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工廠管理規章制度6篇
在現在社會,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廠管理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工廠管理規章制度1
第一條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著裝要求等。
第二條
行政辦公室負責公司工作服的歸口管理,包括發放及折舊標準、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領用核簽、檢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條工作服的發放標準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裝和夏裝。
2、公司人員發放工作服冬、夏裝各兩套。
3、新員工進入公司十天后發工作服。期間發放舊的工作服。
4、舊的工作服采取免費優先使用。
第四條工作服的定制及領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兩年。兩年內實行冬裝公司統一回收,兩年后的回收屬自愿行為。
2、后勤倉庫要定期盤點工作服,并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定制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并根據使用年限、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3、后勤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制廠家,在定制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稅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廠時由辦公室組織進行驗收工作,合格后交由后勤保管。
4、辦公室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門統一到后勤倉庫領取,倉管員按辦公室的要求如數發放,第五條工作服的折舊標準
1、員工的夏裝工作服實行免費使用,冬裝工作服收取折舊費用。
2、員工自動離職的應全額收取工作服費用;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按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短收取相應的折舊費。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干凈疊好再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使用。
4、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著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辦公室申請購買,經審批后方可到后勤倉庫領取工作服,其費用從工資中扣除。若屬故意損壞的除加價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嚴重情況進行處理。
5、員工因崗位或作業特殊性需增發冬、夏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經辦公室審批后由后勤倉庫發放,并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6、折舊標準:工作服折舊分類工作3個月內(含)折舊費為50%;工作3-6個月(含)折舊費為40%;工作6-12個月(含)折舊費為20%;一年以上0少件、丟失按原價賠償一年以上按半價賠償
第六條著裝的要求
1、生產及輔助性員工凡在上班期間必須穿公司工作服進行作業。
2、員工著裝要整潔,并不得自行轉借給非本公司人員。
3、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工廠管理規章制度2
第一條生產紀律
1、遵守公司考勤制度。部門預算管理規定(最新精編)(8個doc3個ppt)
2、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產品工藝生產,勤儉節約,杜盡浪費。
3、愛惜生產設備、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
4、服從生產主管的安排,及時作業,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
5、衣著清潔整齊,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
7、保持車間環境衛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車間內嚴禁吸煙,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后要將地面清掃干凈。
8、當產品出現不良時應立即停工并上報,查找原因后方可繼續生產。
第二條操作規程
1、正確使用生產設備,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設備。
2、生產過程中的藥品要按使用說明正確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嚴格按照設備的'使用說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
第三條產品質量
1、必須樹立“質量第一、用戶至上”的經營理念,保證產品質量。
2、嚴把原材料進庫關,高品質原料出高品質產品。
3、注意生產過程中的細小環節,企業員工培訓管理操作手冊(27個doc)輕拿輕放,避免表面劃傷。
4、文明裝車,堆碼合理。
第四條安全生產
1、生產過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嚴格按照設備使用說明操作,現代企業物流配送管理(最新精編)(15個doc39個ppt)防止出現傷亡。
3、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防止壓傷、撞傷。某公司各部門崗位說明書(最新精編)(44個doc)
4、正確使用帶電設備及電氣開關,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最新精編)(20個doc)防止遭受電擊。
5、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堆放,并樹立醒目標志shu。 6、原材料、作業工具、零小的設備應布局合理,堆放整齊。
第五條設備管理與維修
1、大宗設備應有專人負責。
2、所有設備應定期保養,每日檢查。生產庫存管理相關知識匯編 3、制訂完善的設備維修及保養計劃,并做好維修保養記錄。
工廠管理規章制度3
一、木材經營加工實行許可證管理制度,經營、加工木材的應當向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申辦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并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年檢;
二、凡是從事木材經營、加工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嚴格遵守林業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合法經營、加工,嚴禁違法收購加工木材,嚴禁經營、加工國家和省級保護的樹種;
三、木材加工廠加工所需的木材,必須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
四、木材加工廠收購加工所需木材的,出售方必須提供林木采伐許可、供貨合同及數、縣內木材運輸證等木材的合法來源憑證;
五、加工農民自用材的,必須持有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發放的林木采伐許可證;
六、各加工廠用木材來源合法憑證建立管理臺帳,按自己采伐、收購加工和加工農民自用材分類進行管理。同時持合法憑證到鄉鎮林業站登記并在林業站建立臺帳,實行雙臺帳管理。鄉鎮林業站應加強對轄區內木材加工廠的管理;
七、木材加工經營許可證年檢時必須提供管理臺帳,無管理臺帳或管理混亂的,縣級林業主管理部門根據情況將吊銷加工經營許可證,取締木材加工廠;
八、各加工廠之間的木材指標不得相互沖抵、借用,各采伐點之間的.采伐指標不得相互沖抵、借用;
九、各木材加工廠要運輸木材的,向鄉鎮林業站申請。林業站根據所建臺帳對所申請運輸的木材進行檢尺,并出具檢尺單同時發放縣內木材運輸證。加工廠憑林業站檢尺單和縣內木材運輸證到縣林業局辦理木材運輸證;
十、縣內運輸木材必須到鄉鎮林業站辦理縣內運輸證,出縣運輸必須到縣林業局辦理木材運輸證。運輸期限:縣內運輸證有效期為1天,出縣運輸從辦證當天算起,最多不超過10天。州內不超過2天,省內不超過3天,四川、貴州、廣西、廣東、重慶不超過4天,黑龍江、哈爾濱、新疆、遼寧、內蒙古、西藏吉8至10天,其余各地5至7天。如有特殊情況要求延長期限的,必須持有相關證明復印件;
十一、各加工廠要加強管理,建立各種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對管理混亂不予整改、發現兩次以上違法收購木材的將給予取締。
工廠管理規章制度4
一、總則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行為,創造一個秩序井然的管理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包括試用員工)。
三、辦公室管理制度
1.簽到
1.1員工必須親自簽到,由他人代簽,一經發現,按曠工論;
1.2員工簽到以簽到時間為準,發現有填寫不實者,按曠工論; 1.3遲到15分鐘以內,每次罰款5元;
1.4遲到15分鐘至一小時,每次罰款20元;
1.5無故遲到一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1.6對于曠工員工第一、二次,每次罰款50元以示警告,如發生第三次,則做勸退處理;
1.7未簽到,一次罰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辦事不能按時簽到者,須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時間
2.1早8點45分—晚17點30分(星期六下午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節假日除外);
2.3辦公室晚上20點30分關門。
3.加班
3.1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的,需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報部門經理審批;
3.2《加班申請單》交行政部門備案;
3.3員工加班時應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盡早完成,以保證自己和他人的休息;
3.4不加班人員晚上20點30分以前必須離開辦公室。
4.請假
4.1員工因故不能在規定的工作時間正常出勤,應事先請假。
4.2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傷或其他生理原因請假,為病假。請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銷假時必須出具真實有效的相關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論;病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3事假
員工因個人私務原因請假,為事假。事假為無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過四天,全年不得超過15天,各部門經理應嚴格控制。
4.4婚假
員工因本人結婚請假,為婚假。婚假準假天數根據路程遠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過10天,且不得分次請,婚假銷假時必須出具真實有效的結婚證明。婚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5產假
女性員工因生育請假,為產假。產假為三個月,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5.出差
5.1員工因公司事務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為出差。
5.2員工出差須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一個工作日以內經部門經理審批;一個工作日以上經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出差申請單》交行政部備案。
5.3如遇緊急情況不能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返回公司后要在一個工作日內補交到行政部,沒有或超過一個工作日按事假計。
6.網絡管理
6.1員工在工作時間上網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玩游戲等;
6.2不允許借助公司名義登陸收費網站,一經發現,除費用自理外,公司要嚴肅處理;
6.3員工凡公司事務必須使用NAR統一郵箱,不得使用私人郵箱,并且公司郵箱管理員可以瀏覽相關工作內容。
6.4下班后離開辦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關掉電腦。
7.行為舉止
7.1在辦公區要著裝整潔、得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準在公共辦公區吸煙、喝酒及大聲喧嘩;
7.3保持周圍環境衛生,不得隨意亂扔垃圾等雜物。
四、電腦的管理
1.公司為每臺電腦進行編號、備案,每個人負責維護好自己的`電腦;
2.電腦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維修、維護。
五、電話的管理
1.本公司的電話,主要是作為方便與外界溝通、方便開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如有特殊情況,月底要主動索取電話費清單,承擔私話費用。
2.員工打電話,用語應盡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3.總機接外線電話時,電話鈴聲響不應超過兩次,要盡快接起;
4.總臺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xx公司”當對方告知分機電話時,說“請稍等!”,如分機占線,說“電話占線,請稍后再打!”接聽內線電話的用語為:“您好,總臺!”,其他內容視情回答,總的要求是規范、簡潔、禮貌。
5.員工要使用好自己的內線電話機,接聽電話時要輕拿輕放,出現故障要及時上報行政部維修;如果純粹個人因素導致電話機的損壞,要按價賠償。
六、宿舍管理制度
1.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辦法。
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傳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統由宿舍長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3.1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3.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風雨)。
七、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1.為了使辦公用品的采購工作能夠規范、有序的進行,各個部門須在周五前將所需辦公用品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購買;如有緊急需要,須經行政部經理同意后方可購買;
2.辦公室用品用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禁止貪,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4.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行政部經理審批,購置大宗、高級辦公用品,必須報總經理批準后始得購置。
5.辦公人員領用辦公用品,必須按實際需要領用,親自簽領,不得代領。
八、辦公設備的管理
1.辦公設備登記、編號辦公設備購買后要在行政部登記,包括設備名稱、規格/型號、使用部門、購買價格、預計使用年限、購買地等基本資料,同時由行政部進行編號備案。
2.辦公設備的使用
2.1公司員工使用辦公設備前要先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不允許在不了解的情況下隨便使用。
2.2公司員工在使用任何辦公設備時如果發現有任何問題,要隨時通知行政部維修,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
2.3公司員工要注意維護好辦公設備,有惡意損壞者,一經發現和查處,要嚴肅處理。
3.辦公設備的維護、維修
3.1辦公設備由行政部或外來維護人員定期進行維護。
3.2辦公設備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維修。
3.3由于個人因素導致辦公設備的損壞,由個人負責維修費用。
工廠管理規章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紀律
第四條 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 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后到企管處審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準下發。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 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后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 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 請假制度
(一) 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 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后補假。
(三) 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系或婚姻關系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準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 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 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后,交工會備案。
2、 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 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后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 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后,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 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 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 批假權限(停工權限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準)
1、 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準;
2、 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準;
3、 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準;
4、 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七) 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 工作紀律
(一) 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準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 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準的證明交門衛。
(三) 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 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
2、不準吃零食;
3、不準打鬧、閑聊;
4、不準干私活;
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 組織紀律
(一) 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 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 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 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 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 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 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 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 生產紀律
(一) 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 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涂改。
(三) 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 安全、消防、保衛
第十一條 安全、消防、保衛工作遵照每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質量
第十二條 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等遵照質量體系運行的有關文件執行。
第五章 來客管理
第十三條 對來公司聯系業務(工作)者,門衛首先與其業務部門電話聯系,經同意后填寫《來客登記》,并辦理貴賓證后方可進入辦公區。
第十四條 外來人員進入一般生產區,須經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生產區,須經授權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
第十五條 員工上班時間不準會客,確有特殊情況者,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會客。
第六章 標志牌管理
第十六條 員工標志牌由企管處統一管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條 如標志牌丟失補辦,須交費10元。
第十八條 全體員工出入廠區須佩戴標志牌。
第十九條 不準借(借給)他人標志牌。
第七章 獎勵
第二十條 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搶險、防盜等方面,不顧個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損失者。
第二十一條 努力鉆研業務技術,在工作中有發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且獲得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條 愛護公共財產,堵塞漏洞,節約資金等方面有顯著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 通過各種形式勇于同違反本制度和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大膽揭發壞人壞事者。
第八章 處罰
第二十四條 “違紀”分為輕微違紀、一般違紀、嚴重違紀三種。
第二十五條 “違紀”處理方式分別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單位處分、公司處分四種。
(一) 口頭警告:視情況給予口頭警告,違紀者如能認清錯誤,當場改正,不再進行任何書面處分。
(二) 書面警告:查獲的輕微違紀者,如認錯態度不好,又不能誠心改正錯誤則以書面形式下到所屬單位,由單位負責人進行教育,不做任何罰款處理,單位須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三) 單位處分:一般違紀,相關單位查獲后,全權由違紀者所屬單位自行處理,視情況教育、罰款,并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四) 公司處分:嚴重違紀,公司須罰款處理。
(五) 凡一個月內第二次違紀者,給予該違紀雙倍罰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修改并解釋。
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八條
制度為準。 本制度有公司總經理簽名蓋章后生效。 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開始施行。
工廠管理規章制度6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產秩序,嚴肅勞動紀律,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勤管理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工作,是員工晉升、獎懲等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節考勤管理
第四條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門管理。各部門應加強勞動管理,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切實掌握員工出勤情況,健全考勤記錄。
第五條每月考勤周期為1日至月底。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考勤記錄和各種請假憑證(醫院診斷證明等)匯總,核準后作為核發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等的依據。
第六條員工請假、休假應按程序辦理手續;因公出差必須經相關領導批準。
第七條實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結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員工上下班必須自覺打卡。
第八條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15-17:15。加班:18:00開始
第九條員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違者委托方扣除當日考勤并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代替者扣除當日考勤并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
第十如刷卡出現異常,須由部門填寫《簽卡申請》,經部門主管簽署,交行政部審核后,方視為出勤、
第十一條遲到或早退的懲處制度: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超過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或1月累積遲到超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2.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離崗,超過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或1月累積早退超半小時(含半小時),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二條遲到、早退和曠工的'懲處制度: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或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離崗,超過1-3小時(含3小時),記曠工一天;
2.不請假或雖請假但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超過3小時不夠1天,記曠工1天;超過1天,按實際天數計算;
3.請假期滿,不辦理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逾期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4.員工患病在醫療期間,未按規定向單位提供診斷證明或弄虛作假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無正當理由超假或捏造請假理由騙取假期的,按曠工處理;
6.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過3天或在1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0天者,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三節請假類別、期限及相關待遇
第十三條法定有薪假日
(1)春節: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3)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4)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5)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6)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2、3日)。
(7)婦女節:女工放假0.5天(3月8日);
第十四條病假待遇:
1.請病假須附有鎮級公立醫院的相關證明、否則依事假論處、(病假30天/年以下不影響年終獎);
2.若因急病可用電話或便條知會部門主管,事后(三天內)要補辦相關手續并持有相關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理(曠工三天按自離處理)、
3.末住院冶療全年病假累積不可超過30天,住院冶療全年病假不可超過三個月,且須有住院治療卡及相關證明資料交人事備案;
4.病假超過3天(含3天),必須出具醫生證明。
5.末住院冶療全年病假累積不可超過30天,住院冶療全年病假不可超過三個月,且須有住院治療卡及相關證明資料交人事備案
6.病假期間工資不予計算
第十五條事假待遇:
1.員工每年的事假累積不可超過13天、特殊情況下由經理核準生效、其間工資不予計算、超出天數將影響本年度年終獎金;
2.員工請假須經批準后才可離廠、其間不可消極怠工; 3.事假必須提前1天提出申請。
4.特殊情況下請假時,須(電話及便條等)知會本單位主管,事后(三天內)要補辦相關手續,并附相關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倒扣三天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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