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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村級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村級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制度 1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導和規范我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按照“鎮級領導直接負責、各部門負責人積極配合、認真落實食品安全工作”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特制定本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要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并有針對性地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負責人是各單位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級別,組織實施分級臨控、分級管理。
(三)依靠科學,加強協作
要依靠科學妥善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責,真正做到守土有責、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在及時上報上級部門的同時,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二、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所稱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及其原料購進、生產、加工、包裝、貯存、運輸、銷售等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重大傷亡、眾多人數患病或者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重大危害的情況。
三、組織領導
(一)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總體負責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其主要任務是:
1、研究確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
2、由組長或委托副組長宣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命令。
3、協調解決應急處理存在的重大問題。
4、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情況。
(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任務是:
1、煤炭壩鎮食品安全日常信息收集處理工作;負責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組織建立和管理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組織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評估,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
2、協調解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3、匯總事故情況。
4、適時通報、公布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
5、負責組織完成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要成立相應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主要任務是:
1、負責本部門責任區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和現場指揮,組織應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2、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后勤保障、信息上報、恢復生產秩序等工作。
3、檢查、督促各成員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定期進行演練。
各村(社區)、部門單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在發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向鎮食安辦及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并負責協調各村(社區)、部門單位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應急預案的啟動準備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并負責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情況。
(四)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下設警戒保衛、醫療救護、后勤保障、善后處理、事故調查五個工作小組。
1、警戒保衛組:由鎮派出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派出所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配合有關部門營救受害人員,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現場,協助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醫療救護組:由鎮衛生院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建立穩定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隊伍,指導急救人員迅速展開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數量降到最低程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及時向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人員搶救工作的進展情況。
3、后勤保障組:由鎮食安辦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根據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發生地安排應急藥品和物資,統籌調度,有償調撥,保證應急物資的供應。
4、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所在村(社區)負責,主要職責是:根據實際情況,協調其他相關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后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并及時向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善后處理情況和動態。
5、事故調查組:由公司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并及時向縣有關部門報告事故調查情況。
四、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和評估
(一)事故報告
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對本責任區內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向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事故評估
鎮食品安全協調小組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和食品安全專家或責成事故發生地村(社區)主任赴現場開展調查核實工作,對事故的類別、性質、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圍進行科學的評估確認。
(三)事故通報
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發生的情況,及時向事故可能波及的省、市、縣等區域的相關部門通報情況,要求嚴加篩選監督。
五、應急預案的啟動
經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織評估確認,對符合本預案適用范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建議。
村級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制度 2
為加強全鎮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和組織協調,建立統一、協調、權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機制,實現決策的科學化,特制定磻溪鎮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一、會議制度
(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會議
1、會議組織: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由組長召集并主持,全體成員參加。特殊情況,可由組長委托副組長決定臨時召開。
2、會議內容:貫徹落實國家和福建省、寧德市、福鼎市市有關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研究全街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討論決定有關食品安全監管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計劃,部署食品放心工作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聯合督查工作,協調解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職能單位匯報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情況,提出存在問題及建議;督促檢查會議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
(二)食品安全聯絡員會議
會議原則上每個季度召開一次,由街道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副組長召集,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各協管員參加,特殊情況,可由辦公室主任決定臨時召開。
會議內容是研究落實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任務和日常協調工作,討論決定需上報的有關事項。會議須做好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報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長閱知。
二、案件舉報受理與事故查處制度
(一)領導小組設立食品安全案件舉報中心(設在黨政辦),負責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訴舉報工作,舉報中心應與各職能單位所接舉報協調統一后,方可匯總向社會公布。
(二)各職能單位按照屬地負責的原則,及時處理投訴舉報的案件。對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案件和食品安全突發事故,職能單位接報后要及時報告舉報中心,由舉報中心統一協調處理。對食品安全突發事故,舉報中心接報后應立即報告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
(三)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制定《磻溪鎮食品安全突發事故報告制度》和《磻溪鎮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各職能單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職責,制定相應的報告制度和應急預案。
三、信息收集、發布及報告制度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匯總、分析整理和傳遞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向社會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網絡互聯互通建設的協調。
(二)各村、鎮直相關單位應指定一名人員擔任信息聯絡員,負責本系統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報送工作。各部門信息聯絡員的確定和變動,須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信息報送的`內容包括本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規劃、年度和階段性工作計劃(總結)、專項整治方案及實施情況、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查處情況和質量抽檢結果等。上述有關內容按規定及時報送,并于年底報送一次綜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動態信息。
(四)統一發布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情況和調查(結論)、重大節目和活動期間的食品安全狀況、食品安全質量抽檢結果、全鎮范圍內食品安全警示信息等。
四、宣傳培訓制度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協調,定期不定期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活動,各職能單位按照各自職能分工,相互配合,通過各種形式,動員社會參與,進行科普教育,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協調,結合各村、鎮直相關單位聯絡員的工作實際需要,開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
五、綜合協調機制
鎮食品安全辦公室牽頭,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參與,貫徹落實上級部門有關食品安全監管方面的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定期分析鎮食品安全形勢,評估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風險;協調處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對于涉及監管責職界定不清、處于監督盲區的有關領域,由食品安全辦的負責聯系相關部門進行協調處置。
村級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制度 3
為了有效預防和有序處置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維護食品市場秩序,保障食品市場消費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國家工商總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市場監管應急預案》、《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預防為主,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一)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認真做好預警和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同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負責,建立健全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管理體制,及時有效地做好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切實加強對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確保組織領導、工作任務、工作措施、工作責任、人員力量等落實到位。
二、完善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方案,建立健全工作落實機制
(四)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按照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按照同級人民政府的部署,根據國家工商總局下發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市場監管應急預案》,制定和完善本地區工商系統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預警和應急方案,并落實各自的'職責和健全組織保障體系。
(五)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縣(區)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規定和事故級別設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在上一級應急處理指揮機構的指導和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有效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六)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對食品安全應急方案進行演練。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三、積極構建食品安全隱患發現機制,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七)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利用市場巡查、專項執法檢查、流通環節食品抽樣檢驗、12315行政執法網絡和相關部門情況通報、媒體報道等,及時了解各種食品安全信息,掌握食品市場動態情況。應當綜合分析利用各類信息,及時發現可能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苗頭。各相關職能機構應各負其責,互通情況。按照規定統一發布日常監管預警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應急處置食品安全事故。
(八)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現食品安全突發問題,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信息的溝通、反饋和報告,立即將情況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通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同時抄報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并向突發問題波及地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通報。
四、強化和創新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手段,切實做好物資和人員保障工作
(九)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加強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運用無線網絡執法平臺、移動查詢終端等現代科技手段,實現食品安全信息的聯網應用,有效開展網上預警防范和應急處置。逐步實現總局到基層工商所信息網絡五級貫通,并努力做到與同級相關行政部門的信息聯網,切實提高網絡信息互動效率,提高應對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
(十)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配備必要的處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設施、裝備、物資。應當加強檢查,確保執法車輛、通訊設備、檢測設備等相關物資設備隨時處于備用狀態。適時開展應急演練和應急系統檢查,確保一旦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夠及時有效妥善處置。
(十一)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明確值班電話,落實值班人員,堅持領導干部帶班,暢通通訊聯絡,及時有效受理和處置食品安全突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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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須做到:
炊具不銹鋼化,墻壁瓷磚化,燃料無煙化(或安裝有效的除塵設備)。地面用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的坡度,易于清洗和排水。配備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垃圾容器化、袋裝化。不準食堂加工操作間最小使用面積小于8平方米。
2、必須做到:
餐飲具有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設備。最好采用物理方法消毒餐飲具,若采用化學消毒的具備四個以上水池,并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等的設施、設備混用。餐炊具在使用前冼凈、消毒,并儲存在餐炊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炊具要分開存放,并有標記。不準制作冷葷、涼菜。
3、必須做到:
各食堂的采購員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校外購買成品食品,要進行驗收。食品貯存要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每天檢查,及時銷毀變質和超保質期限的食品,食品存放處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個人生活用品,要做到生、熟、半成品分開存放。
(1)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3)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4、必須做到:
對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加工食品要熟透,需要烹制加工大塊食品的中心的溫度不低于70℃,熟制品、原料、半成品分開隔離存放,防止交叉感染。
不準加工和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學生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品。
5、必須做到:
配餐間每天進行空氣消毒,專人加工操作,非配餐間工作人員不準擅自進入配餐間;加工葷素菜食的用具、容器專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凈,每餐的各種主副食各取100克樣品加注標簽后留置于指定的冷藏設備中保存48小時以上備查驗。食堂剩余食品做好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繼續出售。
不準在食品烹飪后至出售前超過2小時,若超過2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6、必須做到:
食堂炊管人員熟知食品衛生基本要求。各校每年開學前,炊管人員要進行體檢,凡患有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或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和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食堂炊管人員嚴格按照衛生“五四”制要求,養成良好的`個人習慣,搞好個人衛生。
不準無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的人員上崗。
7、必須做到:
各校、園成立食品安全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領導小組,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堂和學生集體用餐的檢查監督工作。要把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張貼上墻,接受就餐者的監督。還要積極配合,主動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不準開辦未取得區衛生行政部門頒發《衛生許可證》的食堂或餐飲經營攤點。
8、必須做到:
通過櫥窗、板報、開座談會等各種形式加強對教師、學生的飲食衛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
不準學生購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9、必須做到:
對學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1)立即停止被疑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不準非食堂從業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原料存放間,以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10、必須做到:
嚴格執行食物中毒和傳染病報告制度。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和腸道傳染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應立即向區衛生行政部門和區教育局安全管理委員會報告。
不準瞞報、誤報、遲報已發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責任人,以及隱瞞實情不上報的責任人,視情節輕重按《食品衛生法》進行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由法律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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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三、學校食堂從業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于20、45、15課時。
四、食品安全管理員原則上每年應接受不少于45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集中培訓。考核成績合格的,由考核部門發給培訓合格證明。培訓合格證明有效期3年。食品安全管理員持有效合格的培訓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五、新參加工作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
六、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七、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存入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檔案,以備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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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食堂應依法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及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并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強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發生。
二、禁止超出許可范圍和超出供餐能力供餐。
三、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禁止生產經營《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食品。不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禁止使用亞硝酸鹽。
四、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每年應進行一次健康檢查,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證后方能從事餐飲服務工作。從業人員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并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上崗。
五、禁止加工出售涼菜。加工經營過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與熟食品接觸,成品、半成品、原料應分開加工、存放。
六、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場所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蒼蠅、蟑螂等有害昆蟲孳生的條件。
七、嚴格執行食品原料采購、索證和記錄查驗制度,供應商資質審查合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記錄登記詳細、索證索票齊全、驗收合格、臺賬記錄登記完整。
八、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攝氏度或低于10攝氏度的條件下存放。
九、禁止使用毒蘑菇、發芽馬鈴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及原料。加工豆漿等高風險食品,應按要求煮熟燜透。
十、食品倉庫、加工間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質。非本單位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品加工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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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切實加強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積極有效控制學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發生,確保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制度。
一、成立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及職責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職責:每月負責全面檢查食堂衛生管理工作。
二、成立學校食堂日常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檢查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職責:食堂日常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檢查小組應每周(不少于兩次)不定時地到食堂按《食堂食品衛生量化管理評分登記簿》細則來檢查和督促灶務人員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工作,并做好相關的記錄;如果食堂安全衛生不符合標準的,應立即要求食堂灶務人員進行整改;如果灶務人員不予采納則上報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
三、建立食堂承包工作人員分工負責制組長:
副組長:
1、認真履行協議的有關規定,堅持在崗在位,管理好食堂。有計劃安排好每周食譜,保證質量。確保就餐人員按時用餐。
2、教育職工牢固樹立為師生服務的思想,增強工作責任感,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不斷提高食堂的.服務水平。
3、經常聽取師生員工對食堂工作的意見和要求,不斷改進服務態度,保證伙食標準。
4、保持良好的食堂環境及飲食衛生,不售腐爛、霉變、過期等食物。
5、按相關食堂管理規定認真組織炊事人員參加體檢,保證服務人員的個人衛生健康。
所有食堂從業人員要分工不分家,齊心協力做好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工作。
四、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楊保柱校長為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食堂食品的衛生安全工作;副校長肖正紅具體負責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制定相關制度和工作的安排落實;食堂日常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檢查小組負責日常安全衛生工作的檢查;負責食堂采購食品的驗收工作和學校師生的就餐工作。學校食堂領導小組或檢查小組成員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與規章,落實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監督與檢查,嚴格責任追究,以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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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是師生就餐的場所,直接影響著師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防范部位。
一、飲食安全
1、食堂工作人員須按照上級防疫部門的要求定期檢查身體,要持《健康證》上崗。
2、炊事員、服務員工作時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3、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注意個人衛生,指甲要常剪,頭發要常理。
4、保管員要注意物品存放,生、熟食要分開,以免交叉污染。
5、食堂管理人員要切記,嚴禁腐料變質食品進入食堂。
6、食堂所用餐具和炊具,要做到一餐一消毒,并且認真做好消毒記錄。
二、設備、用電、用火安全
1、崗位工人自覺嚴格遵守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2、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并及時填寫記錄,要求記錄齊備。
3、會處理本崗位設備發生各種事故,具有自我保護能力。
4、堅持用火用電,逐級審批制度,用火用電部門有安全措施。
5、嚴禁私接亂掛,防止發生電擊、電傷事故。
6、經常檢查消防器材是否能用,并認真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7、燒火間要做到人走燈滅,不能亂堆雜物。三、應急措施
1、如果發現有人中毒,要馬上送到醫院,同時報告上級防疫部門。
2、如果發生火災,立即打開所用安全出口組織人員疏散,同時撥打“119”警電話,準確報告發生火災位置。組織義務防火組進行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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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建立校長負責制,并配備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2、學校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學校把食品衛生安全作為學校的重要工作來抓。
3、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學校食堂不得開辦;要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4、學校食堂建立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在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食堂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車間、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教師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5、學校對學生家長加強飲食衛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食物要索證定點采購。
6、在衛生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對學校食堂的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進行食品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
7、專人負責學校食堂及用餐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督促的職責,應定期深入學校食堂進行業務指導和檢查督促。
8、學校根據《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學校食堂的衛生監督,對食堂采購、貯存、加工、分餐中容易造成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環節,應重點進行監督指導。
9、學校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10、學校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的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11、建立學校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規定,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學校和責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隱瞞實情不上報的學校和責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對不符合衛生許可證發放條件而發放衛生許可證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責任人,由衛生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對違反本規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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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堂衛生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關系到學校全體師生的.健康與生命安全,關系到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穩定。為了保證師生的食品衛生安全,特制定學校食堂衛生責任追究制度。
一、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由肖正紅同志負責。每天作好進出庫登記,每天由管理人員指定專人分別進行管理。
二、每天堅持作好飯菜留樣和記錄,飯菜留樣應存放于冰箱,溫度應在2—8攝氏度,具體管理由楊改玲同志負責。
三、一旦發生食物中毒,立即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再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報教育局和區疾控中心,并組織人員將中毒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搶救。
四、粗加工區,操作間,配餐間要分別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和指導,每間確立固定的員工,嚴格按流程進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避免出現混崗和食品交叉污染。
五、食堂管理人員指定專人負責餐具、容器用具消毒和保潔工作,要求嚴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進行消毒和保潔。六、凡不負責任,檢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食物中毒事故,學校將按有關規章制度追究其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報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村級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制度 11
一、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二、發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經營者應當對問題食品按照以下方式處置:
1、食品經營者應當立即停止銷售,下架退市、登記造冊封存;對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應當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公告召回。
2、食品經營者應當及時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召回已售出的食品。
3、食品經營者應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4、食品經營者應當及時向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村級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制度 12
一、食品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一)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由組長或委托副組長組織召開,由領導小組成員參加,每半年一次,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
(二)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內容是落實國家、省、市、縣有關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規和政策方針;研究轄區食品安全檢查工作計劃,協調解決食品檢查發現的問題,指導檢查村和社區食品安全工作。
(三)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由辦公室主任組織召開,由檢查員和助理檢查員參加,每兩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
(四)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內容是研究落實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決策和工作部署,討論決定食品安全信息上報工作。
二、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制度
(一)鎮食品安全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食品安全檢查員,每年對轄區內涉及食品的單位組織開展2次以上的食品安全檢查。
(二)食品安全檢查員對轄區內涉及食品的單位每季度開展1次食品安全檢查。
(三)主要檢查內容有: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證照是否齊全有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環境衛生是否符合要求、基礎臺賬是否完整、是否公布咨詢、舉報、投訴電話。
(四)對食品安全助理檢查員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
(五)發現違法違規問題,認真做好現場檢查記錄,及時報告相關監管部門,并做好跟蹤落實工作。
(六)及時匯總檢查結果并上報縣食品安全辦公室。
三、食品安全信息報告制度
(一)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負責向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告鎮和村(社區)食品安全信息,突發重大食品安全時間隨時上報。
(二)食品安全檢查員和助理檢查員及收集到食品安全信息后要隨時報告給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食品安全信息員收集到食品安全信息后隨時報告給村(社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
(四)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社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在收到報送的信息后要詳細記錄收到時間、報告內容、報告人等,以便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五)對食品違法案件處理結束后,各級組織要把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下級組織或者舉報人。四、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第一條: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對事故進行隱瞞、謊報、緩報或阻礙他人報告,報送不及時的;未采取積極有效的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的;食品監管部門失察、監督不力和監管不到位的;生產經營企業(或個人)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不落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經營環節銷售假劣食品或“三無”食品的;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阻礙、干涉調查工作,拒絕和拖延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提供事故情況和資料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條:一旦發生了是食品安全事故,經調查認定為責任事故的,首先要嚴肅追究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行政單位一把手的行政責任,同時要嚴肅追究分管領導,分管部門及直接責任人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第三條:實行食品安全責任制可追溯管理,按照一個監管環節由一個部門監管的原則,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從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環節逐一追查,一直追查到源頭,各環節的相關責任人都要受到從嚴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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