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精選21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
一、學校固定資產應實行分工管理,做到權責統一。教學設備、電化教學設備由教導處確定專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總務處管理,一般家具、器具在統管與分管的基礎上實行定位置、定數量、定管理人員。
二、學校必須建立固定資產的賬卡制度,做到學校根據每一件固定資產的不同特點設立賬卡,予以登記,使用單位或個人也要按品名登記明細賬卡,以便查對。
三、學校房屋建筑物應合理使用與及時維修保養。
四、對學校專用設備
一)是制定技術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驗與修理,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可用;
二)是做到不經批準不準拆改;
三)是專項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嫻熟操作技術,考試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四)是主要教學設備(含電教設備)、輔助設備和動力設備等要始終保持其成龍配套的完整體系;
五)是對精密機械儀器應制訂操作規程、使用制度、維修保養與交接制度,各學科、各部門對此應組織協作共用,提高其利用率;
六)是要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愛護設備的教育,提高其愛護設備的`責任感。
五、對交通工具應妥善維修保養,圍繞教育、教學、科研和經營管理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并建立有效管理制度,以杜絕不正之風。
六、學校圖書應設置管理部門——圖書室,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使其為教育、教學和科研服務,防止圖書資料的損壞和丟失。
七、其他財產也應區別不同情況,制定具體管理要求。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2
為了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學校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由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負責編制固定資產采購計劃,組織學校固定資產清產和統計工作;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情況。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保證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
2、固定資產使用與維護
各部室管理員應該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按照制度對固定資產進行養護、定期檢測或者修繕,確保完好和使用。
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對外出租或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出借單位提出申請,固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審批,并且按照管理規定具備手續。收回時進行勘驗。
學校固定資產實行每期使用情況檢查和考核制度,開學初登記,中途檢查,學期結束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個人的獎勵,并且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照規定追究責任。
3、固定資產檢查與清理
對全校財產進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點。由于這項工作量大、面廣,一般在學校年終前面清查一次,也可以每學期進行一次部分清點,年終清理可為年終結算提供依據。
沒學年末,在主管校長的.統一領導下,由總務主任組織有關人員對全校財產進行全面清理,要見物對賬,按賬清物,清理要有計劃地進行,時間、人力要盡可能集中,清理完畢,應做細致的分類、統計、核實,賬目核對要準確地核對增減,并編制財產清冊,在賬目核實后,要及時調賬,并填報財產增減表。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3
1、學校財產的管理,由分管副校長領導、總務處統一管理,各使用部門保管入賬
2、新購、調入或自制的財產,須先經過驗收統一編號登入各類賬冊,然后交使用部門使用。
3、添置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采購、驗收、入賬、報銷手續。
4、總務處及部門賬冊必須做到:有帳有物、帳物相符、賬賬相符的要求。
5、學校房屋、設備、家具一律由總務處統一調配,各部門及個人不得擅自搬離或調換。
6、學校的`一切儀器、教學用具等不得借給個人,個別特殊情況必須借用的,要經學校同意,并辦理出借手續。
7、各財產保管員必須有對國家物資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原則,公私分明。財產管理人員調動時必須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后才可離職。
8、財產管理人員對財物要存放得當,使用方便,防止霉變,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
9、財產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壞要根據情況及時處理,原則上因故損壞的要查明原因,報組室負責人簽具意見后報有關領導審批方可報損,無故損壞的除辦理上述手續外要酌情賠償。
10、固定資產報損報廢,須由使用部門填寫報損報廢申請單,由總務處檢查審定后報校長批準。
11、每學期各部門財產保管員會計校對一次財產帳,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后訂正,年終作一次全面清查。
12、固定資產或材料物資運出校門要憑學校簽發的出門證。無證運出,傳達室人員對無證攜出物品有權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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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證我院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本院財產管理,保護國家財產的完整和安全,使財產的購置、保管有章可循,使物盡其用、家底清楚、手續嚴密、帳實相符,促進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延長其使用時間,為學院節約資金,特制定我院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固定資產管理原則
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必須貫徹“統一領導、部門負責、分工管理、管用結合、物盡其用”的原則,做到購置有計劃、有論證、有審批,驗收有標準、使用有責任,購進、領用、報廢、報損手續完備清楚,保證帳卡記錄健全,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同時加強固定資產的定期維修和經常維修,健全各項使用管理制度。
二、固定資產管理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主任由院長擔任,副主任由主管院長擔任,辦公室設在總務處,主任由總務處長兼任。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是:
1、審批固定資產建設、購置計劃;
2、審批固定資產報廢、報損;
3、處理固定資產盤虧(盤盈);
4、審批固定資產的調出或劃撥。
(二)、學院設總保管(總務處管理人員)和分保管(各處室財產管理人員),負責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調撥、登記、檢查和維修等工作。財產使用處室負責財產的日常保管和維護,分保管是各處室的財產管理直接負責人。
(三)、總務處是學院固定資產的管理單位,其職責是:
1、負責全院固定資產產權界定、資產評估、清產核資等工作;
2、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產權管理,保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的配備使用標準、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4、負責學院固定資產總帳、分戶分類帳的登記管理工作;
5、負責辦理學院固定資產的調劑、調撥、轉讓等具體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的丟失、損壞、報廢的報批及帳務處理工作。
6、對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三、固定資產的范圍
1、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設備。
2、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專用設備。
3、單位價值雖然不滿以上2條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圖書館的圖書及電教器材不論金額大小,一概列入固定資產管理。
四、固定資產分類:
固定資產分為七類:
1、房屋和建筑類:其中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教學業務用房、住宅、師生食堂、鍋爐房等。建筑類包括:地下通道、道路、圍墻等。
2、交通運輸工具類:包括汽車、電車及各類非機動車輛。
3、專用設備:包括教學儀器設備、微機設備、語音設備、電教設備等。
4、一般設備:包括辦公設備、家具類設備、通訊工具等。
5、文物和陳列品:如古物、字畫、紀念物品等。
6、圖書:包括圖書室收藏和使用的圖書和報刊合訂本。
7、其他:前6類未涉及的固定資產。
五、固定資產的具體管理辦法:
(一)、固定資產日常管理
1、按照現行會計制度設立帳戶,由財務處和總務處分別建帳進行帳務處理。財務處會計建立財產價值總帳和分類明細帳,總務處總保管建立財產價值數量總帳和分類明細帳,各處室分保管設價值數量分類明細帳。清查核對的程序是分保管將自管實物與帳核對,做到帳實相符。然后,分保管與總保管帳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最后,總保管與會計帳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
2、對于職工辦公室、宿舍和學生教室、宿舍使用的財產,均采用財產使用卡予以登記、控制,定期將實物與卡核對,保證財產的完整、完好。
3、對低值易耗品出、入庫參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核算。并及時填寫登記冊。
(二)、新增固定資產:
1、新增固定資產必須有計劃和可行性報告,并且報請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審批,然后按照政府采購規定辦理采購事宜。
2、新增固定資產的計價標準必須正確、合規。
①、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調撥價以及運雜費、保險費、安裝費、車輛購置附加費等計帳;
②、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筑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帳;
③、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帳;
④、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證記帳,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⑤、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值的,按照估價入帳;
⑥、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重置完全價值入帳;
⑦、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價入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⑧、用外幣進口的設備,按當時的匯率折合成人民幣金額,加上國外部分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外幣應折合成人民幣金額),再加上支付的關稅、海關手續費等計價入帳;
⑨、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⑩固定資產不實行折舊,按原值入帳。
3、已經入帳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固定資產帳面原值:
①、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的;
②、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的;
③、將固定資產一部分拆除的;
④、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暫估價值的;
⑤、發現原來記錄固定資產價值有誤的。
4、新增固定資產的資金來源合法,帳務處理必須正確。
5、總保管負責固定資產的入庫驗收和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對于大型專用設備等固定資產,總保管和分保管要會同有關專業人員,在財產主管的領導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及時填寫“固定資產入庫單”,固定資產入庫單上必須有主管領導、會計、總保管、分保管、交物人填字后,才能記入固定資產帳,沒有固定資產入庫單會計部門不予報銷固定資產支出費用。
(三)固定資產的減少
1、清理、報廢固定資產必須論證,審批手續必須完備,作價要合理,殘值變價收入要如實入帳。嚴禁固定資產先報廢,后辦理報廢審批手續的做法。
2、投資轉出或出售固定資產,必須嚴格審批,經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按照市場價格,結合折舊辦法正確作價,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后才能轉出或出售,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3、盤虧固定資產,根據實際情況,查明原因,報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處理,然后作減少帳務處理。
4、固定資產的報廢(損)處理:財產管理人員及時向資產管理委員會上報報廢、報損單,資產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后,總保管、分保管及會計根據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的審批意見,做固定資產減少帳務處理。
5、對于已報廢的物品要單獨存放,定期集中統一處理。
(四)固定資產的調撥、借用
1、確因工作需要,部門之間固定資產及公物需要增減,一律通過學院總保管填寫調撥單,并及時調整公物使用卡,使帳物相符,會計部門、總保管和分保管憑審批后的調撥單調整帳目。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將本處室的固定資產及公物(包括鑰匙)隨意調撥或轉借,也不可將別處公物隨意取用。
2、正常開展業務由保管人員合理借出,并及時收回,妥善保管。
3、院內借用公物,部門主管負責管理,校外借用公物分別由主管業務的處長初批,報主管財產院長批準后方可借給。
4、離退休及因工作關系調動的教職工必須交清所借用的全部固定資產及公物后,財務部門方能辦理工資手續。
5、鋼琴、電子琴、放相機、電視機、數碼相機、錄象機等一千元以上的固定資產,一律不予外借。
6、收回借出公物時,保管人員要檢驗其有無損壞。
7、凡是保管人員在業務范圍外私自借出的公物,要追究其責任,如有損壞丟失的應加倍賠償,并給予批評教育。
(五)固定資產的維修:
固定資產的維修,實行定期保養和日常維修相結合的辦法。日常維修由總保管報財產主管及財務主管審批,視其情況進行維修,大型維修要報有關部門批準,必須有計劃、審批單、填制維修合同。零星用工必需實行派工單制度,派工單必須經財產主管及財務主管批準,才能核報維修費。
(六)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
1、固定資產每學期全面抽查一次,年度全面清查一次,由學院有關領導、財務人員、總保管和分保管負責進行。
2、在清查過程中,如有盤盈或盤虧應及時查明原因填寫盈虧表,報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進行處理,根據增減分別登記固定資產帳。
3、因管理人員工作失職丟失固定資產根據《銅川職業技術學院固定資產損壞丟失賠償處理辦法》進行賠償。
4、固定資產保管員的手續移交由會計部門和總保管負責,總保管移交由會計部門、主管財產院長負責監交。移交清冊經移交、接交、監交人簽字后生效。
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原定制度同時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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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縣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根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舒城縣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本縣教育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縣級人民政府和接受國家經常性資助的社會力量舉辦的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其他社會力量舉辦的上述學校可以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各校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合理配備并節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條各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一政策、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原則。
第五條縣教育局負責對各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各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負總責的“固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產權界定、配備、清查、變動處置,以及資產使用、維護過程中的監督任務。
第六條各校應確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資產的配置、登記、統計、維護、保管等,對易燃、有毒及特殊商品入庫時,要嚴格驗收,妥善保管,對所管資產的安全完整負有責任。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相對穩定,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范圍、分類與計價
第七條符合下列標準的列為固定資產
(一)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二)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八條固定資產的分類,固定資產分為六大類:
中小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筑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第一類房屋及構筑物
指單位控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其中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教育教學用房、倉庫、宿舍、食堂用房、鍋爐房等教輔用房;構筑物包括道路、圍墻、操場、長廊、亭子、假山、橋、雕塑、綠化景觀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內的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水氣管道等。
第二類通用設備
1.電子產品及通訊設備:包括計算機、復印機、碎紙機、打印機、速印機、掃描儀、錄像設備、電話總機、電話機、傳真機等。
2.電氣設備:空調機、電風扇、洗衣機、電視機、電冰箱、微波爐等。
3.交通運輸設備等。
第三類專用設備: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教育用實驗儀器、量具衡器、機械設備、網絡設備、監控設備、投影設備、廣播音響和視頻設備、職教學校的實訓設備等。
第四類文物和陳列品:包括展覽室、陳列室等收存的文物、字畫和陳列品等。
第五類圖書、檔案:指圖書館(室)、閱覽室的紙質圖書或電子圖書、數據等。
第六類家具、用具、裝具:包括保險柜、檔案柜、沙發、茶幾、床、辦公桌、椅等。
第七類動植物。
第九條固定資產的計價
(一)新建成(包括自建)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資產按竣工決算審計金額計價;土地按征用時支付的費用計價;若基建項目經驗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但尚未決算審計的,按項目的批準金額入賬。待審計后,按審計確定的金額進行調整。
(二)購入、有償調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購進價、調撥價計價入賬。
(三)自制的固定資產按實際開支的工料費計價入賬。
(四)盤盈、接受捐贈、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有價格的按原價入賬,不能查明原價的,可以按同類產品的市場價入賬,沒有同類產品的可估價入賬。
(五)房屋和建筑物因擴建、改建、裝修等增加的價值,按竣工審計決算的實際成本計價;局部拆除房屋、建筑物的.部分,按拆除部分占原值比例計算減少固定資產價值。
(六)固定資產因進行技術改造或改進其質量的,按其實際支出費用增加其價值;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成套設備損壞但仍可以使用的按其損壞程度減少其價值。
(七)報廢、變賣、調出、遺失、損壞的固定資產,需核實并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后按賬面原值注銷。
第十條中小學校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按原值入賬。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賬、卡設置
(一)固定資產總賬的設置
中小學校應當設置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及固定資產卡片,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編碼、名稱、類別、規格、型號、原值、購置日期、使用部門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資產情況。
縣教育經費核算中心設立單位固定資產總賬,按照大類設立明細科目核算固定資產各大類的金額。
(二)固定資產明細賬、卡片的設置,由各校負責資產管理的部門或人員根據固定資產分類,按固定資產的品名設置明細賬、卡,進行數量、金額核算,以反映固定資產的增加和減少情況。明細賬應設置資產的購進日期、規格型號、單位、單價、原值、數量、存放地點、使用部門等信息。
(三)固定資產使用登記表的設置,各校對在用的固定資產,以使用部門或在放點為單位,填制固定資產使用登記表,該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存查,一份由使用部門保存,若發生變動,重新填制固定資產使用登記簿。
(四)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應使用電算化軟件進行核算。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增加管理
固定資產增加,分為購建(包括新建、自建、擴改、改建等)、購入、自制、調入、盤盈、捐贈和其它形式等。
(一)購建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資產要按照基本建設有關規定進行獨立核算,待基建項目竣工驗收和審計決算后,轉入單位固定資產賬核算。
(二)購入的固定資產,要按照縣政府采購制度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購入后應及時驗收入賬。各單位要編制年度固定資產采購計劃,列入當年單位預算。
(三)自制、調入、盤盈或其它方式增加的固定資產,由單位資產管理人員填制資產相關資料及時驗收入賬。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的處置管理
固定資產的處置,是指各校對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產權的轉移及核銷,包括無償轉讓、出售、置換、報廢、報損、對外捐贈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具體管理辦法參照縣政府舒政19號文件《舒城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清查核對管理
(一)固定資產的清查登記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對其公共資源、國有固定資產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查核實、登記造冊;對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建立基本情況數據庫。
(二)各校保管室應保持清潔,存放有序,對于丟失、損壞、變質情況要及時報告并查明原因。保管人員對學校資產要經常檢查,發現公物損壞,及時維修。要每學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清查,實訓教師、財務人員、保管人員等相關人員應配合管理人員定時對使用的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追查,并采取相應措施。建立設備檢查、維修、保養制度;各校在清查中要把實物盤點、核查同賬務結合起來,以物對賬、以賬查物、見物盤點、不重不漏,查清固定資產來源、去向和管理情況,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賬表相符。
(三)清查登記要求
1.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依據國家核發的房屋產權證進行清查登記。未辦理房屋產權證的單位按照國家劃撥使用的有關檔案先行清理登記。待清查登記工作結束后,按國家房產管理的有關政策辦理。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購定的房屋建筑物,應按實際購買價格進行清查登記。自行建造的房屋建筑物,工程未審計前按工程造價清查登記,工程審計后按審計確認價進行調整。
2.對固定資產要查清賬面價值。清理出待報廢和提前報廢固定資產的數額及固定資產損失、核銷數額等。
3.對清查出的各項固定資產盤盈重新估價入賬,對清查出的盤虧固定資產,要認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4.經過清查后的各項固定資產,要區別固定資產用途和使用情況進行重新登記調整,建立健全實物賬。
5.各校針對在清查登記中發現的問題,要調整和完善相應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防止前清后亂,明確責任,形成單位內部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
6 .每年11月資產盤點結束后,盤點小組都應寫出總結(兩份),對盤點情況進行分析,并報縣教育局一份。將一份與清查核對資料全部裝訂成冊,交檔案室歸檔;會計人員每年應將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資料、賬面清查資料,更新固定資產卡片、裝訂成冊,交檔案室歸檔。凡需借閱校固定資產的有關資料,需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后,按檔案管理辦法辦理借閱手續后,方可借閱,但不準將資料帶走。
第十五條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制度
各校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資產管理、崗位責任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體系,包括固定資產請購制度、驗收制度、保管制度、賠償制度、報損報廢制度、維修制度、資產租賃制度、清查核對統計制度等。
第四章責任
第十六條各校的財務部門、資產管理部門、資產使用部門都有管好用好國有資產的義務和責任,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條若在固定資產管理過程中,出現未按規定履行職責,擅自處置固定資產,以各種名目和手段侵占固定資產或利用職權謀取私利,而造成固定資產損失或流失的,要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和處罰,情節嚴重的,要追究其法津責任。
第十八條縣教育局將進一步加強對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檢查和監督,并建立相應的固定資產管理考評制度,實行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與績效掛鉤。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各校固定資產、流動資產、長期投資、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可根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參照本制度,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舒城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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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明確固定資產使用者的責任的`義務,保證資產的完整和不受侵犯,減少財務支出,現將固定資產的管理、使用制度規定如下:
一、固定資產由固定資產管理小組負責和使用分配,并做好固定資產的購建入庫、保管、使用盤點等工作。
二、固定資產的購建入庫,必須做到手續完整,購建后財務部門應憑相應的手續記入總帳,明細帳,并填制固定財產卡,一式兩份,一份由財務部門存檔,一份由使用部門存查。
三、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保管人對所保管的財產負責維護,若發現丟失,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借出,同時并訂立借據。對由保管人擅自借出而造成損失者,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
四、原保管人因工作調動或財產轉移時,應向管理小組說明,經專管員驗收核對,同卡片填寫相符后,方可辦理其有關手續。
五、發生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時,必須申報主管部門和固定資產部門審查批準。
六、此項制度由固定資產管理小組監督執行,日常事務由專管員負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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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已清查建賬的固定資產,使用單位要愛護和保管好,不經主管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搬遷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資產的.部門,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建卡、登記,物資損壞或丟失,應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主管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補發。
三、使用單位凡需增加制做固定資產時,應先寫出書面申請(需圖紙要帶圖紙),說明原因,經主管部門及校領導審批后,方可統一定做或購買。不得私自購入,否則不予報銷。
四、凡新購入固定資產,要嚴格出入庫手續,應先到后勤倉庫辦理物資驗收入庫單,驗收合格后,入固定資產賬,加蓋固定資產章后,方可到財務科報銷。
五、全校固定資產,主管部門有權調動,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開據憑證,各使用單位無權向本科室以外調動。
六、固定資產的報廢,使用單位填寫報廢單,按固定資產價格管理權限審批后,方可報廢。無手續者,不得隨意報廢。
七、各科室固定資產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將清查情況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學校每年清查一次。各科室分管物資的人員要協助主管部門的管理人員認真清查匯總。
八、為使固定資產管理正規化,主管部門有權隨時抽查各部門物資的使用與管理情況。若有賬物不符現象,按規定扣發科室獎金。
九、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應納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內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對因玩忽職守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財產損失者,當事人或科室必須立即寫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處理,對隱情不報者,應嚴加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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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固定資產的范圍及分類
第一條固定資產管理范圍:不論來自何種渠道或使用何種經費(含捐贈),凡產權屬于學校的所有固定資產,都要按規定納入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統一領導,統一入賬,集中管理。
第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定為固定資產:
(一)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
(二)單價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品,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如圖書、辦公桌、文件柜、鐵床、課桌、椅、工具用具等。
(三)房屋及構筑物。
第三條固定資產的分類:
(一)不動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物的各種設施等。
(二)專用設備:指直接用于教育教學的各種儀器設備、電子設備、文體設備等。
(三)一般設備:辦公事務用的家具設備包括:文印設備、交通運輸、行政辦公設備等。
(四)圖書:包括圖書館、資料室藏書和保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各種重要電子資料。
(五)其它資產:包括家具、床上用品、服裝等。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管理體制及機構
第四條全校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工管理、層層負責的原則,根據隸屬關系和業務特點,設校(總務處)、處(部)固定資產管理單位,組成專職和兼職相結合的管理隊伍,形成固定資產管理網絡。
(一)在校長領導下,學校一級由主管副校長及總務處行使職能,負責固定資產總體管理(計劃、購置、使用、維護維修報廢),總務處直接管理學校房屋建筑、公用設施、各處(部)、服務部等財產。
(二)處(部)為二級管理單位,并設一名兼職人員管理所屬固定資產。各處部負責人是責任人。
第五條固定資產管理職能部門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及有關制度、規定。
(二)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清產核資、及實物賬冊的管理,并監督固定資產的驗收和入庫工作。
(三)負責全校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工作,并對運行情況進行監督。
(四)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的統一調配,提高固定資產利用效果。
(五)負責辦理固定資產的調撥、轉讓、拆除、改裝和報廢等工作。
(六)對實物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對工作,做好增減登錄,做到賬實相符。
(七)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賬目體系,并為上級部門做好統計報表工作。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購置、審批、驗收及入賬
第六條購置。全校固定資產的采購,統一歸后勤處管理,本著經濟適用的原則,各處(部)在購置固定資產前,編制固定資產的購置計劃,填制《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單》,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紀檢、學校財產(管理員)等的簽名,按學校《物品采購制度》規定購置。
第七條驗收。所有購置的固定資產,嚴格按出入庫登記管理,對招標批量采購直接進入使用部門的財產,事后也必須完美出入庫手續,總務處要監督檢查使用和發放登記情況。
(三)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在填寫《學校固定資產入庫單》和《學校固定資產領用單》時,所有項目必須填寫完整、準確,資產名稱、規格型號一定要與產品說明書一致,學校總務處檢查執行情況。
第八條入賬。凡產權屬于學校的固定資產,都必須到總務處登記,到財務室辦理有關固定資產的入賬、登記手續,不得賬外滯留。
(一)各單位資產管理人員在報銷時,須提供以下資料:《學校固定資產入庫單》、《學校固定資產領用單》、發票和供貨方提供的購置清單;
(三)各單位不按以上程序辦事,或提供資料不完整、不規范的,或購置價格明顯過高時,總務處會同財務室有權不予辦理出入庫手續和報銷手續,擅自辦理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九條建立固定資產賬目管理體系。后勤處負責建立全校《固定資產總臺賬》《固定資產分處(部)明細賬》,各處(部)要有《固定資產登記簿》,庫管員建立《出入庫登記清冊》。
第十條建立對賬制度。建立并不斷完善各處(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賬制度,保證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一)總務處的賬目每年對賬一次,各處(部)每學期對賬一次,也可不定期與各使用單位核對賬本,并督促、檢查各部門資產使用情況,保證資產的完整性,從而保證總分類賬戶核算的正確性和賬目登記的統一性。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內部轉移、調撥及維修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的內部轉移是指人員調動后固定資產隨之在學校各處室之間發生的移動。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校內互相借用,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借用的固定資產必須按期返還,如有損壞或丟失,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凡涉及學校內部兩個使用部門之間的調撥,都要辦理有關調撥手續,并且變動部門和總務處須相應調整賬目。
第十四條對長期閑置不用的固定資產,后勤處有權進行調撥,回收庫存管理。
第十五條固定資產未經學校許可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一經發現給予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的維修,能自行修理的都要自行修理,不能自行修理的,由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維修申請單》,主管領導批準后總務處安排人員維修。
第六章固定資產的報損、報廢、處置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的處理(報廢、報損、丟失、積壓、拆除、調出等),執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并嚴格履行有關審批手續。
各部門固定資產的拆除、報廢和處理應填報《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集中統一辦理有關資產處置審批手續,資產處置后,填寫固定資產處置清單,總務處和財務室根據清單和實際交易價格分別調整有關賬目,各使用單位也同時做好有關賬務處理。
凡擅自處理固定資產者,按違反財經紀律處理。對嚴重侵害國有資產的部門和個人,要進行必要的經濟處分,同時由有關部門追究其行政責任。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所引起的收入,如外借資產的一切收入所得,資產有償調撥的所得收入,閑置、多余資產變賣收入、賠償收入(含投保資產的保險賠償金、責任個人賠償費用)等,報廢資產殘體的收入,一律上交學校。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如丟失、損壞或發生事故,各單位必須立即查明情況,及時上報總務處,并在查明原因后提出處理意見。
第七章固定資產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學校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小組,各處(部)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都要落實到人(兼職)、規定其職責和管理權限。
第二十一條未經學校領導和總務處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將學校的固定資產作為它用或相互轉用。凡固定資產需出校時,須持有總務處開出的出門證,校門衛方可允許出門。
第二十二條工作變動或退休退職在離開前,應及時交清自己以前使用或管理的各種設備,完善手續。
第八章固定資產清查
第二十三條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第二十四條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第二十五條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準后,進行調賬,并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毀損處理原則。
(一)因管理人員不遵守規章制度,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按資產原值賠償。
(二)因個人責任造成損失的,個人應承擔全部賠償。
(三)對毀損、丟失的固定資產,所在處(部)須立即上報,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
(四)對未經學校批準,擅自出售、報廢、報損固定資產的行為,除追究直接責任人和處室負責人的責任外,還要賠償損失。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凡與本辦法有抵觸的,按本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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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
總務處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對學校固定資產負有收存和管理責任,物資管理員負責具體的管理工作。
二、固定資產的范圍
單位價值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品設備、交通工具、公用家具等屬于固定資產。
三、固定資產的購置
學校固定資產的購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校長審批,校長同意后批轉總務處組織購置。較大數額的購置須經校務會研究決定。
四、固定資產建賬建制
1、凡是固定資產必須入帳管理。入帳時先由保管員驗收建帳,再由報帳員連同發票報送核算分中心報賬。
2、固定資產的建帳管理需按照上級部門要求,進行管理,建立電子實物賬,進行全面、動態管理。
3、按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上報固定資產報表。
五、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
1、總務處對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負總責,全面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所有固定資產的領取和借用,必須登記或填寫借條報總務主任審批,辦理領取手續,學期結束交還入庫。重要、貴重固定資產外借須請示校長同意。凡丟失或損壞固定資產者要酌情賠償。
2、學校各功能室固定資產,由學校指派專人負責。負責人要管好、用好室內設施設備,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
3、教室內固定資產(門、窗、桌、椅、講臺、黑板、電風扇、多媒體平臺等)由各班主任負責管理。
4、辦公室的'辦公桌、椅子、電腦等固定資產由使用人負責管理,公共使用的固定資產由科室負責人負責管理。
5、教職工調動或退休時應及時做好資產的移交工作。
六、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維修和報廢
1、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由物資管理員負責,應保證帳、物相符。每學期初和學期末必須做好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對固定資產的數量和必備配件進行全面檢查,對損壞的固定資產應在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報經批準的前提下,及時調帳,未經批準的報廢、損失不得擅自調帳或處理。
2、固定資產的日常維修由責任人負責填寫報修單,總務處負責組織維修工作。
3、固定資產的報廢由責任人提出,經資產管理員核實填寫報廢單送交總務主任審查,報校長審批后按程序上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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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會計法》、《深圳市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和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資產管理的范圍和標準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價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8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設備儀器、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單位價值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在的大批同類物資,不屬于固定資產,由學校加強實物管理。
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鋼琴、電子琴、辦公設備、專用設備、圖書、其他固定資產七類。
二、固定資產管理的工作職責
(一)校長的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校長對我校國有資產管理負完全責任。嚴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證財產安全完整是校長任職期內重要的經濟職責,也是審計和考評的重要指標。
2、固定資產管理是學校重要的經濟崗位,校長當任用德才兼備、認真負責、具有一定專業基礎的管理人員,不得聘臨時工擔任保管員。
3、組織建立有效的內部財產管理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和紀律要求,并有正常途徑了解上述制度的執行情況和相關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以保證其管理意圖的實施。
4、協調、處理財產管理的重要問題,處罰或處分違規違紀、玩忽職守的有關責任人。
5、校長可以親自主管財產管理工作,也可以書面授權其他負責人代理行使該管理職責,但應當對其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的行為承擔責任。
(二)管理教師的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管理教師對本單位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負有組織管理責任。
2、在校長授權的范圍內積極主動做好固定資產的計劃、購建、驗收、分配使用、維護、清查、報廢等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3、擬訂有關制度、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和紀律要求,執行制度及規程。
4、建議任用認真負責并具有專業基礎的財產管理人員并指導其工作。
5、經常檢查單位財產管理各方面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匯報,對單位財產負具體組織和管理的責任。
6、校長授權的其他管理職責。
(三)報賬會計的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按規定及時做好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報銷工作,對入賬財產的驗收、領用、調撥、盤點等單據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復核,發現問題及時告知財產管理員糾正。
2、每年十一月份為單位的財產清查月,在財產清查中,報賬會計負責與財產保管人員進行賬賬相符的核對工作,指導財產管理人員編制賬賬、賬實核對單。特別是協助保管員做好與會計核算中心主管會計的對賬工作。
3、單位負責人授權的其他財產管理和監督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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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學校資產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絕流失,減少浪費,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學校資產管理實行總務處綜合管理,各處室歸口管理,使用單位具體負責的管理體制。總務處設資產管理員1名,負責管理學校財產的帳目,財產登記、清查、報損等工作,凡有資產的處室使用單位,應建立財產分戶帳,設兼職財產管理員1名,負責本處室的財產保管、使用、登記等工作。沒有財產的處室,應有專人負責保管本處室的辦公家具和借用手續。
二、年級組長負責本年級組內辦公家具的管理和使用手續,辦公桌由使用自己保管,年級組長在每學期開始的兩個月內,應提供一份年級組任課老師人數及所在辦公室的名單,配合總務處清理本年級組內家具,年級組長換位,應辦理公物交換手續。
三、辦公室家俱由總務處統一安排使用,任何處室年級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換或占為私有,如發現私有辦公家俱要限期歸還,并據罰款。
四、教職工因調動離開學校,要按規定歸還在學校所借全部財產后,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五、教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前,應退還在學校所借辦公家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學用品,如錄音機、計算機、圖書等。
六、新添固定資產類物品。由使用單位申請,分管校長和財務負責人審批后方可采購,購回后,學校財務管理員根據領導批條,查收后方可簽字報銷,登記上冊。
七、自然損壞和損耗須報損的物品,由使用單位管理人員填寫報損申請表,處、組、室領導簽字證明后,由學校財務管理員核實,按規定辦理報損手續,已報損的'物品集中在學校倉庫,由學校統一處理,屬人為損壞或因保管不妥而損壞或丟失者,根據情況由負責人賠償損失。
八、每學年由總務處組織專人對各處、室、組的資產帳、物和辦公家具保管情況進行一次清查、核對,如有特殊情況,財產保管員有權抽查各組、辦公室的財產、帳、家具等物。
九、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負責,政教處予以督促。每學年開學前,總務處配齊教室各類設備,登記立帳,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實后,教室所有設施留有班級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為造成損壞或遺失,均由班級承擔賠償責任。
十、獎懲辦法
(1)學校對認真負責地管理好本組財產管理、帳、物相符,積極配合學校搞好清查工作的責任人給予獎勵。
(2)對分管范圍內的財產不負責任或因管理不善,造成資產浪費、流失和被盜,視情節輕重對負責人給予批評、賠款,并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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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學校的固定資產是國有資產,是學校進行教學、科研等工作的物質基礎和必備條件。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障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校辦企業l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條固定資產管理堅持科學規范、責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優先的原則。
第四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固定資產的范圍、分類和計價的確定;固定資產的增加、使用、維護和處置;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固定資產賬務管理等。
第五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完善管理體制;健全規章制度;明晰產權關系,落實管理責任;合理配置固定資產;保證固定資產安全、完整。
第二章 固定資產管理體制
第六條學校對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成立校產管理委員會。
第七條總務處對全校固定資產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擬訂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
(二)、主持、參與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和大宗物資購置,以及大型修繕、基本建設項目論證、招標、采購和驗收等工作;
(三)、審核辦理固定資產增加、調劑、處置及對外出租、出借等手續;
(四)、組織學校固定資產的清查和統計工作;
(五)、會同歸口管理部門優化配置固定資產;
(六)、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情況;
(七)、組織培訓、考核固定資產管理人員;
(八)、對有關部門和個人提出獎懲建議。
第八條學校固定資產按類目歸口管理。歸口管理部門的管理范圍按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劃分,其具體職責如下:
(一)、根據學校有關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二)、組織固定資產購建計劃的可行性論證,參與固定資產購建的招標、采購、驗收等工作;
(三)、登記固定資產明細賬薄;
(四)、組織所屬部門進行固定資產的清查、維護和統計工作;
(五)、提出調劑、配置建議并根據批復組織實施;
(六)、根據使用部門申請,組織固定資產報廢、報損的技術鑒定,提出處理建議;
(七)、檢查、指導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條使用部門負責對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實施日常管理,要有一名領導分管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并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二)、建立有關固定資產明細賬薄和固定資產使用卡片;
(三)、申報購建計劃,參與可行性論證及招標、采購活動,并負責驗收;
(四)、保管、維護固定資產;
(五)、提出固定資產處置意見。
第三章固定資產范圍,分類和計價
第十條學校利用財政投入、上級補助、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及其他收入或各種基金,購置、建設的固定資產,以及通過捐贈、調撥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資產,都要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內。
第十一條按有關規定,固定資產劃分為六類:
(一)、房屋、建筑物及附屬設施;
(二)、專用設備;
(三)、一般設備;
(四)、文物和陳列品;
(五)、圖書;
(六)、其它固定資產。
第十二條學校固定資產計價:
(一)、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期工作狀態所支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安裝費及附加費等計價;
(二)、自行建造的設備及已竣工的房屋及構建物,試用期滿一年合格后按照建造所用全部相關支出計價;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和增建的固定資產,應按改建、擴建和增建所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和增建過程中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計固定資產原價;
(四)、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價款、運雜費、安裝費等計價;
(五)、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中介機構評估提供的有關憑據,以及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計價;
(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價值計價;
(七)、交換固定資產,按各自的原值或按評估價值計價;
(八)、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固定資產,按評估價值或者合同、協議計價;
(九)、已經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于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暫估價值計價,待核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十)、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十三條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其價值。
(一)、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重新估價;
(二)、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
(三)、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
(四)、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
(五)、發現原固定資產記賬有誤。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增加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增加主要是指購置、建造、改良、受贈、調撥和劃轉等活動所引起的固定資產數量和價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條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規劃和經費預算,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研究編制年度購建計劃,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確定審批權限和程序,杜絕重復、盲目購建。購建固定資產由主管部門統一組織,資產管理處會同財務、監察、審計及使用單位共同參與論證、招標等環節的工作。對大、中型購建項目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零星采購實行雙人采購制。
第十六條購置精密貴重儀器、大型成套設備、珍版圖書以及基本建設項目,要成立論證招標工作小組進行可行性論證,“貨比三家,并嚴格按規定程序公開招標。論證招標工作小組中的技術人員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購建活動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詢制度,嚴格簽定并依法履行合同。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購建完成后,資產管理部門應會同購建單位按照有關專業標準、合同條款進行現場勘驗、測試和清點。驗收不合格,不得辦理結算手續,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條款及時向有關負責人提出退貨或索賠。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九條建立健全固定資產保管和維護制度。各占有、使用部門應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做好防火、防盜、防暴、防潮、防塵、防銹、防蛀等工作。
第二十條對固定資產的檢修工作應做到及時、經常。對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要定期監測、校驗,確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發生。對房屋構筑物應定期勘查、鑒定、修繕,確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一條對精密、貴重及易發安全事故的儀器設備,要制定具體操作規程,指定專人負責技術指導和安全工作,并應經常對使用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條購置大型精密儀器設備、文物、陳列品以及基本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文件資料應及時收集、整理、歸檔,妥善保管。
第二十三條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得對外出租、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借出單位提出申請,歸口管理部門審核,校產管理委員會審批。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資產時,應認真勘驗。出租、出借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學校財務部門,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四條建立固定資產使用情況檢查和考核制度,對長期閑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資產應及時進行合理調配,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五條校辦企業及其它經營單位不得無償占用學校固定資產,對其占用的固定資產(作為投資的部分除外)應按規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占用費或租金。
第二十六條學校內部移交固定資產應符合如下規定:
(一)、機構調整時,由總務處會同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財產清查,并辦理交接手續;
(二)、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崗位變動時,應在上一級管理部門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三)、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調離學校或退休,須交清所用固定資產。
第二十七條學校建立固定資產清查制度。每年末(學年末)進行一次清查盤點,并根據需要不定期地進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確保賬、卡、物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做出處理。
第六章固定資產處置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處置是指學校對各類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移或注銷的行為,包括無償調撥、出售、投資、報廢、報損等。
第二十九條處置固定資產要符合以下程序:
(一)、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固定資產處置申請單;
(二)、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技術鑒定;
(三)、總務處資產管理員審核;
(四)、學校分管領導簽署意見;
(五)、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的,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六)、根據批復處置固定資產。
第三十條學校處置房屋、構筑物及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應由資產管理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和技術鑒定,并按國有資產管理規定評估確認處置價格,處置價格一般不得低于評估價。
第三十一條學校以固定資產對校辦產業投資或對外投資,應按國有資產管理規定進行評估確認,辦理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審批手續,明晰產權關系,實施產權管理。
第三十二條建立和完善固定資產損失賠償制度。對造成固定資產損壞、丟失的直接責任人,應追究其相關責任,并對責任人的單位負責人追究連帶管理責任。
第三十三條處置固定資產的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學校財務部門,.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固定資產賬務管理
第三十四條學校按以下要求設置固定資產賬簿和卡片:
(一)、財務室設置、登記固定資產總賬和分類賬薄;
(二)、校產總管理員設置固定資產分類、分戶明細賬薄;
(三)、校產分項管理員設置分類明細賬薄,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第三十五條明細賬薄應按品種設置賬戶,按類設置匯總賬頁,反映各種各類固定資產的數量和金額。固定資產卡片要登記名稱、規格、型號和財產編號等,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員簽字承擔保管責任。
第三十六條固定資產增加、處置,由使用部門如實填寫相關憑單,一式四份,經使用部門、歸口管理部門、校產總管理員、財務部門有關人員簽章,作為記賬依據,分別登入有關賬薄。各種賬薄和憑單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涂改。
第三十七條固定資產內部調劑,需由調出單位開具調撥單,經調出、調入單位和上一級管理部門有關人員簽章,經資產管理處批準作為記賬依據,登入有關賬薄。
第三十八條使用人員發生變動,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變更固定資產卡片記錄。
第三十九條校產分項管理人員應定期核對賬、卡、物,保證賬賬、賬卡、賬物相符。
第八章獎罰
第四十條為使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落到實處,鼓勵先進,鞭策后進,獎優罰劣,學校建立固定資產管理獎懲制度。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及有關人員,學校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積極主動開展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認真完成各項管理任務,成績顯著的;
(二)、在固定資產管理中有創新,運用和推廣現代技術并取得顯著效果的;
(三)、堅持實事求是,依法辦事,同違犯固定資產管理法規、制度的行為作斗爭,表現突出的。
第四十二條單位和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資產管理部門有權責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權限和程序對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追究責任。
(一)、未按規定履行職責,固定資產使用、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對所管轄或保管使用的固定資產造成嚴重損失不報告,不采取相應管理措施的;
(三)、擅自處置固定資產,不辦理有關手續的;
(四)、弄虛作假,以各種名義侵占固定資產的;
(五)、財務人員不見“固定資產驗收單’’即給予報銷的;
(六)、其它按法規應予追究的。
第九章 附則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3
我市目前擁有中小學校200多所,學校固定資產共計11.4億元,占學校資產總額的80%。針對固定資產投資大、范圍廣、期限長的現實特點,近幾年來,教育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規定,結合諸暨教育實際,積極探索有效的管理模式,切實加強了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同時,在實行政府集中采購、電算化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促進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隨著全市教育事業的快速發展和固定資產的大幅度增加,特別是固定資產管理現代化進程的不斷推進。
一、學校在固定資產管理中也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1、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還不健全
據調查,一些學校至今還沒有一套完整的固定資產購置、驗收、清查處置、報損等財產管理制度。如:固定資產采購缺乏采購計劃和必要的審批制度,導致盲目購置、重復購置;采購過程中又缺乏有效的約束機制,導致自由采購、隨意采購;采購后又無驗收、保管等制度,導致有賬無物或賬外資產、賬實不符的現象普遍存在。此外,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化及結存情況,都應通過固定資產帳卡反映,并由專人管理。但現實中,某項資產的調出或報廢在帳卡中未及時注銷的情況屢屢發生,又如固定資產保管人員因工作需要調離時,未進行盤點、清查、交接等,造成學校財產管理松馳的不良現象。
2、固定資產核算方法與手段有待改進
(1)固定資產范圍不清
按規定,行政事業單位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或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進行核算和管理。實際工作中,有些會計將單位所有實物都列入固定資產清冊,作為固定資產核算,如本應列入“專用材料費”的實驗用儀器儀表、學生用跳繩等體育用品,卻納入固定資產管理。這樣徒增了固定資產管理的工作量。
(2)固定資產計價方法有待改進
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能保持原有實物形態,但其自身價值卻會發生減損,對這部分損耗價值,在事業會計中并未核算,不象企業一樣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如學校購置的20臺電腦,單價5000元,總價10萬,按目前的通用做法:借記“事業支出”10萬、貸記“銀行存款”等相關科目10萬,同時借記“固定資產”10萬、貸記“固定基金”10萬。在不清理報廢的情況下,其價值始終為10萬,而事實上,無需幾年,該批電腦就會被淘汰,導致從表面上看賬實相符,實際卻嚴重失真。
(3)固定資產核算手段相對滯后
20xx年9月開始,我市教育系統財務實行集中核算,為此,會計核算中心將各學校單位的固定資產總賬通過新中大財務軟件核算,而明細賬與卡片則由學校單位自行登記,以作備查。但從實際情況看,雖然大部分學校單位設有備查賬,也只是將所增加的固定資產手工記錄于本子上,或用excle表格代替固定資產明細賬,未采用專用軟件進行管理。
3、固定資產后續管理力度不夠
當前,學校單位固定資產使用的責任機制和監督機制缺乏,閑置和資源浪費現象嚴重,普遍存在“重錢輕物”、“重購輕管”的現象。按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對其占有和使用的固定資產每年應盤點一次,但在實際工作中很少有單位能做到,甚至于連清產核資都未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前清后亂,在用和在庫情況模糊。
從上述情況可以看出,由于健全管理制度的缺乏,管理人員管理理念與手段的相對落后和陳舊,管理基礎工作的不夠規范,造成了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控制體系的不完整,一些學校家底不清,帳帳、帳實不符,資產流失的現象依然存在。因此,如何改進現有的固定資產管理方式,進而實現對固定資產的全息、實時與多維監管,已成為學校資產管理的一項重要任務。
二、改進措施
1、健全落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科學的`管理制度,是保證有效、合理使用固定資產的一個重要前提條件,是充分發揮其使用效益的重要保證。學校應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有關制度以及自身實際情況制訂相關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并確保制度的有效實施:
(1)建立固定資產請購制度。資產采購必須以經財政部門批準的綜合預算為依據,未納入綜合預算的固定資產,一般不得隨意采購,如確實是急需使用的,必須經相關部門批準,納入政府采購目錄范圍內的資產采購必須經采購中心進行政府采購,未納入政府采購目錄范圍內的資產采購,學校應組織有關單位采用競標形式采購,以節約采購費用和防止腐敗的產生。
(2)加強固定資產驗收保管制度。學校取得固定資產的途徑日趨多樣,如自制、外購、接受捐贈等,所有資產都應由資產管理人員、采購人、保管人和使用人共同驗收,明確各自的責任,杜絕以次充好,質量達不到要求的產品,嚴把質量關。
(3)嚴格固定資產清查、報損制度。固定資產的處理、報損應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批;定期做好固定資產的清查、核對工作,明確處罰措施。根據資產管理需要,定期開展財產清查工作,核算中心的總分類賬與學校財務部門的明細賬每月核對一次,學校財務部門的明細賬與財產管理部門的實物至少每年核對一次,做到賬賬、賬實、賬證相符。
(4)建立適當的獎懲制度、獎優罰劣。對設備使用、保管人員進行考核和監督,并同崗位責任掛鉤,對固定資產使用、管理好的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作失誤,管理不善,造成損失和流失的,給予處罰。
2、改進核算方法與手段
(1)嚴格界定固定資產范圍。將財務制度規定的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設備、800元以上的專用設備列入固定資產,另外考慮到學校單位的特殊性,可將課桌、學生用床等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批量較大的設備列入固定資產清冊,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對于其他如辦公用電話機等金額較小的物資則作為一項低值易耗品管理;對于實驗、體育用品等本應列入“專用材料費”科目核算而學校會計卻計入固定資產的,應進行糾正。使得固定資產范圍的界定更符合財務制度的要求,也便于各校更具針對性地對本單位的資產實施管理。
(2)在固定資產的計價方面,引入了工業企業會計的做法,新設“累計折舊”科目,作為“固定資產”的一個抵減項目,將固定資產的損耗價值計入“累計折舊”。計提折舊時,借記“事業支出”,貸記“累計折舊”。這樣便于從賬面上隨時反映固定資產的真實價值,便于會計報表使用者實時、全息、多維了解相關動態信息。
(3)建立固定資產電子檔案。建立詳細的固定資產電子檔案便于相關人員隨時了解本單位固定資產的增減狀況,使管理和監督工作進一步深化。固定資產電子檔案應貫穿固定資產管理的全過程,包括固定資產申購手續、供應商投標書和報價資料、供應商資料、購銷合同、固定資產驗收報告、結轉固定資產手續、成本明細資料、發票號碼、發票復印件、相關憑證、修理維護費用明細、凈殘值、報廢手續、報廢損益等。有關原始資料都要立檔保管,并需編制順序號和目錄,電子檔案上登記順序號,根據電子檔案就能快速查找到原件。有條件的單位可以將原件掃描進電腦,建立數據庫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細則還包括固定資產核算細則、固定資產臺帳登記細則等。企業應對每個重要操作過程有一個詳細的規定或描述,以規范各項作業的操作,切實做到作業流程化、模板化。
(4)利用專用軟件加強固定資產核算。運用財務軟件建立固定資產卡片、然后自動生成明細賬,有需要時,隨時調用、打印并裝訂成冊,既保證核算的質量,又提高工作效率。使固定資產的管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加大固定資產監管力度
自學校單位財務實行集中核算后,各集中核算單位增加的固定資產便隨該項業務的結報而為核算中心所掌握。因此,即使單位會計未填寫固定資產增加清單,中心工作人員也會及時提醒,要求主辦會計補辦手續。但單位在清理過程中減少的固定資產,由于受條件限制,單位會計若不上報,核算中心根本無法把握,就可能造成有賬無物的現象。對閑置的固定資產,部分單位領導未從成本效益角度進行考慮,不加以利用,以至那些花大錢購入的資產隨著歲月的流逝而不斷貶值。為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我們應將固定資產的管理環節列入到它的內控制度中,這些環節包括固定資產投資審批、購建、完工驗收、成本結轉、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其中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日常維護管理、實物保管、報廢管理等(見固定資產管理過程圖),確保固定資產各個管理環節都在有效控制之中。
4、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素質
隨著教育現代化的不斷深入,學校固定資產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長,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更好地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我們財務人員除做好日常核算工作外,更應適時、適度協助本單位領導管好、用好固定資產,發揮出固定資產的最佳效益,這對財務人員的整體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此,我們首先得讓財務人員從繁重的教學任務中脫離出來,專職從事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其次,加強對學校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給財務人員提供充電機會,以進一步提高他們專業水平,并將培訓情況納入到他們的年度考核中;再次,教育局還可牽頭組織財務人員大比武之類的活動,對一些業務能力低下,不適宜擔任會計工作的人員,應及時進行崗位調整,促進學校固定資產管理隊伍的專業化、知識化、規范化。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4
1、學校現有固定資產,按用途分撥,交由各部門使用,專人管理。
2、所有固定資產,要造冊登記,須做到帳物相符,交由有關部門核對備案。
3、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要定期檢查,因年久損壞,無法修復,經管理人員填寫報廢單,經有關部門有關領導簽署意見和批準進行極廢。
4、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損壞,凡不是因公造成的損失要由使用人員負責賠償,屬因公損壞的要查明原因,按責任的大小進行教育處理。
5、學校的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一律不得隨便借給他人。屬特殊情況必須借用時,須經主管校長批準,屬外借的`,外借單位要有正式介紹信,并按時歸還,如有丟失,要照價賠償。
6、新購置的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
(1)新購置固定資產,必須經使用單位審定申報,經主管校長批準,然后交由采購人員購置,所購置的物品,須由使用部門驗收入庫入帳。
(2)新購置的固定資產的報帳手續,須經會計和使用單位登記入帳,簽署意見,交由主管負責人簽證,方可報帳。
(3)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與現有固定資產的使用和管理一樣登記造冊,定期檢查。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5
根據市教委對國有資產管理的要求,我校領導非常重視,結合我校情況,制定辦法如下:
一、明確國有資產的限額,即1.單價在500元以上;2.不足500元,耐用期在1年以上大批同類物品。
二、固定資產按使用部門保管建賬,分為:總務處、電教實驗、音體類、圖書部門建實物明細賬。
三、每年暑假7月份對固定資產清點一次,由固定資產“三級核算會計”及領導小組成員組成,進行實物清查、清點,由部門實物保管員與明細賬會計對賬,填制《固定資產盤盈(虧)表》按規定審批后,會計進行調帳。
四、領導小組每年召開二次會議,時間為3月和10月,制定國有資產的.需缺,使用效率。
五、購置固定資產時,部門實物保管員填制“固定資產驗收單”一式兩份,與明細賬會計共同驗收,自留一份,附一份與購物收據報會計室做賬。
六、調撥的固定資產,實物保管員憑調撥單填制一式兩份“固定資產驗收單”與明細賬會計共同驗收;報廢轉讓的固定資產部門保管員填制盤虧表并說明原因,經領導小組審批,1000元以上需報主管局審批,此表作為會計調賬依據。
七、對于“固定資產驗收單”,“固定資產盤盈(虧)表”年底要裝訂,保管員自存備查,主辦會計視為會計資料造冊歸檔管理。
八、對于非正常損壞、丟失的固定資產,要賠償損失。
九、對于報廢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要交到總務處。
十、“三級核算”會計根據自身的工作特點制定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希遵照執行,有不完善的地方有待進一步改正。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6
根據市教委對國有資產管理的要求,我校領導非常重視,結合我校情況,制定辦法如下:
一、明確國有資產的限額,即1.單價在500元以上;2.不足500元,耐用期在1年以上大批同類物品。
二、固定資產按使用部門保管建賬,分為:總務處、電教實驗、音體類、圖書部門建實物明細賬。
三、每年暑假7月份對固定資產清點一次,由固定資產“三級核算會計”及領導小組成員組成,進行實物清查、清點,由部門實物保管員與明細賬會計對賬,填制《固定資產盤盈(虧)表》按規定審批后,會計進行調帳。
四、領導小組每年召開二次會議,時間為3月和10月,制定國有資產的'需缺,使用效率。
五、購置固定資產時,部門實物保管員填制“固定資產驗收單”一式兩份,與明細賬會計共同驗收,自留一份,附一份與購物收據報會計室做賬。
六、調撥的固定資產,實物保管員憑調撥單填制一式兩份“固定資產驗收單”與明細賬會計共同驗收;報廢轉讓的固定資產部門保管員填制盤虧表并說明原因,經領導小組審批,1000元以上需報主管局審批,此表作為會計調賬依據。
七、對于“固定資產驗收單”,“固定資產盤盈(虧)表”年底要裝訂,保管員自存備查,主辦會計視為會計資料造冊歸檔管理。
八、對于非正常損壞、丟失的固定資產,要賠償損失。
九、對于報廢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要交到總務處。
十、“三級核算”會計根據自身的工作特點制定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希遵照執行,有不完善的地方有待進一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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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固定資產應實行分工管理,做到權責統一。教學設備、電化教學設備由教導處確定專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總務處管理,一般家具、器具在統管與分管的基礎上實行定位置、定數量、定管理人員。
二、學校必須建立固定資產的賬卡制度,做到學校根據每一件固定資產的.不同特點設立賬卡,予以登記,使用單位或個人也要按品名登記明細賬卡,以便查對。
三、學校房屋建筑物應合理使用與及時維修保養。
四、對學校專用設備
一)是制定技術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驗與修理,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可用;
二)是做到不經批準不準拆改;
三)是專項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嫻熟操作技術,考試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四)是主要教學設備(含電教設備)、輔助設備和動力設備等要始終保持其成龍配套的完整體系;
五)是對精密機械儀器應制訂操作規程、使用制度、維修保養與交接制度,各學科、各部門對此應組織協作共用,提高其利用率;
六)是要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愛護設備的教育,提高其愛護設備的責任感。
五、對交通工具應妥善維修保養,圍繞教育、教學、科研和經營管理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并建立有效管理制度,以杜絕不正之風。
六、學校圖書應設置管理部門——圖書室,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使其為教育、教學和科研服務,防止圖書資料的損壞和丟失。
七、其他財產也應區別不同情況,制定具體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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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資產管理制度是學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環節之一,它可以延長其使用壽命,更好地為教學服務。同時,也可以使有限的資金較好地發揮作用,達到勤儉辦事的目的。為此,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1、建立固定資產帳,給固定資產管理提出正確的數據。
2、每年年終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檢查,查使用情況,查管理情況,查帳、卡、物三相符。
3、每年假期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保養、維修,以延長其使用壽命。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9
(一)、采購制度
1、采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采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
2、購物申請單須存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三人的親筆簽名。
3、凡列入專控商品和政府采購項目,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完備后方能采購。
(二)、環評入庫制度
1、財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記賬冊。會計入賬聯應及時交財務入賬。教育局調撥的財產憑基建科財產調撥單入帳。
2、入庫時必須區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極易銹蝕物品、易爆物品,區別對待,得當看管。
3、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倉庫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學校總務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制度執行情況。
(三)、臺賬備案制度
1、學校所有物品的賬冊登記工作由財產管理員負責。
2、財產管理員根據物品的歸類及時記賬,分別備案賬冊或實驗(專用室)賬冊。
3、按時完成上級部門布置的各種報表。
(四)、領有用、借予及賠償制度
1、倉庫存放物品,由財產管理員統一管理。
2、領有用辦公用品,須要辦理領有用相關手續。領有用物品若存有多余,須交還倉庫。
3、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4、放貸的物品須核對放貸單,物品回家必須存有回家單。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學期結束時,財產管理員必須及時歸還、統一管理。
7、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8、交還物品時必須當面環評,例如存有損毀或遺失,按賠償制度繼續執行。
9、賠償辦法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款。
(五)、財產除役制度
1、報廢物品要加以區別,找出報廢原因,若是失竊物品,要有備案記錄,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2、除役的`物品由財產管理員統一備案,單項固定資產除役金額按有關規定繼續執行。
3、報廢單要有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財產保管員簽字、說明。
4、除役物品處置后的廢舊資金,必須及時進賬。
(六)、資產清查制度:
1、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展開一次清查、以物收款、以賬對物,努力做到賬表吻合,賬賬吻合,賬實吻合。出現盈虧、除役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維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必須存有書面資料。
2、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3、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居多,以抽檢、臨時盤倉的方法輔以,以達至查清家底、確保財產安全的目的。辨認出差錯應當查明原因,經批準后,展開uddhe,并選定人員寫下報告,以便核查。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20
一、學校購進固定資產,要有保管員簽字后方可報銷,無保管員簽字,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銷。
二、保管員對固定資產按類進行登記,憑總務處發放單分至部門進行管理。
三、對固定資產的借用,借用人要寫出借條,經總務主任同意后(貴重物品經校長同意后),方能借用;保管員要按時收回,收回時要對固定資產進行檢查,檢查完畢后放置規定位置。
四、保管員要每學期同會計核對帳目,保證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五、每學期保管員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寫出清查報告。
六、凡固定資產,放假前必須交保管員處,保管員要有固定專門倉庫。
七、捐贈物品必須入帳后方可領用。
八、固定資產位置變動更換需告之總務處及保管員。
九、未列條款按省市有關固定資產的管理規定執行。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21
一、總則
1.為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學校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固定資產管理措施:
(1)學校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由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2) 領導小組負責編制固定資產采購計劃。組織學校固定資產清產和記錄工作;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狀況。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保證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
3.固定資產使用與維護:
(1)各處室管理員(包括班級)應當貫徹安全防護措施。按照制度對固定資產進行養護、定期檢測或者修繕,保證完好和使用。
(2)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對外出租或者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出借單位提出申請,固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審批。并且按照管理規定具有手續。收回時進行勘驗。
(3)學校固定資產實行每期使用狀況檢查和考核制度。
開學初登記,中途檢查,學期結束考核,考核成果納入個人的獎懲。并且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照規定追究責任。
二、采購制度
4.采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采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似。
5.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學校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三人的簽名。
6.采購的物資要合用,防止盲目采購導致積壓揮霍。
三、驗收入庫制度
7.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記賬冊。
8.入庫時要辨別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腐蝕物品、易爆物品,區別看待,妥善保管。
9.庫房驗收時應認真檢查貨品的數量質量規格等并做到發票與實物相符,否則不予入庫。
10.不得將驗收新購物品與私人物品調換。
11.入庫時要辨別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腐蝕物品、易爆物品,區別看待,妥善保管。
12.對入庫的教學設備有關部室負責人協同后勤處及供應商完畢學校的教學設備的安裝調試工作,并做好有關資料的存檔工作。
13.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各部室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學校總務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制度執行狀況。
四、造冊登記制度
14.學校所有物品的賬冊登記工作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
15.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根據物品的.歸類及時記賬,分別登記賬冊或試驗(專用室)賬冊。及時登賬,按月結賬、對賬。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16.準時完畢上級部室布置的多種報表。
五、領用、借用及賠償制度
17.倉庫寄存物品,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統一管理。
18.領用辦公用品,需辦理領用手續。領用物品若有多出,須償還倉庫。
19.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20.出借的物品須填寫出借單,物品出門必須有出門單。
21.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22.每學期結束時,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要及時收回、統一管理。
23.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償還工作。
24.償還物品時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
25.賠償措施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同意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室繳款。
六、財產報廢制度
26.報廢物品要加以區別,找出報廢原因,若是失竊物品,要有立案記錄,根據實際狀況酌情處理。
27.報廢的物品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統一登記,單項固定資產報廢金額按有關規定執行。
28.報廢單要有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財產保管員簽字、闡明,并要經校長同意。
29.報廢物品處理后的回收資金,要及時入賬。
七、學校內部移交固定資產制度
30.學校內部調整時,由管理部室組織有關部室進行財產清查,并辦理交接手續。
31.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崗位變動時,應在上一級管理部室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32.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調離學校或退休,須交清所用固定資產。
八、資產清查制度
33.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34.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固定資產管理員詳細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參與。
35.清查措施以核算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措施為輔,以到達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同意后,進行調賬,并指定人員寫出匯報,以便核查。
九、固定資產領導小組崗位職責
36.組長職責:
(1)認真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認真組織執行有關財經制度,組織貫徹上級教育領導機關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措施和規章制度。
(3)組織領導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定期召開固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學校固定資產管理中的重要問題,布署管理任務,制定工作計劃。
(4)組織制定全校的固定資產購建計劃和經費預算。
(5)審查同意學校固定資產購建、處置、清查等重大經濟事項。
(6)確定固定資產管理機構,任命、配置固定資產管理人員。
37.副組長職責:
(1)協助校長組織全校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2) 領導各個職能部室實行學校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計劃。
(3)組織召開固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會議,協調處理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中的問題。
(4)組織有關部室研究并向校長提出制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措施和規章制度、年度工作計劃、購建計劃和經費預算的提議。
(5)主持全校固定資產清查工作。
38.對各職能部室和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39.學校報賬員職責:
(1)組織起草固定資產管理措施和規章制度。
(2)協調其他部室實行儀器設備物資購置,以及修繕工程和基本建設項目的論證、招標、采購、驗收等工作。
(3)組織實行全校固定資產清查。
(4)組織固定資產管理人員開展固定資產維修、養護、保管、使用等常規工作。
(5)詳細組織實行固定資產管理考核。
40.固定資產管理員職責:
(1)參與起草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措施和規章制度。
(2)審核、匯總購建申請,草擬固定資產購建計劃。
(3)參與儀器設備物資購置,以及修繕工程和基本建設項目的論證、招標、采購、驗收等工作。
(4)詳細辦理、審核固定資產增長、調劑、處置及對外出租出借手續。
(5)詳細實行學校固定資產的清查和記錄工作。
(6)登記全校固定資產明細賬簿,對固定資產實行實物量控制,定期組織虧及、部室管理員查對賬目和實物。
(7)對全校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8)對部室管理員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定期組織召開部室管理員會議。
41.部室管理員職責:
(1)參與起草本部室固定資產管理措施和管理規程。
(2)負責本部室固定資產明細賬簿、固定資產分布表和固定資產卡片的管理和登記。
(3)申報購建計劃。
(4)參與本部室固定資產的購建論證、招標、采購,并詳細負責辦理驗罷手續。
(5)負責保管、養護、維修本部室固定資產。
(6)負責本部室固定資產內部借用手續。
(7)負責本部室固定資產清查和記錄等工作。
(8)提出本部室固定資產處置申請。
(9)檢查、匯報本部室固定資產平常使用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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