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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音樂評價方案
三年級音樂評價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充分體現素質教育目標,以音樂課程價值和基本目標的實現為評價出發點,建立綜合的評價機制。評價不僅要涵蓋不同的領域,更關注學生對音樂的興趣、愛好、情感反應、參與態度和程度,以及學生進入音樂的過程與方法的有效性。評價方式方法、等級標準應著眼于學生實際發展水平。在動態的教學過程中利用評價起到促進學生發展的作用。
二、評價目的
通過科學的課程評價,有效地促進學生發展,培養學生愛好音樂、終身學習音樂的情趣,提高音樂文化素養。同時幫助教師檢查教學效果、更好進行教學反思。
三、評價的內容:
項目
評價內容
評價標準
評價方法
評價說明
過程性評價
40分
課堂表現
(5分)
課前準備及時,學具擺放整齊1分。
坐姿端正,認真聽講2分。
分能積極舉手發言,能耐心傾聽別人發言2分。
老師根據平時觀察和學生的表現綜合評價。
優:5分。
良:4分。
及格:3分。
待努力:2分。
節奏表現
(5分)
能夠模仿簡單的節奏1分
能夠獨立并正確的拍打學習的節奏2分
能夠參與小組合作拍打節奏2分
老師根據平時觀察和學生的表現綜合評價。
優:5分。
良:4分。
及格:3分。
待努力:2分。
聽辯能力(15分)
能夠聽出1、3、5、6,
并說出音名和唱名
5分
能夠聆聽簡單的節奏和歌曲,并說出歌曲情緒和速度5分
能夠聆聽出器樂曲,并說出樂曲名字和演奏樂器5分
老師根據平時觀察和學生的表現綜合評價
優:13-15分。
良:10-12分。
及格:6-10分。
待努力:5分。
創編與活動
(15分)
能夠主動參與課堂上的音樂活動5分
能夠在唱歌或聆聽音樂時即興地做動作5分
能夠小組合作即興編創同歌曲情緒一致的律動或舞蹈,并參與表演5分
老師根據平時觀察和學生的表現綜合評價
優:13-15分。
良:10-12分。
及格:6-10分。
待努力:5分。
終結性評價
50分
演唱或演奏(50分)
能夠用正確的姿勢、自然的聲音,有表情的獨唱歌曲30分
能夠為演唱的歌曲加入律動或創編舞蹈進行表演20分
(能夠有感情的演奏完整的音樂作品50分)
學生按名單順序進行測試
優:40-50分。
良:30-39分。
及格:20-29分。
待努力:19分。
才藝
10分
才藝展示
10分
展示形式可以是演唱、演奏、彈奏、舞蹈等等,根據自己特長進行展示。
老師根據學生的表現綜合評價
優:8-10分。
良:5-7分。
鼓勵:4分。
優秀 :85以上
1 能夠區分簡單的抒情和敘事歌曲,聽辨旋律的快慢和強弱,說出人聲的分類,認識二胡、琵琶、古箏、笛子、笙嗩吶等民族樂器,并能熟悉他們的音色。
2 能夠用自然的聲音,正確的演唱姿勢演唱6首歌曲,并能夠對指揮做出相應的反應,認識全音符、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和相應的休止符以及跳躍反復記號的運用 .
3 能夠隨音樂情緒做律動,根據歌曲創作簡單的伴奏節奏。
良好:75-84
1 能夠發現生活中的各種音響,并能根據音樂做出相應的體態反應,說出人聲的分類,認識三種本年級要求熟悉的民族樂器,描述簡單的音樂情緒變化
2 能夠用自然的聲音,正確的姿勢演唱4首歌曲,認識二分,
四分、八分音符及相應的休止符,知道跳躍反復記號的運用。
3 能夠根據音樂的情緒做律動,能夠和其他同伴給歌曲伴奏。
及格:60-74
1 能夠發現生活中的各種聲音,能夠聽出音樂的快慢和強弱。
2 說出人聲的分類 ,認識兩種常見的民族樂器。聆聽不同民族
和體裁的歌曲,體驗音樂的情緒。
3 能夠和同伴一起為歌曲伴奏,根據音樂做出體態反應。
需努力:60以下
1不熱愛音樂學習。不能參與到音樂活動,節奏差。
2未掌握簡單的音樂知識。
3不會演唱所學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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