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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操作規程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4-07-18 13:36:16 雪桃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器材操作規程的管理制度(精選16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消防器材操作規程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消防器材操作規程的管理制度(精選16篇)

  消防器材操作規程的管理制度 1

  (1)消防設備和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鏟、消防栓、水槍、火災自動報警器和滅火系統、消防設備、阻燃防火材料和其他消防產品。僅限于消防專用,禁止占用、作為他的用途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2)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日常維護,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3)各部門消防器材和設施應納入生產設備管理,所配置的`滅火器均實行責任打卡制度,定位配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三定管理。

  (4)本單位消防器材和設施應設置消防器材和設施配置帳簿和消防器材接收帳簿。各種消防器材的領發都由兼職防火員(安全員)負責。

  (5)各部門應在冬季對水溶性滅火器和戶外滅火栓采取防凍保溫措施,每年對戶外滅火栓進行油漆和旋轉潤滑工作。

  (6)各單位新設防火部需配備消防器材,須提交書面報告,經廠領導同意后,消防管理部門按實際情況及相關消防規定配備。

  消防器材操作規程的管理制度 2

  為了促進消防目標化管理,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保護公共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全院所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由院保衛處統一布局及全面監督管理。

  二、各類消防器材的管理實行責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經使用或被損壞,由責任人及時報告保衛處。

  三、院保衛處負責全校消防設施及器材的維修保養及更換。并負責消防培訓及防火宣傳等工作。

  四、全院的消火栓,消防用水池是滅火時的供水系統,周圍嚴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證道路暢通。消防器材周圍嚴禁堆放任何物資品,確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規定,消防器材必須專物專用,不得將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損壞消防設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關規定處罰,造成嚴重后果者,報公安機關按有關法規處理。

  消防器材操作規程的管理制度 3

  一、消防設施器材按照劃分的管理區域,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器材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二、每年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兩次定期檢查、清理和登記造冊存檔。

  三、消防栓、箱體、玻璃、門鎖、閥門、水帶、水槍、手動報警器、小錘及其配件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四、溫、煙感控制箱體,指示燈,開關,探頭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五、消防水泵、閥門、管道、壓力表、水噴淋自動滅火系統每月放水試驗一次。

  六、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七、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更換,確保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八、消防用廣播器材隨時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九、消防扳手存放在顯要位置,隨時備用。

  十、加強消防設施器材的'巡視、檢查、保養、更換,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十一、消防設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變位置,嚴禁損壞丟失。

  消防器材操作規程的管理制度 4

  一、消防站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制度。

  二、消防器材室、值班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三、每日交接班,必須檢查設備、器材是否完好,并在當日登記表中詳細注明設備、器材運行(完好)情況。

  四、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隨意出動設備。

  五、消防站內嚴禁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雜物。

  六、工作人員不得利用電腦或其它工具進行娛樂活動,不得吃零食。

  七、保持個人儀容儀表整潔和室內清潔衛生。

  消防器材操作規程的管理制度 5

  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市委機關和公民人身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湘政發〔20xx〕4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機關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防火責任制度

  1.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要把防火責任納入本部門工作崗位目標管理之中,做到與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實施消防檢查,狠抓落實。

  2.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由一名負責人負責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本部門的防火安全檢查,并按部門總人數的50%確定義務消防員。

  3.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要適時對本部門進行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向部門領導報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議。

  二、用火用電制度

  1.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安裝電源線路,因工作需要需臨時安裝電源線路的`應先報局辦公室同意后,由電工負責安裝。

  2.嚴格控制明火、焰火使用燃放。確需使用時,必須保證安全預防措施,并報請市委辦公室同意后,才能實施。

  3.建立健全防火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沒有安全防范措施不得用火用電,違者均按規章制度報有關單位進行處罰。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準用酒精和甲級易燃物品作燃料。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凡在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場地、焊割易燃易爆(氣)體儲罐、桶等設備時,必須按規定辦理施工手續。

  2.對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做到專庫單列存放,對運進物資必須做到有登記、有記載,不得并列存放。

  3.對易燃易爆物品進出庫時必須有詳細的審批手續和登記制度,不得隨便借用和送人。

  四、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1.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要隨時每周對自己所管轄的地段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并將檢查的情況報告給本部門的領導。

  2.局辦公室每季度對機關的各處室、局屬各單位的防火工作進行抽查,將結果進行通報。

  五、火險隱患整改制度

  1.嚴格履行工作崗位防火責任制,自覺執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除火險隱患。

  2.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嚴密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3.重點消防部位,嚴禁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報告機關行政領導批準,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后,才能實施。

  六、火警、火災事故登記報告制度

  1.發生火災事故應迅速報警,并及時組織人員撲救。

  2.發生火災應及時搶救公共財產,保障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

  3.保護好火災現場,查明起火原因,寫出火災調查材料。

  七、消防宣傳教育制度

  1.每年要不少于一次對職工進行防火、滅火知識教育。

  2.普及防火安全知識,做到家喻戶曉,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局辦要把防火宣傳教育納入議事日程,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機關全體職工必須懂得工作崗位上的火災危險性,做好本職工作崗位的安全預防工作。

  八、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是機關防火、撲火專用設備,任何個人或部門不得隨意移動或挪作它用。

  2.各樓層的滅火器,部門和個人不得任意搬動。影響防火安全,沒有造成直接損失的按治安管理條例規定,以防害公共安全行為進行處罰。

  3.安裝的消防栓不得隨意移動和任意阻塞,需移動時,必須事先報告機關行政領導批準后,再移動。

  4.未經領導批準,任何移動消防器材,造成直接損失的,均應按《消防法》對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

  消防器材操作規程的管理制度 6

  1、我校屬重點防火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和《南京市消防管理辦法》。實行防火責任制。

  2、各單位、各部門應積極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建立群眾性的義務消防組織,經常性的開展業務培訓和消防演習,組織專職消防干部參加消防部門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提高防范救火能力。

  3、防火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防火訓練和考核,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不了解易燃易爆物質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員,不得從事操作和保管工作;防火重點部位要設禁火標志、配備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做到定崗位、定責任人、定措施。

  4、新生入學,由學生工作部門組織,保衛部門主講,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每年結合“119”消防日,在全校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通過安全知識的介紹,結合典型火災案例,增強全校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5、各單位、各部門要由專人負責做好消防器材和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和防火安全檢查,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僅用于搶險救災之用,要布局合理,數量保證,不得作為他用;不準隨便移位、挪動和損壞,違章視情節給予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保衛部門及時更換或補充、保證消防器材配備數量、種類及放置部位,符合規范要求、器材完好有效。保衛部門應負責全校公共部位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的配備、維護、保養,并定期對全校公共部門、消防重點部位、重點實驗室進行檢查。

  6、各單位、各部門要根據防火重點部位的防火要求,建立安全防火規定;新建、擴建和改造工作的設計、施工,必須執行《關于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并報有關部門審定。

  7、對重點防火部門,每日進行巡查,并作好記錄,巡查中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報告。每月由負責消防安全的專職人員會同有關防火部位進行防火檢查,重大節日、寒暑假前由保衛部門組織全校性的防火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防范措施的落實。

  8、對易燃易爆的化學藥品,應專庫(專室、專柜)儲存,專人管理,嚴格采購、運輸、儲存、分發、使用和銷毀手續。

  9、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對能整改而不認真整改的單位,先發給《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在接通知書后仍拖延不整改的發給《責任備忘錄》,并抄送上級主管部門。

  10、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和責任做好防火工作,發現火警、火災時,都要立即報告,積極參加撲救工作。

  11、對在消除工作中做出貢獻、成績顯著的個人和單位,學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消防管理條例造成火災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和領導的責任;損失巨大的要進行刑事處罰。

  消防器材操作規程的管理制度 7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干部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二)定期組織干部職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四)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五)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辦公室定期對辦公場所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二)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單位應保持樓梯暢通,嚴禁占用樓梯、走廊,嚴禁在樓梯、走廊放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二)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出口上鎖。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定期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銷售方負責,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三)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上報領導并及時補充。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向相關單位報告。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凡進入辦公場所、生活區域、人員密集場所內使用易燃易爆氣體(乙炔氣)、動用電氣焊明火操作的,應明確責任人、進行備案后方可施工,因管理不嚴,導致發生火災事故的,按規定追究其責任人的責任。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物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其他設施的應如實報告。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三)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八、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一)義務消防員應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二)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四)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宣傳培訓。

  (五)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三)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四)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

  (五)演練結束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一)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三)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四)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五)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科室應積極配合安全維修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六)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七)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八)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單位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十)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一、物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業管理人員在中心人秘科直接領導下,認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八字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職責如下:

  (一)為保護人民生命和公共財產安全,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精神,物業管理人員應開展多種形式的防火宣傳,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二)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設施,確保各類器材處于良好狀態,樓梯、走廊時刻保持暢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和封堵。

  (三)辦公區域內嚴禁貯存煙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及劇毒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四)安全使用天然氣,正確安裝天然氣灶具,使用中間不得離人,不得在天然氣管道周圍堆放雜物。

  (五)一旦發生火警,要保持鎮靜,及時拔打119電話,將火災引發地的樓位、門牌號碼簡明扼要的通知消防隊。

  (六)管好火源,嚴禁亂扔煙頭。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彰。

  (二)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1)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2)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3)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4)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5)謊報火警的;

  (6)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7)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單位管理人員;

  (8)阻塞樓梯、走廊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2)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作它用的;

  (3)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4)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5)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6)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按照有關辦法予以追究處理。

  消防器材操作規程的管理制度 8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文化旅游行業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2、局機關及各單位要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局機關及各單位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各單位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各單位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各單位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應每日對單位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整改情況。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及時治理整改。

  4、各單位負責人應每日檢查消防安全情況,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各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各單位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各單位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專職管理員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專職管理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單位的消防器材由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逐級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4、對消防救援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將整改措施、整改報告報送消防救援機構。

  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處(室)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5.設置電動自行車充電裝置,并由專人負責監督,禁止電動自行車隨意充電。

  6.施工現場要按照《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用電,并設置警示標識,禁止私搭亂接。

  消防器材操作規程的管理制度 9

  1、單位應加強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證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齊全,并能正常工作;

  2、展品、商品、貨柜、廣告箱牌、生產設備等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3、單位對其配備的`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具備資格的維修單位實施的功能性檢查;

  4、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場所,應當確定專職人員維修保養,并保留記錄,或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資格的組織或單位,定期對消防設維進行維護保養,并與受委托組織成單位簽訂合同,在合同中確定維修保養內容,并保留維護保養報告;

  5、按照的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用;

  6、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每年應由具備資格的單位進行一次功能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消防器材操作規程的管理制度 10

  一、建立永久性消防器材檢查檔案。對各種消防設施、器材的數量,協調位置狀況都要詳細登記。

  二、建立永久性檢查,維護記錄。

  三、定期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每月大檢一次。

  四、及時對失效、損壞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修或更換。少量維修不超過三天,較大數量維修更換由消防管理人向消防安全負責人提交報告。

  五、未經消防管理人員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或變更擺放位置。

  六、故意損壞消防設施或器材的.行為要嚴肅處理,除賠償罰款以外,要追究行政責任乃至法律責任。

  消防器材操作規程的管理制度 11

  1、消防器材要按規定排列整齊,做到風吹不著、雨淋不著、日曬不著,確保消防器材有效的使用;

  2、消防器材的位置要符合滅火要求,做到便于取用;

  3、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立即上報總務處;

  4、消防器材做到登記造冊,分工保管,責任到人、定崗定位,不準丟失,不準轉借,不準挪用;

  5、消防設施和器材按規定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及時維修和更換;

  6、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品種符合國家規范要求,配置地點做到有明顯標志,專人管理。

  消防器材操作規程的管理制度 12

  一、目的

  規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確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齊全好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轄區內各類消防器材的管理。

  三、職責

  1、安全消防部部長負責消防器材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

  2、消防主任具體負責消防器材的管理。

  四、程序要點

  1、登記入庫

  (1)從采購領回的消防器材應先進行檢驗。檢驗器材的性能、規格、數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圍等是否符合公安部消防局的有關標準,驗證數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購單上的數據相吻合,凡不符合標準的一律退回采購。

  (2)對符合標準的消防器材進行人庫登記。

  2、領用與歸還

  (1)臨時領用的消防器材須經消防主任登記確認后,方可領出,用完后及時歸還。

  (2)平時用的訓練器材由消防主任領出。訓練完后統一送還倉庫保管。

  (3)配置在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須經當值監控員簽字確認,并進行班次登記移交。

  (4)配置在各部門、公共場所、電房、保安崗位的消防器材,由消防中心主管和配置場所的負責人雙方簽字確認,并由配置場所的負責人監督其部門員工保管,消防中心定時檢查。

  (5)工程部、環維部或其他部門需借用消防器材時,須經部長、經理同意,將破舊修復的器材借給對方使用,歸還時應將器材洗凈晾干,由消防主任簽收后人庫保管,消防員填寫《消防器材借用登記表》。

  3、使用與維護

  (1)戰斗服、頭盔、戰斗靴:

  ①戰斗服、戰斗靴和頭盔只能用于訓練和火場撲救;

  ②戰斗服應刷洗干凈,晾干后折疊放置于貨架上;

  ③不能將頭盔拽動或墊坐,帽殼破損時申購調換;

  ④戰斗靴不能用作便靴;

  ⑤應將戰斗服、戰斗靴、頭盔、安全帶按照著裝訓練時準備器材的要領統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動時使用。

  (2)水帶、水槍:

  ①水帶(含接口)和水槍應合理配置于轄區樓層的消防栓(箱)內;

  ②水帶、水槍只用于火場供水和平時訓練;

  ③水帶用后應保持清潔、整齊,清洗晾干后卷放在貨架上或消防箱內;

  ④水帶接口相互連接時,應靈活、松緊適度,保證其密封性,并連接可靠,加壓時不能自行脫開;

  ⑤平時訓練用水帶(水槍)時,收卷水帶應小心輕放,防止水帶接口、水槍震動甩打破損;

  ⑥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蝕、防霉和腐爛、破損、生銹,水帶、水槍應置于通風干燥的地方。

  (3)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①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于火場破折;

  ②消防斧應注意保養,防止生銹、潮濕,存放于貨架上;

  ③消防腰斧有變形、裂縫或橡膠柄套損壞時,應停止使用。

  (4)消防電話、對講機:

  ①消防電話只能用作火警報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電話應經常擦拭,防積塵。防污垢、防線路破損。辦公室電話一般應控制說話時間不超過5分鐘;

  ②對講機按(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相關要點執行;

  ③工衣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長統一保管和發放;

  (5)室外消防栓

  ①室外消防栓是連接市政供水的管網系統,應每月逐個出水試驗;

  ②消除閥塞啟閉桿端部周圍的雜物,將消防專用扳手套于桿頭,檢查是否合適,轉動啟閉桿,加注潤滑油;

  ③用油紗頭擦洗出水口螺紋上的銹漬,檢查悶蓋內膠墊圈是否完好;

  ④打開消防栓,檢查供水情況,在放凈銹水后再關閉,并觀察有無漏水現象;

  ⑤外表油漆剝落及時修補;

  ⑥消除消防栓附近的障礙物,3米內不準堆放任何物品。

  (6)滅火器(“ABC”干粉來火器):

  ①高層和超高層樓均配備有手提式“ABC”干粉滅火器,電房、機房內均配備有推車式“ABC”干粉滅火器;

  ②滅火器應置于通風、干燥、清潔的地點,不受烈日的.暴曬,不接觸熱源或劇烈振動。懸掛地點環境適宜溫度為10℃-55℃;

  ③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在紅色區域要檢查原因,發現重量減輕10%,檢查后要及時灌裝);

  ④鉛封是否完好(一經開放,須按規定再充裝,并作密封試驗,重新鉛封)

  ⑤噴嘴和噴射管是否堵塞,腐蝕損壞,鋼性連接式噴筒是否繞其軸線回轉,并可任意停留,推車式滅火器的行車結構是否靈活,有無檢驗標志。

  ⑥噴筒是否暢通(如堵塞要及時疏通)

  4、器材保管

  (1)消防管理中心班長應做好消防器材的統一保管,在其主管的領導下建立消防器材臺賬。

  (2)保管要求:

  ①消防器材必須整齊存放于貨架上,銘牌朝外,標識清楚;

  ②必須保持干凈、整潔、無積塵;

  ③存放的器材必須在接警時能及時取用;

  ④所有器材一律不準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須經主管經理同意;

  ⑤各類器材應分類堆放,標識清楚,嚴格按器材說明書的內容放置;

  ⑥存放的環境溫度適宜;

  ⑦配置在公共區域的消防器材由各班巡樓保安負責,并在交接班時移交清楚,出現丟失損壞由各班負責。

  5、維修保養

  (1)消防主任和機動消防員每天巡檢時,發現破損、漏氣、霉爛、腐蝕的消防器材應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進行登記、維修和日常保養。

  (2)安全消防部部長根據每月消防器材檢查保養情況,對消防器材進行報廢、充氣和更換。

  (3)一般維修由消防主任負責指導維修。

  (4)需外委維修(或公安消防部門有特殊規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安裝廠家進行維修。

  6、安全消防部部長監督填寫各類維修保養記錄,每次巡檢、維修、保養均應有完整的記錄,消防主任認真填寫(消防器材保管記錄表)和(消防器材配置統計表)并將各類表格歸檔保管,保存期3年。

  消防器材操作規程的管理制度 13

  一、目的

  為了加強現場消防設施和設備的維護和管理,確保各項消防設備在火災發生后能有效地滅火,第一時間撲滅初火,減少人員傷亡和物質損失。

  二、安全負責人

  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由各施工現場工程隊或加工廠質量安全主管負責,公司質量安全環保部門定期檢查。

  三、消防設備分類:滅火器、消火栓

  (一)滅火器的維護和管理

  1、滅火器存儲

  滅火器應保持干燥和通風,環境溫度應在— 10—45℃范圍內,防止瓶體受濕和腐蝕;避免陽光暴曬和強輻射熱,以免影響滅火器的正常使用;在運輸和儲存過程中應避免碰撞。

  2、滅火器的檢查

  (1)使用單位每月對滅火器進行一次檢查,檢查數據包括:責任人維修責任的落實情況;滅火器的壓力值是否在正常壓力范圍內;安全銷、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不得挪作他用;滅火器放置牢固,不得埋壓,滅火器箱不得上鎖;滅火器存放區域應遠離陽光和強輻射熱;滅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內。

  (2)將滅火器檢查情況填寫在“滅火器管理卡”上,掛在滅火器瓶上,以便明確標明。

  (3)使用單位應當組織或者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至少每12個月進行一次功能檢查。主要檢查數據有:滅火器氣瓶是否生銹或變形;銘牌是否完整、清晰;噴嘴是否變形、開裂或損壞;噴淋軟管是否暢通、變形、損壞;滅火器壓力表外表面是否變形或損壞,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內;滅火器手柄、閥體等金屬部件是否有嚴重損壞、變形、腐蝕等影響使用的缺陷;滅火器的橡膠、塑料部件是否變形、變色、老化或破損;

  3、滅火器的更換、維修和報廢。

  (1)有機械損壞、明顯腐蝕、滅火劑泄漏、開啟使用或具備其他維修條件的滅火器,應及時修理或報廢。

  (2)滅火器一旦打開,即使噴得不多,也必須按照規定的要求重新加注。

  (3)無論滅火器是否使用過,從生產之日起達到規定的使用壽命后(每個滅火器的'氣瓶都有生產日期)必須送維修單位維修,達到報廢壽命時必須報廢。

  (二)消火栓的管理

  室內消火栓的檢查主要包括消火栓、管道和水源。

  1、檢查消防栓。室內消火栓箱應始終保持清潔干燥,防止生銹、擦傷或其他損壞。至少每六個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維護。主要數據如下:檢查消火栓、消防卷筒供水閘閥是否漏水,如有漏水,更換密封圈;檢查消防水槍、水管、消防卷筒等,各附件應齊全完好,卷筒轉動應靈活;檢查報警按鈕、指示燈和控制電路,確保其功能正常,無故障;消火栓箱體外觀及箱體內裝配的部件無破損,鍍層不得脫落,門玻璃完好;消防消火栓、給水閥、消防卷筒等所有旋轉部件應定期注滿潤滑油。

  2、供水管路的檢查。

  (1)對管道進行目視檢查,如有腐蝕、機械損壞等,及時修復;

  (2)檢查閥門是否有泄漏,及時修理;

  (3)室內消火栓設備管路上的閥門為常開閥,平時不得關閉,并檢查其開啟狀態;

  (4)檢查管路是否固定牢固,如有松動,應及時加固。

  3、水源檢查。

  (1)按有關要求檢查水泵設施,注意啟動水泵設備是否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2)檢查水箱(或氣動供水設備),如有損壞及時修理。如發現異常,應關注水箱內的檢測信號設施,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3)檢查水泵轉接頭上的設施是否完好,止回閥、安全閥、接口等部件是否異常。檢查時還應注意水泵適配器附近的室外消火栓或其他水源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4、消防設備的管理

  (1)增加、更換、維修、報廢消防設備。由現場項目組或加工廠統一安排。

  (2)若消防設備出現問題,應盡快向加工廠項目經理或廠長匯報,并在質量安全環保部門備案。

  (3)人為管理不善造成消防設備損壞、丟失的。扣除用戶部門的安全評分。

  (4)各項目組和加工廠必須建立消防設備明細賬。臺帳每六個月提交質量安全及環境保護署存檔。

  消防器材及安全管理制度3

  1、專職管理員負責消防設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專職管理員每天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堅持設施清潔、衛生、完好。

  2、消防集中管理部門負責對消防設施設備的技術性能進行維護和定期技術檢測,并安排專職管理員每天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檢查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的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3、定期測試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

  (1)煙霧、溫度感測報警系統的試驗,由消防集中管理部門組織實施,保衛部參加。每個煙霧和溫度傳感探頭應至少每年測試一次。

  (2)消防泵、噴淋泵、水幕泵每月測試一次,檢查是否齊全,可以使用。

  (3)正壓送風防煙系統每半年進行一次試驗。

  (4)室內消火栓及噴淋水排放試驗每季度進行一次。

  (5)其他消防設備的試驗時間應根據不同場景確定。

  4、消防設備管理:

  (1)在冬夏預防期間,每年對滅火器進行兩次普查和換裝。

  (2)安排專人定期對消防設備進行管理和檢查,確保消防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3)經常對消防設備進行檢查。如有遺失或損壞,應立即補充,并向領導報告。

  (4)各部門消防設備由本部門負責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景、事故處理等情景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消防器材操作規程的管理制度 14

  消防器材使用保管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國家財產和每個人的人身安全,為確保全校消防器材的合理使用,減少不必要的損失,特制定如下規定: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象愛護自己的眼睛一樣愛護消防器材,平時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滅火器要放于通風良好處。

  2.消防器材實行專人負責,各樓由承包負責人負責;廠、店由廠店負責人負責;車庫車輛由司機負責;各倉庫由保管員負責;學校各重點部位由其負責人負責。

  3.滅火器使用后及時上報安全員并說明情況返回空瓶,領取新瓶,使之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

  4.滅火器如因管理不當,丟失應追究其負責人責任,并賠償滅火器人格的30%, 無故動用或保管不當造成報廢,同樣賠償30%。

  5.由安全負責人和安全員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好狀況。

  消防器材操作規程的管理制度 15

  1、目的

  加強和規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減少火災危害。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部消防器材的管理。

  3、權責

  3、1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對公司消防安全的監督和管理。

  3、2行政部:具體落實消防器材的點檢、維修和保養,以及人員使用器材的'培訓。

  3、3采購部:負責采購必要的消防器材。

  3、4部門主管:負責對本部門人員的培訓,正確使用和保護消防器材。

  4、作業內容:

  4、1安全帽、滅火器、高壓水槍、消防栓等消防器材是公司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規配用的,預防或在火災發生時必須使用的救火工具,必須加強管理。

  4、2未經允許,嚴禁私自動用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禁止使用消防水洗地、除汙、沖涼等它用。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4、3因清洗或檢修無意損壞報警裝置,當事人應立即向單位主管報告原因,報給安全主任(或行政部),并立即恢復報警裝置正常狀態。如當事人故意隱瞞不報,或擅自關掉消防音總閘開關者,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4、4因自然現象和技術原因,報警裝置自動報警,所有員工均有義務向安全主任(或行政部)反映情況。發現有故意破壞消防設施的違法人員。員工有權力、有義務制止違法人員的不法行為。

  4、5特殊情況下使用后(滅火、消防、演練)必須對使用過的滅火器及時安裝,將消防水帶晾曬干并按標準放置在固定位置,消防設施周圍1M內,禁放障礙物品。

  4、5、1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獎消防安全疏散指示遮擋,覆蓋等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4、5、2定期對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每月制作點檢表。由行政部組織人員檢查,并作好有效的原始記錄備查。

  4、5、3凡點檢中發現滅火器氣壓不夠、無保險插銷,鉛封和水帶破損及其它元件缺失,需說明原因向采購部申購盡快修復,使其處于正常狀態。

  4、5、4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對每一個員工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員工對消防器材重要性的認證,并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消防器材操作規程的管理制度 1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消防器材是滅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為了確保其在一旦發現火情時發揮應有的滅火效力真正起到保護公司財產少受損失的作用,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使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責任人為專職安全員,各種消防器材要做到:不準將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準”),勤檢查、勤清潔、勤維護(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換藥物(即“三定”);

  (二)布置在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等,非消防用途作業不得動用。嚴禁隨意動用滅火器開玩笑、玩耍,如有以上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條例規定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三)如遇火險、火警或火災,動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須歸放原處,空滅火器應集中到公司門衛專職安全員辦公處,不得隨意亂放。

  (四)如有關部門由于工作需要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應與專職安全員取得聯系,必須經得專職安全員許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動用,按條例處罰,工作完畢后,物歸原處,用空的滅火器送到門衛專職安全員辦公處。

  (五) 消防器材為滅火所必需,因此,愛護、保養消防設是公司每個部門員工的職責。發現有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行為者,有權制止并報綜合部處理,制止者給予表揚獎勵。

  (六)各部門應保管好所屬范圍的消防設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動,周圍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礙使用。

  二、消防器材保養:

  (一)廠區內各指定點的消防器材均由綜合部專職安全員負責統一管理保養,做到定期定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對于各種滅火器,專職安全員每天檢查一次,檢查結果記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三)布置在廠區內各定點的.滅火器,凡在戶外的,每當冬天來臨前,必須認真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四)使用完的滅火器必須及時清洗、灌裝常備不懈。

  (五)廠區內的消防栓和其它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檢查測試效果,確保正常。

  (六)各部門、班組、辦公室各位員工,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泄漏、丟失等問題時,均應自覺向專職安全員及時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養工作成為全廠員工的義務。

  (七)滅火器使用后,應及時到有資質的維修公司檢查,更換已損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并做好記錄,以免滅火劑過期失效。

  (八)消防設施若有損壞,應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及時報修,應由消防部門指定的維修公司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設施。維修后,應填寫《消防設施維修記錄》,注明維修原因、費用、措施、維修人等 。

  (九)消防設施不足時,綜合部負責人應填寫《設備申購單》,由總經理批準后,由采購部負責到當地消防部門指定廠商購買。

  (十)本制度從公布之日開始實行,實行中未盡事宜日后可進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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