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 流動資産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 長期資産管理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爲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準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産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産應納入固定資産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産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産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産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産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産折舊采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爲:
(一)房屋、營業用房 30年
(二)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 3年
(三)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 3年
(四)電器設備、安全保衛設備 3年
第二十九條 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産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産,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産,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産,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 對固定資産和其他資産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馀,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後,經總經理批準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無形資産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産,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産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 遞延資産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産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 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 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産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産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産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産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産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馀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馀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 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準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 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爲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現金使用,管理明確使用范圍,加強財務監督,根據經濟法規和總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任何部門、個人都必須自覺遵守,嚴格執行本制度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負責人統一管理財務收支。
第四條 本制度所指現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
第五條 現金的收入、支出保管僅限于出納人員負責辦理,非出納人員不得經管現金。
第二章 現金收入管理
第六條 公司各部門的現金收入須及時送交財務部報賬,嚴禁各部門、貨場、門市截留收入或坐支現金。
第七條 按照“收支兩條線”原則 ,財務部收入的現金、結算票據應及時存入銀行賬戶,不得坐支現金。
第八條 出納人員從銀行中提取現金,當填寫“現金支票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提取。
第九條 收取的代收款專戶存儲。
第三章 現金支出管理
第十條 公司大額款項及重要的經濟事項的支出,原則由部門主管、分管副總同意、總經理批準、經財務審核方可支付現金。
第十一條 現金付款業務應當依據公司的有關制度經過批準,須有經過復核會計人員復核的原始憑證,有經辦人簽字和符合審批權限的負責人員審核批準,并填制付款憑證后,出納才能付款,并在付款憑證上加蓋 “付訖”戳記后入賬現金付款所附的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憑證,付款內容真實、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未經復核的會計復核,或違法、違規、不真實、不正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出納人員必須拒絕付款,否則由出納人員承擔全部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下列業務可以支付現金:
1、公司業務相關的運輸費、廣告費。
2 員工工資、獎金、津貼福、副利費、醫藥費和其他勞務報酬。
3、差旅費、培訓費、業務招待費。
4、司機的車油費、過路費、過橋費、行車費以及小型維修費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費。
5、員工工傷事故、生活困難、突發事件和臨時借款。
6、確需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條 因公外出人員攜帶必要的現金要填寫借款單,并由總公司機關領導審批簽字后方可支付外出人員。外出人員返回后應在當月15日或25日前報銷,不允許長期借款否則會在工資中扣除,并前期借款未清后期不再借款的原則。財務會計在報銷時必須按規定標準支付,同時,認真核實車船票和住宿費,檢查發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標準,未注明和發票填寫項目不全及超標準住宿的不予報銷,另對參加培訓和開會的人員,要有培訓和開會通知的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 代收款的現金不能挪用。
第十五條 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的嚴禁簽發空頭支票,遠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四章 備用金管理
第十六條 公司按核定標準設立備用金,不包括在庫現金限額內其他部門因業務需要備用金的,應報總公司機關領導審批并報財務執行。
第十七條 公司財務代收款出納每人實行5000-20000元備用金,客服部的'備用金10000-20000 元。
第五章 庫存現金管理
第十八條、庫存現金限額原則上以滿足總公司機關3~5天日常零星開支為標準,一般在50000-100000元。超過限額的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并對每周二、周三適當增加現金庫存。
第十九條、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應由公司專車前住,否則出現的損失由出納人員負責。
第二十條 庫存現金、現金支票及轉賬支票由出納人員保管,銀行預留印鑒應由財務部經理負責保管。
第二十一條 財務部出納應將各種結算憑證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險柜內,保險柜應打亂密碼,鑰匙隨身攜帶,人離門鎖,防盜防失保險柜密碼:出納人員應將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險柜密碼嚴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止他人利用出納人員調轉或更換使用新的密碼。對保險柜的鑰匙和密碼公司應指定兩個專人分別保管。
第二十二條 調動崗位,新出納人員對庫存現金要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出納人員發現賬款不符應及時報部門經理并追查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三條 財務經理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現金是否相符。若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主管會計應經常與出納核對庫存現金情況,重點放在賬款是否相符、有無白條抵庫、有無私借公款、有無挪用公款、有無賬外資金等違紀行為。
第二十四條 每個季度財務負責人至少會同主管會計抽查一次庫存現金,對差異情況進行分析,形成庫存現金盤點報告,提出改進意見。
第二十五條 嚴禁私人借用公款,嚴禁白條抵庫,更不得挪用現金。
第二十六條 財務室不準替私人存放現金,防止發生意外 。
第二十七條 財務室金庫實行晚上值班制。
第二十八條 代收款出納在前往工作地點途中,司機監負保安職能,確保資金的安全。
第六章 銀行賬戶管理
第二十九條 財務科應嚴格按照銀行支付結算辦法及相關制度的規定開立存款賬戶,并由出納負責管理。
第三十條 出納應不定期或定期與銀行對賬,并于每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確保數額相符若發現不符,應查明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三十一條 不準擅自租借銀行賬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業務。
第三十二條 對網上銀行的支付須經兩人以上確認才能支付款項。
第七章 賬目管理
第三十三條 財務部應按照國家財政部規定建立日記賬。出納在電算化中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嚴禁登記總賬。
第三十四條 出納在根據業務票據,編制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時,做到賬目日清月結,確保賬款相符。
第三十五條 出納應予每月月末核對未達帳項,并及時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條 記賬時應再一次嚴格審核憑證,嚴禁用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憑證登記入賬。
第三十七條 出納與會計應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結賬日核對現金、銀行日記賬與總賬,確保賬賬相符。
第八章 處罰
第三十八條 對違反本辦法造成公司損失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關人員行政處罰和經濟賠償。
第三十九條 凡超出規定范圍內限額使用現金,用不符合制度的憑證充抵庫存現金,未經批準坐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編造用途套取現金,公款私存的,除給有關財務處分外,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違紀金額10%~30%的罰款。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本制度由財務科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經公司批準通過后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江西省水利投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水投房地產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督,規范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等有關法規、政策、制度,在水投生態集團財務制度指導下,結合水投房地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水投房地產公司及其所屬項目部。
第三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其所屬項目部應加強內部財務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努力降低成本費用,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確保公司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四條水投房地產公司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接受水投生態集團公司總部的財務管理和監督,發生的經濟業務,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要求,建立必備的會計賬冊,建立必備的會計賬冊,合理、準確地進行會計核算,如實編制會計報表,同時加強資金管理,注意控制和防范財務風險。
第二章財務機構及人員管理
第五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必須設立獨立會計機構,制定管理制度,配備合格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公司的各項經濟業務,并實行有效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
第六條水投房地產公司財務部是水投房地產公司財務會計職能部門,主要職責為: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負責組織指導所屬項目部編制財務計劃和預算,匯總編制水投房地產公司財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4、負責監控預算的執行情況,監督和考核所屬項目部預算執行,并定期形成分析報告。
5、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同時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6、總經理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公司的一切經濟活動負責。領導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認真執行財會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審核重大財務事項,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七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必須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核算所屬項目部財務應貫徹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執行水投房地產公司的有關規定,接受水投生態集團公司的財務監督。第八條水投房地產公司的財務部門必須建立和完善公司內部相關管理制度。出納員、記帳人員、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分工明確,做到相互分離、相互監督、相互制約。重大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以及互相監督制約的程序要合理、明確和完善。
第九條水投房地產公司的財會人員要有國家規定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符合所在單位對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的任職要求。
第十條財會人員在工作中貫徹“工作有效率,核算要精準,管理上水平”的指導思想。財會人員應當熟悉所在單位的經營情況,真實、客觀地反映本單位經濟業務事項,提出合理化建議,做好領導參謀。
第十一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領導報告。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三章財務預算管理
第十三條財務預算是一個綜合性的財務計劃,通過對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
第十四條水投房地產公司財物實行預算管理,所屬項目部的財務預算應圍繞水投房地產公司年度經營預算開展。
第十五條編制公司財務預算,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程序進行。按照下達目標、編制上報、審查平衡、審議批準、下達執行等編制程序進行編制,并制定詳細的財務預算編制政策。
第十六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必須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并按季度上報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審核批準。
第四章資金管理
第十七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對及所屬項目部的資金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
第十八條水投房地產公司財務部為資金集中管理的執行機構,負責辦理公司及所屬項目部資金管理工作,對所屬項目部的資金管理進行監督,確保資金安全。所屬項目部財務部門作為資金集中管理的配合執行機構,在水投房地產公司財務部的指導下,具體負責辦理本公司的資金結算和資金管理工作。第十九條配合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建立統一的跨銀行的資金集中結算平臺,與銀行網銀系統對接。
第二十條水投房地產公司編制資金使用計劃報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審批生效。
第二十一條按照國家關于基本建設資金管理有關辦法,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門的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門核算。
第二十二條水投房地產公司開設銀行賬戶須經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批準,不得私自開設賬戶;原已開設的銀行賬戶報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納入銀行網銀系統進行集中統一管理。
第二十三條支票由出納員保管。出納員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
第二十四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2個人勞務報酬;3預支出差人員的差旅費;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結算起點定為2000元;5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除上述內容外,財務人員支付款項,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公司購買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應采取轉帳結算方式。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現金借款單》,辦理相關簽批手續后,由出納付款。超過還款期限(一年)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第二十五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支情況。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二十六條監督檢查:
1、水投房地產公司為資金的控制監督部門,對資金收入、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進行控制、監督,嚴禁資金體外循環、坐收坐支和公款私存等現象。
2、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對資金業務進行自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第五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電子設備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由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的職能管理部門進行實物管理,財務部門負責對固定資產進行核算。
第二十九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固定資產應設立臺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做到一物一卡,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至少半年清查一次),確保固定資產安全完整。
第三十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原則上按照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采用統一方法核算固定資產折舊。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平均年限法,殘值率為5%。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5—30年;
(二)船舶、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船舶以外的運輸工具,為5—8年;
(五)電子及其他設備,為5年。
第三十一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財務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根據固定資產實物的增減(購置、報廢、盤盈、盤虧、毀損等)及時按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二條固定資產應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以及修理,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對固定資產的維護和管理應建立崗位責任制度,落實到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損失和毀壞的,應及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六章費用管理
第三十四條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一定會計期間會計主體經濟利益的減少是損益表要素之一。
第三十五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費用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利息支出。指公司以負債形式為經營活動籌集的各類資金,按國家規定利率提取的應付利息。
2、固定資產折舊。指公司按國家規定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
3、業務招待費。指公司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業務交際費用。業務招待費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抵扣范圍內掌握使用。
4、業務宣傳費。指公司開展業務宣傳活動所支付的費用。
5、各種準備金。公司的準備金包括壞賬準備金和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金。
6、管理費。指公司行政管理部門為開展投資業務及經營管理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職工工資、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費、勞動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差旅費、董事會會費、咨詢費、稅金等。第三十六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的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委托貸款手續費,一律據實列支,不得預提;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一次支付、分期攤銷的待攤費用,應分期攤入成本費用。分攤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
第三十七條嚴格劃分費用開支界限,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列入費用的不在費用中開支。
第三十八條除工資及各種補貼外,其它費用一律憑賬單和發票報銷。凡不符合財務規定的票據不得作為報銷憑證。丟失單據的,原則上不予報銷。
第七章財務報告制度
第三十九條財務報告是指公司對外對內提供的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文件。
第四十條財務報告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報告。
(一)年度、半年度財務報告應當包括:
1、財務報表;
2、財務報表附注;
3、財務情況說明書。年度、半年度財務報表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二)季度、月度財務報告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
第四十一條水投房地產公司按規定編制合并會計報表,以控制為基礎確定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
第四十二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合并財務報表以母公司和納入合并范圍的項目部個別的財務報表以及其他有關資料為依據,合并各項目數額編制,并要求:
1、對項目部的長期投資必須采用權益法核算;
2、采用的會計政策,應與水投房地產公司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按水投房地產公司會計政策調整報表。
第四十三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應當依照本辦法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對會計報表中各項會計要素進行合理的確認和計量,不得隨意改變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標準。
第四十四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應當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財務報表格式和內容,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財務報表,做到內容完整、數字真實、計算準確,不得漏報或者任意取舍。
第四十五條財務報表應依次編寫頁碼,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司章,并由單位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及編報人簽名。財務報表均應及時留檔,未經審批及公開披露,不得泄露給任何機關團體或個人。
第八章財務檔案管理
第四十六條財務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和財務計劃、財務決策等財務信息資料。
第四十七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每年形成的財務檔案,都應由財務部門相應人員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交專人負責保管。第四十八條財務檔案必須科學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禁毀損和泄密。第四十九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保存的財務檔案原則上不得借給外單位使用。如有特殊需要,需經相關領導批準。
第五十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財務檔案保管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財務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的,由財務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制財務檔案銷毀清冊,經相關領導批準后,由財務部門和辦公室共同派員監銷,銷毀后相關人員在銷毀清單上簽名蓋章,并將銷毀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對其中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為止。
第九章操作流程
第五十一條財務審批報銷流程經理按照審批權限負責公司各項支出的最終審批;財務部負責根據公司資金及預算情況及對公司各項支出票據的有效性、支出是否為預算內資金進行審核及支付。審批權限:公司各項支出審批采用分級授權制。具體審批權限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特殊授權,具體按授權文件執行。各部門進行各項費用支出時需先進行書面申請,申請時應明確說明支出的原因、目的、使用時間及支出數額(具體數額無法確定的,應寫明限額)等主要內容。各部門在計劃內臨時性零星費用,如業務招待費、辦公費等支出可不進行書面申請,但必須在費用發生前以口頭方式向有審批權限的上級領導請示,經同意支出后,應在一周內辦理完畢報銷手續。經辦人按照發生業務內容填寫《費用報銷單》或《借款單》、《付款申請單》,同時附有符合財務制度的原始發票、收據、合同付款審批單、預算表、申請報告等附件。經辦人填寫申請報告或《費用報銷單》時應明確填寫付款時間、部門、事由、經辦人及支出金額的大小寫等主要內容,并在發票背面簽名。各級審批人員在審核時,應對票據上的書寫與公章是否清楚明晰,項目填寫是否齊全,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發票內容是否符合實際情況,后附的單據是否符合財務規定進行審核。財務部在執行報銷手續時,應對票據是否符合財務制度、審批手續是否完備進行審查,經審查后,對完全符合規定的,給予報銷,不符合規定的,應告知經辦部門重新補齊票據或補辦手續,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對符合規定要求的《費用報銷單》由財務部經理復核后,由部門主管領導按照審批權限逐級進行審批。各部門依據逐級審批后的《借款單》或《付款申請單》,到財務部出納處辦理支票或現金領用手續。各部門申請報銷的,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逐級進行審批后到財務部出納處辦理支票或現金領用手續。單據所載內容必須是與出票單位經營范圍一致(委托稅務機關所開的發票除外);單據所載金額必須大小寫一致,金額正確,不得涂改;付款單位、經辦人、開票人、項目等內容必須填寫齊全;不同時具備上述條件的單據為不合法的單據,不予報銷。報銷人(經辦人)應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報銷憑證。報銷憑證填制的基本規范
1、必須用黑色、藍色碳素筆或鋼筆填寫;
2、有關審批、登記、審核人員簽字必須齊全;
3、報銷人(經辦人)、審批簽字人應屬全名且書寫可辨認;
4、填寫必須工整,金額不得涂改,小寫使用阿拉伯數字,即“1、2、3、4、5、6、7、8、9、0”,在數字前面加幣種符號,如為人民幣為“ ”,美元為“$”。大寫按照人民幣相應的漢字表示,即“零、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元、角、分”等,并在最大金額位數前空白處加滿“零”或“”封口。如為外幣,應加上相應的“美元”、“歐元”等貨幣名稱。
報銷憑證附件數以原始單據的自然張數為準,凡與報銷憑證中經濟業務記錄有關的每一張單據,都應作為報銷憑證附件。但報銷停車費、差旅車票等零散票券,可以粘貼在一張紙(票據粘貼單)上,作為一張附件,并在此注名張數。每張附件后報銷人必須簽名且注明日期。票據粘貼應整齊有序報銷人(經辦人)將所有單據錯開粘貼在與報銷憑證規格相等的另一張紙(票據粘貼單)上,并在左方留出兩厘米的裝訂線,如單據張數多,可使用數張紙(票據粘貼單)粘貼;報銷人(經辦人)將粘貼后的原始單據與填制好的報銷憑證粘貼在一起。對于填制不規范、不齊全的報銷憑證以及未按照規定用途使用的報銷憑證,計財部有權要求報銷人(經辦人)重新填制。所有報銷的費用應在業務發生完畢后及時辦理報銷手續。
第五十二條出差管理流程明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各級員工因公出差的報銷標準,簡化報銷手續及流程,控制差旅費用,嚴格執行財務監督。本流程適用于公司經理以下在職員工出差費用的報銷管理。經理負責公司人員出差申請的審批和出差費用報銷的審批。人力資源部負責出差人員的審批手續及考勤備案。財務部負責對出差員工的差旅費標準進行復核,并對借款、出差票據進行核銷。因工作需到外地出差人員,在出差前,應進行書面申請,填報《員工出差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經理審批同意后,由人力資源部進行考勤備案。在《員工出差申請表》中應填寫清楚如下事項:出差人姓名、出差事由、出差時間及天數、出差地點及路線、分項預算及預計總額等。對超出差旅費標準的,應在《員工出差申請表》的備注欄進行特別說明,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按高標準予以報銷,否則多發生的費用由本人自行負擔。出差人員的主管領導對出差人員的出差費用標準及天數進行審核。出差人員將審批備案后《員工出差申請表》做為附件,填寫《借款單》,經逐級簽批,持簽批后的《借款單》在財務部辦理出差備用金借款手續。員工返程后,應向人力資源部進行銷假。員工返程后,應以書面形式向分管領導提交出差/考察報告。差旅費包含:出差期間發生的各種交通費、訂票費、住宿費、辦公費(如郵寄費、傳真費、復印費、電話費、行李托運費等)。住宿費、交通費等未超標準的實報實銷,超標準部分自行負擔。因工作需要需延長在外地出差天數以致增加差旅費的,應提前申請增加費用經上級核準,返回后追加審批報銷。凡未提前申請且未經批準同意的,增加部分費用由出差人員自行負擔。對于按照公司規定享有通訊費用補貼的員工,在出差期間因正常工作需要發生的移動電話費用金額較大,且其當月通訊費用補貼不足以彌補其正常實際發生的費用時,可以附上通話記錄、話費清單等經批準后予以據實核銷。對于不享有通訊費用補貼的公司員工,在出差期間因正常工作需要發生的電話費用,可以憑通話記錄、話費清單等經批準后予以據實核銷。出差人員出差返回后,及時向主管領導提交出差報告,審核通過后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將所有票據粘貼整齊后,逐級進行核銷(參照《財務審批報銷管理流程》執行)。出差報告審核不通過的,出差費用由出差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制度修改和解釋權歸水投房地產公司。
第五十四條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政策相抵觸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執行。
第五十五條本制度經公司經理批準,報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部后實施。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和會計制度,敬崗愛業,不做有損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服務意識。為了完善公司財務管理,綜合本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經總經理批準特制訂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工作范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回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并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材料庫、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9、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0、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和審批制度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批準方可到財務借款。(無總經理簽字批準,財務不得辦理借款)。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或報銷后,會計方可將借款單交還借款人。前次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本司暫無出差事宜,標準待定。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現金或支票),部門,借款理由,所借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批準方可到財務借款。(無總經理簽字批準,財務不得辦理借款。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電話批準同意,方可辦理借款。但次日須補辦審批手續。)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生產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者,辦公用品,單價在2000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到財務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要開具正式發票。
4、備用金借款:對于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當月報銷下月再借,每年年度終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周轉資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6、因出差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后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于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及開具收據。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填寫費用審批報銷單,原始發票付報銷單后面,寫明實際發生的費用事由,明細,金額,經手人簽字,報總經理審批簽字后到財務復核,方可報銷。報銷手續采取誰經手誰報銷。單筆報銷,不得多次合計報銷。
因銀行對庫存現金的控制,財務庫存現金不足時,先在財務登記報銷計劃,由財務通知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主管領導簽字,總經理審批簽字,到財務部復合方可報銷。
四、工資及考勤管理:
1、為便于及時計算工資,每月月底最后一天至下月的第一天,各部門將考勤表經職工簽字認可,報主管領導審核簽字,交財務計算工資,誤期各部門自行負責。
2、每月職工加班的要經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報總經理審批簽字后交財務做加班工資表,未經審核審批的不得計付加班工資,隔月未報按放棄加班處理。
3、行政和保安主管保潔主管將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職職工的名單發財務。每月人員進出變得應向財務報出清單,以便財務核對在職人員工資。如考勤表有職工考勤名單而無簽訂勞動合同,又沒有人員變動名單的,財務當月不計算工資,核對后補。
五、財務部總賬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賬和總賬。端正服務態度,做好服務工作。
2、全面了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和稅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并正確執行。
3、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匯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4、對其他應收款、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5、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系清楚。
6、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7、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財務部出納會計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
3、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所有費用報銷,借款等資金流動,應該嚴格實行審批制度,由總經理審批簽字后方可報銷或付款。端正服務態度,做好服務工作,對報銷人員報銷事宜等做好認真的解釋工作。
5、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
6、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發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對簽發空頭支票負責。
7、完成領導交付的其它工作。
七、帳簿管理
1、由于會計核算均使用電算化,大部分帳簿由電腦自動生成,定期打印,仍保留如下手工帳簿: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
2、、以上各帳簿由公司總賬會計進行記錄。
3、以上各帳簿的記錄應使用楷書,書寫清楚,按月合計累計。
此財務管理制度由財務部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是公司企業,針對財務管理、財務工作制定的公司制度。訂立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在實際工作中起規范、指導作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后,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和經營管理以及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2.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遵守《會計法》、《公司法》及集團公司章程;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編制信貸計劃,積極籌措資金;加強應收款管理,搞好資金回籠;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繳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6〉及時報送各種報表,主動配合財政、稅務、銀行等有關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
7〉辦理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3.公司財務部由經理兼總會計師,下設主管會計、會計、出納、記帳員。
(二)崗位職責制度:
1.財務經理兼總會計師負責公司的下列工作: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的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費、節約開支、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收支、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參謀助手;
4〉審核公司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5〉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2.主管會計的工作職責:
1〉編制和報送各種報表;
2〉辦理信貸手續;
3〉辦理工商、稅務、信貸的年檢工作;
4〉負責往來帳款的核對,及時收取應收帳款;
5〉負責公司的發票管理工作和檔案保管工作;
6〉當好財務部經理的助手,完成財務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3.財務處出納的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嚴格審核收支憑證,加強支票管理,嚴格支票使用手續;
4〉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及時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
5〉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6〉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4.財務處記帳員的工作職責:
1〉認真審核記帳憑證的科目運用是否恰當;
2〉審核所附原始憑證的準確性,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有不合法、不合理的收支憑證,發現問題及時向財務經理匯報處理;
3〉及時完成帳簿的登記工作;
4〉打印、裝訂憑證和帳簿,完成會計資料的歸檔工作;
5〉負責有關帳務的查詢工作;
6〉完成財務經理交辦的其他事務。
(三)財務管理制度:
1.事業部(分公司)洽談合作項目,一切收入款項必須撥入公司帳戶,經總經理批準按公司統一規定分包給事業部(分公司)。分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稅金由公司代扣。
2.公司實行合并報表及年度審計,設定公司結帳日期,一年一度的審計工作由公司統一安排。
3.財務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記帳員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所購材料物資必須經保管員辦理出入庫手續。
4.財務人員應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
對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5.財務人員應會同有關人員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發現問題應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做出處理。
6.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并有專人監交。
7.公司必須按會計制度和稅法規定提取福利費、教育經費、折舊等,發生的醫藥費、贊助費、罰款等按規定列支,不得列支成本,超支的招待費由本單位自有資金列支。
8.未經公司同意不得濫發獎金,對發放的工資、獎金按稅務規定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由本公司代扣,個人負擔。
9.各部室(事業部、分公司)不得私自設立帳戶,不得坐支任何收入款項,不得簽發空頭支票。
10.公司根據利潤總額,先彌補前年度虧損,再按規定計提企業所得稅,按公司章程規定提取盈余公積金、公益金后,再進行分配,其分配方案由各公司總經理進行擬定,報公司總裁審議決定。
(四)支票、匯票、發票管理制度:
1.公司支票由出納員保管,支票使用時必須有“支票領用單”,經主要負責人簽字,然后按批準金額封頭,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2.支票使用后憑支票存根,原始憑證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負責人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原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3.支票使用后未交回存根,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工資中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直至領用人完成報帳手續。
(五)現金管理制度:
l.現金使用范圍:
1〉職工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差旅費;
4〉職工生活費;
5〉1000元以下的零星開支。
2.支付1000元以上款項,應以支票或匯票支付,確需用現金支付的,應經負責人批準、主管會計審核后支付現金。
3.公司業務人員需支用現金時,必須填制“現金使用審批單”由總經理審批、財務經理簽字后支取;
使用后由經手人簽字,總經理核批,財務經理審查后入帳。
4.各項目提取現金時,必須由項目負責人填制憑證并簽字后,由分公司(事業部)出納到財務部辦理取款手續。
5.一切開支的單據,必須在三日內到財務部辦理結算,否則一律不給予報銷。特殊單據的費用超過三百元,須經當事人兩人證明方可報銷。
6出納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清點,帳款相符。
(六)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凡是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它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暫由公司財務部保管一年,期滿后,由財務部編制移交清冊,移交公司檔案室統一保管。
2.財務部和檔案室的財務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如有特殊需要,經財務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印,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印財務檔案的人員不得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未經批準不得私自翻閱。
(七)福利報銷制度:
1.享受探親條件的職工(職工與配偶能夠在公休日團聚的除外)探望配偶的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30天;
探望外地父母的未婚職工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10天,已婚職工每四年(自結婚之日起)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以上探親假是在家住的天數加路程的天數)。
2.職工結婚假期為2周,職工直系親屬喪亡給假3天,職工產假為90天。
3.職工在享受以上假期前必須提前辦理手續,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報公 司公司經理審批后方可休假,并辦理好工作移交手續。
4.職工探親休假期滿,必須按時回公司上班,超期時間按曠工處理。
5.職工探親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探親職工報銷往返車票(硬席),探親期間的其它費用自理。
(八)處罰制度: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處本人工資3倍以下罰款:
1〉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或超出核定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
2〉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3〉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或支付款項;
4〉利用帳戶替他人或其他單位套取現金;
5〉未經批準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
6〉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
7〉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對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1〉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
2〉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
3〉偽造、變造、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
4〉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
5〉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
6〉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
7〉有其它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3.為維護公司整體形象,各部室負責人及經辦人違反規定,除由有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由公司對財務室負責人及經辦人給予罰款:
1〉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收取款項,私立帳戶擅自支取收入款項坐支使用,按情節輕重每出現一次給予負責人及經辦人5000元以上罰款;
2〉各部室、分公司不按規定使用資金,開出空頭支票,除由銀行等有關部門處罰外,由公司對負責人及經辦人處以每次1000元以上罰款;
3〉財務室、分公司領用支票不按規定注銷登記,每出現一次對負責人及經辦人給予500元以上罰款;
4〉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使用、保管發票;
丟失、借用或拆頁,除由稅務部門按《發票管理規定》處罰外,對負責人及經辦人處每次5000元罰款;
5〉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及時報表,對當事人處每次500元罰款;
6〉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分配資金,濫發獎金和紅利,按所發金額的50%給予罰款;
7〉財務室、分公司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財務室、分公司負責人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除按《會計法》規定承擔法律責任外,由公司對其處以5000元以上罰款;
8〉其它違反規定應予處罰的由公司根據情節給予處罰。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參考建議各位財務、人資、行政的朋友,可以根據自己公司實際情況修改調整完善。重要在于制度的實施流程與執行管理和執行監督,并與崗位職能掛鉤,同時需要符合企業自身的業務特點。可以將制度和辦公OA軟件及管理流程操作結合執行。
一. 總則
1 為加強集團的財務管理,規范集團的各項財務管理行為,保證集團戰略和目標順利落實,保障集團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首聯集團的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2 集團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以集團股東為主體的利益相關人利益最大化。
3 集團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和任務:
3.1 建立和健全集團基本財務管理體制。包括組織機制、決策機制、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信息流轉機制等。
3.2 制定集團財務管理規則,包括各財務事項操作規范和管理權限,具體包括:
3.3 投資融資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內容是企業發展“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的科學統一,具體包括選擇融資渠道及合理的資本結構,綜合分析評估投資風險與報酬,協助進行投資決策;制定符合股東利益和企業長遠發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 通過系統的全面預算制度和配套的監控體系,對集團業務運作和資金流轉進行管理和監控,保證集團戰略目標實現的效果和效率,實現股東權益的保值增值。
3.5 建立良好的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加強風險防范,保證資產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費用。
3.6 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為各政府機構和股東提交準確完整的財會信息。
4 集團內部各單位財務制度不得違反或與本制度的規定和原則相沖突,本制度未盡事項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二. 財務管理體制
1 集團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集團的財務管理工作,在集團高層領導下,由集團總部財務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各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在各分公司總經理及總部財務管理部和總部財務副總的領導下,由其財務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除接受總部財務管理部的檢查監督外,還要主動做好自查工作。
2 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以總公司、各分公司財務部門為主,各職能部門為輔;總公司、各分公司的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如下:
2.1 建立健全財務系統的基本規制,包括:
2.1.1 財務部門的目標體系和決策流程
2.1.2 核心業務的標準、制度流程
2.1.3 財務部門的組織設置/權限分配/崗位責任制/人員招聘、考核、培訓發展等
2.1.4 企業財務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和內部信息流轉的規定
2.1.5 培育和倡導符合公司文化導向的財會系統價值理念
2.2 核心業務流程包括:
2.2.1 財務系統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業務及管理目標的制定流程
2.2.2 嚴格遵循國家和集團各項財務制度的要求,辦理融資投資收益分配以及財務結算和核算業務;
2.2.3 組織編制財務預算,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
2.2.4 負責經營活動分析工作,編制財務報告,真實、客觀、準確、及時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2.5 統一的貨幣資金管理和稅務籌劃制度,保障整體利益的實現;
2.2.6 集團規定的重大業務審批制度
三. 權限分配
1 各經營財務事項審批權限人由業務部門負責人、專業管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公司或集團高層領導構成。
2 審核責任人依據相關業務規范和經營政策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內容及要件進行審核。
3 審批責任人依據整體經營利益原則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必要性進行審批。
4 審核和審批權限人主要包括:
4.1 集團總部
4.1.1 職能部門經理:各管理職能部門經理在專業職權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2 財務副總:分管各項業務或分公司的副總在各自的分管領域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3 總經理: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4 總經理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體現高管層集體決策的原則。
4.1.5 董事長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在經濟事項的審批程序中體現為最終審批權責任機構。
4.2 收入中心。收入中心為按業態分的各分公司。
4.2.1 各分公司: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分公司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2 各分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縱向隸屬關系范圍內的單店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3 各分公司總經理:依據相關經營政策要求,對利潤中心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4 此外,如在單項業務環節存在其他審核或審批權限機構,分別在細則中描述。
4.3 關于授權:各審批責任人可執行臨時授權,向下或同級授權執行審批責任;
授權必須以書面形式說明授權事項、授權對象和授權范圍(日期和內容金額),以授權方親筆簽字為準,特殊情況下該書面授權說明可電話溝通后后補。所有授權文件應編號歸檔保存。
4.4 財務開支審批一般原則:
4.4.1 先下級,后上級;
4.4.2 先定性審核,后定量核準;
4.4.3 先業務行政線,后財務線。
4.5 財務開支審批要點:
4.5.1 開支是否合理、合規、真實;
4.5.2 單據是否合法,數量、金額是否準確;
4.5.3 是否完備了必要的手續,如:資產購置是否經過批準,資產是否經過驗收等,辦理財務手續的基礎要件是否齊全,如原始業務單據等;
4.5.4 是否符合審批權限和開支標準的規定以及有關文件的精神;
4.5.5 是否符合有關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約定。
4.6 財務開支審批權限除本制度和集團其他有關制度、規定已明確的外,其余由各分公司的總經理負責組織制訂。
4.7 對審批權限中未能涉及的具體事項,財務人員應作出符合常理的專業性判斷,交由具有類似或相近事項審批權限的領導審批,并要保持一致性原則。
4.8 財務人員任職基本要求:
4.8.1 極強的保密意識;
4.8.2 認真、仔細、一絲不茍的工作作風;
4.8.3 忠于企業,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4.8.4 工作穩定性較強;
4.8.5 具備與職位相適應的財會專業技能和任職資格。
四. 財務管理規則
1 籌資管理
1.1 籌資原則
1.1.1 總體上以支撐集團戰略、遵從集團統籌安排、滿足集團資金需要為原則。
1.1.2 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兼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兼顧。要慎重考慮公司的'償債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償債而陷入困境。
1.1.3 在控制融資風險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種融資渠道,權衡資本結構(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比重)對企業穩定性、再籌資或資本運作可能帶來的影響,以綜合資金成本率最小為目標。要注重學習運用各級政府及行業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低成本籌資如:無償、資助、無息或貼息貸款等;
1.2 權益性籌資
1.2.1 各分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得隨意變更。各分公司資本的增減變動,不論是貨幣資金投入還是往來劃轉,均應報集團財務管理部審核,經批準后方可執行;合資企業注冊資金的增減變動應經本單位董事會批準,并聘請董事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后報集團總部備案。
1.2.2 合資企業在注冊或增資擴股時,應督促所有股東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董事會要求,及時、足額交付資本金,對未按時或足額交付資本金的,應提交本單位董事會作股權調整等處理,并報總部備案。
1.2.3 合資企業股東投入的資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1.2.4 合作項目吸收的資金比照注冊資本進行管理。
1.3 債務性籌資
各分公司向銀行借款應遵從銀行與國家的有關規定,并以維護公司信譽為首要原則,及時辦理銀行借款到期歸還、續借申報工作,避免罰息、拖欠利息和延誤借款歸還事件的發生。
1.4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對外借款(包括長短期借款、票據貼現等)須報集團審批:
1.4.1 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超過萬元、向銀行借款超過萬元時;
1.4.2 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時;
1.4.3 向有收購或參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1.4.4 借款有限制性條款,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易手或對公司其他方面產生重大影響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識產權、重大資產作質押、擔保等。
1.5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含)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辦公會審批。
1.6 未經集團同意,集團附屬單位之間不得互相拆借資金。
1.7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內部拆借須報集團審批:
1.7.1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短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內),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7.2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長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8 各分公司應在維護本單位信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商業信用、緩交稅費等方式融資。
1.9 簽訂融資合同或協議時,應考慮法律因素和對企業稅收的影響,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2 投資管理
2.1 投資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兩種,長期投資指持有時間準備超過一年的各種股權性投資(如:獨資或與他方聯合設立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發行債券、其他債權投資及改建、擴建與新項目投資等,短期投資指能夠隨時變現并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基金投資及其他債權投資等,日常固定產購置不作為投資管理。
2.2 集團及控股企業設立新公司或參股其他公司(非上市公司)、搞新項目開發,必須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評價。
2.2.1 對公司發展戰略的影響;
2.2.2 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2.2.3 主要風險和應對措施;
2.2.4 公司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管理能力能否滿足新的投資需要;
2.2.5 投資收益;
2.2.6 稅務論證。
2.3 集團內企業任何權益性投資(含股權投資)項目的確定,都應在詳盡的市場調查的基礎上,遵循穩健性原則,以“不高估收益、不低估風險”的慎重態度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召開包括由財務人員、有關專業人員參加的投資項目審評會,最終提交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和董事會審批。
2.4 長期投資項目立項一經批準,財務部門、融投資部門應積極配合項目操作部門做好項目啟動等前期工作及以后的投資管理,包括項目所需資金的籌措、調度、資金使用效果的跟蹤等工作。
2.5 集團內企業以房產、設備等固定資產進行聯營投資,在項目立項后應聘請專業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并比照固定資產轉讓的審批權限,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2.6 原則上不對被投資單位提供超出投資份額的借款、擔保。特殊情況需提供的,全資企業應按審批權限報集團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合資企業由其董事會批準,同時必須要求被投資單位提供反擔保或抵押物,提供抵押物的,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2.7 年度終了后,投資單位應關注被投資單位(包括股權投資)的董事會決議及利潤分配方案,積極催收應上繳利潤。
2.8 被投資單位(不含股權投資)應在投資全部到位后或發生股權變更時,及時辦理驗資手續;歇業或終止經營,投資單位應及時辦理或督促辦理有關工商、稅務等法律手續。
2.9 集團內企業應充分利用各種投資渠道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并遵循“風險第一、收益第二”的原則,企業從事短期投資必須經集團批準(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
2.10 被允許從事短期投資的企業,財務部門要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風險控制,并監控及分析業務部門的操作過程,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
2.11 長、短期投資的所有權不得登記在個人名下。
2.12 投資審批權限:
2.12.1 集團控股企業的投資審批權歸集團公司(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非控股企業由其董事會確定。
2.12.2 設立新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等權益性長期投資,投資額 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會批準;投資額在萬元以上的投資由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3 股票、基金等短期投資,在一級市場進行申購由集團董事長批準,二級市場上投資則必須經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4 通過資本市場實施并購,須經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5 債權投資
1) 國債及企業債券(含可轉換債券)在一級市場申購,在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董事會審批;在二級市場投資,無論金額大小均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 原則上一般不得向集團外企業提供以獲取利息收益為目的貸款,特殊情況下,由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6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新項目投資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12.7 各分公司的投資及投資效果、收益情況每年至少應向集團匯報一次。
2.12.8 投資清理審批權限。權益性投資的清理須報集團領導審批。
3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管理
3.1 集團定義單位價值(包括運輸、保險、安裝等費用)在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機械設備、電子設備、辦公設備、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資產為固定資產;對一些單價不足元,但數量眾多,在企業的經營中發揮較大作用的,根據管理需要也可列為固定資產,但需報經集團財務管理部批準。
3.2 固定資產的計劃與審批:
3.2.1 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有請購計劃,詳細說明計劃購置的固定資產種類、名稱、單價、購置原因等;
3.2.2 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請購計劃審批權限:
3.2.3 集團總部和各分公司固定資產請購計劃金額在萬元以下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為萬元-萬元的,須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3.2.4 固定資產的處置,如報廢、出售及盤盈、盤虧的處理,應報經集團批準。
3.2.5 具體程序為:各分公司向集團財務管理部提交固定資產處置請示報告,由集團財務管理部會同集團其他職能部門商定處理意見,最后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3.2.6 單個分公司報廢、盤盈、盤虧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出售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 萬元以下的,由集團主管副總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3.3 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驗收:
3.3.1 大宗固定資產的購置應采取招標或詢價的方式;
3.3.2 固定資產購置的經辦人應在購置完成后持“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及有效稅務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帳手續,財務部門須查驗上述手續是否完備并核對購入資產的內容、附(備)件、價格等與合同、發票、單據一致后方能入帳;
3.3.3 由于采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資產驗收并投入使用后,尚未取得發票時,財務部門應依據“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并注明暫時未取得發票的原因,預計取得發票時間,回收發票責任人等,辦理暫估入帳手續。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應及時辦理結算及驗收手續,轉入固定資產;
3.3.4 購置固定資產,不得以個人名義定購、辦理產權登記、注冊等;遇特殊情況必須以個人名義辦理時,需經集團董事長批準。
3.4 無形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購買、轉讓及授權他方使用必須經過集團批準。
3.5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遞延資產的帳面情況和攤銷情況進行清理,對長期掛帳的費用性開支和消耗性支出按集團相關會計政策及時處理,根據資產實際收益情況調整遞延資產的帳務處理,并清理其他經濟事項在遞延資產中的臨時掛帳,避免遞延資產虛增。
3.6 財務人員應注意考慮費用資本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隨公司發展階段和戰略意圖的不同,做出費用資本化與否的選擇。
4 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
4.1 庫存現金管理
4.1.1 各分公司現金的使用范圍應符合國家《現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控制現金結算,超出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下需用現金結算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各分公司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4.1.2 各分公司必須核定庫存現金限額,限額的核定以本單位3天以內的現金日常用量為準,凡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現金的存入及取出應派車輛接送,切實做好安全保衛措施。
4.1.3 除零星現金收入可以補充庫存外,收入的現金應當天送存銀行,在銀行停止收款后收進的現金,應存入企業保險柜,于第二天上班后及時送存銀行。
4.1.4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必須檢查收付款憑證是否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及程序經過審批,不得受理未按規定審批的收付款業務;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內外部憑證,并視情況報告財務負責人。
4.1.5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應堅持“當面點清”的原則,每筆現金收付后,須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
4.1.6 “現金日記帳”應使用訂本式帳簿,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出納員仍要設置現金收付登記簿,逐筆登記。
4.1.7 出納員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日記帳與庫存現金應于每日終了后核對,如出現長短款,應報告財務負責人,查明原因后及時處理。
4.1.8 不準用白條抵充現金,不準因私借支現金,不準保存帳外現金,不得公款私存。
4.1.9 各企業財務部負責人或安排出納以外的其他人員每兩月至少對出納庫存現金檢查核對一次,驗證帳實是否相符,情況異常時,應進行突發性檢查。
4.1.10 出納員不得兼管任何購、銷業務和實物收發;不登記除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外的任何其他帳簿;不兼管財務稽核和不抄寄結算帳戶的對帳單。
4.1.11 現金支付范圍:
1)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2) 個人勞務報酬;
3) 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務費、修理費等;
4)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 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其他特別支出。
4.2 銀行存款管理
4.2.1 出納員在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內,應根據銀行對帳單仔細核對和清理銀行日記帳,查明未達帳項及其原因,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交部門財務稽核人員審查核對并簽字認可后報財務經理審批。
4.2.2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應每年裝訂成冊歸檔。
4.2.3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各開戶行的戶頭進行清理、核對,對不再使用的帳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
4.2.4 各分公司要嚴格規定銀行存款支付審批權限,出納人員應嚴格把關,履行審批程序,做到單據齊全、審批手續完備、合乎規章。各級審批人員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期間,應對審批權限進行書面授權。
4.2.5 財務人員應通曉各類銀行結算方法,并根據情況選擇對公司較為有利的方法進行結算。
4.2.6 各分公司應就臨時閑置資金通過通知存款、定存等方式獲取最大利息收益。
4.2.7 款項支出須有可靠依據,并符合以下原則。:
1) 支出項目必須按規定辦理批準手續;
2) 收到的資產必須經檢查驗收;
3) 有關憑證的價格、金額、付款條件等經審核無誤。
4) 已經支付的付款憑證上應加蓋銀行(現金)付訖章,以防重復付款。
4.3 結算資金管理
4.3.1 結算資金主要指因商品銷售、購買物品等與其它單位發生的債權、債務往來。財務部門應本著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壞帳、呆帳的發生、充分利用商業信用獲取資金、維護本單位信譽的原則進行結算資金的管理。
4.3.2 結算資金按往來性質記入應收應付、預收預付等會計科目。各科目按業務發生單位設立明細帳,并在備注中注明我方經辦人姓名和往來內容,不得以業務員名稱等其他形式設立明細戶頭。
4.3.3 各分公司對存貨銷售應嚴格控制賒銷,對庫存積壓的存貨可采取降價、置換等方式進行處理;各分公司賒銷、積壓存貨降價處理應報經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
4.3.4 各分公司應建立必要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業務部門及經辦人對應收帳款的收回應負全部責任。
4.3.5 財務部門應每月向本公司領導和業務部門通報應收帳款情況,督促催收。對長期未收回的款項,要求有關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追索。
4.3.6 對于已采取多種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果超過國家規定掛帳期限,可經本公司總經理確認和集團批準,報稅務主管部門批準后作壞帳損失處理。債權雖然從財務帳上核銷,但并不意味著放棄債權,仍應設置處理壞帳登記簿進行備查登記,視情況采取或繼續采取法律途徑進行追索。
4.3.7 各分公司應取得并妥善保管好能證明公司債權客觀存在的依據如:合同協議、提貨憑證、對帳函件等。
4.3.8 在支付應付帳款時,應對照合同等仔細復核,并同預付貨款及應收帳款等全部債權一起清理結算,防止重復付款。
4.3.9 財務部門每月應對債權的帳齡和債權損失可能性進行綜合分析,密切關注債務人的近況,對快過訴訟時效期的債權或償債能力趨弱的債務人應及時提請本公司領導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動,防止壞帳損失的發生或擴大。
4.3.10 每個年度末,各分公司應按集團會計政策提取壞帳損失準備,并應定期對壞帳損失做出處理。
4.3.11 壞帳損失標準如下:
1) 債務人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依照民事訴訟法進行追償后,確實無法追回;
2) 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追回;
3) 因故在訴訟時效期內未起訴而債務人又拒不承認債務或雖承認但基本不具備償債能力;
4) 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償債義務已達三年以上,仍然無法收回。
5) 滿足上述條件之一,就應列入壞帳損失。
4.3.12 報批核銷壞帳時,應詳細說明債務人有關情況、發生應收款項的經濟事項、拖欠原因、催收情況等。同時,還應提交壞帳損失申請書,報經稅務機關認可。
4.3.13 壞帳損失審批權限:各分公司的壞帳損失核銷均應報集團審批;各分公司年度壞帳損失總額在萬元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下的,由集團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上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總經理審批;其余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如債務人為與各級審批人有關聯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無論金額大小,一律由董事長批準。
5 存貨管理
5.1 盤虧、毀損、報廢處理的審批權限:各分公司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應報經集團審批后方可處理:
5.2 總額1萬元以內的,由總部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具體報批程序同固定資產的報批程序。
5.3 外贈產品或其他存貨的審批權限:金額在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批;金額在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
5.4 低值易耗品管理
5.4.1 辦公用具類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行政部門按計劃購置,辦理登記、領用手續,且采購與驗收、保管不得為同一人,其審批權限由各分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5.4.2 個人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若丟失或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5.4.3 正常損耗、損壞需重新領用時,必須以舊換新;
5.4.4 低值易耗品攤銷一般采用一次攤銷法;如一次性領用量太大,對當前成本費用產生較大影響時,亦可采用分期攤銷法,但攤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5.4.5 低值易耗品之價值雖然一次性攤銷,但對實物應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管理。
5.5 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具體特點制訂本單位的存貨管理制度。
6 營業收入管理
6.1 各分公司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集團有關制度的規定,正確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嚴禁收入不入帳或收入長期掛帳而不結轉銷售等隱瞞、截留營業收入,切實按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原則結算當期利潤。
6.2 各分公司應建立健全發貨、退貨的內部控制制度。倉庫應根據提貨憑證發貨;
6.3 發生退貨時,要按規定的程序審批,確認退貨原因,辦理入庫手續;退付貨款后,應取得對方單位的收款憑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章財務管理目的
第一條維護企業所有者的利益,按企業所有者的要求對企業資產進行管理,達到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財務管理工作職責
第二條制訂并監督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下屬公司制度的.制訂,報總公司董事長批準,并監督其執行情況。
第四條每年初搜集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分季度對照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計劃的原因,報總經理。
第五條對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
第六條規范企業財務行為。
第七條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各條塊的財務人員應參與本企業重大經濟活動及經濟合同的簽定,對合同未經各部門會簽即要求付款的情況,財務人員有責任提出異議,并上報公司總經理。
第八條執行公司會議制度,定期參加工作會議,匯報工作,解決問題。
第九條明晰企業總體資產狀況。
第三章資產管理
第十條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
1.下屬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贈、報廢固定資產須經董事長審批通過,方可執行。
2.對于固定資產其他方面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內部報銷的管理
第十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
第十四條報表種類
1.旬報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
3.內部報表(根據公司的不同行業性質制定的內部報表)
第十五條上報時間
1.旬報:每月12日、22日分別報告前十日財務收支情況,2日報告上月財務收支情況。遇節假日順延。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報。
3.各類內部報表:每月10日前上報。
第十六條報表要求
1.報表內容應真實、完整。
2.上報時間應準時。
3.在旬報中應及時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財務收支情況,并詳細附于文字說明。
4.報表格式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規定。
第十七條對各條塊執行制度情況的管理
1.結合總公司下發的經濟指標上報下屬各塊經營者對指標的完成情況,并由董事長決定處理措施
2.對下屬各條塊違反財務制度的情況,一經發現,應由當事人少交書面檢查,上報董事長,并按分級管理條例,對相應負責人追究責任。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揮財務管理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并做到準確、及時地核算公司的資金運作和效益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制度》等有關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的職能: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會計管理法規的規定。
2、在公司經理層的領導下,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編制財務預算,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監督各部門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協助并參與公司經理層的各項經營管理決策,對高效地調度、使用公司資產提出合理的意見。
5、按照國家頒布的會計制度要求,準確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及時繳納應繳的各項稅費。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的人事組成:財務經理、會計、出納。
財務經理由公司的一名董事或副總經理以上(包括副總經理)的人員兼任,財務經理是公司的會計主管。
擔任會計、出納崗位的人員的基本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法規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規定的要求;會計、出納崗位人數的具體設置視公司的經營發展狀況而定。
第四條為了便于公司的管理,公司的下屬分公司在現階段不單獨設置會計、出納崗位,其相關職能由公司財務部門統一進行管理。
第五條公司各部門和所有工作人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二、財務管理基本要求
第六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七條公司工作人員辦理經濟業務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財務會計人員根據經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財務會計人員記賬,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八條財務會計人員應當會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財務清查和資產盤點,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在清查盤點中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會計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九條財務會計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并按公司制度的規定報送相關信息需求方。公司內部使用的管理分析性報表,須經編制工作人員和主管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發出;公司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須經編制人、財務經理(會計主管)、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方可發出。
第十條財務會計人員對公司內部各部門及所有工作人員的會計行為進行監督。
財務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一條財務部門必須建立內部牽制稽核制度。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會計,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等工作。
會計人員不得將原始憑證的審核、會計事項的處理、登記帳簿等會計工作事項交予出納人員完成。
第十二條財務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一般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監交。
財務經理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員監交。
三、主要會計政策
第十三條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第十四條以每年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十五條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六條會計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借貸記賬法進行核算;資產計價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基礎。
第十七條現金等價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從購買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流動性強、易于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
第十八條壞賬核算方法:直接轉銷法。
第十九條存貨
存貨主要包括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和低值易耗品。以實際成本入帳。原材料的成本由買價加運費、裝卸費、保險費等構成。在產品和產成品以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際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
產成品(包括半成品)的發出以品種法[即:個別計價法]計價。原材料以加權平均法計價。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攤銷法核算成本。
第二十條長期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和一年以上的有價證券投資(即債券、股票等)。
股權投資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20%以下(含20%)或對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無重大影響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股權投資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20%以上且對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有重大影響的,采用權益法核算。
股權投資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50%以上的按權益法核算,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及折舊
固定資產的標準: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物品。固定資產按實際取得的成本計價。
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年限法,從其投入使用之次月起按固定資產類別、預計使用年限和殘值率確定折舊率;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殘值率如下:類別
房屋及建筑物機器設備電子設備運輸工具辦公設備
殘值率5% 5% 3% 5% 3%
使用年限20年5—10年3—5年5—8年3年
第二十二條在建工程是指興建中的廠房、待安裝或正安裝機器設備及其他固定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直接建造成本以及用于新建、安裝及試生產期間所發生的實際成本和財務費用。在建工程在實質上已經完成、并實際投入使用時轉入固定資產,并停止相關費用及利息的資本化。
第二十三條無形資產
公司外購的土地使用權以實際成本入帳,按土地使用期限平均攤銷。
投資方投入的土地使用權以評估值入帳,按“土地使用期限與公司存續期孰短”的原則確定攤銷年限并在期限內平均攤銷。
其他無形資產,以實際成本入帳,按受益期分期平均攤銷。
第二十四條收入的實現
銷售產品的收入以企業已將產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與企業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即作為收入的'實現。
在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并完成的勞務,應在完成勞務時確認收入。提供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為營業收入。
利息和使用費收入在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為營業收入。
第二十五條其他會計政策參照《企業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崗位職責
第二十六條財務經理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具體領導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檢查、總結。要積極宣傳、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斷地提高財務會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為公司的長遠發展提供堅實的財務保障。
2、組織制訂公司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并督促各部門和相關人員貫徹執行。在公司經理層的領導下,擬訂各項財務會計制度,并提交公司經理層或董事會研討制定。制度正式公布實施后,要積極向公司內部各部門和人員宣傳、講解,并隨時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要及時制止和糾正,重大問題應向單位負責人或公司董事會報告。對制度執行中出現問題要及時總結,不斷地提出修訂意見和措施,以完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
3、組織編制公司的財務預算等,經公司經理層或董事會通過后,組織實施。
4、會同公司內部各部門,定期組織實物資產的清點核實工作,加強對實物資產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5、開展財務預算完成情況的分析,提高經濟效益。
根據月、半年、年的預算情況和實際完成情況分析差異原因,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建議或措施,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
6、參加公司經營管理會議,參與經營決策。
充分運用會計資料,分析經濟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預測經濟前景,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7、審查或參與擬定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文件。對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損害國家和公司利益的,以及沒有資金來源等的經濟合同和協議,應拒絕執行,并向公司負責人報告。對重要的經濟合同和協議,要積極參與擬訂,加強事前監督。
8、負責向公司領導層和股東會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領導層和股東會報告各項財務收支和盈虧情況,以便領導層進行決策,加強經營管理。要按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告。報出的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都要經過認真審查,保證真實可靠。
9、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2、根據國家稅收政策和公司的收入成本,正確核算應繳稅金并按時繳納;若因核算原因造成稅收少繳、漏繳,相關會計人員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公司損失。
3、協助財務經理和主管領導編制有關財務計劃或預算,并監督其執行情況。
4、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狀況、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財務經理和公司管理層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5、協助財務經理,在其他部門和人員的配合下,搞好定期和非定期財務清查和資產清點核實,并及時對清查和清點核實情況進行匯總并編制有關說明;協助財務經理對清查和清點核實結果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6、協助財務經理和主管領導完成各項成本定額、費用標準的制訂,并將制訂的方案提交公司領導層討論定案。
7、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8、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八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辦理現金支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公司財務制度的程序要求辦理款項支付事項。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簽章,并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公司財務制度中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時,必須經單位負責人書面同意,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并由領用支票人在專設登記簿上簽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轉賬支票,要及時收回注銷。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對于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2、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并結出余額。現金的賬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賬面余額與對賬單上余額調節相符。對于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
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簿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3、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柜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4、保管有關印章、空白票據和空白支票。
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
對于空白票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簿登記,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
5、完成總經理或主管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五、支票管理
第二十九條支票由出納或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三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和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按規定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三十一條已領用而未注銷的支票,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三十二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本制度另有規定除外)。總經理外出時,應授權財務經理負責審簽一般性、金額不大的款項支付;對于特殊性或金額較大的款項,財務經理應請示總經理,經其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六、現金管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零星支出。
5、法律法規規定可用現金支付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起點標準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三十四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第三十五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三十六條公司因購買固定資產等而發生的資本性支出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三十七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10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三十八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須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九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審批單》,經財務經理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借款。
第四十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會計審核費用、天數無誤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后,出納員方可辦理付款或清帳手續。
第四十一條每月發生的固定性費用支出,如電話費、房租、水電費等,由具體經辦人填制自制憑證和取得原始憑證(經辦人員應在相關憑證上簽字和注明經辦時間),經財務經理審核簽字后報銷。
第四十二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人事部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發放。
第四十三條符合現金支付條件的、除上述“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條”所規定費用外,其他費用報銷應由具體經辦人取得原始憑證并填制費用報銷單,說明費用發生事由,經部門主管簽字確認,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四十四條使用非現金(銀行轉賬或抵債等)支付費用,應參照上述程序辦理。
七、會計檔案管理
第四十五條公司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審計報告、驗資報告、財務會計制度、會計檔案清冊以及與經營管理和投資者權益有關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會議記錄等各種會計資料。
第四十六條會計檔案的保存
財務部門應有專人負責保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按順序立卷登記造冊。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最低要符合法律規定,具體保管年限詳見下表: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檔案名稱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15年
(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5年
(3)銀行對賬單5年
2、會計賬簿類:
(1)日記賬15年
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
(2)明細賬、總賬、輔助賬15年
(3)固定資產卡片15年
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保存5年
3、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3)年度會計報表(決算)永久
4、其他類:
(1)財務成本計劃3年
(2)會計移交清冊15年
(3)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永久
(4)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毀意見,經財務經理審查,總經理批準,報公司董事會批準后執行。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
第四十七條會計檔案的借用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各部門工作人員若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部門主管批準,經財務經理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或者復制。
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財務經理同意后,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查閱,并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案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
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復印時,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批準,并限期歸還。
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應在檔案查閱登記簿上簽字,并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第四十八條由于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八、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實施。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1、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2、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3、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其它事項
1、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2、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盡量使資金結構趨于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3、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4、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并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根據集團公司對物業公司各小區實行指標管理、獨立核算的要求,結合公司業務管理的需要,為了做好各小區財務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預算管理
1、各小區物業部所有收支以預算管理為基礎,沒有預算不得開支。
2、每月末各小區物業部根據年度經濟指標及下月預計情況,編制、上報下月收支預算。
3、收支預算由小區會計負責編制,經小區物業經理初審后,報物業公司、集團財務部審核,總裁批準后執行。
4、各月度支出計劃的編制應以各小區年度經濟指標為依據,可在各月之間調節,但各月總和不得超過年度指標。
5、每月初各小區物業會計對上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總結,編制上月收支預算與執行情況比較表,報物業公司匯總后報公司相關領導。
6、預算內支出按公司規定流程由小區物業部審核支付,超預算支出報物業公司、總裁審批后各小區支付。
二、收支規定
1、收據、發票及公章使用規定:
1)收據、定額停車費發票,由物業公司統一印制(或購買)、統一管理,設專人負責,建立專門備查簿登記收據購、存、領、銷數量及號碼。
2)物業各小區設專人負責收據及定額停車費發票的領用、保管和繳銷。領用收據時檢查無缺聯、缺號后加蓋物業公司財務專用章,并在登記簿上登記領用時間、數量、起止號碼及領用人,同時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據的存根聯,以備查對。
3)收據的保管必須專人負責。如有遺失,追究保管人員責任。領用收據的小區,如果人員變動,需在變動前到物業公司財務部交回收據并結清核銷。
4)各小區使用發票,為便于管理,應到物業公司財務部統一開具。一般情況下應以收據(第二聯)換發票,所換發票的內容應與收據項目、金額完全一致,用以換取發票的收據作為發票記賬聯的附件,留物業公司統一保管。對于需要先開發票后付款的業主,出納(或物業管理員)根據收費通知單開具發票,并在物業財務部做好登記,款項入賬后核銷。
5)收據填寫要求:
①據實填寫。即必須按實收金額、項目、日期如實填寫,不得弄虛作假,做到準確無誤。
②字跡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錯誤,全部聯次蓋“作廢”章或寫明“作廢”字樣,再另行開具。
③全部聯次一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金額一致。
6)各小區的收費通知專用章只能用于催款通知,不能用做其它用途;除此公章外,小區不得再有其它公章。
2、收款規定
1)各小區收款必須使用從物業公司領用、加蓋物業公司財務專用章的統一票據。其他任何票據或未加蓋財務專用章的票據不得使用。
2)已收現金款項必須在當天交由出納核對、辦理相關手續妥善保管,并及時入賬。
3)以轉帳方式收款應及時與物業公司財務、集團財務辦理進帳、轉帳相關手續,并及時做帳務處理。
4)物業公司財務部可隨時檢查使用票據的人員是否及時將所收款項按規定上交,并定期對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據核查是否交納入賬,并進行核銷。
3、支出規定
1)工資費用。各小區財務人員根據本小區當月考勤表,計算本月員工的應付工資,填制工資卡,交小區經理簽字后,報物業總公司人事部門審核,人事部門在對員工的出勤及人員變動核對無誤后,報物業公司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同意后方可發放。
2)員工福利費。對于員工福利品的發放,如:防暑降溫品、節日禮品等,各小區根據自己實際情況,本著節約原則,自行擬定方案及所需資金等情況呈報物業公司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實施。
3)維修費用。小區工程維修費用,審批程序是:物業公司總經理→預算部→總工辦→總裁。
4)差旅費、辦公費、電話費、清潔衛生費、保安費、業務招待費、綠化費、社會保險費等以各小區所報支出預算為依據,預算內的此類費用由經辦人填制費用報銷單,小區經理批準即可報銷。會計人員應在原始票據審核方面嚴格把關,用于報銷的原始票據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除特殊情況外必須是發票,單據項目必須填寫齊全,特別是本公司全稱、地點、費用項目等必須準確無誤,票據應整潔,無涂抹修改。對于不符合上述規定的票據,財務人員應拒收。對于超出預算的上述費用項目,應呈報物業公司,說明情況,闡明超支原因,經物業公司總經理同意后,報總裁批準,總裁同意后方可實施。
5)水電費。水電費屬于小區的代收代繳項目,應遵循專款專用原則,即本月收取的水電費必須首先用于保證該期水電費的支付。小區不得以此類收款支付日常的費用開支,以免影響水電費的正常支付。
6)對于各小區需要轉賬結算的各項支出,經小區經理核準簽字,送物業公司財務審核后,在支票簽發登記本上進行登記,加蓋財務專用章及法人章進行支付。
4、資金報表:
1)每天由各小區出納報資金表給物業公司財務,由物業公司財務匯總后報公司領導。
2)報表需注明當天款項的增加、減少情況說明。
三、會計核算
1、統一設置以下會計科目:
1)主營業務收入:主要核算物業小區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的物業管理費;
2)其他業務收入:主要核算小區收取的停車費、裝修管理費、寬網費、攤位費、特約維修費等;
3)主營業務成本:主要核算物業水電維修、保潔及綠化等部門發生的費用;下設明細科目:工資、福利費、維修費、電話費、保潔費、勞動保護費、保安費、社保費及其他。
4)管理費用:主要核算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費用。下設明細科目:工資、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電話費、業務招待費、社會保險費及其他;
5)其他應收(應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繳款項及裝修期間的.保證金等。
2、會計報表
1)各小區財務結賬日期為月末最后一天。
2)小區會計人員應于次月的3日以前將各小區的會計報表經小區經理簽字后報物業總公司財務部,有個人所得稅的小區應將其扣繳的個人所得稅的明細單附后,以便總公司統一申報。
3)小區會計每月25日前根據年度指標上報下月費用預算,次月10日前編報上月預算執行情況報表。
四、檔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據記帳聯由各小區財務保管,存根聯繳銷后交由物業公司財務進行保管。
2、小區財務檔案應按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范要求進行整理、裝訂、歸檔。
3、當年會計檔案由小區會計負責保管,次年建立新帳后應將上年全部財務檔案移交物業公司財務人員負責保管。
五、檢查控制
1、各小區會計每月須對小區出納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包括收據的填開、領用、繳銷;原始單據的歸檔、保管;賬簿登記、賬證相符情況;現場盤點庫存現金,賬實相符情況。并對檢查內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確認后上報物業公司財務。
2、各小區出納應對物業管理員的收費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對于有不符合“收據發票使用規定”及“收款規定”的行為,應及時上報。
3、各小區會計每月須與集團公司核對往來款,并簽署對帳單,確保雙方帳務清楚。
4、物業公司財務應對各小區領用、繳銷票據及時核檢,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5、物業公司財務和集團公司財務應對各小區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不定期聯合檢查或抽查。
6、根據公司領導安排,聘請外部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物業公司各小區財務收支執行情況進行年度專項審計。
六、相關責任
1、物業小區各出納對現金的收支負有直接責任,小區會計負有監管責任,小區物業經理負有管理責任。
2、禁止私設帳外帳、收款不入帳等,禁止不使用統一規定票據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則一經發現直接上報總裁嚴肅處理。
3、會計檔案滅失追究保管會計責任。
4、由于不按本管理辦法操作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相關責任人全額賠償。
本辦法由公司由公司財務部和物業公司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節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目標。
第3條
財務管理工作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二節
財務機構和財務人員
第4條
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5條
公司的財務機構:財務科,是公司的財務管理部門。
第6條
財務科主要職責:
1、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編制公司的財務計劃、資金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監督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向總經理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公司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簽署后執行。
4、監督全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5、監督本部門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并向總經理報告。
6、對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7、負責本部門財務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第7條
計劃財務科科長領導計劃財務科的工作,在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8條
財務科科長的職責:
1、主持計劃財務科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按期(月、季、年度)向總經理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資金的籌措工作。
4、編制審核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5、參與公司的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6、協調處理對內對外的關系。
第9條
財務部門建立稽查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項目的登記工作。
第10條
財務人員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第11條
公司領導要切實保障財務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12條
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報銷或執行,并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
嚴禁任何人對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予以表揚和獎勵。
第13條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也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移交交接具體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必須進行監交,一般財務人員的交接,由計劃財務科科長進行監交;計劃財務科科長的交接,由總經理進行監交。
第三節
會計核算原則
第14條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律法規中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財產清查,成本核算等事項的規定。
第15條
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第16條
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17條
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的各種文字記錄必須用中文記載;數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18條
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
第四節
資金管理
第19條
計劃財務科要加強對資金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合理運用,提高效益。
第20條
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套取現金。
第21條
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第22條
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2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定代表人私章由本人保管,不準由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23條
單位庫存現金不得超過3000元,超過部分當日下午下班前送存銀行,嚴禁坐支現金。
第24條
一切現金收付,必須收付有憑據。
第25條
嚴禁私設小金庫,嚴禁公款存入私人賬戶,嚴禁使用兩本賬或賬外有賬。
第五節
工資及獎金
第26條
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27條
員工的工資標準及獎勵方法由企管科提出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計劃財務科執行。
第六節
庫存物資管理
第28條
倉庫部門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范,每月向計劃財務科報送一份庫存報表。
第29條
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保管人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并與賬面結存數進行核對。
第30條
對庫存物資的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進行處理,必須查明原因后,報總經理審批后進行處理。
第七節
會計憑證和檔案管理
第31條
公司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保管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虛開發票。違者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32條
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必須由經辦人員負責按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
第33條
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保管時間按會計制度規定進行保管。
第34條
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財政部門、稅務機關等同意后,才能銷毀。
第八節
其他
第35條
本管理制度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原制度與本制度有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一、財務管理制度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企業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財務監督。實行財務監督,維護紀律。企業的經營,管理,服務,必須依據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計劃,對工廠預算開支標準和各項經濟指標進行監督,使資金的籌集合理合法,資金運用的效果不斷提高,確保資金分配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利益。同時,要在分配收益上嚴格遵守國家規定,及時上繳各種稅金,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并向投資者分配利益。
財務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①無實別結果保證有關財務管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特制定以下具體規定。
(一)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除抵補現金庫存外,非經銀行同意,不得將業務收入坐支留用,嚴格分清收支兩條線;做好庫存現金的保管工作,有關證券和現金必須放在箱內,確保定安全。對指定的使用備用金人員必須進行定期檢查,核對,做好備用金的管理,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
(二)費用現金報銷制度。為了加強現金報銷管理,嚴格執行財政紀律,對各項差旅費、招待費現金報銷擬定嚴格的制度。
(三)往來賬目清理制度。做好結賬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證管理正常運轉的'重要環節。財務人員要及時結賬收款,催收應收賬款。過月未收的賬款,要上門催收。對月終尚未清理的債權債務,應查明原因,列出清冊。財會人員不能解決的事項應及時,上報領導。
(四)會計報表制度。會計報表是經營收支執行情況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領導了解企業經濟狀況重要信息資料,也是編制下年收支計劃的重要依據。所以,要保證報表的數據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手續完備。對年度結算報表,應附有分析收支計劃執行情況的說明。
二、會計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實整,加強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部門機構的設置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財務部門設置下列人員:財務負責人、會計、出納。
(二)會計人員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三)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務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財產清查的范圍、期限和組織程序應當明確;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的辦法和程序應當明確。
(四)建立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五)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六)會計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提高業務素質,加強會計人員的和培訓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深圳xx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使公司的會計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允地處理會計事項,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維護股東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我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及公司對會計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下屬控股公司。各控股公司可根據本制度,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章會計核算體制
第四條財會組織體系及機構設置
1、公司負責人對公司財務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實施以及經濟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在董事會領導下由總經理組織實施,公司財務負責人對董事會和總經理負責。
2、公司設立會計機構負責人崗位,負責和組織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會計機構負責人由董事會按規定的任職條件聘用或解聘。
3、公司設置財務部,專門辦理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會計事項,財務部配備與工作相適應、具有會計專業知識的會計人員。財務部根據會計業務設置工作崗位。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務處理等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崗位責任6j3kxd9P#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制,以滿足會計業務需要。
4、財務部經理是公司會計機構負責人。
5、公司有權對下屬控股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予以推薦,并依照規定程序聘任和解聘。
第五條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會計人員應當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提高專業知識和技能,熟悉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會計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辦理會計業務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熟悉本單位經營情況和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會計信息和方法,改善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保守公司秘密,按規定提供會計信息。
第六條賬簿設置。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結合公司具體情況使用會計科目、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賬。
第七條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結合本公司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建立內部會計管理制度,使會計管理工作滲透到經營管理各個環節,以利于改善管理。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包含:
1、內部牽制制度。必須組織分工、錢賬分離、賬物分離,出納和會計分離。為保障企業資金安全完整,涉及到資金不相容的職責分由不同的人員擔任,形成嚴格的內部牽制制度,并實行交易分開、賬物管理分開、錢賬管理分開,內部稽核、定期輪崗。
2、內部稽核制度。明確會計稽核的職責、權限、程序和方法。
3、內部原始記錄管理制度。建立規范的原始記錄管理制度,規定原始記錄的格式、內容和填制方法,按要求填制、簽署、傳遞、匯集、審核、管理原始記錄。
4、內部定額管理制度。制定原輔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定額、考核方法、獎懲措施,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5、內部財產清查制度。定期清查財產,保證賬實相符。內部財務收支審批,按財務收支審批權限、范圍、程序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6、內部
制定財務指標分析方法,定期檢查財務指標落實情況,分析存在問題和原因。
第八條會計工作交接。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管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離職。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編制移交清冊,由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移交清冊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三章主要會計政策
第九條根據財政部財會(20xx)3號文的規定,公司于20xx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企業會計準則。
第十條會計年度:公司采用公歷年度,即每年從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一條記賬本位幣:公司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二條記賬基礎和計價原則:本公司以權責發生制為記賬基礎,經濟業務發生時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原則。
第十三條外幣業務核算方法
公司發生外幣業務時,采用固定匯率進行折算,報告期末按期末匯率進行調整,差額列入當期損益或予以資本化,在建工程外幣借款的匯兌差額在該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計入在建工程。
第十四條現金等價物的確定標準
現金等價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于轉換為己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
第十五條金融資產的確認、計量和轉移的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
1、金融資產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分為: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投資;
(3)貸款和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2、確認條件:
(1)在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①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
②屬于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采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
③屬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于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2)只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才可以在初始確認時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①該指定可以消除或明顯減少由于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計量基礎不同所導致的相關利得或損失在確認或計量方面不一致的情況。
②企業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已載明,該金融資產組合、該金融負債組合、或該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組合,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管理、評價并向關鍵管理人員報告。
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不得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3)持有至到期的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4)貸款和應收款項,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5)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企業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比如,企業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持有至到期投資等金融資產的,可歸為此類。
3、金融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應當終止確認: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1)收取該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合同權利終止;
(2)該金融資產已轉移,且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規定的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
4、金融資產后續計量
(1)交易性金融資產
①按公允價值計量。
②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確認為投資收益。
③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④處置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時,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應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8f4K3M;p0i;qc
(2)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①按公允價值計量。
②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確認為投資收益。
③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④處置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時,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應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持有至到期投資
①持有期間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確認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實際利率與票面利率差別很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計算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
②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計量。
③處置持有至到期投資時,應將所取得價款與該投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
(4)應收款項
應當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計量。
企業收回或處置應收款項時,應按取得的價款與該應收款項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益。
(5)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①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計入投資收益。
②資產負債表日,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③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應按取得的價款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對應處置部分的金額,與該金融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
5、金融資產的減值
(1)發生減值的資產范圍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
(2)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
①發行方或債務人發生嚴重財務困難。
②債務人違反了合同條款,如償付利息或本金發生違約或逾期等。
③債權人出于經濟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慮,對發生財務困難的債務人作出讓步。
④債務人很可能倒閉或進行其他財務重組。
⑤因發行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該金融資產無法在活躍市場繼續交易。
⑥無法辨認一組金融資產中的某項資產的現金流量是否已經減少,但根據公開的數據對其進行總體評價后發現,該組金融資產自初始確認以來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確已減少且可計量,如該組金融資產的債務人支付能力逐步惡化,或債務人所在國家或地區失業率提高、擔保物在其所在地區的價格明顯下降、所處行業不景氣等。
⑦債務人經營所處的技術、市場、經濟或法律環境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使權益工具投資人可能無法收回投資成本。
⑧權益工具投資的公允價值發生嚴重或非暫時性下跌。
⑨其他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
(3)減值損失的計量
①一般企業應收款項減值損失的計量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對于單項金額重大的應收款項,應當單獨進行減值測試,有客觀證據表明其發生了減值的,根據其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
當出項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公司對相關的應收款項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a)債務單位撤銷;
(b)債務單位破產;
(c)債務單位資不抵債;
(d)債務單位現金流量嚴重不足;
(e)債務單位發生嚴重自然災害導致停產。
(f)對于單項金額非重大的應收款項以及經單獨測試后未減值的單項金額重大的應收款項,按賬齡劃分為若干組合,再按這些應收款項組合在資產負債表日余額的一定比例計算確定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具體計提比例如下:
賬齡計提比例(%)
一年以內3
一到二年10
二到三年20
三年以上30
(g)期末對逾期的應收賬款項相應單位的實際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及相關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對那些估計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應收款項,一般按以下比例計提特殊的減值準備:
賬齡計提比例(%)
一年以內50
一到二年80
二到以上100
②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損失的計量比照應收款項減值損失的計量規定辦理。
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a.發生減值的跡象:通常情況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較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大幅度下降,或在綜合考慮各種相關因素后,預期這種下降趨勢屬于非暫時性的,可以認定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已發生減值,應當確認減值損失。
b.確認減值損失的處理: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一并轉出,計入投資損失。
(4)減值損失的轉回
①對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確認減值損失后,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價值已恢復,且客觀上與確認該損失后發生的事項有關(如債務人的信用評級已提高等),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但是,該轉回后的賬面價值不應當超過假定不計提減值準備情況下該金融資產在轉回日的攤余成本。
②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后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原減值損失確認后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
③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通過損益轉回。
④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或與該權益工具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轉回。
第十六條存貨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的規定,存貨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1、存貨包括原材料、庫存商品、受托代銷商品、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
2、存貨取得時按實際成本計價。
3、存貨發出的實際成本除低值易耗品根據領用情況不同分別采用一次性轉銷法和五五攤銷法外,其余存貨按不同類別采用個別計價法或月末一次加權平均計價法。
4、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原則計量,存貨成本高于其可變現凈值的,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計入當期損益。若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的,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并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備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如果合同預計總成本將超過合同預計總收入,應當預計損失,計提工程施工合同預計損失準備并在“存貨跌價準備”科目下增設“合同預計損失準備”明細科目核算。
第十七條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的規定,公司對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編制合并報表時按照權益法對子公司長期股權投資進行調整。
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下列原則確定其初始投資成本: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為進行企業合并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以為取得對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為進行企業合并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計入初始投資成本。
第十八條投資性房地產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的規定,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且能夠單獨的計量和出售。
1、投資性房地產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1)外購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和可直接歸屬于該資產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按照相關會計準則的規定確定。
2、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計量:
(1)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建筑物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土地使用權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
(2)如果由于市場環境等因素變化,采用公允價值更能反映資產狀況時,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可以由成本模式轉為公允價值模式的,作為會計政策變更,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處理。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不對投資性房地產計提折舊或進行攤銷,以資產負債表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調整其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3)已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轉為成本模式。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及累計折舊的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的規定,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持有的有形資產。
1、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按實際成本計價。
2、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平均年限法按分類折舊率計提,預計凈殘值率均為5%。
資產類別折舊年限年折舊率%
建筑物204.75
機器設備109.5
運輸設備519
其他設備519
3、年末根據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價,按單項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辦理。
第二十條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核算根據各項工程實際發生的支出核算。在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為該工程所發生借款的借款費用計入該工程成本,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
在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當月以暫估價轉入固定資產,竣工決算完成后根據實際成本對原入賬價值進行調整。
中期期末及年度終了,對在建工程按照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原則計價,將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提取在建工程減值準備,適用《企業會計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準則第號-資產減值》。
第二十一條無形資產計價及攤銷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的規定:
1、無形資產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1)外購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
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無形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以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2)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其成本包括自滿足無形資產確認條件規定后至達到預定用途前發生的支出總額,但是對于以前期間已經費用化的支出不再調整。
(3)投資者投入無形資產的成本,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4)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政府補助和企業合并取得的無形資產的成本,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確定。
2、無形資產的攤銷
(1)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時起,至不再作為無形資產確認時止。
攤銷方法應當反映與該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應當采用直線法攤銷。
無形資產應攤銷金額為其成本扣除預計殘值后的金額。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還應扣除已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殘值應視為零,但下列情況除外: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①有第三方承諾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購買無形資產。
②可以根據活躍市場得到預計殘值信息,并且該市場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很可能存在。
(2)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應攤銷。
3、無形資產的減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處理。
4、公司至少應當于每年年度終了,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進行復核。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與以前估計不同的,應當改變攤銷期限和攤銷方法。
5、公司應當在每個會計期間對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進行復核。如果有證據表明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是有限的,應當估計其使用壽命,并按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長期待攤費用攤銷方法
除開辦費按實際發生額核算,在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一次計入當期損益外,其余均在其受益期內平均攤銷。
第二十三條研究開發費用的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的規定,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研究開發費用劃分為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開發階段的支出,符合一定的條件可確認為無形資產,予以資本化。
第二十四條借款費用的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的規定,本公司發生的借款費用按以下方法處理:
1、本公司為籌集經營資金而發生的借款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2、本公司為購建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而發生的借款費用,在該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前發生的,計入該項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的成本,之后發生的計入當期損益。
3、借款費用資本化政策:只要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占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用的借款,包括專門借款和一般流動性借款,符合條件的借款費用均可資本化,即該資本性支出確實占用銀行借款的,包括流動資金借款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借款費用都可予以資本化。資本化范圍為全部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的固定資產、存貨等。
第二十五條收入確認的原則
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商品銷售收入、提供勞務收入和讓渡資產收入。
一、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一)企業己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二)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己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四)相關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五)相關的、己發生的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計量。
二、提供勞務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勞務交易的完工進度確認收入與費用的方法。提供勞務收入是指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二)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三)交易的完工進度能夠可靠確定;
(四)交易中己發生的和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計量。
三、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費收入等。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一)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第二十六條所得稅的會計處理方法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的規定,公司對所得稅的核算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存在差異的,按照規定確認所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
第二十七條合并會計報表的編制
1、合并會計報表的編制范圍:本公司投資額占被投資企業有表決權資本總額50%以上的子公司納入合并會計報表編制范圍。
2、編制方法按財政部頒發的《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以及《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規定執行。
(1)少數股東權益和損益的列報:子公司當期凈損益中屬于少數股東權益的份額,在合并利潤表中凈利潤項目下以“少數股東損益”項目列示;子公司所有者權益中屬于少數股東權益的份額,在合并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以“少數股東權益”項目列示。
(2)超額虧損的處理:子公司少數股東當期虧損超過少數股東在該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權益中所享有的份額時,如果子公司章程或協議規定少數股東有義務承擔,并且少數股東有能力予以彌補的,該超額虧損沖減該少數股東權益。否則該超額虧損沖減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子公司在以后期間實現的利潤,在彌補了由母公司所有者權益所承擔的屬于少數股東損失之前,全部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
(3)當期增加或減少子公司的合并報表處理:在報告期內,因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將該子公司在合并當期的期初至報告期末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并利潤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將該子公司自購買日至報告期末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并利潤表。在報告期內,處置子公司,將該子公司期初至處置日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并利潤表。
第二十八條長期資產減值準備的核算方式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的規定,對計提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等在以后會計期間不予轉回。
第二十九條政府補貼的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規定,政府補助區分為與資產相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將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計入遞延收益分期計入損益、將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第四章會計核算內容和程序
第三十條會計核算內容,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建立賬冊,進行會計核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按發生的下列事項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1、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4、資本的增減;
5、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7、其他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
第三十一條會計核算要求,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
第三十二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其內容和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會計記錄文字使用中文。對每項經濟業務,必須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實性,依據有關法規、制度要求填制會計憑證。
第三十三條登記會計賬簿,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設置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采用訂本式賬簿,啟用會計賬簿時,應當填寫啟用表,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逐筆登記,月底進行結賬、對賬,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第三十四條編制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說明書,按月編制會計報表,根據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按時報送。
第五章財務報告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第三十五條財務報告內容:本公司的財務報告由會計報表和會計報表附注組成。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會計列報》、《企業會計準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企業會計準則第32號-中期財務報告》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公司向外提供的會計報表包括:
1、資產負債表;
2、利潤表;
3、現金流量表;
4、股東權益變動表;
5、有關附表。
第三十七條會計報表附注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
2、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的說明。
3、重要會計政策的說明,包括合并政策、外幣折算(含匯兌損益的處理)、資產計價政策、租賃、收入的確認、折舊和攤銷、壞賬損失的處理、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等。
4、重要會計估計的說明,包括下一會計期間內很可能導致資產、負債賬面價值重大調整的會計估計的確定依據等。
5、對已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列示的重要項目的進一步說明,包括終止經營稅后利潤的金額及其構成情況等。
☆6、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以及差錯更正的說明(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
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7、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的相關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8、或有和承諾事項的說明(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與事項》的相關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9、資產負債表日后非調整事項說明(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相關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10、在資產負債表日后、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前提議或宣布發放的股利總額和每股股利金額(或向投資者分配的利潤總額)。
11、其他重大事項的說明。
第三十八條本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分為月度財務報告、季度財務報告、中期財務報告和年度財務報告。月度財務報告是指月份終了提供的財務報告;季度財務報告是指季度終了提供的財務報告;中期財務報告是指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的前六個月結束后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年度財務報告是指年度終了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第三十九條月度財務報告,除特別重大事項外,不提供會計報表附注。
第四十條本公司的財務報告應當報送當地財政機關、開戶銀行、稅務部門、證券監管等部門。公司的年度財務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以前置備于本公司,供股東查閱。
財政部門、開戶銀行、稅務部門、證券監管等部門對于公司報送的財務報告,在公司財務報告未正式對外披露前,有義務對其內容進行保密。
第四十一條財務報告的報出期限:月份會計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15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年度終了后120天內報出。財務報告的報出期限須遵循相關規定。控股子公司的月份會計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8天內報到母公司,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年度終了后45天內報到母公司。
第四十二條本公司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如占被投資單位資本總額50%以上(不含50%),或雖然占被投資單位資本總額不足50%,但具有實質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合并會計報表的合并范圍、合并原則、編制程序和編制方法,按照《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以及《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公司向外提供的會計報表應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注明:公司名稱、報表所屬年度、月份、日期等,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財務機構負責人和編制人簽名或蓋章。
第六章會計核算基礎工作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第四十四條記賬要求
1、記賬、填制原始憑證要使用藍黑色或碳素墨水書寫,不能使用圓珠筆(復寫除外)和鉛筆。所寫文字必須符合國家的文字規范,不得任意造字和簡化漢字。
2、紅色墨水在下列情況方可使用:
(1)沖銷原始記錄數字;
(2)劃線改錯;
(3)結賬劃線。
3、各種會計記錄中的數字必須端正、工整、清晰、標準。
4、各種原始憑證及會計記錄不許涂改、挖補、亂擦或用其它方法消除字跡,所有改錯與更正要按規定劃紅線注銷原始記錄,再在己注銷記錄的上方重新正確記錄或按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5、各種會計記錄中的簽章必須齊全。
第四十五條會計憑證
1、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作為記賬依據的書面證明。企業對發生的每一項經濟業務必須取得或填制合法的會計憑證。
2、會計憑證分類
(1)原始憑證:它是經濟業務發生后的原始記錄和書面證明,要求各部門、各環節凡是發生經濟業務都必須填制或取得相應的原始記錄憑證,明確經濟責任,提供會計記賬依據。它分為以下兩種:
A、自制原始憑證:是企業根據需要,自行規范填制的原始憑證,如入庫形成入庫單、商品調撥單等。
B、外來原始憑證:是企業從發生業務的對方取得的原始憑證,如購貨發票、運貨單等。
(2)原始憑證匯總表:將業務內容相同且數量較多的原始憑證,按要求匯總填制的憑證。
(3)記賬憑證:會計人員根據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按經濟業務內容和應用的會計科目填制的憑證。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4)記賬憑證匯總表:將數量較多的記賬憑證按各個相同的會計科目匯總填制的用以登記總賬的憑證。
第四十六條原始憑證的要求
1、外來原始憑證必須具備以下內容:憑證名稱、填制日、填制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單位的名稱、經濟業務的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2、一式幾聯的原始憑證,應注明各聯的用途,其中只能以一聯作為報銷憑證。
3、外來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取得原簽發單位加蓋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來憑證的號碼、金額、內容等,由經辦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才能代作原始憑證。屬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后,代作原始憑證。
4、職工因公借款的借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上,還款時,應另開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據,借款時不準白條頂庫)。若從工資中扣款時,可不開收據,但必須寫明應發數、所扣還金額、實際發放數等。
第四十七條記賬憑證的填制:會計人員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制作記賬憑證。
1、填制憑證使用會計科目應按國家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
2、摘要欄的內容簡明扼要,清晰可辨。下列幾種經濟業務摘要中應著重說明:
(1)現金收付業務的收付對象和款項性質;
(2)銀行結算業務的結算方式、票據號碼、結算對象及款項性質;
(3)購貨業務的供貨單位名稱及主要品種、價格、數量;
(4)預收、預付款項的業務對象及業務內容;
(5)預提、應攤銷業務的提、攤期限及依據;
(6)待決、待處理事項的責任單位(人)和原因;
(7)物資內部轉移業務的內容、對象、原因和發生時間;
(8)物資內部轉移業務的對象、品名和數量。
3、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如果一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賬憑證,可把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后面,在其他記賬憑證摘要內注明附有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編號。如果一張原始憑證所列支出需要幾個部門共同負擔的,應開出分割單進行結算。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
4、記賬憑證的編號按月依日期先后順序排列。一組會計分錄使用兩張以上記賬憑證的,應在順序后面用分數形式編制分號。例如1號憑證有三張記賬憑證編號應為11/3、12/3、13/3。
第四十八條登記賬薄
1、登記賬薄,必須依據經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記賬。
2、記賬時,應將憑證日期、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逐項記入賬內。
3、賬薄中書寫的數字和文字一般只占格高的二分之一,上面要留適當空距,不要頂格。
4、各種賬薄按頁次順序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行。如果發生跳行、隔行、隔頁,應將空行、空頁劃斜紅線注銷或注明“此處空白”字樣,并由記賬人員簽名或蓋章。
5、凡需結出余額的賬戶,應及時結出余額,沒有余額的賬戶在余額欄內用“O”號表示。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逐日結出余額。商品(物資、用品)明細賬須逐筆結出結存數金額。
6、每張賬頁記滿需轉記次頁時,須在最后一行摘要欄注明“過次頁”,計出余額及需要計的發生額,并將計出余額等記入次頁的第一行內,并在其摘要欄注明“承前頁”。
7、記賬時發生錯誤,應用單紅線刪掉錯誤的文字或數字,要求使刪去的原有字跡可辯認,在劃紅線上方填寫正確的文字或數字,并由記賬人員在更正處蓋章。對于錯誤的數字應全部劃單紅線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錯誤部分數字。文字差錯可只劃去錯誤部分進行更正。
8、月度終了,記完賬后都要辦理結賬,結出余額后,在下一欄摘要欄注明“本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月合計”,并結出當月各欄發生額合計數,在數字下端劃單紅線。季度終了,在當季每三個月月結的下一行摘要欄注明“本季合計”,并結出本季三個月度發生額累計數。年度終了,在第四季度季結的下一行摘要欄注明“本年累計”,并結出全年發生額累計數,在數字下端劃雙紅線。
9、對賬。會計部門內部總賬與二級、三級明細賬之間應賬賬相符,涉及財產、物資的,須賬實相符。現金賬必須天天核對;銀行賬每月至少核對一次。會計賬與業務調撥、倉儲管理、柜臺實物負責等有關職能部門的財產、物資、業務周轉金等業務賬、保管賬、三級明細賬、備查簿之間的賬目,包括進、銷、存金額及數量都應定期(每月)進行對賬。在對賬中發現問題,要及時查明原因并進行更正處理。
對逾期未收未付的商品、材料、款項以及各種懸賬懸案,應主動聯系有關部門及時處理結清賬目。凡實物保管負責人員變更,必須辦理財產物資移交手續,明確經濟責任,并與會計核對賬目,結清手續。
第四十九條原始記錄的管理
凡在本公司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各環節的單證,各種原始記錄必須做到填寫完整、傳遞迅速、匯集全面、反饋及時,要確保原始記錄的真實、完整、正確、清晰、及時。
財務部要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裝訂整齊、匯集全面、歸檔及時、妥善保管。資料的傳遞、交換應由交換雙方簽字認可。重要資料的移交由財務部經理監交。會計憑證不得外借,特殊情況借用須經財務部經理批準。
第五十條財務稽核
財務活動中的所有會計憑證、賬務處理、報表編制,須經稽核審驗,會計人員負責審核與自己經營賬務有關的外來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做到賬賬、賬證、賬實、賬表相符。設專人負責記賬憑證審核,或交叉審核記賬憑證。
第七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五十一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5、會計電算化所存儲在磁性介質或光盤上的會計數據。
第五十二條會計檔案的保管。財務部專門負責保管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按類別、按順序立卷登記入冊,移送公司檔案室保存。當年的會計檔案,在年度終了后,由財務部門保管一年,第二年由財務部門編制清冊移交檔案部門保管,會計檔案的移交,應編制移交清冊,由交接雙方按移交清冊項目核查無誤后簽章,各執一份。
第五十三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五十四條會計檔案的調閱
1、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調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調閱入庫檔案,應辦理相關借用手續。
2、公司內各部門因公需要調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本部門主管領導批準、經財務部經理同意,方可辦理相關調閱手續。
3、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調閱會計檔案,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同意后,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并詳細登記調閱會計檔案人員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查閱理由、會計檔案的名稱、歸還時間等。
4、調閱會計檔案一般不得攜帶外出,若確實需要將調閱的會計檔案攜帶外出,必須經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同意,填寫借據,辦理借閱手續后,方能攜出,并在約定的限期內歸還。
5、若需要復印會計檔案時,應經財務經理同意,并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后才能復印。
6、查閱或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圖畫、拆封和抽換。
第五十五條由于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轉交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交人簽字或蓋章。
第五十六條財務部檔案的內部移交。財務部各崗位人員根據業務性質和需要制作的符合管理規范的各項會計檔案,按規定期限移交保管人。
1、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2、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3、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資料,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磁帶等)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4、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一般會計人員交接,由財務部經理監交;財務部經理交接,由公司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監交,必要時可由上級主管部門派人會同監交。
5、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賬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賬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3)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余額核對相符;必要時,要抽查個別賬戶的余額,與實物核對相符,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4)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6、財務部經理移交時,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7、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應在移交清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8、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資料,不得自行另立新賬,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9、會計人員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財務部經理或者公司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必須指定有關人員接替或者代理,并辦理交接手續。
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的,應當與接替或者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人員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經公司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批準,可由移交人員委托他人代辦移交,但委托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章會計電算化
第五十七條會計電算化工作。公司為了提高會計工作質量,開展會計電算化工作,采用通過評審的會計核算軟件,按規定要求設置會計科目、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進行成本核算、編制會計報表。操作員應按核算方法和程序進行操作,建立會計電算化內部管理制度,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順利開展。
第九章其他管理
第五十八條發票管理及使用的規定
1、發票系指在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它是財務收支的法定憑證和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同時也是稅務稽查的重要依據。
2、公司使用的發票,由財務部指定專人作為發票管理員。發票管理員憑稅務機關核發的“發票領購簿”到主管稅務局申請領購所需發票,并設立發票領用登記簿。
3、公司各部門所需發票由部門專管發票人員到財務部發票管理員處申請領取。每次領發票時,必須將開具完的發票存根聯按其系號完整如數地交回公司財務部票管員處,經票管員檢查、核銷后方可領取所需發票。
4、發票僅限公司相關部門在營業、勞務收入等方面使用,不準代他人開具,更不得將發票借、出售給他人使用,否則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5、開具發票須用復寫紙套寫法按照規定的時間和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對開錯而作廢的發票聯不得撕毀,必須整套的保存在發票的存根上,不得撕毀,并加蓋“作廢”章。
6、凡違反發票使用規定者,按稅務局規定進行處罰并追究責任。
第五十九條費用報銷程序:
1、經辦人持有效的原始單據,按財務部要求分類貼好附于費用報銷單后,經部門經理和公司領導審批后,到財務部辦理報賬。
2、財務審核無誤后,會計編制會計憑證、出納辦理收付款手續。
3、差旅費報銷管理,見專項規定。
第六十條辦公用品的管理
1、購買:按批準的購買計劃,經辦人從財務部領款購買后,交部門驗收、簽字,同時登記實物明細賬,發票及驗收單交財務部門記賬,結清賬務。
2、領用、發放:財產管理部門按發放標準及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領用手續后,發給辦公用品,同時登記實物明細賬。
3、財務部根據收到的購買計劃及有關單據、發票、領用單等單據,進行賬務處理,并定期與財產管理部門的實物明細賬進行核對,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第六十一條財務開支審批權限規定依據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二條本制度于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執行。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各項條款的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04-25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04-25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04-25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06-14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08-18
[精選]公司財務管理制度07-05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精選)07-07
【精選】公司財務管理制度07-06
公司財務流程的管理制度08-30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