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退休人員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于退休人員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退休人員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黨和政府有關離退休人員各項待遇的規定,使離退休人員安度晚年,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局屬各基層單位必須按有關規定設有專、兼職人員對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實施服務和管理。
第三條:從事離退休服務管理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1、熟悉黨和政府關于對離退休人員的有關政策,規定。
2、有高度的責任感和愛崗敬業精神且身體健康。
3、有持久的為離退休人員服務的熱心與耐心。
第二章政治待遇
第四條:局屬各單位要注重離退休職工黨組織建設,離退黨員多的單位要建立離退人員黨支部,較少的建立黨小組,在單位黨組織領導下開展組織活動。
第五條:離退人員黨支部,小組每月安排1天離退休黨員學習日,學習黨的最新方針、政策和國內外大事,不斷提高他們的政治覺悟,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第六條:上級要求傳達的重要會議精神和文件要及時向他們傳達,有關重大政治活動和會議要邀請離退黨員干部代表參加。
第七條:確保離退干部按同級在職干部規定閱讀文件和其他內部刊物,資料,發給在職干部的學習理論材料,也要發給離退黨員干部。
第八條:認真處理離退人員的來信來訪工作,涉及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單位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工作人員對待來訪老同志要熱情周到,做到來信必回音,來訪必答復。
第九條:有條件的單位適時組織離退休干部參觀現代水利建設工程和城市面貌,使他們開闊眼界,了解國家經濟建設,科學技術發展的偉大成果。
第十條:建立健全領導與離退休干部不定期聯系,通報情況日制度,設立熱線電話,定時了解離退休老干部的政治,生活情況。
第三章生活待遇
第十一條:本著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認真落實離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
第十二條:不折不扣地貫徹有關中央、國務院老干部生活待遇的政策規定,凡是國家和水利部有明確規定的堅決執行,不允許出現“兩費”拖欠現象。
第十三條:建立慰問看望制度,重要節假日期間,由局領導帶隊,離退工作科具體負責組織對離退休職工開展“送溫暖、獻愛心”走訪慰問活動,對生活特別困難的老干部、重病號,采取確實有效的措施解決他們的困難。
第十四條:離退休職工享受在職職工福利待遇,創造條件讓離退休職工分享改革和發展的成果。
第十五條:做好離退休職工的醫療保健工作,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定期為他們體檢、保障健康。
第十六條:局屬各單位應保障離退休干部活動,特需經費,按規定?顚S谩
第十七條:離休老干部按規定定時發放護理費。在住房、用車、外地就醫等方面應從優照顧。
第四章文體活動
第十八條:根據現有條件,采取多種形式豐富離退休老同志的文體活動。
第十九條:有條件的單位為老同志建立活動場所,提供書報、雜志、娛樂健身器材等,加強活動場所的軟、硬件建設,使活動場所成為離退休職工學習、娛樂、精神文明建設容為一體的陣地。
第二十條:適時組織參加適合離退老同志身心健康的地方老年文體活動,使老同志陶冶情操、強身健體。
第二十一條:在重大節日(春節、“九九老人節”)有條件可組織離退休職工舉行娛樂慶祝活動,舉行中小型文體比賽或邀請兄弟單位進行友誼賽等,增進兄弟單位的交往聯系和老同志之間友誼。
第五章發揮作用
第二十二條:注重發揮離退休干部的余熱作用,請離退休老黨員上黨課,講黨的光榮傳統,對青年職工進行愛國主義教育,關心教育下一代。
第二十三條:發揮離退休老專家的專長,請他們對水利工程技術指導,為水利事業再立新功。
第六章管理機構與工作人員
第二十四條:局屬各單位應建立健全離退休管理機構,實行主管領導負責制,必須有專、兼職工作人員專司其事。
第二十五條:管理機構負責上傳下達黨和政府的有關政策,督促并監督離退休干部各項待遇的落實情況,負責離退休職工的服務性工作。
第二十六條:注重選派政治思想覺悟高,責任心強,對老干部工作熱心的同志充實到離退休管理機構。
第二十七條:離退管理工作人員要樹立全心全意,任勞任怨,熱情服務的精神,做到“四個一樣”和“五個必到”。即:“四個一樣”:走訪路途遠近一個樣、身邊有人照顧與無人照顧一個樣、身體健康與否一個樣,走訪時天氣好壞一個樣!拔鍌必到”:有病住院必到、病危病重必到、遇有急事難事必到、行動不便,年齡高,報銷醫療費必到、年節普遍到。
第二十八條:注重培訓工作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使每位管理工作人員政治思想覺悟高,業務水平過的硬,提高離退休工作管理水平,促進離退休管理工作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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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視和加強離退休人員管理,主要領導應經常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
二、離退休人員的政治、生活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無特殊情況,不得拖欠離退休費和醫藥費。
三、積極組織離退休人員開展爭創“五好家庭”(讀書學習好、鍛煉身體好、發揮作用好、教育好子女、團結互助好)等形式多樣、豐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動,豐富離退休人員的'生活。
四、對離退休人員做到“三必訪”,即家庭生活困難必訪;生病住院必訪;出現其它異常情況必訪。
五、及時解決離退休人員的實際困難,為離退休辦好事辦事實和服務好。
六、積極組織離退休人員參加本單位組織的各類文化活動,使他們老有所樂。
七、離退休人員應積極理解和支持在職人員的工作,顧全大局,共同做好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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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敬業愛崗,以熱情周到地為離退休老同志服務為中心,以讓離退休老同志滿意為標準,更好地從政治上關心,生活上照顧老同志,發揮他們的作用的要求,克服困難,落實政策,為老同志做好事、辦實事。
2、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積極主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開展尊老敬老教育活動,宣傳離退休老同志為水利事業所做的貢獻和他們的優良品質,宣傳尊老敬老的好人好事。樹立尊重、關心、幫助老年人的社會風尚,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美德。
3、做好離退休老同志的來信來訪工作。對離退休老同志的來信,要做到認真研究,件件有回音。對來訪的離退休老同志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百問不厭,耐心聽取他們的意見,能夠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幫助解決,不拖拉、不推諉、不敷衍。暫時解決不了的問題或不能辦的事,要解釋清楚。
4、為老同志服務要全心全意、滿腔熱忱,吃得苦、受得累,做老同志的貼心人。努力創造條件,拓展活動內容,開展豐富多彩的.,有益于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使老同志老有所樂。
5、堅持定期向離退休老同志通報情況,征求意見,讓老同志及時了解本單位的改革、發展的情況,為堤防事業建設出謀獻策。
6、要堅持經常、有計劃地適時開展走訪慰問活動,把走訪慰問工作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去抓。新年(春節)、“十一”(老年節、中秋節),對離退休老同志普遍慰問,發慰問品或慰問金。離退休老同志住院后,由離退休工作部門代表局領導前去探視,其探望費用為100——200元。
7、離退休職工去世后,要前往職工家中慰問,并協助辦理善后事宜。對家屬提出的不附和規定的要求,要做好解釋工作;對喪事過程中的各種迷信活動,要進行教育制止。認真按政策規定落實撫恤金、喪葬費、遺留問題等。
8、離退休職工活動經費按中共湖北省00局鄂漢發號文執行,即退休職工活動經費每人每年300元。
9、退休職工管理服務費及辦公費,由退休管理科會同計財科根據費用成本核定一定標準執行。以上經費由退休管理科統一掌握使用,各項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但可以跨年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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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貫徹執行中組發10號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離退休干部工作意見》的通知和鎮區委26號《中共z市z區委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老干部工作的意見》的文件精神,切實做好局機關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本著對退休人員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從優的原則,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老干部工作分管領導兼任,組員由工會主席、辦公室、財務科、退管組長等組成。
二、局工會、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機關全體退休人員不定期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了解國際國內形勢,了解社會、經濟及各項工作的開展情況。組織老同志參加局系統組織的各種培訓班或學習會。
三、按規定為老干部訂閱必要報刊雜志,政治時事資料做到與在職干部一樣發放。
四、每年兩次召開退休人員座談會,匯報局工作情況,聽取他們對工作、學習、生活以及對局各項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解決退休人員在學習、生活中的困難,做好情況通報和解釋工作。
五、結合機關工作實際和退休人員身體健康狀況,適時組織退休人員開展有益身心健康的各類活動,就近就地安排考察、學習活動,考察活動如分散進行,活動經費按規定發給退休老同志。
六、及時看望、慰問生病住院的老同志,一般慰問品為200元,對身患重病、有特殊困難老干部,報經黨委研究,按實際情況給予補助。對已故退休干部配偶建立走訪慰問制度,退休干部離世后,對其配偶連續三年春節進行慰問,慰問費為500元。
七、每年高溫季節上門走訪慰問老同志,慰問費為200元,每年春節和重陽節對每位退休干部進行一次慰問,慰問費不少于200元。
八、退休人員開展活動的'經費按有關政策文件報銷,退休干部就讀老年大學的學費由單位支付。如退休干部擔任黨支部書記的通信費每人每月補助50元,擔任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干部活動小組組長的每人每月補助30元,兩者兼任的不重復享受,執行時間從今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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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體系健全,有負責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工作人員。
二、凡在本轄區居住的退休人員全部納入社區管理服務。
三、管理制度落實
1、信息管理:建立健全退休人員基本信息庫。做到所掌握的。退休人員基本信息完整準確,查詢便捷,實施計算機動態管理。
2、業務管理:退休人員接轉、協助社會保險待遇資格認證、待遇申領,走訪慰問、接待來訪、組織活動等各項業務工作操作規程規范,執行效果良好。
3、人員管理:工作人員崗位職責明確,考核辦法健全。
四、社會化管理服務內容豐富和完善
1、為轄區內退休人員發放社會化管理服務聯系卡。
2、退休人員自管組織健全、作用顯著,自管組織工作人員日常管理和考核制度規范。
3、協助為企業退休人員中的黨員接轉組織關系,并組織他們參加社區黨組織活動。
4、退休人員活動場所建設成效顯著。建立退休人員活動場所。
5、退休人員精神文化生活豐富,體育健身活動普及。積極組織退休人員參加社區組織的`政治、文體、健身等活動,每年至少舉辦兩次政治時事學習、一次文藝會演和一次適合退休人員的體育健身比賽等活動。
6、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健康檔案,組織醫療服務機構為退休人員提供日常醫療服務和健康保健咨詢服務。
7、開展幫困互助保障活動,對鰥、寡、孤、獨、傷病和其他特殊困難的退休人員進行幫困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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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和推進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建立獨立于企業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根據《關于加快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通知》(勞社部發[20xx]9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按規定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企業職工或個體從業人員,在達到規定離退休條件并辦理離退休審批手續后,均應對其實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第三條 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直接發放或委托社會服務機構向離退休人員支付基本養老金的形式,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工作;攫B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基本原則是:按時、足額、方便、安全。
第二章 發放形式
第四條 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可分為基本形式和過渡形式;拘问绞侵干鐣kU經辦機構直接發放或委托國有商業銀行、郵局或社區服務組織等社會服務機構發放養老金;過渡形式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銀行或郵局設立基本養老金發放專戶,并與企業簽訂委托發放協議,由企業退管組織從專戶領取基本養老金,再將基本養老金分別發到離退休人員手中。
過渡形式是為遠離城市、地處偏遠地區的企業而設立的一種特殊形式,要創造條件盡快向基本形式轉化。
第五條 對居住外埠的離退休人員也要通過銀行聯網或郵局郵寄實行社會化發放。對有特殊困難的離退休人員要增設送發養老金業務。
第六條 實行社會化發放,要同銀行、郵局簽訂必要的協議,以保證資金安全、核算準確、發放及時。協議中應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及違反協議應承擔的責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權對違反協議的社會服務機構撤銷其委托發放的資格。銀行、郵局等部門應為離退休人員開設個人活期儲蓄帳戶,并適當增加發放網點,方便離退休人員就近領取,做到熱情服務。
第三章 完善基礎工作
第七條 建立和完善企業離退休人員數據庫。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通過對離退休人員有關數據的采集,審核、整理、錄入、匯總等幾個環節保證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數據庫應包括離退休人員自然狀況、個人帳戶儲存額、離退休待遇標準、基本養老金發放和領取情況。
第八條 建立業務流程制度。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依據全省統一業務流程,結合本地區社會化發放的工作實際,制定嚴密的業務流程制度,實現社會化發放科學、規范、平穩的工作秩序。
第九條 建立和完善計算機網絡系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抓好計算機網絡硬件設施的配備、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軟件的開發和計算機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要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與四行一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委托其發放養老金的文件,加強同委托銀行、郵局的聯系,取得設備配置、軟件開發及數據錄入等資金的支持。計算機應用軟件的開發應符合全省的統一要求,從事計算機管理和硬件維護工作的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學歷和專業水準,不能適應工作需要的',應抓緊進行培訓或予以調整。
第四章 完善工作制度
第十條 建立生存狀況調查制度。生存狀況調查可以采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調查、委托銀行和郵局幫助調查及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協助調查等三種辦法。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調查可采取走訪慰問信、請離退休人員郵寄戶籍證和身份證等有關證件、照片的辦法。委托銀行、郵局幫助調查可采取要求離退休人員每季或每半年親自來銀行領取養老金、郵局工作人員直接同意退休人員見面等辦法。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協助調查,可采取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家居外埠的離退休人員按市、縣(區)排列名單,由省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調查的辦法。對三個月內不按規定提供生存證明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停發其其基本養老金。生存狀況調查還應與公安、民政等部門密切配合,爭取支持。
實行舉報制度,對舉報屬實的給予鼓勵,對冒領者給予處罰。
第十一條 建立查詢服務制度。查詢服務的內容包括離退休人員自然狀況、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情況、個人帳戶儲存額情況、基本養老金發放和領取情況。查詢服務可采取三種形式:一是組建社會化發放服務部門,專門負責接待退休人員查詢,設立值班人員面對面解疑答難,為離退休人員可隨時直接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自行查詢;三是開發語音查詢系統,可通過電話查詢離退休人員的有關情況。
第十二條 建立投訴監督制度。為加強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監督工作,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同委托的銀行、郵局和其它委托機構區同制定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投訴監督制度。制度應明確投訴監督受理機構,受理及處理程序、處理規定、處理結果的公布制度和報告制度,并公布投訴電話。
第十三條 建立評估檢查制度。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都要對下一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化發放情況定期開展評估檢查工作。重點檢查實行養老金社會發放的各環節的運行及退休審批、基礎管理等方面的情況。評估檢查辦法按遼勞合字[2000]30號文執行。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嚴格界定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項目。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保證對統籌項目內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對統籌項目外的補貼由企業負責發放。同時在基本養老金社會發放過程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得為企業和任何部門從基本養老金中代扣任何費用。
第十五條 要制止濫收費。委托銀行、郵局發放基本養老金一律不得向離退休人員本人收取任何費用。語音查詢只允許按市話標準收取電話費。向外埠郵寄基本養老金按規定郵寄費減半收取。
第十六條 設立專門的社會化發放機構。要結合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移交地稅部門的實際情況和強化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要求,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調整內部處(科)室設置,組建專門的社會化發放處(科)室。要充實力量,選派思想素質好,業務水平高,責任心強的人員從事這項工作。要明確職責和崗位責任制,教育每位工作人員強化服務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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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視和加強離退休人員管理,主要領導應經常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
二、離退休人員的政治、生活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無特殊情況,不得拖欠離退休費和醫藥費。
三、積極組織離退休人員開展爭創“五好家庭”(讀書學習好、鍛煉身體好、發揮作用好、教育好子女、團結互助好)等形式多樣、豐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動,豐富離退休人員的生活。
四、對離退休人員做到“三必訪”,即家庭生活困難必訪;生病住院必訪;出現其它異常情況必訪。
五、及時解決離退休人員的'實際困難,為離退休辦好事辦事實和服務好。
六、積極組織離退休人員參加本單位組織的各類文化活動,使他們老有所樂。
七、離退休人員應積極理解和支持在職人員的工作,顧全大局,共同做好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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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離退休人員的福利發放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 根據學校的經費計劃,合理安排離退休人員的全年福利。
二、 組織進行離退休人員的.端午、中秋國慶、元旦春節的福利工作。
三、 做好離休干部的元旦、春節的慰問工作。
四、 做好離退休廳局級(含享受)干部的元旦、春節的慰問工作。
五、 離退休人員的福利發放及離休干部、離退休廳局級(含享受)干部的元旦、春節慰問均按年度進行;當年退休人員按經費劃撥時間進行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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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是指公務員達到一般退休年齡以前,符合規定的提前退休條件時,可以自愿申請退出工作崗位,享受退休待遇。
國家公務員的退休條件分為年齡條件、工具條件和身體條件三方面。退休年齡條件是根據國家社會經濟發展需要、人口狀況,平均壽命,以及生產力供求情況等因素綜合確定的。國家公務員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后,國家就支付退休金。工具條件是由國家公務員的養老保障必須貫徹權利與義務結合的原則決定的,國家公務員只有為國家提供一定的服務年限才能享受退休待遇。身體條件,是指國家公務員因公(工)或因病致殘,確實喪失了工作能力,也可享受法定的退休待遇。
國家公務員的退休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法定退休,即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由任免機關命令其退休;一種是自愿退休,即具備了法定的最低退休條件之后,可自愿申請退休。
《國家公務員暫行例》規定的退休條件為: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2)喪失工作能力的。
這些基本沿用了過去干部退休的條件,所不同的是取消了工作年限的限制。
國家公務員自愿退休的條件是: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經任免機關批準,可以提前退休:
(1)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
(2)工作年限滿30年的。確立自愿退休的方式,這在我國還是第一次,也是國家公務員退休制度的一個新的特點。這樣可以使部分服務年限較長、而又未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國家公務員根據自己的意愿,提前退休。
國家公務員退休待遇主要包括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以及住房、醫療等其它福利待遇
國家公務員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計發辦法是: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按一定比例計發,基礎工資、工具工資均按原工資的100%計發。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國家公務員基本退休金也應適時調整。其調節辦法是:在國家統一調整生活必要品價格時,退休公務員可按在職國家公務員并入基礎工資的補貼數額增加退休金;在職國家公務員根據企業相當人員的工資水平和物價變動指數調整工資標準時,退休公務員可按調整工資標準的幅度度相應提高基本退休金標準。
(2)地區津貼。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實施后,各地將建立新的地區津貼制度。國家公務員退休后,可享受原單位所在地同職級在職人員的地區津貼。
(3)物價、生活補貼和各項福利待遇。這也是國家公務員退休生活待遇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3、醫療和傷殘保險待遇
國家公務員退休后,可繼續享受同職級在職國家公務員的醫療待遇,保證退休公務員有病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
對因公(工)致殘的退休公務員,除發給基本退休金外,另發給因公傷殘保險金。其中對生活不能自理、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每月再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
4、住房待遇。國家公務員退休后,其住房標準和辦法按同職級在職國家公務員的規定執行,并給予優先照顧。
(一)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按本人退休時的'標準全額發給。
(二)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根據不同工齡按以下比例計發:
1.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88%的比例計發;
2.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2%的比例計發;
3.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75%的比例計發;
4.工作年限滿XX年不滿20年的,按60%的比例計發;
5.工作年限在XX年以下的,按40%的比例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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