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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儲部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倉儲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倉儲部管理制度1
第一節總則
1、為加強倉庫管理,提高倉庫管理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倉庫管理包括:貨物的驗收入庫、保管、出庫、發運、退庫、盤點、安全等工作,以及對倉庫人員的考勤和通訊、獎懲等管理制度。
3、本公司的倉庫管理依本制度執行。
第二節入庫管理規定
1、倉管員接到收貨通知后,安排好貨位,準備好必要搬運工具。
2、倉管員應會同相關部門人員對每項進庫的物品,應于貨到當日詳加驗收。入庫驗收:
(1)對新采購的物品,倉管員應依據相關提貨單、入貨單、供方送貨單,核對貨物的品名、編號、型號、規格、數量等內容;核對實物是否相符完好;貨物及包裝上是否貼有標識。
(2)倉管員在驗收貨物過程中,如發覺附件短少、數量不符或貨物破損時,應立即向倉庫主管匯報并在《倉庫日常記錄本》做好登記。貨物驗收過程中遇到無法解決的問題或出現異態,經領導批準后辦理相關憑證,進行入庫。如未辦理相手續,擅作入庫處理,日后發現貨物損壞等問題,視為倉管員管理不善,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3)已驗收入庫的貨物出現質量問題無法銷售,倉管員應即時通知倉庫主管,由反映情況后負責辦理更換或退貨。
(4)因公司內部借用、送樣、更換、銷貨退回、調貨等重新入庫的物品,于交回時應保持領用時的狀況。若有損壞,應由倉庫主管會同相關技術人員鑒定。鑒定為無法維修或重新銷售的,由實際借領人照價賠償;若零附件遺失或不全時,則應由借領人依據貨物價格賠償。
3、入庫物品驗收合格無誤后,須注明貨到時間,由倉管員簽字、倉庫主管復核簽字確認方可有效。
4、送貨入貨位,倉管員應及時填寫貨卡。
5、嚴格做到五點不收:憑單手續不全不收;品種規格不符不收;質量不符合要求不收;無批準不收;逾期不收。
第三節保管管理規定
1、貨物的儲存保管,以品種、車型規劃設臵倉庫,并根據倉庫的條件劃區分工。
2、物品堆放的原則: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五五推放,根據貨物特點,必須做到過目有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文明堆齊。
3、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的物品以及設備、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保管員應及時報告倉庫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責任,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未經批準一律不準擅自處理。倉管員不得采取“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的違紀做法。
4、保管物品要根據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和保管常識,加強保管措施。同類物品堆放,考慮先進先出,發貨方便,留有回旋余地。因倉管員未及時采取相關防護措施,導致物品受潮、損壞,倉管員應負責任。
5、保管物品,未經倉庫主管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
6、倉庫要嚴格保衛制度,禁止非本倉庫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明火作業需經領導批準。倉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7、退回或換回的舊物品,必須貼上明顯的標簽,另行堆放。
8、進入倉庫物品必須保持干凈整潔,庫房內配備常規潔具,應當每日進行清掃,保持倉庫整潔。
第四節出庫管理規定
1、出庫驗收:
(1)銷售部開具《出庫單》,派送至倉庫,倉管員按出庫單所列品名、編號、型號、規格、數量等內容準備貨物,等待發貨。若有內容不明確應即時與銷售部核對、確認。
(2)特殊緊急出庫時,業務人員必須開《物品借用單》將所需物品的規格型號、數量、發貨時間寫清楚并簽字給倉管人員。倉管人員根據借條,并報倉庫主管批準后方可發貨,并于上班后當日上午補辦手續,通知銷售部補開《出庫單》。緊急發貨時,原則上要求兩人(含兩人)以上簽字方可放行。
(3)凡屬公司內部人員借用物品,一律使用《物品借用單》。金額較高、較為貴重、或數量較大的物品需由所屬部門主管簽字或發短信同意后,方可借出。
(4)經申請批準同意拆件的機器或零配件,在元器件購回后應及時予以恢復,嚴禁將未恢復的整機或零配件出庫。嚴禁將已拆件缺件、已損壞、退回未經修復貨物出庫。
(5)嚴禁無任何單據貨物出庫,嚴禁倉管員無任何單據自提自發!
2、交貨期限:
(1)正常庫存產品接獲公司銷售部開具的《出庫單》,當日出庫。
(2)因缺貨等原因不能當日出庫的,倉管員應及時聯絡銷售部相關業務人員并說明原因,便于告知客戶,協商發貨期。貨到時,應按協商過的日期即時發貨,如因倉庫延誤發貨導致客戶取消定貨,倉管員對此負全部責任,倉庫主管負連帶責任。
3、物品出庫時,若無特殊要求情況下,須遵循先進先出原則。
4、為防止錯發、重發和漏發,要求做到:“三核對”、“五不發”,“三核對”:出庫單與實物相核對、出庫單與裝箱清單相核對、裝箱清單與實物相核對。“五不發”:無計劃不發、手續不齊不發、涂改不清不發、規格型號不對不發、未驗收入庫不發。
第五節發運管理規定
1、貨物的包裝:
(1)貨物出庫前,倉管員應仔細核對《出庫單》所要出庫物品的品名、編號、型號、規格、數量是否相符,經核實無誤簽字確認后方可出庫。
(2)所有物品必須按其性能、屬性包墊好,采取完好的保護措施,以防止貨物的損壞。
2、物品的搬運:
(1)按類搬運,搬運貨物時應小心輕放,不能猛撞,嚴禁一切人為可能損壞貨物的行為。搬運人為損壞,由相關責任人負責,并按貨物實際價值賠償。
(2)搬運時要注意人員和貨物的安全,避免人員傷亡和貨物損壞。
3、因客戶業務需要,收貨人非訂購客戶或其收貨地點,應備注好其地址、聯系方式、聯系人并要求簽名確認,其《出庫單》應經銷售部主管核簽后方可辦理交運。
4、倉庫接獲《出庫單》方可發貨,但有指定交運日期的,依其指定日期交運。
5、客戶在需要日期上注明“不得提前交運”的,倉庫若因庫位問題需提前交運時,應先聯絡銷售部人員轉告客戶同意后,并有銷售部門出具的《出庫單》后方可提前交運。若是緊急出貨時,應由銷售部門主管通知倉庫主管先予以交運,再補辦出貨手續。
6、未經辦理入庫手續的物品不得交運,若需緊急交運時需于交運同時辦理入庫手續。
7、若因工作失誤,發錯貨物或發錯地方,造成經濟損失。相關責任人應對來回運輸費用、及丟失、損壞的貨物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并視情節輕重處以1-2倍的罰款。
8、承運車輛調派與控制:
(1)由公司領導指定專人負責承運車輛與發貨人員的調派。
(2)如因公司車輛不夠調派的情況下,可另行雇車,但需經部門主管確認后方可生效。
(3)如承運車輛可能于營業時間外抵達客戶交貨地址。貨物交運前,倉庫發貨人應將預定抵達時間通知銷售部門轉告客戶準備收貨。
9、物品的交運:
(1)物品直接交運客戶時,倉庫人員應開具《出庫單》的同時另開具《送貨單》,發貨人及承運人應于《送貨單》上簽字。物品送達客戶時,請其驗收,并簽收《送貨單》回聯。《送貨單》客戶簽收回聯由公司指定專人妥善保管。
(2)客戶要求自運時,倉庫應先聯絡銷售部門確認。物品裝載后,承運人(客戶)應在《出庫單》上簽字,并注明“自提”字樣。
(3)物品通過承運公司發運時,發貨人及承運人應在發運單據上簽字,并注明發貨日期。發運單據由指定專人妥善保管,便于查對和月底復核、結賬。
10、發貨通知:
(1)貨物發出后,倉庫相關責任人必須及時通過傳真、電話方式或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客戶貨物到達的車次、時間和代理貨運公司的情況。
(2)如因未及時通知對方造成貨物遺失,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并且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100元-200元。
11、運費審核及控制:
(1)單次運輸費用在1000元(含)以上,應填寫《費用審核單》,報請部門主管審批。
(2)倉庫每月接獲承運公司送回的簽收單回聯,“運費明細表”及發票存根,應于5日內審核完畢,送至財務部整理付款。
(3)倉庫審核運費時,應檢查核對開具的回聯,是否有逾期送達或相關異常簽收(如貨物損壞等情況),均依合同規定罰扣運費。
(4)對運輸公司的選擇應遵循“貨比三家”的對比原則,對其價格、安全性、服務快捷進行綜合評估,選擇最適合的運輸公司和運輸方式。
(5)運費的控制:無論是公司付款,還是到付,發貨人都必須選擇最節省、最快捷、最安全的運輸公司和運輸方式,違“常規”者公司將嚴肅處理。
第六節退庫管理規定
1、辦理退庫手續時,應開具《退庫單》,并注明退庫原因。
(1)退庫物品外觀保持完好的,須由技術部門鑒定,確認完好并在《退庫單》上簽字,倉管員審核簽收,方可退貨。
(2)退庫物品外觀未保持完好,由銷售人員填具《退庫單》簽字后,主管確認簽字,倉管員審核簽收,方可退貨。倉管員應在物品上貼上標識及《退庫單》編號。
2、貨物報損:
(1)退貨物品經技術部門鑒定為無法修復的,經部門主管簽字后,由相關退貨人員申請報損。
(2)客戶遺留的無法修復、使用的物品,轉入報損物品入庫,報采購部入賬。
3、退回的物品如需特別處理的,倉管員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應督促相關部門及時處理。
第七節盤點管理規定
1、貨物盤點分為定期盤點與不定期盤點。
定期盤點即指每月中旬倉管員對常用物品自盤一次,月底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不定期盤點即指公司對倉庫進行不定期的抽查。
2、貨物盤點的主要內容:檢查貨物的賬面數量與實存數量是否相符;檢查貨物的收發情況;檢查貨物的堆放及維護情況;檢查各種貨物有無超儲積壓及損壞;檢查安全消防設施。
3、倉管員的自盤:經常對出庫率頻繁、出庫量大的物品進行自盤;每月中旬對常用物品自盤一次;月底實行全面自盤一次。
4、對貨物的盤點一般采用實地盤點法,盤點時相關人員(財務、庫管人員)必須在場。
5、盤點后,應由盤點人填具盤存報告表,如有數量短少、品質不符或損毀情況,應詳加注明后由庫管人員簽名負責。盤點人員均應在盤點情況報告上簽字,并報公司主管領導和總經理審閱。
6、盤點后如有盤盈或不可避免的虧損情形時,應由倉庫主管呈報總經理核準調整,若為保管責任短少時,則倉管員對此負全部責任。
7、非人為原因造成的物品報廢,倉管員應將物品妥善堆放。若因倉管員未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使保管物品受潮、堆放不當造成損壞等,由倉管員負責。
8、如直接保管物品的庫管人員變動時,應查對庫存物品的'移交清冊,交接雙方會同監交人員進行實盤存。
9、倉管員定期向采購部遞交盤點報告,隨時與采購部門溝通庫存情況,建立《最低存量基準》,貨物低于存量基準時,應馬上匯報上級主管和采購部門。
10、處罰:因倉管員不負責任,保管不善,未按期自盤等原因造成貨物丟失或損失,應當負有全部責任,并按批發價賠償。
第八節安全管理規定
1、庫房鑰匙僅限于公司指定人員保管。
2、除庫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倉庫。
3、因業務、工作需要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登記手續,并要倉庫人員陪同,不得獨自進入。凡進倉庫人員工作完畢,出倉庫時應主動請倉管員檢查。
4、倉庫不準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的物品存倉。
5、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要,不準把倉庫物品試用試看。
6、做好消防工作,提高對消防安全工作的認識,落實各項消防措施,應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等消防設備。
7、做到每月防火檢查,消除隱患,一旦發生火災,應沉著,冷靜,及時撥打“119”火警臺,并正確使用滅火器,盡力控制火勢。
8、庫房內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煙、使用明火,經常檢查電線是否有破損現象。吸煙者每次罰款200元。
9、所有賬本、單據、記錄本等相關重要的資料應妥善保管好,做到人員離開時應鎖好。丟失資料,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10、人員離開庫房時,必須關閉所有電源,鎖好所有門窗,加強防患意識。
第九節考勤/通訊管理規定
1、倉庫物流部考勤時間: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當日任務完成
以上考勤時間僅對員工的一種考核,非倉庫、物流部門的實際工作時間。因工作的特殊性及不定時性,所有倉庫、物流部門員工必須保證當日事當日畢,保證當日工作的及時、連貫完成后方可下班或休息。
2、嚴格遵守公司規章管理制度,上班時間堅守工作崗位,不得聊天,不得打私人長途電話、聲訊電話,非業務電話不得長時間占線。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處以30元-100元的罰款,或警告、記過等處分。
3、通訊管理規定:
(1)星期一到星期日9:00--21:00手機保持暢通。
(2)若因通訊原因,造成工作延誤,規定如下:手機關機一次扣款50元;月
累計三次(含)以上扣除當月通訊補貼;情節嚴重者,根據實際情況嚴肅處理。
第十節獎懲管理規定
1、獎勵規定:
(1)全年發貨無錯誤,公司予以獎勵200元-500元。
(2)對倉管員所保管的貨物,全年盤點無丟失,無損壞,予以獎勵倉管員500元-800元。
(3)發現并能及時制止重大錯誤形為的發生,避免公司遭受經濟損失,視情況給予1000元-20xx元的獎勵。
(4)工作認真負責,恪守職責,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年終予以獎勵500元-20xx元。
(5)積極進取,努力鉆研。對倉庫的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議,為公司開源節流做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200元-500元。
2、懲罰規定:
(1)違反以上倉庫管理規定,造成經濟損失,倉管員對此負全部責任,倉庫主管負連帶責任。
(2)公司安排的工作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執行;如因特殊情況未能及時完成,應主動反饋溝通。
(3)情節輕者處以罰款100元-500元。
(4)多次違反規定、情節嚴重者按實際價值賠付,并給予警告、記過、降級、記大過、或調離工作崗位,辭退等處分。
本制度作為原制度的修正,自20xx年8月1日起執行。本制度與原制度相悖之處,以本制度為準。公司保留對制度的最終解釋權和修訂權。
倉儲部管理制度2
一、倉管員安全操作規
1、倉管員作業時要按規定穿戴好安全帽,防護鞋及棉衣褲等勞保護具
2、現場作業工程中,倉管員必須維持好現場秩序,保障安全作業、如發現安全隱患,應現場排除或上報倉儲部長
3、倉管員指導相關人員在穿堂叉車通道(黃線)外行走,如需橫穿叉車通道,要明確告知注意躲避來往車輛,無關人員不準圍觀裝卸作業
4、倉管員嚴禁在叉車運行中靠近叉車,待叉車停穩后方可靠近,進行點數或傳遞票據等作業
5、進庫工作前,要認真檢查庫內設備的運轉和照明情況,正常后方可進庫作業
6、庫內貨物碼放整齊牢固,貨物要與各種管路、線路、設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無特殊情況下貨物碼放不準占用叉車通道、如發現險垛、歪垛要及時調整,在險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員、車輛到險垛周圍作業
7、正確使用和精心愛護庫內的設備、設施,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有關人員維修,運用冷廊潮濕的電器開關必須戴好絕緣手套
8、倉管員每半月檢查一次庫門安全脫險手柄,保證其能靈活使用并做好記錄
9、工作完畢和下班前,確認庫內無人后方可鎖
二、叉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1、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通過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操作證,并經公司同意后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使用手機或對講機等有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3、車輛啟動前,檢查車輛、音響信號、電瓶電路、運轉、制動性能、貨叉、輪胎,使之處于完好狀態、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笛起步
4、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叉車在行駛時嚴禁任何人攀爬與乘坐,貨叉腿上嚴禁站人
5、除裝卸貨物外,必須靠右側行駛
6、空載時貨叉距離地面50—150毫米;載貨行駛時貨價離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門架須后傾到上坡限
7、應于其他叉車保持安全距離10米左右,叉車會車時除外
8、叉車在運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狹窄路口,應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隨時準備停車
9、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非緊急情況下,不能急轉彎和急剎車
10、上坡載貨時需要貨叉向前行駛,倒退行駛下坡,這樣重心會落在前輪上,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或停車
11、叉車原則上不準超車,如需要超越停駛車輛時,應減速鳴號,注意觀察,防止該車突然起步或有人從車上跳下
12、嚴禁超載、偏載行駛、裝卸貨物時,即貨叉承重開始至承重平穩,必須啟動剎車
13、作業速度要緩慢,嚴禁帶有沖擊性的裝載貨物、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貨叉至正常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14、叉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叉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如出現遮擋駕駛員視線或易滑的貨物時,應倒車緩慢行駛,如遇上坡則不應倒車行駛,應有一人在旁指揮貨叉朝上前進、
15、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托盤等
16、叉車在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車叉物升降時,貨叉范圍半徑1米內禁止站人
17、運貨上貨柜車前,應先觀察貨柜車與裝卸平臺是否靠緊,車廂里是否有人,落實貨車的承重能力和貨車與踏板的傾斜度,確認安全后再進行裝卸
18、盡量避免將叉車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則應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車輪,拉緊手剎車并熄火、停放時應將貨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緊手剎車,切斷電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將叉車停靠在緊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等地方
19、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裝拆零部件、嚴禁自行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準":
不準將貨物升高后做長距離行駛(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不準叉一托盤貨物頂撞另外貨物或頂撞其他物品
不準將叉車交給無駕駛證人操作
不準直接鏟運危險品、用單貨叉作業、利用慣性裝卸貨物
不準用貨叉載人作業,貨叉升起后下方嚴禁站人和進行維修工作
不準用叉車拖拽其他車輛,如確實需要叉車牽引,則需經過負責人同意
三、充電工安全操作規
1、充電室內禁止明火、火花,設立"禁止明火"標識,配備滅火器
2、充電室內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充電時應打開門窗或通風設備、充電室禁止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出
3、工作前必須穿戴保護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護鏡等
4、充電前須檢查蓄電池、連接線是否完好無損,并打開氣蓋
5、不許打開或拔出電池上的注液塞
6、須開啟蓄電池上的蓋板進行充電,充電前或充電時不許加液體
7、充電室嚴禁吸煙,杜絕任何可能產生火花或明火行為,蓄電池要遠離火源和熱源
8、充電時電池上不要擱置金屬物品、不要修理電池、電解液溫度須低于55攝氏度
9、蓄電池充電環境必須通風良好,尤其隨車充電四周須強行排風、室溫不要高于40攝氏度,避免電池充電時積聚氫氣氧氣混合氣體引起爆炸
10、充電完畢須蓋上氣蓋,擦凈外濺電解液,保持接頭清潔干燥,并涂抹黃油、
11、蓄電池沖洗必須吊離車外進行,備用蓄電池應存放在通風、陰涼的場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計檢查比重作業時,不要讓電解液濺灑出來
13、每次充電前必須檢查電解液的額定液面高度,按規定的液面添加蒸餾水
14、如果因電解液太少而導致蓄電池發熱損壞,責任由當事人自負、蓄電池接近使用壽命終期時單格電池內的電解液消減得非常快,應每天補充蒸餾水
15、嚴禁為了延長加水間隔時間而添加過多的蒸餾水,以免因加水過多而導致電解液溢出
16、電解液泄漏應立即進行以下緊急處理:
電解液濺到皮膚、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然后接受專業醫生治療、
電解液濺灑到衣服
立即脫下衣服,用清水沖洗后再用弱堿性皂液沖洗、
電解液泄露到外部時
立即用石灰、碳酸蘇打等進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沖洗、
四、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A、行駛前準備工作
1、首先檢查上個班次的設備運行記錄,確認電梯有無問
2、開啟層門進驕廂之前,須確認轎廂在該層
3、進入轎廂后,打開照明燈,觀察電梯內有無異常
4、對電梯進行時運行,觀察有無異常,尤其要注意平層準確度有無明顯變化
5、廳門外不能用手扒啟
B、工作時注意事項
1、電梯裝卸貨物時,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險的貨物不得進入梯內,嚴禁超載,嚴禁裝運易燃易爆物品
2、貨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員外,未經允許,不許承載任何人
3、行駛中不得突然換向,必要時應先停轎廂,再換向啟動、不允許以手動轎門的啟閉作為電梯的啟動、
4、運行中如碰到停電,應將電源鑰匙關閉,待來電時開啟
5、若發現下列情況,操作人員應立即按急停警鈴按鈕并通知維修人員維修:
操作驕內發出指令并關閉層轎門后,電梯不能啟動
在廳、轎門開啟情況下,按下轎內指令按鈕時,電梯啟動、
廳、轎門關閉后未加指令,電梯啟動、
內選、平層、換速、召喚等信號失靈失
電梯以額定速度運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鉗誤動作
超過端站而繼續運行
有異常噪音、較大振動和沖擊
電氣部件有燒焦氣味
6、有故障的電梯要在一樓廳門外設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維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夠正常使用后,及時撤掉
7、電梯使用完畢后,將轎廂停于基站,清理好機內外衛生,關閉照明開關,鎖好廳門,并做好運行記錄和交接記錄
五、裝卸平臺安全操作規
1、平臺必須由指定的操作人員負責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啟動
2、操作人員在升降平臺時,必須告知他人遠離升降平臺,站在穿堂安全區域內
3、車輛未安全停靠在站臺時,操作人員不得啟動裝卸平臺
4、裝卸平臺出現故障或損壞時,操作人員不得強行啟動裝卸平臺
5、裝卸平臺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車廂板上100毫米處
6、正在裝卸貨物時,操作人員不得將裝卸平臺緊急停止按鈕轉到停止位置
7、裝卸平臺工作時,操作人員要關閉好電源,防止誤操作
8、作業結束后,操作人員要將裝卸平臺恢復到原位置,關閉電源
9、維修人員每月按要求對裝卸平臺進行保養,并做好記錄
10、對有故障的平臺要及時設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維修"的安全警示牌,維修完畢后,及時撤掉
倉儲部管理制度3
一、倉管員安全操作規程
1.倉管員作業時要按規定穿戴好安全帽,防護鞋及棉衣褲等勞保護具。
2.現場作業工程中,倉管員必須維持好現場秩序,保障安全作業。如發現安全隱患,應現場排除或上報倉儲部長。
3.倉管員指導相關人員在穿堂叉車通道(黃線)外行走,如需橫穿叉車通道,要明確告知注意躲避來往車輛,無關人員不準圍觀裝卸作業。
4.倉管員嚴禁在叉車運行中靠近叉車,待叉車停穩后方可靠近,進行點數或傳遞票據等作業。
5.進庫工作前,要認真檢查庫內設備的運轉和照明情況,正常后方可進庫作業。
6.庫內貨物碼放整齊牢固,貨物要與各種管路、線路、設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無特殊情況下貨物碼放不準占用叉車通道。如發現險垛、歪垛要及時調整,在險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員、車輛到險垛周圍作業。
7.正確使用和精心愛護庫內的設備、設施,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有關人員維修,運用冷廊潮濕的電器開關必須戴好絕緣手套。
8.倉管員每半月檢查一次庫門安全脫險手柄,保證其能靈活使用并做好記錄。
9.工作完畢和下班前,確認庫內無人后方可鎖門。
二、叉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1.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通過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操作證,并經公司同意后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使用手機或對講機等有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3.車輛啟動前,檢查車輛、音響信號、電瓶電路、運轉、制動性能、貨叉、輪胎,使之處于完好狀態。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笛起步。
4.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叉車在行駛時嚴禁任何人攀爬與乘坐,貨叉腿上嚴禁站人。
5.除裝卸貨物外,必須靠右側行駛。
6.空載時貨叉距離地面50-150毫米;載貨行駛時貨價離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門架須后傾到上坡限。
7.應于其他叉車保持安全距離10米左右,叉車會車時除外。
8.叉車在運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狹窄路口,應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隨時準備停車。
9.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非緊急情況下,不能急轉彎和急剎車。
10.上坡載貨時需要貨叉向前行駛,倒退行駛下坡,這樣重心會落在前輪上,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或停車。
11.叉車原則上不準超車,如需要超越停駛車輛時,應減速鳴號,注意觀察,防止該車突然起步或有人從車上跳下。
12.嚴禁超載、偏載行駛。裝卸貨物時,即貨叉承重開始至承重平穩,必須啟動剎車。
13.作業速度要緩慢,嚴禁帶有沖擊性的裝載貨物。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貨叉至正常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14.叉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叉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如出現遮擋駕駛員視線或易滑的貨物時,應倒車緩慢行駛,如遇上坡則不應倒車行駛,應有一人在旁指揮貨叉朝上前進。
15.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托盤等。
16.叉車在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車叉物升降時,貨叉范圍半徑1米內禁止站人。
17.運貨上貨柜車前,應先觀察貨柜車與裝卸平臺是否靠緊,車廂里是否有人,落實貨車的承重能力和貨車與踏板的傾斜度,確認安全后再進行裝卸。
18.盡量避免將叉車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則應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車輪,拉緊手剎車并熄火。停放時應將貨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緊手剎車,切斷電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將叉車停靠在緊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等地方
19.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裝拆零部件。嚴禁自行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準':
不準將貨物升高后做長距離行駛(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不準叉一托盤貨物頂撞另外貨物或頂撞其他物品。
不準將叉車交給無駕駛證人操作。
不準直接鏟運危險品、用單貨叉作業、利用慣性裝卸貨物。
不準用貨叉載人作業,貨叉升起后下方嚴禁站人和進行維修工作。
不準用叉車拖拽其他車輛,如確實需要叉車牽引,則需經過負責人同意。
三、充電工安全操作規范
1.充電室內禁止明火、火花,設立'禁止明火'標識,配備滅火器.
2.充電室內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充電時應打開門窗或通風設備。充電室禁止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出。
3.工作前必須穿戴保護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護鏡等。
4.充電前須檢查蓄電池、連接線是否完好無損,并打開氣蓋。
5.不許打開或拔出電池上的注液塞。
6.須開啟蓄電池上的蓋板進行充電,充電前或充電時不許加液體。
7.充電室嚴禁吸煙,杜絕任何可能產生火花或明火行為,蓄電池要遠離火源和熱源。
8.充電時電池上不要擱置金屬物品、不要修理電池、電解液溫度須低于55攝氏度。
9.蓄電池充電環境必須通風良好,尤其隨車充電四周須強行排風。室溫不要高于40攝氏度,避免電池充電時積聚氫氣氧氣混合氣體引起爆炸。
10.充電完畢須蓋上氣蓋,擦凈外濺電解液,保持接頭清潔干燥,并涂抹黃油。
11.蓄電池沖洗必須吊離車外進行,備用蓄電池應存放在通風、陰涼的場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計檢查比重作業時,不要讓電解液濺灑出來。
13.每次充電前必須檢查電解液的額定液面高度,按規定的液面添加蒸餾水。
14.如果因電解液太少而導致蓄電池發熱損壞,責任由當事人自負。蓄電池接近使用壽命終期時單格電池內的電解液消減得非常快,應每天補充蒸餾水。
15.嚴禁為了延長加水間隔時間而添加過多的.蒸餾水,以免因加水過多而導致電解液溢出。
16.電解液泄漏應立即進行以下緊急處理:
電解液濺到皮膚、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然后接受專業醫生治療。
電解液濺灑到衣服
立即脫下衣服,用清水沖洗后再用弱堿性皂液沖洗。
電解液泄露到外部時
立即用石灰、碳酸蘇打等進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沖洗。
四、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a.行駛前準備工作
1.首先檢查上個班次的設備運行記錄,確認電梯有無問題。
2.開啟層門進驕廂之前,須確認轎廂在該層。
3.進入轎廂后,打開照明燈,觀察電梯內有無異常。
4.對電梯進行時運行,觀察有無異常,尤其要注意平層準確度有無明顯變化。
5.廳門外不能用手扒啟。
b.工作時注意事項
1.電梯裝卸貨物時,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險的貨物不得進入梯內,嚴禁超載,嚴禁裝運易燃易爆物品。
2.貨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員外,未經允許,不許承載任何人。
3.行駛中不得突然換向,必要時應先停轎廂,再換向啟動。不允許以手動轎門的啟閉作為電梯的啟動。
4.運行中如碰到停電,應將電源鑰匙關閉,待來電時開啟。
5.若發現下列情況,操作人員應立即按急停警鈴按鈕并通知維修人員維修:
操作驕內發出指令并關閉層轎門后,電梯不能啟動。
在廳、轎門開啟情況下,按下轎內指令按鈕時,電梯啟動。
廳、轎門關閉后未加指令,電梯啟動。
內選、平層、換速、召喚等信號失靈失控。
電梯以額定速度運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鉗誤動作。
超過端站而繼續運行。
有異常噪音、較大振動和沖擊。
電氣部件有燒焦氣味。
6.有故障的電梯要在一樓廳門外設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維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夠正常使用后,及時撤掉。
7.電梯使用完畢后,將轎廂停于基站,清理好機內外衛生,關閉照明開關,鎖好廳門,并做好運行記錄和交接記錄。
五、裝卸平臺安全操作規程
1.平臺必須由指定的操作人員負責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啟動。
2.操作人員在升降平臺時,必須告知他人遠離升降平臺,站在穿堂安全區域內。
3.車輛未安全停靠在站臺時,操作人員不得啟動裝卸平臺。
4.裝卸平臺出現故障或損壞時,操作人員不得強行啟動裝卸平臺。
5.裝卸平臺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車廂板上100毫米處。
6.正在裝卸貨物時,操作人員不得將裝卸平臺緊急停止按鈕轉到停止位置。
7.裝卸平臺工作時,操作人員要關閉好電源,防止誤操作。
8.作業結束后,操作人員要將裝卸平臺恢復到原位置,關閉電源。
9.維修人員每月按要求對裝卸平臺進行保養,并做好記錄。
倉儲部管理制度4
1. 目的
建立和完善倉庫管理制度,規范倉庫管理;明確倉庫業務流程,確保倉庫業務運作質量,提高倉庫效率;倉庫的安全關系著會成物流存放物和附近工作人員的安全,所以倉庫的安全尤其具有重要意義,為了規范倉儲部的管理及貨物的驗收入庫、保管養護、復核出庫、不合格品和呆滯品的處理及安全、衛生、消防等事務作業有所遵循,特制訂本管理流程。
2. 范圍
XXXX物流的自管倉庫。
3. 宗旨:
所有倉庫業務管理有章可循;業務流程合理、有效、單據統一、規范;
4. 組織架構
略
5. 職責
5.1倉儲部負責制定及修改本制度
5.2倉庫經理負責監督各倉庫的執行情況
5.3倉庫主管負責執行本制度
5.4倉庫員工按照本制度進行倉庫作業
6. 具體內容
6.1倉庫的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6.1.1 倉庫的選址、建設(或租賃)、布局規劃以及操作安全審核。
6.1.2 貨物的進庫、點收、標示、分類。此貨物指本公司內所有項目的貨品。
6.1.3 貨物的'適當儲存。
6.1.4 貨物的揀選及發貨。
6.1.5 貨物的安全保管及盤點。
6.1.6 電腦數據記錄與報表整理歸檔。
6.1.7 倉庫的安全檢查。
6.1.8 倉庫的消防設施檢查。
6.1.9 倉庫的環境衛生檢查。
6.1.10 倉庫各種操作設備的操作管理。
6.1.11 倉庫各種應急預案。
6.1.12 倉庫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
6.1.13 倉庫員工及外來人員的安全培訓
6.2方針目標
6.2.1 倉儲盤點準確率99.5%
6.2.2 收發貨準確率99.5%
6.2.3 訂單處理及時率99.5%
6.2.4 客戶滿意度99.5%
6.2.5 存放物資完好交付率99.9%
6.2.6 倉庫安全檢查合格率100%
6.2.7 廢棄物分類處理100%
6.2.8 重大危險源受控率達100%
6.2.9 重要環境因素控制率100%
6.3良好的倉儲管理可以發揮如下功能:
6.3.1 確實掌握庫存數。
6.3.2 減少停工備貨時間。
6.3.3 點收、驗收的高效率化。
6.3.4 貨物標示的正確性的提高。
6.3.5 帳物接近一致性。
6.3.6 預防呆廢料的發生。
6.3.7 減少貨物及人員的傷害。
倉儲部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倉儲部庫房賬、物、卡管理,及時了解庫存信息,提高庫房賬、物、卡的準確性,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倉儲部各庫房。
3文件的換版說明
本制度實施日期為20xx年第一版本
4工作標準
4.1盤點工作標準
倉儲部統計對倉儲庫房庫存物料及產品每月至少盤點兩次,且盤點表必須要有保管簽字確認。
統計可以單獨盤點也可以集體進行盤點,每月盤點次數至少兩次,但每月必須查出至少3條賬務卡問題。
具體盤點時間依據實際情況而定,相關盤點記錄保存期限為半年以上。
盤點完畢后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將盤點結果發至相關人員。
在統計日常盤點庫房時,保管必須保證庫存數據、標識與實物相符。
每月財務人員進行盤點庫房時,各保管必須積極配合,同時對財務盤點結果認真核實。
4.2查帳工作標準
每天早9:30前保管將前一天單據處理完畢并將前一天的'入庫單及部分領料單交于統計處,統計收到單據后檢查填寫是否標準(日期、名稱、數量、廠家名稱)。
由統計每日檢查保管庫存數據,如有不符再根據每日的出入庫量進行核對,最終使每日的出入庫量在系統帳上清楚體現。
保管員做手工臺帳時必須書寫規范,且每登錄一筆均得有可靠性票據支持,不得隨意涂改,如確需改賬,均需要有效票據支持。
保管員必須保護手工臺帳及各類票據的完好不得隨意丟棄,已用過的臺帳必須留存兩年以上。
5考核標準
具體考核標準如下:
(1)未進行庫房盤點,對責任人負激勵10元/次;(2)盤點未發現3條問題,對責任人負激勵10元/月;(3)盤點記錄保管員未簽字確認視為未盤點,對責任人負激勵10元/次;
(4)盤點結果未在規定時間內發至相關人員,對責任人負激勵10元/天;
(5)統計發現問題隱瞞,對統計與保管各負激勵50元/次;
(6)盤點記錄保存出現問題,對責任人負激勵10元/次;
(7)保管未在9:30前將單據上交或發現單據錯誤,每晚交或出錯負激勵5元/次/處;
(8)如保管員出現臺帳混亂,視情節嚴重對當事人負2激勵10元/次,如保管員隨意丟棄臺帳及票據,對當事人負激勵50元/次,并限期補上;
(9)出現盤盈盤虧情況時依物料含稅價10%對第一責任人考核,直接上級50%連帶考核,封頂考核1000元。
倉儲部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為了加強倉庫的安全管理,保護人身、財產安全,做好防火、防電、防盜、防機械安全事故、防資料信息泄密等預防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二、 依據: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三、內容:
(一)倉庫防火安全基本規定管理;
1 倉庫管理人員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倉庫范轉不準吸煙、點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攜帶火種進入倉庫。
3 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4 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貯存物品的名稱、危險特性、滅火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日常維護,嚴格執行倉庫的有關制度。
5 倉庫應根據貯存物品的危險特性和數量,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并保持長期有效。
6 倉庫內不得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如有使用,現場必須有人監督。
7 倉庫應定期每周檢查防火設施,做好《消防設施安全檢查記錄表》。
(二)倉庫防電安全基本規定管理;
1 倉庫內除了固定的照明燈具外,不允許使用其他電器。個別存放特殊物資的.倉庫確實需要使用抽濕、降溫、排風設備,應單獨設置。
2 倉庫的電氣設備及照明設備必須是防爆型,并定期檢查,保證完整無缺。
3 倉庫人員不準私自架設臨時電源線路。
4 倉庫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管或非燃硬塑料管內,電源應設總閘和分閘。
5 倉庫的電線、電路改裝必須由相關專業電工人員進行操作。
6 倉庫管理人員下班前應巡視庫房,關掉電腦、風扇、空調、飲水機的電源開關方可下班離開。
(三)倉庫庫存防盜、防資料、信息泄密安全基本規定管理;
1 庫房防盜設施,防護欄、門、窗、鎖等牢固完好,并定期檢查。
2 特殊藥品庫必須執人雙人雙鎖管理,并安裝防盜報警設備及安裝防盜報警系統并與當地公安局聯網。
3 倉庫系物資保管重地,非庫房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儲存作業區,儲存作業區內的人員不得有影響藥品質量和安全的行為。
4 倉庫范圍及倉庫辦公地點,不準會客,其他部門職工更不準圍聚閑聊,不準帶親友到倉庫范圍參觀。
5 因業務、工作需要需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
(1) 進倉要有倉庫人員陪同,不得獨自進倉。
(2) 凡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3) 進倉人員不準攝像、拍照。
6 倉庫無用的賬務單據要及時銷毀處理。
7 倉庫值班人員下班前應巡視庫房,消除隱患,關好門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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