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儀器設備管理制度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儀器設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1
一、檢測儀器設備的驗收,由質檢部成員負責人組織進行,同時組織其安裝、調試和檢定工作。
二、檢測儀器設備由質檢部負責保管,使用和日常保養,定期進行檢定工作。
三、儀器設備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超負荷、超范圍和帶病工作。使用中如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待恢復正常,并經檢驗后,方可繼續使用。
四、儀器設備每季度進行一次保養。
五、儀器設備要按期請計量部門進行計量檢定。當精度達不到規定時,應按檢定結果降級使用,并更換標志。
六、當儀器設備的計量精度經檢定達不到最低精度標準,且無法修復時,由質檢部負責人提出報廢申請,上報批準報廢。
七、儀器設備由各項目試驗組統一管理,每臺儀器均應有使用說明、操作規程和檢驗校準時間、記錄及保管人,建立儀器設備檔案。
八、新購的儀器設備必須進行全面檢查,合格方可使用,能正常使用的各種儀器應定期檢查,所有檢查都應做好記錄。
九、儀器設備調試、校準記錄應由技術負責人負責記錄。在使用中自檢情況和故障情況應有測試人員做好記錄。
十、檢驗設備、計量儀表使用時要做到用前檢查,用后清潔干凈。
十一、檢測人員必須自覺愛護儀器設備,保持儀器設備整潔、潤滑、安全、正常的使用狀態。
十二、檢測人員要遵守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做到管好、用好,會保養、會使用、會檢查,會排除一般性故障。
十三、游標卡尺暫定使用期限為3年,在正常操作情況下磨損、報廢不追究使用者責任,使用期限內丟失的按采購價和3年比例賠償。超過使用期限仍能正常使用的,公司將根據使用狀況和延期使用的時間長度給予獎勵,超過使用期限丟失的罰款50元,但獎勵部分仍然有效。
十四、分發給各部門的.測量設備,當員工調換崗位或離開公司前應將所使用的測量設備歸還于質檢部,質檢部做好《計量儀器跟蹤表的》登記工作。
十五、游標、千分尺鑒定周期為6個月,硬度計、液壓式拉力試驗機鑒定周期為1年。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2
1、試驗室儀器設備的保管維修及保養必須專人負責。
2、試驗室儀器設備必須登記造冊,一式三份,如郵增減,應及時備注說明。
3、各種大型設備及精密設備應建立檔案,包括購置日期、價值、產地、使用......
1、試驗室儀器設備的保管維修及保養必須專人負責。
2、試驗室儀器設備必須登記造冊,一式三份,如郵增減,應及時備注說明。
3、各種大型設備及精密設備應建立檔案,包括購置日期、價值、產地、使用情況、計量鑒定證書、使用說明書、維修保管記錄。
4、所有儀器設備必須由試驗室人員親自操作,外部人員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操作,否則,出現儀器損壞和意外事故,由試驗室人員和當事人共同賠償。
5、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操作規程,按章操作,如出現違章操作,導致儀器損壞者,要負責賠償。
6、對設備的'維護保養,須養成良好習慣,使用后的儀器、各種試模等,必須擦干凈,然后涂油防銹;電子儀器長時間處于儲藏狀態時,每月必須開機運行2小時以上,避免電子元件受潮受損;大型及精密儀器必須配備防塵罩。
7、各種儀器要求定期校驗,大型設備應讓技術監督部門按時標定校核,保證設備精度。
8、儀器出租業務,在不影響本試驗室正常工作前提下,富余設備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可以租賃,采取有償服務,不得擅自外借儀器,如私自外借儀器造成儀器損壞或丟失,按原價5%賠償。
9、儀器的正常損耗,必須按手續申報,經核實后方準報損。否則,按非正常損壞、丟失論處。對于陳舊設備屬固定資產范圍的,經有關部門驗證后,方可辦理報廢手續。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3
一、所有使用儀器設備必須登記造冊,建立儀器檔案,并顯示儀器使用狀態。儀器檔案內容包括:儀器的技術資料(中英文名稱;廠商;型號/證書;出廠日期;購買日期/合同日期;價格;操作手冊;檢測主要原理;本科管理人員;應用環境和條件;檢測精密度;年檢測標本量和產值),保養維修登記,使用登記,儀器操作規程和保養方法。
二、每臺儀器均由專人保管,制訂各類儀器的使用、保養和維修的程序,在規定期限內做好保養、校正,以保證儀器的可靠性。
三、每臺主要儀器都要提供標準化操作流程(SOP)和指南,未經培訓者嚴禁擅自開啟儀器設備。未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而造成儀器損壞的,視情節輕重,按院有關規定處理。
四、貴重設備指定專人負責、使用、保管和維護,使用人員必須熟悉儀器設備的性能,能夠排除一般故障,保持儀器清潔、干燥、運轉正常。不用時定期檢查和通電。
五、每臺儀器設備每次使用、維修及保養都應有使用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以便查考。
六、根據各儀器使用的規定,定期進行校準,或者當試劑全部更換、大保養、更換主要零件、出現不正常偏移及認為有必要時,都要對儀器進行校準,并記錄。
七、所有儀器設備未經相關部門的同意不得隨意借出使用。
八、儀器設備保養,分為預防性保養和常規保養。一般在儀器設備的'操作手冊中有詳盡的書面說明,使用者應按其規定執行。常規保養指每天開始工作前和結束工作后規定做的保養工作;預防性保養指定期(一周,一月)做的保養工作。有些零配件、材料雖然沒有出現損傷現象,有時亦要定期更換。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4
1、全院醫療設備由醫院設備科統一管理,設備使用科室應指定專人負責日常保管、使用,醫院設備科定期檢查指導,做到賬物相符。
2、設備應做到合理使用,完善保管,對因玩忽職守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設備遺失、損壞者,當事人須及時上報醫院設備科,并寫出書面材料,接受院方處理。
3、為了充分利用好現有設備,發揮設備的應有效應,根據工作需要,醫院設備科有權對全院各科設備進行合理調劑使用。
4、未經醫院主管領導同意,各使用科室不得擅自將相關設備外借出院,貴重設備的.操作使用須由專人負責,其它進修實習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單獨使用。
5、各科室設備保管使用人員應逐日對儀器進行日常保養,其中包括檢查設備的運轉是否正常、設備表面和防塵網的清洗、電池的更換及常規充電等一級維護和保養。大型設備應做好使用、保養和維修記錄。
6、設備出現故障時,應由專職維修技術人員進行修理,如需請院外人員維修,必須事先征得醫院設備科的同意,非維修人員不得擅自打開、調整、修理機器。否則致使故障擴大或造成損失時,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7、全院設備的技術資料須統一交設備科管理,使用科室可借閱,但不可擅自外借。
8、對能在修理后可再使用的設備,醫院設備科可采取必要的修理方式和途徑進行修復后交原科室使用;對無法修理確需報廢的設備,應由醫院設備科協同相關技術人員共同認定,并按相關規定申請辦理報廢。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5
一、按照教學實驗的實際需要,有計劃的購置和使用大型儀器設備。
二、嚴格驗收制度:精密儀器設備驗收后,1周內有關人員驗收簽字、辦理入賬入庫手續。
三、嚴格管理制度:對精密儀器設備實行專人管理,定期對設備儀器進行檢查、維護,并做好詳細記錄,總務主任定期檢查。如有損壞丟失,應按操作規程做及時處理,并馬上匯報查明原因,提出近一步處理意見。對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力損壞或丟失,將按照學校有關賠償制度予以賠償。
四、嚴格使用手續:精密儀器設備的.使用需要填寫使用記錄單,使用前需詳細閱讀儀器設備的使用說明。未經總務主任簽字批準,任何人不得拆卸儀器設備,更不允許私自借出,否則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經批準借出的儀器設備,要辦理必要的手續,按期歸還。
五、實驗室工作人員在調離實驗室時務必將本人所保管的賬物卡向財產保管員交接清楚,辦理必要的交接手續。
六、對于淘汰或因自然損耗而確實不能使用的精密儀器設備要及時辦理報損報廢手續,要報廢的設備需先經總務主任認可后,再填寫《報損損報廢單》報校長審批。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6
一、本校教職工凡借用實驗、電教室儀器設備,必須先填好借用單,報學校主管實驗室工作的領導批準,再由實驗員經手借出,借者必須妥善使用和保養儀器設備,如期歸還,歸還時由實驗員逐一驗收,確認無錯、漏、損后,再在借用單上簽收。如有損壞,按實驗室賠償制度處理。
二、凡實驗室、電教室貴重精密儀器(每件價在200元以上)不準私人借用,也不準擅自出租。外單位確需借用者,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并嚴格履行借用手續和執行損失賠償制度。處所有。
三、實驗、電教員必須忠于職守,嚴格執行借用制度,嚴格檢查和驗收。如因玩忽職守,致使實驗室財產造成損失者,應按市有關文件追究其責任。
四、每期末,實驗、電教人員應提出下學期實驗室所需儀器設備、藥品和其他器材的請購計劃,報請主管領導審批。制定請購計劃時,應首先考慮急需的學生受益最大的基本儀器設備,在財力有限的情況下,不要請購非急需的`高檔儀器設備。學期中,需購進的急需儀器設備、藥品、器材,應由實驗員填好請購單,交主管實驗室、電教工作的領導批準,然后派人購回,儀器購回后,由學校領導、實驗教師、實驗員組成驗收小組,對儀器進行驗收。實驗員要認真驗收入庫。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7
醫療儀器設備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醫療設備使用前必須制定操作規程,使用時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儀器設備使用人員必須經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操作。
二、對衛生部或衛生廳規定的有關大型儀器設備,須取得衛生部規定的《大型醫用設備應用質量合格證》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員須持有《大型醫療設備上崗人員技術合格證》方能進行操作。
三、使用科室對儀器設備的管理
1、建立使用登記本(卡),對開機狀態、使用時間、運行狀況、出現的問題進行詳細登記。
2、高值儀器設備(萬元及以上設備)應由專人保管,專人使用(科室主任是第一責任人),無關人員不能上機。維修部門應確定一名維修專管人。
3、醫療設備使用科室,應指定專人負責設備的管理,包括科室設備臺賬管理、設備的配件附件管理、設備的日常維護檢查。如管理人員工作調動,應辦理移交手續。
4、新購貴重儀器(5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應定期報告使用率、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情況。
5、未經醫院領導批準,科室使用的儀器不準外借。
6、使用科室與人員要精心愛護設備,不得違章操作,如違章操作造成設備人為責任性損壞,要立即報告科室領導、設備科及分管院長,并按規定對責任人作相應的處理。
四、使用操作人員在醫療設備使用過程中必須做到:
1、不得離開工作崗位,如發生故障后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停止使用;同時掛上“故障”標記牌,以防他人誤用。
2、急救儀器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采取應急預案,用手動方式代替儀器設備進行工作,然后調用同類儀器設備,再通知維修人員到達現場維修。
3、大型儀器設備或對臨床診斷治療影響很大的儀器設備,發生故障停機時應及時報告院領導,通知醫務科門、臨床科室,停止開單,以免給病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4、對有故障的儀器設備,操作人員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檢修,應由技術人員負責檢修,待故障排除后方能繼續使用。
5、使用人員在下班前應按規定順序關機,并切斷電源、水源,以免發生意外事故。需連續工作的設備,應做好交接班工作。
6、操作使用人員應做好日常的使用保養工作,保持設備的清潔。使用完畢后,應將各種附件妥善放置,不得遺失。
五、醫療儀器設備檔案管理制度
醫療儀器設備檔案是醫院整個檔案的組成部分,也是醫療儀器設備動態管理工作中不可能缺少的部分。它對醫療儀器設備的計劃、購置論證、安裝、驗收、使用、維護、計量、質量管理、調劑、報廢等全過程管理中有著特別重要的作用,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檔案管理的要求:要提現真實、完整、動態。
(二)確定兼職檔案員一名,負責醫療儀器設備的建檔工作。
(三)凡屬固定資產管理的醫療設備,均應建立醫療設備檔案;萬元及以上的醫療設備應建立完整的'檔案。
(四)醫療儀器設備完整檔案的內容包括:
1、籌購資料:申請報告、論證表、合同、安裝調試、驗收記錄及有關醫療器械的合法證件等。
2、儀器設備隨機資料:產品樣本、使用手冊、維修手冊、線路圖及其其它有關資料。
3、管理資料:操作規程、維修保養制度、應用質量檢測與評價、計量、使用維修記錄、效益評價及調劑、報廢情況記載等。
(五)檔案的建立:
1、兼職檔案員參與大型儀器設備的開箱驗收,并詳細記錄隨機所附的有關技術資料。
2、收集建檔范圍內的有關資料。
3、整理、分類、登記,建立設備檔案。
(六)檔案的管理:
1、萬元以上的醫療設備檔案交醫院總檔案室保管。
2、上一年度的醫療儀器設備技術檔案應在本年度未完成建檔工作,5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檔案移交給醫院總檔案保管。
3、及時做好動態檔案信息的補充更新工作。
4、醫療設備檔案的借用手續,遵守醫院總檔案室的規定。
5、技術檔案要按規定保存時間進行保管;銷毀檔案資料要經過批準。
6、兼職檔案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時,要辦理好檔案移交工作。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8
1. 所有儀器設備應統一管理,包括儀器編號、名稱、品牌型號、購買日期、操作手冊和維護手冊等原始數據。由一個特殊的人照顧。
2. 操作精密儀器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并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上崗。
3. 建立健全專業實驗室儀器操作手冊,使用時嚴格遵循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定期維護儀器,并有保養和維修記錄;儀器應有明顯的狀態指示使用、維護、停止使用);主任定期檢查。
4. 建立儀器設備檢定、校準程序,按期進行強制檢定或自檢有明顯標志);根據儀器手冊中規定的周期,用匹配的校準品校準儀器。有驗證和校準記錄,并定期檢查。
5. 使用儀器前,必須檢查儀器是否完好。一旦發現問題,及時向受托人和部門領導匯報。沒有許可你不能修理它。嚴格按照標準操作規程操作,儀器的操作參數不得擅自改變。
6. 使用儀器前,您必須檢查儀器、清潔溶液、清潔控制臺并記錄使用情況。
7. 注意保持儀器整潔,嚴禁在室內吸煙和吃零食,非儀器操作人員應盡量少用。設備管理系統
8. 注意儀表安全、防火、防盜、防水,隨手關門。
9. 保管人員定期對各類儀器進行檢查和校準,每天了解儀器的操作和試劑的'使用情況,對儀器的清潔和安全負責,定期檢查儀器的水電供應情況。
為更好地落實實驗技術人員崗位聘任制,根據我校教學科研實際需要,特制定《實驗技術人員崗位職責》:具體崗位設置和職責應根據實驗室的具體條件和任務確定,兼顧醫學院校教學科研中實驗技術人員和教師的交叉特點。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9
1、各儀器設備均應建立檔案統一管理,內容包括儀器編號、品牌型號、購置日期、使用說明書、操作手冊、維修手冊等原始資料,由專人保管。
2、工作人員操作精密儀器設備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專業主管考核合格并經科主任批準后方可上崗。
3、建立專業實驗室的儀器操作手冊,使用時嚴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員對儀器要定期保養維護,并有保養和維修記錄;儀器要有明顯的狀態標示(使用、維修、停用);專業主管定期檢查。
4、建立儀器設備檢定和校準程序,按期進行強制檢定或自檢(貼有明顯的標記);按儀器使用說明書的.規定周期,使用配套校準品校準儀器。有檢定及校準記錄,專業主管或科主任定期檢查。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10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對單位儀器設備的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據《儀器設備管理辦法》,結合我院(協同創新中心)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是我校儀器設備的歸口管理部門,在主管校長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全校的設備管理工作,我院(中心)設專職人員擔任儀器設備管理員,實行校院二級管理體制。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儀器設備,所有權歸大學,包括來自各種渠道、使用各種經費購置,以及接受捐贈和其它依法確認為學校所有的儀器設備。
第四條 凡單價單價在1500元(含1500元)以上的專用設備和單價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一般設備均列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專門登記建賬管理,明確使用人,做到賬物一致。
第五條 儀器設備的采購管理:
1、申請:各部門根據需要,本著勤儉節約的方針,有計劃、科學嚴謹地制定所需儀器設備購置申請,有部門負責人報請主管領導審批,并郵件抄送設備管理人員。
2、購置:已經審批的設備購置申請由設備管理人員從市場選型、詢價、比較,提交擬購置計劃,報送院領導(管理委員會),同意后執行。
3、如果購置設備總額超過5萬元,需報請院領導審批后按照學校設備管理處相關規定,走學校招標采購流程。
第六條 儀器設備的使用管理
1.儀器設備到貨后要盡快組織安裝調試驗收工作,認真填寫《儀器設備驗收報告》。
2.各部門要充分保障儀器設備運行,盤活資產,發揮儀器設備的效益。
3.保持教學科研設備周圍的環境衛生,保證儀器設備干凈清潔,確保儀器設備應有的'性能和精度。
4.充分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腐等防護措施。
5.正常使用的儀器設備,不得隨意拆修、調換、外借。設備的升級、改造、改裝、測試等要經設備管理人員批準。
6.為充分提高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閑置浪費,我院(中心)實行儀器設備專管共用制度,對于閑置積壓設備,及時做出調劑并進行賬目調整。
7.如果儀器使用人變更,及時與設備管理人員登記,不得私自調換、外借儀器設備。
第七條貴重設備,單價在人民幣10萬元(含10萬)以上的儀器設備為貴重設備。貴重設備在申購、使用、管理上按《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執行。
第八條 儀器設備的報廢處置按《儀器設備處置實施辦法》執行。
第九條 儀器設備的損壞、丟失按《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條 教職工調出、離退休、辭職前,需到設備管理人員處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后,方可辦理其他手續。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由院(中心)領導負責解釋,并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11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儀器設備管理,規范廢舊儀器設備處置工作程序,防止學校固定資產的流失,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儀器設備是國有資產的一部分,任何單位或個人在未經辦理報廢手續之前不得私自處理學校的儀器設備。
第二條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是學校教學儀器設備的歸口管理單位,負責審批、回收、處置學校的報廢設備。
第二章報廢儀器設備審核的指標范圍
第三條從使用年限上劃分:
(一)計算機及通用測試儀器設備,使用年限5--10年,故障多,多次維修仍無法達到其基本性能指標。
(二)機械設備,使用年限達10年以上,故障多,多次維修仍無法達到其基本性能指標。
(三)機、電、光等一體化設備,使用年限10年以上,故障多,多次維修仍無法達到其基本性能指標。
第四條從儀器設備使用效能上劃分:
(一)經技術鑒定,儀器設備雖完好,但各項指標無法滿足教學科研最低標準和要求,且不能改裝利用,屬淘汰的儀器設備。
(二)經技術鑒定,儀器設備損壞嚴重、無法修復或雖能修復,但累計修理費已接近或超過原儀器設備價值的。
(三)超過安全使用期限,繼續使用可能發生危險,引起事故的儀器設備。
(四)屬國家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必須報廢的儀器設備。
第三章報廢儀器設備報廢程序及有關規定
第五條儀器設備報廢一律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經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同意后,填寫《魯東大學教學儀器設備報廢申請表》并寫明報廢理由。
第六條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財務處、審計、資產與后勤管理處等有關部門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成立儀器設備報廢鑒定小組,對申請報廢的儀器設備進行逐臺鑒定,并出示鑒定意見。
第七條經報廢鑒定小組鑒定確定報廢的儀器設備,原價值在5萬元以上的,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審核、匯總,報主管校長審批。
第八條由儀器設備資產管理部門協同財務處辦理報廢儀器設備的注銷手續,并書面通知申請單位。
第九條使用單位應在報廢儀器設備回收過程中,積極予以配合,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統一回收到廢品倉庫管理。
第四章報廢儀器設備的處置
第十條經批準報廢的儀器設備應全部上交學校儀器設備管理部門,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按有關規定統一組織處理。
第十一條上交的'報廢儀器設備須保持其完整性,使用單位不得自行拆除報廢儀器設備部件,如發現擅自拆卸者,要按照《魯東大學固定資產損壞、丟失賠償賠償辦法》進行賠償,對于確需從報廢儀器設備中拆卸部件使用的,需由使用單位出具證明,并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同意后方可拆卸。
第十二條對可轉作它用的儀器設備,可按有關規定進行調劑,并辦理轉帳手續;對于教學科研中需要的報廢儀器設備,可辦理領用手續,領用后的儀器設備不再作為固定資產重新入帳,按低值設備由各單位入帳管理;對于需要捐贈或調撥的儀器設備,由使用單位提出報告,經學校領導批準后執行,需辦理銷帳手續。
第十三條經檢查確無使用價值的儀器設備,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外競價拍賣,以獲取最佳的經濟收益。
第五章附則
第十四條報廢儀器設備的處置收入,全部上交學校財務處,并按有關規定分配使用。
第十五條本辦法有魯東大學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行。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12
1.目的
建立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規程,保證儀器設備得到良好的管理,使其符合規定的檢測要求,以確保檢測數據準確可靠。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實驗室檢測儀器、設備的購置、驗收、校準、標識、使用、維護、檢修、核查、停用報廢等過程的控制與管理。
3.職責
負責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負責對實驗室的儀器設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內容及要求
4.1儀器設備的采購與驗收
4.1.1實驗室應配備正確進行檢測所要求的所有抽樣、測量和檢測的儀器設備。各實驗室根據檢測工作的需要提出儀器設備購置計劃,其技術性能和指標應滿足檢測工作的要求。
4.1.2儀器設備到貨后,請購單位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檢查驗收及安裝調試。大型儀器設備應與供貨方共同開箱驗收、安裝、調試。
4.2儀器設備的存放環境
4.2.1精密儀器,如分析天平、紫外分光光度計應放在儀器室,避免陽光照射,保證儀器的系統正常。還應與化學檢驗室隔開,以防止腐蝕性氣體、水汽腐蝕儀器設備。
4.2.2實驗室應保持常溫,環境干燥,通風良好。
4.2.3電子分析天平應放在專用天平臺,防塵、防震。
4.2.4較大儀器應固定位置,不得任意搬動,儀器應罩上防塵罩。
4.3儀器設備的檢定和校準
4.3.1新購儀器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應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校準或核查,以證實其能夠滿足實驗室的規范要求和相應的標準規范。計量器具需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2對檢測結果有直接影響的儀器設備、計量器具應定期送授權的校準機構校準或檢定,以保證其能滿足相應的標準規范。
4.3.3檢測儀器設備、計量器具經計量檢定合格后需加貼計量標識,以表明儀器設備、計量器具所處的校準狀態。質檢部負責建立檢測儀器設備、計量器具臺賬,總經理助理負責管理歸檔計量檢定/校準證書。
4.3.4所有檢測儀器設備、計量器具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使用、維護保養。對于免檢儀器設備,應做好記錄并監測其準確性,發現異常及時維修或更換。
4.3.5使用人員必須完全掌握儀器設備、計量器具正確的使用、校正方法。
4.3.6檢驗儀器量規應放置于適宜的環境(要避免陽光直接照射,適宜的溫度),且使用人員應依正確的使用方法實施檢驗,在使用前后應保持清潔且切忌碰撞。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應歸復原位,以及盡量將量規存放于適當盒內。
4.3.7實驗室必須配備必要的`量規附件或其它標準物質(參考物質),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對儀器設備、計量器具進行內部校正,并填寫相應校正記錄。校正記錄表自行設計。
4.3.8為保證檢測結果的準確度,必要時各實驗室需參加適當的實驗室間比對計劃。
4.3.9使用人在使用時發現檢驗儀器、計量器具不精準,應立即校正。若經校正其精密度或準確度仍不符實施需要,應立即送請專門技術人員修復。若因技術上或設備上的困難,而無法自行校正者,則委托經國家認可的計量檢定單位代為校正,且須要求提供校正證明。
4.3.10檢驗儀器設備、計量器具如發生功能失效或損壞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送請專門技術人員修復,經修復后,必須先校正才能使用。
4.3.11檢驗儀器設備、計量器具經專門技術人員檢定后,認為必須汰舊換新者,以及因檢驗工作實際的需要,必須新購或增置者,由使用單位重新請購。
4.4儀器設備的檔案管理
4.4.1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均應建立臺賬,并對主要儀器設備建立設備檔案,檔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大型儀器設備申購單、訂貨合同(可為復印件);
·大型儀器設備質量驗收單(可為復印件);
·儀器設備名稱、型號、制造商名稱、出廠編號、實驗室編號;
·儀器設備的到貨日期、啟用日期,安裝或存放地點;
·產品說明書(可為復印件);
·設備使用記錄(可另裝訂成冊);
·歷次計量檢定證書(或自檢記錄/比對試驗記錄),檢定周期安排;
·操作規程(簡單、常用的儀器儀表,如說明書上有操作規定,可不再編制操作規程);
·儀器設備的損壞、故障、調試及維護保養記錄。
4.4.2凡屬歸檔范圍內的儀器設備的全套隨機技術文件,儀器設備說明書、樣本、圖紙、技術操作規程、合格證及安裝調試等材料若系一式二份,應留一份存檔;只有一份的,將原件存檔,復印件隨機使用。
4.4.3儀器設備檔案內的文件材料,要按時間先后排列好,用鉛筆編寫頁號,凡有文字的頁面,都要編號,正面編在右上角,背面寫在左上角,然后填寫好卷內目錄。
4.4.4儀器設備檔案由各實驗室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應有專用的柜櫥,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壞和散失。
4.4.5儀器設備檔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須借用時,應經實驗室負責人同意,辦理借閱手續,借出的檔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毀壞和遺失,按期歸還,如有損壞、遺失,由借用人負責。
4.4.6實驗室每年應對儀器設備進行一次清點,使物、賬相符。
4.5儀器設備的標識
實驗室所有的分析檢測儀器及配套設備,包括各種操作過程控制和檢測結果處理軟件等,都應有唯一性管理編號,并有明顯、唯一性的標識表明其工作狀態,以保證不被混用、誤用或產生混淆。
4.5.1儀器設備標識分三類,分別為:合格-綠色;準用-黃色;停用-紅色。
4.5.2標識的使用
4.5.2.1合格證(綠色)的適用對象:
A)計量檢定(包括自檢)合格者;
B)設備不必檢定,經檢查其功能正常者:
C)設備無法檢定,經比對或鑒定適用者。
4.5.2.2準用證(黃色)的適用對象:
A)多功能檢測設備,某些功能已喪失,但檢測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經校準合格者;
B)設備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檢測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
C)降級使用者。
4.5.2.3停用證(紅色)的適用對象:
A)儀器設備損壞者;
B)儀器設備經計量檢定不合格者;
C)儀器設備性能無法確定者;
D)儀器設備超過檢定周期者。
4.5.3所有標識內容,必須填寫完整。標識貼在設備的明顯部位上,更換時,撕掉或覆蓋原標識,在同一位置上貼上新的標識。標識的格式參見《質量手冊》“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控制”條款。
4.6儀器設備的使用管理
4.6.1儀器設備的檢定和校準
儀器設備的檢定和校準按6.3執行。
4.6.2儀器設備的檔案信息
儀器設備的檔案依6.4執行。
4.6.3儀器操作人員的要求
4.6.3.1使用實驗室儀器設備從事分析檢測人員,必須是經過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可以獨立操作的人員。
4.6.3.2儀器設備的安裝調試階段,確定的儀器設備操作人員要全程參與,系統閱讀儀器設備的使用說明書,熟練掌握儀器設備的性能,全面了解基本操作規程和保養維護程序,達到獨立操作和保養儀器的目的。同時結合實際工作需要,加強儀器操作訓練,隨時記錄分析操作中遇到的技術難題,便于咨詢專家解決。
4.6.3.3操作使用人員對儀器的操作程序熟練掌握之后,可聯系儀器廠家技術人員,集中對操作使用人員再培訓,解決操作使用人員獨立使用儀器過程中的技術疑難問題,并對儀器使用保養的一些技巧進行更深入的學習。
4.6.4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
4.6.4.1主要儀器設備均應制定操作規程,其主要內容有:儀器名稱、性能用途、操作步驟、檢查方法(包括開機、關機、校正、運行檢查)、維護保養、注意事項等。
4.6.4.2操作規程、儀器使用和維護維修說明書、包括供應商所提供的軟件操作說明書等,都必須保持其最新版本,并方便操作人員取用。
4.6.5儀器設備的使用記錄
4.6.5.1大型精密儀器或檢測直接出數據的儀器設備,均應有使用記錄,填寫于《儀器設備使用記錄表》。
4.6.5.2使用記錄主要內容有:儀器名稱、編號、使用日期、使用時間、上機樣品編號、測試項目、使用前后的檢查情況、操作人、驗證人、異常情況及處理結果。
4.6.5.3使用記錄應于開、關機和使用時及時填寫,字跡應清晰、工整。
4.6.6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
為保證儀器設備的性能的可信性和檢測結果的準確性,除了按規定對儀器設備實施定期的檢定外,還必須做好平時的維護保養。
儀器設備使用部門應組織使用人員制定設備維護計劃。在實施檢測之時,對有關的技術指標和參數進行必要的檢查和檢定。維護情況應及時記錄,其內容應包括:日期、維護操作、儀器狀況、異常情況處理(必要時)、執行人、驗證人。維護記錄表格式依據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自行設計。
4.6.7重新投入使用儀器的確認
無論由于什么原因而曾經脫離過實驗室的直接控制的儀器設備(例如送外維修等),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必須對其功能和校準狀態進行復查,確認合格后才允許投入使用。
4.6.8儀器的運行期間核查
4.6.8.1對所有儀器,在按規定進行定期檢定期間,將根據需要,分批按排運行期間檢查,以保證儀器的性能和檢測質量。
4.6.8.2期間核查不能代替定期設備檢定和校準,核查標準也應進行校準和確認。
4.6.8.3期間核查可用相同準確度的方法考核主要參數,其作用在于及時發現故障防止不符合技術規范要求的儀器設備使用。
4.6.9校準結果的修正
當進行儀器校準時,如需要引入一組修正因子對校準結果予以修正,則負責校準的人員,必須保證其所有的備份(包括文字的和計算機軟件中的備份)都得到正確更新。
4.6.10儀器設備的保護
各實驗室,必須采用有效的措施,保護好所有的儀器設備,包括用以控制檢測過程和進行結果處理的計算機硬件和軟件,以保證檢測結果的準確性。
4.6.11儀器設備的維修
儀器設備使用、維護、運行檢查中發生故障,影響檢測結果時,操作管理人應立即停止使用,檢查確認并及時報相關技術部門維修,詳細填寫《儀器設備維修記錄表》。經修復后的儀器,必先經過校準并證明符合要求后,才允許投入使用。
4.6.12儀器設備的報廢
4.6.12.1儀器設備性能老化、損壞,無法修復者,由儀器保管人填寫《儀器設備報廢申請表》,說明報廢理由,由公司最高負責人最后核準。
4.6.13.2報廢設備必須做好標識工作,盡可能移到單獨的地方安置或丟棄,防止誤用。設備記錄在報廢一年后方可銷毀。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13
醫療儀器設備的維護和安全檢測制度
對醫療設備在長期使用過程中,由于各種因素而產生技術狀況改變或故障停機,必須經常性地做好設備維護保養修復工作,使其保持和盡快恢復原有的技術狀況,發揮其效益。
1、設備的'保養和監測
(1)日常保養與監測:由使用科室設備保養人員負責。主要內容包括:進行表面清潔,緊固已松動的螺絲和零件,監測儀器在使用過程中工作是否正常、零部件是否完整等。
(2)定期保養與維護:由設備廠方或指定的維護人員對設備進行全面的維護和保養,包括更換零配件、內部清理、設備潤滑、精度校準等,一般一年進行一次。
(3)功能檢查與檢定:對設備的工作運行情況進行功能檢查或精度監測檢查,以監測儀器的各項功能精確度是否符合說明書和技術文件上的要求。特別是國家計量法規定的需強制檢定的計量儀器,如超聲、X射線機、心電圖機等,需由國家計量部門來鑒定。
(4)建立維護保養登記記錄:儀器設備在維護保養后必須進行登記,保存文字記錄,要記載有關內容,如維修保養日期、設備運轉情況、維修保養內容等等。
2、設備的維修和報損
(1)建立維修登記記錄,儀器設備在修理后必須進行登記,保存文字記錄,要記載有關內容如修理日期、故障現象、故障原因、
排除方法、更換零件及修復后的檢驗情況。
(2)注意維修中的人機安全,愛護儀器設備,妥善保管零配件,嚴防流失。
(3)對于不能修復的儀器設備,應以書面形式寫明原因,報經院領導審定同意后報損。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14
1、做好各類電教器材的保管工作,安放到位,定期檢查,確保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
2、負責班級電教設施管理,加強對班級教師正確使用電教設備的'指導和培訓。
3、負責運用電教多媒體教學的指導、管理和推廣工作。
4、對電教設備變動情況要及時登記在冊,保證電教硬軟件目錄清楚。
5、負責全園大型活動的音響設施準備。
6、負責全園電子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負責管理幼兒園網站,及時更新整理內容。
7、參與管理并帶好教學班教學工作,按要求按時完成電教工作任務,積極配合園交辦的其他工作。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院報廢、積壓儀器設備的管理在,最大限度的提高報廢和積壓儀器設備的再利用價值,根據《沈陽職業技術學院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要規定適用范圍只限于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的儀器設備。
第三條 資產管理處負責學院報廢與積壓儀器設備的處理工作。
第二章 報廢儀器設備的處理
第四條 儀器設備的報廢,要進行嚴格的技術鑒定。經鑒定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視為報廢儀器設備。
1、費用接近或達到同類新產品價格的設備。
2、無修復價值的或已無法修復的設備。
3、陳舊過時,精度或技術指標都無法恢復的設備。
4、粗制濫造,技術質量不過關的試制或自制的產品。
5、因產品更新換代或耗能大、效率低,屬國家統一公布淘汰的產品。
第五條 凡確定為報廢的儀器設備,各部門資產管理員應到學院資產管理處領填《報廢單》,將技術鑒定結果詳細填寫在報廢單上,經本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相關主管部門領導審查簽字,最后報資產處審批。
第六條 價值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儀器設備報廢,除履行上述手續外,還應補充該設備從購置到報廢全部過程的`使用效益報告(包括機時數、培訓人員總數、科研項目總數、獲獎情況等)經主管校領導簽字后由資產管理處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方可報廢。
第七條 報廢儀器設備處理的時間,一般每年安排二次,上半年在5月份左右,下半年在十月份左右,特殊情況做臨時處理。
第八條 報廢儀器設備由資產管理處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議價小組對廢品進行統一作價處理。
第九條 廢舊儀器設備殘值收入一律上繳學院財務。
第十條 凡可重新利用的儀器設備,都要逐級建賬。所有領用、建賬手續,由領用單位資產管理員到資產管理處辦理。
第三章 積壓儀器設備的處理
第十一條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視作積壓儀器設備。
1、因學院教學、科研、開發等任務發生變化或者專業方向的轉變,以后不再使用的。
2、使用年代久性能下降不能滿足科研開發要求的。
3、重復購置多余的
第十二條 經各部門確認的積壓儀器設備,在上交時,可先將積壓清單報資產管理處,由資產管理處組織回收。大型儀器設備就地封存,等候處理。
第十三條 資產管理處將各部門上報的積壓儀器設備信息在校園網公布,對積壓儀器設備進行公開招標拍賣。
第十四條 如果有校內部門需求積壓儀器設備,由資產管理處辦理辦理校內轉移調撥手續。
第十五條 如果積壓儀器設備的需求方屬校外單位,由資產管理處辦理對外銷售手續。
第十六條 處理積壓設備所得收入,一律上交學院財務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此前校發此類文件自行廢止。本規定由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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