度明確防火重點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識,提高危險因素分析能力和撲救方法。

  3、及時與當地消防部門建立聯系,搞好消防聯防工作。有計劃地到當地消防部門參與聯誼活動,觀察消防隊員消防演習。根據工程進展實際情況,適時舉辦一些消防培訓活動。

  六、特殊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規程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有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于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八、木工間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間由各施工隊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要及時更換。

  3、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現作業人員抽煙或作業場內有煙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施工結束場地清工作。

  4、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按國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6、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九、電焊作業場防火管理制度

  1、電焊作業場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隊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種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并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十、油漆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煙,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動火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閑人入內。

  十一、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小于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十二、食堂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隊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必須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三、獎勵與懲罰

  1、獎勵辦法:

  ①關心消防工作,積極投入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

  ②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表現突出。

  ③及時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發生的。

  ④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⑤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⑥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貢獻的。

  ⑦對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進事跡的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懲罰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①施工人員不按防火制度規定進行施工。

  ②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③值班人員擅離職守或失職的。

  ④不按規定添置消防器材、設備的責任人。

  ⑤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

  十四、防火管理責任制

  1、消防負責人防火責任制

  項目消防負責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職責:

  ①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組織編制火災的應急預案和落實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生時應急預案的實施。

  ②擬訂項目經理部及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工作計劃。

  ③配備滅火器材,落實定期維護、保養措施,改善防火條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④管理本工地的義務消防隊和滅火訓練。

  ⑤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消防知識學習,使職工懂得安全動火、用電和其他防火、滅火常識,增強職工消防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⑥組織火災自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原因調查。

  十五、義務消防隊防火責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貫徹本單位的防火制度,對違反者進行勸阻。

  2、了解本單位的防火措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解決,并向領導匯報。

  3、經常維修、保養消防器材設備,保證完好可用,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需要報請領導添置各種消防器材。

  4、組織消防業務學習和技術操練,提高消防業務水平。

  5、組織隊員輪流值勤。

  6、協助領導制訂本單位滅火的應急預案。發生火災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滅火與搶救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7、積極參加本地區的消防聯防活動。

  8、全員達到“三懂三會”,即:懂得防火知識,會報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會使用滅火器材;懂得滅火知識,會撲救初起火災。

  十六、現場電工防火責任制

  1、電工必須持安全生產監察局核發的《電工安全操作證》上崗操作。

  2、要按照有關規范安裝檢修電氣線路和電器設備。

  3、配合技術人員正確計算配電線路負荷,配線正確,對配電線路指定專人負責和維修,不得擅自增加用電設備,不得隨便亂裝亂用。

  4、嚴禁使用銅絲、鐵絲代替熔絲,按容量正確選用熔絲。

  5、要經常檢查電氣設備運行情況,對超負荷和擅自加大熔絲容量等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整改意見、

  6、積極主動向用電人員宣傳安全用電常識、組織職工進行電器知識講座,制止違章用電行為。

  7、配合義務消防員對電器防火器材進行維護。

  8、要掌握排除電氣故障的方法,并會使用滅火器撲滅電氣火災。

  十七、木工防火責任制

  1、禁止在木工間和木工作業場所吸煙。

  2、禁止在木工間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種木工機械前,仔細檢查電器設備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畢和下班時,清理場地,將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點,并切斷電源,關閉門窗。

  5、要積極參加消防活動,掌握防火滅火知識。

  十八、倉庫管理人員防火責任制

  1、不準攜帶火種入庫。

  2、不準在庫房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

  3、不準在庫房內設置辦公室和工場間。

  4、不準在庫房內架設臨時電線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熾燈,使用有鎮流器的燈具,應將鎮流器安裝在庫房外。

  5、不準在庫房內存放倉庫人員使用的油棉紗、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將各類物資分類、限額存放;堆放的物資留出頂、燈、墻、柱、堆等防火間距。

  7、認真檢查物資堆放安全情況,離開倉庫時切斷電源,并關閉門窗。

  8、掌握儲存物資性質和防火滅火知識,發現火災后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救。

  十九、焊工防火責任制

  1、有《焊、割工種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沒有正式消防專業合格證,不準從事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審批范圍的焊、割作業,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和落實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3、不了解焊、割現場和周圍的安全情況,不準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準焊、割。

  4、盛裝過可燃、易燃氣體、液體的各種容器、管道、倉間、罐柜等,未經清洗和測爆,沒有安全保障時,不準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冷卻、隔聲、隔熱、裝飾的部位,未采取切實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準焊、割。

  6、有壓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準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徹底清理或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8、因火星飛濺、導體傳熱和感應能引起焊、割部位毗連的物體、建筑物起火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準焊、割。

  9、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情況,不準焊、割。

  二十、油漆工防火責任制

  1、禁止火種進入工作現場。

  2、禁止使用明火加溫或在密閉狀態下溶解漆料。

  3、禁止亂倒剩余漆料溶劑。

  4、隨領隨用油漆溶劑,剩料要及時加蓋,注意儲存安全。

  5、經常清除工作場地的油漆沉積物,并要注意工作場地的通風。

  6、掌握防火滅火知識,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二十一、門衛、警衛人員防火守則

  1、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對違反防火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勸阻和制止。

  2、嚴禁任何人擅自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帶入施工現場。

  3、加強夜間巡邏,認真檢查火源、火種和電源等重點部位的防火安全,并做好值班記錄。

  4、要掌握單位內重點部位生產儲存物資的性質和滅火器材的分布情況,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滅初起火災。

  5、要熟悉火災、救護、公安報警和上級主管部門電話號碼,發生火災,及時報警。

  二十二、職工防火守則

  1、在消防負責人領導下,學習消防知識,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愛護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

  3、自覺遵守工地有關部位的消防制度。聽從職能人員的勸告。

  4、嚴禁在床上吸煙及亂扔煙頭,嚴禁私自亂接亂拉電器設備。

  5、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

  6、發現有火災險肇立即向領導反映,避免事故發生。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2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經濟建設的發展,高層建設如雨后春筍般在城市中矗立,在給城市帶來繁華的同時也帶來了消防安全問題。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問題應該引起重視。

  一、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特征及消防安全特點

  按照《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規定,高層建筑指的是高度超過24米的公共建筑和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鑒于高層建筑施工具有施工工期長,高空作業多、承包單位多、交叉施工多、用火用電多等特征,所以高層建設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相應具有以下特點:

  1、在施工過程中,高層建筑的樓梯間、電梯井沒有安裝防火門。一旦發生火災會產生煙囪效應,火勢蔓延迅速,撲救困難。

  2、施工現場的有些搭臨設施采用了木板、毛竹、塑料布等可燃材料,而且搭臨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往往影響消防安全。

  3、工現場由于深基坑的開挖和建筑材料的堆放影響了消防車道的暢通,使消防車難以靠近火場,阻礙了滅火行動。

  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較多,且電氣線路較雜亂,如果管理不善,就會引起電氣火災事故。

  5、由于高層建筑施工中承包單位較多,民工的流動性較大,給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帶來了很大難度,火災隱患不易被及時發現。民工臨時宿舍人員也較密集,一旦發生火災,容易產生群死群傷事故。

  6、施工現場使用的是臨時施工用水,供水水量、水壓等都不能滿足消防要求。應采取適當措施,改善消防供水條件。

  二、施工組織設計是高層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源頭

  施工組織設計是對高層建設施工總的部署,其中應包括對消防安全工作的實施。施工組織設計應重點從施工總平面布局、消防設施、防火安全規章制度等幾個方面來考慮消防安全問題:

  1、施工總平面布局

  施工總平面布局應有合理的功能分區,各種建、構筑物及臨時設施之間應有適當的防火間距。施工現場一般應有環形消防車道,盡端式道路應設回車場。消防車道的寬度、凈高和路面承載力應能滿足大型消防車的要求。

  2、消防設施的配備

  高層建筑施工需要施工用水池、水泵及輸水立管,可以利用上述施工設施兼作消防設施。施工用水池可兼作消防水池;施工水泵可準備兩臺(一用一備)兼作消防水泵,應保證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揚程;施工輸水立管可兼作消防豎管,管徑不應小于100毫米;高層建筑周圍應設一定數量的室外臨時消火栓,每個樓層應設室內臨時消火栓、水帶和水槍。在高層建筑施工現場重點部位應配備一定數量的移動滅火器材。

  3、建立消防安全機構、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高層建筑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建立防火領導小組,成立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消防演習。施工現場應制定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并組織相關人員學習,以使各承包單位和各作業工種有章可循,從而落實防火工作。對于各種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應加強督促和檢查。

  三、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火災易發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火災易發場所主要有木材加工場所、電氣焊割場所、油漆作業場所、木料堆場、用電場所及民工臨時宿舍等。

  1、木料堆場及木材加工場所

  木料堆場應分組分垛堆放,組與組之間應設有消防通道;木材加工場所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刨花、鋸末等易燃物品應及時清掃,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2、電氣焊割場所

  操作工應該持證上崗,焊割前應該向保衛部門申請用火證后方可作業;焊割作業前應清除或隔離周圍的可燃物;焊割作業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對裝過易燃、可燃液體和氣體及化學危險品的`容器,焊割前應徹底清除。

  3、油漆作業場所

  油漆作業場所嚴禁煙火;漆料應設專門倉庫存放,油漆車間與漆料倉庫應分開;漆料倉庫宜遠離臨時宿舍和有明火的場所。

  4、用電場所

  電器設備的使用不應超過線路的安全負荷,并應裝有保險裝置;應對電器設備進行經常性的檢查,檢查是否有短路、發熱和絕緣損壞等情況并及時處理;當電線穿過墻壁、地板等物體時,應加瓷套管予以隔離;電器設備在使用完畢后應切斷電源。

  5、民工臨時宿舍

  民工臨時宿舍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使用電爐和亂接電源;夏天使用蚊香一定要放在金屬盤內,并與可燃物保持一定距離,不應使用可燃物體作燈罩。

  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它不僅需要管理層的高度重視、安全部門的督促檢查,還需要每一位參加施工人員防火意識的增強。只有這樣,才能保證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為加強工程施工現場保衛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集團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2.施工現場保衛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施工現場保衛消防工作由企業安全負責人,接受總承包企業的統一領導和監督檢查。

  二、保衛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應建立保衛消防領導小組,確定一名主要領導負責現場的保衛消防安全,指導本現場的保衛消防管理工作。

  2.施工現場應逐級制定保衛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保衛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保衛消防安全職責。

  3.施工現場應當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和用火、用電、用氣、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儲存和使用制度以及保衛消防教育制度,加強對全體職工保衛消防知識的培訓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4.施工現場應設置訓練有素、業務能力強的警衛人員,同時要組建義務消防隊。警衛、義務消防隊每季度最少要進行一次教育、訓練,熟練掌握警衛、消防知識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進行防火檢查和撲滅初起火災。

  5.施工現場應制定生活區、辦公區及施工現場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應定期組織演練。

  6.施工現場必須加強動火證管理,動火證必須由總包單位消防負責人簽發,嚴禁由分包單位或其他人員簽發。

  7.施工組織設計要有保衛消防安全措施方案及設施平面圖,并按照有關規定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批或備案。

  三、施工現場保衛工作

  1.施工現場要建立門衛和巡邏護場制度,護場守衛人員要佩帶值勤標志,進出人員要佩帶胸卡。重點工程、重要工程要實行區域劃分的胸卡管理制度。

  2.加強對施工現場務工人員的管理。施工現場使用的務工人員必須手續齊全,建立務工人員檔案,非施工人員不得進住現場,特殊情況要經保衛部門負責人批準。

  3.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工作要建立預警制度,對于有可能發生的事件要定期進行分析,化解矛盾。事件發生時,必須報各上級主管部門,并做好工作,以防事態擴大。

  4.加強對財務、庫房、宿舍、食堂等易發案件區域的管理,要明確治安保衛工作責任人,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發生各類治安案件。嚴禁賭博、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斗毆。

  5.加強重點建設項目的治安保衛工作,加強對要害部門及要害部位的管理,制定要害部位的保衛方案,并指定專人負責重點管理。

  6.做好成品保衛工作,制定具體措施,嚴防被盜、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

  四、施工現場消防工作

  1.施工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

  2.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車道不能環形的,應在適當地點修建回轉車輛場地。特殊情況不能設置消防車道的,要充分利用社會消防車道,并報有關部門備案。施工現場的臨時消防車道應保持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

  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占臨時消防車道。

  3.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應配備不少于4具的滅火器,要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并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器材靈敏有效。

  4.施工現場消火栓應布局合理,禁止被埋壓、圈占和毀壞,周圍3m內不準存放物品;消火栓處晝夜要設有明顯標志,要配備足夠的水龍帶、水槍及相關工具;地下消火栓必須符合防火規范。

  5.施工現場消防干管直徑應不小于100mm。水壓不足或沒有市政供水管網的施工現場,應修建不小于12m3的貯水池,并應有相應的電力、補水、加壓設施。

  6.高度超過24m的建筑工程,應安裝臨時消防豎管。管徑不得小于75mm,每層設消火栓口,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及水槍。消防供水要保證足夠的水源和水壓,嚴禁消防豎管做為施工用水管線。消防泵房應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設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設專人管理,保證消防供水。消防泵的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消防水泵要采用一用一備的方式。

  9.保溫材料施工周圍10米范圍內禁止動火作業,禁止動火動焊與鋪設保溫材料交叉作業施工。

  10.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施工現場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工加工場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業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源燈具。

  11.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m。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12.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應符合防火要求。庫房應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

  13.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時,應制定防火安全管理措施;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烯料;使用后的廢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料及時清除。

  14.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得在建設工程內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15.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溫材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時施工企業保衛部門必須嚴格審核,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16.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宿舍內不得臥床吸煙。

  17.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置宿舍。在建設工程外設置宿舍的,不得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設置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當符合有關消防安全的要求。

  18.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

  19.防水作業時,做防水的區域必須保持通風良好,要嚴格按照施工技術方案實施。防水施工完畢后,防水層上方不得從事明火作業,做好防水的部位應采取保護措施,

  防止明火將其引燃。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施工等危險作業時,必須做好施工方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0.施工作業區與生活區、辦公區應分開設置。建筑工程主體結構與非施工作業區臨建房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米。生活區、辦公區等區域內采用非燃材料搭建的臨建房屋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4米。采用難燃材料搭建的臨建房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6米。

  21.施工現場臨建房屋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材料庫、加工用房及明火作業的廚房等施工現場臨建房屋的材料必須選用非燃建材。

  22.辦公室、宿舍等施工現場臨建房屋其圍護結構宜使用非燃材料;確有困難時,其圍護結構(含保溫材料)可采用難燃材料,但施工單位應在搭建前現場抽樣,送有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安裝。

  23.圍護結構(含保溫材料)采用難燃材料的施工現場臨建房屋內的電氣線路應采用金屬管或經阻燃處理的難燃型硬質塑料管保護,且不應敷設在難燃材料結構內。

  24.施工現場臨建房屋屋門的寬度不得小于1.2米,門須向外開,如房間建筑面積超過60平方米(或房間內住20人以上)時,必須設置不少于2處的疏散門;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員疏散預案;多層施工現場臨建房屋的疏散樓梯不應少于兩個且應分散布置,設置兩部疏散樓梯確有困難時,可設置一部金屬豎向梯作為第二安全出口。

  25.生活區的用電要符合防火規定。用火要經保衛部門審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定,用火點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停火時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有無泄漏。

  五、保衛消防內業資料

  1. 施工現場消防重點部位登記表

  工程項目應根據防火制度要求對施工現場消防重點部位進行登記,消防重點部位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器材,明確相關責任人員。

  2. 保衛消防設備平面圖

  施工現場應繪制保衛消防設施、器材平面圖,按照相關規定的要求,明確現場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的布置位置和數量。

  3. 保衛消防制度、方案、預案

  項目經理部應制定施工現場的保衛消防制度、現場保衛消防管理方案、重大事件、重大節日管理方案、現場火災應急救援預案、現場應急疏散預案等相關技術文件,并將文件對相關人員進行交底。

  4.保衛消防協議

  建設單位與總包單位、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必須簽訂現場保衛消防協議,明確各方相關責任,協議必須履行簽字、蓋章手續。

  5.保衛消防組織機構及活動記錄

  施工現場應設立保衛消防組織機構,成立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教育培訓和消防演練,各項活動應有文字和圖片記錄。

  6.施工用保溫材料產品檢測及驗收資料

  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用保溫材料、密目式安全網、水平安全網、臨建房屋圍護結構(保溫材料)等應為阻燃產品,進場有相關驗收手續,其產品資料、檢測報告等技術文件項目經理部應予存檔保管。

  7.施工項目消防審批手續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核發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許可證后,方可開

  工,項目經理部應將消防安全許可證存檔,以備查驗。

  8.消防設施、器材驗收、維修記錄

  施工現場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的生產單位應具有公安部門頒發的生產許可證,各類設施、器材的相關技術資料項目經理部應進行存檔。項目經理部應定期對消防設施、器材檢查,按使用年限及時更換、補充、維修,驗收、維修等工作應有文字記錄。

  9.防水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和交底

  施工現場防水作業施工時,應制定相關的防中毒、防火災的安全防范技術措施,并對所有參與防水作業的施工人員進行書面交底,所有被交底人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10.警衛人員值班、巡查工作記錄

  施工現場警衛人員應在每班作業后填寫警衛人員值班、巡查工作記錄,對當班期間主要事項進行登記。

  11.用火作業審批表

  作業人員每次用火作業前,必須到總包項目部辦理用火申請,并按要求填寫動火作業審批表,經消防負責人審批同意后方可用火作業。

  12.檢查記錄及隱患整改記錄

  工程項目安全檢查人員在檢查過程中,針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填寫檢查記錄及隱患整改記錄。其中應包括檢查情況及安全隱患、整改要求、整改后復查情況等內容,并履行簽字手續。

  13.職工應知應會

  施工現場對所有作業人員必須進行保衛消防知識培訓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項目經理部應將考核情況造表登記,并按照考核內容分類存檔。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4

  為了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現場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搞好材料節約,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本標準,并作為開展創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和施工現場管理達標活動的重要內容與考核依據。

  一.施工現場場容

  (一)施工現場圍墻應封閉嚴密、完整、牢固、美觀。傷口要平,外立面要直,高度不得低于1.8米。

  (二)施工工地應在大門明顯處設置統一樣式的施工標牌,標牌應寫明工程名稱、建筑面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地負責人、開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內容。

  (三)大門內應有施工平面布置圖,布置合理并與現場實際相符。應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板,消防保衛制度板,場容衛生環保制度板,內容詳細,字跡工整規范清晰。

  (四)施工現場內應有排水措施,運輸道路要平整堅實、暢通。

  (五)建筑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扎土應及時清理,樓梯踏步、休息平臺、陽臺處等懸挑結構上不得堆放料具和雜物。

  (六)施工現場不準隨地大小便。

  (七)施工區域和生活區域應有明確劃分,并應劃分責任區,設標志牌,分片包干到人。

  (八)施工現場的各種標語牌,字體書寫正確規范,工整美觀并經常保持整潔完好。

  二.施工現場管理資料

  (一)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應有編制人、審批人簽字及審批意見。補充、變更施工組織設計應有編制人和審批人簽字。

  (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應內容齊全,科學合理。必須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安全,保衛消防、環境保護技術措施和文明施工,材料節約等管理要求,并有施工各階段的平面布置圖和切實可行的季節性施工方案。

  (三)施工現場應有施工日志和施工管理各方面專業資料。

  三.施工現場料具管理

  (一)料具和構配件應按施工平面布置圖指定位置分類碼放整齊,預制圓孔板,大樓板、外墻板等大型構件和大模板存放時,場地應平整夯實,有排水措施,碼放應符合規定。

  (二)施工現場各種料具應按施工平面布置圖指定位置存放,并分規格碼放整齊、穩固,做到一頭齊、一條線。磚應成丁、成行,高度不得超過1.5米;砌塊材碼放高度不得超過1.8米;砂、石和其他散料成堆,界限清楚,不得混雜。

  (三)施工現場的材料保管,應依據材料性能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曬、防凍、放火、防爆,防損壞等措施。貴重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應及時入庫,專庫專管,加設明顯標志,并建立嚴格的`領退料手續。

  四.施工現場材料節約

  (一)施工現場應有用料計劃,按計劃進料,使材料不積壓,減少退料。同時做到鋼材、木材等料具合理使用,長料不短用,優材不劣用。

  (二)工人操作應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

  (三)施工現場剩余料具、包裝容器應及時回收,堆放整齊并及時清退。

  (四)施工現場應節約用水、用電,消滅長流水和長明燈。

  五.施工現場材料管理資料

  (一)應有技術節約措施,實施中應有材料節約計劃、效果臺帳。

  (二)施工現場應實行限額領料,領退料手續齊全。

  (三)材料進、出現場應有查驗制度和必要手續。

  六.施工現場環境衛生和衛生防疫

  (一)施工現場應經常保持整潔衛生。運輸車輛不帶泥沙去現場,并做到沿途不遺撒。

  (二)辦公室,職工宿舍和更衣室要保持整潔、有序,生活區周圍應保持衛生,無污染物和污水。生活垃圾應集中堆放,及時處理。

  (三)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衛生有關管理規定。建立食品衛生管理制度,要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身體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證。

  (四)伙房內外要整潔,炊具用具必須干凈,無腐爛變質食品。操作人員上崗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并保持個人衛生。食堂、操作間、倉庫要做到生熟食分開操作和保管,有滅鼠、防蠅措施,做到無蠅、無鼠、無蛛網。

  (五)施工現場內的廁所應有專人保潔,按規定采取沖水或加蓋措施,及時打藥,防止蚊蠅孳生。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5

  施工合同的訂立依據;簽訂程序;注意事項;審查要點

  《合同法》第二條將合同定義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任何合同均具備三大要素,即主體、客體和內容。主體指簽約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客體也叫標的,如:工程項目、貨物、勞務等;內容指當事人之間的具體的權益和義務。

  從合同理論上說,建設工程合同也是廣義的承攬合同的一種。建設項目關系的多元性、多變性、金額大、履約周期長等特征、競爭激烈等因素,構成和加劇了工程合同的風險性。施工合同又是建設工程合同中的主要合同,是開發項目工程施工管理的源頭,是進行工程建設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費用控制的主要依據之一。

  為了加強開發企業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提高各級管理人員訂立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和相關法律常識,指導工程合同的簽訂工作,維護自身權益,防范合同風險,根據以往合同簽訂中的經驗和教訓寫了《〈建筑工程合同〉的訂立及注意事項》一文,供大家在以后的合同簽訂中參考。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的依據和條件

  1.1施工合同訂立的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

  1.2施工合同訂立應具備的條件

  (1)初步設計已經批準

  (2)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文件和有關技術資料

  (3)建設資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設備來源已經落實

  (4)通過招標選擇承包單位的工程,其中標通知書已經下達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內容和簽訂程序

  2.1施工合同的內容

  承發包方應盡可能采用標準的合同范本訂立施工合同,通常按所選定的標準合同示范本本(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GF-1999-DZ01)或雙方約定的合同條件協商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主要適用于各類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業廠房,交通設施及線路,管道的施工和設備安裝工程。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組成,并附有三個附件:《承包方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發包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

  (1)協議書

  《協議書》規定了合同當事雙方最主要的權利和義務,規定了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合同當事人對履行合同義務的承諾,合同當事人需要在《協議書》上簽字蓋章。

  《協議書》的內容包括:工程承包范圍,合同工期,質量標準,合同價款,組成合同的文件及雙方的承諾書等。

  (2)通用條款

  《通用條款》是根據《合同法》,《建筑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承發包方雙方的協議義務做出規定,除雙方協商一致對其中的某些條款做了修改,補充或取消外,其余條款雙方都必須履行。

  《通用條款》具有行施的通用性,基本通用于各類工程。《通用條款》共有11部分47條。基本內容包括:

  ㈠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包括詞語定義、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語言文字和通用法律、標準及規范和圖紙。

  ㈡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包括:工程師、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項目經理、發包人工作、承包人工作。

  ㈢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包括:進度計劃、開工及延期開工、暫停施工、工期延誤和工程竣工。

  ㈣質量和檢驗。包括:工程質量、檢查和返工、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重新檢驗、工程試車。

  ㈤安全施工。包括:安全施工與檢查、安全防護、事故處理。

  ㈥合同價款與支付。包括:合同價款及調整、工程預付款、工程量的確認和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㈦材料設備供應。包括: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和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㈧工程變更。包括:工程設計變更、其他變更和確定變更價款。

  ㈨違約、索賠和爭議。包括:違約、索賠和爭議。

  ㈩其他。包括:工程分包、不可抗力、保險、擔保、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文物和地下障礙物、合同解除、合同份數和補充條款。

  (3)專用條款

  由于建筑工程的條件各不相同,《通用條款》不能完全適用各個具體工程,因此《專用條款》對其作必要的修改和補充,使《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成為雙方統一意愿的體現。《專用條款》的條款號與《通用條款》相一致,但主要是空格,由當事人根據具體情況予以明確或者對《通用條款》進行修改、補充。

  (4)附件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的`附件,是對施工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進一步明確,并使合同當事人的有關工作一目了然,便于執行和管理。

  2.2施工合同的簽訂程序

  施工合同作為合同的一種,其簽訂也應該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從合同法角度分析,通過招標方式簽訂的合同,招標文件是要約邀請,投標文件是要約,中標通知書是承諾。

  發包人通過招標方式選擇施工承包單位。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中標人應當與發包人及時簽訂施工合同,對雙方的責任、義務、權益等合同內容做出進一步的文字明確。

  依據我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中標通知書發出30天內,中標人應與發包人依據招標文件投標書等,簽訂施工合同。投標書中已確定的合同條款在簽訂時不得更改,確定的合同價應與中標價相一致。發包方應依據合同條件逐條與承包單位進行協商。承發包雙方對合同內容取得一致意見后,即可正式簽訂施工合同文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施工合同即生效。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方法及注意事項

  3.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協商和填寫方法

  《協議書》共十條,其中需協商和填寫的有六條,其中:

  ⑴工程概況

  本條應準確寫出工程的名稱;詳細的地址;工程內容,主要包括建筑規模和結構特征。

  ⑵承包范圍

  主要指是否包括土建、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等工作,并注明其中單位工程、

  分部分項工程的具體交接部位。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劃分方法可參考《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中第四條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的劃分的相關內容。

  ⑶合同工期

  工期是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在協議中應明確開工和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在投標書中承諾的工期短于招標文件規定的工期,協議書中應按承包人的承諾工期為準。如果發包人要求分階段移交部分工程的,在專用條款中應予以明確。

  工期計算可參照建設部《全國統一建筑安裝工程工期定額》建標(20xx)38號文執行。

  工期定額依據地區類別、建筑規模、結構類型、檐口高度等指標編制,總工期=±0.00m以下工期+±0.00m以上工期。

  群體建筑的工期一般在單棟工期的基礎上增加15~25%,搶工期的項目,允許在定額工期的基礎上下浮20%計算合同工期;超過20%的,一般給1~5%的趕工費,通常補貼2%。

  ⑷質量標準

  參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的規定一般填寫為合格。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工程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②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③有關安全和功能檢測資料應完整。

  ④主要功能項目抽檢結果應符合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

  ⑤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對于有評優要求的可參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評價標準》(GB/T50375-20xx)該標準適用建筑工程在質量合格后的施工質量優良評價。且是工程質量優良等級的評價標準。各類獎項的評優,也可按各類評優標準填寫,如:魯班獎、姑蘇杯、揚子杯等。

  ⑸合同價款

  ①合同價款的確定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

  ②追加合同價款

  指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③合同計價方式的確定

  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a、固定價格合同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

  b、可調價格合同

  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c、成本加酬金合同

  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d、工程預付款的約定

  專用條款內約定是否預付款及付款總額,一次或分階段支付的時間和每次付款比例(或金額)、扣回的時間和每次扣回的計算方法、是否需要承包人提

  供預付款保函等內容。

  e、支付工程進度款的約定

  其支付時間和方式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進度款可以按月支付、按完成工程的進度分階段支付或完成工程后一次性支付方式。對合同內不同工程部分或內容也可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

  3.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應注意的事項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護承發包雙方權益的法律文件。為了防范合同糾紛,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除了上述填寫方法,下述諸方面應引起注意:

  (1)對承包方應了解的內容:

  對承包方(總包、分包、專項承包等單位)履約能力應認真分析判斷,其中:

  ㈠資質情況(特別是專項資質)

  ㈡施工能力(業績)

  ㈢財務狀況(是否具有與承包工程相適應的資金能力)

  ㈣社會信譽

  ㈤外地企業是否當地注冊登記

  對承包方的二級公司和工程處,非獨立法人不能簽訂合同。

  (2)關于工程承包范圍

  工程承包范圍的界定是工程項目范圍管理的內容,是防范合同糾紛和扯皮的重要方面。在簽訂合同時,應認真做好工程承包范圍的界定和文字描述,重點可考慮下述事項。

  ㈠應明確界定與相關相連接工程之間具體的分界部位,具體描述舉例如:單體建筑工程:

  ①給排水系統與室外給排水系統工程可界定為出外墻面一米或至室外第一管進位,管井及接頭由室外施工方負責等。

  ②散水以內的土建工程(含散水、室外臺階)、給排水、電氣照明、防雷接地安裝及預留預埋屬合同范圍,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③本合同不含消防(但含疏散指導、應急照明的安裝)門窗等安裝工程,但含以上部分安裝后的補洞、補灰、補磚等配合工作。

  ㈡應符合質量驗收單位(子單位)、分部分項工程劃分規定和有利于工程的總包驗收、分包驗收及專項驗收要求。如:人防工程中,統一由消防驗收的通風工程與消防工程分別包給不同隊伍施工,在系統專項驗收報驗時總包分包之間容易扯皮。

  ㈢應符合工程定額分部分項工程內容要求。如:塔吊基礎的施工與完成后的基礎拆除、土方工程中的挖基槽及修整邊坡等,均應按定額工程內容完整描述工程承包范圍,防止工程內容重復和結算扯皮。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對上述方面的問題做出了解釋,可供參考。

  (3)關于合同價款

  ㈠合同價款是雙方共同約定的條款,應做到第一要有協議,第二要明確確定。如:暫定價、暫估價、概算價等都不能作為合同價款。約而不定的造價不能作為合同價款。

  ㈡采用固定價應注意明確包死價的種類。如:總價包死(閉口價)、單價包死,還是部分總價包死,以免履約過程中爭議。同時,固定價格必須把風險范圍約定清楚,風險費用計算方法約定清楚(雙方約定一個百分比系數或絕對值法)對于風險范圍以外的風險費用,應約定調整方法。

  ㈢工程量變更的程序及計價方式均應明確說明,防止只有工程量變更程序性條款,卻無計價方式條款,引起雙方扯皮。

  財建【20xx】369號《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八條對合同價款方面的問題做出了解釋。

  (4)材料設備供應條款

  應詳細填寫材料設備供應的具體內容、品種、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應約定供應方、現場施工方、發包方等各方在材料設備供應、運輸、拆驗、現場保管等環節的具體責任及結算方法。

  應明確界定材料設備供應付款的具體標準。如:“貨到付款”、“貨到全付款”等說法,即沒有界定具體貨名,也沒有到貨數量和驗收標準,容易造成供貨方到部分貨就要求付款或要求全部付款的訴求。

  (5)質保金的返還

  根據法規的規定,各分項工程的質保期是不一樣的,在合同中應重申法定(或約定)各分項工程質保期限,同時,明確各項質保金的返還期限。不要簡單約定:“質保期屆滿ⅹⅹ天內返還”的不明確說法。同時應注意質量保修期和

  質量保修金期限的區分。具體內容詳見:

  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對保修期的規定。文件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①基礎設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屋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③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④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⑤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合同中約定。

  建設項目的保修期,自施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同時《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對質量保證金的管理做了規定。文中規定:保證金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缺陷責任期一般為6個月、12個月、24個月。具體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規定…可委托金融機構托管…價款可按工程價款定額的5%左右比例預留…

  ⑥組成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施工合同文本》第二條以列舉方式表述合同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協議書》中這一條款與通用條款第1、2條以及專用條款第2條相呼應,更是這兩個條款的基礎。在填寫此部分內容時,要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確定有利于本方的優先解釋順序。

  ⑦工程分包

  依據建設部令第124號《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所謂施工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的專業工程或者勞務作業發包給其他建筑企業完成的活動,工程分包分為專業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管理辦法》第七條“建設單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對依法實施的分包活動進行干預”,《高院解釋》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了“建設單位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專業工程造成建設工程質量缺陷,應承擔過錯責任”。所以,一般不宜將總承包企業承包范圍內專業工程簡單地指定分包單位,并單方面另行簽訂分包合同,這樣容易引發合同糾紛或承擔法律責任。若工程需要指定分包單位,可同總包方協商以總包方名義賦予總承包方管理權(管理費)或簽訂建設單位、總包方、分包方三方協議,避免出現建設單位直接指定分包的證據,以保護建設方的權益。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前的審查要點

  在施工合同訂立簽章生效前,應做好合同文本的分析審查工作,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防范合同風險。通常施工合同文本分析包括下列方面:

  (1)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分析

  具體包括:當事人雙方的資格審查;工程項目已具備招標、投標、簽訂和實施合同的一切條件;工程施工合同的內容(條款)和所指行為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種法律的要求,如:勞動保護、環境保護、稅賦等法律要求等。

  (2)施工合同的完備性分析

  具體包括:屬于施工合同的各種文件(特別是工程技術,環境,水文地質等方面的說明文件和設計文件,如:圖紙、規范等)齊全;施工合同條款齊全,對各種問題都有規定,不漏項等。

  (3)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及其關系分析

  主要分析合同雙方的責任和權益是否互為前提條件。如:如果合同規定承包方有一項權利,則要分析該項權利的行使對發包方的影響,該權利是否需要制約,承包方有無濫用這個權利的可能,承包方使用該權利應承擔什么責任,以此提出對這項權利的制約。對于責任和權益應盡可能具體詳細,并注意其范圍的限定。(比如:現場配電房或供水泵房等公共設施的管理授權要謹慎,防止總包單位反控發包單位自分包施工隊伍的用電用水等問題的出現。)

  (4)合同條款之間的聯系分析

  由于合同條款所定義的合同文件和合同問題具有一定的邏輯關系(如:實施的順序關系,空間上和技術上的相互依賴關系,責任和權利的平衡和制約關系,完整性要求等)使得合同條款之間有一定的內在聯系。同樣一種表達方式,不同的合同環境中,或不同的上下文,則可能有不同的風險,通過內在聯系分析,可審查出合同條款之間的缺陷、矛盾、不足之處和邏輯上的問題等。

  (5)合同實施的后果分析

  應對合同雙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合同履行的環境做分析和預測,并對可能發生的后果風險做出應對分析,以便對各種可能出現的實施后果預控。如果分析發現實施后果嚴重難以控制,則應重新審視合同條款,避免不可控后果的產生。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6

  1、施工現場單位工程的安全技術管理,應根據工特點進行安全分析、評價、設計、制定對策、按照內外不同要求組織實施。

  2、室外作業主要組織實施安全監督檢查。其內容:

  (1)檢查作業部門和班組人員是否按照該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2)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如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模板、塔吊、安全網、施工用電、監邊洞口等搭設及其防護設施必須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過程中要經常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3)施工完畢后,必須按照拆除方案和有關拆除工程規定進行現場派員安全監護,設立警告標志。

  3、室內作業主要對進行技術分析、決策和信息反饋的研究處理,以及對收集安全技術管理基礎資料的'檢查。其內容:

  (1)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含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網絡。

  (2)單位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3)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4)安全設施安裝任務單及安全設施的驗收書。

  (5)現場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教育記錄。

  (6)項目經理、特種作業人員的特證情況和驗證記錄(復印件)。

  (7)安全生產檢查記錄和事故隱患整改材料。

  (8)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安全技術交底書和安全操作規定。

  (9)職工傷亡事故統計月報表和事故獎罰與處理記錄。

  (10)班組安全活動記錄。

  (11)基礎資料的管理必須真實、標準、完善。每份資料要明確時間、地點、填報人,工程完結后合并于工程技術資料。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7

  目錄

  1、編制依據---------------------------------------------------------------------2

  2、工程概況---------------------------------------------------------------------2

  3、施工現場消防情況分析---------------------------------------------------2

  4、施工現場消防機構組成--------------------------------------------------3

  5、消防措施--------------------------------------------------------------------6

  6、消防應急救援預案--------------------------------------------------------6

  7、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措施與制度--------------------------------8

  8、動火管理-------------------------------------------------------------------9

  9、暫設支搭、料庫管理----------------------------------------------------10

  10、現場檢查-----------------------------------------------------------------11

  11、防火檔案-----------------------------------------------------------------12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13、安全教育交底制度-----------------------------------------------------13

  1.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

 2.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監理單位:

  施工單位:

  本工程位于_____,建筑層數為___。結構類型為框架剪力墻,建筑面積___。

  3.施工現場消防保衛情況分析

  根據現場臨設及施工現場情況,預計本工地消防、保衛重點部位有如下幾處,確保不出現火災事故,特將這幾處重點危險區提名到案,加強在施工中的管理。

  3.1施工過程中木材用量較大,由于職工對消防知識懂得較少,防火意識差,思想容易麻痹,不定時會出現職工在現場違章吸煙情況,以及施工中的電焊焊花濺落容易發生火災。

  3.2倉庫:現場臨設材料庫存放處等地方油類、漆類、易燃、易爆物品較多、且集中,施工中往來職工較多,加之外面運料進場非施工人員違章吸煙者不少,也容易發生火災。易燃、易爆物品按規定的安全距離分類存放在危險倉庫中,易燃物品庫門前設煙火警告標志與及滅火器,嚴格領料制度。

  3.3木工房:設置在現場建筑物旁邊,現場需配置的木加工品較多,均需在現場木工房加工,因而也造成了木工房內用電較多,鋸末、刨花等作業下腳料遍地,加之操作人員偶然間失誤、機具的超負荷運行或工人違章作業,往往出現電線發熱、破皮漏電及室內吸煙引起火災。

  3.4配電室及個別電器由于某些管理、操作人員知識不足,或某些材料性能方面的缺檢、缺試,造成配電盤或配電箱內保險裝置失靈,加之用電長期超負荷,致使線路發熱老化,造成責任失誤而引發火災。

  3.5工程地下施工期間,防水作業人員違章操作,使用不具備防爆裝置的燈具、器械,有的未強制通風,或違章吸煙,很可能引發易燃氣體爆炸而發生火災。每棟地下室配置3個滅火器。

  3.6生活區宿舍密集,工人在宿舍里面抽煙,亂拉拉接,用高功率的用電器都會有引起火災的隱患。在宿舍樓下配置一個消防箱,2個消防栓,每層宿舍走廊配置2個滅火器。

  3.7食堂:食堂內必須配備泡沫滅火器不少于2只,食堂必須與施工場所、防火場所、職工宿舍等分開設置;食堂負責人必須每天對食堂內防火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并上報防火領導小組。

  4.施工現場消防保衛機構組成

  4.1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現場總施工長工為副組長的防火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施工現場消防工作。具體人員安排如下:

  防火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4.2施工現場成立一支義務消防隊

  隊長:

  副隊長

  隊員:6名雜工、10名管理人員,各班組人員

  4.3現場成立滅火指揮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協調指揮:

  搶險指揮:

  火場火情聯絡員:

  4.4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4.41項目經理(組長)

  嚴格執行國家和地區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規,做好防火常識和消防知識的培訓工作;

  保證本部消防安全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和有效實施;

  督促、檢查項目的消防安全的工作,及時消除消防安全事故隱患;

  及時、如實報告消防安全事故;

  定期聽取安全職能部門負責的工作工作匯報,把消防安全問題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督促屬下各級做好本職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總結推廣消防安全先進經驗。

  4.42總施工長(隊長)

  對工程項目消防安全全面負責,系本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

  負責組織建立項目安全保證體系和環境管理體系,制定有關管理制度;

  對現場消防安全進行監督管理

  4.43安全總監

  組織召開項目消防安全、安全生產會議,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與有關政府部門(安監站、勞動部門等)及時進行溝通,協商解決有關消防安全問題;

  簽署與消防安全有關的來往函件、工作聯系單等;

  4.44安全員

  做好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總結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指導項目工地的安全技術工作,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調成研究施工工程中存在的消防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組織安全活動,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定期安全檢查和專項消防安全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種工人的消防安全培訓工作。

  4.5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構架圖(見下表)

  工程項目經理-

  泥工班

  食堂

  架子班

  木工班

  鋼筋班

  水電班

  倉庫管理員

  資料員

  施工員

  安全員

  電工員

  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構架圖

  總施工長-

  5.消防措施

  5.1在A、C區基坑邊建立消防水池(4m*5m*2.4m),分別用兩個大高壓水泵供應各棟樓的消防用水,采用DN65的鋼管作為地面輸送管道。每棟設立一個消防栓,采用DN65鋼管作為樓上輸送管道。并設置高壓水泵,保持高層消防用水供應。現場建筑物旁邊設立2處消防箱,每處配水龍帶1盤,水槍一支,并設明顯的晝夜標志。庫房及木工房等重點防火部位,每處布置不少于2具干粉滅火器,制定具體防火制度,并有明顯標志。

  5.2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操作前必須辦理用火手續,開用火證,準備可行的措施,有專人看火,清理周圍易燃物,各項措施落實后再動工。

  5.3整個施工現場嚴禁吸煙,木工棚內刨花、鋸末隨時處理,廢料清運到指定地點。

  5.4建筑物內不準隨意堆放物料,不準隨意在內居住。油類、氣類等易燃物,下班時帶出,放回庫房。

  5.5乙炔瓶與氧氣瓶必須分開保管,使用時兩瓶間距不得小于5m,兩瓶與用火點使用間距不得小于l0m。

  5.6.外墻腳手架必須在每層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筒。

  6.消防應急救援預案

  6.1應急響應目標

  火災發生后應按照先確保人身安全,再保護財產的優先順序進行,及時進行有效地自救和外部救援,杜絕二次事故和救援過程對環境的污染和二次污染。

  6.2施工樓層或外腳手架著火

  6.21任何員工一旦發現施工樓層或外腳手架局部輕微著火,不危及人員安全、可以馬上撲滅的火情,應立即進行撲滅。初起火災往往面積小,燃燒范圍不大,火勢蔓延慢,煙霧小,火場溫度低,撲救難度小。因此,迅速撲救初起火災時防止火勢蔓延、擴大的關鍵。最先發現火災發生地點員工應及時撲救。

  6.22局部著火。可以撲滅但有可能蔓延擴大的,在不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下,任何員工一旦發現后一方面立即通知周圍人員參與滅火,防止火勢蔓延擴大,一方面向作業現場值班工長或安全值班負責人匯報。

  6.23當建筑物一端起火向另一端蔓延時,可以從中間適當部位控制;中間起火時,應從兩側控制,以下風方向為主;樓層火災時,應從上下控制,以上層為主。將易燃物品盡快拆除搬離火場,隔斷火勢的蔓延。從而達到撲救的目的。

  6.24易燃易爆物倉庫或堆放處起火時,若不能迅速撲滅,應疏散和保護好有爆炸危險的物品。不易疏散和保護時,要采取冷卻措施,防止受熱膨脹爆裂或起火爆炸。

  6.25材料堆垛起火時,應防止向鄰垛蔓延。

  6.26火勢開始蔓延擴大,不可能馬上撲滅的,按照以下情況處理(詳圖見下頁)

  6.27現場施工員立即進行人員的緊急疏散,指定安全疏散地點,由應急救援小組負責清點疏散人數,發現有缺少人員的情況時,立即通知指揮員或消防隊員。

  6.28現場應急副總指揮立即撥打消防報警電話“119”,通報以下信息(a)起火地點的詳細地址,項目部在醫院內,進入的具體路線;著火的物資。火勢的`大小,是否有人員被困等情況。(b)報警人員姓名及電話號碼,以便聯系。要注意聽清消防隊員值班人員的詢問,要正確、簡潔的予以回答,待值班人員說明消防隊車已去火場時,才能掛斷電話。報警后,派人到醫院大門口或路口迎接消防車,并帶領消防車趕赴火場。(c)消防隊到達火場后,由消防指揮員組織指揮。現場管理人員該主動向消防隊匯報火場情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隊,做好疏散搶救工作。公安消防隊伍到達火場后,參加滅火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公安消防機構指揮員統一調動,執行火場指揮員的滅火命令。當滅火力量較強時,滅火和救人可以同時進行,但決不能因滅火而貽誤救人時機。若有人受傷,立即送往鄰近醫院(廣州珠江新城西塔項目周邊醫院情況及應急就醫路線見附件6)或與醫院聯系派出醫生現場指導救護。

  6.3.生活區宿舍著火

  6.31若是宿舍著火,火勢不大、又處于初始階段時,目測者或當班值班員應一邊立即關閉電源,一邊呼喊同伴共同用事前準備好的一邊用事前準備的沙土覆蓋或用環保型干粉滅火機滅火。火情能控制并能完全撲滅,可不進入應急狀態。

  6.32如目擊者或當班值班員判斷火情已過初始階段,火勢蔓延較快,難以控制時,應一邊口頭呼喊室內人員從著火房間內盡快跑出,一邊關閉電源開關,同時用固定電話或用手機或對講機報警。被火情圍困加強個人防護,防止或減少煙氣的侵害,用水將毛巾等侵濕,扎住口鼻,防止吸入高溫煙氣,用水侵濕地毯等,包裹好身體,就地滾出火焰區逃生。穿過煙火區時,要爬行或盡量使身體貼近地面,千萬不要站立行走。時間就是生命,火災襲來要迅速撤離危險區,不要貪戀財物。發生火災時不要隨便開啟窗戶,防止新鮮空氣大量涌入,火勢迅速發展。當一個出口由于人員多,擁擠堵塞時,千萬不要參與擁擠,而應選擇自己熟悉的環境或路線,逃向其他出口。

  6.33組織滅火中,現場應急義務消防隊隊長應根據火情蔓延趨勢和滅火器消耗情況,向項目經理向執行經理報告,以便調動其他作業區域消防隊員攜帶滅火器材飛快滅火減少對環境的污染。若不能迅速撲滅,應盡快采取措施對著火臨時建筑采取隔離措施,防止蔓延擴散。

  6.34地方消防隊到達現場后,現場救火負責人應及時報告火情狀況、人員疏散狀況及火情發展趨勢、項目參加救火人員情況,接受地方消防隊負責人指揮,按其安排進行滅火或搶險或轉移財產等任務,組織項目參加救火人員配合地方消防隊滅火,消除險情。

  6.4.消防安全演練

  6.41.消防安全培訓內容

  主要培訓如何使用滅火器材、消防水帶及水槍。發生火情如何處理和自我保護措施。

  6.42.消防安全演練周期

  分包單位進場后由總承包安全環境部對分包單位的主要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分包單位針對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對自己所轄班組長每三個月組織一次消防培訓、演練。針對重點樓層重點區域分包單位每月對該樓層的班組在本樓層進行一次消防培訓、演練。非重點區域的班組每三個月組織一次消防培訓、演練。

  每半年總包組織各分包單位進行一次小范圍的消防安全培訓演練。

  7.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措施與制度

  7.1建筑工程冬季施工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進行保溫。

  7.2建筑物內不準作為倉庫儲存易燃、可燃材料,施工材料按施工進度和作業計劃分期分批進退場,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

  7.3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作業,必須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滅火方案,在下達生產任務的同時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防火安全技術交底,貫徹“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

  7.4施工中若采用新型(高分子)材料、新工藝時,領導、技術、材料、消防保衛部門及施工人員進行教育學習,必須按照責任制了解材料的防火性能、規格、配比、運輸、保管和使用過程中的消防要求,在不了解時禁止使用。

  7.5易燃、劇毒物品應分類專庫管理,嚴格進出庫手續,進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操作時,應根據施工計劃限額領料,禁止在施工程內儲存及進行分裝與調料。

  7.6進行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操作時,須保證通風良好,嚴禁明火及可能產生的火花。施工人員不得攜帶火柴、打火機等火種進人該場所,不得穿化纖服裝。使用易燃、易爆化學險品,數量或面積較大或在地下室等通風不良場所操作時,必須采取強制排風措施,防止可燃、易燃氣體在局部達到爆炸極限。

  7.7施工場所安裝電氣設備和照明燈時,采用防爆等級與現場相適應的電氣設備和照明燈。

  7.8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作業禁止與電、氣焊等明火作業上下、周圍交叉操作。

  7.9管理制度

  7.91易燃、易爆物品應及時入庫,專庫專管,加設明顯標志,并建立嚴格的限額領退料手續。

  7.92、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必須和房屋、交通要道、高壓線等保持安全距離,倉庫要用磚石砌筑。

  7.93、庫內要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和濕度表。門窗應向外開,不要使用透明玻璃,墊板的鐵釘不能外露。照明要用防爆照明設備和專用啟填充工具,并應有消防設備。庫區應設置“嚴禁煙火”標志。

  7.94、有毒物品和危險物品應分別儲存在可靠的專設處所,設指定擬人負責,嚴格管理制度。

  7.95、對有毒或有危險性的廢料處理,應在當地公安、衛生機關的指導下進行。

  8.動火管理

  8.1嚴格執行臨時動火的審批制度,先辦理動火審批后進行動火作業。

  8.11三級動火審批制度

  一級動火。指在處于運動狀態的易燃、易爆生產裝置區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險性的動火作業,由動火單位申請,保公安局審批備案后,方能進行動火作業;

  二級動火。指易燃、易爆區域的動火作業,有動火單位負責人申請,保項目安全主任或安全總監審批后,方能進行動火作業;

  三級動火。指一級動火和二級動火以外的動火作業,由動火單位申請,報安全環境部審批后,方能進行動火審批。

  8.2動火管理制度及措施

  8.21電、氣焊工經專門培訓,掌握焊割消防安全技術,并經考試合格后,持上崗證進行操作,禁止非焊工進行作業。

  8.22進行電、氣焊作業前,必須由現場消防保衛人員或防火負責人指定的專人辦理用火審批手續,用火地點變更時,應重新辦理用火審批手續,用火證當日有效。

  8.23進行電、氣焊作業時,要選擇安全地點,認真落實有針對性的防火措施,必須派專人進行監視,隨身攜帶滅火用具。

  8.24地下室、人防工程內不宜使用乙炔、氧氣瓶。

  8.25乙炔發生器(瓶)、液化石油氣瓶與氧氣瓶的工作間距不小于5m,乙炔發生器(瓶)、氧氣瓶與電、氣焊用火地點不得小于10m。

  8.26乙炔發生器(瓶)發生凍結時,不得用明火烘烤。檢查漏氣時要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試漏。

  8.27氧氣瓶、乙炔瓶不得接近熱源,夏季不宜在日光下曝曬,搬運時禁止滾動撞擊,氧氣瓶不得接近油脂。

  8.28電、氣焊停止作業時,應切斷電、氣源,焊鉗、焊槍使用完,不得放在可燃物上及周圍,焊條頭不得隨便亂扔。

  8.29電氣焊禁止與木工、油漆、防水等同時間、同部位、上下交叉作業。遇有5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露天及高空的焊割作業。

  8.210禁止在“嚴禁明火”的部位及周圍進行焊割,禁止焊割未經清洗的可燃氣、易燃氣、液體及噴漆用過的容器和設備。

  8.211施工現場內根據實際情況設置一定數量的吸煙室,貼明顯管理要求和標志,配備煙頭容器和滅火器材。吸煙應到吸煙室,現場禁止吸煙。

  9.暫設支搭、料庫管理

  9.1暫設支搭符合施工組織設計要求,經消防保衛部門審批復后支搭。施工現場的生活、加工、倉儲、辦公區庫房與在施工程分開設置。

  9.2油漆稀料、可燃材料庫、油漆調料間、茶爐、鍋爐、食堂燒火間二變配電室、機械(木)加工和修理間等使用不燃材料支搭。

  9.3施工現場采用不燃材料做臨設,距高壓線水平距離不小于6m.

  9.4在施工程內禁止儲存易燃、可燃、易爆材料,施工過程使用的油類、氣類易燃物下班時帶出,放回庫房。

  9.5施工現場內禁止家屬及非施工人員居住。

  9.6露天存放物品分類、分垛,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高壓線下方水平距離6m以內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

  9.7料庫內儲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垛與垛、墻、梁、柱留有足夠的防火間距并留有主要通道。

  9.8各種材料儲存應按其性質、火災危險程度分類、分庫存放,嚴禁將自燃物品、可燃、易燃氣體、液體等危險品與一般物品混存。乙炔瓶與氧氣瓶要分開存放。

  9.9料庫內照明燈具不應超過60W,禁止使用白熾燈和碘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燈具不應安裝在貨架、物品上方,開關應設在料庫外,料庫內不得使用明火并禁止吸煙。

  9.10料庫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禁止用可燃材料搭建閣層、隔墻,嚴禁進行修理和加工。

  9.11木工房內刨花、鋸末等作業下腳料隨時處理,以防引起火災。

  10.現場檢查

  10.1消防保衛人員每天都應對施工場所、生活區,倉儲區用貨、用電情況進行巡查,每旬參加一次文明施工檢查,做到掌握工程進度情況,問題認定準確,隱患及時整改。

  10.2開用火證人員,在開用火證前,應對施焊、用火地點周圍、上下進行檢查,并設專職看火人員。

  10.3檢查應采取“聽”“看”“問”“摸”“試”“對照”的方法,檢查時應視情節輕重,填寫消防治安檢查記錄,發生重大火險隱患,通知書做到責任明確

  10.4各部門領導及業務部門經常對所管區域進行檢查。

  10.5對違反消防保衛規定的行為,各級消防保衛人員有權進行批評和勸阻。對存在重大火險隱患,嚴重違章行為,有權令起停止作業或實施經濟處罰。

  11.防火檔案

  11.1施工現場指定消防保衛責任制度,掌握人員底數,指定并落實各個時期的工作計劃。

  11.2使用并管理好治安、做到內容齊全、清楚、實事求是及時記載。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1保持施工現場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12.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項目經理為防火責任人。

  12.3堅持三個月和不定期檢修用電設備及線路、開關,切實杜絕和避免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引起火災。

  12.4加強教育和培訓,逐步建立起定期對各班組進行消防防火教育。

  12.5對及時舉報火災隱患的班組和個人給予獎勵200元/班,對違反消防條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或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和通知的有關單位、班組和個人給予處罰。

  12.6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管理原則。

  12.7成立消防安全監督小組,監督班組消除火災隱患,設立具有消防專業知識消防監督安全員。

  12.8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12.9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

  12.10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和“十不燒”的規定。

  12.11在宿舍區內,嚴禁燃燒容易引起火災的東西。

  12.12不準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施工現場。

  12.13在施工現場生產作業區域內禁止吸煙,違反一次除寫檢討外,并罰款500元。

  13.安全教育交底制度

  13.1工人三級安全教育

  13.11工人進場后立即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同時對工人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13.12必須對工人進行編號(編號號段總包安全環境部負責分配)將編號及所屬單位標識清楚貼在安全帽上登記造冊后報總包安全環境部備案;

  13.13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同時做好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同時特殊工種有效證件復印件報總包安全環境部備案;建立各類特種作業工人的臺賬。

  13.14進場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方面的學習,包括國家有關規定、標準,使全員自覺遵守項目施工現場的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13.15開展特殊季節施工安全教育,雨季變化等特殊季節,對每位現場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交底,搞好特殊季節的安全施工生產。

  13.2安全技術交底

  13.21安全技術交底的層

  13.121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的各級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必須接受消防安全責任制的交底工作。項目經理接受項目管理委員會的交底,項目經理級技術負責人在充分了解工程情況及施工工藝,在施工組織設計的基礎上對參與工程管理的項目其他人員進行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13.212分包單位進場后,總包須向分包單位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總交底。

  13.213各工種施工員應在熟悉現場環境及工作危險性的前提下,對所轄班組進行交底并要求每個作業人員簽字。

  13.22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

  13.221項目負責人對項目一般管理人員的交底:工程的基本情況、本工程施工所采用的工藝要求、工程質量目標、消防安全、安全文明施工目標,對被交底人員工作的要求。

  13.222施工員對班組的交底:現場的環境狀況、作業點可能存在的危險及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問題,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等。

  13.223各項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必須記錄在統一印制的表式上,寫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和工種及交底時間,簽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名字。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及時,針對性強,能有效指導作業活動。安全技術交底應在作業開始前進行,并送交安全監督部門備案。對無交底施工或者安全技術交底不及時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有權下令停工并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13.3班前安全活動

  13.31班組建立和建全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消防安全、安全生產制度,建立安全自檢、互檢和專檢制度。

  13.32班組在簽定承包合同時,簽定安全生產遵守紀律承諾書,班長制定具體措施。

  13.33每天作業前,班長根據當天作業內容、作業環境,進行有針對性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指出注意事項。

  13.34每周日晚上,班長召開安全討論會,對上周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總結,指出做的好的方面和不足,著重指出下周需要改進的地方。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8

  1 總 則

  1.1 為確保xx風電項目的安全、經濟、高效施工,確保人、機、環境的和諧與安、健、環的統一,公司特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1.2 施工單位和業主單位的所有成員認真執行本規定中的條款。在施工過程中安生部將對公司管理部門、施工單位、責任人檢查考核。

  2 對發包方和承包方的要求

  2.1 發包方(業主單位)和承包方(施工單位)在施工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嚴格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2.2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安全施工許可證及必要的資質證明,并將復印件交安生部存檔。

  2.3 業主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進行檢查。施工單位要建立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安全管理專責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并認真執行。

  2.4 承包單位項目部承擔起對生產現場人員、設備、原材料及施工場所的安全管理責任。

  2.5 施工現場所有施工人員必須與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簽訂安全協議。

  2.6 施工單位隨時對施工單位的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監督。承包方和發包方的職責及管理按《中國xx集團公司電力生產發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和《xx有限公司發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2.7 施工單位項目部做好危險點預測分析,制定妥全措施,并確保有效實施。安生部對其進行審核、補充,對安全措施執行情況經常進行檢查、指導,必要時給予相應的處罰。

  2.8 施工單位項目部做好防寒、防凍、消防、防汛及放暑降溫工作,確保設施和施工人員安全。做好春、秋、冬及特殊季節期間的草原防火工作。

  以上八項條款在施工前未按規定執行,工程項目禁止開工。

  3 對施工場所及施工設備的要求

  3.1 施工單位項目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化學物品、危險品的運輸、存放、使用和保管工作。

  3.2 所有施工臨時電源必須加裝漏電保安器;行燈電壓符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

  3.3 正在施工的建筑設備要有明顯的警示標志,特殊作業場所(如:卷揚機操作棚、鋼筋棚等)應有防護棚,當防護棚距離建筑物較近時,防護棚頂部要使用3—5公分后的硬質木板做棚頂;在高壓電源附近區域作業時,應搭設隔離欄或采取其他的隔離措施。

  3.4 施工場地應平整無雜物,施工材料應存放在指定的區域,做到物品擺放有序,臨時打的孔洞應及時封堵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3.5 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對汽、水、電源等系統進行接引時,必須由施工單位向業主單位提出申請,經安全生產部審柱批準后方可實施。在申請中應注明使用負荷、容量、使用時間等內容,嚴禁在使用中隨意增加負荷。如必須增加負荷才能進行施工時,須經運行管理部重新核實容量批準后方可實施。

  3.6 大件設備吊裝前,應先對起重設備鋼絲繩或吊帶進行載荷試驗且合格。汽車吊的'支撐腳必須墊上合格的枕木,起重物底部嚴禁有人通行或停留。

  3.7 起重設備應經有關部門定期檢驗合格后方準使用,在起吊重物前應做好防止機械傾覆的事故預想。

  3.8 使用的機械設備應有操作規程,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人與證件相符),還應安排專人負責檢修及維護工作。

  3.9 嚴禁使用有缺陷的施工機械和工器具,電動工器具絕緣必須定期檢驗,并確保絕緣良好。

  3.10 電動機械應采用三相五線制(三火線、一零線、一地線),每一個設備必須重復接地,并具備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

  3.11 業主單位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措施、組織措施、技術措施是否完各,在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條件下,不允許承包方開始施工。

  3.12 腳手架搭設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

  3.13 施工使用的絕緣工器具應定期檢驗合格;工作人員要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14 在出現上下交叉作業時,施工單位應做好妥全措施,防止高空落物傷人。

  3.15 做基礎坑挖掘或坑內施工時,應做好防止坍塌的安全措施。

  3.16 使用電火焊作業時,做好火災預防措施,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的距離大于8米。向室外傾倒燃料爐灰時,必須先用水湮滅,只有確認沒有火星后方可傾倒。

  以上十六項條款在施工中未按規定執行,對相關部門、單位和責任人處以5000—10000元罰款。

  4 對施工人員的要求

  4.1 所有進入現場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特殊工種的施工人員(電工、起重工等)必須經有關管理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4.2 患有電力生產禁忌癥的人員不得從事本施工作業。嚴禁酒后上崗作業,嚴禁在施工場所戲耍、打鬧。

  4.3 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電氣工作人員應穿絕緣鞋。對高壓帶電設備進行操作時,還應戴絕緣手套。

  4.4 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必要時還應使用防墜器。作業人員嚴禁上下拋擲物件;嚴防發生高空落物。

  4.5 嚴禁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登高作業人員不得穿易滑鞋。

  以上五項條款在施工中未按規定執行,對相關部門、單位和責任人處以1000—5000元罰款。

  5 安全生產管理

  5.1 任何人都有權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并對違章作業人員其進行批評教育,必要時業主單位要對施工單位給予處罰。

  5.2 施工單位必須接受發包方的安全檢查、監督,在檢查監督中如個別人發生出言不遜的現象,安生部有權終止施工。

  5.3 在風場室外發生一人次吸煙給子施工單位500元罰款,責任區發現一個煙蒂給予責任單位100元罰款。

  5.4 發生一次習慣性違章,對一責任人給予100元罰款,對施工單位給子1000元罰款。

  5.5 發生一次人身傷害未遂,對責任單位給予500—1000元罰款。

  5.6 發生一次人身輕傷或火險事故對責任單位給予1000—5000元罰款。

  5.7 發生一次重傷或火災事故,對責任單位給子5000—10000元罰款。

  5.8 發生一人死亡、群傷或重大火災爭故,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0—50000元。

  5.9 制止一次違章對當事人給子 100元獎勵。

  5.10 避免一次人身傷害或火險事故對當事人給子500元獎勵。

  5.11 避免一次重大火災、重大設備損壞或重傷以上人身事故,公司將對有功人員給予通報嘉獎。

  5.12 對不能認真落實安全責任,不服從安全管理的施工單位,應立即清除施工現場。

  6 文明生產管理

  6.1 推廣標準化作業,作業程序有條不紊、物品擺放有序,實施文明施工,保護生態環境。

  6.2 施工場所和生活場所必須干凈整潔,車輛停放整齊,臨時電源線敷設規范。

  6.3 施工單位在施工結束后,必須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6.4 文明生產不合格一次給予責任單位100—1000元罰款。

  7 附 則

  7.1 本管理規定由xx有限公司負責實施,對風場施工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進行檢查考核。

  7.2 被處罰單位和個人在接到處罰通知單當天內將罰款現金交到工程管理部。

  7.3 本管理規定由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9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提高施工現場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實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學化、標準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開工的工程項目。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對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逐級交底;組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實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機械設備及用電設備機具等,其性能應達到技術和安全要求。

  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帶安全防護用品。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電氣安全技術要求。

  4、不能實施封閉作業的施工現場:

  出、入口應設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標志。

  在沿線各交叉路口施工作業時,要加設臨時安全警示標志,必要時可設專人監護。

  跨越公路、鐵路施工時要設安全防護網。

  施工干擾路段必須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制訂相應安全措施。

  交通堵塞或危險性大的施工作業,應設專人人員控制疏導交通和確保作業人員安全作業。

  5、施工現場內的`各危險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統溝、井口等;應及時設置安全防護,待危險消除后,方可拆除。對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險物應及時清除,防止掉下傷人。

  6、雨期施工。

  作業區域應有排水、擋水措施;防止溝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對山坡地帶要加強檢查,防止發生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造成事故。

  7、施工現場內的地下電纜、光纜和各類管道等,要設專人負責妥善處理。對各類架空線路,應保證電桿、線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施工現場在居民區域或交通要道時,應制定相應的防擾民和保證交通措施。

  9、人、機混合作業時,司機應注意瞭望,作業人員應注意避讓車輛,確保施工安全。

  10、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隊伍要確保本施工區域內做到人撤現場清,實現文明整潔又節約。

  1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各施工隊伍要切實管理好本施工區域的安全工作;實現“三不傷害”。

  12、考核。統一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相關條款。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10

  1、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制度

  1.1成立以施工負責人為組長,以安全負責人為副組長的消防管理小組,設置組員2名。

  1.2消防管理小組每周日檢查本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以保證消防的可靠性。

  1.3消防管理小組經常檢查現場的消防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1.4消防管理小組每月對職工進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意識,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做到召之即來,團結奮斗。

  1.5成立以安全負責人為義務消防隊隊長的義務消防隊,下設四十名消防隊員,對義務消防隊隊員定期進行消防教育培訓,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

  2.料場倉庫消防的管理

  2.1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堆儲存編號,對危險物品應加強入庫檢驗,易燃易爆物品應使用不發火的工具設備搬運和裝卸。

  2.2庫房內防火設施齊全,應分組配備滅火器,每組不少于四個,2組間距不大于30m,重點防火區應每25m布置一個滅火器。

  2.3庫房內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燈具不準超過60W,電器線路和照明應符合安全規定。

  2.4易燃材料堆垛應保持良好的通風,應經常檢查其溫度,防止自燃起火。

  2.5露天油桶堆放場應有醒目的禁火標志和防火爆措施,各種油桶的堆放之間應保持防火安全距離。

  2.6各種氣瓶單獨設庫存放,并在倉庫門口設置滅火器。

  2.7施工現場的木料禁止堆放過多,垛之間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木料堆放區設置消防設施一組。

  2.8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設在地勢低處,并保持良好的消防通道。

  2.9施工現場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并做到人走斷電。

  2.10隨時清掃庫房內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潔。

  2.11嚴禁在倉庫內兼設辦公室、休息室等。

  2.12施工現場倉庫內物資的堆放嚴格按照“五距”的要求執行(即垛與剁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米;垛與散熱器、供暖管道的間距不小于0.3米;照明燈具垂直下方與垛的水平間距不小于0.5米)

  3.木工作業棚的消防管理

  3.1木工作業棚采取阻燃材料搭設,并在木工作業棚處設置一組消防設施。

  3.2刨花、鋸末、木材加工的廢料要及時清理運出現場,電器閘箱下嚴禁堆放物料。

  3.3防止電線短路,用電設備嚴禁過載運行,經常檢查設備有無漏油或缺油。

  3.4嚴禁在木工棚內吸煙,生火,或點明火。

  4.電、氣焊消防管理

  4.1割、焊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的作業距離不得小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m。

  4.2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m。

  4.3施工現場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4.4作業前對工人進行書面的防火交底,作業時備有滅火器材,作業后清理熱物和切斷電源、氣源。

  4.5施工現場的氧氣瓶、乙炔瓶設置專用房間單獨存放,并配備專用消防器材和懸掛防火標志,且二瓶嚴禁暴曬、撞擊,禁止平放臥倒使用。

  4.6電焊機設置單獨的開關,且裝在防火、防雨的閘箱內,電焊機存放在防雨棚內,統一管理。

  4.7電氣焊、割作業按照北京市防字(81)002公安部《電氣焊、割防火安全要求》執行。

  5.建立施工現場用火審批制度

  動用電氣焊、明火事先必須辦理用火申請手續。一切用火必須經主管部門同意,主管領導審批,否則不準使用。電氣焊用火應執行“清”(清理易燃物)、“接”(接住火花)、“澆”(不能清理的可燃物用水澆滅)“看”(設專人看火)、“檢”(焊前檢查周圍環境,焊后進行詳細檢查)、“嚴”(嚴格執行防火規章制度規定),切在施工區域要設置滅火器。

  6.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

  6.1施工現場設有消防車輛通道,通道寬度4m,且保證消防通道的轉彎半徑大于12m,消防通道上不得堆放各種物料,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

  6.2在施工現場的明顯部位設置防火宣傳標志牌,并在施工現場的主要部位設置足夠數量的消防設施。

  6.3室外消防栓的設置

  6.3.1本系統的設置宗旨在保護施工現場、主體建筑及鄰近建筑物。

  根據本工程施工場地狹小,施工人員較多,一旦發生火災,疏散較困難。須在現場加強消防設施,并布置完善的消防系統。根據現場情況,在施工現場四周布設環路消防管網,并由環線上伸出分支消防管路形成支路與環路相結合的消防系統。本工程施工區室外消防栓系統用水量為10L/S,生活區消防系統為6.0L/S。施工現場設置消防水泵一臺。消防水泵可滿足室內消防及室外消防使用。

  6.3.2在本項目中設置一根DN100豎管供主樓施工及消防使用,豎管隔層設置消火栓,并預留甩口,以供施工用水。室內消火栓設計采用19mm噴嘴,φ65栓口,25m長嘛質水龍帶。

  6.3.3在施工現場的'消防栓處要懸掛消防栓標志牌,消火栓周圍5m范圍內不準堆放易燃物和材料物件,并保持道路的暢通,夜間在消火栓處應安裝紅燈標志。

  6.4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在施工現場的明顯部位懸掛禁煙標志牌及防火標志牌。

  6.5堅持施工現場安全消防檢查制度,保證消防器材設備完好,發現隱患,及時消除,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7.生活區的消防管理

  7.1生活區內宿舍的建設保證棟與棟之間的消防要求,最小間距為5m,宿舍內的高度為2.8m,且保證每25人有一出入口。

  7.2生活區宿舍內不準使用碘鎢燈照明,使用36V安全電壓。

  7.3生活區內設置4m寬的消防通道,設置12m×12m的消防車回車場。

  7.4生活區宿舍、食堂每棟配置8kg干粉滅火器6~8具,懸掛在食堂、宿舍的門口。

  7.5生活區配備消防水桶(大)6個,可用大油桶改裝刷紅漆備水即可。

  7.6消防水桶(小)15個,鐵锨、火鉤、開斧等消防工具按套配置。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11

  1.責任明確:現場必須公示各參建責任單位。

  2.圍蔽標準:施工現場圍蔽符合規范要求。

  3.標牌齊全:施工警示標牌、標識和標線設置規范齊全。

  4.施工環保:嚴控施工噪音和污水排放,禁止粉塵飛揚。

  5.物料整齊:分類、整齊堆放物料;標牌清楚,走道暢通。

  6.用電可靠:施工用電機具和設備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且可靠接地。

  7.操作規范:按規范和流程施工,嚴禁違章作業。

  8.防護有效:安全防護用品配置齊全并正確使用。

  9.消防安全:現場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現場嚴禁吸煙。

  10.現場清潔:嚴禁直接在路面砂漿攪拌,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投訴電話:95598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12

  一、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建立行政干部值勤巡視制度。

  二、從周一至周五,每天行政干部值勤巡視,認真填寫日志。

  三、值班干部如當日不能值勤巡視,應事先與他人調換。

  四、值班干部要自覺履行職責,不計報酬,接受監督。

  五、值勤巡視職責:

  ⒈檢查和維持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師生員工的出勤及紀律情況。

  ⒉檢查校園環境衛生清掃保潔;自行車的停放、晾曬衣被等情況。

  ⒊負責處理上述范圍內的不良現象及突發性事件,如遇重大事件,應及時向校領導報告。

  六、值勤巡視時間:

  上午:早操前十分鐘到崗至中午放學學生散盡后。

  下午:上課前二十分鐘到崗至下午第四節課課后。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13

  1、施工場地環境衛生實行分片包干,落實責任人,定期考核評比。

  2、工地住宿人員應保持宿舍內窗明地凈,床鋪整潔,各類物品放置整齊、清潔美觀。

  3、施工場地應保持整潔,按規定堆放建筑垃圾和排放污水,嚴禁亂倒生活和施工產生的垃圾及廢棄物。

  4、工地食堂周邊環境和廁所應指派專人負責,定期打掃。

  5、項目部每組織一次環境衛生檢查,每月由項目經理和有關人員進行考核,獎優罰劣。

  6、全體職工應自覺遵守有關制度,注意文明衛生,保持工地內部環境整潔優美。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14

  1、施工場地環境衛生實行分片包干,落實責任人,定期考核評比。

  2、工地住宿人員應保持宿舍內窗明地凈,床鋪干凈,各類物品放置整齊、清潔美觀。

  3、施工場地應保持干凈,按規定堆放建筑垃圾和排放污水,嚴禁亂倒生活和施工產生的垃圾及廢棄物。

  4、工地食堂周邊環境和廁所應指派專人負責,定期打掃。

  5、項目部每組織一次環境衛生檢查,每月由項目經理和有關人員進行考核,獎優罰劣。

  6、全體職工應自覺遵守有關制度,留意文明衛生,保持工地內部環境干凈美麗。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15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的危害,保護勞動者的健康,根據國家20xx年5月1日起實施的《職業病防治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公司應把職業病防護費用列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職業病防護設施應與工程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發揮防護作用。

  二、按規定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職業衛生教育,特別是油漆工、電焊工、粉塵作業人員、高空作業人員等特殊工種,定期組織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檔案。檢查發現不適宜原工作的,應調離原工作崗位,必要時進行醫學觀察。

  三、施工現場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四、施工現場應當優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職業病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逐步替代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材料。

  五、公司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告知勞動者職業病危害的真實情況。

  六、公司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癥的勞動者從事所禁忌的工作。

  七、不得安排未經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工作。

  八、施工現場必須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并為勞動者提供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職業病防護用品必須符合防治職業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九、施工現場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濃度不得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病損傷的有毒、有害施工現場,勞動者必須配置一定的防護用品,并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藥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

  十、不得違章指揮和強令勞動者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對施工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提高職業衛生的知識。督促、指導施工人員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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