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檢維修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使本公司生產設備的預防保養、日常維護、故障請修備品零件管理、維修績效作業有章可循,以維持生產設備正常運轉,降低故障率\提高生產率,特訂立本辦法。
第二條 范圍
凡有關生產機械、電所氣儀表 、公用設備等的保養維護、均依本辦法規定辦理,其范圍包括:
1經辦單位權責劃分及職責。
2設備基準資料的建立。
3保養潤滑計劃的訂立。
4保養潤滑計劃的實施與檢核。
5故障請修。
6備品零件請購與管理。
7電焊、氣焊作業管理。
8保養維護績效的檢討。
第三條 組織名稱與機能
一、本辦法所述及的部門名稱及相關人員,均依現行的組織機構編訂。
二、若遇有組織機構重新調整時,由總經理室召集有關人同檢討修討。
第四條 經辦單位權現劃分和職責
一 、經辦單位
(一)管理部門:財會部為本公司設備的管理部門。
(二)保養維護部門。
1.生產部維修單位(因工作需要區分為機械組及電機組),負責與生產業務有關的建筑設備、機械設備、儲存設備、電氣儀表設備及雜項設備等維修。
2.行政部總務單位:負責非生產部工務單位的其他設備維修。
3.使用部門:負責使用設備的保養及維修,使用部門難以劃分者以管理部門為使用部門。
二、 有關部門的職責
(一)管理部門:
1.設備帳冊的建立并予以分類作業規范。
2.協同保養維護部門訂立各項設備的保養作業規范。
3.督促各使用部門依規范執行保養維護工作。
4.定期合同使用部門盤點使用設備,其作業方式依本公司”設備盤點管理作業”辦理。
5.隨時查核設備登記卡所載的名稱、規格、和數量是否與實際相符。
6.制作標簽于設備上利保管員和盤點。
(二)保養維護部門
1.協助新購置設備的安裝、試車和驗收。
2.故障修護的執行。
3.定期檢修計劃的擬定和執行。
4.設備使用異常反應和故障原因分析。
5.委托外部修理的申請、督導與驗收。
6.能源節約計劃的執行與跟催。
7.對使用部門的潤滑保養、潤滑實施情形的檢核。
8.各項設備檔案建立與。
9.閑置設備的整修或報廢建議。
10. 工作改善、設備改善方案的實施情形追蹤。
11. 備品使用控制與審核。
12. 其他上級交辦的事項。
(二)設備使用部門
1.協助新添置設備裝機、試車、驗收等作業。
2.設備清潔、整理及周圍環境整潔的維護。
3.依保養潤滑基準執行設備維修作業。
4.協助設備定期保養、故障維修作業。
5.設備改善提案的提報。
6.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第五條 設備基本資料的建立
一、設備基本資料的建立
(一) 新添置設備安裝、試車完后、維修單位主客應主管應依照設備說明書等資料建立設備原始登記表(附表一),并將有關說明書、圖紙等資料歸入設備保養維護檔案管理。
(二) 設備如發生改善、更換等異動情形時,工務單位主管應依實際異動情形修正資料。
(三) 設備保養維護檔案內容應包括:
1.設備重要諸元。
2.安裝及試車狀況。
3.備品明細。
4.檢查基準。
5.潤滑基準。
6.檢修記錄。
7.潤滑記錄。
8.設備故障原因分析及對策方案。
二、設備檢查基準的訂立
1.設備于安裝試車完成后,工力單位主管應依據設備圖紙特性,維護保養說明、操作狀況等資料,編制含設備的檢查項目、檢查方法、判定標準、處理方法、檢查周期、檢查人員等項目的”設備檢查基準表”(附表二)
2.“設備檢查基準表”訂立完成后,經生產部經理召集使用單位主翻倒等 及檢討后,呈總經理核準公布實施。
三、設備潤滑基準的訂立
1.工務單位主管應對現有設備,依據設備資料、潤滑說明、操作狀況等訂立各設備的潤滑部位、使用油脂、檢視周期、換油基準、負責人員等資料的”設備潤滑基準表”(附表三)。
2.“設備檢查基準表”訂立完成后,經生產部經理召集使用單位主翻倒等 及檢討后,呈總經理核準公布實施。
第六條 檢查保養潤滑計劃
一、年度檢查保養潤滑計劃
維修單位主管應于每年12月份,依”檢查潤滑基準”及設備運轉狀況,配合產銷目標的設定,擬定下年度”年定期檢修計劃表”(附表四)一式四份,呈總經理核準后,一份自存,一份生產部辦公室,一份使用單位,一份送總經理室備查。
二、月份檢查保養潤滑計劃
1.維修單位主管于每月25日前,依據”年定期檢修計劃表”并參照當月份設備實際維修狀況,產銷目標、備品零件情況擬定翌日份的”月份檢查保養計劃表”(附表五)及月份潤滑計劃表”(附表六)各一式四份,呈總經理核準后,一份自存,一份生存部辦公室,一份使用單位,一份送總經理室備查。
第七條 檢查保養、潤滑作業實施
一、日常檢查保養潤滑
維修單位和設備使用單位應依據”檢修基準”、”潤滑基準”的規定內容執行日常保養、潤滑作業。
(一)日常檢查保養潤滑人員指派
1.設備操作人員為日常檢查保養潤滑人員。
2.設備使用單位主管可依工作情況指派有關人員協助。
3.工務單位的日常檢查保養人員由工務單位主管指派專人執行。
(二)日常檢查保養潤滑的執行
1.每班檢修潤滑者,應納入各級設備自主檢查項目中,逐項檢視。
2.每日檢修潤滑者,由當日早班負責人員于上班時逐項檢查。
3.每周每日檢修潤滑者,由使用單位主管指派專人于完成后逐項檢查。
4.前述檢查人員應填報并匯整”設備保養檢查表”(附表七)由單位主管審核、呈生產部經理指示后,填寫二份,一份自存,一份生產部辦公室存檔管理。
五、定期停機檢修
維修單位除擬”朋份檢查保養計劃表”及”朋份潤滑計劃表”外,并參考”請修單”(附表八),于定期停機檢修前,召集設備使用部門主管檢討停機檢修的作法及人員配合。
第八條 故障請修
一、異常反應
1.設備發生污損、異聲、漏油(電)造成作業不良時設備操作人員應立即處理,并反映單位主管,倘無法處理者,并會同設備使用單位主管,做有關修護準備,設備使用單位應開立”請修單”作為工務單位的修理憑證。
二、廠內維修
1.維修單位主管應于每日上班時,依據昨日以前請修未修項目。定期保養計劃及每日檢核作業的工作負荷,分派所屬人員的檢修工作和安排維修工作。
2.工務單位主管接獲”請修單”時,應視故障的嚴重性和人員工作狀況,盡速派員進行搶修以爭取時效。
3.“請修單”一式三聯,維修單位完工后記錄修護經過,判定故障原因,由請修單位主管驗收,經生產部經理核示后,一聯維修單位歸入該機械檔案中,一聯維修自存,一聯轉送請修單位 。
三、 委托外部修護
1.設備的修護,因廠內技術能力,時效或修護機具不足,需委托外部修護時,由維修單位主管負責修理安排及費用預估,并尋適當廠商詢議價格,擬定委托廠商名稱及地點后,填報”請購單” ”出廠證明單”呈生產部經理核準后,委托采購部辦理手托外部修造。
2.委托外部修造進行時,維修單位應掌握執行情形,并提供資料、修護驗收等事項。
3.委托外部維護完成后,維修單位應于”請修單”上注明修護廠商及承辦經過呈生產部經理核示后結案(流程同第八條,第二款、第三項)
第九條 庫存零件管理
一、名稱定義
1.管制庫存零件
凡生產設備需要的備品零件,其單位或組合單價超過500元,或需自國外進口或需特殊制造,交貨日超過三日以上,需要準備適當數量的庫存,并設定存量基準予以管制的重要零件。
2.一般庫存零件
凡生產設備需要的備品零件,其單位或組合單價低于500元屬通用零件,隨時要于鄰近市場上購得,需經常使用的零件。
二、管理單位
1.”管制庫存零件”的管制單位為生產部辦公室,領用單位為維修單位。
2.”一般庫存零件”的管制單位為維修單位。
三、基量基準設定
(一)項目及設定方法
1.現有庫存量:考慮目前最適當的庫存數量而定。
2.最低庫存量:考慮請購至入廠期間所需的使用量而定。
3.最高庫存量:考慮供應地點、交通時效、零件性質、金額大小等因素來設定。
4.設定月用量:依過去領用記錄及年生產變動因素來設定。
5.購買期間:考慮采購作業期間加上入廠驗收天數。
(二)”管制庫存零件”管制方法
1.生產部辦公室應建立”管制庫存零件存量基準表”
2.生產部辦公室在現有庫存量低于最低庫存量時,應開立”管制庫存零件補充通知單”(附表十)通知維修單位,并據以開立”請購單”請購。
3.生產部辦公室當全年實際用量超過年用量時,應開立”管制零件差異反映單”向維修單位反映,說明原因或建議擬修訂用量經生產部經理核準后,一聯簽回生產部辦公室,以修正”管制庫存零件存量基準設定表”。
4.“管制庫存零件”領用時應填寫”領用單”(附表十一)向生產部辦公室領用。
(三)一般庫存零件的管制方法
1.維修單位應建立”一般庫存零件存量表”
2.維修單位應將全月份庫存狀況與消耗狀況,開列”一般零件月耗用統計表”,呈生產部經理核可后,并據以開立請購單請購。
四、定期檢討
(一)”管制庫存零件”
1.會計部每季終了作比較圖表,向公司管理會議提出報告,以了解執行績效,若有差異由總經理室作追蹤報告。
2.生產部應于每季終了召集有關單位檢討庫存零件的作業,針對(1)所定基準是否合理;(2)是否達到適質、適量、適時零件供應,以合理降低庫存金額。
(二)”一般庫存零件”
生產部經理每月就”一般零件月消耗用統計表”的耗用情形,了解是否有浪費虛擲,不正常使用等情形,以降低消耗用金額。
第十條 電焊、氣焊作業管理
一、施工前準備
使用單位或維修單位應對下列事項確實檢查后,才能準予以施工。
(一) 消防措施:施工場地應準備適當的滅火器和水,并使作業人員了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二) 安全措施:防護面具、手套。高處工作應戴安全帽,系安全腰帶。
(三) 場地安全措施:使用的機械是否已停止,管路或貯槽的壓力、液體是否已全部排除,鋼瓶壓力閥、管線接頭是否漏電漏氣等。
二、 施工中注意事項
電焊、氣焊作業至少有一位維修單位人員在場監工并注意下列事項:
(一)廠區內或易燃易爆地點附近工作時,應嚴禁煙火。
(二)嚴禁電焊、氣焊棒尚為火紅狀態下放置。
(三)應防止電焊、氣焊所產生的火花四處飛濺。
(四)鋼瓶是否安置穩當、壓力閥是否正常。
(五)應移開可燃性和可爆性物品,鋼瓶出口閥不得沾有油物。
(六)作業現場應將粉塵清除。
(七)使用機械應予以確認停止。
(八)不得擅自接用電源,應由監工向電機組申請配接。
(九)電器設備的使用、修理等 工作應有電工在場監視。
三、施工后應做好下列各點方可離去:
(一)清理現場殘留物、火星、鐵及焊棒等。
(二)使用的工具及器材應搬離現常
(三)焊接及地割現場,其上下地板應留人員看守,確認安全后方可離去。
第十一條 保養績效檢討
一、定期保養潤滑進度檢討:
(一)每月5日前,維修單位主管應立即依據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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