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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舊物資管理辦法
廢舊物資管理辦法1
一、總則
1、為了進一步搞好我公司廢舊物資的處理和回收復用工作,降低修理費用支出,規范拆除檢維修物資的管理,加大檢維修物資修舊利廢力度,做到物盡其用,經公司研究決定,特制定本辦法。
2、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廢舊物資的回收利用和備件的修舊利廢工作,將其作為降本減費的主要措施。要求各部門行政一把手要親自抓此項工作,根據本單位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好此項工作。
3、對可修復利用的舊件盡最大努力進行修復,加強成本核算,提高經濟效益,充分開發其利用價值。
4、各部門要把任務落實到車間、班組和個人,加大回收利用和修舊力度,減少丟失浪費。
5、對本部門能修復的舊件要自行修復,確實不能修復的,安排進行內修或聯系經營部外委修理。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中的廢舊物資是指經公司批準報廢的各類物資,包括更換下的設備潤滑油、液壓油等油類;廢舊包裝物,如:塑料桶、塑料袋、木制品等;報廢的機器設備、工器具、備品備件、廢舊鋼鐵以及各項工程和生產中所發生的工余料、殘次廢料、邊角余料等。
三、管理職責
1、設備科負責廢舊物資的識別、鑒定以及廢舊物資外委、內修修復后的驗收工作。
2、經營部負責聯系備件的外委修復工作及公司所有廢舊物資的整理、入庫、保管、銷售等工作。
四、廢舊物資的處理
1、車間把在檢維修過程中拆除的不用的、剩余的'邊角料和殘損零配件及報廢的機電設備殘體等,統一堆放到公司規定地點,按用交合一的原則積極組織回收復用,廢舊物資的處理工作采取誰用誰交的辦法。
2、對性能未變,不經加工修復即可復用的物資,不準按廢料上交,拆卸下的廢膠帶不上交。
3、拆卸下的銹蝕螺栓、螺母,車間收集起來用機油浸泡后進行回收復用或降級使用,確實不能用的方可報廢處理。
4、車間在處理廢舊物資之前,屬修舊利廢范圍的及可從報廢設備零配件上拆卸可利用部分,由車間自行保管并利用。
5、對于廢舊鋼鐵,使用部門可到堆放地自行進行挑選,凡是能回收復用的(包括設備、零部件、管材、型材等)都要認真進行挑選,進行修復再用,確定確實再無可挑選后方可進行銷售處理。
6、拆卸下的廢膠帶、攔焦、熄焦軌道全部進行回收復用,不允許銷售處理,特殊情況特殊辦理。
7、廢機油、廢包裝物由經營部直接銷售處理,現場數量達到無法存放時由使用部門通知經營部現場回收。
8、廢舊物資按以下原則堆放,經營部將場地規定并劃分清楚:
(1)廢舊鋼材、管道、軌道、鋼鐵邊角料(包括不銹鋼廢品)等堆放到室外規定場地;
(2)報廢的各類設備零配件、閥門、鑄鐵板分開堆放到廢品庫,人力較難般動的較大件可堆放到室外規定場地;
(4)不銹鋼件可修復利用件堆放到廢品庫;
(6)銅導線要直接交到經營部庫房,由經營部保管員登記造冊并進行銷售處理;
(7)銅質零件(銅閥門、銅螺母、銅套等)必須采取交舊領新的辦法(新增除外),交到經營部庫房,由經營部保管員登記造冊并進行銷售處理。
9、臨時存放在各部門的廢舊物資必須存放到指定地點,按照6S管理要求去做。
五、備件的修舊利廢
1、對已批準報廢的備件或因設備淘汰改型已無法使用的備件,經過修、改(以大改小、以長改短,降級使用的備件)、又能重新使用的備件,屬修舊利廢的范圍。
2、對于不銹鋼管道(件)的修舊利用,采取隨用隨修的辦法,先堆放到規定場地,使用時再按實際使用的長短尺寸進行修改。
3、對修復好的備件驗收由維修單位提出申請,由設備科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質量和數量的驗收。
4、外委修復后的備件價格按實際修理費出庫。
5、各部門應對備件修舊利廢進行專項管理,建立臺帳,負責編制每季度《備件修舊利廢統計表》,并于每季度第三個月20日前報設備科。
6、公司每季度對修舊利廢工作進行總結,并設立專項獎,對優秀部門進行獎勵。
廢舊物資管理辦法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廢舊物資管理,明確廢舊物資管理程序,結合公司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事業部各部門廢舊物資銷售、回收、修復、再利用等工作程序。
第三條本辦法中的廢舊物資包括
(一)廢舊設備(廢閥門、廢電機、廢工器具、廢備件、廢堿鍋、廢計算機、廢打印機、廢攝像機、廢照相機、廢復印機、廢油印機、廢傳真機及其配件等);
(二)廢金屬材料(廢鋼材、邊角余料、廢銅等);
(三)廢產品(PVC清床料、PVC水料、PVC塑化片、廢鹽酸、廢硫酸);
(四)廢舊包裝桶;
(五)其他廢品(濾布、廢塑料、廢輪胎、廢紙花、廢礦渣、廢電石袋、廢編織袋、廢電纜等)。
第二章職責權限
第四條生產運行處:
(一)負責本規定的制(修)訂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與考核;
(二)負責制定事業部《物資報廢標準》,負責廢舊物資的鑒定。
(三)負責修舊利廢物資的再利用管理。
第五條財務處及倉儲中心在廢舊物資管理中職責權限:
(一)負責事業部廢舊物資銷售手續審批流程的辦理;
(二)負責與物流總公司聯系催促拉運,并負責拉運過程監控管理工作;
(三)負責銷售過程和售后所有單據的保存、統計和相關帳務處理。
(四)負責對廢舊白金、銀、金、銅進行計量、建賬、保存、銷售全過程管理。
(五)負責各車間《廢舊物資臺帳》的監督檢查管理工作。
第六條車間、中心在廢舊物資管理中職責權限:
(一)負責廢舊物資的鑒定工作。
(二)負責廢舊物資的統計工作。
(三)負責本車間產生的廢舊物資建賬以及現場管理工作。
第七章修舊利廢中心在廢舊物資管理中職責權限:
(一)負責廢舊物資的鑒定工作。
(二)負責修理車間無法修復的廢舊物資。
(三)負責提交事業部無法修復物資的外協檢修申請。
(四)負責建立《廢舊物資臺帳》以及《修舊利廢臺帳》。
第三章廢舊物資管理流程
第八條修舊利廢物資管理流程:
(一)各車間對回收的廢舊物資是否有修復價值進行初步鑒定,對可自行修復的自行修復。無能力修復的.由修舊利廢中心確定自行修復或外協修復。
(二)修舊利廢中心和各車間將自行修復的廢舊物資建立《修舊利廢臺帳》,填寫《廢舊物資修復驗收單》經生產運行處設備員確認簽字后,交所屬車間進行使用,車間暫不使用的,由廢舊中心負責倒運至倉儲中心二級庫房進行保管,倉儲中心庫管員依據《廢舊物資修復驗收單》分類進行擺放,并做好防護工作,同時錄入ERP二級庫在事業部范圍內共享。
(三)外協修復的廢舊物資由所屬車間填寫《廢舊物資修復驗收單》經生產運行處設備員確認簽字后,倒運至倉儲中心二級庫房,倉儲中心庫管員依據《廢舊物資修復驗收單》辦理相關入庫、存儲、管理的手續。
第九條報廢物資管理流程:
(一)各車間、部門將產生的無修復價值的廢舊金屬材料進行分類管理,并進行統計建立《廢舊物資臺帳》,每月25日將臺帳上交至倉儲廢舊物資庫管人員備案,廢舊物資庫管理人員負責監督檢查車間臺帳的真實性。
(二)廢舊包裝桶由車間負責統計數量,并建立《廢舊物資臺帳》,各車間填報《廢舊物資鑒定單》,由生產運行處專管、修舊利廢中心以及各車間三方確定簽字,由各車間持有《廢舊物資鑒定單》倒運至倉儲中心露天庫房,填寫《廢舊物資鑒定單》準確數量簽字留存,進行入庫統一管理。廢舊物資庫管人員定期辦理《廢舊物資銷售申請單》流程,經生產運行處專管、財務總監、事業部總經理審批,聯系物流總公司進行銷售。對于由廠家回收的,倉儲中心、車間負責留存合同復印件,并建立回收明細,并由廠家簽字確認回收數量。
(三)廢產品類廢舊物資由各車間統一進行分類管理,并建立《廢舊物資臺帳》,每月25日將臺帳上交至倉儲廢舊物資庫管人員備案,廢舊物資庫管理人員負責監督檢查車間臺帳的真實性。
(四)廢舊設備各車間統一分類保管建立《廢舊物資臺帳》,每月25日將臺帳上交至倉儲廢舊物資庫管人員備案,廢舊物資庫管理人員負責監督檢查車間臺帳的真實性。根據管理需要各車間提交《廢舊物資銷售申請單》附《固定資產報廢審批表》至倉儲中心廢舊物資庫管人員。經事業部相關人員審批后,報財務資產部對已進行財務處理的報廢固定資產簽字確認,并報物流總公司銷售。
(五)其他廢品各車間統一分類保管建立《廢舊物資臺帳》,每月25日將臺帳上交至倉儲廢舊物資庫管人員備案,廢舊物資庫管理人員負責監督檢查車間臺帳的真實性。
(六)所有報廢物資倉儲中心在接到銷售申請單時廢舊物資庫管人員要及時辦理事業部相關審批手續。根據管理需要各車間提交《廢舊物資銷售申請單》至倉儲中心廢舊物資庫管人員,由廢舊物資庫管人員辦理《廢舊物資銷售申請單》流程,經生產運行處專管、財務總監、事業部總經理審批后,聯系物流總公司進行銷售。
第四章廢舊物資管理內容
第十條修舊利廢管理要求
(一)各部門在材料使用的過程中,須遵循優先使用二級庫中的庫存物資,最后方可領用成品大庫物資,以此消耗二級庫物資降低成本。
(二)倉儲中心廢舊物資庫以及各車間要做好廢舊物資分揀、分類、歸整、標識、保管、修復、發貨及現場管理工作。堆放區實行分區擺放,并要求做好標識,對所有物資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
第十一條廢舊設備管理要求:
因工藝變動需要拆除的設備(如減速器、電機、泵頭等)、報廢的設備,調出部門需根據《固定資產管理規定》辦理,固定資產變更手續后方可申請銷售,銷售前報廢的設備必須經過破壞、去功能化,危化品設備必須經過清洗、置換無害化處理后方可進行銷售。任何部門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隨意擅自處置各類固定資產。
第十二條事業部廢料的銷售
(一)事業部倉儲中心將審批完畢的《廢舊物資銷售申請單》交物流總公司。
(二)廢料提貨人員根據開好的廢料銷售發貨單進廠提貨,門衛對進廠車輛進行檢查,對拉運需過磅廢舊物資的車輛認真檢查。
(三)廢舊物資庫管員嚴格按發貨單內容進行發貨。
1、按個數計量的廢料,產生廢舊物資的車間設備員、事業部廢料保管員認真清點,兩人共同簽字。拉廢料車輛出門衛時,門衛根據廢料銷售單進行檢查。
2、需過磅廢料,產生廢舊物資的車間設備員、事業部廢料保管員共同到地磅稱量,兩人共同簽字。如若一方不在事業部必須由倉儲中心主任或生產運行處設備處長簽字代辦,不得指派其他人員代辦。(注:倉儲中心廢舊物資庫的物資銷售由生產運行處專管和廢舊物資庫管員簽字)。
(四)公司要求物流總公司接到《廢舊物資銷售申請單》10個工作日內將需銷售的一般廢料處理完畢,每月30日前將廢料銷售名稱、銷售單價、銷售數量OA反饋給事業部。
廢舊物資管理辦法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江西中電投峽江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廢舊物資處置管理,規范廢舊物資處置程序,依據公司《生產物資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廢舊物資處置實行“統一管理、合理利用、集中處置、分級實施”的原則。
第二章定義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廢舊物資是指已辦理報廢手續的物資;已辦理流動資產報廢手續的庫存物資;已辦理非固定資產報廢手續的,參照固定資產管理卡登記的低值易耗品;廢棄材料及零配件;已辦理固定資產退役手續可以再利用的物資以及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的余料和廢料。
廢舊物資管理是指經公司批準并按照規定程序報廢的物資處理的規范活動。本辦法所稱的廢舊物資處置主要分為再利用和報廢變賣處理兩種方式。
第三章職責
第四條公司由生安部、財務部、綜合部、政工部等部門組成廢舊物資處理小組,廢舊物資處理小組在廢舊物資處置管理中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審批廢舊物資的退役報廢;
(二)負責廢舊物資的技術鑒定;
(三)負責確定廢舊物資處置方式;
(四)參與責任范圍內廢舊物資拆除的管理和監督。
第五條生產與安全環保監察部是廢舊物資處置的具體實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廢舊物資處置各項工作實施細則;
(二)負責上報公司庫存物資報廢申請;
(三)按要求組織專業技術部門對廢舊物資進行技術鑒定;
(四)負責根據專業技術部門的鑒定結果和江西公司物資與采購部批復結果,參與或組織廢舊物資處置具體實施工作。
第六條物資使用部門在廢舊物資處置管理中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提交報廢物資申請;
(二)配合公司專業技術部門進行技術鑒定;
(三)安排退役再利用物資再次使用;
(四)負責廢舊物資拆卸和現場管理工作。
第七條財務產權部在廢舊物資處置管理中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報廢物資申請的審核;
(二)負責再利用退役物資財務調撥手續;
(三)負責報廢物資變賣后殘值回收和帳務處理工作;
(四)指導和監督廢舊物資處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八條綜合管理部在廢舊物資處置管理中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對廢舊物資處置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二)負責對廢舊物資處置工作全過程進行審計監督。
第九條政治工作部在廢舊物資處置管理中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對廢舊物資處置工作實施過程監督;
(二)負責受理廢舊物資處置工作中的投訴舉報;
(三)負責對廢舊物資處置工作中的違紀違規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第四章廢舊物資處置方式和原則
第十條廢舊物資處置主要分為再利用和報廢變賣處理兩種方式,并堅持“先利用,后變賣”的原則;報廢物資的變賣處置應采取公開方式進行,如公開招標、競價等方式。
第十一條為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資源,降低物資消耗,節約生產成本,公司所屬各部門、各班組在不影響使用性能、使用壽命的前提下應充分利用廢舊物資。能進行修復的盡最大力量進行修復使用。公司對充分利用廢舊物資的部門或班組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十二條可再利用的廢舊物資,生安部安排倉庫儲存,并負責倉儲管理。待有使用時,進行利庫使用。
第十三條可轉為生產備品備件的再利用物資,安排進入備品備件倉庫,按照生產備品備件進行倉儲管理。待需要時,進行更換使用。
第五章廢舊物資回收
第十四條對需要拆除的固定資產應登記在冊,保證資產實物形態的安全、完整,財務產權部應加強資產價值形態的管理,對拆除的固定資產及時進行清理核實,做到帳、卡、物相符。
第十五條生安部負責對廢舊物資進行現場盤點,核實現場實收數量,辦理移交手續。
第十六條對可再利用的物資,生安部應盡早安排裝運,進入倉庫,并負責庫存管理。搬運保管費用計入庫存物資成本。
第十七條對需進行變賣處理的報廢物資,生安部根據需要安排搬運,進行集中保管,以便變賣處理。搬運和保管過程產生的費用計入處置成本。
第六章報廢物資變賣處理
第十八條已報廢的固定資產、設備的銷售必須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由廢舊物資領導小組報公司審批,同意后方可銷售。其它任何部門或個人無權銷售廢舊物資。
第十九條公司所屬各部門對確實不能修復使用或再利用的廢舊物資,收集后存放到生安部指定的地點,由生安部統一管理。
第二十條生安部對回收入庫的廢舊物資應盡量分類存放。任何部門不能將廢舊物資亂堆、亂放,影響環境。
第二十一條加強物資保衛工作,對工作現場或集中堆放的廢舊物資,做好防盜工作。
第二十二條生安部負責收集、匯總報廢物資處置需求,根據技術鑒定結果制定報廢物資處置計劃,報江西公司物資與采購部審核。物資與采購部負責組織公司根據批準的報廢物資處置計劃,按照公開招標或競價的方式變賣處置報廢物資。
第二十三條處置廢棄危險品和化學品,應依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報廢物資變賣處理以出價最高者中標為原則。
第二十五條確定報廢物資中標后,公司應及時組織辦理相關手續。
第七章報廢物資處置資金管理
第二十六條報廢物資處置應執行“收支兩條線”原則。報廢物資處置出售收入金額轉入公司統一管理。
第二十七條報廢物資處置費用應如實列支。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由公司生安部負責解釋并監督執行。
廢舊物資管理辦法4
為了加強廢舊物資管理,進一步降低生產費用,節能降耗,特制定本辦法。
一、廢舊物資是指由于正常磨損,不能再繼續使用,或由于技術落后,且無使用價值,或由于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物資的非正常毀損等原因形成的雖無利用價值但殘值可出售,或修復后具備一定使用價值的物資。
二、廢舊物資分類
(一)按用途分類
1、可修復的廢舊物資
2、不可修復但拆卸后部分零配件可重新使用
3、不可修復的但具有殘值的物品
4、無任何價值的廢品
(二)按回收種類分類
1、金屬材料類(主要指邊角料等)
2、電器、儀表、儀器類
3、工具、量具、刀具、焊接材料類
4、交電、五金、水暖類
5、機械設備和工礦配件類
6、耐材、建材、石棉制品、橡膠制品類
7、車輛配件類
8、備品備件類
9、其它類(如廢油等)
三、公司實行交舊領新制度,交舊時舊物資應清理、整潔、干凈,盡可能保證基本完整,并對不可修復利用或經修理可再使用的舊物資分別分類保存,嚴重毀損的大額、大型物資應注明報廢原因。
新增物資、技改物資經技改負責人簽字,領用時暫不能交舊物資但又急需,先打欠條后領用,三日后必須交舊。
四、財務部、倉庫、各廠、車間都要建立廢舊物資臺帳(或以表代賬),認真登記核算,做到日清月結,帳物相符。公司倉庫為廢舊物資的具體承辦單位,倉庫管理員有權對廠區內無人管理使用物廢舊物資清理回倉庫。
收回后的廢舊物資歸類存放,可修復的報主管部門盡快修理,需外修的由經辦單位聯系外修單位,并辦理領用登記手續,財務部門發放出門證。其外修所有費用交財務核算支付。
交舊領新物資除漆包線按90%折交、電纜按90%折交、篦條按70%折交計算回收數量外,其它交舊物資應足額、足量回收。
五、各使用單位能修復利用的舊物資必須進行修理,首先由使用單位提出維修計劃,生產副總進行技術簽定,再由經辦部門辦理出庫暫借手續,并聯系修理。
六、原則上舊物資內部維修的`,由公司機修廠負責,需委托外單位進行修理的,無總經理審批,財務部不予結算外委修理費用。
公司內部能修理的,由副總經理批準后辦理內部調撥單,由使用部門調入修理部門修理,修理部門領用所需材料進行修理,其領用材料單獨核算,記入該物品成本內,修復后重新辦理入庫手續,以備再用,財務部根據有關單據進行核算。
修復的物資經辦部門要及時辦理交庫手續,倉庫質檢人員檢驗合格后才可辦理入庫手續。
七、各使用單位交舊時,倉儲部填寫廢舊物資入庫單,入庫單一式兩份,使用單位一份,財務部一份。財務部負責定期抽查使用單位和倉儲部臺帳的登記情況以及修復后的核銷或出售核銷情況。
八、變賣廢舊物資時,需經有關領導批準、定價才能辦理出庫手續。
以舊換新的物資應按加工形式比照雙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估價折算。
九、門衛必須嚴格檢查廢舊物資的出門手續,手續不全者不得放行,對使用單位私自處理、變賣廢舊物資的按偷盜論處。
十、本辦法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執行。
廢舊物資管理辦法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廢舊物資經營業務的增值稅管理,堵塞稅收管理漏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有關政策,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浙江省境內從事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的單位(以下簡稱回收單位)和利用廢舊物資進行生產企業(以下簡稱利廢企業)。
第三條 回收單位是指符合本辦法第六條所列條件的企業和單位(不包括個人和個體經營者)。回收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征增值稅。廢舊物資是指在社會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各類廢棄物品,包括經過挑選、整理等簡單加工后的各類廢棄物品。但不包括利用廢舊物資加工生產的產品。
第四條 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屬于回收單位,其回收并拆解銷售的報廢汽車,可比照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適用本辦法。
第五條 利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回收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其取得銷售方開具的銷售發票(本省的為《浙江省廢舊物資銷售統一發票》),凡符合增值稅抵扣規定的,可依票面注明的金額,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第二章 回收單位免稅資格認定
第六條 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回收單位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準予從事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
(二)財務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準確提供稅務資料。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根據真實的交易事項完整、準確地記錄廢舊物資購銷業務,并設置完整的廢舊物資倉庫臺賬、廢舊物資購銷資金臺賬。根據實際發生的購銷業務,保管出入庫原始憑證、收付款原始憑證、計量原始憑證,逐筆登記有關臺帳、賬簿,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賬證相符。
(三)在本地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及倉儲場地,持有有效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具備準確計量設備。
第七條 回收單位應根據《浙江省資源綜合利用企業(項目)認定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向資源綜合利用認定委員會申請認定其資源綜合利用企業資格。取得資源綜合利用企業《認定證書》后,方可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
第三章 發票管理
第八條?持有《認定證書》的回收單位可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領購《浙江省收購統一發票》(以下簡稱收購發票)、《浙江省廢舊物資銷售統一發票》(以下簡稱廢舊?物資發票)。
第九條?回收單位在收購廢舊物資時,應按下列規定索取或開具合法的發票:
(一)廢舊物資出售方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的,應向其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
(二)出售方為城鄉居民個人(不包括個體經營者)及非經營性單位的,由回收單位自行開具收購發票。
第十條 回收單位必須按下列要求使用收購發票:
(一)項目填寫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不得涂改。
(二)票、物相符,票面金額和支付的貨款金額相符。
(三)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
(四)按投售人逐筆開具,不得按多個出售人匯總開具;出售人的名稱必須真實,不得以他人名稱開具。對于收購金額在100元以下的,可以免于填列身份證號碼。
(五)以現金支付收購款項的,收款人應在收購發票上簽名;以現金支票付款的,現金支票的收款人必須與銷售方名稱相一致。
(六)回收單位不得非法買賣、轉讓收購發票;不得借開、代開、虛開收購發票。
(七)收購發票只能在本縣(市)范圍內開具,不得攜帶收購發票跨地區使用。
第十一條 回收單位應憑主管國稅機關核準的版面、數量及購票方式,向主管國稅機關領購廢舊物資發票和收購發票,如經營規模發生變化,需要擴大版面、增加使用數量,應及時向主管國稅機關提出申請。
回收單位銷售廢舊物資開具廢舊物資發票時,不得超范圍開具,開具的內容及項目應與所經營廢舊物資范圍相一致。
第四章 日常管理和監控
第十二條 利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如實填寫《利廢企業基本情況登記表》(附件一),辦理利用廢舊物資基本情況登記,并提供下列資料:
(一)生產裝置及處理廢舊物資工藝流程簡要說明;
(二)利用廢舊物資生產的產品情況說明;
(三)外購廢舊物資的存放場地說明;
(四)廢舊物資的主要供貨單位說明;
(五)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利廢企業應逐票填寫《廢舊物資發票抵扣清單》,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時隨同納稅申報表一并報送紙質資料和電子數據。未按規定要求報送《廢舊物資發票抵扣清單》的,該張憑證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第十四條 利廢企業取得廢舊物資發票,應當在開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結束以前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逾期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第十五條 回收單位兼營應稅、免稅項目的,應分別單獨核算應稅、免稅項目銷售額,未分別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免稅政策。
第十六條 回收單位收購、利廢企業購入廢舊物資,對月累計交易額在一萬元以上(含)的供貨業戶,應按戶登記《大宗廢舊物資供貨業戶清冊》(附件二),以備核查。
第十七條 主管國稅機關應將下列單位列入重點監控對象:
(一)新認定的回收單位;
(二)新成立的利廢企業;
(三)廢舊物資年銷售額1000萬元以上(含)的回收單位;
(四)廢舊物資年抵扣稅額100萬元以上(含)的利廢企業;
(五)申報抵扣的.廢舊物資超過全部進項稅額的50%以上或在同類企業中稅負明顯偏低的;
(六)以廢舊物資為原材料委托加工生產貨物的利廢企業;
(七)以廢舊物資為原材料生產出口貨物的利廢企業;
(八)有關聯關系的回收單位、利廢企業。
第十八條 主管國稅機關應根據申報情況、發票使用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對重點監控對象進行評估。評估時可對下列內容進行案頭審計或實地核查:
(一)納稅申報情況;
(二)收購發票、廢舊物資發票使用情況;
(三)廢舊物資耗用與產成品的投入產出比例情況;
(四)廢舊物資耗用與燃料、動力的比例關系情況;
(五)產品的月產量、銷量及成品率波動情況;
(六)資金往來是否存有大額現金支付、期末應付賬款有無異常掛賬、委托付款等資金結算有無異常情況;
(七)以廢舊物資為原材料委托加工或生產出口貨物業務情況;
(八)其他需要核實的內容。
第五章違章處理
第十九條 回收單位、利廢企業有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稅收違法、發票違章等行為的,應按《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和《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 回收單位涉嫌虛開廢舊物資銷售發票和收購發票的,一經查實,不得再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主管國稅機關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各市國家稅務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浙江省國家稅務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廢舊物資管理辦法6
(滬昆客運專線長沙至昆明貴州段ckgztj-6標)
廢舊物資管理辦法
(第一版)
滬昆客專第三項目部
物資設備科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規范項目部廢舊物資管理,加強對報廢物資回收、銷售等主要環節的監督管理力度,明確廢舊物資處置管理程序,提高綜合經濟效益,結合項目部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廢舊物資是指施工現場范圍內的因不符合質量、技術及工藝要求的物資設備,包括已辦理固定資產報廢手續的設備、經過工程部認定不可再次使用的現場庫存物資、已辦理固定資產退役手續可以再利用的物資等。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廢舊物資處置主要分為再利用和報廢變賣處理兩種方式,廢舊物資處置實行“統一管理、合理利用、集中處置”的原則。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項目部本部及所屬各單位的廢舊物資管理。
第二章管理職責與分工
第五條項目部成立廢舊物資處理委員會做為廢舊物資處置的職能管理部門,委員會由分管物資的項目部書記主管,由工程技術科、財務科、物資設備科各科室及各工區材料員組成。
廢舊物資處理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制定廢舊物資處置管理辦法;
(二)負責組織協調項目部廢舊物資處置工作的重大事宜;
(三)負責組織廢舊物資的處置工作。
第六條物資設備科是廢舊物資處置的具體實施單位,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建立和完善廢舊物資處置實施細則;
(二)負責收集、匯總廢舊物資處置需求,制定廢舊物資處置計劃。
(三)負責實施廢舊物資處置工作。
第七條工區材料員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收集、匯總項目部廢舊物資報廢申請,并上報項目部物資設備科。
(二)會同財務部門具體處置經項目部廢舊物資處理委員會批準處理的廢舊物資。
第八條資產管理單位在廢舊物資處置管理中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提交報廢物資申請;
(二)配合主管部門進行技術鑒定;
(三)安排已辦理固定資產退役手續可以再利用的物資的使用;
(四)負責廢舊物資拆卸和現場管理工作。
第九條工程技術科在廢舊物資處置管理中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廢舊物資的技術認定;
(二)協助確定廢舊物資處置方式;
(三)參與廢舊物資的拆卸管理。
第十條財務部門在廢舊物資處置管理中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再利用退役物資資產調撥手續;
(二)負責報廢物資變賣后殘值回收和帳務處理工作。
第十一條審計部門負責對廢舊物資處置工作全過程進行審計監督。
第十二條法律部門負責對廢舊物資處置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第十三條監察部門負責對廢舊物資處置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處置原則和方式
第十四條廢舊物資處置堅持“先利用,后變賣”的原則。
第十五條可再利用的廢舊物資,由物資設備科負責倉儲管理及利庫。
第十六條報廢物資的變賣處理采用公開招標或拍賣方式進行,以出價最高者中標為原則。
第四章廢舊物資回收
第十七條對因工程需要拆除的固定資產,資產管理單位應登記造冊,保證資產實物形態的.安全、完整,財務部門應加強資產價值形態的管理,對拆除的固定資產及時進行清理核實,做到帳、卡、物相符。
第十八條經技術鑒定可處置的廢舊物資,由資產管理單位負責拆卸。
第十九條物資設備科負責對廢舊物資進行現場盤點,核實現場實收數量,辦理移交手續。
第二十條對可再利用的物資,物資設備科及時安排入庫,并負責庫存管理。
第二十一條廢舊物資應及時規范地回收處理,杜絕國有資產流失。
第五章其它管理
第二十二條廢棄危險品和化學品的處置應依照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二十三條為防止報廢物資回流進入工程建設,對報廢設備在變賣處理前應進行拆解處理。
第二十四條物資設備科牽頭,相關部門參加,負責對各單位的廢舊物資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與考核。
第二十五條廢舊物資處置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項目部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操作。
第二十六條資產管理單位負責廢舊物資處置前的保管及防盜工作。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由項目部物資設備科負責解釋并監督執行。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廢舊物資管理辦法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廢舊物資的管理,節約成本,保護環境,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廢舊物資是指上級主管部門或塔河采油一區報廢物資鑒定小組批準報廢的物資,以及不經修復在生產中不能繼續使用的`物資。
第二章 報廢物資鑒定
第三條、塔河采油一區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廢舊物資歸設備物資辦公室統一管理。
第四條、由主管領導、設備物資辦公室、生產運行辦公室、質量安全環保辦公室、油田開發研究室、基層分隊組成塔河采油一區報廢物資鑒定小組,共同組織鑒定廢舊物資。
第三章 廢舊物資回收
第五條、基層分隊負責廢舊物資回收工作,由分隊填寫廢舊物資清單后交回塔河采油一區露天庫。
第六條、回收的廢舊物資由設備物資辦公室露天庫保管登記、建帳,統一存放在塔河采油一區露天庫。
第四章 廢舊物資保管
第七條、廢舊物資的調撥由設備物資辦公室統一調配,開調撥單但不經過財務轉帳,分隊和設備物資辦公室各保留一聯,作為材料消耗統計的一部分,列入下一年度材料消耗計劃。
第八條、設備物資辦公室露天庫保管根據物資特性做好廢舊物資的保管工作,分類擺放整齊,并有明顯標識和新材料區分開。
第五章 廢舊物資檢修
第九條、廢舊物資的修理、維護由設備物資辦公室根據生產情況編制修理計劃,列入年初設備物資修理計劃。
第十條、大宗廢舊物資修理由有資質的單位承包,執行《塔河采油一區招投標管理辦法》,設備物資辦公室負責起草合同,各部門會簽,報塔河采油一區主管領導審批后進行。
第十一條、廢舊物資修理結束后,由設備物資辦公室組織各部門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建立廢舊物資修理檔案。由設備物資辦公室列出清單,上報塔河采油一區主管領導審批后使用。
第十二條、國家明文控制的廢舊物資,修復后需經過有資質的國家專門部門進行檢測,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章 廢舊物資處理
第十三條、廢舊物資的對外處理由設備物資辦公室填寫《廢舊物資處理申請單》,與計劃財務辦公室會審,報塔河采油一區主管領導審批后,由設備物資辦公室與計劃財務辦公室共同處理。
第十四條、處理廢舊物資所收款項交塔河采油一區計劃財務辦公室。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五條、廢舊危險物資的處理執行《塔河采油一區危險物資》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本辦法的解釋權在塔河采油一區設備物資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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