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調查報告15篇
隨著個人素質的提升,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邏輯的合理性。你還在對寫報告感到一籌莫展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法律調查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律調查報告1
調查時間:20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25日
調查地點:新疆烏魯木齊市
調查對象:各高校大學生
調查方法:問卷調查
調 查 人:電大北校區20xx秋法學專科學員 周峰
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進步發展和社會主義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會對個人的要求越來越高,法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依法辦事,已成為人們的共同信念。一個國家的法律體制完善與否也日益成為衡量這個國家現代化程度高低的標志。然而,根據有關數據表明:近幾年來我國大學生的違法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長趨勢,可見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制觀念對大學生來說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為了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我通過對調查問卷進行歸類分析,對當前大學生對法律的認識情況有了初步的了解,同時對如何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了一定的計策。我還通過直訪大學生,更加直接、清楚地了解到大學生的心里話,從而更加深入了解到當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情況。
一、調查問卷分析大學生法律意識存在的問題
對新疆各大院校學生進行了法律意識問卷調查,發放問卷80份,收回68份。男女比列1:1。
(一)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有待提高。
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衡量法律意識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標準。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董輿教授通過他的法律意識調查報告顯示出:“人們的法律意識水平的高低與其文化程度成正比。”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普遍不高。當前我國大學生大都重視專業課,而對法律基礎課不予以重視。另一方面,高校的《法律基礎》課學時有限,要想在這么短的時間內要想大幅度的提高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是很困難的。因此,高校大學生在這有限的課時中獲得的法律知識也是有限的。
(二)大學生法律意識欠缺、法制觀念淡薄。
法律意識是指人們關于法和法律現象的思想、觀點和心里的總和。法制觀點是高層次的法律意識,是人們對于現存的法律規范、法律活動和法律關系等現象的概括和總和。法律意識,法制觀念決定著大學生,甚至是以后走入社會依法辦事的自覺性。當前,非法律專業大學生法律知識匱乏,就容易產生錯誤的法律判斷意識、淡薄的法制觀念。在這種錯誤意識和觀念支配下的大學生,違法犯罪行為無法預料。
(三)法律權利意識弱于法律實用意識
權利和義務是整個法律體系的核心內容,任何法律都不在乎是主體權利和義務的規定。法律觀念和法制觀念的強弱主要取決于主體的權利觀念的強弱,權利意識對大學生法制觀念的培養尤為重要。權利意識既包括對自我權利的認識、要求,也包括對他人權利的必然和必要性。沒有對他人權利的尊重,就沒有現代意義的權利觀念。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發展和法制建設的進行,大學生越來越關注一些法律現象,在事關社會問題的解決尤其是身邊的涉法問題時,他們能首先想到應該運用法律。但是,當他們自身遇到問題時,卻因缺乏權利意識而極力回避,既缺乏對自己權利的維護,又缺乏對他人權利的尊重。主要表現在:一方面,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不能積極主動地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而是以消極的態度對待法律,甚至會放棄法律武器,采用報復的手段來討回“公道”。另一方面,在事關自己的利益時,比如說在評優評獎、入黨、就業、擔任干部等具體切身利益面前,卻一馬當先,采取盡可能的手段,逃規避法為自己謀利,有時甚至導致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在一方面,當自己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權益時,比如晚上熄燈后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不經允許隨意拿別人的東西,考試作弊等,完全不顧及他人的權利,甚至極力逃避,推卸責任,企望能法外開恩、法理容情,缺乏承擔法律責任的意識的勇氣。
(四)法律意識層面有待提高
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的一個主要內容,是衡量法律意識高低的主要依據。掌握法律知識的多少,法律水平的高低與法律意識成正比,隨著我國法制的不斷健全,內容的不斷豐富,大學生整體的法律知識水平也應隨之提高。但是目前,我國高校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并不理想。高校學生大多重視專業課而忽視基礎課,因而多數學生對基礎課只有到了考試的時候才臨時抱佛腳應付了事,在這種思想支配下,大學生就不可能把法律基礎課上好,就不會有扎實的法律基礎知識。同時,除了法學院校外,不少高校法律基礎課課時過少,教師只能略教一些法律知識,大學生也只不過略懂一些法律概念和常識。由于當前大學生法律基礎知識比較薄弱,法律知識水平不高,因此,造成了他們一些錯誤的法律觀點、淡薄的法制觀念。錯誤的法律觀點主要表現在:一是權與法不分、有不少學生認為在當今中國,權大于法;二是違法與犯罪界限不清,把二者等同起來;三是道德與法的界限不清,把道德規范作為法律規范,把道德情感當作法律準則,認為不符合道德規范的就是違法,淡薄的法制觀念主要表現在:當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時,不知道用法律手段類似保護自己。或者不相信法律,放棄法律武器。
(五)大學生的法律理論知識與實踐相脫節
在我國任何一所高校都開設法律基礎課作為非法律專業學生的選修課,在法律基礎課上通過老師的講授能夠學到一定的法律知識,學生們都知道遇到問題、糾紛應該采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利。但是在現實中,如同學之間發生矛盾沖突時,有的同學就不能采取正確的方法解決,往往是頭腦一熱,就采取一些過激的,甚至愚昧的方式,最終造成嚴重的后果;有的同學則是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卻不懂得如何用法律保護自己。因此,提高大學生運用法律知識的實踐能力,使其學以致用,是迫在眉睫的一件大事。
二、調查中我們了解到大學生犯罪率高的客觀原因有以下三個
(一)有的家長教育方法不好,有些是對孩子無原則的溺愛、袒護和嬌縱,致使孩子對自己的`不良行為產生“合理感”;有些是孩子出現問題后采用極端粗暴方式管教,無情的謾罵,甚至趕出家門。另外有的家長有不良嗜好的也有可能對孩子的成長產生不利影響。
(二)學校教育存在偏差。
主要表現在:一是重視學生的智育教育,對學生的品行教育重視不夠。為了應付考試,有壓縮、擠占其它非考試科目課的現象發生。雖然學校有教給學生一定的法律知識,但卻只局限與課本或書面上,未能真正教會學生運用法律,導致學生只會口頭上的法律知識。
(三)、社會誘因的侵蝕。
近幾年來,社會上不良風氣對大學生有很大的腐蝕作用,文化部門有時對文化市場管理不夠嚴格。另外,當前社會很多市民的法律意識淡薄,在這種社會環境潛移默化的影響下,造成大學生對法律的不重視,導致有些大學生由于存在僥幸心里而走上的犯罪的道路。
三、 大學生犯罪率高的主觀原因有以下三個
(一)有的大學生法律觀念淡薄,不學法、不懂法,往往從一些影視作品、電腦游戲、書刊雜志中,吸收一些不健康的東西,加上他們有的認識問題的能力和辨別是非的能力差,看問題簡單、片面,待人處事往往感情用事,很少經過深思熟慮,常常不計后果。
(二) 有的大學生性格內向、孤僻,加上來自學校、家長、社會等方面的壓力大,心理長期受壓抑,缺乏傾訴對象,平時又得不到正確的引導,成為違法犯罪的心理動因。再加上易沖動,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緒,以致造成明知故犯的嚴重后果。
(三)有的大學生雖然對法律知識有一定的了解,但在現實生活中,受他們所處的環境和背景影響,往往會因為克制不住私欲而忽視了法律做出違法的事情。
由此可見影響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因素有很多。根據調查顯示,有的大學生認為家庭對他們法律意識的影響較大。他們覺得父母是孩子的是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現代社會是一個法制社會,作為一名大學生要學習法律知識,學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護法,只有全體人民的法制意識加強了,才能實行依法治國,我們的國家才能不斷強大。然而,目前我國一部分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還比較低,未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有些大學生雖然認識法律知識,但在現實生活中卻未能將其合理運用,這也是當前大學生在法律層面上的一大弊病。
法律調查報告2
最近,我們根據上級部門的通知精神,對全市貫徹執行《浙江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的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調查情況向你們匯報如下:
我市地處海島,鄉鎮分散,在2.22萬平方公里的遼闊海域中,有1390個島嶼,陸地面積1440平方公里,總人口100萬。由于歷史等原因,長期以來,我市人口的民族構成中,漢族占絕大多數,以回族為主的少數民族占總人口比例很小。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特別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大量流動人口到我市打工、婚嫁、投親靠友,加上一些少數民族人才的引進,使我市的民族結構近年來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我市民族成分構成逐步趨向多元化。目前,我市共有21個少數民族,共2364人,其中普陀區1379人,定海區678人,岱山縣129人,嵊泗縣178人,主要分布在舟山本島等一些較大的島嶼上。主要民族成分為回族、滿族、苗族、土家族、瑤族等。截止XX年底,全市干部中有少數民族人員60人;少數民族人員中,有高級職稱5人,中級職稱10人,初級職稱8人,工程師以上5人。
近年來,我市充分認識到:做好民族工作,協調民族關系,對于廣泛宣傳我國民族政策,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抵御西方敵對勢力的滲透和破壞,推動我市各民族之間的交流和融合,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增進互愛,共謀發展,為我市建設“平安舟山”,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推進“三個文明”建設,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為此,我們一直把做好民族工作作為重要內容來抓,嚴格執行黨的民族政策,認真貫徹《浙江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努力探索新形勢下少數民族工作的新路子,采取了一系列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做好全市民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一、加強領導,健全網絡,努力營造開展民族工作的良好氛圍。
市領導把我市的民族工作納入了市委、市政府的議事日程。各級領導帶頭認真學習《浙江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掌握相關政策。為加強對全市民族工作的領導,市委一位副書記、市政府一位副市長分管民族工作。同時進一步健全和加強組織網絡建設,全市所有街道、鄉鎮都配備了宣統委員,分管民族工作,做到民族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問。同時在全市認真做好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普及工作,大力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這一切,都為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組織保證和人員保證。從而在全社會營造了一個關心少數民族人員的良好氛圍。
在市委、市政府的帶動下,各縣、區也對少數民族工作十分重視,紛紛采取措施落實少數民族政策,強化少數民族工作。如普陀區于1991年成立了少數民族聯誼會。
我市各縣、區每年召集各鄉鎮少數民族人員代表進行座談,了解少數民族人員在我市的生活工作情況,征詢他們對我們民族工作的意見建議,共同探討如何進一步更好地學習貫徹好《浙江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如我市的嵊泗縣對作為人才引進的幾位少數民族知識分子在工作上、生活上給予更大的關心支持,讓他們安心為本島的港口旅游城市建設建功立業。
同時,市有關部門還幫助做好普陀區少數民族聯誼會的'換屆工作。與會的有來自全區9個少數民族的代表和特邀代表70余人。會議回顧總結了區少數民族聯誼會五年來的工作,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務。審議通過了《普陀區少數民族聯誼會章程》,選舉產生了由11位理事組成的第三屆聯誼會領導班子。
我市的各縣、區和有關部門還建立健全信息報送制度,分級負責,及時把各地發生的影響民族團結問題和處理措施報送上級機關,以便上級機關了解情況,正確決策,及時指導工作,牢牢掌握處理問題的主動權。杜絕有警不報或夸大情況,以免造成判斷和決策失誤。
普陀區積極引導少數民族投身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利用大會、座談會、學習會等形式,對少數民族群眾進行維護安定團結的教育。通過教育,使廣大少數民族群眾認識到,穩定是進行深化改革開放的先決條件,要投身改革開放,首先必須自覺維護各民族的安定團結。因此這幾年來該區未發生過少數民族群眾集體上訪民族間糾紛或鬧事等現象。好些少數民族群眾面對下崗,生活發生困難,但他們都能從大局出發,體諒黨和政府的難處,自謀職業,找出路,從不給政府添麻煩。政府部門還努力引導少數民族群眾勤勞致富,積極投身到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
二、強化宣傳,深化教育,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對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為做好民族工作,我市把宣傳黨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規放到重要議事日程,以“四五”普法為契機,認真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自治法》和《浙江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我們借助電視、報紙、廣播、網絡、橫幅、標語、板報等載體,廣泛深入地開展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和黨的民族政策和法規的宣傳,使全社會都了解黨和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各項方針政策及重大舉措。
去年7月,根據[國家民委]()137號《關于深入學習貫徹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的通知》和[浙民宗發]()59號文件通知,我們認真組織各縣區學習貫徹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學習《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民族工作,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發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組織各縣區電視臺播放有關民族政策和本區少數民族工作情況,進行廣泛宣傳,擴大影響,努力把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學習好、宣傳好。
在目前全市少數民族人口逐漸增多的情況下,加大《浙江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的宣傳力度,是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的基礎。今年我市四個縣(區)通過主要街道的懸掛橫幅、開辟宣傳窗等形式開展輿論宣傳,提高群眾對《浙江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的知曉程度。
與此同時,我們在全市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和統戰理論培訓班上進行民族工作專題講座,加強對各級有關部門領導關于民族法律法規政策知識的培訓學習,不斷提高他們對民族工作復雜性和重要性的認識。
三、政策傾斜,關懷備至,切實關心維護少數民族人員的切身利益。
我市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政策規定,積極為少數民族人群做好子女入學、戶口辦理等工作。XX年高考時,有位姓田的少數民族考生,父親是侗族,母親為漢族,自己隨母為漢族,當他得知少數民族對考生有優惠照顧政策能得到加分,便要求變更民族成份。我們就按政策規定迅速出具證明,很快幫他解決了加分問題,使其及時享受到優惠政策,順利跨入大學校門。與此同時,我們加強與從外地引進的少數民族人才所在單位的聯系和溝通,在政策上予以傾斜,從工作、生活等方面主動關心幫助他們,從而取得了既引進少數民族人才的人,又留住少數民族人才的心的良好效果。
對少數民族人員,我市各級黨政機關和各部門堅持“教育、管理、服務”三結合的原則,認真做好工作,幫助他們提高適應新環境的能力,切實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市領導經常走訪少數民族人群,了解他們的生活和工作情況。積極創造條件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市委、市政府還經常與民政部門和各鄉鎮聯系,優先考慮對少數民族困難戶的照顧,幫助他們解決就業、生產、生活等困難。
借貫徹《浙江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的東風,市里幫助普陀回族大專畢業生郭獻琪落實就業,使他到嵊泗縣環保局上班工作。
近年來,我市進一步加大幫扶工作力度,對少數民族貧困戶進行幫助。我市少數民族中有一些生活比較困難,特別是一些外來婚嫁人員,往往生活條件差,生產技能弱,不能很快融入我市的海島漁業經濟社會發展。我們在掌握情況的基礎上,對各鄉鎮少數民族貧困戶開展了扶貧幫困活動。同時加強技能培訓,加大對他們的扶持力度。我市民族宗教部門還撥出部分資金對少數民族貧困戶進行生活補助,使他們感受到黨和政府對少數民族的關心和支持。
普陀區有少數民族人數1379人,男722人,女657人,少數民族人員人均年收入約1XX元。近年來,普陀區通過在電臺開設專題講座、召開各種學習座談會、印發學習宣傳資料、橫幅標語、開設宣傳畫廊、黑板報、墻報等形式進行宣傳。
使全區廣大干部群眾深刻領會貫徹落實少數民族政策的重大意義,提高了做好少數民族工作的自覺性。使廣大漢族群眾能充分尊重少數民族。他們認真落實黨和民族政策,維護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
根據政策,每屆區、市人大、政協都安排2名少數民族代表。至今已有8名次少數民族人士分別擔任區以上人大、政協代表、委員。市政協委員、華之友經理郭黎明(回族)、區人大代表、普陀中學教師沈士軍(維吾爾族)每次在人代會、政協會上都提出提案、議案。按照黨的干部政策,注重培養少數民族干部。在全區所有少數民族人員中,現有企、事業、機關干部的有55人。其中股級干部30人,科級干部5人。根據政策,有46名少數民族大、中專及初、高中學校考生,享受了優惠考分的權益。根據省政府97(103)號文件“浙江省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還為71名(246人次)少數民族中小學生免交雜費近2萬元。1991年以來,舟山市、區居民實行殯葬改革,但為了尊重回族群眾土葬習俗,會同民政部門協商落實回族群眾的殯葬場地。按照國家的民族成份政策,認真做好民族成份的更正、確定工作。幾年來,更正了45人的少數民族成份,確定了73人的少數民族成份。受到了少數民族群眾的好評。
四、履行職責,做好服務,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少數民族人員手中。
我市積極開展民族政策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工作,多次開展執法檢查工作,有力地推動了全市各地對民族政策的貫徹執行。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對我市的少數民族人員切身利益十分關注,在加強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分別提出議案、提案,要求教育、民政、衛生等部門切實為少數民族人員辦實事、做好事。市民政部門十分關心生活困難的少數民族人員,在落實低保、扶貧救濟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受到了少數民族困難群眾的好評。市教育部門在接到市政府的文件后,立即落實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工作,使一些少數民族考生高高興興地上了高中,進了大學,圓了學習夢。市衛生等部門也結合送醫下鄉等活動,積極為缺醫少藥的少數民族人員服務。
市民宗局從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認真抓好我市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積極探索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的新途徑、新形式、新載體,使我市的民族工作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為建設“平安舟山”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一是認真學習和貫徹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去年7月,市民宗局組織大家認真學習和總理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深入學習《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民族工作,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發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從而進一步增強了做好民族工作的信心和決心。
二是開展我市少數民族情況調查摸底工作。今年,市民宗局對全市少數民族的基本情況進行了調查,同時組織實施了全市外來少數民族人口基本信息的調查統計工作。從而摸清了我市少數民族人員的情況,為市委、市政府的有關決策提供了科學依據。
三是努力為少數民族辦實事做好事。對我市少數民族群眾普遍關注的少數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問題,市民宗局通過人大、政協渠道積極向上級領導呼吁,并與市教育局多次協調,在市領導的關心下,終于在XX年得以正式實施。少數民族人員郭獻琪大專畢業后一時難以落實工作,市民宗局干部不辭辛勞,四處奔波,最后在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終于幫他落實到嵊泗縣環保局工作。
平時,市民宗局也十分重視了解解決少數民族人員的困難,開展“雪中送炭”服務。同時努力做好少數民族人員民族成分的認定工作。
四是認真組織參加全省少數民族運動會。市民宗局以省民宗委組織的XX年全省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友誼賽為契機,積極組織少數民族人員開展健身鍛煉活動。為此,局里專派一名同志進行組織落實。在市體育局等部門和各縣區有關單位的大力支持下,訓練工作進展順利。在全省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友誼賽,我市代表團參加了射弩和健身操二個項目的角逐,取得了較好的成績。
普陀區還充分發揮聯誼會聯系黨和政府同少數民族群眾之間橋梁、紐帶作用。積極創造條件,引導聯誼會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經常組織聯誼會成員學習黨的民族政策和上級民委的有關文件;為少數民族聯誼會解決辦公用房;支持聯誼會開展少數民族尋根考察活動;每年外出考察一次,提供車輛經費。組織少數民族群眾參加省少數民族運動會。幫助解決聯誼會活動經費;每年年終看望慰問少數民族人士及個別困難戶。
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關心支持下,普陀區少數民族聯誼會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去年被省人民政府評為“浙江省民族團結進步模范集體”。
近年來,我市的民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
隨著我市對外開放程度的不斷加大,外來少數民族人員在我市落戶逐年增多,我市的民族關系呈現出一些新問題:以散居為主要特征的城市民族關系,在與市場經濟接軌后顯得更加松散,給聯系和管理工作帶來了困難;城鎮少數民族群眾中的弱勢群體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就業問題尚未出臺針對性措施;極少數少數民族群眾因就業困難或因患病而導致家庭貧困的情況也時有發生;在殯葬上,有些少數民族(如回族)有土葬的風俗習慣。
為此,我們希望有關部門能將城鎮中散居的少數民族低保群眾單列出來,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給予必要的政策傾斜。切實安排好少數民族發展專項資金和配套資金。對列入“低保”家庭經濟困難的少數民族學生在高中段減免學費和代管費,減免費用由縣(市、區)財政予以足額補助。把培養、選拔、使用少數民族干部,作為管根本、管長遠的大事,制定周密計劃,明確目標任務,完善政策機制,認真組織實施。繼續加強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維護城市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對具有特殊喪葬習俗的少數民族,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按有關規定予以尊重,盡量落實殯葬場地,并做好殯葬服務和管理工作。
法律調查報告3
法律意識是社會主體對社會法的現象的主觀把握方式,是人們對法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種心理要素的有機綜合體。從人類對社會法律現象的主觀把握方式的角度來看,法律意識包括法律知識、法律理想、法律情感、法律意志、法律評價和法律信仰五個方面的內容。法律意識是法治國家建設的精神底蘊,既是法律規范建設的精神動力,又是制度建設的精神支柱,不僅影響法律規范創制的質量,而且制約著法律規范轉化為現實制度的全過程,從而決定法律制度建設的成敗。
為了了解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我系以小組為單位,對各寢室不同年級的同學進行了問卷調查,收回問卷,進行統計分析后,從中了解到我院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問卷分析
1.對法律基礎知識有一定的了解,但掌握得不全不牢,理解不深。
調查表明:他們對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民事訴訟等方面的常識比較了解,有70%的同學都能答對這些方面的問題;但對法理、民法、知識產權法、仲裁法國際法、行政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識大部分人較為生疏。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顯得欠缺。
2.有平等的訴求,但對平等的理解不深。
在調查中了解到:他們有平等的思想意識,但對平等認識不到位,在心靈深處,懼怕權勢;對他人的不良違法行為能進行正確評價和譴責,但在涉及自身利益時,卻采取雙重標準。如對在法治社會中您認為對社會經濟生活調控影響最大的應當是什么的選答,認為各級官員的意志的表明部分人在心中已經認同官員的特權。當在寢室里遇到竊賊時,有47%的人選擇可能會痛打他一頓。
3.有建立法治國家的法律理想和熱情,但對現實法治建設的心理準備不足。
調查中了解到:絕大多數的大學生對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都是認同的,但對現實社會的復雜性、對建成法治國家的困難和長期性預見不足。如在對您認為法治國家在我國能實現嗎的選答, 70. 3%的人認為可以實現;對您對違法執法的現象持什么態度的選答,有33. 3%的人選擇見慣不怪,只有29%的.人選擇非常氣憤。
4.有崇敬法律的意識,但缺少踐行法律的行為,法律信仰有待加強。
如對您認為什么是社會主體行為最根本的評價標準的選答,只有40. 9%的人選擇法律;對假如您是電影中的秋菊,您會像她那樣說法的選答只有36%的人選擇會;如果您發現在您的家屬中有犯罪嫌疑人,你會怎樣做的選答,只有34. 6%的人選擇肯定會勸其自首。表明相當部分人缺少崇拜法律的心理,在行為的選擇上可能不會依法而行。
二、問題發現
1.大學生已有法律意識,但法治觀念淡薄。
當代大學生的法治觀念淡薄,只關注與自己切身利益相關的法律問題,只注重眼前利益,表現出較強的實用性和功利性。甚至有一些大學生認為自己很難遇到法律問題。其實人在社會中生存,時時刻刻都與法律及其法律相關的問題緊密聯系,只是當時沒有注意罷了。在大學校園里普遍存在這樣一個現象:學生為了圖便宜,大多數人都買二手電腦和手機,他們認為這樣既經濟又實惠。有的學生在交易的過程中就買了贓物,其實這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由于沒有足夠的法律意識,缺乏法律知識,有的學生在無意識的狀態下就觸犯了法律。
2.大學生的法律理論知識與實踐相脫節。
在我國任何一所高校都開設法律基礎課作為非法律專業生的選修課。在法律基礎課上通過老師的講授能夠學到一定的法律知識,學生們都知道遇到問題、糾紛應該采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利。但是在現實中如同學之間發生矛盾沖突時,有的同學就不能采取正確的方法解決,往往是頭腦一熱,就采取一些過激的,甚至愚昧的方式,最終造成嚴重的后果;有的同學則是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卻不懂得如何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如有的大學生在打工過程中拿不到錢,甚至還被罰錢;有的畢業生畢業時不知道怎么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有的大學生在購物時不知道索要發票與三包憑證,更有甚者買到假冒偽劣產品卻
只能自認倒霉,類似這樣的報道屢見不鮮。因此,提高大學生運用法律知識的實踐能力,使其學以致用,是迫在眉睫的一件大事。
三、提出建議
1.提高認識
學習法律知識有著重要的意義,如促進和諧社會的發展、大學生形成正確的信仰等.在課堂教學中,可以結合現實生活中的例子,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也可以打破課堂教學局限,組織主題活動,讓學生在活動中體驗法律的重要性,更能激發學習的欲望。
2.加強學習
學校開設法律基礎課,通過老師的講授,讓每一個學生都知道遇到問題,糾紛應該采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段解決,在課時的內容的選擇上,應充分考慮學生的特點和需要,有針對性地突出重點,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講授一些發生在學生周圍的案例,提高學生的興趣,適當的對學習方法進行改革,不僅僅采用老師講授,還要采用課堂討論,進行案例分析結合錄象等多媒體教學,提高學習積極性。同時根據大學校園發生的事件及時采取措施,以及反省發生的原因,同時適當的進行教育改革,把法律教學作為必修課,讓每個學子認識到法律的重要性。
3.重視實踐
學以致用,學到的東西要用實踐來檢驗其是否正確.只有經過檢驗,才有意義.盡量給學生提供實踐的平臺,讓他們展示自己的才華。
大學生都或多或少地知道法律的基本常識,并不是完全的法盲,每個學子從小到大受傳統的倫理道德的教育,對法律基本知識早已耳濡目染,盡管受到一些負面因素的影響,但是我院大學生整體的法律素質還可以的,這里所說的只是基本常識,而不是深沉的理論,當今我院大學生也沒有必要對法律學習得面面俱到。
知法并不代表能運用法律,它們是兩碼事,運用主要是以知道為基礎,由于當今大學生接觸社會的機會少,社會經驗不足,再加上大學生自身的特點,如行動容易沖動,易受別人的煽動,追求時尚和個性,好面子,在處理具體一件事情上到底很少正確使用法律,甚至做出違法的事情。而維權更不用說了,當今大學生遇到侵犯個人權益時,大部分的學生會選擇回避,忍讓,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雖然他們具備了一定的法律知識,但他們沒有真正的把法律知識內化為法律意識,沒有真正的挖掘法的精神,法的價值,缺少公平,正義的理念,對法的信任程度低。
在知識經濟作為世界經濟發展主導力量的今天,人的素質成為社會發展的決定因素高校作為對青少年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基地,需要對大學生進行德,智,體,美等多方面的教育工作,從而培養出高素質,全方位的人才,來迎接世界科技迅速發展的挑戰.對大學生進行法制意識的培養,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是高校進行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這也是當前社會發展前提。
法律調查報告4
一、調查背景
大學生是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主力軍,他們有著敏捷的思維,善于獨立思考和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注重個人的現實利益,對自己的素質要求較高。但由于某些社會風氣、社會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不足,致使其對法律沒有足夠的信任,因此沒有確立對法律的權威。其次,大學生法律意識不成熟。從年齡上講,大學生是一個跨越青年和成年的群體,尚未形成成熟、科學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其法律意識帶有明顯的不成熟性。社會環境以及大學生自身素質等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個別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行為等與社會要求存在一定偏差。另外,當今大學生法律意識淺薄,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被他人侵犯的合法權益。當前大學生在違法犯罪面前,沒有足夠的膽識和法律意識,缺乏正義感。與此同時,由于長期受“應試教育”的影響,大學生所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識,大多僅限于課堂上老師的教導,而不主動學習法律法規。
有研究表明,改革開放以來,大學生違法犯罪現象明顯增多,占社會刑事犯罪的比例持續上升。中國犯罪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教授康樹華曾主持過一項調查,1965年,青少年犯罪在整個社會刑事犯罪中約占33%,其中大學生犯罪約占1%;xx期間,青少年犯罪開始增多,占到了整個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學生犯罪占2.5%;而近幾年,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會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學生犯罪約為17%,而且犯罪類型向智能化、多樣化發展,同社會犯罪比,其涉罪范圍、性質及危害沒有質的區別。數據顯示:“象牙塔”并不平靜,大學生們的法律素養包括法律意識狀況令人憂慮。
總之,當前由于受到多種因素的干擾,在大學生的頭腦中法律的權威還沒有完全徹底的建立起來。但是,眾所都知,法律是維持社會秩序的基本,也是維護正當利益的利器,只有充分了解法律、運用法律,才能更好的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而擁有良好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是運用法律的前提。因此,我們進行了以大學生法律意識為主題的問卷調查,希望對大學生這一特殊群體法律意識現狀進行了解和分析,增強我們大學生的法律意識。
二、調查目的及意義:
1、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進行客觀、準確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律教育,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的基礎。
從年齡上講,大學生是一個橫跨青年和成年的群體,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學的人生觀和
世界觀,其法律意識帶有明顯的.易變性和不成熟性。加之歷史原因、外部環境以及大學生自身素質等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個別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行為與社會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準確地了解和掌握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和法律需求,對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針對性,切實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大學生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2、培養和提高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長遠方針,
是國家法制建設的百年大計,是促進培養現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1997年,在中共十五大報告中明確提出依法治國是我國治國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我們的目標,而社會主義法制的出發點和歸宿在于公民法律意識,它在一定程度上又可以決定法律本身的命運。大學生群體是社會主義建設的主力后備軍。這個群體的法律意識強弱,直接影響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實現。了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及存在的問題,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
三、調查方式:
20xx年10月1日至12月1號,我們通過發送問卷進行網絡調查和在校調查,無記名填寫調查問卷,共征集問卷97份。人工進行調查結果分析,從而得出調查結論。
四、調查對象:
當代大學生
五、調查問卷
結果及分析通過問卷調查,對大學生法律意識有了基本了解,共100人,調查情況如下:
1、你在哪里長大 ( )
A 城市 B 農村
2、對于盜版問題 ( )
A 很反感 B 無所謂,便宜就好 C 根據質量而定 D 向有關部門舉報
3、在路上看到有人偷東西時,你的做法( )
A 明哲保身,視而不見 B 悄悄的提醒被偷的人 C 報警 D 大聲呼叫并訓斥小偷 E 說不清
4、甲、乙兩人是親密無間的朋友,因買房需要,甲向乙借款二萬元,五年內歸還,您認為甲應當寫借條給乙嗎?( )
A、不用寫 B、應當寫 C、寫不寫都無所謂 D、說不清
5、你知道《勞動法》里規定的試用期最長時限是( )
A、三個月 B、六個月 C、一年
6、你對闖紅燈的看法( )
A 不闖,違反交通規則 B大家都闖,我也闖 C 看情況
7、你認為你目前法律學習中的主要問題是( )
A、懂得法律知識但不會實際運用 B、缺乏法律知識 C、能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并解決現實問題
8、你是否關注國家的立法活動或是法律報告? ( )
A、經常 B、偶爾 C、從不
9、學校或相關部門組織法制宣傳活動或講座時,你覺得( ) A、能學到東西 B 太形式沒意義 C不愿去,浪費時間 D 沒參加過
10、當你和你的家人權益受到侵害時,你首先( )
A拿起法律的武器 B訴諸武力 C通過關系解決 D根本沒有在意過 E 感覺委屈但也無能為力
11、你認為法律在現實生活中的用處 ( )
A 非常有用 B 一般 C 基本沒用 D、法律不如權力有用
法律調查報告5
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婚姻家庭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離婚案件在民事案件的比重也逐漸提升。離婚案件的增多給家庭的穩定帶來了沖擊,而家庭又是構成社會的基本單位,這樣社會的不穩定因素也更加突出,影響了和諧的社會秩序。基于此,筆者針對目前離婚案件進行調查,通過了解婚姻狀況,分析離婚案件突出的原因,從而提出相關有效的建議。
一、離婚案件調查情況
本次調查報告主要就我院20xx—20××年5年內的離婚案件進行調查,具體調查情況如下:
(一)離婚案件占民事案件比例
20xx年共受理民事常規案件486件,其中離婚案件142件,占總案件的29%;20××年共受理民事常規案件524件,其中離婚案件186件,占總案件的35%;20××年共受理民事常規案件516件,其中離婚案件205件,占總案件的39%;20××年共受理民事常規案件576件,其中離婚案件269件,占總案件的46%;20××年共受理民事常規案件611件,其中離婚案件312件,占總案件的51%。
(二)離婚案件處理方式
20xx年:判決56件,調解79件,撤訴7件;
20××年:判決48件,調解126件,撤訴12件;
20××年:判決49件,調解144件,撤訴12件;
20××年:判決76件,調解179件,撤訴14件;
20××年:判決91件,調解197件,撤訴24件。
(三)離婚案件當事人年齡分布
20xx年:20-25歲35人,25-30歲72人,30-35歲24人,35歲以上11人;
20××年:20-25歲42人,25-30歲94人,30-35歲32人,35歲以上18人;
20××年:20-25歲69人,25-30歲95人,30-35歲23人,35歲以上13人;
20××年:20-25歲84人,25-30歲116人,30-35歲36人,35歲以上33人;
20××年:20-25歲137人,25-30歲114人,30-35歲人34,35歲以上27人。
(三)離婚案件原告方男女比例分布
20xx年:男84人,女58人,女性占40%;
20××年:男102人,女84人,女性占45%;
20××年:男96人,女109人,女性占53%;
20××年:男93人,女176人,女性占65%;
20××年:男85人,女227人,女性占72%。
二、近年離婚案件的主要特點
(一)離婚問題日益突出
從離婚案件占民事常規案件的比例來看,離婚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并且在民事常規案件中的比例已經超過50%,說明當前離婚問題日益突出。
(二)離婚案件處理恰當
從離婚案件的處理方式上看,雖然判決案件數量有所上升,但是從其在整體案件中的比例看,是有所下降的。而通過調解方式處理離婚案件占主要部分,且呈上升趨勢。這說明了在離婚案件中有效的貫徹落實了“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政策,有利于社會和諧,從而達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三)婚姻低齡化
從離婚案件當事人的年齡分布來看,20-35歲年齡段的離婚人群較多。從20xx-20××年間,該年齡段人群離婚數呈持續上升趨勢,婚姻出現低齡化。
(四)女性離婚比例攀升
從離婚案件原告方男女比例分布上看,20xx-20××年間,女方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比例持續攀升,至20××年,女方作為原告的離婚案件已經超過70%。這也說明了婦女的社會經濟地位逐漸提高,及其法律意識的增強,更加注重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形成目前離婚情況的主要原因
離婚是一種復雜的社會現象,它受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習俗的'和當事人的健康狀況等因素的影響和制約。但從離婚的現象看,形成的原因很多,但深入探究它的本質卻是共同的,那就是感情確已破裂。而導致感情破裂的原因,歸納起來,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感情基礎不牢靠
離婚案件中多是青年夫婦,他們婚前戀愛時間短,相互了解不夠,從而因為一時的情投意合而草率結婚,婚后矛盾日益突出,又缺乏合理有效的溝通,考慮問題不全面而輕易離婚。以在外打工的年輕人為例,他們接觸異性的機會大,父母無法在身邊監督,這樣的戀愛自由產生草率同居的副作用,隨之而來的是“閃婚”、“閃離”。在社會調查中,離婚案件中婚前戀愛時間不滿一年的占19%,表示后悔草率離婚的占68%。
(二)經濟問題突出
婚姻是組成家庭的必要程序,而家庭則是建立在一定的經濟基礎之上的,一旦經濟基礎不穩定,那么家庭、婚姻也會隨之出現裂痕。目前,因為缺少充實經濟來源而離婚的夫婦越來越多,他們對于物質條件的需求也逐漸提高。這種類似于成本與收益關系的經濟活動,如果出現入不敷出的情況,很容易導致婚姻破裂。
(三)婚姻質量要求較高
由于社會和經濟發展的沖擊,婚前所向往的婚姻生活,在婚后成為泡影。人們過高的追求高品質的生活,卻又無法調和現實中的矛盾與沖突中,使得婚前婚后反差太大,而對婚姻失去希望,從而選擇逃避,選擇離婚。
(四)女性地位的提高
在以前,女性社會地位低下,是社會中的弱者,今天,她們敢于發泄心中的不滿,集中表現因男方問題而導致離婚的情況顯著、普遍。離婚男性問題主要有大男子主義、存在婚外情、嗜酒賭博習慣、婚姻暴力等方面,這種情況的出現是因為男性舊思想沒有轉變,視妻子為附屬品,從而在婚姻關系中不平等對待。隨著社會對婦女問題的重視,女性的社會地位逐步得到提高,她們有權為自己做主,已經不需要通過自己的低聲下氣去換取不值得付出的婚姻了,面對男人的種種罪行采取“零容忍”。
四、有關離婚案件調查的建議
經過對離婚案件的調查,我們應該以維持正常和諧的婚姻生活為己任,通過夫妻雙方的相敬如賓與司法部門的有效調解,減少離婚事件的發生率。對此,有以下幾條建議:
(一)避免草率離婚
婚姻并非兒戲,在產生離婚念頭的過程中,要全面進行考慮。婚后一至二年是最容易產生離婚案件的婚姻危險期,在這階段,雙方要多加強婚后交流、溝通,產生矛盾后要相互謙讓、包容,既要看到對方的優點,也要檢討自己的不足。不要一有感情問題,就貿然辦理離婚手續,或許可以采用試離婚的方式。
(二)加強訴訟調解
作為司法機關,要清楚離婚案件始終,確保正常婚姻關系的延續,對此,要加強訴訟調解工作。
1、審查案件事實,找出案件爭議焦點;
2、傾聽當事人訴訟,找到當事人的問題結癥所在;
3、剖析當事人舉證材料,找出矛盾來源,分清過錯方;
4、通過講法律、講事實、講證據,化解當事人內心矛盾,以雙方言和為目的。
(三)加強司法宣傳
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應該充分利用電視臺、廣播等新聞媒體加強普法節目的宣傳力度,尤其是要做好《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等的法律解釋工作,不斷深化人們對法律知識的了解,提高對婚姻的重視。司法部門要堅持開展“公正司法為民”的活動,通過庭審講法作為平臺,落實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貼近群眾,用人們聽得懂的語言闡釋法理,樹立人們對正確婚姻家庭觀念的理解,端正當事人的訴訟目的。
法律調查報告6
it行業仍是年薪老大
調查顯示,XX年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成都、重慶、武漢、青島、杭州、西安十大城市涉及16類行業和11類職業的網民的平均年薪為27060元人民幣。其中,9.1%的人年薪在5000元以下;13.7%的人年薪在5000~10000元;19.4%的人年薪在1萬~2萬元;15.3%的.人年薪在2萬~3萬元;13.6%的人年薪在3萬~4萬;7.4%的人年薪在4萬~5萬;8.2%的人年薪在5萬~6萬;3%的人年薪在7萬~9萬;0.8%的人年薪在9萬~10萬;3.1%的人年薪在10萬以上。
由以上數據可以看出,低收入者的比例遠遠大于高收入者,兩端人數均較少,而大部分人收入基本在中間檔次,從1萬~5萬元的收入者占55.7%。
薪資收入排名前10位的行業中,it業年薪排在,其值為29948元。XX年是it業寒冷的冬天,其行業排名卻是,可見冬天來了,春天將會更輝煌。排在第二的是媒體/廣告業,其平均年薪是28239元,后面行業及其平均年薪依次排行為金融/保險(28218元)、商業/貿易(25840元)、咨詢/法律(24404元)、建筑/房地產(23049元)、醫藥/保健(22799元)、教育/研究(19746元)、機械/儀表(19379元)、其他類行業(19041元)、政府/公用事業(19023元)、石油/化工(18945元)、礦產/冶金(13931元)、餐飲/旅游(11613元)、紡織/服裝(11181元)、交通/運輸(9250元)。
經營管理者收入多
調查顯示,從事經營和管理類的職業年薪為高,其平均值為41208元。其次分別為技術(36220元)、銷售(35965元)、編輯/記者/翻譯(23598元)、律師/法律工作者(10340元)、公關/市場/廣告(21360元)、后勤/物流(13756元)、財務/審計(13223元)。
按城市劃分,從事銷售工作的,深圳的平均年薪為高,高達68000元。經營和管理工作者,廣州排名,約為63083元,深圳緊跟其后,為62083元。公關/市場/廣告職業者,廣州以50833元勝于北京(35050元)。編輯/記者/翻譯職業者,北京當仁不讓,其年薪為56000元,第二名深圳被甩到30000元。財務/審計的高薪收入還是產生在經濟中心上海市,其平均年薪為43333元。
各城市收入差距大
此次調查深圳和上海分別以52630元和50215元的平均年薪分列前兩名,北京則以47356元身居第三位,廣州(43362元)名列第四位。而其余6城市均低于4萬元。
在被調查者多的四大城市中,各城市高收入的行業不一樣。北京地區收入高的行業為it業,平均年薪為50125元;上海地區“咨詢/法律”行業高居榜首,平均年薪水平為53254元;廣州薪金排在首位的律師/法律工作者行業的年薪超過50000元。在深圳,薪水高的行業是“教育/研究”和“醫藥/保健”業,其年薪平均高達60000元以上。
法律調查報告7
20xx年9月,全國各高校為貫徹中共中央和中宣部、考試要求,不得不學”的占22%,“沒去想過”的占7%,大學生法律素質調查報告。在問到“您經常閱讀有關法律方面的報紙雜志嗎?”時,認為“偶爾會”的占61.5%,“經常會”的占7.3%,“幾乎沒有”占30.3%。在問到“您是否會通過一些渠道了解國家的立法活動或是法律文件?”時,回答“偶爾會”及“不會刻意去了解,但會被動了解到”的占到86%,回答“會,經常”的及“不會,沒那精力”的都是少數,分別占8.3%和6.4%。
(一)大學生法律意識基本情況
根據調查結果,發現在被調查的大學生中,平時對于法律方面報以無所謂態度的是少數,但是大部分重視程度明顯不足,多數同學都只報以一般關心,同時他們的總體法律意識也只是一般。重視程度不夠,總體意識不強,這就是當代大學生對于法律意識最重要的問題。
1、大學生對法律知識了解甚少 承認自己在法律知識方面有缺失的占了45%,雖掌握一些法律知識卻不懂得如何運用法律知識于實踐的占了29%,能夠掌握并應用法律的僅有少部分人。被調查的同學中,近80%的人對法律援助僅限于聽說過,知道并且了解的人少之又少。
2、大學生法律知識的來源 大學生了解法律的渠道多樣,其中通過課堂和電視新聞獲得法律知識和最新資訊占最大的比例。課本上知識過于局限,過于書面化,沒有與實際生活很好的聯系,并且課堂上課時有限,學生接受法律知識、受法律氛圍的熏陶是遠遠不夠的。而且大多學生只重視專業課的學習,并不重視基礎課。而電視上的,雖然有很強的靈活性,但是專業性不夠,甚至有可能還有錯誤,對接收知識的時間和空間有著很大的限制。
3、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 通過調查可知,76%的人都沒有維權的經歷。由此可購買,當代大學生維權意識較為淡薄在被問及參加勤工儉學或兼職時是否會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只有35%的人選擇會簽訂合同,而絕大部分同學認為沒必要或者無所謂。這就表示了大學生并沒有完善的法律意識,也不知道怎樣做才是保護自己應有的權益。在大學生在權利受到侵害的時候,有50%的人會選擇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但是還是有不少的大學生會選擇沉默而不是去爭取他們的利益,甚至有10%的大學生選擇用暴力解決問題,這種情況著實令人擔憂。法制宣傳日是每年的12月4日,但是只有45.45%的同學知道。這就證明,法制的宣傳在各大高校中很不到位,很多高校并沒有在12月4日得時候開展相應的`法制宣傳活動,致使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淡薄與法律知識缺失。
4、大學生缺少維護法律公平公正的決心。 調查發現絕大多數的大學生都抱著一種只要自己遵紀守法,不觸犯法律就可以了,只要不做損害社會和集體利益的事情就可以了,抱著一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旁觀者心理。當大學生面對生活中的違法亂紀的行為時,40% 的人選擇用沉默面對,有些人說:我們的力量太薄弱,和他們抗衡那就是以卵擊石。生活中,部分大學生缺少維護法律的勇氣和責任感。在現實的競爭和壓力環境下,一些學生開始變得重實恵、求實用,趨于以實現自我為中心,對有困難的人缺少同情心、對社會集體缺少責任感。
5.當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方面。大學生有一定的法律意識,對法律的作用有較清楚的認識,對于違法行為的處理也較為理智,但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方面還比較欠缺。在問到“你認為法律的主要作用?”時,認為是“保護公民的權利”的占67%,認為是“鞏固國家的統治”的占44%,認為是“規定公民的義務”的占20.2%,認為是“處罰違法犯罪”的占35.8%,回答“不清楚”的占1.8%。在問到“制止違法行為用哪種方法合適?”時,回答“打110報警”的占45%,回答“看情況而定”的占55%,選擇“挺身而出”、“ 叫別人去制止”的都是少數,分別占1.8%和0.9%。在問到“如果你的權利受到不法侵害,首先考慮的解決方法是”問題時,回答“盡量爭取調解”的占61.5%,選擇“通過打官司,用法律的武器來解決”的占26.6%,選擇“武力擺平”的占9.2%,“向學校反映,等待學校處理”的占19.3%,“其他”的占10.1%。
6.對大學生犯罪問題的認識方面。當前大學生對身邊個別同學的犯罪問題態度方面與社會期望值有一定差距,但對個別大學生犯罪的原因方面有較為清醒的認識。在問及“你對大學生犯罪問題怎么認識”時,回答“很正常,大學生也是社會成員的一分子”的占46.8%,認為“不可理解,畢竟大學生都受過較高教育”的占26.6%,“不好說,反正自己不會犯罪”的占24.8%,社會實踐報告《大學生法律素質調查報告》。在問到“你認為導致大學生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可多選”時,同學們對原因的分析認為主要集中在這些方面:82.6%的人認為“個別學生的人生觀、價值觀出現了問題”, 68.8%的人認為“法治意識淡薄,抱僥幸心理”,64%的人認為“家庭畸形教育”,62.4%的人認為“社會大環境的影響”,39.4%的人認為“客觀現實所迫”,33%的人認為“學校法制教育的力度不夠”,回答“其他”的則占7.3%。
7.對社會法制環境的展望方面。大學生對我國當前的法制環境不太滿意,但對法律的前景還是持樂觀的態度。在問到“我國社會中存在的違法犯罪現象將如何?”時,回答“越來越多”的占45%,“逐漸減少”的占22%,“保持現狀”的占11%,回答“不知道”的占20.2%。在問到“你認為對于當前社會存在的許多丑惡現象,是否通過加強法制或完善法制而解決?”時,回答“完全同意”、“ 基本同意”的占72.5%,認為“難說或不一定”的占24.8%。
(二)原因分析
從總的情況看,自從20xx年9月全國各高校實施新課程以來,我國大學生的法律素質整體情況來看已有明顯提高。但整體法律認知水平不高,法制觀念淡薄,在教與學兩個環節都存在不足。第一,教學方面,《法律基礎》課時有限,從各高校的課時設置來看,全課程45課時到54課時,有的安排多些,有的少些,但法律部分的課時數為2/5左右,也就是20學時左右,不可能對法律知識系統地展開。加之講授該門課程的教師受專業局限,對專門教的法律知識難以深入把握,從而不同程度地影響了的教學效果;第二,學生方面,學生學習法律知識與現實生活中的守法相脫節,相當一部分大學生守法的自覺性不夠。一方面,大學生缺乏權利觀念,不能積極主動地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另一方面,一些學生損人利己,不懂得對他人權利的尊重,缺乏應有的社會責任感。
(三)就新課程體系下提高大學生法律素質的幾點對策
1、學生自身意識的提高
學習法律知識對于大學生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無論是對于他們將來的工作亦或是生活都息息相關,學生自身應更加認識到法律的重要性。加強大學生自身道德修養,讓道德修養與法律同時進步,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的人生追求。現實中有一些偏激的大學生道德方面的問題已經做出很多駭人聽聞的事情,所以大學生要努力提高自身道德修養。同時,利用課余時間多了解些法律的相關報道,閱讀參考法律書籍,增強自身的知識儲備。
2、學校需加強對法律教育的重視
學校開設法律基礎課,并予以重視。通過老師的講授,讓每一個學生都知道遇到問題,糾紛應該采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而不是選擇沉默或采取暴力手段解決。在課時的內容的選擇上,應充分考慮學生的特點和需要,有針對性地突出重點,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講授一些發生在學生周圍的案例,提高學生的興趣,適當的對學習方法進行改革,不僅僅采用老師講授,還要采用課堂討論,進行案例分析結合錄象等多媒體教學,提高學習積極性。同時根據大學校園發生的事件及時采取措施,以及反省發生的原因,同時適當的進行教育改革,把法律教學作為必修課,讓每個學子認識到法律的重要性。多組織專家講座,對學生進行普法教育;開展一些主題鮮明的法制演講、辯論賽、討論會、 知識競賽、“模擬法庭”等活動,以及旁聽一些典型案件的庭審,使學生能在自主參與、身臨其境中耳濡目染中得到教育和啟迪;多組織學生參加與法律有關的活動,讓大學生從實際中獲得法律知識,提高法律意識,而且實際生活中獲得的法律知識比從課堂中學到的產生的效果會更好。盡量給學生提供實踐的平臺,讓他們展示自己的才華,增加對法律知識的認識。
3、開設法律咨詢室并進行相關的宣傳教育活動
學校開設法律咨詢室,定期開展法律咨詢服務,專門負責學生的咨詢預約接待工作,同時適當安排專業教師為學生免費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在大學生的合法權益受到校外主體的侵犯時,可以免費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建議,為學生提供及時的法律咨詢服務和正確引導。解答學生關于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學校學生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問題,加強大學生的法律素養,充分發揮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的宣傳和教育作用,引導學生遵紀守法。同時,通過與學生違紀申訴制度相聯系,協調學生教育管理工作,緩解各種校內矛盾。
舉辦法律知識培訓班,可以推進高校依法治校的進程,尤其要對學生工作管理干部、專職輔導員、兼職班主任和主要學生干部進行重點培訓。開展法律知識交流會,解讀校園法規,交流學法心得,開展法律答疑,分析典型案例,提高大學生法律素質。其中通過加強對法學專業社團的指導,通過社團活動進行法律知識的宣傳和普及教育是一個很重要的途徑。
建立網絡,高校法律咨詢室應安排機構成員聯系掛點院系,建立專業教師聯系班級,各級學生會、班級設立法制委員的制度,在全校形成法律學習、宣傳、應用的網絡。協助學校各級黨團組織開展法律普及教育工作。
法律調查報告8
一、調查情況
(一)法律援助經費來源
法律援助經費來源情況表
20xx年———20xx年
單位:萬元
中央財政撥款城關區政府社會捐助其它渠道
31000
從城關區20xx年的辦案數量和補貼標準來計算這筆經費還可以支撐。(20xx年蘭州市城關區法律援助中心共辦了114件法律援助案件,共有經費是13萬元人民幣)但如果我們換一種算法可能就有問題了,城關區有人口93。6萬人,13萬元平均到每個人頭上是每人1。349948角即每人不足一角四分錢。另外城關區有近4萬人城市低保戶,有5。6萬名下崗失業人員,有3。8萬名殘疾人和近千名孤寡老人,他們都是潛在的援助對象共有約13。4萬人,把13萬平均這13。4萬人身上每人是0。97元,這樣算來經費遠遠不夠。而且,現在執行的辦案補貼標準偏低,據辦案律師反映,目前的辦案補貼僅夠辦理一些簡單案件的成本費,如果案件復雜一點,辦案律師一般都要貼錢進去了。
(二)法律援助的主體
蘭州市城關區,有常駐人口93。6萬人,另有流動人口20萬人,還有近4萬人城市低保戶,有5。6萬名下崗失業人員,有3。8萬名殘疾人和近千名孤寡老人。然而,調查中發現,城關區法律援助中心僅有3名在編工作人員,在筆者的調查中發現他們都在盡心竭力地工作,幾乎都是一人多用。
(三)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范圍
城關區在過去一年中,辦理了45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其中有44件是由人民法院指派的,只有一件是當事人申請的。由當事人申請獲得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偏少,只占到總量的2。2%。調查發現,部分援助范圍內的案件沒得到援助,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1。相當一部分犯罪嫌疑人不知道自己還有申請法律援助的權利,而偵查機關和審查起訴機關也沒有及時履行告知義務。
2。有些犯罪嫌疑人盡管知道自己有申請法律援助的權利,但是由于受到長期的官本位思想的影響,認為如果不認識人的話,申請了法律援助也沒用,于是自動放棄了這一權利。
3。犯罪嫌疑人雖然知道自己有申請法律援助的權利并且提出里申請,而看守所或羈押的機關不予轉交給法律援助機構,導致了偵查階段的法律援助名存實亡。
(四)辦案質量調查
調查發現,城關區20xx年辦理的已結案援助案件勝訴率約為2%,律師意見的采納程度在45。5%左右。還有一部分案件以調解、和解、撤訴等其他方式結案,這部分案件加起來約占到12。5%。因為看不到其他地方的數據,僅從調查統計結果來看,蘭州市城關區法律援助的辦案質量還不理想,總體來說低于有償服務的質量。當然,僅從勝訴率和律師意見的采納程度來判斷援助案件的質量是有失偏頗的。但是筆者不可能聯系到所有的當事人進行回訪,而且法律本身不是萬能的,它不可能使每一個人都得到最滿意的結果。
(五)法律援助中心與相關部門的協調
從蘭州市城關區法律援助中心有統計的情況來看,除法律援助中心、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之外其他社會組織(以下簡稱其他社會組織)在20xx年~20xx年期間,只有由蘭州市城關區公證處免費實施的公證案件l件,司法鑒定機構實施的減費案件1件和城關區勞動仲裁委員會辦的勞動仲裁案件3件,而且以上案件還是在蘭州市城關區法律援助中心的組織協調下實施的。事實上更多的情況是,法律援助中心已經批準了法律援助,而申請人到了其他部門卻往往得不到相應費用的減免。以上幾個公證和仲裁案件之所以能做成,還是因為城關區公證處、城關區勞動仲裁委員會與城關區法律援助中心同在一座辦公樓辦公,他們比較了解法律援助工作,加上區政府和法律援助中心的協調,才能夠順利進行的。與之相比司法鑒定中心的那個鑒定案子,辦得就比較困難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親自去協調,才勉強爭取到減去一部分鑒定費的結果。可見法律援助機構與其他相關部門之間的協調還是存在很大的問題。
二、調查情況分析
(一)關于法律援助的主體
1。存在的問題
從法律援助機構來說,城關區法律援助中心只有編制三人,實有三人。而且沒有專職律師。面對日益增長的法律援助需求來說,人員十分緊缺。從律師隊伍來說,城關區僅有3家社會律師事務所,可供指派的律師人數有限,僅法院指派過來的刑事案件就夠他們干得了,讓他們分擔民事案件客觀上已有困難。再加上,律師制度改革之后,律師是以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為謀生手段的,法律援助案件的補貼基本上僅夠成本,以至有一部分律師辦案不積極。
2。建議
(1)增加法律援助機構的編制和人員,盡快建立公職律師隊伍。法律援助工作專業性較強,要求工作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知識水平和專業技能。然而,城關區的社會律師緊缺,無法有效的參與法律援助。因此,建立公職律師隊伍,將取得律師資格的人員選拔到法律援助公職律師隊伍中專門從事法律援助工作,由政府承擔他們的工資待遇,既有利于保證法律援助的質量,又避免了實踐中不少律師拒絕承擔法律援助案件的尷尬。
(2)建立法律援助志愿律師隊伍。
招募志愿律師,打破層級分布,各個援助中心不分級別都可以給他們指派案件,以緩解援助人員不足。據甘肅省法律援助中心負責人介紹正在審議中的《甘肅省法律援助辦法實施細則》中一提到了這一點,希望它能早日通過并付諸實施。
(二)關于法律援助的經費
1。 存在的問題
法律援助經費,相對短缺,來源單一。從20xx年城關區的法律援助經費總量來說比較充足,但是,平均到人之后,水平還是比較低的,而且從律師們在辦案中的實際體會說明,辦案補助雖然已經與蘭州市的標準持平,但相對于實際的支出還是比較低的。另外,援助經費全部來源于財政撥款,來源單一。
2。建議
建立以政府經費保障為主,社會捐助為輔多方籌資的法律援助經費保障機制。法律援助是政府責任,經費主要由政府保障,這是國際通行的做法,也是國家履行義務的體現。同時,法律援助也是社會公益事業,需要社會中每一個人的積極參與。尤其對于我國這樣一個處在社會轉型時期的發展中國家來說,完全靠政府的力量解決法律援助經費問題遠遠是不夠的。廣泛募集國內外資金,動員社會各種力量支持法律援助事業的發展,是彌補政府的財政投入不足的有效途徑。
針對城關區的情況來說,解決資金“瓶頸”問題,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進一步增加政府的財政投入,確保法律援助的經費與社會經濟的發展相適應。國家是法律援助的責任主體,政府在法律援助的經費投入上理應始終占據主導地位。城關區的法律援助經費已納入政府的財政預算,并且20xx年的法律援助經費幾乎全部是由政府的財政來保障的,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相對于城關區眾多的.人口來說,財政撥款相對不足,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各級政府應加大法律援助的經費投入。
(2)拓寬資金來源渠道,多方籌集資金。
首先,社會捐助,它是法律援助資金的主要補充渠道。①法律援助基金會是籌集社會捐助資金的主要形式。1997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了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廣泛向社會募集資金,支持貧困地區的法律援助工作。②可嘗試開展法律援助網絡募捐活動。網絡募捐是時代發展的產物,它有許多傳統方式沒有的優點,如:速度快、宣傳廣、影響深、能多渠道籌集資金等,同時它還有方便快捷的捐款渠道,人們可以足不出戶就完成捐款。
其次,行業奉獻,即鼓勵和號召社會組織、行政機構、以及企事業單位遇到法律援助的案件時給予相應的費用減免。
第三,由勝訴當事人承擔一部分費用。在有些案件中,當事人提起訴訟時經濟很困難,但是,案子勝訴后就可以獲得一大筆的收入,完全有能力支付法律援助的部分費用。在這種情況下,讓當事人來支付自己這個案件的部分法律服務費用,也是可行的。但是,這種方式需要對分擔范圍和分擔比例有嚴格的規定。
最后,推行律師法律援助代償金制度。所謂法律援助代償金制度是指法律援助義務主體已交納一定的費用來替代其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的制度。建立的基礎是律師有法定的援助義務。28這種制度主要適用于律師業比較發達的地區,有些律師確實存在由于業務繁忙沒有時間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時,與其強制要求,不如變通一下。目前我國的青島、北京等地已經實行了這一制度。
(3)建立法律援助經費的專項監督管理制度,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率。“開源”與“節流”向來是應當齊抓共管的,法律援助經費本來就不足,如果來不能有效利用有限的經費的話,法律援助工作就更難開展了,因此,對現有的經費應當加強管理建立完善的經費管理制度,對法律援助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障法律援助經費專款專用,防止挪用和浪費,提高法律援助經費使用效率。
(三)關于法律援助的供需矛盾
1。存在的問題
法律援助供需矛盾突出與公益性社會組織主動參與較少的現狀并存。從法律援助的現狀來看,無論是蘭州市城關區,還是全國普遍存在法律援助的供需矛盾。人力資源告急,經費不足,其實都是供需矛盾的表現。然而與此同時我們又有大量良好的資源沒有得到有效利用。20xx年,城關區法律援助中心,在區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部門都設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但是基本處在只掛牌,不工作的狀態。眼看著良好的資源不能很好的利用,是最讓人著急的。如何調動這些社會組織的積極性,讓他們參與到法律援助工作中來,是目前法律援助工作中值得思考的問題。
2。建議
(1)政府應積極鼓勵和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公益性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民間法律援助機構等社會組織利用自身資源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首先,要明確社會組織參與法律援助的基本指導思想。《條例》原則性規定了要鼓勵社會組織利用自身資源開展法律援助活動,司法部應明確指導思想和原則,制定相應的規章對社會組織參與法律援助活動的行為加以規范。
第二,鼓勵和引導社會組織發揮各自的特長,提供特色法律援助,而不局限于政府規定的法律援助對象、經濟標準、范圍,從而擴大法律援助的覆蓋面,彌補政府法律援助資源的不足。
第三,為了保證法律援助的質量,政府法律援助機構,應積極與社會組織建立相互的人員培訓制度。加強信息通報與交流,提供相關培訓機會。針對社會組織的特點給予分類指導。
(2)在高校建立法律援助機構,讓高等院校的法學院參與到法律援助中來,以獲得教學和“援助”雙旅的效果。高校創立法律援助機構,把法律援助作為教學和科研的新途徑,規定參與法律援助工作是學生學習的一部分,學生在老師的指導下,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質量是學生成績的體現也老是教學成果的體現,這樣的方式可以很好的保證法律援助的辦案質量,而且高校法律援助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學生為主,參與法律援助是學習的過程,無需支付工資。
(四)關于法律援助機構與相關部門的協調
1。 存在的問題
法律援助機構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銜接工作有待加強。尤其是“法律援助”與“司法救助”的銜接問題急需解決。
法律援助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到社會的各個方面。社會各界的支持是法律援助工作持續發展的基礎。法律援助機構與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環節。然而,從城關區20xx的情況來說,在這方面遇到了很大的問題。仲裁難、鑒定難;律師辦案中在勞動、醫療、工商、稅務、社保、土地、房產、檔案部門查檔閱卷取證難;刑事援助律師在公安看守所的“會見難”:法律援助機構批準的法律援助案件不被法院認可的等問題普遍存在。
2。建議
首先,將法律援助制度與司法救助制度融合在一起,建立一個統一的法律援助制度。統一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圍、援助對象及經濟困難審查標準等。因為法律援助與司法救助的出發點及終極目的是一致的,它們都是為了維護社會弱勢群體合法權益及保障訴訟公正。33第二,建立法律援助機構與相關部門的長效協調機制,明確各個相關部門在法律援助中的權利和義務。第三,建立法律援助審批的綠色通道。即制定法律援助機構和其他相關部門及人民法院,全部認可的統一的法律援助審批文書,建立凡是法律援助機構審查通過,批準給予法律援助的,當事人拿著審批文書去其他部門就可以一路暢通的機制。
(五)關于法律援助的辦案質量
1。 存在的問題
辦案質量監控體系魚待完善,辦案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正如城關區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匯報中所說:法律援助重在抓落實,求實效。其實效就體現在盡可能多地為困難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讓困難群眾真正信賴和滿意法律援助。但是從城關區20xx年的辦案情況來看,和全國其他城市的區相比,無論是辦案的數量還是質量都還不太理想。法律中心工作人員少,中心成立時間短,質量控制體系不完善是主要原因。
2。建議
建立科學的質量控制體系,逐步實現質量監督的制度化、規范化。
第一,根據《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暫行管理辦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有關工作機制,使法律援助機構、律師協會、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等機構自覺履行監督辦案質量的義務。例如:律師協會應當按照律師協會章程的規定對實施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協助,指導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不斷提高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質量。
第二,在法律援助機構內部,規范法律援助接待、咨詢、受理、審查、決定、指派、辦理、歸檔等各個環節,確保每個程序和環節都有明確的制度和標準。
第三,完善服務質量跟蹤反饋,質量投訴監督制度。通過個案回訪、案件抽查、向受援人發放反饋卡、公開投訴電話等,建立暢通的受援人監督投訴渠道。
第四,規定辦案績效考核細則,將辦案質量與辦案補貼發放掛鉤。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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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調查報告9
【摘 要】眾所周知,大學生正處于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形成和發展的重要時期。這一時期,大學生亟需在學校的正確教育和引導下,不斷學習,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加強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是社會主義高等教育方針的基本要求 ,也是大學生自身成才的迫切需要。本文談到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和相關的改進措施。
一、調查目標
法律意識是一種特殊的社會意識體系,是人們關于法律的思想、觀念、知識、心理的總稱,包括對法律本質、作用的看法,對現行法律的要求、態度和評價、解釋,對人們行為的法律評價、法治觀念等等。它既包括人們的法律知識、法律思維方式、法律感情、法律意志、法律態度、法律信仰,同時也包括法律心理、法律觀念和法律意識形態等多方面的因素和內容。大學生正處于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形成和發展的重要時期。作為祖國未來的中流砥柱,其法律意識如何,直接影響著我國依法治國的進程與社會主義建設,研究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問題,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理論價值。
大學生是國家和民族的未來,是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大學生法律意識的高低,直接關系著我國依法治國的前景,對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通過調查,了解華東交大在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的現狀,存在的問題,以及找出培養提高的途徑,促進我國法治社會的發展。
二、調查內容
調查方法:訪問調查法 問卷調查法
調查時間:XX年XX月XX-XX日
調查對象:XX大學在校大學生(50人)
調查方式:無記名填寫調查問卷,與接受調查者對相關問題進行簡單交流,人工進行調查結果分析,從而得出調查結論。
三、調查問卷及結果分析
調查問卷及結果分析如下:
⑴、你生長在( )
A、農村 74% B、城市 26%
⑵、在你所有的經歷中,曾經運用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嗎?( )
A、有 18% B、沒有 82%
從以上的數據可以看出,大多數的大學生并不擁有良好的法律意識,當其政黨權益受到侵犯時,都沒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類的想法。而在生長在農村的大學生中這一現象較為明顯。
⑶、你能區分違法和犯罪嗎?( )
A、能 24% B、不一定能 14% C、大部分能 62%
⑷、你認為你目前法律學習中的主要問題是( )?
A、懂得法律知識但不會實際運用 32%
B、缺乏法律知識 40%
C、能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并解決現實問題 28%
⑸、你是否關注國家的立法活動或是法律報告?( )
A、經常 12% B、偶爾 74% C、從不 14%
從以上的數據可以看出,只有12%,即6個人(調查對象為50人)會經常關注國家立法活動或是法律報告,還有14%,即7個人表示自己從不去關注,這表明了大學生對法律的重視程度是非常不夠的,其認為自己只要守法不違法,法律是離自己很遙遠的。
⑹、你知道《勞動法》里規定的試用期最長時限是( )?
A、三個月 22% B、六個月 48% C、一年 30%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試用期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而在調查中發現,有52%的大學生不知道,這一問題與大學生畢業后的就業問題相關,可見大學生對與自己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了解并不多。
⑺、你認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
A、很重要,是維護權益的有效手段 32%
B、比較重要,有時試圖用法律解決問題 42%
C、一般重要,不到萬不得已不會運用法律 26%
D、不重要 0% ⑻、超市的工作人員要求搜身,你會怎么樣做?( )
A、拒絕 84%
B、如果對方態度強硬就接受 10%
C、完全接受 0%
⑼、假如你的親人欠某基金會的錢無力償還,基金會連同民政局把你的親人抓去關起來,放話拿錢才放人,你會怎么做?( )
A、忍氣吞聲,湊錢領回親人 8%
B、到民政局理論,要求放人 16%
C、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親人的人身自由權 76%
⑽、當你參加勤工儉學或是工作時,你會有意向與用人單位簽定合同嗎?( )
A、有 72% B、沒有28%
從⑻、⑼、⑽的數據可以發現,依然有少部分大學生不會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四、大學生法律意識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現狀
大學生法律意識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律意識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既具備社會主義現代法律意識的基本內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時還區別于一般社會群體的法律意識。就其主體而言,大學生的年齡層次、受教育程度有別于其他社會群體或社會公眾;就其內容而言,由于大學生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學人生觀和世界觀,致使觀察問題、分析問題還不夠全面,因此,他們的法律意識帶有明顯的易變性和不成熟性。縱然,當前大學生大都贊同“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戰略目標,普遍認為應該自覺守法、依法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等等。然而,時下社會上依然盛行“只有私了解決不了的問題才應求助于法律”、“遇到法律糾紛”選擇“托人私了”,甚至有人認為“能夠鉆法律空子的人,都是有本事的人”,等等。諸如此類司空見慣的現象,也無時無刻不在影響著作為“時代驕子”的中國當代大學生的思想和言行。可以相信,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較普通公民而言已有了很大程度的覺醒和增強,但大多僅僅停留在感性認識水平上,而且“知”與“行”存在較大反差;在不同大學生當中法律意識水平參差不齊。從大學生的行為表現來看,也是如此。一方面,大學生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事例層出不窮;另一方面,大學生違法犯罪的事例也不鮮見(關于大學生違法犯罪現象)。通過實地調查及查閱相關資料,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
第一 大學生已有法律意識,但法治觀念淡薄。
當代大學生的法治觀念淡薄,只關注與自己切身利益相關的法律問題,只注重眼前利益,表現出較強的實用性和功利性。甚至有一些大學生認為自己很難遇到法律問題。其實人在社會中生存,時時刻刻都與法律及其法律相關的問題緊密聯系,只是當時沒有注意罷了。例如在走訪中就發現,在大學校園里普遍存在這樣一個現象:學生為了圖便宜,大多數人都買二手電腦和手機,他們認為這樣既經濟又實惠。有的學生在交易的過程中就買了贓物,其實這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由于沒有足夠的法律意識,缺乏法律知識,有的學生在無意識的狀態下就觸犯了法律。
第二 對法律基礎知識有一定的了解,但掌握得不全不牢,理解不深。
調查表明:他們對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民事訴訟等方面的常識比較了解,有70%的同學都能答對這些方面的問題;但對法理、民法、知識產權法、仲裁法國際法、行政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識大部分人較為生疏。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顯得欠缺。
第三 更加注重實現自我價值,主動法律意識明顯缺乏。
由于當前的大學生群體的主要成分是獨生子女,受現代社會意識形態的影響較重,他們更加注重實現自我價值,但他們往往不能正確認識自我,喜歡以批評的眼光對待周圍的人和事,為表現個性,甚至把學校規章制度視為束縛其思想和行動的多余之舉,對法紀教育存在逆反心理,有的甚至作出違規的情況。由于傳統法律意識的思維慣性,也由于教育與宣傳輿論的局限,大學生的法律意識處于一種被動的守法狀態,認為守法就是遵守刑法。我們經常看到法制宣傳欄中的內容大多數是因違法犯罪所受到的懲罰,使大學生感覺到的是法律的無情,而并沒有感覺到法律是他們生存的需要,是他們行為的準則,是他們利益的維護者,大學生的內心深處認為只要我不違法就無需學法。有的甚至把神圣的法律看做形同虛設,即使約束和規范,那也是針對“老百姓”的。
存在的問題
第一 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普遍淡漠的法制意識形成強大反差。
隨著我國依法治國理念和基本方略的實施,我國高校普遍安排設臵了《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但學生僅僅在這有限的學時中獲得的法律知識畢竟是有限的。加之一些學校對大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政策教育形式單調、內容僵化、針對性不強,導致一些學校的法律教育效果不夠理想。由于傳統應試教育和就業觀念的影響,學生大都十分重視專業課的學習,而《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這類公共課卻引不起足夠的重視。以至于考試時稍作突擊,應付了事。在這種情況下,大學生不可能有扎實的法律基礎知識,也更難有深層次的感悟體驗。由于未做到防微杜漸,導致個別學生自覺性越來越差,自我控制能力越來越弱,很容易突破道德的防線而走上犯罪歧途。知識的積累,視野的擴大,大學生開始學會對現實行進行深層次的理性思考,關注國家的法制建設,更關注自己的合法權益。但他們又往往富于幻想,急于求成,缺乏對國情的全面了解,缺乏冷靜、理性的分析,往往會因思想深處的法律意識薄弱而表現出情緒化的傾向。有些學生對西方的三權分立制度比較欣賞,主張在法制建設上全盤照搬西方的那一套。也有些學生受到我國傳統法律文化消極因素的影響,輕視法律的作用。
第二 功于知法、懂法,淡于守法、用法。
相當一部分學生雖然法律知識懂得不少,然而現實生活中,其行為與法律規定背道而馳,守法的自覺性較差,形成“學而不用”,“知而不信”現象。
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不能積極主動地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而是以消極的態度對待法律,甚至會采用報復的手段來討回“公道”,導致了違法犯罪的可能性。
學生對法律的信任度不樂觀,對待是非基本上是清楚的,但態度不夠堅決。 上述情況表明由于受社會負面文化和學生自身道德以及心理成熟程度的影響,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還沒有達到應有的高度。面對這種情況,對大學生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進一步增強他們的法律意識、提高他們的法律素養,勢在必行。
第三 大學生的法律理論知識與實踐相脫節。
在我國任何一所高校都開設法律基礎課作為非法律專業學生的選修課。在法律基礎課上通過老師的講授能夠學到一定的法律知識,學生們都知道遇到問題、糾紛應該采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利。但是在現實中如同學之間發生矛盾沖突時,有的同學就不能采取正確的方法解決,往往是頭腦一熱,就采取一些過激的,甚至愚昧的方式,最終造成嚴重的后果;有的同學則是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卻不懂得如何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如有的大學生在打工過程中拿不到錢,甚至還被罰錢;有的畢業生畢業時不知道怎么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有的大學生在購物時不知道索要發票與“三包”憑證,更有甚者買到假冒偽劣產品卻只能自認倒霉,類似這樣的報道屢見不鮮。因此,提高大學生運用法律知識的實踐能力,使其學以致用,是迫在眉睫的一件大事。
第四 大學生違法犯罪現象呈現上升趨勢。
近年來,在校大學生犯罪呈明顯增長趨勢。20xx年轟動全國的清華大學學生劉海洋北京動物園“傷熊事件”案等,更是讓大學生犯罪問題成為眾人注目的焦點 。 22歲的浙江大學農業學生物技術學院農學系應屆畢業生周一超,報考浙江嘉興人事勞動保障局通過筆試、面試,但健康檢查不合格,未被錄用,因情緒悲觀而報復殺人。據考證,當代大學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往往較單一。從目前統計情況看,僅涉及盜竊和故意傷害這兩種罪名,通過調查了解到涉案大學生男女比例大致為7:1,男大學生主要涉嫌故意傷害罪,女大學生幾乎大部是涉嫌盜竊罪和色情詐騙罪;大學生犯罪的侵害客體多是同學,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為被侵害對象,如同宿舍同學。在涉案大學生中,以民辦高校的本專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學院的本專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專科為主。年齡結構上以本科一、二年級和專科一年級的學生為主。面對這些觸目驚心的大學生犯罪對象,能給予最恰當的解釋是:現行法制教育模式,沒有讓當代大學生們真正懂法、守法。
當前我國大學生法律意識成因分析
作為法律意識主體的一部分,大學生是一個比較特殊群體,他們有著較高的文化知識素養,其法律意識的水平對我國法治社會的形成有著特殊意義。然而,當前我國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并不如人意,究其原因,有以下方面:
(一)社會轉型期和文化傳統的影響
中國自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正處于一個由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過渡的社會轉型時期,隨著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型,中國開始踏上了由“人治”社會向“法治”社會轉型的漫漫征途。對于今日中國而言,法治已成為一種主流話語,“依法治國”的戰略決策也在緊鑼密鼓地實施,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歷史時期。但是,依法治國是“人治”到“法治”的轉變,我國封建和人治的歷史傳統久遠,而法治傳統和意識淡薄,因而決定了這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需要付出艱苦的努力。
依法治國就是要厲行現代法治,是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規范化,是對權力的制約和權利的保障。盡管近年普法教育不斷進行,公民民主法治意識不斷提高,但是社會公眾還是缺少相應的制約權力和維護權利的信念。由于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知法犯法,執法者違法現象依然存在,少數黨員領導干部目無法紀,以權代法,徇私枉法,使法律的權威受到了挑戰。一部分學生低估了法律在現實社會中的作用,把金錢、關系、背景看得很重,甚至凌駕于法律之上。近些年來受西方民主思潮的影響,大學生人生觀、價值觀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其中有許多積極因素,但也有不少消極因素。對民主與法制、自由與法律、權利與義務、個人與集體缺乏辯證的認識,有些學生舍棄后者,而選擇前者。法制建設的成效和法治現狀之間的這種巨大反差印證了一個道理:制度層面的法制建設僅僅是法治的“皮囊”,是法治的外在性要素,而人的現代化,特別是法律意識的現代化,才是法治的內在性要素,才是國家實現法治化的關鍵。
中華民族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文化最燦爛的民族之一,有著自己的傳統文化。但是,這種傳統文化體現在中國法律方面主要有三個顯著特征:
一是缺乏對權利觀念的邏輯規定和論證,權利觀念極端淡薄;
二是強化專制主義,權力崇拜觀念極端狂熱;
三是宗法 倫理精神和原則滲透、影響著法的價值取向,形成以家族為本位的法的觀念,并成為中國法律文化傳統的核心。這種宗族倫理傳統使法成為一種倫理道德的附庸,這種狀況必然產生重人治、輕法治的思想,并且成為我國大學生法律意識現代化的歷史重負。
這些傳統對今天中國轉型的法律治理不能說不產生著影響。辦事講人情、靠關系的習慣仍根深蒂固。有人說“關系就是生產力”。有不少事情,靠法律、制度解決不了問題,要驚動到一級級的“首長”才得以解決。正如鄧小平指出的:“舊中國留給我們的,封建專制傳統比較多,民主法制傳統很少。解放以后,我們也沒有自覺地系統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權力的各項制度,法制很不完善,也很不手重視,特權現象有時受到限制、批評和打擊,有時又重新滋長。克服特權現象,要解決思想問題,也要解決制度問題。”鄧小平提出的這個問題,意在告誡人們,人與制度相比,制度更有較大的穩定性和權威性,應當摒棄人治,厲行法治。然而,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要求人們在短時間內完全擺脫“人治”心理,形成完善的“法治”意識是不現實的。社會轉型進程是一個復雜曲折的逐步進展的艱難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處在這樣一個大環境下,大學生看到某些現實生活中執法不嚴、權大于法的現象,難免對法律有所懷疑、迷惑,忽視自身法律素質的培養和提高。
(二)高校教育管理偏差的影響
首先,在教育上,高校對大學生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統和長遠規劃,一般局限于講授一些法律基礎知識。學習時間也僅有一學期,學生學習法律的方式也是為了考試過關死記硬背,將法律教育作為一門課程來看待,造成了大學生盡管知曉了一定的法律條文,但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不去思考怎樣運用所學法律知識處理現實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如此以來,很難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清華大學學生劉海洋在犯罪前已被學校決定保送讀研,但就是這樣一個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雖然在校期間也學過《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 ,但在“應試”教育帶來的高分低能的弊端下,難免犯罪。這說明即使大學生學過一定的法律常識,但要做到嚴格守法,則還欠缺嚴謹的法律素質;說明高校對大學生的法律教育應該重在培養其較強的法律意識和完善的法律素質。
其次,在教學內容的安排上也存在問題。一是重知識傳授,輕意識培養。我們對大學生的法律教育,主要是給他們灌輸一個個干巴巴的條文,一點點地指出知識點,而沒有把目的放在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和社會責任感上。二是注重刑法、婚姻法等具體法律規范、知識的教育,輕視憲法、組織法、程序法、選舉法等關系國家基本社會政治制度、公民基本權利與義務,以及國家機器基本運行方式的根本大法和基本法律的教育。三是重義務,輕權利。注重宣講法律所禁止的行為活動,忽視宣講法律所允許和保護的正當活動。對于主權在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現代法律意識則傳播很少。這些問題更會造成大學生對法律的不信任感、壓迫感和厭惡感,從而加劇法律生活的失調,削弱大學生的社會主義法律意識。
再次,在學校的管理上,有的學校實行了學分制,學生的選擇自由度加大,只要考試過關,學生可以不上課;學校對學生的違紀處理,也都比較寬松,如有的學校規定對于學生的處分視其表現好壞可以撤銷,這在客觀上縱容了違紀學生向違法犯罪方向發展;有的學校片面強調學生的自治作用,過高估計了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對學生中出現的一些問題沒有嚴格的管理條例和規定,或管理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得力,缺乏科學管理和正確引導,造成教育管理上的盲點和空白。
(三)學生自身因素的影響
目前,在校大學生大都是18-23歲的青年,正處于生理、心理漸趨成熟的時期。他們與成年人不同,有自己的心理特點,主要表現為:
其一,過分的自我意識。部分大學生過分強調自我,主張“自我是一切的出發點和歸宿”,在道德觀上,缺乏明確的'善惡觀念,沒有傳統的道德原則;在行動上,主張個人的極端自由,不愿受社會的任何約束與控制。
其二,過度的自負。部分學生成長軌道一帆風順,我們在培養教育中,又送給他們“佼佼者”、“國家的棟梁”等桂冠,強化了他們的寵兒意識。他們自視為一等公民,表現出“當今中國之前途,舍我其誰”的傲氣,滋長了自高自大的情緒,沒有認清自己的位臵和責任。
其三,過強的自尊心、虛榮心和自卑感。現實中,這三者是密切相關、相互糾纏的。大學生平時自尊心表現得越外露,其自卑感也越強烈,虛榮心也越明顯。他們情感脆弱,多愁善感,特別害怕別人傷害自己的尊嚴,過分介意別人的評論和批評。南寧職業技術學院李海涉嫌故意殺人案等,就說明了我國部分大學生心理素質十分脆弱,稍受一點挫折,則易采取過激手段處理問題,走向違法犯罪的道路。
其四,較強的逆反心理。大學生從家庭到學校,經歷著心理上的斷乳,出z現了“第二反抗期”,逆反心理便是這一時期學生對家長、對學校、對社會的一種抵觸情緒,這是一種正常的心理現象。但部分大學生不善于準確地把握這種逆反心理,呈現“矯枉過正”。在內容上一概排斥,手段上簡單地反抗。把自己與社會、學校、家庭對立起來,不論正確與否,一律“反其道而行之”,一些學生明知是錯誤還一意孤行,最后走上令入不齒的違法犯罪道路。
培養和塑造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主要途徑
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現代化的市場經濟實踐要求有現代法治觀念 和倫理精神的支撐,需要有與之相應的思想教育理念和運作體系。大學生的素質教育,包括大學生的現代法律意識的塑造過程,不僅僅是依托于學校,更需要深深地扎根于以社會為背景的“土壤”之中。因此,針對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與分析,現提出如下幾點對策建議:
1、健全法律運行機制,加強道德規范建設,創造有利于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
大學生思想開放,時代感強,主觀上期望法治,關心國家法制建設,但世界觀還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環境影響,因此,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執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覺化;大眾傳播媒體和各種社會力量應利用普法、守法、執法和監督法律實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跡,進行生動的法制宣傳,創造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對于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深化大學“法律基礎”課的教學改革,開展校園法制文化活動,以適應素質教育對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要求。
具體包括:
1)合理建構大學法律基礎知識課程內容,以強化大學生的法律認知。
我國大學法律基礎知識教育是在職權主義訴訟理念基礎上展開的,偏重于法的適用的工具主義所以在課程內容設臵中,反映出重現行規律法規而輕法理學、重刑法輕民法、重公法輕私法等情形。因此,要調整大學法律基礎知識教育理念,重視法的多重價值的認識與教育。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內容設臵中:一要始終把法理學、憲法學作為法律基礎知識的重點,必須把法的本質、價值、功能,法與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法理內容根植大學生腦海;二是增加民商法的內容,以強化大學生對私法的認知;三是要增加國際法的內容,以適應國際經濟一體化的要求。另外可增設政治理論、法理學、法哲學、人權 保護等方面的課程作為選修課,使學生在增長法律知識同時增強人權 保護意識,在堅定政治信念的同時信服法律。
2)開創法律知識教學新方法,不斷加深大學生對法律的情感。
法律情感是人們對法律現象的主觀心理態度或心理反映。在教學過程中,不但要傳授法律知識,更要注重培養學生的法律情感。這就要不斷創新教學方法:一要引用典型案例教學法,以案例引導學生思考、討論、辨析通過案例把理論與實際結合起來,并在此過程中傳授法理,適用法規,領悟到法律的價值,從而培養法律感情;二要實行角色體驗教學,可采用情景模擬(如行政處罰情景等) ,給學生設定各種角色(如:警官、行政相對人,案件審核的法制人員) ,根據所設定的角色分別從不同的角度思考問題,發表看法,從中學習法律知識,體會法律的作用培養法律感情;三要利用現代傳媒等工具,激發學生學習法律的興趣,使學生自覺去認識事物、獲取知識、探究真理,培養對法律及法律現象的濃厚興趣;四加強正確的輿論引導,對社會負面的信息和消極因素,通過控制傳播面或者通過解惑、批駁來使其轉化為正面效應,減少甚至消除其負面影響。
3)引導大學生進行法律實踐,以增強法律意志。
法律意志的錘煉主要通過實踐,根據各院校的特點可采取如下渠道:一是鼓勵大學生參加維護自身和有關人的合法權益的活動,當自身和有關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能合法有效地通過法律救濟途經得到妥善解決;二是敢于與各種違法犯罪的行為作斗爭;三是組建法律社團,建立法律言論沙龍,對于社會上不合法的事情敢于仗義直言,并通過輿論的力量匡扶正義;四是積極宣傳法律知識和組織法律咨詢活動等等
4)加強大學生的人文素養,逐漸形成法律理想和法律信仰。法律理想的形成不但要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同時也要以加強人文素養來促進:一是始終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教育,使大學生的價值觀與法律價值一致;二是堅持共產主義道德教育,使大學生以共產主義道德規范為行為準則;三是在校園文化活動中,滲透法律形式觀和價值觀的基本理念,以塑造大學生堅持正義和忠于法律的美德。
3、實行“依法治校”,營造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氛圍。
高校的法治環境如果是民主、平等的,必然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正確樹立起到積極正面的影響,反之亦然。學校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活動要有章可循,程序合法。學校制定校紀校規時,要確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規章制度不違背法治的精神,與國家現階段所頒布和使用的法律法規不沖突,并“嚴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則與規定,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尊重學生人格,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環境,不斷提高學校管理者、教師的法律素質,提高學校依法處理各種關系的能力。
4、加強學校和家庭溝通完善雙向育人模式。
家庭教育機制的優劣,對大學生的成長及守法意識的培養有著普遍而不可替代的作用家庭教育的不利,將嚴重影響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首先,家長應提高自己的素質和修養。家庭是人的第一課堂,父母是子女人生的啟蒙老師也是其模仿的偶像。家長的個人素質、文化素養和品質是塑造子女良好人格的前提。如果家長平時素質低劣,社會態度不端、粗俗甚至行為惡劣,子女必然把他們的行為模仿并逐漸復制出來,形成自己的行為方式。
5 更新教育觀念。
高等教育要與時俱進,必須大膽實行改革。對計劃經濟年代遺留下來并一直延續至今的、從性質上來看或者為實踐所證明已嚴重不公平的或在實踐中產生大量腐敗問題的政策和規定,如對直轄市的考生高考低分錄取及保送,東中西部高考考分差異太大等種種政策,要直接予以廢除。對高校現行管理體制應大膽進行改革,革除目前高校中存在的官僚陳腐積習,改變那種將大學生僅僅視為受教育客體的落后觀念或傳統觀念,確立大學生“主體”教育觀,把大學生作為“教育、管理、服務、引導”的主體,發揚民主,充分發揮專家學者以及大學生在高等教育管理中的作用,從政策上真正地保證高校自治管理。
6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 “要著眼于促進教育公平、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近年來,教育部門堅持從嚴治教、規范管理,高度重視和采取切實措施,下大力氣解決好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上得起學、能夠上好學,是促進教育公平的重要方面。周濟強調,促進我國教育事業持續協調健康發展,必須認真研究解決教育改革發展中的一些深層次問題,其中重要的一條是切實解決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問題。只有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關心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才能使貧困大學生安心學習和以健康心態成長,堅決治理教育亂收費,規范收費行為,大力減輕貧困大學生的家庭經濟負擔,平等對待每一個學子,努力構建我校和諧局面,以促進高等教育健康發展。
總結與感想
總之,分析大學生法律意識現狀及其成因,從中可以看出當前我國大學生法制觀念、法律意識的主流是好的,但存在的問題仍然不容樂觀,應引起高度重視。
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大學生們對法律的認識、對法的作用和效力的看法、對現行法律的了解程度和具體評價以及對于自身權利義務的認識和追求直接影響這我國依法治國的進程,作為當代的大學生,我們必須自覺作一個合格的守法公民,從自身做起,從小事做起,不論對與錯,只要是違法的行為,我們都不去做,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責人之前先正已身,嚴以律已,寬以待人,樹立一個良好的形象,為建設合諧社會付出自已應盡的一點力量!
法律調查報告10
摘要:本次調查以“大學生法制意識”為主題,通過調查、分析等方法的運用,
對當代大學生地法制意識進行了分析,了解當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及特點,并對提高大學生法制意識提出了幾點建設性意見。
關鍵詞:大學生;法制意識;現狀;對策
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深入貫徹,中國正逐步向一個法治國家邁進,在一個國家的法制建設進程中,公民法制觀念的水平是根本性的、決定性的因素。大學生作為國家未來的建設者,法制觀念更需加強。為了進一步了解當代大學生法制意識的現狀,進行了一次“大學生法制意識的問卷調查”。
一、 當前大學生法制意識的現狀及分析
為了深入了解大學生的法制意識狀況,我們在浙江農林大學的學生中進行了問卷調查,共發放了問卷100份,回收95份,有效回收率為95%。對問卷調查進行統計分析后,我們得出如下結果:
(一)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不高,法律知識知曉程度不高。
在調查中,對“你對自己掌握的法制知識程度的評價”的回答中,只有5.3%的學生對自己所掌握的法制知識程度表示滿意,可見當代大學生對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認識程度普遍不高,法律知識水平也相對較低。在“你知道我國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是以下哪一部法律?”的調查中,仍有15.8%的學生認為我國的根本法不是憲法而是其他法,可見對這一基礎的法律知識還有學生不太了解,雖然大學里我們學過一些法律基礎知識,但大多數學生都只顧及自己專業的學習而缺少對法律知識的關注,我們說知識是觀念的基礎,沒有足夠的法律知識的積累, 就不可能形成法制觀念,已受到較高水平教育的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卻不容樂觀。
(二)法律信仰不高,沒有形成法律習慣
在調查中,被問到“在你所有的經歷中,曾經運用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嗎?”只有31.6%的少數有過維權經歷,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大學生缺少踐行法律行為,沒有形成法律習慣。回答“當您權利受到侵害時,你首先想到的是”時,只有26.5%的學生會想到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大部分學生首先想到的是通過關系來解決,但也有10.5%的學生會采用武力或者是忍氣吞聲。可見,大學生缺乏權利觀念,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不能積極主動地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而是以消極的態度對待法律,更加傾向于通過人際關系來解決問題,這是法律信仰不高的體現,這種靠人際關系的觀念在大學生中普遍盛行,這種扭曲的觀念不利于和諧社會和法治社會的建設,這值得我們反思。有些學生甚至會放棄法律武器,采用武力的手段來討回“公道”,導致了違法犯罪的可能性。
(三)對法律有所關注,關心中國法制,但對法制現狀缺乏信心
對“在你的印象中,法律與你的生活的關系是”的回答中,有47.4%的學生認為關注時事新聞能感覺到法律與生活的關系和21.1%的學生認為時刻關注法律事件,能感到生活處處與發現法相關,可見大學生對法律還是有所關注,但很少的同學從法律事件中關注法律,只是從一些時事新聞中感受法律。被問到“你認為現在我們國家的普法力度夠不夠?”,有68.4%的學生認為我們國家當前普法的力度還不夠,很少有同學認為普法力度這件事表示無所謂,可以看出,法治社
會是大學生的追求,對國家的法制建設還是很關心的。被問到“你認為我國法律不能有效執行的原因是”, 居然有78.9%的學生認為是由于執法機關執法不嚴,以及一些領導與干部不守法。可見大學生現在的法制現狀表示不樂觀,官員不守法的風氣影響到了法律的威嚴和人們對法律的敬畏,官員沒有起到表率作用,使得普通民眾失去了對法律的信心。在“你相信法律途徑能夠真正幫你解決問題嗎”的調查中,有57.9%的學生認為只能解決某些事情,甚至31.6%的學生認為走法律途徑只會使問題進一步惡化,可以看出我們學生對法律缺乏信心,在大學生心中法律不是能很好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國法制的現狀, 他們對法律缺乏信心,因而很少有人訴諸于法律,可見,大多數人選擇依靠人際關系解決問題和執法機關自身執法不嚴以及官員不守法社會環境對大學生的法制觀念形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對法制現狀缺乏信心。(四)對公檢法等執法機關的印象較負面在“對于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等執法機關,你的態度是”的調查中,有10.5%的學生不信任,36.8%的學生除非不得已,不跟他們打交道,對公檢法等執法機關的信任度只有52.6%,沒有充分的信任。
由此也可以看出大學生對這些執法機關不太了解,對這些部門抱有一種畏懼的心理。在“你認為對法律的執行,哪些監督是有效的”的調查中,認為應該群眾監督有效的多達89.5%,而媒體監督與黨委,政府等領導監督的分別為78.9%和57.9%,只有少數人認為執行機關的自我監督是有效的.,可見大學生對執法機關內部機關監督表示不滿意和缺乏信心,更加相信用群眾和媒體來監督這些機關對法律的執行。針對以上的分析,我們知道當前大學生的法制意識并不樂觀,法律意識水平還很低,法制觀念淡薄,他們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更傾向于用人際關系來解決問題同時對法律的關注程度還不夠,同時大學生對法律的信仰引人思考,要探究其多方面的原因。
二、大學生法制意識提高的對策
(一)健全法律運行機制,加強道德規范建設,創造有利于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
大學生思想開放,時代感強,主觀上期望法治,關心國家法制建設,但世界觀還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環境影響,因此,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執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覺化;大眾傳播媒體和各種社會力量應利用普法、守法、執法和監督法律實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跡,進行生動的法制宣傳,創造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對于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 齊抓共管,著力構建高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大學生法制教育網絡。
增強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提升他們的法律素養,不僅僅是學校的責任,而是涉及家庭、社區以及整個社會的各個層面的系統而復雜的教育工程,它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個長遠的規劃。因此,需要全體社會共同關注,需要各個環節緊密配合。首先,作為大學生法制教育主陣地的學校,必須實施依法治校,保證良好的校園生活環境,切實抵制社會不良文化的進入;其次,家長要注重對自己孩子的了解,配合學校教育,并且注重給孩子良好的熏陶;司法機關也應該有重點地與大學定期聯系,加強校內的司法宣傳教育;政府職能部門則應力所能及地為大學排憂解難,要切實采取可行的措施,優化社會大環境以及校園環境。
(三)開展校園法制文化活動,加大普法力度,以適應素質教育對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要求
學校應當積極拓展法學選修課的開設門類和開設范圍,以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學習興趣和需求,使學生從理性的層面對整個法治、法律及各部門法的基本價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個宏觀把握,組織大學生看一些著名案例的錄像,請有關辦案人員或著名法學專家來校開講座;組織學生旁聽法院庭審,親身體驗法院審理各類案件的程序,了解我國的審判制度;組織學生到監獄考察參觀,通過服刑人員現身說法,使學生受到生動且深刻的法制教育;開展“模擬法庭”活動,通過大學生自己模擬法官、律師、檢察官、被告等角色,掌握訴訟程序,震撼心靈,提高守法意識;組織一些有關法學方面的知識競賽,加大普法的力度,從而逐步培養出適應現代素質教育要求的具有較高的法律意識的大學生。
(四)司法機關應該建立法律公信度,提高公民對法律的信仰度
不斷暴露的司法不公問題,司法腐敗現象,領導與干部自身的不守法,使得人民對法律的信任度急劇下降,法律的信任危機越來越嚴重。因而要加強公、檢、法機關的規范化整治,執法機關自身做好表率,加強對腐敗的打擊力度,維護法律的尊嚴,確保司法獨立、司法公正,堅決杜絕“走后門”、“拉關系”等不良風氣,在全社會范圍內形成依法辦事的觀念,增強大學生對法律的信任,從而讓大學生樹立更加正確的世界觀,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而不再是以為的依賴人際關系,建立法律的公信度是法治進程的關鍵一環,有利于普法在大學生中的深入。
結語: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對其個人的成長,中國的法制化進程具有深遠的意義。當代大學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是中國法治社會建設的生力軍,他們的綜合素質特別是法律素質如何,關系到我國法治建設能否順利推進。針對目前大學生普遍缺乏法制意識,對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成為了一個重大的時代課題,而且是一個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不僅需要黨和國家的支持,還需要家庭、學校與社會的通力合作,有效調節社會資源,努力在全社會營造出一個有利于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培養的良好環境,使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實現良性發展,使青年學子成為一個有理想、負有社會責任感、誠實守信、綜合素質較高、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才能為社會輸送具有較強法律意識的跨世紀人才,才能促進我國的現代化建設的繁榮與發展,才能實現國富民強的宏偉目標。
法律調查報告11
法律意識,是人們的法律觀點和法律情感的總和,其內容包括對法的本質、作用的看法,對現行法律的要求和態度,對法律的評價和解釋,對自己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對某種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關于法律現象的知識以及法制觀念等。大學生法律意識是大學生群體對法、法律或其現象的反應形式,即心理、知識、觀點和思想,包括對法律的情感、認知、評價和信仰等的內心體驗。大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也是未來社會的支撐主體,其法律意識如何,直接影響到公民的法律素質和整個社會法治文明的程度。
一、研究和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意義
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進行客觀、準確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律教育,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的基礎。
從年齡上講,大學生是一個橫跨青年和成年的群體,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學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其法律意識帶有明顯的易變性和不成熟性。加之歷史原因、外部環境以及大學生自身素質等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個別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行為與社會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準確地了解和掌握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和法律需求,對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針對性,切實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大學生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培養和提高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長遠方針,是國家法制建設的百年大計,是促進培養現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
二、當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與分析
(一)調查形式和結果
經過對某醫科大學汾陽分校09,10,11三個年級多名大學生的法律知識進行了隨機抽樣調查,本次調查共發出問卷 100份,收回 100份,收回率 100%。其結果顯示:
1. 法律知識的來源及對法律知識重要性的認識 34.23%的學生的法律知識主要來源于學校的教育,44.34%的學生法律知識來源于電視和報紙,受家庭影響及其他來源的占21.43%。自己認為掌握了必要的法律知識且能靈活運用于解決現實問題的學生占22.5%,77.5%的學生認為自己法律知識不足或不能靈活運用。77.6%的學生認為需要學習或深入學習法律知識,13.8%的人認為只需要了解一下就可以了,9.6%的學生認為完全不需要。約1/3的學生認為造成法律意識薄弱的原因為法律教育活動的局限性,1/2的學生認為社會的不良風氣及貧富懸殊是主要原因。這表明大部分學生法律知識缺乏,學校系統的法律知識教育不足,不能滿足大部
分學生的需求。
2. 主動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 在實際生活中,有意識的主動運用法律知識的學生比例仍然不高,如參加勤工儉學時,有意向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的占61%,無意向的人占39%;被騙或被盜、被搶時選擇向公安機關或學校保衛處報案的占87%,不報告的占13%;認為報案沒用或司法機關不能提供有效保護的人占15.2%。遇到不法行為時,男生選擇漠不關心的比例占到10%左右,女生比例占6%。
3. 對法律的信任度和對當前法治的整體現狀的滿意度 對法律保持信任的學生占35%,認為法律會越來越完善的學生占31.2%,而認為法律不如權利有用及法律越來越成為有錢人和有權人的工具的占33.8%。對“法院做出公正判決有信心”者占26.4%,對“當前整體法治環境不太滿意和很不滿意”的達69.8%。這一方面說明作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還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腐 敗現象仍然暢通無阻;另一方面這種消極的法律意識也會嚴重地影響到公民法律信仰確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終建立,表現出大學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于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法治環境和氛圍。
(二)調查結果分析
由于大學生法律意識是一個多要素、多層次的復雜系統,要精確全面地概括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的現狀并非易事,所以本文只能結合調查結果,對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所存在的問題作一個粗淺的概括:
1. 大學
生缺乏從總體上準確理解和把握現代法治的基本精神 現代法治是以民主為基礎,以保障人權為核心,與傳統的法制有著本質的區別,它視法為工具與目的的統一,并更加強調法的目的價值,而我們在調查中發現大學生對法的民主基礎尚未有明確的意識,仍然存在著一種傳統意義上將法作為統治工具的法律觀。譬如,他們也認可“法治”反對“人治”,但受到傳統人治觀念和現實中一些“權大于法”現象的影響,往往認為法律只具有工具價值而非目的價值;他們也認可民主反對專制,但受到中國現實國情的制約,往往認為法制只存在于民主制度而專制制度下就沒有法制,沒有認識到法制既可以與專制相結合,也可以與民主相結合,而只有以民主為社會基礎的'法制模式,才能稱之為真正的法治。
2. 有感性法律意識,但缺乏理性法律意識 法律本身是一門學理性極強的學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礎理論,就難以用理論解決現實存在的法律問題。大多數大學生對法律的認識還只處于初級的感性階段,正是因為缺乏系統的法學理論學習,使得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仍處于對法律本質認知的啟蒙狀態。比如,多數學生都知道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但對憲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內容卻知之甚少,現代法治國家普遍都是實行憲 政的國家,若不能將憲法提到憲 政的高度加以認識,在論及憲法內容時不能立即想到公民的權利以及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的關系等諸如此類的關鍵問題,則是缺乏現代法治意識和憲 政意識的表現。
三、培養和塑造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主要途徑
針對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與分析,現提出如下幾點對策建議:
(一)健全法律運行機制,加強道德規范建設,創造有利于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
大學生思想開放,時代感強,主觀上期望法治,關心國家法制建設,但世界觀還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環境影響,因此,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執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覺化;大眾傳播媒體和各種社會力量應利用普法、守法、執法和監督法律實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跡,進行生動的法制宣傳,創造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對于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實行“依法治校”,營造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氛圍
高校的法治環境如果是民主、平等的,必然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正確樹立起到積極正面的影響,反之亦然。學校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活動要有章可循,程序合法。學校制定校紀校規時,要確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規章制度不違背法治的精神,與國家現階段所頒布和使用的法律法規不沖突,并“嚴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則與規定,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尊重學生人格,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環境,不斷提高學校管理者、教師的法律素質,提高學校依法處理各種關系的能力”。
(三)深化大學“法律基礎”課的教學改革,開展校園法制文化活動,以適應素質教育對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要求。
目前的“法律基礎”課教材,普遍存在課程內容設置不合理的問題。教材內容未突出重點,只注重編寫的系統性,教材內容幾乎涵蓋了我國現行的法律,書中幾乎無任何案例對相應法理進行釋疑,而法律條文中大量引進的專業術語對于非法律專業的學生來說無異于讀天書,不適應學生自學和閱讀的需求。大學“法律基礎”課應改為法理學課,或者至少從內容上突出對法治的基本理論、現代法的基本觀念和法律的基本精神的介紹。同時,應當積極拓展法學選修課的開設門類和開設范圍,以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學習興趣和需求,使學生從理性的層面對整個法治、法律及各部門法的基本價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個宏觀把握,從而逐步培養出適應現代素質教育要求的具有較高的法律意識的大學生。
學校是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場所,但僅靠學校的教育是遠遠不夠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個長遠的規劃和具體的安排,它是一個系統而復雜的社會教育工程。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要把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心理教育緊密結合起來,與國家的各種建設規程同步進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環境,才能為社會輸送具有較強法律意識的跨世紀人才。因此,高
等院校對大學生進行法律意識教育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迫切需要。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識的主要任務。
法律調查報告12
秉承學院團委“實踐真知,提升自我,服務社會,共建和諧”的宗旨,今年寒假我選擇了社會調研活動作為我的實踐內容。眾所周知,法律是我們維護正當權益的武器,只有充分運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而擁有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是運用法律的前提。大學生作為具有專業知識的21世紀高級人才,其法律意識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對汕頭大學留校過年的50名外地大學(非本科法學專業)進行了調查。
一、研究方法,問卷調查
調查時間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學的幫助下,對汕大未返鄉過年的50名非法學本科專業的外地大學生進行問卷調查,調查方式是無記名填寫調查問卷,人工進行調查結果分析,從而得出調查結論。
二、調查結果
通過問卷調查,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了基本了解,調查情況如下:
⑴、你生長在( )
a、農村74% b、城市26%
⑵、在你所有的經歷中,曾經運用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嗎?( )
a、有18% b、沒有82%
從以上的數據可以看出,大多數的大學生并不擁有良好的法律意識,當其政黨權益受到侵犯時,都沒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類的想法。而在生長在農村的大學生中這一現象較為明顯。
⑶、你能區分違法和犯罪嗎?( )
a、能24% b、不一定能14% c、大部分能62%
⑷、你認為你目前法律學習中的`主要問題是( )?
a、懂得法律知識但不會實際運用32%
b、缺乏法律知識40%
c、能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并解決現實問題28%
⑸、你是否關注國家的立法活動或是法律報告?( )
a、經常12% b、偶爾74% c、從不14%
從以上的數據可以看出,只有12%,即6個人(調查對象為50人)會經常關注國家立法活動或是法律報告,還有14%,即7個人表示自己從不去關注,這表明了大學生對法律的重視程度是非常不夠的,其認為自己只要守法不違法,法律是離自己很遙遠的。
⑹、你知道《勞動法》里規定的試用期最長時限是( )?
a、三個月22% b、六個月48% c、一年30%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試用期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而在調查中發現,有52%的大學生不知道,這一問題與大學生畢業后的就業問題相關,可見大學生對與自己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了解并不多。
⑺、你認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
a、很重要,是維護權益的有效手段32%
b、比較重要,有時試圖用法律解決問題42%
c、一般重要,不到萬不得已不會運用法律26%
d、不重要0%
法律調查報告13
一、實踐背景及意義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體系的形成,法律文明的重點也將從以普及法律知識為基礎向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弘揚法治精神和加強公民意識教育轉變。城鄉法制建設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廣泛而深刻的實踐,具有直接參與的特點。
這次我以隆堯縣城及其所轄下的毛爾寨村作為縮影點。通過對隆堯縣城鄉居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狀況的調查,了解現今隆堯縣城鄉居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狀況,通過了解進而加強隆堯縣城鄉居民的居民法律意識,減少法盲。通過這次調查,使得法律知識得到普及,隆堯縣城鄉居民的法律意識也在提高,進而使城鄉居民樹立正確的法律觀念,對法律保持正確的態度,能夠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以此推動隆堯縣的法制化發展的進程,推動我國法制現代化的進程。
二、問卷分析與總結
本次調查問卷共發放了二百份一共回收了二百份,回收率達到了百分之百。經過此次問卷調查我們發現:雖然城鄉居民的法律素質總體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
1、絕大多數居民法律意識薄弱,法律知識匱乏
與以前相比,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居民法律意識有所提高,但整體而言仍然是很薄弱的。現實生活,相當一部分居民對我國的法律體系了解不夠全面,不習慣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力。當自身權利受到侵害時,居民們不知道如何運用法律來維權,有的人屈從于權威,忍氣吞聲,而有些人“以暴制暴”。在抽樣調查中,設問“在平時的生活中,您是否注意運用法律手段來進行維權”時,回答“經常”的占29.5%,回答“很少”的占64.5%,回答“沒有”的占6%。由此可見,城鄉居民很少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反映我國城鄉居民法律意識薄弱。在回答“當你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你首先想到的是”時,回答“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占9.5%,回答“用武力解決”的占33%,回答“通過關系解決”的占38%,回答“感覺很委屈但是認為也是沒辦法的事”的占19.5%。由此可見,居民很少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在法制化過程中,人們對法律知識掌握的多少,既影響對自己權益合法的維護,又影響自己對法律的遵守。在調查中,我發現居民的.法律知識很匱乏,絕大多數居民表示對法律知識,特別是與平時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完全不了解,而且也很少主動去了解法律知識,在“你對我國法律體系了解嗎?”這一個問題中,選擇“非常了解”的占5.5%,選擇“一般般(了解不全面的)”的占67%,證明隨著社會的進步和完善,法律意識也慢慢地深入到城鄉居民的心里。然而選擇“一點都不了解”的占27.5%。從中我們可以看出,仍然有些人對我國法律體系一無所知,試問居民法律知識匱乏,對自己享有的基本權利和應履行的義務不明確,怎么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2、居民獲取法律知識的途徑比較單一
隨著國家的普法力度的增強,借助現代各種傳媒手段,法律知識傳播的途徑越來越多,傳播的范圍越來越廣,相應的居民可以借助多種方式快速便捷地獲取相關的法律知識。但是在我的調查中發現,居民了解法律知識的途徑比較單一化。從“你一般通過哪些方式獲取法律知識?”這一問題的回答中我了解到,通過媒體(電視、報紙雜刊、互聯網)的方式獲取法律知識的比例是71.5%,通過通過閱讀法律的書籍的方式獲取法律知識的比例是9.5%,通過和親朋好友聊天的方式獲取法律知識的比例是11.5%,通過其他方式獲取法律知識的比例是7.5%。從數據上可以看出,媒體已經成了居民了解法律的主要工具,居民通過看電視、報紙雜刊,上網能夠迅速獲取國家的法律動態,但是這也從側面反映出當地居民了解法律的途徑呈現單一化。居民獲取法律知識途徑狹窄潛移默化中也影響著居民法律意識的提高和法律知識的豐富。
通過這次調查,我對隆堯縣城鄉居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狀況有了更深的了解,城鄉居民法律意識薄弱,法律知識匱乏,獲得法律知識的途徑單一,這種狀況不利于我國“依法治國”基本國策的實施。為了讓我們的國家變成一個法制化的國家,需要我們的共同努力。首先,應該加強文化教育,提高居民文化程度。在調查中,我發現文化水平低的居民要比文化水平高的居民法律意識弱、法律知識少。其次,加強法律知識的宣傳。在調查中發現,多數居民喜歡通過參加法律宣傳活動來學習法律知識。
這樣也就增加了居民們獲取法律知識的途徑。也希望司法機構能夠采取更多有效的措施,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理念深入人心,推進我國法制化的進程。
三、實踐感言
通過這次實地的社會實踐,讓我受益匪淺。既加強了我的社會實踐能力,又豐富了我的社會實踐經驗,既培養了我關心社會熱點問題的興趣,又提高了我今后融入社會的能力。同時也要特別的感謝我的同學們,他們幫助我分析調查問卷的數據。也是通過這次的社會調研,我從中了解到了作為一名通信專業的大學生對法律知識的了解還是很少的,法律意識也很淡薄。所以我以后的努力方向就是不僅要學好我的專業知識,還要更多地去了解法律知識,并將其運用到實際生活中去。通過這次關于我國城鄉居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狀況調研,也讓我深刻認識到提高城鄉居民法律意識以及普及法律知識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但我堅信,通過各方的共同努力,法律之花一定會在廣大農村結出累累碩果的。
法律調查報告14
一、甲公司的設立、出資和存續
(一)公司設立
根據H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查詢結果,及目標公司提供的《準許設立/開業登記證書》、《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信息》、《董事、監事、經理信息》、《公司章程》、《*設驗字(20xx)第A468號驗資報告》,目標于20xx年10月18日設立。
(二)出資
甲公司現有注冊資本為670.4萬元,于20xx年10月14日之前,分四次,以貨幣的方式出資完畢。
1、根據H市*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20xx年10月15日出具的《*設驗字(20xx)第A*號驗資報告》, 甲公司第一期出資130萬元人民幣已在20xx年10月15日之前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2、根據H市*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20xx年5月12日出具的*驗字(20xx)第058號《驗資報告》, 甲公司第二期出資130萬元人民幣已在20xx年5月12日之前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3、根據H市*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20xx年6月21日出具的*驗字(20xx)第134號《驗資報告》, 甲公司第三期出資184.5萬元人民幣已在20xx年6月21日之前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4、根據H市*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20xx年10月12日出具的*驗字(20xx)第258號《驗資報告》, 甲公司第三期出資225.9萬元人民幣已在20xx年10月12日之前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三)公司存續
根據目標公司提供的20xx年5月16日的營業執照及H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查詢,目標公司合法存續。
20xx年5月24日,獲H市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許可制造第一類壓力容器;第二類低、中壓力容器。有效期至20xx年5月23日。該證在H省工商網站上查詢合法有效
根據H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查詢,目標公司20xx年通過年檢。公司應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進行年檢,但未查到20xx年年檢信息
公司基本信息:
名稱:甲公司
公司注冊地址:*
公司辦公地址: *
公司類型:自然人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號:*
注冊資本670.4萬,出資形式貨幣。
經營范圍:*
分公司基本信息:
名稱:甲公司*分公司
營業場所:*
經營范圍:*
(四)法律評價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目標公司符合設立條件,在兩內以貨幣方式繳納了全部出資,履行了驗資、變更登記等手續,公司資質和出資合法有效,公司存續合法。
因未查到20xx年的年檢信息,根據有關法律,一年未年檢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撤銷企業法人的營業執照。
二、甲公司的股權變更
(一)股權變更的歷史
根據目標公司提供的《股權轉讓協議》、《公司變更申請書》、《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公司共經歷了四次股權變更:
1、設立登記時的股權情況:設立時注冊資本650萬元,股東及持股比例如下,
姓名 持股比例 姓名 持股比例
A:40% E:25%
B:10% F:10%
C:5% G:8%
D:1% J:1%
2、20xx年6月17日股東變更情況:
F退出公司,分別將認繳的15萬元、50萬元股權轉讓給原股東A,和第三人K,K為公司新股東。
A持股比例增至42.31%
K持股比例為7.69%
其他持股比例不變
3、20xx年7月23日股權變更情況
E退出公司,分別將認繳的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及第三人L,L為公司新股東,K將7.69%的股權轉讓給A。轉讓后,股東持股比例如下:
姓名 持股比例 姓名 持股比例
A:58.49% B:14.63%
C:7.31% G:9.9%
D:1.46% J:1.46%
K:4.5% L:2.25%
4、20xx年5月1日股東變更情況:增資至670.4萬元,K分別向A、C、D、J轉讓部分股權。G分別向第三人M、N、P、Q及原股東D轉讓部分股權。L和B向A轉讓部分股權。M、D、R、S共增資20.4萬元。轉讓、增資后的股權比例如下:
姓名 持股比例 姓名 持股比例
A:59.66% B:11.93%
C:7.46% D:4.47%
G:4.33% K:2.98%
M:1.49% N:1.49%
J:1.49% L:1.49%
R:0.75% S:0.66%
P:0.6% Q:0.6%
T:0.15%
(二)法律評價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權轉讓協議》、《公司股東決議》合法有效,股權轉讓行為、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及約定。公司股東變更合法有效目標公司的股權轉讓行為符合當時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續。
三、甲公司章程及法人治理結構
(一)公司章程的沿革
公司章程于20xx年10月14日訂立,于20xx年6月10日、20xx年4月23日、20xx年5月1日分別修訂。
(二)法人治理結構
1、股東會:股東會表決權:公司章程列明的事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股東表決通過(注:非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按實繳出資股數行使表決權(注:非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修改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5人,由股東選舉產生,任期三年,連選可連任。每年一次定期會議。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董事會會議應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度。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過半數通過。但董事會作出聘任或解聘總經理的決議,需經全體董事一致通過。董事會作出解聘總經理的決定,如總經理是董事的,總經理無表決權。其他董事一致同意,決議生效。
3、公司設不設監事會,設監事1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監事任期三年,連選可連任。
4、公司設總經理一名。
5、公司法定代表人A
(二)法律評價
1、公司章程的變更程序合法有效
2、特別要注意公司章程對股東權益的特別約束
(1)任何股東未經其他股東和董事會的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質押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權或以其他方式在股權上設置債務擔保
(2)股東不得與公司從事相同的業務,與公司同業競爭
(3)公司章程例舉股東大會特別事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表決通過,而非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3、以下約定的有效性存爭議,且有可能侵犯小股東的利益,請特別注意。
《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條約定:“一、經股東會決議,公司可以回購股東的股份:公司連續三年盈利,且平均凈資產收益率達20%以上;公司支付收購費手,剩余的流動資金流足以滿足公司一年內的經營管理需要。”
對于有限責任公司強制回購股東股份的約定的法律效力問題,實踐及理論中都存在爭議,因此這一條如果適用有可能引起爭議。
另外,由于股東會是資本多數決,(本章程規定回購股份由三分之二以上股東表決通過,是人數多數決),通過股東會決議強制回購某股東股權,可能侵犯小股東的利益。
《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條:“經股東會決定,公司可以用定向募集的方式增加注冊資金。......四、對新增加的投資,按新增加的投資與股共會確定的不低于凈資產的公司資產及增加的總投資之和的比例,確定投資比例。”這一款內容不明確。
四、甲公司知識產權
(一)知識產權情況
(二)核心技術人員情況
(二)法律評價
經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網站上查詢,以上目標公司所有的專利、商標合法有效。
核心技術人員共8人,其中在崗6人,已離職的2人;公司股東3人,公司主要管理崗4人。
兩名離職員工對專利的繼續研發和更新不構成實質性的影響,公司與關鍵技術人員簽訂了競業禁止協議。
五、甲公司固定資產
(一)固定資產狀況
根據目標提供的固定資產清單,公司固定資產主要是生產設備和辦公設備,總價值71.4545萬元。無抵押、無被有關部門查封、扣押,無非經營性資產。
(二)法律評價
固定資產所有權合法有效。
目標公司的宣傳冊中有“甲公司生產加工廠位于*縣城,占地10畝。”的表述。可進一步核實分公司的固定資產情況,目標公司和分公司是否還擁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以及租賃辦公場所的情況
六、甲公司財務
(一)財務狀況
(1)根據20xx年3月25日,H市*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字(20xx)004-13號審計報告》,20xx年實收本金130萬元,累計虧損17.983224萬元。公司總資產是115.128522萬元,總負債是3.111746萬元,凈資產是112.016776萬元。
(2)根據20xx年4月25日,H市*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字(20xx)第086號審計報告》,20xx年,實收總本金260萬元,當年虧損112.86萬元,累計虧損130.84萬元。公司總資產是157.183389萬元,總負責是28.027539萬元,凈資產是129.155850萬元。
(3)根據目標公司編制的20xx年財務報表,20xx年實收總本金670.4萬元,當年虧損116.652314萬元,累計虧損248.05萬元。公司總資產是429.652520萬元,總負債是7.30632萬元,凈資產是422.3462萬元。
(二)法律評價
1、從三年的財務報表看,公司一直處于虧損狀態。公司股份的價值等于公司凈資產的價值,根據20xx年的財務報表,公司股份的價值應是422.3462萬元。我公司欲收購目標公司30%的股權,其實際價值應是126.70386萬元。
2、目標公司未提供20xx年的財務報表,以上數值會有變化,應核實20xx年的財務報表,根據公司凈資產計算股權的實際價值。
3、實際購目標公司的股權價格可參考歷年財務狀況、知識產權的運用前景等因素,綜合考量。
4、具體財務狀況及納稅情況還應咨詢專業財會人員。
七、甲公司重大合同、擔保和法法律糾紛
(一)合同、擔保、法律糾紛的情況
根據目標公司提供的情況,有兩項合同(1)7月天津國環熱力公司供暖合同已開工;(2)石家莊發電項目合同也將于近期落地。未提供擔保信息、未提供法律糾紛的信息。
(二)法律評價
合同內容無重大法律風險。無對外擔保、無法律糾紛。
八、甲公司公司的勞動用工
(一)勞動用工狀況
1、社保繳納情況。目標公司只提供了20xx年1月繳納五險的憑證,未提供公司成立三年來的繳納社保的明細。
2、員工構成:公司共有在崗人員14人,其中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副主管等管理層共4人;技術部7人,生產部2人,分公司1人。
3、勞動合同狀況:均為三致四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三人未有勞動合同信息。
4、學歷結構:本科8人,中專1人,碩士生1人,另有4人無學歷信息。
(二)法律評價
目標公司提供了相產關社保證明,已依法繳納社保。
在中國人民法院網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網中查詢,公司主要股東和公司管理人員未有被執的案件。
公司以技術人員為主體,勞動用工關系較短。
有基本的勞動關系管理制度。
有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公司部分股東及核心技術人員簽訂了保密協議。
法律調查報告15
為了更深入了解新北區未成年人安全和身心健康狀況,推動未成年人法律保護進程,于20xx年12月12日至20xx年1月11日,在常州市政府和常州高新區門戶網站在線調查一欄中,以調查問卷形式針對未成年人家長開展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法律保護情況調查,共有192人參與了在線調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調查基本情況
1.未成年人家長對法律的態度:認為很重要的175人,占比91.1%,認為重要的16人,占比8.3%,僅1人認為不重要,占比0.6%。
2.未成年人家長對法律知識的需求:很需要的160人,占比83.3%,只需與自己專業和將來發展方向有關的31人,占比16.1%,僅1人基本不需要,占比0.6%。
3.未成年人家長是通過什么途徑來了解法律的:通過電視廣播的80人,占比41.7%,通過雜志報紙的28人,占比14.6%,通過網絡的60人,占比31.3%,通過教學的21人,占比10.9%,通過其他途徑的3人,占比1.5%。
4.未成年人家長學習法律喜歡的方式:自己閱讀法律書籍的36人,占比18.8%,看電視或者通過網絡的74人,占比38.5%,聽老師講課的18人,占比9.4%,參與互動寓教于樂的60人,占比31.3%。
5.上學后孩子最大的挫折:成績不理想的55人,占比28.6%,經濟困難的24人,占比12.5%,家庭變故的8人,占比4.2%,其他的100人,占比52.1%。
6.孩子業余時間主要做些什么:閱讀課外書籍的22人,占比11.5%,體育運動的21人,占比10.9%,幫家里干活的9人,占比4.7%。娛樂玩耍的135人,占比70.3%。
7.孩子是否會感受到老師或同學的歧視:常常感到的沒有,有時感到的34人,占比17.7%,沒有感到的158人,占比82.3%。
8.未成年人家長最不喜歡老師的哪一種做法:找家長的35人,占比18.2%,當眾批評的80人,占比41.7%,罰站的40人,占比20.8%,其他的30人,占比15.6%。
9.未成年人家長是否知道孩子有哪些權利義務:知道,根據權利義務來做事的133人,占比69.3%,只是知道不犯法的55人,占比28.6%,不知道,做人靠良心,那些無所謂的4人,占比2.1%。
10.未成年人家長認為我國法律對未成年人犯罪規定的起刑點和量刑幅度怎樣:畸輕的0人,偏輕的46人,占比21.7%,適當的142人,占比73.9%,偏重的0人,畸重的4人,占比2.2%。
11.未成年人家長認為導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影響最大的三大因素是:社會風氣不好的42人,占比21.9%,獨生子女的特殊性的20人,占比10.4%,家庭貧困影響的22人,占比11.5%,家庭管教偏差的23人,占比12.0%,應試教育壓力的19人,占比9.9%,好逸惡勞.貪圖享樂的12人,占比6.3%,結交不良朋友.網絡電視等媒體上有害信息的影響的47人,占比24.5%。
12.未成年人家長認為目前保障未成年犯罪人合法權益的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怎樣:認為好的60人,占比31.3%,認為較好的75人,占比39.1%,認為一般的36人,占比18.6%,認為較差的.18人,占比9.4%,,認為很差的0人。
13.在與孩子溝通中是否發現孩子有法律方面的問題需要解決:認為是的125人,占比65.1%,認為否的67人,占比34.9%。
14.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積極尋求法律保護的170人,占比88.5%,自認倒霉的22人,占比11.5%。會采取過激的暴力行為的0人。
15.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效果:認為好的65人,占比33.9%,認為較好的45人,占比23.4%,認為一般的50人,占比26.1%,認為差的3人,占比1.6%,不清楚的8人,占比4.5%。
二、調查結果分析
總體來說,絕大多數的未成年人家長都認為法律重要,也很有需求。人們主要通過電視.廣播.網絡等途徑來了解法律,更喜歡通過看電視.網絡.參與互動寓教于樂的方式來學習法律。
上學后,孩子遇到的主要挫折是成績不理想,業余時間主要娛樂玩耍,部分孩子選擇閱讀課外書籍.體育運動和幫家里干活。基本沒有受到老師或同學的歧視。家長和孩子最不喜歡的老師的做法依次為當中批評.罰站.找家長。
大部分人都知道孩子有哪些權利義務,大部分人在與孩子溝通中發現孩子有法律方面的問題需要解決。當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絕大部分會積極尋求法律保護,但仍有部分人認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效果一般。
在導致未成年人犯法犯罪的因素中,影響最大的三項因素分別是社會風氣不好.家庭管教偏差和結交不良朋友.網絡電視等媒體上有害信息的影響。大部分人認為目前我國法律對未成年人犯罪規定的起刑點和量刑幅度適當,部分人認為偏輕。目前保障未成年犯罪人合法權益的各項制度貫徹落實情況一般較好,還不能令人滿意。
三、對策和意見
1.落實家庭教育基礎作用。要廣泛開辦"家長學校",對家長進行系統的文化理論知識.青少年心理學.生理學.教育學知識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知識的教育;進一步提高廣大家長的思想素質.文化修養與道德水平,增強父母作為監護人的責任感,使家長掌握教育規律.強化父母在家庭中的職能,督促他們更加關心.愛護并嚴格要求自己的子女,為未成年人保護和預防減少未成年人犯罪打下堅實的基礎。
2.奠定學校對未成年人法律教育的主導地位。要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加大教師隊伍的培訓管理力度,使之在法制.道德與業務等諸方面不斷提高。努力培養學生法律意識。設置法制副校長,并有專職的法制課教師,根據學生的年齡.生理.心理特點和認識水平,通過寓教于樂的方式開展經常性的法制教育課程,同時,應積極開展校外法制教育活動。如開辦法制教育講座和案例分析,組織法律知識搶答賽,舉辦"少年模擬法庭"等多種具體.形象.生動的活動。
3.營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氛圍。要大力開發和生產優秀文化產品,加大未成年人活動場所建設,更好發揮潛移默化的教育熏陶作用。繼續開展"掃黃"."打非"等斗爭,努力凈化文化市場環境。努力健全社區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網絡,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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