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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場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1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菜市場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菜市場安全管理制度 1
時近隆冬,天干物燥,安全防火進入高度警戒防控階段,市場堅持每天對所有大廳內商戶抽煙現象和不安全用電行為進行全面的檢查,望各位商戶予以配合和支持,同時要求諸位商戶嚴格遵守市場安全管理制度和簽訂的《防火安全責任書》,在此重申以下管理事項:
1、市場禁煙,如發現商戶個人攤位有煙頭,處以個人100元人民幣罰款。
2、發現在禁煙區或攤位中吸煙者,處以200元罰款;不主動繳納罰款者,罰款單交財務部扣除質保金500元,情節嚴重者逐出市場,不賠償任何損失。
3、如發現顧客在攤位內吸煙或送貨員和顧客交談吸煙不制止者攤主、送貨員各罰200元。
4、嚴禁使用麻花線、脫皮電線、插盤上接插板、一根線上三個接頭以上等不安全用電現象,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并處罰款200元。
5、不準私拉亂接用電線路和使用和違規電熱器具(熱得快、電暖器、破插盤、電熱扇、取曖器等),發現者沒收違規用品,罰款300元。
6、市場各出入口、通道、配電箱、消防設施前禁止碼放商品、物品,違者罰款100元;擅自損壞市場消防標識者,除照價賠償外,罰款500元。
7、超過本通電線路負荷用電者,導致后果自負,不再重新接電,另行罰款100元。
8、造成火災險情者,處以2000元的'罰款,另外賠償損失。
9、嚴禁在市場內經營和存放易燃、易爆、油桶、有毒、有輻射或其他危險性的貨物,發現者除沒收外并處2000元罰款。
10、自覺約束家人、小孩、老人在市場內的安全及其他行為,特別是交通安全與防火行為,履行好監護人職責,造成事故者,責任自負,另行罰款300元。
11、市場禁止明火作業、電氣焊作業前要及時向市場保衛部門申請,批準后現場有專人防護、現場配備滅火器材、水或沙子;四級風以上時在室外不準明火作業。
12、時值冬季,請各位商戶及生活區租房朋友們注意防煤氣中毒,使用合格的爐具取暖;市場商戶嚴禁經營不合格的煤爐,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并處以相應數額的罰款。
以上管理措施利人利已利發展,望所有商戶朋友、消費者朋友及市場管理人員自覺執行,并相互監督;市場承諾:積極舉報違反安全規定的人員,市場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
菜市場安全管理制度 2
為認真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和消防法律、法規、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職責,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農貿市場實際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認真履行工作任務,切實抓好消防器材的完好和維護保養工作。
二、認真組織員工開展消防知識、理論和各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學習,以及各種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充分發揮自身的主動性。
三、為及時發現險情,值班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值班巡邏,對各種設施進行經常性的隱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四、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并認真組織員工和廣大經營戶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進一步提高廣大經營戶“三個能力”。
五、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發生火災積極組織參加補救,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予以清除,對于安全生產、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隱患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改正,并書面報告整改情況。
六、加強市場安全用電管理,疏通消防通道,嚴禁違規用火、用電,凡因管理不嚴造成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具體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七、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八、值班人員要時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自覺培養良好的責任心,牢固樹立安全生產重于一切的責任感。
菜市場安全管理制度 3
一、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等證件,發現其不具備食品經營資格的,禁止其入場經營。
二、通過簽訂合同、責任狀等方式,明確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其不具備與所經營食品相應的`經營環境和條件的,及時暫停或者取消入場經營資格;發現食品經營者有違反《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規定的行為,要及時予以制止,并立即報告所在地的農業或市場監管等部門。
三、建立市場經營者檔案,記載入場食品經營者的基本情況、主要進貨渠道、經營品種、品牌和供貨商狀況等信息。
四、建立和完善市場食品、農產品準入、食品經營從業人員健康檢查、食品安全信息公示、不合格食品銷毀等食品經營管理制度,定期組織市場管理人員和經營者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學習和培訓。
五、設置食品信息公示設施,及時公開市場內或行政機關公布的相關食品安全信息。
六、建立市場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根據要求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七、指導督促市場內經營戶做好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臺賬建立工作,落實管理規范要求。
八、根據規定要求,建立市場檢測室、配置檢測設備、配備專職
檢測人員,對上市食品(農產品)進行檢測并及時記錄檢測結果、建立檢測臺賬、公示檢測信息,對不合格食品(農產品)要及時下柜,通知農業或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并做好處理記錄。
九、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做好市場內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菜市場安全管理制度 4
第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集貿市場的食品衛生管理,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適用于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登記、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或經營活動的集貿市場。
第三條集貿市場的舉辦者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本規范規定,承擔集貿市場的食品衛生管理職責。
市場內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保證所生產、加工或經營食品的衛生安全,其食品生產、加工和經營活動必須符合本規范的規定。
第二章集貿市場的衛生管理要求
第四條集貿市場必須經衛生行政部門衛生審查,審查合格的予以公告。衛生審查的主要內容有:
(一)集貿市場的選址、建筑、衛生設施和設備情況;
(二)攤位布局情況;
(三)集貿市場衛生管理機構和衛生管理員情況;
(四)衛生檢驗設備和人員情況;
(五)衛生管理制度制定情況;
(六)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五條集貿市場的選址和衛生防護距離應符合衛生要求,不得有影響食品衛生的污染源。
第六條集貿市場的建筑和設施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備與食品衛生要求相適應的給排水設施;
(二)采光和照明設施符合食品生產加工和經營的需要;
(三)有防塵、防蠅、防鼠和垃圾收集設施;
(四)市場的地面應當平整結實、易于沖洗、排水通暢。
第七條為避免交叉污染,同一區域的食品攤位設置要按照生熟分開的原則,合理劃定功能區域,分類設置攤位,并在不同區域作明顯標示。攤位分區和分類的要求如下:
(一)食品經營區域與非食品經營區域分開設置;
(二)經營鮮活畜禽、水產的區域與其他食品生產、加工或經營區域隔開,相互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米;
(三)生食品攤位與熟食品攤位分開;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攤位相互分開;
(四)經營餐飲服務應設置在專門區域,并相對集中;周圍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圍內不得經營鮮活畜禽。
第八條集貿市場應指定一名負責人為集貿市場食品衛生責任人,負責本規范的貫徹實施;并配備專職食品衛生管理員,負責按照本規范第三章、第四章的要求,對進入集貿市場的食品和集貿市場內的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衛生檢查。食品衛生負責人和食品衛生管理員應當接受衛生知識和業務知識培訓。
食品衛生管理員的數量應當與集貿市場食品生產、加工或經營數量相適應。
第九條集貿市場應制定食品衛生管理和檢查制度。制度的內容應包括以下方面:
(一)對進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和經營條件審查制度;
(二)對進場食品的檢查和防止假冒偽劣食品進場管理制度;
(三)日常食品衛生檢查制度;
(四)食品衛生違規處理制度;
(五)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第十條集貿市場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配備的快速檢測設備和人員能夠開展對可疑受農藥或其他污染物污染的蔬菜、農副產品、食品原料和食品進行快速抽樣檢測。
第十一條集貿市場內應當配備衛生保潔人員,保證市場內的環境清潔,維護市場內衛生設施與設備正常使用。
第十二條集貿市場應設立食品衛生知識宣傳公示欄,建立食品衛生公示制度,公布食品衛生檢查、檢測情況,對檢查、檢測不合格的食品及進場經營者應在公示欄公告。
第三章市場舉辦者的食品衛生管理職責
第十三條市場舉辦者應當做好市場食品衛生管理工作,維護好市場的設施、設備和環境衛生,對市場所生產、加工和經營的食品進行檢查、指導。
第十四條市場舉辦者應對進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經營條件進行審查,建立進場經營者的衛生管理檔案。
第十五條市場舉辦者應當與進場經營者簽訂食品衛生保證協議書,約定違反本規范的責任,加強對進場經營者的教育、培訓和管理。
第十六條市場舉辦者應對所有進場的食品進行檢查,對可疑受污染的食品進行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銷售。
第十七條市場舉辦者及其食品衛生管理員應當每天對進場經營者的食品衛生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進行記錄。檢查和記錄的內容有:
(一)是否按本規范第二十條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及經營內容與許可范圍是否一致;
(二)經營人員是否按規定接受健康檢查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
(三)是否根據本規范第二十一條規定落實
進出貨臺賬制度;
(四)禽畜肉類是否經過獸醫衛生檢疫,并查驗檢疫證明與肉類數量是否相符;
(五)食品進貨是否按本規范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進行索證;
(六)生產、加工或經營過程是否符合本規范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規定的衛生要求;
(七)是否有本規范第二十七條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尤其要對食品加工、經營中使用的原料進行檢查,防止使用非食用物質或法律、法規禁止使用的原料;
(八)是否有其他違反市場食品衛生管理制度的行為。
第十八條市場舉辦者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督促進場經營者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對懷疑有本規范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的,應及時向當地衛生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對發現有本規范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的,應立即對該食品采取控制措施,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九條市場舉辦者應負責處理涉及食品衛生問題的群眾投訴,主動向衛生行政部門舉報進場經營者違反《食品衛生法》的行為,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調查處理市場內的食品衛生違法案件。
第四章對進場經營者的食品衛生要求
第二十條進場經營者按照規定需要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衛生許可證的,應當在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開展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其從業人員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并接受食品衛生知識培訓。
第二十一條進場經營者應建立進出貨臺帳制度,臺帳中應注明所銷售食品的來源、數量、保質期,并定期查驗所銷售食品的保質期限。
第二十二條銷售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定型包裝食品及加工半成品的進場經營者均必須持有產品生產者的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及產品檢驗合格證或檢驗結果報告單。
顧客需要了解產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的,銷售者必須保證能夠提供。
第二十三條經營定型包裝食品的,所銷售的食品包裝、標識應當真實,符合食品標簽、標識的衛生要求;經營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須具有衛生部頒發的該產品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
第二十四條在集貿市場進行食品現場生產、加工的(包括半成品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有固定的地點并具備可封閉的獨立場所。場所的大小應滿足相應食品加工經營所要求的洗滌、冷藏、消毒、加工、存放和銷售所需要的.面積;
(二)具備食品加工、經營所要求的給排水設施和洗滌、加工、冷藏和防蠅、防蟲設施;
(三)加工工具及食品容器清潔衛生,食品容器存放應當設置臺架,不得著地放置;
(四)從業人員必須穿戴潔凈的工作衣、帽上崗,保持個人衛生,工作期間不得佩帶首飾、留長指甲和涂指甲油;
(五)使用新鮮和清潔及色、香、味正常的原材料,禁止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和非食品用添加劑;
(六)營業場所和周圍地區的環境衛生,每日清除污水、垃圾和污物;
(七)其他為保證食品衛生所必須的設施和條件。
第二十五條生產、加工直接入口食品除符合上條的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衛生要求:
(一)制作肉、奶、蛋、魚類或其它易引起食物中毒的熟食品的,應當燒熟煮透,生熟食品隔離;隔夜熟食品必須徹底加熱后再出售;
(二)散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應當有清潔外罩或覆蓋物,使用的包裝材料應當清潔、無毒,防止食品污染。出售散裝食品必須使用專用工具取貨;
(三)具備食具清洗、消毒條件或使用一次性使用餐具;
(四)餐具和切配、盛裝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嚴格進行清洗、消毒。
第二十六條經營鮮活產品應具備能夠保持產品鮮活的設施和條件。
第二十七條集貿市場禁止生產、加工和經營下列食品或當作食品的物品:
(一)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二)過期、變質、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
(三)使用了法律、法規禁止使用的高毒農藥或使用農藥后尚未超過安全間隔期采摘的蔬菜、水果;
(四)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包括野味)以及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六)河豚魚、野蘑菇等有毒動植物及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食品;
(七)死的黃鱔、甲魚、烏龜、河蟹、蟛蜞、鰲蝦及死的貝殼類水產品以及醉制或者腌制的生食水產品;
(八)用污穢不潔或者被農藥、化肥等有毒有害物污染的容器、包裝材料盛裝的食品;
(九)無產地、廠名、生產日期、保存期限、配方或主要成份等商品標識的定型包裝食品和超過保存期限的食品;
(十)《食品衛生法》第九條規定的其它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菜市場安全管理制度 5
一、防火工作依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本著自救的原則,依靠農貿市場內各租戶實行綜合治理,并接受公安消防局的領導和監督。
二、農貿市場的防火管理實行分區、分工負責制,落實有關防火措施。
三、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認真履行工作任務,切實抓好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維護保養工作。
四、認真組織員工開展消防知識、理論和各種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以及各種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充分發揮自身的主動性。
五、為及時發現險情,值班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值班巡邏,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災隱患,嚴禁將危險品帶入本市場。對各種設施進行經常性的隱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六、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并認真組織員工和廣大經營戶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進一步提高廣大經營戶學習消防“四個能力”。
七、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發生火災積極組織參加補救,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予以清除,對于安全生產、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隱患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改正,并書面報告整改情況。
八、加強農貿市場安全用電管理,疏通消防通道,嚴禁違規用火、用電,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包括過道、樓梯、安全出口)要時刻保持暢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及堆放雜物,不得擅自封閉安全出口,不得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過道和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等設施設備,凡因個人或操作不當造成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具體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九、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檔案,消防安全管理檔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經營管理情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十、監督動火作業,動火時必須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十一、消防設施停水、停電原則上不過夜。特殊原因需要過夜,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同意,并及時通知客戶加強防范。
十二、市場內所有人員有責任和義務在發現火災后按程序進行處理,情況嚴重難以撲滅的,應及時打“119”電話求救,并協助維持火場秩序,配合對事故進行處理。
十三、租戶應自覺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器設施,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亂拉電氣線路,嚴禁擅自拆、改、裝電氣設施和用具。
十四、市場管理部門對違章用火、用電、電氣焊或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堅決制止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五.嚴禁經營和未經批準而私自貯存煙花炮竹、炸藥、汽油、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炮竹。
菜市場安全管理制度 6
一、總則
為加強菜市場安全管理,保障市場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菜市場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機構及職責
設立菜市場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市場負責人擔任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市場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
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1)制定和完善市場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
(2)組織開展市場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3)組織市場員工和經營者進行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
(4)協調處理市場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
三、消防安全管理
市場內應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的要求,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定期進行維護和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
市場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市場內的電氣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防止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
市場內應保持消防通道暢通,不得堆放雜物和占用消防通道。
市場應定期組織員工和經營者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員工和經營者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四、食品安全管理
市場內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市場內應設置食品安全檢測室,配備必要的檢測設備和專業檢測人員,對市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抽樣檢測,確保食品安全。
市場內應加強對食品經營者的管理,要求食品經營者嚴格執行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等制度,確保所銷售的食品來源合法、質量合格。
市場內應加強對食品加工經營場所的衛生管理,要求食品加工經營場所保持清潔衛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市場應建立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制度,及時處理消費者的投訴舉報,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五、治安安全管理
市場內應設置治安值班室,配備必要的治安保衛人員和設備,加強市場的治安巡邏和防范工作。
市場內應加強對經營者和消費者的管理,要求經營者和消費者遵守市場秩序,不得打架斗毆、盜竊等違法犯罪行為。
市場內應加強對市場出入口的管理,設置門禁系統,對進出市場的`人員和車輛進行登記和檢查,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市場。
市場應建立治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組織員工和經營者進行應急演練,提高員工和經營者的治安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六、設施設備安全管理
市場內應定期對市場內的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
市場內應加強對市場內電梯、貨梯等特種設備的管理,要求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定期對特種設備進行檢驗和維護,確保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
市場內應加強對市場內排水、供電、通風等設施的管理,確保設施的正常運行,防止因設施故障引發安全事故。
七、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
市場應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應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治安安全、設施設備安全等方面。
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整改,并記錄整改情況。對重大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市場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八、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由菜市場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菜市場安全管理制度 7
一、安全目標
確保菜市場內人員、財產安全,營造安全、有序、衛生的經營環境。
二、安全責任
菜市場管理方
(1)負責菜市場的整體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
(2)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對市場內的設施設備進行維護和管理,確保其安全運行。
(4)組織開展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市場工作人員和經營者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經營者
(1)遵守市場安全管理制度,配合管理方做好安全工作。
(2)對自己經營區域內的安全負責,保持經營場所整潔、衛生,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定期檢查經營設備和電器線路,確保安全無隱患。
(4)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管理方,并積極配合整改。
三、消防安全管理
市場內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標志和疏散指示標志,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完好有效。
嚴禁在市場內使用明火、亂扔煙蒂,禁止私拉亂接電線。
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演練,提高市場工作人員和經營者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四、食品安全管理
嚴格執行食品進貨查驗制度,確保所售食品來源合法、質量合格。
保持經營場所衛生整潔,食品儲存、加工符合衛生要求。
嚴禁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食品。
配合市場管理方和相關部門做好食品安全檢查和抽檢工作。
五、治安安全管理
市場內安裝監控設備,確保覆蓋主要通道和重點區域。
加強市場出入口管理,設置門禁系統,對進出人員和車輛進行登記和檢查。
市場工作人員和經營者發現可疑人員和情況及時報告管理方或公安機關。
嚴禁在市場內打架斗毆、盜竊等違法犯罪行為。
六、設施設備安全管理
定期對市場內的建筑結構、電氣設備、排水設施等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安全可靠。
對市場內的電梯、貨梯等特種設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和維護,確保其安全運行。
對市場內的攤位、貨架等設施進行定期檢查,發現損壞及時修復或更換。
七、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
市場管理方定期組織安全檢查,重點檢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治安安全和設施設備安全等方面。
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督促經營者限期整改。
對重大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相關部門,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八、應急管理
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包括火災、食品安全事故、治安突發事件等。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市場工作人員和經營者的應急處置能力。
發生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九、附則
本制度由菜市場管理方負責解釋和修訂。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菜市場安全管理制度 8
一、安全管理原則
堅持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的方針,強化安全意識,落實安全責任,確保菜市場安全穩定運行。
二、安全管理機構與職責
成立菜市場安全管理委員會,由市場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委員會負責菜市場安全管理工作的決策、指導和監督。
安全管理委員會職責:
(1)制定和完善菜市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2)組織開展安全培訓和教育活動,提高員工和經營者的安全意識和技能。
(3)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及時整改安全隱患。
(4)協調處理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保護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檔案,記錄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三、消防安全管理
菜市場內應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規的要求,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如滅火器、消火栓、疏散指示標志等。
定期對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
保持消防通道暢通,不得堆放雜物或設置障礙物。
嚴禁在菜市場內使用明火、亂扔煙蒂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定期組織消防演練,提高員工和經營者的'火災應急處置能力。
四、食品安全管理
菜市場內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食品經營戶的管理和監督。
食品經營戶應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規,確保所售食品來源合法、質量合格。
加強對食品的檢測和抽檢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理不合格食品。
保持市場內環境衛生整潔,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符合衛生要求。
建立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機制,及時處理消費者的投訴和舉報。
五、治安安全管理
菜市場內應安裝監控設備,加強對市場內的治安監控。
設立治安值班室,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加強市場內的治安巡邏和防范。
加強對市場出入口的管理,嚴格控制人員和車輛進出。
對市場內發生的治安案件和糾紛,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處理。
提醒顧客和經營者注意保管好個人財物,防止盜竊案件的發生。
六、設施設備安全管理
菜市場內應定期對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安全運行。
對電氣設備、電梯、貨梯等特種設備,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和維護。
對市場內的攤位、貨架、照明設施等進行定期檢查,發現損壞及時修復或更換。
加強對市場內排水、通風、供暖等設施的管理,確保其正常運行。
七、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
菜市場安全管理委員會應定期組織安全檢查,重點檢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治安安全和設施設備安全等方面。
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期限。
整改責任人應按照整改通知書的要求,認真落實整改措施,確保安全隱患及時消除。
對重大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相關部門,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八、安全培訓與教育
菜市場安全管理委員會應定期組織安全培訓和教育活動,提高員工和經營者的安全意識和技能。
安全培訓和教育內容應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治安安全、設施設備安全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
新員工和新經營者上崗前,應進行安全培訓和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九、應急管理
菜市場應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包括火災、食品安全事故、治安突發事件等。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員工和經營者的應急處置能力。
發生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十、附則
本制度由菜市場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菜市場安全管理制度 9
一、總則
為加強菜市場安全管理,保障市場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和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菜市場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菜市場內的所有經營戶、從業人員和進入菜市場的消費者。
菜市場安全管理堅持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的方針,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各負其責的原則。
二、安全管理機構及職責
成立菜市場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菜市場負責人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菜市場安全管理的組織領導、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
菜市場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菜市場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菜市場管理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菜市場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兼任。
菜市場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制定菜市場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預案;
(3)組織開展菜市場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
(4)協調解決菜市場安全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5)組織開展菜市場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6)負責菜市場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菜市場管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菜市場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開展菜市場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3)督促經營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
(4)負責菜市場安全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工作;
(5)組織開展菜市場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
(6)負責菜市場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菜市場應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的.要求,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設備,并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消防設施設備完好有效。
(2)菜市場應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標志和疏散指示標志,并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3)菜市場應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提高經營戶和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4)菜市場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加強消防安全管理。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1)菜市場應按照國家有關電氣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配備必要的電氣安全設施設備,并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電氣安全設施設備完好有效。
(2)菜市場應加強電氣安全管理,嚴禁私拉亂接電線、超負荷用電等違規行為。
(3)菜市場應定期組織開展電氣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提高經營戶和從業人員的電氣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菜市場應按照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加強食品安全管理。
(2)菜市場應配備必要的食品安全檢測設備和專業檢測人員,對進入菜市場的食品進行檢測,確保食品安全。
(3)菜市場應加強對經營戶的食品安全管理,督促經營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嚴禁銷售假冒偽劣食品、過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
(4)菜市場應定期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提高經營戶和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1)菜市場應按照國家有關治安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健全治安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治安安全責任,加強治安安全管理。
(2)菜市場應配備必要的治安安全設施設備和專業治安保衛人員,加強菜市場的治安巡邏和安全防范工作。
(3)菜市場應加強對經營戶和從業人員的治安安全管理,督促經營戶和從業人員落實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和治安安全防范措施,嚴禁打架斗毆、盜竊等違法犯罪行為。
(4)菜市場應定期組織開展治安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提高經營戶和從業人員的治安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安全應急預案
菜市場應制定安全應急預案,明確應急組織機構、應急響應程序、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
菜市場應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應急預案演練,提高經營戶和從業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菜市場發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監督檢查與考核
菜市場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應定期組織開展菜市場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菜市場管理辦公室應加強對經營戶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定期對經營戶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經營戶和從業人員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對在菜市場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菜市場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應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菜市場安全管理工作中失職瀆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單位和個人,菜市場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應依法追究其責任。
六、附則
本制度由菜市場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菜市場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市場安全管理目標
確保菜市場內人員、財產安全,營造安全、有序、衛生的市場環境。
二、安全管理責任體系
設立菜市場安全管理委員會,由市場負責人、管理人員、經營戶代表等組成,負責全面領導市場安全管理工作。
市場負責人為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市場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各管理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具體負責市場各區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經營戶對自己攤位及周邊區域的安全負責,配合市場管理部門做好安全工作。
三、消防安全管理
市場內配備齊全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如滅火器、消火栓等,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和更新。
保持市場內消防通道暢通,不得堆放雜物或設置障礙物。
嚴禁在市場內使用明火、私拉亂接電線等易引發火災的'行為。
定期組織經營戶和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和演練,提高火災應急處置能力。
四、電氣安全管理
市場內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安全標準,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
嚴禁經營戶私自改裝電氣設備或使用大功率電器。
對電氣故障應及時進行維修,確保市場用電安全。
五、食品安全管理
嚴格執行食品準入制度,對進入市場的食品進行嚴格檢查,確保食品質量安全。
經營戶應遵守食品衛生規定,保持攤位及周邊環境整潔,食品儲存、加工符合衛生要求。
加強對熟食、生鮮等易腐食品的管理,確保食品新鮮、安全。
定期對市場內食品進行抽樣檢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治安安全管理
市場內安裝監控設備,確保全覆蓋、無死角,加強對市場的治安監控。
配備專業的治安保衛人員,加強市場巡邏,維護市場秩序。
經營戶和消費者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財物,防止盜竊等治安案件發生。
對市場內發生的治安事件應及時處理,并向公安機關報告。
七、安全檢查與隱患排查
定期對市場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包括消防、電氣、食品、治安等方面。
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督促經營戶和相關部門進行整改。
對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八、應急管理
制定完善的市場安全應急預案,包括火災、地震、食品安全事故等。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市場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人員進行搶險救援,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九、安全宣傳與培訓
定期開展安全宣傳活動,提高經營戶和消費者的安全意識。
組織經營戶和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包括消防、電氣、食品、治安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
十、考核與獎懲
建立市場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對經營戶和管理人員的安全工作進行考核。
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經營戶和管理人員進行表彰和獎勵。
對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經營戶和管理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菜市場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安全管理原則
堅持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的方針,把安全工作放在菜市場管理的首要位置。
實行全員安全管理,明確各崗位安全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
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經營戶和消費者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安全管理機構及職責
成立菜市場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市場負責人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菜市場安全管理的決策、指揮和協調工作。
設立菜市場安全管理辦公室,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菜市場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制定菜市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組織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
(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5)組織制定和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6)負責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工作。
安全管理辦公室職責:
(1)具體負責菜市場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2)督促經營戶落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組織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
(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5)負責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檔案。
三、消防安全管理
菜市場應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的要求,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如滅火器、消火栓、疏散指示標志等,并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保持菜市場內消防通道暢通,不得堆放雜物或設置障礙物。
嚴禁在菜市場內使用明火、私拉亂接電線、超負荷用電等易引發火災的行為。
定期組織經營戶和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和演練,提高火災應急處置能力。
四、電氣安全管理
菜市場內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電氣安全標準的要求,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保養,確保電氣設備和線路安全可靠。
嚴禁經營戶私自改裝電氣設備或使用不合格的電氣產品。
對電氣故障應及時進行維修,不得帶病運行。
五、食品安全管理
嚴格執行食品準入制度,對進入菜市場的食品進行嚴格檢查,確保食品質量安全。
經營戶應遵守食品衛生規定,保持攤位及周邊環境整潔,食品儲存、加工符合衛生要求。
加強對熟食、生鮮等易腐食品的管理,確保食品新鮮、安全。
定期對菜市場內的食品進行抽樣檢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治安安全管理
菜市場應安裝必要的治安防范設施,如監控攝像頭、防盜門窗等,加強對菜市場的治安防范。
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加強菜市場的治安巡邏,維護菜市場的治安秩序。
經營戶和消費者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財物,防止盜竊等治安案件的發生。
對菜市場內發生的治安案件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處理。
七、安全檢查與隱患排查治理
菜市場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包括消防安全、電氣安全、食品安全、治安安全等方面的檢查。
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督促經營戶和相關部門進行整改。
對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八、應急管理
制定完善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包括火災、爆炸、食品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等方面的應急預案。
定期組織經營戶和從業人員進行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發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人員進行搶險救援,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九、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
菜市場應定期組織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提高經營戶和消費者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組織經營戶和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包括消防安全、電氣安全、食品安全、治安安全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培訓。
十、考核與獎懲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對經營戶和管理人員的安全工作進行考核。
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經營戶和管理人員進行表彰和獎勵。
對違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經營戶和管理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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