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管理制度(精選22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變更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變更管理制度 1
變更管理制度為了加強變更規范管理,清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提高工作質量,促進變更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特制訂本制度。
1、人員的調動,必須由用人單位寫出需用人計劃、申請,報勞資處審核,主管經理審核,方可人員調動。
2、管理的改變,任何人無權做出管理改變,確需管理改變,由單位寫出申請報主管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方可進行管理的改變。
3、工藝操作指標的變更
3.1使用單位不準隨意變更工藝控制指標,尤其是各種化學反應的壓力溫度、原輔材料及產品質量等重要控制指標。
3.2各單位技術負責人要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及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定額的查定,監督工藝指標執行,優化操作技術及工藝技術,消化吸收外來經驗和技術。從實踐中找出影響安全,成本和生產過程控制的不合理的工藝指標,及時提出變更意見。
3.3各級技術管理人員要深入現場,督促檢查工藝指標的執行情況,了解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變更意見。
3.4工藝指標變更程序
一般指標變更由生產車間技術負責人向公司主管部門提交工藝控制指標變更申請表。由生產技術負責人協調設備、安全、調度、供應及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對工藝指標變更申請進行論證。由技術部門編制工藝指標變更通知單,經公司技術負責人批準,下發生產單位,調度室,并報總工辦備案。重要或較大的'工藝控制指標變更,需報總工程師批準簽發。
3.5.工藝配方變更、原材料替代、設備技術變更
3.5.1生產單位不準私自變更工藝配方(優化試驗配方除外),降低原輔材料質量標準,變更品種。
3.5.2對于優化配方的試驗和新型原輔材料的采用、替代,由生產單位和生產處提出可行性分析報告及試驗方案,編制試驗計劃,上報總工程師批準,總經理簽發后,由生產處和相關單位組織實施。
3.5.3關鍵設備及裝置的更新、大修要由生產處、總工辦、設備處和有關技術人員廣泛搜集新設備、新技術信息,研究在用設備、裝置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造方案,經公司負責人審核,報總工程師同意,經經理辦公會批準后,適時安全實施。
4、檔案管理
4.1人員的管理,由勞資處存檔。
4.2工藝、技術的檔案實行統一管理原則,總工辦負責統一管理技術檔案,車間可以復印,保存復印件。
4.3設備檔案由設備處負責管理,車間可以復印,保存復印件。
4.4要加強技術保密管理,嚴格遵守管理的規定。
變更管理制度 2
1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項目變更管理的職責、變更范圍、工作程序、質量記錄等。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各類變更。
2職責
2.1工程部是項目變更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項目變更的監督與管理工作。
2.2財務部參與項目變更的方案論證,負責項目建設土建工程變更的造價稽核。負責項目的變更ERP維護工作。
2.3設計單位是項目變更的技術管理部門,參與審核初步設計和實施方案,并提出專業審核意見。負責主要工藝技術設計變更審定。
2.4綜合管理部負責項目安全、消防、環保、職業衛生、防雷和節能變更方案的論證。
2.5項目組是項目變更的實施單位,負責變更的提出、申報,以及批復后的實施。
3范圍
3.1一般變更:
——設備及材料的名稱、規格、安裝方式等發生變化,沒有超出原設計工藝技術要求的;
——設備、材料及工程量的數量發生變化,不改變工藝技術要求且在單項批復預算內的;
——項目實施進度超出批復要求的。
3.2重大變更
——設備材料名稱、規格、安裝方式等發生變化,超出原設計工藝技術要求的;
——設備、材料及工程量的數量發生變化,超出單項批復預算但未超出項目總批復預算的;
——因實施方案漏項,或新增加的超出原設計工藝包內容的;
——特種設備實施內容發生變化的。
3.3技術方案變更
——改變批復方案工藝包內容的;
——關鍵設備主體技術指標、工藝控制參數進行變更的;
——安全、消防、環保、職業衛生相關內容進行變更的`。
4工作程序
4.1項目發生變更前,由項目組提出變更申請,說明變更原因、變更利益、變更成本、變更帶來的影響以及變更實施計劃等,并提供相應的支持性文件。
4.2按以下流程進行變更審批:
——對于一般變更由項目組提出,經工程部批準后進行實施;
——對于未超出項目總批復預算的重大變更,由項目組提出,經設計單位技術確認,工程部審核,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對于超出項目總批復預算的重大變更、技術方案的變更,由項目組提出,工程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論證,論證通過后,擬文上報公司批復后實施;
——特種設備發生變更,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
4.3對已批準的項目變更,項目組應按計劃進行實施,并確保變更內容的實施質量及安全性滿足相關要求。
5質量記錄
5.1項目組必須及時收集項目變更相關資料,項目竣工后一并整理歸檔。
5.2變更資料應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并確保真實、齊全。
變更管理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工程實施及竣工結算階段成本控制的有效實施,確保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提高產品的客戶滿意度,掌握項目的實際成本,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職責
第二條研發中心負責對本部門及設計單位提出的變更進行控制,對由于設計方案缺陷及施工圖不完善而引起的設計圖紙變更負責;負責辦理設計委托合同的結算工作,并對結算數據準確性負責。
第三條開發部負責本部門主責的前期、配套工程結算,并對結算數據準確性負責。
第四條銷售部對本部門及客戶申請變更負責,負責辦理銷售合同(樣板間裝修除外)的結算工作,并對結算數據準確性負責。
第五條工程管理部對現場簽證及施工單位提出的非設計原因變更負責;負責整理所有建安工程、配套工程及材料采購的結算基礎數據,并對結算基礎數據準確性負責。
第六條運營部負責工程變更簽證的審核及各類變更簽證的分類匯總;協助各部門辦理結算;負責審核研發部、開發部、銷售部辦理的結算文件;負責編制工程類結算文件,并對結算數據準確性負責。
第三章變更簽證的辦理
第七條工程變更分類如下:設計圖紙變更、客戶申請變更、施工技術變更。分別由研發中心、銷售部及工程管理部申請,填寫設計變更審批單,經相關部門、運營部及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研發中心委托設計院出設計變更圖紙,交工程管理部實施。
第八條現場簽證是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合同中未明確工程量的,提前通知運營部,現場核實后,由項目部填寫《工程量簽證單》,該簽證單由項目經手人、乙方項目經理、工程管理部負責人、運營部負責人及監理簽字生效。簽證單中應寫明工作內容、工程量(盡量附簡圖并加以說明)、用工數量、機械型號、臺班數量等,如涉及單價問題,需同運營部商議后方可簽證,簽證內容寫完后應注明以下空白字樣。
第九條工程管理部對發生的工程變更及現場簽證每周與運營部核對;運營部進行分類編號,并加以分析;工程管理部與運營部分別建立臺帳。
第十條對一周未及時辦理現場簽證,發生事后補辦者,追究經辦人責任。
第十一條每月25日運營部將從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發生的變更簽證確定造價,并及時計入動態成本。
第十二條工程量簽證單一式四份,項目現場、運營部、監理、施工單位各執一份。
第四章工程結算的辦理
第十二條工程結算的范圍:
一、樣板間裝修及建安工程類合同必須辦理正式工程結算;
二、開發等主辦的合同如不能辦理正式結算,應進行內部結算并注明不能辦理正式結算的原因;
三、其它合同,應由主辦部門根據實施結果辦理結算手續。
第十三條結算原則:主辦部門辦理結算時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進行,應作出詳細的結算編制說明,將合同實施過程中發生的經雙方確認的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費用、甲供材料費用等,在原合同額的基礎上予以增減。
第十四條工程項目按合同約定完成后,主辦部門應在聯合驗收合格之后要求施工單位交齊竣工圖紙、變更、簽證、等竣工資料并逐項填寫《結算申請單》,及相應的結算文件,由主辦部門報送運營部申請辦理結算;運營部依據以上相關圖紙、資料到現場,由工程管理部配合對相應竣工工程實體進行核實,無誤后開始辦理竣工結算手續。變更簽證部分要求在發生并完成后一個月內完成結算,盡量做到隨竣隨結,并保證在整個工程竣工后兩個月內完成結算工作。
第十五條對甲供材料(三方協議)的結算要求:對履約完畢的項目,由工程管理部分別針對每個協議(樓號)提供《供貨認證單》,并附有供應商、施工單位、甲方現場經辦人、項目經理簽字,方可做為結算編制依據。
第十六條工程結算書內容包括:
一、工程結算匯總表(需注明合同編號、原合同價值、變更價值、最終結算造價);
二、詳細工程結算書(編制說明、按合同約定價格或按定額編制);
三、相關變更、簽證及其附圖說明等(要求與結算匯總表或結算書一一對應);
第十七條工程結算書做出后,由主辦部門填寫《工程結算審核記錄》,并報送運營部、主管副總、總經理審批。結算審批完畢后,由各分公司綜合管理部加蓋結算章,以上內容一律要求按統一固定格式打印。
第十八條工程結算書一式六份,分別留運營部二份、財務部、辦公室、工程部、施工單位各一份。
第十九條結算審批手續完成后,各部門方可撥付竣工結算價款,否則不予撥款。
第二十條各項目在辦理完竣工結算后,運營部將該項目的全部結算文件整理好,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竣工結算的內部審計工作。
變更管理制度 4
1、目的
1.1為嚴格控制工程建設成本,提高項目經濟效益,并進一步明確公司業務辦理流程,各部門工作職責,順利完成項目建設任務,依據公司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2、定義
2.1設計變更是指設計人應業主要求,或設計人自行完善原設計,糾正原設計文件疏漏、錯誤而發出的變更、補充、糾正已簽發設計文件的書面通知文件。分為業主要求的設計變更和設計人提出的設計變更。
3、設計變更辦理原則
3.1單一信息和設計文件傳輸渠道,杜絕設計指令多路徑傳輸,設計文件滿天飛現象。設計變更是工程建設工程中的重要文件,對工程管理、工期、工程造價都影響很大,必須始終堅持嚴格管理的原則,所有設計圖紙,補充圖紙,修改圖紙,設計變更,技術參數,技術說明由規劃設計部統一發放,設計院提出的變更事項,需事先征求我公司意見,合作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要求需經我公司規劃設計部門統一向設計院傳達。
3.2分級管理,不涉及工程造價調整和工程造價增減額在5000元以內的設計變更,規劃設計部經理在綜合本部門專業工程師和相關部門意見后可以直接辦理。工程造價調整金額在5000(含)元及以上,50000元以內的設計變更須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工程造價調整金額在50000元以上的設計變更須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重大設計修改,專業方案及設計標準調整須設計院、專業顧問公司給出專題意見,由公司專題會議討論決定。
3.3規劃設計部作為公司設計變更管理工作的責任部門,在每一份設計變更發出之前,應全面考慮可能產生的影響和后果,尤其是營銷工作,項目合作,合同違約,工程成本控制,還要密切聯系現場工程施工進度情況。
3.4科學性,專業化管理,設計變更中所最終形成的內容,一定是為解決問題或達到預期效果所有可選方法中最科學,最經濟的方法。同時設計變更要始終體現高度的專業性和科學性。
3.5原因明確,表述準確。在每份設計變更中,要說明發生的原因,變更部位,范圍,變更前后的設計內容要表達準確。以便相關部門據此開展其他工作。體現工程數量的要經過認真核實,計量準確。
3.6嚴格執行洽商辦理程序,憑證及手續齊全。合作單位提出的變更要求,要有經對方有權人員確認的書面依據。
3.7及時辦理工程費用調整,設計變更送達后,施工單位須于15日內提出工程總價變更要求,15日內未提出要求的,視為該變更沒有費用增加。業主在收到工程價款變更申請后15日內未作回復,視為該變更價款已經被接受。
3.8先洽后干。 設計變更確定后,原則上要施工單位先報預算后施工,若屬合作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變更費用要及時通知合作單位。
3.9設計變更作為設計文件的一部分,要及時發放各有關部門,合作單位,咨詢服務協作單位。
3.10設計變更的數量和修改總量作為一個考核設計單位工作質量的指標,并通過控制設計變更發生時限促進設計單位對提交的設計成果自查自改。
4、公司有關各部門職責
4.1規劃設計部
4.1.1負責設計變更技術性總體把握,審核設計變更內容合理性,準確性,并優化出最佳實施方案。掌握變更內容是否涉及建筑功能,建造標準的改變及公司對有關客戶的違約問題。
4.1.2負責將設計變更內容及時會知營銷策劃部門,專業顧問公司,及重要客戶,并負責信息的雙向溝通。
4.1.3負責組織重大技術問題的論證,技術經濟方案比選。
4.1.4負責設計變更要求的傳達,設計變更審批手續辦理,設計變更的下發。
4.1.5負責設計變更整理、歸檔及有關資料的收集保存。
4.2工程部
4.2.1結合現場工程情況落實變更內容的可實施性。
4.2.2協助審查設計變更內容的專業合理性,結合施工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尋找最佳解決方案。
4.2.3隨時掌握現場情況,詳細記錄變更發生時的施工進度,材料設備到場情況。準備反索賠證據。
4.2.4落實設計變更內容,組織監理及時進行檢查驗收,并做好現場簽證、信息反饋。
4.2.5配合顧問公司及有關部門的工程計量工作。
4.3、工程部
4.3.1負責設計變更價款的確定。
4.3.2審核變更工程量是否準確,單價選用是否合適。費用是否合理。
4.3.3辦理工程造價增減調整確認。
4.4監理公司
4.4.1認真審閱圖紙,實時跟蹤現場施工,調查設計變更發生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4.4.2審核施工單位變更工程量申請數量,申請變更費用。
4.4.3現場跟蹤變更內容的實施情況。
5、設計變更審查依據
5.1.1前期批準文件,設計委托書,設計任務書,設計合同,補充協議,會議紀要,備忘錄,往來文函。
5.1.2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標文件及工程量清單
5.1.3施工圖紙及已有設計變更工程洽商
5.1.4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設計交底記錄,業主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指令
5.1.5工程施工技術規程,施工工藝,質量標準及驗收規范,標準化設計圖集,施工單位二次深化設計。
5.1.6工程量清單規范,北京市有關工程造價管理文件。
5.1.7營銷策劃方案,房屋銷售合同,轉讓及合作協議。
6、設計變更辦理流程
6.1設計院提出的設計變更。
6.1.1設計院向規劃設計部提出需要發出的設計變更的.主要內容。6.1.2規劃設計部根據變更內容判斷此設計變更在哪一個分級管理范圍內。
6.1.3若設計變更費用增減在5000元以內,規劃設計部審查設計變更的必要性,內容的合理性,專業的協調一致性。向工程部咨詢現場可實施性、并評估對營銷、項目合作是否存在不良影響,必要時與相關部門和單位溝通。規劃設計部在綜合各部門信息后,部門經理通知設計院同意發出、修改意見、駁回設計變更及替代解決方案。
6.1.4若設計變更費用增減超過5000元,需規劃設計部在完成6.1.5款所述審查工作后,填寫“設計變更指令審批單”。完成審批手續后,通知設計院簽發設計變更。
6.2公司各部門或項目合作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
6.2.1業主要求的設計變更由業務部門向規劃設計部提出需要,規劃設計部門根據業務部門意圖用專業語言填寫“設計變更指令審批單”,業務需要部門確認。
6.2.3設計單位咨詢工程部涉及變更工程項目或部位的目前現場進度及變更內容的可實施性,常規項目變更大致費用增減額度。對于需要進行經濟比較或需要準確計算費用以輔助決策的變更項目由工程部給出咨詢意見。
6.2.4規劃設計部給出綜合意見并報主管副總經理批示。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由規劃設計部向設計人發出設計變更指令。并負責審核設計人成文的設計變更的準確性。單次變更涉及費用在5萬元以上的設計變更指令須經總經理批示。
6.3設計人發出的設計變更通知單由規劃設計部簽收、內部編號、發放工程部、各有關單位,并組織歸檔。
6.4工程部將設計變更發放給監理、施工單位,并組織監理、施工單位進行工程量增減、工程價款調整計算書上報,審核,簽認。組織工程實施。
6.5工程部審核工程價款變更申請計算資料,對照合同確定調整額,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簽認工程價款變更申請表。
變更管理制度 5
為了規范變更管理,消除或者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特建立變更管理制度。
1、變更管理是指對管理、工藝、技術、設備、操作方法等永久性或者暫時性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操縱與管理。以避免由于變更造成的對安全生產的影響。
2、實施變更前變更申請人應寫出變更申請報告,明確說明變更的內容、方法與范圍。
3、對變更內容務必進行必要的風險分析(評估),確定變更產生的風險,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操縱防范措施。
4、變更申請報告應逐級上報并得到批準,形成受控文件。
5、變更實施過程應由實施部門監督管理,實施過程要嚴格操縱,嚴禁超越審批的范圍。
6、變更實施后申請變更部門應對變更情況進行考查驗收,確保達到變更計劃的要求。
變更管理制度 6
1.目的
為規范公司生產設備設施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確保報廢設備的安全處置,有效利用再生資源,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生產設施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屬于淘汰落后的設施設備。
3.1.2經質量技術監督局鑒定的為不合格、報廢的設施設備。
3.1.3屬于公司生產技術改造,而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設施設備。
3.1.4屬于生產工藝改變,長期閑置未用的設施設備。
3.2管理要求
3.2.1報廢管理
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設施設備由使用部門或保管部門填寫『固定資產閑置、報廢申請表』。報生產部機電科。
2)對報廢設施,由生產部機電科確認,經生產部部長簽署意見,報總經理審批后由管理部財務進行統一辦理報廢。
3)屬于特種設備的報廢,還應到政府質量技術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登記。
3.2.2變更管理
1)對設備不能滿足現階段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要求,或者該設備自身缺陷,未達到設計和使用要求的,由使用部門填寫『生產設施設備變更申請表』,向生產部機電科提出變更申請;
2)生產部機電科需核實情況,提交生產部長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
3)變更設備的購買、設置、驗收等嚴格按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3.2.3拆除管理
1)生產設施設備的拆除由技術部工務科負責實施,拆除前需報備安全主管部門,必要時報經總經理批準。
2)拆除施工前,施工單位應會同使用部門、安檢辦進行現場安全風險評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預防措施,并由機電科落實專人進行現場監督,做好施工記錄。
3)拆除施工按規定需辦理各種安全操作(業)票(證)。
4)拆除作業時禁止損壞本體設備和其他設施設備。
5)拆除電氣儀表和特種設備時必須由機電科管理擔當主管批準確認后,方可進行作業。
6)拆除后的設備必須采取殘留物清除、除銹、除油等處理工作,使報廢設備保持外觀整潔,并按規定地點放置,分類標識。
3.2.4閑置管理
1)由生產部機電科協同使用部門對閑置設備采取必要的維護管理,確保閑置設備零部件完好無損,外觀整潔干凈。
2)閑置設備的銘牌,技術參數資料必須保持齊全。
3)拆除下來的閑置設備入庫后,必須建立臺帳檔案,方便合理調度利用。在能滿足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的情況下,優先使用該設備。
4.相關文件
4.1 《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
5.相關記錄
5.1 『固定資產閑置、報廢申請表』
5.2 『生產設施設備變更申請表』
變更管理制度 7
一、工程變更管理
(一)、工程變更的提出
1、設計院因結構設計不合理或圖紙出現差錯對工程設計圖紙進行修改,需經學院認可,并出具設計變更通知單;設計變更通知單必須有設計人員簽字,加蓋設計院公章才生效。
2、學院因建筑增加或調整使用功能需對設計圖紙進行修改,應事先與設計院、施工單位磋商,出具設計變更(若引起工程結構受力情況變化,必須經設計院出變更設計施工圖);特殊情況學院可在不影響建筑結構安全的前提下先發變更聯系單(聯系單需建設項目負責人簽字才生效,涉及到裝飾效果的變更施工必須經學院分管院領導確認批準后才生效),但應及時補辦經設計院確認的設計變更文件備查。
3、施工單位無權擅自改變設計,對原設計圖紙中施工確有困難的部分,設計本身也存在不合理或設計錯誤,需要請設計院修改設計的,施工單位應向學院現場負責人提出書面建議或要求,由學院負責與設計院協調解決。若由于施工條件變動,材料達不到設計要求或因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施工等原因,必須對設計圖紙作某些修改時,應事先征得設計院、學院同意,由施工單位填寫技術核定單,經設計院簽證認可。
所有變更原則上必須有正式的書面通知單,任何口頭指令或電話聯系后都要補辦學院或設計院正式發出的書面變更通知。
(二)、工程變更流程
1、院方因使用功能調整而發生的變更操作程序:學院發出書面變更要求,通知書交現場,現場工程師會同設計院進行變更設計,并出具變更設計文件,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施工單位、審計單位簽收,秘書組(資料員)登記備案,現場工程師督促實施。
2、現場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技術員必須在每道工序實施前完成審圖,并提出施工方案,報監理工程師審批。為解決施工難題或設計圖紙錯誤等發生的結構設計變更,原則上應控制在該工序實施前,嚴格防止返工和造成損失,具體變更程序:現場工程師通知設計院會同施工單位技術員對圖紙會審,設計院出具變更設計文件,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現場工程師、審計單位簽收,秘書組(資料員)登記備案。
(三)、工程變更的實施
1、對于任何設計變更文件,現場代表應從施工工藝、材料、造價等角度對其可行性或必要性作出評審。若有不同意見可以以工作聯系單的形式向設計院提出修改意見供其參考。
2、將設計變更文件發給監理單位時,要同時作好交底工作,并隨時指導施工。
3、項目負責人在收到設計變更文件后,應及時在有關的施工圖紙上作好相應的.標記,注明變更大概內容、變更時間、變更出處。
二、工程簽證管理
(一)、工程簽證流程
簽證流程:所有增加的工作量和隱蔽工程,必須由現場工程師、項目監理工程師會同審計人員,對所發生的工程量進行現場實測、核準工程量及施工方法,并備案會簽,報現場組組長審批,秘書組歸檔備案。
(二)、工程簽證
1、工程簽證應與工程驗收同步,簽證期限不能超過一周,特別是隱蔽工程簽證,逾期不予補簽。
2、為使工作有序及有利于結算等,每月月底應辦理設計變更文件的校核;經院方、施工方、監理、審計單位校核簽字后的簽證單,由施工單位保存一份;院方保存的一份封存后移交秘書組保管,并填寫《設計變更文件移交清單》和《簽證單移交清單》,為方便查對,清單需一式兩份并需學院審計負責人及審計單位人員簽字,雙方各持一份。
3、簽證單需四方(施工方、監理方、審計方以及院方)共同簽字方為有效
4、所有簽證必須附發生簽證的原始工作聯系單以及簽證部位簡圖
5、凡涉及工程造價認定的項目,現場負責人、監理人員及現場組組長均無權決定,特殊情況必須有院領導授權。
6、所有現場簽證僅對所發生的變更工程量給予認定,對現場簽認的造價僅供工程審計參考使用。
7、隱蔽工程需在隱蔽前請監理、審計人員以及現場工程師共同到現場審核后備案會簽。
變更管理制度 8
為了規范變更管理,清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建立變更管理制度,對管理制度、xx作規程、工藝技術指標、設備工作參數及聯鎖、xx等永久xx或暫時xx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風險辨識和控制。
一、職責
1、技術員負責對xx作規程、工藝技術指標、設備工作參數及聯鎖、xx等變更實施管理。
2、辦公室負責對管理制度等文件變更實施管理。
3、其它各部門負責其職責范圍內有關變更的管理。
二、程序
1、變更管理要求
(1)明確變更內容;
(2)規定實施變更的程序;
(3)對由于變更可能導致的風險進行評價;
(4)根據評價結果,制定控制措施;
(5)將變更的內容,及時傳達給相關人員,對xx作人員進行培訓。
2、變更類型
(1)工藝、技術變更,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引起的技術變更;
2、原料介質變更;
3、工藝流程及xx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4、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5、xx作規程的變更;
6、工藝參數的變更;
7、公用工程的水、電、汽、氣的變更等。
(2)設備設施的變更,主要包括:
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設施的變更;
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配件;
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5、臨時的電氣設備等。
(3)管理變更,主要包括:
1、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變更;
2、人員的變更;
3、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
4、管理制度和xx作規程的變更;
5、管理職責的變更;
6、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3變更程序
(1)管理制度、xx作規程、法律法規和標準等文件變更按《安全有關法律法規的獲取和符合xx評價》、《文件控制程序》執行。
(2)其它變更按以下變更程序執行:
1、變更申請。在實施變更前,變更申請人應填寫《變更實施表》,并由專人負責管理。
2、變更審批。《變更實施表》應逐級簽署意見,并經主管領導審批,以確定是否需要進行變更及對變更進行風險評價,制定控制措施。
3、變更實施。變更批準后,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實施,實施過程嚴格按制定的風險控制措施進行風險控制。
4、變更驗收。變更實施后,變更主管部門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5、驗收合格,投入使用前,應將變更情況書面告知相關人員,并對其進行教育培訓。
(3)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應滿足《設備管理制度》、《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和《安全廢棄和處置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的要求。
(4)變更完成后,實施變更部門將《變更實施表》復印一份交安全處備案。
三、引用標準
1、文件控制程序。
2、安全有關法律法規的獲取及符合xx評價管理程序。
3、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4、設備管理制度。
5、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
6、安全廢棄和處置管理制度。
變更管理制度 9
1、所有工程變更均應由原設計單位編制設計變更文件。
2、涉及到工程結構的設計變更,必須經過原圖紙審核單位的審查通過。
3、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首先應經過監理機構的審查同意;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認的.工程變更,施工單位不得實施,否則監理機構不得予以計量。
4、設計變更實施后,監理機構應對變更的費用和工期進行評估,并協助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進行協商,并達成共識。
變更管理制度 10
一、目的
為規范設備設施變更的管理,消除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加強對設備設施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設備設施的永久性或暫時性變化的管理工作。
三、職責
1、技術部全面負責設備設施的變更組織與協調活動。
2、變更申請者負責填寫《設備設施變更申請表》,安全辦公室負責變更申請的審核。
3、變更實施部門負責設備設施變更實施過程的`監督及變更完成后的驗收。
四、內容及程序
1、設備設施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設施的變更;
(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5)臨時的電氣設備變更等;
(6)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7)計算機及其軟件的變更。
2、變更申請人提出變更申請,說明變更及其技術依據,并對變更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
3、申請變更部門將書面變更申請報至變更審核部門,審核部門負責人對變更的情況進行審核。
4、審核后報至主要負責人處,進行變更審批。
5、變更審批后,變更申請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變更的實施。
6、變更實施前,變更的實施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實施變更。
7、變更審核部門對變更的實施結果進行驗收。
8、變更的驗收:凡是設備設施的變更都需要進行變更驗收,評價變更后的效果、影響及存在的各種風險等。
9、由于變更而產生的各項資料均應交安全辦公室存檔。
10、任何員工在未得到許可的條件下,不得擅自進行任何變更,否則公司將視為違章作業,嚴肅處理。
五、記錄
《設備設施變更申請表》
《設備設施變更施工、驗收記錄表》
《設備設施變更安全隱患控制表》
變更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監督,提高工程效益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職能部門在基建維修工程(包括土建、水電安裝、市政、綠化等)項目設標時,應做好詳細預算,盡可能地將工程項目包括在工程承包范圍內,減少工程變更。基建、維修現場代表應本著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精神做好相關變更簽證工作。
第三條凡是經過招投標[造價在5萬元(含5萬元)以上的工程]確定施工單位的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確需進行工程變更簽證的情況,按本辦法規定的程序執行。
第四條本文中的“工程變更簽證”指的是“工程量變更簽證”或“工程項目變更簽證”。如涉及材料價格,則按該工程招標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特殊材料(指政府信息價不能反映其價值,且市場價浮動范圍較大的材料。如裝修材料等)的價格談判,不屬本辦法管理范圍之列。
第五條本文中的部分用詞釋義。“甲方”指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主管部門”指后勤管理處。“職能部門”指后勤管理處基建科或維修綠化中心。“使用部門”指建筑物的使用管理部門。
第二章細則
第六條工程變更條件
工程變更條件分為設計變更和甲方變更。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的,可按程序進行工程變更簽證;否則,不允許進行變更。
1、設計變更
按招標時的勘探資料及設計圖紙施工,不能滿足實際技術要求,經過設計單位、勘探單位和監理單位共同確認必須修改的。如基礎超深(挖)、基礎或上部結構形式更改或數量增加等。
施工圖會審綜合意見和審圖公司修改意見,如屬強制性規定的,直接按規定修改后執行;如屬建議性意見,則由職能部門根據實際按程序報批后執行。
2、甲方變更
甲方根據實際需要,從投資、工期或日後使用的合理性等方面對工程項目某部分的材料或使用功能等進行更改。
使用部門在建設過程中提出更改要求,須經學院主管領導同意,并將有關書面資料報送職能部門后才能進行以下工程變更程序。
第七條工程變更程序
符合工程變更條件項目的,須嚴格按以下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變更方案)技術確認è(變更方案)造價分析è(變更方案)學院確認è(變更方案)現場簽證
1、(變更方案)技術確認
職能部門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協調有關單位,確定可行的經濟的變更方案。變更方案須經相關部門書面確認可行。變更方案包括書面說明和施工圖。
書面確認資料(變更通知)作為技術文件。技術文件是竣工資料的一部分,由職能部門負責歸檔。
完成本步驟時間一般不超過2個工作日。(重大變更及需組織專家論證的情況除外)
2、(變更方案)造價分析
職能部門根據變更方案,協調有關單位,估算完成變更項目所需的費用。估算應合理地體現變更項目當前的價值。結算時,該部分工程造價不能突破估算價。
完成本步驟時間一般不超過2個工作日。(重大變更的.情況除外)
3、(變更方案)學院確認
學院職能部門按以下順序完成書面確認程序
①基建、維修現場代表è②職能部門負責人è③主管部門è④學院審計部門è⑤學院財務部門è⑥學院主管領導
其中,造價估算在3000元以下的,按①è②è③順序確認;
造價估算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按①è②è③è④è⑤è⑥順序確認。
完成本步驟時間一般不超過2個工作日。(重大變更的情況除外)
書面確認資料由職能部門負責歸檔。上述資料作為結算依據的一部分。
4、(變更方案)現場簽證
變更方案實施前,職能部門必須完成上述3步程序。
現場簽證分以下兩種情況:
(1)按變更后的施工圖施工的,則此施工圖作為結算審核的依據。工程量根據計價規則按圖計算。職能部門可直接以書面形式通知施工單位實施。
(2)需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施工,工程量須現場實際量度的,則按以下情況執行:
①造價估算在3000元以下的,由基建、維修現場代表,施工單位現場代表和監理單位現場代表三方共同簽字確認,學院審計部門根據書面資料抽檢。如屬隱蔽工程,職能部門須保留相應部位的數碼照片作為竣工資料。
②造價估算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由學院審計部門代表、基建維修現場代表、施工單位現場代表和監理單位現場代表四方共同簽字確認。如屬隱蔽工程,職能部門須保留相應部位的數碼照片作為竣工資料。
書面確認資料由職能部門負責歸檔。上述資料作為結算依據的一部分。
學院工程一般存在工期緊,任務重的特點。為配合工程的進展,使工程變更簽證工作能順利完成,學院各部門需要密切配合,做好相關簽證工作。
職能部門根據工程的進展,盡可能提前1個工作日通知學院審計部門,以便學院審計部門安排工作。學院審計部門接到通知后,盡可能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簽證。
為使工程順利進展,一般情況下,完成變更簽證的時間不應超過2個工作日。
第三章其他事項
第八條本管理辦法于頒布之日起實施。
變更管理制度 12
一、目的:
確保當業主發出的變更簽證及與項目有關的工作指示、意見通知,承建商能及時進行修改落實,反映到現場施工過程中。確保發生的各類變更和簽證能得到識別及保持歸檔,且能及時反映到相應的文件、協議或合同、工程造價修改。理清設計變更簽證流程,保證承建商能及時進行變更簽證單結算和支付。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項目各承建商在工程項目建造和交付維修保養全過程。
三、術語和定義:
設計通知:指有設計單位或業主工程師直接發出的,對原設計圖紙進行的修改或補充,包含承建商和監理單位提出的優化和變更(需經業主審核認可后),以設計變更單的形式發出,需經設計代表、業主代表、總監理工程師三方簽字有效。
工程變更/現場簽證指令:是指業主工程師發出的新增加工程內容或其他涉及到費用變更的指令。
工程聯系單:是指業主工程師發出的對工程現場項目質量、進度等方面的.要求,不涉及到費用的變更。
四、原則:
書面原則:現場所有的變更和修改,均必須有業主書面的工程變更/現場簽證指令,如遇特殊、緊急事項業主工程師可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口頭指令承建商施工,但必須在3日內補發書面指令給承建商。沒有書面指令,承建商不得申報變更簽證和費用。
一單一算原則:一個設計變更或工程指令單對應一份工程簽證單,一份工程量計算書,且對應工程合同中相適應的相關條款。
時效性、多級審核原則:《工程變更/現場簽證指令》、《設計變更單》下發至承包商,承包商完成變更任務后在7天內需通知業主代表和監理現場確認(以自監理和業主方工地代表確認完工情況的日期開始計算)并在15個自然日內編寫簽證結算書一式四份并后付相應變更依據(變更依據為設計通知、工程指令單復印件)報監理單位審核,簽證結算書應經承包商項目經理等有關人員簽名并加蓋公章。監理單位在7個工作日內經主管工程師、總監審核確認并加公章后交代建公司審核后報發包人項目部核定。
月結原則:每月25日施工單位提交截止本月已審核完成的審批單,連同工程月進度款一起申報。如當月沒有申報,可在下月工程進度款中申報,再次超過此時效,變更簽證單不予認可。變更簽證的結算必須要有齊備的文件(含業主下發的設計變更單或工程指令單、審核完成的簽證單、審核完成后簽證單的預算書),份數同工程進度款申報表一致,并加蓋公章。
獨立準確原則:在承建商提交的工程簽證單的審批意見,要求監理工程師簽署獨立、準確意見,有獨立計算式,嚴禁簽署情況屬實、屬實、請甲方審批等模糊意見。
標準表格原則:所有的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單必須使用代建公司規定和下發的標準表格。
流程:承建商提出工程變更--監理審核其經濟、技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提出審查意見,并報代建公司審核--代建公司審核通過后要求承包商填寫《項目工程變更/現場簽證報價單》,經發包人現場專業工程師、成本專務審核、承發包雙方確認價格后由發包人發《設計變更單》或《工程變更/現場簽證指令》交由承包商實施--承建商組織施工,在施工過程及施工完成時報請監理或業主工程師現場驗收和核查工程量--監理工程師、總監、發包人專業工程師、審價單位工程師、發包人代表填寫《工程變更/現場簽證指令》的執行情況--承包商編制簽證結算書交監理單位、發包人項目部審核--承建商每月匯總審核完成的簽證結算書與工程進度款一起申報
變更管理制度 13
1.目的
為規范公司生產設備設施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有效通過再生資源,達到節能降耗,提升工廠經濟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必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屬于國家發改委頒布淘汰落后的機電產品。
3.1.2經質量技術監督局鑒定為不合格、報廢的`機電產品。
3.1.3屬于生產技術改造,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機電產品。
3.1.4屬于生產工藝轉變,長久閑置未用的機電產品。
3.2申請制度和規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機電產品由使用部門和保管部門填寫《固定資產閑置、報廢申請表》.
3.2.2由設備科現場確認后簽署看法報主管廠長和公司領導審批后由財務部統一辦理報廢。
3.2.3特種設備報廢后還應在平安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記下。
3.2.4生產設施建設中設計轉變而變更設備。
3.2.5該設備不能滿足現階段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
3.2.6該設備自身缺陷,未達到設計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設施設備變更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填寫《生產設施設備變更申請表》,交設備科核實,報主管廠長審批。
3.2.8變更設備的購買嚴格按化工廠物質方案,購買制度執行。
3.3平安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規定
3.3.1生產設施設備的拆除由使用單位按規定填寫申請表。報平安生產科、設備科、設備科審核后報主管廠長審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單位應會同使用單位、平安生產科舉行現場平安風險系數評估,制定拆除計劃和平安預防措施,并由平安生產科制定專人現場負責監督執行,并做好記錄。
3.3.3拆除施工前應按規定辦理各種平安操作票。
3.3.4拆除作業時,需爆破作業必需提出爆破計劃。并報公司守衛處、平安生產科以及當地公安機關批準。
3.3.5拆除作業時,嚴格按《冶金企業廠區作業規程》、《冶金企業廠區十四不準》及七個對待規定執行。
3.3.6拆除作業時禁止損壞本體設備和其他設施設備。
3.3.7拆除電氣儀表和特種設備時必需由平安生產科批精確認可性,方可舉行作業。
3.3.8拆除后的設備必需舉行除銹,除油并保持外觀干凈。按規定地點放置,分類標識。
3.3.9拆除后的設備按《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制度執行》。
3.4設施設備閑置生產、報廢入庫的管理規定
3.4.1報廢設備申請報廢后由公司舉行統一處理。
3.4.2閑置設備入庫前必需做到:
3.4.2.1設備零部件必需完好無損,外觀干凈整潔。
3.4.2.2銘牌,技術參數資料齊全。
3.4.3閑置設備入庫后必需建立臺帳檔案,便利合理調度通過。在能滿足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的狀況下,優先使用該設備。
3.4.4閑置設備的管理按《工廠備品備件管理制度執行》。
3.4.5閑置設備的領用按《工廠物質領用發放制度執行》。
變更管理制度 14
為規范工程建設簽證和設計變更工作,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和合理控制施工進度,保障現場簽證真實規范,制定本制度。
一、簽證原則
工程建設應嚴格對照工程量清單按圖施工,對圖紙缺陷、清單缺項漏項和隱蔽工程,確須辦理簽證或進行設計變更的,應遵循科學合理、實事求是、真實準確、程序到位的原則。
二、工程簽證范圍
1、用于工程建設非合同承包范圍(清單范圍)的項目,及應公司要求代建代辦的零星工程費用。
2、非乙方原因的設計變更造成已施工工程的返工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等。
3、因重大設計變更造成工程量增加。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程項目。
三、工程簽證內容
1、事件的由來,包括時間、地點和事件的簡要情況。
2、計量、計價的依據及金額(參考價)。
3、證明簽證事項的影像資料、測繪報告等圖文資料。
4、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經辦人簽字、單位印章。
四、簽證價款的計算方法
現場簽證與設計變更的價款按以下原則計價:
1、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的綜合單價,按已有的綜合單價確定;
2、工程量清單中類似的綜合單價,參照類似的綜合單價確定;
3、招標清單中沒有的增加項目,套定額計價計費后,按中標下浮系數下浮計算。
4、定額內沒有項目,按市場價計算。市場價不另下浮。
五、簽證程序
(一)一般程序
1、事前報告。經施工單位提出事項申請和工程預算,經甲方代表報分管項目副經理審核、投資經營部審核預算,公司主要負責人同意后,組織實施。
2、現場簽證。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監理單位工程師、現場代表、預算人員共同到現場簽證做好原始記錄。
3、公司會審。公司每月5日召開一次工程簽證會審會,對上月發生的.工程簽證單進行會審,確認簽證事件及價款。
4、審計審核。對設計變更項目和清單外新增項目,經由施工單位提交預算、投資經營部審核后,送縣審計局審核確認。
5、簽訂協議。對工程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造價增減較大的,應簽訂補充協議。招標清單中暫估價材料、設備的價格確認,經相關部門審核后,公司與施工單位簽訂補充協議。
(二)特殊程序
對時間緊、任務重的緊急任務,經分管項目副經理提出、公司主要負責人同意,可先行組織實施、后補辦簽證手續。現場代表應督促施工單位在簽證事件完成的3日內按一般程序辦理簽證手續。逾期不辦。
六、工作要求
1、現場代表、預算人員和監理單位辦理簽證應及時、準確、真實。
2、現場簽證一事一簽,不得分解簽證,嚴禁回憶簽證。隱蔽工程施工時,現場代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如實做好記錄和現場簽證。
3、所有簽證事項由施工單位據實做好影像資料的收集和提供,應有圖文資料而沒有的,不可辦理簽證。
4、現場代表應按工程項目建立現場簽證臺帳,并歸檔保存。
5、《工程簽證單》一式5份,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現場代表、工程部、投資經營部各1份。
6、現場簽證錯誤或弄虛作假,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變更管理制度 15
1.目的
為規范信息系統的配置、變更和發布的流程,使系統配置和變更等工作能順利實施,保證硬件設備和軟件系統的正常運行。
2.標準
2.1 信息系統的定義:計算機軟件系統、硬件設備以及數據。
2.2信息系統配置、變更和發布管理的范圍
2.2.1核心設備的配置和變更,包括服務器硬件變更、服務器操作系統配置和變更、各級交換機的配置和變更。
2.2.2業務數據庫的配置和變更。
2.2.3應用軟件的配置、變更和發布。
2.2.4終端計算機的配置和變更。
2.3配置、變更和發布的流程
2.3.1計劃和申請
2.3.1.1對于新上線的信息系統,應根據實際需要制定配置和實施計劃,確保系統能順利投入使用。
2.3.1.2對于在用的信息系統,因管理工作需要進行變更的,應調研變更的涉及范圍和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涉及面廣影響較大的需填寫《信息系統變更申請表》,并制定變更實施計劃。
2.3.1.3對于在用的軟件業務系統,科室因業務工作需要,要求對軟件系統進行系統缺陷修改或功能完善的,須填寫《信息系統軟件功能新增修改申請表》。
2.3.2審批
2.3.2.1涉及面小且影響輕微的或必須立刻實施的信息系統變更,可由信息科負責人審批。
2.3.2.2 涉及面廣且影響較大的信息系統變更,先由信息科負責人審批,再上報主管院長審批。
2.3.2.3 對于科室提交的軟件系統功能的修改變更,先由所屬的主管職能部門審批,再由信息科負責人審批,如涉及開發費用的需由主管院長審批。
2.4實施和發布
2.4.1對于新上線的信息系統,按照制定的計劃方案進行實施。
2.4.2 對于在用的信息系統,信息科需細化實施方案,必要時制定風險應對計劃,通知本次變更所涉及的科室和人員作好相應的`準備工作,再按照實施方案進行具體的變更實施。
2.4.3 軟件系統的發布,按照《信息系統軟件版本變更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2.4.4 對于新安裝的計算機終端,在投入使用前應由所涉及到的業務系統的責任維護人員進行檢查和配置,再進行分發使用。
2.5 記錄
2.5.1信息系統配置或變更實施完畢,持續正常運行后,需進行相關配置的記錄,填寫《信息系統配置記錄表》。
3.文檔
3.1《信息系統變更申請表》
3.2《信息系統軟件功能新增修改申請表》
3.3《信息系統配置記錄表》
變更管理制度 16
1、發包方工程部為工程變更主辦部門,各相關部門會簽,報有關領導審批。
2、內容
2.1工程設計變更的定性劃分。
2.1.1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視為工程變更,并辦理變更手續。
a)建筑面積、層數的增加與減少;
b)建筑標準、功能、構造、標高的改變;
c)由于設計原因,本公司要求或施工單位要求形成工程結構的改變;
d)基礎做法(包括構造、截面、材料)的改變;
e)建筑設備(包括給排水、電氣、衛生器具、采暖通風、電訊、電梯、電視等)的位置、線路、數量、構造的改變;
f)使用材料、構配件、成品、半成品(包括種類、規格、型號)的改變;
g)市政工程、配套工程的改變;
h)由于設計原因或施工單位造成的工程事故而形成的變更或相關項目的`變更;
i)其他設計或本公司原因造成的變更。
2.1.2凡屬下列情況,不能作為工程變更。
a)因設計不完整或差誤,按《圖紙審查會審意見書》補充的圖紙與說明;
b)因施工質量造成的返工;
c)施工驗收規范規定的允許偏差;
d)雖改變施工工藝、方法,但未改變設計。
3工程設計變更的程序與要求。
3.1建設規模、外形、外裝飾變更的程序與要求。
當發生建設規模(包括層數、面積)變更,外形(包括高度、屋面構造、外墻窗面積)變更,外裝飾(包括裝飾物、花飾、線條、裝飾材料、色彩)變更,應按以下程序辦理:
3.1.1經本公司審理后辦理申報文件。
該類變更的主辦部門,當需變更時,應由編制申報文件,報市規劃管理部門。申報文件內容包括:工程名稱、地址、變更內容、變更理由、所需資金額度,經發包方工程部、材料設備部、計資部審理并會簽后報發包人項目總經理批準形成公司申請報告。
3.1.2公司將變更申請報告報原批準單位呈批。
3.1.3變更獲準后,本公司及時書面通知設計單位,辦理設計變更。
3.1.4形成變更圖后,公司應分別將變更圖紙、文件通知施工單位和發包方工程部,變更文件應向材料設備部、計資部傳閱周知,由發包方工程部組織變更實施。
4功能、設備、建筑物內部墻體變更程序與要求。
a)當發生衛生器具、采暖通風、煤氣設備變更,內墻分割開間、進深、內墻裝飾材料變更,應由主辦部門編制變更文件,經工程部、材料設備室部、成本部、計資部會審會簽后,報總經理批準生效。
b)發包人項目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通報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發包方工程部、材料設備室部、成本部、計資部,由工程部組織變更實施。
5、由于設計原因而發生的重大結構(方案或形式)變更,應由發包方工程部提出,報發包人項目總經理批準再作變更設計,同時通知工程部、材料設備室部、成本部、計資部,并應及時通知施工單位并組織實施。
6、一般小規模的構造性變更,不涉及建筑外形、變更總價在五千元以內的,由工程部主辦,報公司分管領導后即可組織實施。但應通報計資部、材料設備室、成本部。
7、對因地基深淺變化和基土強度原因形成的基礎做法變更,應由發包方工程部隨基礎工程驗收辦理竣工圖和工程追加減手續,可不辦理申報手續。
8、對3.1、4、5條范圍的變更在未辦理審批手續和未獲準時,一律不準實施變更。
9、由于設計不合理或失誤形成的設計變更,不能支付變更設計費。
10、所有設計變更均以批準文件或變更為準,口頭通知無效。
11、設計變更獲準后,成本部按批準規、范圍、標準、做法編制調整預算,在工程決算時辦理追加減。計劃、統計人員辦理計劃調整和實際量。
12、設計變更文件與圖紙應作為工程資料的組成部分,妥善保管,統一歸檔。
變更管理制度 17
一、責任單位
珠暉區民政局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
二、責任人
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股長和分管局領導
三、權力運行依據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1998年國務院令第250號)。
四、審批權限
審批社會團體的成立、變更和注銷。
五、審批條件
(一)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于30個;
(二)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五)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
(六)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與其業務范圍、成員分布、活動地域相一致,準確反映其特征。社會團體的名稱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
六、申報材料
(一)籌備申請書
(二)業務主管單位的批準文件
(三)驗資報告、場所使用權證明
(四)發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五)章程草案
七、辦理程序及時限
(一)申請成立
申請成立社會團體,應當經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由發起人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籌備。
籌備成立的社會團體,應當自登記管理機關批準籌備之日起6個月內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成立登記。籌備期間不得開展籌備以外的活動。
申請籌備成立社團發起人提交相關資料后,60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籌備的`決定,收到完成籌備工作的社團的登記申請及有關文件后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并登記。對不予登記的,應當將不予登記的決定通知申請人。
依照法律規定,自批準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應當自批準成立之日起6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備案。登記管理機關自收到備案文件之日起30日內發給《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二)變更登記
社會團體的登記事項、備案事項需要變更的,應當自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變更備案。
社會團體修改章程,應當自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
(三)注銷登記
社會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后,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注銷備案:
1、完成社會團體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2、自行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由于其他原因終止的
社會團體在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及其他有關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間,社會團體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社會團體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辦理注銷登記,應當提交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業務主管單位的審查文件和清算報告書。
登記管理機關準予注銷登記的,發給注銷證明文件,收繳該社會團體的登記證書、印章和財務憑證。
八、監督檢查
綜合運用明察暗訪、專項檢查、綜合檢查、個案調查及跟蹤問效等手段,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履行職責、依法行政、完成任務、開展管理服務的工作效率、效果進行監督檢查,推進機關效能建設。
九、責任追究
對不抓制度落實、不認真執行制度、違反行政權力運行規定或不按照行政自由栽量權標準行使的行為,都要依紀依法嚴格追究責任,保證行政權力合法、公正行使。
變更管理制度 18
由于設計圖紙有遺漏或錯誤,業主要求改變局部設計,施工時地基、土層、管線等與原設計調查不符,造成無法按原設計要求進行施工或影響工程施工難度等原因造成需進行工程變更。對特大型工程來說,工程變更打亂了原有的施工進度安排,在計劃安排、物資供應、人員安排、機械設備等方面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亂,并增大投資或延長工期,但為了完善工程的功能、適用等要求,工程變更是不可避免的。
(一)工程變更的步驟及途徑
根據監理制和施工實踐,工程變更有以下幾種途徑及相應步驟:
(1)業主要求改變或完善設計內容,由業主、設計院發出書面變更設計文件,施工單位按照文件的內容組織實施。
(2)在有業主、設計院、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四方參加的會議上提出問題,共同研究,由設計人員確定,形成設計交底或會議紀要等書面材料可先執行,但以后必須補發正式設計變更文件。
(3)深化設計,可根據功能適用性、現場實際進行局部變更,此類深化與修改需報設計院,業主審批。
(4)由承包商向監理工程師、設計、業主提出的書面文件,經監理工程師、設計、業主簽字認可后實施,這種變更往往需要在正式簽證前幾方進行磋商取得一致意見后,正式以工程洽商形式幾方簽字認證。
(5)工程變更造成返工的簽證工作。設計變更文件下發后及時組織業主、監理工程師檢查核對返工量,并辦理簽證手續,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
工程變更均要有正式的變更文件,由承包商提交的'變更報告必須在監理工程師正式答復后才能實施執行。分包工程的設計變更、工程洽商工作由總承包統一負責辦理,并統一編號歸檔保存。
(二)工程變更管理應注意的問題
1.要注意工程變更的嚴肅性和預見性。
貫徹先洽后干的原則,要作到及時、準確齊全、有效,辦理簽證要齊正,文字規格、圖表、數字要準確無誤,各種變更辦理要及時,特別是返工量的認可必須核準,要經過相當一級的認可簽證才能實施。對于施工單位自己提出的工程變更,在沒有得到有關方面的正式答復前,施工應按原設計圖紙進行。對工程變更必須有一定的預見性。分部工程開工前,要認真熟識施工圖紙及有關設計文件提前提出變更的項目,及時立項,準備相應的資料,完成規定的報批手續,盡可能使工程變更發生在工程開工之前,為施工準備及安排贏得時間,避免返工損失。
2.要有完整的原始記錄。
特大型工程施工時間長,工程量大,分包單位多,在工程變更的同時,要建立完整的記錄,需要拍照的一定要拍照,按時間順序或工程項目分門別類編號整理存檔。在管理人員變化時,要及時做好變更資料的移交工作,保持工程變更的連續性、完整性。
3.工程變更文件一定要及時完整地給經營管理部門,以供及時辦理經濟洽商。
4.要盡量簡化施工程序,以提高工程質量,縮短工期,降低成本為目的。工程變更在達到業主提出的美觀、適用、滿足功能要求和設計施工規范要求的前提下,盡可能的簡化施工程序、提高工程質量和縮短工期降低成本,達到施工總體最佳效果。
變更管理制度 19
1.目的
為規范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級供熱機組擴建工程(以下簡稱“三期工程”)設計變更管理工作,使設計變更工作嚴格有序地進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依據、適用范圍
2.1本制度主要依據是《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設計變更管理(a版)》、《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工程建設造價管理程序》。
2.2本制度適用于三期工程項目設計變更的全過程管理。
3.規定
3.1施工圖是工程施工和竣工驗收的主要依據,設計單位應對施工圖設計及變更文件全面負責。
3.2設計單位應按照規定的深度和程序進行施工圖設計,并要貫徹落實下列文件內容:
a)可研、初步設計、司令圖設計審查意見及各種專題報告審查、審批意見。
b)批準的初步設計及審批意見。
c)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和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制度、批復的有關文件及會議紀要。
3.3開工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必須組織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交底,并會同施工承包商按施工圖紙會審制度進行圖紙會審,會審發現的問題,由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
3.4所有的變更必須由設計單位編制變更單(必須附投資預算增減表),監理單位審核,建設單位審批,并由設計單位出具變更文件。
3.5各參建單位要嚴格按照施工圖進行建設,建設過程中所發生的變更嚴格按本制度進行處理,確保工程質量。
3.6凡違背了3.2條中所列的施工圖設計依據性文件、初步設計中漏概算的項目及施工期間對設計單位提交的施工圖的任何變動、補充都屬于變更。為方便管理劃分為:重大變更、較大變更、一般變更和小型設計變更四類,實行分類管理。設計變更的范圍及進行變更的條件為:
3.6.1對設計圖紙深度和內容的修改和補充;設計圖紙有差錯。
3.6.2設計與實際情況不符合或設計條件有變化。
3.6.3生產工藝的流程或設備選型的變化。
3.6.4工程項目的增減及由于技術規范、技術標準更改導致的設計改變。
3.6.5施工條件有限,設計所采用的材料規格、品種、質量等不能完全符合要求。
3.6.6技術改進和合理化建議。
3.6.7發生不符合項(屬原設計不能保證工程質量、安全要求、設計遺漏和確有錯誤以及與現場不符,無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并有有關方面的處理意見。
3.6.8建設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
3.7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屬重大變更
a)與批準的初步設計相比,改變建設標準或建設規模、改變原設計使用用途,修改批準的可研、初步設計原則。
b)修改司令圖審查意見。
c)違背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和華電國際公司簽發的設計協調會、審查會紀要和有關批復文件原則。
d)主要附屬、輔助設備代用(國產改進口、進口改國產等)。
e)凡單項變更增加工程費用(包括建安工程費和設備費,下同),在50萬元及以上。
3.8同時滿足下列條件屬較大變更
a)輔助設備和裝置性材料代用;設計錯誤;為改進運行和檢修條件、系統優化,或改進施工方案而變更設備、管道布置或工藝系統;為滿足或有利于擴建工程中新老系統的銜接過渡而變更或增加的項目等。
b)凡單項變更增減工程費用在20萬元及以上,但不超過50萬元的項目。
3.9同時滿足下列條件屬一般變更
a)一般性裝置性材料代用;設計差錯;為改進運行和檢修條件、優化系統,或改進施工方案而變更的一般性設備布置或工藝系統;為滿足或有利于擴建工程中新老系統的銜接過渡而變更或增加的項目。
b)凡單項變更增減工程費用在2萬元及以上,但不超過20萬元的項目。
3.10同時滿足下列條件屬小型變更
a)不涉及改變設計原則,不影響質量和安全經濟運行,不影響整潔美觀,變更內容包括增補或修改施工詳圖、修改尺寸、空洞或預埋件差錯、電氣專業二次回路和熱工專業控制回路的一般性修改等。
b)凡單項變更增減工程費用在2萬元以下的項目。
4.變更的審批原則
4.1變更的管理按變更的性質及變更所發生的費用實行分級審批管理。
4.2凡重大設計變更,經設計單位分管總工程師審核,主管院長批準后,提交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審查,總監和建設單位總經理同意后,上報華電國際(100萬元以上報集團)進行審批后下達執行。
4.3凡建設單位或生產、施工、調試單位引起或提出的重大的設計變更,報工程監理單位審核,經設計單位同意,并按上一條的要求進行審批后下達執行。
4.4凡屬較大變更,由設計單位提出變更文件,經設計單位分管總工程師批準,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審查,總監和建設單位分管領導同意后,由建設單位分管總經理進行審批后下達執行。
4.5凡屬一般變更,由設計單位提出變更文件,設計總工程師批準,交監理單位審核后,由建設單位三期辦主任批準生效后下達執行。
4.6凡屬小型變更,由設計單位駐工地代表提出設計變更文件,經工程監理單位審核,由建設單位三期辦分管主任批準生效后下達執行。
4.7對需要緊急實施的重大設計變更項目,建設單位可通過傳真方式匯報華電國際工程建設部,得到書面認可后(傳真方式)即可組織實施,同時按本辦法規定辦理設計變更審批手續。
4.8屬于削減項目或調減費用的設計變更,建設單位可直接簽發實施,50萬元以上的報華電國際備案。
5.變更的簽發原則
5.1變更無論是由哪方提出,均應由設計單位出具變更通知單,按照上述程序審批后由監理及時下發至各有關單位實施。
5.2變更簽字各方責任為:
a)設計單位:對變更內容的必要性、技術上合理性及變更費用、變更文件的完整及準確性全面負責。對其他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要求進行審核,提出設計方意見,并提供工程變更相關的設計文件或服務。
b)監理單位:負責對變更內容技術上的可行性、合理性、經濟性、必要性、變更文件的完整及準確性進行審核并提出意見;負責安排施工措施及施工進度調整,對實施過程進行監理,簽注實施監理意見,跟蹤變更的閉環管理。審核設計單位出具的變更概(預)算和施工承包商報送的變更預算,建立設計變更臺帳,對工程成本實行動態管理。對是否計入結算提出初始意見,對發生費用的變更在結算中予以受理。
c)施工承包商:確認并接受變更內容,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報出工程變更預算,并組織實施。變更完成,應及時聯系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驗收,做到閉環管理。
d)建設單位:對變更技術上的可行性、合理性、經濟性、必要性、變更文件的完整及準確性進行審核、確認,審核設計變更預算,對發生費用的變更在工程進度款中予以受理,監督檢查監理的設計變更臺帳。
e)社會中介機構:受建設單位委托對設計變更進行造價復核,提出獨立的造價評審意見。
5.3嚴格控制設計變更,盡可能把變更控制在設計階段的初期,特別是對工程造價影響較大的設計變更。
5.4一般情況下,即使變更要求在技術上是合理的,也應全面考慮變更以后所產生的影響(工期延誤、施工承包商索賠等),并考慮造價增減幅度是否控制在概算范圍內,對可能超概的,要慎重論證,并經建設單位同意或建設單位上報上級機關同意后方可執行。
5.5對于概算外的工程項目在實施之前要進行詳細的論證,按設計變更的管理程序進行審批后方可實施。
5.6審核設計變更單,必須附投資預算增減表,尤其是涉及到相關系統變化的,及時報建設單位審批,不能先斬后奏或瞞報變更工程量和費用。
5.7某一原因或某一專業引起其他專業的變更,要合并一起考慮全部變更費用及其造成的影響再進行變更的決策。
5.8設計單位提出的變更文件應包括變更依據、方案論證、施工圖、設備材料清單、變更概預算等。
5.9設計變更應簡要說明變更產生的背景,包括變更產生的提出單位、主要參與人員、時間等。
5.10設計變更必須說明變更原因,如工藝改變、工藝要求、設備選型不當,設計者考慮需提高或降低標準、設計漏項、設計失誤或其它原因。
5.11涉及到費用的變更要由設計單位按規定出具詳細的預算,列明建筑費、安裝費、設備費等,沒有預算的變更不得簽發。
5.12堅決杜絕內容不明確的',沒有詳圖或具體使用部位,而只是增加材料用量或只做定性說明的變更。
5.13原設計圖紙已實施后,才發變更,則應注明。
5.14不發生費用的變更,應注明不發生費用字樣。
5.15由于施工不當,或施工錯誤造成的變更,審批程序相同,但應注明原因。
5.16凡是沒有經過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認可并簽字的變更一律無效。
5.19屬變更削減的內容、合理化建議也按照上面的程序辦理。
6.變更的實施及費用處理
6.1強化變更的事先控制,通過有效的圖紙會審來降低變更發生的費用。
6.2要對變更進行閉環管理,設計變更實施后,由監理組織各方及時進行驗收確認。
6.3監理應每月月末對本月發生的變更費用進行統計,建立設計變更臺帳,并報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報華電國際公司備案,對變更進行動態管理。
6.4經過批準的設計文件是施工重要依據,施工承包商必須按圖施工。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存在差錯或與實際情況不符時,應停止施工,報告本單位技術負責人,并按程序辦理變更單后再進行施工。
6.5由于施工方面原因需要設計變更的,由施工承包商提出并按上述程序辦理完設計變更審批手續后方可施工。
6.6設計變更應視作原施工圖紙的一部分內容,設計單位要對圖紙的完整性負責,并依據變更文件在竣工圖設計中對原圖紙進行修改。
6.7若原設計圖沒有實施,由監理督促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單并調減相關費用。
6.8由于設計變更造成的增減費用、工期延誤或延期索賠及相關費用的支付,由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按照施工合同中規定進行處理。
6.9凡施工承包商不按本制度規定而進行的擅自變更或由于施工承包商施工不當、施工錯誤、不按正確的設計施工而造成的變更及返工浪費,所發生的費用均由施工承包商承擔。
7.考核與獎懲
7.1設計變更實行定額控制、動態管理,變更總費用應控制在基本預備費的20%以內。
7.2設計單位原因造成的設計變更費用定額及相關的考核、獎懲辦法按照設計合同執行。
7.3由于監理公司責任造成損失的,按監理合同中的規定扣減監理費用。
7.4對不執行或違反本制度規定的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承包商,建設單位要根據相應合同條款進行考核。
7.5凡施工承包商擅自變更或由于施工承包商施工不當、施工錯誤、不按圖施工而造成的變更及返工,若對工期、質量、投資效益造成影響的,應進行考核并索賠。
變更管理制度 20
1.目的
為了規范施工圖設計變更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經過批準的設計文件是施工的主要依據,施工單位應按圖施工,以確保工程質量。施工單位或其它單位不得擅自變更設計。但由于施工、材料采購等原因要求變更設計時,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本程序規定了設計變更的提出、接收、審核、批準和實施過程。
2.范圍
2.1本程序適應于對下列情況下的設計變更的管理工作:
2.1.1設計圖紙有設計錯誤。
2.1.2由于其他原因需要變更設計;
2.1.3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確需變更材料;
2.1.4上級決策機構要求變更設計;
2.1.5經領導批準的施工條件及措施改變造成有關圖紙需要修改;
2.1.6為節約投資、降低生產成本等原因需要修改設計。
3.職責
3.1設計變更由設計單位、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負責提出。
3.2監理單位負責對設計變更進行審核。
3.3公司工程部應對設計變更進行確認,并對有關記錄、資料歸檔備查。
4.設計變更管理程序
4.1設計單位提出的重大設計變更,首先由設計單位提出變更方案,由設計單位總工程師審核,監理單位審查后,交公司工程部審核工程量和實施方案,公司安全質量檢查部進行安全審查,公司主管領導及總工程師審批。批準后由設計單位做施工設計并發出《設計變更通知單》。
4.2屬建設單位提出的重大設計變更,出具《設計變更申請單》交設計單位確認并做方案設計,提出變更費用,監理單位審核,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批準后按4.1條執行。
4.3設計變更應在完成上述審批手續后才允許施工,嚴禁先施工而后補辦設計變更。
4.4經簽字生效的《設計變更通知單》與施工圖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公司各自存檔。
4.5設計變更費用問題按發、承包雙方合同有關條款辦理。涉及費用的`重大設計變更,設計單位應隨《設計變更通知單》做出設計變更的概算。
4.6《設計變更通知單》分發單位有:設計、施工、公司和監理單位,分發份數按有關規定辦理。
4.7設計變更資料是設計文件組成部分,也是編制竣工圖的重要依據,應予妥善保管。工程竣工后統一歸檔。
5.附錄
5.1附錄一《設計變更通知單》
5.2附錄二《設計變更申請單》
變更管理制度 21
1、工程部各專業施工圖數量不得少于3套,其中有1套用于工程部存檔,1套用于項目部存檔,1套用于現場監理日常工作需要。
2、存檔的圖紙應落實保管責任人,用于現場監理日常工作的圖紙應裝訂成冊,方便查閱。
3、工程部收到施工圖/設計變更通知單后,應在24小時內在施工圖收發臺帳/設計變更通知單上登記,施工單位收到施工圖/設計變更通知單后,應在臺帳上簽字確認,并記錄接收時間,時間單位精確到小時。
4、被替代作廢的施工圖,應做出明顯標識,并不得和新圖存放在同一處,已發給施工單位的應在發放新圖的同時收回。
5、工程部收到設計變更后,專業工程師應在72小時內,將變更內容在項目部存檔原圖上標注,并將其中一份變更單交資料員存檔。
6、施工單位以工作聯系單的形式提出的工程變更。變更內容在不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且不會導致造價變化的情況下,工程部可以以經工程部經理審批的.工作聯系單回復單回復施工單位,并抄送預結算部和總工室;變更內容可能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或者會導致造價增減,工程部應與總工室聯系,由總工室決定是否變更,變更內容以設計變更的形式下發。嚴禁任何部門和個人在施工單位的工作聯系單上直接簽字回復。
變更管理制度 22
一、目的
為了規范本公司設備設施變更的管理,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提高工作質量,促進變更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過程中設備設施的永久性或暫時性變化。
三、職責
3.1設備管理部門全面負責設備設施的變更。
3.2變更申請人負責填寫《設備設施變更申請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變更申請的審核。
3.3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設備設施變更實施過程的監督及變更完成后的驗收。
四、管理內容
4.1設備變更要求
4.1.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4.1.2安全設施變更。
4.1.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1.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4.1.5臨時的電氣設備變更等。
4.1.6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4.1.7其他需要變更的設備設施。
4.2設備變更流程
4.2.1由車間人員對有需要變更的設備進行檢查、確認。對達到變更需求的`設備進行記錄,填寫《設備設施變更申請表》并提交部門負責人。
4.2.2設備管理部門負責人對需要變更的設備現場審核,確認無誤后在《設備設施變更申請表》上簽字確認。并提交安全管理部門。
4.2.3安全管理部門接收到《設備設施變更申請表》后審核簽字,
4.2.4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對需要變更的設備進行更換。
4.2.5變更實施前,變更的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實施變更。
4.3記錄、保存
4.3.1對于設備設施變更的要及時對其所填寫的申請、審批文件,進行保存、歸檔。
4.3.2由檔案管理部門負責對變更資料進行保存、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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