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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標識管治規章制度
食品標識管治規章制度范文一、《食品標識管理制度》指出:食品標識是指粘貼、印刷、標記在食品或者其包裝上,用以表示食品名稱、質量等級、商品量、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等相關信息的文字、符號、數字、圖案以及其他說明的總稱。
二、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表明下列事項:
1、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4、保質期
5、產品標準代號
6、儲存條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8、生產許可證編號
9、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合作社生產的應正確進行標注標識,其內容應符合以上要求。
四、出廠銷售的產品,無論是內包裝還是外包裝,其標注內容應清晰、醒目、易于辨認和識讀,印刷應牢固,不易褪色和模糊。
五、內、外包裝材料在投入使用之前,應仔細檢查其印刷內容是否正確、無誤,確保不會引起消費者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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