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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倉儲管理制度

時間:2023-01-20 07:24:4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倉庫倉儲管理制度(精選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倉庫倉儲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倉庫倉儲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倉庫倉儲管理制度 篇1

  1、除鮮活原料外,所有高檔原料申購單需經餐飲部經理審核后上報審批,由財務部經理,采購部經理認可,上報總經理同意后方可申購。

  2、一般原料采購由廚師領班報日采購,由部門經理認可后即可購買。

  3、鮮活原料原則上使用海鮮房原料,若有特殊要求則報采購部購買。

  4、領取食品原料必須按規定填寫領料單,各部門領料必須由廚師長或廚師領班簽字,各部經理批準。

  5、領取食品原料必須在領料單上正確寫清品名、數量、單位、由發貨人根據領料單發貨。

  6、若實際發貨數量不足,須在領料單上注明實際領用數量,并由發貨人及收貨人共同簽字認可。

  7、發完貨后,必須由收貨人驗收并簽字認可。

  8、各部門領取貴重原料,必須經過預算,提前一天領用,并嚴格驗收,核準數量。

  9、各部門領料單必須由專人保管,不得將領料單互借使用,領后的領料單必須按編號保存,月底將領料單憑證匯總上交餐飲部。

  10、在領取鮮活原料時,必須嚴格驗收,如發現質量不符合要求,則應拒絕領用。

  11、做好貨物驗收日報表,分類列出,以便于成本核算。

  12、所有入廚房的食品由廚師長或廚師領班負責。

  13、倉庫的保管員應明確存貨的需要量及周轉量。

  14、倉庫要求清潔衛生,擺放有序,保持柜門的安全,防止食品被盜,食品貨架離墻至少10cm,離地20cm,以防食品受潮變霉。

  15、干濕貨物、罐頭、瓶酒等應分類存放,水果,乳制品,海鮮品應單獨存放,并分類儲存,排列整齊,倉庫和冰箱濕度、溫度符合要求。

  16、一切干濕貨物要有明確分類儲發記錄,凡每月每項進貨及憑領料單分發各部門的物品,均應有詳細注明進發貨物的數量、日期及經手人等,精確的記錄入庫單,做到到貨有數,存貨有序,發貨存據,庫存有分類,管理有制度。

  17、如到貨數量不足,質量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其他問題,應及時和采購部取得聯系。

  18、進貨時應加貼標簽,注明入庫日期、價格等,以便掌握貨品的儲存期限,有利于發貨和盤存工作,放置貨物時要有先后固定位置,以便先進先出,后進后出。

  19、一切干濕貨物都應隨時留意,以防變質,干貨提防發霉或被蟲、鼠咬壞,價格昂貴的.貨品應密封貯存。

  20、貯存罐頭食品時,須保留原包裝紙或原裝木箱,大米,面粉,食鹽等,仍按原包裝的口袋發出,基本保證貨物按原包裝發出。

  21、存貯的物品應定期盤點和不定期抽查核對,做到賬物相符,盤點后填好盤存表。

  22、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食品倉庫,如有事進庫,須經餐飲部經理,部位經理簽字認可。

  23、倉庫規定固定領物時間,如無特殊情況禁止開庫。

  24、倉庫保管在一天結束后,將各部位領料單交給餐飲部成本核算員,為確定日清日結的食品毛利提供依據。

  倉庫倉儲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則

  為使倉庫管理工作規范化,保證倉庫和庫存物料的安全完整,降低消耗,減少制造成本;更好地為公司生產管理服務,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倉庫管理工作的任務:

  1.1根據本制度做好物料及產品的入庫出庫工作,并使物料及產品的儲存、供應、銷售各環節平衡銜接。

  1.2做好物料及產品的保管工作,據實登記物資明細帳和產成品明細帳,及時編制庫存報表,經常清查、盤點庫存物料和庫存產成品,做到帳、卡、物相符。

  1.3積極開展廢舊物料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做好呆滯物料及庫存產品的處理工作。

  1.4做好倉庫安全預防工作,確保倉庫物料及產成品的安全與完整,保持庫容整潔。

  1.5公司各部門所申購一切物料、材料以及各部門所生產的產品,應嚴格履行先檢驗后入庫、再出庫的規定,并做好料卡和樣品卡。如屬直提使用部門或場所,亦必須事后及時補辦檢驗及出、入庫手續。時限半天。

  二、運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倉儲部門及倉儲部門工作人員。

  第二章 入庫管理規定

  第一條

  采購物料抵庫入倉前,倉管員要及時通知品管課品檢員根據已核準的 “指令單”或“采購申請單”和“送貨單”,依據指令單號和采購物料的性質對物料的品名、規格、型號(色別)、數量、質量及外包裝要求等進行檢驗(測試)。經檢驗合格的物料,倉管員依據“指令單”、“檢驗報告單”,填寫“收料單”,辦理入庫手續,不合格或未經檢驗的物料嚴禁進倉。產成品入倉前必須經品管部門確認品質并按生產指令單要求的數量入庫(包括殘次品)。

  第二條

  生產急需的物料,在來不及檢驗情況下,可以采取緊急放行措施。但必須得到有權放行的主管人員的批準。倉管員應在該批物料“入庫單和出庫單”上注明“緊急放行”字樣,有權放行人員必須在入庫單和出庫單上簽名以示負責。必要時物料使用部門、品管課和采購課同時會簽。但事后應對該批物料重新檢驗。填制檢驗報告。

  第三條

  大貨材料在訂單采購的.情況下,嚴格按訂單接受,訂購單須注明客戶、單號、數量、單價、色別、規格,并在訂單上貼上色樣。如未按上述規定填單或填單不清或單貨不符,原則上倉管員可以不予辦理收貨入庫手續,超出指令單用量部分的材料原則上不收。

  第四條

  經檢驗不合格的物料,品管課應及時將檢驗報告單傳真給供應商和上報財務部及采購部,采購部應及時與供應商聯系,協同倉庫辦理退貨、打折和索賠手續。退貨物料未出庫前,倉管員應將其按區域單獨標識存放。

  第五條

  生產單位因生產之需領補材料時,補料單位應填寫“補料單”經主管審批,生產經理批準。沒有批的倉管員拒絕補材料;

  第六條

  倉管員應嚴格按指令單發料,超出指令數的應開補料單。如查出有超出指令數無補料單的,倉管員應對超出額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控制車間亂領料現象,只有車間的領料員才能領料,領料前應按指領單的內容填寫“領料單”,“指令單”內的由車間主管批準領料、超消耗的,須經生產經理審批,在領料前必須把前單剩余材料退回,方可發下個單的物料;凡是補料領料都必須落實到責任人,并明確責任原因。沒有落實的倉管員不能發料。

  第八條

  機電配件、修理備件、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的領用需以舊換新(日常消耗品除外);機械/機電配件、修理備件、易耗品的領換用需經領用部門主管審核,部門經理批準;辦公用品(日常消耗品除外)的領用由部門領導審核,行政部經理批準。倉管員才可發貨。領用人必須登記簽名。

  第九條

  對于生產/使用單位退庫的物料,倉管員要依據退庫部門領導簽署的退料原因,分別對物料進行處理,如確系供應商材質有問題的,倉管員要立即通知采購部門聯絡供應商,辦理退、換料手續。若是計算失誤而造成材料多購的,由材料核算員負責。

  第十條

  物料或產品入庫時倉管員要認真填寫入庫單,要求項目填寫完整,特別是單號和客戶名,同時,做好入庫臺帳,每日業務終了,及時將入庫單報至統計員處輸入計算機。不得遺漏。

  第三章 出庫管理規定

  第一條 辦理出庫時要認真審核“領料單”或發貨清單,核查出庫批準手續(特別是有無部門或有批準權的領導批準)是否齊全,嚴格依據所列項目辦理出庫,并核簽有關單據(如指令單、領料單、發貨清單等)。發現計算數據有誤時要立即通知開票人員更正重開再發貨。

  第二條 發放物料時要堅持“按指令單的要求、推陳儲新、先進先出”的物料管理原則,堅持“單貨不符、無批準不出庫、殘損變形不出庫”。對貪圖方便,違反發貨原則造成物料變質、大料小用、優材劣用以及差錯損失,倉管員應負經濟責任。

  第三條 出庫時要認真填寫領料單或發貨清單,領、發人員應當面點清,并相互簽字。

  第四條 倉管員每日應集中精力統計、編制當日進出庫、欠料動態報表,上交生產部;每月30日前應對庫存材料進行一次全面徹底、準確盤點,并將表上報財務部; 每日21:00點停止一切發料。以免出現差錯。集中精力整理當天的庫容和進出帳務。并與統計員進行核對。

  第五條 產成品出貨,要認真核對發貨指令,組織、調度、指揮裝卸人員裝柜,不合格品堅決不允許出貨。

  第六條 裝柜時要認真核對數量、產品名稱、單號等。不準錯發。

  第四章 物料儲存保管規定

  第一條 物料或產品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料或產品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并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分區域,合理有效使用倉庫面積。

  第二條 周轉量大和比較笨重的用托板落地堆放,落地堆放以分類和規格的次序排列編號標識存放;

  第三條周轉量小的物料按其性質上架標識存放。

  第四條 物料堆放的原則是:

  (一)本著“整潔有序、標識清晰、作業方便、通風良好、安全可靠”的原則合理安排物料的垛位并規定好各垛位的地距、墻距、垛距、頂距、燈距。

  (二)按物料品種、規格、型號等結合倉庫條件分門別類進行堆放(在可能的情況下推行五五堆放),要做到過目見數,作業 和盤點方便、貨號明顯、成行成列。

  第五條 建立碼放位置圖,標記、物料卡置于明顯位置,物料卡上載明物料名稱、編號、規格、型號、產地或廠商、采購入庫日期和檢驗狀態等,特別要注意掛好生產單號標識。

  第六條 庫存物料在裝卸、搬運過程中要輕拿輕放,不可倒置,保證完好無損。

  第七條 倉庫建立庫存物資明細帳,(一本按定單的流水帳,一本分類總帳),每日根據出入庫憑單及時登記倉庫臺帳,月終進行帳實盤點,完畢后與財務部門對帳。結出盈虧。

  第八條 定期盤點,做到日清月結,按規定時間編制庫存月報表。每月必須對庫存物料進行實物盤點一次,并填報庫存盤點表。發現盈余、短少、殘損或變質,必須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寫出書面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呈報上級和有關部門,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帳。

  第九條 物資報廢處理的控制程序:

  (一)物資報廢的控制

  第十條 積極配合財務部門做好全面盤點和抽檢工作,定期與財務部門對帳,保證帳實、賬帳、帳表、表表相符。

  第十一條按照“5S”的要求做好倉庫環境衛生,要每日清掃并作好保持工作,每次作業完畢要及時清理現場,保證庫容整潔。

  第十二條做好各種防患工作,確保物料的安全 保管。預防內容包括:防火、防盜、防潮、防銹、防腐、防霉、防鼠、防蟲、防塵、防爆、防漏電。

  第十三條確實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庫區內嚴禁吸煙、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作業。對庫區的電燈、電線、電閘、消防器具、設施要經常檢查,發現故障及時維修排除,不得擅自挪動或挪用消防器具。對易燃品、危險品要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

  第五章 倉管人員工作要求與紀律

  第一條 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對無效憑單或審批手續不健全的出、入庫作業請求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上級反映。

  第二條 倉管員調動工作時,一定要辦理交接手續,由上級監交,只有當交接手續辦妥之后,才能離開工作崗位。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關憑單,要列出清單三份,寫明情況,雙方與上級簽字,各保留一份。

  第三條 監督做好文明安全裝卸、搬運工作,保證物料完整無損。

  第四條 做好倉庫的安全、防火和衛生工作,確保倉庫和物料安全完整,庫容整潔。

  第五條 做好倉庫所使用的工具、設備設施的維護與管理工作。

  第六條 做到四“檢查”:

  (一)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夫。

  (二)下班必須檢查是否鎖門、拉閘、斷電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安全隱患。

  (三)經常檢查庫內溫度、濕席、保持通風。

  (四)檢查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特殊物料是否單獨存儲、妥善保管。

  第七條 嚴格遵守倉庫工作紀律:

  (一)嚴禁在倉庫內吸煙、動用明火。

  (二)嚴禁酒后值班。

  (三)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四)嚴禁未經財務經理同意涂改賬目、抽換帳頁。

  (五)嚴禁在倉庫堆放雜物。

  (六)嚴禁在倉庫內存放私人物品。

  (七)嚴禁私領、私分倉庫物品。

  (八)嚴禁在倉庫內談笑、打鬧。

  (九)嚴禁隨意動用倉庫的消防器材。

  (十)嚴禁在倉庫內私拉亂接電源、電線。

  (十一)嚴禁向供應商索要財物和故意刁難供應商。

  (十二)嚴禁接受供應商提供的禮品、錢物或好處費。

  第八條 未按本規定辦理物料入、出庫手續而造成物料短缺、規格或質量不合要求的或帳實不符,倉管員要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其上級負領導責任,并視情節按公司《員工獎懲制度》相應條款進行處罰。

  第九條倉管員對待供應商要熱情,做到有問必答。服務周到。詳細解釋,笑臉相迎。

  第六章 附則

  第一條 公司倉庫主管部門要依據本制度制訂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制度由公司倉庫主管部負責制訂、解釋、檢查和考核。

  第三條 本制度報生產部、財務部共同審議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四條 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類似制度自行終止,與本制度有抵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為準。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倉庫倉儲管理制度 篇3

  為加強本單位配件倉儲的統一管理,確保機動車配件的入庫、出庫、堆碼、保養等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員素質

  倉儲管理應由倉管人員專門負責。倉管人員應具有相應的機動車配件專業知識和銷售業務技能,能夠根據機動車配件的特點合理安排入庫、出庫、堆碼等工作,并熟知機動車配件的存儲條件和養護方法。

  二、配件進倉管理

  1.倉管人員根據《供貨清單》(入庫單)及時登錄電腦賬,并復核確認。

  2.倉管人員根據《入庫單》,區分原廠配件、副廠配件、修復配件,分別標識,并做好價格明示工作。

  3.編制配件擺放的倉位碼,合理劃分配件擺放區域,做到配件對號入座及時入賬。

  3.配件上架時應注意核對倉位上的配件號或替代號與實物的配件號或替代號是否一致,并按照規定粘貼《配件經銷質保憑證》。

  4.堆碼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

  三、配件發貨管理

  1.倉管人員依據出庫憑證發貨,查驗《配件經銷質保憑證》等相應憑證后,當場交驗簽字確認。

  2.發貨時出現出庫憑證與實際所發配件不符時,或者出現《配件經銷質保憑證》存在缺落、污損等情況,應及時核實改正。

  3.發貨時發現不合格品,應及時報告主管,并區分報管。

  4.貨物出庫要確定復核負責制,一人發貨,必需指定另一人負責復核確認簽名方可出庫。

  5.貨物出庫確認后要及時登記出庫賬目。

  四、配件存儲管理

  1.根據配件檢驗狀態的屬性分區分架或分庫存放,定期檢查《配件經銷質保憑證》完整狀況,做好《配件經銷質保憑證》保管工作。

  2.物資擺放整齊,需堆放在地上的物資應注意堆疊高度、形狀、穩固等,并做好必要的防護工作,對于《配件經銷質保憑證》污損、缺失的配件及時進行《配件經銷質保憑證》更換、補貼。

  3.在配件搬運、移動與防護中,要輕拿輕放,正確使用搬運工具。

  4.針對配件、附件及輔料的`不同屬性,采用適當的方法防護(如:防潮、防擦、防重壓、通風)。倉管人員定期抽查,以防配件、輔料發生銹蝕、損壞或變質,查驗《配件經銷質保憑證》完整狀況,抽查記錄填寫在檢驗記錄上,發生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適當的措施進行處理。

  5.定期開展配件盤點工作,每月盤點一次,做好《配件庫存報告》。

  6.倉庫要保持衛生、整潔,倉管人員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7.危險品保管由專人負責,按有關規定分類存放。

  五、《配件經銷質保憑證》申領、使用

  1.申領:按照交通行業管理部門規定,上報配件基本信息,領取相應《配件經銷質保憑證》。根據倉位號規范放在相應的倉位,并妥善保管備用的《配件經銷質保憑證》。

  2.使用:按照交通行業管理部門規定,將《配件經銷質保憑證》粘貼在相應的配件上,做好防止污損、脫落工作。加強巡查,對發現的問題《配件經銷質保憑證》及時進行處理并重新粘貼。

  倉庫倉儲管理制度 篇4

  一、倉管員安全操作規程

  1.倉管員作業時要按規定穿戴好安全帽,防護鞋及棉衣褲等勞保護具。

  2.現場作業工程中,倉管員必須維持好現場秩序,保障安全作業。如發現安全隱患,應現場排除或上報倉儲部長。

  3.倉管員指導相關人員在穿堂叉車通道(黃線)外行走,如需橫穿叉車通道,要明確告知注意躲避來往車輛,無關人員不準圍觀裝卸作業。

  4.倉管員嚴禁在叉車運行中靠近叉車,待叉車停穩后方可靠近,進行點數或傳遞票據等作業。

  5.進庫工作前,要認真檢查庫內設備的運轉和照明情況,正常后方可進庫作業。

  6.庫內貨物碼放整齊牢固,貨物要與各種管路、線路、設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無特殊情況下貨物碼放不準占用叉車通道。如發現險垛、歪垛要及時調整,在險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員、車輛到險垛周圍作業。

  7.正確使用和精心愛護庫內的設備、設施,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有關人員維修,運用冷廊潮濕的電器開關必須戴好絕緣手套。

  8.倉管員每半月檢查一次庫門安全脫險手柄,保證其能靈活使用并做好記錄。

  9.工作完畢和下班前,確認庫內無人后方可鎖門。

  二、叉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1.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通過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操作證,并經公司同意后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使用手機或對講機等有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3.車輛啟動前,檢查車輛、音響信號、電瓶電路、運轉、制動性能、貨叉、輪胎,使之處于完好狀態。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笛起步。

  4.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叉車在行駛時嚴禁任何人攀爬與乘坐,貨叉腿上嚴禁站人。

  5.除裝卸貨物外,必須靠右側行駛。

  6.空載時貨叉距離地面50-150毫米;載貨行駛時貨價離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門架須后傾到上坡限。

  7.應于其他叉車保持安全距離10米左右,叉車會車時除外。

  8.叉車在運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狹窄路口,應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隨時準備停車。

  9.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非緊急情況下,不能急轉彎和急剎車。

  10.上坡載貨時需要貨叉向前行駛,倒退行駛下坡,這樣重心會落在前輪上,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或停車。

  11.叉車原則上不準超車,如需要超越停駛車輛時,應減速鳴號,注意觀察,防止該車突然起步或有人從車上跳下。

  12.嚴禁超載、偏載行駛。裝卸貨物時,即貨叉承重開始至承重平穩,必須啟動剎車。

  13.作業速度要緩慢,嚴禁帶有沖擊性的裝載貨物。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貨叉至正常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14.叉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叉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如出現遮擋駕駛員視線或易滑的貨物時,應倒車緩慢行駛,如遇上坡則不應倒車行駛,應有一人在旁指揮貨叉朝上前進。

  15.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托盤等。

  16.叉車在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車叉物升降時,貨叉范圍半徑1米內禁止站人。

  17.運貨上貨柜車前,應先觀察貨柜車與裝卸平臺是否靠緊,車廂里是否有人,落實貨車的承重能力和貨車與踏板的傾斜度,確認安全后再進行裝卸。

  18.盡量避免將叉車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則應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車輪,拉緊手剎車并熄火。停放時應將貨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緊手剎車,切斷電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將叉車停靠在緊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等地方

  19.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裝拆零部件。嚴禁自行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準:

  不準將貨物升高后做長距離行駛(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不準叉一托盤貨物頂撞另外貨物或頂撞其他物品。

  不準將叉車交給無駕駛證人操作。

  不準直接鏟運危險品、用單貨叉作業、利用慣性裝卸貨物。

  不準用貨叉載人作業,貨叉升起后下方嚴禁站人和進行維修工作。

  不準用叉車拖拽其他車輛,如確實需要叉車牽引,則需經過負責人同意。

  三、充電工安全操作規范

  1.充電室內禁止明火、火花,設立禁止明火標識,配備滅火器.

  2.充電室內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充電時應打開門窗或通風設備。充電室禁止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出。

  3.工作前必須穿戴保護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護鏡等。

  4.充電前須檢查蓄電池、連接線是否完好無損,并打開氣蓋。

  5.不許打開或拔出電池上的注液塞。

  6.須開啟蓄電池上的蓋板進行充電,充電前或充電時不許加液體。

  7.充電室嚴禁吸煙,杜絕任何可能產生火花或明火行為,蓄電池要遠離火源和熱源。

  8.充電時電池上不要擱置金屬物品、不要修理電池、電解液溫度須低于55攝氏度。

  9.蓄電池充電環境必須通風良好,尤其隨車充電四周須強行排風。室溫不要高于40攝氏度,避免電池充電時積聚氫氣氧氣混合氣體引起爆炸。

  10.充電完畢須蓋上氣蓋,擦凈外濺電解液,保持接頭清潔干燥,并涂抹黃油。

  11.蓄電池沖洗必須吊離車外進行,備用蓄電池應存放在通風、陰涼的場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計檢查比重作業時,不要讓電解液濺灑出來。

  13.每次充電前必須檢查電解液的.額定液面高度,按規定的液面添加蒸餾水。

  14.如果因電解液太少而導致蓄電池發熱損壞,責任由當事人自負。蓄電池接近使用壽命終期時單格電池內的電解液消減得非常快,應每天補充蒸餾水。

  15.嚴禁為了延長加水間隔時間而添加過多的蒸餾水,以免因加水過多而導致電解液溢出。

  16.電解液泄漏應立即進行以下緊急處理:

  電解液濺到皮膚、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然后接受專業醫生治療。

  電解液濺灑到衣服

  立即脫下衣服,用清水沖洗后再用弱堿性皂液沖洗。

  電解液泄露到外部時

  立即用石灰、碳酸蘇打等進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沖洗。

  四、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a.行駛前準備工作

  1.首先檢查上個班次的設備運行記錄,確認電梯有無問題。

  2.開啟層門進驕廂之前,須確認轎廂在該層。

  3.進入轎廂后,打開照明燈,觀察電梯內有無異常。

  4.對電梯進行時運行,觀察有無異常,尤其要注意平層準確度有無明顯變化。

  5.廳門外不能用手扒啟。

  b.工作時注意事項

  1.電梯裝卸貨物時,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險的貨物不得進入梯內,嚴禁超載,嚴禁裝運易燃易爆物品。

  2.貨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員外,未經允許,不許承載任何人。

  3.行駛中不得突然換向,必要時應先停轎廂,再換向啟動。不允許以手動轎門的啟閉作為電梯的啟動。

  4.運行中如碰到停電,應將電源鑰匙關閉,待來電時開啟。

  5.若發現下列情況,操作人員應立即按急停警鈴按鈕并通知維修人員維修:

  操作驕內發出指令并關閉層轎門后,電梯不能啟動。

  在廳、轎門開啟情況下,按下轎內指令按鈕時,電梯啟動。

  廳、轎門關閉后未加指令,電梯啟動。

  內選、平層、換速、召喚等信號失靈失控。

  電梯以額定速度運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鉗誤動作。

  超過端站而繼續運行。

  有異常噪音、較大振動和沖擊。

  電氣部件有燒焦氣味。

  6.有故障的電梯要在一樓廳門外設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維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夠正常使用后,及時撤掉。

  7.電梯使用完畢后,將轎廂停于基站,清理好機內外衛生,關閉照明開關,鎖好廳門,并做好運行記錄和交接記錄。

  五、裝卸平臺安全操作規程

  1.平臺必須由指定的操作人員負責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啟動。

  2.操作人員在升降平臺時,必須告知他人遠離升降平臺,站在穿堂安全區域內。

  3.車輛未安全停靠在站臺時,操作人員不得啟動裝卸平臺。

  4.裝卸平臺出現故障或損壞時,操作人員不得強行啟動裝卸平臺。

  5.裝卸平臺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車廂板上100毫米處。

  6.正在裝卸貨物時,操作人員不得將裝卸平臺緊急停止按鈕轉到停止位置。

  7.裝卸平臺工作時,操作人員要關閉好電源,防止誤操作。

  8.作業結束后,操作人員要將裝卸平臺恢復到原位置,關閉電源。

  9.維修人員每月按要求對裝卸平臺進行保養,并做好記錄。

  倉庫倉儲管理制度 篇5

  1. 目的

  建立和完善倉庫管理制度,規范倉庫管理;明確倉庫業務流程,確保倉庫業務運作質量,提高倉庫效率;倉庫的安全關系著會成物流存放物和附近工作人員的安全,所以倉庫的安全尤其具有重要意義,為了規范倉儲部的管理及貨物的驗收入庫、保管養護、復核出庫、不合格品和呆滯品的處理及安全、衛生、消防等事務作業有所遵循,特制訂本管理流程。

  2. 范圍

  XXXX物流的自管倉庫。

  3. 宗旨:

  所有倉庫業務管理有章可循;業務流程合理、有效、單據統一、規范;

  4. 組織架構

  略

  5. 職責

  5.1倉儲部負責制定及修改本制度

  5.2倉庫經理負責監督各倉庫的執行情況

  5.3倉庫主管負責執行本制度

  5.4倉庫員工按照本制度進行倉庫作業

  6. 具體內容

  6.1倉庫的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6.1.1 倉庫的選址、建設(或租賃)、布局規劃以及操作安全審核。

  6.1.2 貨物的`進庫、點收、標示、分類。此貨物指本公司內所有項目的貨品。

  6.1.3 貨物的適當儲存。

  6.1.4 貨物的揀選及發貨。

  6.1.5 貨物的安全保管及盤點。

  6.1.6 電腦數據記錄與報表整理歸檔。

  6.1.7 倉庫的安全檢查。

  6.1.8 倉庫的消防設施檢查。

  6.1.9 倉庫的環境衛生檢查。

  6.1.10 倉庫各種操作設備的操作管理。

  6.1.11 倉庫各種應急預案。

  6.1.12 倉庫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

  6.1.13 倉庫員工及外來人員的安全培訓

  6.2方針目標

  6.2.1 倉儲盤點準確率99.5%

  6.2.2 收發貨準確率99.5%

  6.2.3 訂單處理及時率99.5%

  6.2.4 客戶滿意度99.5%

  6.2.5 存放物資完好交付率99.9%

  6.2.6 倉庫安全檢查合格率100%

  6.2.7 廢棄物分類處理100%

  6.2.8 重大危險源受控率達100%

  6.2.9 重要環境因素控制率100%

  6.3良好的倉儲管理可以發揮如下功能:

  6.3.1 確實掌握庫存數。

  6.3.2 減少停工備貨時間。

  6.3.3 點收、驗收的高效率化。

  6.3.4 貨物標示的正確性的提高。

  6.3.5 帳物接近一致性。

  6.3.6 預防呆廢料的發生。

  6.3.7 減少貨物及人員的傷害。

  倉庫倉儲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為了加強倉庫的安全管理,保護人身、財產安全,做好防火、防電、防盜、防機械安全事故、防資料信息泄密等預防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二、 依據: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三、內容:

  (一)倉庫防火安全基本規定管理;

  1、 倉庫管理人員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倉庫范轉不準吸煙、點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攜帶火種進入倉庫。

  3 、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4、 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貯存物品的名稱、危險特性、滅火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日常維護,嚴格執行倉庫的有關制度。

  5 、倉庫應根據貯存物品的危險特性和數量,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并保持長期有效。

  6 、倉庫內不得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如有使用,現場必須有人監督。

  7 、倉庫應定期每周檢查防火設施,做好《消防設施安全檢查記錄表》。

  (二)倉庫防電安全基本規定管理;

  1、 倉庫內除了固定的照明燈具外,不允許使用其他電器。個別存放特殊物資的倉庫確實需要使用抽濕、降溫、排風設備,應單獨設置。

  2、 倉庫的電氣設備及照明設備必須是防爆型,并定期檢查,保證完整無缺。

  3、倉庫人員不準私自架設臨時電源線路。

  4 、倉庫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管或非燃硬塑料管內,電源應設總閘和分閘。

  5、 倉庫的電線、電路改裝必須由相關專業電工人員進行操作。

  6、 倉庫管理人員下班前應巡視庫房,關掉電腦、風扇、空調、飲水機的電源開關方可下班離開。

  (三)倉庫庫存防盜、防資料、信息泄密安全基本規定管理;

  1、 庫房防盜設施,防護欄、門、窗、鎖等牢固完好,并定期檢查。

  2、 特殊藥品庫必須執人雙人雙鎖管理,并安裝防盜報警設備及安裝防盜報警系統并與當地公安局聯網。

  3、 倉庫系物資保管重地,非庫房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儲存作業區,儲存作業區內的人員不得有影響藥品質量和安全的行為。

  4、 倉庫范圍及倉庫辦公地點,不準會客,其他部門職工更不準圍聚閑聊,不準帶親友到倉庫范圍參觀。

  5、 因業務、工作需要需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

  (1) 進倉要有倉庫人員陪同,不得獨自進倉。

  (2) 凡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3) 進倉人員不準攝像、拍照。

  6、 倉庫無用的賬務單據要及時銷毀處理。

  7、 倉庫值班人員下班前應巡視庫房,消除隱患,關好門窗。

  倉庫倉儲管理制度 篇7

  (一)總則

  倉庫是企業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各種物資周轉儲備的環節,同時擔負著物資管理的多項業務職能。它的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發迅速,面向客戶,服務周到,降低費用,加速貨物和資金周轉。

  根據客戶貨物周轉需要和廠房設備條件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應用現代管理技術不斷提高倉庫管理水平。

  (二)貨物驗收入庫存

  1、貨物入庫存,庫房管理員要親自為交貨人辦理入庫手續,核對清點貨物名稱、數量是否一致,按要求填寫入庫單并簽字,應當認識到簽字驗收是經濟責任的轉移。

  2、庫房管理員憑發票所開列的名稱、型號、數量、計量驗收就位,入庫存單各欄應填寫清楚,并隨同發票一起交財務部記賬。

  3、驗收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知經辦人和相關部門負責人處理。托收到而貨未到,或貨已到而無發票,均應向經辦人反映查詢,直到消除懸事掛賬。

  (三)貨物的儲存保管

  1、貨物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貨物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并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區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轉量小的`貨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類和規格的次序排列編號,上架的以分類編號存放。

  2、貨物堆放的原則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據貨物特點,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齊。

  3、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以及設備和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因此堅決做到人各有責,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倉庫物資如有損壞、遺失和增多等,保管員不得采取“發生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的違紀做法。

  4、保管物資要根據其自然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和保管常識處理,加強保管措施,勿使公司和客戶財產發生人為保管責任損失。

  5、保管物資,未經科長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出庫或出借,特殊情況應經科長批準。

  6、倉庫要嚴格保衛制度,禁止非本庫工作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保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四)貨物發放

  1、嚴格按照領料單出庫,發貨堅持一盤底,二核對,三發料,四減數的原則。對貪圖方便,違反發貨原而則造成貨物損壞、變質以及遺失等損失,保管員應負經濟責任。

  2、領料單應填明貨物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訂單編號以及經辦人和領料人簽字。

  3、發貨必須與領貨人和經辦人辦理交接,當面點交清楚,防止差錯出庫。

  4、所有發料憑證,保管員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

  (五)其他有關事項

  1、記賬要字跡清楚,日清月結不積壓,托收、月報及時。

  2、每月對倉庫進行一次清查盤點。

  3、保管員調動工作,一定要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關憑證,要列出清單三份,寫明情況,雙方簽字,主管領導監交,雙方各執一份,報主管存檔一份。對失職造成的虧損,除原價賠償外,還要給紀律處分。

  倉庫倉儲管理制度 篇8

  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使本公司成品的繳庫、保管、發運、銷貨退回及滯存品處理等事務流程有所遵循,特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范圍

  有關成品倉儲管理作業包括庫位規劃、收發貨作業及倉儲管理等事務,依本準則的規定辦理。

  庫位規劃

  第三條庫位規劃與配置

  (一)倉庫應依成品出入庫情況、包裝、方式等規劃所需庫位及其面積,以使庫位空間有效利用。

  (二)庫位配置原則應依下列規定:

  1、配合倉庫內設備(例如手推車、消防設施、通風設備、電源等)及所使用的儲運工具規劃運輸通道。

  2、依銷售類別、產品類別分區存放,同類產品中計劃產品與訂制產品應分區存放,以利管理。

  3、收發頻繁的成品應配置于進出便捷的庫位。

  4、將各項成品依品名、規格、劃定庫位,標明于"庫位配置圖"上,并隨時顯示庫存動態。

  第四條成品堆放

  配貨中心應會同商品部的質量管理人員,依成品包裝形態及質量要求設定成品堆放方式及堆積層數,以避免成品受擠壓而影響質量。

  第五條庫位標示

  (一)庫位編號依下列原則辦理,并于適當位置作明顯標示:

  1、層次類別,依A、B、C順序由下而上逐層編訂,沒有時填"0"。

  2、庫位流水編號。

  3、通道類別,依A、B、C順序編訂。

  4、倉庫類別,依A、B、C順序編訂。

  (二)計劃產品應于每一庫位設置標示牌,標示其品名規格及單位包裝量。

  (三)庫管依庫位配置情況繪制"庫位標示圖"懸掛于倉庫明顯處。

  第六條庫位管理

  (一)倉庫管理人員應掌握各庫位,各產品規格的進出動態,并依先進先出原則指定收貨及發貨單位。

  (二)計劃產品每種規格原則上應配置兩個以上小庫位,以備輪流交替使用,以達先進先出的要求。

  收貨管理

  第七條成品繳庫方式

  (一)入庫部門開立"入庫單",使用方法及流程前面已經講述過。

  第八條收貨注意事項

  物料管理科應就繳庫內容與成品繳庫單的內容確實核對,如發現入庫產品款號、品名、規格、產品數量、包裝或嘜頭等不符時,應即時通知入庫部門更正。

  發貨管理

  第九條發貨注意事項

  (一)配貨中心接到"訂貨單"時,經辦人員應依產品規格及訂貨通知單編號順序列檔,內容不明確應即時反映業務部門確認。

  (二)因客戶業務需要,收貨人非訂購客戶或收貨地點非其營業所在地的,依下列規定辦理:

  1、經銷商的訂貨、交貨地點非其營業所在地,其"訂貨單"應經業務部主管核簽方可辦理發運。

  2、收貨人非訂購客戶應有訂購客戶出具的收貨指定通知始可辦理發運。

  (三)配貨中心接獲"訂(貨)單"才能發貨,但有指定交運日期的,依其指定日期發運。

  (四)訂制品(計劃品)在客戶需要日期前入庫或"訂貨單"注明"不得提前發運"的,配貨中心若因庫位問題需提前交運時,應先聯絡業務人員轉知客戶同意,且收到業務部門的出貨通知后始得提前交運,若系緊急出貨時,應由業務部主管通知配貨中心主管先予發運,再補辦出貨通知手續。

  (五)未經辦理入庫手續的成品不得發運,若需緊急交運時需于發運同時辦理入庫手續。

  (六)訂制品發運前,配貨中心如接到業務部門的暫緩出貨通知時,應立即暫緩發運,等收到業務部門的出貨通知后再辦理發運。緊急時由業務部門主管先以電話通知配貨中心主管,但事后仍應立即補辦手續。

  (七)"成品發運單"填立后,須于"訂貨通知單"上填注日期、"成品發運單"編號及數量等以了解發運情況,若已發運畢結案則依流水號順序整理歸檔。

  第十條承運車輛調派與控制

  (一)配貨中心應指定人員負責承運車輛與發貨人員的調派。

  (二)配貨中心應于每日下午4點以前備妥第二天應發運的"成品發運單",并通知公司總務科調派車輛。

  (三)如承運車輛可能于營業時間外抵達客戶交貨地址者,成品發運前,配貨中心應將預定抵達時間通知業務部門轉告客戶準備收貨。

  第十一條客戶自運

  (一)客戶要求自運時,配貨中心應先聯絡業務部門確認。

  退貨品管理

  第十二條運輸的聯絡

  配貨中心接到業務部門送達的"成品退貨單"應先審查有無注明依據及處理說明,若沒有應將"成品退貨單"退回業務部讓補充,若有則依"成品退貨單"上的客戶名稱及承運地址聯絡承運商運回。

  第十三條退貨品的.驗收

  (一)退貨品運回公司后,配貨中心應會同有關人員確認退回的成品異常原因是否正確,若確屬事實,應將實退數量填注于"成品退貨單"上,并經點收人員、質量管理人員簽章后,依據前面介紹的退貨單使用流程辦理退貨。

  (二)配貨中心收到尚無"成品退貨單"的退貨品時,應立即聯絡業務部門主管確認無誤后暫予保管,等收到"成品退貨單"后再依前款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退貨的更正

  (一)若退回成品與"退貨單"記載的退貨品不符時,配貨中心應暫予保管(不入庫),同時于"成品退貨單"填注實收情況后,報交業務部門。

  (二)業務部門查驗退貨品確屬無誤時,應依實退情況更正"退貨單"送配貨中心辦理銷案。

  第十五條盤點

  (一)庫存成品應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盤點時由會計部門將盤點項目依規格類別填具"成品盤點表"會同配貨中心盤點,并按實際盤點數量填入數量欄內。

  (二)實施電腦化后,"成品盤點表"由電腦制表。

  (三)會計部門將"成品盤點表"的盤點數量與帳面數量核對若有差異,即填具"盤點異常報告單",并計算其盤點盈虧數及金額,送配貨中心查明原因,再送銷售部主管研判,擬具改善措施呈總經理核決。

  (四)盤盈虧數量經核決后,由配貨中心開立"調整單",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一聯配貨中心自存、

  第十六條消防設備

  倉庫內一律嚴禁煙火,配貨中心應于倉庫明顯處懸掛"嚴禁煙火"標志,并依工業安全衛生管理的規定設置消防設備,由總務科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每日至少檢查一次,如有故障或失效,應立即申請修護補充,并配合廠區消防訓練,以提高應對能力。

  第十七條庫房管理應注意事項

  (一)倉庫內應經常維持清潔,并隨時注意通風情況。

  (二)易燃品、易爆品或違禁品不得攜入倉庫,配貨中心應隨時注意。

  (三)倉庫內不得吸煙,若因工程需要燒焊時,應先報備,并有人專責允許后才可。

  (四)配貨中心對所經管的成品庫存及倉運設備應負責安全使用之責,如果破損應立即反映主管并立即委托修護。

  (五)未經配貨中心主管核準有關人員不得進入倉庫,搬運完畢后,亦不得在倉庫逗留。

  (六)配貨中心人員于下班離開前,應巡視倉庫及電源、水源是否開閉,以確保倉庫的安全。

  第十八條庫房抽查考核制度

  (一)為了了解倉庫的工作效率以及工作進展,公司將不定期的對倉庫的生產與管理情況進行抽查;

  (二)抽查內容包括倉庫的貨品陳列、人員考勤、場地衛生等;

  (三)抽查人員的安排由公司指定或派遣;

  (四)抽查時間將不提前通知,每月抽查次數為2—3次。

  附則

  第十九條實施與修訂

  本管理準則呈總經理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倉庫倉儲管理制度 篇9

  一、總則

  1、為了保障倉庫貨物保管安全、提高倉庫工作效率和物流對接規范,特制定倉庫管理制度,以確保公司的貨物儲運安全。

  2、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倉儲部門(簡稱倉庫)。

  二、貨物進出倉庫制度

  (一)貨物入庫

  1、收貨后,辦理入庫手續時,庫管員必須對照貨物與采購單、提貨單所列的型號、數量或規格是否相符;如發現型號、數量、規格不符及包裝破損的,應做好相應記錄,并不遲于次日報送辦公室處理。

  2、入庫貨物明細(入庫單)必須由庫管員確認貨物驗收無誤后,由庫管員把單據交給文員及時入庫。由系統生成進貨單后,交予庫管員核對并簽字確認。做到帳、貨相符。

  3、若庫管員因工作失誤,出現貨物與單據不符等問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該庫管員承擔。

  (二)貨物出庫

  1、庫管員應按照文員提供的出庫單認真核對出貨型號及數量。

  2、庫管員在確認出庫貨物的型號、數量無誤后,按出庫單所列型號進行配貨作業;配貨作業完成后,同時對貨物及單據進行再次檢驗核查;物料裝運前,庫管員應妥善處理裝箱、包裝等整裝工作,并將貨物集中至出貨區。

  3、貨物出庫時,庫管員在出庫單上簽字,并交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4、若庫管員因工作失誤導致貨物與單據不符等問題,所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均由該庫管員承擔。

  5、發放貨物時,要按照“先進先出”的順序原則出庫。

  (三)貨物盤庫

  1、文員:必須在每月月底前2天做好“庫存盤點表”交與庫管員,并配合庫管員進行庫存盤點,確認庫存貨物與系統中的數據實際情況后,發郵件通知辦公室。

  2、庫管員:每月月底前2天進行盤庫,庫管員必須對存貨進行定期清查,確定各種存貨的實際庫存量,按照文員提供的“庫存盤點表”進行庫存盤點,與電腦中記錄的結存量核對,并存檔盤點后的單據。

  3、盤庫完畢確認無誤后,倉管員須在“庫存盤點表”上簽字認可,并交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三、貨物保管制度

  1、貨物入庫驗收后,按品種、規格、體積、重量等特征,堆放整齊平穩,分類清楚,包裝外表要保持清潔,合理安排貨位;

  2、貨物堆碼做到科學、標準,符合“安全第一、進出方便、節約倉容”的.原則,合理規劃倉庫空間,做到分區、分庫、分類存放和管理;

  3、倉庫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并保持倉庫環境衛生。

  4、倉庫所有人員不得擅自挪用、轉送倉庫內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員需要到倉庫借用貨物,必須持有辦公室批準的借條,才能讓其借走。該借條由辦公室保留至貨物歸還后,交借貨人自行銷毀。

  四、人員管理制度

  1、倉庫人員要加強對倉庫日常防火、防盜、防潮的工作,注意清潔衛生,定期實施安全檢查,每天下班前在關閉各種電器電源后,必須關閉電源的總閘和門窗,以確保安全。

  2、非倉庫人員未經同意不準入內;不得在倉庫內會客;任何進入倉庫的人員必須遵守倉庫管理制度

  倉庫倉儲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

  為了規范收貨流程操作,保證入庫數量與采購數量的準確性,明確各部門驗收流程中的職責范圍,特擬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所有鋼材的驗收相關事項。

  3、具體內容

  3.1 采購員將采購計劃單復印一份給倉儲部,以便倉儲部做好貨場規劃、來貨接收等準備工作;

  3.2 柳鋼駐廠采購員在開單裝貨后,應第一時間通知倉儲部裝了幾車貨以及裝車車號、品名、規格、材質、數量;以便倉儲部做好安排卸貨、驗收入庫等工作;

  3.3 貨車到貨場后,倉管員向貨車司機索要送貨單和鋼材的質保書等資料。如運輸司機無法提供送貨單據,倉儲部有權拒絕收貨。

  3.4 倉管員依據隨車帶來的貨單,對車號、品名、規格、材質、數量等進行核對,再與采購員提供的`到貨情況進行核對。如有異議應馬上上報部門主管或和相關人員聯系進一步確認核對。

  3.5 發貨員也依據隨車帶來的貨單,對車號、品名、規格、材質、數量等進行復核。經過復核確認無誤后,則可安排卸貨。

  3.6 不同的材質、不同的規格應區分放置,禁止混放。

  3.7 來貨是螺紋鋼9米的或者是其他鋼材在車上無法清點數量的,則可先安排卸貨后再進行清點數量。

  3.8 卸貨完成后,倉管員和發貨員在來貨清單上簽字確認接收。

  3.9 貨物到場后,倉儲部也應第一時間告知營銷部到貨情況,包括到貨規格、材質、數量等信息。

  3.10 營銷部接到倉儲部的到貨信息后,若有安排整車出貨的,可第一時間通知倉儲部,哪車要整車出貨不用卸,并開出銷售意向單給倉儲部,倉儲部接到銷售意向單后依據出貨流程辦理出貨手續。

  3.11 收完貨后,倉管員應及時的填寫相關入庫手續,并做好臺賬、系統賬。

  3.12 入庫各種單據資料倉管員應妥善保管,以備查閱。

  4、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起施行,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倉儲部。

  倉庫倉儲管理制度 篇11

  1.倉庫保管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2.物品入庫嚴格按驗收要求,核對進庫物品規格、質量、危險標識和數量后方可入庫。對無檢驗合格證和無危險標識的物品不得入庫。

  3.建立倉庫物資明細臺帳,做好出入庫登記,做到日清月結。

  4.危險物品的儲存要嚴格執行危險物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禁忌物不得同庫存放。劇毒品嚴格按照規定,專庫存放,儲存在規范的庫房內;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液體必須專庫儲存;氧化性物質要與易燃液體或酸性腐蝕品分開儲存。

  5.每種危險物品都應有明顯的名稱及標識,按垛分別存放。

  6.在倉庫的主要位置設置警示標志,配置消防器材。

  7.垛堆距離應符合要求,貨堆應距離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墻距≥30cm,柱距10cm。

  8.物品裝卸、搬運應做到輕裝輕放,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流動。

  9.保管人員應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10.包裝容器應在國家定點廠家采購,容器應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泄漏、殘缺、變形、變質,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11.庫房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結束后,應進行安全檢查,關閉窗戶,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12.做好危險化學品的養護,做到以下幾點:

  a、保持儲存場所的溫度不超過25℃,濕度不得超過85%。

  b、每天對儲存倉庫檢查,檢查內容:堆垛牢固,有無泄漏,有無異常,有無刺激性氣體,包裝有無破碎。

  c、檢查消防設備是否完好。

  d、每次檢查應做好記錄。

  13.倉庫嚴禁吸煙,違規罰款。

  14.保持儲存場所清潔,散落的物品要及時按規定方法處理。

  倉庫倉儲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節總則

  1、為加強倉庫管理,提高倉庫管理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倉庫管理包括:貨物的驗收入庫、保管、出庫、發運、退庫、盤點、安全等工作,以及對倉庫人員的考勤和通訊、獎懲等管理制度。

  3、本公司的倉庫管理依本制度執行。

  第二節入庫管理規定

  1、倉管員接到收貨通知后,安排好貨位,準備好必要搬運工具。

  2、倉管員應會同相關部門人員對每項進庫的物品,應于貨到當日詳加驗收。入庫驗收:

  (1)對新采購的物品,倉管員應依據相關提貨單、入貨單、供方送貨單,核對貨物的品名、編號、型號、規格、數量等內容;核對實物是否相符完好;貨物及包裝上是否貼有標識。

  (2)倉管員在驗收貨物過程中,如發覺附件短少、數量不符或貨物破損時,應立即向倉庫主管匯報并在《倉庫日常記錄本》做好登記。貨物驗收過程中遇到無法解決的問題或出現異態,經領導批準后辦理相關憑證,進行入庫。如未辦理相手續,擅作入庫處理,日后發現貨物損壞等問題,視為倉管員管理不善,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3)已驗收入庫的貨物出現質量問題無法銷售,倉管員應即時通知倉庫主管,由反映情況后負責辦理更換或退貨。

  (4)因公司內部借用、送樣、更換、銷貨退回、調貨等重新入庫的物品,于交回時應保持領用時的狀況。若有損壞,應由倉庫主管會同相關技術人員鑒定。鑒定為無法維修或重新銷售的,由實際借領人照價賠償;若零附件遺失或不全時,則應由借領人依據貨物價格賠償。

  3、入庫物品驗收合格無誤后,須注明貨到時間,由倉管員簽字、倉庫主管復核簽字確認方可有效。

  4、送貨入貨位,倉管員應及時填寫貨卡。

  5、嚴格做到五點不收:憑單手續不全不收;品種規格不符不收;質量不符合要求不收;無批準不收;逾期不收。

  第三節保管管理規定

  1、貨物的儲存保管,以品種、車型規劃設臵倉庫,并根據倉庫的條件劃區分工。

  2、物品堆放的原則: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五五推放,根據貨物特點,必須做到過目有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文明堆齊。

  3、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的物品以及設備、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保管員應及時報告倉庫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責任,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未經批準一律不準擅自處理。倉管員不得采取“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的違紀做法。

  4、保管物品要根據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和保管常識,加強保管措施。同類物品堆放,考慮先進先出,發貨方便,留有回旋余地。因倉管員未及時采取相關防護措施,導致物品受潮、損壞,倉管員應負責任。

  5、保管物品,未經倉庫主管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

  6、倉庫要嚴格保衛制度,禁止非本倉庫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明火作業需經領導批準。倉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7、退回或換回的舊物品,必須貼上明顯的標簽,另行堆放。

  8、進入倉庫物品必須保持干凈整潔,庫房內配備常規潔具,應當每日進行清掃,保持倉庫整潔。

  第四節出庫管理規定

  1、出庫驗收:

  (1)銷售部開具《出庫單》,派送至倉庫,倉管員按出庫單所列品名、編號、型號、規格、數量等內容準備貨物,等待發貨。若有內容不明確應即時與銷售部核對、確認。

  (2)特殊緊急出庫時,業務人員必須開《物品借用單》將所需物品的規格型號、數量、發貨時間寫清楚并簽字給倉管人員。倉管人員根據借條,并報倉庫主管批準后方可發貨,并于上班后當日上午補辦手續,通知銷售部補開《出庫單》。緊急發貨時,原則上要求兩人(含兩人)以上簽字方可放行。

  (3)凡屬公司內部人員借用物品,一律使用《物品借用單》。金額較高、較為貴重、或數量較大的物品需由所屬部門主管簽字或發短信同意后,方可借出。

  (4)經申請批準同意拆件的機器或零配件,在元器件購回后應及時予以恢復,嚴禁將未恢復的整機或零配件出庫。嚴禁將已拆件缺件、已損壞、退回未經修復貨物出庫。

  (5)嚴禁無任何單據貨物出庫,嚴禁倉管員無任何單據自提自發!

  2、交貨期限:

  (1)正常庫存產品接獲公司銷售部開具的《出庫單》,當日出庫。

  (2)因缺貨等原因不能當日出庫的,倉管員應及時聯絡銷售部相關業務人員并說明原因,便于告知客戶,協商發貨期。貨到時,應按協商過的日期即時發貨,如因倉庫延誤發貨導致客戶取消定貨,倉管員對此負全部責任,倉庫主管負連帶責任。

  3、物品出庫時,若無特殊要求情況下,須遵循先進先出原則。

  4、為防止錯發、重發和漏發,要求做到:“三核對”、“五不發”,“三核對”:出庫單與實物相核對、出庫單與裝箱清單相核對、裝箱清單與實物相核對。“五不發”:無計劃不發、手續不齊不發、涂改不清不發、規格型號不對不發、未驗收入庫不發。

  第五節發運管理規定

  1、貨物的包裝:

  (1)貨物出庫前,倉管員應仔細核對《出庫單》所要出庫物品的品名、編號、型號、規格、數量是否相符,經核實無誤簽字確認后方可出庫。

  (2)所有物品必須按其性能、屬性包墊好,采取完好的保護措施,以防止貨物的損壞。

  2、物品的搬運:

  (1)按類搬運,搬運貨物時應小心輕放,不能猛撞,嚴禁一切人為可能損壞貨物的行為。搬運人為損壞,由相關責任人負責,并按貨物實際價值賠償。

  (2)搬運時要注意人員和貨物的安全,避免人員傷亡和貨物損壞。

  3、因客戶業務需要,收貨人非訂購客戶或其收貨地點,應備注好其地址、聯系方式、聯系人并要求簽名確認,其《出庫單》應經銷售部主管核簽后方可辦理交運。

  4、倉庫接獲《出庫單》方可發貨,但有指定交運日期的,依其指定日期交運。

  5、客戶在需要日期上注明“不得提前交運”的,倉庫若因庫位問題需提前交運時,應先聯絡銷售部人員轉告客戶同意后,并有銷售部門出具的《出庫單》后方可提前交運。若是緊急出貨時,應由銷售部門主管通知倉庫主管先予以交運,再補辦出貨手續。

  6、未經辦理入庫手續的物品不得交運,若需緊急交運時需于交運同時辦理入庫手續。

  7、若因工作失誤,發錯貨物或發錯地方,造成經濟損失。相關責任人應對來回運輸費用、及丟失、損壞的貨物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并視情節輕重處以1-2倍的罰款。

  8、承運車輛調派與控制:

  (1)由公司領導指定專人負責承運車輛與發貨人員的調派。

  (2)如因公司車輛不夠調派的情況下,可另行雇車,但需經部門主管確認后方可生效。

  (3)如承運車輛可能于營業時間外抵達客戶交貨地址。貨物交運前,倉庫發貨人應將預定抵達時間通知銷售部門轉告客戶準備收貨。

  9、物品的交運:

  (1)物品直接交運客戶時,倉庫人員應開具《出庫單》的同時另開具《送貨單》,發貨人及承運人應于《送貨單》上簽字。物品送達客戶時,請其驗收,并簽收《送貨單》回聯。《送貨單》客戶簽收回聯由公司指定專人妥善保管。

  (2)客戶要求自運時,倉庫應先聯絡銷售部門確認。物品裝載后,承運人(客戶)應在《出庫單》上簽字,并注明“自提”字樣。

  (3)物品通過承運公司發運時,發貨人及承運人應在發運單據上簽字,并注明發貨日期。發運單據由指定專人妥善保管,便于查對和月底復核、結賬。

  10、發貨通知:

  (1)貨物發出后,倉庫相關責任人必須及時通過傳真、電話方式或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客戶貨物到達的車次、時間和代理貨運公司的情況。

  (2)如因未及時通知對方造成貨物遺失,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并且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100元-200元。

  11、運費審核及控制:

  (1)單次運輸費用在1000元(含)以上,應填寫《費用審核單》,報請部門主管審批。

  (2)倉庫每月接獲承運公司送回的簽收單回聯,“運費明細表”及發票存根,應于5日內審核完畢,送至財務部整理付款。

  (3)倉庫審核運費時,應檢查核對開具的回聯,是否有逾期送達或相關異常簽收(如貨物損壞等情況),均依合同規定罰扣運費。

  (4)對運輸公司的選擇應遵循“貨比三家”的對比原則,對其價格、安全性、服務快捷進行綜合評估,選擇最適合的運輸公司和運輸方式。

  (5)運費的控制:無論是公司付款,還是到付,發貨人都必須選擇最節省、最快捷、最安全的運輸公司和運輸方式,違“常規”者公司將嚴肅處理。

  第六節退庫管理規定

  1、辦理退庫手續時,應開具《退庫單》,并注明退庫原因。

  (1)退庫物品外觀保持完好的,須由技術部門鑒定,確認完好并在《退庫單》上簽字,倉管員審核簽收,方可退貨。

  (2)退庫物品外觀未保持完好,由銷售人員填具《退庫單》簽字后,主管確認簽字,倉管員審核簽收,方可退貨。倉管員應在物品上貼上標識及《退庫單》編號。

  2、貨物報損:

  (1)退貨物品經技術部門鑒定為無法修復的`,經部門主管簽字后,由相關退貨人員申請報損。

  (2)客戶遺留的無法修復、使用的物品,轉入報損物品入庫,報采購部入賬。

  3、退回的物品如需特別處理的,倉管員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應督促相關部門及時處理。

  第七節盤點管理規定

  1、貨物盤點分為定期盤點與不定期盤點。

  定期盤點即指每月中旬倉管員對常用物品自盤一次,月底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不定期盤點即指公司對倉庫進行不定期的抽查。

  2、貨物盤點的主要內容:檢查貨物的賬面數量與實存數量是否相符;檢查貨物的收發情況;檢查貨物的堆放及維護情況;檢查各種貨物有無超儲積壓及損壞;檢查安全消防設施。

  3、倉管員的自盤:經常對出庫率頻繁、出庫量大的物品進行自盤;每月中旬對常用物品自盤一次;月底實行全面自盤一次。

  4、對貨物的盤點一般采用實地盤點法,盤點時相關人員(財務、庫管人員)必須在場。

  5、盤點后,應由盤點人填具盤存報告表,如有數量短少、品質不符或損毀情況,應詳加注明后由庫管人員簽名負責。盤點人員均應在盤點情況報告上簽字,并報公司主管領導和總經理審閱。

  6、盤點后如有盤盈或不可避免的虧損情形時,應由倉庫主管呈報總經理核準調整,若為保管責任短少時,則倉管員對此負全部責任。

  7、非人為原因造成的物品報廢,倉管員應將物品妥善堆放。若因倉管員未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使保管物品受潮、堆放不當造成損壞等,由倉管員負責。

  8、如直接保管物品的庫管人員變動時,應查對庫存物品的移交清冊,交接雙方會同監交人員進行實盤存。

  9、倉管員定期向采購部遞交盤點報告,隨時與采購部門溝通庫存情況,建立《最低存量基準》,貨物低于存量基準時,應馬上匯報上級主管和采購部門。

  10、處罰:因倉管員不負責任,保管不善,未按期自盤等原因造成貨物丟失或損失,應當負有全部責任,并按批發價賠償。

  第八節安全管理規定

  1、庫房鑰匙僅限于公司指定人員保管。

  2、除庫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倉庫。

  3、因業務、工作需要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登記手續,并要倉庫人員陪同,不得獨自進入。凡進倉庫人員工作完畢,出倉庫時應主動請倉管員檢查。

  4、倉庫不準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的物品存倉。

  5、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要,不準把倉庫物品試用試看。

  6、做好消防工作,提高對消防安全工作的認識,落實各項消防措施,應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等消防設備。

  7、做到每月防火檢查,消除隱患,一旦發生火災,應沉著,冷靜,及時撥打“119”火警臺,并正確使用滅火器,盡力控制火勢。

  8、庫房內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煙、使用明火,經常檢查電線是否有破損現象。吸煙者每次罰款200元。

  9、所有賬本、單據、記錄本等相關重要的資料應妥善保管好,做到人員離開時應鎖好。丟失資料,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10、人員離開庫房時,必須關閉所有電源,鎖好所有門窗,加強防患意識。

  第九節考勤/通訊管理規定

  1、倉庫物流部考勤時間: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當日任務完成

  以上考勤時間僅對員工的一種考核,非倉庫、物流部門的實際工作時間。因工作的特殊性及不定時性,所有倉庫、物流部門員工必須保證當日事當日畢,保證當日工作的及時、連貫完成后方可下班或休息。

  2、嚴格遵守公司規章管理制度,上班時間堅守工作崗位,不得聊天,不得打私人長途電話、聲訊電話,非業務電話不得長時間占線。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處以30元-100元的罰款,或警告、記過等處分。

  3、通訊管理規定:

  (1)星期一到星期日9:00--21:00手機保持暢通。

  (2)若因通訊原因,造成工作延誤,規定如下:手機關機一次扣款50元;月

  累計三次(含)以上扣除當月通訊補貼;情節嚴重者,根據實際情況嚴肅處理。

  第十節獎懲管理規定

  1、獎勵規定:

  (1)全年發貨無錯誤,公司予以獎勵200元-500元。

  (2)對倉管員所保管的貨物,全年盤點無丟失,無損壞,予以獎勵倉管員500元-800元。

  (3)發現并能及時制止重大錯誤形為的發生,避免公司遭受經濟損失,視情況給予1000元-2000元的獎勵。

  (4)工作認真負責,恪守職責,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年終予以獎勵500元-2000元。

  (5)積極進取,努力鉆研。對倉庫的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議,為公司開源節流做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200元-500元。

  2、懲罰規定:

  (1)違反以上倉庫管理規定,造成經濟損失,倉管員對此負全部責任,倉庫主管負連帶責任。

  (2)公司安排的工作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執行;如因特殊情況未能及時完成,應主動反饋溝通。

  (3)情節輕者處以罰款100元-500元。

  (4)多次違反規定、情節嚴重者按實際價值賠付,并給予警告、記過、降級、記大過、或調離工作崗位,辭退等處分。

  本制度作為原制度的修正,自20xx年8月1日起執行。本制度與原制度相悖之處,以本制度為準。公司保留對制度的最終解釋權和修訂權。

  倉庫倉儲管理制度 篇13

  1、 食堂庫房及食品料設立庫管員專人管理,非庫房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2、 庫房保管員須持健康證上崗,按照食品從業人員衛生要求,做好保持良好衛生習慣。

  3、 庫房建立好食品原料入、出庫賬簿,堅持入、出庫驗收登記制度。未經驗收的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要求的食品原料嚴禁入庫儲存。

  4、 食品原料分類、分架、隔墻(15厘米)、離地(20厘米)安全儲存,標識明顯。

  5、 食品出庫堅持先進先出,縮短儲存時間,避免食品原料變質腐爛。

  6、 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報告制度,經批準及時處理過期、腐爛變質食品原料。

  7、 庫房環境做到防火、防盜、防毒(包括防投毒)、防蠅、防塵、防鼠,確保食品原料衛生安全。

  8、 庫房衛生定期打掃,儲存物品定時整理,保持干燥、通風、整潔,確保食品原料衛生安全。

  9、 庫房嚴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學類物品及其他任何私人物品。

  10、 庫房儲存食品原料,因庫管員的'原因造成損失,學校追究庫管員責任。

  倉庫倉儲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為了加強集團倉儲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和人員安全。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內所有庫房安全的管理,所屬各公司、處(室)可依據本制度,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的規定。

  3.職責

  3.1各公司、處(室)總經理負責本單位倉儲安全管理相關事宜的審批和總監督。

  3.2各公司相關部門負責本單位庫房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日常管理、庫房安全的自檢自查、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防護計劃等。

  4.工作程序和要求

  4.1庫房安全管理原則:庫房管理“六要”“六不準”

  4.1.1庫房管理“六要”:

  a)庫房內堆放物品與墻之間要有適當距離;

  b)庫房內外要保持道路暢通;

  c)庫房內要保持干燥、內外清潔,堆放整齊;

  d)庫房外要保證不準有火種、易燃物品接近;

  e)庫房內電源線路距物品要有一定的安全間距;

  f)要提高警惕,防止盜竊。

  4.1.2庫房管理“六不準”:

  a)庫房內不準吸煙;

  b)庫房內不準設灶;

  c)庫房內不準點蠟燭;

  d)庫房內不準亂接電線;

  e)庫房內不準把易燃物品帶進去寄放;

  f)庫房內不準無關人員出入。

  4.2庫房物資安全管理

  倉庫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員,對物資的日常安全管理負責,庫房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做到賬物相符,并對現場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做好防潮等各類安全工作。

  4.3庫房設施、設備的管理

  庫房設施、設備應有專人管理,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線路的安裝應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在特殊工作場所,如粉塵場所,應使用密閉型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特殊場所,要有安全防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4.4倉儲消防安全的管理

  4.4.1倉庫主要防火責任人要定時進行日常安全巡邏,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倉儲管理部門應組織庫管人員做好定期消防演練,提高相關員工消防意識,

  4.4.2庫房內應設置醒目的禁止煙火標志,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時,必須按照本單位《動火審批制度》執行。

  4.4.3應根據倉儲地點的面積、儲存物品的性質等特性配備足夠、有效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必須保證暢通無阻,周圍不得堆放物品,需留出有效的安全操作間距。

  4.4.4倉庫內的電器線路搭設、連接必須由專業人員操作,需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4.5倉儲安全培訓、檢查的管理

  4.5.1安全培訓的管理

  4.5.1.1對新入職員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三級(即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教育培訓后,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4.5.1.2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轉崗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4.5.1.3對從事起重、車輛(包括叉車)駕駛作業等特殊工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4.5.2安全檢查

  應根據本單位的相關檢查制度,按時對倉儲地點進行安全檢查,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并做好相關記錄。

  5.附則

  5.1各公司、處(室)可結合本制度對本單位的《倉儲安全管理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

  5.2本制度由集團企管處負責解釋,集團保留修改的權力。

  5.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倉庫倉儲管理制度 篇15

  1、引用標準

  1.1《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44號《危險化學品管理規定》

  1.3公安部第6號令《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號令)

  2、范圍

  公司倉儲、儲罐區及其它儲存物品的部門。

  3、基本要求

  3.1庫房、儲罐區的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3.2庫房、儲罐區均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44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公安部第6號令《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以及有關危險化學品倉庫的規定、條例和標準,公司《防火與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3.3物資儲存場所應根據儲存物品性質,配備足夠的、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和檢測報警設備。

  3.4庫房、儲罐區、泵房管理責任部門必須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崗位安全防火責任制度、火源、電源管理制度、門衛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項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竊等工作。

  3.5在倉庫、儲罐區等區域,應設置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3.6保管人員應根據危險化學品性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3.7倉儲管理人員每日工作結束,應進行安全檢查,關閉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3.8儲存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庫房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3.9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部門,應當在儲存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并專人負責維護、保養,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適用狀態。

  4、倉庫管理

  4.1倉庫應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庫房內嚴禁煙火和火爐取暖,庫房動用明火作業必須按公司的《廠區動火作業安全規程》(ah02/01)。

  4.2機動車輛不準進入危險品倉庫,鏟車、電瓶車必須采取防爆措施,才能進入危險品庫房。

  4.3電氣裝置必須根據物質性質要求安裝,并執行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制度》(ah01/10)。

  4.4庫房內嚴禁使用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及高溫照明燈具。

  4.5電器開關箱單獨設在庫房外安全部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管理人員離庫必須拉閘斷電。

  4.6倉庫責任部門應制訂物品入庫存驗收制度,核對、檢驗進庫存物品的規格、質量、數量。無產地、銘牌、檢驗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4.7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堆垛)應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

  4.8物品的發放,應嚴格履行發放手續,認真核實。應嚴格控制危險化學品的發放,主管部門應經常檢查。

  4.9危險化學品的儲存要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呂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嚴格職責離,具體要求為:

  4.9.1劇毒物品不能與其它危險物品同存一庫。

  4.9.2氧化劑或具有氧化性的酸類不能與易燃物品同存一庫。

  4.9.3盛裝性質相抵觸氣體的氣瓶不可同存一庫。

  4.9.4危險物品與普通物品同存一庫時應保持一定距離。

  4.9.5遇水燃燒、易燃、自燃及液化氣體等危險品不可在低洼倉庫或露天場地堆放。

  4.10劇毒藥品應單獨存放,必須實行兩人、兩把鎖、兩本帳的管理辦法。使用單位必須憑保衛部門批準的“危險物品領(退)單”并由兩個領取。

  4.11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進行試驗、分裝、封焊、維修、動火等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按《廠區動火作業安全規程》(ah02/01)進行,由倉庫(堆垛場)負責人上報,公司有關領導和安全部門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進行。作業結束后,檢查確無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4.12危險品應當分類分項分垛存放,不得超量貯存,其安全距離要求如下: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m2;垛與垛之間不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m。

  4.13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4.14危險物品露天堆放要與建筑物這間的防火距離符合防火規范要求;應當分類、分垛、分組堆放,并留有安全間距;應有防曬防雨設施,桶裝可燃液體在夏季要采取降溫措施。

  5、儲罐區管理

  5.1嚴格執行公司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5.2各種承壓儲罐區符合我國有關壓力容器的規定,其液位計、壓力計、溫度計、呼吸閥、阻火器、安全閥等安全附件應完整好用。

  5.3易燃、可燃液體的儲罐、設備和管線的絕熱材料、裝卸棧臺、安全梯和管架等,均應用非燃燒材料建造。

  5.4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85℃的易燃液體儲罐,無絕熱措施時,應設冷水噴淋設施,以達到夏令降溫的目的,設施的電器開關宜設置在遠離防火(護)堤處,嚴禁將電器開關設在防火(護)堤內。

  5.5易燃、可燃液體儲罐區內,不應有與儲罐無關的管道、電纜等穿越,與儲罐區有關的管道、電纜穿過防火(護)堤時,洞口應用不燃材料填實,電纜宜采用跨越防火(護)堤方式鋪設。

  5.6罐區防火(護)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設置切斷閥,或在不排水時堵死出口。

  5.7儲罐的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應定期檢測,并按照《石油庫設計規范》(gbj74-84)等有關規定執行。

  5.8危險品罐區是公司消防重點部位,倉儲責任部門必須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和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并詳細記錄。

  5.9倉儲管理責任部門應有一名負責人分工具體抓罐區防火安全工作,罐區班組長抓好班組防火安全工作。義務消防隊員和崗位人員要做好本崗位防火安全工作。

  5.10罐區人員要加強防火安全知識的.學習,堅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日,積極參加公司各項安全活動。

  5.11罐區人員定期開展罐區安全檢查,堅持每日的巡回檢查,發現隱患必須立即整改和報告,不準拖延。

  5.12嚴禁非本公司使用的河燃液體或其它物質存入罐區,進廠的桶裝液體應分類堆放,堆與堆之間要留有通道,罐區內要保持道路尤其是消防通道的暢通。

  5.13儲罐的計量要正確,儲罐不準超過規定的儲量。定期對儲罐進行清理、維修保養。

  5.14操作人員掌握各類設備及安全附件的正確使用,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保證完好。發現異常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應予以及時處理解決。

  5.15責任管理部門必須安排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防護堤下水道閥門,根據季節特點做好保溫、降溫工作。防雷與防靜電的接地電阻要定期監測。

  5.16罐區人員嚴守崗位,正確穿戴防護用品,防止漏料、混料;工作完畢清理場地,關閉閥門與切斷電源。

  5.17嚴禁非罐區人員進入罐區,外來人員進入罐區必須有安全部門或保衛部門人員陪同,辦理登記手續,并講明有關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6、原料碼頭泵房管理

  6.1原料碼頭泵房應嚴格執行公司《防火與防爆管理制度》(ah01/07)的有關規定。

  6.2泵房的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及有關危險化學品倉庫的規定、條例和標準。

  6.3碼頭的儲存設施按“5.”的有關規定執行

  6.4碼頭泵房嚴禁使用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及高溫照明燈具。

  6.5崗位人員要加強防火安全知識的學習,堅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日,積極參加公司各項安全活動。

  6.6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堅持每日的巡回檢查,發現隱患必須立即整改和報告,不準拖延。

  6.7掌握各類設備及安全附件的正確使用,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保證完好。發現異常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應予以及時處理解決。

  6.8嚴禁非有關人員進入工作區域,外來人員進入工作區域必須有安全部門或保衛部門人員陪同,辦理登記手續,并講明有關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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