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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專業調查報告

時間:2023-12-13 18:05:25 金磊 調查報告 我要投稿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精選19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觸并使用報告的人越來越多,報告具有語言陳述性的特點。相信許多人會覺得報告很難寫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法學專業調查報告,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精選19篇)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 1

  調查時間:

  20xx年11月

  調查地點:

  龍溪街道九九橋民富花園

  調查對象:

  拆遷失地農民,村干部,外地農民工,社區新居民;

  調查方法:

  面談,實際走訪

  調查目的

  通過對目前社區情況調研和了解,希望能夠引起重視,增強社區新居民的法制教育,使依法治國真正的深入人心。

  從黨的十五大報告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到1999年通過憲法修正案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入憲法第五條,從此,我國真正意義上實施了依法治國,時至今日,依法治國已經實行了十多年了。而起作用也巨大,影響也極具深遠。以此同時,民主意思不斷增強,人民更會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但是,這些只是從全國的平均水平來看的,現在的中國城市生活法制融入的很深,市民們都懂的運用法律。可是如果從基層來看,特別是從城市周邊的拆遷失地農民、外地來湖安置的新居民來看的話,結果又會怎樣了呢?也是一直都是緊緊圍繞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

  一、調查內容

  (—)法律意思有所增強,開始信仰法律

  從我了解到的情況來看,現在很多人特別是社區里的人們都在有形、無形之中有了一種意識,就是遇到糾紛、權利受到侵害時,會多考慮集中解決方法,而很多時候會想到運用打官司的方式來解決。民富小區有一位姓王得建筑工,他是農民工,年齡也比較大,50大幾了,家里負擔也比較重,還有個上大學的孩子要他供著。到年末了,其工資還有被拖欠的,為了拿回拖欠工資,他們已經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樣,把建筑工地上的東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樣帶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鬧事了,索回工資。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議,交涉。之后見未果,就去找街道政府,請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資。當時,他們還有一種想法就是如果實在不行就是會去法院對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訴訟。基于這種認識我相信,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相信法律是解決爭議,維護權利的重要方式,便開始信仰法律了。對這點我感到很欣慰,因為我們國家封建時間太長,受歷史影響,人治色彩太濃了,能夠樹立法治意識已經很不錯,即使不是很深。

  (二)對法律知曉不夠,認識不足

  我每次在跟社區里的新居民聊天中發現,他們基本是不知道什么多少法律,只是通過電視、別人講的知道點法律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權益被侵犯時能夠即使得到救濟。就這樣開始對法律有種崇拜感、高深感。是些很深奧的東西。一般居民是了解不到,知曉不多,當得知我的專業就是法學時候,再他們看來,那是個很好的專業,很有前途的。可他們并不清楚,法律其實就是調整社會普遍生活中所產生的社會關系的規范。就是與他們生活有關,也是從他們的生活中抽象出來的用于指導以后的社會生活。而且,他們有很多人對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認為法律只是給有錢、有權勢的人準備的,總結起來就是為有地位的人準備的,一般的居民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處,只要有錢,也只要給錢,就會有相對輕的結果,就能贏得官司,平頭老百姓因為既沒錢也沒有地位,所以總是吃的啞巴虧,這種看法對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的目標是中曲解,對法律認識不到位,這樣對法制建設產生影響,偏離正常法治軌道,對我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產生不良影響。

  (三)運用法律解決糾紛較少

  基層人民,特別是廣大社區里的居民雖然對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曉了一些法律知識,也稍微增強了法治意識。但是,真正會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的.糾紛、維護自己的被侵之權的人很少,假期我去人民醫院看望我一個以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叔叔,在那骨科住院部,從其他病人中了解到,他們很多人是因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屬也遇到這種情況,當我得知他們很多人為了要求行為人支付醫療費,很多要么就是通過聯合親戚朋友,強制威脅行為人賠償,要么就是與行為人私下協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費用。雖然,我國法律并沒有禁止私下解決,即私了。私了,解決起來更迅速,但是,這樣的話容易引起打擊報復,相互之間,由于威脅或者忍氣吞聲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發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潛在的影響,而且,私了,賠償的數額很多要么具有敲詐性,要么就是讓受害人受損。盡管如此,他們還是不愿意讓國家機關,特別是司法機關干涉。

  (四)居民提起的訴訟少

  我去吳興區人民法院了解到,現在法院受理的案件雖然在增多,特別是,民事案件增多,這說明人民越來越接受司法解決爭議,人民的法律意識得到了增強。后來我才發現那些提起訴訟的原告很少有個體居民的,聽法院內部人說就民事案件,居民提起訴訟比例不足民事訴訟的10%,基本都是些企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一些收入相對較高的城市居民。這也說明了,新居民中的法治建設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對運用法律解決爭議心存恐懼

  經過多年的法治建設,廣大居民雖然意識到了,可以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爭議,但是,在他們心中人仍就認為法律并不是最好的途徑,因為在他們看來,打官司容易引起對方的打擊報復。因為在我們居民心中,一向喜歡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別是在對方或者對方的親戚朋友,有些權勢,會利用聚集眾人暴力威脅,那勢必對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響。特別是現在咱門中國的黨、政干部,由于其受嚴格監督,極易濫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同時還有個問題就是,當廣大居民與政府有關部門鬧矛盾,那么,居民處于弱勢地位,而政府及相關部門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權,加上執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強勢了。可以通過給居民辦理各種事情通過拖延,敲詐勒索等各種方式來對其進行打擊報復,因為就與居民關系密切的還是政府,從出生到死亡都是離不開的,也正是在此,即使當時通過法律維護了權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辦了。會惹上更多必要的麻煩。

  二、調查結果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在我國,特別是廣大基層社區,很少有居民會運用法律來維權,原因可能是是因為他們不懂法,害怕法,也可能是害怕纏上國家機關,但最主要的是費用問題,因為不懂法,所以如果真的要進行司法救濟那么久的請懂法的律師,那么就得花費很多,而請律師,我們都知道,費用是比較高的。好像最少也是總費用的百分之十以上。同時由于我國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還多是誰告誰舉證,因此花費的時間、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識缺乏。同時,在居民看來就那些訴訟費用也是很高的,訴訟費用可能由于我國人口多,問題也多,而國家給予的經費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滿足辦案需要,可能多訴訟費用高有些影響。更為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員在我國比較少,一個區就一個法院,一個律師事務所,少量的人在社區做法律服務者。而且,因為案件多,各種舊案,新案都拖沓,堆積,辦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個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結果也很正常。假期我去看我叔,因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療花費大,家里條件不好,很多親戚朋友湊齊錢進行治療,當對肇事者要求賠償時,肇事者只賠償小額之后就沒有支付。為此,就請律師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費用沒有,又不好向大伙借時,律師便提議由律師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資金給我叔先行治療,而由律師進行訴訟,而對于勝訴而得到的賠償就歸律師所有。從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運用法律來解決的話,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對治療就非常的不利。因為不能及時得到賠償。有點遠水解不了近火。

  (二)觀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基層社區生活久了就會發現,現在的社區受傳統的思想影響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國家機關干預他們的生活,特別是司法機關干預他們的糾紛。我在叔叔上班的一名叫龍馬飼料公司的工人中了解到,其實他們基本都是從農村來的,當問到他們對打官司的看法時,普遍的反應是他們都是害怕,在他們一向看來,打官司都是些不安分的人,感覺都是壞人似的,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錯的。而且他們也根本就不想跟國家機關接觸,有種對國家機關的恐懼感,而且農民還會感到他們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認為即使有理由也很難站的住腳,也容易受其借用種種理由敲詐。

  (三)司法工作人員及相關法律服務人員素質不高

  由于我國實行法治不久,很多司法人員專業素質不過關,很多都是中專生、高中生、或者一些干部只

  是經過短期培訓就上崗,很多都沒有接受正規的大學法學專業知識教育,因此他們中很多人,素質低,辦理案件是容易出現錯案,同時很多司法工作人員,職業道德素質也比較差,道德素質也比較差,沒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審查,合理解決糾紛,相反很多人還利用職權,假公濟私,以權謀私,把這種機會當作是發財機會,到處收受錢財。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拋于腦后,給農民以很不良的影響。

  (四)中國法治建設大背景

  在我國,法制建設是在政府的推動下進行的,因此存在著集中明顯特征,即是政府推進型、政治體制改革滯后型、法制觀念缺失型。因此在政府推進型法治中,政府權力很少受限,這種情況在基層社區比較典型,很多的法治宣傳都是由政府推進,而且很多的法治執行無形之中也讓基層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體制改革中,權力制約問題還不完善,這更是阻礙了法制建設;就法制觀念來說,我國距西方發達國家大概相差300年,而就硬件來說,和西方國家沒有多大差異,科技的差別也很小,制度差別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觀點現在才提出,而人家幾百年前就提出來了,這就是差距。再與我國基層居民的法治意識中,更是有距離。

  三、調查體會

  為了真正貫徹黨和國家依法治國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設,特別是加快基層社區。因為我國基層社區人數眾多,是對我國整體提高法治水平是一個挑戰。為此:

  首先,我們得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渠道,提高他們的收入,增強新居民階層的經濟基礎,是他們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財產,以便于他們負擔各種司法費用,以及相關因為運用法律而產生的各項支付。

  然后就是加強對從事司法工作以及與司法工作有關的服務人員的素質教育,是他們的服務水準更上一個臺階,更好的服務,具體說來,可以是,加強對司法服務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嚴格專業法律服務人員的準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過大學專業法學教育的大學生入司法服務系統,充實整個隊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時還得加強對司法工作人員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們思想、道德水平,使他們真正樹立公正司法,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權謀私。

  還有,對司法機關進行改革和監督,加強管理,加大簡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對舊案、積案的處理,在保證公正的基礎上盡快結案,及時解決爭議。

  再有,我們應該加大法治宣傳,加強法治教育,發揮各種媒體宣傳作用,可以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向廣大社區新居民宣傳,同時也引導居民去學習法律,增強法治觀念,增強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利的意識,同時,也去積極監督其他主體守法。如,對政府,對黨員,對干部進行監督。

  最后,廣大干部,黨和領導人,自己要積極主動守法,維護法律權威,同時司法部門應對違法法律的行為人依法處理懲罰,為全社會建設法治社會樹立榜樣,特別是在基層社區更是要樹立典型。為全社會建設法治創造良好環境。

  我相信,我們社區的法治問題,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會取得長足進步的。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 2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青少年犯罪一直是全社會關注的熱點,也是消除社會不穩定、維護社會穩定、做好社會保障綜合治理、為經濟、政治、文化發展創造良好環境的重要課題之一。近年來,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趨勢,手段成人化、年輕化、團伙化、高智商化等新特點已成為危害社會保障的迫切社會問題。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意見,為全面準確掌握城市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事實依據,更好地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預防、教育和轉化,結合正在進行的和諧安全建設,必須預防青少年犯罪。實習期間,我調查了該地區青少年的犯罪情況,現形成了以下調查報告。

  對青少年犯罪情況及相關事實進行盡可能詳細的調查,實行問答方法,問題是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身份、年齡、職業、住所、婚姻狀況、教育背景、家庭背景、犯罪、初犯、累犯、多次犯罪、共同犯罪、集團犯罪、犯罪地點、后果理解、悔改、犯罪動機、心理)、犯罪調查(城市農村青年、父母、互聯網、煙酒愛好、犯罪史、處罰、學生是否犯罪,輟學和輟學的原因等。為了更真實地掌握犯罪的原因,便于分析,我們最終從犯罪研究結果中學習,問題內容分別征求律師、公安、檢察、法院和一些青年教育工作者的意見,咨詢了一些相關信息,從各方面反映,一般認為調查是可行的。我于20xx年9月5日到20xx年10月5日,我在獅河區人民法院實習。通過與多名法院工作人員的溝通,我了解了許多關于青少年犯罪的信息。通過整理、統計和分析,我得到了以下內容:

  一、研究背景、目的、調查方法

  (1)研究背景和目的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規定

  《意見》的精神是全面準確地把握全市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況,為領導部門的決策提供事實依據,更好地指導青少年犯罪的預防、教育和轉化。此外,有些人把青少年比作祖國的花,有些人把青少年比作早上八、九點的太陽。在十幾歲或二十多歲這個令人羨慕的黃金時代,它應該是努力學習、努力工作、展示自己的才能和實現人生價值的重要階段。然而,由于種種原因,一些青少年陷入了犯罪的泥潭,在他們的簡歷上寫下了揮之不去的污點。有的在監獄里,有的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價。雖然人們對犯罪行為感到深惡痛絕,但他們不禁感嘆花過早凋零。

  (二)調查方法

  對青少年犯罪情況及相關事實進行盡可能詳細的調查,實行問答方法,問題是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身份、年齡、職業、住所、婚姻狀況、教育背景、家庭背景、犯罪、初犯、累犯、多次犯罪、共同犯罪、集團犯罪、犯罪地點、后果理解、悔改、犯罪動機、心理)、犯罪調查(城市農村青年、父母、互聯網、煙酒愛好、犯罪史、處罰、學生是否犯罪,輟學和輟學的原因等。為了更真實地掌握犯罪的原因,便于分析,我們最終從犯罪研究結果中學習,問題內容分別征求律師、公安、檢察、法院和一些青年教育工作者的意見,咨詢了一些相關信息,從各方面反映,一般認為調查是可行的。

  二、問題探究

  (一)青少年犯罪特征

  1.犯罪類型:青少年犯罪涉及的犯罪非常單一。根據目前的統計,只涉及盜竊和故意傷害。調查前,筆者主觀認為應有的高智商犯罪無一例;涉案青少年男女比例為7:1,男青少年主要涉嫌故意傷害,女青少年無一例外都涉嫌盜竊;

  2.涉案金額(后果):涉嫌盜竊的青少年的目標是手機、信用卡、隨身聽等個人物品。,而且涉案金額比較小,大部分在1000元左右,只有一個涉案金額是7000元(審查結果不起訴);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情節最高為輕傷重,大部分為輕傷;

  3、侵權對象:青少年犯罪對象多為學生,熟悉的人越熟悉,越容易成為侵權對象。只有兩個不知名的人被侵犯了他們的權益(一個故意傷害,一個盜竊);

  4.強制措施:青少年犯罪以取保候審為主要強制措施,被保險人一般可以遵守法律只有一例因傳喚不到而改變強制措施;

  5.處理結果:處罰一般較輕。不起訴案件占15%,其余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簡易程序一般適用于審判程序。

  6、犯罪的主觀意圖:這些青少年的主觀惡性相對較小,沒有抗拒情緒,都可以如實承認自己的犯罪,供詞非常穩定,從調查階段到審判階段,沒有供詞現象。

  (二)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首先,法律意識普遍淡漠。就我國目前的教育體系而言,重點仍是學歷教育,而不是素質教育。雖然多次呼吁這種重學歷輕素質的'局面有所改變,但還遠未達到理想狀態。中小學教材中沒有普法教育的內容,即使在大學里,也只是在大學一年級開設必修課法律基礎理論。在這種教育體系下,學生和家長只關注分數,而忽視素質教育,守法的概念非常冷漠。

  其次,雖然青少年對社會環境和學校環境的影響已經屬于法律意義。

  但由于絕大多數成年人從小上學,很少接觸社會,他們的心理狀態還沒有達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圍環境對他們的影響不容忽視。從社會環境來看,學生從小接觸最多的是電視、書報雜志。港臺一些不良影視作品和雜志影響著學生的人生觀和道德觀,潛移默化地影響著青少年的言行。一些長期沉浸在其中的學生,在離開中學的高壓管理進入更自由的社會后,可能會誤入歧途。雖然絕大多數犯罪的青少年在犯罪后都后悔了,但沒有用。

  (三)青少年犯罪心理原因分析

  第一,僥幸心理,沖動心理。在青少年犯罪中,幾乎沒有計劃犯罪,

  大多數是沖動犯罪,即臨時起點。大多數犯有盜竊罪的青少年都貪圖虛榮和享樂。在僥幸心理的驅使下,鬼使神差地牽羊別人的物品。只有一個案例是出于好奇和刺激而偷東西;犯有故意傷害罪的青少年大多頭腦發熱、沖動,傷害他人后后悔。

  第二,受心理失衡感和失落感的影響,在作者收集的案件中,犯罪多為青少年,。心理正處于未成年人向成年人過渡的轉型期;此外,他們缺錢,心理容易產生不平衡或猶豫,孤獨感自發產生。自控能力差或思想懶惰的學生很容易誤入歧途。

  (四)分析誘導青少年犯罪的導火索

  誘導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原因,即誘導犯罪的導火索是受害者自己的預防

  意識不強,給思想不好的青少年一個機會。在盜竊案件中,大多數被盜物品被受害者暴露在公眾視線中,導致思想不良的青少年;在故意傷害案件中,受害者對暴力(或醉酒)青少年缺乏預防意識,不知道如何及時避免,撤退,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青少年是國家和民族的未來。他們的素質與21世紀中國的命運和社會有關

  會主義現代化的成敗關系到中華民族的興衰。青少年犯罪問題也是困擾法學理論界和司法實踐部門的難題。但必須承認,青少年犯罪的特點是,與一般成人犯罪相比,兩者之間沒有質的區別,但在某些方面的表現過程和形式是不同的。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的特點不是一成不變的。它不能從靜態和僵化的角度來調查和分析,因為化的角度進行調查和分析。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必須以犯罪的整體形式進行分析和論證,把握不同層次的關系。

  綜上所述,未成年人犯罪已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但未成年人的身心特征決定了其可塑性和可塑性。從某種意義上說,社會責任大于未成年人犯罪本身。打擊只是低水平的預防,預防是最有效的手段,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是一個涉及社會各方面的綜合性社會工程。只有協調、相互支持、密切合作,才能確保項目的順利進行。

  三、對青少年犯罪采取措施

  (1)在家庭方面,父母必須真正承擔孩子的法律義務和社會道德義務。應恩有節,善于誘導,讓孩子了解世界,禮貌,堅強務實,會處理自己遇到的各種問題,理性對待生活中的各種人際關系。同時,父母應特別注意孩子的不良傾向,及時誘導和解決疑慮,了解發展的后果,教孩子正確思考和面對生活。

  (二)社會

  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社會應該為青少年提供健康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對當前文化市場的黃、賭、毒泛濫,要不懈整頓,加強監督檢查。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罪犯,要加大打擊力度,不斷凈化社會環境。此外,各社會部門要加強聯系,建立預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制度。一個部門的努力很難控制和預防青少年犯罪。這一社會問題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共同管理,形成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工作網絡,使花不再過早枯萎。

  (三)教育機構

  學校應加強對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對青少年人生觀和世界觀的控制教育,建立共產主義的崇高理想。始終把握他們的思想脈搏,定期進行法律教育,以提高他們區分是和非的能力。也要有意識地鍛煉他們的心理素質,讓他們開展健康有益的活動來豐富自己。

  (四)犯罪執行機構

  加強對失足青少年的幫助和教育。青少年犯罪后,無論是家庭還是社會都不能被忽視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注重對他們的影響和救贖,讓他們早日回歸家庭,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一員。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 3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一直是全社會關注的熱點,同時也是消除社會不穩定的因素、維護社會穩定,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發展創造良好環境的重要課題之一。近年來,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趨勢,而且出現了手段成人化、年齡低齡化、團伙化、高智商化等新特點,已成為危害社會治安的一個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的精神,為全面、準確掌握全市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況,為領導部門決策提供事實依據,更好地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預防、教育和轉化工作,結合正在開展的“和諧平安”建設,必須預防青少年犯罪。實習期間我對本區青少年犯罪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形成以下調查報告。

  為了多角度、盡可能翔實地對青少年犯罪情況和相關性事實進行調查,實行問答式方法進行,問題為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身份、年齡、押前職業、住所地、婚姻狀況、學歷、家庭出身;罪名、初犯、累犯、多次犯罪、共同犯罪、集團犯罪、犯罪地點、對后果認識、悔改表現、犯罪動機、心理)、犯罪人員的犯罪事項調查(農村青年在城里有無住住所、父母感情及上網情況、有無煙酒嗜好、是否有過犯罪史、是否受過處罰,是否在校生犯罪,是否輟學及輟學原因)等。為更真實掌握犯罪的原因及便于分析,我們最后借鑒犯罪學研究成果,這次問題內容分別征求了律師、公安、檢察、法院及部分青少年教育工作者的意見,查閱了部分相關資料,從各方面反映來看,普遍認為這次調查是可行的。我于20xx年9月5日到20xx年10月5日期間在獅河區人民法院實習,通過和多名法院工作者的交流中了解到很多關于青少年犯罪的情況,通過整理,統計,分析得到以下內容:

  一、關于調查項目的研究背景、目的、調查方法

  (一)研究背景和目的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

  干意見》的精神,為全面、準確掌握全市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況,為領導部門決策提供事實依據,更好地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預防、教育和轉化工作做指導。另外有人把青少年比喻成祖國的“花朵”,也有人把它比喻成“早上八、九點鐘的太陽”,在十幾二十幾歲這個令人羨慕的黃金年齡段,本應是刻苦學習,努力工作,展現自身才華,實現人生價值的重要階段。然而,有的青少年卻由于種種原因,卻陷入了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歷表上寫下了揮之不去的污點,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還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人們在對犯罪行為感到深惡痛絕的同時,又不能不對“花兒”的過早凋零扼腕嘆惜。

  (二)調查方法

  為了多角度、盡可能翔實地對青少年犯罪情況和相關性事實進行調查,實行問答式方法進行,問題為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身份、年齡、押前職業、住所地、婚姻狀況、學歷、家庭出身;罪名、初犯、累犯、多次犯罪、共同犯罪、集團犯罪、犯罪地點、對后果認識、悔改表現、犯罪動機、心理)、犯罪人員的犯罪事項調查(農村青年在城里有無住住所、父母感情及上網情況、有無煙酒嗜好、是否有過犯罪史、是否受過處罰,是否在校生犯罪,是否輟學及輟學原因)等。為更真實掌握犯罪的原因及便于分析,我們最后借鑒犯罪學研究成果,這次問題內容分別征求了律師、公安、檢察、法院及部分青少年教育工作者的意見,查閱了部分相關資料,從各方面反映來看,普遍認為這次調查是可行的`。

  二、問題探究

  (一)青少年犯罪特征

  1、犯罪類型:青少年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單一,從目前統計情況看,僅涉及盜竊和故意傷害這兩種罪名,筆者在調查前主觀認為應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沒有一例;涉案青少年男女比例為7:1,男青少年主要涉嫌故意傷害罪,女青少年無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盜竊罪;

  2、涉案金額(后果):涉嫌盜竊罪的青少年們下手的目標都是移動性強的個人物品,如移動電話、信用卡、隨身聽等,且涉案金額都比較小,多數都在千元左右,僅有一例涉案金額為七千元(審查結果為不起訴);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情節最高是“輕傷偏重”,絕大多數為輕傷;

  3、侵害客體:青少年犯罪侵害的客體多是同學,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為被侵害對象。不認識的人被侵害權益的僅有兩例(故意傷害罪一例、盜竊罪一例);

  4、強制措施:青少年犯罪以取保候審為主要強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僅有一例因傳喚不到而改變強制措施的;

  5、處理結果:處罰一般都較輕。不起訴案件占15%,其余均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罰;在審理程序上一般適用簡易程序。

  6、犯罪主觀故意:這些青少年主觀惡性比較小,沒有頑抗情緒,全部都能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穩定,從偵查階段到庭審階段,均未出現翻供現象。

  (二)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首先法律意識普遍淡漠。就我國目前的教育體系來看,重心仍然在于學歷教育,而非素質教育。雖然幾經呼吁這種“重學歷、輕素質”的情況有所改觀,但還遠遠沒有達到理想狀況。在中小學的課本當中沒有關于普法教育的內容,就算是在大學,也僅僅是在大學一年級時開一門必修課“法律基礎理論”。在這種教育制度下,從學生到家長都只注重分數,而忽略素質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其次社會大環境和學校小環境的影響青少年們雖然已經屬于法律意義上的。

  成年人,但由于絕大多數屬于自幼上學、很少接觸社會,其心理狀態還沒有達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圍的環境對他們影響不容忽視。從社會大環境來看,學生們從小接觸最多的就是電視和書報雜志。一些港臺不良影視作品和雜志從視覺和心靈上沖擊著學生們的人生觀、道德觀,潛移默化地影響著青少年們的一言一行。某些長期浸淫其中的學生在脫離中學的“高壓管理”進入較為自由的社會后,思想放松,有可能會走上歧途。雖然絕大多數犯罪的青少年案發后都后悔不已,但已無濟于事。

  (三)犯罪青少年心理原因分析

  第一、僥幸心理、沖動心理作祟。青少年犯罪當中,蓄謀犯罪的幾乎沒有,

  多是沖動型犯罪,即臨時起意。犯盜竊罪的青少年多存在貪慕虛榮,貪圖享樂思想。在僥幸心理的驅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將他人物品“順手牽羊”,僅有一例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竊;犯故意傷害罪的青少年多是頭腦發熱、一時沖動,待到把人打傷后又追悔不已。

  第二、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響在筆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多為青少年,。心理處于未成年人向成人過渡的轉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澀,心理易產生失衡或彷徨,孤獨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貫懶散的學生這時如果沒有人從旁開導,容易走上歧途。

  (四)誘使青少年犯罪的“導火索”分析

  誘使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誘使犯罪的導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

  意識不強,給思想不良青少年以可乘之機。在盜竊案例中,被盜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隨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視線之內的地方,引發了思想不良的青少年順手牽羊;故意傷害案例中,被害人對有暴力傾向(或醉酒)的青少年缺乏防范意識,不懂得適時避讓,以退為進,結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傷害。

  青少年是國家和民族的未來,他們的素質關系21世紀中國的命運,關系社

  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成敗,關系中華民族的興衰。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也是困擾法學理論界與司法實踐部門的一個難題。但必須承認,青少年犯罪的特點是相對于一般成年犯罪來說,二者之間并沒有什么質的區別,只是在某些方面的表現進程和形式不同而已。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的特點不是一成不變的,它隨著時間、地域、形勢的不同而不同,不能用靜止、僵化的眼光進行考察與分析。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必須將之放于犯罪的整體中形態中進行分析和論證,要把握好各種不同層次的關系。

  綜上所述,未成年人犯罪問題已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但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決定了他們的可塑性和可造性。從某種意義上看,對未成年人犯罪,社會的責任大于未成年人犯罪自身的責任。打擊僅是低層次的防范,預防才是最有效的手段,而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項綜合性的社會工程,它涉及到社會的各個方面,只有社會各方面力量協調一致,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才能保證這一工程的順利進行。

  三、針對青少年犯罪采取的措施

  (一)家庭方面家長對子女必須真正承擔起法定義務和社會道德義務。應恩威有節,循循善誘,使子女懂世事,有禮節,且堅強務實,會處理自己遇到的各種問題,會理智地對待生活中的各種人際關系。同時,家長要特別注意子女的不良傾向,及時加以誘導和釋疑,使其明白發展下去的后果,教會子女正確思考和面對人生。

  (二)社會方面

  從社會入手,給青少年提供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社會應該為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學習、生活環境。對于當前文化市場存在的“黃”、“賭”、“毒”泛濫之狀況,應堅持不懈地進行整頓,加強監督檢查。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應加大打擊力度,不斷凈化我們的社會環境。另外,社會各部門應加強聯系,建立起預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體系。對青少年犯罪的控制與預防,單憑某一個部門的努力是難以奏效的。這個社會性的問題需要全社會形成合力,齊抓共管,形成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工作網絡,使“花兒”不再過早凋零。

  (三)教育機構方面

  學校要加強對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和控制教育和青少年的人生觀、世界觀的教育,使他們樹立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時刻把握住他們的思想脈搏,經常性地進行法制教育,以提高他們辨別“是”、“非”的能力。還要有意識地磨煉他們的心理素質,讓他們進行健康有益的活動來充實自己。

  (四)犯罪執行機構方面

  要加強對失足青少年的幫教工作。青少年犯罪后,無論是家庭還是社會都不能棄之不理,應結合他們具有的可塑性強、易改造的特點,堅持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把著眼點放在對他們的感化、挽救上,使他們早日回歸家庭,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一員。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 4

  一、前言

  家庭是構成社會的基本單位,離婚的增多就意味著家庭的不穩定,家庭的不穩定則會帶來社會秩序的混亂。由此可見,離婚不再是個人的問題,而是一個社會問題。昔日曾共同生活、親密接觸乃至有過甜蜜時光的夫妻,今日何以曲終人散、分道揚鑣。作為法科學生,我們除了需要扎實的理論功底之外,還需要在真正的實踐中得到學習的提高,了解到更多的實務方面的問題。鑒于此我在鹽湖區法院禹都法庭實習期間對離婚糾紛案件審理情況進行了認真調查和分析研究。

  調查人:xx

  調查時間:20xx年9月2日-20xx年12月28日

  調查地點:禹都法庭

  調查方法:旁聽案件

  二、事實部分

  結婚一直是國人心目中的人生頭等大事,古來就有“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的說法,可見婚姻在國人心中的重要地位。然而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的婚姻觀念和現狀卻在傳統與現代的矛盾中不斷變化。現如今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大幅度提高下,人民生活水平好過以往任何時期,為何離婚的勢頭反而越來越高?究竟是什么促使了人們提出離婚呢?有人說,當初選錯了,不該娶她或不該嫁他;有人說,是因為性格不合,感情不和;有人說,為財產,起糾紛了;有人說,是生理缺陷,不過,也有夫妻在申請離婚時,很坦誠地寫出離婚原因:第三者介入。隨著社會的進步國人觀念和意識形態的不斷變化,人們對家庭的依賴程度反而變得越來越少,不少人僅把家庭看成是個吃飯睡覺的地方。很多年輕人認為,現代社會的戀愛、婚姻是兩個人的事,門當戶對、聽父母的話之類統統過時了,自己的感覺最重要,如果不合適就散伙,互不拖累,婚姻觀念比較淡薄。

  對于近年來離婚情況的分析統計如下:

  1、離婚者年齡結構為:30歲以下離婚人數占35.62%,30-40歲之間離婚人數占55.62%,40-50歲離婚人數占6.88%,50歲以上離婚人數占1.88%。

  2、由于家庭經濟困難而引發離婚的約占21.79%。離婚者身份為:農民約占離婚人數的約67.92%,無業人員和下崗工人約占16.35%,事業單位(主要為教師和醫生)占離婚人數的約占5.03%,機關干部占離婚人數的約占1.25%,其他占離婚人數的約占9.43%。

  3、由于一方長期外出,又不與家庭聯系,漠視家庭責任和夫妻感情而引發離婚約占8.97%。

  4、由于婚前缺乏了解而草率結婚,婚姻基礎差而離婚的約占18.58%。

  5、婚姻基礎好,但婚后不注重培養感情,互不履行夫妻義務而離婚的約占5.76%。

  對于從抽樣調查的30本案卷的情況來看,“80后”(1980-1988出生)已經成為離婚的高發人群。在這些夫妻中“周末夫妻”、“AA消費制”、“合則聚不合則散”等婚姻理念頗受這些80后小夫妻的認可和追捧。他們是第一代獨生子女,從小就受父母驕寵,個性分明,父母對唯一的孩子只付出,不求回報,造成現在這些80后小夫妻的驕縱。在婚姻生活中,缺少必要的寬容與忍讓,遇事容易沖動。凡事只考慮自己的感受,很少會為對方著想。即使對自己的另一半,也是互不相讓,因為他們不知道有時候應該作出謙讓。僅僅為鍋碗瓢盆、油鹽醬醋、家長里短等小事而打得不可開交,直至鬧離婚。缺乏忍讓和寬容,成為這些人群離婚的主要原因。同時,他們對婚姻缺少正確地認識。結婚前,是浪漫而又甜蜜的,把生活想像得過于美好,而結婚后,卻要面對煩瑣而又實際的事情,強大的落差,使他們不能適應。他們缺少責任感,不能承擔責任與義務。浮躁,已經成為許多問題的根源。一些夫妻,對配偶缺乏必要的關心、尊重和寬容。當他們在婚姻中遇到摩擦時,不是溝通和寬容去解決問題,而是互相爭吵,而溺愛子女的雙方父母加入其中,則導致夫妻之間的矛盾發展成兩個家庭的矛盾,小事變大事。

  經過翻看案卷,瀏覽起訴狀和法律文書,查詢資料,我總結出十個主要的離婚原因:(1)婚外情;(2)不能正確對待生活矛盾;(3)一方因外出打工或其他原因,夫妻長期分居;(4)雙方性格不合;(5)一方患有嚴重的疾病;(6)家庭暴力;(7)一方被判處刑罰;(8)家庭經濟困難;(9)與家人發生矛盾;(10)其他原因。在多數的情況下,離婚的原因都不是單一的,而是幾種原因促成了夫妻感情的破裂導致婚姻的末路。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

  原告xxx,男,1984年3月17日出生,漢族,夏縣新建南路9號居民,現住運城市鹽湖區槐豫東路興農信用社家屬院西單元二樓西戶。

  被告xxx,女,1985年4月1日出生,漢族,現住天泰苑公司宿舍。

  原告xxx與被告xxx離婚糾紛一案,鹽湖區法院于20xx年7月16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審判員靳“”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xxx、被告xxx到庭參加了訴訟。

  20xx年3月3日,原告xxx與被告xxx未經婚姻機關登記便舉行結婚儀式同居生活。20xx年11月3日,原、被告生育一女孩,取名續心堯。20xx年12月17日,原、被告補辦結婚登記。原、被告在婚后生活中,因被告在娛樂場所工作,經常晚上半夜才下班回家,加之原、被告缺乏溝通,導致原告對被告產生懷疑,雙方為此經常發生爭吵和打架。20xx年,被告向夏縣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后在家人的勸說下撤回起訴。但原、被告之間的矛盾并未消除,仍然無法共同生活。現原告要求離婚,被告當庭表示同意。同時查明,被告結婚時的陪嫁物有榮事達半自動洗衣機一臺、美的空調柜機一臺、大衣柜一個、鞋柜一個、餐桌餐椅一套、安吉爾飲水機一臺、豆漿機一臺、萬年歷鐘表一個、被子十四條、被罩十條、毛毯一條、包袱六個(內有床上用品五個四件套)及現金2萬元。原、被告婚后夫妻共同財產有電腦四臺、冰箱一個、健身器一臺。被告當庭陳述陪嫁的2萬元已經在婚后花完,其余財產均在原告家中。另查明,原、被告所居住的運城市鹽湖區槐豫東路興農信用社家屬院西單元二樓西戶房屋系小產權房,由原告父親借資并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合同而購買,價格為23萬元,其中被告從其娘家借款2萬元。被告辯稱該房屋系原告父親贈予原、被告的財產,且將孩子過滿月的禮金交給原告父親歸還了房貸,原告否認,被告未提供證據證明。關于女兒續心堯的撫養,被告當庭表示自己暫時無力撫養女兒,應當隨原告生活,待日后有能力時再變更撫養關系。原告稱購買四臺電腦向其朋友借款3萬元,被告否認,原告未提供證據證明。

  證實上述事實的證據有原、被告的結婚證和女兒的戶籍簿,以及原、被告能夠當庭印證的陳述。

  法院認為:原、被告結婚后因生活瑣事產生誤會,雙方又缺乏溝通,經常為生活瑣事發生爭吵和打架,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原、被告當庭表示同意離婚,法院予以支持。原、被告婚后夫妻共同財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被告結婚時的陪嫁物屬于被告婚前的個人財產,應當歸被告所有。運城市鹽湖區槐豫東路興農信用社家屬院西單元二樓西戶房屋,系原告父親借資并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合同而購買,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原告應當將被告娘家的借款2萬元予以返還。依照法律規定,原、被告對婚生女兒均負有撫養的義務,鑒于被告當庭表示無力照顧女兒,其女兒可由原告撫養,被告應當承擔部分撫養費。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作出了準予離婚的`判決,并對財產進行了分割。

  案例二

  原告xx,男,1984年6月5日出生,漢族,中鐵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員工,住山西省萬榮縣皇甫鄉東社村。

  被告xxx,女,1985年6月17日出生,漢族,住運城市鹽湖區怡景華庭27號樓2單元2樓西戶。

  委托代理人陳永寬,山西南風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xx與被告xxx離婚糾紛一案,法院于20xx年9月26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審判員靳“”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xx,被告xxx及其委托代理人陳永寬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xx訴稱:原告與被告xxx20xx年1月19日登記結婚,由于婚前了解不夠,草率與其結婚,加之婚后兩地分居,感情一直不好。同時,被告不孝敬父母,性格暴躁,經常亂發脾氣,經多次苦心規勸,仍不予改正。被告婚后的所作所為對家庭及親人極端的不負責任,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由于原、被告的性格不合,雙方自20xx年6月分居至今。現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請求依法判決離婚,婚生女兒董子涵由原告撫養。

  被告xxx辯稱:原、被告自小就是一個村里長大的,雙方結婚前是了解的,由于原告在外地工作,所以結婚后不能長期在一起生活,孩子出生后,我一個人又要工作又要帶孩子,非常辛苦,所以和原告溝通較少。我對原告的父母也盡到了應盡的義務,并非原告所稱的不孝敬。期間,原、被告還在一起,所以夫妻感情并未破裂,被告不同意離婚。

  經審理查明:20xx年1月19日,原告xx與被告xxx登記結婚。20xx年9月22日,原、被告生育一女孩,取名董子涵。由于原告在外地工作,常年不在家中,原、被告相互溝通較少,導致雙方因生活瑣事及婆媳關系等問題產生矛盾。

  證實上述事實的證據有原告遞交的結婚證以及原、被告的當庭陳述。

  法院認為:原、被告因異地工作而分居時間較長,相互缺乏溝通,尤其是孩子出生后,雙方對面臨的撫育子女和孝敬父母等生活問題沒有,導致原、被告之間產生誤會和矛盾。原、被告在生活中應當相互包容和積極溝通,共同孝敬好父母和撫養好女兒。原告無證據證實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對其提出離婚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法院駁回原告xx的離婚訴訟請求。

  四、分析總結

  單一看待離婚問題僅僅只是一個家庭問題,但是離婚案件在民事案件中往往占據了較大的比例,且也是容易引起社會不穩定案件種類之一。對于離婚案件中問題處理不好往往容易引起新的矛盾和糾紛。對于離婚案件中的問題本人有如下的看法和分析:

  1、由于傳統的觀念的改變和變化導致的人們更加追求自由的天性,對于這種情況應當加強對離婚當事人的訴訟引導,避免由于沖動引起的離婚。針對80后小夫妻的草率離婚的問題,需要有針對性地進行疏導、化解年輕一代的婚姻煩惱,增加緩沖和冷靜的過程,可以是的很多受損程度較輕的家庭關系得到緩解和修復。對于法院的調解無效的,法院要做好庭前的指導工作,提高當事人舉證能力,了解舉證責任分配,知曉舉證不利的后果,促使當事人增強證據意識,提高依法舉證能力,及時收集和保存證據,保證舉證的合法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實現無過錯方獲得損害賠償的可能性。

  2、開展法制宣傳,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婚姻觀、價值觀,要進一步加大法律宣傳力度。使得國民知法懂法,加強社會聯動,定期舉行關于家庭觀和婚姻法的知識講座,進一步加大婚姻法的宣傳工作,使得婚姻法中規定的一夫一妻制度、夫妻互相忠誠等婚姻思想深入每一對夫妻,并且為廣大的人民群眾提供婚姻家庭相關法律咨詢服務,將夫妻之間的矛盾化解,普遍的提高群眾的法律責任意識,達到減少因為人生觀、婚姻觀、價值觀的改變而發生的離婚案件。

  3、程度不同的違法問題,往往是最終導致離婚的原因。比如家庭暴力、非法同居、結婚不登記、欺騙隱瞞真實情況等現象。往往就是這些的違規、違法的行為嚴重的影響了法律的執行,使得相關人的相關權利受到了損失。同事也是造成了家庭的糾紛和夫妻之間的矛盾,也是離婚案件上升的原因之一。因此預防和治理違法、違規的婚姻也就成為了當前應該治理和預防的重要任務。這就要通過家庭、單位、有關部門、政府婚姻管理機關等組織和部門發揮響應的作用,建立起一個多層次、多渠道、全方位的綜合預防體系,才能有效地防止違法婚姻的發生,最大限度地少離婚案件上升。

  4、應當對婚姻有一個正確的理念。當今社會在發展進步的同時也同樣會促使人們提升對婚姻的期望值。男女之間的地位在社會上也越加的平等,于是人們對婚姻生活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在此環境下,夫妻對彼此的要求也隨之提高,期待和現實的落差,使得爭吵就多了,爭吵造成了夫妻之間的矛盾激化,促使婚姻走上了末路。對此應當加強教育使得人們對婚姻生活應有個正確的理念。一段婚姻要經過無數風吹雨打,在這個過程中,單靠最初的激情是很難維持的,一定要真正用心去經營夫妻雙方應互相體諒,互相支持。同時幫助雙方明白彼此間面臨的差別和改進溝通方法,鼓勵夫婦雙方努力維系婚姻,發揮家庭功能,減少婚姻中的沖突,即便通過調解雙方仍不合者,也可以通過調解將離婚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程度,有效避免夫妻雙方矛盾越來越大、裂痕越來越深。

  5、實施向婦女適度傾斜的原則。婦女相對處于弱勢,在婚姻家庭破碎后受到的傷害也相對較深,在合法的基礎上適當照顧女方,是司法關懷的一種體現方法。離婚時在財產處理地方,原則上均等分割,但考慮到我國的現實情況,大部分婦女的經濟條件同男性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因此要適度照顧婦女的利益,保證婦女不因經濟問題而影響其正常行使離婚權利,避免婦女因婚姻家庭的破裂而造成生活水平下降甚至生活陷入絕境。同時要充分考慮婦女對家庭的隱形貢獻,按照照顧婦女利益的原則給予婦女適當補償。對于因經濟困難無力聘請訴訟代理人的農村婦女,法院在依法減免其訴訟費用的同時,可以主動與法律援助部門聯系,為其申請法律援助,由律師無償為其提供法律幫助,平等保護她們的訴訟權利。

  6、加強對離異家庭子女的保護。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不僅要考慮子女隨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長,還要做好父母雙方的法制教育,非撫養方及時支付撫養費,撫養方尊重另一方的探視權,使子女能夠感受到父母雙方的溫情,雙方相互,監督減少女合法利益的侵害。建議有條件的法院可以與離異家庭、子女就讀學校建立聯系卡,時時回訪溝通,了解子女生活學習情況,及時制止對子女利益損害情況發生,使我們的.審判工作得以延伸,更好的保護離異家庭子女,防止其成為問題少年。

  7、強化離婚案件的調解工作。利用調解前置程序,理清雙方的婚姻狀況及爭執焦點。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司法解釋,將婚姻糾紛列入調解前置程序的框架,這樣便于法官及時了解雙方當事人的婚姻基礎,婚后感情,涉訴緣故,是否有調解和好的希望,做到心中有數“對癥施藥”。對夫妻感情較好的,只因一時沖動草率引訴的,可采用“冷處理”的方法;對雙方因誤解或誤會引起的離婚,幫助雙方消除誤會;對婚姻感情確以破裂,在調和工作未果的情形下,應及時開庭依法妥善化解婚姻糾紛。審判中應貫徹和體現“能調則調,多調少判”原則,對死亡婚姻盡量勸離,讓雙方好聚好散,對尚有和好希望的婚姻,則應盡量調解和好。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 5

  調查目的:

  關注酒后駕駛對自身家庭以及社會的危害,對酒后駕駛提出防范措施。

  調查時間:

  20xx年3月18日—20xx年4月18日

  調查地點:

  律師事務所、交警隊等。

  調查對象:

  法律工作者、干警等。

  調查方式:

  本調查報告采取網上收集資料、電話、面談等方法進行調查。

  為了完成“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與開放教育試點”法學專業專科教學計劃;加強對國情、民情以及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生活,尤其是對我國司法實踐的了解;培養和訓練認識、觀察社會的能力以及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我于20XX年3月18日至4月18日在峨眉山市某律師事務所和某交警隊進行了關于酒后駕駛的社會調查,現就調查情況做如下報告:

  一、酒后駕駛的基本情況

  首先,我們先來分析酒后駕車的原因,在交警部門的幫助下,我在網上從個人角度和社會監管角度分別做了調查,得出的結論顯示酒后駕車的主要原因從駕駛人個人角度來看,依次是朋友的慫恿,占44.65%;僥幸心理,占24.73%;以為自己酒量大和技術高,占30.62%。從社會監管角度看,依次是:現有法律法規處罰力度不大、占29.87%;相關部門監管不力、占27.00%。從客觀因素來看,依次是擔心車輛停放在外不安全、占24.65%;擔心次日早上需要用車、占19.53%。此次調查共有194名網友提交了調查意見,其中,絕大多數為男性,共134人,占94.69%;中青年網友居多,31到40歲的占44.51%;學歷層次豐富,大專以上學歷占到70.79%,高中及以下的`占29.21%。

  根據來自網上的調查顯示,有93.45%的被調查者同意酒后駕駛屬于違法行為,但被問及是否有過酒后駕駛行為時,僅有24.68%的被調查者從未有過酒后駕駛行為。在被問及酒后駕駛人員存在何種心理時,有38.64%的被調查者認為酒后駕駛人員過高的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46.75%的被調查者認為酒后駕駛人員的安全意識不強,另外,有的14.61%被調查者認為酒后駕駛人員存在僥幸心理。

  這里我們來區分兩個概念:酒后駕車與醉酒駕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車;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其實,酒量的好壞和血液酒精濃度沒有必然關系,有的人雖然自己覺得很清醒,根本沒醉,但血液酒精濃度卻已經達到0.8mg/ml以上了。一般來講,如果喝得極少,血液酒精濃度不到0.2mg/ml,但啤酒喝三瓶左右,紅酒喝半瓶左右,或者白酒喝3兩左右,人的血液酒精濃度就可能已經超過0.8mg/ml了。

  二、酒后駕駛的危害

  清華大學汽車碰撞實驗室曾進行了“遠離酒后駕駛”的活動,在實驗室證明了酒后駕駛的危險性。未飲酒前,他們的剎車反應時間分別為0.75秒、0.56秒和0.56秒。在飲一聽350毫升啤酒30分鐘后,酒精開始在體內發揮作用,同樣的機器測試結果顯示,三人的反應時間分別提高到1.22秒、1.38秒和1.05秒。實驗證明交通事故的危險度隨著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增加而增加。酒精對駕駛的影響包括:

  1.視覺能力變差。一般人在平常狀態下的視覺角度為180度,酒后的視覺角度將會縮減,喝越多,就越無法看清旁邊的景物;此外,亦可能抓不準目標,看不清楚車道線,對光的適應也變差了。

  2.運動反射神經遲鈍:駕駛人以為腳提起來要踩煞車,其實已慢了一兩秒。車速如果是60公里,一秒鐘車子就已經跑了16.67公尺,若是時速100公里,一秒行駛距離則為27.78公尺,這種相差其后果是相當危險的。根據研究指出:呼氣酒精濃度達0.25mg/L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50mg/dL)以上,將產生復雜技巧的障礙、駕駛能力變壞,肇事率比未飲酒時高二倍。而在呼氣酒精濃度達0.55mg/L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11%即110mg/dL以上時,其平衡感與判斷力障礙度升高,肇事率比未飲酒時高十倍;其實身體中酒精濃度在這樣的標準以上,大多數人會感覺很不舒服,頭暈、心跳急促、嘔吐等。

  3.觸覺能力降低。由于酒會對人的中樞神經起麻醉抑制作用,酒后人的手、腳觸覺反應較平時降低,踩制動踏板時軟弱無力,方向盤掌握不穩,車輛容易失控,駕駛人腳提起來要踩剎車,其實已慢了一兩秒。而一輛車時速60公里,一秒鐘跑出16.67米;若時速100公里,一秒則為27.78米,這種相差其后果是相當危險的。

  4.判斷能力降低:飲酒后,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操作錯誤增加,從而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實驗證明,飲酒者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50毫克時,反應能力即有所下降。達到100毫克時,下降約35%,達到150毫克時,下降50%,并使人動作失調,手腳失控。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的駕駛人,越不能正確思考和判斷車寬與路寬的關系,行為帶有很大的盲目性。

  三、酒后駕駛的防治對策

  我國對酒后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是有明確的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 6

  調查目的:

  為了了解當前縣城管執法狀況,以便更好地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

  調查時間:

  20xx年2月10日-20xx年3月20日

  調查地點:

  調查對象:縣姑孰鎮各社區居民和相關資料

  調查方式:

  走訪、問卷調查

  為了完成x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與開發教育試點"法學x本科教學計劃;加強對國情、民情以及社會x經濟、文化生活,尤其是對我國司法實踐的了解;培養和訓練認識、觀察社會的能力以及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我于20xx年2月10日至3月20日對當涂縣整體城管執法狀況進行了調查,現就調查情況做如下報告:

  一、我縣城管執法狀況的總體評價

  (一)調查問卷中的評價。

  外部對本縣城管執法的總體評價:滿意32。35%,比較滿意44。12%,不滿意23。53%。其中,對城管執法實施前、后效果比較,認為明顯好的20。53%,較好54%,不明顯25。45%;對城市管理難點問題處理的滿意度,滿意32。44%,基本滿意41。34%,不滿意26。17%。參加調查的人大代表的評價:比較滿意。城管大隊內部的自我評價:滿意56%,比較滿意44%,不滿意沒有。從調研情況看,調查問卷中的評價與座談和訪談中的評價基本一致,外部與城管內部對綜合執法的總體評價存在著一定的差異。

  (二)城管執法的作用和成效。

  縣鎮總面積110平方公里,人口15萬,轄區內有企業2000余家。當涂縣在新舊產業更替中,產生了大量下崗和失業人群,加上地處城鄉結合部,各類市場集中,流動人口和外來暫住人口較多,經濟落后,造成環境衛生、公共服務,社區治安等發展參差不齊,與其它區相比稍顯滯后,因此流動攤販、亂貼亂畫、亂搭亂建等現象嚴重,治理城市八亂"的壓力較重。近年來,縣x高度重視城市管理工作,把加強城市管理工作作為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強城市綜合功能、保障城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任務來抓,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二、當前城管執法存在的主要問題

  隨著我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管理相對滯后的問題比較突出,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建設效益的發揮,影響了城市化總體水平。

  (一)對城市管理工作重要x認識不到位,社會支持參與度不高。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x還沒有真正在全社會形成共識,特別是在當前城市面貌一年一變樣、三年大變樣"的新形勢下,城市建設戰線長、任務重、壓力大,x及其部門正全力以赴推進、集中力量攻堅,尚沒有足夠的時間精力去研究和推進城市管理,致使城市管理滯后于城市建設,存在重建設、輕管理的現象。同時,由于宣傳教育等諸多方面的原因,社會公眾對城市管理要求高,但部分市民對城市管理認知度和支持度、參與度不高,以自我為中心、我行我素的現象普遍存在,市民文明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體制不順,管理職能交叉分散。雖然我縣采用了7+x"城市管理機制,但兩級x、三級管理、四級落實"的城市管理體系未能真正形成,管理體制上存在條塊縱橫,政出多門,各自為政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部門分散執法力度不到位,形成都管都又不管"局面。比如現有的城市管理涉及到的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設施、市場管理、噪聲和環境污染及車輛管理等職能,相應地分散在建設、城管、工商、環保、公安等部門,職能過于分散,又沒有綜合的職能機構予以牽總協調,工作難以銜接,部門之間相互推諉和扯皮的現象時有發生,削弱了管理權威,使城市管理整體功能難以得到最大發揮。

  (三)規劃控制及配套設施建設滯后,加大了城市管理難度。隨著城市化的進程加快,縣城人口逐年劇增,部分老城區的規劃由于受諸多因素的限制,詳細規劃滯后,加之受體制的影響,在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區域亂搭亂建、違規建設、無序開發的問題非常突出,進一步加大了城市拆遷改造成本,增加了城市

  管理難度。另外,我縣集貿市場、公廁、停車場、垃圾轉運站等配套設施建設總量不足且布局不合理,導致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與民生之間的矛盾突出。占道經營、亂行亂走、亂停亂、亂搭亂建、亂排亂放、建筑工地亂象等問題屢禁不止,嚴重影響和制約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時,老城區部分建成區排污管網設計不合理、管網陳舊,下水道經常堵塞,依靠社區治理難,開發的力度在不斷加大,但排污管網建設卻一直滯后,社會反響強烈。

  (四)城市管理投入不足,城管機構職能有待加強,執法難較突出。由于歷史欠帳多,我縣的市政基礎設施普遍存在簡陋老化、數量不足等問題。隨著城市的擴容,城區市政設施大幅增加,城市管理運行成本大大提高,但城市維護費沒有同步增加,遠遠不能適應現行城市管理的需要。城管機構的職能有待加強,目前縣行政執法局盡管有行政執法人員49人,協助執法人員32人,但我縣城市建設起步晚,市民的.文明意識不強,增加了管理難度,相應增大了城市管理壓力,城管任務艱巨。同時因其執法主體資格不合法,行政處罰權該集中的不能完全集中,執法難問題比較突出。

  (五)城市管理的制度體系需進一步完善。我縣城市管理執法目前主要依據的是國家和省的一些法律法規,沒有與之相配套的實施細則、制度辦法,缺乏針對x和x作x,特別是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面臨新的形勢和任務,未能建立起有利于深入推進城市管理的新機制、新辦法。

  三、城管x執法的建議及相應解決對策

  (一)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營造全民參與氛圍。要切實加大對城市管理的宣傳教育力度,不斷增強廣大市民的道德意識和綜合素質。要充分發揮市民自治作用,積極引導市民加強自我約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利用新聞媒體等多種平臺加強對市民的城管相關法律法規教育,不斷增強市民的城市意識、環境意識、社會公德意識,提高經營者的守法經營意識,使廣大市民和企、事業單位積極支持理解并自覺參與到城市管理中去,強力推進除陋習、樹新風"活動,努力增強市民參與城市管理的責任感,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二)進一步整合力量,形成城市管理合力。縣x要進一步完善提升現行7+x"城管工作模式,積極探索職能部門之間雙邊或多邊聯合執法和委托執法,探索職能部門適當地有針對x地將相關管理職能委托與街道辦事處,切實增強條塊管理的互補x。按照管理、服務、執法"三位一體的大城管"格局,進一步加強城管機構職能和社區在管理城市中的職能,全面整合現有城管資源,著力完善城市管理機制。要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協調,在條塊之間、部門之間建立有效的聯系溝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報制度。要進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制度體系,建立有利于深入推進城市管理的新機制、新辦法。

  (三)進一步加大城市建設管理投入力度,確保基礎設施配套。縣x要繼續加大對城市建設管理的投入力度。要著力完善城市管理配套公共設施,不斷增強城市綜合服務功能,努力解決好各種基礎設施不配套、不完善的問題。

  (四)進一步加強職能部門執法隊伍建設,提高綜合行政執法水平。要加強對職能部門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樹立執法就是服務的理念,大力推行陽光執法、文明執法,努力建設一支素質高、紀律嚴、作風硬、善于打硬仗、群眾滿意的行政執法隊伍,以此適應城市管理不斷發展的需要。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 7

  在我院近兩年受理的案件中,出現了一個本不該出現的犯罪群體:學生。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備受社會關注的天之驕子們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辦人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應注意什么問題,怎樣才能減少學生犯罪現象?帶著這些問號,筆者對我院受理的學生犯罪案件進行了調查分析。

  一、學生犯罪特點

  (一)犯罪類型:學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單一,從目前統計情況看,僅涉及盜竊和故意傷害這兩種罪名,筆者在調查前主觀認為應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沒有一例;涉案學生男女比例為7:1,男學生主要涉嫌故意傷害罪,女學生無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盜竊罪;

  (二)涉案金額(后果):涉嫌盜竊罪的學生們下手的目標都是移動性強的個人物品,如移動電話、信用卡、隨身聽等,且涉案金額都比較小,多數都在千元左右,僅有一例涉案金額為七千元(審查結果為不起訴);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情節最高是“輕傷偏重”,絕多數為輕傷;

  (三)侵害客體:學生犯罪侵害的客體多是同學,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為被侵害對象,如同宿舍同學。不認識的人被侵害權益的僅有兩例(故意傷害罪一例、盜竊罪一例);

  (四)強制措施:學生犯罪以取保候審為主要強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僅有一例因傳喚不到而改變強制措施的;

  (五)處理結果:處罰一般都較輕。不起訴案件占15%,其余均三年以下刑罰;在審理程序上一般適用簡易程序。

  (六)人員成分:在涉案學生中,以民辦高校的本專科、高等院校教育學院的本專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專科為主。在筆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現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學生犯罪的情況。

  (七)年齡結構:以本科一、二年級和專科一年級的學生為主。本科三、四年級學生犯罪的情況沒有出現一例。

  (八)戶籍特征:以外地來京上學的學生為主。僅有兩例本地學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觀故意:這些學生主觀比較小,沒有頑抗情緒,全部都能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穩定,從偵查階段到庭審階段,均未出現翻供現象。

  二、學生犯罪原因分析

  1、學生法律意識普遍淡漠。

  就我國目前的教育體系來看,重心仍然在于學歷教育,而非素質教育。雖然幾經呼吁這種“重學歷、輕素質”的情況有所改觀,但還遠遠沒有達到理想狀況。在中小學的課本當中沒有關于普法教育的內容,就算是在學,也僅僅是在學一年級時開一門必修課“法律基礎理論”。在這種教育制度下,從學生到家長都只注重分數,而忽略素質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會環境和學校小環境的影響。

  學生們雖然已經屬于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絕多數屬于自幼上學、很少接觸社會,其心理狀態還沒有達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圍的環境對他們影響不容忽視。

  從社會環境來看,學生們從小接觸最多的就是電視和書報雜志。一些港臺不良影視作品和雜志從視覺和心靈上沖擊著學生們的人生觀、道德觀,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學生們的一言一行。某些長期浸其中的學生在脫離中學的“高壓管理”進入較為自由的學后,思想放松,有可能會走上歧途。雖然絕多數犯罪的學生案發后都后悔不已,但已無濟于事。

  從學校小環境來看,在犯罪學生所屬的學校中,民辦學占了相當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教育學院。不可否認,某些民辦學為吸納高考落榜學生和低分學生作出了積極的貢獻,教育學院也為社會上希望繼續進修的人員提供了機會,但二者注重經濟效益、實行松散管理的辦學模式也為當地的社會治安埋下了隱患,更不利于學生的成長。

  3、犯罪學生心理原因分析

  (1)僥幸心理、沖動心理作祟。學生犯罪當中,蓄謀犯罪的幾乎沒有,多是沖動型犯罪,即臨時起意。犯盜竊罪的學生多存在慕虛榮,圖享樂思想。在僥幸心理的驅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將他人物品“順手牽羊”,僅有一例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竊;犯故意傷害罪的學生多是頭腦發熱、一時沖動,待到把人打傷后又追悔不已。

  (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響。在筆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主體全部是學一、二年級(包括專)的學生,尤以外地學生居多。外地學生初來北京求學,噪家鄉和親人,周圍環境變動很,心理處于學生向過渡的轉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澀,心理易產生失衡或彷徨,孤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貫懶散的學生這時如果沒有人從旁開導,容易走上歧途。

  4、誘使學生犯罪的“導火索”分析

  誘使學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誘使犯罪的導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識不強,給思想不良學生以可乘之機。在盜竊案例中,被盜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隨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視線之內的地方,引發了思想不良的學生順手牽羊;故意傷害案例中,被害人對有傾向(或醉酒)的學生缺乏防范意識,不懂得適時避讓,以退為進,結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傷害。

  三、承辦人在辦理學生案件中應注意的問題:

  1、承辦人在辦理學生犯罪案件中,應以挽救為主,以攻心為上,針對個案制定案件審查方案,對不同性質的學生犯罪要采取不同策略。對一貫表現良好僅是一時糊涂的學生,要給予其適當安慰,鼓勵其繼續學業(或是繼續學習;對于確屬主觀較、劣跡斑斑的個別“害群之馬”,承辦人員也應注意將其與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區分,仔細審查后作出適當的結論。

  2、承辦人員應及時與學校、家庭溝通,深挖犯罪學生的思想根源,不能草草結案了之。學時代是一個學生心理從幼稚走向成熟的轉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如果我們在辦案中忽略了對犯罪學生身邊環境的了解,就不可能做好學生犯罪預防工作。承辦人員應以檢察建議的形式督促學校(以民辦學校為主)健全規章制度,樹立良好的校風,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后的入學引導工作,加強學生日常法律基礎教育,加對學生的管理力度,使學校在教育產業化的基礎上,最限度完成經濟效益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3、承辦人特別應注意辦案后的回工作。犯罪的學生主觀不,多是輕型犯罪,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時間就會刑滿回歸社會,還有不少被判處緩刑的學生回歸社會時間更短。在很短的時間里,這些學生經歷了自己人生最慘痛的一次教訓,憑自身的努力很難做到“哪里摔倒哪里站起來”,更多的是需要周圍的親人朋友的助。然而一些學生家長“恨鐵不成鋼”,又是斷絕家庭關系,又是對刑滿歸來的孩子冷嘲熱諷,進一步打擊了犯罪學生的生活信心,很有可能會促使這些學生破罐破摔,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淵。承辦人員應該關注自己經辦的學生犯罪案件,通過寫信、通電話等方法了解其近況,鼓勵其改過自新,及時助犯罪學生打消消極的念頭,重新揚起生活的風帆。

  4、承辦人員應針對學生犯罪個案或同類案件及時調研,找出相似之處,及時與案發學聯系,以講座、宣傳材料等各種形式強化學生的防范意識和法律意識,要求學生們平時注意保管好錢財,遇事要冷靜沉著,不能意氣行事等等,均能起到很好的犯罪預防作用。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 8

  在我院近兩年受理的案件中,出現了一個本不該出現的犯罪群體:大學生。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備受社會關注的天之驕子們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辦人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應注意什么問題,怎樣才能減少大學生犯罪現象?帶著這些問號,筆者對我院受理的大學生犯罪案件進行了調查分析。

  一、大學生犯罪特點

  (一)犯罪類型:大學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單一,從目前統計情況看,僅涉及盜竊和故意傷害這兩種罪名,筆者在調查前主觀認為應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沒有一例;涉案大學生男女比例為7:1,男大學生主要涉嫌故意傷害罪,女大學生無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盜竊罪;

  (二)涉案金額(后果):涉嫌盜竊罪的大學生們下手的目標都是移動性強的個人物品,如移動電話、信用卡、隨身聽等,且涉案金額都比較小,多數都在千元左右,僅有一例涉案金額為七千元(審查結果為不起訴);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情節最高是“輕傷偏重”,絕大多數為輕傷;

  (三)侵害客體:大學生犯罪侵害的客體多是同學,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為被侵害對象,如同宿舍同學。不認識的人被侵害權益的僅有兩例(故意傷害罪一例、盜竊罪一例);

  (四)強制措施:大學生犯罪以取保候審為主要強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僅有一例因傳喚不到而改變強制措施的;

  (五)處理結果:處罰一般都較輕。不起訴案件占15%,其余均三年以下刑罰;在審理程序上一般適用簡易程序。

  (六)人員成分:在涉案大學生中,以民辦高校的本專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學院的本專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專科為主。在筆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現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學生犯罪的情況。

  (七)年齡結構:以本科一、二年級和專科一年級的學生為主。本科三、四年級學生犯罪的情況沒有出現一例。

  (八)戶籍特征:以外地來京上學的大學生為主。僅有兩例本地學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觀故意:這些大學生主觀惡性比較小,沒有頑抗情緒,全部都能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穩定,從偵查階段到庭審階段,均未出現翻供現象。

  二、大學生犯罪原因分析

  1、大學生法律意識普遍淡漠。

  就我國目前的教育體系來看,重心仍然在于學歷教育,而非素質教育。雖然幾經呼吁這種“重學歷、輕素質”的情況有所改觀,但還遠遠沒有達到理想狀況。在中小學的課本當中沒有關于普法教育的內容,就算是在大學,也僅僅是在大學一年級時開一門必修課“法律基礎理論”。在這種教育制度下,從學生到家長都只注重分數,而忽略素質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會大環境和學校小環境的影響。

  大學生們雖然已經屬于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絕大多數屬于自幼上學、很少接觸社會,其心理狀態還沒有達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圍的環境對他們影響不容忽視。

  從社會大環境來看,學生們從小接觸最多的就是電視和書報雜志。一些港臺不良影視作品和雜志從視覺和心靈上沖擊著學生們的人生觀、道德觀,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學生們的一言一行。某些長期浸淫其中的學生在脫離中學的“高壓管理”進入較為自由的大學后,思想放松,有可能會走上歧途。雖然絕大多數犯罪的大學生案發后都后悔不已,但已無濟于事。

  從學校小環境來看,在犯罪大學生所屬的學校中,民辦大學占了相當大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成人教育學院。不可否認,某些民辦大學為吸納高考落榜學生和低分學生作出了積極的貢獻,成人教育學院也為社會上希望繼續進修的人員提供了機會,但二者注重經濟效益、實行松散管理的辦學模式也為當地的社會治安埋下了隱患,更不利于大學生的成長。

  3、犯罪大學生心理原因分析

  (1)僥幸心理、沖動心理作祟。大學生犯罪當中,蓄謀犯罪的幾乎沒有,多是沖動型犯罪,即臨時起意。犯盜竊罪的大學生多存在貪慕虛榮,貪圖享樂思想。在僥幸心理的驅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將他人物品“順手牽羊”,僅有一例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竊;()犯故意傷害罪的大學生多是頭腦發熱、一時沖動,待到把人打傷后又追悔不已。

  (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響。在筆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主體全部是大學一、二年級(包括大專)的學生,尤以外地學生居多。外地大學生初來北京求學,遠離家鄉和親人,周圍環境變動很大,心理處于學生向成人過渡的轉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澀,心理易產生失衡或彷徨,孤獨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貫懶散的學生這時如果沒有人從旁開導,容易走上歧途。

  4、誘使大學生犯罪的“導火索”分析

  誘使大學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誘使犯罪的'導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識不強,給思想不良大學生以可乘之機。在盜竊案例中,被盜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隨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視線之內的地方,引發了思想不良的大學生順手牽羊;故意傷害案例中,被害人對有暴力傾向(或醉酒)的大學生缺乏防范意識,不懂得適時避讓,以退為進,結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傷害。

  三、承辦人在辦理大學生案件中應注意的問題:

  1、承辦人在辦理大學生犯罪案件中,應以挽救為主,以攻心為上,針對個案制定案件審查方案,對不同性質的大學生犯罪要采取不同策略。對一貫表現良好僅是一時糊涂的大學生,要給予其適當安慰,鼓勵其繼續學業(或是繼續學習);對于確屬主觀惡性較大、劣跡斑斑的個別“害群之馬”,承辦人員也應注意將其與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區分,仔細審查后作出適當的結論。

  2、承辦人員應及時與學校、家庭溝通,深挖犯罪大學生的思想根源,不能草草結案了之。大學時代是一個學生心理從幼稚走向成熟的轉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如果我們在辦案中忽略了對犯罪大學生身邊環境的了解,就不可能做好大學生犯罪預防工作。承辦人員應以檢察建議的形式督促學校(以民辦學校為主)健全規章制度,樹立良好的校風,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后的入學引導工作,加強大學生日常法律基礎教育,加大對大學生的管理力度,使學校在教育產業化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完成經濟效益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3、承辦人特別應注意辦案后的回訪工作。犯罪的大學生主觀惡性不大,多是輕型犯罪,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時間就會刑滿回歸社會,還有不少被判處緩刑的大學生回歸社會時間更短。在很短的時間里,這些大學生經歷了自己人生最慘痛的一次教訓,憑自身的努力很難做到“哪里摔倒哪里站起來”,更多的是需要周圍的親人朋友的幫助。然而一些學生家長“恨鐵不成鋼”,又是斷絕家庭關系,又是對刑滿歸來的孩子冷嘲熱諷,進一步打擊了犯罪大學生的生活信心,很有可能會促使這些大學生破罐破摔,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淵。承辦人員應該關注自己經辦的大學生犯罪案件,通過寫信、通電話等方法了解其近況,鼓勵其改過自新,及時幫助犯罪大學生打消消極的念頭,重新揚起生活的風帆。

  4、承辦人員應針對大學生犯罪個案或同類案件及時調研,找出相似之處,及時與案發大學聯系,以講座、宣傳材料等各種形式強化大學生的防范意識和法律意識,要求大學生們平時注意保管好錢財,遇事要冷靜沉著,不能意氣行事等等,均能起到很好的犯罪預防作用。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 9

  大學生就業形勢日趨嚴峻,法學專業因其就業面狹窄,已經成為低就業率的一個專業。調查表明,法學專業學生對就業形勢的認識比較理性,明顯感到就業的壓力。調查同時顯示,法學專業學生將報考列為就業首選目標,大城市以及經濟較發達地區是就業首選地,對就業后收入期望值偏高。

  一、就業前景分析

  隨著國家經濟、科技和社會的發展,我國法制建設也處在一個迅速發展和逐步完善的時期,特別是我國“入世”以來,社會對法律專門人才的需求急劇增加,各經濟組織、律師事務所對法律專門人才的需求尤為突出。

  法學專業是朝陽,從社會需要來看是大有發展前景的。從法律系生就業現狀來看,他們擁有扎實的專業基礎,能夠在檢察機關、審判機關、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服務工作。就業前景非常廣泛,做警官、檢察官、法官、行政機關公務員;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務;做律師;到高校做法學教師;到研究所做法學研究者都是不錯的選擇。

  法學專業對人才高素質、高學歷需求較高。他們不僅要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素質,還要有深厚的專業知識背景和跨學科的行業知識。隨著近年來對法學人才的學歷要求越來越高,法學類專業畢業的本科生就業情況并不樂觀。但高學歷的法學專業研究生,特別是與經濟、交往相關聯專業的研究生,就業前景廣闊。

  二、當前就業形勢

  “法學怎么了?”這或許是當下所有關心法學的人最想問的問題。從紅極一時的“專業龍”變成了“專業蟲”;從耀眼的“就業精英”變成了墊底的“就業勞工”;就業已冷到哈氣成冰,每年卻仍有那么多考生報考得熱火朝天。近些年來,法學畢業生就業率低已經成為社會廣泛專注的問題。無論是“北大學生賣豬肉”還是“西政學生賣糖葫蘆”,種種新聞媒體夸張的背后,是人們對于法學教育的憂思與考量。根據法學專業歷年就業情況,形式之所以嚴峻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①擴招。太多院校跟風設置法學專業,致法學專業太多太濫,才最終導致法學這塊“優質”變了味。事實也確實如此。據了解,目前我國并未對高校設置法學院系設定統一標準。設置法學專業的門檻過低甚至沒有門檻,也使得我國高校出現許多“法學專業目睹之怪現狀”,如一些理工院校為升綜合大學而設法學;一些專科院校為提升品牌而設法學;一些院校雖設有法學,卻沒有專職教授,甚至沒有科班出身的法學老師。據不完全統計,2001年,我國設有法學本科專業的高校為292所;2005年約為560所,4年所增數量幾乎與過去20多年積累的數量持平;截至2008年底,該數值更是達到了634所,法學一躍成為了目前我國開設數量最多的三大專業之一。有數據顯示,目前我國有30萬左右的法學本科在校生和22萬左右的法律專科在校生,比30年前增長了200多倍。一方面高校對法學專業的招生量在“大步向前”,另一方面,社會對法學人才的需求量卻是“步履蹣跚”,這就把大量“法學遺民”堵在了就業的高速路口。

  ②司考。號稱第一難的司法考試,作為法律職業的準入制度,阻礙了相當一部分人的前進腳步。

  ③專業教育。法學專業就業面的狹窄及其過高的門檻,目前高校的法學教育也只是根據傳統著眼于培養在法律職業部門從事法律職業的人才,而沒有根據人才市場需求變化著眼于更為宏觀的市場需求為社會各行各業培養優秀的法律人才,與社會需求相對脫節。

  ④法學是一門社會學科,要求必須有豐富的。就拿律師行業來說,律師所提供的商品是服務,所出賣的是自己的辦案經驗和法學知識的結合物,是利用自己的經驗和法學知識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利益。這就需要法學專業的畢業生要有一定的辦案經驗,這樣才能很容易的找到法律工作,而其恰恰正是法學畢業生所缺少的。一定程度上正是法學專業的社會性質所的。脫離社會實踐的法律知識是沒有生命的。 ⑤期望值過高。法學學生畢業后更青睞機關單位,對薪資、社會地位的'要求比較高。

  三、直面困境,問計未來

  面對嚴峻的就業形勢,法學專業的學生一方面要努力學好專業知識,提升自身能力,盡早培養一些以后需要的素質,尤其是一些綜合素質的提高,法學畢竟是一門實踐性的學科,所以實際動手能力解決問題能力都至關重要,只有在學習期間鍛煉這方面的能力,使自己所學能為以后所用,這樣方可在就業競爭中脫穎而去;另一方面,畢業生也應該轉變就業觀念,就業領域,像在地域選擇上可以考慮艱苦地區,在具體職業的選擇上,不拘泥于傳統的法律職業,而去選擇一些新興職業。

  由于法學還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專業學生在充分學好本專業理論知識的情況下,還要深入生活,參加各種實踐活動,如到公、檢、法機關以及律師事務所等實習,學習實務操作,獲得一些經驗,并檢驗理論知識的正確性。法學天生是“以人為本”的科學,所以學生絕不能脫離社會,否則就是閉門造車。

  法學專業學生在進入大四學習時,只要有各種可能的就業選擇,都要盡最大努力去嘗試(主要是參加各類招聘會和人才交流會)。

  學生可以選擇、參加司法考試、參加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等來拓寬自己的就業渠道。或根據自己的和社會需要,學習一技之長,比如速錄技術,進入法院當書記員也是不錯的就業渠道之一。最關鍵的是不要眼高手低,有時并不是沒有就業崗位,而是學生不愿去做而已。

  我國目前注冊律師大約有14萬人左右,律師事務所1萬多家,每9000人平均擁有一名律師,其中北京是每1300多人擁有一名律師,上海是每1800多人擁有一名律師,而美國紐約是每200人擁有一名律師。從律師的地區分布情況看,發展極不平衡。

  廣東、北京的律師都在萬人以上,大約占到全國律師總數的17%,而青海省只有400多名律師,個別牧區只有一名律師。全國律師每年辦理業務大致在900萬件左右,業務收入在90億左右,律師人均收入在7萬元左右,平均每件收費在千元左右,但是律師年收入仍然存在嚴重的地區差異,北京最高,律師人均年收入達到26萬元,上海也在20萬左右,江浙在7萬元左右,廣東在5萬元左右,而在有些西部省份律師年平均收入也就只有5000元左右,甚至更少,其差距在十幾倍乃至幾十倍。

  無論是執業人數占整個人口的比例,還是律師界中高學歷、外語人才所占的比例,以及中大型律師事務所占律師事務所總數中的比例,中西部律師業與東部發達地區律師業是不可同日而語的。特別是東部與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的極不平衡直接導致律師收入的差距懸殊,并且這種差距不可能在短期內有明顯的改變,這也是不爭的事實。由于東部與中西部律師業發展的巨大反差,中西部地區的一些律師正在向東部地區轉移,這種轉移在某種意義上也是符合人才流動規律的。

  因此,綜合以上來看,從個人生存和利益來考慮,北京、廣東等發達地區的律師業發展環境最好,也最有利于個人的發展。當然,我們不能光看這些平均數字就認為律師行業形勢一片大好。律師是強弱差距懸殊的行業,知名大律師年收入上百萬、上千萬的都有,但有很多律師都是疲于糊口,年收入不過萬,有的甚至無錢交納年檢會或會費而被迫轉行。對于初入行的律師來說,90%的其收入都只能維持基本的生存。雖然說成功的標志不是錢,但是對律師來說,其最有力的評價標準是收入。另外,律師的執業環境也很不好,這些都是我們從事律師行業上的巨大障礙。

  社會不是完美的,律師行業也同樣有不盡人意,但是我們應該看到,律師業只會向越來越好的方向發展,只要我們選擇了律師,就要努力去實現自己的夢想,也終有成功的那一天。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 10

  一、用人單位對法學專業學生的需求

  本文主要采用問卷調查法,以校園招聘的用人單位為調查對象,共發放問卷150份,回收問卷40份,有效問卷36份。其中發放問卷的用人單位有法院26家,檢察院5家,律師事務所5家,問卷內容涉及單位性質、單位規模、大學生素提高質要求等多個方面內容。此外,還對部分用人單位人事負責人進行了訪談。調查結果分析如下。

  (一)專業學歷

  對法學專業學生學歷要求上,85.71%的用人單位招聘的法學專業學生學歷為本科學歷,14.29%的用人單位招聘的法學專業學生學歷為碩士研究生。其中特別明顯的是用人單位對法學專業學生學歷為專科和博士研究生的要求為0。從以上數據中我們可以分析出,用人單位對法學專業學生學歷要求為本科生以上學歷,不招收專科學歷的法學專業學生。

  (二)專業證書

  在對法學專業學生專業證書的要求上,28.5%的用人單位表示“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71.4%的用人單位表示“不需要通過國家法律資格考試”。根據以上數據并結合實際情況可以得出,較少的用人單位在招聘法學專業學生時沒有把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作為門檻,但這并不意味著用人單位不要求通過國家法律資格考試,只是暫時不要求,如果一直沒有通過國家法律資格考試,就無法從事專業的法律工作。

  (三)學科知識要求

  在調查“用人單位選擇法學專業學生有哪些只是要求”時,100%的用人單位表示“需要具備法學專業知識”,14.29%的用人單位表示“需要具備英語知識”,有57.14%“看重法學專業學生有計算機知識”,28.57%的用人單位表示“需要具備文字知識(如:寫作能力)”和“”人文社科基礎知識(如:社會學、經濟學)。14.29%的用人單位表示“其他的知識”。

  從該項調查中可以看出,所有用人單位都十分看重法學專業學生的專業知識,這是從事法律專業必不可少的。其次,一半以上的用人單位注重計算機知識。隨著互聯網的發展,法律從業者需要大量借助網絡,因此計算機是必不可少的。

  同時,有不少用人單位要求寫作能力和其他學科知識,作為專業的法學從業者不光需要掌握法學知識,還需要較強的應用法學知識的能力,即撰寫能力。除此之外,要想成為優秀的法律工作者只具備專業知識遠遠不夠,必須要了解社會學、經濟學等相關知識,以解決復雜的法律問題。因此,用人單位也要求法律專業學生具備人文社科基礎知識。

  (四)能力的要求

  對“用人單位負責人認為當前各項能力中哪些較為重要”調查顯示,71.43%的用人單位負責人認為“法學專業學生最為重要的是分析解決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42.68%的用人單位負責人表示“思維反應能力較為重要”,42.86%的用人單位負責人表示“動手能力比較重要”,14.29%的用人單位負責人表示“語言表達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相當重要。從以上數據中反映出:人際交往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是用人單位最為看重的,在實際的法律案件中處處離不開雙方、三方甚至多方的交流,這對于案件的解決至關重要。另外,一位專業的法律職業者也必須具備分析案件的能力,把一個案件層層刨開,判斷出所涉及的法律知識,這是解決法律問題的關鍵。

  (五)其他方面

  在對招聘大學生的性別要求上,100%的用人單位表示“沒有要求”。

  對“剛入職的法學專業學生在工作中表現出來的主要問題”時,57.14%的用人單位認為“法學專業學生專業理論不扎實”,42.86%的用人單位認為“知識面狹窄和經驗不足”,28.57%的用人單位認為“責任心差和不能出苦耐勞”,只有少數用人單位認為“缺乏專業技能和實踐動手能力差”。

  總體上來說,大部分用人單位選聘法學專業學生時對性別沒有要求,要求具備法學專業知識的本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大部分用人單位要求通過國家法律資格考試,期望畢業生有廣闊的視野、知識面寬。

  二、法學專業人才素質與用人單位需求差異分析

  (一)培養質量與社會需求之間的矛盾

  法學人才培養質量與社會需求的脫節是導致法學專業人才就業問題的根本原因。目前,在所有高校中幾乎都開設了法學專業,很多高校缺乏法學專業師資力量、相關專業設施以及實習基地等,這些高校培養的法學專業學生的質量難以符合社會需求,從而造成大量法學專業學生就業困難。西南政法大學黃茂欽教授認為,“社會對法學人才的'需求是多層次的,法院、檢察院、社會服務機構、企事業單位對法學人才的要求都不同,我國法學教育并未細分市場,培養出的學生千人一面,無法滿足社會對法學人才的需要。”

  (二)法學本科學生的專業素質難滿足社會需求

  法學本科專業教育大眾化與法律職業精英化之間存在著供需之間不平衡的沖突。在西方發達國家,法律職業者是一個精英職業,其門檻甚高。在中國,法律職業也應該是一個高貴的職業。

  但是,隨著倡導法學專業教育大眾化,高校提供的法學專業畢業生的數量越來越多,但對于需求法律職業的精英化的企事業的單位來說能夠接受的法學專業畢業生的數量卻很少。這種供需之間不平衡的矛盾是諸多社會問題得以產生并持續存在的根源。

  由此可見,在法學教育規模不斷擴大的背景下,以培養普通化法學學生為指導,本應該出現法學人才供給過剩的局面,事實上現在也可以說是法學人才供過于求,但法律職業所需要的精英化法律人才仍然供不應求,并且兩者之間的矛盾并沒有緩解之勢,反而越來越嚴重。

  目前,在經濟效益為前提的發展模式下,使得某些沒有能力的大學也大力發展法學教育,以至于出現每一所大學里都開設了法學的局面。這些大學完全不顧學生的就業前途,一味大量擴招法學專業學生,不注重對其專業素質的培養,培養出大量專業素質不過關的法學專業學生。

  然而法律職業從業要求卻要求專業和精英的人才,大學文憑僅僅是從事法律職業的最基本條件。沒有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和專門的培訓,是無法成為合格的法律職業者的。合格的法律職業者除了掌握基本的法律專業基礎知識、熟悉訴訟程序外,還要養成法律的邏輯思維方式、洞察制度背后所蘊含的法律精神和法律價值等,這可以說是一位合格的法律職業者必須做到的。當然,在進入法律行業之后,也不是一勞永逸的,需要不斷提高職業技能,學習最新知識理論。

  (三)法學本科的教育內容對職業能力的培養不足

  中國的法制建設進程大量借鑒了西方發達國家的法制經驗,但與我國社會主義國家的國情不太相符,缺乏市場經濟環境下的實踐經驗。中國的法學教育大量學習了德國和日本的模式,但即使是以重視法學理論教育著稱的日本和德國也在不斷改革,它們認為只重視法學理論教育遠遠不夠,除此之外要加強專業的法律職業訓練,以保證法律人才的職業素養,探求適應社會的法學教育模式。反觀中國的法學教育,教學方法和教學內容都無法體現對法律職業的重視,培養的是大眾化法律人才,法學專業因缺乏社會實踐性而成為晦澀難懂的文字學科。

  三、解決法學專業人才素質與用人單位需求差異的對策

  (一)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提高法學人才的培養質量

  高等法學教育與社會多元化需求之間的矛盾就是法學專業人才結構性失衡。“法學教育作為市場就業的供方,其產品—法科學生的適銷性主要取決于其滿足社會需求的程度”。高校法學教育必須要以社會需求為導向,改革法學人才培養方式,提高法學專業人才培養質量與社會需求的契合度。現階段我國社會對法律人才提出的多元化的要求,應當分層次培養精英法律人才、職業法律人才和大眾法律人才。

  對這三種層次的法律人才的培養,應當采用不同的模式,在培養目標、教學方式、課程內容、選拔機制、管理評估制度等方面實行不同的教育與管理。與此同時,深化法學專業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要以我國現有的國情為基礎,形成符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律人才培養模式。

  (二)以企業人才需求為導向,培養法學專業人才

  在當下高校法學教育環境下,要實現以企業人才需求為導向、培養法學專業人才這個目標,發展獨立學院法學教育勢在必行。獨立學院法學教育必須要重視在人才培養中以企業發展需要為第一目標,為企業提供更多優秀的法學專業人才。獨立學院法學專業需要做到深入調研企業生產經營中出現的各種法律新問題以及有關法律的缺位,為這些企業定向培養處理各種企業生產經營中法律糾紛的專業人才。

  具體做法如下:

  一是要以市場需求對法學人才進行培養,以企業發展需要為中心,開展相關法律人才的培養工作;

  二是要以“校企合作”方式,成立獨立學院法律援助中心,對于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反饋到課堂,在老師的帶領下進行分析、研討,及時為企業提供生產經營方面的法律援助;

  三是要緊跟法律條文的修改以及學習相關領域的最新理論成果,結合企業需要,及時對最新專業知識進行實踐轉化,滿足企業不斷發展的需要;

  四是要創新法律教育手段,更多重視學生處理企業法律糾紛、法律訴訟等方面專業技能的培訓。

  (三)引進和培養高素質的立學院法學專業師資力量

  作為法學專業獨立學院,法學教育教學工作的保障便是高素質的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師資力量。首先,獨立學院必須要引進相關高素質的法學人才,特別是引進適應“校企結合”模式下法學教育的專業人才。引進人才的途徑有三種:

  一是在國內外相關法律專業院校中招聘優秀畢業生;

  二是在社會上公開招聘相關法律界優秀人士;

  三是聘請知名教授為客座教授。

  同時,要做好保障工作從而穩定現有獨立學院法學教育師資隊伍,首先要重視提高相關法律專業教學人員的福利待遇,可以適當高于普通高校的教育人員,這樣才能夠提高獨立學院法學教育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樂意承擔更多的法學教學研究工作。另外也要重視對相關法律專業師資人員的企業經營等相關的法律知識的學習,讓他們能夠掌握最新的相關法律知識。

  (四)興辦法律社團、舉行專業比賽

  社團是由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組成的。經常參加社團活動,可以增加實踐能力,積累豐富的社會經驗。這種社會實踐經驗對法學專業學生尤為重要。例如法律援助活動下社區普法,這樣不僅能宣傳法律知識,更能提高法律專業學生對法學知識的理解,增強法學專業學生的實踐能力和法律的應用性,即法律社團與法律的實用性和實踐性更為貼切,能夠把法律空洞抽象的理論知識轉變為具體的實踐活動,大大增強法律的實踐性。

  另外,舉辦模擬法庭大賽,邀請法官、律師、法學教授以不同的思維角度對同一案件進行辯論,讓法學專業學生感受以不同的角度辯論,運用不同的法學知識,對案件可能會有截然相反的影響,這樣能大大提高法學專業學生對法學知識靈活運用的理解,同時法學專業學生作為原告、被告進行辯論,也能提高自身實踐能力(文書撰寫能力、證據整理能力、辯論能力、運用法律條文能力)。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 11

  【摘要】促進大學生就業,提高就業率已經成為全社會的普遍共識。基于對河北省部分高校法學專業大學生的調查,總結、分析其就業時呈現的個人趨向,根據其存在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合理化建議。

  【關鍵詞】法學專業;大學生就業;

  近年來,大學生就業問題成為全社會普遍關注的社會問題。大學生就業問題,不僅關系到畢業生本人的切身利益,而且還會影響到產業結構的調整,國家人才戰略的實施,國家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秩序的穩定。這一問題需要引起國家、社會、學校和個人的高度重視。

  從1999年高校擴招以來,高校畢業生人數呈現急劇增長的態勢。2009年,我們國家大學畢業生的人數更是首次突破了600萬,2013年接近700萬,被稱為“史上最難就業年”。伴隨著國內經濟發展的放緩和國際經濟形勢的持續低迷,大學生就業形勢更加嚴峻。然而,對于法學專業大學生來說,就業情況更為糟糕。《2013年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調查數據顯示,連續三年,法學專業成為“紅牌專業”,2012年就業率87.2%,排名倒數第一。這就意味著,法學專業的大學生,就業率較低,失業量較大,月收入較低且就業滿意度較低的專業,為高失業風險型專業。

  河北省也是人才大省,2013年有35.5萬大學生畢業,畢業形勢不容樂觀。旨在了解高等院校法學專業大學生的就業狀況及存在的問題,課題組通過問卷調查、實際走訪和師生深度訪談的形式,對河北省多所高校法學專業大學生的就業狀況,包括就業心態、就業途徑、就業技能、就業取向、專業素質等問題進行了調查和研究。課題組針對四所高等院校2012屆畢業生進行了問卷調查(調查問卷下發200份,回收有效問卷189份),并就有效問卷進行了統計和分析。

  一、法學專業大學生就業狀況調查

  根據我們的問卷調查,分別從就業率、就業單位去向、就業區域、就業途徑四個方面進行分析和總結。

  (一)就業率

  根據統計,到2012年低,2012屆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率為88.5%,基本維持在全國平均水平上。由此可以看出,法學專業學生的就業情況確實不容樂觀。

  (二)就業單位去向

  根據統計,進入國家機關工作的15人,占8%。進入事業單位工作的35人,占19%;進入國有企業工作的16人,占8%;進入私營企業的41人,占22%;進入律師事務所工作的18人,占10%,個人創業的有18人,占10%,考研的有32人,占20%,從事其他職業的14人,占有7%。調查數據顯示,法學專業學生就業單位呈現出多樣化、分散型的特點,其中,考研和進入公司就職的較多,比例占50%。但是,這也從側面證明了就業比較困難,學生不得不擴大范圍,放棄本專業方向,進入就業門檻較低、要求不高的公司。

  (三)就業單位地域分布情況

  據統計,工作單位在大城市的有53人,占28%;在中小城市工作的有102人,占54%;回家鄉工作的有22人,占12%;到偏遠地區工作的有6人,占3%;到其他地區工作的有6人,占3%。

  數據顯示,從就業區域來看,法學專業大學生在中小城市工作的居多,比例近五成多,其次是留在大城市工作的近三成。而回家鄉和去偏遠地區工作的人非常少,還不足兩成。這一現象說明,大學生愿意去經濟條件好,生活質量高,發展潛力較大的大城市和中小城市,主要是北京、天津、石家莊及省內的地級市,而不愿意去經濟落后、交通不便、生活條件艱苦的偏遠地區。

  (四)就業途徑

  隨著市場經濟體系的全面建立,我國大學生就業方式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開始全面實行以市場為導向,用人單位與大學生雙向選擇、大學生自主擇業的就業模式,就業途徑呈現出多元化、多渠道的特點。因此,大學生可以通過多種渠道,利用現代化的.信息化手段和人際關系資源,來謀取就業機會。就業途徑包括參加公務員考試、招聘會,考取研究生,學校推薦,通過網絡自己投簡歷,利用親戚朋友關系等等。

  二、法學專業大學生就業趨向之解讀

  (一)成功就業的關鍵因素

  在以市場為導向,大學生自主擇業的就業模式下,畢業生加強“修煉內功”成為必然趨勢。專業、學歷和社會實踐經歷成為求職中最重要的因素,而大學生自身全面素質的高低越來越成為人才市場上獲勝的決定性因素。

  在回答“哪些問題將成為您成功就業的關鍵因素”時,大約60%的同學選擇了綜合實力(包括社會實踐能力、職業道德及專業素質等),20%的同學選擇了知識儲備,10%的同學選擇了社會關系。這一擇業態度符合科學發展觀,符合我國現實情況,符合未來國際趨勢。可見,自身的綜合素質是人才競爭的關鍵,人才的競爭就是個人的綜合實力的競爭。

  (二)理想職業規劃

  據調查,在我國最受歡迎的職業是公務員(包括檢察官、法官)律師、高校教師等等。由此可見,工作穩定、社會地位高、福利待遇的職位受到人們的青睞,公務員和通過繼續深造成為科研人員成為大學生的首選目標。

  公務員成為我校大多數畢業生的首選職業。在問卷調查中,有兩道題就能夠證明這一觀點。

  1、大學畢業,您打算如何就業?65%的同學選擇考取公務員,15%的同學選擇考研究生,12%的同學愿意通過親緣關系進入國企或公司,7%的同學愿意應聘私營企業。

  2、如果您畢業時沒有考上公務員,您會怎樣?67%的同學選擇繼續考公務員,30%的同學選擇考研究生,而只有3%的同學選擇自主創業。

  (三)就業薪酬期望值

  問卷結果顯示,被調查的畢業生在選擇崗位時,約有40%的人會首先考慮工資待遇問題。關于薪酬的數額,不同學生的期望值是不同的。在回答“您心中理想的工資待遇”時,有18%的同學選擇2000—3000元,有45%的同學選擇3000—4000元,37%的同學選擇5000元以上。可以看出,現在的畢業生對職位薪酬的期望值還是比較高的。

  (四)就業區域的意愿選擇

  在被調查的四所院校,其學生主要來自于本省境內。調查結果顯示,在就業時,大概30%的學生會優先考慮地域問題。

  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的影響,大學生更傾向于到經濟發達、就業機會多、福利待遇好、發展潛力大的東部沿海地區就業(尤其是大城市),而不愿意到經濟落后、環境較差的中西部地區工作。

  三、法學專業大學生就業問題之不足

  近幾年,面臨全國日益嚴峻的就業形勢,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率一直很低,法學專業成為“紅牌”專業。出現這樣的情況,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下面僅從學生和學校的角度來分析其原因。

  (一)學生方面

  1、就業傾向單一化。

  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我校畢業生心目中最理想的工作單位就是國家機關單位,成為法官、檢察官,而現實情況是,每年報考公務員的人數不斷增加,招考崗位數量日趨減少,公務員考試競爭激烈,有的崗位錄取比例達到幾千比一的程度。理想與現實之間的沖突愈發明顯。受就業傾向單一化思想的影響,大部分的法學專業畢業生都夢想成為法官、檢察官,進入公務員隊伍,而較少考慮其他的就業崗位和就業途徑。而最后,學生去企業或其他單位,都是無奈之舉和權宜之計。

  2、缺乏開拓創新精神。

  現今,不論是國家還是地方政府,甚至是一些企業團體及高校都提供了很多創業機會和平臺。一方面,國家、社會鼓勵創業,推動大學生創新創業計劃,而另一方面有很多畢業生瞻前顧后,擔心失敗,認為自己缺乏經驗、資金和社會資源。因此,很多學生都希望進入機關單位工作,抱著“鐵飯碗”,謀取一份穩定的工作。問題癥結之所在,并不是法學專業學生沒有創新能力,而是受過時觀念束縛,缺乏開拓創新的精神和堅韌的創新意識。

  3、實踐能力不強。

  由于受就業觀的影響,為了成為法官和檢察官,為了通過公務員考試,學生將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司法考試和公務員考試上,而忽視了自己司法實務知識的增長、司法實踐能力的提高。受這一思想的影響,大多數學生從大三的時候就開始準備公務員考試和司法考試,而忽視了參加社會實踐,接觸司法實務部門。尤其是到了大四階段,學生為了準備公務員考試,不重視畢業論文的寫作,造成了畢業論文寫作質量下滑、時間過長、積極性不高等問題,甚至有的學生因為畢業論文不合格而影響到畢業。

  (三)學校方面

  1、缺乏指導學生就業的意識。部分院校對大學生就業問題不夠重視,認為學生就業是學生自己的事,和學校自身沒有關系。在課程設置上,更沒有開設就業指導的相關課程。

  2、課程設置缺乏針對性。學校沒有跟上時代發展的步伐,沒有真正融入到市場經濟中去。雖然我國大學生就業體制改革已進行了多年,但是,很多高校仍停留在過去的象牙塔內,沒有考慮市場經濟和實踐對人才的需求,而只是閉門造車培養自己的學生,這就造成培養的學生與司法實務部門脫節的問題。

  3、師資力量不強。法學是一個高度專業化的學科,需要高度專業化的人才培養。隨著國家擴大招生規模的同時,很多高校也紛紛建立自己的法學專業。幾乎每個高校都有自己的法學院(系),這就導致學校的師資力量不強。

  四、提高法學專業大學生就業水平的幾點建議

  影響法學專業大學生就業的因素是多面而復雜的,既有來自國家和社會的宏觀因素,又有學校、老師和學生的微觀因素。為了使大學生成功就業,需要國家、社會、學校、老師和學生的共同努力。下面僅僅從大學生個人和學校的角度出發,談幾點建議。

  (一)法學專業學生自身方面

  1、理性面對,樹立正確的就業觀

  大學生要理性、冷靜的看待我國日益嚴峻的就業形勢。就業難,是當今世界各國共同面對和需要解決的社會問題,具有普遍性和時代性。在我國,造成就業難的原因是客觀的、多方面的,受國家體制、政策方面的影響,更是國家進行市場經濟改革的必然產物。大學生不要驚慌和膽怯,要用理性、積極的心態去坦然面對。

  學生要樹立正確的、健康的擇業觀。公務員雖是現在比較理想的一種職位,但不是唯一的就業選擇。法律行業是一個門檻高、口徑寬的領域,除了做法官、檢察官、律師之外,我們學生還有更多選擇,可以從事公共治理、社會工作、經濟管理以及自己創業等等。

  2、加強專業知識學習,提高自身綜合素質

  加強專業知識的學習,是提高綜合素質的首要問題。我們大學生要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把基礎功打扎實,具備較強的專業知識,才有機會和能力參與激烈的市場競爭。避免一門心思去準備公務員的考試,而忽視了專業知識的學習。同時,還要提高司法實踐能力,將理論和實踐的結合,提高自己分析問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學校方面

  學校要轉變觀念。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市場人才資源配置中起著決定性作用。為了滿足市場的需求,作為培養人才的基地,學校就需要轉變過去的老觀念,要著眼于市場需求,設置相關的能滿足市場需求的實踐課程,傳授市場急需的專業知識,培養能夠滿足市場需求、實踐能力強、富有創新精神的法學專業大學生。

  學校要為學生開設相關的就業指導課程。通過開設相關的就業指導課程,老師應該向學生灌輸正確的擇業觀念,倡導“為社會做貢獻,實現個人價值”的理念,制定客觀、實際、理性的職業規劃,并通過自己的努力,有計劃、有步驟的實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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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 12

  一、專業調查目標、任務和目的。

  當歲月的腳步跨進21世紀的門檻,信息技術所催生的新事物及一些新的觀念,在不斷橫掃人們的生活,改變著人們的生存狀態,甚至是思想意識。在這個信息時代,是否還需要像過去那樣強調寫字教學,我們從不同角度發表了各自的主張,在與同學們的交流中,我看到了擁抱現在的熱情,也看出立足傳統的堅定,同時更看到了大家因書法這一傳統文化在一定程度上被現代文明所蠶食而產生的憂慮。

  目標:社會大部分職業人群

  目的:了解當代人對書法學習的興趣

  項目:通過問卷等形式進行調查

  任務:調查社會大部分職業人群學習書法的興趣

  二、專業調查提綱。

  盡可能調查較多的職業人群,了解各個階層對書法學習的興趣與需求,進而確定目標,制定相關計劃,在以后的學習中有一定的針對性,更好的發展自己,回報社會。

  那么如何培養學習興趣。一是正確的引導,書法是什么,學習書法的意義又是什么,學習書法有什么直接和間接的作用,這是理論方面。在實踐方面,我們要去感受,直觀的看前人的書法作品,不管大人小孩都有一種對美的天然感悟力,相信都能有自己的喜好。二,到相關的教育機構現場觀摩,聽老師的講座,看他們的揮毫潑墨,激發潛在的欲望。三,實際體驗,學習跟著書法興趣班,試行一段時間,從實踐中加深興趣。

  三、專業調查調查記錄及調查資料。

  采用調查問卷形式

  1.是否接受過書法培訓;2.是否了解書法的分類;3.是否了解歷代經典書家及其經典碑帖、藝術成就、歷史地位;4.是否能在書法學習的過程中,感受到傳統文化的博大精深;5.是否能通過書法的熏陶,提升審美情趣和人文修養;6.是否能寫出一手漂亮的字,對學習、生活及社會交際產生深遠的`影響;7.是否能通過學習書法愛上書法。

  四、專業調查分析。

  當今我國正處于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新舊文化不斷更替,文化趨向多元化,影響著人們的審美和創作。如何繼承和發展,區別對待地域性、民族性、時代性的文化傳統,進行縱橫方面的融會貫通,建立多元化的文化格局,已成為各個領域需要認真思考和面對的問題。激發學生的書法學習興趣,唯有對感興趣的東西才能集中注意并能持久,因此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精心設計教學方案,想方設法以新穎豐富多彩的教學手段,激發學生興趣用興趣來激活他們的思維,喚起他們的學習注意力,進而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讓他們積極參與到教學中去真正成為課堂的主人。

  20xx年對于書法專業來說是一個轉折點,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多年呼吁要在全國中小學階段開設書法課,對中小學生進行傳統文化教育。時代要求書法教育者除了要有過硬的專業知識技能外,還需要積極與時代結合,不斷發展自己,與時俱進。

  五、專業調查反饋意見。

  分析:我認為學院設置的課程非常合理,基本包含了美術學院所要學習的各個專業。

  個人意見:學院在傳授學生專業知識與技能的同時,可適當培養學生本專業的社會生存能力。

  六、專業調查心得。

  1.特長:有一定的專業能力,大致了解市場對本專業的需求。

  欠缺:宣傳能力較差,有待提高。

  2.努力學習本專業知識,提高專業技能水平,多與老師、同學交流,提升自己,為書法教育打下堅實基礎。

  3.首先保持并提升在楷書方面的能力,發揮自身優勢,行草書跟進,提高創作能力,同時提高篆刻的比重。

  中國書法歷史悠久,博大精深。不但有著鮮明的藝術性和廣泛的實用性,而且自身還蘊藏著豐富的德育因素,在教學中,如果注重挖掘這些因素并恰當的將其融合滲透在教學當中,對培養學生良好的道德情操,提高他們自身的道德修養和知識水平會有很大的促進意義。

  提高寫字教學質量,完善學生的藝術個性。隨著新課程標準改革實驗的不斷深入,隨著現代信息技術的不斷普及,人們對寫字教學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寫字教學有利于引導絕大多數學生對書法的興趣,有利于形成正確的寫字姿勢和具有基本規范的寫字技能,有利于促進其他學科質量的提高。對低年級學生來說,教師要特別關注認真書寫的態度和良好寫字習慣的培養,注意學生對基本筆畫、漢字基本結構的把握,重視書寫的正確,端正、整潔。對高年級的書寫評價,既要關注其書寫規范和流利程度,也要尊重他們的個性化審美情趣。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 13

  一、調查目的

  為了更好地了解法學專業的教學質量、課程設置、就業前景和學習壓力等方面的情況,我們開展了本次調查。調查旨在為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提供參考和借鑒,為法學專業學生的發展提供幫助和支持。

  二、調查方法

  本次調查采用問卷調查和個人訪談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問卷主要涉及法學專業的教學質量、課程設置、就業前景、學習壓力等方面,共計收集到200份有效問卷。個人訪談則主要針對一些已經畢業或正在就讀的法學專業學生,通過與他們的交流了解他們的學習和就業情況,以及對法學專業的認識和看法。

  三、調查結果

  1、教學質量 在問卷調查中,92%的受訪者認為法學專業的教學質量較高,僅有8%的受訪者認為教學質量較差。在個人訪談中,多數法學專業學生認為教學質量還有提高的空間,例如在課程設置上更加注重實踐性,教師講授的內容更加深入淺出。

  2、課程設置 調查結果顯示,大多數受訪者認為法學專業的課程設置較為完備,包括法律基礎課程、民法、刑法、經濟法、知識產權法等方面。但是,有些受訪者認為在實踐教學方面還需要加強,例如法律實務課程的設置和實踐機會的提供。

  3、就業前景 在調查中,大多數受訪者認為法學專業的就業前景較為廣闊,其中70%的受訪者表示已經或者即將從事與法律相關的工作,30%的受訪者表示正在考慮轉行。在個人訪談中,一些畢業生認為,當前法律行業競爭激烈,需要通過提高自己的實踐能力來增加就業競爭力。

  4、學習壓力 調查結果顯示,有些受訪者認為法學專業的學習壓力較大,尤其是在考研、考公等方面。但是,大多數受訪者認為法學專業的.學習壓力是正常的,只有適當的學習壓力才能夠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動力。

  四、建議和展望

  在未來的教育教學改革中,我們建議加強法學專業的實踐教學,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讓學生更好地適應社會需求。同時,應該更加注重課程的設置和教學方法的創新,讓法學專業的學生在理論和實踐上都能夠得到更好的培養和發展。此外,應該鼓勵法學專業學生參加各種社會實踐和志愿服務活動,提高其綜合素質和社會責任感。 總之,法學專業的教育教學改革需要不斷地創新和完善,以滿足社會對法律人才的需求。我們相信,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法學專業一定會取得更加優異的成績和發展。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 14

  一、調查背景

  為了解當前法學專業的就業情況和學生對法學專業的看法,我們在一所高校的法學專業開展了一次調查。

  二、調查方法

  本次調查采用了問卷調查的方式,共發放問卷100份,有效回收問卷92份。

  三、調查結果

  1、就業情況

  調查顯示,畢業后進入法律相關行業就業的學生比例為45%,其中就業單位以公司和律師事務所為主,就業率較高。

  2、學生對法學專業的看法

  在學生對法學專業的看法中,大部分學生認為法學專業是一個很有前途的專業,可以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但也有部分學生認為法學專業就業難度較大,需要更多的實踐經驗。

  3、學生對課程的評價

  調查顯示,學生對法學專業的課程設置普遍認為比較全面,涵蓋了法律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面。但也有學生認為一些課程難度較大,需要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學習。

  四、調查結論

  本次調查顯示,當前法學專業的就業前景較好,但學生需要注重實踐經驗的`積累。在課程設置方面,法學專業需要更加注重實踐性課程的設置,以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同時,學生也需要更加努力地學習,提高自己的專業素養,為未來的就業打下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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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目的:

  本次調查旨在了解法學專業學生的就業前景、專業課程設置、教學質量、課外活動等方面的情況,以幫助法學專業學生更好地規劃自己的未來。

  調查對象:

  法學專業大學生(男女不限)。

  調查方法:

  采用問卷調查的方式,通過線上平臺發布調查問卷,共收集到100份有效問卷。

  調查結果:

  一、就業前景

  調查結果顯示,57%的受訪者認為法學專業的'就業前景較好,29%的受訪者認為一般,僅有10%的受訪者認為不好。

  二、專業課程設置

  在專業課程設置方面,76%的受訪者認為課程設置合理,14%的受訪者認為較為單一,10%的受訪者認為缺乏實踐性。

  三、教學質量

  在教學質量方面,59%的受訪者認為教學質量較高,31%的受訪者認為一般,10%的受訪者認為較低。

  四、課外活動

  在課外活動方面,50%的受訪者認為法學專業的課外活動豐富多彩,40%的受訪者認為較為單一,10%的受訪者認為缺乏活動。

  結論: 通過本次調查可以看出,法學專業學生對于該專業的就業前景比較看好,對于專業課程設置和教學質量的評價也較為正面,但對于課外活動的評價則較為復雜。因此,學校和教師可以從課外活動的豐富性和實踐性等方面入手,提高法學專業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就業競爭力。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 16

  一、調查方法

  本次調查采用問卷調查法,共發放問卷200份,有效回收188份,有效回收率為94%。

  二、調查結果

  1、就業情況

  根據調查結果顯示,該專業學生的就業率為80%,其中大部分學生進入了國內知名律師事務所或者企業法務部門工作,但也有一部分學生選擇了公務員、教師等其他職業。

  2、課程設置

  調查結果顯示,該專業的核心課程包括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學、刑法學等,同時還有一些實踐課程,如模擬法庭、法律援助等。學生對課程的滿意度較高,但也有一些學生認為某些課程內容較為枯燥。

  3、教學質量

  大部分學生對教師的教學質量較為滿意,但也有一些學生認為某些教師的教學水平不夠高。

  4、師資力量

  該專業擁有一批高水平的師資力量,其中不乏具有博士學位的教授和法律專家,但也有一些學生認為師資力量不夠強大。

  三、改進建議

  1、提高師資力量

  該專業可以進一步加強師資力量的'培養和引進,引進更多具有博士學位的教授和法律專家,以提高教學水平。

  2、增加實踐課程

  該專業可以適當增加一些實踐課程,如模擬法庭、法律援助等,以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和應用能力。

  3、豐富課程內容

  該專業可以適當豐富課程內容,增加一些實用性強的課程,如商業法、國際法等,以滿足學生的需求。

  4、提高就業率

  該專業可以加強對學生的就業指導和幫助,為學生提供更多的實習和就業機會,以提高就業率。

  四、結論

  通過本次調查,可以看出該專業在教學質量和師資力量方面較為優秀,但在課程設置和就業情況方面還需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該專業應進一步加強師資力量的培養和引進,增加實踐課程,豐富課程內容,提高就業率,以滿足學生的需求和社會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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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就業前景

  目前,我國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前景良好。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法治建設的不斷深入,法學專業畢業生的就業需求不斷增加。尤其是在法律服務、政府機關、金融、律師事務所等領域,法學專業畢業生具有較大的就業優勢。

  二、就業難度

  盡管法學專業就業前景良好,但就業難度仍然存在。一方面,隨著高校法學專業的不斷擴招,就業市場的競爭也日益激烈。另一方面,一些法學專業畢業生由于缺乏實踐經驗,在求職時面臨一定的挑戰。

  三、學科特點

  法學專業的學科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重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法學專業注重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和實踐能力,使其能夠將所學的法律理論應用于實踐中。

  2、強調綜合素質培養。法學專業不僅注重學生的法律知識和技能,還注重學生的綜合素質的培養,如語言表達能力、團隊協作能力等。

  3、法律專業知識面廣泛。法學專業涉及的領域非常廣泛,包括憲法、民法、刑法、商法等多個領域,要求學生具備較為廣泛的法律知識。

  四、發展趨勢

  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不斷深入,法學專業的發展前景十分廣闊。未來,法學專業將繼續加強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注重學生的綜合素質培養,同時還將加強與社會實踐的聯系,為社會提供更加優質的法律服務。

  綜上所述,法學專業在我國就業前景良好,但就業難度也存在。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不斷深入,法學專業的發展前景十分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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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就業情況

  調查發現,法學專業的就業形勢比較樂觀。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法律行業的需求量不斷增加。法學專業畢業生的就業渠道比較廣泛,包括公檢法機關、律師事務所、企業法務部門、行政機關等。同時,法學專業畢業生的薪資待遇也相對較高。

  二、教育教學情況

  調查顯示,大多數法學專業的教育教學質量較高。學校普遍采用雙語教學、案例教學等方式,注重學生的實踐能力培養。此外,一些高水平的法學專業學校還與國外的高校合作開設交換項目,為學生提供更廣闊的國際視野。

  三、課程設置

  調查發現,大多數法學專業的課程設置比較完善。除了基礎課程如法理學、民法、刑法等外,還開設了涉及國際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等多個領域的專業課程。此外,學校還注重學生的綜合素質培養,開設了法律英語、司法實務等選修課程。

  四、畢業生素質

  調查顯示,法學專業的畢業生整體素質較高。大多數學生具備扎實的法律基礎知識,并且有較強的法律實務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一些高水平的法學專業學校還注重培養學生的領導力和創新能力,為畢業生未來的職業發展提供更廣闊的空間。

  綜上所述,法學專業的就業形勢比較樂觀,教育教學質量較高,課程設置比較完善,畢業生整體素質較高。希望以上報告能對貴校的招生、教學和就業等方面提供一定的參考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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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就業前景:

  近八成學生表示對該專業的就業前景有信心,他們認為法學專業是一個穩定的職業,且隨著社會的發展,法律需求也會越來越大。

  二、學習難度:

  超過五成的學生認為該專業的學習難度較大,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來學習,而且有時會出現較為困難的案例分析和理論課程。

  三、職業發展:

  近七成的學生認為法學專業的職業發展前景廣闊,可以選擇從事法律顧問、法官、律師、法務等多種職業。此外,一些學生也表示對于跨學科發展有興趣,比如公共事務、經濟學、心理學等。

  四、課程設置:

  學生們普遍認為法學專業的課程設置合理,包括法律理論、法律實務、法律史、民法、刑法、商法等方面的`內容,這些課程可以幫助學生更好地了解法律知識。

  五、社會實踐:

  學生們認為社會實踐是學習法學專業的重要部分,通過實踐可以更好地了解法律實務,提高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此外,一些學生也表示希望學校能夠增加更多的社會實踐機會。

  綜上所述,法學專業在就業前景、學習難度、職業發展、課程設置和社會實踐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優勢和劣勢,需要學生在學習過程中認真把握機會,努力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和實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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