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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食堂管理辦法
食堂管理辦法1
為進一步深化食堂改革,維護學生利益、強化食堂管理,特制訂本辦法。
一、食堂承包準入單位和個人資格條件
1、有飲食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并持有飲食業衛生許可證,有良好的行業信譽,愿為學校這個特殊消費群體敬業服務者優先準入。
2、能按期交納經營保證金,并具備充裕的開業流動資金。有經濟實力較強企業做擔保的優先考慮準入。
3、在以往餐飲經營中無任何食品衛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記錄。
4、能夠在規定時間內自行辦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證件。
5、經營管理者必須有三年以上飲食服務業管理經驗,具有從事高校食堂經營業績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準入。
6、自愿交納經營保證金。
本保證金是確保準入租賃經營者在履行相關合同責任時的保證,在合同終止時,租賃經營者在已完全承擔全部經濟與法律責任(如經濟、勞工、合約糾紛、賠償責任等)后返還。
二、準入承包方人員用工管理
食堂工作人員由準入承包方自行招聘和管理,后勤有權對食堂用工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1、準入承包方要科學合理地配備炊管員和餐廳服務人員,各工種人員比例搭配適當、且屬于自己的一支不同等級的廚師隊伍,同時要留有一定數量的勤工儉學崗位。
2、準入承包方在員工招聘、工資發放、保險福利等方面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后勤的具體規定;所聘人員要身份證、健康證齊全,并報學校登記備案。準入承包方自行承擔食堂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債權債務、勞務糾紛的處理等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
3、準入承包方要對本食堂員工的思想道德、業務素質、安全健康、計劃生育等進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員應規范服務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語、禮貌服務,對學生服務熱情,不得漫罵污辱學生。
三、設備設施
1、準入承包方應為食堂投入相應的設備設施,投入后的設備設施產權歸學校所有,由學校進行驗收登記后全部計入學校資產。
2、合作期內,準入承包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設備設施位置,如確因經營需要,需征得學校同意;學校定期對所擁有的資產進行清點和盤查,合作期滿,學校將組織人員對房屋設備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解除合同,如有自行改動,必須修復或予以賠償。
3、合作期滿,準入承包方除學校規定投入相應的設備設施以外自行投入的設備學校不予回收。承包方可自行處理,但不得對現有結構或設施造成破壞。
四、經營指標控制
承包方在服從學校統一管理的前提下,對食堂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1、準入承包方經營者必須嚴格執行《食堂標準化管理標準》所訂立的人員配備、采購管理、服務質量、伙食質量、花色品種、菜肴價格等指標要求。
2、規范內部管理,嚴格控制各項成本支出。
3、正確對待各項測評活動,并根據測評意見及時改進工作中的.不足之處。各項測評的滿意率連續二次達不到60%或對測評整改建議拒不執行的,學校有權扣除經營保證金或終止合作經營合同。所造成的經營損失由經營者承擔。
4、烹飪制作流程符合相關規范,講求工藝技術,各種風味菜肴兼備,營養充分,價格適中,能照顧到不同類別師生飲食要求。
5、未經學校批準,準入承包方食堂不得經營飲食服務以外的其它業務,也不得進行同行業惡性競爭,必要時學校將實行經營品種和銷售價格等限制制度。
五、準入承包方食堂財務管理
1、準入承包方必須建立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種財務賬目,學校有權通過管理中心獲取師生餐飲消費等信息,并有權檢查準入承包方的進貨、銷售、成本核算等賬目。
2、準入承包方應于每學期放假前一個月內向學校交清下一學年的管理費用。首次交款必須于準入合同簽訂時一次交清,逾期不交學校有權終止合同;若中途停業,所交的費用不予退還。
3、學校負責校園售飯系統的管理與維護,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4、學校財務部門按規定管理資金,定期結算。在與準入承包方辦理相關結算業務時,先行扣除各種管理費和必要的水、電、暖、衛生等代繳費用,結余款項按規定的結算時間及時返還給準入承包方。
六、風險責任承諾
準入承包方必須對自身經營風險承擔全部的后果,并對有關衛生與安全責任作出明確的承諾。
1、準入承包方要按雙方簽訂的《租賃經營合同》的規定承擔全部的安全、衛生、質量、效益、風險等責任。
2、準入承包方在經營過程中與外界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等糾紛均與學校無關。
2、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準入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時或不充足供應食堂膳食,否則視為違反合同。
食堂管理辦法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職工食堂管理,為員工提供良好的就餐服務環境,保障員工切身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機構及崗位職責
第二條辦公室負責公司食堂綜合管理,主持食堂日常事務工作及項目部食堂的例行檢查。辦公室食堂負責人為公司食堂的主管人員,負責食堂日常事務管理、日常物資采購、每日菜品質量實時跟蹤、成本核算、費用控制、食堂收支、用餐情況統計及其他食堂綜合事務。
第三條財務部負責公司食堂財務管理,負責原始憑證、票據審核,正確進行財務處理,履行財務收支手續,并監督食堂經費使用情況。
第四條項目部綜合行政負責項目部午餐日常管理工作、食堂收支、用餐情況統計及其他食堂綜合事務。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五條各種蔬菜等食品必須清洗干凈,各類裝盛調料的器具應經常洗滌,所有餐具在餐前必須保證全部經過滅菌消毒處理。
第六條廚房各種用品、用具,用后必須及時清洗干凈,保證整齊清潔,分類放置,且定期用消毒液進行消毒處理,冰箱(柜)內存放物品要分袋存放,生熟分開,定期清理。
第七條保持餐廳內外的環境衛生,墻面、墻壁、門窗、桌椅整潔無油污,上下水道通暢,餐廳內無蚊蠅、無蟲鼠,廢物垃圾實行裝袋。
第八條食堂餐桌、地面,飯后必須及時進行清掃,保持餐桌、餐椅的干凈整齊,每周對餐廳及廚房大清洗一次。
第九條食堂工作人員要不斷提高烹飪技術,保證飯菜營養和質量,并配合辦公室、財務部做好賬務核算,做到日清月結、賬務相符。
第十條采購人員采購各種食品時,須嚴格把控食品的質量關,要保證食品的新鮮,不得采購霉變、腐敗、蟲蛀、有毒、超過保質期的'或衛生法禁止供應的其他食品。
第十一條辦公室食堂負責人應不定期檢查食堂情況,包括廚房和餐廳環境衛生、各類設備情況、飯菜質量和衛生、食堂工作人員的著裝衛生等情況。
第十二條就餐人員應自覺依次排隊領取飯菜,珍惜食物,杜絕浪費。不得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就餐,保持地面清潔,就餐后的殘物必須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內,并將餐具放入指定的位置。
第十三條食堂工作人員應熟悉各類炊具設備及燃氣、灶具、電器等的操作方法和保養規程,并每月定期全面檢查食堂設備,確認設備運行是否正常,如發現設備老化或有損毀等異常應及時報修或報請更換。
第十四條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公司統一管理,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嚴格履行公司的炊事員崗位職責。
第十五條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發現患病疾、病毒性肝炎、消化道傳染病、肺結核、化服性皮膚病等疾病者,立即調離工作崗位。
第十六條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有敬業愛崗精神和良好的衛生習慣。應保持穿戴整齊、外表整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換工作服,不得染指甲,工作時不戴戒指、手躅、耳環等。
第十七條食堂工作人員應熟悉各類炊具設備及燃氣、灶具、電器等的操作方法和保養規程,并每月定期全面檢查食堂設備,確認設備運行是否正常,如發現設備老化或有損毀等異常應及時報修或報請更換。
第十八條嚴格執行各種設施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操作間,嚴禁野蠻操作。下班關閉門窗、開關、閥門,嚴格控制爐火、煙頭等明火。防止廚房常見事故如割傷、跌傷、撞傷、扭傷、燒燙傷、觸電、盜竊、火災等。重點防火、防盜、防毒,安全用電,節約用水。
第十九條實行員工安全知識培訓上崗制度,強化安全意識。辦公室食堂負責人和食堂工作人員應不定期檢查滅火器、消防毯等設備情況。
第二十條辦公室牽頭成立例行檢查小組,對公司及項目部食堂進行檢查,主要包括基礎設備情況、安全衛生情況、消防安全及應急預案處置情況等,發現問題的應立即進行整改,情節嚴重的對相關負責人員問責。
第四章采購及報銷
第二十一條針對固定使用的食材諸如大米、油、佐料、水果、蔬菜、肉禽、蛋類,燃氣等。可多方詢價比價后,與供應商簽訂長期采購協議,供應商須提供經庫房登記員、采購人員簽字確認的送貨清單、正規發票方可按照公司規定和協議約定付款。
第二十二條公司嚴格執行采購詢價機制,每季度財務部會同辦公室進行原材料詢價對比,詢價對比后供貨商價格與市場價差大于20%的,相關采購人員需做書面說明。
第二十三條辦公室食堂負責人應根據當月考勤記錄,分部門統計當月食堂就餐人數,計算餐標人次,并整合當月食堂各項費用支出,形成員工當月餐標表(模板詳見附件三),作為報銷依據。辦公室需控制人均餐標在每人每餐25元的餐飲標準和預算費用內執行。
第二十四條項目部內業依據當月考勤記錄及實際就餐人次統計各項目當月就餐情況,提供正規發票及就餐明細表經辦公室食堂綜合管理登記后財務部作為報銷依據,費用需控制在每人每餐25元的餐飲標準和預算費用內。
第二十五條固定供應商須在當月3日前完成上月采購事宜的核對,采購人員需準備雙方簽字確認的月采購核對匯總表、送貨清單和正規發票,報財務部作為報銷依據。
第五章工作餐管理
第二十六條針對公司部分項目無出差補助又發生誤餐現象,可采取按不超過50元/人·餐的標準憑票報銷。
第二十七條針對周末加班和日常延時工作至21:00后的誤餐現象,按照不超過25元/人·餐的標準憑票和考勤報銷。
第六章應急處理
第二十八條食堂應對各類可能引起的食物中毒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應急預案措施。
第二十九條若遇安全事故發生,食堂員工應利用自身掌握的應處理知識進行處理,同時在第一時間進行向食堂管理員匯報,并由其向上級主管領導報告。
第三十條若遇食品中毒事故發生,食堂員工應協助現場調查人員進行現場調查,對所有食物封存,停止供膳。配合上級衛生部門做好食物中毒原因調查,找到引起中毒的原因,防止中毒再次發生,原因排除后才能繼續供應。妥善處理事故后,應及時進行總結反思,報辦公室備案,并落實整改。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XXXX公司,公司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
食堂管理辦法3
一、本辦法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中小學、職業學校及幼兒園。
二、學校學生食堂要本著服務學生、服務教學宗旨,確保學生就餐的安全、衛生、舒適。凡無《餐飲服務許可證》學校不得從事學生餐飲服務。
三、學校要加強學生食堂管理,嚴禁學生食堂私人承包,嚴禁學校向學生食堂下達創收任務。
四、學生在校就餐堅持學生自愿原則。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強制學生在校就餐,嚴禁學校將學生在校就餐人數多少列入班級工作考核內容。
五、學生食堂堅持“公益性”、“非營利性”原則。學生食堂伙食費成本支出包括原材料成本,具體開支項目有:
1、購買糧、油、菜、佐(配)料所需費用及運雜費支出。
2、學生食堂購買所需燃料的支付。學校應嚴格控制在食堂員工人數,就餐學生在100人以內的,按不超過2人的比例配備;超過100人就餐的,每增加50人增配1名食堂從業人員。食堂工作人員工資由財政支付,不得從學生伙食費中計付工資。
3、學生食堂易耗物品的開支,如餐廳用碗、筷、桌、凳和廚房用廚具等的購置與維護費,學生食堂房屋的改擴建、修繕及單件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不得進入食堂成本開支。
4、學生食堂產生的檢驗檢疫費,以及食堂從業人員的培訓、體檢費等由學校公用經費支出。
5、學生食堂剩飯剩菜變賣等其它收入應納入食堂財務統一管理。
6、學生食堂的收支結余實行月度結算,食堂的結余款要專項用于改善學生伙食,嚴禁用于學校教職工福利、獎金、津補貼以及非食堂經營服務方面的支出。
六、學校要不斷提升學生伙食質量,加強學生營養。伙食標準(不包括營養餐部分)早餐花色品種應不少于2個,并且備干菜(咸菜)不少于1個;中、晚餐至少1葷1素1湯。每日的菜譜、價格要在就餐窗口和門衛室公示。
七、加強學生伙食費管理。學生伙食費實行按餐計算,分月收取,分月結算。其中包餐制學校按月據實收取;自購制學校憑充值卡或飯菜票結算。學生首次領取充值卡由學校免費提供,學生損壞、遺失充值卡的,學校可收取每卡不超過10元的補卡費。學生繳納伙食費的同時學校要開具正式收據,不得推遲開具或不開。
八、加強食堂用工管理。寄宿制學校食堂所聘從業人員與就餐人數比不得低于1:50,非寄宿制學校食堂所聘從業人員與就餐人數比不得低于1:100。食堂工作人員工資按當地同類人員的標準支付。學校要加強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提高學校餐飲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九、規范采購行為。實行集中采購,要求多人參與,互相監督。學生食堂伙食費各項開支都必須要使用正規發票,對于大宗商品要實行定點采購,對供貨較多、數額較大的采購要注明供應商名稱、地址和聯系電話,索取正規發票。學生食堂各項采購要有嚴格的'驗收、保管、領用管理制度。實物采購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等三人以上簽字方能入賬。對于大宗商品要通過招標,實行定點采購,實物的入庫、出庫必須嚴格記載并予以保存備查。大宗商品的采購價格要張榜公布,接受監督。
十、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學校食堂要嚴把安全、衛生關,明確安全、衛生責任人。不合格的蔬菜、食品、干菜及霉變的食品等不得采購,所有蔬菜、干菜、食品在下鍋前均要進行認真清洗,仔細檢查并留樣,以確保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堂管理辦法4
為使機關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發揮機關食堂為機關干部職工服務的職能,制定機關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員必須自覺服從管理,為辦好機關食堂傾心盡力;
(二)機關食堂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由會議確定專人管理。食堂工作人員要齊心協力,在確保供餐水平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減少浪費;
(三)食堂工作人員享有對食堂公有資產的使用權,并負有保護維修的責任。損壞的負責維修,丟失的`照價賠償,報廢的需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妥善處理;
(四)食堂工作人員工作期間須穿著整潔干凈。要講究衛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須洗手。患有流行、傳染性疾病時應立即報告,暫停接觸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為止;
(五)保持餐具、廚具和操作間衛生。餐具必須洗涮干凈,流水沖刷,平時存放在廚柜中;經常清理廚具污漬,保持清潔干凈;生、熟菜板(刀)要分開,不能混用;操作間每月徹底清理擦洗1次;餐具廚具不得外借;嚴防食物中毒;
(六)餐廳保持整潔、干凈。窗明幾凈,物見本色,無灰塵、無污潰,清掃擦拭及時徹底。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滅鼠滅蠅,保證始終達到滅鼠滅蠅標準。食堂工作人員有責任維持就餐秩序;
(七)保證供餐服務時間。早餐時間7:40—8:00,午餐時間12:00—13:00,10:30前報飯,晚餐時間6:00—7:00,4:30前報飯,按時就餐。若有外來單位工作人員用工作餐,必須按制度提前報飯,與鎮干部同桌、同時就餐,餐后自覺繳納伙食費,由鎮出納出具縣財政局專用收據;
(八)用餐形式及標準:早餐2.5元/人,午餐5元/人,晚餐4.5元/人;
(九)負責灶務管理人員及時收繳伙食費、結算伙食費;
(十)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閑余時間不得隨便離開,做到有事請假。
食堂管理辦法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促進集團職工食堂管理,進一步提高后勤服務質量,提高職工生活水平,確保食堂衛生和食品安全,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章人員安排及崗位職責
第二條各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財務部協助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第三條食堂管理及工作人員包括后勤管理員、食堂出納、食堂會計、廚師(含一名廚師長)、服務員。
第四條后勤管理員職責:
(1)負責原料采購和管理、餐廳各種設備的管理、衛生監督、安全管理以及食堂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
(2)負責對每天配送食物進行驗收,把好原料的質量關,要保證食品的新鮮,以防食物中毒;
(3)及時征集就餐員工的建議和意見,根據職工的飲食習慣、季節性等,組織廚師制定好每周配菜單,做到有營養、味道好,不斷改善伙食品種,盡量減少員工剩飯剩菜現象。職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五條食堂會計職責:
(1)負責在菜品采購過程中對采購數量與采購價格進行記錄以及與供應商的結算;
(2)審核出納編制的做賬憑證;
(3)負責食堂月末的財務結算工作,編制相關報表。
第六條食堂出納職責:
(1)負責食堂就餐卡的充值、掛失;
(2)根據業務需要編制做賬憑證;
(3)負責后勤管理員采購小額、易耗物品的報銷。
第七條廚師職責:
(1)講究營養,保證飯熟菜香;
(2)愛護餐廚設備,做好維修保養工作,使之經常處于良好狀態;
(3)搞好個人及公共場所衛生,堅持餐具消毒制度,保持環境整潔;
(4)嚴格落實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著裝上崗,嚴格操作程序。
第八條服務員職責:
(1)服務要規范、得體、大方,不得與就餐人員發生口角;
(2)搞好食堂衛生,愛護、使用好各種餐飲用具,要做到每餐消毒,預防各種疾病的.傳染;
(3)要保持個人衛生、服裝整潔,工作期間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4)服從領導,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銷假;
(5)工作期間要堅守崗位,按照分工做好本職工作,上崗期間不干私活,不亂串崗位,不私自外出。
第三章收費管理
第九條集團、新力、博通員工憑就餐卡刷卡就餐。午、晚餐標準6元,食堂就餐員工刷卡3元、公司補貼3元,運行當班人員刷卡2元、公司補貼4元;早餐標準3元,員工刷卡1元,公司補貼2元。法定節假日當日運行人員及行政、檢修值班人員憑餐劵免費就餐。職工食堂管理制度。其余各公司參照執行。
外來及加班人員憑加班就餐申請單就餐。
第四章員工就餐規則
第十條員工在規定的時間內就餐,取餐時自覺排隊,不得插隊。
第十一條就餐后,用餐者須將自己飯碟中殘渣倒入垃圾桶中,將飯碟放在規定的位置。
第五章采購管理
第十二條大宗物資(面、米、油、調料等)由綜合辦根據價格合理、質量好、信譽高的原則比價選擇所需物品的供應商,每月采購一次,次月結算。
第十三條由廚師長根據菜譜擬定次日的物品(菜類、肉類、魚類)申購單,待后勤管理員報綜合辦核準后,提出資金申請,領導批準后到出納會計處領取次日采購資金,做到當日采購當日報銷。
第十四條大宗及當日物資到貨后,廚師長協助后勤管理員、食堂會計做好驗收工作。驗收程序:
(1)驗質量。主要看食物的品質是否完好,有無污染變質,是否有齊全的生產廠家、商標、生產日期等標志,是否過保質期,有無產品合格證等。
(2)驗數量。能稱重量的,必須過稱,以件計的,是否符合數量標準。
(3)其它方面是否有不符合標準或不宜進入食堂使用的。
(4)食堂會計要根據驗收的數量和單價做好購貨發票的核算。
第十五條驗收合格后,由廚師長、后勤管理員和食堂會計在購貨發票上簽字;不合格的,必須與供貨商聯系退貨,嚴禁不合格食物進入食堂;由驗收工作失職造成事故的,公司將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后勤管理員做好每日的物品進出登記,領取物品的人員要在后勤管理員的登記簿上填寫領取物品的名稱、數量和時間,并簽字。
第十七條每日結束后,后勤管理員要做好食堂物品的清點工作。
第六章財務管理
第十八條遵守財務紀律,遵守會計制度,每天的收入支出必須及時入賬、做到日清月結。
第十九條對后勤管理員采購的各種炊具零件、小型用具、雜項開支等單據要認真審核,各項內容要準確無誤,并經后勤辦負責人及分管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
第二十條嚴格審查往來票據,凡不符合財務制度要求和手續不全的票據,要拒絕付款,做到準確無誤。
第二十一條每月月初及時向集團資產財務部上報上月食堂的盈虧情況。
第七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二條廚師個人衛生
1、講究個人衛生,衣著干凈整潔,不留長發、長指甲,不留胡須。
2、制作食品前要用洗手液洗手,不得用手直接拿放熟食。
3、工作時間穿好工衣,戴好工帽,供餐時必須戴好口罩、手套。
4、不得在廚房、餐廳工作間內吸煙、隨地吐痰,在洗碗(菜)池內洗滌衣物及其它物品。
5、發現自己染病須及時報告,暫停工作。
第二十三條食品衛生
1、蔬菜一般當天購進當天食用,不得放置兩天以上,發現變質立即丟棄處理。
2、肉食、魚類等要保持鮮活。
3、菜要炒熟煮透,油炸食品不能炸糊。
4、熟食必須使用專一熟食工具,不得用手拿放,生、熟食品必須分開存放。
5、剩食品必須采取保鮮紙遮蓋放入冷藏柜。
6、變質變味食品不得再售賣。
7、鮮菜、肉類、干貨成品和半成品必須分類存放,不得混放或放置地上。
8、包裝食品必須標識清楚,符合檢驗合格規定標準。
第二十四條餐具衛生
1、打飯勺、菜勺、湯勺統一用盤托放,不能直接放在臺面。
2、用過的餐具要經過初洗、清潔劑清洗、清水清洗、消毒四道工序處理,餐具內外要干凈干燥,無油跡、無洗潔劑泡。
3、用餐前餐具要集中整齊擺放,保持清潔,用潔凈白布蓋好,防止蠅叮,餐具未經消毒不得循環使用。
第二十五條廚房衛生
1、刀、砧板、鍋、鏟、盆、桶等廚具在使用前后要清洗干凈,按規定消毒處理。
2、切完菜及時清理垃圾,集中處置,并清洗工作臺面、地面。
3、貨架、油煙罩、蒸柜、爐灶、洗菜池、洗碗池每天要保證清洗干凈。
4、油、鹽、醬油等常用輔料和未用完的米、菜下班前要蓋好。
5、清除衛生死角,防止老鼠、蒼蠅、蟑螂等污染食物。
6、定期清洗冰箱雪柜,每周兩次對冰箱雪柜大清潔,天天兩次小清理,保證清潔衛生。
第二十六條餐廳衛生
1、地面無垃圾雜物,無積水,干凈清爽。
2、桌面臺凳餐后及時清潔,干凈無塵。
3、墻壁門窗、風扇、燈管等定期清潔,無蛛網。
4、每周兩次大掃除,用清潔劑清洗臺面、地面,盡量做到餐廳內無蠅、蚊、蟑螂等。
5、專人負責回收餐具,不得亂扔亂放,剩飯剩菜要及時運走,保證餐廳無異味。
第八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未經許可,除食堂工作和管理人員外任何人員不得進入廚房,不得在非就餐時間進入餐廳。
第二十八條廚房清潔用品應與調味品、菜品等分開放置。
第二十九條廚房設置滅火器。
第三十條廚房及就餐區嚴禁吸煙。
第三十一條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
第三十二條食堂工作人員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等。
第三十三條后勤管理員負責每天監督檢查食堂的安全。
食堂管理辦法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食堂(含伙房)是指設于學校(含托幼機構),供應學校學生、教職員工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學校食堂。
第二章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
第四條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實行屬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監管責任,xx門承擔行政主管責任,學校承擔主體責任。
第五條 市(州)、縣級人民政府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對下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進行目標考核。加大財政資金投入,改善學校食品安全基礎設施條件。
第六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依法實施餐飲服務許可,開展日常監管,查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第七條 xx門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行政主管工作,對下級xx門和學校進行食品安全目標考核,全面落實學校食品安全責任。
第八條 學校(含托幼機構)承擔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校長(托幼機構負責人)是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食堂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從事供餐活動,確保食品安全并符合營養要求。
第九條 各地要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導致學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相關部門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學校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職責的單位及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其責任。
第三章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
基本要求
第十條 學校食堂應當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學校應以校長為法定代表人申辦學校食堂《餐飲服務許可證》,鄉鎮中心學校所轄的村小(含教學點)食堂應以中心學校校長為法定代表人申辦《餐飲服務許可證》。
第十一條 學校應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學校首席食品安全官或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應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包括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潔、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制度,留樣制度,關鍵環節操作規程,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投訴受理制度以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制度。
第十三條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含臨時工作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和培訓證明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含病原體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x食品的工作。
第十四條 學校食堂應建立每日晨檢制度,并做好記錄。食堂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十五條 食堂從業人員應當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飾物。專間操作人員應戴口罩。
第十六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員開展每年不少于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學校應當組織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從業人員健康、培訓等管理檔案。
第十七條 學校食堂食品處理區應設置在室內,按照原料進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并應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食品加工處理流程應為生進熟出的單一流向。
第十八條 學校食堂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臺賬。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輔材料,應通過公開招標、定點采購的方式確定供貨商。
第十九條 學校食堂應設置食品庫房,食品庫房應配置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等設施。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標識明顯。
第二十條 學校食堂在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二十一條 學校食堂烹飪的食品應燒熟煮透,烹飪后的食品應在備餐間存放。烹飪后至食用超過2小時的,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第二十二條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識,設立固定區域或場所存放。直接x食品與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應分開存放,半成品與食品原料應分開存放。
第二十三條 高等院校制售涼菜,涼菜間做到專人負責、專間制作、工具專用、消毒專用和冷藏專用。
第二十四條 分餐應當在備餐間或符合要求的加工經營場所內進行。供餐后多余的食品應冷藏,再次食用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供應食用。
第二十五條 餐用具應按規定進行清洗、消毒,消毒后的餐用具應儲存在專用的保潔設施內備用,保潔設施內不得存放其他雜物或私人物品。
第二十六條 學校食堂不得超劑量、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添加劑存放應有固定的場所,標識“食品添加劑”字樣,盛裝容器上應標明食品添加劑名稱,嚴格“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專用稱量”。
第二十七條 學校食堂提供的每餐次食品成品必須留樣,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在專用冷藏設施中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等。
第二十八條 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應存放于標識清楚、密閉的容器中,并日產日清。
餐廚廢棄物應由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單位或個人處理,并與其簽訂合同,索取其經營資質等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臺賬。
第二十九條 學校統一為學生訂購學生餐的,應選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B級以上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并對供餐單位的食品安全條件、供餐能力、運輸車輛、檢驗室以及食品安全管理機構、人員配備和職責履行情況等進行實地查驗。學校應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場所。
第三十條 學校食堂供餐需分送各班級就餐的,其送餐車輛、容器和工具應保持清潔衛生。每次運輸食品前應清洗消毒,運輸裝卸過程中應密閉加蓋。
第三十一條 學校食堂用水應符合國家標準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第三十二條 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食堂應由學校自主經營,統一管理,不得對外承包。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引入社會經營的食堂,應選擇有資質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的餐飲單位,建立準入和退出機制。
第三十三條 嚴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類學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葷涼菜;嚴禁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嚴禁違規加工制作野生毒蕈、發芽土豆、霉變紅薯、鮮黃花菜等高風險食品;加工制作四季豆、豆漿等食品時必須燒熟煮透。
第四章 應急處置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指揮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第三十五條 學校食堂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事發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xx門應當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按照應急預案及時做出反應,采取措施依法處置。
第三十六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有權向學校了解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情況,要求學校食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進行檢驗。
(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三)經檢驗,屬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監督銷毀;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第三十七條 學校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當發生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在2小時內報告當地政府、xx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二)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四)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按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五)落實各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第三十八條 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xx門要建立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工作機制,加強信息發布前的溝通和論證,及時、客觀、準確發布權威信息。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九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對學校食堂進行監督檢查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學校食堂實施現場檢查;
(二)對學校食堂經營的食品進行抽樣檢驗;
(三)查閱、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四)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違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設備;
(五)查封違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場所。
第四十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人員對學校食堂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對下列內容進行重點檢查:
(一)餐飲服務許可情況;
(二)從業人員健康證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建立檔案情況;
(三)環境衛生、個人衛生、食品用工具及設備、食品容器及包裝材料、衛生設施、工藝流程情況;
(四)餐飲加工制作、銷售、服務過程的食品安全情況;
(五)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制度及執行情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制度及執行情況;
(六)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食品添加劑等的感觀性狀、產品標簽、說明書及儲存條件;
(七)餐具、飲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x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潔情況;
(八)用水的衛生情況。
第四十一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依法對學校進行監督檢查,并制作《現場檢查筆錄》、《監督意見書》或者《責令整改通知書》等xx文書。
第四十二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對學校食堂全面推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許可頒發及變更情況、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
第四十四條 地方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學校食堂建設規劃和扶持政策,加強學校食堂標準化建設,會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逐步推行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遠程x監控。
第四十五條 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業組織、家長和學生委員會成員、新聞媒體記者等成為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鼓勵全社會共同參與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第四十六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舉報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做好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舉報受理、查處和反饋工作。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由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四川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20xx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食堂管理辦法7
為使客餐接待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樹立公司良好的對外形象,更好地為企業各部門工作服務,本著誠懇、熱情、周到、細致、安全、節儉的原則,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客餐工作的基本原則
1、在招待客餐中,各級領導、有關部門要帶頭執行上級有關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從嚴掌握客餐接待標準,嚴格控制客餐費用支出。
2、招待客餐一般安排在食堂2樓餐廳就餐,特殊情況可在公司外就餐。
3、在食堂2樓餐廳接待客人,陪餐人數應控制在2人以內;如來客人數較多(6人以上),陪餐人數可放寬到3人。超標準安排的,由安排人員自理。
4、公司內部上下級之間及各部門之間,不得以任何名義進行公款宴請。
5、公司辦公室、資產財務部每季度將客餐接待支出向廠務會匯報一次。
二、客餐工作分工
1、食堂客餐工作由公司辦公室實行統一管理。
2、來公司視察、考察、指導工作的上級領導及兄弟單位的領導,由公司辦公室負責接待。
3、來公司各部門進行公務往來,由相關部門負責接待。
4、 系自主經營的部門及市場部,接待工作由其自行安排。
三、客餐工作的審批程序
1、使用公司統管經費接待客人,應提前到公司辦公室填寫《客餐審批單》。
2、在食堂2樓餐廳接待客人需經各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在公司外就餐需經總經理審批。
3、接待部門應嚴格按照《客餐審批單》指定的地點、標準就餐。
四、結算辦法
1、每項接待任務完成后,接待人員要對開支款項認真核對,并在食堂開具的《客餐結算單》上簽字,同時注明接待單位、事由,交公司辦公室審核。
2、接待費由公司辦公室每月月底與食堂進行結算,辦公室主任簽字后,經各部門主管領導和總會計師簽字報銷。
3、在招待客餐中超出標準的費用由各部門自行承擔。
五、就餐標準
原則上中餐每人每餐分10元、20元、30元三個檔次;晚餐每人每餐分20元、30元、40元三個檔次。中餐一律不上酒。凡有公司領導出席的由公司辦公室自行掌握。
六、本辦法從xx年11月1日起施行。
食堂管理辦法8
北京市中小學校食堂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本市中小學校食堂管理,全面提升服務質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北京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市中小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學校食堂,是指設于校園內,為滿足本校學生(含教職員工)就餐需要,符合衛生安全標準,按要求準予開辦的具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間的專用場所。
第三條 本辦法規定了中小學校食堂組織管理、食品安全管理、食堂從業人員管理、食堂食品采購、食堂食品儲存、食堂食品加工、食堂食品供應、食品營養管理、食堂財務管理、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監督檢查等,適用于全市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的食堂(以下簡稱學校食堂)管理。幼兒園的食堂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 市教委負責統籌指導全市學校食堂管理工作,制定學校食堂管理辦法并督促區教委履行食堂管理職責。
第五條 區教委是本區學校食堂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屬地內學校食堂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制定學校食堂建設發展規劃,推進學校食堂建設,完善學校食堂設施設備條件;明確管理部門,承擔管理責任,建立考核制度,加強日常管理,督促指導學校落實食堂管理責任和管理制度。
第六條 堅持公益性原則。按照學校食堂“非營利”要求,加大政府投入,制定落實優惠政策,降低學校食堂運行成本,嚴禁學校以任何方式從學校食堂盈利。
第七條 堅持自愿性原則。尊重學生、家長就餐意愿,原則上寄宿制學校所有寄宿生應在學校食堂就餐,走讀生遵循自愿原則就餐。學校應制定在校就餐管理辦法,規范在校就餐管理。
第八條 落實校長負責制。學校食堂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堂管理工作負總責。建立由學校領導、后勤管理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和食堂管理人員組成的學校食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全面負責學校食堂管理,每學期召開不少于2次專題會。
第九條 建立崗位責任制。學校應根據學生就餐規模,建立采購、加工、保管、會計、出納、食品安全管理等崗位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關鍵崗位人員應定期輪換。規模較小的學校,部分崗位可由符合任職條件的其他人員兼任。
第十條 學校食堂原則上由學校自主經營,統一管理。在校生規模較大、就餐學生多、不具備自營能力的學校食堂,可在區教委指導下,通過公開競爭擇優方式委托有實力、聲譽好的社會餐飲企業,實行不帶資、控制總利潤的托管服務,學校食堂實行“零租賃”,并報區教委備案。
第十一條 成立膳食委員會。學校應成立由學校領導和學生、教師、家長代表等組成的膳食委員會,明確工作職責,建立工作制度,參與和監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質量、價格、財務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膳食委員會組成人員實行任期制,原則上每屆任期一年,并報區教委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針對學校食堂管理的各個關鍵環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主要包括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培訓管理、晨檢、食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食品加工操作規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潔消毒與維修保養、食品留樣、食品添加劑使用、餐廚廢棄物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崗位責任、日常檢查、投訴受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制度。
第十三條 強化學校食堂安全保衛,嚴防不法分子縱火、盜竊、投毒等危及學校食堂安全的行為。涉及學校食堂管理的工作會議、日常檢查、臺帳登記等記錄應完整、規范,統一存檔備查。
第十四條 實行校長和教師代表陪餐制度,做到同標準就餐,并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現和解決食堂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第三章 食品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 區教委應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督促學校落實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與學校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將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列為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定期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培訓。
第十六條 區教委應會同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衛生計生部門,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督促指導學校建立健全原材料供應、包裝儲存、餐具消毒、環境衛生、人員健康、飲用水源檢查,生產、加工、配送流程和食堂功能分區等管理制度,落實查驗記錄、購銷臺賬、留樣備查等管理要求,及時消除學校食品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第十七條 學校應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崗位責任制,層層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明確每個崗位的安全職責。設立由校領導、后勤管理部門負責人和食堂經營管理負責人組成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機構,至少配備1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本校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八條 學校應對師生每學期至少開展2 次以上食品安全、衛生知識科普宣傳教育,并有完整記錄。學校食堂管理部門每周應組織開展不少于1次的安全隱患自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詳細記錄,做好整改和復查并建立相關臺賬。 第十九條 學校開辦食堂須由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并經食品藥品監管等相關部門審批同意,取得有效期內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后方可供餐。新建、改建、停辦學校食堂或變更經營模式,須向區教委履行備案手續,并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區教委要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實施量化分級管理。
第二十條 嚴格落實食品留樣制度。學校食堂應配備專用的食品留樣專柜(冰箱),有專人負責留樣管理。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須留樣,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 克,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審核人員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留樣專柜(冰箱)內,在冷藏條件下保存48 小時以上。
第四章 食堂從業人員管理
第二十一條 區教委應按照行政隸屬關系為學校食堂配備從業人員并落實人員工資及福利。原則上按就餐學生每100人配備1名食堂從業人員,寄宿制學校可適當增加從業人員。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衛生計生等部門和營養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對食堂從業人員定期組織食品安全知識、營養配餐、消防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
第二十三條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基本要求
(一)學校食堂從業人員須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明。
(二)嚴格落實晨檢制度。食堂管理人員應在每天早晨各項飯菜烹飪活動開始前,對每名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發現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從業人員有不良思想傾向及行為、精神異常等現象的,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
(三)食堂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處理食品及分餐前、處理食品原料及使用衛生間后,必須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消毒;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飾物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供應場所內吸煙;未經允許,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操作間內。 第二十四條 學校食堂應配備具有2 年以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經歷、持有有效健康證的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履行職責,原則上每年應接受累計不少于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培訓并具有培訓合格證明。
第五章 食堂食品采購
第二十五條 規范大宗食品采購。由區教委負責,制定準入辦法,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輔材料招標制度和供應商準入制度,對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品供應通過公開招標、集中采購、定點采購的方式確定供貨商。遠郊區的山區偏遠學校或教學點可通過比選質量、價格的辦法確定供貨對象。學校食堂要公示集中采購流程、定點采購單位和原材料情況等信息。
第二十六條 建立食品采購索證索票制度。食品采購應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的,要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材料;從固定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工商戶、農戶等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采購清單等有關憑證,做到源頭可控,有據可查。
第二十七條 建立食品查驗制度。采購包裝食品時應嚴格查驗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確保食品安全。不得采購質量不合格、超過保質期和有腐敗變質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不得采購《食品安全法》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每次采購要做詳細的采購記錄備查。
第二十八條 建立供貨商評議制度。區教委應組織學校定期對食品及原輔材料供貨商進行綜合評議,對評議不合格、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貨商應終止供貨合同。學校應將所有供貨商名單分學年報區教委備案,接受監督或抽查。
第六章 食堂食品儲存
第二十九條 建立出入庫管理制度。學校食堂物品的入庫、出庫應有專人負責,嚴格入庫、出庫檢查驗收,做到核對數量、檢驗質量、簽字確認,杜絕質次、變質、過期食品出入庫。
第三十條 建立庫存盤點制度。學校食堂物品入庫、驗收、保管、出庫應手續齊全,物、據、賬、表相符,做到日清月結。物品盤點后相關人員均須在盤存單上簽字。食堂應根據日常消耗合理確定庫存。發現變質和過期的食品應按規定及時清理銷毀,并辦理銷毀監督手續。
第三十一條 食品儲存場所應根據貯存條件分別設置,食品和非食品庫房應分設,并配置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防蠅等設施設備。食品儲存要分類、分架、離地存放,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擺放,不同區域應有明顯標識。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儲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及聯系方式等內容,盛裝食品的容器應符合安全要求。
第七章 食堂食品加工
第三十二條 學校食堂應具有與供餐規模相適應的、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操作區;具有與供餐規模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排煙、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設備;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不潔物;配備《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所規定的其它設施設備。
第三十三條 學校食堂食品加工過程應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國食藥監食〔20xx〕395號)。
第三十四條 學校食堂不得制作供應涼菜、生食海產品和現榨飲料等高安全風險食品。必須采用新鮮安全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原材料,不得使用發芽土豆、野生菌、鮮黃花、霉變紅薯、非本食堂加工的散裝餡料、肉串及散裝熟肉制品,以及法律法規禁止生產經營的其他食品。不得出售落地、不潔食品,四季豆、豆漿必須燒熟、煮透。 第三十五條 學校食堂不得供應未加熱食品,需要熟制烹飪的食品應燒熟煮透。烹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與食品原料應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第三十六條 學校食堂應嚴格按照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嚴禁超范圍、超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嚴禁使用非食用物質加工制作食品。
第三十七條 食堂食品加工設備、用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食品加工結束后要及時清理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污物、殘渣;及時清洗各種設備、用具和容器,做到定期消毒,歸位擺放,保持清潔。
第八章 食堂食品供應
第三十八條 學校食堂供餐一般包括兩種方式:一是包餐制,即學生統一伙食費標準,由食堂提供統一飯菜。二是自助制,即飯菜品種、數量由學生自由選購,食堂憑充值卡結算。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從中選擇。
第三十九條 學校食堂應綜合考慮學生的營養需要、物價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伙食標準和配餐方案,并報區教委備案。
第四十條 學校要尊重少數民族學生飲食習慣,有清真餐需求的學校應設立清真灶和獨立售飯窗口,灶具、炊具使用和原材料采購、儲存、加工等應符合清真飲食的規定。
第四十一條 加強就餐場所管理。學校應在食堂就餐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有效期內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培訓合格證,按規定應公示的食品(產品)、原材料采購價格等信息。學生就餐場所應張貼節儉養德、食品安全、營養均衡、健康飲食行為等宣傳資料,引導學生節約用餐、安全用餐、營養用餐、文明用餐;設置洗手池等設施設備,有明確的洗手、消毒及檢查等規定;就餐場所及設施設備應保持干凈整潔,做好地面防滑,張貼安全提示標識。
第四十二條 學生就餐時應落實校領導帶班陪餐、班主任值班和學生輪流值勤制度,加強就餐秩序的管理,做到安全、文明就餐。
第四十三條 做好餐具用具的清洗與消毒,每餐按規定對食品容器、餐具用具進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備用。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應進行消毒。
第九章 食品營養管理
第四十四條 學校應將營養與健康教育納入學校教育內容,定期開展相關宣傳教育活動。食堂應以改善學生營養、增強學生體質、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為目標,在校園營養師指導下,充分考慮不同年齡段學生的身體特點和營養需求,廣泛征求學生和家長的意見,參照有關營養標準,優化配餐方案,制定品種多樣、數量充足、成本合理、結構科學、營養均衡的每周帶量食譜并提前公布,科學營養供餐,不斷提高伙食質量和服務水平。
第四十五條 學校食堂應配備專(兼)職校園營養師,加強對食堂從業人員營養學、烹飪方法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培訓,提升從業人員素質,提高烹飪制作水平,為學生提供營養、可口的飯菜。
第四十六條 建立滿意度測評制度。學校應制定食堂滿意度測評辦法,由膳食委員會負責每周對學校食堂飯菜質量和安全衛生等進行滿意度測評,并將測評結果進行公開。
第十章 食堂財務管理
第四十七條 區教委應加強對學校食堂財務工作的監管,督促指導學校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食堂財會制度,配備專(兼)職財會人員,定期組織業務培訓。
第四十八條 學校食堂財務應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實行專賬核算,加強收支管理、成本核算和票據管理,強化內控監督,確保資金使用規范安全有效。
第四十九條 每學期期末應將學校食堂收支情況全面結算,將結果向全校師生和家長公示、公開,自覺接受學生、家長和膳食委員會的監督,同時報區教委備案。
第五十條 食堂飯菜一律實行明碼標價。學校應廣泛征求家長及師生員工意見,建立餐飲定價機制,完善定價程序,合理確定伙食標準,加強飯菜成本核算,嚴格控制食堂成本開支范圍,將每天主、副食菜譜及原材料價格進行公示。
第五十一條 教職員工在學校食堂就餐應與學生同菜同價,伙食費據實結算。
第五十二條 學校食堂收取伙食費應開具正規票據;財務支出要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據,按規定辦理相應報銷手續。
第十一章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第五十三條 學校應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制定完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細化信息報告、人員救治、現場保護、證據保全、危害控制、事故調查、善后處理、輿情應對等具體措施,并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督促食堂及從業人員嚴格按照操作規范落實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項措施。
第五十四條 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后,學校應立即停止供餐,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設施設備、集中就餐剩余食物和患者的嘔吐物(排泄物)等重要檢測樣品和現場,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第五十五條 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后,學校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將情況分別向所在區政府和衛生計生、疾控、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教育等部門報告,并及時續報事態進展、處置措施、原因結果、善后處理等情況,任何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信息。
第五十六條 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后,學校應積極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患,主動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調查處理;同時,對共同用餐的人員進行排查,及時與有關學生家長聯系,做好思想穩定工作,防止事態擴大。
第五十七條 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遲報、漏報、瞞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信息。
第五十八條 學校應建立食品安全投訴受理制度,公布投訴受理監督電話。接到投訴應準確記錄投訴人姓名、投訴理由,并立即進行核實,確定處理方法,及時妥善處理。
第十二章 監督檢查
第五十九條 按照“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分級管理、以區為主”的原則,區教委應加強與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衛生計生、疾控、物價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強化風險管控,采取定期檢查和隨機抽查等形式,切實加強對學校食堂的日常監管。市教委每學年集中檢查不少于1次,區教委每學期集中檢查不得少于1次。
第六十條 區教委應建立工作考核體系,將學校食堂日常管理工作作為對區教委業務主管部門和學校、校長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六十一條 學校應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工作制度,采用適當方式定期與學生、教師、家長溝通,征求對食堂管理和服務的意見,不斷改進食堂工作。
第六十二條 學校每學期應開展就餐滿意度調查,組織師生員工對食堂規范管理、飯菜質量數量、供應品種、價格、衛生、安全和服務水平等方面進行全面評價,不斷加強服務管理工作。
第六十三條 學校應定期檢查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加強食堂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及時整治消除安全風險隱患。
第六十四條 學校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及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衛生計生、疾控等部門對食堂建設、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對檢查中指出的問題必須立即整改。
第六十五條 學校食堂應實施“陽光餐飲”工程,采取“透明廚房”“視頻廚房”等形式,實現透明化、可視化安全管理,促進學校食堂誠信自律經營。
第六十六條 建立公示制度。學校應每天公示食堂原材料采購、帶量食譜、飯菜價格等情況,每學期公示食堂財務收支情況,主動接受學校師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六十七條 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規定、疏于管理、玩忽職守,導致學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遲報、漏報、瞞報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相關人員責任。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六十八條 本辦法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六十九條 各區教委應根據本辦法結合實際制訂實施細則。
第七十條 本辦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食堂管理辦法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學校食堂、小賣部(超市)是服務師生生活需要,事關師生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的重要場所。為了規范學校食堂、小賣部(超市)的經營管理行為,確保學校食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及上級有關要求和XX區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要高度重視學校食堂、小賣部(超市)管理工作,把食堂、小賣部食品安全作為管理的重點,切實承擔起經營和管理責任。
第三條 XX區公辦中小學和幼兒園,應嚴格遵守本辦法規定。
第二章 經營模式
第四條 學校食堂和小賣部(超市)是公益性服務項目,必須堅持為學校師生生活服務的原則。
(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幼兒園食堂必須由學校(園)自主經營,統一管理。
(二)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幼兒園除外)食堂,原則上自主經營,凡非自主經營的須向教育局申報,經研究報上級批準后方可按所申報方式合法經營。
(三)非寄宿制學校和幼兒園不得開辦小賣部(超市);寄宿制學校,由學校依據本校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開辦小賣部(超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小賣部(超市)必須由學校自主經營管理,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參照執行。
第三章 經營范圍
第五條 學校食堂、小賣部(超市)經營范圍。
(一)學校食堂嚴格按餐飲服務許可范圍售賣食品,禁止售賣涼菜、鹵菜、四豆一蛋(四季豆、土豆、胡豆、扁豆、皮蛋)野生菌、豆漿等高風險食品。
(二)學校小賣部(超市)原則上只能銷售除食品外的文化體育用品、百貨,不得銷售散裝食品。如需經營預包裝食品,須由經營者提出申請,所在學校、教育管理組、教育局簽署同意經營預包裝食品的意見后,向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申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憑食品經營許可證向工商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
第四章 基本要求
第六條 學校食堂、小賣部(超市)應以服務師生為宗旨,堅持“公益性”、“非營利性”的原則,建立健全覆蓋各個環節的規章制度。
第七條 學校開辦食堂須提出書面申請,由鎮鄉食品藥品安全管理站工作人員和教育管理組人員到現場核查,核查符合要求,檢查人員在《餐飲服務許可申請表》和《餐飲服務許可現場核查筆錄》上簽字、蓋章,申請單位將簽字、蓋章的《餐飲服務許可申請表》和《餐飲服務許可現場核查筆錄》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審批,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批同意,發給《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堂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后,經教育局登記備案后方可供餐. 第八條 寄宿制學校開辦小賣部(超市),僅經營除食品外的文化體育用品、百貨,須提出書面申請,向工商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小賣部(超市)取得相關證照后,經教育局登記備案后方可經營。
第九條 學校應完善食堂基礎設施,功能分區合理,流程科學規范,添置必備的設施設備;對不達最低要求,存在安全隱患的食堂,予以關閉整改,經教育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驗收合格后方可繼續經營.
第十條 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并上墻明示.具體包括:《食堂衛生管理制度》、《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制度》、《原材料采購索證制度》、《食品倉庫管理制度》、《烹調加工衛生制度》、《食堂配餐銷售衛生制度》、《食堂食品留樣與試嘗制度》、《用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食堂餐具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
第十一條 全面推行“神經末梢管理法”,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辦法。教育局和管理組、直屬學校,管理組和轄區學校,學校和具體監管人員,層層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管理組長為本轄區的第一責任人,校長為學校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具體責任人,食堂具體監管人員為直接責任人。
第十二條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制。學校應防止投毒事故,保障飲水安全,建立完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細化人員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具體辦法,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十三條 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及自備水源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四川省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辦法》。使用自備水源的學校,每年至少接受疾控中心水質檢測一次,檢測合格后方可作為供水水源。學校應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師生直接飲用的桶裝水必須標有生產日期和QS認證標志,并每月向供水方索取檢驗報告。
使用壓力鍋爐及灌裝液化氣的第十四條 加強特種設備管理。的學校,必須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實責任,定期檢查,作好記錄。壓力鍋爐司爐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規范操作;灌裝液化氣必須索取相關經營資質備案,使用存放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并實行臺帳制管理.
第十五條 學校食堂、小賣部(超市)必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須按要求配齊消防設施設備,電源線路必須規范布線,裝修材料必須符合耐火等級要求,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消防培訓。學校落實監管責任人,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到位。
第五章 組織機構及人員管理
第十六條 建立食堂、小賣部(超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成立由校長、后勤、安全和食堂管理人員組成的食堂、小賣部(超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食堂、小賣部(超市)管理.重要事項由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第十七條 建立膳食委員會.學校成立由學生代表、家長代表、教師代表等組成的膳食委員會,發揮其在配餐食譜、食堂管理和檢查評議等方面的作用.
第十八條 學校應根據學生就餐規模,切實做好定崗、定責工作,合理配置人員.學校應按照不相容崗位分設的要求,設置采購、保管、會計、出納、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崗位,建立崗位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關鍵崗位原則上應定期進行輪換。
部分崗位可以由符合任職要求的其他人員兼任。從業人員勞務支出記入經營成本。
第十九條 從業人員基本要求。
(一)學校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明。
(二)學校應認真制定從業人員培訓計劃,并在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區教育局的的指導下定期參加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營養配餐、消防知識、職業道德、法律法規和操作技能培訓,考試不合格不得上崗;校內組織從業人員業務培訓每期不低于2次,學校要建立從業人員培訓檔案。
(三)建立并嚴格執行食堂從業人員晨檢制度.食堂管理人員應在每天早晨各項飯菜烹飪活動開始之前,對每名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發現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從業人員有不良思想傾向及行為、精神異常等現象的,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
(四)食堂從業人員應具備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處理食品及分餐前、處理食品原料及使用衛生間后,必須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消毒;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供應場所內吸煙。
第六章 物資采購與管理
第二十條 建立食品采購索證索票制度。食品采購應嚴格執行
《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資料;從固定供貨商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工商戶、農戶等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采購清單等有關憑證,做到源頭可控,有據可查。
第二十一條 建立集體采購和定期輪換制度.規模較大的學校應成立由學校領導、總務、財務、教師代表和從業人員參加的采購小組;一般學校必須實行雙人(或多人)采購,每次采購應做詳細的采購記錄備查。采購人員須接受群眾和領導小組監督,定期輪換。
第二十二條 學校食堂大宗食品(米、面、油等)應采用集中定點采購。規模較大的學校要以公開招標方式確定定點供應商,也可以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實行團體采購加配送的方式。一般學校食堂的大宗食品采用就近定點采購,并與供貨方簽訂質量安全保證協議.嚴禁采購“三無”食品和質量不合格、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第二十三條 建立物資采購公示制度。每天由采購人員將當日所采購的物資品種、數量、價格等填制“食堂食品采購日報表”,予以張貼公示.
第七章 食品貯存
第二十四條 建立出入庫管理制度。食堂物品的入庫、出庫必須由保管員負責,簽字確認。規模較大的學校,應由兩個以上人員簽字驗收。嚴格入庫、出庫檢查驗收,核對數量,檢驗質量,杜絕質次、變質、過期食品的入庫與出庫。出庫食品做到先進先出。
第二十五條 建立庫存盤點制度。食堂物品入庫、驗收、保管、出庫應手續齊全,物、據、賬、表相符,日清月結。盤點后食堂管理員、保管員均須在盤存單上簽字。食堂應根據日常消耗確定合理庫存。
第二十六條 食品貯存場所應根據貯存條件分別設置,食品和非食品庫房應分設,并配置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等設施。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擺放,不同區域應有明顯標識。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及聯系方式等內容。盛裝食品的容器應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章 食品加工
第二十七條 食堂加工操作間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積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墻壁應有1.5米以上的瓷磚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墻裙;
(三)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與排水;
(四)配備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和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衛生要求的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設備;
(五)配備餐飲服務許可證所規定的其他設施設備. 第二十八條 食品加工過程應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
第二十九條 必須采用新鮮安全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學生提供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葷涼菜、四季豆等高風險食品。
第三十條 需要熟制烹飪的食品應燒熟煮透,其烹飪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烹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與食品原料應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第三十一條 建立食品試嘗制度。食品加工完成后,售賣前30分鐘食堂監管員進行試嘗登記,無異常后方可售賣。
第三十二條 建立食品留樣制度.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須留樣,并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放置于專用冷藏設施中冷藏48小時.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100g,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監管人員等信息。
第三十三條 嚴格按照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嚴禁超范圍、超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嚴禁使用非食用物質加工制作食品。
第三十四條 加工結束后及時清理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污物、殘渣;及時清洗各種設備、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歸位擺放。
第九章 食品供應
第三十五條 各學校食堂要從本校的實際情況出發,因地制宜,確定包餐、自購、蒸飯等具體合理的就餐模式.
第三十六條 學校食堂應綜合考慮學生的`營養需要、學生家庭的普遍收入情況,合理確定伙食標準和配餐方案,并報教育局備案.
第三十七條 就餐場所管理。學生就餐場所應張貼均衡營養、健康飲食行為等宣傳資料;應設置洗手池等設備設施,有明確的洗手、消毒及檢查等規定;就餐場所及設備設施應定期維護,保持干凈整潔,做好地面防滑。
第三十八條 就餐秩序管理。學生就餐時,應落實校領導帶班、班主任值班制度,加強就餐秩序的管理,做到安全、文明就餐,避免浪費。
第三十九條 餐用具清洗與消毒。按照要求對食品容器、餐用具進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備用。提倡采用熱力方法進行消毒.采用化學方法消毒的必須沖洗干凈.不得使用未經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十章 財務管理與核算
第四十條 學校食堂、小賣部(超市)財務收支必須納入學校
財務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學校食堂財務接受學校行政、財務、教代會和職能部門的監督。
第四十一條 學校食堂、小賣部(超市)支出報銷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決策,需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決定。
第四十二條 學校食堂收入包括學生伙食費收入、教職工伙食費收入、食堂殘值收入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移食堂收入。
第四十三條 學校食堂支出包括原材料成本、設備設施成本、人工成本、水電氣費用支出等。不得將應在學校事業經費列支的費用等擠入食堂支出,實行食堂經費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食堂成本核算應以食堂的日常經營服務活動所必須的各項料、工、費為基本內容.
第四十四條 學校食堂財務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結,按月編制“學校食堂收支盈虧表”,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確保全年盈虧率控制合理范圍以內。
第四十五條 學校食堂、小賣部(超市)每學期期末應將食堂、小賣部(超市)收支情況進行全面結算。并將結果向師生、家長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十六條 學校食堂的結余(含歷年的結余款),只能專項用于改善學生伙食,彌補前后年度虧損.嚴禁用于或變相用于發放學校教職工的獎金、福利,或以其它方式轉由學校用于非食堂經營服務方面的支出。
第四十七條 嚴禁學校食堂發生下列行為: (一)收入不入帳,私設“小金庫”。 (二)弄虛作假,虛列支出。
(三)挪用食堂資金.
(四)其它違紀違規行為
第十一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八條 建立食品安全監管機制。
(一)區委、區政府和區級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XX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學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定期組織專項檢查。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屬地管理嚴則,履行轄區內學校食堂的監管職責。
(二)教育局會同食藥、衛生等部門,采取定期檢查和突擊抽查等形式,對學校食堂管理的各個環節加強監管.對發現的問題要予以通報并責令整改;情況嚴重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追究相應的責任.教育局在考核學校工作時,將食堂管理作為重要考核指標。 (三)學校落實中層及以上干部,嚴格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監管,每天切實履職,監管到位,并做好記錄.
第四十九條 建立公示制度。各學校應定期將學校食堂財務收支情況、物資采購情況、飯菜價格等情況予以公示,接受學校師生和家長的監督。
第五十條 建立信息反饋渠道。設立校長信箱,食堂從業人員、就餐師生,可以對原材料采購、伙食質量等問題進行監督。每期進行不低于2次學生伙食滿意度調查,及時查找問題并整改。
第五十一條 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規定、疏于管理、玩忽職守,導致師生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或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應責任人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XX區公辦中小學和幼兒園,其余民辦學校參照執行.
第五十三條 本辦法修訂、解釋權屬XX區教育局。
第五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食堂管理辦法10
1、員工食堂管理
1)具體工作由食堂主管負責。
2)要抓好食堂工作人員的管理與教育,保持緊張而有秩序的工作,保證開飯時間,保證飯菜花樣與質量,保證優質服務,保證衛生清潔。
3)要提前一周安排食譜并按食譜及時采購主、副食的原料。
4)要做到飯菜多樣化,滿足不同層次的'需要,大眾菜每餐二菜一湯,高檔菜多樣化。
5)嚴格食堂財務管理,控制采購成本,在成本已定的情況下,要盡量增加花樣,提高飯菜質量。
6)嚴格食堂就餐管理,開飯前服務員要立即到位,做好一切準備工作。開飯中要做到工作快捷,減少員工等待時間,維持好就餐秩序,要組織好排隊打飯。
7)用餐時一律收錢票不得收現金。
2、食堂設置與衛生管理
1)食堂廚房應設置固定的洗菜區,主食加工區,清洗消毒區,灶房和物資儲備區。
2)灶房應配備抽油煙機,物資儲備應配備冰柜、冰箱,清洗消毒區應配備消毒柜,保潔柜。
3)廚房應有完善的上水與下水設施,能夠滿足食堂的需要。
4)廚房內要有嚴格的衛生要求,所有洞縫應填實封嚴,并保持清潔,以免蟑螂、老鼠有藏身之地。
5)保持各類設施、工具,清潔衛生,保持物品本色,沒有污垢、沒有油泥。
6)廚房地面不能有菜葉,米、面渣和其它雜物。
7)各類炊具應分類保管,必須密封。生、熟食品要分別加工,分類保管,不能混串。
8)各類物品按定置管理的要求,要擺放整齊,使用方便,用后要歸原位。
9)各種消毒用具及消毒水,要單獨保管,不能放在廚房內,使用要嚴格領用手續。要保證使用安全、衛生。
10)定期組織員工集體檢查身體,憑健康證上崗。
3、食堂員工管理
1)遵守規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服從領導安排。
2)遵守工作時間,不遲到不早退,有事有病要辦理請假手續。
3)搞好個人衛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工作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工作服干凈。
4)愛護公物、維護公物,每次就餐后要將食堂環境清掃干凈,桌椅擺放整齊。
5)服務熱情,禮貌待人,讓用餐員工滿意。
6)要按公司要求公平服務,不偏向親屬或朋友。
4、就餐員工管理
1)按規定時間就餐。
2)遵守食堂紀律,按先后順序排隊就餐。
3)愛護食堂公物,保持食堂的公共衛生。
4)餐后將餐具送到指定地點。
5)不在食堂內吸煙、打鬧和大聲喧嘩。
食堂管理辦法11
一、食品衛生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制訂單位日常衛生制度,有專人負責食品衛生管理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持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懸掛于明顯處,并每年進行復驗。
3.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須持有效的《預防性健康體檢、衛生培訓合格證》上崗,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4.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持有符合衛生要求且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場所,布局合理。食品原料、成品倉庫必須專用保持通風、干燥,貨物隔墻離地分類堆放。
5.嚴禁生產加工銷售“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定型包裝食品,必須按規定標注出品名、廠名、生產日期、批號、配方、保存日期等,對生熟食品實行加工人員用具及存放實行“三分開”原則,并有明顯的標志,嚴防交叉污染。
6.食品生產經營場所保持內外環境整潔,必須配備專用的有足夠容量的密閉垃圾容器,陰溝暢通無污水,無蚊子蒼蠅孕生地,有防蠅、防塵、防鼠措施,勤滅“四害”。
7.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餐具、工具、容器、管道和衛生間等地實行嚴格的消毒制度,必須配備有效的物理消毒設備(消毒柜、蒸汽等)和化學消毒藥物(二氧化氯)。
二、食品采購員、倉庫保管員衛生崗位制度
1.不得購進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的食品,不采購腐敗、霉變、有異味、蟲蛀等變質食品。
2.不采購來源不明的食品,糧、油、肉等大宗食品應在供應點統一采購,且必須索取三證(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食品檢驗合格證)備查,保管員有權拒絕變質食品和三無產品進庫。
3.食品入庫應有驗收、登記制度,需儲存的食品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做到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建立臺賬制度。
4.保管員負責倉庫的日常衛生工作,使倉庫清潔、干燥、通風、庫房無蠅、無鼠、無蟑螂,嚴禁存放有毒物品。
三、員工衛生崗位制度
1.持有效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上崗時著清潔工作衣帽。
2.售貨前雙手用肥皂洗凈,必要時應消毒雙手,不留長指甲,工作期間嚴禁吸煙、隨地吐痰等不良衛生習慣。銷售無包裝食品不得用手直接抓食物,貨款要分開。
3.不銷售過期、三無、變質及無衛生部門批準文號和標志的保健食品。
4.搞好店內外環境衛生,做好防蠅防塵工作,垃圾廢物用加蓋容器存放,及時清理。
5.盛裝散裝食品的容器、工具要及時清洗消毒。
四、面點間衛生標準
1.不得使用霉變、生蟲、有異味的老面。
2.做面點的工具、容器、臺案和機械等使用前后洗凈消毒,保持清潔。
3.主食、糕點以銷定產。含水分、奶油和帶餡的糕點應放冰箱保存,防止霉變。
4.點心制作人員要穿戴干凈的'工作服、帽、圍裙,操作前腰徹底洗手消毒。
五、餐具消毒方法、衛生標準
(一)物理消毒
1.熱力消毒
第一去殘渣:用抹布去殘渣;第二用溫堿水除油膩:水溫45-50度;第三清水沖洗:流動水最好,防止臟水重復污染;第四高溫消毒。
將洗凈的器皿底朝上放進鍋里煮沸3-5分鐘。
將器皿放入蒸箱內,蒸汽溫度80°以上蒸10-15分鐘。已經消毒的餐具不能有油膩或水珠,不得用手或抹布擦拭,以免污染。
四道工序不能顛倒,否則達不到消毒效果。
2.紅外線消毒
使用紅外線消毒,溫度120°,消毒時間15-20分鐘。
3.洗碗機消毒
水溫控制在85°,消毒時間40秒。
(二)化學消毒
一般使用氯制劑,消毒液配比為1:200,即一份藥液,加200倍的水。
(三)紫外線消毒
1.紫外線消毒有一定的局限性,只能消毒物體表面。
2.每立方米一瓦,燈管與操作臺距離一米。
3.消毒時間是:上班前30分鐘,上班后30分鐘。
六、餐具衛生標準
無油膩、無污染、無異味、無可溶性附著物。
七、炊具衛生標準
1.無銹、無油漬、無污染。
2.消毒方式:刀、菜墩用酒精消毒;盆盒用蒸汽消毒。
3.達到衛生檢驗標準。
4.生熟分開,并做有標記。
八、備餐間衛生標準
1.售飯窗口玻璃每天擦拭,玻璃要明亮。
2.售飯臺、售飯卡機、保溫箱等每餐售飯后打掃干凈,無油漬污垢。
3.墻壁房頂要經常打掃,無塵無蟲網。
4.售飯工具每餐后洗刷干凈,用消毒液浸泡沖洗,放在統一的容器內,用干凈的毛巾遮蓋待用。
九、加工機具設備衛生標準
1.無銹、無油漬、無污垢。
2.用一次洗刷一次。
3.經常上油防銹。
4.用后蓋上潔凈的蓋布。
十、冷葷間衛生標準
(一)冷葷制品必須做到“五專”,即:專人、專室、專用具、專消毒、專冷藏。
(二)冷葷冰箱只能存放直接入口的食品,不能存放飲料、啤酒及帶包裝的食品。
(三)洗消靈消毒劑的使用方法
1.生食瓜果蔬菜用1:200的消毒液浸泡3分鐘后用凈水沖刷干凈或用3%的漂白粉溶液浸泡3分鐘后沖刷干凈即可。
2.用容器去殘渣后用1:300的消毒液浸泡5分鐘后洗凈即可。
(四)刀、墩消毒方法
1.75%的酒精配制方法:市售95%的酒精4份+蒸餾水1份。
2.菜刀使用前取酒精棉球點燃后將刀灼燒后方可使用;菜墩使用前取酒精倒在菜墩上燃燒后再使用。
(五)冷藏設備衛生
1.冰箱每周化霜清洗一至二次,并用1:200洗消靈消毒液全面擦洗消毒。
2.冰箱把手上必須捆上浸有消毒液或酒精的濕毛巾。
(六)紫外線消毒燈應懸掛在離工作臺面1.5米的高度,消毒時間應在操作前、后30分鐘內對室內空氣和用具進行消毒。
(七)個人衛生
1.冷葷制售人員不準帶病上崗,制售之前雙手必須用酒精消毒。
2.非準葷制售人員不準進入冷葷間。
十一、餐廳衛生標準
1.餐廳地面、墻壁、門窗、燈具、空調機、桌椅等保持清潔整齊。做到用餐后案凈、地潔、餐桌上調料容器、餐巾紙盒保持清潔,定期消毒;醬油、醋每日更換。
2.餐巾、餐紙消毒后在專用臺折疊,工作人員操作前雙手洗凈消毒;臺布一餐一換;小毛巾一用一消毒。
3.吧臺、咖啡廳不準出售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酒水。
4.服務員上菜要進行把關檢查,不上質量不佳、品種不對、數量不合要求或含有雜質異味的食品。
十二、倉庫衛生標準
1.倉庫無蠅、無鼠、無蟑螂。
2.存放做到生、熟隔離;成品、半成品隔離;食品、雜物藥品隔離;食品、天然冰隔離。
3.各種原材料要隔地離墻,上架加蓋存放,存放地干燥、通風,周圍保持清潔。
4.鮮進鮮出,不收發霉、變質、不潔的原輔料。
5.用具、容器保持干凈。
十三、食品衛生“五。四”制
1.由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制度”,即:采購員不買腐爛變質的原料;保管員不收腐爛變質的原料;加工人員(廚師)不用腐爛變質的原料;營業員(服務員)不賣腐爛變質食品(零售單位不收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出售腐爛變質的食品、不用手直接拿食品、不用廢紙物包裝食品)。
2.成品存放實行“四隔離”:生與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品與雜物隔離;食品與天然冰隔離。
3.用具實行“四步驟”: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
4.環境衛生采取“四定”辦法: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包干負責。
5.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被褥、勤換工作服。
十四、食堂處罰標準
食堂:單位:元
檢查項目
處罰標準
備注
臺賬
50-200
留樣
50-200
餐廳衛生
50-200
操作間衛生
50-200
冰箱存放食品
50-200
采購物品索證
50-200
消毒設施
50-200
自制飲料(牛奶、豆漿)
50-200
腐爛變質產品
200-500
第一次檢查發現處罰,再次發現停業整頓
禁用產品(色素、添加劑)
500
注:罰款三日內交后勤財務科,逾期加倍處罰,雙休日順延。
員工:單位:元
檢查項目
處罰標準
備注
著裝
未戴口罩
10-50
未戴手套
未佩戴健康證
未穿工作服
工作服不潔
佩戴首飾
未辦健康證
100
上班抽煙
50-100
檢查日期:
參檢人:
被檢查食堂負責人:
飲食服務中心
xx年xx月xx日
食堂管理辦法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全面提升單位職工食堂綜合服務保障能力及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職工食堂堅持“嚴格管理,優化服務,厲行節約,提高效率”的原則。
第三條 由于單位人員較少,無專人管理職工食堂,經研究,單位職工食堂采取外包制度,在單位黨組的統一領導下,由辦公室負責管理。
第二章 財務管理
第四條 伙食費管理。單位就餐職工每月按規定標準交納伙食費;單位有關會議(培訓)、公務接待等工作完畢后,按《單位會議(培訓)結算報銷單》和《單位公務活動管理辦法》規定進行結算,按照成本據實報賬。
第五條 職工食堂實行預算包干制管理,辦公室每月對職工食堂費用開展預算后提交單位黨組審定列支,食堂承包負責人按月根據實際開支提供發票向辦公室申請報賬。
第六條 除日常用料支出外,其他采購在100元(含100元)以上的經辦公室負責人審批后雙人實施。
第三章 食堂管理
第七條 單位食堂實行民主管理,成立“職工食堂質量考核小組”,負責對職工食堂衛生狀況、飯菜份量、質量等各方面進行監督。
第八條 職工食堂原則上僅向本單位職工提供膳食服務,交流人員及借調人員由辦公室向食堂人員提供名冊后安排就餐,公務接
待嚴格按單位公務活動管理辦法辦理,嚴格貫徹執行《貴州省公務活動全面禁酒的規定》。
第九條 食堂工作人員不得將食堂的`任何物品帶離食堂。
第十條 廚師應認真做好計劃安排,按周制定菜譜,菜式品種和菜式搭配盡可能多樣化,努力做到菜肴可口、營養適度。
第十一條 食堂工作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體檢,發現不適合從事食堂工作的予以辭退。
第四章 采購管理
第十二條 食堂購置用料時,一次采購金額在100元以上的,實行雙人采購,采購前由食堂廚師提出采購需求,填制《單位招待所食堂用料采購單》交采購人員采購,采購結束后,將采購的用料和采購單交食堂管理人員驗收簽字。
第十三條 采購的物資必須及時驗收過秤,同時提供采購清單,并經驗收人員簽字后,方可進入報賬程序。
第十四條 設材料保管崗位,負責對米油等干貨實行使用登記管理。
第十五條 對米、肉、蛋、海鮮等定點供應的材料,實行雙人驗收,其他小菜及配料由食堂人員直接購買。
第十六條 定點供應商的選擇按單位集中采購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職工食堂質量考核小組人員定期或不定期作市場了解,并對采購食物的數量、質量及單價適時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第五章 就餐管理
第十八條 就餐人員進入餐廳后,應自覺依次排隊領取飯菜,不得隨便進入廚房區。
第十九條 就餐人員不能將飯菜抬到辦公室或其他地方用餐,嚴禁將公用餐具帶出餐廳。
第二十條 就餐人員按照辦公室通知就餐時間就餐,超出就餐時間后,廚房不再提供膳食服務。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后勤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食堂管理辦法13
為確保學校飲食衛生安全,不斷提高師生生活質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學校食堂和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及上級有關要求和學校實際,特制定學校食堂管理辦法。
一、食堂管理基本原則
1、學校師生食堂由學校統一管理,保本經營,不贏利,一切為師生服務。
2、學校師生食堂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辦法,由總務處負責管理,食堂管理員專職監督,經營人員具體經營。
3、學校師生食堂將飲食衛生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斷提高飯菜質量,確保設施完好,嚴格按照有關法定操作管理程序進行操作管理,對存在的問題絕不姑息遷就,一桿插到底,嚴肅處理,即時解決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4、師生食堂必須隨時接受學校、上級有關部門、當地政府的檢查、監督和指導。
二、食堂管理機構
1、學校食堂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成員:副校長、總務主任、政教主任、辦公室主任、食堂管理員。
職責:完善食堂管理制度;決定食堂管理辦法;確定飯菜基本價格;抽查飯菜質量和數量;抽查食品衛生安全落實情況。
2、學校食堂膳食委員會
主任:總務主任
成員:政教主任、辦公室主任、工會成員、食堂管理員、食堂經營者、廚師長。
職責:定期召開學生生活委員會、教師代表會和家長代表會,評議伙食;核查物品定點供應單位的情況;核查飯菜質量和數量;核查食品衛生安全落實情況;核查食堂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3、食堂管理員
職責:
(1)負責辦理食堂衛生許可證;
(2)協助食堂經營人員招聘廚師和炊事員;
(3)協助炊管人員體檢,辦理健康證;
(4)負責召開炊管人員會議,對炊管員進行衛生、健康知識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
(5)協助食堂經營人員確定食品原料定點供應單位;
(6)對原材料入庫進行核查驗收;
(7)核算飯菜基本價格;
(8)負責食品加工程序過程監督;
(9)負責飯菜數量和質量檢查監督、負責食品留樣;
(10)負責食堂內外衛生安全檢查;
(11)檢查監督食堂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
(12)負責對食堂帳務核算進行審查;
(13)負責對各級檢查提出的改進措施進行督促和落實;
(14)負責協調相關工作;
(15)檢查監督食堂設施管護;
(16)負責填寫食堂管理日志。
4、食堂勞務承攬人員
職責:
(1)負責招聘廚師和炊事員;
(2)負責炊管人員體檢,辦理健康證;
(3)負責食品原料定點采購;
(4)負責落實人員對庫房、加工間進行24小時值班管護;
(5)負責食堂所有設施的管護維修;
(6)負責食品加工;
(7)負責庫房、加工間、餐廳等食堂區域衛生清掃、消毒、保潔;
(8)負責食品加工、出售;
(9)負責食堂帳務核算;
(10)負責食堂工作日志填寫;
(11)負責師生基本開水供應。
三、炊管人員的管理
1、炊管人員的招聘
學校食堂管理員由學校從校內公辦教師中選聘,待遇等同學校一般教師;學校食堂經營人員由學校向社會公開招聘,簽定經營協議,相關事項以本制度為準。學校食堂廚師及炊事員由學校食堂管理人員協助食堂經營人員向社會公開招聘,由食堂經營人員與炊事員按《勞動合同法》簽定用工協議,明確工資待遇和相應工作職責。
2、炊管人員的基本要求
所有炊管人員必須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所有炊管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識,確保自身安全及食堂安全,炊事員應從自身做起,工作服整潔合身,用帽子或發網固定頭發,鞋子要穿得舒適,不準穿高跟鞋上班,鞋帶要扎實,防止拌倒,不準攜帶危險物品、藥品或隨身飾物、別針等上崗,以免不慎掉入食品中造成嚴重后果;使用刀具或其它電器時,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避免一些因疏忽大意造成的.自身傷害。炊管人員在工作期間必須統一著裝工作服,不能留長發,不能留指甲,衣服堅持每周洗一次,頭發堅持每周洗兩次,時刻保持身體干凈整潔。
3、炊管人員的健康檢查
學校食堂所有炊管人員身體必須絕對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熱心服務工作,學校建立炊管人員衛生檔案,新參加工作的炊管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再上崗,每年學校統一組織炊管人員到醫院進行體檢,換發健康證,學校對炊管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炊管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管理經營,必須立即離崗,當炊管人員有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癤腫、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等癥狀時,應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
4、炊管人員的個人衛生要求
要堅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換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帽);儀表儀容符合要求(按規定著裝、上班不戴戒指、耳環、男不留長發、女發不披肩、化妝淡而大方);操作時不吸煙,工作時不做有礙服務形象的動作,如拍、抓頭發、剪指甲、掏耳環、伸懶腰、剔牙、揉眼睛、打哈欠、咳嗽或打噴嚏時,要用手帕掩住口鼻等;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工也必須進行體檢,取得健康證后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凡患有五種傳染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包括病毒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立即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經醫生證明確已治愈,無傳染性后才能恢復工作。
5、炊管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
食堂管理員和經營人員要認真制定炊管人員培訓計劃,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炊管人員參加食品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待考核合格后上崗,建立炊管人員衛生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四、食堂管理基本規程
1、食品原料采購按《鐵鎖關中學食堂食品原料采購制度執行》;
2、庫房、加工間等食堂區域安全管護由食堂經營人員安排專人實行24小時看護;
3、食品加工、留樣、售賣按《鐵鎖關中學食堂食品加工辦法》執行;
4、食堂庫房、加工間、餐廳、炊管人員等衛生管理按《鐵鎖關中學食堂衛生制度》執行;
5、食堂設施管護按《鐵鎖關中學食堂設施管護制度》執行;
6、食物中毒處理按《鐵鎖關中學食物中毒應急預案》執行;
7、食堂財務及飯菜價格管理按《鐵鎖關中學食堂財務制度》執行。
五、食堂管理責任
1、學校食堂管理員承擔食堂管理后果,無不安全事故發生、飯菜質量基本能得到社會滿意、食堂設施無重大損失,可享受與其他教職工相同的所有待遇,對食堂在安全、質量監管、設施管護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學校進行嘉獎,因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責任,導致食堂管理混亂,發生重大問題,管理員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同時學校予以解聘。
2、學校食堂經營人員須先期繳納安全質量設施保證金,繳納食堂設施使用折舊費。
3、學校食堂經營人員承擔食堂經營后果,無不安全事故、飯菜質量基本得到師生滿意、食堂設施無損失,學校退還保證金,同時有優先繼續經營的權利,食堂管理混亂、不按要求經營、發生安全問題、食堂設施損壞嚴重、飯菜質量差等情況,經營人員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學校扣罰保證金,不得再繼續經營。
食堂管理辦法14
為使機關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發揮機關食堂為機關干部職工服務的職能,制定機關食堂管理制度。
一、機關食堂必須保證機關的公務接待餐和機關干部職工早、中、晚餐供應,并不斷提高供餐質量和服務水平;
二、機關食堂由黨政辦負責管理。食堂工作人員必須自覺服從黨政辦管理,為辦好機關食堂傾心盡力;
三、食堂工作人員享有對食堂公有資產的使用權,并負有保護維修的責任,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四、食堂工作人員須確認身體健康以后方可上崗。工作期間著整潔干凈工作服,形象良好,嚴禁服務人員衣著不雅;對操作的每個環節都要確保安全衛生;
五、保持餐具、廚具、操作間及門前衛生。餐具必須洗刷干凈,流水沖刷,平時存放在消毒柜中;經常清理廚具污漬,保持清潔干凈;生、熟菜板(刀)要分開,不能混用;操作間每月徹底清理擦洗1次;餐具廚具不得外借;嚴防食物中毒;食堂門前做到清潔衛生,無雜物、污漬、污水;
六、餐廳及就餐房間保持整潔、干凈。窗明幾凈,物見本色,無灰塵、無污潰,清掃擦拭及時徹底。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滅鼠滅蠅,保證始終達到無鼠蠅侵害;
七、保證供餐服務時間。早餐應在7:30開始供應,午餐應在12:00開始供應,晚餐應在6:00開始供應。接待餐制作應隨叫隨到,服務熱情,保證按預定時間用餐,冷熱天時提前半小時打開空調(確保機關飲用開水早7:30-晚7:30供應充足,接待餐就餐期間房間內開水供應及時充足);
八、用餐形式及標準:早餐3元/人,午餐、晚餐4元/人,三餐均要有湯,夏天中午供應綠豆湯。食堂管理人員要認真征求機關干部職工的意見,力求做到色鮮味美、品種齊全、花色多樣,營養搭配豐富,每周制定合理的菜譜,并按菜譜操作,如遇價格調整須經研究方能執行。機關的接待餐由黨政辦按照相關領導的指示批辦;
九、嚴格抓好飯菜質量,嚴禁使用過期、腐爛變質食物及其它不符合食品使用標準的配料,不能食用的'或剩余飯菜應及時處理;
十、會議伙食按會議標準辦理,參加會議人員憑辦公室臨時印制的會議餐票就餐;
十一、凡在機關食堂用餐人員,要厲行節約,不得浪費;
十二、食堂在滿足機關人員就餐和機關接待的前提下允許對外經營,但應保持機關環境整潔,不得對機關工作造成影響;
十三、黨政辦每兩個月要組織機關人員就食堂服務態度、飯菜質量方面進行評議,評議結果和意見建議向食堂通報以便改正,并作為是否續簽承包合同的重要依據。年平均滿意率達到80%及以上鎮政府予以適當形式的獎勵,滿意率低于80%按每低1個百分點罰款100元處理,罰款結賬時扣除。
十四、黨政辦負責對以上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首次發現后及時批評指正,違反兩次予以警告,違反三次及以上進行整頓,按合同違約處理。
十五、本制度20xx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食堂管理辦法15
為加強學校(含民辦學校)食堂管理,確保飲食安全,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和《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制定本辦法.
一、學校食堂的管理與監督
學校食堂管理必須堅持實行教育行政部門管理督查、衛生行政部門監督指導、學校具體實施的原則,按照“規范、安全、衛生、舒適、滿意”的基本要求,堅持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廣大師生服務的宗旨,加強管理,確保師生飲食安全.
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食品衛生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加強對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的衛生監督,嚴格執行衛生許可證的發放標準,對衛生質量不穩定和不具備衛生條件的學校食堂一律不予發證。對食堂采購、貯存、加工、銷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環節應重點進行監督指導。
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所轄學校食品衛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將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作為對學校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納入學校工作考核。要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定期深入學校食堂進行業務指導和檢查督促,有計劃地組織對所屬學校食堂的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
學校應明確校長是學校食品衛生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建立主管校長負責制,并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采購制度》、《員工掛牌上崗制度》、《質量評議制度》、《領導值班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等規章制度,并在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凡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不得開辦學校食堂;學校要積極主動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學校應當對學生加強飲食衛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用可疑食物。
學校應當成立有主管領導、炊管人員、學生代表組成的監管小組,對食堂飯菜的數量、質量、衛生、價格、服務等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檢查結果要實行日公布、周小結、月評比制度。通過召開座談會、設立意見箱、校長信箱、發放測評表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師生及家長的意見和建議。對檢查、反映的`問題要及時反饋,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不達標的要令其停業整頓。
學校食堂應建立嚴格的安全防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嚴防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學校食堂實行承包經營時,必須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作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標,明確責任,嚴格管理。
二、食堂建設及設備的配置要求
學校新建、擴建、改建師生食堂,其選址和設計應當符合衛生要求,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
食堂的結構布局應當合理,必須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食堂加工操作間最小使用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墻壁應有1.5米以上的瓷磚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墻裙;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與排水;學校食堂應當有餐飲具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食堂用餐場所應設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并配有專用冷藏、消毒設備。應當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洗滌、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其設計審查和工程驗收必須有衛生行政部門參加。
三、食堂餐飲用具的衛生要求
學校食堂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清洗、消毒,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存放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柜內。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餐飲具貯存柜上應有明顯標記。餐飲具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對刀、墩、板、桶、盆、筐、抹布等用具做到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四、食品采購、貯存的衛生要求
要嚴格把好食品采購關。食堂采購人員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索證;對食品采購場所,要相對固定,特別對米、面、油等大宗食品,應面向社會,多方考察,公開招標,定點采購,確保質量。禁止采購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以及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等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離地存放,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標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柜存放。
五、食品加工的衛生要求
食堂炊事人員必須采用新鮮潔凈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使用腐爛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原料加工食品。
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不得向學生出售腐爛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物.學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葷涼菜。食品在烹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過2小時,若超過2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食堂剩余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未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加熱后,方可繼續出售。
六、食堂從業人員的衛生要求
食堂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明確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采購、加工、銷售等工作。食堂從業人員及集體餐分餐人員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食堂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必須做到: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學校要加強對食堂從業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對聘用和承包經營者要作為學校職工統一管理,定期組織食堂從業人員學習食品衛生知識、烹飪專業知識、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進行思想教育,提高食堂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能和職業道德水平,促使其自覺遵守法規、制度,牢固樹立服務觀念,不斷提高服務水平.七、安全責任
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學校和相關責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隱瞞實情不上報的學校和相關責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后果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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