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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

時間:2024-01-11 14:56:1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15篇[推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15篇[推薦]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1

  1、實驗室是師生進行實驗教學的場所,實驗室內一切設備,必須經常保持良狀態。儀器設備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據為已有。

  2、實驗室儀器室由專人管理,實行管理人員負責制。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規章制度的'人和事進行批評和提出處理意見。

  3、儀器裝備應及時補充,及時驗收、登記。任何時候都要做到儀器室、學校上級主管部門帳冊相符和帳冊實物相符。

  4、儀器設備按分類編號,定位存放、布局規范、陳列美觀、整齊清潔。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擠、防變形、防熱、防曬、防磁、防震等工作。

  5、一切儀器設備的領用、外借、歸還必須通過管理人員,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并檢查儀器完好情況。教師領用必須提前填寫“實驗通知單”便于準備,使用完畢,及時歸還、注銷。外單位借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

  6、經常維護,及時保養,做好防銹、防腐、防蟲、防毒等工作,盡量減少儀器損耗。

  7、愛護儀器設備,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損壞儀器要及時查明,并根據情節及時處理。嚴格報廢審批手續。開展自制教具、學具和課外科技活動。

  8、建立和健全儀器設備和實驗教學檔案制度,妥善保存好儀器帳冊、產品說明書、使用登記冊、實驗情況記載表等有關資料。

  9、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則操作實驗,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藥品必須專柜放置,嚴格取用制度,要保證人員和儀器設備安全。

  10、一般藥品與腐蝕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要定廚、定位存放,做到“物清、帳清、資料清、標志清”。并囑咐學生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手,做好防患工作。

  11、在實驗中違反操作規則而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應照價賠償,遵守實驗操作規則發生損壞的,酌情處理。每次實驗課結束后,實驗教師要認真核對儀器設備數量與完好情況,并做好相關記錄。

  12、學期初,實驗教師要根據課程標準擬定學期實驗計劃,完成大綱規定的全部演示實驗和學生實驗。實驗室要對全體師生開放,充分發揮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

  13、定期對在教學過程中損壞的儀器設備進行維修,無修復價值的應辦理報損登記注銷手續,并注明損耗程度及原因。學期末,實驗教師要對實驗儀器設備進行整理清點,擬報填補計劃。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2

  為加強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保障教學與科研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儀器設備的利用率,根據學校有關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對我院所屬各實驗室的安全衛生及日常管理等事項作出如下規定:

  第一條實驗室分工負責安全的副主任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保護工作,并由安全員負責實施。

  第二條實驗室安全人員實施本實驗室日常的安全工作的內容包括:負責安全監督、安全教育以及采取各種防火防盜的安全措施。

  第三條實驗室工作學習人員一定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實驗項目負責人要全面負責實驗的安全,任何試驗都要有安全防護措施,重大設備要有安全操作規程。

  第四條實驗前要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如有運行中的儀器設備,現場不能無人監守,實驗完畢離開實驗室之前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水源和火源。

  第五條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害的`物品必須由安全員統一保管,存放在安全之處。

  第六條注意人身及設備的安全,做實驗時要有安全措施,嚴禁帶電作業。

  第七條實驗室內禁止使用明火,確因需要使用明火時需向安全員通報并得到許可,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使用。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組織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外線119),并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第八條使用轉動機械,不得帶手套作業,女同志要帶帽子。

  第九條凡要安裝電器設備或拉臨時動力電源,必須事先經實驗室同意,電器設備安裝完畢第一次啟動之前必須經實驗室檢查合格后才能接通電源。

  第十條實驗室工作學習人員不得將實驗室房間鑰匙轉借他人或復制。

  第十一條作好各儀器設備的防塵工作,尤其是在進入與需要特別防塵的儀器設備相關的實驗室時,任何人都要遵循該實驗室的一些相關的特殊規定。

  第十二條進入實驗室的任何人員都要嚴格遵守國家“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十三條本管理條例由航空航天學院實驗室負責解釋。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3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防為主,杜絕事故隱患。

  2.實驗室管理員是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對進入實驗室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本室的安全規定、實驗中的注意事項及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保管室。

  3.實驗室全體人員應您正確使用滅火機,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報告處置,發生火災主動撲救,及時報警。

  4.實驗樓禁止使用一切電爐取暖、燒水做飯。

  5.實驗樓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自行車和其他生活用品。

  6.每天上班應檢查門、窗、鎖有無異常,如有異常,保護現場,立即報告系辦并通知保衛部門。離開實驗室應關好門、窗,注明去向;下班應斷開電源、鎖好門窗;關閉水龍頭。

  7.實驗室如發生火災、盜竊等責任事故,將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人和分管領導給予相應的處分。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4

  1、實驗室屬專用教室,謝絕作辦公或搞其它活動。實驗室的設施布局不得隨意變動。實驗室的管理工作由科學專任老師負責。

  2、學生要在老師的帶領下排隊進入實驗室,按編號就座。在室內要保持肅靜,注意室內衛生,嚴禁帶食物進入實驗室。

  3、實驗實行分組管理、組長負責制。實驗前后均要仔細檢查本組實驗臺電器儀表和清點本組實驗器材,并如實填寫“器材使用報告單”,若有損壞、丟失,須及時聲明并進行登記,任課教師要查明原因,及時做出處理。

  4、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輔導學生進行實驗,采取必要措施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因未按操作規程或不負責造成師生人身傷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5、教育學生要愛護學校的公共財物,要愛護所有的實驗設施和儀器。對違反操作規程、不遵守安全守則造成設備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6、建立實驗室日志、記錄每次實驗名稱、日期、班級、人數、授課教師等基本情況。實驗完畢,任課老師應組織學生做好器材的整理和放置工作,固形廢物要收集于廢物桶,廢液要倒入廢液缸,嚴禁隨地亂扔雜物或將廢液倒入水槽中。嚴禁在實驗臺上隨便涂畫。實驗室的一切物品,未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取用或帶出室外。

  7、實驗室教學人員要安排學生每天搞好實驗室的清潔衛生,保持實驗室的整齊清潔。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5

  1、實驗室由專人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3、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4、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

  6、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并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7、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應及時報告主管和保衛部門,并保護好現場。

  8、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9、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10、實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檢查。

  11、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12、實驗室內不準吸煙和吃食物。

  13、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14、下班前,實驗室人員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并確保關好。

  15、與實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實驗室。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6

  1、做好防火工作。除實驗需要外,嚴禁火種。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

  2、各種危險品必須嚴格登記造冊,建立購買、使用、領取、清退等臺帳。對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出入庫必須有精確計量和記載。

  3、對危險物品的管理必須貫徹“控制使用、重點管理、嚴格出(入)庫”的方針,堅持“分類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則。嚴加保管,應專庫存放,雙人雙鎖。對所有物品應定期檢查核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應熟悉并掌握所存放的危險物品的性質,防護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識。

  5、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存放與保管危險物品時,必須嚴格執行“四個不準”的規定:性質相抵觸,不準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準存放在一起;非危險物品倉庫,不準存放危險物品;露天不準存放。

  6、嚴禁設置一切明火,嚴禁試驗、分裝、打包與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裝卸危險物品時,必須輕拿輕放,不得震動、撞擊或磨擦;不得隨意重壓和傾倒,不得隨意碰撞或滾動搬動。存放區域的附近,應樹立明顯的警示標志。

  7、做好防盜工作、安裝防盜設施,貴重器材及危險品的存放點必須有防盜報警器。管理人員離室應關鎖好門窗、切斷電源,關閉自來水。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8、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自查,對性質不穩定或容易分解變質的危險物品,應定期測量化驗,并作詳細記錄。

  9、進、出庫或使用后,必須對操作現場與周圍環境作認真檢查,對遺存或散落的危險品及時清掃、處理。

  10、實驗器材、藥品一律不外借。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7

  一、實驗室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實驗室負責人為首的各級安全責任制和各種安全制度,加強安全管理。

  二、實驗室內的電氣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全用電規定,大功率教學儀器設備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三、定期檢查儀器設備,保持儀器設備性能良好,貴重儀器設備應設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四、實驗室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本室的`教學儀器性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五、實驗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藥品,在實驗分析時,不得使用助燃物和明火,注意防火防爆。

  六、實驗室門鎖鑰匙要落實專人管理,嚴防丟失、配制。嚴禁挪用、損毀實驗室內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內清潔、整齊,實驗教學工作完后,注意關好門窗,斷電斷水,檢查實驗室內儀器設備是否完好,方可離人。

  八、凡因保管不當、違規操作、工作失職發生火災、事故、被盜造成損失,應追究主要安全責任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8

  一、實驗教學管理制度

  (一)實驗教學計劃制度

  (1)各年級備課組對實驗教學須制訂教學計劃。計劃應于本學期初交實驗室一份。計劃應分年級列出實驗課題、實驗類型、實驗時間等。

  (2)實驗室應根據教學大綱、教材和備課組的實驗教學計劃,制訂本學期實驗室工作計劃。計劃應包括實驗室使用安排,儀器和實驗材料的購進、置備,儀器的檢查和維護等。

  (二)實驗教學的組織與實施管理制度

  (1)教師要按照實驗要求填寫《實驗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交實驗室并檢查所用儀器和器材的準備情況,試作實驗,做到“胸中有數”。

  (2)教師要指導學生做好課前預習,明確實驗目的,掌握實驗原理,并劃分實驗小組,強調實驗紀律,重視安全操作教育。

  (3)實驗室按照《實驗通知單》積極準備實驗,使需要的儀器處于完好狀態,備足儀器和易耗材料,檢查電源、水源及其它設施。

  (4)任課教師和實驗教師應巡回檢查、耐心指導學生進行實驗,發現問題應及時給予啟發引導,并及時進行解決。

  二、儀器室管理制度

  (1)儀器要分類存放,定室、定櫥、定位。經常檢查防盜、防火、防毒等安全設施。做好通風、防塵和保潔工作。

  (2)做好儀器明細賬、清冊和報表,定期核對,做到帳、冊、物相符,人事調動要辦好交接手續。

  (3)儀器外借、報損要及時辦理登記和審批手續。外借儀器要按時收回,并做好交接驗收。

  (4)教師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應提前填寫《實驗通知單》以便準備。實驗后記錄實驗情況,以便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實驗完畢及時將儀器完好的歸還儀器室。如有損壞或失少應及時登記、查找并報告,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5)儀器用后應進行保養歸位,并根據儀器特點定期進行保養和維修工作。

  (6)每學年清點一次儀器,核對帳物。統計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等教學活動的開出情況。

  三、實驗室儀器出借制度

  (1)非教學用途的儀器借用,個人因私借用應嚴格限制。不允許個人占用教學用的儀器。

  (2)實驗室原則上不外借,如有考試、競賽輔導等特殊需要,須經教務處批準才可使用。借用者負責開關水電、門窗,打掃衛生等工作。

  (3)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原則上不外借。如課外興趣小組活動,研究性學習等確有需要,須經教務處批準,并及時歸還。

  (4)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的鑰匙一律不準對外借用。

  (5)學期結束,應清理借條,收回借出的儀器。

  四、實驗室開放制度

  為便于開展實驗教學,全面完成課程標準規定的教學任務,培養學生實驗能力,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全面提高教學質量,使實驗室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實驗室工作必須為實驗教學服務,要充分發揮儀器設備在實驗教學中的積極作用。

  (2)實驗室的開放時間:每周研究性學習活動時間、興趣小組活動時間及師生預約時間對師生開放。

  (3)學生進入實驗室實驗時,要嚴格遵守學生實驗守則和實驗室規則,聽從老師的指揮。發生儀器故障,應及時報告實驗教師,妥善處理,不得擅自處理。儀器設備丟失、損壞,按實驗室的賠償制度進行賠償。

  (4)進入實驗室活動時,要有專人(組長)負責,不得在室內搞與本活動無關的任何事。活動結束要整理和清潔儀器設備,經老師允許后才能離開實驗室。

  五、實驗室儀器賠償報損制度

  (1)本校學生在實驗過程中,因違反操作規程而致儀器、公物損失的,按實物的價格照價賠償并予以批評。

  (2)在學生實驗中,對于不遵守實驗室規則,不聽從教師指導,擅自動手損壞或有意動手損壞的,按損壞情況照價賠償,并予以點名批評或通報。

  (3)在實驗中,確因實驗儀器質量較差或設備老化,在正確操作中,造成損壞的,可不予賠償。

  (4)在分組實驗中,因教師疏忽或其它原因致學生在實驗操作過程中損壞的,酌情賠償或免予賠償。

  (5)在演示實驗中,教師對儀器性能及使用方法缺乏了解,而造成損壞的,應由教師負責自檢,總結經驗教訓,以利改進實驗教學工作。

  (6)本校教師借用儀器造成損壞或遺失的,要照價賠償。

  (7)儀器設備損壞應做好登記、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處理,并努力修復。

  (8)對于廢舊、老化的儀器,經維修后不能使用的要進行報損。

  (9)報損儀器應填寫“學校儀器減少憑證”做好銷帳工作。

  (10)低值易損儀器由總務主任審批,其它儀器報損由學校領導審批。

  六、學生實驗規則

  (1)學生在上實驗課前須按教師要求進行預習。

  (2)進入實驗室后保持安靜,按排定座位就座,未得教師許可不得動用實驗用品

  (3)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儀器性能、實驗步驟、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實驗時嚴格按操作規范進行實驗,注意安全,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如不按規定操作而損壞儀器,則應酌情賠償。

  (4)實驗時細心觀察實驗現象,認真記錄,實事求是地完成實驗報告。操作中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報告教師。

  (5)實驗完畢,應整理儀器并清點實驗用品,按要求排列整齊,做好儀器與環境的清潔工作,經同意后方可離開實驗室。實驗室物品不得攜帶出室外,丟失和損壞儀器應如實報告教師。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9

  1、放射性同位素的管理機構和職能

  (1)學校成立放射防護管理領導小組,教務處、基建后勤處、保衛處、生物制藥學院是放射防護管理的職能部門,生物制藥學院放射性同位素實驗室和綜合門診部放射科是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的使用單位。放射防護管理領導小組職責及分工見《關于調整中國藥科大學放射防護管理領導小組的通知》。

  (2)放射防護管理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和檢查督促全校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防護及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各種規章制度,并對學校和××有關部門負責。設備供應科負責代理、代辦同位素訂貨、運輸、收發等工作。

  2、放射性同位素的申購與訂貨

  (1)凡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單位,必須向省(市)衛生部門、公安××、防疫站申請登記,領取《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登記證》和《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許可證》,方可辦理訂貨手續。

  (2)在放射性同位素訂購前,申購人應明確所需的規格、品名、數量,并妥善考慮到半衰期、使用日期。嚴格控制訂購數量,避免造成浪費。

  (3)放射性同位素原則上實行集中購買,訂貨人必須填寫請購單,經室主任簽字,報學校同位素管理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由設備供應科專人負責落實訂貨事宜。

  3、放射性同位素的運輸與保管

  (1)放射性同位素的提運要按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嚴禁隨身攜帶,不得與易燃易爆等物品混裝。嚴防丟失,要安全及時提運并交倉庫妥善保管。

  (2)倉庫管理員和同位素訂貨人在收貨時,要認真檢查和核對,并做好登記工作,如發現差錯、包裝破碎、溶液泄漏等情況,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以便妥善處理,驗收合格后,倉庫管理員應及時通知訂貨單位提貨。

  4、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與管理

  (1)凡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含放射源裝置的實驗室必須持有《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登記證》和《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許可證》。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省放射工作人員證》才能上崗操作。

  (2)各單位對放射性同位素必須建立嚴格的貯藏、保管、領用登記制度,建立使用管理檔案,做到內容清楚,領用有主,確保安全,責任到人。

  (3)操作人員應重視對射線的防護,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在實驗中應盡量減少放射性物質的用量。選擇放射性同位素時,在滿足實驗要求的前提下,盡量選用危險性小的'。

  (4)學生(含研究生)領用放射性同位素,必須經指導教師批準,同時要在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的指導下正確操作,安全使用。

  (5)實驗操作時應力求迅速,熟練,盡量減少輻射的時間,并盡可能利用各種夾具、機械手來操作,以便遠離放射源,減少被輻射劑量。同時應根據實際情況設置一些隔離屏障,以達到防護目的。

  (6)操作時必須戴好專用的防護手套、口罩、工作服。工作完畢應立即洗手洗澡。禁止在實驗室內吃、喝或吸煙。

  (7)實驗室應保持高度清潔,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實驗過程中煮沸、燒干、蒸發等均應在通風框內進行。粉末物應在手套箱中進行處理,必要時應戴過濾型呼吸器。

  (8)實驗室應有超劑量檢測儀器,以保護實驗工作人員不受超劑量射線侵害。

  (9)未經同位素領導小組同意,各單位不準私自租借、轉賣放射性同位素。校內互相借用應辦理移交手續;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10

  1、室內應保持整潔、安靜、嚴肅、嚴禁吸煙,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帶無關人員進入實驗室。

  2、首次進入實驗室的實驗人員,應接受實驗室安全教育。所有實驗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凡有危險性的實驗必須在實驗室主任(或教師)的監護下進行,不得隨意操作。實驗中實驗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對正在使用的電爐、酒精燈等明火應嚴加看管,電爐不得私用。

  3、實驗室應認真貫徹執行××發布的《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教委××;關于加強化學危險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嚴格遵守學校制定的《實驗室化學危險品管理制度》、《放射性同位素管理制度》、《實驗室氣體鋼瓶管理制度》、《實驗室防菌規則》、《實驗室實驗動物管理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

  4、實驗室應配備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由專人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備用狀態,發現短缺或失效應立即報告保衛部門,予以補充或更換。實驗室工作人員應掌握基本的滅火方法,會使用所配備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能根據不同原因引發的火情采取相應的滅火措施。

  5、實驗室內所有儀器、藥品、水電、門鎖、氣體等要執行安全管理負責制。做好防火、防爆、防塵、防腐蝕和防盜工作。對器材、藥品的領、耗、回收、貯存、借用、報廢等均需辦理手續,建帳立卡。任何儀器不準私自拿出實驗室,外單位借用需經有關部門領導同意并辦理借用手續。

  6、實驗室必須做到門窗完好嚴實,門鎖有效。任何人不得私配實驗室鑰匙。未經領導批準,實驗室鑰匙不得轉交他人。

  7、實驗室供電線路應由專業電工布設,切實執行安全用電規定,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路負載不得擅自放大或超載。供電、照明、通風等設施應經常檢修,保持完好,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走道上不得堆放雜物,以保持其暢通。

  8、進行危險性較大的實驗、夜間或節日加班做實驗、接受外單位課題和人員來實驗室做實驗均需提前報告,待批準后方可進行。

  9、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事故案件時,實驗室人員均有義務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發展,盡量避免或減少損失,需保護現場,并協助組織調查處理。同時應及時向室主任或上級部門如實匯報、不得隱瞞。

  10、實驗室必須建立安全值班制度,下班時,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必須關閉電源、水源、氣源和門窗,熄滅火源,鎖好門。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11

  一、實驗室、儀器室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儀器、設備。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儀器、設備及材料,保證實驗正常進行。

  三、儀器、設備、材料入庫,要憑單據及時記帳,編號后分類存放,定期核銷實驗材料,做到帳物相符。

  四、帳冊實行計算機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和財產帳相符。

  五、經批準出借的`儀器、設備,按出借制度執行。

  六、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按報廢報損制度執行。

  七、根據各類儀器、設備的特性,做好維修保養工作,保護常用儀器、設備完好無損。

  八、按實驗聯系單要求,及時做好實驗準備工作,實驗完畢,做好實驗記錄和檔案資料工作。

  九、保持實驗室、儀器室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滅火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水、電、煤總開關和門窗。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12

  1、實驗室是教學和科研的重要場所,非本室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2、工作人員進入實驗室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嚴格按儀器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實驗。儀器設備未經本室管理人員許可,不得擅自啟用。

  3、電器設備安裝、電源線及其聯接必須符合有關安全規程的規定,實驗人員能夠正確使用電器設施和消防器材。

  4、教務處每月要對實驗室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主要是防火、防爆、防盜、防污染),保證消防器材有效,門鎖窗戶保險可靠,如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

  5、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應按有關規定制定專門的安全條例,上述物品應有專用儲藏室、專人負責保管發放,防止造成事故,避免對環境造成污染。

  6、在進行有一定危險性的實驗時,應有安全措施,如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及故障應立即停止實驗,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和排除故障后方可進行實驗。

  7、實驗人員(包括學生)在進行實驗時,凡因違反實驗室安全條例,違反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責任,按情節輕重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和經濟賠償。

  8、實驗室應設專人擔任安全員,負責本室的'安全工作。實驗室人員下班(或離開實驗室)應檢查實驗室的安全情況,關閉電源、水源及門窗。

  9、如果在上實驗課的過程中出現意外情況,工作人員要立即打開房門,有序組織學生撤離,成人隨后離開,以生命至上為原則。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13

  一、實驗室要保持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按班級有秩序地入座,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擺弄教學儀器,藥品和模型標本等教學設備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布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蝕性廢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保部門規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并得到允許后,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設備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程》等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實驗室,是指開展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等活動的實驗工作場所。

  第三條學校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實驗室各項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實處。

  第四條實驗室安全工作是校園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和“平安校園”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創建安全、健康、環保的實驗室是各單位和廣大師生員工的共同責任和義務。

  第五條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學校統一領導,實驗室建設與設備管理處(以下簡稱“實管處”)歸口管理、相關職能部門緊密協同聯動、各二級單位及實驗室具體實施的工作體制機制。

  第六條涉及新建、改建、擴建實驗室及實驗室維修等項目開工前須經實管處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及審核,相關職能部門將其作為設計、建設、施工及財務報銷的必要條件及重要依據。

  第七條實驗室須嚴格落實儀器設備類資產(包括儀器設備及零配件、成品軟件、實驗材料、實驗用低值易耗品等)的全壽命周期管理。根據研究需要和標準配置相應儀器設備,并采取必要手段全力延長儀器設備的有效使用壽命。

  第八條實驗室須對工作、人員、物資、經費、環境狀態等信息進行記錄、統計和分析,及時準確為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提供實驗室相關數據。

  第九條加強實驗室技術安全隊伍規劃與建設,有特殊資質要求的崗位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上崗資質。

  第十條學校按照××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健全學校、二級單位、實驗室三級聯動的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和安全監管體制。

  第十一條學校××政主要負責人是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實驗室工作的校領導是重要領導責任人;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實驗室安全工作負有支持、監督和指導職責。

  第十二條學校實驗室建設與管理委員會技術安全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同時在××大學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和“平安高校”建設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成員單位為實驗室建設與設備管理處、人力資源處、保衛部(處)等部門。其中,學校分管實驗室工作的校領導擔任組長,實管處處長擔任副組長,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實管處。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學校××委行政重大決策部署,對全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二)貫徹落實實驗室安全法律法規相關要求,組織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體系,擬定實驗室安全政策、方針和規劃等。

  (三)審議實驗室安全工作重大隱患整改、事故處置方案等重要事項,提出實驗室安全事故責任處理意見建議等。

  第十三條各二級單位××政負責人是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第一領導責任人,明確分管實驗室安全的班子成員和各實驗室安全管理人員,安全風險等級較高的單位要配備專職實驗室安全管理人員。

  第十四條各實驗室負責人是本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應嚴格落實實驗室安全準入、日常檢查、隱患整改、個人防護、危險源、儀器設備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實驗室學習、工作人員須遵守各項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范,自覺接受包括保密教育在內的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嚴格遵守國家及學校保密規定及要求,防止與杜絕安全事故及泄密事故的`發生。

  第十六條學校依據實驗室安全規劃及年度實驗室安全水平提升計劃,配備所必需的資金列入每年的經費預算。

  第十七條實驗室分級分類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安全隱患分為四個類別,即:一類(重大安全隱患)、二類(較大安全隱患)、三類(一般安全隱患)、四類(不規范行為)。

  (二)實驗室安全風險分為三個等級,即:一級(高風險)、二級(中風險)、三級(低風險)。

  第十八條項目危險源安全管控制度。

  涉及危險化學品、危險氣體、病原微生物及實驗動物、輻射源及射線裝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險性機械加工裝置、強電強磁與激光設備、特種設備等危險源的項目負責人須對項目進行危險源甄別,制定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并主動上報。

  第十九條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

  (一)師生未通過實驗室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和操作規范課程、培訓考核不得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操作。學校、二級單位應定期組織實驗室安全教育與應急演練活動,指導教師須將實驗室安全教育列入指導內容。

  (二)氣體鋼瓶、管制類危險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及核材料等危險實驗物品須選擇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和渠道,并且在公安、環保、質監等有關部門辦理申購備案手續。

  (三)實驗室應在開展教學、科研新項目活動申請或立項前開展項目風險的安全評估工作,明確安全隱患和應對措施。

  第二十條實驗室安全考核制度。

  將實驗室安全工作納入二級單位及教職工的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終考評內容,對在實驗室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能履職盡責的單位和個人,在考核評價中予以批評和懲處。

  第二十一條實驗室建立包括節假日在內的安全值日制度,定期開展安全設施、消防設施和防盜裝置等檢查。實驗室應合理設置工作區、學習區及實驗廢棄物存放區等功能區域,衛生狀況保持良好,物品擺放有序并及時歸位,無易燃廢棄雜物。實驗室內嚴禁住宿、飲食、吸煙等不規范行為。

  第二十二條進入實驗室人員需穿著實驗服或防護服,按需佩戴防護眼鏡、防護手套、安全帽、防護帽、呼吸器或面罩等。

  第二十三條實驗室用電須嚴格執行相關技術規范,嚴禁超負荷用電、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及插線板、嚴禁為電動車充電、嚴禁使用電取暖器具,使用電吹風、烘箱等電加熱設備后應及時拔除電源插頭。做好水、電、氣、暖和門窗等監管工作,避免管路老化、堵塞等現象。

  第二十四條實驗室內化學品、配置試劑、固體粉末、氣體等各類實驗耗材,按照“一容器一標簽”的原則在容器外張貼唯一信息標簽(信息包括主要成分、采購或配置日期、責任人、使用狀態等),不得使用破損玻璃容器等。

  第二十五條實驗室應在醒目位置張貼實驗室安全規定、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必要的基本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條通風櫥須合理配置、合規操作,不作為試劑儲存區,實驗過程中觀察窗應下拉于安全位置。化學和生物實驗區域需配置應急噴淋和洗眼裝置并定期維護保養。學校對實驗室相對密集的實驗樓棟各層公共區域配備專業應急器具柜,學院指導實驗室配備應急藥箱、消防毯、呼吸器等必要的應急物資。

  第二十七條實驗室針對特定危險源配備專用試劑柜、氣瓶柜、氣體泄漏報警、氧含量監測報警、溫濕度監控報警、安全屏蔽設施、通風設施等安全裝備,并采取劃定警示標線、設置警示標識等安全提示措施。

  第二十八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

  指定專人負責,設立專庫或專柜儲存危險化學品,做好購買、運輸、儲存、使用、回收、處置等全程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領、用、存、取、登記等閉環管理制度,劇毒化學品嚴格執行“五雙”管理(即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貨、雙把鎖、雙本賬),其他管制類化學品嚴格執行“雙人雙鎖”管理,技防措施需符合管制要求。

  第二十九條生物安全管理

  規范病原微生物及實驗動物的采購、實驗操作、生物類廢棄物處置等工作程序,做好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建設、管理和備案工作。

  第三十條化學品廢棄物安全管理

  化學品廢棄物處置須堅持“分類收集、定點存放、專人管理、集中處理”的工作原則,嚴格實施“統一收集容器、統一廢棄物標簽、統一收集流程、統一回收暫存,統一集中處置”的“五統一”管理模式。

  第三十一條氣體鋼瓶安全管理

  建立氣體鋼瓶從供應商遴選與準入、購買(租賃)、運輸、儲存、使用、處置等全程安全管理制度。各二級單位需辦理氣體鋼瓶準入手續,正確固定并規范狀態標識,嚴禁易燃性與助燃性氣體鋼瓶混放等。

  第三十二條儀器設備安全管理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15

  一、化學藥品保管室要陰涼、通風、干燥,有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電爐通電)時必須有人看守。

  二、化學藥品要有工作責任心強、有化學專業知識的人負責管理。

  三、化學藥品應按性質分類存放,并采用科學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變質的應裝在避光容器內;易揮發、潮解的,要密封;長期不用的,應蠟封;裝堿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化學藥品應在容器外貼上標簽,并涂蠟保護。短時間裝藥的容器可不涂蠟。

  五、對危險藥品要嚴加管理:

  1、危險藥品必須存入專用倉庫或專柜,加雙鎖防范。

  2、互相發生化學作用的藥品應隔開存放。

  3、危險藥品都要嚴加密封,并定期檢查密封情況,高溫、潮濕季節尤應注意。

  4、對劇毒、強腐蝕性、易爆易燃藥品,學校要根據使用情況和庫存量制定具體領用辦法,并定期清點。

  5、危險藥品倉庫(或柜)周圍和內部嚴禁有火源。

  6、教學用不上的危險藥品,應及時調出,變質失效的.要及時銷毀,銷毀時要注意安全并不得污染環境。

  7、二氯化鋇、汞、苯胺、草酸、黃磷、鉀、鈉、碳化鈣、二硫化碳、苯、乙醚、發煙硫酸、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過氧化鈉、硝酸鋇、硝酸鍶等非經常使用的危險藥品,同一年級,各教學班在做完同一實驗后,剩余部分應及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柜);在各教學班做同一實驗的間歇時間,可暫存在化學藥品室。

  8、劇毒藥品,用后剩余部分應隨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柜)。

  9、下列經常使用的危險藥品,化學藥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過規定限額,多余的應存放在危險藥品庫(或柜)內:無水乙醇100g,氯酸鉀、高錳酸鉀、硝酸鉀、硝酸鈉等各500g,溴100g,濃硫酸和濃硝酸各1000g,工業乙醇10kg。

  10、鎂粉、鎂帶、鋁粉、三氯化鋁、甲酸、鹽酸、氫氧化鉀、氫氧化鈉、重鉻酸鉀、五氯化二磷、亞硝酸鈉、硝酸汞、硝酸鋁、硝酸銅、硝酸鎘、酚、甲醛、丙三醇等危險藥品可存放在化學藥品室。

  11、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危險藥品,學校根據危險程度,采用相應的管理措施。

  12、學校應主動爭取當地公安部門對危險藥品管理的指導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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