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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作業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高危作業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1、目的
為確保各項高標準程序的落實,防止發生人身傷害、火災、財產損失及生產事故,特制訂本辦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眾誠連鎖-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為公司服務的承包商。
3、術語和定義
3.1高危作業范圍
3.1.1高危作業:動火作業、高處作業、受限空間、動土作業、管線打開、臨時用電、吊裝作業、挖掘作業等作業。
3.1.2高危作業場所:在公司管理范圍內從事高危作業的地點。
3.1.3高危作業重點部位:生產及生產輔助車間、油氣儲存罐區等。
4、職責
4.1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負責組織本辦法的編制與修定,并負責本辦法執行情況的跟蹤和程序的更新。
4.2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設備部每月對高危作業安全措施和組織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專項監督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匯報安委會。
4.3公司安委會將審核結果在全公司通報,并實施季度考核兌現。
4.4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本辦法的培訓,直線組織負責實施本程序的受眾培訓。
4.5屬地單位和作業單位按要求執行高危作業程序并落實日常自我監督和檢查。
5、管理要求
5.1屬地單位主管負責人是高危作業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對本單位和外來單位的高危作業全面負責,有權對不規范的高危作業進行制止。
5.2高危作業前,屬地單位負責組織做工作安全分析,與作業單位一同落實安全措施(含應急措施),按照程序要求申請相應高危作業許可后才可進行作業。
5.3作業人員、監護人員持有效作業票后,方可作業。
5.4高危作業時,每一個作業人員熟知作業風險,認真落實安全措施;屬地單位和作業單位均必須設置監護人,監護人員必須具有相關作業的安全知識,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
5.5高危作業人員作業完畢后,屬地單位匯同作業人員負責組織驗收作業結果,監護人負責清點人員及工具。
5.6高危作業人員要時刻注意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保證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落實。發現不安全行為或狀況時,作業現場人員有權停止高危作業。
5.7安全質量環保部、設備部以及屬地單位自身應做好高危作業的監督管理,發現違反高危作業管理規范的要及時糾正或制止。
6、獎懲條例
6.1安委會設立高標準程序專項審核激勵資金,參照附錄a《高危作業獎懲細則》與附錄b《高危作業審核清單》,組織開展專項審核與日常檢查活動。
6.2安全質量環保部負責組織設備部對各單位高標準程序的執行情況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每月提交安委會。
6.3公司安委會將審核結果排名在全公司通報,并交由人力資源部實施季度考核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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