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管理制度(精選17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生會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生會管理制度 1
一、例會制度:
1、例會每周將召開一次,與會成員應提前5分鐘到場。會議由副主席主持,并負責點名;另外,綜合部應專人負責會議記錄。
2、例會內容為及時匯報近期工作情況、總結近期工作中的得失、點評內部成員近期工作表現,并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
3、每次例會由綜合部制定簽到表,登記到會成員,與會者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席。
4、會議期間,將所有所有通訊工具設置為無聲,并保持會場秩序;每次會議由紀檢部部長、副部長做紀律觀察員,監督紀律。
5、例會時,與會成員應做好會前準備工作,并做好會議記錄,有不明之處及時指出。
6、著裝整潔,精神飽滿,須佩戴工作證件。
7、保持會議室的安靜和衛生,并于會后予以打掃。
二、監督、考核制度:
1、建檔:
對于每一個加入校學生會的成員,均建立一份工作檔案,對其工作履歷加以登記,以確認其工作。
2、活動監督:
為了進一步強化校學生會各職能部門工作的嚴謹性、系統性,主席團成員將對各部門開展的各項活動進行監督和考評,具體考評由主席團負責實施。
(1)學校的每次活動,綜合部將派出至少兩名成員分別做出客觀詳盡的活動記錄,其相關部門負責人必須將每次活動或任務安排情況詳細記錄,活動和任務結束后,負責人必須將完成情況加以記錄,并及時向主席團上交總結并撰寫寫一份校園快訊。
(2)綜合部將設專人對每次的活動記錄統一存檔。
(3)活動記錄將作為學期考評時評價各部門工作情況的重要參考。
3、校學生會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工作標準
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可獨立組織并策劃相關活動,對于沒有工作業績僅在本部掛名不做事者,將予以除名。每次活動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必須以身作則,要到活動中鍛煉并且指導工作,要認真負責,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同時,還要對本部門的成員的工作進行監督與考核,要調動成員工作的積極性
三、責任制度:
1、校學生會的各項事務的解釋權在主席團。
2、各部部長要負責統籌規劃部內的各項工作與活動,各部部長在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內,必須將學期計劃、制度完善交到綜合部。部內的每個成員有責任督促部長完成。在每項具體的工作和活動正式開始之前,都必須擬定詳細的計劃,工作和活動結束后,必須有詳細的總結,及時寫出校園快訊。
四、請假及考勤制度:
1、請假制度:
(1)事前填寫請假條,事后不得補寫假條。
(2)所有成員請假條均由副主席審批。
(3)因公事請假需由副主席簽名,不記入考勤。
(4)遲到、早退、請假累計達三次者,記一次曠勤。
(5)成員每曠勤3次者給予一次處分。
2、考勤制度:
(1)校學生會的各項會議與活動,全體成員必須按時準時參加,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況必須向部長遞交請假條,以待批準,未經批準,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記1次曠勤。
(2)在校學生會的工作與活動中,成員必須自覺佩戴工作證件,以代表成員身份,不佩戴者記一次曠勤。
五、校學生會干部的任免制度:
1、主席、副主席有權任免副部長以及副部長以下級成員。
2、主席團全體成員有權任免部長及部長以下級人員,有權給予不合格成員予以解聘。
3、校學生會成員禁止做的事項:
(1)工作不認真,搞形式主義,敷衍了事;
(2)不遵守校學生會制度、行為散漫、無組織性、無紀律性;
(3)不服從校學生會安排,搞個人主義;
(4)有意破壞校園公共設施;
(5)在公共場所打架、滋生是非;
4、校學生會內部處分形式:
批評-警告-記過-除名
5、校學生會成員均有權監督、建議其他成員。
學生會管理制度 2
一、日常工作紀律制度
1、部長例會上各部門必須作出上階段的工作總結,并提交下階段活動的計劃和具體方案;
2、各部長的工作服從學生會決定,有情況應及時向上一級匯報,各部長還在負責本部門與其他部門的協調工作;
3、部級以上干部對必須參加的活動應積極參加,無故推拖的將根據本章有關規定處理;
4、各干部應及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任務,不能完成者應盡快主動向上級說明和闡述原因,無故不進行工作者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撤職等處分;
5、各部門每次組織活動前向主席團提交活動申請,經批準后進行活動,活動結束后交活動報表于辦公室存檔;
6、各大型活動,各部門應服從主席團任務分配,并與其他部門協調合作。
二、會議紀律制度
1、定期召開全體委員會、主席例會、部長例會,實行會議制度;
2、學生會每兩周召開一次部長級例會,時間暫定,地點暫定。會議由主席主持,會上各部須匯報工作情況,研究各項議程,由辦公室負責對有關資料的收集、記錄和整理;
3、學生會會每學期至少召開兩次,由主席作階段性工作報告,討論并制定下階段學生會的工作計劃及人事變動等決策事項;
4、各部會議可根據實際情況,由部長掌握,原則上每月不少于二次;
5、會議考勤
①、凡收到學生會會議活動通知,必須準時出席。
②、學生會成員無故缺席一次者提出口頭警告;遲到累計五次或無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實行強制性退會處理。
③、請假超過一學期所召開會議和所組織活動總數三分之一者,開除學生會并記入檔案。
④、凡請假者,必須在活動或會議前將請假條交到本部部長,如確實事出突然,未能于會前請假,會后必須向本部部長補假,并說明原因,由本部部長作好記錄并存檔。部長(包括副部長)須向主席團請假,辦公室做記錄,干事須向本部部長請假。本部部長不在,由本部副部長代替。
⑤、凡學生會組織的活動,無特殊原因而缺席者,作無故缺席處理。
⑥、開會者遲到15分鐘,視其無故缺席。
三、經費及物品使用
1、學生會各部門使用經費時,均須向辦公室提出申請。
2、經費申請的程序為:在活動前寫出詳盡的`經費預算報告,報學生會辦公室審批,經主席簽字,報系上批準。
3、各項活動經費報銷,須向學生會辦公室提交有效的發票,付款單位一律寫為“四川大學錦城學院電子系系學生分會”,發票背面要求注明經手人,并附詳盡的開支說明。
4、各部以出錢款應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盡量節省開支;不符合規定的開支不予報銷。開支不要超出預算,超出部分須說明原因,經系上審批后方可報銷。
5、系學生會主席團及辦公室將定期對帳目進行核查。
四、干部任免制度
實行“民主彈劾干部制度”,部長有彈劾主席團的權利,干事有彈劾部長的權利,若有超過三分之二的部長或者干事彈劾,被彈劾人員自彈劾通過之日起職務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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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費管理制度
1、一切活動經費從“節省經費,多辦實事”的原則出發,合理使用經費。學生會經費由生活部統一管理。
2、各項活動由主辦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商定所需的經費數額,做出書面報告,隨活動方案上報分管主席及主席簽字同意;再由生活部報團總支審批。
3、經團總支審批同意的經費方可報銷,報銷憑正式發票到生活部辦理。
4、批準開支的經費,憑經費預算在活動開展前7天到生活部預支經費;在活動結束后的`7天內收齊發票或收據到生活部統一進行報賬工作。發票和收據金額總和應與所預支的經費相符,多退少補。
5、批準的正當經費,因特殊情況未能取得發票時,須憑收據報銷。因個人原因未取得發票的由個人負責。
6、每月第一個星期由生活部進行報銷工作,各部在要報銷的發票后用黑色鋼筆注明用途、經手人、證明人,不按照要求書寫,恕不進行報銷。
7、生活部設立經費收支賬本,做好各項經費收支登記,并妥為保管各種單據和報銷憑條。
8、每學期結束由生活部清算全部經費的收支情況并向主席團、團總支老師及有關領導作匯報。
(二)器材管理制度
1、學生會一般財物由生活部管理,包括學生會由于工作出色獲得的集體性獎品、紀念品,學生會內的重要報刊雜志及日常工作文具等物品。
2、各部自行負責本部器材并確定其所置放之處,器材用畢應將其放回原處。
3、各部若需向外院系借用器材,應先打借條,經主席團同意后方可借用。所借用器材應妥善管理,用畢立即歸還,并注銷借條。
4、外院系或院內各班向我院借用器材時,須經我院學生會主席同意方可外借。
5、院學生會器材為公共財物,各部門應妥善管理。若器材有所損壞、遺失,照價賠償。
(三)檔案管理制度
秘書處負責學生會各類文件、會議記錄及其他文字資料的整理、分類及管理工作。
1、學生會檔案分類為:
(1)規章制度類:學生會章程、學生會工作制度、學生會各部門職責及各部下屬機構制度等。
(2)計劃總結類:學生會及各部的學期計劃、總結;各部的月份計劃、總結;各項活動的計劃、總結。
(3)名單聯系類:本院老師、學生會干部、基層班級干部的名單及聯系方式,全院學生宿舍安排,外校及外院系學生會聯系方式;學期時間安排表、課程表等。
(4)內部刊物類:學院內的報刊雜志等。
(5)外部交流類:學校文件及兄弟院系文件、刊物。
(6)獲獎評優類:學生會評比材料,各類評優活動及校內、院內各項活動獲獎資料(包括獲獎人,獲獎時間、項目等)。
(7)其他:會議記錄,活動留影等。
2、各部應及時將各項活動計劃、總結及其他保留資料交與秘書處存檔,并自行保存本部各項活動資料。
3、各學生會正式成員每學期必須遞交一份詳細的個人總結,介紹在這期間的工作內容,工作成績及經驗教訓,并由秘書處負責存檔(具體遞交時間由秘書處統一安排。)
4、秘書處每月對檔案進行一次整理,并督促各部門的文件存檔。
5、本會檔案只供本院學生會干部查閱,但在查閱之前須經秘書處同意,并在學生會辦公室內查閱,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拿走,如要借出須經學生會主席、秘書長同意,并進行登記;外院系干部如要借閱,須經本院團總支老師批準,并在秘書處進行登記,方可借出。
6、秘書處負責將學生會檔案磁盤化,統一進行電腦管理。
(四)工作證使用制度
1、院學生會工作證只限院學生會干部本人使用,不得轉借,持證人要自覺接受全院師生的民主監督。
2、秘書處負責工作證的分發,并統一管理。
3、各成員在各類大型活動中須佩帶工作證。
4、工作證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立即向秘書處報告,以便盡快補辦。
5、學生會成員退會應交還工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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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議的召集和周期:
1、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由常務委員會決定召集,必須在每學期期初和期末各召開一次,平常至少每個月召開一次。
2、常務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主席決定召集,至少每半個月召開一次。
3、主席團會議由常務委員會決定召集,不定期召開。
4、部長會議由常務委員會決定召集,不定期召開。
5、全體干部會議由常務委員會決定召集,至少每學期召開一次。
6、部門會議由部長(主任)決定召集,每學期至少二次。
二、會議的職權和內容
7、根據章程的授權,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行使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議事和決定權,審批長期性工作計劃和總結、重大人事安排以及各項規章制度等。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超過全體委員五分之四以上出席的會議上,超過半數委員同意的議案成為委員會決議。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的內容由秘書處文秘辦公室協助常務委員會統籌安排,也可以由委員在會議上動議。
8、常務委員會全體議內容為作出長期及短期工作計劃和總結、決定全體委員會議等會議議程,重大事件決策等。
9、主席團會議內容為討論、布置學生會系統協調開展的工作,交流各系的工作經驗和信息等。
10、部長會議內容為通報工作動態,布置工作任務,各部門匯報工作,交流工作經驗和信息等。
11、全體干部會議的內容為學期或學年工作動員和總結,通報和傳達重大信息等。
12、部門會議的內容為本部門工作動員和總結,通報工作動態,布置工作任務,交流工作經驗和信息等。
三、會務工作及主持:
14、會務工作包括場地安排、通知發送、議程安排、內容記錄等,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常務委員會全體會議、部長會議、全體干部會議會務工作由辦公室負責,主席團會議的會務工作由辦公室負責,部門會議會務工作由各部門自行完成。
15、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常務委員會全體會議、主席團會議、全體干部會議、部長會議由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干部主持,部門會議由部長主持,委員會分工確定以前的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由指導老師主持。
四、會議秩序要求:
16、會議出席及列席人員應做好會前準備,按時到會,維護會場秩序,按會議議程參加會議。會議出席或列席的.人員的請假須經會議召集機構或個人批準。會議考勤的評定,由辦公室負責。
17、主持人應充分做好會前準備,引導會議按照議程進行,維持會場秩序。
18、會務工作部門應認真做好會議準備工作,為會議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務。
五、其他說明
19、學生會常委會對本制度有最終解釋權。
20、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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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紀律檢查
第一條例會制度
學生會各級干部不得無故缺席應參加的會議、活動。紀檢部負責學生會各級會議(活動)考勤,考勤記錄內容為缺席、遲到、早退、請假、違紀等。上述記錄統一折算成缺席次數。學生會各部門制定部門例會制度,由紀檢部分派指定人員點到,考查出勤率。學期末會議及活動出勤率將作為考核學生干部的依據。
1、缺席:不列席應當參加的會議(活動)且在會議(活動)前無有效假條者(會議及活動進行十分鐘后未到者均視為缺席)扣5分;三次開除所屬組織。
2、遲到:未準時列席會議(活動):晚于三分鐘者扣2分;
晚于五分鐘者扣3分;
晚于八分鐘者扣4分。
3、部長級會議缺席超過三人次第二天同一時間、地點由主席補會。
遲到兩次按一次缺席計,以此類推,并扣月考核分。
3、早退:會議(活動)結束前未經負責人同意自行離開者視為早退,早退折算方法同于遲到。
(1)請假:有事卻不能參加會議(活動),必須請假。三次請假按一次無故缺席計,五次缺席按兩次無故缺席計,以此類推,并扣月考核分;
(2)請假者必須在會議(活動)前向紀檢部要請假條并由執行主席(不在時找分管主席)簽字批準,并交于紀檢部,否則視為無效。假條統一由紀檢部收集;
(3)出席會議和參加活動必須佩戴工作證和校徽。對沒有佩戴工作證的'學生干部給予提醒,并扣月考核分1分。三次(含三次以上)沒有佩戴工作證和校徽的給予警告,并扣月考核分3分;
(4)參加會議的學生干部衣著整齊,不得穿奇裝異服,發現一次給予提醒,并扣月考核分1分。三次以上給予警告,并扣月考核分3分;
(5)會議期間不得隨意接聽電話或出入會議室,不得玩筆發出響聲,手機盡量調成震動或靜音狀態,如有違反,一次提醒,并扣1分。三次及以上者按警告處理,并扣月考核分3分。
(6)會議期間不得開小會和發短信,如有違反,一次提醒,并扣2分。三次及以上者按警告處理并扣月考核分4分。
第二條作風制度
學生干部必須遵守南昌空大學校規校紀,模范遵守《學生手冊》。紀檢部負責組織人員對學生會干部違規違紀現象進行監督和檢查。
1、學生干部不得在公共場合吸煙,注意言談舉止,道德行為,樹立南航形象是我們的職責,如發現有學生干部在公眾場合吸煙、酗酒、出言不遜者,給予通報批評處理,并扣月考核分10分;
2、學生干部不得參加打架斗毆賭博等違紀行為,如有發現視通報批評,立即在學生會除名。
3、學生干部不得拉幫結派,搞形式主義,背離核心,一旦發現經主席團討論是否除名。
4、不定期的對學生干部的早操出勤率進行考核,深入學院,建立公開管理體系。具體考核辦法如下:出勤率低于95%者扣2分;
出勤率低于90%者扣3分;
出勤率低于85%者扣5分,并通報批評。
本條例試施以一學期為一個時間段,如有不妥經主席團商議另行修改。
第三條群眾監督和申訴制度
1、紀檢部設立干部群眾監督信箱收集廣大同學對校學生會干部違規現象的檢舉。信箱地址:大學生活動中心115室。
2、紀檢部對所反映問題必須迅速處理,認真調查,妥善解決,對學生干部受檢舉情況屬實者,根據情況作出嚴格處理,并報主席團。
3、當事人對處理結果不服,課在處理下達7日內向主席團及團委老師申訴。
4、紀檢部必須嚴格做好保密工作,一絲不茍,公開公正。
第二章違紀處理方案
第一條對學生干部違反紀檢部學生會會議(活動)紀律者,紀檢部根據條例進行處分;
1、無故缺席學生會各級會議(活動)一次者,扣5分;
2、無故缺席學生會會議(活動)兩次者,扣12分;
3、無故缺席學生會會議(活動)一學期達三次以上者,在學生會除名。
第三章附則
第一條實習、病假或因上課不能參加會議(活動)不記入請假次數,但必須出示有效證明。如發現作假按缺席計,并內部通報批評;
第二條因負責人通知失誤而造成的缺席、遲到等,由負責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三條警告以上(含警告)三次以下記錄材料給與分管主席,由主席團討論內部通報批評;
第四條本制度解釋權屬南昌航空大學學生會紀檢部,并由紀檢部負責執行。
第五條本條例從發布之日起實施,如有與南昌航空大學學生會守則相矛盾的地方,按《學生守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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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為了保障湖南電氣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會的工作有序進行,為了保證學生會的高度協調統一,加強學生會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根據院學生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系例會管理制度:
第二章常規會議流程
第一條全體成員會議制,每兩個月召開一次。
1、時間:周一晚19:30
2、地點:教學樓b101教室
3、參會人員:全院學生會干部。
4、主要內容:主席團商議后再公布。
第二條主席團會議制,每周召開一次。
1、時間:周日晚19:00
2、地點:學生會辦公室6樓
3、參會人員:主席團。
4、主要內容:總結、計劃、安排
第三條全體學生會正副部長會議,每兩周召開一次,1、時間:周五下午3:50(若有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2、地點:學生會辦公室4樓。
3、參會人員:主席團,學生會各職能部門的正副部長。
4、會議內容:各部門總結本階段工作,落實下階段工作重點;討論學生會的重大事務并作出決定;聽取各成員的反饋信息。
第三章會議紀律與考核
第四條參會人員須在會前10分鐘到達會場簽到。會議的第一個議程為例會考核,會議進行中要保持良好的秩序,認真記錄,不得做與會議內容無關的事情。
第五條因特別情況不能參加會議,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向負責簽到部門請假。該部門對假條審批,未得批準的視為缺曠。若不在學校的學生會成員,在會前向負責簽到部門電話請假,事后補交書面假條。會議進行中或會后請假均視為無效。缺席人員,須及時向參會者了解會議內容,若因不知情而造成工作失誤者,須自己承擔責任。
第六條部長會議請假3次按曠會1次處理(特殊情況除外)。各部部長連續請假不得超過3次,一學期請假不得超過4次。
第七條考勤登記每個月會內公布一次,各項登記以學期為單位,第二學期不再累計。
第四章會議組織原則
第八條每次例會之前,主席團要及時了解會議議題,以備會議有序進行,會議要求“精、短、準”,做到溝通、交流、有效,問題解決落實,工作安排到位。
第九條每次會議由辦公室做好會議記錄,會后及時歸檔。
第十條學生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參會者可以在例會中充分闡述自己的`觀點,但對通過的決議務必堅持執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一條辦公室定期對各種例會考勤加以整理、公布,并上交主席團作為學生會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據。
第十二條為增強學生會的凝聚力,各部門要召開本部門例會,每三周至少一次,并把例會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報道辦公室各相關負責人員。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條例的解釋權屬湖南電氣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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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對高密校區學生會辦公室的管理,維護日常的工作秩序,落實人員的職責,創造良好的辦公室環境,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 辦公室管理制度
1、不得在辦公室內大聲喧嘩,不得在辦公室內吸煙或者從事與工作學習無關的'事情,非學生會人員不得在辦公室內自習。
2、各部門進行會議與辦公時做好明確的記錄。各部門負責人需在當日值班登記表的備注處以“部門,借用時間段,負責人簽名”的形式填寫登記信息。負責人簽名不得代簽。
3、各部門在未安排值班人員期間借用辦公室的需提前一天聯系秘書處秘書王佳15863276209。
4、愛護辦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辦公室清潔,各部門或個人使用后必須做好清潔、整理工作,否則視情節輕重給予罰值日處理。
第二條 辦公室值班制度
1、 辦公室值班時間為:一、二節08:15---10:10
三、四節10:10---11:50
五、六節13:20---15:10
七、八節15:10---17:00
值班人員要提前10分鐘到辦公室,不準遲到早退,晚于規定時間10分鐘視為遲到。凡是違反規定者一律記錄,一周一通報。通報一次給予批評并告知本部部長,通報兩次取消值班資格。
2、值班人員到達辦公室后進行簽到和會議記錄,負責衛生的打掃和桌椅的整理。確保離開時辦公室整潔,否則追究該值班人員所在部門責任。
3、值班人員達到辦公室后若發現辦公室臟亂或者桌椅不整齊的現象及時聯系當天值班負責人,由負責人聯系交接前的值班人員安排所在部門給予罰值日處理。
4、值班人員確保人在門開,人走門窗鎖。
5、遇特殊或者緊急情況及時與當天值班負責人聯系。
6、值班人員值班時需帶工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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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學生會管理,規范學生會成員的行為,給同學們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提高學生會的美譽度,培養自己的能力。結合《中學生守則》及《行為規范》和團隊工作要求與團員職責特制訂以下條例:
一、遵守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
學生會成員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違者不僅會受到學校政教處的處分,還會受到團委的處分,被學校通報批評以上的處分,給予開除學生會的處罰。未通報的根據具體情況處理,并報團委備案。
二、服從上級團委的安排
上級及團委安排的工作應該積極完成,如不服從安排的,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罰,并報團委備案。
三、積極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
學生會成員應該認真完成自己的工作,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如在工作中不積極并造成不良影響的,則書面檢討,并報團委備案。且通報批評。屢次不改者則開除學生會職務的處罰并通報批評。
四、參加工作時應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對人有禮貌
學生會各成員在完成自己的工作中應做到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對人有禮貌,如有違反者,給予賠禮道歉,且書面檢討,并備案通報批評。
五、嚴禁亂用職權
學生會成員嚴禁利用職權去做一些與本身工作無關的事。如有違反者,視其情節,給予相應的處罰,造成不良影響的',則寫書面檢討,報團委備案,情況嚴重者開除學生會,且通報批評。
六、召開會議時應準時
學生會各成員應準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缺席,在會上應遵守會議紀律,積極發言,為學生會提出寶貴的意見。如有違反者,將受到批評,并立即改正,造成不良影響的,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處理,并報團委備案且批評。
七、嚴禁吸煙、酗酒、賭博
學生會各成員嚴禁吸煙、酗酒、賭博。如有發生將受到嚴重的處罰,開除職務,并報政教處處分,且備案通報批評。
八、個人形象、及語言美
學生會各成員應做到自己形象與語言美,不得留怪發、光頭、燙發、染口紅、帶耳環,不說臟話、罵人。如有違反者,將令其改正。屢次不改者,造成不良影響的視其情節給予響應的處罰,并備案通報批評。
九、從我做起
學生會各成員應從我做起。
(1)自覺佩卡,如未佩卡者,一次批評并令其改正,二次警告批評,多次給予相應的處罰。
(2)檢查卡的佩帶,佩帶時間為值日時間一整天佩帶,如未佩帶者,給予以上(1)的處罰。
(3)禮儀。各成員應注意自己的禮儀,如違反者將與(三)處罰相同。
十、以上條例通過大會討論通過。
十一、以上條例一直備案,至開除學生會內部職務為止。
十二、以上條例為處罰條例。
十三、本條例如有增加,須大會討論決定。
十四、本條例最終解釋權歸政教處以及團委所有。
十五、本條例從20xx年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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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實現對學生會成員的科學管理,使學生會工作走向規范化,有效發揮學生會在學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學生會干部管理制度堅持為同學服務的宗旨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第二章義務和權利
第三條學生會干部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密切聯系學院和同學,傾聽意見,接受監督,努力為同學服務;
(二)模范遵守校規、校紀和本會章程;
(三)維護學院的榮譽和利益;
(四)努力工作,服從命令,盡職盡責,互相協作。
第四條學生會干部享有下列權利:
(一)對本會工作進行討論并提出批評和建議;
(二)參加本會的各項活動,享受福利待遇;
(三)獲得履行職責所應有的權利;
(四)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辭職。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本會機構由主席、副主席、辦公室、學習部、生活部、體育部、文藝部、宣傳部組成。
第六條各機構主要職能:
(一)主席:全面負責學生會的工作;負責召集學生會部長會議和全院班長會議;負責學生會各職能部室學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學生會參加學聯聯席會議;負責向院黨總支、團總支匯報工作。
(二)副主席:協助主席開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
主席職務空缺時,代理主席開展工作。
(三)辦公室:協助主席、副主席處理學生會日常事務;負責學生會的檔案管理;負責團總支、學生會干部的考勤,并協調各部開展工作。
(四)學習部:在全院學生中倡導良好的學風,及時了解并和學院有關部門反映同學們在學習方面的意見和要求;組織開展有關文化、科技學術活動,引導全院同學全面發展。
(五)生活部:協助學校、學院搞好有關學生生活方面的各項工作,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廣大同學的意見和要求;配合校學聯和院學生工作部門做好全院學生宿舍管理和衛生評比、檢查工作;協助校有關部門維持學生正常的生活、學習秩序;負責全院學生各類補助的發放工作;組織發放助學貸款。
(六)體育部:倡導全院同學積極參加體育鍛煉,組織他們參加各類體育活動和比賽;及時做好我院各類運動員的選拔和培養工作;負責檢查和監督全院各班的早操出勤情況。
(七)文藝部:積極組織全院同學開展各類文娛活動,豐富廣大同學的課余生活。
(八)宣傳部:配合院團總支、校學聯做好各項宣傳教育工作,并做好學生會各項活動宣傳工作。
第七條因工作需要,增設、減少或者變更機構或職位時,應報學院團總支批準。
第四章錄用
第八條本會所有職位均采取公開面試、嚴格考核的辦法,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擇優錄用。
第九條競選學生會干部,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要求進步,遵紀守法,無處分;
(二)有良好的人際關系,愿為廣大同學服務;
(三)有責任心,工作能力突出,有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
(四)學習成績良好,無考試不及格現象;
(五)競選主席、副主席,一般應具有一年以上學生工作經驗,組織、決策能力強,富有創新精神,在同學中具有較高威信;
(六)特殊職位的技能要求。
第十條學生會換屆在新學年第一學期進行。
第十一條錄用學生干部應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發布錄用公告;
(二)由自薦人提交申請書;
(三)進行資格審查;
(四)對審查合格者進行公開面試;
(五)對面試合格者進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六)通過考核后,主席、副主席由團總支書記正式任命,部長、部員由主席正式任命。
第十二條新錄用的學生會干部,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第十三條在特殊情況下錄用人員,經團總支批準后可簡化程序。
第十四條本會的錄用工作由團總支負責組織。
第五章考核
第十五條學院團總支按照管理權限,對學生會成員的`德、能、勤、績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第十六條對學生會成員的考核,應堅持公正客觀的原則,實行領導考核與同學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與學期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作為學期考核的基礎
第十七條學期考核先由個人總結,再由主管領導在聽取同學意見的基礎上寫出評語,確定考核等級,并將結果填入學生干部考核表。
第十八條學期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考核結果通知本人后,如本人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報團總支申請復核。
第十九條學期考核結果作為對學生會干部的獎懲、辭退和調整職務的依據。
第二十條考核內容:
(一)政治素質,行為表現。自覺學習政治理論,擁護黨的領導,思想上進,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在同學中起模范帶頭作用;
(二)工作態度。牢固樹立為同學服務的思想,工作積極主動,盡職盡責,有強烈的責任感,能以大局為重;
(三)工作能力。熟悉本職工作,決策能力強,工作方法靈活多樣,按時完成任務,不弄虛作假。
(四)協調協作能力,群眾基礎互相團結,善于協作,無私奉獻,不計較個人得失,在同學中威信高;
(五)工作業績。工作成效顯著與否,組織參加各類活動成績如何。
第六章獎勵
第二十一條學院團總支對在工作中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貢獻的工作人員給予獎勵。對其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十二條對工作成績優異的學生干部,在評選優干和單項獎學金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并在畢業時的綜合測評中適當加分。
第七章紀律
第二十三條學生會干部必須嚴格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二)弄虛作假,欺騙領導和同學;
(三)行為有損學院的榮譽和利益;
(四)多次無故缺席學生會例會;
(五)其他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學生會干部有本條例第二十三條所列的違紀行為,團總支、學生會將視其程度給予警告、降職使用直至開除的處分。
第八章辭職辭退
第二十五條學生會成員因各種原因辭職,應向學生會提出書面申請;學生會應在兩周內予以審批。審批期間,申請人不得擅自離職。
第二十六條學生會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一)在學期考核中,連續兩次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二)不能勝任現任工作的;
(三)學習成績有不及格的;
(四)嚴重違反本會紀律的。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條例由團總支、學生會負責解。
第二十八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組織委員:負責全院團員檔案管理、組織關系轉接、團費收繳及團員的民主評議及"評優"工作;負責院團總支工作檔案管理。
宣傳委員:負責全院團員青年思想教育活動及團課等的組織,安排工作。
學生會管理制度 10
1、接到會議通知,及時做好參加會議準備,筆、筆記本及工作證,三項缺一扣除考核分0.5分。
2、所有被通知參加會議的部長必須準時到場,并做好簽到。
3、參加會議前,請自覺將手機調為震動,并嚴禁在會議中接聽電話。
4、會議期間應認真做好相關筆記,緊跟主持者的談話思路。
5、會議開始,應自覺保持安靜,切勿交頭接耳或者大聲喧嘩。
6、對會議內容有異議者,可先舉手,然后發表自己的`觀點。
7、回憶中如有原因離席,應向主持者說明原因,待同意后方可離席,如果回來,應從后門進場。
8、會議后及時將會議內容傳達下去,并做好部門內相應工作。
9、會議中被提名3次,以一次缺勤處理,扣除考核分0.5分。
10、如因通知不到位而導致缺席、遲到等情況,追究其通知者的責任,扣除考核分0.5分。
學生會管理制度 11
第一條 學生會例會定于每周日(周一)晚19:30,在學生會辦召開。若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第二條 原則上學生會例會參加的人員范圍是學生會副部長以上成員,特殊情況除外,部門會議由部長組織召開每周至少一次。
第三條 參加會議人員應做好會議記錄,以便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作好工作安排(期末上交存檔及作為考評依據)。
第四條 聽取各部門的工作匯報。匯報的內容主要包括:
(1)部門上周的工作總結和后期的`工作設想和工作安排;
(2)廣大學生的思想動態、建設及要求;
第五條 討論各部對學生會的整體工作提出的建議和意見,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妥善解決。
第六條 與會者不得無故缺勤、遲到、早退,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會者,需在會議前至少半天向辦公室請假,遲到15分鐘記曠會一次。(請假必須由本人提交書面請假,經主席批準后方可離開,否則無效)
第七條 無故不參加會議2次以上(含2次)者,必須提交書面材料做出解釋說明,并取消年終評優評先的依據,并記入學生會干部資格。
第八條 出勤情況將作為年終評優評先的依據,并記入學生會干部檔案表。
第九條 在會議期間應將所有通訊設備設置為無聲狀態,并保持會場秩序,不得隨意交頭接耳。
第十條 會議成員參加會議時,一律不得穿拖鞋,須佩帶胸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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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為了保證本部工作正常順利地開展、加強本部的內部管理、提高本部干事的思想素質和工作能力、強化社團組織建設,特制定本條例。
社團部干事是學生中的先進分子和骨干,要熱心為同學服務,關心他人,主動維護廣大同學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學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會制度
例會是學生會工作組織和自我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作為學生會的一個重要部門,我們也應該定時召開,通過會議可以及時的制定安排和總結工作,并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傳達學校學院的工作安排和有關通知精神。
例會或者會議參加者必須履行好的職責:
(一)提前十分鐘到會,不遲到、不早退
(二)請假必須得到批準,不得由他人代請。
(三)按會議通知內容的要求,積極準備,會上踴躍發言,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效率。
(四)出席會議時全體到會成員必須自帶筆記本和筆,并做好會議記錄。
(五)社團部定期組織各社團的負責人開會,將本社團最近活動做總結,并敘述近期的計劃。
(六)例會的召開將視情況而定。
第三章財務制度
作為學生會各部門中唯一一個擁有資金調動事宜的部門,我們必須做好財務的管理,保證社團成員的資金用到個社團的運作上。
(一)我們必須建立明確的'賬單,將各社團花銷及報銷名目做好準確地記錄。
(二)社團大型活動經費應當在活動前制作經費預算表交社團部。經過本部討論審批通過之后,方可購買。
(三)各社團在活動之前,應該組織本社團的外聯部進行資金的籌集,減少本部資金的使用。
(四)各社團在活動辦完之后,應將發票或憑據交至社團部,待我部核對、統計完成后,方可報銷,(無購買發票或憑據的不予報銷)
(五)社團各項活動的主要負責人必須本著實事求是、節儉的原則制作經費預算。活動過程必須嚴格按照預算運用經費,活動實際經費不得超出預算經費。
如在活動開展中出現特殊情況需要增加活動經費,必須社團部批準。
(六)每學期的期末,需要將本學期個社團的賬目明細,做到透明,公正。
第四章社團申辦活動制度
每個學期。各社團應該按照本社團的情況。舉辦各種有利于我院學生的有意義的活動。各社團開展各項活動,需要遵循以下規定:
(一)每個社團在辦活動之前應該將自己的策劃交至社團部審批,通過之后,方可進行。
(二)各社團所辦活動,不得違反學院及學校的規定,不得舉辦任何涉及不當信息,存在危險性及無意義的活動。各社團應本著對學生負責,為學生服務的原貝打舉辦各種活動。
(三)各社團在活動舉辦完畢之后,應及時召開會議,對本次活動進行總結,并將活動總結按時交至社團部存檔。
第五章社團納新及選舉制度
各社團在學年伊始,需要進行社團納新,及時補充新鮮血液。
納新時,各社團需要遵循以下規定:
(一)社團部應該在納新之前,召開會長會議,組織各社團統一納新。
(二)新會員需要按照學校規定,繳納五元的會費,以作為社團日常活動的經費。
(三)納新完成之后,各社團必須進行理事納新,選出優秀社員,以期培養社團的接班人。理事競選完畢,各社團負責人應該及時將本社團的理事名單交至本部存檔。
(四)社團部應盡早召開理事培訓大會,讓理事今早的熟悉學院的情況以及對自己社團的了解,熟悉活動舉辦的流程,使其在以后活動的舉辦中盡量避免出現失誤。
在學年末,本部需要召開社團換屆大會,各社團成員均有資格進行競選,最后在本部與各社團負責人協商之后,選出新一屆社團的領導人員。
學生會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xx科技職業學院學生委員會,簡稱校學生會,是全院學生的群眾組織,在院黨委直接領導和院團委具體指導下獨立開展工作,是全院學生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的執行機關,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法規,在法律的允許范圍內開展活動。實現偉大目標需要堅韌不拔的努力,校學生會緊密團結在院黨委、院團委周圍,謙虛謹慎,埋頭苦干,銳意進取,不斷奪取新的進步,不斷為科院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第二條校學生會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秉承“服務大局、服務同學”的宗旨,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學生”的原則,秉承“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方針,認真開展思想教育、文明創建、校園文化、維權保障和自身建設等活動,努力把學生會建設成為同學們服務師生的陣地、鍛煉才干的舞臺、展示形象的窗口、增進友誼的家園,為學生的成人、成才、成功搭建良好平臺,為學校的改革、發展、穩定做出積極的貢獻。
第三條本會的主要任務是:
1、代表和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權益和要求,熱情為同學服務,溝通學院有關部門與廣大同學的聯系,協助和促進學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2、根據委員的需要,開展多種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活動,為委員提高民主素質、樹立科學精神,全面成才創造良好條件;
3、發展與兄弟院校的友好關系,加強其他學校的聯系。樹立科院同學在社會上的良好形象。
第四條本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校學生會全體委員會議選舉出主席團,對校學生會負責,報告工作,并受其監督。校學生會各部門在主席團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基層學生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的原則,開展工作。
第五條本會邀請院團委曹子童書記任學生會秘書長,代表院團委對學生會的工作進行指導和幫助。
第二章委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參加校學生會筆試、面試合格并在秘書處備案的學生均為校學生會委員。校學生會委員有義務服從組織安排參與工作,各委員轉至其他部門或者退出校學生會、轉至其他學生組織的必須提交個人申請(不得少于1000字),并經部門負責人及主席團同意。
第七條委員根據本章程享有下列權利:
1、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定,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2、在本會內享有平等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3、有權通過各種正當途徑和方式對本會各級組織和干部及其工作進行監督、批評和提出建議;
4、享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第八條委員在行使本章程賦予的權利時,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遵守校紀和校規,遵守本會章程;
2、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及集體的利益,不得妨礙他人行使權利;
3、支持本會各級組織的工作,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執行本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會委托的工作,維護本會的榮譽。
第九條各級學生會干部除履行會員義務外,必須做到作風正派,努力學習,熱心為同學服務。
第三章工作職責
第十條主席團
1、主席團設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
2、制定校學生會總體工作計劃,領導、部署各部門工作;
3、決定校學生會的重大問題,行使最高領導權。
第十一條秘書處
1、負責校學生會委員的思想工作,組織校學生會委員的政治理論學習;
2、以協助學生會主席團處理學生會日常事務為工作中心,協調各部門的關系,促進學生會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協助主席工作,做好每次大型活動前的準備工作
做好各項會議的通知、記錄和考勤登記;
3、管理學生會各種文件、信函、報紙等,并對文件、信函登記、存檔,協助主席團調配人手、傳達通知、撰寫有關文件等,做好活動經費的預算、支出、收入登記;
4、負責組織學生會新干事的招聘,開展各部門的培訓,提高學生會干部的工作水平;
5、在領導、老師和同事、同學之間起到一個上傳下達的作用;
6、負責監督檢查校學生會各個部門、社團聯合會及各系學生會。
第十二條外聯部
1、負責聯系外校學生會或其他學生組織;
2、校內活動禮賓接待,尋求贊助等;
3、積極與社會各企業及商家聯系,做好學校大型活動的外聯工作為各項活動的開展提供物質保證;
4、負責我校學生會與其他院校及社會各界的聯系,促進彼此間的了解、交流做好對外宣傳工作,擴大xx科技職業學院知名度。
第十三條學習部
1、負責監督各班學習情況;
2、配合教務處做好學生的學習工作;
3、舉辦有關學習類比賽等大型活動。
第十四條紀檢部
1、檢查學生是否有違紀行為;
2、配合協助學生會各部門的工作,并進行監督和督促;
3、對學院學生寢室進行例行檢查協助有關部門維持學校的正常秩序;
4、配合學院、學生會等組織的各項活動,記錄出勤情況、維持會場秩序等。
第十五條體育部
1、開展籃球比賽、乒乓球比賽等體育項目活動;
2、積極配合學院開展運動會、校園“文化藝術季”等活動;
3、弘揚體育精神,引領同學強健體魄,營造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為宗旨,促進同學們在體育方面的交流,增強同學的集體觀念和向心力。
第十六條文藝部
1、負責組織全院的各項文娛活動,創造機會鍛煉同學們的文娛才能,提高大學生的文藝素質;
2、配合團委做好各類文藝活動的組織工作;
3、負責組織學院各項演出活動的策劃、籌備、編排和演出工作。
第十七條宣傳部
1、為學生會內部舉辦的各類活動進行前期、后期宣傳,并在舉辦活動時進行實時宣傳;
2、為活動提供更加專業化的策劃、建議和服務;
3、運用多種宣傳手段,傳達活動信息和學生會理念;
4、為全院學生第一時間傳遞學校發布的信息,并及時反饋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八條生活部
1、收集同學生活上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協調解決,如宿舍門窗等安全問題;
2、在新生教育期間,生活部要及時的舉辦活動,拉近同學們之間的距離,增強班級凝聚力,并讓他們盡快適應大學生活,投入到大學學習與生活中
3、對學院餐廳的衛生物價進行抽查,征求同學們的意見和建議,匯總后及時向院總務資產處反映;
第十九條網絡部
1、負責校園網的建設管理及網絡設備的維護工作;
2、負責對各單位計算機用戶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培訓,負責上網用戶的日常管理;
3、負責數據存儲設備的管理維護,保存和備份網絡系統運行日志,做好網絡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4、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做好網上信息發布和辦公信息化建設;
5、負責校園網建設和信息化建設技術方案的前期調研和論證工作。
第二十條女生部。
1、組織開展女生節相關活動,并配合學生工作處搞好文藝演出,豐富師生的校園文化生活。
2、負責學校開展活動中的禮儀工作。
3、負責給學校活動中的演出人員化妝等事務。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需經xx科技職業學院校學生會全體委員會議到會代表的五分之四以上多數表決通過后方可生效。本章程的修改需經過校學生會領導班子會議到會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表決通過。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xx科技職業學院校學生會主席團。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學生會管理制度 14
為加強院學生會自身建設、完善各項管理機制,更有效的開展各項工作、更好的服務各位同學,活躍校園學術、科技、文化、藝術氛圍,樹立良好的學生會形象;同時,進一步增強學生會干部的自我管理、提高自我教育意識、充分發揮我院學生會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我院學生會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促使學生會工作朝著制度化、規范化、系統化的'方向發展,特結合我系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考核:
(一)部長工作手冊
各部長必須認真記下當日自己所做的事項,字跡要認真、清晰、有條理。并于每周日七點前交給各部門分管主席,由分管主席審核,次周星期一兩節課下部長簽到將工作手冊領回,此考核分占部門考核分的30%
(二)部門會議記錄
部門會議記錄可包括部門例會、學生會會議等,要求書寫認真,字跡工整、內容詳盡,部門會議記錄本于每雙周日七點前交給各部門分管主席,由分管主席審核會議記錄,次周星期一兩節課下部長簽到將工作手冊領回,此考核分占部門考核分的20%。
(三)部門工作月計劃
各部門要認真對待工作計劃的制定,為大家準備內容豐富多彩,充滿創意的活動,以活躍校園文化、藝術氛圍,加強部門管理。此項計劃每月1號上交至監督部,由監督部轉交給各分管主席批閱,最后交給秘書處,由秘書處匯總制作學生會工作計劃。部門的工作月計劃占部門考核分的20%。
(四)部門月工作大事記(部門工作月總結)
各部門要認真總結本月工作,主次明晰,以便制定下個月的工作計劃。部門總結于每月的最后一周的周五上交至監督部,由監督部轉交給各分管主席,各分管主席統一審批,最后交給秘書處,由秘書處匯總制作學生會工作總結,此項占部門考核的20%。
(五)其他考核
各部門成員的簽到,值班,會議出席以及部門活動開展等情況占部門考核的10%。
望各部門積極做好各項工作,為我院的建設做貢獻!
學生會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 學生會會員
第一條 肥合六中的學生都是六中學生會的成員,承認學生會的章程,愿意在其中積極的工作。
第二條 學生會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努力學習、積極鍛煉、強健體魄。
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中學生行為規范和學校的各項制度,虛心學習。
樂于助人,自覺維護團結。
第三條 學生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學生會的有關會議和學生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接受學生會組織的教育和培訓。
(二)在學生會中有選舉權、配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在學生會的會議和校內媒體上,參加關于學生會工作和青年關心問題的討論,對學生會的工作提出建議、監督、批評學生會的工作人員。學生會的任何一級組織和個人都無權剝奪學生會的權利。
第四條 對于模范履行學生會義務在學校和學生會的各項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學生會應當給予獎勵。
第五條 對于不履行會員義務、違反章程、學生會應當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進行批評和幫助,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第二章 學生會的組織制度
第六條 肥合六中學生會是按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其基本原則是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
第七條 學生會的工作人員都由選舉產生。
第八條 學生會的各級委員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
第九條 學生會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設立適當的工作部門。
第十條 學生會干部和工作人員的產生,要體現選舉人的意志,選舉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候選人的產生要廣泛發揚民主,按自覺自愿的原則,差額選舉產生。
第三章 學生會的干部
第十一條 學生會干部是學生會工作的骨干,學生會的'干部要做同學們的表率,模范地履行會員的各項義務,努力做到:
(一)工作要勤奮,有強烈的為廣島同學服務的精神。
(二)學習要刻苦,帶頭學政治科學文化知識。
(三)作風要扎實,發揚民主,實事求是,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敢想敢干。
(四)品德高尚,顧全大局,公道正派,守信重義,團結同學,助人為樂,誠實謙虛。
第四章 學生會的基層組織
第十二條 學生會的基層組織是班委會。
第十三條 班委會的基本任務是:
(一)組織全班同學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
(二)宣傳、執行黨、團及學校各級組織的指示和決議,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充分發揮同學自身的積極作用。
(三)繼承黨的優良傳統,發揮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樹立正確的思想觀念,自覺抵制不良傾向,配合班主任堅決同各種違法放罪行為作斗爭。
(四)了解、反映同學們的思想和要求,維護他們的權益、關心他們的學習、工作、生活、休息,開展文化、娛樂、體育活動。
(五)參與和配合班級管理,為班級老師教育教學工作服務。
(六)對同學們進行教育和管理,健全組織,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科學工作、文明管理、尊重他人,監督廣大同學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青年學生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七)對表現良好的同學和班委委員進行表彰和獎勵,對暫時表現不佳的同學提出批評但以教育為目的。
第五章 學生會的對外工作
第十四條 學生會在認真思考,改革工作思路和方式的同時,努力廣泛的聯系,博采眾長、學習他人,爭取工作的更大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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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學生會是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全體學生的群眾性組織。
第二條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學生會是在學院黨總支領導和學院團委的指導下,貫徹黨的教育方法,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緊緊圍繞學院的中心工作,旨在為學院發展服務、服務同學、促進全體學生全面發展。
第三條學生會的宗旨: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全心全意為全體學生服務,代表廣大學生利益,反映學生意愿,做好學院老師與學生之間的溝通,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積極發揮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三自作用,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勞諸方面得以全面發展。第四條本會的任務:
1、進行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教育,提高學生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的自覺性,增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參與意識;廣泛開展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教育,提高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幫助學生成長進步;倡導和組織學生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
2、及時傳達貫徹院學生會及上級部門的有關精神,根據學院特點制定工作計劃,定期召集院、系主要學生干部布置工作任務,檢查工作,總結經驗,保證學生會各項任務的完成。
3、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為方針,積極開展有關學習、科技、文體、社會實踐、勤工助學、公益勞動和校園文化的多種活動,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為學生的成長成才服務。
4、關心學生疾苦,維護學生的正當權益,及時反映學生對學院各部門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起好橋梁紐帶作用,協助黨、團組織搞好各項工作。
5、配合本院作好部分學生管理工作,檢查學生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如早操、作息、課堂紀律等,并定期向有關組織匯報。
第二章會員
第五條凡取得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學籍的全日制在院學生,均為學生會會員。
第六條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1、會員對學生會工作有批評、建議、咨詢和監督的權利。
2、會員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會員有參加學生會主辦或與學生會聯合舉辦各項活動,并使用學生會提供的一切條件和設備的權利。
4、會員有向學生會反映,或通過學生會向學院領導及有關部門反映會員在學習、生活、工作等方面問題和改進措施的權利。
5、會員有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自覺培養共產主義道德品質,培養開拓精神和創新意識的義務。
6、會員有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法令和校規校紀的義務。
7、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的義務。
8、會員有積極參加學生會主辦或與學生會聯合舉辦的各項活動的義務。
9、會員有維護本會利益和名譽,為本會服務的義務。
第三章學生代表大會
第七條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是院學生會的最高權利機構。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學代會的常設機構--學生委員會(簡稱學生會)。在院學代會閉會期間由學生會執行大會的各項職權,對院學生代表大會負責。
第八條院學生代表大會每一年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報請院黨委批準,可提前或推遲召開。學生代表大會應有五分之四以上當選代表參加方可召開。第九條參加院學生代表大會的代表由院學生會按人數比例分配至各系,由各系全體學生民主選舉產生。
第十條學生代表大會的任務:
1、聽取、審議并通過上屆學生會工作報告,審批大會形成的其他文件。
2、討論并表決大會的各項決議。
3、討論并決定院學生會今后的工作計劃。
4、制訂、修改學生會章程。
5、選舉新一屆學生委員會。
6、收集、整理代表提案,負責向學院領導及有關部門反映,并提請他們及時向同學做出答復。
第四章學生會干部的任職范圍和任職條件
第十一條凡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均可參加學生會干部的競聘。
第十二條學生會干部任職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堅定的政治方向,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理論水平;
2、學習目的明確,態度認真,勤奮刻苦,學習成績良好;
3、積極主動地組織和參與各類學生教育管理服務工作,有強烈的工作責任心和較高的工作能力;
4、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養,沒有違紀和不良行為記錄;
5、有團隊精神,善于合作,敢于競爭;
6、有創新精神,善于思考,勇于開拓;
7、有奉獻精神,服務意識,不計個人得失,在同學中有較高的威信。第五章學生會干部的選拔及管理
第十三條學生會干部的選拔,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前提下擇優錄取,嚴格執行學生會干部任職條件。
第十四條選拔學生會常委的基本方式是競聘上崗,程序如下:
1、在全院范圍內公開選拔,有意擔任學生會常委的同學填寫學生會常委申請表;
2、由院團委組織面試,各系派出學生代表進行公開投票,評審時考查的主要內容是: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及任職后的工作計劃、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業務知識的掌握情況、協作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儀表氣質等;
3、綜合測評競崗人員,組織審查并確定名單,在全院予以公示,接受全院學生的監督和建議;
第十五條各職能部門委員的選拔程序:
1、競聘人員遞交申請表,注明自己的特長,優勢等;
2、由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按學生會干部任職條件及各部門實際的人員需要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并予以公示;
3、由各部門負責人及主席團成員組織面試;
4、通過對競聘人員的綜合打分,確定人員,報院團委和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5、確定各部門成員,在全院范圍內公示。
第十六條學生會成員檔案管理由學生會辦公室負責。
第十七條學生會干部的選拔、考核、免職由學生會主席團提請,院團委按章程及程序辦理。
第六章學生會干部的獎勵、處分和免職
第十八條學生會對工作積極,成績突出的委員予以通報表揚,并在期末綜合測評中按《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學生干部考核方案》給予適當加分。第十九條根據各職能部門的工作成績、活動效果,由主席團根據《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學生干部考核方案》在學期末對學生會各部門進行綜合評定,評出部分優秀部門。
第二十條對工作作風散漫、不負責任和無故缺勤會議三次及以上者予以警告,內部通報批評,態度惡劣或失職者,予以學生會內部停職反省。
第二十一條經考核,對不合格的學生會干部要實行免職,具體要求如下:
1、免職程序:主席團對擬罷免的學生會學生干部平時表現予以查證,形成書面材料,由學生會常委會進行審議,經全體常委2/3及以上同意的,通過撤職決定,報院團委、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2、學生會學生干部在任職期間,出于個人原因或其他原因不愿或不能再擔任職務者,作自動辭職處理。程序如下:由本人向組織提出申請,主席團審議通過,報院團委、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第七章機構設置及職能
第二十三條學生會機構本著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置。力求最大限度發揮學生"三自"作用,使學生會更好的凝聚學生、團結學生、服務學生和引領學生,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全面發展。
第二十四條學生會設有:主席、副主席、辦公室、生活部、體育部、文藝部、宣傳部、學風建設部。第二十五條主席職責
1、負責院學生會的全面工作,主持召開學生會主席團會議和學生會委員會議;
2、定期向團委指導老師匯報學生會的工作情況,接受團委的指導和幫助;
3、根據學生會的'章程和工作需要,提名學生會干部人選;
4、代表院學生會向上級匯報、請示工作;
5、學生會主席對學生會負責,并受其監督;
6、指導、幫助、督促學生會各職能部及院學生會開展工作,協調好方面的關系。第二十六條副主席職責
1、協助主席做好學生會有關工作;
2、主席不在時受主席委托執行主席職權;
3、明確責任分工,直接參加主管部門的各項工作和活動;
4、向主席和學生會會議匯報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辦的其他的工作任務。第二十七條辦公室職責
1、負責整理學生會的各種文件、文書等;
2、負責院團委學生會物資的管理與借用;
3、負責接待來訪人員,并和有關院校聯系;
4、負責安排學生會正常值班;
5、負責做好協調各部門的溝通合作工作;
第二十八條生活部:協助學院對學生公寓進行服務及相關管理,引導同學營造文明、舒適的生活環境,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第二十九條體育部:以增強廣大學生的體質,推廣體育運動為工作中心,積極舉辦各種體育比賽,豐富同學們課余生活。
第三十條文藝部:組織各種健康的群眾性娛樂活動,舉辦各種藝術講座、演出,幫助同學娛樂身心,陶冶情操,為同學創造文娛才能鍛煉發揮的空間,豐富校園文化。
第三十一條宣傳部:宣傳學院學生會各時期的工作與活動,按照黨的教育方針把握時代脈搏,及時向同學們宣傳先進的思想和事跡。
第三十二條學風建設部:提高同學們的自我約束,自我學習的意識,增強同學們在學習生活中團結寫作的能力,營造和諧奮進的校園文化。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學生會。第三十四條本章程自學生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學生會管理制度 17
一、每周舉行一次副部以上全體人員工作例會,時間定于每周二16時40分,地點為學生會辦公室,會議由主席主持;
二、各系主席團會議每月一次,時間定于每月最后一個周三18時,地點為學生會辦公室,會議由主席主持;
三、各部門工作例會每周一次,具體時間和地點由部門負責人自行安排,并報辦公室備案,會議由部門負責人主持;
四、會議的內容要求:
1、傳達學院有關部門的指示、文件精神、有關工作信息。
2、總結前一段工作,部署安排下段工作,對有關事宜進行討論。
3、進行必要的政治理論學習,工作經驗交流。
4、調查、了解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有關信息。
五、會議的組織要求:
1、會議可長可短,講究務實,不走形式。
2、會議有明確的.議題,會前由主席團確定議題。
3、發言者要圍繞會議議題發言或討論,發言要表達明確、思路清晰。
4、辦公室在會前組織簽到,部門例會自行組織簽到,做好會議記錄。
六、會議的紀律要求:
1、不準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有事向主席團請假。
2、要保持良好的會議秩序。
3、嚴禁會上抽煙、吃零食、會前喝酒等不文明行為。
4、會議上語言文明。
5、會議時間內,手機調為無聲或震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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