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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管理制度

時間:2024-09-26 17:48:22 制度 我要投稿

醫保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醫保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醫保管理制度

醫保管理制度1

  關鍵詞:醫院物價管理 存在問題 醫院經濟 有序發展

  目前醫院的經濟被分為兩種資金模式,第一種是內部流動資金,而另一種是對醫療資金進行物價管理規范的形式。醫院內部經濟一般采用支票的形式來體現且進行相應的管理,該管理模式可有效反映出該醫院對于內部資料的管理方法。然而醫院的物價管理主要是對醫院內的相關成本進行管理和計算,該管理模式可充分體現該醫院的價值觀。就目前而言,醫療行業在發展的過程中需要對物價管理進行充分且有效地分析和思考,規范物價管理的流程,保證醫院在應用規范的物價管理中,及其經濟得到有序且快速地發展。

  一、醫院建立物價管理部門的重要性

  醫院在發展經濟的過程中,建立物價管理部門已經變為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必然產物。醫院可通過物價管理了解到醫療收費的項目高達甚至超過7000個種類,如果醫院在經營過程之中出現多收費或者少收費的現象,一方面會影響就診者的利益,另一方面會影響到醫院的收入。在建立物價管理部門之后,醫院可與相關管理部門進行交流與溝通,通過結合價格政策以及相關的思想指導,把醫院的相關基本信息給到相關的管理部門,從而對醫院的基本資金進行規范和處理,進而使醫院在收費項目中得到規范和統一。對于物價方面出現的問題,可以制定相應的方案,最終有效保證整個物價管理的正常運行。

  二、醫院的物價管理問題

  (一)自我制定收費的項目甚至篡改醫療的服務項目

  現在大部分醫院認為在為患者治療中使用到的易耗物品是醫院采用成本價進行購買的,因此,均會對患者收取相應的易耗物品費用。然而,為患者使用的易耗物品早已被算進醫療服務項目中,向患者另外收取費用的行為是錯誤的,屬于二次收費。目前部分醫院在經濟發展中還存在篡改醫療服務項目的行為。某些醫院會通過篡改的行為來提高對患者的收費標準,因此,某些費用均屬于二次收費,導致物價管理的發展遭到束縛。

  (二)醫院的材料費、入庫材料的名稱以及服務項目

  醫療材料的費用通常會通過套用基本的收費標準來獲取,醫療材料的收取費用的制度模式可自行制定,雖然醫院不需要按照國家規定的相關政策來對該醫療材料進行進行解釋說明,但是醫療材料的內容以及其說明的事項必須保持一致,不能夠出現套用其他醫療材料等現象。入庫材料名稱是指其與計算機錄入的名稱不一致,導致醫療材料在使用和收費中出現不統一的情況。服務項目是指一種醫療服務項目被另一種醫療服務項目取代。因此,醫療事業在發展的過程中需要密切關注物價管理中出現的問題,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才能夠為醫療的經濟發展提供有力的保證。

  (三)物價管理人員的素質偏低

  物價管理人員屬于物價管理部門的主干,物價部門的管理人員的素質會直接影響到物價管理的`質量。我國的建立的醫院物價管理部門的管理人員存在素質偏低的現象,如工作人員的專業水平較低,對于業務技能不熟悉等現象嚴重影響到物價管理水平,從而降低醫院的經濟效益,阻礙經濟的發展。

  三、醫院物價管理與其經濟有序發展的分析

  (一)提高對物價政策的認識,同時改善醫院的物價工作

  醫院的物價一般是通過,發改委或者衛計委等管理部門所制定出的價格信息來對藥物以及衛生材料進行管理和制定基本信息。醫院藥品的生產商家比較多,并且藥品的規格較為復雜,藥品的成本范圍浮動的比例較大,其價格變化的速度相對較快,因此,相關管理部門制定出的價格信息需要對藥品制定一個最高限制的價格以及最低藥品價格,如此一來,才能夠為醫院的藥品價格的制定提供一個重要的保障。醫院需要根據價格信息來對醫療材料和藥品做好明確的標價,在價格成本方面進行改善后,可有效提升醫院相關工作人員對醫療物價成本的認識。

  (二)完善規章制度,規范物價管理

  醫院可把藥品的規格、價格等詳細的信息在專門的價格LED顯示屏展示,提高醫院的工作人員對于藥品價格的認識和了解,保證患者及其家屬對于藥品的價格有了解。醫院還可設立投訴箱,接受大眾對醫院的意見和建議,對于比較容易處理的事情,院方工作人員可立即進行處理,如碰到相對復雜的事件,院方工作人員需要進行仔細地調查,了解事情的經過和結果,及時給投訴者一個處理的結果。醫院相關工作人員在處理醫療費用投訴事件時,需要嚴肅對待,如果發現不合理的收費現象,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加強醫療保障部門和物價管理部門的交流與溝通

  醫院在發展的過程中需要對物價的收費進行規范處理,加強當地物價管理部門與醫療保障部門的溝通與交流的形式與頻率。需要明確醫療保障費用在醫療項目中的支出,相關管理人員需要對科室的收費標準進行正確的指導,院方還需要提前告知患者收費的標準以及制度。隨著醫療行業的全面發展,對于新型醫療項目以及藥品的管理必須逐漸得到強化,保證物價管理部門的發展及作用。在物價管理過程中,需要從根本上保證醫療項目及新型藥品價格的有效性。院方可通過對出現的問題的研究與探討,結合多方面的結果與答案,提出相應的意見與建議,從而強化醫療保障部門與物價管理部門的溝通交流模式,促進醫院經濟有序發展。

  (四)提升物價部門的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

  物價管理部門需要進行專業的知識培訓,提升物價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在招納人才時需要確保新進血液具有較強的專業技能,有較高的素質。從而保證物價管理部門能夠發揮其重要的作用。

  四、結束語

  由上文可知,在目前的醫院物價管理工作中,對于物價的相關制度的規范以及完善屬于較為漫長的過程,需要逐步對其進行優化。醫院可通過科學有效的物價管理制度,來作為醫院經濟有序發展的提前條件。由此可知,醫院可通過物價管理部門的建立來促進其經濟的有序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可體現物價管理部門在醫院中的地位和作用。

醫保管理制度2

  一、醫保基金財務監督機制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我國醫保基金的監督管理模式是由社保部門主導管理,而財政部門與審計機關對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依照目前醫保基金財務監督的整體狀況來看,財務監督的現行機制在許多方面都存在著問題。

  1.外部財務監督的主體之間責任劃分不明確

  例如,財政部門與審計機關都有對由政府撥入的有專門用途的醫保基金有監督權。當各監督的主體在某些監督的職責上有一定的同一性、相同或者相近時,就會造成各財務監督的主體之間在開展監督工作時出現重疊或交叉的局面。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監督的效能。另一方面,而內部財務監督的主體面臨著監督的困境。醫保基金管理機構領導人的雙重身份決定了醫保基金內部財務監督的復雜性。當機構內部的利益和社會的利益發生沖突時,從經濟人的角度出發,內部財務監督的主體將更多的考慮到該組織本身的利益而不是這個社會的利益,因此,其監督的公正性與獨立性將難以維持。

  2.多樣化的基金籌集手段是使得基金管理的難度增大

  目前,基金收繳的手段呈現多樣化,收繳過程中涉及到的部門與環節繁多。基金的收、支、管的工作流程不夠順暢,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不足與傳輸的不及時導致醫保基金管理難度變大。

  3.相關的法規制度不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由于財務監督缺乏專門的法律或法規,從而不能對醫保基金財務監督主體的職責作出相應的規范。另外,相關法律中涉及的關于財務監督方面的規定不夠系統或全面,這使得財務的監督工作缺乏一個有力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內部財務監督的制度并不完善,導致內部財務的監控乏力。醫保基金管理機構對員工本來的要求是盡職盡責、廉潔高效地完成工作,使人力資源得到有效利用,為社會創造價值。但由于缺乏對員工有效的監督機制,導致了部分員工在工作中的'渙散和不思進取。同時,也降低了機構的辦事效率。

  二、醫療保險基金財務監督的控制策略

  1.加強基本醫保基金的監管工作

  基本醫保基金作為員工的保命錢,不僅涉及的數額巨大,而且影響甚廣,其運轉成敗與否,關系到醫保事業的前途及命運,更重要的是其關系到廣大勞動者的切身利益,所以,必須加強醫保基金的管理與監督工作,保證基金得到合理、安全、有效地使用,這對于基本醫保制度的成敗尤為重要。

  2.完善醫保信息系統的建設

  醫保信息系統是醫療保險工作開展前提與基礎,一方面它能對諸如個人賬戶的管理、醫療費用的控制等業務實施科學、規范、嚴謹、高效的管理。另一方面,它能夠讓工作的效率及數據的安全性得到很大的提高。再者,由于醫保所涉及的部門、學科、層次相當多,對于這些大量的復雜信息,必須通過醫保信息系統的建設和完善才能得到安全、高效的組織和管理,才能使醫保工作順暢進行。

  3.切實地重視財務監督工作,加強醫療保險內部財務監督機構與隊伍的能力建設

  首先,要增強財務監督機構與人員的獨立性。獨立性是審計工作的靈魂,有獨立性才可能做到客觀、公正。其次,建立與完善醫保內部的控制制度。應當崗位分工明確,目標責任落實,并建立績效目標考核制度。每年根據評比的結果確定業績的優劣,讓醫保機構的內部管理更加合理、規范。

  4.建立和完善行政監管體系,對醫保基金實行再監督

  財政、審計以及勞動保障等國家行政機關需根據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以及部門權限,分別對醫療保險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建立和完善相應的監管和制約機制。

醫保管理制度3

  院長行政查房是院長帶領行政職能部門負責人定期深入科室,有計劃、有重點地對科室各項工作進行全面檢查、現場辦公解決問題的一種重要管理形式。為進一步深化醫院管理年活動,加強科室規范化管理,促進科室管理、醫療服務質量再上新臺階,從而全面提升醫院各項工作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查房的目的:

  通過定期對全院各科室進行行政查房,全面檢查醫療護理質量、醫德醫風、規章制度執行、收費情況等工作,并聽取意見,解決問題,促進科室規范化管理,提升醫院各項工作管理水平。

  二、參加行政查房組成人員:

  由正副院長帶隊,辦公室、紀律監督小組、醫教科、護理部、院感科、設備科、后勤保衛科負責人和抽調有關人員參加。

  三、行政查房查看內容:

  主要包括科室行政管理、規章制度執行、勞動紀律、服務態度、環境衛生、物資供應、安全保衛;醫療核心制度、知情同意(醫患溝通)、處方病歷書寫質量、臨床教學、醫療保險(新農合、高州城鎮醫保、茂名城鎮醫保)、合理規范用藥、專科收治病人管理;護理措施落實、查對、隔離消毒、無菌操作、疫情報告等與護理、院感有關制度執行情況等;設備使用與管理等。同時對科室提出的'疑問及實際困難進行現場解答和解決。

  四、行政查房分組情況及分工:

  (一)行政管理組:

  主要檢查科室行政管理、勞動紀律、儀表著裝,文明用語、服務態度、醫德醫風、規章制度落實情況等。

  (二)后勤保衛組:

  主要檢查科室環境衛生、水電管理、安全保衛、物資供應和管理、用餐問題、設備使用與管理、維修保障等。

  (三)醫療組:

  主要檢查科室首診負責制度、三極查房制度、會診制度、疑難危重死亡病例討論制度、術前討論制度、醫患溝通制度、知情告知制度等核心制度的

  執行情況;病歷(包括門診、留觀病歷)質量、處方質量、合理規范用藥情況;按專科收治病人情況;臨床教學開展情況;醫療保險執行情況;醫技科報告單及各類登記材料的書寫質量;醫療安全防范措施執行情況等。

  (四)護理院感組:

  主要檢查科室基礎護理、生活護理、專科護理、心理護理等護理情況;交接班制度、查對制度、醫囑制度、隔離消毒制度、無菌操作制度等與護理質量有關制度的執行情況;護理查房、病區管理、藥品管理、收費管理情況;護理文書書寫質量;消毒隔離、傳染病疫情報告、院感管理情況等。

  五、行政查房程序:由各小組按各自分工開展檢查,檢查結束后集中在科室通報檢查結果并提出整改建議,最后由院長總結并提出整改意見。

  六、對在查房中發現的問題,要按醫院有關規定限期整改。對一些原則性問題和屢犯或整改效果不滿意的問題,除處予經濟處罰外,還與職稱晉升、人事聘任直接掛鉤。

  七、凡院長在查房中提出需要解決的事項,有關職能科室要加強督辦,并將承辦進展情況、處理結果向院長或分管院長匯報,并轉告醫院辦公室。

  八、行政查房每周一次,每次檢查一個科室。每次查房前由院辦負責通知參加行政查房人員集中,統一行動。

  九、各檢查小組可根據本線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檢查內容和標準。

  十、本制度從20xx年5月6日起執行。

醫保管理制度4

  為貫徹執行《湖南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長沙市基本醫療保險付費總額控制方案》,認真履行各類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服務協議,進一步規范醫保管理工作,結合醫院具體情況,特修訂本管理制度:

  一、醫院成立由院長、書記任組長的“全民醫保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負責醫療管理工作的院領導主管醫保管理工作,醫療保障中心、醫務部、護理部、財務部、藥劑科、信息中心、門診辦、入出院結算中心主任具體負責,醫療保障中心根據醫保類別設專干經辦相關醫保服務工作,各科室必須由一名副主任醫師職稱(以上)醫務人員負責醫保管理工作,設各病房護士長和總住院為醫保聯絡員,信息中心配備專人進行醫保系統維護。

  二、醫療保障中心負責制訂醫保政策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定期舉辦醫保政策培訓班,總住院醫生、進修醫生、住院醫生、新上崗員工必須通過醫保政策培訓并考試合格才能上崗;總住院醫生上崗前必須到醫療保障中心跟班培訓,通過醫保政策考試合格才能上崗。

  三、醫療保障中心負責根據《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全民醫保管理綜合考評辦法》和《全民醫保管理綜合考評實施細則暫行規定》采取月考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對各臨床科室進行醫保綜合考評。

  四、專科醫生嚴格掌握醫保病人入、出院標準,不得將不符合住院條件的醫保病人收住入院,不得推諉符合住院條件的'醫保病人住院,主管醫生和責任護士負責根據病人“身份證”核實病人身份,及時遞交醫保病人電子住院審核單,嚴格禁止任何形式的冒名頂替和掛床住院現象。

  五、結算中心嚴格根據醫保相關證件辦理入院手續,根據病人所屬醫保在HIS中準確歸類醫保類別,及時在醫保系統中注冊,確保病人及時享受醫保待遇。

  六、信息中心配備專人負責對醫保系統進行維護、升級工作,確保醫保病人費用正常結算。根據醫療保障中心需求不斷升級大醫保智能監管服務平臺,優化流程服務病人。

  七、藥劑科配備專人根據《湖南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在各醫保系統中進行藥品匹配,確保醫保支付比例準確無誤。

  八、醫療保障中心設立專干根據《湖南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及其補充規定、《湖南省基本醫療保險服務設施支付標準》進行診療項目匹配工作,確保醫保支付比例準確無誤。

  九、嚴格執行《湖南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湖南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及其補充規定、《湖南省基本醫療保險服務設施支付標準》。住院醫療費用中特檢、特治、乙類藥品、全自費藥品及項目,執行前須向病人或家屬說明費用分擔及自付情況,在自費項目同意書上簽字確認后方能使用(術中、搶救用藥可事后補簽),并在病程記錄中詳細說明理由。

  十、醫療保障中心通過不斷升級大醫保智能監管服務平臺優化流程服務病人,通過大醫保智能監管服務平臺嚴格執行醫保病人特殊情況審批制度。

  十一、醫保病人使用人工器官、貴重置入材料前,主管醫生須在大醫保監管服務平臺的醫保專欄下載并填寫“醫保病人安置人工器官和體內放置材料備案登記表”,醫療保障中心及時通過網絡審核確定自付比例,主管醫生落實自付比例簽字制度。

  十二、醫保病人因意外傷害住院,須認真填寫《長沙城區醫保病人意外傷害審批表》并附上參保單位出具的意外傷害證明材料、急診病歷由醫院醫療保障中心初審后,書面報告醫保中心審核通過方能納入醫保結算范疇。

  十三、確因病情需要必須到外院做有關檢查的,由主管醫生填報《醫保病人特檢特治申請表》,報醫療保障中心、醫務科審批后納入住院費用。

  十四、確因病情危重需要特殊監護時,必須經專科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人員簽字同意,并有詳細查房或會診意見,監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延長監護治療時間,需書面報告醫療保障中心審批備查。

  十五、急診科接診病人時主動詢問其醫保身份并認真審核,住院前72小時發生的不間斷急診搶救費用根據醫保政策經急診科網絡審核納入當次住院費用連續計算。

  十六、各科新開展的診療項目原則上全自費,經物價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批準收費標準后,心須及時通知醫療保障中上報省醫保局審批,明確醫保自付比例并做網絡維護。

  十七、病人出院時只能提供與疾病治療有關的藥品(限口服藥),不得帶檢查和治療項目出院,出院帶藥的數量和品種按相關規定執行,且須在出院記錄和出院醫囑中詳細記錄。

  十八、各科室在保證醫療質量的同時,嚴格執行各項醫保政策,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合理收費。做到“住院費用四吻合”,即費用清單、住院醫囑、治療單和病程記錄相吻合。化驗檢查、用藥和治療應在病程記錄說明并有結果分析。

  十九、結算中心負責及時將病人醫療費用導入相關醫保系統,確保費用及時傳輸到各醫保中心,負責每月按時報送醫保結算單至各醫保中心,按時財務結算。

  二十、醫療保障中心負責每月根據各醫保協議要求制作醫保病人費用結算分析報表,按時報送各相關醫保經辦機構,落實財務結算情況。

醫保管理制度5

  (一)機構管理

  1、建立門診部醫保管理小組,由分管主任負責,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醫保工作。

  2、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醫保的政策規定。

  3、監督檢查本門診部醫保制度規定的執行情況。

  4、及時查處違反醫保制度規定的人和事,并有相關記錄。

  (二)醫務管理

  1、中西藥品處方書寫要求有姓名、性別、年齡、日期、工作單位及家庭地址、劑型、劑量、用量、用法、醫師簽名。

  2、控制藥品需嚴格掌握適應癥。

  (三)藥房管理

  1、按藥品采購供應制度采購藥品。

  2、劃價正確。

  3、醫師不得串換藥,或而無醫師簽名處方的`藥品。

  (四)財務管理

  1、認真對參保人員的《醫保證》、IC卡,把好掛號、收費關,按市醫保中心醫療費管理的要求,準確無誤地輸入電腦。

  2、配備專人負責與市醫保中心醫藥費結算和銜接工作,并按醫保規定提供相關資料。

  3、新增醫療項目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市醫保中心上報。

  4、嚴格執行醫保中心的結報制度,控制各項相關指標,正確執行醫療收費標準。

  5、對收費操作上發現問題,做到及時處理,并有相關處理記錄。

  (五)信息管理

  1、當醫保刷卡出現錯誤時,窗口工作人員及時通知信息相關人員,由信息工作人員利用讀卡程序來檢查卡的質量,如卡有問題,信息人員及時向市醫保中心匯報。

  2、當醫保結算出現問題時,窗口工作人員及時通知信息人員,由信息工作人員來查帳,確保結算正確,如在查帳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向醫保中心查詢。

  3、信息人員應做好醫保前置機的數據備份,同時準備好備用服務器,如果醫保前置機宕機,馬上手工把備用服務器聯上網絡,確保醫保系統的運行。

醫保管理制度6

  1、做到就診患者身份證件與參保人員本人相符,病與癥相符,所患疾病與所使用的藥品、診療項目相符,藥品與需要的數量相符,使用的藥品數量、診療項目與費用相符。

  2、辦理門診收費時,如發現所持證件與身份不符,應扣留卡,并及時通知醫保辦。

  3、應進行非醫保支付病種的識別,發現因斗毆、酗酒、違法犯罪、自殺、自殘患者和因工負傷、生育、交通事故等患者使用醫保卡就診應及時通知醫保辦。

  4、嚴格執行醫保管理中心制定的醫保特定病種門診的管理規定,依據診斷標準客觀做出診斷,不得隨意降低標準或弄虛作假。正確使用特定病種門診病歷處方,認真做好記錄。

  5、凡向參保人員提供超出醫保范圍以外的`用藥、治療、,應征得參保人員或其家屬同意,未經參保人員同意和簽定協議的,由此造成的損失和糾紛由醫護方當事人負責。

  6 、醫保目錄內的同類藥品由若干選擇時,在質量標準相同的情況下,應選擇療效好、價格較低的品種。

  7 、嚴格執行醫療質量終結檢查制度。

  8 、認真做好醫保目錄通用名的維護工作。新購藥品應及時調整醫保類型并上傳至醫保管理中心。

  9 、按時與銀行日終對賬,向醫保中心上傳結算數據,及時結回統籌基金應支付的住院費用,做到申報及時、數據準確

  10、做好醫保網絡系統運行正常,數據安全。

醫保管理制度7

  一、醫藥零售行業趨勢向好

  我國老齡人口眾多,老齡化進程快。20xx年中國大陸65歲及以上的人口數量為1.44億人,老年人口占比升高至10.5%。近10年來,我國老齡人口占比的年復合增長率達到3.66%,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5%,老齡化進程不斷加快。老齡化及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一定程度上導致慢性病的發病率不斷攀升。20xx年腫瘤,心腦血管疾病以及呼吸道疾病在城鎮居民死亡構成中占比超過80%。老年人口數量的增長將提升對藥品剛性需求,成為藥品市場增長的重要有利因素。

  我國居民生活水平逐漸提高,人均用于醫療保健的支出也在快速增加。20xx年我國居民醫療保健支出達到1100元。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支出分別以約20%和10%的速度增長。

  20xx年國內藥品市場規模達到13775億元,同比增長7.60%。其中城市等級醫院渠道仍占據超過半壁江山,零售實體藥店占比僅為16.41%。美國藥品市場的結構是零售80%,醫院20%。在醫藥分離政策的持續推進下,醫院渠道增速明顯下滑,醫藥零售市場將迎來新的增長機會。

  現行醫療體制中醫療資源相對短缺,醫院掌握著社會幾乎全部的醫療資源,在藥品選購中占據決定性地位。隨著醫療改革的不斷推進,居民健康意識和保健能力的不斷提高,消費者可以通過更多的渠道來了解藥品。慢病藥物、OTC類健康藥物主導權逐漸回歸消費者,也為零售藥店業務發展帶來機會。

  為破除“以藥養醫”的醫療環境,國務院出臺一系列政策,如控制藥占比,監控輔助用藥,鼓勵醫生多點執業,從而引導處方藥外流。

  處方外流的最大收益者將是零售藥店。20xx年國內零售藥店處方藥銷量共939億元,在零售藥店整體營收中占比首次突破30%,同比增長14.93%。隨著醫改的推進,處方藥將逐漸成為引領零售藥店發展的重要業務板塊。國內零售藥店也在積極布局,從品類拓展,商業模式,專業服務和支付方式等多角度發展,迎接處方藥業務放量。

  二、國內醫藥零售行業現狀

  1、處方外流、醫藥分離帶動零售藥店行業成長。20xx年,中國藥品零售市場總規模達3093億元,較20xx年增長9.8%,其中藥品類(不含藥材類)銷售達2260億元,同比增長11.6%。

  20xx年中國藥品零售市場中藥品銷售占比78.31%,同比增長9.15%;非藥品銷售占21.69%,同比增長11.08%。非藥品增長持續快于藥品。非藥品品類的增長主要由家用器械和食品兩個細分類別帶動,嬰幼兒配方奶粉和相關類別導入藥店銷售對食品在藥店的高速增長有積極的作用。

  國內連鎖藥店乘行業東風迅速跑馬圈地,一方面在區域內形成規模效應,另一方面尋求資金支持拓展全國市場。為適應行業發展,藥店積極布局專業化醫療服務,開展慢病管理及個性化診療,推廣中醫特色醫館。優化互聯網+運營模式,帶動行業橫向延伸。

  新版GSP政策要求零售藥店配備執業藥師,執行藥品電子監管,提高了藥店的運營成本。醫藥零售市場接近飽和,競爭激烈導致零售藥店利潤不斷下降。單體藥店的生存空間受到強烈沖擊。相對而言,連鎖藥店體量大,對上游議價能力強,品牌優勢明顯。放大資本優勢使得公司抗風險能力加強。因此連鎖化是藥店發展的必經之路。

  20xx年5月,商務部《全國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綱要(20xx-2015)》,明確指出,到20xx年藥品連鎖百強企業銷售額要占藥品零售行業銷售總額的60%,連鎖門店在藥店中占比超過三分之二。目前,國內醫藥零售藥店數量龐大,但分布不均衡,連鎖化率和集中度較低,距離目標仍有不小的差距。

  20xx年我國零售藥店數44.81萬,同比增長3.02%。全國平均每家藥店服務人口數為3011人,接近2500人/店的飽和標準。近五年來,零售藥店總數相對平穩,而其中連鎖藥店占比不斷攀升。尤其在20xx年連鎖率加速追趕目標,實現45.73%,然而與三分之二的目標尚有差距。

  20xx年全國百強連鎖的直營門店數量接近3.3萬家,同比增長12.5%。百強連鎖直營店在國內零售藥店中占比僅為7.32%,而實現營業收入占整個零售藥店行業銷售額34.8%。說明連鎖規模效應帶來的品牌效應可以增強藥店競爭力,優先獲得市場認可。

  20xx,我國十強連鎖藥店營收總額在零售行業中占比僅為17.04%。行業龍頭國大藥房營業收入仍不及醫藥零售市場整體3%。美國三大藥店(CVS、Walgreens、RiteAid)在20xx年合計銷售額則達到其零售藥店市場份額的89%。無論從門店數占比或銷售額占比角度,我國零售藥店行業集中度均仍處于低水平。

  2、目前國內醫藥零售行業格局以區域連鎖為主,行業龍頭通過外延擴張布局全國市場。區域龍頭藥房掌握區域核心資源,并形成一定的規模效應。不同地區經濟及民生特色各異,企業發展狀況及地區開發程度不同,為行業整合帶來機遇與挑戰。

  20xx年,全國醫藥零售市場規模最大的三個地區依次為廣東、江蘇、浙江。從單店產出來看,上海市以243萬元遙遙領先,江蘇、浙江、福建、陜西、北京等地藥店的單店產出也都超過100萬元。

  從各區域經營狀況看來,以上海、福建和陜西為代表的地區藥店密度較小,而單店收入高于行業平均水平,我們將其定義為A型區域。該類型地區市場需求相對旺盛,并仍未被完全滿足,因此是新店開拓及資本進入的最佳區域,開發難度較低且市場空間大。相對而言,區域B單店營收及藥店密度均較低,受限于區域經濟發展狀況及醫療結構,市場需求有待進一步挖掘。新的藥店經營模式有望改變居民生活及醫療觀念,開發難度較大,未來有望開拓藍海市場。

  大部分省份屬于D競爭激烈區,目前藥店密度相對較大,且單店收入小于90萬元。該區域是目前國內藥店叢林時代的最顯著縮影,需要改變單一的醫藥銷售經營方式,把握處方藥外流的機遇,開拓新的經營模式及盈利方式。最終,零售藥店希望進入黃金發展C區,實現藥店密度滿足人民要求(約2500人/店),且單店營收較高。

  20xx年,國大藥房營收領跑國內零售藥店,同仁堂、大參林、桐君閣和一心堂的營業收入均高于50億元。日均坪效可以表征藥店單位面積的額盈利能力。國內各連鎖藥店坪效差異大,經營模式不同是重要原因之一。

  以同仁堂為代表的連鎖藥店重視醫療服務,店內有中醫坐堂,業務板塊融合提升競爭力及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差異來自于地域差別。老百姓坪效表現優秀,門店布局中南部地區,藥店密度較低,空間大,門店盈利能力強。

  3、中國的藥店正經營進入叢林時代,挑戰與機遇并存。單體藥店陷入經營困境,現階段連鎖企業并購擴張的最佳時機。醫藥零售行業受到資本市場的關注,三大連鎖藥店先后上市,迅速外延擴張跑馬圈地。區域龍頭開啟抱團模式。醫藥零售市場集中度有望快速提升。

  藥店之間整合包括三種模式:直接并購模式;松散型聯采模式;股份制合作模式。

  近兩年,老百姓、一心堂和益豐藥房先后上市,憑借資本優勢加速并購整合。上市公司收購方式主要是全資收購,后期也包括一些現金+股權置換模式。大型連鎖藥店在重點區域內實現高密度覆蓋,提升知名度與影響力后選擇進行全國性擴張。包括老百姓和一心堂在內的上市公司在門店拓展中更傾向于基層市場。基層市場競爭相對較小,尚有空白區域需要填補。順應分級診療的推進,基層市場需求將被激發,實現快速放量。

  目前全國共有20多萬家單體藥店,在城市、城鎮、農村分布比例為1∶3∶1,主要服務于城鎮社區,區域特征明顯。單體藥店運營最大的問題是對于上游議價能力弱。通過商品集中采購的方式,成立縣級藥店聯盟、省級藥店聯盟,可以有效聯合整合區域采購需求,降低采購成本。

  國內區域龍頭并購風云不斷升級,各地以區域內零售商股份制合作為主要形式,先后在貴州與四川區域開啟并購新模式。

  四川省內藥店密度高,單店盈利能力較弱。若僅依靠區域合采分銷手段難以有效更合區域資源。20xx年9月6日,四川東升大藥房聯合巴中怡和藥業、南充嘉寶堂正紅大藥房等5家四川連鎖藥房正式簽署股份制合作協議,成立跨區域連鎖公司。本次股份制合作中,合作股東均以所有門店全部資產入股,原有公司不再保留任何獨立運營權。最大程度上實現資產、股權、管理、運營全方位合作,加快整合四川藥品零售市場。

  三、中國藥店行業發展趨勢預測

  藥店發展分為內生和外延兩大方面。現階段外部機會明顯,行業步入兼并擴張的熱潮。同時政策導向為醫藥零售行業帶來新的市場機會。處方藥市場開放為藥店的發展帶來顛覆性改變。藥店唯有通過內部優化升級,才能在時代浪潮來臨之時抓住發展機會,迅速占領市場。國內醫藥零售經營模式從未停止過改變的步伐,我們可以從DTP和O2O為代表的新興經營模式中窺見未來。

  1、所謂DTP(DirecttoPatient),即制藥企業不通過任何商,直接將產品授權給藥房經銷。患者在醫院就診拿到處方后,可直接到藥店買藥,并獲得專業用藥服務。DTP從形式上是指從藥廠到患者的直銷形式,其本質是搭建在藥店專業服務平臺上的一對一服務。該業務模式依賴藥房與制藥企業資源的深度綁定,產品以高毛利專業藥為主。

  DTP模式在21世紀初進入中國,十余年間未得到快速發展主要是醫院對于處方外流的嚴格限制。中國以藥養醫的弊病根深蒂固,改革任重而道遠。DTP模式銷售產品以新特藥為主,價格較貴,使用頻率相對低。目前隨著市場需求不斷提升,醫藥改革力度不斷加大,DTP藥房的發展機遇與挑戰并存。

  隨著醫藥研發技術的.不斷進步,近年來CFDA批準的新藥數目不斷上升。同時居民醫療保健需求被釋放,醫療支出快速上升,也將帶動新特藥市場發展。DTP模式可以融合醫生、藥店、廠商和患者四者需求,發揮新渠道優勢。

  醫院從新特藥中獲益。醫療體制改革深入,政策要求公立醫院藥占比降至30%的期限越來越近,且藥品零加成削減醫院售藥利潤,更多處方藥將流向零售市場。近年來政策嚴格限制醫院藥占比,藥品招標政策改革導致高價藥、專科藥、新特藥流標。面對高不可攀的進院標準,廠商毫無疑問將轉向院外渠道,零售藥店最佳接盤者。醫生用藥受到限制,會傾向于接受與藥店合作,進行患者導流。

  藥店專業化演變。政策大力推進處方藥外流,對于藥店來說是重要的發展機會。未來零售藥店想要承接處方藥銷售,必須具備專業藥事管理能力及醫療服務水平。DTP藥房將是醫藥零售行業專業化演變的第一步。

  2、隨著互聯網技術發展,網上購物已經改變了消費者的生活方式。O2O(Online To Offline)模式帶動了蘇寧等一批線下商鋪的騰飛。電子商務勢必對傳統銷售市場帶來沖擊,線上線下融合勢在必行。因此包括上游藥廠,中游流通企業以及下游藥店紛紛布局醫藥電商模式,但是互聯網購物的熱潮是否能有有效復制到醫藥領域值得深入分析。

  零售藥店經營醫藥電商先天優勢十足。實體門店是顧客信任中心、顧客服務中心、會員擴展中心、線上流量源泉,同時也是售后服務點、信任基點、送貨點、信息點、品牌展示點、自提點。以現有高密度分布藥店為根據地,解決最后一公里的問題,實現送藥上門是醫藥電商的最佳模式。

  零售藥店多分布在社區及人口聚集地,深耕細作多年,擁有牢靠的用戶基礎。以一心堂為例,在云南地區布局超過2600家門店,十余年經營建立起百姓信任的品牌,并培養超過1000萬會員。連鎖藥店擁有會員數據庫,了解會員的基本信息及大致需求,有助于向線上導流,并進行精準營銷。

  另一方面,網上售藥可以有效整合藥師資源,實現網絡遠程健康管理,提供專業用藥指導。GSP要求線下藥店配備執業藥師,輔助患者進行用藥管理。醫藥零售商搭建電商平臺,可以以此為載體實現門店間執業藥師資源線上共享。

  同時為患者提供線上醫藥問詢服務,對于患者健康狀況進行遠程管理,建立會員健康數據庫。特別是對于慢性病患者,可以通過醫藥電商平臺持續獲得有針對性的藥師服務,并直接下單補藥,接受藥店送貨。

  第三方醫藥電商相對于藥店有更加完善的配送體系及線上經營經驗,因此在前期醫藥電商經營中影響力更大。7月底,國家食藥總局宣布第三方網上售藥平臺試點工作已經結束。

  政府對于網上售藥的限制主要來自于對于配送環節,及處方藥銷售的顧慮。第三方售藥平臺的退出給予零售藥店彎道超車的機會。然而,目前消費者網上購藥仍心存疑慮,市場空間有限的,藍海市場有待開發。

醫保管理制度8

  第一條為了做好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工作,切實減輕城市低保人員的醫療費負擔,根據《甘肅省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和《武威市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實施方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政府補貼與個人繳費相結合、以大病(住院)統籌為主的社會合作醫療制度。實施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應遵循“自愿參加、多方籌資,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重點、逐步提高,公開公正、強化監督”的原則。

  第二章統籌的范圍和對象

  第三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縣級統籌。

  第四條在本縣境內,凡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居民,均納入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范圍。

  第五條符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范圍的城市低保家庭成員原則上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第三章基金的籌集和使用

  第六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由省、市、縣級財政補助資金、參保人員個人繳費、社會捐助資金及醫療保險基金利息等組成。

  第七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按人均80元籌集。其中:省級財政每人每年補助50元;市級財政每人每年補助10元;縣級財政每人每年補助10元;參保人員每人每年繳納10元。對在政府部門認定的城市一、二類低保人員的個人繳費部分,由縣級民政部門提供花名冊,縣級財政部門代扣代繳。

  第八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分為個人(門診)賬戶、大病(住院)統籌基金和風險基金三部分。個人(門診)賬戶基金從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主要用于參保人員門診醫療支出,個人(門診)賬戶內的基金家庭成員可以互濟使用;大病(住院)統籌基金為醫療保險基金扣除劃入個人(門診)賬戶和風險基金后的剩余部分,主要用于參保人員因大病(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報銷;風險基金按總基金的5%計提,主要用于彌補參保人員大病(住院)統籌基金超支部分,統籌基金不足時,由縣財政統籌解決。

  第九條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根據城市低保人員參保繳費情況,提出下一年度各級財政專項補助資金計劃,列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條縣政府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和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運行情況,合理調整縣級財政補助標準。

  第四章基金的管理和監督

  第十一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設立財政專戶,專款專用,單獨核算,不得擠占挪用或調劑使用,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財政專戶的設立由縣財政局和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工作需要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

  第十二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大病(住院)統籌基金、風險基金和個人門診賬戶分別核算,互不擠占;個人門診賬戶實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補。

  第十三條縣財政局根據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提供的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支出計劃,按月將資金從財政專戶撥入支出戶,不得延誤。

  第十四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實行統一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

  第十五條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審計局、監察局共同負責對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的監督檢查。設立由人大代表、醫療機構代表、參保人員代表和有關部門組織成的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組織,加強對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的社會監督。

  第十六條縣社會勞動保險局在每年年底前,向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民政局、衛生局等部門報送基金收支管理情況,并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審計部門以適當方式公布審計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和評議。

  第十七條對醫療保險基金收支、報銷及定點醫療機構服務中違規違法行為,參保人員有權進行舉報。有關部門在接受舉報后應及時開展調查,并按法律法規和機關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弄虛作假、冒名住院造成醫療保險基金流失的,除追回醫療保險基金外,并對其家庭暫停六個月的醫療保險待遇。

  第五章參保繳費

  第十九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實行年度動態管理,城市低保人員以家庭為單位按年度繳費,按期繳清醫療保險費,可享受第二年度醫療保險相關待遇。

  第二十條申請參加醫療保險的城市低保人員在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持戶口簿、身份證、《城市居民低保證》到所在社區辦理參保登記,由社區負責填制《天祝縣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年度參保繳費核定表》和《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人員信息登記表》,經縣民政局審核后,由縣社會勞動保險局辦理參保手續。參保人員繳納醫療保險費后,縣社會勞動保險局為其開具財政統一印制的繳費專用憑證。

  第二十一條城市低保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后,由縣社會勞動保險局以家庭為單位核發《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就醫證》。城市低保人員參保免繳有關卡證工本費。

  第二十二條當年新增的城市低保人員,在享受低保待遇的次月到所在社區辦理參保登記,經財政部門核準醫療補助后,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已參保的城市低保人員被取消待遇的,由鄉鎮、社區及時報送縣社會勞動保險局備查。

  第六章待遇享受

  第二十三條城市低保參保人員個人門診醫療費由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按每人每年15元的標準,以家庭為單位按年度一次性劃入在銀行開設的個人賬戶,符合報銷范圍的門診費,參保人員持門診費發票到開戶銀行報銷。

  第二十四條參保患者住院或緊急搶救以及一些特殊疾病的醫治,在規定的病種目錄、藥品目錄、醫療設施服務項目和診療項目范圍之內,起付標準線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由大病(住院)統籌基金支付。

  第二十五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大病(住院)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為:一級醫院(含鄉鎮衛生院)200元,二級醫院350元,三級醫院500元,省級及省外醫院800元。

  第二十六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大病(住院)醫療費實行分級分段按比例報銷。

  (一)參保人員在一級醫院(含鄉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超出起付線1000元以內的.報銷35%;1001元至20xx元的報銷40%;20xx元以上的報銷45%,最高報銷限額為20xx元。

  (二)參保人員在二級醫院住院治療,超出起付線1000元以內的報銷40%;1001元至20xx元的報銷45%;20xx元以上的報銷50%,最高報銷限額為3000元。

  (三)參保人員在三級醫院住院治療,超出起付線20xx元以內的報銷35%;20xx元以上至4000元以下的報銷40%;4001元以上的報銷45%,最高報銷限額為5000元。

  (四)參保人員在省級及省外醫院住院治療,超出起付線20xx元以內的報銷30%;20xx元至4000元的報銷35%;4001元以上的報銷40%,最高報銷限額為8000元。

  第二十七條年度內多次住院的,最高報銷限額為12000元。

  第二十八條參保人員在計劃內正常分娩的,每例定額報銷醫藥費80元,難產的每例定額報銷醫藥費180元。

  第二十九條對被取消城市低保待遇的參保人員從下年起終止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參保人員醫療保險住院病種目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參照武威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病種目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兒科住院病種目錄、藥品目錄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參保人員外出因病情需要在當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在本行政區域內因特殊急癥或緊急搶救在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診的,起付標準按三級醫院執行,報銷比例在三級醫院的基礎上降低5個百分點。

  第三十二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大病(住院)統籌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費用:

  (一)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美容、酗酒、自殺、自殘、打架斗毆等發生的醫療費用;

  (二)自購藥品、伙食費、取暖費、陪員費、洗滌費、救護車費以及與治療無關的其它費用;

  (三)器官移植、安裝假肢等發生的費用;

  (四)工傷(含職業病)醫療費;

  (五)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或未辦理轉診手續所發生的住院費用。

  (六)未經審批的CT、核磁、彩超檢查費;

  (七)輸血、白蛋白及營養滋補藥品費用;

  (八)因各種原因在港、澳、臺及國外發生的醫療費用;

  (九)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其它不予支付的費用。

  第七章就診和轉診

  第三十三條參保人員患病后,應到定點醫療機構醫治,確需住院治療的,攜帶本人身份證、《城市居民低保證》、《城市低保人員就醫證》,經主治醫生初審后,填寫《天祝縣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住院審批表》,由所在鄉鎮或社區審核加注意見后,縣社會勞動保險局辦理住院審批手續,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

  第三十四條參保人員外出因病情需要在外地住院治療的,在本行政區內因特殊急癥或緊急搶救在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診的,3日內報縣社會勞動保險局備案,待病情穩定后轉入定點醫療機構就診。

  第三十五條參保人員確因病情需轉診住院治療,按照就近就醫原則,實行逐級轉診制度。由就診醫院主治醫生填寫《天祝縣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轉院審批表》,經醫院會診,業務主管院長簽字,由縣社會勞動保險局審批后,方可轉院治療。

  第三十六條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就醫購藥時,應出示本人《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就醫證》,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必須按照《協議》規定做好登記統計工作。

  第八章費用結算

  第三十七條參保人員住院應向定點醫療機構預交一定數額的押金,病愈出院時自付的費用由個人結算,報銷部分由定點醫院與縣社會勞動保險局結算。

  第三十八條參保人員外出因病情需要在外地住院治療、本行政區域內因特殊急癥或緊急搶救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以及經批準轉往異地住院治療的,先由個人繳清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醫療終結后,持病歷首頁、長期醫囑、臨時醫囑等資料復印件、住院費用明細清單、發票原件到縣社會勞動保險局報銷。

  第三十九條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應按月及時給定點醫療機構審核撥付住院報銷費用,撥付時按10%扣留質量保證金,年終根據考核結果給予返還。

  第四十條建立健全醫療結算辦法,逐步推行單病種結算和定額結算,有效控制費用。

  第九章權利與義務

  第四十一條城市低保人員參加醫療保險享有以下權利:

  (一)享受社區衛生醫療機構提供的健康咨詢和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服務。

  (二)享受本實施細則規定的醫療救助。

  (三)享有對醫療保險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第四十二條城市低保人員參加醫療保險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按時足額繳納個人應該繳納的醫療保險費。

  (二)妥善保管《城市低保人員就醫證》,不得轉借、涂改。

  (三)遵守本細則及其他相關規定。

  第十章管理機構和職責

  第四十三條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的主管部門,負責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的組織實施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省、市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各項政策規定,根據縣政府授權,制定與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相關的各項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會同縣衛生局、財政局、物價局、藥品監督局等部門監督、檢查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政策執行、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收費及醫療服務質量等情況。

  (三)對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業務運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四)負責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政策宣傳,指導鄉鎮、社區做好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工作。

  (五)協調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工作中各部門的關系,調解和處理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業務運行中的各種糾紛。

  第四十四條縣財政局按照省、市制定的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管理辦法,確保各級政府補助資金的及時到位和醫療保險基金的安全運行。

  第四十五條縣民政局負責城市低保人員參保資格的確認,對醫療保險費報銷后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人員進行醫療救助。

  第四十六條縣衛生局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督促各級醫療機構提高服務質量,落實醫療機構對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的減免政策。

  第四十七條縣審計局、監察局負責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的審計監督、監察工作。

  第四十八條鄉鎮、社區居民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一)做好本轄區內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參保及住院審查等服務工作。

  (二)根據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提供的資料定期公布本轄區內參保人員繳費及住院費用報銷情況。

  (三)按時上報城市低保人員增減變化情況。

  (四)督促社區衛生服務站(所)建立健全城市低保人員健康檔案。

  第四十九條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是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的參保登記及醫療保險關系的變更和終止。

  (二)編制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的預決算,負責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的征繳、支付、結算,按時上報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的各類財務、業務統計報表。

  (三)負責建立參保人員個人門診醫療賬戶,與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簽訂服務協議,實行協議管理。

  (四)指導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開展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政策宣傳等工作。

  (五)定期公布醫療保險基金運行情況,接受有關部門及參保人員的監督。

  (六)為參加醫療保險的城市低保人員提供咨詢、查詢服務。

  第十一章醫療服務管理

  第五十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的規定管理。縣社會勞動保險局與有定點資格的醫療機構、藥店簽定服務協議,實行協議管理。

  第五十一條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應嚴格執行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制定和完善規章制度,規范醫療行為,因病施治、合理檢查、科學用藥、有效治療。加強醫務人員醫德醫風教育,提供優質服務,保證藥品質量,合理收費。

  第五十二條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應設立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辦公室,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明確職責,搞好醫療保險服務工作。

醫保管理制度9

  醫院門診收費是醫院經營活動中的重要環節,門診收入必須通過收費管理工作予以實現,所以醫院必須將門診收費及其票據管理視為醫院管理的重中之重。由于我院是區級三乙醫院,日門診量較大,所以增加了各種收入核算與管理的難度,為了強化醫院財務管理,防范經濟漏洞和資金安全隱患的產生,必須加強對門診收入業務流程各個環節的監督管理,從而確保會計工作質量,提高醫院財務管理水平。

  一、健全收費管理的規章制度,有利于保障會計工作有規可循

  醫院門診收費管理必須以健全的規章制度作為有力保障,保證各項工作有規可循,從而確保會計工作規范化開展。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其一,內控制度。通過該制度的建立可以使收費、稽核、票管以及現金收繳等人員的崗位分離,同時,還應制定相應的分級審批權限并落實執行。此外,應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評價體系,借此來對收費進行監督和評價,并針對其中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改進;其二,票據管理制度。該制度的建立能夠確保票據號碼在門診收費系統當中按照順序進行連續編號,可以防止空號以及跳號等情況的發生,票據的領用及核銷也全部有專人負責管理,并定期對票據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其三,收費印章制度。保證收費印章人手一個,收款人員在領用印章時必須進行詳細登記,做到專章專用;其四,門診退費管理制度。對可以退費的情況進行明確規定,并對退費金額和具體時間進行權限管理,退費應當有相關部門的人員簽字確認方可進行。

  二、實施門診收入統一核算和管理,有利于確保醫院資金的安全性

  醫院門診收入主要包括掛號、診療、治療、檢查、放射、化驗、藥品等各項收入,醫院財務部門應當對門診收入實施統一核算、統一管理,以保證門診每日收入核對正確,確保醫院資金安全。財務部門要強化收入審核工作,根據醫院實際情況建立三級審核制度。首先,由收款員進行自我審核,查對報表數據是否與記賬金額、實際交款金額一致,各種有價票據的使用賬面是否與實際剩余票據情況一致,檢查錄入數據是否準確無誤;其次,負責門診收費部門收入審核的崗位要核對當日收入匯總報表數據是否與各收款員的收入報表數據一致,在確定報表數據和票據核對無誤后,將當日報表、作廢票據、進賬單、交款單、現金送款薄以及收入匯總報表一并上交至醫院財務部門;再次,由醫院財務部門對門診收入進行最后審核,確保賬款相符。尤其要強化作廢票據管理,查明作廢票據產生的.原因,判斷其是否合理、合法,查實作廢票據的操作流程是否符合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是否具備各方責任人的簽字。通過對醫院門診收入實施統一管理,有利于加強對每日收入的監管,確保門診收費各個環節操作的規范性。

  三、嚴格門診收費票據管理,有利于提高醫院管理水平

  票據管理是醫院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而票據領用則是票據管理中最為重要的環節,醫院內部各個收費部門在對票據進行領用時,票據保管人員應當根據人員分戶對票據的領用時間、具體數量、編號、領用人簽名、票據核銷時間、核銷數量與編號、核銷人簽名等內容進行詳細登記,并在具體領用過程中,按照序號發放票據,同時應當面核對領用號碼,收費人員在領用票據前應對上一本票據進行核銷,核銷時要按照號碼進行認真檢查,不得存在缺號或是漏號的情況,應當確保收費票據的領用與核銷工作嚴謹有序、有據可查。通常情況下,醫院領用票據的人員主要有出納、門診及住院收款員。票據的相關使用人員有責任確保領用票據的安全性、完整性,收款員在當天業務完成后,應當進行日結,并出具日報表繳清款項。票據作廢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藥品退費必須有醫生開具的紅字處方和藥房回收簽字,醫療檢查退費則應當有相關醫務人員的簽字,所有退費都必須經由收費處主任簽字確認后方可退費,只有這樣才能對票據使用人起到應有的監督作用,進而確保醫院管理有序進行。

  四、重視門診退費管理,有利于維護醫院合法權益

  引起醫院門診退費的原因大體上可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其一,在沒有正式實行醫師工作站時,醫院的收款人員基本上都是按照醫師出具的處方和檢查單據進行錄入,在該環節上常常會出現各種錯誤;其二,由于使用不當和維護不到位造成收費系統故障;其三,患者已經預先交付的費用因某些特殊原因導致患者未能進行相應的治療和檢查,從而導致退費。此外,從退費的時間段上可劃分為近期、當時和早期三種類型,針對不同的情況應當采取不同的管理手段。例如,近期和當日發生的退費情況,可以由收款人員在退費的當日通過收費系統來完成,并將之如實反映到當天的日報表中,而早期的退費則可由門診收費部門進行統一審核后,在收費系統外完成退費。醫院應當對針對退費建立完善的管理規定,收款人員在進行每筆退費業務辦理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程序操作,確保相關手續完備方可予以退費,否則產生的損失應由當值收款人員自行承擔。門診收費部分應當做好退費的審核工作,借此來避免違法事件的發生。

  結論

  總而言之,醫院門診收費及其票據管理是醫院會計工作的重要內容,必須引起醫院財務管理部門的高度重視。醫院財務部門應當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統一管理門診收入,嚴格門診收費票據與門診退費管理,從而確保醫院資金的安全性,提高醫院財務管理水平,維護醫院合法權益。

醫保管理制度10

  面對當前我國新醫改方案的積極落實,全民醫保制度框架的初步建成,醫院需要加強財務管理職能拓展、思路創新,以此來科學、合理、規范的管理醫院財務工作,確保醫院財務真實、準確、完整,為促進醫院健康、穩定發展創造條件。其實,在新制度落實的當下,已經采用傳統的財務管理方式來監督和控制財務工作,不能夠有效的預防和防范財務風險,這可能給醫院帶來很大的隱患,可能造成醫院嚴重的財產損失。所以,新制度下醫院積極拓展財務管理職能,創新財務管理思路是非常必要的。

  一、新制度下醫院財務管理的職能拓展

  綜合我國大多數醫院財務管理職能運用情況分析,得到這樣一個結論,那就是我國諸多醫院財務管理職能只限于日常的制度建設,資金安全監管、會計報銷業務、傳統的預算管理、科室成本核算及財務報表分析等。這使得財務管理效果達不到新制度的要求。對此,以新制度為背景,加強醫院財務管理的職能創新是至關重要。

  (一)推行新的醫療政策

  在新制度背景下,公立醫院改革向縱深推進的同時,作為醫院的投資人,國家政府應當緊跟新制度推行的步伐,提出一系列醫療政策的,以確保醫院各個方面更好的實施,為推動醫院穩定。健康的發展創造條件。醫院財務管理是醫院經濟工作的核心,是醫院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很大程度上決定醫院的發展狀況。所以,我國政府在推行新的醫療政策過程中,應當注意財務管理方面的政策推行,以確保財務管理工作在新制度的約束下,科學、合理、規范的開展,彌補傳統財務管理不足的同時,對醫院財務更加科學、全面、深入、詳細的管理,促使促使醫院財務報告準確、真實、完整。

  (二)加強管理手段創新

  公立醫院作為國有事業單位,所有的經濟行為必須在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下進行。但在我國醫療行業改革的當下,我國一些公立醫院所應用的財務管理手段過于傳統,不能夠對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中的醫院予以有效的、合理的監督和控制,致使醫院財務工作落實效果不佳。為了避免此種情況持續存在于醫院中,在新制度下加強醫院財務管理手段創新是非常必要的。對于醫院財務管理手段的創新,應當是對當前醫院財務現狀及財務管理現狀進行分析,了解醫院財務管理情況;對與醫院相關的政策及制度進行研究,在此基礎上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以便財務管理可以適用于醫院新業務中,為更好的控制和監督醫院財務創造條件。

  (三)強化預算管理的運用

  預算管理是財務管理中重要的組成部分。為了可以對醫院財務工作予以合理、規范、科學的規劃、監督、控制,在落實財務管理工作的過程中應當注意加強預算管理的運用,充分發揮此項工作的作用,確保醫院財務處理真實、全面、詳細。對于預算管理的強化,主要是在確定醫院發展目標的前提下,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編制醫院年度預算及成本控制方面精細預測,在對醫院財務管理實施過程中,參照預算方案和成本控制方案,對醫院財務予以有效監管,并在事后對財務管理效果予以評價,以便提升醫院財務管理工作水平。

  二、新制度下醫院財務管理的思想創新

  新制度下的醫院推出項新業務,這使得醫院財務工作更加復雜,如若處理不當,很可能引發財務問題。為避免此種情況發生,在新制度下創新醫院財務管理思想,充分發揮財務管理的作用,可以有效的監督和控制財務工作,確保醫院財務工作高質高效,為推動醫院健康、穩定發展創造條件。

  (一)實現全方位的成本控制

  新制度對醫院成本管理的目標、成本核算的對象、成本分攤的流程、成本范圍、成本分析及控制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在新制度約束下,醫院財務管理的有效落實,才能夠保證醫院財務工作達到新制度要求。而要實現醫院財務管理充分發揮作用,就要在成本管理方面實現全方位的成本管控。全方位的成本管控的實現,是在醫院設定成本管理部門,并制定醫院成本核算體系,對醫院醫療活動所消耗的成本加以嚴格的、全面的、詳細的監督和控制,確保醫院資金運用到實處。

  (二)擴寬預算管理范圍

  新《醫院財務制度》中對醫院核算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和規范。基于此點,在醫院中落實預算管理的過程中,實現從收支預算擴展到現金流預算,從科目預算擴寬到經濟事項預算,以便于預算管理可以深入到醫療活動中,為有效的控制醫院資金創造條件。按照此思路來進行醫院財務預算管理,可以對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調整、考核、評價等方面予以細化,確保醫院預算編制嚴肅、合理,提高預算方案的應用性,從而確保醫院財務工作真實、合理、準確。

  (三)完善風險預警指標,優化財務風險管理

  隨著醫改的深入,醫療服務市場的`開放,民營、外資及合資辦醫不斷興起,現實及潛在的競爭風險不斷變化,造成醫療市場環境出現諸多的不確定性,從而,形成醫療市場財務風險。為了保證我國醫院財務不受到財務風險的影響,在醫院開展落實財務管理工作的過程中,應當注重完善風險預警指標,制定健全風險防范體系,從而提高財務風險管理手段,對醫院財務進行全面的、規范的、合理的監督和控制,及時發現財務風險,并對其進行有效的防范,降低財務風險發生的可能性,為保證醫院財務完整、真實、準確創造條件。對于風險預警指標的完善,是遵循新制度中的相關內容,對財務風險預警指標存在不科學、不全面的情況加以分析,在掌握風險預警指標存在的問題的情況下,根據新制度所提出的要求,對財務風險預警指標加以完善。總之,注重對財務風險管理的相關方面予以完善和健全是非常必要的,這可以切實提高財務風險管理水平,使其科學。合理的應用于醫院中,有效預防財務風險,避免醫院資金損失。

醫保管理制度11

  1、為加強定點零售藥店的管理,規范定點零售藥店的服務,保障參保人員用藥安全,根據國家、省、市政府及社會勞動保障部門頒布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各項配套政策規定和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2、嚴格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并在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認真遵守各項規定,嚴格按照有關要求開展醫保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水平,努力為廣大參保人員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3、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規范工作行為,熟練掌握操作規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堅持數據備份工作,保證網絡安全通暢。

  5、準確做好醫保數據對帳匯總工作,月終按照上傳總額結回費用。

  7、認真做好目錄維護工作,及時上傳增、減項目,確保目錄維護工作準確無誤。

  8、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銷售管理規定:

  (1)在為參保人員提供配藥服務時,應核驗其醫療保險證歷本和社會保障卡,做到證、卡、人一致。

  (2)嚴格執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規定。在提供外配處方藥購買服務時,接收的.應是由定點醫療機構執業醫師或助理執業醫師開具并簽名的外配處方,處方經在崗藥師審核并在處方上簽字后,依據處方正確調配、銷售;外配處方不準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外配處方不準調配、銷售;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外配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銷售;外配處方應保存2年以上備查。

  (3)非處方藥可以由參保人員直接在定點零售藥店根據病情進行選購調配。 ①非處方藥調配應當遵守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有關規定,嚴格掌握配藥量,;對有

  限制使用范圍的非處方藥,應按基本醫療保險限制使用范圍的有關規定調配、銷售;②參保人員選購非處方藥時,藥師應提供用藥指導或提出尋求醫師治療的建議。在調配非處方藥前,應在參保人員就醫證歷本上作詳細配藥記錄,記錄內容有購藥日期、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及金額,并加蓋包括藥店名稱、藥師姓名的專用章,同時還應提醒參保人員使用非處方藥的注意事項,仔細閱讀藥品使用說明書后按說明書使用。

  (4)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外配處方一般不能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超過3日用量;患有惡性腫瘤;系統性紅斑狼瘡;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精神分裂癥;慢性腎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療;列入診療項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異治療和高血壓病伴有心、腦、腎、眼并發癥之一者;糖尿病伴感染、心、腎、眼及神經系統并發癥之一者;腦血管意外恢復期(出院后一年內);冠心病;肺結核;慢性肝炎等需長期服藥的慢性病、老年病,處方量可放寬至一個月。但醫師必須注明理由。抗菌藥物處方用量應遵守衛生部和我省有關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管理規定。

醫保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醫療保障基金財務管理行為,加強基金收支監督管理,維護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益,構建基金監督管理長效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全市行政區域內醫療保障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監督。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的醫療保障基金(以下簡稱醫保基金)是指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管理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職工大額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等基金以及醫療救助資金。

  第四條 醫保基金監督管理遵循客觀、公平、公正、合法、效率原則。

  第五條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的職責:

  (一)擬定醫保基金監督管理制度;指導經辦機構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審核稽核制度、風險控制制度等內部管理制度,構建基金安全長效機制;定期對經辦機構進行內部控制檢查,重點檢查大額資金使用和分配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整改建議;組織開展內部審計,采取多種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醫保基金的監督。

  (二)負責匯總編制醫保基金預決算,統籌調度基金使用情況,監督醫保基金運行,組織開展預算績效管理,依法實施醫保基金會計監督。

  (三)組織開展基金運行分析,根據基金運行情況提出政策調整建議;依法依規查處和移送醫保基金欺詐案件及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線索。

  (四)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要求,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要求,對黨員干部職工在基金監督管理工作中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執紀。

  第六條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職責:

  (一)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內控、監督等管理制度,完善基金收支管理核算,嚴格基金支出審核,做到業務與財務、初審與復核及審批相互分離,互相監督。

  (二)依法依規辦理醫保登記、個人權益記錄、基金征繳、待遇支付等工作,除國家明確規定外,杜絕擠占、調劑、截留和減免基金的行為。

  (三)定期開展自查和內部稽核,對內控制度建立與執行情況、人員履職情況進行監督,防止欺詐、冒領行為。

  第七條 基金監督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第二章 監管內容

  第八條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對醫保基金的預算、決算、基金申報與撥付以及基金內控等情況進行全方位、全流程監督管理。

  第九條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對經辦機構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定期核查醫保基金撥付程序及金額。

  第十條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行政監管與經辦機構內部稽核審核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基金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 預決算管理

  第十一條建立醫保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基金預決算匯總編制工作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稅務部門完成。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和經辦機構要嚴格按編制的基金預算執行,定期分析基金收支情況,增強基金收支活動的科學性。

  第十二條醫保基金年度收支預算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和納入財政專戶管理,按險種分別建賬、分別核算、分別計息、專款專用,險種之間不能互相調劑。

  醫療救助資金應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進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條 醫保基金當年收不抵支時,所需資金按以下渠道籌集:

  (一)歷年滾存結余;

  (二)申請使用風險調劑金;

  (三)申請同級財政給予補貼;

  (四)其他資金來源。

  第十四條 基金預決算調整及重大資金調度堅持局黨組集體決策制度,并報財政部門審批。

  第十五條年度終了,經辦機構應當按照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年度醫保基金財務報告。基金財務報告必須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任何人不得篡改和授意、指使責令他人篡改會計報表的有關數字,不得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

  第四章 會計監督

  第十六條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經辦機構會計事項進行監督。

  第十七條 經辦機構應明確業務事項與會計事項經辦人員、審核人員、審批人員的職責和工作流程,做到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監督。

  第十八條經辦機構應建立定期對賬制度,及時提供會計信息,真實反映基金收入、支出、結余情況。定期對賬包括定期與業務科室、稅務部門、財政部門、銀行對賬,做到賬賬、賬表、賬實相符。

  第十九條經辦機構應根據實際發生的基金業務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符合會計制度規定,做到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

  第二十條經辦機構應加強基金相關票據、印鑒和密鑰管理,票據、印鑒和密鑰均應由專人分別保管,個人私章由本人或授權人員管理,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鑒。

  第二十一條 基金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應按時立卷歸檔,妥善保管。

  第二十二條 認真落實醫保基金月報、季報、半年報、年度報表制度,加強報表數據分析和應用。會計報表應及時準確、內容完整、格式規范。

  第二十三條會計人員要按國家統一規定的會計制度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按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更正、補充;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事項,有權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

  第二十四條從事會計、出納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從事工作所需的專業能力,并按照規定實行定期輪崗,原則上同一崗位在崗時間5年必須輪崗,同一險種的會計人員不得兼任同險種出納人員。

  第五章 審計監督

  第二十五條 按照局黨組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要求,由局機關定期組織對基金財務收支等有關經濟活動進行審計。

  第二十六條醫保基金原則上每年接受審計核查,審計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聘請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通過審計及時糾正違反財經法規行為,提出糾正、處理違規行為的意見和改進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等方面的建議,按規定移送審計中發現的重大問題線索。

  第二十七條 充分運用巡視巡察成果、財政部門檢查結果、審計機關審計結果,健全規章制度,規范經辦行為,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十八條 審計所需經費,應當列入本單位經費預算。

  第六章 專項檢查

  第二十九條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每年不少于兩次對基金實施專項檢查,查找基金管理中的風險點和薄弱環節,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第三十條 實施基金檢查時,有權采取以下措施:

  (一)查閱、記錄、復制與基金收支、管理相關的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滅失的資料予以封存。

  (二)詢問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要求其對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問題作出說明、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對隱匿、轉移、侵占、挪用基金的行為予以制止并責令改正。

  (四)根據調查或檢查的需要,可聘請具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或者專家參與。

  第三十一條 開展調查或者檢查時,應當至少由兩人共同進行并出示證件,承擔以下義務:

  (一)依法履行職責,秉公執法,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二)保守在調查或者檢查時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

  (三)為舉報人保密。

  第三十二條 實施專項檢查時,被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與基金有關的資料,不得拒絕檢查或者謊報、瞞報。

  第七章 安全評估與社會監督

  第三十三條 探索開展基金安全評估,以“應收盡收、應繳盡繳、應保盡保”為重點,科學制定評估指標與權重,提高安全評估的科學性和針對性。

  第三十四條建立健全基金安全評估制度,定期對基金運行狀況和風險管控狀況開展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基金支撐能力,經辦機構內部控制情況,違反基金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及對基金安全的影響,其他與基金安全相關的指標等。

  第三十五條 完善基金監督舉報獎勵制度,采取多種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基金的監督,積極防范和制止各種侵害基金的違法行為。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醫保管理制度13

  一、藥店質量負責人全面負責醫療保險定點辦理工作,具體負責醫療保險各項辦理和協調工作,負責對所屬各定點門店的藥品安全、配藥行為、處方藥辦理、合理收費、優質服務等方面舉行監督辦理。

  二、制定與醫療保險有關的管理措施和具體的考核獎勵辦法,建立健全藥品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建立藥品電腦進銷存管理系統,藥品賬目和財務賬目健全、清楚。專人搞好醫保藥品庫的維護和管理。

  三、認真執行勞動保障、藥監、物價等行政部門的相關政策規定,嚴格執行醫療保險定點協議規定,履行好相關的權利和義務。

  四、規范配藥行為,認真核對醫療保險證、卡,嚴禁冒名配藥;嚴厲履行急、慢性病配藥限量辦理規定,不超量配藥。

  五、嚴格執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規定,處方藥必須憑定點醫療機構醫師開具的'醫保處方配售,由藥師在處方上審核簽字。非處方藥在藥師指導下配售。每次配藥必須認真填列“醫療保險藥品零售憑證”,由參保人員簽字認可有效。

  六、藥店加強管理,優化服務,以方便參保人員為出發點,盡量提供有適合用法的小包裝藥品。

  七、收費人員規范電腦操作,維護好各類信息數據,保證醫保費用結算的及時準確。

  八、藥店遵守職業道德,不以醫療保險定點藥店名義進行廣告宣傳;不以現金、禮卷及商品等形式進行促銷活動。

  九、嚴厲遵守藥品辦理規定,不出售假冒、偽劣、過期、生效藥品;嚴厲按醫保規定操作,杜絕搭車配藥、以藥易藥、以藥易物等違規行為。

醫保管理制度14

  一、醫保辦工作制度

  1、認真執行省、市基本醫療、城鎮居民醫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管理政策和醫院規章制度,加強醫療保險管理服務協議履行和技術補償方案操作工作的管理和監督,維護國家、患者、醫院利益。

  2、建立健全醫院醫療保險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指導臨床科室及相關人員嚴格規范履行服務協議。

  3、認真審核、審批參保就診人員特殊檢查、特殊治療項目的申請,審核家庭病床、慢性病雙向轉診資格。

  4、根據醫療保險管理服務協議、新農合技術補償方案規定,定期組織人員檢查門診處方、住院病歷,發現問題及時反饋整改。進行費用動態分析,發現異常,提出管理意見。

  5、配合醫院做好市、縣基本醫療、城鎮居民醫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管理政策的宣傳,協調、處理參保人員診療過程中的疑難問題。

  6、負責與上級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辦理費用對賬等工作。

  7、組織人員整理、歸集醫保處方及費用報表,確保各種資料的真實與完整。

  8、配合上級管理部門、醫院完成各項檢查。

  二、核驗醫保卡制度

  1、門診醫師接診時,收費員結算時,必須認真核實就診者醫保卡,發現持非本人醫保卡就診者,應婉言拒絕提供門診或住院醫療醫保服務。

  2、參保人住院,辦理入院手續時,住院登記處應登記病人的費別,并到醫保窗驗卡,病人入院后所住科室接診醫師核實參保患者醫保卡。

  3、病人出院時,應由主管醫生在病歷首頁右上角注明“人卡相符”并簽署醫師姓名與時間,否則,出院處應拒絕給病人辦理出院手續。如果主管醫生未在病歷首頁上注明“人卡相符”,出院處辦理出院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出院處負責。

  三、參保人員出入院管理制度

  1、保證需要住院的參保人得到及時的治療;杜絕將應當在門診檢查治療的輕病人收住院或掛名住院;禁止將不符合急、危、重癥的病人收入重癥監護(ICU等)病房。

  2、及時為符合臨床出院標準的參保人辦理出院手續,禁止強行讓不該出院的病人提前出院。

  3、符合住院標準的參保人入院時按“核驗醫保卡制度”中規定相關流程執行。

  4、參保人出院時,由病區主管醫師在患者住院首頁的右上角,注明“人卡相符”四個字,并簽署醫師姓名與時間,住院處憑患者“出院記錄”、“住院疾病情證明書”等資料辦理出院結帳手續。

  四、參保人市內外轉診制度

  1、參保人員需要市內外轉診時,應在醫院內填寫《市內外轉診申請表》,經醫生審核后,由醫院醫保辦辦理轉診手續。

  2、參保人員市內外轉診的費用,按照醫保規定執行。

  一)參保人在需要就醫時應前往市內的指定醫療機構。

  二)如果參保人需要前往市外指定醫療機構就醫,必須先到本市指定醫療機構開具異地就醫介紹信,辦理相應手續。

  三)本院沒有市外轉診手續的授權,因此需要市外轉診的患者應前往具備資格的定點醫院辦理手續。

  四)本院暫無能力診治危重病人或疑難病人,需要轉診的患者可辦理出院轉診手續。

  一)嚴格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用藥范圍列表中的藥品使用,遵循藥品說明書的使用要求,并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藥品價格的政策規定。

  二)醫生在門診、住院治療(包括出院帶藥)時,應掌握和控制藥品種類和藥量,嚴格按照協議和《處方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未經醫保中心核準的藥品不能計入醫保記帳。

  三)醫院藥劑科應配備醫保中心公布的屬于本院專科用藥的西藥品種70%以上,中成藥品種50%以上,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內藥品應達到300種以上,以保障患者的藥品供應。

  四)醫保用藥應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藥”的原則,首選目錄內療效好、價格不高的.普通藥;嚴格控制使用貴重藥、進口藥;不濫用輔助藥;使用自費藥必須征得患者同意并簽字。急診處方不超過3日用量,一般處方不超過7日用量,慢性病、特殊病等適當延長需注明理由并簽字;住院病人出院帶藥不超過7日用量。

  五)醫生應嚴格掌握藥物適應癥,用藥必須與診斷相符。

  六)自費藥品費用比例應控制在總藥品費用的10%以內。

  七)醫保處方或治療單的背面應貼附收費并單獨保存,以備檢查。

  八)相關職能科室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藥品管理的法規,執行藥品價格政策,杜絕假藥、劣藥售出。

  為保障參保人的權益,醫生在診治時應盡可能使用醫保目錄內的藥品或項目。如果需要使用自費藥品或診療項目,必須先征得參保人或其家屬的知情同意并簽字。應以甲類、乙類目錄藥品為主,盡量避免使用統籌外藥品。

  二、參保人使用統籌外藥品、診療項目、自費材料以及進行特殊檢查、治療和服務設施時,必須先征得參保人或其家屬的同意,并簽署“知情同意書”。

  三、醫院每月定期檢查自費藥品和項目簽字制度的執行情況。

  八、特診特治審批制度

  一、如果患者有重大疑難疾病,常規檢查無法確診,一般治療無效,才能申請特檢、特治。

  二、確實需要特檢、特治的病人,必須先填寫申報單并由病人簽字,最后由醫保辦審批蓋章。

  三、嚴格控制重復特檢,如果確實需要復查,必須按照醫囑批準后進行。否則,檢查費用將全部由患者自行承擔。

  四、特殊治療必須嚴格掌握疾病指征,如果沒有適應癥,就不能申請特治。否則,醫藥費用將不予報銷。

  九、使用高價值醫用耗材、檢查或貴重藥品的審批和告知制度

  一、大型設備檢查治療、高價值醫用消耗材料和進口或貴重藥品的使用必須合理,并且必須嚴格掌握適應癥。

  二、單價超過200元的醫學檢查、貴重藥品和高價值醫用消耗材料必須實行審批和告知制度。在使用之前,必須先告知患者或被授權人,并征得他們的同意并簽字。然后填寫本院使用高價值醫用耗材和進口或貴重藥品審批單,由科室主任簽字后報醫院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三、專門的醫保科核查人員會定期核查醫學檢查、治療、收費和高價值醫用耗材的使用情況。

  四、如果發現不合理的醫學檢查、治療、收費和高價值醫用耗材的使用情況,或者未按規定審批使用的情況,將按照醫院獎懲條例進行處罰。

  六、門診慢性病管理規定

  為保障門診慢性疾病患者的合理醫療需求,更好地為參保人員提供服務,根據《南寧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嚴重慢性病管理實施辦法》的要求,我院制定了門診慢性疾病管理制度,具體如下:

  一、門診嚴重慢性病的病種范圍包括:冠心病、糖尿病、各種惡性腫瘤、慢性阻塞性肺氣腫、高血壓(Ⅱ期以上)、帕金森氏綜合癥、肝硬化(失代償期)、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慢性充血性心衰、甲亢、腦血管疾病后遺癥、慢性肝炎治療鞏固期、銀屑病、系統性紅斑狼瘡、精神病(限于精神分裂癥、偏執性精神障礙)(區)、再生障礙性貧血(區)、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調劑治療(區)、類風濕性關節炎(市)。

  二、門診嚴重慢性病的申請審批程序:

  參保人員如患有門診嚴重慢性病,需先填寫《門診嚴重慢性病申請審批表》,并提交醫院疾病診斷證明書、近期病歷病史、臨床化驗單和輔助檢查單等復印件作為申請材料。醫保辦會將申請材料送交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審核。

  經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評審認定并發給《門診嚴重慢性病治療卡》后,參保人員方可在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門診嚴重慢性病診治。定點醫療機構在為門診嚴重慢性病參保人員診治時,必須書寫門診病歷,并使用有“門診嚴重慢性病專用”印章的處方箋書寫處方。其他非本人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和藥店不得使用《門診嚴重慢性病治療卡》。

  門診嚴重慢性病治療卡》由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或幫助他人開藥。醫師在診療工作中,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規范醫療文書書寫,病歷中應詳細記錄患者癥狀、體征及治療情況,根據病情合理檢查,合理用藥。門診嚴重慢性病診斷標準和用藥范圍嚴格按照《門診嚴重慢性病診斷標準和用藥范圍》的規定執行。

  對于投訴管理制度,醫保辦負責接待參保人員的投訴,受理投訴范圍包括與本院有關的醫保服務、醫保診療、醫保用藥、醫保結算等方面事宜。建立投訴記錄本,由受理人員對投訴進行調解和處理并進行相關記錄。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法規為準則,公正處理投訴,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投訴內容涉及其他部門的,與相關部門協調解決。影響較大、疑難復雜的投訴上報醫院處理。投訴處理完畢后,相關資料留檔備查。

  為了控制醫療保險費用不合理增長,及時發現并處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使國家和患者的利益得到保障,我院制定了一系列措施。醫療保險應遵循“四基”醫療原則,即“基本用藥、基本技術、基本服務、基本收費”,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嚴格出、入院標準,禁止過度服務,嚴禁掛床住院行為。

  二、醫療服務規范

  為了保障醫保病人的權益,嚴禁超量用藥、超限用藥、重復用藥,以及與病情不符的檢查、治療、用藥。同時,也嚴禁分解處方、分解檢查、分解住院等行為。

  三、知情同意制度

  門診醫師每張處方超過100元時,必須征得參保人的知情同意并簽字。若未能按規定執行,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四、自費藥品及診療項目費用控制

  各科室應自行控制調節醫保病人的自費藥品、自費診療項目費用,確保其不超過醫療總費用的10%。如因不執行而受到處罰,將按實際處罰金額的60%直接在科室獎金效績工資中扣除,15%直接在個人效績工資中扣除。

  五、醫保處方和病歷檢查

  醫保辦每月將按照“醫保處方檢查管理制度”和“醫保病歷審查制度”進行醫保處方和病歷檢查。如發現存在問題,將在次月反饋到相關科室,并限期整改。

  六、數據分析和預警

  醫保辦每月將分析門診及住院用藥比例、現金支付、門診人均費用、住院人均費用等數據。如同比發現增長10%,將按屬異常及時主管領導匯報,并向全院通報提出預警。醫保辦將分析原因,如發現違反相關規定的情況,將按照醫院獎懲條例進行處理。

醫保管理制度15

  根據《xx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貫徹〈xx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的實施細則》,以及xx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xx市醫療保險辦公室《關于本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住院醫療有關事項的通知》,制定本操作細則。

  一、外來從業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結算的經辦管理

  外來從業人員住院醫療費的審核、結算經辦業務由各區縣醫保事務中心(以下簡稱區縣醫保中心)具體辦理。

  二、外來從業人員住院醫療待遇范圍及結算規定

  ㈠住院醫療待遇范圍

  1、在本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含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下同)醫療費用,納入綜合保險住院醫療待遇范圍。

  2、在外省市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原則上不屬于綜合保險住院醫療待遇范圍。因工作需要臨時在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期間發生的急診住院(在外省市醫保定點醫院或經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批準成立的鄉衛生院以上的醫療機構)醫療費用,要列入綜合保險住院醫療待遇范圍的.,由用人單位報區縣醫保中心審核確定。

  ㈡住院醫療費用結算規定

  1、外來從業人員本人或代辦人應在外來從業人員發生住院醫療費后的三個月內,到鄰近的區縣醫保中心申請結算。外來從業人員發生多次住院醫療費用的,應按照發生醫療費時間順序申請結算。

  2、外來從業人員住院醫療待遇的最高支付限額標準,以其最近一次連續繳費的起始月至出院日期所在月累計月份對應計算。最高支付限額以綜合保險基金實際支付金額累計。

  3、外來從業人員在住院期間中斷或停止繳納綜合保險費用的,按照其可享受綜合保險待遇期,將住院醫療費用分段進行審核結算。

  4、區縣醫保中心審核、結算外來從業人員住院醫療費時,應核驗其住院醫療費專用收據原件。如外來從業人員因參加原籍新農合等原因需取回收據原件的,區縣醫保中心在原件上加蓋“綜合保險基金已支付”章后,將收據原件交外來從業人員簽收,并將收據復印件存檔。

  5、區縣醫保中心自受理外來從業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結算申請起的20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審核結算;對于高額醫療費用需市醫保中心集中審核的,可在30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審核結算。

  ㈢辦理住院醫療費用結算需提供的資料

  1、委托用人單位辦理的,需提供以下資料:

  ⑴單位填報并蓋章的《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住院醫療費結算申請表》(樣張見附表1);

  ⑵單位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⑶外來從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需有外來從業人員簽名);

  ⑷出院小結(或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小結)原件及復印件;

  ⑸住院醫療費專用收據原件;

  ⑹住院醫療費清單;

  ⑺其他相關病史資料。

  單位代辦人首次到區縣醫保中心辦理外來從業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結算時,需提供用人單位的介紹信(或證明),應包含以下內容:單位名稱、代辦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用人單位的銀行開戶行(限本市銀行)及其帳號,加蓋公章;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用人單位代辦人應相對固定。更換代辦人的,需重新提供單位介紹信(或證明)。

  區縣醫保中心應按照《關于加強參保單位代辦職工醫療費報銷管理的補充通知》要求進行登記備案。

  2、本人或家屬辦理的,需提供以下資料:

  ⑴外來從業人員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樣張見附表2);

  ⑵外來從業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由家屬代為辦理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⑶出院小結(或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小結)原件及復印件;

  ⑷住院醫療費專用收據原件;

  ⑸住院醫療費清單;

  ⑹其他相關病史資料。

  3、申請結算在外省市醫療機構發生的急診住院醫療費用的,還需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情況說明(加蓋公章)。

  三、外來從業人員住院醫療費用支付

  ㈠區縣醫保中心根據外來從業人員或代辦人提供的資料及系統提供的個人待遇、起付線累計及最高支付限額等信息進行審核、結算后,將應由綜合保險基金承擔的部分,通過規定的方式支付給外來從業人員或用人單位。

  ㈡區縣醫保中心支付給外來從業人員或用人單位的資金在綜合保險住院醫療費用備用金中列支。

  ㈢區縣醫保中心在每月7日前匯總上月支付的外來從業人員住院醫療費用,根據有關資料填寫《xx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住院醫療費用結算表》(以下簡稱結算表,見附表3),報送市外地勞動力就業管理中心。

  ㈣市外地勞動力就業管理中心在收到區縣醫保中心的結算表后5個工作日之內,將資金撥付至各區縣醫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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