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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學生崗位實習管理辦法(精選10篇)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院學生崗位實習管理辦法,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院學生崗位實習管理辦法 1
崗位實習是人才培養中重要實踐教學環節,是高職院校教育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目的是將學生所學專業知識,管理技能應用于實踐環節,以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升學生就業競爭力。根據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教職成[20xx]3號)規定,結合我校現階段實際情況,特修訂《崗位實習管理辦法》。
第一條 崗位實習工作管理組織機構
一、崗位實習工作實行校院兩級管理;
二、學校成立以主管教學副校長為組長,由教務處、各教學單位負責人為組員的崗位實習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務處,由教務處處長任辦公室主任;
三、各教學單位成立以本單位負責人為組長,分管教學工作負責人、崗位實習專員、校內指導教師和崗位實習學生輔導員組成的崗位實習管理小組。
第二條 崗位實習管理組織分工與職責
二、崗位實習領導小組負責崗位實習的宏觀管理,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學生崗位實習的規劃及相關管理制度;
(二)統籌協調全校學生崗位實習工作;
(三)檢查、監控、評估全校崗位實習教學質量,指導督促崗位實習各項工作的落實;
(四)協調學校與學生集中崗位實習單位的關系,協助各教學單位加強與崗位實習單位的溝通聯系;
(五)研究解決崗位實習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和突發事件;
(六)裁決各教學單位關于崗位實習管理過程中的申訴。
三、崗位實習管理小組負責崗位實習的各項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建設一批專業相符或相近、數量較為充足、聯系緊密的校外實習基地,能滿足本單位集中實習學生的需求;
(二)依據國家教育部職業院校專業崗位實習標準,制定本單位各專業崗位實習標準,崗位實習任務書、所在教學單位的崗位實習工作計劃、崗位實習教學質量檢查計劃,分配校內指導教師實習指導任務,統計審核崗位實習各項數據信息和校內崗位實習指導教師工作量;
(三)按照學校的相關規定,安排崗位實習校內指導教師,保證每名學生均有人負責。進行相關培訓,確保校內指導教師能用學校信息化管理平臺進行日常管理工作和貫徹落實學校崗位實習的各項規定;
(四)召開學生崗位實習動員會,幫助學生明確實習目的、任務、方法、成績評定辦法,下發并回收《崗位實習協議》。加強實習紀律和安全教育,杜絕各種意外事故發生;
(五)加強與校外實習基地和校外指導老師的`聯系,共同進行實習過程管理,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六)組織實施“崗位實習”和“畢業作業”兩門課程的成績評定;
(七)崗位實習結束后認真總結,做好實習材料的整理、歸檔和上報;
(八)落實學校崗位實習領導小組下達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崗位實習校內指導教師職責:
(一)協助召開崗位實習學生動員大會,幫助學生了解崗位實習的各項要求;
(二)學生離校后進入企業崗位實習期間,每周至少與學生聯系一次,跟蹤未落實實習單位的學生,并為其提供咨詢,督促他們盡快到崗。對已進行實習的學生,組織開展各種管理工作,按時批閱學生崗位實習周報,加強安全教育,幫助解決實習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三)建立所負責學生的線上集體討論組,不定期組織學生就實習情況進行線上交流討論;
(四)定期走訪崗位實習單位,實地開展實踐性教學指導工作,檢查崗位實習教學質量,同時開展人才培養方案、行業企業和專業的市場調研等教學改革工作;
(五)協助崗位實習專員統計各項崗位實習數據及資料收集;
(六)協助處理學生崗位實習過程中的各種突發事件,如有發現任何影響學生人身安全或實習工作安全隱患的,及時向崗位實習管理小組報告;
(七)指導學生撰寫《崗位實習報告》和《崗位實習總結》,密切與校外實習指導教師溝通,做好學生崗位實習成績評定工作;
(八)崗位實習結束后,撰寫《崗位實習實踐性教學指導報告》。
五、崗位實習學生職責:
(一)熟悉學校崗位實習各項要求和安排,將學校崗位實習的文件精神和管理要求傳達給家長,并按時完成崗位實習前的離校手續;
(二)服從實習單位和學校崗位實習的安排和管理,樹立安全防范意識,確保實習工作和生活安全;
(三)自覺遵守實習單位和學校的規章制度,做到按時作息,不遲到、不早退,不做有損企業形象和學校聲譽的事情;
(四)按照崗位實習單位的安排,鍛煉提高自身職業技能,按時按質完成崗位實習任務;
(五)按照學校要求與校內指導老師聯系,認真撰寫《崗位實習周報》、《崗位實習報告》和《崗位實習總結》,主動配合指導老師完成崗位實習的各項管理工作;
(六)凡中途調換實習單位必須事先報所在教學單位崗位實習管理小組批準,否則不計實習成績;
(七)及時向校內實習指導老師反饋崗位實習情況,協助校內指導教師及所在教學單位開展人才培養方案、行業企業和專業市場調研等教學改革工作。
第三條 崗位實習單位的安排
各教學單位根據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教職成[20xx]3號)規定,結合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安排和審核學生崗位實習單位。
學生離校后兩周內仍無法參加崗位實習的,學校將統一安排崗位實習單位。各教學單位應將尚未落實實習單位的學生,優先安排在與學校簽訂協議,并與專業核心能力相關的實習單位。對于學生自行聯系實習單位的,崗位實習管理小組必須嚴格按照學校相關審批手續,組織學生填寫《自行選擇崗位實習單位申請書》,并回收歸檔。
第四條 崗位實習過程管理
學生采取集中實習和自主實習兩種方式完成崗位實習。實習期間崗位實習管理小組按照人才培養方案及學校崗位實習工作的統一部署,開展各項管理工作。
一、校內指導教師按規定通過學校信息化管理平臺、電話等形式,及時指導、檢查、督促學生實習的工作和生活情況,按時批閱學生崗位實習周報;
二、各教學單位按照學校崗位實習工作計劃和時間安排,向教務處提交學生崗位實習各項資料;
三、各教學單位按照崗位實習工作計劃,統籌組織崗位實習教學質量檢查和走訪校外實習基地工作;
四、學生實習期間更換實習單位的,校內指導教師要做好跟蹤監督工作,并將情況反饋至崗位實習管理小組;
五、如遇突發事件,校內指導教師應以學生人身安全為第一準則,匯同校外指導教師共同進行處理,并將情況上報至崗位實習管理小組及學校領導小組。
第五條 考核評價
一、學生崗位實習包括“崗位實習”和“畢業作業”兩門課程的成績,“崗位實習”主要根據學生崗位實習的學習表現進行評定,“畢業作業”主要根據學生崗位實習報告進行評定。成績分為“優”、“良”、“中”、“及格”、“不及格”五個檔次;
二、學生崗位實習成績先后由校外指導老師、校內指導教師及各教學單位崗位實習工作小組共同評定的方式確定;
三、有以下行為的,成績評定“不及格”:
(一)沒有按時完成崗位實習教學任務;
(二)不按時提交實習周報、崗位實習報告及總結;
(三)崗位實習報告明顯抄襲;
(四)崗位實習周報或報告弄虛作假;
(五)崗位實習期間做出嚴重影響學校聲譽行為;
(六)實習期間未經批準私自調換實習單位的;
(七)在崗時間少于4個月;
(八)其他學校崗位實習領導小組認定的行為。
第六條 日常管理工作量化標準
一、執行“2+1”教學模式的崗位實習期為一年,其余為半年。學校支持鼓勵各教學單位和實習單位合作探索工學交替、多學期、分段式等多種形式的實踐性教學改革;
二、專任教師擔任校內崗位實習指導老師的,指導學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30人;
三、學生管理、行政教輔人員擔任校內崗位實習指導老師的,專業背景必須要與指導學生所學專業相關,指導學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10人;
四、學生崗位實習周報自上崗第一周起開始撰寫,每兩周一篇,每篇字數不少于300字,校內指導教師評語不少于80字。崗位實習報告字數不少于3000字;
五、校內實習指導教師利用線上交流平臺,每月至少組織兩次集中交流討論;
六、校內實習指導教師走訪崗位實習單位,實地開展實踐性教學指導工作,檢查崗位實習教學質量。每學年檢查的學生人數不少于所指導崗位實習學生人數的30%;
七、崗位實習時間為半年的,崗位實習指導工作量為5課時/生,其中實習過程跟蹤、咨詢和指導的工作量為2課時/生,檢查、批閱學生崗位實習報告的工作量為2課時/生,實地開展實踐性教學指導、撰寫崗位實習實踐性教學指導報告的工作量為1課時/生;崗位實習時間為一年的,崗位實習指導工作量為7課時/生,其中實習過程跟蹤、咨詢和指導的工作量為4課時/生,檢查、批閱學生崗位實習報告的工作量為2課時/生,實地開展實踐性教學指導、撰寫崗位實習實踐性教學指導報告的工作量為1課時/生;
八、中途離職,未能全部完成崗位實習指導工作的崗位實習指導教師,工作量不予計發。中途接任崗位實習指導的教師,從接任之日起計算工作量。
第七條 附則
一、本管理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原《崗位實習管理辦法》(華職教〔20xx〕43號)同時廢止。
學院學生崗位實習管理辦法 2
為加強學生實習工作的管理,保證實習教學質量,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在實習期間必須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學院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院的一切規章制度及規定。
二、學院在選擇學生實習基礎時,應慎重考慮實習基地合作的可能行,選擇信譽好、規模大的企業。同時,對學生實習期間的食宿等實習環境做出相應的評估。
三、在學生實習前,各系部應做好學生動員工作,進行至少4課時的實習安全教育,增強學生自我管理、自我保護和安全防范意識。
四、學院各系部應制定具體的符合專業特點的學生實習管理制度和應急處理預案,用以保證學生在實習中的`安全。
五、每位學生在實習前應購買相應的保險,費用由學生自負。
六、統一安排實習的學生,在學生實習離校前一周,應到班主任處報名,由班主任匯總報到各系部統一安排實習。
七、學生實習前必須與學院簽訂《學生實習安全協議》、《實習承諾書》,對于不簽訂者,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實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八、對于自擇實習單位的學生,必須填寫《內蒙古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實習自擇實習申請表》,學生家長、班主任、系的`意見必須齊全、同時必須與學院簽訂《學生實習安全協議》、《實習承諾書》。
九、由學院統一安排實習的學生,《接收函》由所在系統一辦理存檔。自擇實習單位的學生,自實習開始之日起20日內必須將《接收函》交到班主任處,逾期不交者,按實習不合格處理。
十、學生在實習過程中必須遵守以下紀律:
1、實習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和實習單位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
2、實習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實習單位操作規程進行,避免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和一起設備損害事故。
3、學生在實習中應堅守工作崗位,不允許有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發生。不得擅自離崗、竄剛,應遵守勞動紀律。有事、有病要像學院班主任及實習單位負責人請假,未請假而擅自終止實習的,將按照實習成績不合格處理。實習期間要尊師重友,搞好團結,避免與實習單位人員發生沖突。如產生矛盾,即使向指導教師或實習單位負責人反映,由教師或實習單位負責人協調解決。
4、學生實習期間應自尊自愛,穿著得體,行為端莊、飲食衛生、不酗酒、不打架、不破壞公共財物。嚴禁進入網吧、歌廳等具有安全隱患的場所,嚴禁參與各種非法組織活動。
十一、反復操作練習,做到理論聯系實際,達到實習要求。實習期間要吃苦耐勞,勤奮主動,仔細認真。
十二、認真完成《實習日志》,實習結束時向學院提交《實習日志》。
十三、實習學生在實習中必須遵守本管理制度,如違反本制度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本人負責,其他情況視情節給予必要處罰。
十四、此規定適用于學院教學中校外實習及畢業實習。
此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學院學生崗位實習管理辦法 3
一、凡接受實習生的科室,應指定一名主治醫師或高年資住院醫師擔任,帶教老師,負責管理,制定實習計劃,組織實施完成教學大綱。
二、臨床實習生必須參加各級醫師、護理查房,結合病員病例進行實踐教學,并隨時向實習生提問和作必要的解答。
三、根據實習大綱要求,定期安排不同形式的`專題、專業講座和教學查房,每周至少一至二次。
四、實習生必須按時完成住院病員的住院病歷和各種觀察記錄,帶教老師應認真檢查修改病歷并指導學生進行各項技術操作。
五、實習生應嚴格考勤制度,病、事假三天以內由科批準,三天以上須有所在院校正式函電證明,實習學生本人的'請假函電一律不準假。
六、各科室對實習生要嚴格要求,實習結束時,認真做好實習鑒定,并征求實習生對教學工作的改進意見。
學院學生崗位實習管理辦法 4
第一章總則
為了全面貫徹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規范頂崗實習工作,使頂崗實習達到預期效果,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頂崗實習的主要目的是使學生把所學專業知識、專業技能,運用到實際工作中,鍛煉提高工作能力。通過頂崗實習,全方位了解專業和職業,達到從業基本要求,實現就業零適應期。
第二條:頂崗實習原則上安排在最后一學年進行,實習時間一般不得少于半年。根據畢業頂崗單位(或用人單位)的實際,對頂崗實習時間進行適當調整,但一般應在最后一學年進行。
第二章組織與領導
第三條:頂崗實習工作由系分級管理,分別成立相應的頂崗實習工作管理機構,負責頂崗實習工作的指導、管理和實施,保障頂崗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四條:由系教學辦.學工辦等負責全系頂崗實習工作的管理。主要職責是審核各班的頂崗實習工作計劃;檢查考核各班頂崗實習計劃的落實情況、管理質量并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組織全系頂崗實習工作經驗交流;保證實習經費;研究解決頂崗實習管理中的問題;積極推動校企合作,協助我系聯系和落實頂崗實習單位;督促、協助統一辦理頂崗實習期間的學生安全保險;研究解決我系校外實習基地管理機構人員和聘請的實習單位技術骨干、能工巧匠等兼職指導教師的管理和報酬問題;著力推進以就業為目標的頂崗實習工作。
第五條:各系成立由各班行政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頂崗實習工作小組,負責本系頂崗實習工作的組織和實施。主要職責是按照專業培養目標要求,組織制(修)訂包括專業頂崗實踐教學大綱、指導書、任務書、實踐報告格式和分專業的.畢業實踐考核標準、實施計劃等;選派頂崗實習指導教師;落實頂崗實習單位;在實習經費保證的條件下積極對頂崗實習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頂崗實習成績考核和工作總結。頂崗實習管理質量標準見附件一。
第六條:頂崗實習指導教師具體組織和實施頂崗實習工作,系可選派專業課教師為指導教師或聘請實習單位技術骨干、能工巧匠為兼職指導教師。指導教師的主要職責是指導學生完成頂崗實習計劃并達到預定質量要求;負責與頂崗實習單位聯系,了解學生的實習情況;到頂崗實習單位或通過巡回檢查、網絡及電話聯系等,指導解決學生實習過程中的各種問題;檢查學生頂崗實習記錄;指導學生完成頂崗實習技術總結;根據系制定的分專業頂崗實習成績考核標準,評定學生頂崗實習成績;負責頂崗實習學生的日常管理和總結。
第三章過程管理
第七條:學生頂崗實習單位主要由本系或學生聯系。個人聯系實習頂崗單位需填寫《學生頂崗實習申請表》,經所在系同意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八條:落實頂崗實習單位時,應根據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選擇與專業核心能力相關的實習單位,做到專業與崗位對口。
第九條:學生應與實習單位簽訂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以保障實習單位的利益和實習學生的合法權益。
第十條:學生應完成本專業主要生產技術崗位的頂崗實習。應盡可能按照專業崗位群的技術能力要求,進行交叉換崗、輪流頂崗,以熟悉本專業不同的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一般應于每年頂崗實習前完成本系的頂崗實習工作計劃和方案,經教學辦、學工辦審核后實施。還應根據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完善包含頂崗實習實施計劃及任務書的實踐手冊,經所在系頂崗實習工作小組審定后于頂崗實習前發放到學生手中,使學生明確頂崗實習的基本要求。
第十二條:各系應協助頂崗企業加強頂崗實習學生指導。實習期間由企業安排技術骨干、能工巧匠與學院專業教師一起共同指導、管理頂崗實習學生。同一專業(或相近專業)在同一單位實習人數較多時可安排專門教師進行指導;分散頂崗實習原則上由實習單位安排專人進行指導,實習指導教師通過巡回檢查、網絡、電話等方式進行指導,巡回檢查應不少于兩次并應做好指導活動內容記錄。
第十三條: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應認真作好工作記錄,頂崗實習結束時應以企業為主對學生工作技能和實績進行考核,并按《學生畢業頂崗實踐成績考核表》進行評定。
第十四條:學生頂崗實習期未滿,原則上不得擅自離開或調換實習單位,個別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中途調換實習單位,需征得所在系及原實習單位同意。學生未經許可擅自離開或調換實習單位,實習成績以零分記。
第四章學生成績考核
第十五條:學生頂崗實習成績采用百分制。學生頂崗實習技術工作總結內容、格式等要求由我系根據專業特點規定。頂崗實習結束后學生應及時將頂崗實習技術總結與頂崗實習記錄、考核表和有關佐證材料交指導教師。
第十六條:頂崗實習結束學生應交納的有關材料:實習單位對畢業生的綜合評定材料或聘用意見等;實習過程中獨立或與人合作完成的技術改革和創新成果及其實習單位的鑒定證明;實習過程中參與組織實施并完成本崗位任務以外的工作(或項目)內容及其實習單位提供的證明;實習過程中獲取的實習(或就業)單位獎勵證明材料。
學院學生崗位實習管理辦法 5
為進一步規范頂崗實習學生的管理,預防和及時處理學生頂崗實習期間偶發事件,特制定本辦法。
一、學生頂崗實習管理
1、在學校二級管理體制下,學生頂崗實習期間的管理部門為學生處和專業部,學生處是管理職能部門,專業部是管理實施部門。招生就業處、保衛處等部門在相關事件的處理中予以協助。
2、頂崗實習班級的班主任是學生頂崗實習管理的直接責任人,應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⑴在學生頂崗實習前做好教育工作,明確提出頂崗實習注意事項(參照本辦法),指導學生正確使用《實習學生聯系冊》。
⑵在實習單位建立本班學生自主管理組織,要及時了解學生思想動態,遇到苗頭性問題要及時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⑶建立學生頂崗實習檔案(實習單位、工種、聯系電話、父母親聯系電話及住址等)。
⑷因學生頂崗實習是教學環節之一,原則上不允許學生自主選擇單位。所有學生的頂崗實習安排均需由招生就業處會同專業部共同完成。
⑸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和班主任等以個人行為調換單位。如因故需要調換單位,應由專業部提出申請,由招生就業處和專業部聯合妥善安排好二次實習單位,做好相關記錄,變更《實習學生聯系冊》。
⑹若學生發生勞務糾紛、普遍性思想(或情緒)問題、意外事故等,應在第一時間逐級(首先是專業部主任)匯報。
3、學生頂崗實習期間,專業部主任(含德育副主任)應做好組織、管理工作:
⑴在學生頂崗實習前指導班主任做好教育工作,明確提出頂崗實習注意事項。
⑵及時了解本專業部頂崗實習學生思想動態,遇到苗頭性問題要及時指導班主任做好學生思想工作。
⑶以班級為單位建立本專業部學生頂崗實習檔案(實習單位、工種、聯系電話、父母親聯系電話及住址等)。
⑷及時收集各班學生單位變更信息,做好學生單位變更記錄(含聯系電話),并定期向學生處、招生就業處通報(電子文檔)。
⑸負責協調接待學生家長、用人單位來人來訪。
⑹負責協調處理學習頂崗實習期間偶發事件。
⑺負責組織對學生頂崗實習單位的回訪工作。
⑻在來人接待、處理偶發事件時,負責與校長辦公室、招生就業處、保衛處等部門做好協調工作。
4、學生頂崗實習期間,其它部門應積極做好相關工作:
⑴與用人單位發生聯系時,招生就業處應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⑵發生偶發事件時,學生處、保衛處應給予積極配合,有效處置,有必要時保衛處要做好與公安部門的協調工作。
⑶其它部門和教職員工,也應為學生頂崗實習期間的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幫助。
二、偶發事件處理流程
在學生頂崗實習期間,如遇偶發事件,按以下流程操作:
1、接報人在第一時間向班主任、專業部主任匯報。
2、專業部主任(含德育副主任)與班主任商量出事件處理的.初步方案,在第一時間向學生處、招生就業處通報,向分管校長匯報,并積極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3、如事態比較嚴重,由學生處主任牽頭,經校長室批準后組成偶發事件處理工作組,對偶發事件進行應急處理。工作組成員一般由學生處、招生就業處、保衛處、專業部等相關人員組成,必要時校長室派出相關校長坐鎮指揮。
4、如遇緊急傷害事故,接報人應在逐級匯報的同時,在第一時間將受傷人送往醫院救治,杜絕因不作為而引起的嚴重后果。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學院學生崗位實習管理辦法 6
頂崗實習是學院充分利用企業的技術、設備及環境等資源,通過校企合作,培養學生綜合素質、動手能力,縮短學生走上工作崗位的適應期,提高就業競爭能力的有效途徑。頂崗實習是實現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的重要手段,最能體現“工學結合”、“教學過程的實踐性、開放性和職業性”。為進一步規范學生頂崗實習的各項管理工作,結合我系各專業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根據《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文件精神,高等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實訓時間不少于半年。頂崗實習安排在學生畢業前的最后一學期進行,原則上保證學生頂崗實習時間在半年以上。
2、頂崗實習是專業教學計劃中一個重要的教學環節。系部負責頂崗實習工作宏觀指導、檢查、評估及重大問題的處理。專業教研室具體負責各專業學生頂崗實習的.組織管理和實施工作。
二、頂崗實習的安排
1、學生頂崗實習前,應完成專業課程學習,通過各類考試(含補考)、考核,完成規定所修學分。
2、頂崗實習單位采取系部統一安排和學生自主聯系相結合的方式。
3、學生參加頂崗實習前必須簽訂頂崗實習安全協議書,在頂崗實習期間,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所在企業的規章制度,做到愛國、愛校、愛廠,不得無故離開頂崗實習單位。
4、學生必須參加由系部和頂崗實習單位組織的`崗前教育、安全教育和就業指導后,才能進行頂崗實習。
5、專業教研室對所負責專業的每位同學指定校內指導老師,并填好頂崗實習指導老師安排表。
6、指導老師每星期至少聯系1次所負責學生,了解學習動態、解決學生頂崗實習過程中的工作、思想和生活問題,督促學生填好頂崗實習手冊,填好頂崗實習過程管理檔案。
7、頂崗實習結束后,收集學生頂崗實習手冊,填寫頂崗實習考核鑒定表。
三、頂崗實習的崗位要求
1、學生要學習并遵守企業的各種規章制度,要尊敬企業領導和師傅,服從企業領導和師傅的管理教育,刻苦鉆研,努力提高專業技能,積極完成企業交給的各種任務。擅自離開頂崗實習單位、不參加頂崗實習或不能完成頂崗實習任務者,頂崗實習成績鑒定為不及格。
2、學生應認真將理論和實踐相結合,勤于動手,虛心好學,認真完成頂崗實習日志。在頂崗實習期間不得從事與崗位無關的工作。不做有損企業形象和學院聲譽的事情,維護實習秩序和社會安定。
3、學生在實習期間要按時作息,不遲到,不誤工。嚴格遵守請假制度,學生在實習期間,病假需要醫院證明,一般不準請事假,特殊情況須經實習單位領導審批,方能請假。
4、學生要遵守社會公德,言行有禮,發揚艱苦樸素的作風,愛護公物、節約水電。因嚴重違紀或工作懶散被企業退回的學生,系部將按有關制度處理。
5、學生要保持通訊工具的暢通,隨時與校內指導老師和輔導員保持聯系,匯報在實習過程中的思想、工作等方面的表現。
6、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確有正當理由不得不終止在企業頂崗實習的,應先向系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再向實習單位提出書面辭職報告,經實習單位批準并辦好離職手續后,方可離開頂崗實習單位。未經允許,擅自離開頂崗實習單位者,系部將按有關制度處理。
四、頂崗實習的安全管理
1、學生上崗前需和企業簽訂頂崗實習安全協議書。
2、學生在實習期間要積極參加企業安排的各種安全生產教育活動,無故缺席者,頂崗實習成績鑒定為不及格。
3、學生在實習期間應嚴格遵守頂崗實習單位的安全制度,重視安全工作,謹防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不得違反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未經同意,不得動用機器設備、材料、產品,確有需要,經請示得到許可后方可使用。
4、學生在實習期間要注意防火、防盜、防有害氣體,要注意安全用電,下班時要關閉各種電器開關。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實習生本人承擔。
5、學生在實習期間不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參與賭博。不得到江河、湖泊游泳,不得登高弄險等。學生上下班要切實注意交通安全,不能晚歸或夜不歸宿。
6、學生在實習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如因本人違法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五、頂崗實習的考核
1、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接受系部和企業的雙重指導,校企雙方要加強對學生的工作過程控制和考核,實行以企業為主、系部為輔的校企雙方考核制度。
2、頂崗實習結束后要提交紙質頂崗實習考核鑒定表、頂崗實習手冊、企業工作經歷證書,頂崗實習期間工作電子照片3張(電子檔,一張企業背景照片、兩張工作現場照片)。
3、頂崗實習資料20XX年5月31提交給相應校內指導老師。
六、其它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信息工程系。
學院學生崗位實習管理辦法 7
一、為加強學生實習實訓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依據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有關安全法規,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二、對學生實習實訓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教育先行、明確責任、實事求是、方便操作的方針,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并妥善處理好實習實訓活動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
三、依據我校學生在學習期內有一段時間安排在校外進行實習實訓,而且點多面廣的特點,學校各專業、職能部門的管理必須從校內延伸到校外學生實習實訓點。學生實習實訓安全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學校各專業、全體教職工都要在學校統一組織指揮下積極參與學生實習實訓安全管理的工作。
四、安全意識是現代職業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安全意識是現代員工的重要素質之一,安全教育必須列入學校實習實訓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并認真組織實施。
五、安全教育要貫徹于實習的全過程,要做到實習實訓前有集中動員教育,實習實訓過程中有注意事項提醒提示,實習實訓結束后有安全總結。
六、強化工作過程中的`安全教育,服從于各用人單位的崗前培訓,接受安全教育,學習安全法規,并在專人指導下學習并掌握有關的安全操作和技能。
七、在按實習實訓操作規程、實習實訓計劃進行安全教育的基礎上,還要結合每一次實習實訓的特殊性,制定出相應的安全規定,并宣傳到每位學生,提高學生的安全保護意識和防范能力。
八、學生實習實訓教學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學校與教師二級負責制。在校長領導下統一負責管理該項工作,各相關教師負責具體實施與管理。
九、就業處職責
1、研究制定學校實踐教學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負責實習實訓等實踐教學環節計劃審核。
3、負責學生實習實訓教學過程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理。
4、負責督查各學生實習實訓安全管理規定的落實情況。
十、指導教師職責
1、指導教師是實習實訓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負責學生實習實訓期間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2、指導教師代表學校負責學生實習實訓期間的安全管理,指導教師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如遇違紀、安全事故等情況應及時處理,并及時向校領導和就業處報告,報告應包括:事故事件性質、發生原因分析、現場處置措施或方法、事故事件責任等。
3、指導教師安全工作要求
(1)實習實訓指導教師必須接受安全管理培訓,學習、理解和掌握安全管理、應急處理的基本方法、應變技能,才能指導學生的實習實訓教學。
(2)學生校外實習出發前,應對學生進行實習安全編組,采取男、女生混合編組,盡量避免女學生單獨編組,同時加強實習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增強安全應變能力。
(3)到達實習單位,組織實習學生了解實習單位所在地及食宿場所治安、風俗習慣等有關情況,并掌握當地司法或消防機關和醫院的聯系方式、聯系電話,察看安全通道,并針對可能發生的問題采取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
(4)必須本著“安全第一”的原則,加強指導、監督、檢查學生實習實訓期間的日常安全工作。在外集中實習期間,應每周召開一次全體實習學生安全會議,強調安全問題。
十一、實習單位在提供對口的生產一線專業技術崗位,落實具體實習任務的同時,需做好實習學生的入廠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企業指導教師有對實習學生崗位安全操作等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與義務。
十二、自聯實習學生及學校統一安排實習生放假期間或離廠交通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由學生家長負責,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十三、學生安全紀律要求
1、自覺遵守實習單位操作規程和有關紀律及安全管理規定,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和團隊協作精神,提高自我防護能力;積極主動接受安全教育,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校紀校規,認真接受老師及用人單位的教育和管理,自覺學法、懂法、守法、用法,要有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學會自我保護、加強自我管理,不做違法違紀的事,確保實習實訓安全進行。
2、自覺遵守設備設施安全操作規程規范,在使用未操作過的設備前,應讀懂其使用說明書,并有指導教師在場,方能操作該設備。
3、校外集中實習學生應由指導老師帶隊,著裝應符合安全要求,不宜在有安全隱患處活動,聽從指揮,服從安排,嚴禁私自或單獨進行活動,外出應報告指導教師,履行請假手續,并按規定時間返回。若未經允許擅自外出者后果自負,學校不承擔責任。
4、外出實習期間,必須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及習慣,避免與當地群眾或其他人員發生沖突,做到寬容與謙讓;上下班及外出活動應結伴而行,不得單獨在外留宿、閑逛;必須注意交通、財物、飲食衛生及人身安全,增強自我保護防范意識,隨時注意身邊的安全,并及時提醒其他同學注意安全。
5、不得參與傳銷等違法亂紀活動,嚴禁參與非法的娛樂活動或從事與實習實訓無關的危險性工作;嚴禁酗酒、尋釁滋事、打架斗毆;嚴禁床上吸煙、不規范用電;嚴禁到無安全設施或者無專業救護人員的場所游泳等。
6、凡違反實習實訓安全管理規定,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損失的,由學生本人負責,學校不承擔責任。造成集體和國家損失的,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處理。
學院學生崗位實習管理辦法 8
頂崗實習是專業教學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校內實訓向校外的延伸,是專業教學計劃中綜合性最強的實踐性教學環節,它對于培養學生良好的職業道德、熟練的專業技能、較強的可持續發展能力等具有重要的意義。根據《國務校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職業學校要大力推行工學結合(頂崗實習)、校企合作的培養模式,為進一步做好我校在校學生頂崗實習的工作,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頂崗實習是學校教學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學生職業能力形成的關鍵性實踐教學環節,是深化“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強化學生職業道德和職業素質的良好途徑。
第二條 頂崗實習的主要目的是使學生把在校學到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通過實踐鍛煉提高學生的工作能力。通過實習,使學生全方位了解社會行業,并達到社會對從業人員應具備的知識、技能、素質的基本要求,達到就業零適應期。
第三條 頂崗實習原則上應當在學生完成校內教學任務的前提下進行,學生參加實習時間原則上安排在第三學年。具體時間安排如下:5月—6月為實習崗前準備、崗前教育和崗前訓練,并下達實習教學任務、安排指導老師等;7月至次年5月為實習、畢業實習鑒定撰寫等;6月畢業考核及鑒定等。自主聯專業科實習單位的學生必須在第四學期末時填寫“實習單位聯專業科函”并交學校校企合作辦,未落實實習單位的學生原則上必須接受學校的安排。第六學期末,所有學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完成實習教學任務并返校參加畢業考核和辦理畢業離校手續。各專業科可以根據專業特點和實習單位的崗位需求,對頂崗實習時間進行適當調整,但事先必須報校企合作辦審批。
第二章 管理規定
第四條 頂崗實習是學校正常的教學環節,成績不合格屬未完成規定學業,學生需申請參加下一年級的頂崗實習,成績合格,方可畢業。
第五條 在頂崗實習期間,學生必須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從事或參與有損中職學生形象、學校聲譽、社會公德的活動。
第六條 頂崗實習學生必須勤奮工作、刻苦學習、尊重他人、團結同學,遵守職業道德,圓滿完成學校和用人單位下達的實習、生產任務。
第七條 頂崗實習期間學生若需參加考級、考證及技能鑒定等,須征得實習單位及學生所在的專業科同意,并辦理請假手續,不得擅自離崗。
第八條 在頂崗實習期間有違紀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根據用人單位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予以處理。
第九條 因違反實習單位管理規定或操作規程,致使自身或他人生命受到傷害、公私財物受到損失、生產或商務秘密外泄等,由學生本人負全部責任。
第三章 組織實施
第十條 頂崗實習工作由學校和專業科兩級管理,學校成立頂崗實習工作領導小組,各專業科分別成立相應的頂崗實習工作管理機構,負責頂崗實習工作的管理、指導,保障頂崗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一條 學校頂崗實習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實習工作的副校長擔任組長,主管專業課教學的部長擔任副組長,成員由校企合作辦科長、實習科科長、各專業科科長、主管實習的副科長等。頂崗實習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校企合作辦,由校企合作辦科長擔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學校頂崗實習工作的總體安排與管理,主要職責是:審核各專業科的頂崗實習實施計劃;督促、檢查各專業科對口頂崗實習計劃的落實情況,并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研究解決頂崗實習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適時對頂崗實習工作巡回檢查。
第十二條 各專業科成立由科長任組長的頂崗實習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專業科頂崗實習工作的組織實施。主要職責是:分專業并按照專業培養目標要求,組織制(修)訂和審定頂崗實習實施計劃;選派、聘用頂崗實習指導教師;聯專業科落實頂崗實習單位;安排本專業科頂崗實習學生;對頂崗實習過程及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 頂崗實習指導教師是頂崗實習工作的具體落實者,各專業科應選派專業課教師常住實習單位或定期巡查指導。如學校專職教師不夠時,各專業科可在實習單位聘請技術人員作為兼職教師進行技術指導,并負責學生頂崗實習期間的管理,學校與兼職教師簽訂工作協議。指導教師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工作責任心,原則上應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第十四條 學校指派的頂崗實習指導教師的主要職責是:制定專業頂崗實習實施計劃(包括頂崗實習的場所、崗位、目標、要求、內容、經費、時間安排等);及時了解學生的實習、生活情況;通過常住頂崗實習單位或巡回檢查、網絡及電話聯專業科等方式,指導解決實習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檢查學生頂崗實習任務書;指導學生完成頂崗實習技術總結;做好學生頂崗實習綜合成績的評定工作;及時向所在專業科匯報學生在實習過程中的表現;負責學生日常管理。
第十五條 頂崗實習兼職教師的主要職責是:在專業科頂崗實習工作小組的指導下,指導解決實習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檢查學生頂崗實習任務書;指導學生完成頂崗實習技術總結;做好學生頂崗實習綜合成績的評定工作;及時向所在專業科匯報學生在實習過程中的表現;負責學生日常管理。
第四章 過程管理
第十六條 學生頂崗實習單位原則上由校企合作辦聯專業科安排。允許少量學生自主聯專業科實習單位,實習崗位必須與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必須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汨羅市職業中專學校學生頂崗實習申請表》,經所在專業科、校企合作辦審批后方可進行。
第十七條 各專業科應在頂崗實習前一個月落實實習單位,并及時向學生公布,組織學生選擇實習單位。
第十八條 各專業科落實頂崗實習單位時,原則上應根據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選擇與專業核心能力相關的實習單位,做到專業與崗位對口或相關。
第十九條 頂崗實習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實習勞動條件和環境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影響實習學生的安全及身心健康;不得安排學生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隱患的崗位工作;原則上學生每天頂崗實習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必須給實習學生支付合理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條 各專業科和指導教師不得隨意委托中介機構組織、安排和管理實習工作。不得克扣、挪用實習學生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一條 校企合作辦應與實習單位簽訂實習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以保障實習單位的利益和實習學生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二條 學生在頂崗實習過程中,原則上應進行輪崗實習,以熟悉本專業不同的工作崗位和工作過程。
第二十三條 各專業科應在頂崗實習前按照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制定頂崗實習實施計劃,經所在專業科頂崗實習工作小組審定、實習科審核后發放到參加頂崗實習的學生手中,使學生明確頂崗實習的基本要求。頂崗實習實施計劃應報實習科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各專業科應加強對學生頂崗實習的指導。指導方式可采取集中與分散兩種。同一專業(或相近專業)在同一單位(或相對集中的某一區域)實習人數在10人以上的為集中頂崗實習,可安排專任指導教師駐地指導或聘請實習單位技術人員進行指導,學校根據《汨羅市職業中專學校聘請實踐教學、生產性實訓指導教師工作酬金的規定》發給工作報酬;分散頂崗實習,由實習單位技術人員作為兼職教師進行指導(學校根據參加頂崗實習的學生人數給予一定的報酬)。指導教師應做好指導記錄。
第二十五條 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要做好實習記錄,認真撰寫《頂崗實習總結》。
第二十六條 學生頂崗實習結束時,實習單位、實習指導教師根據其頂崗實習期間的表現等情況,填寫《汨羅市職業中專學校學生頂崗實習總結》中相應欄目。
第二十七條 學生頂崗實習期未滿,不得擅自離開或調換實習單位,個別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中途調換實習單位時,須征得招生就業科及原實習單位同意。
第五章 成績考核
第二十八條 學生頂崗實習期滿后向所在專業科交《頂崗實習總結》。
第二十九條 《頂崗實習總結》的基本要求:
1、頂崗實習從事的主要工作(簡要介紹);
2、頂崗實習中本崗位所涉及的技術要求和設備技術參數;
3、結合專業知識,總結本崗位工作,提出自己的見解。
4、頂崗實習總結字數不少于1500字,用a4紙打印一式三份。
5、頂崗實習成績采用優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級記分,由實習指導教師根據學生實習期間的綜合表現評定。
第三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實習成績按不合格處理
1、實習期間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定,被用人單位辭退者;
2、事、病假累計超過實習時間三分之一者;
3、擅自終止實習者;
4、實習期滿,實習單位考核不合格者;
5、因違反有關規定給學校和用人單位造成嚴重后果者。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由實習科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學院學生崗位實習管理辦法 9
一、凡來我院實習醫生必須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及醫德規范。刻苦學習,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遵守《實習生守則》。積極參加院內組織的政治學習和業務活動。
二、實習生必須經過院前培訓。加強紀律性,服從醫院領導,遵守作息時間,不無故缺勤、遲到、早退,未經批準不得離開實習崗位,因病、因事需要請假一天者,經實習隊長同意、科室批準;三天之內經科室同意后報科教科;超過三天者由科教科批準;超過一周以上者須經學校批準。無故不到崗者,按曠工處理,礦工兩天以上者按學校規定處理。
三、實習生在上級醫師和護士長的.指導下進行工作,對病員必須抱著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態度,經常了解病人的病情變化、飲食和思想情況,遇到困難和疑問,應及時請示上級醫師解決,不得自行處理。實習生無處方權和下達醫囑權,按上級醫囑開寫的處方和各種檢查申請單,實習生應先簽名,經上級醫師復核無誤并簽名后方生效。
醫技科室,如放射科、檢驗科、特檢科的實習生不能擅自簽發檢查報告,必須經上級醫師復核、簽名。
四、實習生應嚴格遵守保護性醫療制度,舉止言談要謹慎,未經帶教老師同意,不得隨意向病人及其家屬解釋病情,不得讓病人及家屬翻閱病歷。
五、參加科內組織的業務活動,如死亡病例討論、有關病例討論、病情分析學術報告、尸體解剖及必要的會議等,對必要保密的資料,不得隨意泄露。
六、實習期間如發生嚴重差錯和醫療事故或違法亂紀,應及時向上級醫師和學校領導報告。損壞公物或醫療器械按規定賠償。
七、實習結束后前一周要搞好個人總結,由帶教老師和科主任寫出實習鑒定,辦理離院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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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生實習、實驗的管理組織指導教師,在實習或實驗前要向學生講清安全實習或實驗的規則或意義,使學生認清不安全實習或實驗所造成不良后果的嚴重性,真正樹立起安全實習或實驗的觀念。
二、學生實習或實驗必須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進行。指導教師一定要在實習或實驗前向學生講明正確的操作步驟和操作時應注意的安全問題,以及不安全的防范措施。
三、參加實習或實驗的學生,必須聽從指導教師的指揮和管理,自覺做好實習或實驗前的安全保護工作。
四、實習或實驗的學生,在進入實習車間或實驗室前,必須穿上工作服,男同學不得穿背心,女同學要戴好工作帽,但不得戴圍巾、穿裙子。
五、學生操作前,應首先檢查所用設備、用具、儀器等是否完好無損,如有損壞,立即報告指導教師。如果所用設備、用具、儀器發生故障時,應立即終止操作,并立即報告老師,未經允許不得亂動,更不得違章操作。
六、學生操作時,要嚴格遵守操作紀律和操作規程。嚴禁煙火,嚴禁酒后操作,嚴禁說笑打鬧,嚴禁亂竄崗位。未經指導教師許可,不得離開操作崗位。
七、學生實習車間和實驗室的用電線路及使用的電器等,要經常檢查,如發現漏電或損壞現象,要馬上報告學校,并及時作好維修。
八、安全用電,謹防觸電,不用濕手或濕物接觸電插銷或帶電的'物體,以免造成觸電事故。操作完畢,一定要切斷電源,以免發生火災。
九、學生操作完畢離開崗位后,指導教師要重新檢查一下水閥是否關嚴,電源是否切斷,窗戶是否關好,在一切完好的情況下,鎖好門后,方可離開。
十、對于有毒、易燃和對人體有腐蝕性的化學藥品,一定要按照科學的方法去管理和使用。嚴禁任意混合,亂倒亂放,對于一些易燃易爆炸的物品和氣體,更應引起注意,必須嚴格地按正確的操作規程去操作。
十一、不得將飲食用具帶入實驗室,禁止在實驗室內飲食。
十二、學生實習或實驗完畢,要清點用具、儀器和藥品等。要擦好設備、刷凈儀器,并擺放整齊,要按有關要求正確地處理掉所廢棄的物品,并自覺做好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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