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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時間:2024-04-04 07:20:1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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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1

  1 、目的

  為規范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員傷亡事故,促進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如下幾類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電工、金屬焊接、切割、起重、廠內車輛駕駛、壓力容器操作。

  3、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部。負責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取證工作;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規范特種作業行為。

  相關部門:

  生產部、各工段;負責電工、電焊工、鉗工、起重工、壓力容器操作工的管理。

  辦公室:負責廠內車輛駕駛員的管理。

  4 、內容與要求

  4.1、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a --年齡滿18周歲;

  b --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c--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并成績合格;

  d--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4.2、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

  4.3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市級以上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的考核,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

  4.4 、各特種作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管轄范圍內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

  訓考核管理辦法》(國家經貿委13號令)做好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的檢查工作,并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

  4.5、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

  可上崗作業。

  4.6、特種作業操作證不得偽造、涂改、轉借或轉讓。

  5 、相關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6 、相關記錄

  《特種作業操作證》

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2

  根據《安全生產法》

  第二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為規范云南瑞土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的申報、審定和培訓取證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公司所屬各單位必須按照本管理規定對特種作業人員,特殊工種的教育培訓和取證,是法律規定的義務和責任。我公司安全生產所涉及的采、等多個生產工藝流程中,特殊工種就占了一定的比例。為了搞好特殊工種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升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減少和避免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需要進行全面、系統、經常和反復的安全培訓。為認真履行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做好特殊工種的教育培訓,持證上崗工作,結合生產需要,對公司的特殊工種培訓持證工作做相關規定:

  1、申報程序:

  安全環保部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以上的特殊工種的教育培訓。礦山部及選廠應向公司安全環保部報送須培訓人員名單,安全環保部負責聯系相關部門。

  2、報名須知:

  (1)各單位應本著因地制宜的原則,根據生產實際需要定崗定員,避免人員流動,造成持證人員流失。

  (2)已持證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在換證復檢至新證書未領取期間上崗的,屬于證件有效。

  ⑶已參加培訓、考試成績合格者,未領取證件的,屬于持證上崗。

  (4)已經報名,尚未參加培訓考試的不屬于持證上崗。

  3、責任劃分:

  (1)各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未將培訓名單報送至人教處,延誤人教處工作時間的屬于單位行政領導的責任。

  (2)安排未持證的職工上崗操作的屬于單位領導的責任。

  ⑶人教處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向相關部門報送培訓名單,錯過培訓時間的,屬于人教處行政領導的責任。

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3

  1 、目的

  為規范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員傷亡事故,促進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如下幾類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電工、金屬焊接、切割、起重、廠內車輛駕駛、壓力容器操作。

  3、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部。負責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取證工作;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規范特種作業行為。

  相關部門:

  生產部、各工段;負責電工、電焊工、鉗工、起重工、壓力容器操作工的管理。

  辦公室:負責廠內車輛駕駛員的管理。

  4 、內容與要求

  4.1、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a --年齡滿18周歲;

  b --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c--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并成績合格;

  d--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4.2、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

  4.3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市級以上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的考核,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

  4.4 、各特種作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管轄范圍內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

  訓考核管理辦法》(國家經貿委13號令)做好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的檢查工作,并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

  4.5、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

  可上崗作業。

  4.6、特種作業操作證不得偽造、涂改、轉借或轉讓。

  5 、相關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6 、相關記錄

  《特種作業操作證》

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4

  為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對特種作業人員統一集中管理,配備專業性管理人員,直接高度管理,并由專職安全員監督檢查,強化管理。

  2、特種作業人員要責任心強,熱愛本職工作,遵章守紀,服從指揮,按技術規范辦事。

  3、每年年初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整頓,凡是年齡較大,或者不服從管理違章蠻干,專業技術較差的,或者造成事故未遂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時調整,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4、對所配備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并按期復查,參加再培訓。

  5、要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建立登記卡,實行一人一卡。

  6、嚴禁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酒后作業。

  7、特種作業人員要每月脫產學習半天,學習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事故案例剖析,總結經驗教訓,提高技術水平。

  8、對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前要進行技術交底,無技術交底不得進行上崗作業,上崗后要嚴格實施安全措施。

  9、要堅持上下崗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排除不安全因素,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10、要嚴格執行驗收制度。通過驗收,確保合格后理驗收手續,并由驗收人員交付使用。

  11、上崗后,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準閑談聊天,集中精力,精心操作。

  12、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確保安全生產。

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管理,規范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作業,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我廠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在我廠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作業人員包括:電工、司爐工、機動叉車駕駛員、危化品使用操作押運員等其他相關作業人員等工種,以下統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三.職責

  3.1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作業人員日常監管和組織培訓、取證管理工作。

  3.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特種作業人員的取證培訓申請、日常安全操作生產管理工作。

  四.工作程序

  4.1、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包括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高處作業、制冷與空調作業、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為加強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公司辦公室和特種設備管理部門應當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做好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檢查工作,并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對無證人員、復審不合格人員、逾期未經復審人員均不得安排從事特種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本企業的規章制度,遵守作業操作規程,保證安全作業;

  .2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作業工具和設備,認真維護保養;

  .3作業工具、設備發生故障,影響安全作業或發生險情時,應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和人員;

  .4努力學習所從事作業的安全技術知識和技能,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5拒絕違章指揮,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6工作范圍必須與所持作業證相適應。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年齡滿18周歲,切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和技能;

  4)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

  .1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參加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

  .2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執行。

  .3特種作業操作證的有效期為6年,每3年復審一次,連續從業十年以上,經原發證部門或者異地相關部門同意,復審時間可延長至每6年1次。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操作。外來施工人員及外來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本公司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特種作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證件自動失效:

  1)未按規定接受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

  2)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后果或違章操作記錄達3次以上的;

  3)涂改、轉借或轉讓《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

  4)經確認健康狀況已不適宜繼續從事所規定的特種作業的;

  5)調離本工種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從事作業的。

  、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本制度的監督檢查。

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6

  總則

  根據國家經貿委第13號令,參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為規范公司內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復審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特種作業范圍

  1.1電工作業

  1.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

  1.3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

  1.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2.1年滿18周歲到45周歲的員工;

  2.2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關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并成績合格;

  2.4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3特種作業的申報與考核

  3.1申報“特種作業操作學習證”的'程序

  3.1.1申報單位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及現有特種設備情況,需配備特種作業人員,由申報單位提出書面申請,上報資產運營部審核。

  3.1.2資產運營部初審后,通知申報單位填寫“特種作業人員審批表”。

  3.1.3申報特種作業人員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審批表”上有關內容逐項認真填寫。經本單位、人力資源部、衛生處、資產運營部審查,合格后加蓋公章,交回資產運營部備案、存檔。

  3.1.4資產運營根據有關規定填報“北京市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申請表”上報上級主管部門辦理“特種作業操作學習證”。

  3.1.5“學習證”下發后,由特種作業人員個人保管,證件自簽發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二年,超過時限“學習證”自行失效。

  3.2特種作業“學習證”人員的培訓與考核:

  3.2.1特種作業學員必須在其監護人嚴格的指導下從事實際操作,嚴禁單獨上崗操作。

  3.2.2特種作業監護人應認真履行監護人職責(具體規定詳見“特種作業監護人職責”),對特種作業學員實習期間的培訓負有全面的責任。

  3.2.3特種作業學員每半年接受一次相關工種的安全技術考核,經考核合格后,可繼續從事特種作業學員的工作。

  3.2.4持有學員證滿十二個月的人員,所在單位及個人應向資產運營部提出正式參加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的申請。(電工作業學員證除外)

  3.3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與復審

  3.3.1資產運營部根據年度特種作業培訓與復審計劃,按期安排相應工種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取證與復審工作。

  3.3.2特種作業安全培訓與復審工作,由資產運營部負責辦理培訓事宜。(聯系培訓時間、培訓地點等)

  3.3.3申請特種作業取證人員,備齊培訓所需的材料,按時間要求參加相應工種培訓。

  3.3.4特種作業人員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由上級主管部門下發《北京市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

  3.3.5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的有效期為兩年,凡持有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的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復審驗證,證件超過兩年未進行復審驗證,證件自行作廢。

  3.3.6連續從事特種作業操作十年以上(含十年),復審驗證每四年進行一次。

  3.3.7經培訓單位考核未合格者,可進行一次補考,如補考仍未合格者,發證部門則取消其繼續從事特種作業操作的資格。

  4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與復審費用

  4.1辦理特種作業“學習證”所需的費用,總公司不予負擔。

  4.2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取證與復審驗證所需費用,由特種作業人員墊付。待通過考核合格后,資產運營部負責統一辦理報銷手續。

  4.3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及復審一次未合格者,其補考所發生的費用由個人負擔。

  4.4補考未合格者所有費用不予報銷。

  4.5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操作證由資產運營部統一保管。

  5特種作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

  5.1特種作業人員調離本公司的;

  5.2特種作業人員因本人原因不再從事特種作業的;

  5.3特種作業人員因經常性違章作業(三次以上)屢教不改的;

  5.4特種作業人員無故拒絕參加安全培訓與復審驗證的。

  6其他:

  6.1持有特種作業《學習證》的人員,應按要求進行培訓取證,因單位或本人原因,在證件有效期內未進行培訓取證的,不得繼續從事特種作業工作。部門領導如安排繼續從事特種作業操作按違章指揮處罰,個人繼續特種作業操作的按嚴重違章作業處罰。

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7

  1、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焊工、架工、起重機司機、起重司索指揮作業人員、外用電梯司機、卷揚機司機、廠機司機、壓力容器鍋爐工等),必須經當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證,方準上崗作業。

  2、取得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未按期復審或復審不合格者,其操作證自行失效,該特種工不準上崗作業。

  3、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一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可人事原崗位作業。

  4、項目部要對進場的特種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經常對特種工進行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施工前進行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特種工的勞動防護用品要按規定發放,并督促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5、特種工必須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不得偽造、涂改或改借。特種工在操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允許擅自離崗或讓別人代替上崗。

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專業性技術考核管理規則》的有關規定,為了加強公司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復審工作,提高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安全技術素質及實際操作技能,減少和避免工傷事故的發生及職業危害,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種作業人員是根據國家經貿委《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指在勞動過程中,易發生職業危害和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第三條在本制度中,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含以下幾個作業內容。

  1、電工作業:指從事送電、變電、配電和電器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繼電保護、高壓試驗、電氣儀表及維修等作業的人員。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指電焊及氣焊的'金屬焊接(切割)人員。

  3、起重作業:指起重機械司機、掛鉤和指揮人員及天車工。

  4、廠內機動車輛的駕駛:指在企業內部范圍內使用的機動車輛駕駛員。

  5、根據特種作業的定義,由省級勞動行政部門確定的其他作業人員。

  第四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必須年滿18周歲;

  2、工作認真負責,遵章守紀;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崗要求,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

  5、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種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二章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及復審

  第五條凡公司需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分公司報公司安環科審查同意后,報常州市建設局安排進行培訓、考核、發證。操作證到期的人員要按期限進行培訓復審。

  第六條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及復審工作,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和復審費用,由單位進行支付,由于學員考核不及格需進行補考或再次參加培訓復審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第三章特種作業人員的日常管理

  第八條進行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無操作證者,嚴禁上崗作業。

  第九條特種作業人員要佩證上崗,并要按“操作證”限定的作業內容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犯規定,強迫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第十條《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是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要妥善保管,不準涂改、轉借,操作證如有遺失要及時向公司安環科報告,聲明作廢,補發證等費用自理。

  第十一條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全國通用,本省內調動工作的操作證繼續使用,外省市調入的特種作業人員,憑操作證和檔案由公司安全科上報溫州市建設局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二條外單位來公司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要服從公司安全科的管理。

  第十三條凡有特種作業人員的分公司要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進行動態管理,應保持特種作業人員相對穩定。

  第十四條特種作業人員脫崗一年以上,再上崗時需重新進行安全技術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由公司安環科負責解釋并監督實施。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9

  一、概述

  特種作業包括:電工作業、鍋爐、司爐、壓力容器操作、起重機械作業、爆破作業、金屬焊接(氣割)作業、機動車輛駕駛、機動船舶駕駛、輪機操作、建筑登高架設作業、煤礦井下瓦斯檢測等。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工作認真負責,遵章守紀。

  2年滿18周歲。

  3按上崗要求的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成績合格。

  4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培訓

  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應實行理論教學與實際操作技能訓練相結合的原則,重點是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預防事故的實際能力,特種作業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工作。

  三、日常管理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2.本部門應加強對特種作業的.管理,做好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的檢查工作。

  3.本部門應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檔案。

  4.特種作業人員變動工作部門,由所到部門憑其原操作證和檔案到發證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5.離開特種作業崗位1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原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不得偽造、涂改、轉借。

  7.特種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應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吊扣、吊銷其操作證,造成嚴重后果者,應按有關法規進行處罰。

  8.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一般采取專業、分批集中脫產、集體培訓教育方式。

  四、附件

  《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檔案》

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10

  1、特種作業人員是指操作公司特種設備的工作人員。

  2、公司的特種作業人員包括:機動叉車作業人員、電工作業人員、制冷作業人員。

  3、叉車駕駛作業是指:倉儲部門成品及原輔材料的裝卸;

  電工作業是指:高低壓配電設備操作與維修

  制冷作業是指:氨壓縮制冷設備的操作與維修;

  4、國家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取證和持證上崗要求;

  ◆執行國家經貿委第13號令《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凡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取得國家認可的操作證件,方可獨立作業。

  5、公司、廠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執行液態奶事業部人力資源處下發的《事業部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內部鑒定上崗規定》和《關于特種作業、關鍵崗位操作人員上崗、轉崗管理規定》。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培訓經考試合格后,頒發事業部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否則,不準上崗。

  6、公司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相關專業知識的培訓,并定期進行考試進行考核。考試不合格的不準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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