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車輛管理辦法(精華15篇)
車輛管理辦法1
第一條為加強本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合理安排調度車輛,保障生產、搶險及其它公務用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類機動車輛。
第三條本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副總以上的專用車輛由副總本人或專職司機自行管理)。公司公務車及維修車的證照、年審、保險由綜合管理部指定人員與司機共同辦理;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檢驗、清潔由各車司機負責。
第四條本公司人員因公外出(非本市城區)用車,須事前預約申請,綜合部經理批準后方可用車,并指派車輛出車;部門維修車輛在正常情況下由本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和工作量自行安排,但須節約用油,減少不必要的出車次數,公司如有其它工作需要調動部門車輛出車,在不影響正常維修搶險任務情況下,所屬部門應服從綜合管理部的.安排。
第五條公司人員一般不得申請個人用車,因重病就診、重病住院和個人緊急等特殊情況必須用車的,經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可以用車。
第六條各部門用車應設置《車輛使用及運行記錄臺賬》,詳細記錄每日車輛的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車事由及部門,并由有關人員簽字。綜合管理部每月核對一次運行臺賬。
第七條各類機動車輛下班后(中午、晚上),應按規定停放在指定地點(公司院內),鑰匙交調度(帶班負責管理)。星期六、日及節假日繳款車照常繳款。
第八條駕駛員不得私自向外借車、換車或出私車。因向外借車、換車、出私車以及不遵守交通規則等造成的事故責任全部由駕駛員本人負責,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第九條車用油料由綜合管理部按照公司標準統一管理控制(詳見燃油費補貼標準及管理辦法),綜合管理部有義務對油耗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測算,合理調整用油標準,控制管理費用。
第十條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特殊情況需到非定點廠修理,須說明理由,經部門領導和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綜合部監督方可維修。
第十一條公司鼓勵自我檢修和保養,確需進廠維修的,由駕駛員填寫維修申請單,部門經理審定,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維修。
第十二條車輛大、中修應列出維修計劃(包括時間、維修項目范圍、預算)報部門經理和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合適時間修理。
第十三條司機應對車輛進行及時保養、維護、清洗、檢查。
第十四條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而致車輛損壞或機件發生故障,所需維修費,由司機全額負擔。
第十五條車輛燃油費、維修費可列入部門績效考核內容,具體標準根據相關規定或在年度考核方案中分別確定。
第十六條購車手續、各類證件等基礎資料應復印存檔。
第十七條車輛大中修,定時保養、年審結果、事故記錄等應登記建檔。
OXX第十八條本辦法從二年十月一日起實行。
536、發生一次死亡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XXX民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XXX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5、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50023運行單程在公里以上必須配備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小時。
42050、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至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車輛管理辦法2
第一章總則
一、為規范校內行車、停車秩序,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確保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根據有關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中車輛包括機動車、自行車和電瓶車。機動車包括:大型汽車、小型汽車、二輪機動車、三輪機動車及拖拉機。
第二章外來車輛管理
三、無校內通行證的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校園。
四、外來車輛原則上一律停放在校外,因公確需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應先進行登記,并持行駛證換取校內臨時通行證后方可進入。
第三章校內行車管理
五、汽車一律從南門出入校園,無特殊情況,禁止汽車從北大門出入。
六、校園內機動車限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七、校園內禁止鳴喇叭。
八、教職員工的機動車輛出入校門應與學生上學、放學高峰期錯開;升旗、課間操以及大型活動集隊期間,禁止機動車在校內行駛。
第四章校內停車管理
九、進入校內的教職工的二輪、三輪機動車,自行車及電瓶車一律有序停放至五四堂北側或四號樓東側車庫。
十、進入校內的學生的'自行車管理由政教處協同保衛科制定制度進行管理。
十一、進入校內的教職員工的汽車一律停放到新宿舍樓樓下地下停車場,其他區域禁止停放汽車。汽車出入庫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汽車入庫和出庫務必按指示標志所示的方向出入。
2、車庫限高為2.2m
3、汽車出入庫時須低速(不超過5Km/小時)行進;入庫時禁止空擋滑行,出庫時,按駕駛規程中要求的檔位爬坡。
4、停車時須小心駕駛并將汽車停正停到位(前到擋車器,居中或靠右停放)。
5、陰天或光線較暗時出入庫,應及時開啟大燈。
6、保持車庫整潔,不要將垃圾丟棄在地下車庫。
7、進出地下車庫的人行通道在地下車庫的東部和北部。停車和取車時請從以上人行通道出入,盡量不要從地下車庫坡道出入,以保證安全。
8、自行車、摩托車、電瓶車禁止進入地下車庫。
第五章附則
十二、車輛管理工作由保衛科負責實施。
十三、教職員工應服從管理;車輛管理人員要禮貌待人,認真做好機動車輛進出登記、巡查和管理工作。
十四、本辦法的解釋權歸校長室。
十五、本辦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車輛管理辦法3
1. 校內住戶的車輛每天早上8:30之前必須開離校園,并且7:30——17:30之間不得進入校園(含在校教師的車輛)。
2. 校內住戶的車輛應按學校指定的地點(教學樓前的空地)有序停放,不得在塑膠場地上行駛、停放。
3. 外來機動車輛(非校內人員使用的車輛),未經允許不得入校。
4. 機動車輛經允許進入校園后,必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禁止鳴喇叭、超車和并行;教師的非機動車進入校園,必須減速慢行,注意避讓學生并自覺將車輛停放到指定地點。
5. 所有停放校園內的.車輛安全防護,一律由車主自己負責。
6.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需出入學校執行任務的,門衛人員應及時放行并指明路徑。
7. 非校內住戶的車輛不得在校園內過夜。
8. 嚴禁將任何車輛停放在安全通道(含校門通道、操場過道)。
車輛管理辦法4
尊敬的香檳城業主:
你們好!
香檳城業主車輛刷卡迚入方式已經歷時五年多了,隨著時代的變遷和科技的發展,越來越感覺操作和使用跟不上時代的要求了。為更好的服務于廣大業主,經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總公司批準,決定采用新型藍牙感應迚入模式迚出車輛。20xx年11月1日正式啟動。在此,感謝香檳城業主委員會和徐州潤敏置業有限公司在此項目改造中給予的大力支持和幫助,同時感謝南京九竹科技有限公司的全力配合。新型的藍牙感應系統的有點:
1、一車一卡,一迚一出的終端模式,保障小區車輛數量不會有誤。
2、車輛管理更科學合理,人機對話,誤差率和防盜效果必將更科學。
3、免去開窗刷卡的繁瑣過程,給廣大司機的操作更方便。
4、感應距離進,不停車直接迚入的無障礙感覺,給您節約時間和停車起步的油耗。
各位尊敬的車主需要準備的材料:
1、房產證或土地證
2、車輛行駛證及駕駛證
3、原先刷卡使用的IC卡
4、地下車位的車主還需要準備好您的'《車位購買協議》或車位付款收據。
您準備好以上材料后,到物業客服中心迚行IC卡更換藍牙卡,物業管理公司有專門的人員給您指導安裝,當然這一切都是免費的哦。
此次更換IC卡的重要意義:
1、隨著科技的迚步,我們香檳城小區的部分系統也基本處于更換階段,車輛智能系統的更換就是其中的一個重要方面。
2、香檳城的車位資源緊張,下一步物資局搬遷,小區門外停車位必將更為緊張,為了防止外來車輛占用我們小區的資源,必須采取實名制迚入,而藍牙終端系統的一迚一出模式可以真正實現一車一卡,絕無浪費。
車輛管理辦法5
1.1目的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
1.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由公司負責管理的所有車輛。
3. 0職責
3.1車管員職責
3.1.1協助綜合事務部經理做好公司駕駛員及車輛各項管理工作。
3. 1.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關于交通安全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模范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嚴于律己,以身作則,并組織具體實施和檢查。
3.1. 3負責公司車輛的養路費、車輛使用稅和保險費繳交辦理等工作。
負責安排公司車輛的保養、年審和二保工作,對公司審批權限內的車輛保修進行監督和安排車輛進廠修理。
3. 1.5負責每月召開公司駕駛員安全例會,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健全駕駛員安全技術檔案,交通事故及機損事故記錄,車輛行駛里程記錄及維修檔案,及時填寫各類報表。
負責核實駕駛員報銷費用,按照上級下達的.車輛預算費用指標嚴格控制車輛使用費用。
3. 1.7負責調度車輛,安排駕駛員各項工作。
3.1.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 2車輛安全員職責
協助車管員完成公司車輛及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工作,協助處理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及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
3. 2. 2貫徹執行交通管理部門和上級有關單位下達的車輛技術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負責貫徹、傳達交通管理部門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
每月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思想素質。
43. 2.負責建立健全車輛安全技術檔案,完成公司車輛安全考核指標。
負責組織對車輛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開展駕駛員安全培訓,保持車輛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隱患。
3. 2.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 3專職駕駛員職責
1.3.1愛護車輛,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調度,牢固樹立安全行車的觀念,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提供文明、禮貌、安全行車服務。
1.3.2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服務意識,自覺做到勤檢查、勤保養,保持車容整潔,保持車況良好,發現故障要及時匯報和排除,不開帶“病”車。
1.3.3積極參加安全教育活動,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停放車輛的防盜防搶防破壞措施。
1.3.4車輛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時,應保護現場,等候交警部門處理,并通知車3. 3. 5未經公司分管領導的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非專職駕駛員駕駛。
4. 3. 6每次出車認真填寫《車輛行駛記錄表》。
5. 3.7每年與公司簽訂一次《車輛安全行駛及防盜責任書》。
4.0工作內容
4. 1車輛的使用
4. 1. 1車輛實行統一管理,公司本部所有車輛(含公司領導相對固定使用的車輛)均由綜合事務部統一調度,各部門用車均須提前一天提出用車申請,填寫《用車申請表》,經所在部門經理批準后送交綜合事務部車隊,由車隊按公務的輕、重、緩、急統一安排車輛,并經綜合事務部經理審核后出車。
4.1. 2xxxx公司車輛原則上只限于在高速公路線內行駛,駛離高速公路線外預2計超過小時,應通知綜合事務部車輛管理員備案。
6. 1.3車輛只能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因工作需要購買燃油的,必須經車輛管理
員同意。
6.1 4車輛一律停放在指定的停車點,不得亂停亂放。
4. 1.5駕駛員在交接車輛時,必須檢查各自的車輛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車輛管理員,否則發現損壞由當值駕駛員承擔。
嚴禁無證駕駛車輛和私自出車,違者將給予開除處分。
4.1. 7調派車輛往轄區路段以外地區辦事的,必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4. 2車輛的維修
車輛的年審、保養維修統一由綜合事務部車輛管理員安排辦理,駕駛員填寫《車輛駕駛員承擔。特殊情況下需就近維修的,經車輛管理員同意后方可修理。
4. 2. 23000-500 0維修費在以下的,由車輛管理員報綜合事務部經理審核;元元5000的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元以上的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5. 2. 3修理后所有更換的零配件,必須帶回交車輛管理員檢驗認可。
4. 3獎懲辦法
具體參照《車輛安全行駛及防盜責任書》之獎懲辦法執行。
車輛管理辦法6
交通運輸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決定對《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xx年第55號)作如下修改:
一、將第六條第一項中的“JT/T 796”修改為“GB/T 35658”。
二、將第六條、第七條中的“《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終端通訊協議及數據格式》”修改為“《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終端通信協議及數據格式》”。
三、刪除第八條。
四、將第十條改為第九條,修改為:“道路運輸企業新建或者變更監控平臺,在投入使用前應當向原發放《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五、將第十一條改為第十條,刪除第四項。
六、將第十九條改為第十八條,將其中的`“隨時或者定期調取系統數據”修改為“隨時或者定期調取系統中的全國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控數據”。
七、將第二十四條改為第二十三條,將其中的“道路運輸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動態監控管理相關制度”修改為“道路運輸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動態監控管理相關制度”。
八、將第三十六條改為第三十五條,將其中的“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修改為“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將第三項中的“未按規定配備專職監控人員的”修改為“未按規定配備專職監控人員,或者監控人員未有效履行監控職責的”。
九、將第三十七條改為第三十六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的規定,道路運輸經營者使用衛星定位裝置不能保持在線的運輸車輛從事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其進行教育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再次發生同類違反規定情形的,處2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罰款”。
十、將第三十八條改為第三十七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的規定,道路運輸企業或者提供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控社會化服務的單位偽造、篡改、刪除車輛動態監控數據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罰款。”
十一、將“安全監管部門”統一修改為“應急管理部門”。
條文序號和個別文字作相應調整。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正,重新發布。
《關于修改〈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已于20xx年9月1日經交通運輸部第23次部務會議通過,并經公安部、應急管理部同意,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車輛管理辦法7
一、進出小區的車輛必須服從管理公司的管理。
二、車輛進入小區要驗證發牌,并做登記。
三、車輛駛離小區時要驗證收牌,沒有交還存車牌號或存車牌號與車上牌號不符時,該車不得放行離開小區。對外來車輛要計時收費。
四、車輛應按指定路線行駛,進入小區后車輛不得高速行駛,或按喇叭。
五、進入小區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司機須按規定辦理停車手續,并把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
六、禁止超高、超重以及漏油、漏水等車輛進入小區。
七、在車輛進出高峰期間,管理人員還要作好現場的'車輛引導、行駛、停放與疏散工作。
車輛管理辦法8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運營車輛的安全管理,強化運輸過程的安全控制,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安全監控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全面監控,重點控制、提前防控”的原則,進行實時監控和調度指揮。
第三條 分公司所有安裝安全監控設備的車輛和相關人員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二節 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為加強安全監控管理工作,分公司成立GPS運營安全監控管理領導小組,由經理任組長,副經理任副組長,安全、機務、客運等相關科室負責人任成員。主要職責:
1、組織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監控管理規定和要求。
2、組織檢查分公司動態監控管理工作。
3、組織制訂分公司安全監控管理制度、崗位職責、安全監控工作流程等。
3、研究、處理安全監控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第五條 分公司設立GPS監控室(以下簡稱監控室),配備監控設備,做到專機、專線、專用,配備不少于2名專職監控人員,對分公司車輛進行安全監控、調度管理。
監控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責任心強,有一定的計算機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知識,經過安全知識培訓,熟悉交通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行車規章制度。
1、監控室職責
(1)負責GPS監控設備的管理和維護。
(2)負責運營車輛的安全監控管理工作。
(3)負責GPS監控、車載設備使用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確保正確、安全使用設備。
(4)負責車輛安裝的車載GPS終端的管理和維護。
(5)負責需要維修、更換車載GPS終端的及時上報,聯系維修,確保信號正常傳送的連續性。
(6)收集和上報車輛的相關信息,修改車載終端相關參數的設定。
(7)根據天氣、道路情況,及時制作氣象、道路信息,下發安全提示信息,提醒駕駛員注意行車安全。
(8)根據運輸生產需要和安全監控情況,下達調度指令。
(9)對超速行駛、疲勞開車等報警信息及時糾正,做好記錄。
(10)及時處理劫警信息。
(11)對車輛的求助信息及時答復或處理。
(12)對私自加班、包車等違紀行為及時報告。
(13)對車輛的運行情況實時監控,對行駛軌跡進行回放、查詢。
(14)對不服從安全監控管理或違章作業的相關責任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15)負責對車載終端損壞或信號中斷的情況進行調查,對相關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16)做好監控記錄,負責對設備的升級改造等。
(17)定期向有關領導或部門報告安全監控工作情況。
2、監控負責人職責
(1)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監控管理制度,制定分公司安全監控工作計劃及相關制度、規定,管理、指導監控人員規范填寫各種表格、記錄。
(2)負責GPS監控、車載設備使用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確保正確、安全使用設備。
(3)負責對運營車輛隨機抽查或軌跡抽查回放,查處車輛違章,提出車輛違章處理意見。
(4)及時向領導報告車輛動態監控異常情況。
(5)對GPS功能的使用,提出合理化建議。
3、監控人員職責
(1)按照安全監控管理要求,對運營車輛進行安全監控,對運行軌跡進行回放、取證。
(2)發現車輛違章,5分鐘內下達安全指令,糾正違章行為,做好記錄,并及時匯報。
(3)根據天氣、道路及車輛運行情況及時下發安全提示信息,提醒駕駛員注意行車安全。
(4)認真填寫各種值班記錄、監控記錄和數據采集,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完整性,做到監控過程留痕。
(5)落實車輛運行線路中的GPS信號盲點區域,準確統計盲點里程和車輛行駛時間,匯總車輛駛入通信盲區或行駛過程中GPS突然損壞等原因導致GPS不上線的車輛,說明情況,及時報送相關部門。
(6)、對車載GPS監控設備、平臺運行情況經常檢查,發現GPS信號傳輸不正常,及時聯系維護人員調試維修。
(7)堅守監控崗位,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8)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動態監控工作情況。
4、車載終端維護人員的主要職責
(1)加強車載終端使用人員的教育,使他們熟練掌握車載終端的技術性能、使用方法、日常維護管理等方面的知識。
(2)定期對車載終端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車載終端故障,影響信號傳送質量時及時排除。
(3)修車、拆卸電瓶時,確需拆卸車載終端連線的,作業完畢后應及時進行連接。
(4)對車載終端發生故障應及時查明原因并排除。如人為原因造成的連線松動、拆卸、割斷等應做好記錄,并向分公司領導和管理部門報告。
(5)發現人為原因造成信號中斷的,有權建議單位領導或按規章制度追究相關責任者的責任,從嚴處理。
5、駕乘人員使用維護職責
(1)車輛駕乘人員要加強車載終端的保護,所有連線不得自行移動或破壞。要謹慎使用報警系統,不得隨意摁報警按鈕,造成虛假報警。
(2)為了保證信號的正常傳送,不得將衣物、行包等物品遮擋車載終端天線,以免影響信號的正常傳送。
(3)嚴禁在儀表臺上放置盛有液體的器皿,以防傾倒或泄露造成車載終端損壞。
(4)駕乘人員應注意觀看顯示屏,及時了解和掌握單位監控室下發的各項調度指令或信息。
(5)車主及駕駛員要保證行駛記錄儀功能的正常使用。傳感器損壞時,必須及時更換,確保車速里程表的速度數據傳到記錄儀。
第六條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監控管理制度、監控室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車載終端維護制度、違章違紀處理制度等。
第七條原始記錄
監控室應認真保存各項原始記錄,主要包括:值班記錄、安全監控記錄、車輛報警記錄、夜間運行車輛重點監控記錄、電話記錄、預警提示記錄、交接班記錄、車載終端故障記錄等。
第三節 監控管理分工
第八條 監控職責分工
1、安全科
(1)參入監控違章處理。
(2)隨時對車輛運行、設備使用、人員情況進行查詢,根據運行、設備、人員特點,提出下一步改進意見。
(3)對GPS功能的使用,提出合理化建議。
2、客運科
(1)在日常管理中,及時反饋車輛運行動態和GPS運轉情況,并在下午將次日加班、包車、停車等情況書面通知監控值班人員,如有當天臨時加班、包車、停運的,隨時通知監控人員,以便監控管理。
(2)車輛加班、包車必須查看GPS是否正常在線(查看當天和前三天的),不上線或上線不正常車輛,不準辦理。
(3)根據天氣、道路情況,及時下發安全提示和調度指令。
(4)接到監控室對車輛停班通知后,馬上辦理,不得推諉、遲辦。
(5)隨時對車輛運行、設備使用、人員情況進行查詢,根據運行、設備、人員特點,提出下一步改進意見。
(6)對GPS功能的使用,提出合理化建議。
3、機務科
(1)負責車輛GPS設備采購、負責初次安裝、調試。
(2)對車速里程表運轉情況進行檢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3)對GPS功能的使用,提出合理化建議。
4、財務科
負責GPS監控費用的月結月清,GPS卡費按時結算,以免GPS停機無法正常工作。
第四節 GPS監控管理流程
第九條 安裝車載GPS設備流程
1、新購置車輛GPS車載設備安裝,由機務科負責,安裝2-3路攝像頭,1-2路(通道一、通道二)對車廂內,監控是否超員,一路對駕駛員,監控駕駛員的不良行為,天線固定在工作臺前端。
2、由監控室對車載GPS設備調試,使設備運轉正常,安裝調試完成。
3、監控室辦理駕駛員IC卡,數據正確。
4、調整GPS安全運行參數,定期對設備進行升級,確保設備處于工作狀態。
第十條 GPS監控運行流程
1、監控人員進行監控時,檢查監控設備是否運轉正常,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值班記錄等,對GPS平臺數據進行更新,隨時保持最新數據。
2、查看車輛運行動態,對車輛超速、超員、駕駛員疲勞駕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私自加班包車、違反夜間禁行規定,違反途中休息規定、人為破壞GPS、GPS出現故障繼續運行及GPS斷線超過20分鐘、GPS不能回傳數據等違章行為進行監控,做好監控記錄。
3、車輛運行出現上述現象時,應即使查明原因,通知車輛糾正違章,防止二次違章,及時填寫《不合格評審記錄表》,注明違章類型、時間、地點、違章人員等詳細信息,報分管經理審核處理。
4、可能屬GPS設備損壞的,做好記錄,通知車輛返回后對GPS設備進行檢測,確屬于設備原因的,填寫《車載終端故障登記臺賬》,對現場不能修復的,通知設備維修人員和客運管理部門停車修理,修復后車輛方可運行,嚴禁車輛GPS帶有故障運行。
第五節 監控設備管理
第十一條 分公司監控系統平臺設備由專人負責管理。監控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及時通知集團公司信息中心進行排除,確保監控系統運行正常。
第十二條 認真加強車載終端管理,保障GPS信號的正常傳送,是確保GPS安全監控系統有效運行的前提。
1、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車裝GPS終端。如需調換,先報分公司監控室,由分公司在調換申請書上加蓋單位公章,經信息中心同意后,方可調換,并將調換后的車輛信息、GPS終端信息及時報送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輸入信息平臺。否則,由此對監控和安全管理造成影響,將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并嚴肅處理。
2、根據安全監控需要,按照或下載軟件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其他人員不準安裝和下載。
3、對于更新的營運客車,需要使用原終端設備的,應在訂購新車前向機修處提出申請,同意后才能在更新的車輛上使用。
第六節 安全監控管理
第十三條 監控室對分公司車輛運行動態實行自主監控。
第十四條 監控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值班時要嚴格遵守安全監控管理規定,加強車輛的實時監控,確保車輛運行安全。
第十五條安全監控管理要在全面監控的基礎上,重點加強車輛超速行駛、超員行駛、疲勞駕駛、私自加班和夜間運行車輛的監控。對夜間運行的車輛,特別是夜間22時至次日凌晨5點之間運行的車輛要重點加強安全監控。屬于正常運行班次的車輛,要加強車輛行駛速度和疲勞駕駛以及不按規定上下客的監控,防止超速行駛、疲勞開車和違規停車;對非正班運行的車輛,要逐車落實是否安排并辦理了符合規定的運行手續,否則相關業務部門負責將車輛追回。
1、車載GPS出現故障未查明原因繼續運行界定:車輛在運行過程中出現斷時超過20分鐘、數據顯示不準、視頻不回圖像、車輛不定位等現象。
2、超員行駛界定:車輛載客不得超過行車證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3、超速行駛界定:運營車輛普通道路上行駛時速不得超過規定限速要求,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0公里。有限速標志的按規定速度行駛,夜間行駛速度超過白天限速80%的。
4、疲勞駕駛界定:連續駕駛超過4個小時(夜間超過2小時)以上沒有停車休息20分鐘以上的,或者沒有停車更換接力駕駛員的;或同一個駕駛員24小時內累計行駛超過8個小時的。
5、不按規定行駛界定:無特殊情況(如堵路、封道等),未按照規定運行路線行駛或不按規定站點停靠的。
6、私自加班包車界定:完成當日運行作業計劃后,沒有辦理加班運行手續私自運行的;或者未執行當日作業計劃私自攬客運行的。
7、違反夜間禁行界定:夜間10點至次日5點之間發車,凌晨2點至5點未停車休息的。
8、違反雙班駕駛員配備規定界定:普通公路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應配備雙班及以上駕駛員而未隨車配備或配備不足的。
9、違反長途客車中途休息規定:長途客車沒有設定固定休息點或車內預留休息鋪位的。
10、人為破壞GPS行為界定:私自改動監控系統線路、拔插插頭、有意遮擋視頻頭、改動天線位置、遮擋天線、私自安裝開關、沒有盡到保護責任致使設備損壞等行為。
11、私自更換駕駛員規定:駕駛員所駕駛車輛與準駕車號不符且無《替班通知單》的,以及使用無《駕駛員即使證明》駕駛員的。
第十六條 加強節假日及重點運輸期間的安全監控管理。發現違反安全監控管理規定的車輛應及時進行處理,確保重點運輸期間的安全。
第十七條 遇有雨、雪、霧天氣及路阻等情況時,監控人員要根據掌握的信息,及時制發天氣預報信息和安全行車指令,對運行在惡劣天氣或事故多發等危險區域、特殊路段的車輛進行嚴密監控,必要時打電話通知。
第十八條 車輛運行中乘務員要注意觀看顯示屏上的信息,并通知駕駛員按照下達的調度指令進行作業。
第十九條 駕乘人員、承租人必須無條件地確保已安裝調試的GPS終端設備完好,信號接收暢通,發現故障及時、主動的向分公司匯報。
第二十條 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將駕駛員IC卡插入車載監控設備插口內,記錄各種數據。
第二十一條 車輛傳輸信號或畫面不正常,監控人員及時提醒駕駛員查找原因,不能及時排除故障的返回后鑒定維修。
第二十二條車輛運行途中遇有搶劫等警情,駕駛員通過報警裝置向監控室報警,監控人員接到報警信息,要及時進行處理,向轄區公安機關報警,發現車輛運行軌跡異常時,及時查明原因,并向分管經理報告。
第二十三條車輛因延續經營、更新、報廢、停駛、過戶等原因,需辦理SIM卡變更、停卡、銷卡手續的,應及時辦理變更、停卡、銷卡手續。停駛車輛重新運行時,應提前辦理SIM卡停卡啟用手續。
第七節 監控值班制度
第二十四條 監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分班輪流值班,白天由專職監控人員輪流監控,夜間由專、兼職監控人員監控。
第二十五條 監控人員值班時,不準上網聊天、玩游戲、聽音樂等與安全監控工作無關的事,不準擅自離崗、脫崗。
第二十六條監控值班時要認真負責,集中精力做好車輛的'安全監控工作,并做好值班記錄,及時傳送相關信息。
第二十七條值班時發現報警信息應及時進行處理,一般不超過5分鐘處理完畢。遇有惡劣天氣應及時下達安全指令,提醒駕駛員注意行車安全。重大情況及時報告分公司負責人。
第二十八條值班人員接聽電話時要做到認真、及時。接聽電話時不得與用戶閑談與工作無關的事。遇有本人不能回答的問題應讓有關人員接聽,不得隨意掛斷用戶的電話。做好電話記錄。
第二十九條 值班人員在為用戶查詢相關信息時,應遵守有關保密規定,不得隨意泄露用戶的信息。
第八節交接班制度
第三十條 為明確職責,交接班時,雙方應履行交接手續,在按規定的項目逐項交接清楚后,交接人員先在交接班記錄薄上簽名,然后接班人依次簽名,從此時起,監控的全部運行工作,由接班人員負責,交班人員才能離開崗位。
第三十一條 交班人員事先做好交班準備工作,檢查應交的有關事項,整理各種資料、值班記錄,檢查應交的物件是否齊全,室內的整潔工作,以及為下一值做好接班后立即要執行的準備工作。填寫交接班記錄薄等待交接。
第三十二條 接班人員應提前10-20分鐘到達,先由接班人員看閱交接班記錄薄,了解有關車輛運行情況,然后準時開始正式進行交接班工作。如果遇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遲時間進行交接班。
第三十三條 值班人員必須遵照規定的輪值表值班,未經監控室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調班。當值人員因故提前離開或遲到雖有專人代替,亦應辦理交接手續,絕對不允許不辦理交接手續而離開崗位。交接禁止使用電話等通訊方式或途中進行信用交接班。接班人員未到崗位,交班人員不得離開控制室。
第三十四條 交接班手續未結束前,一切工作應由交班人員負責。如在交接班時發生違章現象,應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
第三十五條在下列情況下,不得進行交接班
1、接班人員有喝酒情況或精神不正常時。
2、交班人員未經正式交接班手續,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九節車載終端檢查維護制度
第三十六條 非專業維修人員禁止私自打開GPS主機機蓋,將SIM卡取出挪作他用;未經維修人員許可不得將SIM卡進行更換。
第三十七條 非專業維修人員禁止私自打開GPS主機機蓋和GPS顯示屏,對里面的元器件進行裝卸、修理等。
第三十八條 保持駕駛室室內環境整潔、干燥,不要使主機、顯示屏等GPS設備接觸到水、油等液體。
第三十九條 在日常GPS車載終端的使用中,駕駛員應盡量小心,對于主線等配件應做到細致處理,切不可將主線等進行拖拽,否則可能導致接口脫落乃至損壞。
第四十條 對于安裝時已進行固定的GPS主機、主線、顯示屏等,可能會隨著使用而出現松動等現象,一旦出現此等現象應及時進行加固。
第四十一條對GPS設備發生故障不能正常運行的車輛,及時維修,不得無故拖延。
第十節違章違紀處理制度
第四十二條 因工作失職或操作失誤,造成監控室設備損壞不能正常使用的,追究相關責任者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 因監控值班人員值班時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失查漏查車輛違規違章行為的,每次罰款50元;沒有及時處理違章違紀或報警信息,導致發生事故或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100-500元,并追究相關者的責任。
第四十四條監控人員值班時上網聊天、玩游戲等從事與監控無關的活動,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監控人員擅自脫崗(包括溜崗、睡崗)的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第四十五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按規定處罰:
1、運行途中車載終端設備不正常,未主動、及時上報單位的,第1次給予罰款200元,第2次給予罰款500元。
2、因使用不當造成車載終端進水等,影響信號傳送,經鑒定一時不能修復的,更換備用機,費用自理,并罰款200元。
3、因人為原因造成記錄儀功能不能存儲,無法提取數據的,除承擔更換車載終端的全部費用外,對責任人罰款100-300元。
4、對監控中心或分控中心發出的指令和警告不予理睬,仍然繼續違章的,每次罰款300元。
5、對私自插拔電源線束、安裝開關、遮擋天線、隨意調整攝像頭角度或遮擋、插拔攝像頭等人為因素造成不能正常監控的,對責任者罰款500元;情節嚴重的,按“違章高壓線”處理。
6、對不能嚴肅使用報警系統、造成虛假報警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自行承擔責任。
7、對監控到車內走廊有站客或蹲客又無法確認超員的,按行車隱患,每次罰款200元。
8、連續駕車超過4小時(夜間超過2小時)沒有停車休息20分鐘以上或者沒有停車更換接力駕駛員的,或沒有更換IC,卡的,以及同一個駕駛員24小時內累計駕駛超過8個小時的(含因駕駛人與IC卡登記人不符造成疲勞駕駛記錄的雙方)。每次罰款100元。
9、夜間10點至次日5點之間發車,凌晨2點至5點未停車休息的,晚停車和提前發車每次罰款1000元,第二次罰款20xx元,第三次罰款5000元,每延誤或提前1分鐘,每分鐘加罰50元。
10、開車有接打電話,玩手機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每次罰款100元。
11、人為破壞GPS固封裝置的,每次罰款500元,情節嚴重的,按“違章高壓線”處理,。
12、每超速一個點,罰款50元,夜間罰款100元,連續超速三個點的按照《安全生產管理規范》處理。
第四十六條 被上級部門通報的違章,加倍處罰。
第十一節 費用結算
第四十七條 安全監控費用主要包括SIM卡月租費、寬帶月租費、網關月租費、GPS使用費、通話費、短信費、管理費等。
第四十八條 GPS運營與監控費用實行月清月結制度,由財務科與運營商進行結算。
第十二節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由分安全監控領導小組組織修訂并解釋。
第五十條 未盡事宜,按照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規范(試行)》執行。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自下文之日施行,原《運營車輛GPS安全監控管理辦法》同時作廢。
車輛管理辦法9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內(以下簡稱廠內)特種車輛的安全管理,提高廠內特種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保障作業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2、范圍本規定所稱廠內特種車輛,是指限于企業廠區范圍內作業的車輛(包括在廠區內使用的小四輪、升降機、多用機和電瓶車等)。
3、職責
3.1安全質量環保部是本規定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廠內特種車輛使用安全的管理和監督。
3.2物資裝備部負責公司廠內特種車輛使用技術安全的管理和監督。
3.3勞動工資部負責對特種車輛作業人員的取證、培訓和能力評價管理。
3.4各單位依據本規定,具體落實本單位特種車輛安全管理工作。
3.5安全環保公司現場HSE監理負責監督落實本規定的`執行情況。
4、文件內容
4.1安全技術要求
4.1.1車輛應車容整潔、車身周正。車輛的裝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附件應齊全有效。
4.1.2車輛的整車技術狀況、污染物排放、噪聲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及規定。
4.1.3全車各部位在發動機運轉及停車時應無漏油、漏水、漏電、漏氣現象。
4.1.4車輛的液壓系統應管路暢通,密封良好;操作桿無變形,無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閥動作靈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額定速度范圍內不應有爬行、停滯和明顯沖動現象。
4.1.5車輛發動機應安裝牢固可靠,動力性好,運轉平穩,無異響,起動和停機性能良好。
車輛管理辦法10
第一條 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接送學生車輛及其駕駛人管理,確保中小學、幼兒園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省內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 ( 班 ) 、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 ( 以下統稱學校 ) 的接送學生車輛及其駕駛人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接送學生車輛管理應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部門協作、各負其責的原則,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由公安、教育、安監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分工共同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第四條 接送學生車輛分為專用 接送學生車輛 和非專用 接送學生車輛。
接送學生車輛包括 學校自備或長期租用的客車、專業道路客運企業的客車、具有營運資質的個體客車、單位接送員工子女上下學的自備客車和社會力量購置的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客車。
第五條 專用 接送學生車輛應當噴涂全省統一的外觀標識, 非專用 接送學生車輛應當設置全省統一的標志牌。
接送學生車輛的 外觀標識式樣、標志牌式樣及發放程序 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第六條 接送學生車輛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接送學生車輛應是核定載客人數不少于 7 人的載客汽車。
(二)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應當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GB7258 - 20xx )標準,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檢驗合格。
(三)接送學生車輛必須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駕乘人員險和承運人責任險。
第七條 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應具有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二)最近 3 個記分周期內無記滿 12 分記錄。
(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第八條 有接送學生任務的學校,應向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接送學生車輛及其駕駛人擬用申請。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接到學校的申請后應會同當地公安等部門對擬用接送學生車輛及其駕駛人等情況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報市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市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學生接送車輛標志牌發放工作。
第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定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和注冊登記,并負責專用接送學生車輛外觀標識的監督檢查 。
除定期檢驗外,接送學生車輛每學期開學前應當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運營。
第十條 非專用接送學生 車輛應在前風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風窗玻璃適當位置分別放置接送學生車輛 標志牌。
第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積極 配合學校定期對學生及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第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加強對非法接送學生車輛的`清理。交通民警在路面執勤中,發現未噴涂外觀標識或無標志牌的接送學生車輛 ,應責令其停止運營,并將 非法接送學生車輛 情況通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及相關學校。
第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或租用拼(組)裝車、報廢(或延緩報廢)車、外地機動車接送學生,不得使用或租用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后三輪摩托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
第十四條 接送學生車輛可以借用公交專用車道行駛,并與公交車享受同等優先通行權。
第十五條 學校應建立自備或租用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機制,對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學生接送車輛和駕駛人檔案,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安全責任制,明確安全責任人。
第十六條 單位使用自備車輛接送學生的,應將車輛及駕駛人信息報學生所在學校備案,并辦理接送學生車輛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 學校應加強對學生上下學的組織管理,科學調整學生上下學時間,合理安排學生接送車輛數量,杜絕超員現象。
第十八條 接送小學低年級和幼兒園學生的自備和長期租用車輛,學校或幼兒園應安排隨車照管人員。
第十九條 學校應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發現接送學生車輛的違規行為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 接送學生車輛發生造成學生傷亡的交通事故,學校應及時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第二十一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將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年終考核內容。
第二十二條 安全監管部門應將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納入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范圍。
第二十三條 學校不履行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教育行政部門應對學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公安、教育、安監部門對在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況聯合或分別給予表彰。
第二十五條 各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應制定接送學生車輛優惠政策并對接送學生車輛給予適當經濟補助。
第二十六條 各市教育、公安、安監等部門應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分析接送學生車輛及其駕駛人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加強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的對策措施。
第二十七條 各市可依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車輛管理辦法11
為加強分公司車輛管理,增強駕駛人員的服務意識,節約耗費,減少和避免交通安全事故,保證行車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一、分公司所有車輛由綜合部統一調度管理,用車部門需提前一天填報派車單(基站搶修優先),由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用車,無派車單駕駛員可不出車。如有特殊情況,經綜合部請示領導同意后可先行出車,并于次日上班時補齊手續。
二、駕駛員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有事必須向綜合部負責人請假,經同意后方可準假。平時要隨時做好出車準備,做到隨叫隨到。
三、駕駛員必須對自己所駕駛的車輛做到“三勤”,即勤檢查、勤保養、勤維修,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要愛護車輛并保持車輛的'清潔衛生,應隨時加注汽油、機油、水,經常檢查車輛易松動部件,保持車況良好,發現情況及時處理。
四、駕駛員在工作中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及“交通管理條例”,不得違章駕駛,否則造成后果自負。
五、車輛必須定點入庫停放,不得擅自用車或違規用車,違者處100元/次罰款。若因此發生交通事故,一切經濟和刑事責任均由駕駛員自負。
六、駕駛員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私自互相換車,更不允許將車交給其他人駕駛。一經發現,處100元/次罰款,情節嚴重者按市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七、夜間、假日、周末原則上不安排出車,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請示經理同意、經綜合部核實后方可出車,并于上班時補齊出車手續。
八、車輛維修必須在公司規定維修點進行維修,不得私自聯系維修地點。維修前,必須先報經綜合部主管同意后方可維修,由綜合主管作好維修記錄,每月向經理匯報一次。任何部門或個人嚴禁借修車搞不正之風,一經舉報查實,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九、駕駛員必須服從綜合部的安排與調度,派車后要立即出車,不得無故拒絕出車。無故不出車者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十、《派車單》作為員工費用報銷的依據之一,由綜合部主管與員工報銷的費用對照審核后,財務方可報銷。
車輛管理辦法12
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我國日前出臺了新的《外交車輛管理辦法》,首次提出對在華外交車輛實行總量控制,同時將對在華的外交車輛進行更嚴格的管理,加大對外交車輛交通違規行為的懲罰力度。
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在本周舉行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介紹,隨著中國對外交往不1斷擴大,各國駐華外交機構規模和外交車輛數量大幅增加。今年月,外交部會同公安部、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頒布實施了《外交車輛管理辦法》,主要就是為了進一步規范對外交車輛的管理。
耿爽介紹,《外交車輛管理辦法》中首次提出中方將對外交車輛實行總量控制、逐100輛審批的管理原則,規定實施外交車輛準駕制、強制外交車輛購買保額不低于萬元人民幣的商業第二者責任保險等具體管理措施,同時明確了外交部及其他主管部門對外交車輛在購置、使用、處理各環節的管理職責和手段,要求依法、嚴格、規范查處外交車輛交通違法行為。中方還根據《辦法》
2 .因公外出,途中車輛發現故障需臨時維修,須請示隨車領導同意后,方可就地維修。駕駛員需持舊部件及有效票據進行費用核銷。凡未按要求、私自維修的.,費用自行承擔。
五、油料管理
1 .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
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2 .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
3 .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六、獎懲辦法
(一)對模范執行本制度,工作成績顯著的駕駛員給予獎勵。
50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后,實施獎勵。
(二)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1 .凡發生行車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駕駛員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直至待開除公司。
2 .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3 .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4 20.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崗位補貼元;造成損壞,損失費用全部由駕駛員承擔,并追究責任人相關責任。
5 .未帶齊相關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的,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6 .酒后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7 .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并在公司通報批評。
8 .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的,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七、附則
1 .辦公室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車輛管理辦法13
為保證我工地交通車輛及相關人員的安全,使全體工程人員熟悉和遵守交通車輛車輛安全的管理,營造和諧、平安、舒心的施工環境,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地交通車輛項目部統一管理,由項目經理委托工程隊隊長韓學才負責。
二、工地各類交通車輛實行統一管理、專人專車駕駛的.辦法,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一律不準擅自駕駛。
三、工地交通車輛駕駛人員,必須熟悉現行道路交通規則,熟悉所駕車輛的性能,具有較好駕駛操作技術,講道德、講文明、守規則、保安全。
四、嚴禁酒后、醉酒駕車,違者重罰,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一切后果,承擔所有經濟損失。
五、工地內部專用車輛(黑戶車),不得隨意離開工地;更不允許無證人員駛入等級公路和城鎮(去頭營加油除外);需要上等級公路和進城時,由車輛管理負責人派專人專車協助辦理。違者重罰,并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后果自負。
六、工地交通車輛(含小三輪車、灑水車)在工地現場行駛,一律實行限速,皮卡、小車及其他工程車輛時速30公里以內,小三輪運輸車時速20公里以內,違反一次罰款300元,如因起速造成交通事故,其責任均由本人自負。
七、駕駛人員要經常檢查、清潔車輛,及時維修保養,不得駕駛病車上路,確保人車安全。
八、本辦法自發布之日實行。
車輛管理辦法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科學、合理、規范分公司公務車輛管理,結合太原分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分公司后勤科負責所有公務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公務車輛的調配、維保、加油、年檢、保險、考核和交通安全以及駕駛員培訓、教育工作。
第三條后勤科指定專人對分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實行單車建檔考核管理。
第二章車輛使用
第四條 分公司公務車輛用于保障正常生產經營,車輛調度應遵循“先急后緩,先生產后行政”的使用原則,按照同一方向集中派遣,盡量壓縮車輛使用頻率,降低車輛費用。
第五條 公務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后勤科負責車輛統一調配工作,用車人需填寫《公務用車派車單》(附件1), 經批準后方可用車;如遇安全搶險、應急救援等特殊情況,可不填寫派車單緊急出車,但要在用車完成后補填派車單并說明任務情況。出車前,駕駛員要認真、如實填寫《公務出車登記表》(附件2),領取鑰匙出車。出車任務結束,應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確認車況正常后,完善《公務出車登記表》(注明返回時間),并交回車鑰匙。
第六條 逢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分公司須安排值班車輛以應對突發事件。法定節假日期間,除值班車輛外其他公務車輛一律封存并在固定地點(分公司基地院內或集團公司停車場)停放。
第三章維修及保養
第七條分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實行定點保養和維修。車輛需要維修及保養時,駕駛員應事先填寫《公務車維修(保養)申請單》(附件3),經審批同意后,到指定維修點進行車輛維修保養。
第八條車輛維修、保養應嚴格按照批準后的《公務車維修(保養)申請單》中所列內容進行維修保養。維修完畢,經相關車管人員會同本車駕駛員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結算費用。
第九條 車輛常規保養時段及項目按車輛說明書所列指標進行控制。
第四章燃油管理
第十條 分公司巡檢所用車輛辦理中石化加油卡實行一車一卡刷卡加油,其余公務用車實行憑票定點加油(遇執行特殊或緊急出車任務不能開加油票時,可使用現金加油,用車結束后,駕駛員憑票報銷并補齊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加油卡和加油票由后勤科專人辦理,駕駛員加油后及時將加油數量、時間報車管員每月進行統計核算,作為燃油結算依據。
第十二條 公務車輛單車油耗根據車輛配置參數并參照集團公司有關標準核定,后勤科每月核算一次,作為油耗考核依據。
第十三條 單車油耗超標10%以下,駕駛員應說明超標原因;超標在10%--20%之間,對駕駛員給予批評教育且不得參與年度評優;超標在20%以上,不得從事駕駛工作。
第五章檢驗和保險
第十四條車輛檢驗由各車駕駛員辦理相關手續,憑票報銷。
第十五條車輛保險依照集團公司規定險種按年度繳納。
第六章費用與結算
第十六條 車輛維修費由后勤科每月核算,根據費用情況擇時與修理廠結算,結算發票須附經批準后的《公務車維修(保養)申請單》,發票與《申請單》所列維修項目一致。未經批準擅自修理所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第十七條 車輛燃油費由后勤科根據核算后的費用每季度向加油站充值一次。現金加油的憑票報銷。
第十八條 車輛停車費、過路費等其他費用根據派車正常行駛路線據實報銷。
第十九條 后勤科指定專人負責公務用車登記統計工作,建立單車檔案和運行費用統計臺帳,車輛臺帳應包括當月行駛里程、燃油費及油耗標準、修理費、過路費、停車費等內容。
第七章車輛安全
第二十條車管人員、駕駛員要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市一系列安全管理法規、制度。積極參加集團公司交安委組織的安全學習和培訓。后勤科每月召集駕駛員召開交通安全例會,通報當月交通安全工作,學習交通法規等安全知識,每年12月2日為“全國交通安全日”,按照年度主題開展警示教育,分析交通安全形勢。
第二十一條 不準公車私用;不準將車輛借予外人;不準搭乘非公務人員;不準超員、超速、超載;不準疲勞駕車;不準違章派車。
第二十二條 駕駛員應做到所駕車輛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二十三條因公務出車發生事故,屬于交警認定為駕駛員責任的,分別給予駕駛員以下處理:
(一)發生輕微事故的,寫出情況說明及檢查、并批評教育且不得參與年度評優。
(二)發生一般交通事故的,必須寫出書面檢查,扣發當月績效。
(三)發生人員傷亡重大事故,按集團公司規定及國家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第二十四條 違規用車發生事故,相關人員承擔全部責任,賠償全部損失。
第二十五條交通違章及罰款,均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 附件
1、公務用車派車單
2、公務出車登記表
3、公務車維修(保養)申請單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20xx年9月20日起實施,原車管制度廢止。
車輛管理辦法15
為科學合理規范管理公司車輛,做到高效、節約、安全行車,保障公司用車需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管理
1、公司車隊負責公司車輛的統一購置、落戶辦證、保險、年檢年審、維修保養、油料補給、交通事故處理以及考核、培訓、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車輛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公司車輛除機動車輛外,原則上將車分配到各班子成員、部室優先使用。車輛未用時,車隊經請示后可臨時調配。如領導出差,車輛歸車隊統一調配。
3、嚴格執行車輛專人專車的管理方式,非本車專職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駕駛員負責本車駕駛、跟蹤維修保養、清潔、證件保管等,嚴禁轉借或私自調換駕駛車輛,否則,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并予以重罰。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經車隊同意。
4、節假日或休息日車輛必須停放公司指定地點,嚴禁非工作用車,嚴禁搭載非公司人員,否則一切后果當事人自負,特殊原因需公司車隊同意。任何用
車部門及人員,必須尊重駕駛員權利,不能指使駕駛員做出違章駕駛行為。
5、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各級交通法規和制度,對交通違法、違章行為引發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罰款由駕車人自己負責處理。
6、特殊情況下外單位和公司職工借用車輛必須填寫《借用公車審批單》,經公1司批準同意后,實行付酬派車。車輛使用費按元/公里支付。
7、車隊長負責對每臺車進行單車成本核算,并每月進行公布,單車成本核算是對駕駛員進行考核的重要指標,直接參與駕駛員工資的發放和年安全獎評比。
(1)每輛車的行駛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據車輛車型、車況等因素,確定每輛車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輛車的輪胎消耗量。
8、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燃料油采用一車一卡制,車卡相符,并準確填寫公里數。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外加油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
二、車輛維修
1、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定點維修。車輛維修必須憑派修單到指定的廠家維修。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外維修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
2、車輛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
(1)日常維護是由駕駛員每日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
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和安全檢測。
(2)一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日常維護作業外,以清潔、潤滑、堅固為主,并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等安全部件。該5000級維護為每公里進行一次。
(3)二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轉向節、轉向搖臂、制動蹄片、懸架等經過一定時間的使用容易磨損或變形的安全部件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該級維護為每xxxxxxx公里進行一次。
315、車輛大修按行駛里程萬公里以上或實際情況確定。
41000500、車輛維修元或更換配件元以下的由車隊長負責審核同意,車輛維修1000500030005000元以上至元以下或更換配件元以下的由分管領導審批,車輛維修500030003000元以上(含元)或更換配件元以上的(含元)的由公司經理審批。維修程序為:
(1)駕駛員報修后由車隊長負責檢驗,確認后再由車隊填寫派修單。為了更好地對車輛進行管理,堵塞漏洞,節省開支,杜絕因維修保養造成的安全隱患,防止駕駛員在200修車過程中采取報而不修,多報少修的現象發生,凡維修部件超過元的必須回收,交車隊驗收。
(2)車輛統一在指定的維修點維修,未經車隊同意,駕駛員不得到定點以外的廠家維修、如有違反由駕駛員承擔一切費用。修理期間駕駛員應在修理廠監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廠家作弊和維修不到位。車隊長要對帳目進行核實簽字,經財務審核后才能付款。
(3)1500維修質保期限為:一級維護車輛行駛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天內;二3000級維護車輛行駛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十天內;大修車輛行駛xxxxxx x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個月內(時間、里程先達到者為準)。
三、報帳程序
12、公司所有車輛的費用開支,均以每臺車為單位,單獨辦理報賬手續。、報賬經辦人必須是指派的該車駕駛員,特殊情況由非本車駕駛員發生的費用也應轉交本車駕駛員統一報銷。
3、車輛費用報銷程序:駕駛員填寫單據一車隊長簽認一財務部審核一領導批示一財務部報銷。
四、駕駛員管理
13、駕駛員考勤一律由綜合辦統一管理,無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次及以上者,罰50100款元/天。考勤作假的,罰款元并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2100、嚴禁長時間待車開空調,一經發現,罰款元/次。
3100、嚴禁上班(待崗)期間玩牌賭博和離開公司辦私事,違者罰款元并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4、嚴禁以各種借口逃避出車,當班駕駛員要求做到隨喊隨到,如要出車時無法按100時到場視作事假并處以元/次的罰款。
5、駕駛員必須做到上車系安全帶,并有義務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帶。做到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不得強行超車,轉彎不占道超車、不超車,通過集鎮或遇雪、雨、50霧天應保持車距,減速慢行。違者處以元/次的罰款。
6、嚴禁違章駕車,酒后開車,無證開車,穿拖鞋開車,帶病開車,疲勞開車,車50輛亂停放。違者責任自負并處以罰款元/次。
750、嚴禁在開車時使用通訊工具、抽煙、吃檳榔。違者處以元/次的罰款。
8、因駕駛員責任造成車輛被盜者,取消全年安全獎并予以辭退。
9100、嚴禁出私車或私自將車借與他人駕駛。違者處以元/次的罰款。
10、駕駛員需每天填寫行車日志,行車日志將作為對駕駛員考核的'重要依據。未填
50寫行車日志的,罰款元/次。
11、駕駛員要按時參加公司組織召開的安全學習例會。無特殊原因的,不得請假,50100學習遲到的處以元/次的罰款,缺課的處以元/次的罰款。
五、安全事故處理
車隊負責做好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工作,將安全生產、事故情況及獎罰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其中道路事故與機損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交警、保險公司或修理廠做出鑒定,并由交警劃分責任。
1、不論事故大小,事發后當事人必須及時報告車隊負責人,以便車隊與保險部門聯系,減少事故損失,縮小事故影響。同時報警,盡快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積極配合交警處理事故。嚴禁事故發生后逃離現場,隱瞞實情。
2、事故發生涉及人員傷亡,當事人和隨行人員必須組織搶救,發揚人道主義精神,急救傷者移動現場必須設立標記。
3、事故發生后,當事人必須做出書面匯報,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以及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總結經驗教訓,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420xx、因公出車造成的責任事故處罰: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元以內,取消當月20xx-5000績效工資及全年安全獎;直接經濟損失在元者,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全年安5000全獎及半年年終獎金;直接經濟損失在元以上或造成人員受傷者,取消當月績效獎金、全年安全獎及年終獎金。
5、責任事故當事人承擔的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5%, 4%, 3%, 2%一定責任,在劃分責任后,當事人分別按事故經濟損失的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6、因私出車造成的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并予以辭退。
六、安全行車的獎勵措施
200全年無任何大小事故,愛崗敬業,服務熱情周到,遵章守制,車容整潔的按元/月的標準發放安全行車獎。
20xx101七、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屬公司綜合辦。
【車輛管理辦】相關文章:
物業車輛管理方案12-15
車輛管理方案通用05-18
車輛管理辦法11-04
車輛管理辦法11-10
小議車輛安全管理中的細節管理04-26
車輛管理責任書10-28
車輛管理制度06-13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01-14
校內車輛管理辦法06-09
[精]車輛管理辦法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