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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校級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評選與管理辦法
幼兒園校級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評選與管理辦法1
一、學科帶頭人
1、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熱愛職業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師德師風和敬業精神,治學嚴謹,教書育人,為人師表,遵紀守法,任現職內年度考核均達到合格以上等次;
2、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從事職業教育教學工作滿8年,受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具備“雙師型”教師資格;身體健康,年齡原則上在50周歲以下;
3、全面、熟練地履行崗位職責,有豐富的教學實踐經驗,能系統講授本專業2門以上核心課程,熟悉本專業基本技能,在本專業教學中形成自己鮮明的教學特色,在學校所在地區或行業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近5年開展校級以上公開示范教學2次以上;
4、具有本專業系統而堅實的專業理論知識,熟悉課程建設、專業建設的基本原理、方法,對人才培養模式有較深的研究,具有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專業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的能力,能提出本專業人才培養能力標準或課程標準的修訂意見和建議,能對教學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評估,能結合本校專業建設和自身工作實際撰寫并提交1份專業建設綜述報告;
5、具有學術民主、合作共事的作風以及較強的組織教育科研、加強校企與產教合作等綜合協調能力,近5年具有指導和帶領其他教師在企業參與技術開發或進行技術服務的經驗或經歷,或采取示范教學、開設專題講座和組織教研活動等多種方式指導本專業教師開展精品課程建設和教學模式改革,并取得階段性成果;
6、近5年教學業績須具備以下之一:
(1)因教育教學成績突出,受到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廳級主管部門表彰的;
(2)被評為市級專業帶頭人(學科帶頭人)或骨干教師的(市級骨干教師僅限于未組織過專業帶頭人、學科帶頭人評選的市);
(3)主持建設的專業獲得省級及以上重點、示范或特色專業稱號;或是作為主要成員(前3名)參與省級精品課程、省級重點建設實習實訓基地、中央財政支持實習實訓基地等建設;
(4)作為首席指導教師指導本專業學生或本人在省級以上教育、人社部門舉辦的教學技能、職業技能競賽中獲得三等獎以上;
(5)開展工學結合的專業教學改革或教學研究,總結出的教改經驗或研究成果經市級以上教育(行業)部門認定,在本地區(行業)3所以上中職學校推廣實施并取得良好教學效果;
7、近5年科研業績須具備以下第(1)款及第(2)—(5)款中之一:
(1)在省級以上CN期刊上發表專題學術論文或教學研究論文2篇;或在省級以上CN期刊上發表專題學術論文或教學研究論文1篇,同時在具有省內部資料準印證號的學術期刊上發表專題學術論文或教學研究論文2篇;
(2)主持省級及以上科研項目或教學教改項目1項,或作為主要成員(前3名)參與省級及以上科研項目2項;
(3)獨著、主編公開出版本專業專著或教材1部,或參著、參編公開出版本專業專著或教材本人撰寫不少于6萬字;
(4)參加省級以上教育部門論文評比,獲得國家級三等獎或省級二等獎以上;
(5)產教結合、校企合作方面業績突出,面向行業企業實際需求,主動承擔與專業相關的技術服務項目,取得良好實際效果(技術服務經費1萬元以上,并由學校財務核準出具證據);
二、教壇之星
1、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熱愛職業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師德師風和敬業精神,治學嚴謹,教書育人,為人師表,遵紀守法,任現職內年度考核均達到合格以上等次;
2、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從事職業教育教學工作滿5年,受聘中級以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其中,專業課、專業基礎課和實習指導教師應具有“雙師型”教師資格;身體健康,年齡原則上在45周歲以下;
3、承擔教學工作量飽滿,能系統講授本專業1門以上核心課程,獨立指導學生實驗、實習、社會調查和畢業設計等,教學效果良好;
4、在職業教育教學改革中成績突出,有典型經驗;積極參加各級業務主管部門和學校組織的職業教育教研活動,近5年進行校級以上公開教學不少于2次;
5、近5年教學業績須具備以下之一:
(1)因教育教學成績突出,受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主管部門表彰的';
(2)被評為市級骨干教師或縣級專業帶頭人、學科帶頭人(含省屬中職學校的校級專業帶頭人、學科帶頭人)的;
(3)主持建設的專業獲得市級及以上重點、示范或特色專業稱號;或是作為主要成員(前3名)參與市級精品課程、重點建設實習實訓基地等建設;
(4)作為首席指導教師指導本專業學生或本人在教育、人社部門舉辦的教學技能、職業技能競賽中獲得省級三等獎以上;
6、近5年科研業績須具備以下第(1)款及第(2)—(5)款中之一:
(1)在省級以上CN期刊上發表教學研究論文1篇,或在具有省內部資料準印證號的學術期刊上發表專題學術論文或教學研究論文2篇(其中至少1篇為教學研究論文);
(2)獨著、主編公開出版本專業專著或教材1部,或參著、參編公開出版本專業專著或教材本人撰寫不少于4萬字;
(3)參加市級以上教育部門論文評比,并獲得省級三等獎或市級二等獎以上;
(4)主持1項或作為主要成員(前3名)參加2項市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學教改項目,并取得階段性成果。
幼兒園校級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評選與管理辦法2
教師隊伍建設是學校內涵建設的關鍵,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保證。近年來隨著我校教師隊伍逐漸年輕化,教師隊伍急需學科(專業)帶頭人的引領,對此學校將教師隊伍建設的重點之一確定為學科(專業)帶頭人建設,決定在教師隊伍中評選出一批學科(專業)帶頭人。具體方案如下:
一、評選的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師德修素,具有正確的醫學職業教育觀、人才觀和質量觀,忠誠職業教育事業,學風端正,治學嚴謹;善于團結協作,具有作為學科(專業)帶頭人的組織管理能力,在同事中具有較高的威望和影響力。
2、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并同時具有副高以上職稱;從事本專業教學工作八年以上。(對于特別優秀者,經校學術委員會認定,此條件可適當放寬)
3、具有本學科(專業)系統、扎實的'理論基礎和熟練的綜合實踐應用能力;熟悉本學科(專業)國內外學術發展前沿,掌握國內外職業教育發展動態。
4、具有較高的教育教學理論和教學業務水平,長期從事一線教學工作,教學經驗豐富,教學質量評價良好;注重構建和諧的師生關系,深受學生的愛戴和好評。
5、具有較強的改革、創新、發展意識和能力,能充分吸納和借鑒本學科(專業)國內外研究成果,開展教學改革,引領學科(專業)發展。
6、能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并結合社會需求及學生特點進行專業課程建設、教材建設,配合本學科(專業)實驗實訓室建設工作。
7、能主持或獨立完成教科研課題和項目。主持完成過國家、省、市教科研課題;近五年內獨立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級及以上刊物發表過專業論文或編寫教材(主編、第一副主編)。
8、能制定本學科(專業)教師培養規劃,具備指導本學科(專業)教師的能力,組織本學科(專業)師資培養工作。
9、身體健康,男52周歲、女50周歲以下。
二、評選程序
1、由各教研室根據評選條件和學科(專業)發展的需要進行民主推薦,在此基礎上,由個人填寫申請表格。
2、學校組織考核小組對推薦人進行審核、評選。
三、工作職責
1、按教務處統一要求,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學科(專業)的教學計劃。
2、組織完成本學科(專業)課程建設(包括教材、教學CAI課件、精品課等)任務。
3、組織本學科(專業)教學改革工作。
4、配合完成本學科(專業)實驗實訓室的建設工作。
5、組織本學科(專業)師資培養工作。
6、組織開展教科研工作。
7、承擔行政管理工作。
四、管理與考核
1、考核和評選時間:每年考核一次,每兩年評選一次。
2、考核項目及要求
(1)教學工作量(專職教師達到學校規定的基本教學工作量,兼職教師每年應承擔一定的教學任務)。
(2)教學質量評價(達優良以上)。
(3)課程建設及教學改革(組織完成一項以上課程建設,或教材編寫、精品課、教學CAI課件、教改研究項目等)。
(4)師資培養(工作總結,成果介紹)。
(5)公開發表的專業論文(每年至少在校刊和省級以上刊物上各發表一篇專業論文)。
(6)教科研(組織完成一項市級以上教科研或取得階段性成果)。
學校對學科(專業)帶頭人采取動態管理方法,每年對學科(專業)帶頭人考核一次,檢查其完成發展計劃情況。在以上考核項目中,如每年有一項未達標,則提出警告;如每年有兩項以上(含兩項)未達標或在同一項目上連續兩年未達標,則視為不合格,取消其學科(專業)帶頭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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