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調查報告(15篇)
在經濟發展迅速的今天,我們使用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多數報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發生后撰寫的。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寫好報告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法律調查報告,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法律調查報告1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于郭繼魁與XX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XX市中興建筑公司、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并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
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筑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XX市XX區人民法院xx年4月29日作出(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后,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XX市中院于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托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XX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XX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
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繼魁
委托代理人:蓋如濤。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托代理人:蘇軍,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孝貴
委托代理人:付佳賓,
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尹杰,
委托代理人:竇樹法
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
原告郭繼魁訴稱:1999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XX市中興建筑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2/0a-b軸約86平方米商網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XX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xx年5月被被告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杰,是重復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現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XX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擔訴訟費。
被告XX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XX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所簽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重復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復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XX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辯稱:被告建筑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于重復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持。
被告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
第三人尹杰訴稱:第三人于xx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系;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簽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簽合同的被告開發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于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愿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公司發現該商網重復出售后,于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于xx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換收據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
與被告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被告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第三人尹杰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系成立;被告XX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XX市中興建筑公司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43萬元,并給予房款43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86萬元。被告XX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上訴人郭繼魁請求撤銷原審法院判決,依法重新判決郭繼魁與建筑公司買賣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護上訴人的初始買受權。其理由概括為:建筑公司是該房屋的施工單位,出賣此房是該樓房投資人經貿公司委托同意的,賣房款由經貿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經貿公司于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對建筑公司買房行為再次予以確認。郭繼魁買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復買該房合同是二年后的xx年5月,同尹杰算帳“換據”是xx年6月,均在經貿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之前。但尹杰的購房合同,此前賣房人已聲明廢止,而對上訴人購房協議,賣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予確認。據此應認定初始購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復購房合同無效。
被上訴人經貿公司、建筑公司、開發公司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及理由無異議,經貿公司同意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的損失。
被上訴人尹杰辯稱:原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上訴人郭繼魁與經貿公司、建筑公司、開發公司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購房款已按合同約定全部交齊。且被經貿公司以開具購房款收據的形式予以確認,因而尹杰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
四、對事實和證據的分析及認定
1996年9月XX市計劃委員會批準開發建設座落于XX市XX區英雄大街20號:0204-39的站前批發市場項目。項目開發人是開發公司,投資并組織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經貿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開工。
1999年6月7日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了《購房協議書》(建筑公司對外銷售商品房是由經貿公司委托),郭繼魁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筑面積約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萬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積款13萬元,因該商網內部裝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xx年4月25日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銷(預)售合同》,尹杰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筑面積89.5平方米,按合同約定交付房款34.5萬元,建筑公司開據了收據,經貿公司又自自己名義予以換據。該建筑面積與郭繼魁購買的建筑面積均為商網一層同一處房屋。起訴前,尹杰在未取得進戶手續,未經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對該房屋自裝防盜門上鎖,予以占有和控制。
xx年9月25日,在吉林揚信律師事務所律師(經貿公司法律顧問)胡振儒的見證下,由中興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貿公司、開發公司三家相互關聯、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代表,對站前批發市場新建樓房(中興二期工程建筑樓房)的所有權進行了確認。三方協商一致,確認該新建批發市場樓房為經貿公司所有,該公司對此批發市場樓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xx年7月29日經貿公司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對過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購房協議再一次進行確認。xx年9月6日開發公司以無權出售商網房屋為由,向尹杰送達了解除商品房銷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決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強行占有了合同約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繼魁向XX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得協議約定商品房。
法律調查報告2
一、調查目的:
法律意識,是人們關于法和法律的現象的思想、觀點、知識和心理的總稱,是社會法律現實的組成因素。它包括人們對法律和法律現象的本質及作用的理論觀點,對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態度,對現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評價和解釋,也包括人們對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認識、愿望和情緒等。生活中,人們通常所講的“法律觀念”、“法制觀念”與法律意識近義。社會主義法律意識,是正確守法與執法的思想保證,普法教育活動的重要目標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強公民的社會主義法律意識。
對于社區公民法律意識的現狀加以分析,將有助于從社區公民法律意識現狀出發,有針地性地搞好社區普法教育活動。
二、調查時間:
20xx年4月12號至6月20號
三、調查地點:
安徽省亳州市花戲樓社區
四、調查對象:
安徽省亳州市花戲樓社區居民
五、調查方法:
通過訪談進行調查
六、調查內容
(一)對花戲樓社區居民法律意識的調查
1、調查花戲樓社區居民法律意識現狀
通過對花戲樓社區居民法律意識現狀的社會調查,法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很有限,權利意識很淡薄,人們普遍有一種恥訟、賤訟觀念。中國幾千年封建意識以及建國后極“左”思想的影響,使居民的法律意識還存在著與時代精神相沖突的若干傳統觀念相交織的狀況,特別是存在法律制度的現代化與法律意識滯后的矛盾。主要表現為:相當一部分居民仍習慣于按傳統觀念參于社會生活,評判他人與社會、解決糾紛及維護自身權益、甚至給“權大于法”以相當程度的認可,視法為維護道德的武器,致力于“無訟”來維護社會的安定,特別是封建統治者“言出法隨”的現象,在某種程度上還有存在,給某些居民造成了一種畸形的法律觀念,“領導人講的話就是法”。這表明,法律權威的削弱和法律觀念的動搖成為法制建設中不可忽視的問題。
2、調查花戲樓社區居民法律意識現狀的目的和意義
通過對花戲樓社區居民法律意識現狀的社會調查,了解現今我國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識狀況,通過了解進而加強和增進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識,掃除法盲。通過普法工作的全面展開和深入進行,使得法律知識在普及,居民的法律意識在提高,進而使其樹立正確的法律觀念,對法律保持正確的態度,能夠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3、調查地和調查對象的選擇
調查對象是花戲樓社區居民。所被調查的的居民中無文盲人員,文化程度在小學到研究生之間,年齡在20歲到60歲之間。因此他們都具備理解和回答問題的能力。
4、調查程序
本次調查主要采用的是訪談的調查方法。因為被調查對象人數較多,所以采用的是以訪談的調查方法。
(二)社會調查的結果與分析
1、調查的基本情況
本次調查主要是面向花戲樓社區居民的。在內容上主要分為七部分,分別是:法律知識及獲得途徑部分;法律理念部分;對法律功能的認識部分;對法律實施的評價部分;對法律的信任程度部分;糾紛解決途徑部分;對居委會的認識和評價部分。為使調查能夠真實客觀的反映被調查者的思想和觀點,在訪談時充分考慮到被調查者的文化水平的參差不齊,盡量做到淺顯易懂。
2、訪談的基本情況
他們反映的主要問題是:
(一)在一些地方法律得不到全面實施。
(二)輕視法律、漠視法治的現象仍然存在。
(三)居民對法律賦予的權利欠缺理解,不善于依法維權。
(四)執法不嚴的問題還比較突出。
(五)法律的普及不夠深入,宣傳教育不夠廣泛,效果不很理想,尤其是邊遠地區、農村、企業、基層單位、學校等還存在“死角”、“空白”。
(六)在立法(包括法規、規章)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如部門利益傾向突出,存在重數量輕質量的現象,在地方立法中群眾參與還不夠。
七、調查結果:
此次調查的結果說明,居民的法律意識比較弱,知識也比較缺乏,從數據上看,都沒有太在意生活中的法律問題,也許他們覺得,在生活中遇到麻煩是必然的,并不是法律問題,也有可能受家庭、社會等各種因素影響,讓他們認為權利比法律有用,在此問題中雖然有50%的.居民回答是“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但事實上,他們的法律意識并不是很強,但是關乎到自己利益和前途,關乎到自己今后的發展,大家自然而然就會認為那是不合理也合法的,人都是自私的動物,誰不會為自己謀利益,誰不希望今后的路能夠更加順利,這也是人之常情。
八、建議:
1、通過法律進社區活動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識
法律進社區工作,就是以社區為依托,以社區居民為服務對象開展的社區法律服務工作。一方面,要加強對“法律服務進社區”組織載體的培育和建設。可以組織律師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等專業法律人士做好“法律進社區”,以及大力組織和發展社區志愿者隊伍。“社區是個家,建設靠大家”。要努力號召和動員社區內具有一定法律知識和熱愛公益事業的在職和離退休的法官、檢察官、警察、律師、公證員和大中專院校的法律專業教授、學生積極參與法律服務活動,建立一支法律服務志愿者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專長,以社區為依托,為居民提供義務法律咨詢和法律幫助。法律進社區,社區將從三類人群進行普法教育,從而提高居民的法律的意識。
2、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
充分發揮居委會、調解委員會作用,加強矛盾糾紛調處,積極疏導民事糾紛,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堅決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做到一般事情不出村,化解不穩定因素,提高群眾法律意識,為居民生產生活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九、結語
通過這次社會實踐調查,使我了解到我國居民的法律意識還很薄弱,依法治國的方針還需繼續貫徹到底,只有不斷提高我國居民乃至農民的法律意識,法治社會的好處才能得以彰顯,社會主義的先進性才能更好的展現在世人的面前,社會才能和諧安定,人民才能安居樂業,共同致力于創造中國的世紀華章。
法律調查報告3
此盡職調查報告力求通過對企業的歷史數據和文檔、管理人員的背景、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資金風險做一個全面深入的審核,以發現企業的內在價值、判明潛在的缺陷及對上市的可能影響,為上市方案設計做準備。內容包括:
1、企業基本情況:
包括企業改制與設立情況、企業的歷史沿革、發起人和股東的出資情況、重大股權變動情況、重大重組情況、主要股東情況、員工情況、發行人獨立情況、內部職工股(如有)情況、商業信用情況。重點關注企業改制后經營業績能否連續計算、股東出資是否到位、實際控制人是否發生變化、控股股東是否存在改變的風險、員工持股問題。
2、組織結構與內部控制:
公司章程及其規范運行情況、組織結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運作情況、獨立董事制度及其執行情況、內部控制環境、業務控制、信息系統控制、會計管理控制、內部控制的監督情況。重點關注公司組織結構是否符合上市要求、公司治理是否合規。
3、高管人員:
高管人員任職情況及任職資格、高管人員的經歷及行為操守、高管人員勝任能力和勤勉盡責、高管人員薪酬及兼職情況、報告期內高管人員變動、高管人員是否具備上市公司高管人員的資格、高管人員持股及其他對外投資情況。重點關注報告期內高管人員變動情況、高管人員兼職情況
4、財務與會計:
財務報告及相關財務資料、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評估報告、內控鑒證報告、財務比率分析、銷售收入、銷售成本與銷售毛利、期間費用、非經常性損益、貨幣資金、應收款項、存貨、對外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投資性房地產、主要債務、資金流量、或有負債、合并報表的范圍、納稅情況、盈利預測。重點關注企業資產權屬問題、是否正確申報納稅、是否存在稅費補交風險、企業盈利是否持續增長、主營業務是否突出、主營業務是否發生重大變化、是否存在行業依賴、是否存在客戶依賴
5、業務與技術:
包括企業所屬行業情況及競爭狀況、采購情況、生產情況、銷售情況、核心技術人員、技術與研發情況。重點關注企業的行業地位、企業的核心技術或業務優勢
6、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
是否存在同業競爭情況、公司關聯方及關聯交易情況。重點關注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實際業務范圍、業務性質、客戶對象、與公司產品的'可替代性等情況,判斷是否構成同業競爭。確認公司的關聯方及與聯方業務往來情況,判斷是否構成關聯交易。
7、業務發展目標:
發展戰略、經營理念和經營模式、歷年發展計劃的執行和實現情況、業務發展目標、募集資金投向與未來發展目標的關系。重點關注公司的商業模式是否清晰、發展計劃是否明確
8.募集資金運用:
歷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本次募集資金投向。重點關注本次募投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的產業發展規劃、募投項目擴大的產能可否被消化。
9、風險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項:
風險因素、重大合同、訴訟和擔保情況、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設和執行情況、中介機構執業情況。重點關注公司潛在的經營風險、公司訴訟和擔保情況、過往是否有被行政處罰及影響評價
10、上市可行性分析:
對企業上市存在的潛在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議
法律調查報告4
一、調查背景及路徑
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十三億人中就有九億是農民,可是很久以來,農民在農村中的生存狀態研究如何,絕大多數城市人并不清楚。“中國的問題仍然主要是農村問題。中國社會的現代化的最重要任務之一就是農村社會的現代化。因此,一個真正關心中國人喜怒哀樂的人就不能不關心中國最基層社會的人的生活。”基于此,我們對家鄉周邊的六個村進行了一次關于“農村法律普及程度的調查”。我們本著面向農民,服務農民的精神,相繼開展普法宣傳等活動,以法律調查問卷、座談交流等形式開展本次調查,從中掌握里許多第一手資料。
當今社會各級政府與社會團體都紛紛開展各式各樣的農村法制建設活動,那么究竟有多大的成效呢?本報告主要是了解農村的法律知識普及程度,設計的問題相對比較簡單,通過一些簡單的法律常識,分析近幾年農村法制發展的狀況,從而提出合理的建議。
二、調查方法及對象
本次調查以調查問卷為主,座談調查為輔。
問卷調查,是我們了解基層法律服務現狀的另一重要手段。有專家認為,在中國的調查,必須正視被調查者文化素質不高,缺乏社會調查常識的現實,盡是少用書面調查方式。然而我們認為,這是對基層群眾的固有偏見。事實上,我們所接觸到的農民大多具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也接觸過許多外部信息,對我們并沒有表現出敬而遠之的態度。
我們對訪談對象的選取分為三個部分。一是農民群眾,包括接受過法律服務和未接受過法律服務兩類。這種分類十分必要,一方面前者對基層法律服務有著最直接的感受,他們的看法和意見直接反映了基層法律服務的現狀。另一方面后者在農村占絕大多數,更具代表性。這對我們了解農村法律服務的真實面貌同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必須指出的是,未接受法律服務并不意味著他們沒有遇到法律糾紛,是何種原因使他們與法律服務擦肩而過?追尋其中的原因,顯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第二部分訪談對象是村干部。主要是了解法律服務所之現狀,以及在滿足農村法律需求方面所發揮的作用。與對農民的訪談不同的是,這部分訪談大多不是以正式方式進行的`,往往是在閑聊甚至是吃飯時獲得我們想要的信息。這些信息同樣具有相當的可信度。第三部分則是外出務工者,他們現在已經成為備受社會關注的群體,農民工同樣需要接受法律方面的知識,這樣才能夠在他鄉保證自己的護法權益不受侵犯。近年拖欠農民工工資,欺騙農民工等不法行為屢屢發生。為什么這樣的時間屢禁不止,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農民工不懂法,不知道用法律來維護自己。
三、調查結果
此次調查前三題為自由式問答,無對錯之分。后十七道題為基礎的法律常識,包括繼承法、婚姻法、土地法等于農民息息相關的基本法律。
法律調查報告5
為了更深入了解新北區未成年人安全和身心健康狀況,推動未成年人法律保護進程,于20xx年12月12日至20xx年1月11日,在常州市政府和常州高新區門戶網站在線調查一欄中,以調查問卷形式針對未成年人家長開展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法律保護情況調查,共有192人參與了在線調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調查基本情況
1.未成年人家長對法律的態度:認為很重要的175人,占比91.1%,認為重要的16人,占比8.3%,僅1人認為不重要,占比0.6%。
2.未成年人家長對法律知識的需求:很需要的160人,占比83.3%,只需與自己專業和將來發展方向有關的31人,占比16.1%,僅1人基本不需要,占比0.6%。
3.未成年人家長是通過什么途徑來了解法律的:通過電視廣播的80人,占比41.7%,通過雜志報紙的28人,占比14.6%,通過網絡的60人,占比31.3%,通過教學的21人,占比10.9%,通過其他途徑的3人,占比1.5%。
4.未成年人家長學習法律喜歡的方式:自己閱讀法律書籍的36人,占比18.8%,看電視或者通過網絡的74人,占比38.5%,聽老師講課的18人,占比9.4%,參與互動寓教于樂的60人,占比31.3%。
5.上學后孩子最大的挫折:成績不理想的55人,占比28.6%,經濟困難的24人,占比12.5%,家庭變故的8人,占比4.2%,其他的100人,占比52.1%。
6.孩子業余時間主要做些什么:閱讀課外書籍的22人,占比11.5%,體育運動的21人,占比10.9%,幫家里干活的9人,占比4.7%。娛樂玩耍的135人,占比70.3%。
7.孩子是否會感受到老師或同學的歧視:常常感到的沒有,有時感到的34人,占比17.7%,沒有感到的158人,占比82.3%。
8.未成年人家長最不喜歡老師的哪一種做法:找家長的35人,占比18.2%,當眾批評的80人,占比41.7%,罰站的40人,占比20.8%,其他的30人,占比15.6%。
9.未成年人家長是否知道孩子有哪些權利義務:知道,根據權利義務來做事的133人,占比69.3%,只是知道不犯法的55人,占比28.6%,不知道,做人靠良心,那些無所謂的4人,占比2.1%。
10.未成年人家長認為我國法律對未成年人犯罪規定的起刑點和量刑幅度怎樣:畸輕的0人,偏輕的46人,占比21.7%,適當的142人,占比73.9%,偏重的0人,畸重的4人,占比2.2%。
11.未成年人家長認為導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影響最大的三大因素是:社會風氣不好的42人,占比21.9%,獨生子女的特殊性的20人,占比10.4%,家庭貧困影響的22人,占比11.5%,家庭管教偏差的23人,占比12.0%,應試教育壓力的19人,占比9.9%,好逸惡勞.貪圖享樂的12人,占比6.3%,結交不良朋友.網絡電視等媒體上有害信息的影響的47人,占比24.5%。
12.未成年人家長認為目前保障未成年犯罪人合法權益的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怎樣:認為好的`60人,占比31.3%,認為較好的75人,占比39.1%,認為一般的36人,占比18.6%,認為較差的18人,占比9.4%,,認為很差的0人。
13.在與孩子溝通中是否發現孩子有法律方面的問題需要解決:認為是的125人,占比65.1%,認為否的67人,占比34.9%。
14.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積極尋求法律保護的170人,占比88.5%,自認倒霉的22人,占比11.5%。會采取過激的暴力行為的0人。
15.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效果:認為好的65人,占比33.9%,認為較好的45人,占比23.4%,認為一般的50人,占比26.1%,認為差的3人,占比1.6%,不清楚的8人,占比4.5%。
二、調查結果分析
總體來說,絕大多數的未成年人家長都認為法律重要,也很有需求。人們主要通過電視.廣播.網絡等途徑來了解法律,更喜歡通過看電視.網絡.參與互動寓教于樂的方式來學習法律。
上學后,孩子遇到的主要挫折是成績不理想,業余時間主要娛樂玩耍,部分孩子選擇閱讀課外書籍.體育運動和幫家里干活。基本沒有受到老師或同學的歧視。家長和孩子最不喜歡的老師的做法依次為當中批評.罰站.找家長。
大部分人都知道孩子有哪些權利義務,大部分人在與孩子溝通中發現孩子有法律方面的問題需要解決。當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絕大部分會積極尋求法律保護,但仍有部分人認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效果一般。
在導致未成年人犯法犯罪的因素中,影響最大的三項因素分別是社會風氣不好.家庭管教偏差和結交不良朋友.網絡電視等媒體上有害信息的影響。大部分人認為目前我國法律對未成年人犯罪規定的起刑點和量刑幅度適當,部分人認為偏輕。目前保障未成年犯罪人合法權益的各項制度貫徹落實情況一般較好,還不能令人滿意。
三、對策和意見
1.落實家庭教育基礎作用。要廣泛開辦"家長學校",對家長進行系統的文化理論知識.青少年心理學.生理學.教育學知識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知識的教育;進一步提高廣大家長的思想素質.文化修養與道德水平,增強父母作為監護人的責任感,使家長掌握教育規律.強化父母在家庭中的職能,督促他們更加關心.愛護并嚴格要求自己的子女,為未成年人保護和預防減少未成年人犯罪打下堅實的基礎。
2.奠定學校對未成年人法律教育的主導地位。要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加大教師隊伍的培訓管理力度,使之在法制.道德與業務等諸方面不斷提高。努力培養學生法律意識。設置法制副校長,并有專職的法制課教師,根據學生的年齡.生理.心理特點和認識水平,通過寓教于樂的方式開展經常性的法制教育課程,同時,應積極開展校外法制教育活動。如開辦法制教育講座和案例分析,組織法律知識搶答賽,舉辦"少年模擬法庭"等多種具體.形象.生動的活動。
3.營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氛圍。要大力開發和生產優秀文化產品,加大未成年人活動場所建設,更好發揮潛移默化的教育熏陶作用。繼續開展"掃黃"."打非"等斗爭,努力凈化文化市場環境。努力健全社區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網絡,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保護。
法律調查報告6
在目前全國上下進入法治建設的新時代,我縣農民的法律意識狀態如何?他們的權利意識、法律保護意識和民主意識的狀態又如何呢?為了解現今我縣農民的法律意識狀況,更好地加強和增進農民的法律意識,使其樹立正確的法律觀念,對我們的法律有正確的態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我們選擇幾個鄉鎮采取走訪、座談、問卷調查等形式對農民法律意識情況進行了調查。
一、目前我縣農民的法律意識狀態
1、傳統的習慣根深蒂固。隨著法治化進程的加快以及多年的普法教育,全縣農民法律知識貧乏的現象得到了一定的改觀,農民的法律、權利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農民知道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但總體來看全縣農民的法律意識依然相對淡薄,傳統意識較濃,農村法制宣傳還有很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現在法律素養低,害怕打官司,對法律缺乏信任,薄情優先于法。從走訪的人員和媒體披露的大量案件來看,在一部分農民的腦子里的法律意識仍是空白,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嚴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或者想尋求法律保護,確不知道該如何著手;也有一些像經濟往來的行為,如借款不寫借條,總以為大家是熟人、朋友,不會出問題,一旦出了問題,又無憑無據,無法求得法律的保護;更有甚者,一些村干部的法律意識也十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決本村發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決,使得觸法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2、農民對法律的認識不到位,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意識淺薄。大多數的農村村民不懂得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更多的人認為法律不是保障人民權利的實現,而在更多的限制人的行為的發生。在很多的村民自治選舉中我們看到很多村民出售自己的選票,候選人用金錢買選票的事情屢屢發生。他們不知道這樣濫用自己權利的后果是導致選舉結果并不能達到真正實現村民自治的目的,而以損壞自己的利益告終,而這種權利、義務意識的淺薄最終不能達到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
3、農民法律維權意識存在誤區。覺得上法院打官司不是維權的手段,特別是涉及到民告官如土地征用賠償等問題上更是望而卻步。由此造成許多本可以通過法律訴訟、司法調解等法律途徑解決的問題,演變成了信訪問題。法律意識維權上的這一誤區直接造成對政府的信賴往往勝過對法律的信賴,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信訪的工作量以及社會的不和諧因素。
二、產生的原因
大多數農民受教育的程度不高,文化知識面窄,談不上什么系統的有條理的學習法律法規,廣大農民獲得的法律方面的信息量非常少。所以,法律在廣大農民頭腦中所占的位置自然是十分淡薄,甚至是觸犯刑律的行兇、搶劫、盜竊等嚴重侵害國家集體利益和公民生命財產的犯罪,行為人也并非無知到殺人是否償命、犯罪是否坐牢的愚昧地步,但是他們仍然鋌而走險,這純粹就是法律意識的問題了。
三、針對以上的現象,筆者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
1、營造一個大家都積極參與的.學法守法的輿論氛圍。現在的傳媒的力量是巨大的。各類傳媒應該要加大法律的宣傳力度。通過電視或是法制文藝演出等形式以直觀的方式入手,來吸引村民的注意力。在這個方面,宣傳機構、普法機構應義不容辭的擔負起自己的責任。
2、號召有關部門編寫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傳教材。廣大農民的文化水平都偏低,枯燥的法學理論和法律條文肯定不適應他們,所以要編寫出適合廣大農民的法律學習資料。在我們的農村,各類案件時有發生,法律宣傳的素材應該講并不缺乏,只是說沒有下大力氣、下功夫去收集整理。編寫好宣傳材料,最好條文結合實際案例、真人真事的案例。多拍攝農村生產生活與法律相關的電視短片,貼近他們的日常生活,這樣的教育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3、建立一支專業的普法隊伍。首先,這支隊伍應該要具備一定的法律專業水平,熟悉基本的法學理論。同時,他們也應該要熟悉農村、農民的日常生活,知道農村在法律上的空白是什么,農民經常發生的糾紛是什么。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有針對性地對癥下藥、因人施教。在每逢普法宣傳日,搞好法律咨詢活動,散發宣傳資料。普法隊伍得長期做好這項工作,才能促進農民的法律意識的提高。
法律調查報告7
在高考擴招后,大學生激增,全民素質也隨著逐步提高。毫無疑問,在中國依法治國的道路上,大學生法律意識的高低起著重要的作用,同時又可以映射出法制貫徹的效果。法律意識是一種較為寬泛的社會意識表現形式,對于大學生來講,法律意識主要分為兩個部分:對法律知識的理解和對實際法律問題的觀點、態度與解決方法,簡單得說,就是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法律基本理論知識的掌握,是對每一個大學生素質修養的必備要求,是能夠懂法運用法律的前提;對實際案例的解決是法律意識高低的具體表現,具有直觀性。黨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國作為黨的基本政策貫徹以來,我國法制建設突飛猛進。特別是加入WTO后,掌握和應用法律日益重要。因此,為了客觀地了解我校在校學生的法律意識水平,了解我校在校學生對法律問題的觀點與態度,海大青年法學社、法律援助社組織了關于公民憲法意識的問卷調查。
一:調查方法
這次調查對象是海南大學20xx級、20xx級法學、文學、農學、理工、經管等五個學院的本科生。調查的方式是發放和填答調查問卷。為了使調查能夠真實、客觀的反應調查者的思想,由法學院韓立收博士設計的問卷充分考慮了被調查者的思維與文化水平,對各個方面問題打亂編排,對相關法律專業術語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表達,問卷也從分注意到問題的中立性。本次調查不記名。被調查者回答問題的方式主要是采用封閉式的回答方式,即預先設計好四種可能答案,將這些答案全部列于問題下面,由被調查者從中選擇一種答案作為自己的答案。調查內容除了對法律問題的回答外,還包括專業、年級、政治面貌、有(何)無兼職經歷、是否學生干部等基本情況,以便我們做比較研究。調查問卷工發放400份,除了部分由于填寫基本資料和回答問題不符合要求的外,有效資料為360份。這些資料是比較完整可靠的,占應調查對象的90%。
二:被調查者的基本情況
1:專業:本次調查的360名學生當中
專業 人數(人) 百分比(%)
文科(法學、文學) 145 40.3
理科(農學、理工、經管) 215 59.7
2:年級:
年級 人數(人) 百分比(%)
20xx 197 54.7
20xx 163 45.3
3:政治面貌:
政治面貌 人數(人) 百分比(%)
共產黨員 18 5
非黨員 342 95
4:有無兼職工作經歷:
有無兼職工作經歷 人數(人) 百分比(%)
有 91 25.3
無 269 74.7
5:是否學生干部:
是否學生干部 人數(人) 百分比(%)
是 63 17.5
否 297 82.5
三:大學生對法律知識的理解
如前所說,法律基本理論知識是一個大學生較高法律意識的形成的基礎,雖然作為非法律工作者(法學專業除外)不必對法律理論知識進行深入的研究與分析,但一些法制的觀念與法理的原理需要我們加以了解,特別是新時代的大學生。
⒈對一些法律觀念與術語的理解
題6:“依法治國”的“法”是指
a:僅指憲法等“法律”級的法律;b:整個法律體系;c:主要指憲法,即“依憲法治國”;d:法治的精神
題5:關于“人治”的含義
a:一人之治,一把手說了算;b:專制,官員不聽取群眾的意見;c:權力運行中,官員的自由裁量權太大;d精英為民做主,精英的統治
題7:“法律至上”的含義
a:任何人都要守法;b:法律的效力高于道德等其他社會行為規范;c:一切按既定的法律規則辦,不能行使自由裁量權;d:法律作為最后的決策依據,即使有一些毛病也要遵守
題9:對“以德治國”的看法
a:以“以德治國”為重;b:“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并重;c:以“依法治國”為主;d:只需實施“依法治國”
題10: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解
a:在法律適用上人人平等;b:在立法以及法律適用上人人平等;c:官民平等,官員無特權;d:關鍵是政府與民間法人及公民的平等
對以上題目的統計結果如下表
題號 意識 黨員% 非黨員 有兼職 無兼職 干部 非干部 03級 01級
題6 高D 44.4% 29.0% 33.0% 28.6% 35.0% 28.6% 24.9% 35.6%
較高C 11.1 23.4 24.2 22.3 19.0 23.6 21.8 24.0
偏低B 38.9 42.4 38.5 43.5 38.1 43.1 47.2 36.2
需加強A 5.6 5.3 4.4 5.6 7.9 4.8 6.1 4.3
題5 高D 27.8 21.6 23.1 21.6 20.6 22.2 21.8 22.1
較高B 16.7 13.6 9.9 14.9 14.3 13.5 12.2 15.3
偏低A 22.2 14.0 24.2 11.2 15.9 14.1 14.7 14.1
需加強C 33.3 50.9 42.9 52.4 49.8 50.2 51.3 48.5
題7 高D 5.6 10.5 4.4 13.3 7.9 10.8 13.2 6.7
較高C 22.2 25.4 27.5 24.5 22.2 25.9 21.3 30.1
偏低B 38.9 36.0 35.2 36.4 47.6 33.7 40.6 30.7
需加強A 33.3 28.1 33.0 26.8 22.2 29.6 24.9 32.5
題9 高D 0 2.6 3.3 2.2 1.6 2.7 2.5 2.5
較高C 11.1 14.9 26.4 10.8 12.7 15.1 12.2 17.8
偏低B 66.7 78.1 64.8 81.8 77.8 77.4 81.2 73.0
需加強A 22.2 4.4 5.5 5.2 7.9 4.7 4.1 6.7
題10 高D 5.6 8.2 8.8 7.8 3.2 9.1 8.1 8.0
較高B 16.7 37.7 40.7 35.3 36.5 36.7 32.5 41.7
偏低C 27.8 16.7 18.9 16.7 20.6 16.7 17.3 17.2
需加強A 50.0 37.4 31.9 40.1 39.7 37.7 42.1 33.1
我們的調查題目都是生活經常看見或者說到的法律概念,這些概念每個人都應該見識過,也各自有自己的理解。通過我們的調查表明,除了對“依法治國”這一概念比較滿意外,其他幾個法律概念都存在同學們主觀臆斷的理解。同學們往往對這些問題的理解局限于生活層面,也就是說,沒有上升到一種以法律的觀念來思考問題,比如題七,對于“法律至上”,生活中往往想到的就是任何人要守法,這是法律權威的體現,也是人們在生活中經常遇見的,特別是處于弱勢群體的人來,每個人沒有特權的遵守法律可能是他們的最大愿望。但是,這些都只是一些表面的現象,是普通人或者說文化程度不高的人也能這樣認識的。相對來說,“法律作為最后的決策機關,即使有一些毛病也要遵守”這個答案,既堅持了法律的權威性(最后決策機關),又注意到了法律在實際生活中是不能理想化的,可能會有些毛病,但這不影響法律的施行,除非該法為惡法。選擇不理想的狀況說明我們還要加強法律意識的教育,雖然大學生具備了一定的文化知識,但在接受真正法律基礎教育的時間很少,都是從各種報道或者自己搜索信息時得到,這些東西具有較大的不穩定性與誘導性。建議對每個專業設置法律基礎課程,以強化法律意識。
需要說明的是,這次問卷調查不是對每個同學的法律意識做一個是非評判,每個問題的答案也一般不存在絕對對錯關系,選擇其中的每一個答案都代表著一個人對法律的自己的看法。同時,也不是說同學選擇某個答案最正確時就代表著他的法律意識最高。譬如題九,我們認為,“只需‘依法治國’”的法律意識最高,因為這個答案認識到,只有依靠依法治國才能達到法制所要達到的目的,而選擇別的答案的可以看出對法律的功效還不能完全確信。
從統計中發現,對于法律相關術語的認識,各個類型的的選擇差別不太大,但其中,我們也能看出一些差別。20xx級的同學就比03級的同學在認識依法治國上更加深刻,對法律至上的理解也更加理想。究其原因,我們認為,主要是由于高年級在大學里,接受的社會信息和對各種學科知識接觸面比03級同學廣很多,其對法律知識的理解也自然深刻一些。
值得注意的是,黨員在后三道題中與非黨員的回答相比,讓人大吃一驚,因為按照調查表顯示來看,黨員的在對法律知識的理解上明顯低于非黨員。應該說黨員是先進思想的代表,對黨的政策、方針、思想了解更加透徹,事實卻相反。究其原因,我們認為,黨員之所以在對法律知識的理解上與非黨員有較大差距,問題也是出在太專心于對政策的理解,而忽視了自己對法律知識的加強。在題九中,選擇“以‘以德治國’為重”的占到22。2%,是非黨員的五倍左右。這里表明黨員對近年來‘以德治國’提出的重要性認識得比較深,輿論方向掌握較準,卻忽視了法律作為最后的決策機關所具有的作用。再如題十,黨員選擇“在法律適用上人人平等”的占一半,但這又恰恰是我們認為最表層的認識的,可能在一些報紙刊物上能看見這樣的說法,大家都能認識到的,所以不能認為法律意識較強,雖然選項四只提到了平等的主體,但這個選項明顯更加具有現實意義。黨員的這種差別提醒我們在對他們進行思想教育時,也要注意法律知識的強化。建議黨員在入黨前后寫申請書、思想報告時,加入對法律意識的認識匯報,作為是否批準入黨的一項考核條件。
⒉對法治社會的認識
題12:目前我國的法治狀況
a:已經是法治社會;b:有局限性,要嚴格限制法律使用的范圍;c:各方面都差得很遠;d:整體上看人治的影響大于法治
題15: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
a:完全正確;b:應是誠信經濟;c:法治建設促進市場經濟發展;d:不正確,二者有交叉
題19:法治的關鍵在于
a: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b:必須保證法律是良好的;c:官員守法,受到法律的有效監督;d:大家都信仰法律,自愿服從法律的統治
對以上題目的統計結果如下表:
題號 意識 黨員 非黨員 有兼職 無兼職 干部 非干部 03級 01級
題12 高D 27.8% 24.6% 20.9% 26.0% 28.6% 23.9% 18.8% 31.9%
較高C 11.1 15.2 15.4 16.7 14.3 16.2 17.3 15.3
偏低B 50.0 48.2 59.3 44.6 47.6 48.5 52.8 42.9
需加強A 11.1 10.5 4.4 12.6 9.5 10.8 11.2 9.8
題15 高D 22.2 26.9 25.3 27.1 23.8 27.3 26.4 27.0
較高B 5.6 9.4 8.8 9.3 4.8 10.1 9.6 8.6
偏低C 72.2 56.4 60.4 56.1 65.1 55.6 58.4 55.8
需加強A 0 7.3 5.5 7.4 6.3 7.1 5.6 8.6
題19 高D 11.1 9.4 12.1 8.6 15.9 8.1 9.6 9.2
較高B 5.6 6.4 4.4 7.1 7.9 6.1 5.6 7.4
偏低C 5.6 7.3 7.7 7.1 9.5 6.7 5.1 9.8
需加強A 77.8 76.9 75.8 77.3 87.3 74.7 79.7 73.6
我國正在致力于建立一個法治社會,法治社會尊重人的自由與平等,強調權利與義務的對等,維護社會強勢與弱勢的平衡發展……基于法治社會的這樣一些特征,我們從上面幾道題目中來尋找同學們對法治社會的認識情況。
從總體來看,同學對法治社會認識還是處于一個偏低的水平,做到深入認識形成自己思考的人較少。比如題十九,法治的關鍵大部分人都選擇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十六字方針,當然這沒有錯,但當認識到“法律必須是良法”的時候,已經在對法治的認識上上了一個臺階,因為不僅僅前面所說的十六個字就能完全形成法治社會的,那十六個字只是基本的要求,如果沒有一個良好的法律,法治社會同樣建立不起來。到最后一個答案“大家都信仰法律……”,答案之間沒有遞進關系,但我們實際地去分析,這里面存在著一個對法律認識的高低問題。不管是各種情況的同學,對法制社會認識的整體情況都是主要集中在教條化的灌輸里面,接受的法律知識沒有主動性,不符合議和具有朝氣與思想的大學生形象。這種現象可以說是一種普遍的。我們認為,在開設法律基礎課程的基礎上,應該從方法上誘導同學們從不同的角度思考問題,充分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形成理性的社會意識,特別是法律意識。
從統計中我們還可以發現,01級同學的表現同樣要好于03級的同學。說明大學的學習對同學們思考問題的培養有較大的幫助。
⒊對于法律作用的認識
題11:法律的作用
a:法律目前基本是靈丹妙藥;b:有局限性,要嚴格限制法律適用的范圍;c:法治在任何情況下都勝過人治;d:應堅持“德主刑(法律)輔”的原則。
對該題統計如下:
題號 意識 黨員 非黨員 兼職 無兼職 干部 非干部 03級 01級
題11 高B 33.3% 43.6% 45.1% 42.4% 39.7% 43.8% 40.6% 46.0%
較高C 16.7 15.0 15.4 14.9 15.9 14.8 13.7 16.6
偏低A 11.1 10.8 9.9 11.2 11.1 10.8 12.7 8.6
需加強D 38.9 30.7 29.7 31.6 33.3 30.6 33.0 28.8
法律的作用很多,如規范作用與社會作用。對于法律的作用的理解,我們需要注意的是法的“無用論”和“萬能論的”謬誤。這兩個極端都是要盡量避免的。法律是有局限性的,不能干涉個人事務,不調整思想內容。
從調查結果中我們發現,在最法律意識的認識上,深淺分明,法律意識高的與需加強的人數相當,且兩者加起來占了大部分。同時,年級的高低對于法律意識分界也很鮮明,再次證明了高年級同學的法律意識高于低年級這一結論。但在黨員是否、有無兼職、干部與否上,法律意識的高低劃分依然不明顯。
⒋對法律知識點的具體認識
題18:審判“四人·幫”時,采用的是溯及既往的法律,即用現行的法律來給過去的行為定罪,而非“四人·幫”橫行時期的法律
a:正確,因為當時基本上沒有法律;b:不正確;c應宣布以前的法為“惡法”,予以廢除;d:以某些政策作為法律來使用
對該題統計結果如下:
題號 意識 黨員 非黨員 兼職 無兼職 干部 非干部 03級 01級
題18 高C 11.1% 19.6% 17.6% 19.7% 22.2% 18.5% 21.8% 16.0%
較高D 33.3 31.0 28.6 32.0 30.2 31.3 24.4 39.3
偏低B 16.7 20.2 28.6 20.8 17.5 20.9 21.8 19.0
需加強A 38.9 27.2 25.3 28.6 30.2 27.3 32.0 25.8
我們在法律知識點的這上面,選取了法律溯及力的這一問題進行調查。在法律的使用過程中,在時間效力上只能使用與該法律實施以后所發生的行為和事項,不溯及該法律實施之前的行為和事項。法律不溯及既往,這是一個基本的法律理念,因為任何法律的制定與施行都是基于現存的或已經發生的事實而定,它一般會對一些歷史遺留的既成事實給予法律確認,按照現行的法律補齊手續后加以合法化。這一法律理念的意義在于保持社會的穩定性和經濟發展的連續性,也體現了公平原則。
從調查結果來看,同學們對法律知識點的理解上,高低分布比較均勻,主要集中在“較高”和“需加強”兩個階段上,“需加強”者偏多,但法律意識“高”和“偏低”的也不在少數,這種比較均勻的結果其實說明,同學們在認識這個法律點上,并沒有一個比較統一的認識,或者說并沒有一個系統的學習、接受知識的過程,正好折射出,在我們現在的大學教育中,存在對于法律教育的空缺。隨著法治社會的到來,讓同學們了解認識法律,掌握法律這個工具,是必須和急迫的。
四:大學生對法律熱點問題的認識
1:對司法活動的認識
題1:號稱“世紀審判”的美國辛普森殺害前妻及其男友案件,盡管多數民眾認為他就是兇手,但因公訴方證據不足,辛普森被判無罪,你有何看法?
A:堅持了“正當程序”原則;b:可以接受;c:不可以接受;d:完全是錯案
題2:對當前眾說紛紜的司法腐敗問題,你的觀點是:
a:司法腐敗主要是法官品德太壞;b:關鍵是法官的法律素質太低;c:主要是司法不獨立造成的;d:司法的壓力太大了
題8:對我國公安機關開展“嚴打”活動的看法:
a:完全贊同,治亂世用重典;b:應與“嚴保(人權)“相結合;c:不贊成這種運動式的活動;d:完全反對,輕視相關人等的人權
題16:對我國房屋拆遷中存在的問題的看法:
a:堅決清楚“釘子戶“,保證城市規劃的實施及國家重典工程的順利進行;b:合理補償,不能一刀切式以超低價補償拆遷戶;c:政府應完全退出,有拆遷戶與房產商或國有公司自由協商;d:政府應站在中立的立場上
對以上題目統計結果如下:
題號 意識 黨員 非黨員 兼職 無兼職 干部 非干部 03級 01級
題1 高A 27.8% 51.2% 49.5% 50.2% 50.8% 49.8% 53.8% 45.4%
較高B 44.4 27.4 29.4 27.9 33.3 27.3 26.4 30.7
偏低C 27.8 19.2 18.7 20.1 12.7 21.2 17.8 22.1
需加強D 0 2.0 2.2 1.9 3.2 1.7 2.0 1.8
題2 高D 5.6 6.7 12.1 4.8 4.8 7.1 6.1 7.4
較高C 55.6 62.0 53.8 42.0 58.7 62.3 65.0 57.7
偏低B 16.7 20.4 22.0 20.0 17.5 20.9 18.3 22.7
需加強A 22.2 10.8 12.1 11.2 19.0 9.8 10.7 12.3
題8 高D 0 3.8 3.3 3.7 3.2 3.7 3.0 4.3
較高C 11.1 17.3 24.2 14.5 17.5 16.8 13.7 20.9
偏低B 33.3 49.4 42.9 50.6 50.8 48.1 54.8 41.1
需加強A 55.6 29.5 30.0 31.2 28.6 31.3 28.4 33.7
題16 高D 0 9.1 15.4 6.3 6.3 9.1 6.6 11.0
較高C 0 10.5 11.0 9.7 6.3 11.1 9.1 11.0
偏低B 100 73.4 68.1 77.0 79.4 73.7 78.2 70.6
需加強A 0 7.0 5.5 7.1 7.9 6.4 10.7 7.4
“ 在社會有限資源的分配中,程序公正是獲得社會廣泛認同的堅實基礎。” 在社會實踐中,人們一般會對程序規則的不合理不公正提出疑義,而只要程序公正合理,無論產生的結果如何,都是可以被人接受認可的;司法的腐敗屬于最危險的腐敗,因為司法是社會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線,如果這道防線也被突破,那么受到傷害的就不僅僅是當事人,而且還有我們司法機關的形象、法律的尊嚴和人民對這個國家的信心;嚴打是我們在司法過程中針對一段時期內某項領域的違法犯罪進行加大加重處罰而經常運用的`一個手段,在社會上有很大的感召力,同時也對打擊犯罪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這種形式一直受到法學界的質疑;房屋拆遷問題涉及到公民財產保護和公共福利改進的關系問題,涉及到裁決人利益沖突的回避問題,涉及到合理補償的問題,還涉及到立法和司法救濟的問題。這幾個問題在現實中都是大家普遍關心的,經常遇見的,雖然經常從報刊雜志上看到這些問題的介紹、報道,但同學們這些問題從法律意識的角度到底有多高呢?各種類型的同學又有沒有差別呢?至少可以從統計結果中得到一些答案。
從統計結果來看:整體上,同學們對程序公正這一問題看法較好,多數能夠接受因為程序公正而得到司法審判結果;對司法腐敗的認識較高;對嚴打斗爭必要性認識較好,但很少從法律穩定等角度來考慮這一問題,法律意識偏低,需要加強;對房屋拆遷中存在問題的解決的法律意識偏低。
分開來看,我們可以看出其中幾個特點,首先依然要提到的是黨員的法律意識依然沒有非黨員的法律意識活潑,且平均低于非黨員的水平。這也是最初讓我們困惑的地方。經過仔細的研究與對比,我們發現,黨員的法律意識存在于政治認識中,思想較為統一,這說明黨員在思想是堅定的、政治上是過硬的,但反過來,正是因為這種統一的思想認識,切這種思想認識政治因素多一些,法律意識也就被沖淡。我們黨員在看待法律的問題時,往往與宣傳是一致的。當然這不是說所宣傳是不正確的,關鍵是輿論方向與司法有一定的差別,這其中輿論與司法有時候甚至有其沖突的地方。因為我們這里講的法律意識,很大程度上也根源于一種理想的法律狀態。這就是為什么黨員總是表現不如非黨員法律意識滿意的重要原因。黨員在思想統一、不夠活躍的突出表現在16題上,全部選擇了B項,我們結合題目來看,這個答案是目前解決房屋拆遷問題一個迫切切有效的方式——合理補償,但從長遠來說,應該來約束和中立政府在其中的作用,這才是法律最理想的一種解決模式。
以上幾題的另一個特色是,除第一題不相上下外有,兼職工作經歷的同學比無兼職工作經歷的同學表現要好。我們在前面法律知識的調查時,并沒有發現有兼職經歷與無兼職經歷的同學在法律意識上的區別。但一到具體的法律熱點問題時,有過社會實踐的同學就馬上把從社會上吸收到的成分表現了出來。學習是一個理論到實踐再到理論的過程,可能在學校里學到的理論知識大家都在一個水平,但在綜合運用知識上,又實踐與無實踐經歷的同學變處于了不同的層次。特別是作為要求動手實踐能力非常強的法律這塊,實踐對同學們法律意識的提高或多或少都有幫助,這是我們從調查結果里找到的一個現象。
2:對生活中一些“尋常事情”的認識
題3:你對父母打罵孩子的看法:
a:正常;b:不大好,措施不當;c:很不好,違反道德;d:是家庭暴力
題4:在國家司法考試中,找人考的行為:
a:問題不大;b:品德問題;c:紀律問題;d:違法問題
題13:一元錢的官司要不要打:
a:一定要打;b:不打,得不償失;c:運用其它解決糾紛的辦法;d:通常不打,但特殊情況下可以打
題17:窮人有流浪的權利嗎?
A:當然有,這是最基本的權利;b:沒有,允許流浪會造成社會的動蕩;c:應加以限制,不能隨便流浪;d:應重視人權,為他們提供救濟
對以上題目的調查統計結果如下:
題號 意識 黨員 非黨員 兼職 無兼職 干部 非干部 03級 01級
題3 高D 16.7% 17.8% 14.3% 19.0% 22.2% 16.8% 17.8% 17.8%
較高C 0 5.8 5.5 5.6 6.3 5.4 6.1 4.9
偏低B 77.8 68.7 69.2 69.1 62.0 70.7 69.5 68.7
需加強A 5.6 7.6 11.0 6.3 9.5 7.1 6.6 8.6
題4 高D 50.0 50.9 50.5 50.9 41.3 52.9 54.8 46.0
較高C 44.4 22.2 17.6 25.3 22.2 23.6 22.8 23.9
偏低B 5.6 26.0 29.7 23.4 31.7 23.6 21.3 29.4
需加強A 0 0.9 2.2 0.4 4.8 0 1.0 0.6
題13 高D 22.2 49.1 42.9 49.4 54.0 46.5 52.3 42.3
較高C 44.4 24.9 30.8 24.2 17.5 27.6 20.8 31.9
偏低B 22.2 5.8 9.9 5.6 9.5 6.1 5.1 8.6
需加強A 11.1 20.2 16.5 20.8 19.0 19.9 21.8 17.2
題17 高D 61.1 48.2 50.5 44.6 30.2 49.5 50.3 47.2
較高A 11.1 23.7 25.3 22.3 22.2 23.2 19.8 27.0
偏低C 22.2 21.6 15.4 23.8 33.3 19.2 24.4 18.4
需加強B 5.6 6.4 8.8 5.6 11.1 5.4 5.6 7.4
對于身邊發生的一些事情,同學門經常耳目濡染,認識更加深刻,這從統計結果中就可以看出來。同學們在對身邊的事情的法律意識普遍集中于“高”、“較高”和“偏低”三個層面,特別是“高”與“較高”兩個階段。說明大多數同學能夠用法律的眼光來看待生活中與自己息息相關的一些事情,比如家長教育孩子問題等。這也是作為大學生基本素質所在。大學生已經具備了一定的文化功底,對事物的分辨也能比較理性與科學。所以對待自己身邊的事情也能比較理性的認識。各種類型的同學在這一問題上所表現出來的法律意識差別不太明顯,雖然有得題目中有一些差距,但綜合來看,比較平均。
3:對熱點法律制度的認識
題14:對律師制度的看法
a:不好,會造成誰有錢(請律師)誰有理的現象;b:律師制度是一把雙刃劍;c:律師制度利大于弊;d:沒有律師制度,就不會有真正的法制與人權
題20:死刑應該廢除?
A:堅持人道主義,廢除死刑;b:不該廢除死刑;c:目前有保留的必要;d:嚴格限制死刑的使用范圍,但決不能廢除
對以上題目的統計結果如下:
題號 意識 黨員 非黨員 兼職 無兼職 干部 非干部 03級 01級
題14 高D 5.6% 15.5% 16.5% 14.9% 14.3% 15.2% 13.7% 17.2%
較高C 33.3 27.5 26.4 21.9 20.6 23.9 21.8 24.5
偏低B 61.1 52.6 51.6 85.2 44.4 56.9 57.9 47.2
需加強A 0 9.1 5.5 9.7 1.6 10.1 6.6 11.0
題20 高C 33.3 36.0 31.9 37.2 25.4 38.0 37.6 33.7
較高A 16.7 9.4 13.2 8.6 14.3 8.8 6.6 9.2
偏低D 38.9 44.1 40.7 45.0 42.9 44.1 46.7 40.5
需加強B 11.1 10.5 14.3 9.3 17.5 9.1 9.1 12.3
律師制度是現代國家民主法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追求社會主義的宏偉事業中,律師作為一支相對獨立力量而存在。律師通過自己的執業活動,使社會秩序和法律實施更加公正和完善,使社會正義得以伸張,使民主法制得以加強。從一定的意義上說,律師代表著一定的民權;死刑在中國刑律上存在由來已久,一般民眾似乎已經習慣存在死刑的社會。但隨著民主政治的發展,對人權特別是生命權的重視,法學界要求逐步廢除死刑的呼聲已經是越來越強,但更多的法學家要求“先限制,后廢除”的模式來處理死刑問題。
這兩個問題能一定層面上代表熱點法律制度問題。我們之所以沒有把這個問題放到法律知識點來討論,是因為這些問題本身就是在民間有著廣泛的交流平臺,雖然涉及到法律知識的運用,但同學們可能
法律調查報告8
隨著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建立和完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加快提高運用法律手段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顯得日趨重要。據了解,許多法律糾紛產生的主要原因是企業內部責任不清、制度不健全、監管失控、法律意識淡薄等造成的,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業在依法經營觀念、風險防范意識和內部管理等方面存在著較大差距。因此,積極構建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不僅是企業參與市場競爭和實現自身改革發展的客觀需要,同時也是加強國資監管和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
一、 增強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在我國,無論是在計劃體制下設立的國有企業,還是在市場引導下催生的民營企業,法律風險管理往往處于次要地位,事前、事中、事后的系統防范機制多數沒有形成,因而,應對復雜的國內外市場環境,在遭受法律風險時往往處于被動局面。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作為市場經濟主體的企業必須依法經營管理、依法開展各種經濟活動,這是對企業最基本的要求。企業的各種行為如改制、并購重組、對外投資、契約合同和產銷行為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風險,因此任何企業都要重視風險、防范風險、化解風險。國有企業一定要樹立強烈的法律風險意識,企業的管理人員一定要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素養和法制觀念,依法制定重大經營決策,切實將企業改制改組、經營管理、兼并重組、糾紛處理等工作納入規范的法制軌道。
增強企業的法律風險防范意識,要注重加強對全體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尤其是企業高管人員的培訓。通過培訓使大家了解法律風險是什么,會對企業有什么樣的影響。如果高層管理人員能理解到法律風險可能會產生的`影響,他們肯定會有意識地去防范風險。目前已經有一些案例對企業做出了警示,企業高層對此也逐漸重視。例如這些年企業貸款擔保糾紛比較多,有些企業缺乏對貸款人資產狀況及償債能力的詳細了解和分析,只憑借業務關系或是私人關系就為人提供貸款擔保;有些甚至是貸款人與銀行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這些都為企業帶來了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法律風險。企業的管理層如果具有法律風險意識,就能夠主動將與法律相關的業務交由法律部門進行審核,而不是走走過場,公司的重大決策也應該有法律事務人員直接參與。同樣,也要注重培養企業員工,這也是法律風險管理成功與否的關鍵因素。在企業中深入開展全員法律宣傳教育和培訓學習,使全體員工盡快形成依法獲取權利、行使權利和保護權利的思維方式,逐步養成按章操作的行為習慣,在工作中不斷充實相關法律知識,時刻保持法律的警覺性,在每個風險控制點各司其職、充分發揮作用,最終構建穩固的法律風險防范根基。
二、完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工作機制
企業要健康成長,必須建立完善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當前,企業法律風險的飆升速度遠遠大于風險防御體系的建設速度,更談不上制度意義上的風險管理,很多企業出了事才想到法律事務部門和法律事務人員。分析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產生的原因,其核心問題就是決策草
率,法律審核把關不嚴,有的甚至根本就沒有進行法律論證,缺乏必要的制度和機制保障。因此,構建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必須下大力氣建立健全企業法律風險防范工作機制。
首先,要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范機構。自各地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成立以來,國有企業請求國資委調處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越來越多,涉案標的也越來越大。據調查,涉案企業中2/3沒有設立專門的法律事務機構。由于法律風險存在于企業日常經營的全過程,企業應當也必須成立相應機構,專門負責法律風險管理工作。企業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法律事務機構配備企業法律顧問。”法律事務機構對外可對監管部門的立法、執法行為和監管意見進行參與和應答,對內可負責制定和監督執行企業相應的規章制度并協調內部各成員之間的通力配合,這樣從體制上把好了法律風險的第一關。
其次,要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范制度。要依據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完善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經營,依法治企。隨著新形勢下法律環境的逐漸轉變和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只有堅持依法經營,制定和完善重要規章制度,增強法律風險意識,完善工作程序,強化內部管理,才能從制度上堵塞經營漏洞,為企業可持續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要按照《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力法》的要求,健全法律顧問制度。科學、規范的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制度和廠作流程能有效避免企業法律風險,應逐步建立由企業主要負責人領導、企業總法律顧問牽頭、法律部門與業務部門共同參與的法律風險防范組織模式和工作機制;要加強法律內控制度建設。細化涉及企業法律事務管理、
合同管理、商標專利管理、企業招投標管理、訴訟項目管理等企業法律規章制度,完善操作流程,確保各流程控制點的全面到位;要突出建立風險預警機制,規避事前法律風險。根據企業整體戰略目標確定對風險的分類方法,對各類法律風險進行評分和排序,劃分風險高中低等級,提出化解和規避法律風險管理的有效措施,實現法律風險的最小化。針對不同級別的法律風險,重點從風險預警和防范入手,逐步變事后法律補救為事前法律風險防范和事中法律控制。建立企業法律風險分析評估、控制管理制度,定期對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進行調查分析,注重信息化管理,積極運用法律風險控制系統,提高科學化管理水平;要突出重大投融資、知識產權等重點領域的法律風險防范,積極推進重人經營法律意見書制度。公司出臺重大經營決策時,應當吸收法律專業人員參與,法律專業人員應當對企業重大經營管理活動的合法性、可行性進行法律論證,并且提供書面的法律意見,為企業科學決策提供法律保障。
第三,要配置一批高素質的法律事務人才。面對經濟全球化的挑戰,在各國企業的競爭較量中,為了及時了解規則、運用規則,企業越來越重視法律人才。一方面,要把好入口。堅持引進企業法律專業人才,切實擁有一支既熟悉法律,又熟悉企業的專門人才。另一方面,要建立企業法律人員激勵機制。積極探索建立法律顧問崗位等級制度、獎懲制度以及定期進修培訓制度。另外,要創新法律顧問制度,積極探索實施外部法律顧問制度。在當前企業法律人才待遇偏低、高水平人才缺乏的情況下,善于借助“外腦”,形成內外相協調的法律人才體系。
三、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
有調查顯示,中國企業的法律風險意識還有所欠缺,公司治理成為中國企業最大的法律風險來源。因此,專家認為,中國公司防范法律風險的三大戰略就是公司治理、合同管理和知識產權,而公司治理首當其沖。中航油新加坡事件使中國最終損失了5億多美元,這一事件集中暴露了長期在低風險運營環境下的中國企業進入國際資本市場后對法律風險的不夠重視,同時也暴露了中國企業特別是其海外子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可能存在的嚴重問題。許多國有企業出現的嚴重問題,本質原因既不在制度的缺失,也不在監管的失靈,而在于公司治理結構、內控制度和風險防范方面存在的問題。所以,要保障國有資產安全、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不僅需要一支高素質的經營者隊伍,更需要科學的治理結構和嚴格的內控制度作保障。
在現代企業制度中,要通過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在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之間合理配置權限、公平分配利益,明確決策、執行和監督責任,在企業內部形成一種有效的激勵、監督和制衡機制。這既是內部管理控制的重要內容,也是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建立的基礎和有效運行的前提。因此,我國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一定要按照新《公司法》的規定,落實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出資人、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現代企業治理結構,著力解決公司治理結構尚不十分健全,運行不規范、“空殼”董事會“內部人”控制、權力過分集中等重大問題。
法律調查報告9
眾所周知,法律是我們維護正當權益的武器,只有充分運用法律,才能更好地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而擁有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是運用法律的前提。大學生作為具有專業知識的21實際高級人才,其法律意識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們于20xx年5月8日至13日對廣州大學在校大學生進行了無記名填寫調查問卷活動,共收回100份有效問卷,并人工進行調查結果統計分析,結果顯示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水平參差不齊。一方面,大學生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事例層出不窮;另一方面,大學生違法犯罪的事例也不鮮見。
一.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現狀:
1.已有法律意識,但法律意識淡薄。如“你所在大學是否重視《道德法律基礎》的學習?”49%的大學生重視但并未認真學法律可以看出有意識學習但意識不夠。又如調查結果中顯示有將近69%的大學生對盜版現象的看法是看盜版產品的質量而定即并不反對盜版現象的存在和將近一半的大學生會購買來歷不明的便宜自行車。由此可以看出當代大學生的法治觀念淡薄,只關注與自己切身利益相關的法律問題,只注重眼前利益,表現較強的實用性和功利性。大學校園里普遍存在這樣一個現象:學生為了貪圖便宜,大多數人會購買二手電腦和手機,認為這樣既經濟又實惠。其實他們在交易過程中就買了贓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由于沒有足夠的法律意識,缺乏法律知識,有的大學生在無意識的狀態下就觸犯了法律。
2.認為法律知識重要但并不積極付諸于行動學習法律相關知識。從問卷中第一大題的5、6小題可以看到將近42%的大學生認為法律意識與學習關系一般,48%的大學生認為學校或相關部門組織的法制宣傳活動或講座有意義但浪費時間。這在大學生群體中是一個普遍的特點。大學生對作為公共課的《道德法律基礎》并不給予一定的重視,對法律知識的學習積極性不高。
3.缺少踐行法律的行為,法律信仰不高。如對“你會購買來路不明的便宜的自行車么“的選答,有將近44%的大學生選擇“會”,表明相當部分人缺少踐行法律的心理,在行為的選擇上可能不會依法而行。
4.對法院、公安局等執法部門的印象較負面。遇到法律問題時將近66%的大學生認為除非不得已,不跟他們打交道。由此也可看出大學生對執法部門的了解不夠,對這些部門抱有一定恐懼心理。
二.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特點:
1.法治意識普遍冷淡。大學生在有限學時的《道德法律基礎》課獲得的法律知識不多,且將更多的時間放在自己專業科目的學習上,不重視《道德法律基礎》諸如此類的公共課,對課程應付了事,因此大學生不可能擁有扎實的法律基礎,形成淡薄的法制意識。
2.涉及自身利益時,法治意識削減。在調查中了解到,大部分大學生在心靈深處是畏懼權勢的,對他人不良違法行為能進行正確的評價與譴責,但涉及自身利益時且采取雙重標準。
3.知法懂法,但不完全守法用法。大部分學生懂得不少法律知識,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其行為與法律規定背道而馳,守法自覺性差。且大部分對法律的'信任度不樂觀,對待是非基本上是很清楚,但態度不夠明確,用法積極性不高。
4.法律知識與實踐相脫節。大部分大學生懂得一定法律知識,但現實中如遇到問題、糾紛,他們就不懂得采取正確的法律途徑去解決,不懂得運用法律知識去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能夠學以致用。
三.原因分析:
1.社會方面的原因:a.中國法律傳統的影響。封建社會時期長。我國經歷了二千多年的封建社會,各種封建觀念思維和世俗文化早已深深的印在人們的心中。中國傳統的集權思想影響了人們的對法律的觀念。民主、平等的法律思想沒有深入人心。公民的法律意識還不是很強烈。
b.國家的重視程度。政府對社會的普法力度還很不夠,因此,國家應積極采取措施,加強對社會的普法教育,切實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
2.學生方面的原因:a.缺乏主動性。根據調查了解到,面臨著嚴峻的就業形式,大學生將更多的時間放在自己專業科目的學習上,他們普遍認為只要學好專業知識,鍛煉好各方面的能力,將來能在激烈的競爭中取得一席之地,也就可以了,不必浪費在學法律與自己的專業不相關的知識上,而且,多數大學生認為法律枯燥乏味,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大學生會主動學習法律知識,對學校開設的相關課程,也只求考試過關,大多數學生重學分輕實效,也是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的原因之一。
b.缺乏遠見性。沒有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沒有法律意識,即使當自己的正當權益受侵犯時,也不懂得如何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調查表明,很多大學生認為,自己目前并不需要法律,而等到真正需要時,才覺得為時已晚。 c.缺乏實踐性。在調查中,很多大學生反映,法律知識是懂了,但是根本不知道如何應用,而長時間后,知識便逐漸淡忘,理論知識沒有結合實踐。
3.學校、教師方面的原因:a.重視程度不夠。除了法律專業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關法律的課程,老師都不會嚴格要求學生,學生可以自由看自己喜歡的專業課書或是課外讀物,只要保持課堂安靜就可以了。學生沒有約束力自然學習法律積極性不高。
b.課程枯燥。法律知識相對于其他學科,比較枯燥,課堂氣氛一搬較為沉悶課堂氣氛不活躍,學生昏昏欲睡,失去上課的興趣。
四.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方法:
1.學生方面:提高意識,學習法律知識對于大學生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無論是對于將來的工作亦或是生活都息息相關,多參加相關的講座讓自己更加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加強自身道德修養,讓道德修養與法律共同進步,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的人生追求。同時要利用課余時間多了解些法律的相關報道,閱讀參考法律書籍,增強自身的法律知識儲備。 2.教師方面:打破常規的教學模式,采用與實踐多結合的方式激發學生對法律知識學習的欲望。也可以打破教室的局限,多組織相關的主題活動,讓學生在實踐中體會到法律的重要性,提高對法律有更高的需求性。此外,還可以在課堂上播放“今日說法”之類的法制節目,讓學生了解實際的案例分析的過程,更加深刻的學習法律知識。這些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提高都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3.學校方面:多組織專家講座,對學生進行普法教育;開展一些主題鮮明的法治演講、辯論賽、討論會、知識競賽、“模擬法庭“等活動,以及旁聽一些典型案例的庭審,使學生能在自主參與、身臨其境中耳濡目染中得到教育和啟迪;多組織學生參加與法律有關的活動,讓大學生從實際中獲得法律知識,提高法律意識,切實際生活中獲得的法律知識比課堂中學到的產生的效果會更好。盡量給學生提供實踐的平臺,讓他們展示自己的才華,增加對法律知識的認識。
總之,大學生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對于國家的發展起著舉重輕足的作用,大學生社會主義法律意識的培養需要個人、教師、學校以及其他方面的共同努力,這樣才能使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得到很大的提高,只有這樣社會才會和諧,國家才會發展,民族才會富強,也只有這樣中國才能屹立與世界民族之林,才能成為一個富強、民主、文明的現代化法治國家。
法律調查報告10
一、調查目的
分析和認識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是培養和塑造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前提和基礎,對于實現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在中國依法治國的道路上,大學生法律意識的高低起著重要的作用,同時又可以映射出法制貫徹的效果。當代大學生正處于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形成和發展的重要時期。這一時期,大學生急需在學校的正確教育和引導下,不斷學習,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的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素養培養。當前我國大學生大都重視專業課的學習,而對法律基礎課不予以重視。同時大學生法律觀點偏差,法制觀念淡薄。很多大學生在他們的權利受到侵害時會選擇極端的方法,而不是用合法的法律手段去爭取他們的利益,這就會使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會越來越淡,導致高等院校呈現出逐年上升的違法犯罪現象。為了提高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更好的把我國建設成為法治國家。
二、調查方式
采用網絡填寫調查問卷的方式。為了使調查能夠真實、客觀的反應調查者的思想,我們對法律各個方面問題都進行了認真篩選,對相關法律專業術語也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表達。被調查者回答問題的方式主要是采用封閉式的回答方式,即預先設計好四種可能答案,將這些答案全部列于問題下面,由被調查者從中選擇一種答案作為自己的答案,均為單選題。收回有效的調查問卷共113份。
三、調查結果與分析
本試卷由兩道身份判斷題、十道單項選擇題及兩道主觀題構成。四道身份判斷題用于辨明不同人群,單選題及主觀題用于查看調查人群的法制意識。
1、性別:男52%女48%
2、年級:大一28%大二26%大三29%大四17%(大四學生在校人數不足)
3、從何時開始接觸法律:
(1)小學16%
(2)初中29%
(3)高中16%
(4)大學39%
分析:可以看出大學生接觸法律的年齡普遍偏高,很晚才開始了解法律知識。只有少數人是從小接受法律的熏陶。
4、您認為法律與你的學習和生活有關系嗎
(1)關系密切51%
(2)不大37%
(3)沒關系9%
(4)不知道,說不清3%
分析:大多是都認為法律與我們的生活是密切相關的。說明我們當代大學生還是比較重視法律的。還有一點同學認為不知道,說明自己不知道自己的想法,這是一種不良現象,作為一個大學生連自己的想法也不知道,可想而知這是很可怕的事,這一體現出了我國教育應試的失敗。
5、對我國的法律體系認識程度有多少能清楚說出我國的幾部大法嗎
(1)高;能23%
(2)中;勉強能61%
(3)還可以,一般的能14%
(4)低;不能分析:對我國比較重要的法律大學生大多都知道,不知道的人幾乎沒有。
6、您的法律知識主要從何而來
(1)學校上課和宣傳42%
(2)家庭教育15%
(3)社會宣傳(廣播、電視、報紙)42%
(4)其他1%
分析:大學生的法律知識大多來源于學校,家庭教育很有幫助,總之大學生獲得法律知識的途徑較多。社會宣傳也有很好的效果。
7、您知道自己有哪些具體的權利義務嗎
(1)全部知道9%
(2)主要的知道40%
(3)小部分知道40%
(4)不太清楚11%
分析:對于自生的權利和義務知道的占大多是說明大家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相當強。
8、您知道全國法制宣傳日是哪一天
(1)3月15日4%
(2)11月1日4%
(3)12月4日67%
(4)不知道25%
分析:大多是大學生都知道法制宣傳日,也有少數人根本不了解。說明一些大學生不夠誠實,明明對法律專業方面的知識不太了解還是要裝的自己很有法律常識,不過有很多大學生還是不知道法制宣傳日,這說明大家對法律不夠重視。
9、在生活中遇到侵害自己權益的事情時,您會如何處理
(1)向親人,朋友,老師求助40%
(2)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自認倒霉了。20%
(3)犯我者,雖遠必誅,用武力解。34%
(4)向有關部門尋求法律保護6%
分析:生活中遇到侵犯自己權益的事大多數大學生選擇向親友和老師尋求幫助,而很少的人選擇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說明了我們當代的大學生用法維權意識較差,獨立自主解決問題的能力不高,易沖動。
10、你認為法律意識與教育程度有關嗎
(1)有密切的關系57%
(2)有一點關系27%
(3)毫無關系13%
(4)不太清楚3%
分析:大多數的學生都認為大學生的法律意識與教育有著密切的關系。
11、您認為對法律的執行哪些監督是最有效的
(1)報刊、電視、廣播等新聞輿論監督42%
(2)黨委、政府、人大、政協領導機關的監督22%
(3)群眾監督26%
(4)執法機關自我監督10%
分析:對于這個問題的看法大學生有各自不同的看法,但是支持社會輿論的人占大多是。說明政府自己監督自己是不被當代大學生認可的,我們更加相信群眾的眼睛和媒體輿論的力量。
12、您認為在現實生活中法律是否重要
(1)非常重要,國無法不行40%
(2)我們的生活離不開法律46%
(3)一般,可有可無的東西10%
(4)基本沒用,法律不如關系有用4%分析:法律的重要性是被當代大學生普遍認可的,只有少數幾個人認為法律不重要。說明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在逐年上升。
13、問答題,你認為大學生在法律意識上存在哪些問題你對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有哪些建議
分析:在回答中發現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比較薄弱,自身要求太低,認為法律的作用不大,積極性不高。
建議:多開展與法律有關的活動如講座、知識競賽,高校開設基礎法律知識課程,大學生應當多關注有關法律方面的電視節目(如:CCTV12、法制頻道等)。
14、問答題,你認為造成大學生法律教育薄弱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分析:當代大學生認為,現在的大學生法律意識薄弱的原因主要是法律教育活動本身具有局限性。
四、問卷總結
綜合本次調查問卷,可以看出當代大學生接觸法律的年齡偏高,對法律知識的了解較為缺乏,法律意識總體來說比較薄弱,遇到問題并不習慣于使用法律的武器來解決。但對于我國公安機關、法院、檢察院等國家機關持比較信任的態度,也反映出了當代大學生的法制觀念在逐年上升。問卷也同時反映出了,他們認為自己法律意識比較薄弱,法律意識,是人們的法律觀點和法律情感的總和,其內容包括對法的本質、作用的看法,對現行法律的要求和態度,對法律的評價和解釋,對自己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對某種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關于法律現象的知識以及法制觀念等。大學生法律意識是大學生群體對法、法律或其現象的反應形式,即心理、知識、觀點和思想,包括對法律的情感、認知、評價和信仰等的內心體驗。
五、原因分析
大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也是未來社會的支撐主體,其法律意識如何,直接影響到公民的法律素質和整個社會法治文明的程度。從年齡上講,大學生是一個橫跨青年和成年的群體,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學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其法律意識帶有明顯的易變性和不成熟性。加之歷史原因、外部環境以及大學生自身素質等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個別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行為與社會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準確地了解和掌握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和法律需求,對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針對性,切實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大學生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由于傳統法律意識的思維慣性,以及教育與宣傳輿論的局限,大多數大學生的法律意識處于一種被動的守法狀態,認為守法就是遵守刑法。這種被動的法律意識更多的是一種守法教育下的結果。例如,現在一些高校內的法制宣傳欄中的內容都以描述違法犯罪的案例及其所受的懲罰居多,往往使得大學生感受到的更多的是法律的鐵面無私和無情,甚至有個別大學生得出了只要自己不違法,就無需學法的錯誤結論。守法教育固然是法制教育的重要內容之一,但如果將守法教育代替整個法制教育,以守法為法制教育的初衷和歸宿,則不僅不利于培養出具有現代民主意識和現代法律意識的人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是對現代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價值取向的悖逆。只有徹底轉變法觀念,以培養人們的法律信仰和權利的積極行使為出發點,才能在更深層面上對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和建設法治國家做出回應。
六、總結
針對此次關于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調查,我們能看出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比較薄弱,應該多組織專家講座,對學生進行普法教育,開展一些主題鮮明的法制演講、辯論賽、討論會、知識競賽、“模擬法庭”等活動,以及旁聽一些典型案件的庭審,讓大學生從實際中獲得法律知識,提高法律意識,而且實際生活中獲得的法律知識比從課堂中學到的效果會更好。盡量給學生提供實踐的平臺,讓他們展示自己的才華的同時也為國家的法制建設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調查報告11
我國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農民在生產經營方面獲得了自主權,但面對這種分散的經營方式,在市場經濟競爭中必然處于弱勢地位,農民組織起來、聯合進入市場,成為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需要,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應運而生。為全面掌握我市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研究推進我市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對策,去年以來,我們開展了調查研究,先后對市農委、市供銷社、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和8區10縣政府進行書面調查,會同市農委和市供銷社考察香坊區幸福鄉光明村的番茄紫花豆角專業合作社,雙城市五家鎮的奶業生產者合作社,尚志市烏吉密九北村的小九食用菌專業合作社、一面坡鎮北村的蔬菜專業合作社,分別召開了有關農民以及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縣(市)政府部門相關同志參加的座談會。
我市農民合作經濟組織也稱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始創于上個世紀90年代,屬于初創階段,在總體上存在兩種意義的組織形式。一是,由供銷社系統組織建立的市、區(縣)三級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協會網絡。如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協會組建于20__年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由涉農部門、科研院所、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大戶及農村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自愿組成,市民政局核準登記的社團法人,會長由市供銷社主任擔任,會員超過600余個。二是,由農民自發組織成立的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包括專業協會、行業協會、專業合作社等,有些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也是供銷社系統組建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協會會員。本文以下重點研究專業合作經濟組織。
一、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現狀
根據書面調查結果統計,除供銷社系統組織建立的市、區(縣)三級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協會網絡外,全市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895個,會員119314人(個)。其中,專業協會554個,會員74157人(個);行業協會144個,會員8292人(個);專業合作社197個,會員36865人(個)。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現狀具有以下特點:
(一)在組織類型方面,廣大農村依托各種有利優勢和特長,建立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農村經濟。如,五常大米協會利用地區、品種、技術優勢生產的大米,已經申請注冊商標、綠色無公害認證和原產地標識。雙城市五家奶業生產者合作社,與落戶當地的瑞士雀巢公司合作組成公司+合作社+農戶的經營格局,解決奶戶銷售鮮奶、奶牛防疫和科學飼養等問題。有的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在迫切尋找新的組織形式過程中,本著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原則,創辦起各自的農村合作社。科技能人帶頭成立合作社會。有關部門投資合作興辦的,如,呼蘭區依蘭農機作業合作社,由農機部門投入農機具,通過集體和農戶入股興辦,為社員提供優惠的機耕作業服務。
(二)在功能類型方面,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主要以服務型為主,為農民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如統購種子、化肥、飼料,聯系市場,統一價格銷售農副產品等。其中,極少數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具有實體因素,如尚志市小九食用菌專業合作社,由班子成員和大戶成立加工企業,以每袋1元錢的保護價格向農民收購食用菌,經加工后銷售,農民得到穩定的銷售渠道和銷售價格,企業獲得利潤。
(三)在產業類型方面,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以種植業和畜牧業為主,其余為加工業、運輸業、漁業等。種植業420個,占46%;畜牧業260個,占29%;其余產業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215個,占25%。
(四)在發起和引領組建方面,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有的是由農民和鄉村自發組建的,有的是在有關部門引領和指導下組建的。由農民和鄉村自發組建的483個,占53%;其余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供銷、農業、農機、科技等部門引領和指導下組建,占47%。
(五)在登記管理方面,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有登記的,也有不登記的;有在一個部門登記的,也有在幾個部門同時登記的。在有關部門登記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624個,其中,在農業部門登記的291個,占登記總數的46%;在民政部門登記的164個,占登記總數的26%;在工商部門登記的是指專業合作組織中的企業而不是專業合作組織本身,有35個,占登記總數的5%;在其他部門登記的134個,占登記總數的23%。
二、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
(一)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概念、組織形式、分類等方面缺乏統一認識。由于過去我國長期以來未出臺有關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方面的法律、法規,什么是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應當具備什么條件,如何進行分類等問題,人們缺乏統一認識,在實踐中處于探索階段,我市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存在民辦與管辦并存,協會與合作社的名稱使用混亂,本質是協會叫合作社,反之叫協會,以及專業協會與行業協會劃分標準不統一等,這些問題的存在也是導致本次調查數據不夠科學、準確的重要原因。
(二)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尚未依法登記。現有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有些雖然在相關部門登記,但均不是在法律、法規規定的部門進行登記,不具有法律地位,限制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成為真正的經濟實體,在市場競爭中受到限制。如,工商部門不是對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進行登記,而是對農民合作經濟組織中成員成立的企業,按照對企業的.管理方式進行登記。民政部門是對具有協會性質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按照對社團管理的方式進行登記。農業等部門的登記既無法可依,也不能賦予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法律地位,只是為了便于管理,起到統計作用。
(三)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管理部門職責不明確。目前對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涉及多部門管理,如供銷、農業、工商、民政、科技等部門,這些部門結合各自職能在引領和指導我市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建立,發揮重要作用。但由于職責不明確,各自為政,對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管理在總體上缺乏統一、科學的設計,不可避免影響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如,農民依托哪個部門建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有利于自身發展無所適從;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不平衡,有的村建立幾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覆蓋該村主要的經濟活動,有的村1個都未建立,農民苦于無人指導,不知道怎么辦。
(四)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自身存在的不足與困難及其原因。由于方方面面對農村合作組織的宣傳、培訓、指導和扶持的力度不夠,廣大基層干部和農民對建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認識不夠,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帶頭人的素質有待于提高;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普遍存在啟動資金不足、貸款難、銷售社員的農產品還要納稅,以及內部管理、利益分配機制不健全等問題。
三、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法制對策
目前國家已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以下簡稱《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將于20__年7月1日起實行。《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有些內容比較具體、可操作,有些內容比較原則,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對發展我市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提出以下法制對策:
(一)規范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名稱。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應當定義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和利用者,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公務員和其他受委托在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擔任理事長、理事、監事、經理和財務會計等公務的人員,應當退出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使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真正成為農民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組織。
(二)提高專業合作社依法登記認識。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登記機關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現有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施行后,只有依法到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登記,才能取得法律地位。有關部門應當抓緊組織專業合作社學習《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以及配套辦法,提高認識,自覺規定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使廣大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施行后及時、順利地進行登記,真正成為經濟實體。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在農民專業合作社機構,內部管理、利益分配等制度、機制方面,規定的比較全面、具體,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農民專業合作法法》規定大力培養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點,總結經驗,以點帶面,推廣典型。
(四)開展專項研究。一要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有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及有關組織,依照本法規定,依據各自職責,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和發展給予指導、扶持和服務的規定,研究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與其他有關部門的職責劃分。二要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關于地方財政應當安排資金,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開展信息、培訓、農產品質量標準與認證、農產品生產經營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營銷和技術推廣等服務。對老少邊窮地區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生產國家與社會急需的重要農產品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給予優先扶持的要求,研究具體措施。
法律調查報告12
法律意識是法律規范、法律關系、法律行為以及立法、執法、司法等活動在人們頭腦中的反映。法律意識是一種特殊的社會意識,是社會主體對法律現象的主觀把握方式,是人們關于法的知識、情感、評價與行為傾向的有機綜合體。其中法律情感是社會主體對于法的穩定的情緒體驗,如對于法的尊重、親近、關切還是蔑視、厭惡、冷漠等。在知識、情感、評價的基礎上選擇守法還是違法等就是社會主體的法律行為傾向。法律意識有先進與落后之分,現代與傳統之別。現代法律意識是符合社會客觀規律和時代需求的法律意識,是先進的法律意識。
一、調查目的:
現在,我國已進入了法制社會的時代,公民的日常生活不僅涉及到經濟,還涉及到文化和倫理道德等多方面,而所有的這些都必須用法律來調整。通過對我國公民法律意識現狀的社會調查,了解現今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狀況(盡管每個地區各有差異,但也可大致了解),意識也希望通過了解,能加強和增進公民的法律意識,使其樹立正確的法律的觀念,對我們的法律有正確的態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調查程序:
此次調查主要用的是問卷調查調查方法。發放問卷,當場收回。
三、調查問卷結果及分析:
1.您對我國法律了解多少?
A非常多——7——15.56%
B很多——15——33.33%
C一般——17——37.78%
D少——6——13.33%
2.您認為我國法律執行狀況如何?
A非常好——19——42.22%
B很好——16——35.56%
C一般——9——20%
D差——1——2.22%
3.您覺得影響我國法律有效執行主要原因是?
A法律本身沒有足夠的權威——15——33.33%
B執法機關執法不嚴——9——20%
C一些領導干部不守法——17——37.78%
D多數人對法律尊重不夠——4——8.89%
4.您認為我國法律完善程度如何?
A比較完善——24——53.33%
B基本完善——17——37.78%
C不完善——3——6.67%
D很不完善——1——2.22%
5.您覺得法律能維護您的切身利益嗎?
A能,我對法律非常有信心——25——55.56%
B不能,法律越來越成為有錢人和有權人的代表和工具——6——13.33%
C現在還不能,但隨著社會的發展,法律會逐漸完善——10——22.22%
D說不好——4——8.89%
7.您認為法律與道德哪個重要?
A法律——23——51.11%
B道德——22——48.89%
8.您在日常生活中,會自覺遵守法律的規定嗎?
A嚴格遵守——25——55.56%
B大部分遵守——14——31.11%
C有時會——2——4.44%
D對法律規定不了解——4——8.89%
9.當您在路上遇到一個小偷正往路人口袋里偷東西,您會
A明哲保身——10——22.22%
B及時告訴受害者——17——37.78%
C報警救援——20——44.44%
D不知道——0——0%
10.對于一個跟你關系特別好的朋友,向您借錢,答應兩個月后還,您會要求他寫借條給您嗎?
A關系那么好,不用寫——17——37.78%
B應當寫——17——37.78%
C寫不寫都無所謂——11——24.44%
D說不清——0——0%
11.如果發現干部違反規定多收費,您通常
A忍忍算了——11——24.44%
B向上級部門反映——25——55.56%
C不交——8——17.78%
D到法院去告——1——2.22%
12.您認為打官司的.行為
A值得鼓勵——16——35.56%
B斤斤計較——4——8.89%
C正常——25——55.56%
13.您認為打贏官司主要靠
A金錢——9——20%
B律師——5——11.11%
C與法官關系——1——2.22%
D法律——30——66.67%
14.你最想了解哪部法律
A憲法——21——46.67%
B刑法——8——17.78%
C民法——7——15.56%
D勞動法——9——20%
15.你認為對你最有幫助的法律是
A憲法——20——44.44%
B刑法——5——11
.11%
C民法——11——24.44%
D勞動法——9——20%
分析如下:
第一題從整體上評估被調查者的法律意識程度,以便迅速掌直接把握被調查者實際情況。從第一題的回答情況來看,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還是比較令人滿意的,僅有13.3%的人認為自己了解的法律知識少,相反,有33.33%的人認為對我國法律了解比較多。
第二題從法律的執行程度出發,調查公民對現形法律的滿意程度。從問題的答案來看,大多數人還是比較滿意的,有20%、2.22%的人認為一般和差,說明我國法律執行狀況還應該繼續改革深化,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第三題延續第二題對執行狀況的考察,深入研究當前我國法律執行不足的具體原因。從調查結果看來,認為“一些領導干部不守法”的人最多,占37.78%;其次是“法律本身沒有足夠的權威”,占33.33%;“執法機關執法不嚴”,占20%;“多數人對法律尊重不夠”,占8.89%。就整體而言,說明我國封建法律意識殘余還大量存在,“官比法大”、“情比法大”的思想依然存在,還有好多人對法律關心較少,缺少主人翁意識。
第四題調查我國公民對法律完善程度的認識,以評估其法律意識。調查中顯示超過一半的人都認為我國法律比較完善,近四成認為基本完善,只有少數人認為不完善和很不完善。這同時也反應出我國立法工作做的比較令人滿意。
第五題將法律與公民實際生活聯系起來,從切身利益出發,調查公民對法律信心度的認識。結果顯示,大部分受調查者對法律充滿了信心。當然也有13.33%的受調查者認為法律不能不能維護自己的切身利益,法律越來越成為有錢人和有權人的代表和工具,這說明了我國法律在現階段確實還是存在一定問題的,還有很多值得有關部門需要注意的地方。
第六題調查公民法律意識的來源。調查結果顯示,來自學校和家庭所占比重最大,都占到28.89%。來自社會和其他來自家庭和社會的分別占22.22%和20%。說明家庭和學校是我國公民獲得法律知識的重要來源,社會及其他方式也占一定的比例。這要求我國應繼續加大在家庭學校的宣傳力度,同時,拓寬現有方式,積極尋求新方式向公民普及法律知識。
第七題研究道德和法律的重要性。其結果顯示認為法律重要的占51.11%認為道德重要的占48.89%。可見結果不容樂觀。法律的地位受到了嚴峻的挑戰,道德在我國公民的心中還是占有重要地位的,傳統的法律意識在我國公民心中還根深蒂固。
第八題從公民生活出發調查公民在實際生活中面對法律時的反應。在日常生活中,嚴格遵守法律的占55.56%,大部分遵守占31.11%有時會占4.44%,對法律規定不了解占8.89%。雖然嚴格遵守的占大部分,但不遵守的和不了解的也大有人在。
第九題主要調查當公民面對緊急情況時做出的反應。此項結果不容樂觀,明哲保身者占了22.22%,說明我國公民“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傳統小農思想仍有一席之地。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麻木思想愈演愈烈。
第十題主要調查公民的契約意識程度。當朋友向自己借錢時認為應當寫的不足四成,大多數人都有不用寫和無所謂的思想。就此問題而言,我國公民契約意識不強,相對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還相距甚遠,這對我國日益發展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利。
第十一題主要調查當發現領導干部違法時,我國公民的反應情況。此項調查結果也不容樂觀。只有一半的人能向上級領導舉報,利用法律渠道去法院起訴的
僅占2.22%,而有24.44%的受調查者采取“忍忍算了”的消極心理。我國公民對的法律意識比較消極。
第十二題直接從訴訟出發,通過調查公民對訴訟的態度以間接判斷公民的法律意識。結果顯示有過半的人認為打官司正常,35.56%的受調查者認為打官司值得鼓勵,然而有8.89%的受調查者認為打官司是斤斤計較,雖然比重不算大,但同樣能反映出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還亟待提高。
第十三題繼續深入研究十二題中關于法律訴訟的問題,調查公民心中打官司勝利的重要條件。其中66.67%的受調查者認為法律是打贏官司的重要條件,其次便是認為金錢是打贏官司的重要條件,占20%的比重,認為律師和與法官關系是打贏官司重要條件的分別占11.11%和2.22%。這也體現出了現在社會上還大量存在著不和諧的因素,我國還并沒有真正做到依法治國、依法行政。
第十四題調查公民最想了解的法律。結果顯示想了解憲法的受調查者占
46.67%,居于首位,其次是勞動法占20%,刑法占17.78%,民法15.56%。說明我國公民對憲法了解的興趣較弄,但同時也呈現出需求多元化的特點。
第十五題延續第十四題的研究,調查公民心中認為最有幫助的法律。結果依然是憲法居首位,占44.44%,體現了憲法是我國根本大法的地位,其次是民法占24.44%,勞動法占20%,刑法占11.11%。我國應繼續加大法律宣傳力度,面對普通公民,投其所好,多樣化宣傳。
四、總結:
總的來說,法律,現代文明社會必不可少的工具,可我國是一個傳統法律意識極濃的國家,在傳統的法律意識里,法律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十分有限,權利意識非常淡薄。主要表現在:
(1)傳統的習慣根深蒂固,傳統觀念與現代意識交織
(2)積極態度與消極態度并存
(3)法律權利意識弱于法律應用意識
針對以上的現象,我覺得可以嘗試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以此來提高廣大公民法律意識:
1、營造一個大家都積極參與的學法守法的輿論氛圍
2、應讓有關部門編寫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傳教材
3、建立一支專業的普法隊伍
4、有關部門在普法教育上還應適當投入
5、一些領導機關、司法機關應做好表率工作
法律調查報告13
一、前言部分
本人于5月x日至7月x日在蘇州萬杰裝飾公司進行社會實踐,就職工工傷認定案件問題做出調查,筆者發現,如何進一步保障好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提高勞動者的待遇水平,已成為我場當前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令人深思。本文將重點分析其中幾個較為普遍發生的法律問題,希望對解決勞動和社會保障問題有所借鑒和啟迪。
調查人:蔣友才
時間:5月x日至7月x日
地點:蘇州萬杰裝飾公司
調查方法:走訪職工
二、事實部分
我國的工傷認定制度建立于20世紀××年代中期,19××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是建國后第一部專門性的涉及工傷認定方面的法律。從建國后到改革開放之初,由于當時經濟結構單一,政企不分,企業承擔了大量的社會職能,因此是否構成工傷是由企業進行認定的,并主要由企業給予相應的工傷待遇,形成國家調劑與企業責任相結合的`模式。工傷保險制度的改革從20世紀××年代末開始,進一步擴大了工傷保險的范圍,隨著20××年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的出臺,目前已基本建立起相對完善的工傷保險體系。
20××年至20××年,我區法院受理該廠工傷認定行政案件12、22和36件,案件數量增長幅度較大,遠遠高于同期行政案件增長的速度。
三、分析部分
(一)工傷認定行政案件數量激增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該公司共有職工三百余人,龐大的勞動者群體,不可避免地會發生大量的勞動爭議,從而引發越來越多的行政訴訟案件。
2,某些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從企業的角度看,不少企業只圖抓生產效率,不重視企業的生產安全,既忽視對職工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也缺少安全生產防范措施和制度建設。
3,勞動者的維權意識逐漸增強。隨著我國法制環境的逐步改善,法制宣傳活動的*開展,勞動保障部門和法院救濟勞動者實際案例增多,勞動者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日益增強,在發生事故以后,越來越多的勞動者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權益。
(二)工傷認定案件的結案情況
20××年至20××年該公司的工傷認定行政案件中,被告的敗訴率約占全部案件的10%左右。工傷認定行政機關敗訴的原因主要有:
1.認定結論的事實證據不足。在不少案件中,行政機關未能充分核實相關證據,未能嚴格把握“用人單位否認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這一原則,在缺乏充分事實證據的情況下就做出事實認定結論,導致被法院判決敗訴。
2.認定程序違法。少數工傷認定行政機關執法水平不高,程序不夠規范,包括沒有履行好相應的告知義務,沒有進行必要的證據審核,超過法定期限作出認定等情形。
3.判斷標準與法院不一致。由于現行規范工傷認定的法律、法規規定過于原則,而在實際中新情況、新問題較多,勞動者發生事故的情形也是多種多樣,是否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工傷事故,往往存在許多爭議,行政機關和法院的認識標準不統一,也是行政機關敗訴的一個主要原因。
4.從工傷認定行政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工傷保險制度存在的若干
問題第一,工傷認定的模糊地帶較多,立法層次過低,認定標準難以統一。
5.在可作為裁判依據的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條文規定方面,涉及工傷界定的主觀因素過多,彈性太大,缺乏確定性標準,如《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情況,哪些是“有關”、哪些是“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有著較廣的含義;再如對“上下班”行進路線亦未有明確定義,缺乏易操作性。
法律調查報告14
一:調查方法
這次調查對象是鄭州航院各年級在校大學生。調查的方式是發放和填答電子調查問卷。為了使調查能夠真實、客觀的反應調查者的思想,我們通過互聯網,借鑒相關研究,設計了調查問卷。本次調查不記名。被調查者回答問題的方式主要是采用封閉式的回答方式,即預先設計好四種可能答案,將這些答案全部列于問題下面,由被調查者從中選擇一種答案作為自己的答案。調查問卷工發放160份,回饋的有效資料為112份。這些資料是比較完整可靠的,占應調查對象的70%。
二:調查問卷內容
題1:你會主動要求學校確定你的權利嗎:
A只有有事情發生,和個人利益沖突,就會要求確認
b涉及重大利益
c不會,就算是問了,別人也不會理會你啊
d想什么呢,這可是在天朝
題2:“依法治國”的“法”是指
a:僅指憲法等“法律”級的法律;b:整個法律體系;c:主要指憲法,即“依憲法治國”;d:法治的精神
題3:“法律至上”的含義
a:任何人都要守法;
b:法律的效力高于道德等其他社會行為規范;
c:一切按既定的法律規則辦,不能行使自由裁量權;
d:法律作為最后的決策依據,即使有一些毛病也要遵守
題4:現在很多公交車都沒有按時到站甚至是延遲15分鐘才到車站,你怎么看?
A可能因為堵車吧,可以原諒 b一邊等待,一便在心里臭罵 c打出租車走,不坐了 d打電話或到相關部門進行投訴
題5: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解
a:在法律適用上人人平等;b:在立法以及法律適用上人人平等;c:官民平等,官員無特權;d:關鍵是政府與民間法人及公民的平等
題6:法律的作用
a:法律目前基本是靈丹妙藥;b:有局限性,要嚴格限制法律適用的范圍;c:法治在任何情況下都勝過人治;d:應堅持“德主刑(法律)輔”的原則。
題7:目前我國的法治狀況
a:已經是法治社會;b:有局限性,要嚴格限制法律使用的范圍;c:各方面都差得很遠;d:整體上看人治的影響大于法治
題8:法治的關鍵在于
a: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b:必須保證法律是良好的;c:官員守法,受到法律的有效監督;d:大家都信仰法律,自愿服從法律的統治
題9:如果你發現你的個人資料被其他人轉售,你會怎么辦‘
A自認倒霉 b向周圍人抱怨但不會采取任何措施 c直接與之理論 d根據有關法律,積極維權
題10:如果在商場買回來的東西有質量問題,你會:
A拿著小票去商店要求賠償 b把東西放一邊或扔了,然后心里想再也不去哪里買東西了 c人人都買,就我的有問題,自認倒霉唄 d找回那家店,跟老板吵一架去
在大學學習中,我們已經先后學習了《思修(全名)》、《馬克思主義思想概論》、《毛澤東思想概論》,對我國社會主義想想道德建設也有了較為全面的認識。需要說明的是,這次問卷調查不是對每個同學的法律意識做一個是非評判,每個問題的答案也一般不存在絕對對錯關系,選擇其中的每一個答案都代表著一個人對法律的自己的看法。同時,也不是說同學選擇某個答案最正確時就代表著他的法律意識最高。
我們的調查題目都是生活經常看見或者說到的法律、權利概念,這些概念每個人都應該見識過,也各自有自己的理解。通過我們的調查表明,除了對“依法治國”這一概念比較滿意外,其他幾個法律概念都存在同學們主觀臆斷的理解。同學們往往對這些問題的理解局限于生活層面,也就是說,沒有上升到一種以法律的觀念來思考問題。選擇不理想的狀況說明我們還要加強法律意識的教育,雖然大學生具備了一定的文化知識,但在接受真正法律基礎教育的時間很少,都是從各種報道或者自己搜索信息時得到,這些東西具有較大的不穩定性與誘導性。建議對每個專業設置法律基礎課程,以強化法律意識。
從總體來看,同學對法治社會認識還是處于一個偏低的水平,做到深入認識形成自己思考的人較少。問卷答案之間沒有遞進關系,但我們實際地去分析,這里面存在著一個對法律認識的高低問題。不管是各種情況的同學,對法制社會認識的整體情況都是主要集中在教條化的灌輸里面,接受的法律知識沒有主動性,不符合議和具有朝氣與思想的大學生形象。這種現象可以說是一種普遍的。我們認為,在開設法律基礎課程的基礎上,應該從方法上誘導同學們從不同的角度思考問題,充分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形成理性的社會意識,特別是權利意識。
從統計結果來看,同學們對熱點法律制度的理解處于中等的水平,權利意識有一定的基礎,但是沒有達到較好的狀態,完全有提升的空間。因為對這些制度的了解,不僅僅是對同學們生活的處理糾紛等法律問題的幫助,這些更代表著一個人的文化底蘊,在交際交往中,如果能對這些制度有自己的、深刻的認識,別人會對你作出更高的定位,在展示自己才能的時候更加具有優勢。建議學校多提供這方面的高水平的法律講座,拓展同學們的視野,豐富法律知識。各個類型的區別不是特別明顯。
關于當代大學生的權利意識,可以得出結論:首先,當代大學生心理上的獨立性并不強,權利認知水平不高。其次,當代大學生的權利行為解釋系統去權威化,在處理學校和自身矛盾時,解決途徑具有自發性。第三,當代大學生對自身的公民權利、受教育權利的總體評價是積極的,但對自身在大學發展中地位的評價不高。第四,當代大學生對未來大學的發展參與意識強,同時對于規則意識的培養認同度較高。第五,權利意識培養和教育使得大學生獲得了法律常識,但與媒體、家庭和中小學公民教育相比,大學的公民教育特別是權利觀念教育不占優勢。
當代大學生成長于中國市場經濟發揮巨大效能的歷史階段,他們崇尚自由,重視個體發展, 但是他們也正處于高等教育大眾化的時代,背負著幾代人的大學夢,客觀上受教育的時間延長,沒有生產勞動的`經歷,缺乏經濟獨立性,更缺乏人格上的獨立要求。加之傳統的義務教育,注重灌輸,講究行為規導,缺少思辨解釋系統,因此不能引發他們真誠的思考。
同時,我們看到,和學生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諸如《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并沒有以正面的形式與學生接觸,將兩者聯系起來的往往是各所大學根據上位法所制定的《學生守則》。學校在對新生進行的校紀校規的教育中,對《學生守則》也僅做大概的介紹,施以形式化的檢驗,并沒有將其當作必不可少的權利教育,納入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中。
基于上述分析,我們嘗試提出以下幾個值得注意的方面。第一,將合理的契約精神貫徹到產生校生關系的整個過程之中。高校需要明確履行告知義務,特別是在形成校生關系之初。高校進行招生宣傳時,有義務公開其針對校生關系制定的管理制度,包括學生守則規定,以顯契約精神,學生可以在不同大學之中,針對大學品牌、大學服務管理水平,尤其是大學對學生實施管理的規章制度進行綜合選擇,這樣可以促使社會各界監督大學的規章制度合法、合理化。
第二,實現完整、系統的權利教育。首先,要強化新生入校期間的“成人權利意識教育”。目前,學校都會組織學生入校初對本校學生守則進行集中學習。這種方式集中、高效地讓學生在最短時間知道學校的規章制度,但這種方式難免顯得太過急于求成,而且目前各高校的學生守則讀本,呆板枯燥,沒有適時地編入一些適合學生閱讀理解的法律知識和法律背景解讀。其次,對于大學生的權利意識培養,需要既博又精。當代大學生不缺少法律常識,他們缺少的是對于法律知識和淵源的正確理解和反思習慣。同時,權利意識教育還需要配套開設哲學、倫理、邏輯、歷史等通識選修課程,增進學生的思維能力和文化素養。
第三,著力培養一批對大學生進行系統法律、權利教育的教師,他們既要有良好的課程教學知識,還要有學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的實戰經驗。這一批教師就是學生思政輔導員。輔導員需要掌握統一的法律知識,具備對學生權利意識教育中進行準確法律解釋的工作能力。第四,加強高校與學生關系的行政法學研究,加快填補高等教育系統內的立法缺漏,對《學生法》的提議進行進一步調研。與此同時,根據新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暢通大學生權利救濟途徑,針對目前學生申訴委員會在程序上完備,但學生權益維護不足的情況,加緊探討學生申訴委員會進行工作的可操作性研究。
法律調查報告15
法律意識是社會意識的一種形式,是指人們對于法律和有關法律現象的觀點和情感、態度的總稱。法律意識作為國家上層建筑的組成部分對國家的法制建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大學生是一個特殊群體, 大學生法律意識如何直接關系到未來國家法制建設的進程。為此我們對在校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狀況進行了一次問卷調查。調查內容包括法律知識的來源及法律知識重要性的認識、主動應用法律知識的能力、守法與護法意識、法制觀及對法律的信任度、基本法律知識的了解與掌握。計25道題。該次調查共發放問卷30份,回收30份。
(一) 法律知識來源及法律知識重要性的認識。
42.1%的學生的法律知識主要來源于課堂,47.3%的學生法律知識來源于電視、電臺和報紙,受家庭影響及其他來源的占10.6%。說明學生學習法律知識的來源廣泛,但課堂與其他傳播媒介占據主要部分。當問及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時,只有20%的同學認為法律“非常重要,我有麻煩首先想到法律途徑解決,沒有法律我就沒有辦法生活”,63.3%的同學認為“法律比較重要,我有時會嘗試使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另外16.6%的同學認為法律不太重要或者根本沒作用。約1/2的學生認為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強弱受學校的影響最大,約1/3的'學生認為社會是影響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最大因素,家庭及個人因素只占20%。從中可以看出,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大部分同學對法律的認識僅限于理論層面,還沒有滲透到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學校組織的一些宣傳活動或講座只有43.3%的同學覺得能學到一些東西,剩余56.7%的同學覺得太形式化,不愿去浪費時間,或者沒有參加過。
(二) 主動應用法律知識的能力。
在實際生活中,有意識的應用法律知識的學生比例仍然不高,問卷中,試過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同學只有10%,90%的同學選擇暫時沒試過。參加勤工儉學或兼職時,有意向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的只占70%,仍有30%的學生完全沒有這個意識。買了某種價值不菲的商品但后來現被騙后只有46.7%的同學會利用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40%的同學選擇直接到商店找負責人賠償,6.7%的同學選擇把商品扔了,當買個教訓,6.6%的同學選擇“到處跟別人說這個商品是假的,叫人不要買。”這說明學生的維權意識普遍不強。但可喜的是,當問到“當你真正處于一件法律案件中”有83.3%的同學認為自身法律意識不夠,但懂得咨詢專業人士,16.7%的同學則認為自身的法律知識足夠,而且懂得咨詢專業人士。法律本身是一門學理性極強的學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礎理論,就難以用理論解決現實存在的法律問題。
(三) 守法、護法意識。
由于傳統法律意識的思維慣性,以及教育與宣傳輿論的局限,大多數學生的法律意識處于一種被動的守法狀態,雖然有較高的守法意識,但自覺性仍有待提高。對于一些輕微的違法違規行為,有40%的同學堅決不做,56.7%的同學選擇會視情況而定,還有3.3%的同學則不介意,跟大眾一起做。對于一些來路不明的自行車63.3%的同學認為自己不會去買,36.7%的同學則會買,因為很喜歡。
(四) 法制觀及對法律的信任度。
當問及“一次你的一個親密無間的朋友,向你借600元生活費,答應三個月之后還,你會要求他(她)寫借條給你嗎?”時,46.7%的同學認為不用寫,30%的同學認為寫不寫都無所謂,只有23.3%的同學認為應當寫。大多數同學的法律意識還停留在法律心理階段,只是基于自身日常生活對法律現象的一種表面的、直觀的感性認識,遠沒有形成高水平的法律思想體系。“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對國家有貢獻的人與普通人一樣犯了罪,應當公平對待。該選項得到了96.7%的支持率,說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一觀念已經深入民心。守法是公民的基本義務,任何人犯了罪都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另外,結果顯示,所有被調查同學都希望能不斷提高自身法律意識。這說明同學對法律意識在現代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清醒的認識,希望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
(五) 基本法律知識的了解與掌握。
在調查問卷中,我們設計了10道具有固定答案的題目考查同學對法律知識的了解程度。各題答對率如下:
9、你知道《勞動法》里面規定試用期最長是多久嗎?30%
11、父債子還,是否正確?76.7%
14、你知道全國法制宣傳日是哪一天嗎?67.7%
16、王某有三個兒子,王某在病死之前當某個兒子的面做了口頭遺囑,這種遺囑是否有效?43.3%
17、劉某現在17周歲,父母雙亡,主要靠自己打工維持生計,則劉某屬于?26.7%
18、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別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按照民法規定稱為?66.7%
19、刑法規定應負刑事責任最低法定年齡是10%
20、甲某和其12歲兒子共同搶劫,其子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40%
21、投毒,當被害人服毒后尚未死亡之前,犯罪悔悟,并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搶救,但搶救措施未生效,被害人死亡,這種行為屬于。60%
22.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仍放任這種結果發生是。33.3%
調查結果顯示,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是明顯欠缺的。在嚴峻的就業形勢的壓力下,大多數同學會把更多的時間放在專業科目的學習上,從而忽略了對法律知識的學習。有研究表明,改革開放以來,大學生違法犯罪現象明顯增多,占社會刑事犯罪的比例持續上升。其原因之一就是不懂法,不知法。沒有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沒有法律意識,那么,即使是當自己的正當權益被侵害時,也不懂如何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問卷調查的基本結論是: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仍亟待增強。
提高大學生法律素質修養,提升法律思維水平,不僅是我們自身健康成長的需要,也是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需要。我們不僅要學習法律知識,掌握學習方法,參與法律實踐,培養社會主義法律思維方式,而且要樹立法律信仰,宣傳法律知識,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自覺維護社會主義的法律權威。
另外,在學習法律知識的過程中,我們要注意培養:
①法律至上意識。美國法學家伯爾曼說過“在法治社會中,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他形同虛設。“信仰法律,崇尚法律是人們對法律的一種尊重。法律的權威不僅來源于其強制性,更源于人們對法律的尊重、信賴和崇尚。
②公民意識。培養公民意識就是培養樹立人人平等的法治觀念,權利與義務辯證統一的觀念,民主與法制辯證統一的觀念。從而正確認識自己與國家的關系,與人民的關系,以主人翁的態度正確對待國家利益與人民利益。
③主體意識。市場經濟從某種意義上說是一種主體經濟,只有作為生產者和經營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成為真正主體是,才會有競爭,有效益,有資源優化的配置。也才會有市場經濟本身。因此培養自身的主體意識,充分認識到自己的獨立的主體地位,要在競爭中求生存和發展,這樣才能實現自身的社會價值和自我價值。
④守法意識。樹立正確的守法觀念,自覺守法,用法,護法。
⑤法律保護意識。既要學會將自己的權利法律化。比如為自己的發明申請專利保護等,又要認識法律不僅是懲處犯罪的工具,更是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有效武器,在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要敢于并善于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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