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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管理辦法9篇(優(yōu)選)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集團公司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總承包的管理,明確各部門職責,規(guī)范操作程序,控制工程投資,確保工期與質量,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總承包是指從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設備試運行到達產達效全過程承包或負責設計以前及其他若干階段承包的工程管理模式。
第三條 子公司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總承包,由子公司自行確定并組織實施,但必須報非鋼產業(yè)中心、規(guī)劃與投資管理部審批。
第二章 項目總承包的確定及合同簽訂
第四條 規(guī)劃與投資管理部是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總承包的牽頭部門,負責總承包項目的報批、設計委托等前期工作及總承包單位的確定;技術改造指揮部負責組織總承包項目談判及合同簽訂等工作。
第五條 小型技術改造項目的總承包由項目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由規(guī)劃與投資管理部簽署意見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由技術改造指揮部組織與總承包單位簽訂總承包合同。
第六條 項目在確定為總承包方式之前,規(guī)劃與投資管理部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專業(yè)人員進行認真研究和論證,并專題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至總經理批準。總承包方式確定后,技術改造指揮部負責組織相關單位與總承包單位進行談判;若確定需要招標的,按《集團公司招標管理辦法》辦理。
第七條 總承包項目談判由主管副總師負責。談判結束后,技術改造指揮部應提出整個談判的總結材料,交各參與談判單位相關人員會簽,送主管副總師簽署意見后,報公司主管領導或主要領導批準。
第八條 總承包項目合同的簽訂工作流程:
(一)確定技術附件
在商務合同簽訂前,由技術改造指揮部組織項目經理或項目使用單位負責人以及集團公司設計咨詢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會同相關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技術附件的談判和簽字確認。
(二)商務合同的簽訂:
1、商務合同的談判:
總承包商務合同的談判,由技術改造指揮部負責組織,相關的副總工程師、規(guī)劃與投資管理部、財務部、集團公司設計咨詢有限公司、監(jiān)察審計部、項目部、項目使用單位、法律顧問參與。商務談判過程中的相關資料,組織單位應加以整理、歸檔、保存,涉及到商務報價及所有有可能導致報價異動的內容,參與商務談判人員應簽字確認。
2、商務合同合規(guī)性審查:商務合同簽字以前,技術改造指揮部應將《商務合同》送公司企業(yè)管理部(法律事務部)法律顧問室進行合規(guī)性審核。
3、合同簽字人確定:總承包項目合同簽字人為: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或技術改造指揮部部長。重大投資項目由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以外,一律由技術改造指揮部部長簽字。
所有總承包合同必須蓋公司合同章。
第九條 總承包合同簽訂后,合同等資料由規(guī)劃與投資管理部負責分發(fā),合同正本存公司辦公室檔案室,規(guī)劃與投資管理部、技術改造指揮部各存兩份,監(jiān)理公司、集團公司設計咨詢有限公司、財務部、審計部、項目部或項目使用單位各存一份。
第三章 總承包項目的設計管理
第十條 集團公司設計咨詢有限公司負責總承包項目的設計管理與聯(lián)絡工作,掌握總承包單位的設計進度,定期組織召開設計協(xié)調會,負責項目建設過程中設計方面的協(xié)調工作;負責設計交底工作。
第十一條 集團公司設計咨詢有限公司負責并組織項目使用單位對總承包單位的設計圖紙、設計變更按總承包合同進行審查,若發(fā)現(xiàn)設計不符合規(guī)范或不能滿足合同功能要求的,及時督促總承包單位修改設計,重大問題應及時向公司分管領導匯報,并到規(guī)劃與投資管理部備案。
第十二條 對于項目部和項目使用單位根據(jù)需要提出的變更要求,設計咨詢有限公司應當積極地與總承包單位進行協(xié)調,要求總承包單位按要求修改設計。
第四章 總承包工程管理和監(jiān)理
第十三條 總承包工程項目一般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由公司任命項目經理,成立項目部或項目組,項目部或項目組的組成由公司行文,項目部代表業(yè)主履行職責,對總承包工程及其外圍配套工程的工期、質量、投資控制負全面責任。技術改造指揮部負責總承包工程的監(jiān)督與協(xié)調工作,對總承包工程實施的工期、質量及實施過程中的投資控制負管理上的責任。
第十四條 技術改造指揮部負責按總承包合同規(guī)定的網絡計劃進行考核,督促總承包單位安全文明施工。安全
環(huán)保部協(xié)助技術改造指揮部督促總承包單位安全施工,使總承包工程達到安全、環(huán)保認證的要求。
第十五條 總承包工程項目實行工程監(jiān)理制,項目開工前,技術改造指揮部確定好監(jiān)理單位并簽訂監(jiān)理合同,監(jiān)理公司代表項目部按照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監(jiān)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設合同對工程建設實施監(jiān)理。監(jiān)理公司定期組織召開項目監(jiān)理例會,對工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進行協(xié)調處理,對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異議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六條 總承包單位必須嚴格按照集團公司審定的設計圖紙和設計選用的材料進行施工,不得隨意改變設計內容。對需要進行變更的,則設計方案的重大變更必須經項目部、集團公司設計咨詢有限公司提出意見后報主管副總師、公司分管領導直至總經理批準;施工及現(xiàn)場的一般變更由項目部提出意見后由集團公司設計咨詢有限公司確認,項目部與集團公司設計咨詢有限公司不能統(tǒng)一意見時,由技術改造指揮部、規(guī)劃與投資管理部裁定后報主管副總師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十七條 項目部或監(jiān)理公司在施工管理、監(jiān)理過程中若發(fā)現(xiàn)設計存在問題,應責成總承包單位或設計單位修改設計,重大問題報主管副總師同意、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規(guī)劃與投資管理部備案,作為考核設計單位的依據(jù)。
第十八條 項目部應督促總承包單位及時辦理壓力容器、管道及特種設備安裝的報檢手續(xù)和其他規(guī)定手續(xù),對施工質量達不到要求的,責令總承包單位立即整改。
第十九條 總承包單位不得對工程實施轉包,如果建設過程中由于某些專項須分包的,必須在合同中注明。分包單位必須由監(jiān)理公司進行資質審查合格后經過技術改造指揮部與項目部同意,并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第二十條 總承包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如果對原生產系統(tǒng)有影響的',則在施工條件具備后由總承包單位提出施工方案,經項目部、技術改造指揮部審核后,由生產管理中心進行協(xié)調安排,項目使用單位必須全力配合。
第二十一條 在總承包工程達產達效過程中,項目部應督促總承包單位對暴露出來的問題進行整改,項目使用單位要進行配合,整改的費用由總承包單位承擔。
第五章 總承包工程的設備供應與檢驗
第二十二條 總承包工程設備材料的招標采購工作由總承包方負責,工程竣工后的剩余材料由總承包單位自行處理。項目部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組織人員參與設備的招標采購與監(jiān)制工作。
第二十三條 廠內單位從總承包單位承接設備制造或采購任務的,必須保證設備的質量和交貨期,因為設備質量或延期交貨而影響總承包工程進度的,由公司追究責任單位領導責任。
第二十四條 總承包合同約定由項目使用單位提供利舊設備的,則項目使用單位必須保證利舊設備符合使用要求,刷漆顏色應與總承包工程顏色一致。
第二十五條 監(jiān)理公司負責按國家相關標準與總承包合同對總承包工程設備和材料進行檢驗并提出意見。檢驗合格后,監(jiān)理公司應及時向項目部移交相關資料。項目部根據(jù)需要組織相關單位對總承包工程設備進行抽檢或復檢。
第二十六條 總承包工程設備到廠后,技術改造指揮部或項目部通知生產管理中心,由生產管理中心負責協(xié)調廠內運輸。
第六章 總承包工程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 財務部負責總承包工程項目的資金籌措與撥付,嚴格按照總承包合同規(guī)定支付工程款。
第二十八條 總承包合同的付款,由總承包單位申報資金計劃。監(jiān)理公司對總承包單位當月完成的工程量進行審核確認,項目部按照監(jiān)理公司審核的工程量和總承包合同對資金計劃進行初步預算審核后并由項目經理簽字確認后報規(guī)劃與投資管理部;沒有成立項目部的,由技術改造指揮部審核后報規(guī)劃與投資管理部,由規(guī)劃與投資管理部根據(jù)公司月度資金平衡會確定的月度資金計劃下達付款通知,財務部要嚴格按照付款通知付款。
第二十九條 規(guī)劃與投資管理部、技術改造指揮部實時監(jiān)控總承包合同款的支付情況,不得超合同比例付款,財務部要對總承包單位本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管,防范資金風險,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向公司分管領導報告并采取相關措施。
第七章 總承包工程的試車與交工驗收
第三十條 總承包項目具備試車條件后,經總承包單位申請,項目部負責組織項目使用單位或能源介質供應單位應按總承包單位要求提供試車所需的能源介質,技術改造指揮部負責協(xié)調,但總承包單位必須做好安全確認工作。
第三十一條 總承包工程的無負荷試車由總承包單位組織,試車通過后,監(jiān)理公司、項目部、項目使用單位必須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第三十二條 當工程完成無負荷試車,具備合同規(guī)定的交工條件后,總承包單位向監(jiān)理公司提出交工驗收申請,由技術改造指揮部組織項目部、監(jiān)理公司、集團公司設計咨詢有限公司、機動設備部、安全環(huán)保部、保衛(wèi)部和項目使用單位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總承包合同進行交工驗收,驗收合格后,各參與驗收單位必須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對于不按要求參加驗收或驗收合格后,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的,視同承認驗收記錄。對于驗收不合格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整改后重新組織交工驗收。
第三十三條 因生產需要,工程中需提前投入生產的部分,可由監(jiān)理公司組織提前進行部分交工驗收。
第三十四條 交工驗收開始后,總承包方應按合同同時向技術改造指揮部、項目部移交工程竣工圖紙及光盤竣工資料、工程操作維修手冊、設備隨機資料和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資料及隨機備件,工程資料則由技術改造指揮部移交公司檔案館存檔,隨機備件由項目部移交物流管理中心和項目使用單位。在總承包單位未完成上述工作前,工程不能視同驗收合格。
第三十五條 交工驗收合格后,由技術改造指揮部向總承包單位簽發(fā)交工驗收證書,明確工程交工日期,自交工之日起,工程使用權由總承包單位移交給項目使用單位。項目使用單位不得無故拒收,由于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工程而影響工程投產的,追究責任單位領導的責任。
第三十六條 工程的負荷試車由技術改造指揮部監(jiān)督,項目部負責組織,總承包單位負責指導,試車通過后,技術改造指揮部、項目部、監(jiān)理公司、項目使用單位、總承包單位必須在試車記錄上簽字確認。
第八章 保證值的考核與竣工結算
第三十七條 工程完工后,由技術改造指揮部組織監(jiān)理公司對工程的工期、質量、建安工程量等施工方面的內容進行考核評價,在合同規(guī)定的考核期內,由涉及合同約定保證值的單位和部門對合同約定的保證值進行考核評價。項目的考核評價由技術改造指揮部負責組織,考核結果必須經項目使用單位和總承包方簽字確認。考核結果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項目部匯總,經技術改造指揮部簽字后報公司主管副總師審核、分管領導審定,最后由項目部按合同約定執(zhí)行對總承包單位的考核。
第三十八條 當工程約定考核期滿后,總承包單位向規(guī)劃與投資管理部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由規(guī)劃與投資管理部主持按公司相關文件進行工程的竣工驗收。
第三十九條 竣工驗收通過后,總承包單位向監(jiān)理公司提交竣工結算書,監(jiān)理公司審核后經項目經理審核簽字報技術改造指揮部,技術改造指揮部根據(jù)總承包合同審核由主管領導簽字后報規(guī)劃與投資管理部,規(guī)劃與投資管理部、監(jiān)察審計部必須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內審核完畢,財務部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付款。如果雙方對結算存在異議,則由項目部組織有關單位與總承包單位進行初步協(xié)商,報出協(xié)商意見,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執(zhí)行。
第四十條 總承包工程質保期滿后,技術改造指揮部與機動設備部對工程建安質量及設備質量進行評價,財務部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進行質保金結算。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由規(guī)劃與投資管理部負責解釋,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原[20xx]162號同時廢止。公司原有關規(guī)定與本辦法相悖的,以本辦法為準。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2
為加強固定資產管理,保證本基金會財產的安全完整,建立和完善“統(tǒng)一領導、分工負責、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管理原則
固定資產的管理采取由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財務部歸總登記,各部門具體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二)管理范圍
單價在2000元以上,預計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屬于固定資產范疇。
(三)管理程序
1.固定資產的購置
因工作需要購置固定資產,原則上由各部門提出申請,經財務部審核后統(tǒng)一購置。如有特殊要求需購置專業(yè)性較強的固定資產,各部門須在購置申請中注明。購置固定資產總價不超過5000元報秘書長審批,超過5000元(含)須報理事會審批。
固定資產購置后,由經辦人負責簽收簽字入庫。財務部應對固定資產名稱、價值、數(shù)量、保管人做項目登記。同時建立固定資產臺賬,與財務部的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進行核對,每年至少核對一次。
2.固定資產領用及保管
領用固定資產有使用部門填寫領用單,報秘書長審批。各部門要設專人保管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要熟悉了解固定資產的使用性能和保管方法,認真操作。
3.固定資產調撥
各部門需要調撥固定資產,需填寫調撥申請,經秘書長同意后,由辦公室統(tǒng)一調撥。未按規(guī)定辦理導致固定資產損失的,有相關人員承擔責任。
4.固定資產維修
因長期使用,需要維修的固定資產,由各部門提出申請,辦公室負責聯(lián)系維修。維修價格過高或無維修價值的固定資產按報廢處理。
5.固定資產報廢
需要報廢的`固定資產,有各部門提出申請,辦公室統(tǒng)一辦理,并將簽字確認的清單及相關批件交財務部,以核銷固定資產賬目。
6.各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管理的人員工作調整時,應精修工作交接。工作人員調動或離職,應將其負責保管使用的固定資產退交辦公室,由辦公室驗收,并持驗收清單辦理調動或離職手續(xù)。
7.每年財務部要核對固定資產賬實,并由相關人員簽字確認。辦公室對賬實進行監(jiān)督,確保本基金會財產安全。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3
學校固定資產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師學校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部分。為了規(guī)范固定資產的管理,明確職責,防止學校資產流失、受損,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一、固定資產的界定及分類
第一條:固定資產的界定
1、固定資產是指能獨立使用,耐用器在一年及以上。在使用過
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物品。
2、單價:專用設備≥1500元、一般設備≥1000元。
3、單位價值雖未達到上述的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
的大批同類物質(如課桌椅、名貴花木、圖書)業(yè)作為固定資產。
第二條:固定資產的分類。
固定資產可分為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及
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六大類。
(1)房屋和建筑物。指擁有占有權和使用權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屬設施和綠化、土地。房屋包括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行政辦公及生活后勤用房、其他用房。建筑物包括一般建筑、棚架建筑、畫廊亭閣、人防建筑、運動場地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內的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水氣管道等。
(2)專用設備。指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教學儀器及設備、美術設備、音樂設備、體育設備電腦設備等。
(3)一般設備。指用于業(yè)務工作的通用性設備,包括行政事務設備、交通運輸設備、醫(yī)療保健設備、消防安全設備、炊事設備等。
(4)文物和陳列品。指各種文物和陳列品,如古玩、字畫、贈品、紀念品等。
(5)圖書。指貯藏的統(tǒng)一管理使用的各種用書,如圖書室、閱覽室的圖書等。
(6)其他固定資產。指以上各類未包含的固定資產(如被服、裝具、動物等)。
二、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
第三條:新增固定資產的管理
1、新增固定資產一般通過購置(市場采購、政府采購)、調入(有償或無償調撥)、自制、贈送(單位或個人贈送)、盤盈(在物資核對過程中有物無帳的物)等所得。任何一種途徑獲得的固定資產,都要附有相應的請購單、調撥單、自制人證明、贈送單、盤盈經手人證明。采購必須符合政府采購制的有關規(guī)定和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2、固定資產新增后,資產管理員對照實物和發(fā)票進行驗收(固定資產、低值耐久品、材料易耗品均要驗收),驗收時對照采購計劃、質量、型號、規(guī)格、數(shù)量、金額、逐項驗收。精密貴重設備,如計算機、多媒體、鋼琴、空調等要會同專業(yè)人員共同驗收。驗收后要填寫驗收單,方可入賬和入庫。
第四條:日常固定資產的管理
1、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本著“誰領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對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實行校級和總務處二級管理。
2、固定資產管理做到“靜態(tài)管理”與“動態(tài)管理”相結合。靜態(tài)管理指對庫存物資做到賬單清楚,存放有序,賬賬相符、帳物相符、賬卡相符。動態(tài)管理一是財產的`進、出過程管理,二是固定資產的使用過程,要加強動態(tài)管理,既做到物盡其用,又對價值較高的儀器、設備要多加關心,注意其流向,以防挪作他用或失竊,確保固定資產的安全性、完整性。對特種設備(電梯、升降機、壓力容器等)要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定期進行保養(yǎng)和維護,以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作。
3、學校校舍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侵占,杜絕任何使用中得不安全隱患,以確保校舍的完整性、安全性、以及使用的合理性。
第五條:固定資產的盤點、清查和處置
1、總務處每學年會同財產清查小組,對學校資產每學年進行一次盤點、清查,按要求填寫有關報表存檔并送教育資產管理中心備案。
2、盤點清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盤虧、毀損等情況,要查明原因,追究責任。
3、固定資產報廢、報損、調撥、捐贈、出售等處置,必須按《普陀區(qū)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國有固定資產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普教辦〔20xx〕65號)文件規(guī)定辦理。
三、固定資產的賬務管理
第六條:新增固定資產驗收入庫
驗收入庫后,資產管理員要在ETE軟件中及時登帳,并制作相應的正副卡片和標簽。貴重物品還要建立相應的檔案(檔案包括說明書、維修卡、發(fā)票復印件等),做好部門領用準備工作。
第七條:固定資產的日常賬務處理
1、在使用過程中,資產管理員要根據(jù)資產的運作狀況及時作增減值處理。增減值處理另附件。
2、在使用過程中,資產管理員還要及時進行內部的轉入和轉出的帳物處理。轉入和轉出指學校內部一個使用部門轉入其他使用部門的物資,其管理權屬發(fā)生了轉移,必須立即在各分戶賬戶中作出相應的調整。
第八條:固定資產賬務注銷的管理
物資注銷一般通過盤虧、毀損、報廢、調出等途徑進行,注銷物資都要辦理相關的手續(xù),及時作出帳物處理。
第九條:固定資產的帳物處理
固定資產帳物結合流量管理示意圖
固定資產購置、贈送
調入、自制
盤盈驗收單、發(fā)票
財產管理總賬財務帳
卡片注銷殘值
申請回收
辦理注銷手續(xù)
使用部門注銷
遵循:驗收→入賬→內調→注銷→再入帳(殘余物資回收或外調)順序依次進行。資產管理員及時清理賬務,堅持依物登帳,以物管帳、帳物統(tǒng)一原則。做到賬賬相符(財產總賬=會計總賬、財產總帳=財產分戶賬之和);賬卡相符(財產金額、數(shù)量=卡片金額、數(shù)量之和);卡物相符(卡片數(shù)=儀器設備數(shù)量)。使實物管理與賬務管理有機結合。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行政事業(yè)單位的固定資產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行政事業(yè)單位履行國家法定職責的物質基礎與保障。為了加強本區(qū)行政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確保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根據(jù)財政部《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和《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區(qū)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區(qū)屬各級行政事業(yè)單位,包括街道辦事處和上述各部門的下屬機構。
第三條行政事業(yè)單位的固定資產包括行政事業(yè)單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認為屬區(qū)政府所有的各單位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內的物業(yè)、辦公設備、交通工具等所有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在建工程、對外投資,以及用財政資金或用在法律上認為屬區(qū)政府所有的各種資金投入形成的物業(yè)、土地和交通、水利等公共基礎設施以及公共工程。
第四條福田區(qū)財政部門是本區(qū)具體負責行政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但在固定資產管理中凡涉及到政府物業(yè)資產管理的,按《深圳市福田區(qū)行政事業(yè)單位物業(yè)資產管理暫行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管理部門為區(qū)政府物業(yè)管理中心。
第五條各行政事業(yè)單位必須重視和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明確具體的管理部門,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固定資產管理員,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各單位要有一位領導負責此項工作,實行"統(tǒng)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原則。
第六條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合理配置各類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七條區(qū)財政部門對區(qū)屬各行政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實施綜合管理。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法律和規(guī)章制度;
(二)制定本區(qū)行政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jiān)督檢查;
(三)負責組織本區(qū)行政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的清查、統(tǒng)計、匯總;
(四)負責監(jiān)督管理本區(qū)行政事業(yè)單位物業(yè)資產經營的收益;
(五)負責審核本區(qū)行政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的產權變更,在規(guī)定的權限范圍內負責固定資產調撥、報廢及核銷的審批;
(六)監(jiān)督、指導區(qū)行政事業(yè)單位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與管理,指導各街道辦事處對其領導下的社區(qū)工作站擁有的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第八條按照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主管部門及各街道辦事處要指定固定資產職能管理機構,對本單位及下屬行政事業(yè)單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實施管理和監(jiān)督。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zhí)行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
(二)制定本單位及下屬行政事業(yè)單位的固定資產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和監(jiān)督檢查;
(三)組織本單位及下屬行政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和清查、登記、統(tǒng)計匯總、監(jiān)督檢查等;
(四)審核本單位及下屬行政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的產權變更,在規(guī)定的權限范圍內負責固定資產處置、核銷的審批,對超越權限范圍的固定資產處置進行上報;
(五)負責本單位及下屬行政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購置及更新的計劃、審批、申請和實施。
第九條各行政事業(yè)單位要指定內部固定資產職能管理機構,對本單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實施具體管理。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jù)上級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規(guī)定,制定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實施固定資產管理;
(二)負責采購、驗收、保管、使用及維護的日常管理;
(三)負責固定資產各種賬、卡的建立與管理;
(四)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清查、登記、統(tǒng)計報告及日常監(jiān)督檢查工作;
(五)負責辦理本單位固定資產處置的審核、申報手續(xù);
(六)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合理配置,堅持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七)定期向主管部門報告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第十條各單位要指定固定資產管理員,專門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對本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負直接責任;
(二)按照有關規(guī)定,建立本單位的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和固定資產分類卡片,負責本單位所有固定資產的變動登記和匯總;
(三)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領用,將在用固定資產的管理責任落實到每一個使用人并做好相應記錄,在人員變動或工作調整時,做好固定資產的清點、移交和內部調撥工作;
(四)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日常保管和維護,妥善保管庫存資產,做到堆放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
(五)定期檢查各部門和個人對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定期與財務對賬,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工作,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六)向本單位分管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領導及部門報告工作。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范圍、分類與計價
第十一條符合下列標準的為固定資產: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通用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
(二)單位價值雖不足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各單位可以作為固定資產加強實物管理。
由于行業(yè)的不同,其主要生產工具的固定資產標準可以低于非主要生產工具,如圖書館的圖書、學校的課桌椅等。行業(yè)主管部門應根據(jù)財務制度的要求編制本行業(yè)的"固定資產目錄"。暫時不能編制"固定資產目錄"的行業(yè)和單位,其納入固定資產管理的具體類別或項目由行業(yè)主管部門根據(jù)本系統(tǒng)實際情況確定。
第十二條根據(jù)《行政單位財務規(guī)則》及《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的固定資產分類,固定資產分為房屋及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及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六個類別。
具體對每項固定資產分設編碼時,執(zhí)行財政部制定的《預算單位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
(一)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房屋包括辦公用房、生產經營用房、倉庫、職工生產用房、食堂用房、鍋爐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圍墻、水塔、雕塑等;附屬設施包括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水氣管道等。
(二)專用設備。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
1、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的醫(yī)療器械、診察器械及診斷儀器、醫(yī)用射線設備、醫(yī)用生化化驗儀器及設備、體外循環(huán)設備及裝置、人工臟器設備及裝置、假肢設備及裝置、手術室設備、急救室設備、診察室設備、病房設備、消毒室設備、口腔設備及醫(yī)療用燈、獸醫(yī)器械等。
2、廣播電視單位的廣播發(fā)射設備、電視發(fā)射設備、音頻節(jié)目制作和播控設備、視頻節(jié)目制作和播控設備、廣播/立體電視及衛(wèi)星廣播電視設備、電纜電視分配系統(tǒng)設備、應用電視設備等。
3、科研單位的科研儀器儀表、電子和通訊測量儀器、計量標準器具及量具/衡器等。
4、文化體育教育單位的文藝設備、體育設備、娛樂設備、演出服裝和舞臺設備等。
5、新聞出版單位的新聞出版設備、印刷機械、裝訂機械等。
6、公安政法機關的交通管理設備、消防設備、取證及鑒定設備、安全及檢查設備、監(jiān)視及報警設備等。
7、其他行業(yè)的專用設備。
(三)一般設備。含交通工具、辦公和事務用等通用性設備。包括各類交通運輸工具、文化辦公機械、消防器材、電機、變壓器、鍋爐、空氣調節(jié)電器、清潔衛(wèi)生器具、通信設備、視頻產品、音響設備、計算機及其外圍設備、計算機軟件、家具設備、被服裝具等。
(四)文物和陳列品。指經過文物鑒定機構鑒定的列入《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的不可移動文物和可移動文物,包括革命遺址、石窟及石刻、古建筑、古遺址、古墓葬、傳世歷史文物、考古發(fā)掘文物、民族文物、外國文物、化石等。
(五)圖書。指圖書館和圖書室的圖書。包括圖書、電子圖書、期刊、文獻資料、縮微資料、視聽資料、機讀資料、光學錄像、光盤資料、電視唱片等。一般單位的圖書服從價值標準,夠標準的圖書作固定資產。
(六)其他固定資產。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項分類內的固定資產。對于一般單位而言,其醫(yī)務室設備、廚房設備可列于此類。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的計價一般采用實際成本法:
(一)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調撥價以及運雜費、保險費、安裝費、車輛購置附加費等記賬;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fā)生的全部支出記賬;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裝修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發(fā)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fā)生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賬;
(四)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證記賬,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時發(fā)生的相關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五)無償調入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值的,可參照同種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以估價入賬;
(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重置價值入賬;
(七)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xù)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價入賬,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八)用外幣進口的設備,按當時的匯率折合成人民幣金額,加上國外部分的運費及其它費用(外幣應折合成人民幣金額),再加上支付的關稅、海關手續(xù)費等計價入賬;
(九)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xié)議確定的設備價款、運雜費、安裝費等記賬;
(十)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fā)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十四條行政單位和非經營性事業(yè)單位的固定資產不實行折舊,按原值入賬;經營性事業(yè)單位的固定資產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十五條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除發(fā)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固定資產賬面價值:
(一)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對固定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的;
(二)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的;
(三)將固定資產具有相對獨立功能并單獨計價的部分拆除的;
(四)根據(jù)實際價值調整原來暫估價值的;
(五)發(fā)現(xiàn)原來登記入賬的固定資產價值有錯誤的。
第四章產權登記及收益管理
第十六條區(qū)政府物業(yè)管理中心代表區(qū)政府對區(qū)屬各行政事業(yè)單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和建筑物(簡稱固定物業(yè)),進行相關的產權界定,辦理產權登記,產權所有人統(tǒng)一注明為福田區(qū)人民政府。(注:具體實施細則由區(qū)物業(yè)管理中心制定報區(qū)政府批準實施。)
第十七條區(qū)屬各行政事業(yè)單位經批準將固定物業(yè)用于對外出租或經營的,其收益必須納入統(tǒng)一的財政專戶,集中上繳管理。區(qū)財政部門負責收益上繳的監(jiān)督和管理,收益的使用由區(qū)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確定。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行政工作或業(yè)務活動中對所需及占用的固定資產實施不間斷的管理及核算,包括從編制固定資產預算、采購、驗收、登記、領用、維修、保養(yǎng)、處置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實物管理和財務核算。
第十九條對驗收合格的固定資產應及時辦理入庫、編碼、建卡、分配等手續(xù)。單位財務部門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應根據(jù)發(fā)票和入庫驗收單,登記固定資產總賬和明細分類賬。
第二十條租入、借用、代管的.固定資產應設立登記簿記錄備查,避免與本單位財產混淆,并及時歸還。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必須由使用部門指定的管理人員統(tǒng)一辦理領用或使用手續(xù),在用固定資產必須明確使用人和責任人。
第二十二條建立賬、卡核算制度
(一)單位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每項固定資產都必須建立卡片,卡片一式兩張,使用部門領用時,將其中一張交由使用部門保管,使用部門應保管好固定資產卡片,建立固定資產數(shù)量登記簿,反映本部門使用固定資產情況,交回固定資產的同時將其卡片交回。
(二)固定資產經批準報廢、調出時,將兩張卡片同時注銷。
(三)財務部門在固定資產總賬科目下按固定資產類別設置明細科目進行價值核算,實行綜合管理和監(jiān)督。
(四)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按固定資產類別、品名、規(guī)格、型號設置明細賬,進行數(shù)量、價值雙重核算,以反映固定資產購入、使用、庫存的數(shù)量和金額,同時還應建立使用部門的領用登記,以掌握資產分布和使用的詳細情況和變動情況。
第二十三條建立技術管理制度
(一)各類技術設備和儀器應集中管理,不得交由個人保管。
(二)對專用設備的管理和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建立健全專用設備的操作、維修、保養(yǎng)、檢驗等管理制度;技術復雜、精密度高的專用設備的操作人員,應在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三)對技術性較高的儀器設備,應制定操作規(guī)程,使用、維護、保養(yǎng)和交接制度,設置和填寫運行記錄(即管理臺賬)。
第二十四條建立清點核查制度
(一)各單位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全面清點核查,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組織,財務部門和使用部門參加,共同清點核查。查明固定資產的實有數(shù)與賬面結存數(shù)是否相符,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維修等情況是否正常。對清點核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查明原因,及時改進并編制有關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表,按管理權限報經區(qū)財政部門或本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后,調整固定資產賬目。
(二)固定資產清點核查在具體安排時,可采取一次性清理,也可以采取分期分批輪流清點核查的辦法。如出現(xiàn)余缺、毀損應及時作出記錄,查明原因,說明情況,編制有關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表,屬于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造成的在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后,可由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報區(qū)財政部門審批銷賬;屬于過失的責任事故造成的,應當給予過失人以必要的經濟、行政處罰;屬于違法的,應當依法嚴肅處理。
第二十五條各行政事業(yè)單位的固定資產,原則上不得私自改變其使用性質,不得私自轉讓、轉租、分租、調換。如確需轉讓、出租、調換須有書面報告,經單位提出意見報區(qū)財政部門審批后實施。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的出借,不得影響單位正常業(yè)務的開展和固定資產的使用。出借的固定資產到期時,借出單位負責及時收回,遺失損壞由使用單位按價賠償。
第二十七條使用部門因工作任務變動等情況引起的閑置固定資產,應及時向財政部門、政府物業(yè)管理部門反饋,并由以上部門對以上固定資產進行調劑使用,使用部門不得自行調劑,否則由財政部門、政府物業(yè)管理部門收回。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因責任事故造成損失或損壞的,應查明原因,由責任人負責全部或部分賠償。
第二十九條固定資產管理人員變動時必須及時辦理實物、賬卡和檔案資料的移交手續(xù)。
第六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管理
第三十條固定資產的購建要堅持勤儉辦事的方針,充分考慮工作的需要性,技術的先進性、適用性以及與現(xiàn)有設備的配套性,嚴格按批準的計劃和預算辦理,防止盲目購置,造成積壓。對購建大型貴重儀器設備和建設永久性設施,應組織專業(yè)技術人員論證,進行可行性分析,實行民主決策。
第三十一條購置的固定資產,凡屬達到政府集中采購標準的,應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審批手續(xù)后才能購買或建造。
第三十二條購入、調入和自制、自建完工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由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統(tǒng)一驗收,屬于技術設備的還應會同技術部門、使用部門按使用說明檢驗技術性能和產品質量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固定資產管理員憑發(fā)票、固定資產調撥單或基建項目交付使用驗收單據(jù)等憑證,填制固定資產增加通知單,辦理有關入庫、財務報銷和領用等手續(xù)。
第三十三條接受捐贈或盤盈的固定資產,應根據(jù)固定資產交接單、發(fā)票或固定資產盤盈報告單等憑證,填制固定資產增加通知單,辦理有關入庫、財務報銷和領用手續(xù)。
第七章固定資產的處置管理
第三十四條行政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的處置,是指行政事業(yè)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讓及注銷產權的一種行為。包括無償調撥、出售、報損、報廢等。
處置的范圍主要包括:
1、閑置不需用的固定資產;
2、報廢無法使用的固定資產;
3、盤虧、呆賬、遺失、非正常損壞的固定資產;
4、因技術、經濟因素,繼續(xù)使用不合理并經過科學論證,確需淘汰的固定資產;
5、因單位撤銷、分立、合并等原因發(fā)生產權或使用權轉移的固定資產;
6、根據(jù)國家政策規(guī)定需要處置的固定資產。
第三十五條行政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的處置的審批權限。行政事業(yè)單位處置單位價值原值3萬元以下或一次性處置批量總值5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由各單位主管部門審批,報區(qū)財政部門備案;處置單位價值3萬元以上或一次性處置批量總值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資產,報區(qū)財政部門審批;一次性處置總值3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交通工具除外),由區(qū)財政部門審核后,報區(qū)政府審批。
第三十六條行政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的處置的審批程序。行政事業(yè)單位處置規(guī)定標準以上的固定資產時,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單位填寫固定資產處置申報審批表(一式三份,格式見附件1、2),并附明細清單及本規(guī)定第三十八條所列的有關資料,經主管部門審核(審批)后報區(qū)財政部門;
(二)區(qū)財政部門按照規(guī)定權限和工作程序,對申報事項進行審批(備案);
(三)申報單位憑批復到區(qū)會計核算中心進行相應賬務處理;
(四)區(qū)財政部門對各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處置過程進行跟蹤監(jiān)督。
第三十七條行政事業(yè)單位在進行處置固定資產時,應按照下列不同情況,分別向財政部門提交經主管部門審核的有關資料:
(一)無償調撥提交的資料
1、資產價值的憑證。如購貨單(發(fā)票、收據(jù))、工程決算副本、記賬憑單影印件、固定資產卡片等;
2、單位主管部門對無償調出固定資產的批準文件和調入、調出雙方協(xié)議書。
(二)出售提交的資料
1、資產價值的憑證。如購貨單(發(fā)票、收據(jù))、工程決算副本、記賬憑單影印件、固定資產卡片等;
2、評估報告;
3、書面申請及說明;
4、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的審批意見。
(三)正常報廢提交的資料
1、資產價值的憑證。如購貨單(發(fā)票、收據(jù))、工程決算副本、記賬憑單影印件、固定資產卡片等;
2、資產報廢的技術鑒定(必要時);
3、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的審批意見。
(四)非正常報廢提交的資料
1、資產價值的憑證。如購貨單(發(fā)票、收據(jù))、工程決算副本、記賬憑單影印件、固定資產卡片等;
2、資產報廢的技術鑒定;
3、單位審核及處理意見;
4、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的審批意見。
(五)資產遺失申報注銷提交的資料
1、資產價值的憑證。如購貨單(發(fā)票、收據(jù))、工程決算副本、記賬憑單影印件、固定資產卡片等;
2、單位審核及處理意見(包括對當事人的處罰及賠償意見);
3、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的審批意見。
第三十八條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
(一)交通工具。執(zhí)行國經貿資源[20xx]1202號文件。
(二)電腦、服務器、打印機、電視機、錄(攝)像機、照相機、復印機、傳真機、音響等電子類辦公設備、辦公家具等一般設備參照財政部、衛(wèi)生部制定的《醫(yī)院財務制度》規(guī)定的折舊年限作使用年限的標準。
(三)專用設備:根據(jù)專門性能和專業(yè)用途,以相關行業(yè)標準或權威技術部門鑒定為準,無具體行業(yè)標準或技術鑒定的,參照財政部、衛(wèi)生部制定的《醫(yī)院財務制度》規(guī)定的折舊年限作使用年限的標準。
(四)大型設備確因型號淘汰、無配件來源、資產技術狀態(tài)低劣、損壞嚴重無法修復或修復費用超過重置費用50%以上等原因需要提前報廢的,必須有相關權威技術部門鑒定;
(五)房屋建筑物及上述未包括的其他固定資產:按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年限確定。
第三十九條行政事業(yè)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內撥款、預算外資金和事業(yè)收入等)報廢更新固定資產的,必須先做好原有固定資產的處置報批工作,方可到計劃部門和財政部門進行更新資產的立項和資金申報工作。
第四十條行政事業(yè)單位機構合并、撤銷、分立、轉制時,要對其占有的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登記造冊或委托中介機構評估后提出具體處理意見,經主管部門、區(qū)財政等部門共同確認后,方可辦理相關資產處理手續(xù)。在未辦理手續(xù)之前,原單位必須妥善保管固定資產,確保資產安全。
第四十一條單位內設機構之間或非獨立核算的下屬單位之間調撥資產,不涉及賬務調整的,不須辦理申報手續(xù),但要做好資產調撥的交接、登記以及實物賬調撥等工作,明確資產劃轉后的管理責任。
第四十二條各行政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的處置收入,包括出售收入、報廢報損資產的殘值變價收入,全額上繳財政專戶。
第四十三條各行政事業(yè)單位應加強對固定資產處置的管理,及時申報資產變動情況,對擅自處置固定資產,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單位或個人,要依法追究責任。
第四十四條行政事業(yè)單位申請?zhí)幹玫墓潭ㄙY產涉及國家秘密的,在處理之前,使用部門須按國家有關保密規(guī)定對固定資產做好技術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不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各種辦公用品、用具、生活用品、器具、材料等資產,也要分類登記,參照本辦法管理。
第四十六條各單位應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日常管理辦法,并報區(qū)財政部門備案。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由區(qū)政府授權區(qū)財政部門解釋。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實施。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省國資委機關固定資產的管理,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固定資產的合理、有效使用,根據(jù)財政部《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和省財政廳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委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固定資產單獨管理的直屬事業(yè)單位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固定資產,是指由機關各處室使用的,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資產總稱(包括由委機關行政經費購置由直屬事業(yè)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
第四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原則是:
(一)固定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
(二)固定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
(三)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
(四)資產管理與使用維護相分離。
第五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確保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
第六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的范圍和分類,固定資產購置、配備、計價、使用、回收及報廢處置等。
第七條 固定資產管理機構成員單位包括:委辦公室和資產使用部門;委辦公室是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實物和賬卡管理、負責固定資產的財務核算管理;各處室為資產使用部門,主要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使用和維護等。
第二章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八條 固定資產管理,應當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登記制度。委機關財務應當在固定資產總賬科目下,按固定資產類別進行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財務賬。
(二)保管制度。委辦公室應當安排專人將所管理的各類固定資產的信息(包括資產數(shù)量、原值、現(xiàn)值等資料)錄入資產信息管理系統(tǒng),在此基礎上,做好固定資產統(tǒng)計、報告、分析和處置工作,實現(xiàn)固定資產動態(tài)管理。
固定資產的相關資料,如說明書、保修單和維修資料等,由資產使用人妥善保管,以備查用。
(三)使用制度。按資產使用人或使用部門建立固定資產領用卡片,做到委機關財務有賬,資產使用部門有卡,委辦公室資產保管人員有實物賬卡,便于清查核對。
(四)固定資產清查核對制度。固定資產的清查核對工作由委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會同資產使用單位共同開展。至少應當于每年年底全面清查核對一次,做到家底清楚、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
第三章 固定資產范圍和分類
第九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項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在其使用過程中能保持其實物形態(tài)的資產;單價不足10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設備,也屬固定資產范圍,按固定資產實行管理。
第十條 固定資產按其性質、用途和品目具體分類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類。凡納入單位管理的可供辦公、生活和儲備等用途的房屋、建筑物及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施,如暖氣、電梯、鍋爐、水塔、蓄水池等。
(二)交通運輸工具類。指一切機動和非機動車,如轎車、吉普車、旅行車、卡車、摩托車、三輪車等。
(三)計算機及網絡設備類。指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和網絡設備。計算機類包括各種臺式計算機、服務器、小型機和便攜式計算機等,及其電源設備、打印機和錄入機等附屬設備;網絡設備類包括交換機、路由器和集線器等設備。
(四)計算機軟件類。計算機軟件類包括操作系統(tǒng)、數(shù)據(jù)庫管理系統(tǒng)、辦公軟件和防毒軟件等。
(五)家具用品類。指各種辦公桌、椅子、資料柜、保險柜、沙發(fā)及地毯等。
(六)文體設備類。是指各種文化體育設備,如各種樂器、健身器材、體育用品等。
(七)圖書資料類。指單位的圖書室、資料室購置的各種中外圖書、資料(包括微縮資料)等。
(八)其它設備類。如電視機、錄像機、音像設備、發(fā)電機、空調器、復印機、照相機、消防設備等。
第四章 固定資產購置、配備與回收
第十一條 省國資委機關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配備應當遵行以下原則:
(一)嚴格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
(二)與單位履行職能、完成任務的'需要相適應;
(三)科學合理、優(yōu)化資產結構;
(四)勤儉節(jié)約,從嚴控制;
(五)先調劑后購置。
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的購置分為自建、購入、調入等。
第十三條 對有規(guī)定配備標準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標準進行配備;對沒有規(guī)定配備標準的資產,應當從實際需要出發(fā),從嚴控制,合理配備。
第十四條 固定資產購置與配備的具體流程為:
(一)提出購置申請。各資產使用部門提出配備固定資產計劃申請,填寫《固定資產配備申請報告卡》,詳細填列需配備資產的品目、數(shù)量,報處室負責人、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審核。
(二)固定資產采購。委辦公室根據(jù)《固定資產配備申請報告卡》所列購置項目,負責固定資產的采購。
(三)固定資產入庫。固定資產采購后,采購人員負責將購置固定資產發(fā)票交委機關財務登記入賬;固定資產保管人員填寫“固定資產入庫單”一式三份,列明固定資產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單價、數(shù)量等項目,由采購人員和固定資產保管人員簽字確認,第一聯(lián)交委機關財務做賬,第二聯(lián)交采購人員留存,第三聯(lián)固定資產保管人員留存。(固定資產入庫單見附件1)
(四)固定資產出庫。由資產使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領用單”一式三份,經資產領用人、領用處室負責人、辦公室資產管理人簽字,第一聯(lián)交委機關財務留存,第二聯(lián)交委辦公室資產管理人登記固定資產卡片并錄入資產信息管理系統(tǒng),第三聯(lián)歸資產領用人存查。(固定資產領用單見附件2)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使用人如因調動、退休等原因離開委機關時,需交清所領用固定資產,委辦公室負責回收。
第五章 固定資產計價
第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計價方法:
(一)自建、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造價、購價和調撥價計價。按規(guī)定支付的購置車輛附加費計入購價內;購入、調入固定資產的運雜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二)無償調入、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原值計價,無法查清原價的固定資產,按照評估價值計價。
(三)房屋和建筑物的擴建、改建、裝修等增加的價值,按實際開支的費用計價。
(四)固定資產調出、變賣和報廢等,按原值注銷。
(五)固定資產的核算不計提折舊。
第六章 固定資產使用
第十七條 固定資產的使用按下列原則辦理:
(一)房屋及建筑物類。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合理分配使用,并按其結構、面積、價值和使用單位編號登記。
(二)交通運輸工具類。交通工具由委辦公室負責統(tǒng)一管理,負責維修。使用人負有保養(yǎng)和保證安全的責任。
(三)計算機及網絡設備類。根據(jù)使用單位具體業(yè)務情況配置,使用人負責保養(yǎng)維修,確保設備的有效和合理使用。
(四)計算機軟件類。由數(shù)管中心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登記在冊,保證軟件合理高效的使用。
(五)家具用品類。要求做到定品名、定數(shù)量、定位置、定管理人。要求做到物物有賬,人人有責。
(六)文體設備類。各種文體設備都應按類別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在冊,管理人員應定期及時清查檢查,保證物品的及時高效使用。
(七)圖書資料類。圖書管理員對所管圖書應當加蓋圖書管理章,按類別進行編號登記,存放固定位置,設置圖書目錄。管理人員對圖書、雜志要經常清理、檢查、催收,重要雜志、刊物年終應裝訂成冊。
(八)其它設備類。管理辦法可參照上述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章 固定資產報廢處置
第十八條 固定資產的報廢處置,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xù)。
第十九條 委辦公室統(tǒng)一負責委機關固定資產的報廢處置工作,報廢處置固定資產時,按照山西省《省級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相關規(guī)定,填寫《省級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申報表》(見附件3),進行報廢處置。
第二十條 報廢固定資產的使用人或使用部門應當在存查的“固定資產領用單”第三聯(lián)備注欄內寫明報廢的原因,到委機關財務辦理注銷賬卡手續(xù)。報廢的固定資產由委辦公室暫時妥善保管,由省財政廳實物庫統(tǒng)一收回。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山西省國資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國資委機關固定資產的特點
1.固定資產的價值一般比較大,使用時間比較長,能長期地、重復地參加生產過程。
2.在生產過程中雖然發(fā)生磨損,但是并不改變其本身的實物形態(tài),而是根據(jù)其磨損程度,逐步地將其價值轉移到產品中去,其價值轉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舊基金。
固定資金作為固定資產的貨幣表現(xiàn),也有以下特點:
1.固定資金的循環(huán)期比較長,它不是取決于產品的生產周期,而是取決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
2.固定資金的價值補償和實物更新是分別進行的,前者是隨著固定資產折舊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資產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時,用平時積累的折舊基金來實現(xiàn)的。
3.在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時,需要支付相當數(shù)量的貨幣資金,這種投資是一次性的,但投資的回收是通過固定資產折舊分期進行的。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6
1、凡屬學校固定資產均由總務處統(tǒng)一管理。
2、學校資產分兩級管理,一級由總務處專職管理人員管理,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的登記、保管、新增、報損、調撥、入冊、報表,并檢查各部門的固定資產使用和賬物是否相符。其它各處室為二級管理,應設專人負責建帳、保管及報表,每年進行一次清點檢查,并填寫有關報表,其帳物必須與總務處財產賬冊物品相符。
3、各組室經批準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到總務處辦理登記驗收和領用手續(xù),記入該組室固定資產賬冊,教師個人領借物品,以個人立戶登記入賬冊。工作調動時交總務處注銷賬目。
4、固定資產的`增減每個月或每個季度匯兌后交會計記賬。
5、凡固定資產的報損報廢必須由使用部門填寫申請,說明原因,報經校領導批準后方可由總務處消帳。
6、做好防暑降溫的物質準備,保管發(fā)收及交通工具管理工作。
7、加強對各班級和辦公室的財產管理工作,自然損壞應及時維修,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對保管使用較好者給予表揚和獎勵。
8、發(fā)揚勤儉辦學精神。自己動手,精打細算,物盡其用。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科學、規(guī)范的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秩序,落實管理責任制,優(yōu)化固定資產資源配置,促進學校事業(yè)改革發(fā)展,根據(jù)財政部《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和《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合理配備并節(jié)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同時,貫徹艱苦奮斗、勤儉辦事業(yè)的精神,積極開展修舊利廢,做到少花錢多辦事,物盡其用,減少閑置和浪費。
第三條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統(tǒng)一領導,歸口管理,層層負責,合理調配,誰使用、誰負責,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做到人各有責、物各有賬、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第四條 學校成立固定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參與全校范圍內固定資產采購,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入庫、供應、調配、報廢、清查、分類賬管理等工作。
第五條 校委會是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綜合部門。
第六條 建立全校固定資產管理網絡和各使用部門相應的崗位責任制,做到責權分明,層層負責。
第七條 對專用設備,建立健全操作、維修、保養(yǎng)、檢驗等技術管理制度,對操作人員要進行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第八條 固定資產管理員調動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xù)。
第九條 工作人員退休、辭職、調出時,在辦理離校手續(xù)前,必須辦理相應資產清退手續(xù)。
第二章 固定資產的范圍、分類
第十條 固定資產的范圍
(一)一般物品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物品。
(二)單位價值雖未達到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品(如桌凳、家具、圖書等)。
(三)符合本條第一款或第二款規(guī)定的學校自制、外單位捐贈、上級調撥的物品。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的分類
(一)土地、房屋及構筑物。包括教學用房、生活用房、辦公用房、圍墻、道路、設施等。
(二)一般設備。包括課桌椅、黑板、辦公用具、床鋪、被服、水電表、消防設備。
(三)專用設備。包括教學儀器、電教設備、教具、模型、掛圖、音體美勞技教學設備等,直接用于教學教育的設備和醫(yī)療器械、交通運輸工具等。
(四)圖書。
(五)文物及陳列品。
(六)其他固定資產,指不屬于上述類型的固定資產。
第三章 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職責
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職責如下:
(一)全面掌握學校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保證固定資產完整無缺。
(二)嚴格執(zhí)行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三)編制固定資產目錄,科學核定固定資產需要量,合理調配固定資產。
(四)做好全校固定資產各類明細賬的建立和各使用部門分戶賬的登記。
(五)參與固定資產采購,及時辦理驗收、入庫、編號、供應、調配、報廢等相關工作。
(六)協(xié)助組織全校固定資產清查、盤點。
(七)定期與各使用部門核對固定資產臺賬。
第十三條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綜合部門,職責如下:
(一)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總賬和明細賬的核算,每學期與固定資產明細賬核對,保證賬賬相符。
(二)全面掌握學校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情況。
(三)組織學校固定資產清查工作。
(四)指導、監(jiān)督學校各部門做好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及固定資產臺賬的賬務處理工作。
(五)負責學校報廢資產的上報審批工作。
第十四條 學校各部門是學校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其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zhí)行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二)負責固定資產的使用、日常管理和維護,做到賬物相符。
(三)參加相關固定資產的采購、驗收。
(四)對破損經維修不能使用的固定資產,及時提交資產報損、報廢申請。
如: 圖書室
(一)負責圖書和期刊的購置計劃、采購、驗收、編號、裝訂、入庫等工作。
(二)設置圖書明細賬,并定期和總賬核對相符。
(三)裝訂后的期刊作為固定資產處理。
(四)捐出或陳舊、損壞的圖書與期刊及時核銷或報損。
第四章 固定資產的采購、驗收、 管理及報廢
第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采購、驗收
(一)選購固定資產的原則為“技術先進,性能可靠,經濟實用,價格合理”,同時考慮到適用性、節(jié)能性、環(huán)保性、耐用性、成套性、靈活性等指標。
(二)學校提出的固定資產購置計劃,應詳細注明物品的規(guī)格、型號、參考價格、使用期限等。經全體教師會或教職工代表會通過。
(三)固定資產購入后,購置、財務、保管等應及時驗收,并辦理固定資產入、出庫手續(xù)。
(四)學校新建房屋、建筑物,在交付使用后,應憑經過審計的建筑工程造價文件,辦理固定資產入賬手續(xù)。
(五)貴重設備的說明書、技術操作規(guī)程、圖紙、照片、合格證書等資料,交學校檔案室保管。
第十七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及報廢
(一)根據(jù)實際需要確定一名或多名專職或兼職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同時,建立各部門固定資產管理崗位責任制,做到責權明確,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所使用固定資產的第一責任人,部門固定資產管理員為直接責任人。
(二)各使用部門或個人在固定資產的管理、使用、保管、維護等方面對校長負責。
(三)每學期與總賬核對,如有不符,雙方應及時查找原因并調整賬務。
(四)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學校領導批準。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五)需正常報損、報廢的固定資產,經學校報廢資產鑒定小組鑒定,學校領導同意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六)對上級部門已批準報廢的固定資產,由學校處理,及時進行變價出售或拆零維修。售出款如數(shù)繳給學校。同時,做相應賬務處理。
第五章 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
第十八條 固定資產清查、盤點每年12月份進行一次。
第十九條 使用部門每年對固定資產臺賬進行年中、年末兩次核對。年中核對一般安排在每年6月,年末核對一般隨固定資產清查、盤點進行。
第二十條 各部門負責人和固定資產管理員按學校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的要求做好本部門固定資產的清查、核對工作。
第二十一條 清查、核對中發(fā)現(xiàn)與賬面不相符或已毀損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查明原因并填制《固定資產報廢鑒定表》(分別列出名稱、數(shù)量、原價、報廢原因等),按前面規(guī)定辦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村任鄉(xiāng)中心校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8
第一條 財產物資是保證學校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的物質基礎。為了管理好學校的財產,充分發(fā)揮其使用效益,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財產物資的管理是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校長直接負責,一名分管副校長協(xié)助,總務處是學校對財產物質實行全面管理的職能部門,財產物質的管理、使用必須堅持“統(tǒng)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物盡其用”的原則,形成專管、兼管、群管相結合的管理方式。防止財產物資浪費和損失,保證學校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學校設固定資產總管理員一名,負責學校的校產管理工作;設固定資產會計一名,負責學校的固定資產帳目;各部門設固定資產管理員一名,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第四條 固定資產的核算起點:
1、單價在500元(含500元)以上且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并能夠獨立使用的教學儀器設備、辦公設備等。
2、單價在200元(含200元)以上,低于500元的,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設備為低值耐用品,管理辦法與固定資產相同,必須登記《低值耐用品登記單》。
3、單價雖未達到核算起點,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和與已列入固定資產目錄的財產系同類品種、規(guī)格、型號。如:圖書、儀器、課桌登、辦公桌椅等項,均按固定資產管理。
4、財產物資比較稀缺,學校認為應該列入固定資產的。
第五條 固定資產的購置根據(jù)學校發(fā)展,在充分利用原有設備的基礎上,各部門提出購置計劃,經學校領導批準,由總務處統(tǒng)一安排購置,未經批準,各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購買。
第六條 增加(購置)固定資產時,應有專業(yè)人員驗收,統(tǒng)一入庫。校長、總務主任、固定資產總管理員、部門管理員在原始憑證上簽字后由部門管理員填制“固定資產增加憑單”一式四聯(lián)。有關人員將“憑單”及原始憑證交財務部門辦理結算,會計在“憑單”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后,一聯(lián)會計留存,一聯(lián)交總管理員,一聯(lián)交校產會計,一聯(lián)交部門管理員,分別作為記帳依據(jù)。
第七條 固定資產入庫后,由總管理員、校產會計、部門管理員統(tǒng)一編號,記卡歸檔。使用(管理)人員簽字后,領取使用。
第八條 固定資產使用時間過久,確已喪失效能的;由于自然災害等非責任事故造成損失,確系無法修復的,按報廢、報損處理。
第九條 由于責任事故造成的固定資產損失,由責任人寫出書面檢查,并視情況進行賠償,修復時的人工、材料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十條 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應經過有關業(yè)務人員鑒定,并出據(jù)書面鑒定,報學校領導批準簽字。部門管理員根據(jù)經批準的.鑒定材料填制“固定資產減損憑單”一式四聯(lián),一聯(lián)存根,由部門管理員留存,一聯(lián)交會計(附鑒定材料),一聯(lián)交總管理員,一聯(lián)交校產會計作為記帳依據(jù)。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報廢、報損的,應上報主管部門(教育局、財政局)批準,根據(jù)批文進行帳務處理。未經批準,不得處理。
第十二條 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固定資產變價款, 均上繳學校財務室。
第十三條 學校財務部門控制固定資產總金額,在總帳上設置“固定資產基金”、“固定資產”兩個總帳目進行核算。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設置明細帳,記載固定資產的收入、支出、余存的數(shù)量和金額,并根據(jù)固定資產在用、在庫的分布情況,按使用(管理),建立必要的固定資產卡片。
第十四條 固定資產會計設置固定資產名稱、規(guī)格、型號,反映數(shù)量、金額的明細帳。各大類、項的首頁設匯總帳頁、匯總該類、項的總金額,以控制全校各種資產的金額。各帳戶的余額之和應與會計總帳“固定資產”科目的余額相等。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卡片按物設卡,一物一卡,按使用(管理)人歸檔,做到有物有卡,每學期核對一次。
第十六條 財務會計、固定資產總管理員、固定資產會計、部門管理員每學期核對一次帳目,保持帳帳相符。
第十七條 固定資產總管理員、固定資產會計、部門管理員根據(jù)固定資產登記清冊,每學期對固定資產使用(管理)人使用(管理)的物品核對一次,保持物卡相符。
第十八條 每學年對固定資產全面清查一次,核對數(shù)量。對盤盈的固定資產查明情況補記入帳;盤虧的固定資產查找原因,分清責任,向學校提出處理意見,批準后作帳務處理。并檢查管理使用情況,總結經驗,改進工作。
第十九條 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部門管理員編制“年度固定資產清查報表”一式三份,固定資產總管理員匯總,經總務主任、校長分別審查簽字后,總管理員、固定資產會計、部門管理員各存一份。
第二十條 使用后即行消耗或逐漸消耗不能復原的物質。如各種原材料、實驗材料和改裝維修使用的元件零配件等分以下幾類:
一、維修材料
二、實驗材料及藥品
三、醫(yī)療衛(wèi)生材料及藥品
四、辦公用品
五、其他用品
低值低易耗品是達不到固定資產核算起點,可重復使用的工具、器材。如低值儀器儀表、小工具、量具、器皿及低值勞保用品等分以下幾類:
一、教學實驗用具及掛圖
二、電教器材
三、醫(yī)療用具
四、報刊雜志及連環(huán)畫
五、辦公用具
六、文體用品
七、防護用品
八、其他用品
第二十一條 學校的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原則上可隨買隨用,必須由部門提出申請,學校領導批準,總務處統(tǒng)一安排購置。未經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購置。
第二十二條 學校的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購置后,必須嚴格驗收,入庫。保管員設置材料明細帳,按類設帳,按品名和規(guī)格設戶,具體核算材料的收入、發(fā)出和結存的數(shù)量、金額。保管員每月末對庫存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結報。
第二十三條 嚴格進出庫制度,堅持進料有憑證。發(fā)料要有總務處領導,領料人在出庫登記薄上簽字后,材料才能出庫。對低值易耗品設立單獨的領用登記薄,經總務處領導批準,領料人以舊換新,在領用登記薄上簽字后才能出庫。
第二十四條 保管員收進材料或低值易耗品時,根據(jù)原始憑證驗收無誤后,在原始憑證上加蓋驗收章和簽名,并填制“材料入庫單”一式二份,一份作為登記材料的依據(jù),一份隨原始單據(jù)送財務會計入帳。
第二十五條 發(fā)出材料,根據(jù)總務處領導批準的領料單發(fā)訖后,在領料單上加蓋“發(fā)訖”章,及時記帳,領料單由保管員保存。
第二十六條 學校的材料,每學期期末清點一次。凡多出或短少,須查明原因。屬于多出和自然損耗部分,報學校領導批準后,作為下一學期材料經費增加或減少的依據(jù)。屬于人為的損失,由責任人賠償。
第二十七條 倉庫保管員應經常對庫存材料的質量進行檢查,嚴防損壞、變質、霉爛等,對易燃、有毒等危險物品,要特別加強管理,建立安全措施,領用時限量發(fā)放,確保安全。
第二十八條 各部門申請的購置計劃,經批準后應在使用前的一周送交總務主任,以便安排購置、入庫。
第二十九條 各辦公室、教室及人員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動。確因工作需要需調動工作崗位的,必須到部門管理員處辦理固定自產變動手續(xù),然后由部門管理員到總管理員、固定資產會計處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三十條 各教室桌椅凳、門窗玻璃(走廊窗玻璃)、電教設備等學校承包給年級,年級主任即是承包人。由年級主任再承包到班級。承包期三年即七年級開學初至九年級畢業(yè)。
第三十一條 各班級的桌椅凳、門窗玻璃(走廊窗玻璃)、電教設備等由政教處、總務處、年級主任每月檢查一次,若有損壞,由年級主任會同班主任查找責任人,查出責任人由責任人對損壞物品進行原價2倍的賠償(其中含維修或購買的材料費和人工費、車輛費);查不出責任人的由班集體賠償80%、班主任賠償10%、年級主任賠償10%。
第三十二條 各班級的桌椅凳、門窗玻璃(走廊窗玻璃)、電教設備等一經發(fā)現(xiàn)破損應及時報年級主任,年級主任報總務處,由總務處統(tǒng)一安排賠償、維修或購置。
第三十三條 辦公室衛(wèi)生工具的每學期發(fā)放一次,由各辦公室負責人簽字領取,物品是一條毛巾、一塊肥皂、一個笤帚、一個拖把等。臉盆、笆斗三年領取一次。
第三十四條 班級的衛(wèi)生工具每學期初、期中由班主任簽字各領取一次,衛(wèi)生工具是六個笤帚、四個拖把,其笆斗在七年級初領取,使用三年,其余時間不再發(fā)放。其燈棍、暖氣包等的損壞,報政教處扣分后轉交總務處隨時維修。
第三十五條 維修工具由維修工人分別保管。維修工具購置入庫后,由維修工人寫借條借出。維修工具若有損壞,經過總務主任批準,拿已損壞的維修工具到倉庫換領新維修工具,沒有損壞的維修工具保管員不得發(fā)放新維修工具。丟失或無故損壞的由工具保管者2倍賠償。
第三十六條 財產管理員調離工作崗位時,要辦理交接手續(xù)。移交人編制交接清冊一式四份,經與實物核對無誤后,分別由移交人、接替人、監(jiān)交人簽字,總管理員、固定財產會計、部門管理員各存檔一份。由移交人在財產帳薄上簽字,分清責任,財產帳薄繼續(xù)使用。
第三十七條 學校工作人員調離本學校或辦理退休時,必須向部門管理員交清所領用的財產。由部門管理員造冊一式四份,一份留存,一份交總管理員,一份交固定資產會計,調離者拿著有部門管理員、總管理員、固定資產會計簽字一份到學校人事部門辦理離任手續(xù)。否則不與辦理離任手續(xù)。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9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為使固定資產的規(guī)劃、執(zhí)行和控制作業(yè)有章可循,并達成下列管理目的,以利本公司經濟有效且迅速地達成經營目標,特制定本辦法。
1-1使固定資產受到安全保護,防止遺失或被竊;
1-2使固定資產可發(fā)揮其正常使用功能;
1-3消除閑置固定資產,避免浪費資金。
二、范圍
本辦法所稱固定資產包括建筑設備、電腦設備、機械設備、雜項設備、公用設備、電儀設備、交通運輸設備和事務機具等九大類。
三、經辦部門
3-1管理部門:財會部為本公司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3-2維修部門:
3-2-1生產中維修科:負責業(yè)務有關的建筑設備、機械設備、儲存設備、電儀設備和雜項設備等維修。
3-2-2總務部:負責非生產部維修科負責的其他一切固定資產的維修。
3-2-3使用部門:保管部門、使用部門、難以劃分者,以管理部門為使用部門。
四、分類編號
管理部門應按下列分類編號原則處理固定資產的分類和編號。
4-1固定資產編號以8們數(shù)字編組而成,使用阿拉伯數(shù)字0,1,…8,9。
4-2固定資產編號圖示:
類別年度別入帳順序
大額中額流水號
4-3固定資產編號第一位代表固定資產在會計之大分類,由1,2…9分別表示之。第2,3位代表中分類,由01…99表示之,如辦公設備之桌(01)椅(02)等。
代號內容
1廠房及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
4運輸設備
5辦公設備
6其他設備
4-4固定資產編號第4,5位代表年度號,分別購置年度如96,97年表示。
4-5固定資產編號第6,7,8位代表固定資產相同性質的入帳順序流水號碼,分別以001…999表示。
五、建卡
管理部門應將各項固定資產設卡管理,建筑設備應建立(建筑設備登記卡),機械及其他設備應以(固定資產登記卡)建卡登記,以掌握各項資產異動狀況。
六、維護保養(yǎng)
管理部門協(xié)同維修部門訂立各項資產的保養(yǎng)作業(yè)規(guī)范,并督促使用部門按規(guī)范執(zhí)行維護工作。
七、盤點抽查與財產標簽
7-1管理部門應會同部門,視公司實際需要盤點固定資產,其作業(yè)方式依本公司《財務盤點管理作業(yè)辦法》規(guī)定辦理。
7-2管理部門應隨時查核各使用部門現(xiàn)有的固定資產,以了解登記卡所載的名稱、規(guī)格及數(shù)量是否與實際,有無管理不善,無效使用或閑置等不良情況存在。若發(fā)現(xiàn)有異常或不良情況存在,應即通知該使用部門請其改善,情況嚴重者應另呈報權責主管批示處理。
7-3管理部門須制作財產標簽,凡本公司財產均須粘貼標簽以利保管和盤點。
八、核決權限
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核決權限請參閱費用核決權限表。
九、管理政策
本公司一切固定資產管理作業(yè),均應遵循下列管理政府。
9-1編制固定資產預算可以讓管理部門從整體的觀點來考慮各部門所需購置的資產項目,使購置與處理固定資產的計劃更為明確,不致盲目從事,重復添置資產。
9-2清晰明確的記錄
將固定資產的購置成本、購置日期、存放地點、保管部門(人員)、累計折舊、維修改造以及資產處理等資料完整記錄下來,除有助于維護資產的安全外,將來在申報公司所得稅及保險理賠時亦有依據(jù)。
9-3落實保養(yǎng)及保護要求
為使固定資產維持正常使用功能,發(fā)揮良好的經濟效益,定期或不定期的維護保養(yǎng)及維護作業(yè)應徹底實施。
第二章固定資產購置
十、編制固定資產預算
在編制年度預算作業(yè)期間,各部門將下一年擬購置固定資產編列于年度預書內,經權責人核準后據(jù)以實施。
十一、請購
11-1使用部門擬購置固定資產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填寫請購單,如為某項投資計劃而購置,應另檢附固定資產計劃書,闡明計劃名稱、編號、擬購置固定資產名稱、規(guī)格、廠牌、數(shù)量、使用目的、預期效果、需用日期、購置預算金額等送管理部門審查。
11-2管理部門于初審時,應請其它相關部室會審。
11-3經初審通過的請購單及其附件,經權責人員核準后,使用部門在必要時應詳細填安裝場所、位置、日期等資料并將有關圖紙送交采購部門如期購置或營建部門按期施工。
十二、不動產取得的處理
建筑設備等不動產,經取得所有權證書或自建房屋于建造完成后,應即辦理產權登記,并填寫(固定資產增加單)建卡列管。
十三、動產取得的處理
直接購入或向倉儲單位領取移交給使用部門時,取得部門應即填寫(固定資產增加單)送管理部門不予以分類編號建卡列管,并于資產明顯位置,標示資產編號。
十四、受贈取得的處理
固定資產因其他兄弟公司無償撥入或因受贈而取得時,應填明估計價格,如原價無法查得或根本無原價者,管理部門應視需要會同專業(yè)技術人員予以估價,并應按本辦法第二十條及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辦理。
十五、建卡列管
15-1固定資產購入或取得所有權后,管理部門根據(jù)(固定資產增加單)填寫(固定資產登記卡)或建筑設備登記卡,一式三聯(lián),第一、二聯(lián)管理部門留存,第三聯(lián)送維修負責部門。
15-2管理部門應將登記卡按固定資產分類編號原則編號,分類規(guī)檔保管,并另設固定資產憑證袋把各項固定資產取得憑證、文件、圖紙等套入保存。
15-3財會部應將登記卡作為會計輔助分類帳使用,按法令規(guī)定定期填寫折舊金額及帳面凈值。
15-4維修部門應將登記卡作為保養(yǎng)資料卡使用,填寫每項固定資產的維修記錄。
15-5登記卡每卡限載一項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如附屬物無法單獨計算其價值者,應合記于一卡。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運用
十六、設備統(tǒng)計和管理
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應根據(jù)部門不同建立《設備能力及使用狀況匯總表》,詳列各項設備名稱、廠牌、規(guī)格、適制產品(適用范圍)、數(shù)量、產量(負荷能力),取得日期、取得價格、耐用年限、使用狀況。以掌握設備能力及使用狀況、并作有效的運用及管制。
十七、設備運用規(guī)劃
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應配合本公司經營計劃的需要,按各項設備的特性,性能及適用范圍設定運用計劃。
十八、設備運用管制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按設備運用計劃、操作規(guī)范的規(guī)定運用設備、管理部門應檢查其執(zhí)行情形呈報權責主管。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保管
十九、保險
19-1管理部門對所經管的固定資產按本公司的保險管理政策辦理投保。
19-2投保作業(yè)按《財物保險管理作業(yè)辦法》規(guī)定辦理。
二十、保管
20-1容易搬動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按放置場所分別填寫《固定資產存放明細表》一式二份,填寫該場所內所有容易搬動的固定資產編號,名稱、數(shù)量、安全維護人員姓名等資料,以利管理。
20-2《固定資產存放明細》除一份自存于使用單位外,另一份應由使用單位張貼于該場所墻壁適當?shù)奈恢茫员悴楹恕?/p>
20-3重要設備的保護,應由使用單位制作標示門牌,懸掛顯眼位置,以明職責。
二十一、轉移
固定資產在本公司內相互移轉調撥時,應由移出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移轉單》一式四聯(lián)。送移入部門簽認并會同管理部門,經權責人員核準后,第一、二聯(lián)送管理部門轉記入登記卡,第三聯(lián)送移入部門,第四聯(lián)由移出部門留存。移轉的固定資產出入廠區(qū),應另依本公司《門衛(wèi)管理作業(yè)辦法》規(guī)定辦理。
二十二、出租或外借
固定資產擬出租或外借時,管理部門應將租借事由、內容條件。歸還期限、保持原狀義務、附屬設備明細等簽呈權責人核準,并簽訂契約后據(jù)以辦理。其出入廠區(qū)也應按《門衛(wèi)管理作業(yè)辦法》規(guī)定辦理。
二十三、閑置的處理
固定資產因產品停止生產、加工工藝變更,設備更新等原因而閑置時,使用部門應以《閑置固定資產處理單》提報閑置原因和設備現(xiàn)狀連同該設備履歷資料經財會部門填記帳面價值,并擬訂處理對策后,呈權責人員核準,據(jù)以實施。
二十四、讓售
24-1固定資產的讓售由管理部門將讓售固定資產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原取得日期、金額、帳面殘值、現(xiàn)狀及讓售理,并根據(jù)其利用或參考市價訂出讓售底價,簽呈權責人員核準后,據(jù)以辦理讓售。
24-2固定資產的讓售以登報公開招標為原則,如因特殊情況需采用其他方式處理時,應將理由和讓售條件呈權責人核準后辦理。
二十五、報廢
固定資產因損壞且無修復價值時,應填寫《固定資產減損單》辦理報廢,對于呈準報廢的`閑置固定資產拆除后的零件或有殘余價值的物品,應送有關部門辦理入庫。
二十六、減損
已損壞報廢或已讓售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填報《固定資產減損單》連同相關資料送財會部門銷帳。
二十七、移交
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移動時,對于所管理的固定資產應按《人事管理作業(yè)辦法》的規(guī)定辦理移交手續(xù)。
二十八、維修
28-1管理部門應會同維修負責部門,訂立固定資產保養(yǎng)規(guī)定,對各項固定資產實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養(yǎng)及整修。
28-2定期保養(yǎng)及整修由維修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定期填寫《固定資產請修單》經權責人員核準后辦理。
28-3不定期的保養(yǎng)及整修,由使用部門發(fā)現(xiàn)須保養(yǎng)及整修時,應隨時填寫《固定資產請修單》,向管理部門申請,經權責人員核準后辦理。
28-4固定資產的保養(yǎng)及整修,因故須發(fā)包給外部專業(yè)廠商修護時,按《采購管理作業(yè)辦法》及《門衛(wèi)管理作業(yè)辦法》規(guī)定辦理。
28-5固定資產維修負責部門每月應定期研討各項固定資產定期維修期間長短的恰當性以及異常維修事項發(fā)生原因與改善對策,將研計結果以書面通知使用部門及管理部門配合實施。
28-6管理部門應將每項固定資產的重大修護支出(金額在人民幣5000元以上)登載于登記卡以備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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