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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和修訂管理制度
現如今,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評審和修訂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評審和修訂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了明確評審和修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時機和頻次,定期進行評審和修訂,確保其有效性和適用性,保證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加油站范圍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評審和修訂。
3職責
3.1 安全領導小組應負責組織相關單位組成評審組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評審和修訂。
3.2 相關單位負責本單位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由安全領導小組審批。
4控制程序
4.1評審和修訂的時機
4.1.1 當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4.1.2當企業歸屬、體制、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時;
4.1.3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1.4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4.1.5 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4.1.6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4.1.7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4.1.8其它相關事項。
4.2評審和修訂的頻次
應每兩年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適用性評審工作。
4.3評審和修訂
4.3.1 制度評審和修訂的原則;
a.制度評審的區別包括:目的、適用范圍、術語、責任、控制要點及方法、相關/支持文件、相關記錄。
b.注意把上級制度評審與部門制度評審相結合,將上級制度和部門制度評審結合起來,做到“審點帶面”,從而推動制度的健全有效和經營管理手段的科學完善。
c.注意制度評審意見的建設性,不僅要找出制度制定、執行中的.漏洞,更關鍵的是要提出客觀、科學的建設性意見,要體現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
d.注意制度評審的科學性。評審組成員應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理論水平,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進行評審,完善制度。
4.3.2 評審組的組成
評審組應由相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和工會代表參加。
4.3.3 評審組根據評審結果對本單位相關制度出具修訂草案,提交領導審批。
4.3.4領導審批后,評審組將相關制度制定成冊,注明生效日期,并下發各部門。
4.3.5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修訂后,應及時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培訓學習。
5相關文件
無。
6相關記錄
6.1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評審修訂記錄》aqbzh-jl/4-1
6.2關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發布文件aqbzh-wj/4-1
6.3關于《操作規程》的發布文件aqbzh-wj/4-2
評審和修訂管理制度2
1、目的與適用范圍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制度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安全生產制度,確保安全生產制度的適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評審和修訂。
2、引用法規、標準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
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訂
3.1、安全部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制度,并送達相關部門、單位進行會簽,征求修改意見。
3.2、安全部根據會簽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3.3、審批稿經分管副總審核后由總經理審批,發布實施。
4、評審與修訂
4.1、安全生產制度的評審
4.1.1、評審的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1)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
(2)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3)安全生產相關的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
(4)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時;
4.1.2、評審組織:安全生產制度評審,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
4.1.3、評審內容
(1)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2)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3)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4)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1.4、評審輸出
4.1.4.1、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制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4.1.4.2、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4.2、安全生產制度修訂
4.2.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兩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發生變化,現行安全規章制度與之出現沖突,或不能充分滿足法律、法規要求;
(2)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3)新裝置、新產品投產,現行管理制度不能覆蓋其安全管理;
(4)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產職責;
(5)各級人員素質發生較大變化,規章制度的要求已經充分轉變員工的自覺行動;
4.2.2、修訂組織:安全生產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后續承接部門組織。
4.2.3、修訂依據:
4.2.3.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4.2.3.2、安全生產制度評審結果。
4.2.3.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4.2.4、修訂后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簽手續,最后由總經理審批后,修訂版發布實施。
4.2.4、安全生產制度終止執行
因特殊原因,終止執行的安全生產制度,按原審批程序申請批準終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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