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商店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商店管理制度1
1、日常營業流程
考勤簽到→服飾清核→早班會→清潔整理→開始營業
→交接班→營業結束→離店
2、流程作業標準
a.考勤
·簽到時間:營業時間前20分鐘
·每位員工務必更換好工作服,化妝完畢方可簽到,簽到時填注到崗
時間。
·簽到由店長監督執行。
·病假、事假要填寫請假單(提前一天),1天由店長批準執行;2-3
天由專賣店經理(注直營店為專賣店管理員);3天空上以由市場部
經理(直營店)批準執行。病、事假累計6天取消當月獎金。因急事臨時請假,務必電告相關主管,
并于事后補填請假單,無請假單均視為曠工。調班每人一個月累計不超過3次。一個星期不超過1次。
b.服飾清核
·到崗后,各人按片區負責清點轄區服飾數目,并填定"服飾校核清單"
·服飾數量出現溢缺,要立刻報告店長,由店長處理,并填寫"貨品
管理事故清單"。
c.早班會
·由店長主持進行每一天的早班會,時間限定5分鐘以內。
·班會資料:當天工作調整與安排。
昨日工作總結,產品知識和服務規范的指導與抽查。
店長完成早班會日記。
d.清潔整理
·執行人員:店長、營業員
·清潔對象:貨架、貨柜、墻面、地板、廚窗、模特、試衣間、收銀臺、
公共設施、衣架、衣服、褲子、配件、包裝、飾物等。
·清潔整理要求:1、所有硬件設備上無明顯落塵,干凈明亮,試衣
間無異味、異物。
2、所有設施,用具擺放有序、整齊。試衣間無私人衣服和其它雜物(如:清潔衛生用具)。
3、服飾平整有序,色彩協調(對有皺折服飾要進行整燙處理)。
4、收銀臺及各種貨架,貨柜上無私人用品或雜物堆放。包裝袋放置有序整齊。
5、玻璃與不銹鋼棒上無明顯水印,地板干凈明亮無異物。
6、商品上無明顯積塵,注意襯衫與領帶格、襯衫外包裝袋清潔。
·貨物陳列規范見附錄I
·清潔整理全過程由店長負責抽檢。因氣候、節、假日變化,貨物調整布置由專賣店管理員與店長、營業員共同設計,最終實施由店長全面控制,專賣店管理員/經理監督。
e.開始營業
·儀容儀表
按規定統一著工作裝,佩戴工號牌,工號牌損壞時向主管申請領取。持續服裝整潔大方。不穿拖鞋,戴有框眼鏡。服飾務必整燙平整,持續清潔,襯衣要塞入長褲里。
儀表大方、清麗。一律要化淡妝,口紅使用近唇色,不可過于鮮紅或過于黑暗,禁用紫、黑等前衛色;發型美觀自然,不可過于前衛,禁止染成前衛色;指甲長度不超過2mm,修剪整齊干凈,禁用色彩鮮艷及前衛的指甲油,以淺色、無色為宜,耳環禁用懸垂式及夸張式。補妝務必回避店堂,不可在營業場所補妝。工作時間不允許補妝/化妝,飯后有10分鐘補妝時間。
男性面部清潔,頭發前但是眉,后不遮領。頭發梳理整齊。不允許留胡須。
舉止文雅,站姿端正,收腹挺胸,兩腳呈丁字站立,雙手自然垂放或放于腹前,禁止抱胸、插兜、叉腰。不可靠貨架、收銀臺及墻壁。坐立時,不可含胸,雙腳自然收攏,不允許蹺二郎腿或其它不雅坐姿。
精神飽滿,隨時為顧客帶給微笑,平和的"親情"服務。
·服務位置規定
收銀員始終站立/端坐于收銀臺處。不可趴在收銀臺上,溫直營店實行站立服務。
營業員分別在大門附近和店鋪中間位置,不允放扎堆、靠墻、靠貨柜。無顧客時應進行適當服飾整理和清潔等工作。顧客入店立刻問候并帶給相宜服務。
·營業期間就餐規定
營業場所禁止吃零食和就餐
就餐安排由店長視顧客多少靈活掌握。員工輪流用餐,用餐時間不超過20分鐘。
·服務規范
未成交型
顧客:進店→觀看→觸摸試穿→揣摩→離開
營業員:問候→適時介紹→試穿服務→勸說→送別
成交型
顧客:進店→觀看→摸試穿→揣摩→成交→離開
營業員:問候→適時介紹→試穿服務→勸說→收銀→送別
問候
規范用語:您好、早/午后/晚上好!歡迎光臨,請隨便看一看。
您好,請隨便看一看。
注意:
、賳柡驎r要與顧客有目光接觸,表情自然,面帶微笑。對進店顧客帶有太多物品的應主動上前請顧客將東西暫存于收銀臺。
、谙掠晏煲獪蕚浜酶蓛舻乃,請顧客將雨傘放到水桶中。
③對吸煙進店的顧客,要主動拿煙灰盒至顧客面前,說"先生,對不起,您把香煙滅掉,好嗎?我們的專賣店是無煙專賣店。"顧客熄滅煙后,主動說:"謝謝您,請隨便看一看,有什么需要請隨時叫我。"
、軐Τ粤闶车念櫩瓦M店,為防止用手觸摸衣服時弄臟服飾,主動遞一張面巾紙。主動說:"您好,面巾紙是給您擦手專門準備的,垃圾桶在XX位置。您有什么需要請隨時叫我。"
適時介紹
規范用語:您好!(在帶給任何服務之前,務必要先禮貌地引起
顧客注意)
介紹時一般以新貨開始(面料,色彩,款式,尺寸,搭配,品牌,保養)。
勸說
根據顧客試穿狀況,進行有針對性地加強,并留給顧客適當的思考時間。
勸說應從多方面進行,如品牌知名度、服飾本身質量與穿著人體型、氣質和整體的配襯等。
收銀
復核隔夜/交班票據、現金;準備好票據、零錢、計算器、文具等工作用品。負責現金保管,不準私自挪用或外借。銷售完成,做好帳物、現金清整、結算工作。
收銀要做到唱收唱付,請顧客當面點清。
唱收唱付四步曲:
一、您好,這是X件衣服,單價各是X、X,合計X元。
二、收您XX元。
三、找您XX元,請點收,請您收好發票。
四、謝謝惠顧/謝謝光臨/請走好。
注:在交遞現金、發票及貨品時要雙手呈送,高度重視顧客。
所有票據不得涂改字跡,否則一律作廢,填寫票據時相關欄目均要填滿,不準漏填或簡化,字跡工整不可草書。
每一天下崗前要核準帳目,收入款與開具發票要相符,如有現金溢缺不可抵銷,務必嚴格記錄,簡要分析原因并記錄于工作事故清單中。
每日視現金銷售收入多少,一次或多次存入就近銀行或交給出納,嚴禁將現金夜間存放在店堂中。
協助店長進行每日進、銷、存報表和常規盤存與月盤存工作完成。
嚴禁擅離收銀臺,做好各項銷售數據保密工作。除直接主管外,不告訴任何其他人。
送別
當顧客購買好服飾準備離開時,要禮貌地將顧客送至門口,禮貌地道別。"謝謝光臨/惠顧。""歡迎下次再來。""請慢走。""請走好。""再見。"
當顧客沒購賣任何服飾準備離開時,要禮貌地將顧客送至門口,禮貌地道別。"謝謝光臨!""歡迎下次再來。""請走好。""請慢走。""真抱歉,沒有選中適宜的衣服,歡迎下次再來/您能把電話留給我們,等新貨到了通知您,好嗎?"
注意:當顧客拿著太多零碎的東西時,應主動為之帶給購物袋裝。
對暫存物品的顧客要提醒拿東西。對未帶走的物品要妥善保管,
等候顧客來店認領。
介紹資料:服飾的面料、色彩、款式、流行性、消費層面、搭配、
品牌。
服飾介紹"三通":
一通:精通本店售賣服飾優、缺點、賣點與維護保養。
二通:精通顧客心理,處處時時以親人朋友的心態對待顧客,體現真誠、大方,并注意技巧。
三通:把握目前服飾流行信息,及時向顧客搭配,推薦對顧客著裝進行正確評價與引導。
注意:①不宜站在顧客身后與側后方介紹,應在正前方或側前方。
②介紹時機一般是顧客稍作觀察,駐留于某處盯住某件服飾;伸手觸摸;與朋友談論服飾;請營業員推薦時。
③介紹時要注意顧客及陪同人員的.談論資料與表情變化。
、芙榻B服飾時不要用極端的形容詞,贊詞適中,審美以顧客要求為主。主動為顧客進行配襯。
、莶荒軌蛞鹿谌∪,對所有顧客均持續平和態度。
試穿服務
無論顧客當時購買或不購買,均要主動邀請顧客試穿。尤其是顧客要試穿時要主動為其尋找相宜尺碼。
注:為較準確地為顧客找到適宜的褲子,務必先為顧客量腰圍,再量褲子,力爭一次做到位,試穿兩次均不適宜的要視一次不合格服務。在測量腰圍時,注意不要碰到顧客身體。
試穿服飾的扣子、拉鏈、鞋帶等要主動為顧客解開。走在顧客前方將顧客引導到試衣間更換衣服。試穿期間在站在試衣間門外等候,在顧客很多的狀況下,可適當兼顧其它顧客。當顧客穿好衣服出來時要對其穿著進行適當的評價。對過長的褲邊要主動蹲下為顧客折挽好。
f.交接班
A班:交班班組B班:接班班組
·A班營業員提前5分鐘進行分區銷售統計,并記錄于"服飾校核清單"。
·B班營業員提前10分鐘到崗,進行分區點數校核,記錄在"服飾校核清單"中,對出現溢缺的要求A班營業員再次點數復核。復核仍有誤,A班店長確認,記錄于貨品管理事故清單,并查明原因。對當時不能查清的,先進行正常交接班,A班人員下班,B班人員上崗營業。A班店長務必于事后一周內完成原因清查,并上報專賣店管理員。
·交接班時,A、B兩班的店長要相互核對財務與現金、票據、干洗卡、優惠券等。對一些個性事情及時轉告。
·店長與出納的現金票據交接:店長將當時銷售小票和銷售統計表及現金交給出納點收。
g.營業結束
·打烊前20-30分鐘,視營業狀況開始進行分區點數校核,店長抽檢。
·對營業用具、貨柜、服飾等進行簡單清潔整理工作。
·對需要更換的展示模特、廚窗造型進行服飾更換與位置姿勢調整。(模特所穿衣服一周務必更換一次,造型調整一次)
·店長核清財務與現金票據,對各項工作進行簡單檢查,對當日工作進行簡短總結。
h.離店
·離店時間務必是打烊規定時間。
·更換好便服,班組人員一齊離店。
·離店時不允許帶走購物袋和挪用、借用專賣店服飾或營業用具。
·檢查門、窗、水、電等的關啟狀況。
商店管理制度2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制度、規定的要求,切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商店主要負責人為本店的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制定適合本店特點的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規程并督促其落實;組織制訂防火工作計劃,督促本單位、人員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進行防火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及培訓;組織管理、維護防火設施、器材,保證其完好有效;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落實。
三、各重點防火部位,實行晝夜24小時有人值守制度;其防火安全措施按《重點防火部位安全管理規定》、《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規定》、《消防設施、器材管理規定》等規定落實。
四、嚴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吸煙;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等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應按規定審批,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動火作業。
五、嚴格用電安全管理。各類電線、電器的安裝、使用均應符合用電安全、防火安全規定;嚴禁亂拉電線,嚴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電設備。
六、加強防火水源管理。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將防火專用水源挪作它用。
七、加強對易燃、有毒氣體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持室內通風良好。
八、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防火卷簾等處堆放障礙物,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九、保障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排煙送風、自動噴淋、火災事故廣播、火險報警等設施、設備處于正常狀態。
商店管理制度3
一、校園商店經營者必須同時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健康證》,否則,不得經營。
二、學校只許開設一家商店。經營者由學校進行資格審查后,通過公開招標后確定。學校必須與經營者簽定符合工商、衛生法規和校園管理規定的《校園商店承包經營合同書》,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期最長不超過一年。
三、經營者必須遵守《八不準》規定:不準設置音響進行廣告宣傳和發放經營廣告;不準經營“三無”食品、過期食品和飲料;不準銷售自制食品;不準銷售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書刊音響制品和玩具;不準銷售偽劣商品;不準賒欠商品給學生。
四、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必須無條件接受縣鄉鎮衛生監督部門、學校領導和食品衛生安全監督員的檢查監督,所有購進的商品必須經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監督員驗收核準后方可進店銷售,凡違規經營的商品,一經發現立即登記并無條件銷毀。
五、凡不遵守上述制度者,不得經營校園商店。發現學校監督管理不嚴格的',將追究學校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因執行《校園商店管理制度》不嚴格釀成安全事故的,交由工商、衛生、公安等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商店管理制度4
1、學校開辦商店,必須有“三證”。即“經營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衛生許可證”。
2、嚴禁在教學區設店經營,校內禁止擺攤設點,店面整潔規范,有合格的貨架,有專用的食品柜和冷飲冰柜。
3、價格要合理。商店所經營的商品必須明碼標價,提倡微利經營,決不允許以高于市場的價格出售;
4、存放要規范。商品按類分開排列,分開存放,禁止混裝混放。
5、商品質量要嚴格把關。所購商品從進貨渠道、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產地、品名、商標、衛生許可證等都要嚴格把關,禁賣“三無”產品和過期霉爛變質產品。
6、食品衛生要堅持高標準。商店(或冷飲店)的.食品要嚴格執行國家衛生標準,做好“三防”(防蠅、防塵、防鼠),從業員每年至少進行1-2次健康體檢,并進行衛生知識培訓,持證上崗,禁止有傳染病的人員從事商店經營工作。
7、學校商店經營體制必須實行承包給個人管理。如發生學生食品中毒事件其安全責任由商店承包人負責。
8、經營行為要規范嚴格。營業員必須衣著整潔,文明禮貌。不允許借封閉管理之名強迫學生消費,不允許搞有獎銷售鼓勵學生消費,不允許以任何形式向班組、教師、學生下達消費指標。
商店管理制度5
為切實搞好學校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從源頭防治食物中毒,為學校師生營造一個安全、衛生的環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總則:
1、學校食品衛生管理機構:
組 長:賈苗生
副組長:向建紅
組 員:向富興、食堂從業加工人員
2、積極配合、主動接受衛生行政部門對學校食品衛生的監督檢查,對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3、實行事故責任追查做到“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教師、學生未受教育不放過。
4、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檢查制度,督促食堂、商店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
二、學校食堂、商店食品衛生管理要求:
1、 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及穿戴工作衣帽、儀表整潔上崗操作。
2、操作間:設施布局合理,生熟分開,標志明顯,餐具存放整齊,密閉保存。
3、采購食品符合衛生標準,有檢驗證明,有冷藏凍設施,庫存
4、整潔通風,防鼠設施齊全,原料擺放整齊,物品分類存放。
5、餐具消毒,消毒設施必須監測合格、符合要求,能正常運轉,有專人負責餐具消毒,并及時登記。
6、環境衛生:環境整潔衛生,加防鼠、防蠅、防塵設施。
7、餐廳衛生:餐廳店堂整潔衛生,擺放餐具符合衛生要求,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有專用工具。
8、衛生管理制度,有衛生許可證并進行年審,有專人分管食品衛生工作,并經常檢查加記錄,對從業人員定期培訓。
三、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
1、嚴格杜絕用腐敗變質及其它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為。
2、粗加工過程中動物衛生食品與植物性食品必須分開存放。
3、加工后的原料、成品存放符合衛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 食物沒有燒煮透不得食用,隔餐的熱制品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加熱不徹底的嚴禁食用。
5、 不得出售感觀異;蜃冑|食物。
四、嚴把食品采購關,驗收關
1、食品采購定人、定責、定崗,必須有兩人采購,每天采購的食品都要有登記記錄,注明名稱、數量、價格、金額等事項。
2、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和有營業執照及質檢合格的'經營單位采購食物,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
3、應相對固定食品采購的場所,同時也要掌握定點與不定點的原則,關注市場行情。
4、采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與規定,必須新鮮、衛生、清潔。
5、嚴禁采購以下食物:
。1)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被有毒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經生豬產品衛生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制品。
(3)超過保質期或不符合食品標簽的定型包裝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驗收時由專職驗收員和食堂主任多人驗收,有驗收記錄,注明名稱、數量、價格、金額等事項,并簽明意見和驗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7、認真做好蔬菜農藥檢測工作,對蔬菜、豆制品、肉類每次有記錄,并48小時留樣。對達不到食品衛生標準和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要堅決清退。
商店管理制度6
私立中學商店管理制度
根據董事會及校委會有關精神,結合家長的要求及師生的反映,為了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特針對本校商店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商店經營者必須以方便和服務全校師生為主要目的,文明經商。
2、買賣公平,不允許強行推銷,不允許借學校活動為名,向班級集體推銷,買賣學生自愿。
3、不允許銷售三無產品,變質產品,過期產品;不允許搞摸獎等不健康銷售方式,不能影響學校的教育教學。如造成重大事故,所有責任由經營者一律承擔。
4、不允許經營易燃易爆物品和有安全隱患的商品(如激光燈、碰碰球等),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如食物中毒等),所有責任由經營者一律承擔。
5、不允許向學生出售煙、酒及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辣條、瓜子之類的小商品,學校有權監督,發現一次,罰經營者五十元。
6、不允許出售撲克之類的娛樂商品,發現一次,罰經營者十元。
7、不允許出售除方便面、面包、蛋糕、水果、奶制品、醬制品及礦泉水之外的食品商品,不能影響學校衛生。發現出售違規制品,一次罰經營者三十元。
8、做好店內及店門前衛生工作,在學校檢查中,不能因衛生問題而影響學校聲譽,有家長反映的,一次罰經營者五十元。
9、學校廚房屬學校所有,有一切經營權,商店經營者遵守廚房管理制度,不允許干涉。
10、開店必須不能影響教學。在店門上公示營業時間。
商店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 商店的上級主管部門對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商店必須建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商店的法人代表或行政第一把手要對本店的消防工作負責,可有一名主要領導分管安全工作。營業部、班(柜)組應設防火負責人,崗位設消防安全員。推行安全目標管理,實行逐級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第五條 大中型商店要配置一定力量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五百人以上的單位要配備專職防火干部,五百人以下的可配備兼職防火人員
第六條 商店必須建立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義務消防組織,分工明確,定期開展活動和演練。
第七條 承包經營的商店(場),在承包合同中必須明確安全責任,并保證安全。在承包期間必須遵守本規定和有關消防安全法規。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第八條 商店防火負責人職責:
。ㄒ唬┙M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有關規定,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ǘ┙M織制定各項防火安全制度,劃分防火責任區域,指定區域防火負責人,抓好防火安全責任制和落實各項安全制度;
(三)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業務技術知識的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滅火技能;
。ㄋ模┲贫ū締挝粶缁饝狈桨福M織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演練,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ㄎ澹┒ㄆ诜治觥⒀芯肯腊踩ぷ,開展防火安全檢查,解決存在的問題,整改事故隱患;
。┙M織撲救火災,協助公安消防部門查清發生火災的原因,嚴肅處理;
。ㄆ撸┒ㄆ诳偨Y本店(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第九條 營業部、班(柜)組防火負責人職責:
。ㄒ唬┴撠煴矩熑螀^內的防火安全工作,認真執行有關消防安全法規、制度,組織學習防火文件、材料,落實崗位消防責任制;
。ǘ┒ㄆ跈z查,養護消防設備、器材;
(三)隨時檢查各項防火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違章現象,發現火險隱患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領導匯報;
。ㄋ模┌l現火災,應即組織撲救。
第十條 崗位消防安全員職責:
。ㄒ唬┱J真學習、執行有關消防法規、制度;
(二)掌握基本消防知識,積極參加消防訓練,主動清查事故隱患;
。ㄈ┦炀氄莆毡締挝谎b備的.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ㄋ模┌l現火災,立即進行撲救。
第二章 火源管理
第十一條 嚴禁在柜臺、堆貨場所、倉庫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第十二條 經營化學品、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的商店,嚴禁安裝火爐和使用明火。經營一般商品的商店(場)內確需安裝火爐或使用明火時,必須經商店防火負責人批準,指定專人管理,落實防火措施,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ㄒ唬┗馉t實行專人管理,周圍一米范圍內不得堆放可燃物,爐門前應設灰檔,熾熱灰燼必須用水澆滅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不準用汽油等易燃液體引火,不準靠近火爐烘烤衣物;
。ǘ┗馉t煙筒安裝要嚴密,并與商品、柜臺、貨架、電線及可燃屋檐、門窗、頂棚等保持一定的距離,或用不燃材料隔開;
。ㄈ┐_需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指定專人監護,清除周圍十米范圍內的可燃物,備足消防器材并采取防止火花飛濺的保護措施,作業結束后要認真檢查現場,防止留下火種;
(四)使用蠟燭、油燈照明時,要放置安全地點,做到人離火滅。
第十三條 商店附屬的倉庫和堆貨區,應按《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和商業部發布的《商業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四條 使用鍋爐、爐灶、火炕、火墻、液化氣等,需經單位防火負責人同意,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并指定專人管理。
第十五條 設有辦公室、休息室、業務洽談室的零售商店(場)要加強對煙頭、煙灰、火柴桿的管理,堅持做到“吸煙三不落地”。
第十六條 商店設有的電工房、木工房、廣告室和服裝、食品加工車間、修理部等,要根據其特點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制度,明確防火負責人,落實防火安全措施。
第三章 電源管理
第十七條 商店用電必須符合安全規定,由正式電工安裝、維修。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料及保險裝置。生產、營業性用電線路必須與照明用電線路分開,下班時必須切斷生產、營業性用電電源。
第十八條 商店要經常開展安全檢查。對電線、電器設備等每年至少要全面徹底檢查一次,發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情況,要及時維修更換。
第十九條 經營各種電器的柜組,要制定安全測試方法,測試所用電源必須是生產性或營業性電源,不得是照明性電源,測試完后要及時切斷電源。
第二十條 嚴禁在柜臺內、附屬倉庫、堆貨場地,安裝使用電爐、電熱杯、電飯鍋、電熨斗等電熱器具。
第二十一條 消防用電必須設專用線路,不得同其他線路相聯,并經常檢測,隨時保持安全暢通。
第四章 建筑及場所管理
第二十二條 新建、擴建、改建的商店及原店裝修,必須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⒐ず,需經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檢查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三條 商店要制定值班制度并嚴格執行,尤其要加強非營業時間的值班、巡邏制度,不能出現空檔。按其規模和有關規定配備責任心強、能處理應急情況的值班人員,建立值班檔案。值班巡邏人員要配備必要的防身器具,必須嚴守崗位,不得脫崗、漏班;班與班之間要辦理交接手續。單位領導要帶班、查班。
第二十四條 商店經營油漆、農藥、汽油、酒精等化學品時,按有關規定執行。經營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時,要懂得商品特性和滅火辦法,必須分柜出售,遠離其他商品柜臺,并備有滅火器材,嚴密監視,確保安全。
第二十五條 商店每天停止營業后,必須對營業場所進行徹底清查、打掃,清除包裝等易燃品,關閉好門窗處理好火源、電源,辦妥交接手續后,有關人員方可離開。
第二十六條 不準在堆貨場所停放、修理汽車,不準在非正式油庫存放汽油、煤油、柴油,不準存放液化氣罐。
第二十七條 包裝物料要有專人管理,堆放在指定地點,及時清理、打掃、處理。嚴禁在樓梯、通道處堆放商品和雜物。
第五章 消防設備、器材管理
第二十八條 商店要根據有關規定配齊、配足消防設備、器材。消防給水應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壓力不足的要設增壓泵。
第二十九條 大中型商店和設在地下建筑內的商店,應按國家有關技術規范、標準安裝自動報警,自動滅火裝置。
第三十條 消防設備、器材應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完好有效。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嚴禁堆放物品,以保證暢通。
第三十一條 配備消防器材要與附近商品性質相一致。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和取用方便的地點,嚴禁挪作它用,其周圍不準堆放物品。
第六章 火災撲救與獎懲
第三十二條 商店及附屬倉庫一旦發生火災,要立即組織撲救,同時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第三十三條 對發生的火災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者和單位領導嚴肅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對違反本規定,經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安消防部門令其改正,拖延不改或拒絕執行的視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三十五條 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或在撲救火災中有功人員,應給予表彰、獎勵。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商業主管部門可依照本規定對所屬商店(場)進行監督檢查,也可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辦法。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由商業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商業部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二日發布的《商業基層商店消防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商店管理制度8
一、每天早晨商店工作人員上班后,由商店負責人對每位工作人員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檢查內容如下:
1、觀察商店工作人員精神狀態是否有過度疲勞和病態;
2、觀察商店工作人員眼球、面色是否特別黃(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觀察商店工作人員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觀察商店工作人員雙手有否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
5、詢問商店工作人員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
6、觀察商店工作人員有否帶戒指、項鏈等違規飾品,指甲是否剪短,個人衛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實專人填寫好晨檢表,并在晨檢表上簽字,晨檢表要求真實、準確。
三、如檢查中發現個別商店工作人員不符合衛生要求或患有傳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處理:
1、商店工作人員帶戒指、項鏈等違規飾品,要求在工作前脫下;
2、指甲過長,個人衛生不符合要求的,責令其搞好個人衛生后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商店工作人員及管理負責人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疾病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商店管理制度9
1、商店食品應到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并向供貨方索要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及發票,學校食品衛生專職管理員查驗合格后在證件上簽字。
2、衛生許可證要懸掛于醒目處,從業人員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證》,經培訓后上崗。
3、保持店堂內外整潔,做到食品分名別類存放,食品與非食品隔開存放。
4、出售的食品必須有QS標志。不出售“四無”食物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不出售有毒有害食品。
5、保證食品外觀清潔,如發現食品超過保質期、破損、鼠咬、受潮、生霉、生銹等現象及時銷毀。
6、銷售直接入口食品要有專柜加罩,使用專用售貨工具。需要分裝食品時,要使用清潔干凈、符合衛生標準的`包裝材料,禁止使用廢報紙刊物及其它物品包裝食品。
7、及時清除廢棄物,搞好防塵、防蠅、防鼠工作。
8、從業人員要衣著整潔,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發剪指甲、勤洗衣服勤換工作衣帽,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商店管理制度10
一、管理責任人
校級領導:
主任:
二、工作規范
1、所有商店員工須持健康合格證并經嚴格培訓后上崗,凡患有傳染病、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者一律不得聘用。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思想,以“為師生提供優質服務”為宗旨,主動、熱情、周到、全心全意為全校師生員工服務。
3、上班期間衣著整潔,工作時間要文明用語,禮貌待人,凡發有工作服的員工上班時必須穿工作服。
4、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服從學校管理和學校安排,保持良好的出勤記錄,不遲到、不早退、不隨意曠工。
5、嚴格規范經營行為,保障食品的質量安全。認真履行進貨檢查驗收責任,不接收“三無”產品,對進店商品的標示、成分、質量、出廠檢驗證明、安全使用期等嚴格審查。認真把好食品質量驗收關,及時建立詳細的商品進貨臺賬。
6、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下課鈴響,必須各就各位,面帶微笑迎接師生的光臨;上課鈴響,必須及時補充和整理貨架上的商品,自覺打掃營業間衛生。(上課期間可對教職員工售貨)
7、如發現霉爛、變質的`食品,一律嚴禁出售,凡已經出售的要及時追回,并予調換。同時,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并做好記錄。
8、在規定崗位待崗,不能隨意離開。有特殊情況需要離崗,必須經主管領導請假,批準后方可離開。待崗時要注意形象,不要有靠,趴等不文雅動作。
9、商店員工須主動協助、并監督采購組人員驗收進入商店的所有貨物。
10、商店員工有事、有病必須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請假必須有請假條,必須寫明請假時間。
三、考評辦法
1、商店員工遲到或早退一次從本人績效工資中扣10元,遲到或早退時間超過20分鐘從本人績效工資中扣20元,半天不上班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者從本人績效工資中扣50元,曠工兩天及兩天以上視同嚴重違紀,經教育不改者,予以解聘、辭退處理。
3、發現霉爛、變質食品不報,或不作處理售出造成后果的一次扣20—50元,情節嚴重予以辭退。
4、服務態度不好經舉報、查實、教育后仍不改正的予以警告,無效警告的辭退。
5、員工有義務進行價格或質量監督,發現問題通過正當渠道上報,經查實后為學校增加效益(或避免損失的)獎20、50、100元。并按正常渠道反映問題,查實的情況下造謠傳謠的第一次批評,第二次警告,第三次辭退。
6、凡因違紀被辭退的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7、病、事假扣當日工資。每月病假半天不扣基本工資,病、事假半天以上至五天加扣日工資的20%,五天以上加扣日工資的50%(直至當月工資扣完為止)。
8、凡上班后不堅守工作崗位,或從事與本崗位無關事情者,一律按串崗、脫崗處理,發現一次扣當事人崗位工資5元,由此影響正常工作的每次扣當事人崗位工資10元。
9、凡因病、因事不提前請假,一律按曠工處理。
10、不準刷人情卡、不準私拿夾帶商店物品,發現一次批評教育并處以10倍罰款,發現兩次予以解聘、辭退處理。
11、與學生、同事之間不得爭吵,發現一次罰款5元。
12、上班期間擅自吃商店食品,下班后不及時關閉電器電源者,發現一次扣當事人崗位工資5元。
13、對工作不認真負責、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師生意見比較大的商店工作人員,學校將按有關規定進行教育、調崗、或解聘、辭退處理。
14、商店發生安全事故或群體性集體食物中毒事件,學校將追究相關當事人和管理人員的責任。
15、商店員工在社會上發生的一切經濟、民事、刑事糾紛,均由當事人負責,與校方無關。
16、在商店的所有范圍內,商店工作人員不得接待任何來客來訪者,并要及時地拒絕想進入商店的非工作人員。若發現有非商店工作人員在商店周邊逗留要及時地報告給分管商店工作的領導。凡隱瞞或接待了非工作人員或沒有及時報告發現一次罰款50元,對若因非工作人員進入商店而發生的事故,學校將嚴厲地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商店管理制度11
1、服從領導分配,接受任務不打折扣,努力完成交給的工作。
2、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按時供應學生、教職工飯菜。
3、工作人員工作時間一律著工作服,不得在工作期間吸煙,不得讓無關人員進商店。切實做好防火、防電、防爆、防毒工作。
4、努力提高炒菜技術,盡量做到一周內葷菜不重復。要控制燒菜數量,不供應隔頓菜。每周及時預告好菜譜。
5、認真執行用餐規則,關心集體,堅特原則,做到商店用碗、盤一律不外借。
6、做好學生開水供應工作,保證保暖桶的清潔,學期結束,保管好保暖桶及底架。
7、努力搞好商店衛生以及商店前的環境衛生,做到一天一小掃,一月一大掃。必須遵守衛生公約,切實做好碗筷等炊具的清毒工作,每天必須用開水將碗盤桶浸泡一次。
8、節約用水、用電、用煤、用柴,保管好商店現有財產,如有損失,應查找原因,追究責任。
9、不得轉讓任何商店物品,工作時間不干私活,一經發現每次扣50元;
10、同志之間要相互團結,工作不斤斤計較,做到既明確分工,又相互協作。
11、不斷改善服務態度,虛心聽取就餐人員意見,努力提高服務質量,改進商店工作。
12、商店工作人員要嚴守學校各項規章,注重自身形象,不得做有損于學校的言行,不得參與社會歪風邪氣,對有損學校形象,參與社會歪風邪氣的,一經發現,情節稍輕的,學校將予以批評教育,并在期末獎勵中扣除50-200元的.獎金,情節嚴重的將予以全扣期末獎直至予以辭遲。
13、健全商店人員年度、學期考核制度,做到有獎罰。
商店管理制度12
一.全體店員務必以完成公司的目標任務為中心,同心協力,群策群力,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氣氛,力爭最高的銷售額,爭取“明星店”。
二.具有團隊精神,整體觀念,不分彼此,以到達銷售為目的,同心同德,提高全店銷售總額。
A、開店的工作:
早上持續良好精神狀態來到工作崗位,不要把私人情緒帶到工作中來。
穿上整齊的工作服,化上淡妝,帶上工號牌。
清潔賣場。
收拾好桌面上物品,不必要的物品不要放在桌面上。
持續好店里整潔、優美的環境,放輕柔音樂,調節好燈光,準備迎接客人的到來。
上班時做好會員檔案記錄工作。
隨時調整商品陳列,將已銷售的貨品擺上賣場。
B、交接班:
兩班人員各派二名值班店員做好貨物交接記錄,并簽名確認。
交接工作:清點、交接全部貨物、貨款,清點所有貨物的質量狀態,如發現貨物有任何損傷及污跡立即通知店長。
C、打烊的工作:
店長當時下班前將貨款交給主管。
將當天的客戶資料整理好。
整理當日試穿過的衣物。
清理倉庫,關掉電源、鎖好門。
三、專賣店員工如不適合工作崗位要求,店長可向執行經理提出書面申請,經理下達《免職通知書》,經工作交接清楚、財務款項結清后才能離開公司,店長沒有解除員工的'權力,如未經公司同意而解除員工,所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由店長負責。
四、工作期間,如發現貨品丟失,當班店員務必按7折賠償。
五、工作時間內,杜絕撥打私人電話。
六、就餐時間為三十分鐘。
七、收銀人員對金額的真假、數目負有完全職責,如有差錯,按數賠償。
八、所有員工務必嚴守店規,如有舞弊、弄虛作假、貪污折扣率、盜竊他人財務的狀況,將處以20xx~5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將送往執法機關處理。
商店管理制度13
為了加強自營店商品的進銷存管理,實現賬賬相符,賬物相符的管理目標,制定此制度。所有財務、貨品、銷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一、建賬1、新店鋪貨后三天內店長必須在店鋪建立臺賬,賬務管理員同步在公司建立起對應的大賬。2、建立新賬前,必須對商品進行盤點,以盤點實數作為建賬的基礎資料,要做到準確無誤。
二、銷賬3、店長每周一下午至公司開會時必須將上一周的銷售報表和銷售小票交至賬務管理員,賬務管理員在一周內完成銷賬,包括相關查詢。銷售報表和小票必須按表格規范填寫清晰,無錯字錯碼,一旦有不規范和填寫錯誤的情況發生,將視為違章,必須接受處罰。4、與商場聯營店鋪不得私收現金,一旦發現對直接責任人做辭退處理。對通過公司批準,個別商場內部人員購買產品所收現金必須及時上交公司,收現商品做入銷售日報和周報,注明內購和折扣比例,不能向貨品部辦理退貨。顧客損壞商品理賠款視同內購銷售,做進銷售報表。5、各店的出貨單由店長或導購正式簽字后在1~2日內必須返回貨品部,出貨單一式四份,店長留存一份,其余三份交回貨品部,貨品部留存一份,轉交財務部兩份。6、店長和賬務管理員必須作到當天的進貨和銷貨必須當天做賬,作到日清日結,不得累計,每周做一次合計。遇到店長或賬務管理員請假的情況,超過三天假期就必須上報業務主管或會計,安排代理人。7、所有銷賬工作必須認真細致,銷完后進行復核,以免出現不必要的筆誤。店長必須整理收集好所有商品進銷存的原始憑證(出貨單、調貨單、退貨單、銷售小票、上月盤點表),不得丟失。一旦丟失,視為違章,必須接受處罰。
三、盤點8、自營店貨品盤點分為日盤總數,月盤明細,日盤總數即每天早晚班導購交接班時對貨品進行總數盤點,雙方一致確認后在交接本上簽字。月盤明細即每月由財務人員隨機對店鋪進行盤點,月盤時必須對明細賬。9、月盤時對柜臺上出現的混簽、丟簽商品不能盤點入賬,應辦理退貨手續,退回貨品部進行重新核定。每月每店混簽、丟簽超過5件,即視為違規,必須接受處罰。店長自行發現混簽、丟簽,情節輕微,并及時進行了調整和補充,此類情況不進行處罰。10、月盤點時間和盤點人員由財務部決定,盡量避開客流量較大的時間段,當銷售與盤點發生矛盾時,銷售給盤點讓路。店長和導購必須認真配合盤點人員的工作,并應整理好臺賬,及時與盤點結果進行核對。11、盤點表一式兩份,盤點結束后,店長與盤點人員分別簽字確認,當月盤點表必須歸檔保存,以備下月查實。
四、對賬12、盤點結束后,及時進行盤點實數與臺賬、大賬的核對,只有核對后實現實數與臺賬、大賬完全相符,才能說明賬目清晰;如出現不符,就必須對明細資料進行逐一核查,找出差異。13、對問題較少的店鋪,盤點當日就必須完成核查;對問題較多的店鋪,店長必須安排時間在三日內回到公司與盤點的財務人員進行核查,并把出現的問題如實上報會計。拖延核查時間將視為違章,必須接受處罰。14、對賬核查的各種問題不管查清還是未查清都必須逐一列出清單,說明情況,上報會計。
五、庫存管理15、自營店庫存管理必須做到:*以產品系列和品類分開裝袋裝箱集中儲放,提高銷售時的.找貨速度。*產品包裝袋要完整無破損,對破損的袋子及時更換,防止因破袋而發生亂簽。*不同規格大小的產品必須放在相應大小的包裝袋中,防止商品損壞,尤其易折的銀鏈商品。*單款產品的庫存量不能過大,中低價格帶商品暢銷款單款庫存不能超過4件;一般款式單款庫存不能超過2件;高價格帶商品暢銷款單款庫存不能超過2件;一般款式單款庫存不能超過1件;對滯銷庫存商品每3個月向公司辦理一次調貨。*各自營店的庫存指標由公司統籌確定,正常售賣季不能超過指標;在節日旺季,庫存量可以超過指標,但幅度不能超過30%。各自營店庫存指標詳見附件。*銷售人員佩戴產品促進銷售只限于在專柜或專賣店現場,每件產品的佩戴時間不要超過7天,盡量減少磨損,保證產品光亮如新! 1 』『 2 』
六、核查與處理16、會計負責對各店存在的混簽、丟簽、丟失原始進銷憑證(進貨單、調貨單、退貨單、銷售小票、上月盤點表)丟失貨品的問題進行進一步核查,對混簽、丟簽核查清楚后監督店鋪進行價簽調整和補充,貨品丟失問題上報總經理處理。17、會計和總經理對當月自營店進銷存管理存在問題的處理意見落實后,賬務管理員根據處理意見對存在問題的店鋪賬目進行調整,實現公司大賬與店鋪臺賬的統一。在未經總經理或會計批準的情況下,賬務管理員不得私自調賬。18、每月自營店進銷存報表由賬務管理員提供真實可靠的數據和資料,會計進行初步核查后匯總上報總經理。自營店進銷存報表上報時間與損益表同步。七、獎罰條例19、處罰*銷售報表和小票填寫不規范,有錯字錯碼(店長罰款50元;導購30元)*丟失原始憑證:出貨單、調(退)貨單、小票、上月盤點表(店長罰款100元)*每月每店混簽、丟簽超過5件(店長罰款200元;導購100元)*店長無故拖延盤點核查時間(罰款100元)*聯營店鋪私收現金(扣罰當月薪資獎金,辭退)*專賣店隨意打折賺取差價或私賣本公司以外產品(扣罰當月薪資獎金,辭退)*庫存儲放未按規范操作,管理混亂(店長罰款100元、導購50元)*庫存品存在袋子破損或袋子使用規格不合理導致商品損壞(店長罰款100元)*單款未發生銷售的產品超過5件以上,未在3個月內調回(店長罰款100元)*商品陳列和正常售賣中造成的非質量問題商品至殘,每月至殘率超過0。2%(店長罰款200元、導購罰款100元)20、獎勵*連續三個月以上賬目清晰,賬與賬、賬與物相符,無混簽、丟簽,獎勵店長200元、導購100元,每3個月評審一次。*財務人員稽查時,庫存儲放管理產品陳列規范,無破袋和亂簽,獎勵店長100元。*全年賬務管理清晰,未發生處罰事件的店鋪,將獲得最佳管理獎,獎金由總經理決定,不限名額。
商店管理制度14
一、管理責任人
校級領導:
主任:
二、工作規范
1、所有商店員工須持健康合格證并經嚴格培訓后上崗,凡患有傳染病、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者一律不得聘用。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思想,以“為師生提供優質服務”為宗旨,主動、熱情、周到、全心全意為全校師生員工服務。
3、上班期間衣著整潔,工作時間要文明用語,禮貌待人,凡發有工作服的員工上班時必須穿工作服。
4、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服從學校管理和學校安排,保持良好的出勤記錄,不遲到、不早退、不隨意曠工。
5、嚴格規范經營行為,保障食品的質量安全。認真履行進貨檢查驗收責任,不接收“三無”產品,對進店商品的標示、成分、質量、出廠檢驗證明、安全使用期等嚴格審查。認真把好食品質量驗收關,及時建立詳細的商品進貨臺賬。
6、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下課鈴響,必須各就各位,面帶微笑迎接師生的光臨;上課鈴響,必須及時補充和整理貨架上的`商品,自覺打掃營業間衛生。(上課期間可對教職員工售貨)
7、如發現霉爛、變質的食品,一律嚴禁出售,凡已經出售的要及時追回,并予調換。同時,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并做好記錄。
8、在規定崗位待崗,不能隨意離開。有特殊情況需要離崗,必須經主管領導請假,批準后方可離開。待崗時要注意形象,不要有靠,趴等不文雅動作。
9、商店員工須主動協助、并監督采購組人員驗收進入商店的所有貨物。
10、商店員工有事、有病必須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請假必須有請假條,必須寫明請假時間。
三、考評辦法
1、商店員工遲到或早退一次從本人績效工資中扣10元,遲到或早退時間超過20分鐘從本人績效工資中扣20元,半天不上班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者從本人績效工資中扣50元,曠工兩天及兩天以上視同嚴重違紀,經教育不改者,予以解聘、辭退處理。
2、發現霉爛、變質食品不報,或不作處理售出造成后果的一次扣20—50元,情節嚴重予以辭退。
3、服務態度不好經舉報、查實、教育后仍不改正的予以警告,無效警告的辭退。
4、員工有義務進行價格或質量監督,發現問題通過正當渠道上報,經查實后為學校增加效益(或避免損失的)獎20、50、100元。并按正常渠道反映問題,查實的情況下造謠傳謠的第一次批評,第二次警告,第三次辭退。
5、凡因違紀被辭退的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6、病、事假扣當日工資。每月病假半天不扣基本工資,病、事假半天以上至五天加扣日工資的20%,五天以上加扣日工資的50%(直至當月工資扣完為止)。
7、凡上班后不堅守工作崗位,或從事與本崗位無關事情者,一律按串崗、脫崗處理,發現一次扣當事人崗位工資5元,由此影響正常工作的每次扣當事人崗位工資10元。
8、凡因病、因事不提前請假,一律按曠工處理。
9、不準刷人情卡、不準私拿夾帶商店物品,發現一次批評教育并處以10倍罰款,發現兩次予以解聘、辭退處理。
10、與學生、同事之間不得爭吵,發現一次罰款5元。
11、上班期間擅自吃商店食品,下班后不及時關閉電器電源者,發現一次扣當事人崗位工資5元。
12、對工作不認真負責、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師生意見比較大的商店工作人員,學校將按有關規定進行教育、調崗、或解聘、辭退處理。
13、商店發生安全事故或群體性集體食物中毒事件,學校將追究相關當事人和管理人員的責任。
14、商店員工在社會上發生的一切經濟、民事、刑事糾紛,均由當事人負責,與校方無關。
15、在商店的所有范圍內,商店工作人員不得接待任何來客來訪者,并要及時地拒絕想進入商店的非工作人員。若發現有非商店工作人員在商店周邊逗留要及時地報告給分管商店工作的領導。凡隱瞞或接待了非工作人員或沒有及時報告發現一次罰款50元,對若因非工作人員進入商店而發生的事故,學校將嚴厲地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商店管理制度15
一、商店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有效培訓合格證。
二、商店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在上崗前應取得健康證明。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進行臨時健康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五、商店從業人員應建立每日晨檢制度。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六、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
(一)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應戴口罩。
(二)操作前應洗凈手部,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手部受到污染后應及時洗手。洗手消毒宜符合《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洗手消毒方法》。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洗手并消毒:
1.處理食物前;
2.使用衛生間后;
3.接觸生食物后;
4.接觸受到污染的工具、設備后;
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涕后;
6.處理動物或廢棄物后;
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面部、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四)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更換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應嚴格進行雙手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消毒。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五)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食品處理區。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七、從業人員工作服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制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每名從業人員工作服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從業人員上衛生間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八、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從業人員應按照培訓計劃和要求參加培訓。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原則上每年應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集中培訓。
九、建立從業人員健康、培訓管理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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