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一区二区中文在线,无遮挡h肉动漫在线观看,国产99视频精品免视看9,成全免费高清大全

質量管理制度

時間:2023-07-09 14:30:0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必備]質量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質量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必備]質量管理制度

質量管理制度1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保證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評定考核制度。

  工程質量控制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1、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質量第一、信譽第一”的思想,千方百計把工程質量抓上去;

  2、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構配件、器具和設備應進行現場驗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關產品,應按各專業工程質量驗收規范規定的進行復檢,并應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

  3、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質量技術、施工規范、施工工藝等標準進行交底工作;

  4、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主管技術負責人親自主抓,各部門分工負責的原則;

  5、建立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在施工中必須堅持執行三檢制度(自檢、交接檢、專檢);

  6、工程質量檢查人員,按設計圖紙及施工規范、施工工藝行使檢查權,對不按要求施工的有權提出整改意見,對拒不執行者有權勒令其停工或清退出場;

  7、實行質量例會制度、月評制度,質量與經濟掛鉤制度,使工程質量管理制度不斷完善,提高整體素質和經濟效益,促使工程構成一個有機的整體;

  施工現場的質量檢查制度,質量檢查是質量管理的重點,也是工長實行有效質量管理手段之一,所以必須到達如下要求:

  1、施工前準備工作檢查,包括:現場條件、施工人員配備、設備完好情景和技術水平、材料的質量等,各部門進取努力完善滿足施工的準備工作;

  2、開始施工時,施工員及施工管理人員必須親臨施工現場,對操作者進行施工前的工程質量、施工工藝、施工方法等進行一次技術質量、安全交底工作;

  3、施工中進行各工序之前定期檢查,主要部位重點檢查,實行原材料檢查制度,各階段檢驗制度,抽檢項目檢查制度等,并要實行例會制度,月評制度,質量與經濟掛鉤制度,做好質量檢查監督工作;

  4、單項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須進行專職檢查并做好記錄,對不合格的部位提出整改意見、處理方法等措施進行返修;

  5、對建筑成品進行保護,制止違章、破壞行為;

  6、對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構配件進入現場,要及時檢查、核對、驗收,必須是合格產品,否則不許驗收;

  7、工程竣工后,要與技術負責人積極配合,做好交工前的一切準備工作,供給完備的技術檔案等技術資料,建立完善質量合格的單位工程。

質量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確保生產過程質量穩定,并求質量改善,提高生產效率,降低成本、損耗,對生產和服務程序進行有效控制,滿足客戶的要求和期望。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產品從未加工到加工成成品之間過程的控制、產品損耗的防護等。

  三、職責

  1、技術部負責工藝文件及操作規程的制定。

  2、生產部負責按生產任務單組織生產并實施生產過程的控制。

  3、生產部負責生產設施的維護保養及檢修(肉機、凍庫等)。

  4、品管負責對產品質量,包裝及標示等檢驗、驗收、放行、交貨等的監控。

  5、銷售部負責產品交貨和服務過程的控制。

  四、程序

  1、 獲得規定產品特性的信息和文件

  1.1 技術部負責產品工藝文件及操作規程的制定,主管批準后發放到生產部和品管處。

  1.2 生產部根據批準的生產計劃,進行生產。

  2、生產過程控制

  2.1 生產部根據相關的產品工藝文件及操作規程進行生產加工,確保產品質量。

  2.2 關鍵技術的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

  2.3 對生產運作實施監視。生產中要認真做好自檢、互檢、專檢(品管),并做好相應記錄。

  2.4 品管對生產過程實施監督檢查。

  2.5 使用合適的生產服務設備,確保產品衛生安全。

  產品質量檢驗

  一、檢驗管理制度

  (一)、產品進入公司的檢驗(查檢疫票確保產品合格)

  1、凡進入公司的產品,在入公司前必須由品管進行抽樣檢驗,填寫檢驗記錄,合格后方可辦理進入。

  2、品管在抽樣時,要注意具有代表性,并要注明產品的品名、數量等,并做好原始記錄工作。

  3、品管在檢驗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的檢驗方法和操作規程進行檢驗,不得隨意改變。

  (二)、過程檢驗

  每道工序由品管在現場進行巡檢,按規定填寫記錄。

  1、每批產品須按客戶要求為標準進行檢驗,必須經檢驗合格才可出貨。

  2、填寫《檢驗報告單》,由品管保存。

  3、品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檢驗標準和方法進行檢驗,檢驗產品是否變質、變色,不得隨意改變。保留所有記錄,歸檔存查。

  (三)出貨檢驗

  1、成品出貨檢驗制度

  1.1目的'

  在成品出公司前,對成品進行適當的檢驗,以避免不合格成品出公司。

  2、適用范圍,適用于各類成品出公司前的檢驗活動。

  2.1技術部負責確定成品的技術要求。

  2.2品管負責編制產品技術標準,及成品出公司檢驗安排和組織落實。

  2.3生產部或品管員負責配合成品出公司檢驗活動的實施。

  3.管理辦法

  3.1成品出貨檢驗活動的策劃

  3.2技術部須根據客戶要求,確定成品的各項技術要求。

  3.3品管部根據技術部確定的成品技術要求進行檢驗。

  3.4品管部在編制《產品技術標準》時,須規定成品出公司檢驗的有關內容:

  a.檢驗方式:入產前檢驗/出公司前檢驗;

  b.檢驗項目:產品質量、分割要求等

  c.檢驗要求:根據客戶對產品要求進行檢驗。

  d.檢驗時機、頻次:隨時防止出現質量事故。

  e.檢驗數量:根據當日產量。

  f.檢驗方法:

  4、成品出公司檢驗的實施

  4.1在生產過程中,品管須及時配制檢驗指導書、檢驗人員、檢驗設備等并組織檢驗活動的開展。

  4.2檢驗人員須按照《產品技術標準》規定的要求進行檢驗。

  5、出公司檢驗報告及反饋

  5.1品管在檢驗過程中須將及時檢驗情況和檢驗結果記錄。

  5.2品管在檢驗過程中,發現異常或不合格情況時,須及時向品管負責人報告該不合格情況。

  5.3品管部負責人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不合格情況進行處理。

  6、相關記錄

  6.1《原始檢驗記錄》

  6.2《出貨檢驗報告單》

  (四)不合格品

  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

  1、目的

  對不合格產品進行識別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預期使用或交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整豬、半成品、成品及交貨的產品發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職責

  3.1 品控部負責不合格品的識別,并跟蹤不合格品的處理結果。

  3.2 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負責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不合格品進行處置。

  3.3 生產部負責對本生產發生的不合格品采取糾正措施。

  3.4 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控制。

  4、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類及處理

  A、嚴重不合格:經檢驗判定的批量的不合格,或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不合格;按質量管理考核實施細則執行。

  B、一般不合格:個別或少量不影響整體產品質量的不合格。按質量管理考核實施細則執行。

  4.2進貨不合格的識別和處理

  A、對品管部確認的不合格品,品管員做出“不合格品”標識,并放置于不合格品區,品管員通知生產部,生產部負責處理事宜。

  B、一般不合格品需客戶同意讓步接收時,由主管批準后,在原不合格標簽上加注“讓步接收”。對重要產品,不允許讓步接收。

  C、生產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經品管確認后,按上述條款執行。

  4.3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識別和處理

  A、品管能判定立即返工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生產部立即返工。返工后的產品必須重新檢驗。須報廢產品由主管決定執行,并填寫相應的處置記錄。

  B、品管檢驗判定的嚴重不合格,需貼上“不合格品”標簽放置于不合格品區,由品管負責人在相應的檢驗記錄上簽字確認,并填寫《不合格品報告》交各相關部門處置決定。

  4.4交貨后發現的不合格品

  對于已交貨后發現的不合格品,應按的重大質量問題對待,應盡可能將產品召回。并由品管部組織采取相應的糾正措施,根據公司規定。銷售部應及時與顧客協商,滿足顧客的正當要求。

  (五)不合格品召回制度

  1、目的

  當生產部生產的產品對客戶產生的危害發生時,引用本《產品召回管理程序》,盡早 回收,以減輕或杜絕對社會、客戶、公眾的不滿,維護公司形象,減少公司損失,特制訂本程序。

  2、適用于適用范圍:

  本公司產品的回收控制。

  3、職責:

  3.1 總經理為本程序的最高決策者,指定品管負責本工作,并指定對外發言人,負責提供資源支持。

  3.2 質量安全負責人(生產部負責人、品管)

  A、收集客戶回饋來的有關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和顧客投訴,如實記錄每一細節,包括銷售部的回應;

  B、保證生產部主管在產品回收上能了解事件的最新動態,決定如何回應消費者,確保銷售部對每一詢問的回應都是有根據的;

  C、與客戶一起進行任一涉及回收的討論,保持記錄,包括已確定的決議和還在

  討論中的決議;

  D、有權召集任一人員提供回收程序中任一方面的優先協助,包括質疑產品和生產過 程情況。

  3.3 銷售部門負責提供銷售信息,確定不合格產品的回收方案處于銷售部的控制之下。

  3.4品管負責發現問題,對產品進行檢驗和分析,提供解決問題的建議。

  3.5 生產部負責人、銷售負責人與客戶保持聯系,做好溝通,同時與衛生部門及衛生防疫部門、技術部門協作。及時與法律部門溝通,以確保決議與行為的合法性。

  4、產品回收步驟:

  4.1 發現問題

  A、各部門在銷售前發現的問題,立即停止銷售產品,隔離存放,并對該產品進行檢驗。

  B、顧客發現的問題,由銷售負責人了解并記錄問題發現的具體情況,及時向生產負責人報告,保持與顧客的持續聯系。

  4.2 投訴評估:

  投訴匯總報告由發現問題的品管部門如實整理書面材料,品管如果發現產品有可能危害人體健康,則應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A、銷售部及生產部調查研究以確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時要相關衛生部門來協助;

  B、立即通報品管負責人、總經理;

  C、品管負責追溯產品的所有標簽。立即停止銷售;

  D、品管部、銷售部聯合收集并反復研究有關質疑產品,生產前后的產品與質量記錄。

  4.3 回收的開始:

  一旦確認問題產品具有危害性和質量問題而且已進入銷售,立即啟動回收程序,銷售部立即通報生產負責人,對已出貨產品進行調查。同時,指示各部門人員在回收工作中的職責和權限。生產部應立即停止出貨,對未出貨產品進行貯存隔離工作。負責采購的人員和質檢人員與經理確認問題的發生點。

  確認方式主要有:

  A、如與供應商有關,經理、品管部、生產部與供應商一道找出根源。必要時,提供詳細

  的問題產品資料,以免造成危害。

  B、如發生在產品生產環節,按質量管理考核實施細則執行。

  (六)退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特制訂本程序。

  2、適用范圍:

  本公司所有產品。

  3、措施

  A、退回的產品由品管重新檢驗并做記錄。

  B、檢驗合格按合格品處理。

  C、檢驗不合格按不合格品處理。

  D、檢驗不合格但可以加工交生產部加工處理。 E、加工產品由品管檢驗合格才能出貨并做記錄。

  4、做好相關記錄

  a、《退貨處理記錄》

質量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目的為了加強公司質量管理,增強項目經理質量意識和施工人員責任感,確保工程質量業主要求,同時為了多創優多創精品工程,提高公司社會信譽特制定本管理條例。

  2.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在施項目。

  二、質量制度

  (一)一般規定

  1.開工前項目部有關質量管理責任制,管理網絡等規章制度必須上墻。

  2.開工前項目部的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全部到崗,不在崗的項目經理必須到公司辦理責任委托書,質檢員辦理質量責任委托書。

  3.開工前項目經理部必須與公司相關科室配合編制好施工組織設計和各種專項施工方案,并經有關部門審批或備案后方可實施。

  4.開工前由項目經理帶頭及時組織有關人員熟悉研究施工圖,并及時會同有關單位做好圖紙會審,針對工程項目的疑難問題制定具體的施工方案。

  5.在施工現場項目負責人﹑質檢員必須按設計要求及國家驗收規范實施監督﹑檢查,工程中涉及的變更必須有原設計單位簽章后實施。

  (二)專項制度

  1.工程質量項目負責制項目經理部是工程質量的責任單位,對工程質量總負責,參與工程施工的各專業隊伍無論是甲方或是乙方分包的均須接受總承包方的質量管理制度和檢查,凡發現有違反國家質量標準,項目內部質量標準,有可能對工程質量等造成影響的質量問題,項目部方均有權力加以制止或處罰。對于項目分包的單位,項目部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驗收,分包單位要配備專職質檢員,并服從項目質保部的領導和管理。對于甲方分包的單位,項目部要與甲方明確管理職責和質量標準,并與甲方共同組織檢查,對于影響工程質量目標的質量問題,項目經理部要書面通知甲方,督促整改。

  2.樣板引路制度

  2.1每個分項工程或工種都要在開始大面積操作前作出示范樣板,項目質保部將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質量首檢鑒定,達到工程質量目標后方可展開大面積施工。工程項目主體結構需要作樣板的分項工程包括:①柱筋綁扎②墻筋綁扎(引水平線,拉通線綁扎)③板筋綁扎(彈線)④梁板模板支設⑤柱模支設⑥裝修工程樣板間,樣板墻等⑦樓梯間踏步模板支設

  2.2對分包隊伍的考核、除對業績進行考核評審外,還要通過做樣板間、樣板段考核其質量情況,進行取舍,不合格隊伍堅決清退出場。

  2.3各施工隊在選取施工班組時也必須采用上述制度來取舍作業班組。

  3.施工交底制度三級交底制度:單位工程開工前,公司組織對項目經理部進行質量技術交底;項目技術部在每個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對施工員及相關人員進行交底;施工員在每個分項工程施工前對班組、工人進行交底。書面交底記錄,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簽字。

  4.原材料進場檢驗制度

  4.1 進場材料必須具備產品合格證,并加蓋紅章方為有效。

  4.2 水泥、鋼材、輕質磚、輕質隔斷、防水材料及新型管材等供應商必須提供昆山市(蘇州)建設局頒發的準用證,否則,不得使用。進口鋼材尚須商檢局蓋章。

  4.3 新型材料還須具備有關建設主管部門的推薦使用證書和產品鑒定證明。

  4.4 進場材料必須進行復查檢驗,不合格的嚴禁使用在工程上,進口鋼材必須進行化學成分分析檢驗。

  4.5 材料部門要對進場材料注明進場規格、產地、數量及進場日期,并按規定批量取樣。

  4.6 甲方供應的材料,不能達到質量標準時,應及時提出書面異議,并有權拒絕使用,若甲方強行使用,應及時向公司反映匯報。

  5.隱蔽驗收制度

  5.1 隱蔽工程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作,項目質保部將組織各級人員進行重點檢查。

  5.2 隱蔽工程是指所有將被后序工程覆蓋的分項工程,如:鋼筋、砼、砌體、防水材料、電器、給排水。

  5.3 隱蔽工程應具備相應的質量保證資料。

  5.4 隱蔽工程必須在施工隊自檢、互檢、專檢合格并經項目分項施工員復檢合格的基礎上方可填寫申請單,向質保部申請驗收,達到要求后方可通知甲方、監理及質檢站來進行核驗。

  5.5 未經甲方、監理、質檢站同意,擅自隱蔽,造成質量事故、返工、被勒令停工或通報批評等后果,將嚴厲追究有關人員的質量責任。

  6.混凝土澆筑令制度砼澆灌前施工員填寫《混凝土澆灌令》經項目經理簽字后才能開盤,當監理公司有要求簽署澆灌令時,須經監理簽字后才能開盤。

  7.模板拆模令制度砼澆筑完成后,并根據同條件養護試塊的強度,達到拆模要求后,由施工員填寫《模板拆除令》經項目經理簽字后才能拆除。

  8.施工掛牌制度主要工種、關鍵工序(包括柱筋綁扎、墻筋綁扎、砼澆筑)在施工過程中要在施工現場實行掛牌制度,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圖文記錄作為重要的施工檔案保存。

  9.培訓上崗制度工程所有管理人員及電焊、電工、防水等特殊工種人員均須經過業務知識技能培訓,并持證上崗;一般工種施工工人必須經過入場教育,施工前施工員必須進行詳細的質量技術交底。

  10.三檢制度。

  第一級質量檢驗:施工隊專職質檢員組織本隊分項施工員及作業班組進行100%實測定量驗收,達到優良(項目驗收標準)后,填寫驗收申請單,向項目分項施工員申請驗收。

  第二級質量檢驗:項目分項施工員組織施工隊進行100%的實測實量驗收,達到項目驗收標準后,在驗收申請單上簽字認可報項目質保部申請驗收。

  第三級質量檢驗:項目質保部收到《驗收申請單》核實簽字齊全后,及時組織項目施工員,分包施工員或分包隊長及質檢員進行正式驗收,達到優良(項目內部質量驗收標準)即申請甲方、監理及質檢站驗收。若仍存在少量問題,即發整改通知單要求項目施工員組織限期整改,若在限期內未整改完成,仍不合格,即進行處罰(正式驗收時整改單只發一次,第二次即為罰款單。項目質保部平時檢查時發現質量問題處理辦法同上)。

  11.成品保護制度項目部必須制定成品保護措施,建立工序、工種之間的交接制度,明確交接手續,并制定相應的獎罰條例。

  12.質量獎罰制度公司質檢科和項目質檢部有權對工程質量進行獎勵和處罰。(獎罰明細,后附)

  13.工程結算質量否決制度沒有經過質量檢驗評定的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結算部門不得結算工程量。分項工程的質量等級以質檢員核定等級為準。

  三、質量驗收

  (一)質量分工

  1.公司質量部的質量工作

  (1)負責對公司范圍內各承建工程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制止不按驗收規范、設計圖紙、技術規范施工,有權按規定對基層單位根據施工現場質量的優劣提出獎罰意見。

  (2)參加質量計劃、質量管理制度、質量責任制的編制和質量問題監督整改、驗收。

  (3)經常深入基層和施工現場,掌握和了解工程質量的動態,并幫助施工現場解決工程質量中存在的問題。

  (4)制定各種質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驗收程序、驗收標準及質量獎罰實施細則;

  (5)協助項目部開展“三檢”工作

  2.項目部質量工作:

  (1)全面負責項目工程的質量管理、檢驗和協調工作;

  (2)執行落實公司各種質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驗收程序、質量獎罰實施細則;

  (3)填寫和編制各種驗收及內部表格和資料:

  (4)配合編制和完善施工方案和創優方案;

  (5)落實和督促質量獎罰制度的執行和對現;

  (6)協助項目經理確保質保體系的正常運行,質量問題的分析和改進等工作;

  (7)對項目所有工序工程的質量控制、檢查負全面責任;

  (8)負責所有的鋼筋抽檢、取樣、協調和監控工作;

  (9)作好檢查記錄、現場質量狀況匯總、上報等工作;

  (10)鋼筋、模板、砼工程以及后期裝修工程的檢查、驗收工作;

  (11)隱蔽工程與甲方監理聯系、配合報資料等工作;

  (12)負責質保部各種資料整理、歸檔保存等工作;

  (13)填寫主體及裝修各分項工程所有交工資料的填寫工作;

  (14)整理隱蔽驗收資料、包括驗收前將資料備齊、填寫針對甲方、監理的發文登記本、配合比及各類試驗報告、合格證

  (二)驗收程序網絡圖分項工程開始施工分項工程施工完畢施工隊質檢員組織工長、班組自檢工長組織施工隊進入下一道施工工序施工隊工長組織施工班組限期整改項目工長、施工隊質檢員、工長及班組長全面跟蹤跟班檢查,指導施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合格質保部組織各級工長、質檢員進行正式驗收質保部向工程部簽發《施工許可令》甲方、監理正式驗收項目質檢員在《驗收申請單》上簽字認可,準備相關資料報甲方、監理驗收質保部根據責任情況處罰施工隊,各級工長占罰款金額的5-10%問題較輕者,質保部向工長及施工隊發整改通知單,如屬二次驗收仍不合格,對各級人員進行處罰,項目工長組織施工隊限期整改不合格合格合格合格項目工長組織施工隊質檢員、班組驗收項目工長在《驗收申請單》上簽字,報項目質保部申請正式驗收施工隊質檢員、工長填寫《驗收申請單》報項目工長申請驗收項目工長發整改通知單或對施工隊進行處罰,施工隊質檢員組織本隊工長、班組限期整改工長填寫自檢、交接檢記錄表不合格不合格合格

  (三)項目內部驗收標準

  1.鋼筋:

  (1)鋼筋加工鋼筋加工的形狀、尺寸必須符合料表要求。批量加工實行首檢制即每班同類型鋼筋、同一加工設備先加工一根或一個經檢查符合料表要求和允許偏差要求后再繼續加工。鋼筋彎曲后平面不得有翹曲不平現象,各彎曲部位不得有裂紋。鋼筋加工過程中如發現脆斷、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學性能不正常現象,必須重新取樣試驗,合格后方可重新加工。箍筋彎鉤的平直部分長度、形式必須按設計圖紙及規范要求制作。各種構件鋼筋加工尺寸、起彎位置必須準確,偏差不得超過10mm;各種彎鉤的彎折角度必須準確一致。鋼筋加工完成后,應按類別、直徑和使用部位掛牌,并分類堆放整齊。

  (2)鋼筋綁扎鋼筋搭接接頭必須在兩端內50 mm處和中間綁扎三道。在綁扎墻柱鋼筋前必須根據截面尺寸線校正鋼筋位置。綁扎箍筋前先在柱兩對角主筋上分箍筋線(在墻的兩端劃水平筋位置),箍筋彎鉤朝向柱心并交錯布置在四角縱向筋上,綁扎扣相互成八字形,扎絲頭按入鋼筋內。嚴格按設計及規范要求設置加密箍筋。下層墻柱筋露出樓面部分必須用定位箍筋(墻用梯子筋)固定位置。柱墊塊應在每柱邊布置不少于兩行縱向間距800~1000 mm,柱邊長大于800 mm時,行間距不大于600 mm。墻筋每個交叉點均應綁扎牢固,并將扎絲頭按入鋼筋內,墊塊距墻轉角處不大于100 mm,按800~1000 mm間距設置。綁扎梁鋼筋前將梁配筋寫在模板上,擺鐵時注意主次梁順序,梁與柱相交時,梁筋在內柱筋在外,梁與墻相交時,梁筋在墻水平筋內放置。梁縱向受力筋采用雙層排列時,兩排筋之間應墊直徑不小于25的短鋼筋。梁箍筋的接頭處應交錯布置在兩根架力筋上與縱向鋼筋交叉點扎牢,綁扎扣成八字形,懸臂梁箍筋接頭在下鐵處。嚴格按規范及設計要求設置梁端加密箍。保證各種鋼筋的錨固長度。墊好梁底及梁側墊塊,保證鋼筋保護層厚度。梁箍筋綁扎前必須劃好線,綁扎間距均勻、整齊,主筋必須綁扎到位,保證構件截面尺寸。板筋從梁邊一個間距處開始分線,縱橫方向板筋均應兩端分線。板筋伸入梁內,負筋放在梁上。板墊塊按間距600 mm設置,且在梁邊第一排筋下和埋管下均需設置。在雨蓬、挑檐、陽臺等懸臂板的負筋要設鐵馬鐙保證保護層厚度。需二次澆筑的板施工縫處,板筋保護層應設通長支架固定鋼筋。板筋要求繞過洞口時應用扳頭扳彎鋼筋貼洞邊繞過。嚴格按設計及規范要求加設各種洞口加強鋼筋。作到工完場清,在驗收前必須清理干凈墻柱內、梁內及板面的垃圾、雜物。作好成品保護工作,在鋼筋綁扎完成后嚴禁人為的破壞、污染、踩踏等。

  (3)鋼筋工程質量控制的允許偏差及檢驗方法:

  項目允許偏差(mm)檢驗方法綁扎鋼筋網長、寬±10mm鋼尺檢查網眼尺寸±20mm鋼尺量連續三擋,取最大值綁扎鋼筋骨架長±10mm鋼尺檢查寬、高±5mm鋼尺檢查受力鋼筋間距±10mm鋼尺量兩端、中間各一點,取最大值排距±5mm保護層厚度基礎鋼尺檢查鋼尺檢查柱、梁鋼尺檢查鋼尺檢查板、墻、殼±3mm鋼尺檢查綁扎箍筋、橫向鋼筋間距±20mm鋼尺量連續三擋,取最大值鋼筋彎起點位置20mm鋼尺檢查預埋件中心線位置5mm鋼尺檢查水平高差+3,0mm鋼尺和塞尺檢查。

  (1)墻柱鋼筋驗收

  1)鋼筋規格數量。

  2)鋼筋定位:必須將偏位鋼筋調整到位后才能開始綁箍筋及水平筋。

  3)電渣焊接頭外觀質量控制:必須及時將外觀不合格接頭返工重焊。

  4)搭接接頭長度。

  5)箍筋、水平筋、豎向鋼筋間距、水平。

  6)洞口加強鋼筋。

  7)施工縫鑿毛、清理。

  8)鋼筋上水泥漿清理。

  9)焊模板定位鋼筋。

  10)連梁主筋錨固長度。

  (2)梁板模板驗收

  1) 模板拼縫。

  2)板面標高。

  3)梁板起拱。

  4)柱頭、梁定位。

  5)柱頭、梁頭拼縫。

  6)梁柱截面尺寸。

  7)模板支撐架:掃地桿、水平桿、剪刀撐。

  8)大梁加固方式必須符合方案要求。

  (3)墻柱模板驗收

  1) 模板拼縫。

  2)垂直度、平整度。

  3)吊模下腳貼雙面膠防止漏漿,并且要下伸50-100㎜壓住下層砼,背枋下伸4) 500㎜鎖一道對拉螺桿。

  5)外墻陽角必須彈300㎜垂線做檢查線(從下到上每層彈通)。

  6)墻柱陰陽角做法必須嚴格按方案要求。

  7)加固的頂撐、帶拉帶撐的間距、道數必須符合方案要求。

  8)下腳砂漿堵縫。

  9)墻柱內用鋼筋撐戴堵頭膠杯控制墻體厚度。

  10)背枋間距。

  11)墻柱根部檢查控制線。

  (4)梁板鋼筋驗收

  1)鋼筋規格數量。

  2)梁筋錨固長度。

  3)箍筋、板筋間距。

  4)二排筋位置。

  5)梁主筋打開到位,到箍筋角上。

  6)梁底、板底、墻柱側邊墊塊,板面筋高度。

  7)支座筋長度。

  8)梁底鋼筋嚴禁漏綁。

  9)墻柱鋼筋定位。

  10)懸挑梁、懸挑板面筋保護層嚴格控制(陽臺、凸窗、空調板等)。

  11)樓梯板、樓梯梁鋼筋調整、保護。

  12)交叉梁加密箍筋。

  13)搭設人行走道保護板面鋼筋。

  (5)砼澆筑

  1)砼標號。

  2)表面標高、平整度。

  3)鋼筋保護。

  4)收壓、掃毛時機、效果。

  5)一次澆筑高度不得大于500㎜。

  6)振搗密實,不能欠振也不能超振。

  7)澆筑完后控制上人、上材料時間。

  8)加強養護,特別是豎向構件。

  9)及時清理被污染鋼筋上的水泥漿。

  10)雨天保護措施。

  11)墻柱根部施工縫砼高出板面3-5㎝。

  以上內容前四項為項目質保部在對相關工序驗收時的關鍵質量控制點,即每次驗收必須要達到以上所列的各項要求,才能通過項目質保部的驗收。要求各施工隊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控制以上各點的工序質量,保證能順利通過驗收。同時也是施工隊進行自檢的目標,在施工隊報項目質保部驗收時如存在以上問題,將根據驗收程序及獎罰實施細則的規定處罰施工隊和相關連帶責任人。第五項內容為砼施工過程中為保證砼成型質量及加強成品保護的控制點及具體措施,各施工隊也必須嚴格執行,項目質保部將根據砼澆筑完成后的實際效果對施工隊和相關責任人實施獎罰。

  (五)質量控制程序準備工作有下列施工質量和情況給予罰款:

  1、工程開工前公司收取總價的0.5%作為質量保證金,由公司質檢科根據工程最終質量等級是否達到合同要求和日常定期檢查以及上級主管部門抽查、檢查考評結果決定返還率。具體為:

  ①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等級的返還總質保金的50%,未達到合同等級的扣除總質保金的50%。(但必須合格)②余下質保金的50%根據每月大檢查考核決定,單位工程或一個標段自開工至竣工每月的質量評分在85分以上的(含85分)全額返還,80~84分扣10%,75~79分扣15%,70~74分扣20%,69分以下(含69分)全部扣除。

  ③日常檢查發現有違反強制性條文和未執行規范標準和上級各種文件的按公司規定進行處罰。

  2、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工程,其項目經理在一年內公司不給予分配工程業務,情節惡劣或事故特大的公司分別給予清退出公司或按國家的法律、法規處理。

  3、在地級以上的大檢查中被通報批評的或曝光最差工程的公司給項目經理處罰10000~30000元;在縣(市級)大檢查中被通報批評的或曝光最差工程的公司給項目經理處罰5000~20000元;在公司例行大檢查中,按規范和本管理制度中的`一般規定以及補充說明的要求打分不滿80分的,缺一分罰1000元。

  4、凡在建設主管部門驗收過程中及抽查中開具書面整改的,每次罰款1000元,被建設主管部門網上通報的,每次罰款5000元。對于市質監站和公司質檢科開具的書面整改通知單,項目部必須按規定的日期整改完成,同時將整改情況簡述在整改完成報告單上,再通知質檢部驗收,驗收合格后簽字,否則繼續整改,若項目部接到整改通知后,未落實措施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經復查者核實處1000元的罰款;拒絕整改的處3000元的罰款,不回復的按拒絕整改處罰,進行教育再次拒絕的勒令停工,同時進行5000罰元,且項目經理接受公司總經理約見。(獎罰款由公司質檢科開收付憑證,收付款由公司財務科負責辦理)

  5、對于因違章指揮和不按設計要求、施工規范、有關技術交底等相關文件進行施工造成質量隱患以及質量事故的責任人員,給予150~300元罰款。

  6、在分項工程中,凡已糾正過的問題再次產生,給予責任班組200~500元罰款,對該分項負責人給予50~300元罰款。

  7、對于不嚴格按照施工程序實施或須返工、修改的分項工程不按時或拒絕整改的班組,給予200~500元罰款,整改不徹底或隱瞞所造成不良后果的重罰1000~2000元。

  8、施工隊申請項目質保部驗收的分項工程,如一次驗收不合格,對施工隊罰款200元,如二次復驗仍不能通過,對施工隊或施工隊負責人員各給予罰款500元。

  9、工程中使用試驗不合格或未經試驗的材料,發現一次,罰款責任人500~1000元。

  10、(1)隱蔽工程未進行檢驗簽字就進行下道工序,發現一次,罰款責任人100~500元。(2)隱蔽工程檢驗缺材質和試驗狀態檢驗記錄,發現一次罰款責任人50~100元。

  11、商品混凝土隨意加水,發現一次罰款責任人50~300元。

  12、發生質量事故,現場負責人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并私自違規處理,視事故性質罰款責任者300~1500元。

  13、在質量檢查時,技術資料與施工不同步,交圈不對口罰款責任者50~100元。

  14、各種焊接試件不合格(雙倍)繼續施焊,罰責任者和該操作人員50~100元。

  15、試驗人員不按規定取樣、養護和試驗,發現一次,罰責任者50~300元。

  16、對測量放線出現下列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1)施測人員無施測記錄或錯投軸線,錯抄、少抄標高,有其中之一者,罰責任人50~500元,因標高不準確發生的質量問題給予重罰。

  (2)不按要求每層投放控制線,而是隔層投放,放線后不進行復核,導致其它分項返工的罰款責任人50~500元;

  (3)墻柱不按要求彈出檢查線,墻柱控制線的控制尺寸不做標識,放線后不用油漆涂三角標識,或標識混亂的罰責任人50~500元;

  (4)標高不按要求每層用儀器抄平,而是隔層抄平,樓層作業范圍內,不提供足夠的標高,或者標高的誤差太大的罰責任人50~500元;

  (5)樓板模板上不按要求彈出檢查線的罰責任人50~500元。

  17、對模板工程出現下列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1)無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無審批無主管施工員通知就進行施工的罰責任人50~300元;

  (2)模板支架不按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要求進行搭設,梁柱、墻板不按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要求加固、扣件個數不按要求加設或檢查時發現扣件未擰緊造成滑移情況的罰款責任人50~300元;

  (3)支模前對樓板面上的線不進行復核或復核有問題而不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而私自進行調整的罰責任人50~500元;

  (4)鋼筋未通過驗收或該作業部位未經過施工負責人通知就進行封模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5)封模前不按要求將墻柱內的渣子清理干凈,隨意將墻柱的墊塊取樣或翻入墻柱的罰責任人50~300元;

  (6)遺漏固定在模板上的預埋件、預留孔和預留洞或固定不牢固、位置不準確;每個罰責任人50~300元;

  (7)梁柱、墻板上安裝預留孔洞時,未經允許私自割斷鋼筋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8)支模用的木枋未經刨制、層板未經挑選就使用或將腐爛有斷痕的木枋、層板用于工程上,導致工程質量事故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9)支配梁板模板時,不認真吊線、不拉通線造成軸線位移或梁側傾斜梁板幾何尺寸不準、線角不直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10)封墻體模板時不對樓層頂板進行復查,造成墻體傾斜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11)支模時,門窗洞口位置不準或因加固不當造成變形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12)樓板標高控制不準,樓梯踏步不按設計要求進行支配或加固不當造成澆筑砼后樓梯踏步變形跑位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13)對現場各種模板不進行編號造成混亂,在施工現場用手提電鋸等工具對模板隨意切割、或將木屑朝墻或梁內丟棄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14)、澆筑砼過程中木工保守工不到位或保守工不負責任出現出現問題不及時處理的罰責任人50~500元;

  (15)砼未達到設計要求強度,無試驗報告或無相關管理人員的拆模許可令而強行拆模的處罰責任人200~2000元;

  (16)拆模時隨意撬除將模板破壞或拆模后不將木枋層板上的鐵釘、水泥漿清理干凈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17)拆模后對模板破損的邊角不及時進行裁割、修補或對不要的孔洞不進行堵塞的罰責任人50~500元;

  (18)板與板接縫(縫隙、高差)超過規范標準1.5毫米,模板所用背枋寬度與標準相差2毫米,模板表面標高、軸線與規范相差5毫米以上,給予責任班組100~500元處罰。

  (19)因施工隊不按施工方案施工,背枋、拉桿和支撐間距超過標準50毫米,背枋搭接不符合要求等,造成爆模的班組,給予責任班組200元/m2處罰。

  (20)模板的截面尺寸、軸線位置的偏差超規范的允許范圍,每處罰責任施工隊300元;

  (21)混凝土脫模后不能滿足結構的觀感效果及結構標高、斷面、平整度、垂直度不符合設計要求及施工規范規定,給予責任者200~2000元的處罰;

  并責令按期處理,整改不及時或不合格者,罰款責任班組500元。

  (22)模板工程完工后,在下道工序前,未按要求清理好基層或未涂膜劑的班組,罰款責任班組100~500元。

  (2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順序必須按照施工技術方案執行,如有違反,每次罰違章施工隊300元。

  (24)在混凝土澆筑前模板內的雜物必須清理干凈,澆筑過程中必須對模板及其支架進行觀察和維護,發生異常情況進行處理,如有違反,每次罰違章施工隊300元。

  14、對鋼筋工程出現下列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1)鋼筋原材料未經試驗或試驗結果未出來之前就進行加工的罰責任人100~1000元;

  (2)鋼筋成型不準確,幾何尺寸超出規范要求;梁鋼筋水平段過長,彎折角度不夠;鋼筋加工時彎鉤不足10d或一端過長,一端過短情況的罰責任人50~500元;

  (3)鋼筋加工不按設計、施工規范及鋼筋配料料表加工或私自更改鋼筋料表的發現的發現一次,罰款500~2000元,并責令限期整改。

  (4)加工成型的鋼筋未分類掛牌堆放的罰責任人100~300元;

  對鋼筋銹蝕、污跡不作處理直接用到工程上,發現一次處罰責任班組或責任人100~500元。

  (5)鋼筋焊接時,沒有合格上崗證施焊者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并勒令退場;

  施焊中,如焊接有燒、含渣、焊包不均勻、錯位、彎折超規范等,每根接頭按20元罰款。對鋼筋機械連接的不和格接頭必須返工,并給予每個接頭20元罰款。

  (6)鋼筋焊接前未根據施工條件進行試焊結果未出來前就開始大面積施工作業的罰責任人100~300元;

  (7)鋼筋焊接前對鋼筋端頭不矯正或切除,對有污染的端頭不清理即進行施焊作業的;

  電渣壓力焊接頭焊渣不清理或清理不徹底的罰責任人100~300元;

  (8)鋼筋無代換手續,任意改變鋼筋型號,鋼筋未經調直而用到工程中發現其中之一罰款責任班組100~500元。

  (9)現場不經有關部門同意隨意割除鋼筋,給予責任人100~500元罰款。

  (10)鋼筋數量、規格、間距、搭接部位、搭接長度、錨固長度等未按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實施的班組和個人,視實際情形,給予責任人100~500元罰款。

  (11)鋼筋各種類型接頭必須按設計要求錯開,發現一處不符合項,罰施工隊責任班組300元。

  (12)鋼筋綁扎時墻柱梁節點不按要求滿扎、漏綁鍍鋅鐵絲并超出規范要求的;

  梁底筋與箍筋不按設計要求滿扎鍍鋅鐵絲罰責任班組100~500元。

  (13)鋼筋綁扎時柱箍筋加密區高度不夠、梁端加密區長度不夠的發現一處不符合項,罰施工隊200元。并責令限期整改;

  (14)鋼筋綁扎時梁箍筋不按要求劃分檔、梁主筋不按要求分開而堆積的;

  梁二排筋不按要求綁扎的發現一處不符合項,罰施工隊100元。并責令限期整改;

  (15)鋼筋綁扎時梁鋼筋錨固不夠或一端過長一端過短的;

  梁腰筋及拉鉤不按要求設置綁牢的、梁鋼筋彎鉤朝向不正確、底筋彎鉤歪斜的;

  墻柱拉鉤不按要求掛設兩端不綁牢墊塊不按要求掛設的發現一處不符合項,罰施工隊100元,并責令限期整改;

  (16)梁板筋綁扎前,梁底板面不清理干凈的,墻柱鋼筋不按要求先進行正確定位導致澆筑砼后鋼筋嚴重偏位的視實際的情形,給予責任人100~500元罰款。

  (17)預留孔洞不按要求漏綁加強筋的發現一處不符合項,罰施工隊責任班組200元,并責令限期整改;

  (18)鋼筋所用墊塊厚度,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若錯用或亂用,鋼筋接觸模板,保護層厚度不符合規范及設計要求等,每處罰款施工班組20元。

  (19)鋼筋綁扎完畢后,所有雜物須清除工作面,若驗收時,鋼筋廢料、扎絲等雜物遺留在驗收區內,給予施工班組20~200元罰款。

  (20)鋼筋綁扎完畢后,各級鋼筋施工員、施工隊必須對露筋現象進行全面檢查,確保不露筋,如在拆模后發現露筋現象,每點處罰責任人50元,漏筋嚴重或凸出墻面超過3mm的加倍處罰;

  (21)陽臺、窗臺板等挑板的筋綁扎必須嚴格控制質量,板筋保護層偏差不得超過±3mm,板筋間距不得超過±5mm,板筋綁扎必須作到橫平豎直,每個網格均標準(包括分布鋼筋),如在驗收時達不到要求,每塊板罰責任班組200元;如在結構驗收或評優時用儀器檢查到板筋,間距不均或保護層厚度偏差大于3mm,重罰責任隊伍2000元;

  (22)澆筑砼時,鋼筋木工保守工不到位或負責任的視實際情形,給予保守工100~300元罰款。

  15、對混凝土工程出現下列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1)鋼筋模板分項工程未通過有關部門、相關單位驗收簽字質保部未簽發施工許可令就進行砼澆筑的給予施工隊500~3000元處罰。

  (2)澆筑混凝土未按要求振實、壓光,,混凝土表面有跡印或觀感效果較差,給予責任班組100~300元的罰款。

  (3)混凝土脫模后,如有爆模、混凝土松散,露筋、孔洞、疏松、漏漿,樓地面標高與設計標高與設計標高相差5毫米,給予施工班組200~1500元處罰。

  (4)混凝土拆模后發現構件有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翹曲不平、飛邊凸肋等缺陷;或構件表面有麻面、掉皮、起砂、沾污等,每處罰責任施工隊300元。

  (5)在限期內未將墻、柱混凝土浮漿(含施工縫)徹底清楚干凈,按50~500元處罰責任班組。

  (6)混凝土樓梯踏步步級尺寸與設計要求相差10毫米者,表面不平整、棱角不直視具體情況給予施工班組100~1000元罰款。

  (7)因施工隊違反混凝土澆筑程序,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未連續澆筑,導致超過混凝土的初凝時間,形成冷縫。每次罰責任施工隊500~2000元。

  (8)梁板砼全部澆筑完12小時以后方可上人施工或吊運材料,如提前上人施工或吊運材料,每發現一次視問題輕重處罰責任班組或個人100~500元。

  (9)如在搭設滿堂架或吊運材料時未輕拿輕放,造成板面損壞或造成樓板開裂,視問題嚴重程度,每處罰責任班組100~1000元。

  (10)澆筑墻、柱砼時流到樓板面的水泥砂漿,未及時清理并沖洗干凈,而造成板面不平整或蓋住原板面,或未復原板面掃毛面每處處罰責任班組100元,如罰款后仍未將板面復原,加倍處罰。

  (11)梁板砼澆筑完畢后,未按方案要求及時并連續養護造成板面泛白或開裂,視問題輕重程度,處罰責任班組200~1000元。其中責任施工員占罰款總額的10%。

  (12)澆筑砼時,施工人員或操作工人未在梁上、通道平臺上或操作平臺板上進行施工,而直接踩踏板面筋,每發現一次,重罰責任人100元。

  (13)澆筑砼、清洗輸送管時,未在水槽內清洗而在樓面上直接清洗,每發現一次罰款責任班組100元。

  (14)澆筑砼時,鋼筋或木工保守工擅離工作崗位或不主動進行修整或保守,一經發現對該施工隊罰款100~500元,對現場責任施工員罰款50~100元。

  (15)澆筑砼、拆接輸送管時,管內砼未倒到層板上或料斗里,并轉到同標號結構部位,而直接倒到尚未澆筑砼的粱板上,一經發現,每處罰款施工班組200元。

  (16)當墻、柱、梁等構件表面出現輕微的蜂窩麻面等質量問題時,未經規定的配合比進行修補或處理,而私自調配材料修補,一經發現,視輕重程度處罰施工隊責任人或班組100~500元。

  (17)當墻、柱梁等砼構件出現較嚴重的蜂窩、露筋或出現狗洞等嚴重的質量問題時,未經項目同意,私自用砂漿修補,一經發現重罰施工隊500元。

  (18)澆筑砼時,私自將低標號砼倒入高標號砼澆筑部位,一經發現,每處罰款2000元,對現場責任施工員罰款100~500元。

  (19)澆筑砼時,私自將高標號砼倒入低標號砼澆筑部位,一經發現,每處罰款500元。對現場責任施工員罰款100~300元。

  (20)安裝輸送管時,私自利用主梁或鋼柱進行加固,一經發現,罰責任人200元,如造成鋼筋變形重罰1000~3000元。

  (21)澆筑砼前,為圖方便,私自將梁板內垃圾、渣子,沖到墻柱內,且未及時沖出,一經發現,罰款責任班組500元,問題嚴重的加倍處罰,并處罰責任施工員按總金額的10%的罰款。

  (22)墻、柱拆模后,未及時養護或按方案規定的養護時間連續養護,每發現一次罰施工隊100~300元。

  (23)墻、柱拆模后,未及時用塑料薄膜封閉并在薄膜后沖水養護,每發現一次罰施工隊100~300元。

  (24)為確保外墻面、樓梯間下層砼面、預留洞下層砼墻面不被混凝土漿污染,各隊在澆筑邊緣部位砼時,必須進行有效的控制,防止砼溢出墻模外,且必須派專人在模板下口處守護,一但出現少量漏漿時,應及時用清水洗干凈,如在澆筑砼時發現漏漿且未及時清洗干凈,每次罰責任班組或管理人員各100~300元,問題嚴重的加倍處罰。受罰的責任班組或管理人員有各隊自行分清責任;

  (25)為確保衛生間、陽臺等高低垮處、預留洞周邊砼的成型質量,各隊在找平時必須充分,平整度偏差不得超過3m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每處處罰200元;高垮及低垮的標高必須控制準確,偏差不得超過±5mm,低垮砼面禁止高于定型鋼模底面,拆模后低垮板面砼平整,且與鋼模底平。如拆模后高低垮板面砼成定型質量達不到上述要求,每處重罰責任班組500元;

  (26)樓梯間休息平臺砼板面未壓光、抹紋過多或色差過大,每塊板處罰200~400元;樓梯踏步面振搗不充分,造成爛根、蜂窩麻面,或較明顯的氣泡現象,每塊斜板處罰施工班組100~400元;樓梯澆筑完畢后未進行有效的保護,造成面層損傷、破損,每發現一次重罰責任班組300元;

  (27)為確保上下層砼施工縫處新舊砼結合符合規范要求,墻、柱層施工縫鑿毛時,必須將面層浮漿全部剔鑿掉,且在墻柱鋼筋驗收前將墻內垃圾用空壓機及清水徹底清理干凈,如達不到上述要求,視問題輕重,每次處罰施工隊200~500元;

  (28)澆筑砼時,各施工隊必須派專人及時將下層板面上、后澆帶附近、預留洞口附近的砼漿徹底清理干凈,并露出原樓板掃毛線,否則,一經發現無人清洗或清洗不徹底,重罰施工隊300元問題嚴重的,加倍處罰;

  (29)樓板面找平時,必須嚴格控制好陽臺、后澆帶、預留洞等樓板厚度,偏差不得超過±5mm,否則每處罰施工隊1000~2000元,如在結構驗收時達不到要求,重罰責任隊伍2000元;

  (30)陽臺、外挑板、窗臺板等部位的砼必須進行充分的振搗、找平,并在7天內保持板面濕潤。否則,一經發現出現裂縫、強度不足、露筋等嚴重的質量問題,每塊板重罰責任班組500元;

  如發現有蜂窩、麻面等質量問題,每塊板處罰責任班組100~200元;

  (31)砼澆筑過程中如遇大雨天氣,必須提前做好遮蓋措施,并及時對現場砼進行覆蓋保護,如無防護措施或遮蓋不及時,造成砼出現較大質量缺陷,罰責任班組100~300元,責任施工員負10%連帶責任。

  16、對水電安裝通風空調、消防、弱電等安裝工程出現下列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1)水電、消防等安裝工程不準為圖自己施工方便而任意切割鋼筋、不準任意調整鋼筋和模板,如有違反,每次對違章施工隊罰款300~1000元。

  (2)在裝修階段,水電消防、通風空調、弱電等安裝施工隊不準亂鑿土建的墻體,在砌磚前必須將線管、線盒預埋在磚墻里;在抹灰前穿好引線鐵絲,嚴禁在土建抹灰后因管露不通、線盒不到位等原因去剔槽打洞;在樓地面工程前穿電線,嚴禁樓地面工程完工后因線穿不通而剔槽。凡出現此類違章現象,每次罰違章施工隊500元。

  (3)預留、預埋的洞口、管線的位置、標高必須準確,如有位置不準、標高超高等質量問題而給其它施工隊造成損失或施工不便的每處罰相關施工隊300~500元。

  17、(1)由于施工員玩忽職守而帶來的質量事故,造成的返工修改,材料、人工等浪費,由事故責任人承擔20%~50%的罰款。(2)每一分項分部工程,技術部必須以書面形式向施工員進行技術交底,發現缺一項,處罰責任人50~100元。

  18、資料缺項,混凝土澆筑不做試塊,砌筑不做砂漿試件,少做、漏做,甚至不做等工作不負責任者,處罰100~300元,混凝土、砂漿試件不注明部位,使用部位錯標,亂標者,發現一次,罰款50~500元。

  19、(1)砌筑工程必須按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施工,布置拉接筋、接槎、預留洞、設置圈過梁等未按要求實施,給予每處200元處罰。(2)砌筑工程質量差,平整度,垂直度超出允許偏差范圍、灰縫不飽滿、頂磚不密實、砌體軸線偏移、門窗洞口位置不準確等,造成返工,按每平方米50元罰款,材料損失費由該班組或個人賠償。

  20、對裝飾工程出現下列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1)所有裝飾工程都必須在基體或基層經過驗收合格后才能施工,如有違反,每次罰違章施工隊500元。

  (2)抹灰超厚厚度超過30mm無加強措施不分層進行、抹灰層有脫層、空鼓、抹灰面層有爆灰、裂縫等缺陷,每處罰施工隊300元。

  (3)護角、孔洞、槽、盒周圍的抹灰表面不整齊、不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面不平整,每處罰施工隊200元。

  (4)抹灰表面垂直度、平整度、陰陽角方正、順直等必須達到規范要求,如施工隊達不到規范要求的合格率,給予沒檢驗批500元罰款。

  (5)木門的放火、防腐、防蟲處理、木門固定點的數量、位置及固定方法不符合設計要求;每處罰款200元。

  (6)木門框安裝不牢固;預埋木磚的防腐處理、木門固定電的數量、位置及固定方法不符合設計要求;每處200元。

  (7)木門扇安裝不牢固、開關不靈活、關閉不靈活、關閉不嚴密等,每處罰款300元。

  (8)各種門窗表面不得有劃痕、碰傷,漆膜或保護層應連續;門窗表面應潔凈、平整、光滑、色澤一致,無銹蝕。如有不符合,每處罰款200元。

  (9)鋁合金、塑鋼門與墻體之間的縫隙必須填嵌飽滿,并用密封膠密封;門窗扇的橡膠密封條或毛氈密封條必須安裝完好、不得脫槽。如有不符合,每處罰款100元。

  (10)飾面磚必須按施工工序實施,陰陽角方正,線條鉤縫平滑順直,并滿足觀感效果,產生空鼓、質量低劣,造成返工的材料損失費用由該班組或個人賠償,并按每平方50元處罰。

  (11)飾面磚表面應平整、潔凈、色澤一致、無裂痕和缺損;陰陽角搭接方式、非整磚使用部位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墻面突出物周圍的飾面磚必須整磚套割吻合,邊緣應整齊;飾面磚接縫應平直、光滑,填嵌必須連續、密實;凡有不符合項,每處罰款100元。

  21、樓地面工程如出現下列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罰;

  (1)水泥砂漿樓地面如有表面平整度偏差超出允許范圍、空鼓、表面翻砂、邊角清理不干凈、污染墻面等問題,每處罰款200元。

  (2)面磚樓地面如有缺棱掉角、拼縫不均勻、錯縫、色差、表面平整度偏差超過規范允許、非整磚運用不符合規范及設計要求;踢角不順直、厚度不均勻等質量問題,每處罰款100元。

  22、倉庫保管員須對材料分類堆放、標識,對不合格品應另行堆放并作標識,或退還供應商,違者給予50~100元罰款。

  23、土建、水電安裝、消防、鋼結構等施工單位前后工序配合不好,破壞其他施工單位成品、半成品,造成人工、材料損失的由責任方處以200元罰款。

  24、構件或預埋件用錯,錯安、錯位、漏缺等,罰款50~100元。

  25、成品、半成品應采取有效措施進行保護,易燃、易爆、易碎等物體須派專人巡視監護。如保護措施未施未起到有效的作用或無保護措施造成成品、半成品損壞,罰責任人50~200元。

  26、對產品和材料造成破壞、污染者,給予200元罰款;損失超過200元的另加損失費的30%予以處罰。

質量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了實現公司質量管理的全員參與,使公司質量方針、目標和質量工作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責任制度。

  2、管理職責:

  根據逐級考核的原則,公司質量管理工作的考核按以下序列進行:

  ①公司董事會負責考核公司高層管理者;

  ②總經理負責考核各職能部門;

  ③各部門主管(經理)負責考核下一級;

  ④各層管理者對質量管理的責任。

  ⑴總經理(廠長)的質量管理責任:主持制定和宣傳本公司的質量方針、目標和規劃;

  ⑵組織建立并保持符合標準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

  ⑶批準發布質量手冊,建立健全質量責任制;

  ⑷確定組織結構,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職責、權限及相互關系;

  ⑸根據公司質量管理體系,配套相應資源,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

  ⑹負責領導成本控制中心,對本公司最終的質量管理負責;

  ⑺指定管理者代表并授權;

  ⑻批準實施質量管理標準。

  ⑥分管生產、質量、技術主管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在總經理(廠長)的領導下對公司的管理工作負主要責任;

  ⑵組織制定企業標準和規劃目標;

  ⑶針對影響產品質量的技術性難題,制定有關方案、計劃,并負責領導實施;

  ⑷針對產品質量薄弱環節,發動員工進行質量攻關,大搞技術革新,切實解決有關影響質量的因素,努力提高產品質量;

  ⑸組織全公司的質量分析活動,認真總結交流提高產品質量的經驗,落實提高產品質量的措施;

  ⑹協助總經理處理重大責任事故,并組織有關部門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⑺經常聽取質量檢查匯報,積極支持質量檢查部門的工作,努力提高產品質量;

  ⑻負責組織基層領導,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議,征求意見,采納合理化建議,搞好質量管理工作;

  ⑼協調技術部門、生產部門之間的關系,確保產品質量不斷提高。

  ⑦管理者代表的質量管理職責:

  ⑴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過程建立、實施并保證其完整性;

  ⑵對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策劃并協助總經理組織貫徹國家的質量政策、法規、法令;

  ⑶組織制定本公司的質量方針、目標和規劃、審定管理標準;

  ⑷向最高管理者報告質量管理體系中的業績,包括改進需求;

  ⑸確保各種信息進行有效溝通;

  ⑹負責公司產品生產許可證及iso9000認證的組織工作。

  3、質量部門的管理責任:

  ⑴貫徹質量第一的方針,負責公司整個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

  ⑵充分發揮質量檢驗對產品質量的保證,質量事故的預防和質量動態的報告,確保產品出廠能達到質量標準要求;

  ⑶負責產品質量的檢驗工作,對產品進行質量分級,設立質量檢驗小組,編制檢驗報告;

  ⑷按技術標準和質量控制文件的要求,負責從原材料入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的進貨檢驗、工序檢驗、成品檢驗工作,嚴把質量關,對本部門質量錯核工作完全負責;

  ⑸參與新產品的試制作,并掌握試制作和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情況,負責新產品的定型和質量評價工作,并提出結論性的意見;

  ⑹負責質量檢驗原始數據的整理分析和月質量的分析工作,編寫質量動態報告,作為信息向生產主管反饋生產中出現的問題;

  ⑺負責培訓檢驗人員,不斷采納新的科學檢測手段,努力提高質檢人員的業務水平;

  ⑻定期檢查各工序質量管理的工作情況,負責檢查考核各車間質量責任的包該情況;

  ⑼負責建立產品質量檔案,銜接上級質監部門的質量審核工作。

  4、生產部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嚴格要求生產作業按照工藝規程和產品質量、技術性能要求進行生產,貫徹和執行產品有關技術標準;

  ⑵積極配合技術部門對工藝規程進行修改,不斷提高工藝流程的合理性、科學性。

  ⑶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對提高產品質量而進行的技術改造工作;

  ⑷認真貫徹執行公司質量方針目標,對整個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負責,同時也必須對產品在用戶使用時與生產相關的質量符合性負責;

  5、技術部門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負責制定工藝規程及產品質量標準,隨著產品質量不斷提高,工藝規程要不斷進行修改和補充,對工藝有關的質量符合性負責;

  ⑵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和提出原材料、半成品及生產過程的`檢驗項目和檢查方法,并經常檢查執行情況和組織統一操作;

  ⑶協助副總經理(廠長)組織公司質量活動,總結交流提高質量的經驗,制定提高產品措施,制定趕超國內外先進水平和提高產量、質量的計劃,參與各種質量分析會。

  6、采購部門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采購人員要積極地采購符合企業質量標準的原材料,確保生產正常運轉;

  ⑵采購的原材料必須符合生產技術要求,經質檢員核測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應立即辦理退貨手續;

  ⑶經檢測不合格的材料不準入庫,更不準投入生產。

  7、原材料倉庫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在辦理生產所用原材料入庫時,一定要查驗是否有質檢部門相關人員簽字,否則一律不得辦理入庫手續;

  ⑵入庫物品要分類擺放,要根據物料的特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做到防銹、防腐、防霉變、防變形,確保儲存過程不損壞、不變質、不變形。

  8、車間管理人員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深入進行質量第一的思想教育,認真執行預防為主的方針,組織好自檢、互檢、專檢工作,支持專檢人員的工作,把好質量關;

  ⑵嚴格執行工藝技術操作規程,有計劃、有組織地文明生產,保持環境衛生,提高產量、質量;

  ⑶掌握本部門的質量情況,表揚重視產品質量的質量標兵,對不重視產品質量的員工進行批評教育;

  ⑷組織車間員工參加技術學習,針對主要的質量問題提出意見,發動員工開展技術革新與合理化建議的活動,并對產品質量存在的問題和質量事故要了解原因,共同解決;

  ⑸對不合格的產品進入下工序負主要責任。

  9、員工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要樹立“質量第一”的生產工作意識,精益求精,做到好中求高,好中求快,好中求省;

  ⑵要積極參加技術學習,要做到四懂:懂產品質量要求、懂工藝技術、懂設備性能、懂檢驗方法;

  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對本崗位使用的設備合理使用、精細使用、精心維護,經常保持良好狀態;

  ⑷認真做好自檢與互檢,勤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做到人人把好質量關;

質量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浙江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水利部頒布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為加強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利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保證工程質量,更好地發揮投資效益,結合我省水利水電工程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省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是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利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的專職機構,對水利工程質量進行強制性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 凡在我省境內新建、擴建、改建加固各類水利水電工程和鄉鎮供水、城市防洪、灘涂圍墾、堤塘建設(以下統稱水利工程)等工程及其技術改造,包括配套與附屬工程,不受其投資來源的限制,均必須由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質量監督。工程建設、監理、設計和施工單位在工程建設階段,必須接受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

  第四條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的依據是:國家和地方頒發的有關法律法規;水利水電行業有關技術規程、規范,質量標準和經批準的設計文件等。

  第五條 水利水電工程在階段(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前,必須以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質量進行等級核驗,并提出工程質量評定報告。未經質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單位不得交驗,工程主管部門不能驗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水利工程在申報優秀設計、優質工程項目時,必須有相應質量監督機構簽署的工程質量評定意見。

  第二章 機構與人員

  第六條 浙江省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省、市(地)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按兩級設置:

  (一)省級設置省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簡稱中心站)。

  (二)市(地)級、省錢塘江管理局設置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站。

  省、市(地)質量監督機構隸屬于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業務上接受上一級質量監督機構的指導。

  第七條 省重點水利工程質量監督項目站(組)和市(地)重點水利工程質量監督項目組,由省、市(地)質量監督機構組建,其人員由省、市(地)站選派、委聘。

  第八條 質量監督機構的站長宜由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工程建設的領導兼任,并配備相應級別的專職副站長。質量監督機構的正副站長由其主管部門任命,并報上一級質量監督機構備案。

  第九條 質量監督機構應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質量監督員。其數量由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和專業配套的原則確定。

  第十條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取得工程師職稱,或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有五年以上從事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咨詢或建設管理工作的經歷。

  (二)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認真執法,責任心強。

  (三)經過培訓并通過考核取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員證”。

  第十一條 質量監督機構可聘任符合上述條件的工程技術人員作為工程項目的專、兼職質量監督員。為保證質量監督工作的公正性、權威性,不得委聘從事該工程監理、施工、設備制造的人員作為該工程的質量監督站(組)人員。

  第十二條 中心站負責全省各市(地)質量監督機構的質量監督員的考核、認證工作;質量監督機構的質量監督員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從事質量監督工作。質量監督機構資質每四年復核一次,質量監督員證有效期為四年。

  第十三條 中心站負責向各市(地)站頒發由水利部統一印制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合格證書”和“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員證”。

  第三章 機構職責

  第十四條 省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的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水利部、省有關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以及水利水電行業有關技術規程、規范、技術標準等。

  (二)歸口管理并指導各市(地)質量監督機構和省、市(地)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檢測機構的工作。

  (三)對本省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組織實施質量監督;協助配合由部總站和流域分站組織監督的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

  (四)參與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的`設計審查、招投標工作;參與水利水電工程優秀設計優質工程評審。

  (五)參與水利工程質量大檢查工作和重大質量事故的分析處理,仲裁有關水利工程質量爭端。

  (六)參加受監工程的階段(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提出工程質量評定報告。

  (七)掌握全省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的質量動態和質量監督工作情況,定期向總站報告,并抄送流域分站;組織培訓質量管理人員,總結交流質量監督工作經驗,不斷提高質量監督和檢測工作水平。

  第十五條 市(地)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站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水利部和省、廳有關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執行水利水電行業有關技術規程、規范、技術標準,以及總站、中心站制定的有關質量監督的規定和實施細則。

  (二)負責管理市(地)范圍的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及所屬質量監督檢測機構工作。

  (三)負責本市(地)除流域分站、中心站受監以外及中心站委托的水利水電工程的質量監督。

  (四)參與重要的小型水利水電工程設計審查、招投標工作;參與市(地)、縣級水利水電工程優秀設計、優質工程評審。

  (五)參與水利工程質量檢查和水利工程質量事故的分析處理,仲裁受監工程的有關質量爭端。

  (六)參與受監工程的階段(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提出質量評定報告。

  (七)掌握市(地)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的質量動態和質量監督工作情況,定期向中心站匯報;組織培訓質量管理人員,學習交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及管理工作經驗,不斷提高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水平。

  第十六條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的權限:

  (一)對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的工作質量進行監督,發現越級承包工程任務、能力明顯不足、質量管理混亂的單位,應責成有關單位限期整改,必要時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二)對偽造現場施工記錄、單元工程質量評定記錄、隱瞞工程質量事故真相的施工單位,應視其情節輕重,建議有關部門給予批評、警告、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

  (三)對違反技術規程、規范、質量標準或設計文件的施工單位,通知建設、監理單位采取糾正措施。問題嚴重時,可責令其停止施工。

  (四)對使用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等,責成建設(監理)單位采取措施糾正。

  (五)質量監督人員需持“水利質量監督員證”進行施工現場質量都督,檢查施工質量,有權調閱建設(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的檢測試驗成果、質量評定記錄和施工記錄等。

  (六)提請有關部門獎勵先進質量管理單位及個人。

  (七)提請有關部門或司法機關追究造成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單位和個人的行政、經濟、刑事責任。

  第四章 質量監督

  第十七條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質量監督方式以抽查為主。大型水利工程應建立質量監督項目站,中、小型水利工程可根據需要建立質量監督項目組,或進行巡回監督檢查。質量監督項目站(組)每年的質監活動不少于四次。巡回監督檢查次數應視工程建設總進度確定。

  第十八條 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應在工程招標或開工前到相應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監督手續,簽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申請書》,有關部門或單位應向質量監督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項目建設審批文件;

  2、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與監理、設計、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副本;

  3、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單位的基本情況和工程質量管理組織情況等資料。

  從工程招標前辦理質量監督手續,到工程竣工驗收委員會同意工程交付使用止,為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期。

  第十九條 質量監督項目站(組)根據受監督工程的規模、重要性等,制定質量監督計劃,確定質量監督的組織形式和人員。

  第二十條 質量監督的主要內容

  1、施工準備階段

  (1)對監理、設計、施工和有關產品作單位的資質進行復核;

  (2)對主體工程施工前的準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3)對施工單位檢測試驗室的資質、技術力量、儀器設備等進行監督檢查。

  2、施工階段

  (1)對建設、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體系和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以及設計單位現場服務情況等實施監督檢查。

  (2)監督檢查技術規程、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執行情況。

  (3)對工程項目的單位工程、分部工程的劃分進行核定,對單元工作的質量評定進行抽查,并檢查工程質量評定資料的準確、完整情況。

  (4)監督檢查重點施工工序、隱蔽工程,參加階段(中間)驗收并提出質量評定報告。

  (5)參與質量事故的分析處理。

  (6)對中間產品及成品質量進行監督抽查。

  3、工程竣工階段

  (1)參與審查竣工報告及竣工驗收資料;

  (2)工程竣工驗收前,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向工程竣工驗收委員會提出工程質量等級的評定報告。

  第五章 質量檢測

  第二十一條 工程質量檢測是工程質量監督和質量檢查的重要手段。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必須取得省級以上計量認證合格證書,并以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授權,方可從事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工作,檢測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二十二條 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主要承擔以下任務:

  (一)核查受監督工程參建單位試驗室的資質、人員素質、裝備、試驗方法及成果等。

  (二)根據需要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樣檢測,提出檢測報告。

  (三)參與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方案。

  (四)質量監督機構委托的其他任務。

  第二十三條 質量檢測單位所出具的檢測鑒定報告必須實事求是,數據準確可靠,并對出具的數據和報告負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工程質量檢測有償服務,檢測費用由委托方支付。收費標準按有關規定確定。在處理工程質量爭端時,發生的一切費用由責任方支付。

  第六章 工程質量監督費

  第二十五條 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應向質量監督機構繳納工程質量監督費。工程質量監督費屬事業性收費。工程質量監督收費,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水利(92)浙價費聯51號、(1992)財農134號、浙水政(92)第60號文件及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收費標準按水利工程建筑安裝工作量0.15%~0.25%收取,并按水利工程所在地域確定。原則上,大城市按受監工程建筑安裝工作量的0.15%,中等城市按受監工程建筑安裝工作量的0.20%,小城市按受監工程建筑安裝工作量的0.25%收取。城區以外的水利工程可比照小城市的收費標準適當提高。

  第二十六條 工程質量監督費由工程建設單位負責繳納。大中型工程在辦理質量監督手續時,應根據總工期確定按年繳納計劃,年初一次結清年度工程質量監督費。小型水利工程在輸質量監督手續時交納工程質量監督費的50%,余額由質量監督部門根據工程進度收取。

  水利工程在工程竣工前必須繳清全部工程質量監督費,若概算調整,質量監督費應作相應調整。

  第二十七條 質量監督費應用于質量監督工作的正常開支,支款專用,財務收支必須進行統一管理和統一核算,其具體使用和開支范圍如下:

  (一)自收自支質量監督機構的事業性費用;

  (二)聘任質量監督員及差旅費的費用;

  (三)檢測儀器、設備及交通工具購置、使用費用;

  (四)委托抽樣檢測、試驗費用;

  (五)工程質量監督會議及資料費用;

  (六)業務培訓和技術咨詢費用;

  (七)用于獎勵優秀質量監督機構、優秀質量監督員的費用;

  (八)其他用于質量監督方面的費用。

  第七章 獎 懲

  第二十八條 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予以通報批評或建議其主管部門按其他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一)未按規定辦理質量監督手續的;

  (二)向施工單位提供不合格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的;

  (三)未按規定及時進行階段(中間)驗收就進行下一階段施工和未經竣工驗收,而將工程投入使用的;

  (四)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沒有按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的。

  第二十九條 勘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或建議有關主管部門降低其資質等級直至收繳資質證書。經濟處理按合同辦理,觸犯法律的,按國家有關法律處理:

  (一) 無證或超越次質等級承接任務的;

  (二)不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監督的;

  (三)施工圖設計滿足不了的工程質量、進度要求的;設計單位現場服務不到位的;

  (四)未向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提交竣工工程完整的技術檔案、試驗成果及有關資料的;

  (五)使用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和設備,擅自修改施工圖,或在施工中粗制濫造、偷工減料、偽造記錄和質量評定成果的;

  (六)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沒有及時按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工程未按規定進行質量保修的;

  (七)經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核定工程質量等級為不合格或工程需要加固或拆除的。

  第三十條 質量檢測單位偽造檢測數據、檢測結論的,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建設有關部門降低其資質等級直至收繳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對不認真履行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職責的質量監督機構,建議其水行政主管部門撤換負責人并進行機構改組,或由上一級水利工程質量都督機構給予通報批評、撤銷授權。

  質量監督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質量監督機構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細則由浙江省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浙江省水利水電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質量管理制度6

  一、目的

  防止產品檢驗狀態標識或其存放區域發生混淆,以及必要時對產品實施追溯。

  二、適用范圍

  最終產品包裝標識和追溯活動的控制。

  三、職責

  1、質檢部作為實施產品包裝標識和追溯性活動的主要責任部門,負責對公司產品包裝標識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加工車間作為實施產品包裝標識和追溯性活動的相關責任部門負責生產現場產品包裝標識的管理。

  3、供銷部作為實施產品包裝標識和追溯性活動的相關責任部門,負責入庫成品的標識、成品裝運交付時的.標識及包裝材料的標識。

  四、產品包裝管理:

  (1)嚴格遵守安全管理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品,配備安全設施。

  (2)包裝時應按計量標準進行包裝,誤差不得超過規定范圍。

  (3)保持包裝場地的清潔,不得有雜物和其它化學危險品。

  (4)規范碼放,標識明確,并附有產品合格證。

  六、產品包裝標識管理

  1、包裝物必須有明顯的標識,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生產日期、產品執行標準、生產許可證號、批號、凈重、廠名、廠址、產品合格證等,需要時應標出防火、危險、劇毒等標志或字樣。

  2、出廠產品均按生產日期順序進行批號標識。

  3、產品標識應統一制定。按裝置產品生產批號進行最終產品檢驗,做好記錄,并在質量檢驗單中對最終產品的質量狀態進行標記。

  4、最終產品入產品庫后,產品庫管理人員應按質檢部出具的產品質量檢驗單,按產品的種類、等級等進行分區存放。

  5、產品出廠時,隨產品開具產品質量檢驗單,作為出廠產品質量合格的證據。

  6、對不合格產品要做出特殊標記,隔離存放。

質量管理制度7

  1、各部服務工作質量必須結合模式規定的管理制度,服務工作規程及質量標準等進行質量監督檢查,堅持“讓客人完全滿意”的服務宗旨,加強部門的`質量管理工作。

  2、各部門質量管理,按垂直領導體制,嚴格實施逐級向上負責,逐級向下考核的質量管理責任制。

  3、部門應劃小質量監督范圍,建立質量監督檢查網絡,作為部門的一個管理子系統,以保證質量管理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4、各級管理人員加強現場管理和督導,并作好逐日考核記錄,作為獎罰的依據,并將質量管理情況和改進措施在每周例會上匯報討論。

  5、為了確保質量管理工作的嚴肅性,做到有案可查,各部應建立員工工作質量檔案和各級管理人員工作質量檔案。

  6、各營業點應設立賓客意見證求表,及時處理賓客投訴,并做好統計反饋工作,各管區主管或部長應經常證求訂餐賓客和接待單位意見,后臺部門應證求前臺部門意見,了解賓客反映。

  7、菜點質量應按食品衛生和廚房工作規范嚴格操作生產,嚴格把關,凡質量不合格的菜點,決不出廚房。

  8、質量監督、檢查應采取每日例行檢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專項檢查與全面檢查相結合,明查與暗查相結合的方法,對各管區的質量及時分析評估作出報告,并定期開展交流和評比活動。

質量管理制度8

  在股份公司我主管技術和質量工作,20xx年是股份公司市場占有率提高、銷量、產量不斷加的一年,是質量穩中有升的一年,20xx年我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1、在總產量不斷上升的時候,狠抓了質量工作

  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產量攀升時最大的問題是與質量的矛盾問題。過去生產過和不能有效受控,而質量監控又不能及時反映質量狀況,質量狀態缺乏質量的數據評價,而是粗放的模糊描述,導致在生產過程中不清楚質量水平,不能自我約束,自我控制,導致發動機出廠以后才暴露出超多的問題。基于前車之鑒,20xx年我們采取動態檢查質量,動態評定質量,動態解決質量問題,用準確的數據描述并預測未來用戶使用的質量。對應這種想法,采用了動態質量與碰頭制度,解決當天現場發生的和潛在要發生的質量問題;動態質量與評審,周匯總評價,適時分析出質量的狀態和要改善的方面;工藝紀律的針對性檢查和未定的評審,解決當前熱點問題使生產過程可靠控制;將過去經常存在的問題警示化發給基層,強調控制的重點。廠內周質量故障分析會,與車廠的信息綠色通道等措施,均對質量的即時、準確、存放、有數控制起到了用心的作用。

  20xx年的質量指標(外場在線故障率、廠內試車故障率、廢品損失率、三包故障率)中,前三項20xx年較以前有長足的進步,但三包故障率指標完成的不好,究其原因一方面與三包故障期的延長有關,而更重要的一方面是我們新產品的可靠性和壽命確定還有較大的差距,需要我們不懈努力。

  2、產量壓力較大的狀況下,狠抓了新品研究的工作

  20xx年新品的研制項目比較多,既有對現有新產品的改型換代長遠發展的新產品,如XXX發動機和XX系列前驅動變速器,又有研制和生產同時進行的,如超短發動機新產品,在新產品研制上,除了教育干部職工提高對新產品的高度認識外,主要強調了制定計劃的科學性、合理性、現實性;強調執行計劃的嚴肅性;年初在制定計劃時深入細致的分析研究,使計劃比較貼合實際,在執行過程中即時檢查,協調出現的問題,強調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不按計劃完成試制任務,提高了計劃的嚴肅性。另外,定期與工具廠的新品例會等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保證計劃的順利實現。

  20xx年完成XX樣機1臺的研制,超短發動機批量生產,前驅變速器主要零部件均在制造過程中,XX變速器改善五檔型進入批量生產。

  3、技術準備工作和新產品結構的調整工作

  技術準備工作先行于生產,技術準備工作要有預見性,要有前瞻性,敏感地準確預測市場的變化,做好前期的潛力儲備,為生產量的提高留下必須的提前期。對發動機從零件到裝試線進行生產線和逐工序測評,并結合新產品結構調整和經濟性分析,對生產線進行補充完善,專項技術改造,涉及組織結構調整和新產品結構調整的生產線進行堅決的調整,對204車間齒輪線進行調整和專項技術改造,對207和212車間曲軸線進行合并調整,對211和213車間沖壓焊接線進行了合并調整,這些,均使資源進行了優化配置,發揮了資源的效益。

  4、技術改造工作|中A鈁IW

  完成1.95億元XX二期雙加工和零部件生產的新產

  品規劃工作,配合X研究院完成可行性研制報告,進行初步設計。對零部件的生產和生產線進行反復的調研和設計,并與國內外廠家進行超多的交流,即將建成前驅變速器殼體線,齒輪線和XX發動機的毛坯生產線。

  對超短機的專用零部件進行生產線的設計,建成缸體專用補充生產線,機油泵殼體生產柔性線和吸氣管柔性線,超短機的裝配試車線。完成前驅變速器的`裝配線。新的缸體線協調,廠內安裝和調試。

  5、其他工作

  20xx年完成技術攻關項,質量攻關工作項,對壓盤,油封漏油,齒輪折斷,漲緊輪響,分離軸承異響等項外場的重大質量故障攻關取得明顯的成效。

  狠抓了售后服務工作,強調以人為本的服務,改善軟硬件服務狀態;與車廠建立了定期的售后服務走訪制度,溝通了和車廠的關系,為整機營銷帶給了保證或消除部分障礙。

  牽頭與韓國兩家公司進行了合資的談判工作。

  6、不足之處

  自身的潛力和水平有必須的差距,在協助總經理主管的工作方面沒有創新性的工作。對技術中心的工作未起到應有的作用。質量改善工作尤其外場重大故障率的解決方面指導和領導的不到位,成效不顯著。技術進步工作還比較薄弱,技術進步給生產和經營帶來的貢獻不大。技術人材的培養,開發技術的掌握、新項目新技術的掌握還有較大的差距。

  7、20xx年重點工作

  首先要抓好上產量的質量穩定和質量穩中提高工1作,對外場的主要故障要解決好,其次抓好新新產品的研制和新新產品生產準備建線工作。重點抓好XX前驅動變速器的工作。抓好生產線的整體規劃工作――新新產品建線,老產品進一步提高生產潛力,日產達1300~1500臺;老線的新產品結構調整工作。抓好新缸體線轉產工作。

質量管理制度9

  1.服務設施

  1.1店堂門面、牌匾清潔醒目,柜臺貨架布局合理,證照、齊全,櫥窗美觀藝術,整體效果好、起到指導消費、吸引顧客、美化市容作用。

  1.2店堂內布局合理明亮整潔,無雜物廢物,客流暢通,保持貨柜、貨架營業用具設備以及倉庫清潔衛生。

  2.文明經營:

  2.1接待顧客要做到主動熱情、耐心、周到、細致、一視同仁、禮貌待人。

  2.2營業員上崗應使用文明用語,即“請、歡迎、您好、謝謝、對不起、再見”。不準同顧客吵架、頂嘴,不準談笑、嘲弄顧客,不準吃零食和看報紙、刊物,做到文明經營。

  2.3微笑站立服務,耐心聽取顧客意見,及時反饋質量信息,對顧客投訴應及時反饋給質量管理員或單位負責人。對顧客意見或投訴應做到件件有落實交待、樁樁有答復,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2.4銷售保健食品時應正確介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適宜人群及注意事項,店內的廣告宣傳,要以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內容為準,要實事求是的宣傳,不得夸大宣傳保健功能,嚴禁宣傳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療效,嚴禁誤導消費者。

質量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質量振興綱要(1996年-20xx年)》和有關規定,為了加強對水利工程的質量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水利工程建設活動的單位(包括項目法人(建設單位)、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或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水利工程是指由國家投資、中央和地方合資、地方投資以及其他投資方式興建的防洪、除澇灌溉、水力發電、供水、圍墾等(包括配套與附屬工程)各類水利工程。

  第四條 本規定所稱水利工程質量是指在國家和水利行業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批準的設計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對興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

  第五條 水利部負責全國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各流域機構受水利部的委托負責本流域由流域機構管轄的水利工程的質量管理工作,指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質量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第六條 水利工程質量實行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負責、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和政府監督相結合的質量管理體制。

  水利工程質量由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負全面責任。監理、施工、設計單位按照合同及有關規定對各自承擔的工作負責。質量監督機構履行政府部門監督職能,不代替項目法人(建設單位)、監理、設計、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設各方均有責任和權利向有關部門和質量監督機構反映工程質量問題。

  第七條 水利工程項目法人(建設單位)、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的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質量工作負領導責任。各單位在工程現場的項目負責人對本單位在工程現場的質量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各單位的工程技術負責人對質量工作負技術責任。具體工作人員為直接責任人。

  第八條 水利工程建設各單位要積極推行全面質量管理,采用先進的質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廣先進的科學技術和施工工藝,依靠科技進步和加強管理,努力創建優質工程,不斷提高工程質量。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提高工程質量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實行獎勵。

  第九條 水利工程建設各單位要加強質量法制教育,增強質量法制觀念,把提高勞動者的素質作為提高質量的重要環節,加強對管理人員和職工的質量意識和質量管理知識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質量管理的激勵機制,積極開展群眾性質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議活動。

  第二章 工程質量監督管理

  第十條 政府對水利工程的質量實行監督的制度。

  水利工程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由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質量監督機構實施質量監督。

  第十一條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必須按照水利部有關規定設立,經省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資質審查合格,方可承擔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

  各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必須建立健全質量監督工作機制,完善監督手段,增強質量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各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要加強對貫徹執行國家和水利部有關質量法規、規范情況的檢查,堅決查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以及濫用職權的行為。

  第十二條 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對流域機構、省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進行統一規劃、管理和資質審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省級以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統一規劃管理和資質審查。

  第十三條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監督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在其資質等級允許范圍內從事水利工程建設的質量工作;負責檢查、督促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單位建立健全質量體系。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按照國家和水利行業有關工程建設法規、技術標準和設計文件實施工程質量監督,對施工現場影響工程質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實施以抽查為主的監督方式,運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監督抽查后的處理工作。工程竣工驗收時,質量監督機構應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核定。未經質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單位不得交驗,工程主管部門不能驗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 根據需要,質量監督機構可委托經計量認證合格的檢測單位,對水利工程有關部位以及所采用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抽樣檢測。

  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認定的水利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數據是全國水利系統的最終檢測。

  各省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認定的水利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所出具的檢測數據是本行政區域內水利系統的最高檢測。

  第三章 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質量管理

  第十六條 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應根據國家和水利部有關規定依法設立,主動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其質量體系的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 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應根據工程規模和工程特點,按照水利部有關規定,通過資質審查招標選擇勘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并實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須有工程質量條款,明確圖紙、資料、工程、材料、設備等的質量標準及合同雙方的質量責任。

  第十八條 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要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查體系,根據工程特點建立質量管理機構和質量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 項目法人(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應按規定向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應主動接受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 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和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施工中應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工程完工后,應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工程質量驗收、簽證。

  第四章 監理單位質量管理

  第二十一條 監理單位必須持有水利部頒發的監理單位資格等級證書,依照核定的監理范圍承擔相應水利工程的監理任務。監理單位必須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其監理資格質量檢查體系及質量監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 監理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水利行業法規、技術標準,嚴格履行監理合同。

  第二十三條 監理單位根據所承擔的監理任務向水利工程施工現場派出相應的監理機構,人員配備必須滿足項目要求。監理工程師上崗必須持有水利部頒發的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一般監理人員上崗要經過崗前培訓。

  第二十四條 監理單位應根據監理合同參與招標工作,從保證工程質量全面履行工程承建合同出發,簽發施工圖紙;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措施;指導監督合同中有關質量標準、要求的實施;參加工程質量檢查、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和工程驗收工作。

  第五章 設計單位質量管理

  第二十五條 設計單位必須按其資質等級及業務范圍承擔勘測設計任務,并應主動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其資質等級及質量體系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 設計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設計過程質量控制,健全設計文件的審核、會簽批準制度,做好設計文件的技術交底工作。

  第二十七條 設計文件必須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設計文件應當符合國家、水利行業有關工程建設法規、工程勘測設計技術規程、標準和合同的要求。

  (二)設計依據的基本資料應完整、準確、可靠,設計論證充分,計算成果可靠。

  (三)設計文件的深度應滿足相應設計階段有關規定要求,設計質量必須滿足工程質量、安全需要并符合設計規范的要求。

  第二十八條 設計單位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設計文件及施工圖紙,在施工過程中要隨時掌握施工現場情況,優化設計,解決有關設計問題。對大中型工程,設計單位應按合同規定在施工現場設立設計代表機構或派駐設計代表。

  第二十九條 設計單位應按水利部有關規定在階段驗收、單位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中,對施工質量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提出評價意見。

  第六章 施工單位質量管理

  第三十條 施工單位必須按其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承攬工程施工任務,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其資質和質量保證體系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 施工單位必須依據國家、水利行業有關工程建設法規、技術規程、技術標準的規定以及設計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進行施工,并對其施工的工程質量負責。

  第三十二條 施工單位不得將其承接的水利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進行轉包。對工程的分包,分包單位必須具備相應資質等級,并對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質量向總包單位負責,總包單位對全部工程質量向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負責。工程分包必須經過項目法人(建設單位)的認可。

  第三十三條 施工單位要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制定和完善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及考核辦法,落實質量責任制。在施工過程中要加強質理檢驗工作,認真執行“三檢制”,切實做好工程質量的全過程控制。

  第三十四條 工程發生質量事故,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向監理單位、項目法人(建設單位)及有關部門報告,并保護好現場,接受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認真進行事故處理。

  第三十五條 竣工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和水利行業現行的工程標準及設計文件要求,并應向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提交完整的技術檔案、試驗成果及有關資料。

  第七章 建筑材料、設備采購的質量管理和工程保修

  第三十六條 建筑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質量由采購單位承擔相應責任。凡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設備均應按有關規定進行檢驗。經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得用于工程。

  第三十七條 建筑材料和工程設備的采購單位具有按合同規定自主采購的權利,其它單位或個人不得干預。

  第三十八條 建筑材料或工程設備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二)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三)產品包裝和商標式樣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要求;

  (四)工程設備應有產品詳細的使用說明書,電氣設備還應附有線路圖;

  (五)實施生產許可證或實行質量認證的產品,應當具有相應的`許可證或認證證書。

  第三十九條 水利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移交證書寫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規定。

  工程質量出現永久性缺陷的,承擔責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

  第四十條 水利工程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出現工程質量問題,一般由原施工單位承擔保修,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章 罰 則

  第四十一條 水利工程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應嚴肅處理。對責任單位予以通報批評、降低資質等級或收繳資質證書;對責任人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第四十二條 因水利工程質量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的,責任單位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受損方經濟賠償。

  第四十三條 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門予以通報批評或其它紀律處理。

  (一)未按規定選擇相應資質等級的勘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

  (二)未按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

  (三)未按規定及時進行已完工程驗收就進行下一階段施工和未經竣工或階段驗收,而將工程交付使用的;

  (四)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沒有按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的。

  第四十四條 勘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降低資質等級直至收繳資質證書,經濟處理按合同規定辦理,觸犯法律的,按國家有關法律處理:

  (一)無證或超越資質等級承接任務的;

  (二)不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監督的;

  (三)設計文件不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要求的;

  (四)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不符合本規定第三十五條要求的;

  (五)未按規定實行質量保修的;

  (六)使用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設備,或在工程施工中粗制濫造、偷工減料、偽造記錄的;

  (七)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沒有及時按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的;

  (八)經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核定工程質量等級為不合格或工程需加固或拆除的。

  第四十五條 檢測單位偽造檢驗數據或偽造檢驗結論的,根據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降低資質等級直至收繳資質證書。因偽造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六條 對不認真履行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職責的質量監督機構,由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上一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給予通報批評、撤換負責人或撤銷授權并進行機構改組。

  從事工程質量監督的工作人員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或者濫用職權、貪污受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七條 本規定由水利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質量管理制度11

  一、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1、項目建設堅決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各種質量管理文件、規程、規范和標準,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優質、安全、高效至上。

  2、項目要保證工程質量,由分管副總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和安檢部組成的質量安全體系,專人負責施工質量、現場監督和檢測及核驗記錄,并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整理完善各項施工技術資料,確保施工質量符合國家規范要求。

  3、進行經常性的工程質量知識教育,提高操作人員技術水平。實行施工、檢驗、監管現場三同時制度,到關鍵部位時,公司相關領導和項目技術負責人、質量檢查員以及職能部門到現場進行指揮和技術督導。

  4、施工現場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按照施工規范要求層層落實,保證每道工序的施工質量符合驗收標準。堅持做到每個分項、分部工程施工質量自檢自查,嚴格執行“三檢”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處理好決不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

  5、隱蔽工程施工前,經自檢合格后報監理公司查驗,經監理工程師查驗合格后及時辦理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方可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嚴格把好材料進出質量關,所有材料、配件、設施使用前必須獲得職能部門檢測同意或標定,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不合格的產品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工程施工前及時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復試,材料沒有檢驗證明,不得進入隱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術資料檔案制度,專人負責整理工程技術資料,認真按照工程竣工驗收資料要求,根據工程進度及時作好施工記錄、自檢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將自檢資料和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分類整理保管好,隨時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

  8、對違反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的人,將按不同程度給予批評處理和罰款教育,并追究其責任。不達標不予簽證、付款。對發生事故的當事人和責任人,將按上級有關規定程序追究其責任并做出處理。

  二、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目的

  工程質量管理是指為保證和提高工程質量,運用一整套質量管理體系、手段和方法所進行的系統管理活動。工程質量好與壞,是一個根本性的問題。工程項目建設,投資大,建成及使用時期長,只有合乎質量標準,才能投入生產和交付使用,發揮投資效益,結合專業技術、經營管理和數理統計,滿足社會需要。

  工程項目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要求把質量問題消滅在它的形成過程中,工程質量好與壞,以預防為主,手續完整。并以全過程多環節致力于質量的提高。這就是要把工程質量管理的重點,以事后檢查把關為主變為預防、改正為主,組織施工要制定科學的施工組織設計,從管結果變為管因素,把影響質量的諸因素查找出來,發動全員、全過程、多部門參加,依靠科學理論、程序、方法,參加施工人員均不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使工程建設全過程都處于受控制狀態。

  三、工程質量事故責任劃分

  工程質量事故責任由工程承包者以及相應的工程設計者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是由于材料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則由,材料的生產者以及材料的購買者承擔相應的責任。依據《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凡從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施工和構配件生產活動的單位及個人,都必須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授權的建筑安全生產監督機構的行業監督管理,并依法接受國家安全監察。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當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依靠科學管理和技術進步,推動建筑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控制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

質量管理制度12

  (1)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進一步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保證企業在經營中創造一流的質量、一流的服務,以達到創建本企業知名品牌的目的,做到藥品高質量,員工高素質,服務創一流,企業創名牌,特制定本制度。

  (2)員工培訓教育管理制度的考核:

  是否定期組織員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和本企業制訂的各項質量管理等規章制度,每年進行一次書面考核。

  (3)藥品質量管理制度(第2頁)的檢查考核。

  ①藥品購進、驗收制度的檢查考核:每月對藥品購進及驗收的進貨單,驗收單進行一次清理自查,查是否正規渠道進貨,所購藥品注冊商標、批準文號、生產批號及品名、規格、說明書是否齊全;所簽訂的'合同是否規范、合法,每年清查一次,發現問題對相關人員予以經濟處罰。

  ②藥品貯存、養護制度的檢查考核:每季度對倉庫藥品貯存養護情況進行檢查,查藥品分類貯存和堆垛是否按要求存放,有無混垛現象;是否按色標(區)存放藥品的要求;庫房溫度、濕度必須每日上下午是否實時測定檢查并有記錄;每年考核一次,對未按標準執行的督促整改并給當事人予以經濟處罰。

  ③對《藥品銷售及處方調配管理制度》的檢查考核:每年對駐店藥師處方審核情況進行一次考核,查是否按規定銷售處方藥及對顧客的用藥咨詢能否做到耐心細致,對未按標準執行的督促整改并給當事人予以經濟處罰。

  ④對拆零藥品和藥品陳列管理制度的檢查考核:每年一次全面檢查拆零藥品是否按規定存放,陳列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對未按規定執行的督促整改并給當事人予以經濟處罰。

  ⑤對效期藥品管理制度的檢查考核:每年對倉庫和陳列藥品的有效期藥品進行一次檢查,查是否做到不混垛,是否做到先進先出,近期先出,近效期藥品是否催銷。對未按標準執行造成損失的,追究責任人并要求當事人經濟賠償。

  ⑥對《質量事故管理制度》、《藥品不良應反報告制度》和《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的檢查考核:每年考核一次,主要是查是否按規定記錄、匯報,對不按時限報告或報告記錄含糊、不準確的給予有關人員經濟處罰。

  ⑦對質量信息管理制度、服務質量管理制度以及健康管理的檢查考核:有無收集藥品質量信息、對直接接觸藥品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并建立檔案,員工是否遵守職業道德,是否做到規范服務、熱情服務、站立服務,有無與與顧客爭吵。每年一次檢查,對違反規定行為的有關人員給予經濟處罰。

質量管理制度13

  一:總則

  1、為提供優質快遞服務,促進市場經濟發展,企業應當建立和完善服務質量管理制度,設置用戶監督信箱、公布監督電話號碼接受社會和用戶對企業服務質量的監督和投訴,對用戶的舉報和投訴及時予以答復和處理,據此,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企業工作人員應當遵守國家郵政行業(快遞服務)標準及國家相關規定,為用戶提供迅速、準確、安全、方便的服務,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

  二:服務承諾

  1、快遞業務員必須遵循客戶至上的`服務原則,進行上門收、派件,對客戶提問有問必答,按公司標準收取運費。

  2、服務中心人員認真接聽每個客戶來電,并做好記錄。電話鈴聲響起時,應在第一時間內接聽;有禮貌地問候客戶后,根據客戶要求,立即提供快捷和準確無誤的服務,讓客戶感覺到親切、熱忱、彬彬有禮。

  3、對上門來訪人員安排專門接待室,由辦公室負責接待,并協助相關部門處理好洽談事務。

  第六條、建立客戶回訪制度,業務經理等公司領導人員定期對客戶進行回訪,對客戶滿意度及需求進行調查。

  4、當接受網絡購物、電視購物和郵購等經營者委托從事物品寄遞服務時,要與委托方簽訂安全保障協議。

  5、在做代收貨款時,應明確告知收件人的權利義務。與寄件人結算代收貨款的期限不超過1個月,并建立代收貨款臺賬,如實記錄寄件人、收件人信息和貨款金額等內容,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

  6、對寄件人、收件人和收寄物品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責任。對工商行政管理、公安部門等查處來源不合法及假冒偽劣等商品的工作,應予以積極配合。

  7、對辦公場地、運作場地安排清潔工每天清掃,清除雜物和圾垃,保證快件的衛生和整潔,保持走廊及安全出口的通暢。

  8、車輛進行定期保養,保持車輛清潔,要求司機嚴格遵循交通法規,文明行駛。

  三:服務種類、營業時間、資費標準

  本企業提供的服務種類主要有同城。對外營業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資費參考標準為:

  四:損失賠償辦法

  發生問題件或丟件時,要第一時間與客戶聯系說明情況,并安排人員前往客戶處協商妥善處理,使公司和客戶的損失降到最低。有約定的按約定進行賠償,沒有約定的從快遞服務標準規定。寄件人違規交寄或填單有誤,造成快件延誤、無法送達或無法退還,或因封裝不善造成快件延誤、毀損、滅失的,由寄件人承擔責任。

  五:投訴受理辦法

  1、開通總經理信箱,隨時收集員工或客戶等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投訴。

  2、成立專職服務領導小組負責客戶投訴、315投訴、快遞協會轉接投訴的受理。

  六: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

  2、本規定自下文之日起施行。

××××快遞有限公司

  ××年×月×日

質量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加強瀝青拌和站管理,搞好產品質量控制,保證20xx年油路建設任務,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結合拌和站工作實際,特制定如下責任狀,具體條款如下:

  一、拌和站成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成員分工如下:

  組長:對拌和站質量負全面責任,完成好與段部簽訂的二oo四年工作目標責任狀的各項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抓好質量管理,主要抓好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

  化驗員:按規定做好各種試化驗,包括材料進廠前、生產過程中及產品出廠前的試化驗,對存在質量問題及時反饋信息,提出處理意見,并負責有關質量內業資料。

  二、化驗人員必須做好原材料進廠前的質量檢驗工作,包括瀝青三大指標檢驗,碎石酸堿性、粘附性、針片狀含量、級配篩分,對黃沙及礦粉等原材料進行質量把關,不符合技術要求杜絕進廠和使用。

  三、生產過程中,質量管理人員必須跟班作業,及時做好產品的.溫度、油石比、油水比、級配控制,保證每天檢測頻率,每天重新開機或更換拌和料類別時,必須重新化驗。在用儀器做好檢測的同時,質量管理人員要做好產品外觀目測工作,排除因設備運轉不良而影響產品質量。

  四、必須對出廠產品實行質量把關,保證拌和料溫度、級配、油石比達到要求,均勻一致,無花白料,無結團成塊或粗細離析現象。

  五、生產過程中,必須保證拌和機燃燒系統、冷料輸送及瀝青輸送系統在標定狀態下運行,嚴禁私自調節或非專業人員調節。

  六、如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廢料損失或面層出現油包、陰陽面,早期破損,由相關責任人員負經濟損失的20%,造成嚴重工程質量事故的,除負經濟損失外,責任人自動離崗、單位不再安排其它工作,每月發給120元生活補助費,同時要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其它責任。

  七、按規定對進廠原料進行質量控制,保證產品溫度達到要求,油石比、油水比、級配合理,不影響工程質量和進度,并且各種內業資料齊全、準確,達到上級檢查標準,獎勵每人200元,否則除按上述條款處罰外,每人各罰與獎金等額的資金,罰款從工資中扣除。

質量管理制度15

  一、質量方針

  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謀發展。生產優質產品,滿足客戶需要,鑄就國盛口牌。

  二、質量目標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齒輪生產標準和安全生產標準以及工廠作業指導書。

  2、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使客戶滿意度達到90%以上,產品在客戶處加工合格率達到99%。

  3、建立和實施有效的工廠質量管理體系。

  三、質量細則

  1、生產操作工必須嚴格按工藝、按要求、按圖紙、按標準進行操作。不明白的地方要問清楚搞明白方可進行生產。不按圖紙要求和工藝標準,自行操作的,由此造成的后果一律由操作者負責,返工產品不計報酬。造成產品批量報廢的,按原材料價格20%進行賠償。在此基礎上,視情節嚴重上報總經理給予處理。

  2、不生產不合格品、不接收不合格品、不合格品不出庫。即自己不生產不合格的產品,不接收前道流轉下來的`不合格品,不把不合格品轉入下道工序。前道流轉下來的產品質量后道有檢查把關的責任,如不檢查,所造成的工時延誤等損失由接收人負責。

  3、保證產品的可追溯性。凡是產品生產過程中有要求的工藝、尺寸,操作者必須嚴格按照要求進行生產,不得遺忘或漏檢。一經發現未按照圖紙要求加工,對其所做產品重新全部檢測。

  4、每天檢查本工序、產品工裝夾具和量具的精度是否符合生產標準。杜絕由于工裝夾具和量具精度缺失所造成的廢品和返工現象。由此所造成的產品報廢和返工由操作工自行負責賠償。發現工裝夾具和量具精度缺失應即時上報并與更換,人為導致量具損壞者由操作工賠償相應損失。各自保管好個人的量具,出現丟失,別人損壞,自行負責。

  5、巡檢專職人員和管理人員不定期對各道工序、各個產品進行抽檢,發現質量問題督促操作工即時返工。發現重大質量問題應即時上報給廠部。

  6、為做到以防為主,把好質量關,專職檢驗人員要當好三員,做好三幫,"三員"即是質量檢查員又是質量宣傳員,技術輔導員,"三幫"幫助工人找出并分析不良產品產生的原因,幫助工人增強質量第一思想,幫助解決質量問題。

  7、對于生產過程中隨時出現的不良品(返修品、品、回用品、次品)要及時做好標記,并加以隔離:

  (7、1)返修品經修復并檢查合格后,方準進行下道工序的加工。

  (7、2)廢品應訂(寫)上標記,返回原工序繼續加工或轉入廢品區。

  (7、3)次品、不算產值,加蓋次品標記單獨存放,在生產過程中,只允許合格及經同意的回用品流傳,流出。

  8、操作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多思考,多琢磨。對提出合理化建議使工藝質量和產品質量得到鞏固和提高的,經廠部研究上報總經理同意,必須執行。

【質量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質量的管理制度12-21

質量管理制度03-22

質量風險管理制度09-21

質量部管理制度11-07

質量獎懲管理制度03-21

質量文件管理制度09-27

質量管理制度06-26

質量管理制度06-22

質量統計管理制度12-29

質量管理制度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