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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管理考核辦法
1、目的
為貫徹落實公司目標管理工作要求,提升公司效益和管理水平。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分公司各部門、車間、全體員工。
3、術語和定義
3.1、責任部門:負責具體目標運行、控制部門。
3.2、監督部門:提供責任部門所需數據信息,提示責任部門指標運行趨勢,并提出改進建議、指令部門。
4、職責
4.1、 綜合管理部負責與各責任部門溝通并下達公司目標管理各項指標,并每年進行一次管理評審。
4.2、 各責任部門負責本部門目標管理指標的分解,監控指標完成情況,并對提供數據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準確性、真實性負責。
4.3、 各監督部門提供責任部門所需數據信息,提示責任部門指標運行趨勢,并提出改進建議、指令。
4.4、各部門具體負責的目標,詳見《20**年分公司目標管理目標責任分解表》。
4.5責任部門負責的目標管理各項指標,必須按公司歸口部門要求進行分解并落實責任人,編制《目標責任分解表》,每月填寫《目標管理工作計劃(完成)卡》,對指標異常的進行原因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4.6各部門分管的目標,計算方法按股份公司20**《指標辭典》規定執行。有疑問或不理解計算公式的內涵時,必須隨時與公司歸口職能部門溝通,確保分管目標管理指標的落實;目標管理指標需要自行計算的,涉及的數據不能低于公司20**年財務預算數據,公司歸口部門有明確指標的,由責任部門負責申請指標并通知綜合部聯絡員,由綜合部聯絡員轉化為本公司指標。
5、考核辦法
5.1、各責任部門負責的指標,涉及到分公司“經濟責任制考核”的,按《分公司經濟責任制考核辦法》考核。
5.2其它指標在公司進行的“目標管理運行結果評價”評比排名中名次不能低于第3名,否則視情況通報批評或進行經濟處罰。
5.3公司管理評審提出的整改項,各部門無條件整改,否則視情況通報批評或進行經濟處罰。
6、相關文件
6.1股份公司20**運控字3號《股份公司20**年目標管理實施指導意見》。
6.2股份公司20**運控字3號附件:《指標辭典》。
6.3《20**年分公司目標管理目標責任分解表》
7、相關記錄及保存期
7.1、《目標管理工作計劃(完成)卡》 保存期3年
7.2、《目標責任分解表》 保存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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