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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藥店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4-04-07 17:24:41 制度 我要投稿

醫保藥店財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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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藥店財務管理制度

醫保藥店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了做好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工作,切實減輕城市低保人員的醫療費負擔,根據《甘肅省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和《武威市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實施方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政府補貼與個人繳費相結合、以大病(住院)統籌為主的社會合作醫療制度。實施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應遵循“自愿參加、多方籌資,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重點、逐步提高,公開公正、強化監督”的原則。

  第二章統籌的范圍和對象

  第三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縣級統籌。

  第四條在本縣境內,凡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居民,均納入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范圍。

  第五條符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范圍的城市低保家庭成員原則上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第三章基金的籌集和使用

  第六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由省、市、縣級財政補助資金、參保人員個人繳費、社會捐助資金及醫療保險基金利息等組成。

  第七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按人均80元籌集。其中:省級財政每人每年補助50元;市級財政每人每年補助10元;縣級財政每人每年補助10元;參保人員每人每年繳納10元。對在政府部門認定的城市一、二類低保人員的個人繳費部分,由縣級民政部門提供花名冊,縣級財政部門代扣代繳。

  第八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分為個人(門診)賬戶、大病(住院)統籌基金和風險基金三部分。個人(門診)賬戶基金從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主要用于參保人員門診醫療支出,個人(門診)賬戶內的基金家庭成員可以互濟使用;大病(住院)統籌基金為醫療保險基金扣除劃入個人(門診)賬戶和風險基金后的剩余部分,主要用于參保人員因大病(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報銷;風險基金按總基金的5%計提,主要用于彌補參保人員大病(住院)統籌基金超支部分,統籌基金不足時,由縣財政統籌解決。

  第九條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根據城市低保人員參保繳費情況,提出下一年度各級財政專項補助資金計劃,列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條縣政府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和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運行情況,合理調整縣級財政補助標準。

  第四章基金的管理和監督

  第十一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設立財政專戶,專款專用,單獨核算,不得擠占挪用或調劑使用,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財政專戶的設立由縣財政局和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工作需要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

  第十二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大病(住院)統籌基金、風險基金和個人門診賬戶分別核算,互不擠占;個人門診賬戶實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補。

  第十三條縣財政局根據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提供的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支出計劃,按月將資金從財政專戶撥入支出戶,不得延誤。

  第十四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實行統一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

  第十五條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審計局、監察局共同負責對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的監督檢查。設立由人大代表、醫療機構代表、參保人員代表和有關部門組織成的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組織,加強對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的社會監督。

  第十六條縣社會勞動保險局在每年年底前,向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民政局、衛生局等部門報送基金收支管理情況,并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審計部門以適當方式公布審計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和評議。

  第十七條對醫療保險基金收支、報銷及定點醫療機構服務中違規違法行為,參保人員有權進行舉報。有關部門在接受舉報后應及時開展調查,并按法律法規和機關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弄虛作假、冒名住院造成醫療保險基金流失的,除追回醫療保險基金外,并對其家庭暫停六個月的醫療保險待遇。

  第五章參保繳費

  第十九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實行年度動態管理,城市低保人員以家庭為單位按年度繳費,按期繳清醫療保險費,可享受第二年度醫療保險相關待遇。

  第二十條申請參加醫療保險的城市低保人員在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持戶口簿、身份證、《城市居民低保證》到所在社區辦理參保登記,由社區負責填制《天祝縣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年度參保繳費核定表》和《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人員信息登記表》,經縣民政局審核后,由縣社會勞動保險局辦理參保手續。參保人員繳納醫療保險費后,縣社會勞動保險局為其開具財政統一印制的繳費專用憑證。

  第二十一條城市低保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后,由縣社會勞動保險局以家庭為單位核發《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就醫證》。城市低保人員參保免繳有關卡證工本費。

  第二十二條當年新增的城市低保人員,在享受低保待遇的次月到所在社區辦理參保登記,經財政部門核準醫療補助后,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已參保的城市低保人員被取消待遇的,由鄉鎮、社區及時報送縣社會勞動保險局備查。

  第六章待遇享受

  第二十三條城市低保參保人員個人門診醫療費由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按每人每年15元的標準,以家庭為單位按年度一次性劃入在銀行開設的個人賬戶,符合報銷范圍的門診費,參保人員持門診費發票到開戶銀行報銷。

  第二十四條參保患者住院或緊急搶救以及一些特殊疾病的醫治,在規定的病種目錄、藥品目錄、醫療設施服務項目和診療項目范圍之內,起付標準線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由大病(住院)統籌基金支付。

  第二十五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大病(住院)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為:一級醫院(含鄉鎮衛生院)200元,二級醫院350元,三級醫院500元,省級及省外醫院800元。

  第二十六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大病(住院)醫療費實行分級分段按比例報銷。

  (一)參保人員在一級醫院(含鄉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超出起付線1000元以內的報銷35%;1001元至20xx元的報銷40%;20xx元以上的報銷45%,最高報銷限額為20xx元。

  (二)參保人員在二級醫院住院治療,超出起付線1000元以內的報銷40%;1001元至20xx元的報銷45%;20xx元以上的報銷50%,最高報銷限額為3000元。

  (三)參保人員在三級醫院住院治療,超出起付線20xx元以內的報銷35%;20xx元以上至4000元以下的報銷40%;4001元以上的報銷45%,最高報銷限額為5000元。

  (四)參保人員在省級及省外醫院住院治療,超出起付線20xx元以內的報銷30%;20xx元至4000元的報銷35%;4001元以上的報銷40%,最高報銷限額為8000元。

  第二十七條年度內多次住院的,最高報銷限額為12000元。

  第二十八條參保人員在計劃內正常分娩的',每例定額報銷醫藥費80元,難產的每例定額報銷醫藥費180元。

  第二十九條對被取消城市低保待遇的參保人員從下年起終止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參保人員醫療保險住院病種目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參照武威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病種目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兒科住院病種目錄、藥品目錄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參保人員外出因病情需要在當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在本行政區域內因特殊急癥或緊急搶救在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診的,起付標準按三級醫院執行,報銷比例在三級醫院的基礎上降低5個百分點。

  第三十二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大病(住院)統籌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費用:

  (一)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美容、酗酒、自殺、自殘、打架斗毆等發生的醫療費用;

  (二)自購藥品、伙食費、取暖費、陪員費、洗滌費、救護車費以及與治療無關的其它費用;

  (三)器官移植、安裝假肢等發生的費用;

  (四)工傷(含職業病)醫療費;

  (五)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或未辦理轉診手續所發生的住院費用。

  (六)未經審批的CT、核磁、彩超檢查費;

  (七)輸血、白蛋白及營養滋補藥品費用;

  (八)因各種原因在港、澳、臺及國外發生的醫療費用;

  (九)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其它不予支付的費用。

  第七章就診和轉診

  第三十三條參保人員患病后,應到定點醫療機構醫治,確需住院治療的,攜帶本人身份證、《城市居民低保證》、《城市低保人員就醫證》,經主治醫生初審后,填寫《天祝縣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住院審批表》,由所在鄉鎮或社區審核加注意見后,縣社會勞動保險局辦理住院審批手續,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

  第三十四條參保人員外出因病情需要在外地住院治療的,在本行政區內因特殊急癥或緊急搶救在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診的,3日內報縣社會勞動保險局備案,待病情穩定后轉入定點醫療機構就診。

  第三十五條參保人員確因病情需轉診住院治療,按照就近就醫原則,實行逐級轉診制度。由就診醫院主治醫生填寫《天祝縣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轉院審批表》,經醫院會診,業務主管院長簽字,由縣社會勞動保險局審批后,方可轉院治療。

  第三十六條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就醫購藥時,應出示本人《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就醫證》,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必須按照《協議》規定做好登記統計工作。

  第八章費用結算

  第三十七條參保人員住院應向定點醫療機構預交一定數額的押金,病愈出院時自付的費用由個人結算,報銷部分由定點醫院與縣社會勞動保險局結算。

  第三十八條參保人員外出因病情需要在外地住院治療、本行政區域內因特殊急癥或緊急搶救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以及經批準轉往異地住院治療的,先由個人繳清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醫療終結后,持病歷首頁、長期醫囑、臨時醫囑等資料復印件、住院費用明細清單、發票原件到縣社會勞動保險局報銷。

  第三十九條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應按月及時給定點醫療機構審核撥付住院報銷費用,撥付時按10%扣留質量保證金,年終根據考核結果給予返還。

  第四十條建立健全醫療結算辦法,逐步推行單病種結算和定額結算,有效控制費用。

  第九章權利與義務

  第四十一條城市低保人員參加醫療保險享有以下權利:

  (一)享受社區衛生醫療機構提供的健康咨詢和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服務。

  (二)享受本實施細則規定的醫療救助。

  (三)享有對醫療保險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第四十二條城市低保人員參加醫療保險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按時足額繳納個人應該繳納的醫療保險費。

  (二)妥善保管《城市低保人員就醫證》,不得轉借、涂改。

  (三)遵守本細則及其他相關規定。

  第十章管理機構和職責

  第四十三條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的主管部門,負責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的組織實施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省、市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各項政策規定,根據縣政府授權,制定與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相關的各項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會同縣衛生局、財政局、物價局、藥品監督局等部門監督、檢查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政策執行、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收費及醫療服務質量等情況。

  (三)對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業務運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四)負責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政策宣傳,指導鄉鎮、社區做好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工作。

  (五)協調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工作中各部門的關系,調解和處理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業務運行中的各種糾紛。

  第四十四條縣財政局按照省、市制定的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管理辦法,確保各級政府補助資金的及時到位和醫療保險基金的安全運行。

  第四十五條縣民政局負責城市低保人員參保資格的確認,對醫療保險費報銷后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人員進行醫療救助。

  第四十六條縣衛生局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督促各級醫療機構提高服務質量,落實醫療機構對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的減免政策。

  第四十七條縣審計局、監察局負責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的審計監督、監察工作。

  第四十八條鄉鎮、社區居民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一)做好本轄區內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參保及住院審查等服務工作。

  (二)根據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提供的資料定期公布本轄區內參保人員繳費及住院費用報銷情況。

  (三)按時上報城市低保人員增減變化情況。

  (四)督促社區衛生服務站(所)建立健全城市低保人員健康檔案。

  第四十九條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是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的參保登記及醫療保險關系的變更和終止。

  (二)編制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的預決算,負責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的征繳、支付、結算,按時上報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的各類財務、業務統計報表。

  (三)負責建立參保人員個人門診醫療賬戶,與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簽訂服務協議,實行協議管理。

  (四)指導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開展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政策宣傳等工作。

  (五)定期公布醫療保險基金運行情況,接受有關部門及參保人員的監督。

  (六)為參加醫療保險的城市低保人員提供咨詢、查詢服務。

  第十一章醫療服務管理

  第五十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的規定管理。縣社會勞動保險局與有定點資格的醫療機構、藥店簽定服務協議,實行協議管理。

  第五十一條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應嚴格執行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制定和完善規章制度,規范醫療行為,因病施治、合理檢查、科學用藥、有效治療。加強醫務人員醫德醫風教育,提供優質服務,保證藥品質量,合理收費。

  第五十二條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應設立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辦公室,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明確職責,搞好醫療保險服務工作。

醫保藥店財務管理制度2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以下簡稱《決定》),我省結合實際,制定了《安徽省實施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加快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為保障職工的基本醫療所采取的一項重要措施,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所作出的重大決策。各級政府務必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深入宣傳,精心制定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要從大局出發,按照各自職能分工,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

  安徽省實施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為了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以下簡稱《決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改革的原則和任務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原則:一是基本醫療保險水平要與現階段我省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二是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三是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四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相對應,建立對醫患雙方的制約機制。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是,1999年底基本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和我省經濟發展水平、能夠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

  二、有關政策規定

  (一)覆蓋范圍本省境內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不含在城鎮從業的農民),由統籌地區結合本地實際,逐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

  (二)統籌層次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以市(地)為單位。實行市(地)級統籌,目前統一籌集、使用和管理基金有困難的,可以在統一制度、統一政策的基礎上,分市、縣組織實施。對實行市(地)級統籌確有困難的,經市人民政府、行署決定,也可以縣(市)為統籌單位。設區的市,要在全市區范圍內實行統籌。

  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參加所在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駐肥的中央和省屬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與合肥市同一政策,分塊運作。具體辦法由省勞動廳商合肥市人民政府提出,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執行。

  鐵路、電力行業所屬跨地區、生產流動性較大的企業及其職工,本著便于管理、方便職工就醫、充分利用醫療衛生資源的原則,可以相對集中的方式異地參加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具體辦法由省勞動廳商有關地區和行業制定。

  (三)繳費基數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以上年度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職工工資總額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統計口徑計算。

  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以下簡稱職工個人繳費),以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于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繳;高于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計繳。

  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新建單位當年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單位和職工個人繳費基數。

  (四)繳費比例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單位繳費率應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6%左右,實際測算高于6%的,要根據當地財政和企業的實際承受能力確定;超過6.5%的,須經省勞動廳、財政廳審核后報省人民政府審批。職工個人繳費率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今后,隨著經濟發展和職工工資收入的提高,統籌地區單位和職工個人繳費率在報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可作相應調整。

  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的繳費比例為單位與職工個人繳費率之和。

  (五)繳費辦法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機關單位從經常性支出的社會保障費中列支;事業單位從事業支出的社會保障費中列支;企業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

  職工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收入中代為扣繳。單位及職工個人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月繳納,由地稅部門征收。

  企業合并、兼并、轉讓、聯營、租賃、承包時,接收或繼續經營者必須承擔其單位職工的醫療保險責任,按時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企業出售、拍賣時應從資產所得中補齊欠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單位繳費和職工個人繳費,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享受與統籌地區在職職工相同的醫療保險待遇。城鎮集體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繳納的具體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六)建立個人帳戶和統籌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個人帳戶和統籌基金構成。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劃入個人帳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帳戶。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一般為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最高不超過35%,按45歲以下(含45歲)、45歲以上、退休后三個年齡段,由統籌地區根據個人帳戶支付范圍和職工年齡等因素確定。

  退休人員(包括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的退職人員)個人帳戶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或個人養老金為基數,按不低于職工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劃入個人帳戶部分之和的比例,由單位繳費中劃入。劃入個人帳戶的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實際情況測算確定。

  個人帳戶的本金和利息歸個人所有,可以結轉使用和繼承,不得提取現金。職工跨統籌地區流動時,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基金隨同轉移。

  統籌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個人帳戶的具體管理辦法。目前,可由醫療保險機構直接管理或通過銀行儲蓄管理,也可委托單位代管。委托單位代管的,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實現社會化管理。

  (七)醫療保險費的支付要規定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分開管理,不得互相擠占。個人帳戶主要支付小病、小額或門診醫療費用,也可以用于支付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及從統籌基金中支付時個人須自付的部分。統籌基金主要支付大病、大額或住院時起付標準以上個人自付部分以外的醫療費用。

  要確定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可以通過參加商業醫療保險、建立醫療救助基金等途徑解決。

  職工醫療費用進入統籌基金支付時,個人要負擔一定比例。個人負擔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職工在不同等級醫院就診時,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及進入統籌基金支付時個人自付比例應有所差別。

  關于統籌基金的結算辦法,統籌地區可以選擇使用總額預算預付、按病種付費、按平均費用標準付費等方法,也可以將幾種方法結合使用。

  為確保新舊制度的平穩過渡,統籌地區應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和個人先征收一個月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然后開始按新制度運行。

  (八)基金的管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擠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

  統籌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支付,并要建立健全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銀行計息辦法:當年籌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上年結轉的基金本息,按3個月期整存整取銀行存款利率計息;存入社會保障財政專戶的沉淀資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計息,并不低于該檔次利率水平。

  各級勞動保障和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審計部門要定期對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基金收支情況和管理情況進行審計。統籌地區應設立由政府有關部門代表、用人單位代表、醫療機構代表、工會代表和有關專家參加的醫療保險基金監管組織,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社會監督。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事業經費不得從基金中提取,由同級財政預算解決。

  (九)醫療服務管理按照國家制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及管理辦法,由省勞動廳會同省衛生廳、財政廳、醫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結合我省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標準和辦法。

  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包括中醫醫院)和定點藥店管理及年審制度。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對醫療機構和藥店的定點資格進行審定,省屬及中央駐皖部門、單位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資格審定由省勞動廳負責;統籌地區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資格審查由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在資格審定的基礎上,由統籌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中西醫并舉,基層、專科和綜合醫療機構兼顧,方便職工就醫的原則,根據職工的選擇意向統籌確定各單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并與之簽訂合同,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要引進競爭機制,確定若干個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讓職工可在若干定點醫療機構中選擇就醫、購藥,也可持處方在若干個定點藥店選購藥品。

  各地要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中發〔1997〕3號)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快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以較少的經費投入,使人民群眾得到良好的醫療服務,促進醫藥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要建立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的制度,形成醫療服務和藥品流通的競爭機制,合理控制醫藥費用水平;加強醫療機構和藥店的內部管理,規范醫藥服務行為,減員增效,降低醫藥成本;理順醫療服務價格,在實行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降低藥品收入占醫療總收入比重的基礎上,合理提高醫療技術勞務價格;加強業務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醫藥服務人員的素質和服務質量;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積極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將社區衛生服務中的.基本醫療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省體改委、計委、衛生廳、勞動廳、民政廳、醫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要根據國家制定的醫療機構改革方案和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有關政策規定,制定醫療機構改革辦法和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實施細則。省經貿委等部門要認真配合做好藥品流通體制改革工作。

  (十)有關人員醫療待遇離休人員、老紅軍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支付確有困難的,由同級人民政府幫助解決。其醫療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的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單獨列帳管理。醫療費支付不足部分,由當地人民政府幫助解決。

  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個人負擔醫療費的比例,應低于在職職工,個人負擔的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確定。

  國家公務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享受醫療補助政策。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普通高校在校學生,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其醫療費用按現行規定解決。

  職工因公(工)負傷和女職工生育,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其醫療費用按現行規定解決。

  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費用,按現行規定解決。

  職工現有醫療待遇較高的特定行業和企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應建立補充醫療保險。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福利費不足列支的部分,經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審核確認,在企業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由同級財政部門核準后列入成本。

  三、時間安排和實施步驟

  全省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要按照“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密切配合,認真測算,科學論證,積極慎重,穩步推進”的指導思想,重點突破,整體推進,年底基本完成。原醫改試點的蕪湖、銅陵、淮北三市,要按照國發〔1998〕44號文件和本意見的要求,率先制定本地區的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加快實現向新制度的過渡。其他統籌地區要在7月份拿出實施方案初稿,三季度完成實施方案的上報工作,并由省選擇50%的統籌地區出臺實施,其余統籌地區應在年底前全部完成方案的出臺實施工作。方案上報程序是市(地)方案報省人民政府審批,縣(市)方案由省人民政府委托所在市(地)審批,并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四、組織領導和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對醫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把這項改革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各級都要成立由黨政領導同志負責的醫改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具體負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各級財政、地稅、衛生、醫藥等有關部門,要按照省政府的統一部署以及各自的職責分工,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做好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

  省勞動廳要加強對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的指導和檢查。為確保1999年底基本完成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在省級機構改革時,先行社會保險、特別是醫療保險的機構改革,省編辦會同省勞動廳盡快提出對全省各地醫療保險機構改革的指導性意見。

  (二)深入開展政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是一項復雜而又艱巨的任務,涉及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深入細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廣大職工群眾和社會各方面認清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懂得具體政策,積極支持和參與這項改革。

醫保藥店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條 為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和《湖南省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意見》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外地駐長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和退休人員(以下統稱參保人員)。

  第三條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水平與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必須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在履行法定義務的前提下,參保人員依照本辦法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必須遵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對違反基本醫療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由市、區、縣(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理。市、區、縣(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所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

  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市屬以上用人單位 (含地處縣域內的市屬以上用人單位)和市以上有關部門登記注冊的用人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區屬用人單位(含區有關部門登記注冊的用人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縣(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縣(市)屬用人單位(含縣有關部門登記注冊的用人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第六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理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主要職責:

  (一)編制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發展規劃;

  (二)貫徹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有關配套辦法;

  (三)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決算,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等情況進行監督;

  (四)對執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根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資格審定辦法,對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進行定點資格審查和年審;

  (六)會同衛生、藥品監督、物價等部門監督、檢查和考核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收費標準及醫療技術服務質量。

  第七條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支付和管理;

  (二)編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決算,上報基本醫療保險的各類財務、統計報表;

  (三)負責與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簽訂醫療保險服務協議;

  (四)配合有關部門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收費標準及醫療技術服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五)負責有關基本醫療保險的咨詢、查詢等服務工作;

  (六)審查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情況。

  第八條 市、區、縣(市)設立由政府有關部門、用人單位、醫療機構、工會代表和有關專家參加的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組織,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監督。

  第九條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及其人員編制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審批核定。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所需的人員經費、辦公經費等由同級財政在預算中全額安排。

  第十條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委托有權檢查用人單位參保人員名冊、工資發放表、財務 會計帳冊等有關資料;有權檢查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第十一條 衛生、藥品監督、財政、審計、物價等部門應當配合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第三章 基本醫療保險費繳納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按上年度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6%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個人接上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基本醫療費用的需要,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繳費率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作相應調整。

  第十三條 職工個人上年度工資收入超過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部分不作繳費基數;低于60%的,按60%為基數繳納。

  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也括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部分),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代為繳納。

  新成立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當年按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繳納。

  第十四條 基本醫療保險費按月繳納,用人單位應當在每月10日前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報和繳費手續。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可委托用人單位開戶銀行代扣,也可直接受理用人單位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的繳納。職工個人繳納的部分,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得減免。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職工建立、解除勞動關系或用人單位發生分立、兼(合)并、歇業、破產、注銷的,應當在上述情況發生后30日內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破產、注銷時,應當依法清償欠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十八條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以下渠道列支:

  (一)國家機關、財政補助的社會團體和事業單位納入財政預算,在單位綜合財政預算中列支;

  (二)非財政補助的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在單位自有資金中列支;

  (三)企業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參保人員公布本單位全年基本醫療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參保人員監督。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基本醫療保險費征收和使用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條 ,提倡和鼓勵社會各界捐助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持發展基本醫療保險事業。

  第四章 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

  第二十一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構成,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分開運行,分別核算,不得互相互擠占。

  第二十二條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參保人員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并實行IC卡管理。個人帳戶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一)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不同年齡段劃入的部分:45周歲以下(含本數,下同)的按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xx%劃入;45周歲以上到退休前的按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xx%劃入;退休人員按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xx%劃入,但本人養老金高于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按本人上年度養老金的xx%劃入;

  (三)個人帳戶儲存額的利息收入。

  個人帳戶劃入比例,隨用人單位和職工的繳費率變化而調整。

  第二十三條 個人帳戶用于支付門診基本醫療費用和住院基本醫療費用中的個人自付部分。個人帳戶的本金和利息為個人所有,可以結轉使用和依法繼承,但不得提取現金。

  第二十四條 職工工作異動時,在本級統籌范圍內的,個人帳戶儲存額不轉移;在本級統籌范圍以外的,個人帳戶儲存額隨同轉移。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扣除劃入個人帳戶的部分,構成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和門診特殊病種及特定檢查項目的基本醫療費用。

  第二十六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當年籌集的部分,按城鄉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上年結轉的基金本息,按城鄉居民三個月期整存整取銀行存款利率計息;存入基本醫療保險財政專戶的積累基金,比照城鄉居民三年期零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計息,并不低于該檔次利率水平。

  第二十七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和挪用。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計征稅、費,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不計征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八條 基本醫療保險建立統籌基金超支預警報告制度,統籌基金出現超支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立即向政府報告,必要時適當調整政策。

  第五章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十九條 基本醫療保險設定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為一個結算年度。

  第三十條 參保人員從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下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當月未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從下月起暫停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重新繳費時,應先補足欠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并按日繳納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方能恢復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一條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門診(不含特殊病種門診)基本醫療費用從個人帳戶中支付,超支自負。

  第三十二條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設置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準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最高支付限額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具體數額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每年公布。 第三十三條 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基本醫療費用按以下辦法支付:

  (一)起付標準以下的由個人帳戶支付或個人自負;

  (二)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由統籌基金和個人共同負擔。其中個人負擔額按下設分段與自負比例累加計算:3000元以下的個人負擔20%;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個人負擔15%;1000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個人負擔6%;退休人員按以上自負比例的65%負擔。

  (三)住部、省級醫院的按 (一)、(二)項個人自付額的130%計算;住街道 (鄉鎮)醫院的按(一)、(二)項個人自付額的80%計算。

  第三十四條 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通過大病醫療互助辦法解決,具體辦法依照省人民政府規定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條 參保人員下列情形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自殺、自殘、斗毆、酗酒和吸毒;

  (二) 交通、醫療事故;

  (三)工傷、職業病的醫療和康復;

  (四)出國或赴港、澳、臺地區期間;

  (五)未經批準在非定點醫療機構、非定點零售藥店和本地區外的醫療機構、藥店就醫購藥的;

  (六)超出規定的病種目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的;

  (七)其它違法行為導致病、傷、殘的。

  第三十六條 離休人員、老紅軍的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支付確有困難的,由同級人民政府幫助解決。

  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的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醫療費支付不足部分,由當地人民政府幫助解決。

  第三十七條 國家公務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享受醫療補助政策。具體辦法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有條件的企業可建立補充醫療保險。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福利費不足列支的部分,經同級財政部門核準后列入成本。

  第六章 醫療服務管理

  第三十九條 衛生、藥品監督部門,要積極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立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的制度。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促進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四十條 基本醫療保險對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實行定點管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藥品監督部門制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審定辦法,頒發由省統一印制的資格證書,建立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資格年審制度。

  第四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藥品監督、物價等部門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定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及相應的管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財政等部門制定特殊病種門診管理辦法及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辦法。

  第四十三條 參保人員駐外地工作、異地安置、因公出差或探親期間患病在外地就醫;因病情確需轉診轉院或急診搶救的具體辦法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有關財務、會計、統計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有關帳冊、材料,或者不設帳冊,致使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基數無法確定或基本醫療保險費遲延繳納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六條 參保人員轉借、冒用基本醫療保險證卡或偽造、涂改處方、費用單據等憑證,虛報冒領基本醫療保險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追回虛報冒領的基本醫療保險金,并可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七條 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追回損失,對單位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 責任人員處以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定點資格。

  (一)將非參保對象的醫療費用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

  (二)將應由個人自付的醫療費列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

  (三)不執行基本醫療保險病種目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的;

  (四)不按處方司藥的;

  (五)采用掛名住院、制作假病歷或違規將參保人員住進超標病房的。

  第四十八條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違反本辦法,克扣、無故中斷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九條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人員,致使基本醫療保險費流失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追回流失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十條 任何單位、個人挪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追回被挪用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不又不執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二條 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參照本辦法執行。

醫保藥店財務管理制度4

  關鍵詞:醫藥零售企業 藥品零售市場 連鎖經營 核心競爭力

  20xx年,是我國醫藥體制改革繼續向縱深發展的一年。對醫藥商業企業來講也是改革力度最大,面臨新情況、新問題最多的一年。按照加入WTO的承諾,從20xx年1月1日開始,我國醫藥商業領域已逐步開放。同時,WTO還規定,要在正式加入后3年內零售市場完全放開,醫藥零售企業一方面面臨加入WTO的挑戰,面臨網絡經濟的發展機遇,面臨具有雄厚資金實力、超前經營理念、高超管理水平、現代化經營手段的跨國商業集團的沖擊。另一方面,還將面臨國家GSP認證的實施,藥品降價的沖擊的壓力。據專家預測,就目前的狀況看,有50%的藥店虧損。在這種嚴峻的形式下,醫藥零售企業如何走出困境,逆風揚帆,筆者意從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提出對策。

  我國醫藥零售業的現狀

  縱觀過去,國內的醫藥零售行業呈現出連鎖藥店圈地、平價藥店突起和外資藥店挑戰三大特征。目前,醫藥零售企業存在以下問題:

  經營模式散亂,形成不了規模競爭力

  目前我國有醫藥零售企業16萬多家,其中大的連鎖店就有300家左右,但每個零售企業擁有的門店數量不多,與發達國家幾千家門店比起來小得多。從全球范圍來看,醫藥零售市場的集中度越來越高。目前國內醫藥行業在生產環節積累了一定的國際化競爭經驗,但在流通領域卻面臨強有力的挑戰。

  進入壁壘不高,加劇了市場競爭度

  自從國家放開藥品零售審批制度之后,“門檻”降低了,零售藥店就成為中小投資者趨之若騖的投資熱點,行業內外的資本對醫藥零售業的潛在市場的容量有著過分高估,以及對潛在市場變現速度的有著過于樂觀的期望,于是在醫藥零售業進入壁壘不高的環境下,過度地對城鎮醫藥零售業進行低水平、大規模地開發,有限的市場份額與過多的零售企業形成沖突。一時間,各種商號、各種店式的藥房遍地開花,各大中心城市醫藥零售資源過度飽和的狀況比比皆是。

  惡性價格競爭嚴重,零售行業利潤受創

  藥店數量多,并不意味著需求增加。目前我國醫藥零售企業在營銷手段上尚不成熟,藥店數量多,勢必導致價格的無序競爭。為了吸引顧客,不少藥店只好利用降價來進行惡性競爭。一批“平價藥店”的出現,給本來競爭激烈的藥品零售業雪上加霜。平價藥店是一個含糊的概念。老百姓不知道究竟什么是“平價”,只知道便宜,所以,就出現了“平價藥店”熙熙攘攘,其它藥店冷冷清清的反常現象。沒有顧客,就沒有銷售額,虧損在所難免。單純追求“薄利多銷”,只能說明銷售額的增大利潤的下降。

  當前醫藥零售業的惡性降價,能否造成“多米諾骨牌效應”,將直接影響未來整個行業利潤水平高低,影響未來零售業態的格局和模式,這種影響程度目前仍然難以估算。

  連鎖藥店管理水平較低,有名無實現象突出

  管理滯后也是影響我國零售藥業發展的原因。時下,很多行業、企業以資本或品牌優勢大開藥店,先行建起銷售終端,這固然有助于與即將全面進入的境外醫藥零售巨頭相對抗,但由于藥店的“附加條件”比較多,決定了其成本必然居高不下。另外,作為醫藥零售業重要環節的物流業也沒有真正“上路”,物流業的不暢通,增大了經營的成本。如果沒有較高的管理水平,經濟效益如同水中望月、鏡中觀花。

  所謂“連鎖”=“連接(聯盟)”+“鎖定”。“連”是外在的,“鎖”才是其精髓,“連”而不“鎖”,只是形似而已。目前,大多數企業的管理還是粗放型的。一部分企業還沒有建立計算機管理系統信息,總部與分店之間的信息溝通不及時,沒有構筑起統一經營、統一管理、統一服務、統一核算和統一形象的連鎖品牌體系,還不能稱為真正意義上的連鎖。

  醫藥分業不到位,藥店面臨不公平競爭

  造成藥店虧損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醫藥不分家。表面上看,市場已經放開,實際上根本沒有放開。國家雖然已經明確要求醫藥分家,像發達國家那樣,醫生只開藥方,不許賣藥(只允許有10%至15%的藥品用于住院病人),患者持醫生的處方到藥店買藥。但我國現在的情形是,醫院既看病又賣藥,賣藥的收入占醫院總收入的80%至85%。醫藥不分業,使醫院一直扮演著壟斷的角色。這樣,對于十幾萬家醫藥零售店來說,銷售份額微乎其微,只有15%左右,虧損是一種必然。

  對醫藥零售業發展的幾點建議

  要改變當前醫藥零售企業處于寒流的局面,筆者認為以下幾點是關鍵:

  醫藥零售企業應向大型化、規模化、連鎖化的方向發展

  醫藥零售業面向普通消費者,必須考慮遵循零售商業的運作規律,即在經營業態上形成規范的連鎖“大賣場”,我國醫藥零售企業“多、小、散、亂”的狀況嚴重,未來的趨勢只有通過行業的快速整合,將規模較小的獨立藥店逐漸淘汰出局,讓少數幾家全國性的連鎖藥店占據較大的市場份額,才能提高行業素質,應對外資的進入。連鎖經營是藥品零售業發展的一大趨勢,連鎖的根本目的在于降低采購成本,提高企業的綜合價格競爭優勢。從這一點來說,現代藥品零售商能否具有足夠的網絡資源,從而增強其在價格談判席上的影響力,成為打造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第一要素”。為此,各級地方政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打破地方保護,支持我國連鎖藥業的發展。各連鎖企業在做大規模的同時,也要嚴格準入條件,吸收那些管理模式先進、有成熟管理經驗的企業加盟,并維護好已經構筑起來的營銷網絡。再者,國內醫藥零售業正在加速分化,傳統的藥品零售企業正面臨無法逃避的變化。但從與海外藥品零售巨頭的抗衡的角度來看,這種變革是遠遠不夠的,應該進一步加大醫藥零售業的優勢整合,讓大型企業集團各有專攻,避免同質化競爭的延續,樹立市場分層意識。

  優化競爭環境,建立完善的.藥品零售市場

  首先,政府應加強藥品經營許可工作的監督管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已于20xx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規定了開辦藥品零售企業應具有的條件。這些法規的實施嚴格了準入條件,對維護行業競爭秩序意義重大,各級地方政府應嚴肅對待,認真執行,而不是流于形式。

  再者,加快醫改和醫藥分業的步伐,將醫藥零售業的市場從“潛在”的狀態推向現實狀態。長期以來,城鎮醫藥市場基本超過85%的比重在于醫藥一體化的各大小醫療單位中賣出,藥店所占有的比例極低。因此我們可以說,醫藥零售業只是城鎮公費醫療用藥和勞保醫療用藥的一種補充,是藥品消費市場的一個配角。醫保改革使醫藥零售業增加新的市場機會,這是市場變現的具體例子。但是,目前推行醫保的城市都反映有共性的特點,就是持卡人憑處方到定點藥店購藥的機會很小,數量很少,醫院普遍控制處方外流,這種現象更引人注目到千呼萬喚的醫藥分業改革這塊堅冰上。所以,醫藥零售業要獲得更為公平的競爭環境,或者說醫藥零售市場真正能形成,需于醫改和醫藥分業完全推開之后。

  多管齊下,打造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加強信息化管理 針對上述醫藥連鎖零售企業的管理特點,醫藥連鎖零售行業的信息化管理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藥品信息統一管理。醫藥藥品種類繁多,進行統一管理可防止編碼混亂;藥品和化學制劑作為一種特殊的藥品,進行統一管理可在銷售時對特殊藥品進行控制;藥品對批號和有效期的要求相當高,進行統一管理,管理者可及時了解哪一種批次號的藥品是否超過有效期,給企業挽回許多不必要的損失。

  價格信息統一管理。價格信息統一管理可使企業對各個零售店的利潤率進行控制,防止造成地區性價格差異,還可防止出現零售店追求高銷售額不顧及利潤的情況。

  進銷存相關數據進行網絡信息集成。采購配送信息統一,使企業可以實現采購統一配送,降低了采配成本;銷售數據的集成可使企業及時了解各零售店的經營狀況,進行相關的銷售分析,為企業的經營決策提供有力的保障。

  統一財務核算。連鎖零售的財務管理基本上都是采用統一財務核算,因為各零售店基本上都是非獨立核算單位,所以零售店的財務都是由企業總部進行統一管理。

  符合醫藥連鎖零售企業管理特點的信息管理系統必須具備以下功能:基礎數據設置、藥品價格管理、訂貨計劃管理、零售店訂退貨管理、零售店庫存管理、VIP客戶管理、零售管理、零售店銷售分析、零售店數據傳輸和交換。

  管理信息化將為醫藥連鎖零售企業面對入世所帶來的挑戰提供有力幫助。醫藥連鎖零售企業實施管理信息化后在工作環節方面,減少了以前手工整理、復核、匯總單據的繁瑣環節,工作效率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一筆業務的完成時間將縮短,人工成本也隨之降低。

  引進GPP,全面提升藥房經營服務水平 GPP是《優良藥房工作規范》的英文縮寫。與目前國家強制執行的GSP(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不同的是,GSP是國家對藥品經營企業的硬性規范,而GPP則是一種行業自律規范,是在GSP的基礎上建立的一個競爭平臺,是全面提升藥房經營服務水平的軟件。

  GPP作為行業自律規范,對藥店主要有四點要求:藥店的藥學技術人員在任何情況下首先關注的是患者的健康;藥房所有活動的核心是將合適、合格的藥品和健康的產品提供給合適的客戶,并為患者提供適當的建議,監督藥品使用的效果;將合理和經濟地指導大眾使用藥品作為藥師的一項重要職責;藥房應該提供優質的、明確的、多樣化的服務。

  制定GPP,是適應我國深化醫療保險制度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立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形勢的需要,能滿足廣大群眾自我保健、自我藥療觀念日益增強的要求,它將充分發揮社會藥房在醫療保健體系中的作用。

  內外并重,培育品牌價值 品牌價值包括品牌外延和品牌內涵兩個層面的內容。品牌外延,是指消費者對于該品牌的認知度;而品牌內涵,則表現為消費者對該品牌的綜合滿意度。品牌價值將會受到該品牌的產品質量、售后服務、價格、促銷、廣告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一個企業如果要創造最佳的品牌價值,需要實現兩者的和諧統一,一方面通過品牌內涵的提升拉動品牌外延的增加,另一方面我們也要發揮品牌外延對于品牌內涵的促進作用。

醫保藥店財務管理制度5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定點零售藥店,是指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財政、醫藥部門審查、確定的,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員提供處方外配服務的零售藥店。

  第三條處方外配是指參保人持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行為。

  第四條審查和確定定點零售藥店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保證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的品種和質量;

  (二)引入競爭機制,合理控制藥品服務成本;

  (三)方便參保人就醫后購藥和便于管理。

  第五條定點零售藥店應具備以下資格與條件:

  (一)持有醫藥、衛生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藥品經營企業合格證》和《營業執照》,并經有關部門年檢合格;

  (二)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有關法規,并達到藥品營業質量管理規范(即GSP)的要求,有健全和完善的藥品質量保證體系;

  (三)嚴格遵守南昌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政策規定,配備了為基本醫療服務的管理人員;

  (四)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物價管理部門制定的藥品價格政策和標準,經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

  (五)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藥師以上技術職稱的技術人員,并保證營業時間內至少有一名藥師在崗。其它上崗的營業人員必須持有市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培訓合格證或上崗證;

  (六)能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業務要求配置必要的微機應用設備(包括電腦和POS機),具有微機聯網能力和熟練的操作人員;

  (七)具備《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規定的藥品,并確保24小時不間斷提供服務;

  (八)經營地址應相對固定,不得隨意變更。經營場所面積不小于50平方米,藥品的存放和保管必須符合各類藥品的主要理化性能要求;

  第六條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全面推開后,藥店及職工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不能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的'零售藥店。

  第七條定點零售藥店審定程序:

  (一)申請資格

  符合定點零售藥店的基本條件,并愿意承擔基本醫療保險服務的零售藥店,可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填報《南昌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申請書》,并提供以下資料:

  1、《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藥品經營企業合格證》和《營業執照》副本;

  2、藥師以上藥學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明材料及復印件;

  3、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內的藥品品種清單;

  4、上一年度基本醫療保險業務收支情況表;

  5、藥品監督管理、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的證明材料;

  6、藥店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服務程序。

  (二)資格審查和確定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零售藥店的申請和按規定提供的資料,會同衛生、財政、醫藥部門對零售藥店的定點資格進行審查(具體審查考核辦法另行制定)。審查確定合格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申請書》上簽署合格意見,發給《定點零售藥店資格證書》。

  (三)簽訂協議

  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零售藥店簽訂協議。協議內容包括服務范圍、服務內容、服務質量、藥費結算以及藥費審核與控制等,并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協議有效期為1年。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對方均有權解除協議,但須提前3個月通知對方和參保人。

  (四)公布掛牌

  已簽訂協議的定點零售藥店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向社會公布,并予授牌。其標牌樣式,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統一訂制。

  第八條參保人住院期間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內的處方藥品時,必須憑定點醫療機構醫師開具的處方,并有醫師簽名和定點醫療機構蓋章。配藥時處方要有醫師審核簽字,并保存2年以上以備核查。

  第九條定點零售藥店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江西省制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不得擅自更改處方中的藥品或用其它藥品代替,并嚴格按處方的用藥量進行銷售。

  第十條定點零售藥的醫療保險管理人員,應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共同做好定點零售藥店各項管理工作,對外配處方要單獨建帳、分別管理。定點零售藥店要按時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報送《基本醫療保險外配處方費用月度統計表》等有關資料。

  第十一條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有權對定點零售藥店外配處方的情況和費用進行檢查和審核。定點零售藥店有義務提供與配藥審核費用相關的全部資料。

  第十二條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規定和結算辦法,按月及時與定點零售藥店結算購藥費用。對違反規定配藥的費用,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不予支付。

  第十三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會同藥品監督管理、物價、醫藥等有關部門,加強對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和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定點零售藥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視不同情況,可責令其限期改正、通報批評或取消其定點資格。

  第十四條對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實行年檢制度,年檢時由定點零售藥店提供以下資料:

  (一)年檢申請表;

  (二)《定點零售藥店資格證》;

  (三)開展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的年度工作總結;

  (四)有關醫療保險的財務資料;

  (五)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所規定的其它資料。

  第十五條未按規定辦理年檢手續的定點零售藥店,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在下一年度內取消其定點資格,并向社會公布。

醫保藥店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事務所醫療保險基金的財務行為,加強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維護保險對象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計法》、《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第三條本制度所稱醫療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指為了保障參保險對象的社會保險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縣有關規定,由個人分別按繳費類別繳納以及通過其他合法方式籌集的專項資金。

  第四條 基金財務管理的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籌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努力搞好基金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并如實反映基金收支狀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加強監督和檢查,確保基金安全。

  第五條 基金納入單獨的基金財政專戶(以下簡稱“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擠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

  第六條 基金按照國家要求實行同一辦理,建賬、分賬核算,專款專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擠占和調解。

  第二章 基金預算

  第七條 基金預算是指醫保事務所按照社會保險制度的實施計劃和任務編制,經規定程序審批的年度基金財務收支計劃。

  第八條 每年度終了前,由醫保事務所按縣財政部門和縣社會保障部門規定的表式、工夫和編制要求,按照本年度預算履行情況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預測,編制下年度基金預算草案。

  第九條 醫保事務所編制的年度基金預算,由醫保事務所審核匯總后送縣財政部門審核,縣財政部門同意并報縣政府核準后,由縣財政部門及時告訴縣社會保障部門履行,并報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備案。縣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將核準的年度基金預算書面告訴醫保事務所。

  第十條 事務所要嚴格按批準的年度基金預算執行,并認真分析基金收支情況,定期向縣財政部門和縣社會保障部門報告預算執行情況。縣財政部門和縣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基金運作的監控,發現問題迅速糾正。

  第十一條 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年度基金預算時,醫保事務所要編制調整方案,由縣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并送縣財政部門審核,縣財政部門同意并報縣政府批準后,由縣財政部門及時通知縣社會保障部門執行,并按照要求報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縣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將批準的調整方案書面通知醫保事務所。

  第三章 基金籌集

  第十二條 基金按國家和本縣有關征繳規定按時、足額地籌集,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和減免。

  第十三條 基金收入包括社會保險費收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其他收入。

  (一)社會保險費收入是指繳費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收入。

  (二)利錢收入是指用社會保險基金采辦國家債券或存入銀行所獲得的利錢等收入。

  (三)財政補貼收入是指財政給予基金的補貼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滯納金及其他經縣財政部門核準的收入。上述基金收入項目按規定形成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

  第十四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按規定分別計入基本醫療保險兼顧基金。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收入包括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收入、統籌賬戶基金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其他收入。

  第十五條 醫保事務所要定期將征收的基金及時繳存縣財政專戶。縣財政部門和醫保事務所憑該憑證記賬。

  第四章 基金支付

  第十六條 基金要按照社會保險的兼顧范圍,按照國家和本縣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支出,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增加支出項目和提高開支標準。

  第十七條 基金支出包括社會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

  (一)社會保險待遇支出是指按規定支付給社會保險對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出。

  (二)上解下級支出是指下級經辦機構上解下級經辦機構的基金支出。

  (三)其他支出是指經縣財政部門核準開支的`其他非社會保險報酬性質的支出。

  上述基金支出項目按規定組成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

  第十八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上解上級支出和其他支出,在統籌賬戶中列支。

  第十九條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出項目按規定形成社會統籌醫療保險待遇支出。

  社會兼顧醫療保險報酬支出是指按本縣醫療保險辦法規定,在基本醫療保險兼顧基金支付范圍以內支付的醫療費用。

  第二十條 醫保事務所應根據工作需要,在縣財政部門和縣社會保障部門共同認定的國有或國有控股銀行分別設立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戶(以下簡稱“支出戶”)。

  支出戶的主要用途是:接受縣財政專戶撥入的基金,暫存社會保險支付費用及該賬戶的利息收入,支付各類社會保險待遇的支出款項,劃撥該賬戶資金利息收入到財政專戶,上解上級經辦機構基金。支出戶除接收財政專戶撥付的基金及該賬戶的利息收入外,不得發生其他收入業務。

  第二十一條 醫保事務所應根據批準的基金年度預算,按月填寫縣財政部門統一的用款申請書,并注明支出項目,加蓋本單位用款專用章,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縣財政部門。對不符合規定的憑證和用款手續,縣財政部門有權責成醫保事務所予以糾正。縣財政部門對用款申請審核無誤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資金撥入醫保事務所支出戶。

  第五章 基金結余

  第二十二條 基金結余是指基金收支相抵后的期末余額。

  第二十三條 基金結余除按照經縣財政部門和縣社會保障部門約定、最高不超過規定預留的支付費用外,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基金結余舉行其他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間接投資。

  第二十四條 基金當年入不敷出時,按下列順序辦理:

  (一)動用歷年滾存結余中的存款;

  (二)存款不足以保證支付需求的,可轉讓或提前變現用基金采辦的國家債券,具體按財政局規定辦理;

  (三)轉讓或兌付國家債券仍不能保證支付需求時,由縣財政部門給予適當支持;

  (四)在財政給予支持的同時,根據需要按國務院有關規定報批后調整繳費比例。對國家未規定統一繳費比例的,可由縣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經縣財政部門審核并報縣政府批準后,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調整相應的繳費比例。

  第六章 財政專戶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所指的財政專戶,是縣財政部門按國務院有關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基金專用計息賬戶,在經縣XXX認定、招投標確定的國有或國有控股銀行開設。

  縣財政專戶、支出戶只在國有或國有控股銀行開設。

  第二十六條 縣財政專戶的主要用途是:接收醫保事務所征繳醫療保險費收入,該賬戶資金形成的利息收入以及支出戶轉入的利息收入等,接收縣財政補貼收入等。

  第二十七條 縣財政專戶發生的利錢收入,直接計入縣財政專戶。醫保事務所支出戶產生的利錢收入,及時劃繳縣財政專戶。

  縣財政部門憑銀行出具的原始憑證記賬。同時,出具財政專戶繳拔憑證,并附加蓋專用印章的原始憑證復印件,交醫保事務所記賬和備查。

  第二十八條 財政補貼收入由國庫直接劃入財政專戶。

  縣財政部門憑國庫出具的撥款單記賬,同時,縣財政部門要出具財政專戶繳撥憑證,并附加蓋專用印章的原始憑證復印件,交醫保事務所記賬和備查。

  第七章 資產與負債

  第二十九條 資產包括基金運行過程中形成的現金、銀行存款(含財政專戶存款、支出戶存款)、債券投資、暫付款項等。

  醫保事務所負責現金的管理,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現金的收付和管理,要嚴格遵守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

  醫保事務所要及時辦理基金存儲手續,按月與開戶銀行對賬。醫保事務所和縣財政部門要定期相互對賬,保證賬賬、賬款相符。

  第三十條 負債是指基金運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借入款項和暫收款項等。借入款項和暫收款項要定期清理,及時償付。因債權人等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償付的,由醫保事務所查明原因提出申請,經縣財政部門批準后,轉入相關基金的其他收入。

  第八章 基金決算

  第三十一條 每年度終了后,醫保事務所應按照縣財政部門規定的表式、工夫和要求,編制年度基金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表、有關附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和分析基金的財務收支及辦理情況,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和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醫保事務所可按照工作需要,增加基金當年結余率、社會保險費實際收繳率等有關財務分析指標。

  編制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必須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手續完備、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三十二條 醫保事務所編制的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在規定期限內經

  縣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匯總后,送縣財政部門審核,經縣財政部門同意后報縣政府批準。批準后的年度基金財務報告為基金決算。

  第九章 監督與檢查

  第三十三條 醫保事務所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會公告基金收支和結余情況,并接受社會對基金管理的監督。

  第三十四條 縣社會保障、財政和審計部門等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支出戶和財政專戶內的基金收支和結余情況舉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改正,并向縣政府和縣社會保障基金監督委員會報告。

  第三十五條 下列行為屬于違紀或違法行為:

  (一)截留、擠占、挪用基金;

  (二)擅自增提、減免社會保險費;

  (三)未按時、未按規定標準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的有關款項;

  (四)未按時將基金收入存入財政專戶;

  (五)未按時、足額將財政專戶基金撥付到支出戶;

  (六)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六條 有第三十五條所列行為的,應區別情況、限期改正,并作財務處理:

  (一)即時追回基金;

  (二)即時退還多提、補足減免的基金;

  (三)即時足額補發或追回社會保險待遇的有關款項;

  (四)即時繳存財政專戶;

  (五)即時足額將財政專戶基金撥付到支出戶;

  (六)國家法律、法規及財政部規定的其他處理辦法。

  第三十七條 對有第三十六條所列違紀或違法行為的單位以及主管人員的直接責任者的處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執行。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單位和主管人員以及直接責任者處以的罰款,應及時上繳國庫。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僅對其內容體系的核心要點舉行了準繩性的概括,涉及財務會計的具體辦理辦法或操作規范,在不違背國家財務會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 、規定的前提下,按照本制度編制,經事務所主任核準后履行。

醫保藥店財務管理制度7

  一、摸清全省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超支的基本情況

  首先必須摸清全省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超支的詳細情況。由省審計廳牽頭,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配合,在20xx年10月組織完成對各設區市、縣(市、區)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審計按下轄一級的方式進行,審計結果在送被審單位同級政府的同時,抄送同級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

  二、解決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歷史超支

  (一)對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超支中不符合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管理規定范圍的開支,按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之間簽訂的醫療保險服務等協議的約定解決。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擅自擴大離休干部醫藥費統籌范圍,使用超出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管理范圍的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及對離休干部使用自費藥品、自費檢查和治療等發生的基金支出的費用,離休干部單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由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按照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的規定和醫療保險協議的約定處理。

  (二)對省屬企業單位的離休干部參加所在地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的,其發生的醫藥費超支,按照審計部門確認的超支額度,由省財政廳下達至企業參保地財政局,并按規定撥付給同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離休干部單獨統籌管理規定和醫療保險服務協議的約定,經審核后,撥付給各定點單位。

  (三)對市縣區屬企業單位的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超支,符合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管理規定發生的費用開支,按審計部門確認的總額,按企業隸屬關系,省級財政幫助市、縣解決50%,財政補助資金下達至企業參保地財政部門,并按規定撥付給同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離休干部單獨統籌管理規定和醫療保險服務協議的'約定,經審核后,撥付給各定點單位。

  三、建立長效機制,防止發生新的超支

  (一)各統籌地區要認真查找發生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超支的各種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并制定今后防止發生新的超支的措施。對查找及總結的情況要寫出書面報告,在20xx年10月,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二)加強經辦管理和服務。各統籌地區要切實加強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實管理責任,進一步做好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管理服務工作。

  (三)要建立和完善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的網絡信息管理系統,加強對離休干部醫藥費支出各個環節的管理,以防止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對離休干部非正常醫藥費用支付的發生。

  (四)要細化對定點醫療機構及定點零售藥店的協議管理,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要認真落實協議要求,科學合理使用醫療資源,采取措施防止醫療資源過度消費。

  (五)要健全離休干部健康檔案,充分發揮其在防病治病中的特殊作用。

  (六)要合理確定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標準。從20xx年起,各統籌地區要在今年審計結論的基礎上,根據上年度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基金使用情況,并根據醫療費用增長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統籌標準,做到當年收支平衡,并略有結余。

  (七)建立離休干部醫藥費單獨統籌新超支補償責任制。因籌資標準低而發生的新的超支,由統籌地區政府補助解決;因超規定報銷和支付醫藥費用而發生超支,由單獨統籌經辦機構承擔,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因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違反醫療保險服務協議規定而發生的超支,由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承擔,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因參加單獨統籌人員或其他人員借其名義違反規定消費醫藥資源,違規費用由違規人承擔,情節嚴重的,追究違紀違法責任。

醫保藥店財務管理制度8

  為了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以下簡稱《決定》),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貫徹意見。

  一、改革的任務和原則

  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即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

  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原則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水平要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建立醫、患雙方有效的制約監督機制,實現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克服浪費。

  二、實施范圍

  (一)城鎮所有用人單位,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具體包括: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是否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范圍,由各地(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鄉鎮企業及其職工是否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調查研究后確定。

  (二)基本醫療保險以地(市)級為統籌單位,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參加所在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統一籌集、使用和管理。個別地(市)確因所屬各縣(市)經濟發展水平和醫療消費水平差異較大,可以實行“統一政策、分級管理、總量平衡、適當調劑”的辦法,具體辦法由各地(市)確定。

  省屬、中央屬駐榕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執行福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統一政策,由省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直接管理。根據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關于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征收的要求,養老保險已由省社保局經辦的中央屬駐榕企業及其職工,其基本醫療保險也由省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經辦。鐵路、電力、遠洋運輸等跨地區、生產流動性較大的企業及其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另行確定。

  三、基金的籌集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合理分擔。

  (一)單位繳費。用人單位按其職工工資總額的6%-7%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確需超過7%的,報經省政府批準,但最高不超過8%。

  工資總額的構成以國家統計局規定的為準。

  (二)職工個人的繳費。職工個人以其月工資額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按用人單位繳費率和職工個人繳費率之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職工退休后個人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三)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基數,不得低于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不超過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四)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的資金來源按現行醫療費開支渠道列支。

  (五)隨著經濟發展和職工工資水平的提高,各地(市)人民政府可對本統籌地區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的繳費率作相應調整,但應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六)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監督檢查及處罰辦法等,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及省人民政府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用人單位因宣告破產、撤銷、解散或者其它原因終止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清償其所欠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及其利息。同時應按用人單位實際退休人數、統籌地(市)上年度職工年人均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為基數預留10年。

  四、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的建立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構成。

  (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依照國家技術監督局的社會保障號碼,為每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個人帳戶。

  (二)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記入個人帳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一部分用于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記入參保職工的個人帳戶。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為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分40周歲以下、41周歲至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人員三個年齡段,按不同的比例分別記入其個人帳戶;職工年齡越大,記入個人帳戶的比例越高,退休人員個人帳戶的計入金額要給予適當照顧,具體辦法由各地(市)人民政府確定。

  (三)參保職工個人帳戶只能用于支付本人的醫療費用,不得提取現金和挪作他用。職工變動工作單位,其個人帳戶隨之轉移。

  五、基金的支付

  (一)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要劃定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不得互相擠占。

  參保職工的門診醫療費原則上由個人帳戶支付或個人自付。參保職工門診醫療費用,屬于規定范圍內特殊病種的醫療費用,達到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可由統籌基金支付一定比例。特殊病種具體項目由省衛生、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共同制定。

  參保職工的住院醫療費原則上由統籌基金支付。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當地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從個人帳戶中支付或個人自付。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從統籌基金中支付,個人也要負擔一定比例;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通過商業醫療保險等途徑解決。具體標準和辦法,由各地(市)人民政府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

  (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省衛生、財政行政部門負責制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門診特殊病種治療用藥范圍》及相應的管理辦法。凡是符合以上管理辦法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可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計劃生育手術及經鑒定認定的計劃生育手術后遺癥等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全額支付。

  (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未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或經批準緩交期滿仍未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暫停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保險待遇。

  (四)發生嚴重自然災害等意外風險時所發生的直接醫療費用,由同級人民政府撥付專款解決。

  (五)企業職工的工傷和生育的醫療費用,分別按工傷和生育保險規定執行;機關、事業等單位職工的工傷、生育醫療費用由原渠道開支。

  六、醫療服務的管理

  (一)實行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資格認定和考核年檢制度。

  1.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經批準開業的醫療機構和藥店,均可向所在地(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藥店的資格。

  2.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省衛生、財政、藥政、工商行政部門共同制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資格審定辦法,各地(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本著中西醫并舉,基層、專科和綜合醫療機構兼顧,方便職工就醫和有利管理監督的原則,確定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并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3.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應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接受參保職工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監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醫療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年度考核。

  4.建立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競爭機制。參保職工可選擇若干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也可持處方在若干定點藥店購藥。省藥品監督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定點藥店購藥藥事事故處理具體辦法。

  (二)各地要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中發〔1997〕3號)精神,積極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廣泛開展疾病預防工作,以較少的經費投入,使人民群眾得到良好的醫療服務,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

  1.建立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的制度,形成醫療服務和藥品流通的競爭機制,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水平。具體辦法由省衛生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等行政部門制定。

  2.理順醫療服務價格,降低藥品收入占醫療總收入的比重,合理提高醫療技術勞務價格。具體辦法由省衛生、財政、物價、勞動保障等部門制定。

  3.加強醫療機構和藥店的內部管理,規范醫藥服務行為,減員增效,降低醫藥成本。要加強業務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醫藥服務人員的素質和服務質量。

  4.合理調整醫療機構布局,優化衛生資源配置,積極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將社區衛生服務中的基本醫療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逐步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眾的醫療衛生服務網絡。企業自辦的醫療機構要隨著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進行分離,并納入當地衛生事業發展的統一規劃。具體辦法按省政府閩政〔1997〕文193號執行。

  七、基金的管理和監督

  (一)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

  (二)各級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機構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統一籌集,各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和支付,并建立健全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事業經費不得從基金中提取,由同級財政預算解決。

  (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銀行計息辦法:當年籌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上年結轉的基金本息,按3個月期整存整取銀行存款利率計息;存入社會保障財政專戶的沉淀資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計息,并不低于該檔次利率水平。

  (四)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及利息收入免征各種稅費,基本醫療保險利息收入并入基金。個人帳戶的本金和利息歸個人所有,可以結轉和繼承。

  (五)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財政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審計部門要定期對醫療保險基金收支情況和管理情況進行審計。各級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要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監督。

  八、妥善解決有關人員的醫療待遇

  (一)離休人員、老紅軍的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支付確有困難的,由同級人民政府幫助解決。離休人員、老紅軍的醫療管理仍按現行辦法執行。

  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的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單獨列帳管理。醫療費支付不足部分,由當地人民政府幫助解決。

  上述人員在保證醫療待遇不變的同時,要加強管理克服浪費,具體辦法由省財政、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二)要嚴格退休審批制度。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對退休人員個人帳戶的計入金額和個人負擔醫療費的比例應給予適當照顧。

  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職工和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從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繳費達不到規定年限的,可以補交后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具體辦法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三)國家公務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享受醫療補助政策。具體辦法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人事、衛生等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制定,報省政府批準后實施。

  (四)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用人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均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照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

  九、補充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

  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允許建立用人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也可以建立商業醫療保險,鼓勵用人單位建立互助醫療保險,提高職工的醫療水平。

  用人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職工福利費中開支,也可從工資結余和公益金中開支,企業福利費、工資結余和公益金不足列支部分,經同級財政行政部門核準后列入成本。

  超過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可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通過統一辦理商業醫療保險辦法解決。

  補充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的具體辦法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十、組織領導和實施步驟

  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關系到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做好宣傳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使廣大職工和社會各方面都積極支持和參與這項改革。各地要按照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原則和要求,要盡快建立健全醫療保險工作機構,充實加強力量,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各地(市)人民政府要根據國務院《決定》和本意見精神,制定本地(市)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

  (二)各地(市)要在1999年6月底前完成實施方案的制定工作,并經當地黨委、政府審定后,報省政府審批。

醫保藥店財務管理制度9

  連鎖藥店其財務管理是建立在資產的所有權與經營權統一的基礎上,以總部為核心進行統一核算。

  每一個連鎖藥店都必須建立和健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即本著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簡明賬目環節,規范工作流程,充分采用計算機管理,嚴格內部考核制度,實行統一核算制度。通過動用財務手段對連鎖企業的各個部門,企業經營的全過程,商品進、銷、存的每一個結算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和控制,充分動用銷售時點管理系統和管理信息系統對企業的經濟效益進行分析,判斷出哪些是企業的長期效益和穩定效益,哪些是企業的短期效益和虛假效益,哪些是降低成本、減少費用的因素,哪些是增加利潤、提高效率和效益的手段。從而為決策層提供及時、準確、務實的財務分析,達到依法自主理財、約束企業經營行為、管理企業各項經濟活動的目的。不同類型的連鎖企業財務管理的內容是不一樣的。連鎖藥店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

  資金管理

  1.資金管理的原則

  (1)總部統一使用與授權使用相結合的原則。連鎖藥店資金由總部統一籌措、集中管理、統一使用。店鋪采用地產品、鮮活商品和其他保管期短的商品,經請示總部同意后或在總部授權的范圍內可動用銀行存款,否則不能動用銀行存款;店鋪存入銀行的銷貨款,未經總部批準不得自動動用。

  (2)總部統一控制費用的原則。連鎖藥店總部、店鋪及其他部門的費用由總部統一核定、統一支付。部門、店鋪的工資等日常費用的支出,由總部統一開支。店長有節約費用開支的責任,總部有審查費用使用情況的權力。

  (3)統一登記注冊、統一繳納稅款的原則。連鎖藥店應是享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總部和所屬店鋪在同一區域內的,有總部向稅務及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統一繳納增殖稅、所得稅及其他各種稅賦,統一辦理法人執照及營業執照,店鋪只辦理經營執照,國家對企業在稅收上的優惠政策,也由稅務部門直接對連鎖總部。特殊情況下,總部和所屬店鋪不在同一區域內,店鋪一般處于委托法人的地位,實行屬地納稅。

  (4)統一銀行存款和貸款的原則。店鋪在總部指定的銀行辦理戶頭、帳號,只存款不出款,店鋪每日必須將銷售貨款全額存入指定銀行,不得作支貨款,同時,店鋪應向總部報送銷售日報具體體現,它的核心內容是發揮企業的規模效益,以低于社會的平均成本取得社會的平均利潤。

  2.資金管理辦法

  (1)提高資金的運營效率和效益,積極采取措施盤活資金存量,加快資金周轉。財務部門要同信息、配送等部門密切合作,通過銷售時點管理系統對企業的進、銷、存實行單品管理,要從調整商品結構入手,分析哪些是暢銷商品、平銷商品、滯銷商品,哪些是增殖庫存和不良庫存,加強財務對超市經營的指導、監督和制約作用。

  (2)在財務管理上要積極引進現代化的預算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分析制度,要加強投資決策和投資項目的經營管理,建立投資責任制,提高投資回報率。財務部門要同企劃開發部門緊密合作,在確定建立店鋪、配送中心、計算機系統的規模、投入等問題上要力求取得一致意見。使投資更加合理化、制度化、科學化。

  (3)由于連鎖企業在資金上采取統一與授權相結合的管理辦法,在內部資金運轉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各項結算制度,同時,完善企業內部審計制度,形成有效的監督機制。

  (4)樹立勤儉辦企業的精神,開源節流,在店鋪的裝修、計算機設備的投入以及其他方面的投資上切忌相互攀比,華而不實,脫離實際。

  資產管理

  連鎖藥店的資產應實行總部與店鋪分級管理辦法。

  1.流動資產的管理

  連鎖企業的流動資產主要指存貨部分(即:由總部配送和店鋪自采的商品)和低值易耗品部分。

  流動資產的管理原則是:

  (1)總部和店鋪分級負責的原則。總部配送到個店鋪的商品由總部設置總帳控制管理,在進入店鋪以前,一切損失由總部負責;店鋪自采的商品,由店鋪自行管理,商品在店內被盜、短缺由店鋪負責。

  (2)合理設置庫存的原則。對進入連鎖企業配送中心的商品加強管理,加快對各店鋪的配送,減少裝卸損失,降低商品損耗率;對進入各店鋪的商品加強管理,一要統一管理店堂和后場的商品,二要按照“二八”比例原則對商品結構進行調整,對骨干商品的經營要形成系列化保證不缺貨。

  (3)分類指導的原則。總部對各店鋪的流動資產進行分類指導,如:總部要對各店鋪的訂貨數量、品種進行監測審核;總部要定期督促各店鋪及時根據銷售情況調整商品結構;總部有責任督促各店鋪對超過保值期的商品進行清理,并在規定的商品范圍和期限內由總部負責退貨處理。

  2.流動資產管理的具體內容

  (1)存貨占流動資產比重較大,一般約為40%~60%,而對于商業企業這個比例可高達80%,存貨利用程度的好壞,對超市財務狀況影響極大,因此加強存貨的規劃與控制,使存貨保持在最優水平上,已成為財務管理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要想保持一定量的存貨必定有一定的成本支出,而備存貨的有關成本主要包括:

  采購成本:指從供應商那里獲得商品而支出的成本。包括訂貨成本和購置成本。訂貨成本主要是信息收集,交流的成本,在先進的連鎖企業EOS系統,大大降低了訂貨成本,提高了效率,當然還有一個與供應商談判的成本。而購置成本則是購入商品本身的價值,同時要注重商品品質的保證。

  儲存成本,指為對存貨保存、加工等的成本,還包括存貨占用資金所應計的利息、倉庫費用、保險費用、存貨破損等。

  缺貨成本,指由于存貨供應中斷而造成的損失,當不確定的因素發生后,供應鏈的某些環節出現問題,導致缺貨造成拖欠發貨商和喪失銷售機會的損失(還包括需要主觀估計的商營損失)。

  為了降低存貨成本,必須根據超市實際做出最優的存貨決策,存貨的決策涉及四項內容:決定進貨的項目、選擇供應商、決定進貨時間和進貨批量,前二項內容是產品部的職責,而財務部門要做出決定進貨時間和進貨批量,按照存貨管理的目的需要通過合理的進貨批量和進貨時間,使存貨的總成本最低,這個批量叫做經濟訂貨量。有了經濟訂貨量,就可以很容易找出最適宜的進貨時間。對保管期長、銷售量大且長期穩定的商品由總部統一采購,統一配送到各店鋪;對一部分保管期較短、鮮活商品和一部分產品由總部配送不經濟時,可委托社會化配送中心或其他供應商供應,本企業的配送中心直接向各店鋪配送并由總部統一進行結算。店鋪也可以在總部授權的商品品種及數量金額范圍內自采。無論是總部和店鋪在結算是應嚴格根據結算規定,將購銷合同、采購單、倉庫驗收單進行核對,相符合后結算付款。各店鋪要根據商品銷售情況及時調整商品結構,對接近保質期的商品要積極開展促銷,對超過保質期的商品要及時進行清理。

  (2)加強商品銷售管理。總部對配送中心及店鋪的全部商品要設置商品管理臺帳,對店鋪自采的商品一般實行按商品大類管理,有條件的要逐步過渡到實行單品管理,并建立實物負責制,以保證帳實相符。各店鋪要定期對商品進行盤店,由總部核定商品損耗率,超過部分由總部從店鋪的工資總額中作相應扣除。

  3.固定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由總部統一核算,折舊由總部統一提取,分店不分攤。分店設置固定資產實物卡,并承擔固定資產的修理費用。固定資產的采購、添置、調撥、報廢均由總部掌管,分店無權處置。分店在發生添置、調撥、報廢等事項時須辦手續,首先向總部提出申請,由總部批準

  后交職能部門。另外,各連鎖分店對所擁有的固定資產須列名細實物卡。由專人登記,定期盤店,分店要保證物卡相符。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損壞及保養,其費用則由各使用分店承擔。

  成本管理

  連鎖藥店的成本管理主要是通過商品毛利率、費用開支標準及范圍、銷售費用率三大指標進行控制。由總部統一進行成本核算、統一管理。

  成本管理的具體內容:

  1、總部要嚴格控制自身的費用開支(如宣傳廣告費、人工費以及其他費用開支等)。

  2、總部統一整個企業的資產折舊,統一支付貸款利息。

  3、總部對各個店鋪基本上采用先進先出法按商品大類計算毛利率。

  4、總部要建立毛利率預算計劃管理,對店鋪實行計劃控制。總部對各個店鋪的綜合毛利率進行定期考核,對影響效益的"骨干商品的毛利率進行重點考核。

  5、總部規定各個店鋪的費用細目范圍及開支標準,原則上不允許隨意擴大和超標。

  6、總部對一些費用(如水電費、包裝費等)要進行分解,盡量劃細到各個店鋪和商品大類。能直接認定到各個店鋪和商品大類的',要直接認定;不能直接認定的,要參考各店鋪占企業工資總額的比例、資產的比例或按各店鋪的人數、經營面積分攤到店鋪和商品大類。

  7、總部對各個店鋪的費用通過下達銷售費用率進行總體控制,要建立費用率預算計劃管理。各店鋪的直接費用(如業務招待費、人工費等)要通店長的利益直接掛鉤。對達不到預算計劃的店鋪,總部通過督導制度,幫助其分析造成奮勇增長,費用率上升的原因,并提出調整改進措施。

  一般情況下,每個店鋪在開張初期的銷售費用率可能會高一些,應盡快通過加強管理使之降到企業平均、合理的水平。

  利潤管理

  分店對外雖然不是核算單位,但其內部核算制度卻是健全的。各分店對自身實現的銷售,購進的商品成本都由核算機構按核算程式進行核算。總部則統一規定分店的有關費用細目、每月月末由各分店結算內部利潤、每月上旬將結算的利潤上交總部。總部將分店的利潤匯總扣除總部本身的費用及不需分攤的屬分店有關費用后,即為真正的利潤總額。

  稅金的核算及管理

  連鎖店稅金的核算及管理全部由總部統一核算、統一交納。各分店仍實行售價核算辦法。對消費者來說仍然是價內稅。總部根據各分店的報表匯總出銷售總額,計算銷售稅金。又根據各業務部及分店的采購發票的抵扣聯進行匯總,計算出進項稅金,然后根據銷項稅進項稅

  再計算出應交增值稅。總部設置應交稅金總賬、明細賬,根據總賬、明細賬編制有關報表向財政申報交納、清算。

  商品的折價折讓管理。

  商品的折價折讓是促銷手段之一。總部對折價折讓商品品種、范圍、折價的時限和幅度,都有嚴格的規定。由總部統一策劃,在各分店同期推行。凡經總部批準折價折讓的部分,總部對其考核時,視同銷售額完成。

  加強連鎖藥店財務管理的措施

  建立健全適合連鎖藥店發展的財務控制系統

  (一)實行全面預算管理。

  “全面預算”就是對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全部納入預算管理范圍。具體的做法是在每年的粘末對當年的財務預算執行情況作全面地分析,在此基礎上,超市總總部會同有關部門和門店對下一年的企業目標進行研究,然后根據上報的業務預算和專門決策預算進行修正補充,便財務預算初稿,最后由經理室通過后下達。

  財務預算在執行過程中,要突出預算的剛性,管理的重點要落實過程控制。財務部門要及時掌握經濟運行動態,發現情況,及時查找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對由于預算原因造成的偏差,要修正預算指標,使預算真正起到指導經濟的作用。

  (二)積極參與投資決策

  參與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完善投資項目管理。投資項目決策的前提是可行性分析。由于業務和財務考慮問題的角度不同,財務從投資項目初期參與,共同進行研究分析,可以使投資方案更趨完善。

  (三)加強結算資金管理

  加強資金管理是財務管理的中心環節。大型連鎖藥店具有貨幣資金流量大、閑置時間短、流量沉淀多的特點。因此,財務應根據這些特點,科學合理調度和運用資金,為企業創造效益。

  (四)加強存貨控制。

  加強庫存管理有利于企業進一步降低運行成本。連鎖藥店商品具有周轉快、流量大、品種多和規格齊的特點;在銷售形式上,以敞開貨架陳列和顧客自選為主。鑒于這些特點,企業要在進貨環節、儲存環節、退貨環節加強對商品的管理。

  (五)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主要在兩個方面:一是崗位責任,即明確規定各個崗位的工作內容,職責范圍、要求,以及部門與部門、人員與人員間的銜接關系。二是規范操作流程,無論是大的項目,還是小的費用開支,都要規定操作流程程序,明確審批權限。

  建立計算機分析和管理系統

  (一)實行會計電算化連網管理。目前的超市不再是孤立的、單一的賣場,而是一種以集約、連續、跨地域經營為特色的賣場。總部對各門店聯網后,可以通過遠程查詢功能進行即時監控。

  (二)建立財務信息互換中心(財務MIS系統)。對財務內部而言,由于連鎖藥店店多、面散,總部經常有很多信息需要即時通知門店;反之,門店也有許多信息需要反饋總部,因此建立一個高速、便捷的雙向信息交流平臺即財務MIS系統,很必要。

  (三)建立財務資金電子審核系統。由于連鎖藥店門店地域的分散性和總部資金集中管理的特性,往往給門店用款的審核和支付造成不便,利用電子審核系統則可以避免以上矛盾。審批人無論在何時何地均可以登上系統進行審批,電子簽名、審批通過后的“單證”流向財務部,財務部在根據“單證”上的期望付款日安排資金統一支付,這就增強了用款的時效性,便于財務的資金安排和資金的預算管理。

  (四)及時進行數據的分析。要做好數據分析,應建立計算機數據分析模塊,分析模塊必須講究科學實用,能滿足企業管理的需要,能解決管理中可能碰到的問題。對商品進行分析時,不但要有大類分析數據,更要注重單品的分析,分析指標可以根據管理需要設定。分析指標主要有;商品周轉率、毛利率、保本點、相關指標對總體指標的影響程度等。通過指標分析,可以完善庫存結構,加快商品周轉,進一步提高企業獲利能力。

  加速資金周轉

  加速資金的周轉,不單是資金籌還要扎實地管理日常資金收支,按照實際正確預測什么時候需要多少資金。有計劃的籌措使用資金,是維護連鎖店信用和形象的保證。為使資金有計劃地周轉,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1.確實管理好現金和銀行存款,連鎖店就編制每一期間現金剩余與不足的情況,編制現金預算,規劃未來的現金流入量和流出量。

  2.協調好信貸關系,保證商品流轉資金的取得。

  3.控制合理庫存,擴大銷售,增加資金周轉次數。

  4.保持收支平衡,研究籌措資金、延長支票和賒購支付物期限的對策。

  抓緊高級財務人員的培養和管理

  1.從本連鎖店物色、培養專門人才,從基層選拔。

  (1)對于那些好學上進的年輕有為的骨干送往對口的大專院校培養他們掌握專業知識;

  (2)對于那些有貢獻、有實績的“能人”應該送往國外學習、考察、培訓,回歸后組織各種講習班,傳授有關知識、經驗為連鎖店出謀劃策。

  2、有關院校招收職員。這部分職員有較扎實的專業功底和理論基礎,進連鎖店對整體規劃、形象設計,財務軟件設計、電腦安裝、調試等均有很大作用。這部分人員的引入,對連鎖店的總體素質的提高和整體形象的優化,很有幫助。

  3、聘用從國外考察、學習連鎖管理回來的學者或國外有關專家指導連鎖店的經營管理(目前我公司已聘用從國外回來的兩位專家)。另外,對人才管理的更重要的一方面是一定要拉開分配檔次。對那些關鍵崗位,挑大梁的人員,給予高報酬,重獎勵,真正實行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使其安心于本公司工作,熱愛本公司。

醫保藥店財務管理制度10

  一、機構設置、職責

  (一)財務辦:負責人:XXX 職責:

  1、制定醫院的財務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2、上報、下傳公司財務部有關報表、規定等;

  3、審核報銷單據,合理使用資金,及時上報公司;

  4、核對當日收款及大病等收取數據,電子版報院長;

  5、組織每月一次藥品清點工作,并把清點情況書面(或電子版)報院長;

  (二)藥房:負責人:XXX 職責:

  1、負責管理藥房正常工作;協調藥房與公司的工作。

  2、根據臨床需要制定藥品采購計劃,經院長審核,報公司或直接到藥材公司購買(門店藥品有公司配送)。

  3、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藥房各類工作制度,技術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5、定期組織檢查特殊藥品、貴重藥品及重點效期藥品的使用管理情況,并做好記錄;

  6、經常深入臨床,了解藥品保障情況,聽取醫生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7、負責醫院物品、辦公用品的請領、購買、保管和發放工作。

  8、組織對藥房藥品每月一次盤點,并把盤點情況書面或電子版報院長。

  (三)收款員:XXXXXX

  職責:

  1、在財務主管領導下,應用微機做好門診收費、結算及報表工作,要熟悉微機性能,愛護微機,嚴格操作規程。

  2、按規定價格和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3、收付現金時做到唱收唱對,當面點清,留有存根,做到日清日結,及時將日報表和款項交匯會計登記,使用收據要按順號領用。

  4、嚴格交接班手續,當班的問題由當班人員負責解決。

  5、做好防盜工作,每日按規定時間將支票和現金一并送交銀行,留存少量零款項。收據和收費專章,不得轉借他人和非收費業務使用。收費員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挪用公—款或將公—款借給他人。

  6、如發現長款短款現象,不得自行以長補短,應將長短款情況分別登記,報領導批準處理。

  2、藥品辦理:

  1、采購計劃:藥房填寫藥品采購計劃,有院長審查后報公司采購部,對急需藥品上報公司后科聯系采購。準繩:臨床需要,減少庫存。

  2、嚴格藥品進入,對藥品廠家、日期、包裝、批號、準字號類別嚴格把關,對有疑問的藥品退回。

  3、藥品出入要通過微機,不允許微機外調配藥品,不允許處方不加蓋收訖章取藥,不允許外部藥品兌換。

  4、對新進藥品要盡快告訴各科室,包括:作用、性能、價格、規格、廠家。對價格有變革的藥品,要及時調整價格。

  5、藥品效期

  (1)藥房每二周檢查一次藥品的效期,對效期較短的藥品做好登記,并在效期內6個月前,通知臨床或公司調配使用,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

  (2)因工作失職造成藥品過期報廢的,追究主管人的責任,給以藥品代價60%的懲罰,部門其他職員藥品代價40%的經濟懲罰。

  (3)通過各種方式確售不出過期的藥品,或懷疑有質量問題的藥品,填寫藥品報廢單,講明報廢原因,經院領導同意后送回公司,不準私自處理。

  6、藥品核對

  院辦每月組織一次藥房藥品清查,藥房每周自查一次。清查內容:藥品數量、質量、效期、擺放位置等。每月清查情況書面報告院長,發現問題要查明原因。查不出丟失、損壞、過期原因的藥品,主管人給以藥品價值60%的處罰,部門其他人員藥品價值40%的經濟處罰。

  7、嚴禁在藥品使用、采購中出現腐敗現象,有關職員不得收取藥品宣傳費、好處費,不得收取經銷商所謂的贈品,不得隨便參加銷售商的吃請。一旦發現,給予工作調整、罰款或解職處理。

  8、藥品的進銷存管理

  (1)公司來的藥品或根據臨床采購的藥品應在當天核對完數量、批號、效期后入庫,不得出現藥品到,系統內沒有的情況。在核對時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爭取當天問題當天解決。

  (2)所有銷售進來的藥品、東西必須經過體系出庫,不允許私自收取現金,如經發現雙倍返還藥款,并調離工作崗位。

  (3)藥房應在每月盤點完后,出具盤盈盤虧表,并交由財務統一處理。

  三、資產、物品管理

  1、對醫院現有價值較高的'固定資產、辦公設施等,要統計造冊、存檔,固定人員負責,離職時做好交接工作。

  2、臨床購買醫療器材,科室向院辦書面申請,通過論證后報公司批準購買。

  3、常用辦公用品藥房向公司申報并入賬。各科室填寫申請單,經部門領導、經辦人、發貨人簽字后請領。

  4、要做好醫療裝備、器材的使用、保養、維修、始終處于完好狀態。對辦公用品要好好保管,節約使用。

  四、財務辦理

  1、醫院收款在門診收款處辦理,不得出現私自收取現金的行為。除在特定的日期內可以打折,不允許私自更改價格(非凡情況,需領導簽字確認)。一經發現除補償全額藥費外,并處2倍的懲罰。

  2、收款員以處方、處置單劃價金額收款,開具收款收據,處方、單據加蓋收訖章 ,患者憑收款收據、處方、處置單取藥、治療。沒有加蓋收訖章 的處方、處置單、輔助檢查申請單,不得進行取藥、治療、檢查。發現私自取藥、治療、檢查的,給予二倍的罰款并通報批評。

  特殊情況需免費或優惠,必須經院長簽字批準,其他人無權免費或優惠。

  3、收款核對,下午15時,藥房合計處方金額,收款員合計、現金金額,三者相符,財務會計如數收款,開具收款憑證,現金存入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

  4、收款員備用金每人200元(找零用),收款員在調離時如數歸還。收款人員應仔細核對收取的現金,如出現假幣現象應由收款員自行負責。

  5、負責管理大病醫療的工作人員(包括藥房、醫院)應在每日收款員對賬時與收款員核對當天大病醫療的單據,并核對銷售金額。大病取藥在藥房辦理。

  6、大病醫療的收入,應在每月月初把上月的上傳明細報院財務,以備查用。

  7、日報制度,下午16時,收款員把當天各科室、部門收入統計表報財務,由財務整理后上報院領導。

  8、財務應天天審核單據,并及時天生憑證。保留原始單據以備查用。

  9、嚴格費用管理制度

  (1)使用費用要填寫《費用申請表》,說明用款的理由;

  (2)醫院流動資金不準私人借用;

  (3)報銷憑證要有三人以上簽字(當事人、財務主管、院領導);

  (4)對報銷單據有疑問,財務有權拒付。

  10、做好公司財務部查賬準備工作。

醫保藥店財務管理制度11

  一、藥店質量負責人全面負責醫療保險定點辦理工作,具體負責醫療保險各項辦理和協調工作,負責對所屬各定點門店的藥品安全、配藥行為、處方藥辦理、合理收費、優質服務等方面舉行監督辦理。

  二、制定與醫療保險有關的`管理措施和具體的考核獎勵辦法,建立健全藥品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建立藥品電腦進銷存管理系統,藥品賬目和財務賬目健全、清楚。專人搞好醫保藥品庫的維護和管理。

  三、認真執行勞動保障、藥監、物價等行政部門的相關政策規定,嚴格執行醫療保險定點協議規定,履行好相關的權利和義務。

  四、規范配藥行為,認真核對醫療保險證、卡,嚴禁冒名配藥;嚴厲履行急、慢性病配藥限量辦理規定,不超量配藥。

  五、嚴格執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規定,處方藥必須憑定點醫療機構醫師開具的醫保處方配售,由藥師在處方上審核簽字。非處方藥在藥師指導下配售。每次配藥必須認真填列“醫療保險藥品零售憑證”,由參保人員簽字認可有效。

  六、藥店加強管理,優化服務,以方便參保人員為出發點,盡量提供有適合用法的小包裝藥品。

  七、收費人員規范電腦操作,維護好各類信息數據,保證醫保費用結算的及時準確。

  八、藥店遵守職業道德,不以醫療保險定點藥店名義進行廣告宣傳;不以現金、禮卷及商品等形式進行促銷活動。

  九、嚴厲遵守藥品辦理規定,不出售假冒、偽劣、過期、生效藥品;嚴厲按醫保規定操作,杜絕搭車配藥、以藥易藥、以藥易物等違規行為。

醫保藥店財務管理制度12

  回顧20xx年醫藥零售連鎖行業發展歷程,圍繞連鎖企業發展的核心主題——擴大規模,增強盈利能力。因此,20xx年醫藥連鎖上榜十大關鍵詞為:

  核心關鍵詞一:資本融資

  上榜理由:連鎖藥店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必然要進入資本運作和品牌運作階段。

  關鍵詞一:連鎖的需求——激烈競爭中的快速發展需求。

  醫藥零售連鎖企業已經步入了快速發展時期,各連鎖企業發展速度均較快,企業之間的競爭在于誰比誰跑得更快,醫藥零售企業的發展速度的快慢在一定程度上取決與企業資金實力,單純靠連鎖企業經營所積累下來的資金來發展顯然是力不從心。隨著醫藥連鎖行業集中度和規模化的發展趨勢和新醫改政策引導下醫藥連鎖行業的發展趨勢更加市場化,非市場化的經營模式,例如依附國家醫療政策的現象,如醫保定點藥店,將越來越缺乏發展動力。市場化的連鎖經營將使連鎖行業的市場競爭程度更加激烈,連鎖藥店僅僅依靠自身的發展而積累資金來發展企業將是緩慢而痛苦的過程,連鎖藥店建立和完善企業核心競爭力并逐步形成規模效應成為企業發展的必由之路,通過兼并、收購、重組等手段向真正的規模化和壟斷化連鎖經營發展,全國大區域性的壟斷性連鎖藥店正在逐步形成,而資本融資運作是其快速發展強有力的發展動力。連鎖藥店資本運作的主要目的是獲取外來資金以滿足連鎖企業的快速發展需要,以及連鎖企業規模化的發展而獲得資本市場融資的機會。而在開店成本越來越高的大環境中,規模優勢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只有做大規模,才能夠更多地從上游獲得資源支持和價格優勢。

  關鍵詞二:資本的青睞——行業發展的階段和潛力已經受到資本市場的青睞。

  隨著藥品零售市場的逐步成熟和連鎖藥店發展的規模化集約化程度加強,游離于醫藥零售企業之外的資金正在涌動,零售連鎖企業對資本的吸引主要體現在其對投資者后期良好成長的回報,而非短期回報。同時絕大多數零售連鎖藥店的良好資產狀況和零售行業良好市場成長性與終端網絡的完善和健全,尤其是終端網絡和市場規模所占有的市場資源,也是廣大投資者青睞的原因。

  關鍵詞三:效益利潤PK經營利潤

  20xx年連鎖藥店已經開始從經營利潤導向開始向經營效應利潤導向發展,并為藥店盈利水平提升尋找新的突破。資本市場的融資、上市的運作前提條件必然與大力發展連鎖藥店的經營規模和提升連鎖藥店的整體盈利水平相關聯,以滿足資本市場運作的要求。連鎖藥店之間兼并收購重組是連鎖藥店規模化發展和提高集中度的最佳途徑。具有一定規模和一定品牌的藥店要想駛入發展的快車道就一定要向資本經營上發展。資本經營翻過來又能加快藥店的規模和品牌建設,使之步入良性循環之中,增強藥店的市場競爭力和盈利能力。

  關鍵詞四:財務中心管理PK銷售中心管理

  資本融資是資本上市的前奏,融資資金進入企業后將會圍繞企業上市的各種條件建立和完成企業經營和發展的各項中心指標,以銷售為中心的經營模式將變成以財務為中心的經營模式,這是連鎖企業經營的最大變化。以財務為中心的經營模式必須注重經營數據的達標,其最基本的兩個核心數據是企業經營規模(銷售額)和經營利潤(盈利)指標。零售連鎖企業會相應地調整自身的經營思路和營銷模式。例如,加大多元化經營的品種類別和力度,以前占比10%,以后可能調整到20-30%,甚至40%;加強與利潤相對高的并有合作意愿的品牌產品企業的合作,借助品牌企業市場推廣和資源優勢,推動零售連鎖企業的整體銷售額提升等等。再有,產品毛利率和銷量上合理布局以獲得最大的利潤空間,產品品類選擇和管理,尤其是產品力好的產品選擇,注重和加強與上游供應廠商的合作意識,共贏發展。門店經營中合理調整藥品零售價格(例如平價的概念)和藥店專業化服務水平,注重連鎖企業品牌效益和美譽度傳播,提升門店競爭就是消費者競爭的意識,加強品牌效應的消費者體驗一致性。

  關鍵詞五:兼并、重組、聯盟和合作是實現規模化發展的最佳途徑

  連鎖企業規模化的發展核心指標是銷售額,銷售額的增長與連鎖企業門店數量和質量密切相關,而開店成本和機會的難度不斷提高的今天,連鎖企業依靠自身開店的途徑是越來越艱難,雖然企業自開門店的質量有較大把握的保障,但連鎖企業前期投入資金與門店數量成正比,門店的選址還不能為我們自身左右,許多連鎖企業的開店速度根本達不到企業規模化發展的要求,還有其他一些關鍵因素,例如門店管理和經營的人才需求、藥店選擇地理位置、藥店商圈的格局改變等因素都存在著潛在的巨大風險。而通過連鎖企業間的兼并、收購、重組、聯盟和合作,能夠短期內實現連鎖企業的規模化的要求。而且目前各連鎖企業之間,尤其是區域間互為優勢的連鎖企業之間的合作意愿還是非常強烈的。

  關鍵詞六:強化管理、提升經營技能

  20xx年連鎖藥店發展重點在強化企業自身的經營管理水平、苦練內功,提升藥店門店的經營技能和專業化服務水平,提煉有效的經營模式,以獲取良好的直接經營所帶來的利潤。在20xx年中,連鎖藥店提高自身經營管理水平和強化門店經營技能和專業化服務水平依然是藥店經營管理的前提,他是吸引資本資金進入的重要指標之一,同時資本資金的進入反過來又會促進連鎖企業更加規范化、標準化的管理進程。目前各區域的主流連鎖藥店絕大多數都是民營企業,他們的發展史往往是從一家藥店發展起來的,管理和經營水平也是在藥店不斷發展實踐過程中不斷摸索和積累起來的,企業的發展潛力和思路與企業老板的經營思路和局限息息相關,一言堂的現象存在普遍。資本資金進入后能夠更好地促進連鎖企業正規化地運行,更加符合目前市場化競爭環境中的發展需求。藥店管理方式從粗放管理向品類管理、服務人性化管理轉型。

  核心關鍵詞二:醫改新政

  上榜理由:醫改新政影響的是整個醫藥行業,零售醫藥行業當然也不例外。

  關鍵詞七: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本輪醫改方案《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已經明確指出,醫改的最終目標是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同時明確了政府在醫改中的主導地位和政府資金上的投入,但考慮到中國實際國情,廣覆蓋的醫療保障就面臨者是低水平的保障,首先是保障窮人的就醫問題,其次才是普通老百姓的就醫問題,至于民眾更高的醫藥保障需求就只能借助各種商業醫療保險和自身負擔。對于醫藥藥品銷售鏈中中低端市場的藥品需求格局會在本次醫改中受到極大影響。在本次醫改形式下,各方利益沒有考慮到的就是藥品零售行業,尤其是符合中低端市場需求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即將出臺,將在國家重點扶持的基層醫療機構中的大規模使用,與零售藥店重點目標顧客相重疊的`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的藥品,主要是這類藥品中中低端類藥品銷售將回歸社區和鄉村醫療,直接影響著零售藥店的藥品銷售,低水平的醫療保障對社會發展所需求的中高端醫療藥品服務影響不大,低端市場所需求的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的類似普藥銷售的市場份額將會迅速放大,市場競爭格局將會更加激烈。零售藥店如何在本次醫改中扭轉劣勢,除了加強零售藥店藥品銷售方便便利的優勢外,還應該增強零售藥店對顧客購藥的藥學專業服務功能和其他促銷活動的氛圍吸引,不斷提升藥店的品牌美譽度和信任度,重點抓住中高端藥品類目標顧客的銷售,同時及時調整零售藥店所經營的品類進行符合醫改后的市場需求的轉變,更加符合“大健康”的經營理念,加快零售藥店多元化經營的步伐。

  關鍵詞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藥房

  雖然本次醫改新政幾乎沒有對零售行業的考慮,但我們依然可以化被動為主動,依托我們已經成熟的社區藥店的優勢,積極配合政府醫改的發展進程,將連鎖藥店中的社區藥店主動店融入社區衛生服務體系中去,本輪醫改方案再次強調建立政府主導的多元衛生投入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目前許多社區型的零售藥店都在為社區居民的健康服務,我們完全可以想辦法加入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行列中,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藥房聯姻,使自己的藥房成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大藥房,或利用自身藥店所處社區的地理和已經建立起來的品牌服務優勢,使之成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例如,云南鴻翔藥業一心堂連鎖藥店的社區藥店已經成為該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大藥房。

  核心關鍵詞三:采購聯盟

  上榜理由:大型主流連鎖開始步入資本之路,小型醫藥連鎖同樣也在探尋生存發展之道

  關鍵詞九:全國、區域、省級采購聯盟

  為了最求更大的利潤空間,降低采購成本,采購聯盟由PTO率先在20xx年宣告成立,經過幾年的發展,一些全國性的采購聯盟如PTO、特格爾、廣州思明的金百合部落等醫藥零售行業的采購聯盟已經發展成為了行業中重要的組成部分,這些采購聯盟主要由國內一些知名的主流連鎖企業發起和合作,他們為行業的采購帶來了新的模式,藥店采購聯盟在近兩三年里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大大小小的聯盟此起彼伏,熱鬧非凡。而在目前市場激烈競爭格局下,許多區縣級地區的連鎖藥店由于經營規模較小,競爭實力遠遠不如區域中主流連鎖藥店,而市場產品的價格競爭和利潤競爭同樣困擾著這些中小連鎖藥店。在以PTO、特格爾等全國性采購聯盟逐漸成熟之后,全國各地各種各樣區域性的采購聯盟也開始紛紛涌動,20xx年有許多區域的采購聯盟在行業內悄然不動聲色地發展和壯大起來了,例如,大家知之甚少的東北恒愛OTC聯合體,他是聯合東北三省各縣、市當地最大的藥店成立的統一采購、統一銷售的戰略營銷合作組織,近年來牢牢占據了東三省,成績也相當不錯。采購聯盟已經漸漸成為08年醫藥連鎖行業的熱點話題。

  核心關鍵詞四:“大健康”概念的健康藥房

  上榜理由:零售行業的價格競爭并沒有結束,最沒有技能技巧和門檻壁壘的藥品價格競爭將逐漸由以價格導向為中心的藥品平價、平價概念,過渡到符合市場發展規律的“大健康”概念的多元化超市型醫藥藥房。

醫保藥店財務管理制度13

  在目前新醫改政策的引導下,零售行業的競爭不僅僅發生在藥品零售行業內部的藥店間的競爭,在新醫改政策引導下還增加了藥品零售行業與國家新醫改政策重點扶持的基層醫療機構尤其是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之間的競爭,藥品零售行業如何因時而變,及時正確調整自己的經營思路和競爭思維,充分發揮零售藥店的便利性優勢,增加顧客醫學和藥學服務水平,樹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拓展自身的發展和生存空間。從目前的新醫改政策中,我們很難確定零售藥店從本次醫改中有多大利好的消息,而國家重點扶持和建設的基層醫療機構,會逐步改變和影響患者購藥的途徑,基層醫療機構重點關注的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也是零售藥店藥品銷售中最為主要的品類之一。如何應對呢?簡單地說,首先,繼續加強零售藥店藥品銷售方便便利的優勢;增強零售藥店對顧客購藥的藥學專業服務功能和其他促銷活動的氛圍吸引,不斷提升藥店的品牌美譽度和信任度;其次隨著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實施,也會促使零售藥店所經營的品類進行符合醫改后的市場需求的調整,更加符合“大健康”的經營理念,加快零售藥店多元化經營的步伐。最后,融入和參與到社區衛生服務體系中去也是零售藥店不錯的選擇。例如,云南一心堂連鎖藥店承擔起某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大藥房的職能。

  目前我國零售藥店的整體數量還在不斷增加,相同商圈互為競爭的藥店之間的市場競爭也愈演愈烈,有資料顯示同址開店相同規模的藥店會使原有藥店的顧客人流量減少30%-40%。在新醫改形式下,未來三年將是醫藥行業格局變革的三年。在醫藥零售行業中零售藥店之間的競爭已經上升到一定技術含量競爭的高度,零售藥店的競爭核心實際上是顧客的競爭,價格、服務、促銷等只是簡單的手段而已,建立以顧客服務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成為新形式下零售藥店提升市場競爭力的必要保證。零售藥店的經營已經從單店經營向連鎖經營再向資本經營的軌跡發展,從實體經營要利潤向資本市場要利潤轉變,零售藥店已經開始向精細化管理要效益,品類管理提到前所未有的重視高度,苦練管理內功和經營技能,向新特藥要利潤,并不斷完善藥學服務,提升服務品質。

  打造核心競爭力一:顧客細分前提下的服務競爭

  針對顧客的服務與競爭是所有經營理念的核心所在。顧客競爭是通過顧客的服務來實現,競爭顧客首先需要針對顧客類群進行細分,按照顧客的價值程度進行有的放矢的細分策略。我們需要針對顧客進行分析后發現,離退休后的中老年人購藥的頻次相對較高、購藥途徑相對固定、購藥數量相對較高、能夠順利接受店員藥學服務的機率相對較大,同時這類人群日常生活相對單調和空閑,藥品消費支出占其收入比例較大。如果我們的零售藥店能夠通過一些活動加強這類人員的藥學服務,促進他們與藥店之間的溝通和情感,穩固和擴大這類重要細分人群將會給我們藥店的業績帶來更加穩定的收益。同時,這類顧客群體的藥品主要集中在慢性疾病類中,尤其是心腦血管系統、神經系統、呼吸系統和內分泌系統等的疾病,他包括高血壓、冠心病、心絞痛、糖尿病、慢性支氣管炎、哮喘、肺氣腫、肺心病、糖尿病、神經衰弱綜合征等以及常見的頭暈、頭痛、失眠、多夢、健忘、胸悶、氣慌、心悸等癥狀困擾。而這類病癥的藥物往往是處方藥品,而消費者在醫院很難能夠獲得醫院醫生詳細通俗的溝通和講解,而國家正在針對老百姓看病難問題所采取的主要解決方案是大力發展的基層醫療機構(包括農村的鄉鎮衛生院/室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作用,也同樣存在醫患溝通平臺不對等和就診溝通時間少的問題,同時還存在著基層醫療機構醫生整體醫療水平的信任度和權威性的問題。因此,如何調整零售藥店在目前醫藥環境中的競爭優勢,是我們目前連鎖藥店所面臨的重要經營戰略策略。

  零售藥店應該充分發揮消費者方便性購藥等基本優勢的前提,圍繞藥店中品類管理工作的核心,調整和提升零售藥店的醫學、藥學服務水平和店員的銷售技能,充分發揮藥店購藥咨詢方便快捷的優勢,并利用處方藥品尤其是慢病藥品銷售的特點,盡顯行業優勢。處方藥品尤其是慢病類的藥品,在藥店中吸引和穩定藥品購買頻次和消費支出占比較大的重要消費群體意義重大,例如,這類顧客中主要是身體健康開始出現問題的中老年人群,如果藥店能夠為這些顧客提供會員制的健康知識講座,或走進社區,開展健康講座,既可以為顧客帶來他們所關心的健康醫學知識,又能夠提供藥店和顧客之間的溝通平臺,增進彼此間的相互了解和溝通,真正體現藥店的顧客服務和藥學專業形象,為老百姓提供全方位的健康服務的同時,通過藥店吸引和穩定病源。當然零售藥店為這些顧客群體尤其是慢病群體所提供的免費藥學服務,完全可以充分利用相互合作的上游供應廠商的專業醫學和藥學資源,通過上游供應廠商所能夠提供的免費資源回饋和吸引藥店的顧客,并不斷發展和維護成為藥店忠實的消費者。

  打造核心競爭力二:實時調整品類結構,充分發揮藥店品類管理和銷售技能作用。

  目前高毛利產品是零售藥店品類管理中非常重要的品類,目前醫藥競爭環境下,高毛利產品品類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著零售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高毛利品類的策略也將隨著新醫改政策的深化實施而變化。高毛利品類管理目的就是為藥店實現最大利潤貢獻的產品規劃和銷售管理,尋求高利潤的`前提下必須提升產品對顧客的吸引力,零售藥店的競爭實際是顧客的競爭,價格、服務、促銷等只是簡單的手段而已。因此,高毛利品類的選擇策略和標準應該因適而調整。

  高毛利產品品類除了為零售藥店帶來可觀的利潤支持外,更重要的還需要通過藥店的采購和銷售技巧吸引和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并能與藥店中品牌產品和銷售額大的產品類有機結合而非對立的銷售。

  高毛利品類除了毛利率這項硬性指標以外,還必須注重產品其他軟性指標的評判,他包括:產品力,銷售額或銷售數量,團隊掌握產品銷售技巧能力和難度,有效成功推薦率等。注重產品線的規劃,并與連鎖藥店業態模式相匹配,產品類價格帶的管理,充分融合市場銷售資源與采購資源的有機結合,注重門店銷售激勵及管控。高毛利品類產品同樣需要進行主力產品、補充產品、季節產品、臨時產品和快速產品的分類管理,嚴格把控新產品、試銷品、停購產品、淘汰產品的監控和淘汰更換措施。再有,注重高毛利品類產品差異化的構建,首先,按照產品特色選擇主推產品,依靠主推特色產品構建自己的品類差異化與特色,獨家差異化主推才是真正的高毛利主推,其次,按照藥店主要目標人群選擇產品類別,選主推品種首要明確門店的市場定位,知道目標顧客群是誰,目標顧客群就是你的主推人群,了解主推人群需要哪些品類的藥品,也就是確定主推品類,確定了主推品類,再去重點尋找主推品種,構建主推產品差異化,不要被動等待客戶上門談判,而應該主動尋求連鎖藥店需求的產品企業。主推產品選擇需慎重,不能頻繁更換,否則門店店員和消費者都會陷入無所適從的尷尬境地。零售藥店主推高毛利產品執行是關鍵,為了能夠順利執行下去,零售藥店需要建立和完善主推產品內部管理執行措施,并把主推手段的執行管理規定落實到門店的日常管理中去,并配合主推產品獎勵激勵措施,建立優先配送主推產品制度,完善主推產品的培訓體系和定期培訓工作措施,加強與產品企業之間的培訓合作。

  零售藥店如何通過強化品類管理,規劃好藥店的品類結構,是零售藥店企業之間競爭技能所在,是實際工作中迫切需要做好的工作內容。我們將日常品類管理的藥品逐步分為四類進行闡述。

  針對普藥類產品:主要為常見病用藥,這類產品銷售要注重價格。

  這類產品主要是一些消費者非常熟知的產品,主要用于常見疾病的治療,如感冒藥品類。采購策略為注重產品的價格,包括采購成本價格要低,藥店零售價格也要相對較低,以價格吸引消費者;同時,要對該類產品包裝進行要求,要體現產品的品質感和質量信任;還有對產品規格的要求,主要體現在藥店根據當地消費者購藥價格承受能力,選擇(以片劑為例)產品單盒價格低(虛低)還是每片價格低(真實價格低)。

  針對組合推薦類產品:根據疾病分類,按醫生處方習慣組合。

  組合推薦是最能有效達成店員向顧客推薦藥品的目的,顧客到藥店購藥,已經有了明確購買某種產品的意向,店員的攔截推薦難度加大,成功幾率相對較低,而如果針對其疾病進行組合藥品推薦,由于組合推薦產品一般在消費者心目中沒有明確的目標,成功推薦的幾率非常高。按照來藥店購藥顧客的疾病進行分類,針對顧客購藥頻次和數量最多的疾病進行細致的設計;按照臨床醫生處方習慣為患者提供科學合理的組合推薦產品方案,如葡萄糖酸鈣口服溶液有脫敏作用,高血壓聯合用藥使降壓平穩等;再按照方案進行組合推薦產品的采購,保證這類品種有主推產品。

  品牌產品相同成分的非品牌產品:慎重、合理,促銷配合。

  這類產品為品牌產品的替代高毛利產品。所謂的品牌產品除了真正意義上的品牌藥,還包括廣告產品和該區域醫院臨床推廣工作做得好的處方藥產品,即醫院銷售所帶動的零售銷售的產品,其在零售市場的銷售猶如品牌產品,顧客往往指定購買。這類產品是最能為藥店帶來人流量的品類,零售藥店主推這類的高毛利產品時需要慎重,并且一定要合理、科學,防止有損客流的行為發生。該品類是終端店員攔截最常見的主推產品類,也是店員終端推薦中相對容易的品類。品類選擇原則是:西藥類要求化學成分完全相同,而價格相對低廉,例如,開瑞坦(Loratadine Tablets),選擇氯雷他定(相同化學成分),這類產品的零售價格的制定和促銷方式的選擇非常重要;中藥類要求主要成分相同,價格相對低廉,如六味地黃丸,可選擇品牌企業的非品牌產品,中藥存在不同企業療效有所差異的問題,因此,產品的零售價格和促銷手段同樣非常重要。

  專業化推廣類產品(處方藥):首重安全性。

  主要是指心腦血管系統等慢性疾病、腫瘤、神經衰弱癥候群、內分泌系統(糖尿病)等常見以處方藥治療為主的疾病。包括慢病中的心腦血管系統用藥(冠心病、高血壓、降血脂、腦血管性老年癡呆等)、內分泌系統的糖尿病、神經衰弱癥候群(頭暈、頭痛等)用藥等。由于該品類主要以處方藥為主,零售藥店在推薦處方藥產品時往往顧慮較多,主要體現在由于相比OTC藥品,處方藥藥品的副作用和不良反應的控制難度較大,不想因為推薦了處方藥品而出現一些不必要的客戶爭端和矛盾。但該產品品類在藥店中又非常重要,是藥店主要購藥群體——中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的主要購藥品類。因此,該品類產品的銷售就非常重要,同時對藥店店員的專業化知識技能要求較高。該品類產品首先考慮產品的安全性,即藥品副作用和不良反應少,使用安全是第一位的;其次是療效明確;再次,由于該品類產品中,慢病治療藥品需要患者長期服用,采購能夠與連鎖藥店長期合作的產品很重要,需要建立穩定的上游供應廠商合作關系,上游供應廠商能夠提供藥店店長和店員的專業化培訓和推廣手段,也是采購該品類產品的重要條件之一。而且還是最容易為連鎖藥店構建品類中的特色產品,突出自身品類差異化,獨家差異化主推才是真正的高毛利主推。

  打造核心競爭力三:資本促進藥品零售企業步入加速發展期。

  藥品零售企業正處在競爭格局激烈的快速發展時期,各零售企業發展速度較快,企業之間的競爭在于誰比誰跑得更快,零售企業的發展速度的快慢在另一個層面上取決與企業資金實力,單純靠連鎖企業經營所積累下來的資金來發展顯然是力不從心,就好比你騎著自行車與開著汽車的運用資本資金的競爭對手賽跑,當然開車又有開車的煩惱,車壞在半路上耽誤的事情會更多,運用資本經營運作零售企業關鍵在于如何保持良好的車況(定期的保養和維修)和能否選擇一位優秀的駕車人。因此,科學適宜地運用外部資本資金加速零售連鎖企業的發展步伐是非常必要和必須的。

  資本市場的拓展,對零售企業自身經營管理水平提升和規范化管理的要求較高,零售企業經營者必須強化企業自身的經營管理水平,苦練內功,提升連鎖企業各門店的經營技能和專業化服務水平,提升連鎖藥店的整體盈利水平和經營規模,以吸引資本投資者的關注,同時,中小型零售連鎖企業也可以通過兼并、收購、重組、聯盟等形式,提高企業集中度,走上規模化發展道路。

  進行資本市場拓展的藥品零售企業在經營管理和思路上應該進行必要的調整,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營銷中心的變化:資本進入企業運作的近期目標是企業上市,圍繞企業上市的各種條件的建立成為企業經營和發展的中心問題,以銷售為中心的經營模式將變成以財務為中心的經營模式,這是連鎖企業經營的最大變化。以財務為中心的經營模式必須注重經營數據的達標,其最基本的兩個核心數據是企業經營規模大小數據和經營利潤數據。零售連鎖企業應相應地改變自身的營銷規模,例如,加大多元化經營的品種類別和力度,以前占比10%,以后可能調整到20-30%,甚至40%;加強與利潤相對高的并有合作意愿的品牌產品企業的合作,借助品牌企業市場推廣和資源優勢,推動零售連鎖企業的整體銷售額提升等等。

  2、企業規模的變化:零售連鎖企業經營規模是其能否上市關鍵指標之一。單憑自身企業通過各種手段提升銷售額和增加企業門店數量和質量提升銷售規模需要一定的時間,并且增加的幅度短期內不可能有大幅度改變,同時自身企業門店數量的增加質量雖然有保障,但連鎖企業前期投入資金與門店數量成正比,許多連鎖企業的開店速度根本達不到企業規模化發展的要求,還有其他一些關鍵因素例如,門店管理者的需求、藥店選擇地理位置、藥店商圈的格局改變等等因素都存在著潛在的巨大風險。而通過連鎖企業間的兼并、收購、重組甚至相對松散重組和上市聯盟(不是絕對的誰吞并誰而是技術層面上的合作和處理,例如廣東大參林連鎖),能夠短期內實現連鎖企業的規模化的要求。

  3、企業經營利潤:零售連鎖企業經營利潤或盈利水平是其能否上市另一個關鍵指標之一。圍繞著零售連鎖企業經營利潤水平,排除有限地優質的經營管理和手段所帶來的利潤增長外,就是連鎖企業的多元化經營和高毛利產品的采購、銷售和上量問題。我們零售連鎖企業在經歷了一個瘋狂的高毛利產品時期后,已經開始注重品牌產品和高毛利產品的有機結合運營,其核心在于在產品毛利率和銷量上合理布局以獲得最大的利潤空間,高毛利產品的盛行已經到了如何營銷階段,選擇有銷售上量潛力的產品,如品牌企業的二三線品種等,會在零售連鎖企業的銷量和利潤給予更好的回報。同時一些品牌較好而生產企業又能給予更大的市場費用支持的產品也將成為經營利潤要求的主角。

  4、連鎖企業經營網絡和規模可持續發展變化:零售連鎖企業經營者開始從營銷創新和盈利基礎上求發展開始演變為注重企業網絡和規模能否持續性增長發展的需求。當資本資金進入連鎖企業后,連鎖企業的規模化發展是大面積的進行,人才引進和培養、門店服務水平差距的拉來、品牌效應的消費者體會不一等諸多因素都將成為許多企業所面臨的管理難題,其核心在于消費者的服務水平跟進和變通,例如藥品零售價格與藥店專業化服務水平的合理調整等。

醫保藥店財務管理制度14

  在市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政協的支持和監督下,在上級業務部門的具體指導下,我市醫療保險工作緊緊圍繞構建和諧社會和服務醴陵經濟發展這個大局,通過廣大勞動和社會保障系統工作人員高效務實的工作,保險覆蓋范圍不斷擴大,制度運行基本平穩,基金收支平衡,造就了一支精干的醫保專業隊伍,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得到保障,醫療服務競爭機制基本形成,得到了上級主管部門的充分認可和社會各界的高度評價。下面我從三個方面向各位領導作個匯報,請予審議,不妥之處,請大家批評指正。

  一、基本情況

  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自200*年7月啟動以來,本著全面實行、穩步推進模式和規范運作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基金運行比較平穩,保持了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良好勢頭。醫療保險啟動初期,操作上主要是將機關事業單位,中央、省、市駐醴單位,自收自支單位中的大部分單位納入保險范圍。經過連續三年擴面,除部分鄉鎮衛生院外,已覆蓋到市內所有機關事業單位,目前參保單位為387戶,參保人數達28971人。三年多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應征6442萬元,實際征收到位6300萬元,征繳率為98%。啟動基本醫療保險至今,已累計為6036人次住院報銷醫藥費2112萬元,年平均住院率10.5%,個人帳戶支出1500萬元,特殊門診報賬支出225萬元,歷年累計統籌基金滾存結余1191萬元。離休人員及二乙以上革命傷殘軍人(這一項目單列),實行醫療統籌結算辦法,由定點醫院歸口管理(醴勞字[20xx]2號文件)。我市現有離休人員和二乙以上革命傷殘軍人563人。20xx年起調整為按8000元/人收取醫療統籌金,全年應收基金450.4萬元,從上半年運行情況來看,估計全年需支出530萬元左右,因此離休醫療統籌金存在一定資金缺口,但相對去年來說,虧損要少一些,可基本上達到預期目的。

  二、主要做法

  醫療保險屬于社會保險,因此有別于商業保險。為使這一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工作得以順利開展和穩步推進,我市20xx年10月成立專門的工作機構,工作上以強化基金征繳,加強基金管理,提升服務質量為手段,確保了基金的征繳有力、使用得當和安全運行。

  (一)強化基金征繳,確保應保盡保、應收盡收。

  20xx年7月,市人民政府制訂并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和實施細則,明確了醫療保險的范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要求駐市所有用人單位參加醫保。從執行以來的總體情況看,基本做到了按文件規定應保盡保。基金征繳主要由參保單位依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委托參保單位開戶銀行代扣,或直接向醫保經辦機構繳納,通過強有力的監管和及時催繳,征繳率一直處于較高水平。

  1、嚴格實行目標考核。近年來,政府每年都將醫保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從政策上扶持,工作上指導,思想上把“吃藥”放在與“吃飯”同等重要的地位。首先是堅持目標責任管理不動搖。在精心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考核辦法、確定工作目標、分解工作任務、簽訂工作責任書的基礎上,建立了“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工作機制,將其納入對市直各單位和鄉鎮街道領導班子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多次召開業務培訓、業務工作會議和推進工作會議,分析形勢,研究問題,指出解決的辦法和措施。其次,工商、稅務、勞動保障等部門加大了聯合執法力度,在擴面工作上統一認識,協調一致,形成合力,對不愿參保的企業加大行政干預力度,責令限期參保,同時在評先、創優、稅收優惠等方面進行直接掛鉤。對未完成任務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由于目標責任明確,措施到位,每年都超額完成了上級下達的目標任務。

  2、切實加強政策宣傳。醫保工作在我市起步相對較晚,為了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使政策廣泛深入人心,我市從四個方面加強政策宣傳力度。一是在電視臺開辟了宣傳專欄,對醫療保險政策進行了為期兩個月的系列宣傳報道;二是結合勞動保障的維權執法積極開展“宣傳周”、“宣傳月”等活動進行集中宣傳,累計發放各類宣傳資料18000多份;三是充分利用會議、簡報、座談、接待、街頭咨詢等方式,向參保人員進行重點宣傳;四是組織定點醫院、定點藥店人員,上街設立宣傳咨詢臺、宣傳欄、發放資料、免費義診等形式,向市民進行廣泛宣傳。

  3、不斷加大征繳力度。“以收定支,略有節余;上月預繳,下月支付”是醫保基金的運作原則,如果基金不能及時足額征繳到位,保支付將成為一句空話。對于醫療保險的.征繳,國家實行強制征繳辦法。我市也建立了政府牽頭、人大督辦、部門配合的三級聯動基金征繳機制。對不啟動醫療保險的財政撥款單位,實行會計核算中心不予報銷醫療費用,對不扣繳的單位對單位主要負責人按規定進行處罰,對有錢不繳和欠費嚴重的單位,一經查實,財政部門只發給80%的工資,扣除20%的工資用于補繳保險費。對其他企事業單位,要求工商、稅務、公安等部門辦理有關證照年檢時,必須查驗繳納保險費憑證;審計部門對重點欠繳單位實行專項審計、銀行優先扣繳保險費等。同時,為解決企業參保和基金征繳問題,市醫保經辦機構深入企業,通過與企業負責人對話、宣講政策和法律法規,使企業認識到參保符合企業發展的長遠利益,從而增強了參保的主動性。

  (二)強化基金監管,確保實事辦實、好事辦好。

  為參保人提供服務的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是聯系參保人員和保險經辦機關的紐帶,也是保險基金的流出通道和保險基金收支平衡的閥門,因此,“兩定”管理也是醫保經辦機構工作的重點和難點。目前,我市已有8家醫院和24家定點藥店獲得定點資質。為確保醫療保險按照政策執行到位,市醫保經辦機構專門配備了兩名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專門負責對定點醫院、定點藥店進行檢查,并重點抓好了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

  1、嚴把“三關”,加強對定點醫院的管理。在基金使用過程中,支付給定點醫院的資金占基金支付總額的絕大部分,因此,對定點醫院的監管自然是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的主要做法是全程監管,把好三關。

  一是把好住院病人關,杜絕冒名住院。一方面,在定點醫療機構中推廣試行基本醫療保險診療常規,及時抽查住院病歷、門診處方、發票、購藥明細單等,加強對輕病住院、掛床住院、過度檢查、不合理治療和違規用藥等現象的管理力度。另一方面,對參保人住院,市醫保經辦機構明確要求定點醫院醫保科、護士站工作人員,對病人住院情況進行逐一核查,如發現有冒名頂替住院現象,必須及時報告,否則將對醫院予以重罰,直至取消其定點資格。到目前為止,尚未發現冒名頂替住院情況,也未接到有關投訴。

  二是把好住院病種關,防止基金流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嚴格執行《株洲市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病種目錄》,并要求定點醫院把住初審關,確保基金使用得當不流失。通過稽查,到目前為止,共有31例醫保住院病人,不屬醫保經辦機構支付醫療費用范圍,防止了基金不應有的流失。如20xx年2月27日,自來水公司女職工張某,在去公司上零點班時不慎跌倒,當即感到腹部、右胸及右肩疼痛,家人將其抱回家后出現嘔吐,隨即送湘東醫院門診就診,門診以“腹部外傷”收住醫院,入院后次日行上腹部ct檢查,確診為肝挫裂傷、腹部閉合性損傷。這是一起明顯的工傷事故,而該單位也沒有開展工傷保險,醫保經辦機構隨即做出不予報銷醫保費用的處理決定。

  三是把好“三大目錄”執行關,嚴防基金浪費。對定點醫院“三大目錄”的執行情況,市醫保經辦機構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進行重點稽查,兩名專職醫審人員,每天都要深入醫院檢查一次。稽查內容主要是有無小病大養、掛床住院;是否落實一日清單制度情況;醫生用藥是否遵循安全、經濟、有效原則,病人出院帶藥是否超標;醫生是否把好特檢、特治和轉診轉院初審關。稽查方式除采取直接詢問病人或家屬、實地查看、檢查在架病歷、調閱歸檔病歷外,還充分利用網絡系統對住院病人醫療費用進行適時、動態監控,嚴格審核。三年多來共稽查5000多人次,共拒付不合理費用45萬元。20xx年4月,在對中醫院進行一次突擊稽查時,查出不合理費用(包括藥品使用不合理、診斷、檢查無醫囑記錄等)4萬多元,當即對此予以拒付。此外,今年還組織市醫保局、財政局和衛生局等部門,每月對各定點醫院進行一次集中審核,保障了醫保基金合理、正常支出。

  2、堅持“三個到位”,加強對定點藥店的管理。

  對醫保定點藥店的管理,我市推出了綠牌準入、黃牌約束、紅牌退出的管理機制,從審批、管理、考核等方面實行全方位審查監督,收到了比較好的效果。

  一是堅持審批到位,嚴格實行準入制度。在充分考慮合理布局、服務質量、服務水平等因素和進行總量控制的基礎上,實行嚴格的市場競爭準入制度,由市醫保經辦機構會同財政、工商、衛生、藥監、物價、質監等部門進行綜合審查,確定定點單位。同時放開了定點藥店的競爭門檻,讓民營平價藥店躋身定點范圍,目前,我市24家獲得定點藥店資質的單位有民營藥店22家。民營平價藥店的參與,既降低了藥價,節約了醫保基金,也減輕了參保患者的負擔,還有效打擊了醫藥行業的不正之風。

  二是堅持管理到位,嚴格規范售藥行為。醫保經辦機構從加強對醫保定點服務機構的管理入手,對定點藥店提出指標管理要求,要求必須嚴格執行《定點藥店規范管理標準》和《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兩個規范性文件,24家定點藥店都建立了健全的藥品質量保證制度,基本醫療保險目錄藥品配備率都在80%以上,銷售處方藥品基本上都嚴格按照審方、配方、復核程序配藥,從而很好地控制了參保人員的個人負擔率。通過檢查,到目前為止,定點藥店操作流程規范,服務質量不斷提高,也沒有發現以藥換物、以藥換藥現象。

  三是堅持考核到位,嚴格執行目標管理。本著合理性、可操作性原則,我市在醫保啟動初就制訂了《定點藥店目標考核細則》,對管理職責、藥品質量、銷售服務等方面作出了相應的要求。幾年來,通過建立日常檢查和專項考核相結合的考核機制和實行資格年審制度,確保了管理目標的實現。日常檢查主要從檢查藥店的售藥處方入手,注重合理用藥、合理售藥和合理收費,重點查看藥品質量、執業藥師是否在崗、處方是否留有存根和服務態度等;專項考核主要是每季末進行例行檢查,對藥價和經營的合理性進行監管,對服務水平、服務質量等方面進行綜合測評,結果與年末考核掛鉤,作為是否續簽協議的重要依據。

  3、突出“三化”,加強對經辦人員的管理。

  培養一支政治強、素質高、作風硬的隊伍是加強醫保經辦機構效能建設的必然要求,也是不斷推動醫保事業發展,確保基金管理規范的前提和根本保證。為提高隊伍素質和工作效率,市醫保機構以爭創“三優服務窗口”為載體,以落實“三化”為突破口,在廣大工作人員中開展講政治大局、講集體榮譽、樹整體形象活動,引導他們過好權力關、利益關、榮譽關,不斷提高了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和服務水平。

  工作制度化,做到有章可循。近年來,醫保經辦機構出臺實施了內控制度。內控制度包括績效考核制度、股室崗位責任制、醫保審核和結算管理制度、責任追究制、醫保審批管理制度以及定點醫院、定點藥店、特殊門診、轉診轉院、異地擇醫、特檢特治的審批管理制度、醫療保險辦事程序等十三項。通過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規范業務流程,強化權力制約,確保了各項工作有章可循,穩步推進。

  辦事公開化,接受群眾監督。在工作過程中,經辦機構把所有的政策法規和辦事程序公布上墻,極大地方便了廣大參保人員,也有利于廣大群眾和參保人進行監督。還積極推行首問責任制,要求所有工作人員對參保人的咨詢,做到有問必答、有問能答,回答準確、易懂。在工作臺還設立了意見簿和局長信箱,積極采納有益建議,誠懇接受監督,及時改進工作。在去年年終社會滿意度測評時,勞動保障工作群眾滿意率位居全市首位。

  服務人性化,提高服務水平。醫保日常工作主要是為參保人服務,經辦機構始終堅持“一切為了參保人”的工作理念,把提供優質服務貫穿于工作的始終,不斷改善服務態度,提倡微笑服務,使用文明用語,做到禮貌待人,開展了創三優文明服務示范窗動和“一個黨員、一面旗幟”活動,做到了以參保人為中心,以高標準的辦事效率和全方位的優質服務為核心,最終達到參保人、參保單位和社會三方面滿意。20xx年,包括醫保在內的保險服務窗口,被評為全省“三優服務示范窗口”。

  (三)強化政策到位,確保政策兌現、待遇落實。

  為切實減輕參保人員住院醫療個人負擔,提高參保人員待遇,我市多次調整醫療保險政策,提高報銷比例,20xx年下發了《醴勞字[20xx]02號》文件,降低了住院的起付標準費,提高了床位費的支付標準;緊接著又先后下發了《醴勞字[20xx]37號》、《醴勞社字[20xx]12號》、《醴勞社字[20xx]5號》和《醴勞社字[20xx]19號》四個文件,一是對特殊門診的起付線予以了降低;二是推出了單病種實行費用包干的結算,已有160多人受益;三是降低了住院起付標準和市外轉診轉院、異地擇醫先行自付比例;四是提高特殊門診、住院報銷比例。并將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最初的2.5萬元提高到6萬元。1萬元段以上在職、退休報銷比例均為95%。通過這些政策的調整,住院報銷比例總體上達到了73%(費用越高者越受益)。

  為體現以人為本,關愛參保者的宗旨,真正使基金發揮應有作用,市醫保經辦機構還認真審核參保住院對象應享受費用的兌付,有效防止了錯漏情況的發生。20xx年2月17日,石亭鎮聯校教師郭某在自家板梯間摔倒,致左股骨骨折,被送湘東醫院住院治療,家屬持相關證件到該院醫保科錄入微機時,該院告之外傷所致骨折一般不屬于醫保報銷范圍,如確屬疾病所致,需醫保經辦機構確認。接到醫保科報告后,經辦機構醫審人員調閱了病人住院病歷和詢問病者,發現既往有眩暈癥、失眠、貧血癥狀,3月30日上午(當時病人已出院),醫審人員與執法大隊人員一同前往聯校、學校調查核實,確定無第三方責任,根據有關文件,作出予以報銷決定,有力維護了參保人的正當權益。

  三、存在的問題和今后的打算

  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已經進入一個新的時期,改革的目標也更加明朗:一是要體現社會公平,使更多的人能夠參保并享受到相應的保障;二是要使制度運行更加穩健和可持續發展;三是要使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能夠得到不斷完善;四是要讓制度更具開放性、兼容性。我市醫療保險工作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也面臨四大突出矛盾。

  一是傳統產業不優制約了保險擴面。我市陶瓷花炮兩大傳統產業都屬于勞動密集型產業,科技含量不高,而勞動力成本相對較高,絕大多數企業利潤空間相對較小,假如按照政策全部強制納入保險,勢必給企業造成極大壓力,部分企業可能根本無法承受,將面臨無法正常運轉。如不能有效改變這種局面,保險擴面將很難逾越這道門檻,至少會造成擴面步履放慢。

  二是財政資金不足限制了政策落實。根據株洲市政府[20xx]82號文件《株洲市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規定》,我市在實行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要建立公務員醫療補助資金及實行五年的過渡性醫保個人帳戶的補助,這兩項資金市財政每年需安排預算1760萬元—1990萬元(按人平5%-7%補助,每年鋪一個月的個人帳戶資金1000元/人)。但由于我市財政資金有限,預算沒有作出安排,因此,我市公務員上述兩項補助均未享受。為解決改制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我市已制定了改制企業職工醫療統籌辦法(試行)草案,初步估算這一塊財政又要每年注入資金700萬元左右。同時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早就提出了將城市居民納入醫保范圍,省內不少縣市已經開始執行,我市一旦執行起來,最關鍵的也還是財政資金能否做到足額到位。

  三是基礎配置不齊束縛了管理到位。我市醫保經辦機構人員力量單薄,目前只有8個人,在株洲市五個縣市中,人數是最少的。而要承擔繁重的業務工作,其中涉及資金幾千萬、參保人群5萬多的數據,每月應付幾百人的結算,同時還要對醫院結算審核,催收基金,幾乎每一個工作人員都要承擔多項工作。如果城市居民醫療保險開展起來,又是幾萬到上十萬的人員參保,其工作量可想而知的。特別是工傷保險工作,面對全市近千家企業,上十萬參保人員,又缺乏必備的交通等工具,如一旦工傷事故發生就必須及時趕到現場,因此,對工傷保險實行單列,增設專門機構,增加人員編制已勢在必行,刻不容緩。

醫保藥店財務管理制度15

  一、農村藥品“兩網”建設的現狀

  藥品供應網按照“市場主導,政府引導,政策扶持,法律規范"和改革醫藥管理體制,促進醫藥分開的原則,扎實推進。截至目前,全市藥品批發企業發展到21家,藥品零售連鎖公司3家,零售藥店593家。其中,設在鄉鎮的藥店176家,自然村212家,鄉村藥店占全市藥店總數的65%。藥品供應網呈現出以下特點:一是渠道規范,藥價降低,農民得到實惠。引導通過GSP認證的藥品批發、零售連鎖企業實行內部直接配送,按照農村藥店開辦政策標準,擴大藥品零售供應網點。農村藥店由實施“兩網"建設前的3家,擴大到現在的212家,3年多增加了7O倍,極大地方便了農村群眾購藥治病需求。市場份額隨之擴大,藥價不斷降低,鄉鎮衛生院代購分發一統農村藥品市場供應的格局被打破,農民得到了實惠。二是招商引資,加強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按照我市招商引資政策和藥品監管的法律法規,引導有資金實力和管理規范的企業、個人,來我市投資開辦藥品批發零售企業,鼓勵企業內部直接配送和連鎖經營。同時采取聯合辦學,開辦藥學專業函授班等形式,為發展農村藥店、提高農村藥品供應網絡建設水平儲備人才。三是加強監管,保證了藥品質量。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不斷加大對新開辦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強化GSP質量認證和認證后的跟蹤監督檢查。目前全市有53%的鄉村藥店,通過了GSP質量認證檢查。另外還通過規范鄉鎮衛生院藥品代購分發行為,擴大其分發覆蓋面形式等,促進了藥品供應網絡建設。農民就醫狀況明顯改善、醫藥費用負擔有所減輕,“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狀況有所緩解。

  農村藥品監督網建設,目前全市已發展藥品監督員71人,鄉鎮協管員222人,村級信息員5377人,實現了“縣有監督員、鄉有協管員、村有信息員”的工作要求,一個縣級監管為主、鄉級協助、村級報告的三級農村藥品監管網絡格局全面形成。我市藥品監督網建立運行以來呈現出以下特點:一是政府重視。各縣區政府均以縣編辦或縣(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對藥品監督網建設工作行文,無論是設立監管站還是設立食品藥品監管助理員,都明確了其職能,隸屬于鄉鎮政府管理,業務上受縣級食品藥品監管局指導,在自然村中指定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員。二是機構基本建立。全市有71個鄉鎮辦設立了食品藥品監管機構,有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辦公設施,掛靠在相關部門合署辦公,不斷強化對農村衛生室規范用藥的分類管理和動態管理。三是落實了監管責任。實施目標管理考核,加強了食品藥品協管員和農村信息員的專業知識培訓和業務指導。

  二、“兩網"建設的難點和問題

  (一)藥品供應網絡方面。一是農村群眾居住分散,經濟基礎薄弱,消費水平低,有的網點建得起但立不住,偏僻行政村建不了網點。二是部分鄉村網點購貨渠道比較亂。三是部分網點購進藥品驗收記錄執行不到位,各種檔案不健全。四是部分網點管理意識比較差,過期藥品(醫療器械)不同程度存在。

  (二)藥品監督網絡方面。一是各縣建立的縣鄉村三級藥品監督網絡,鄉鎮藥品協管員有的來自計生部門、有的來自婦聯、衛生院,還有的來自司法所、工商所等不同部門,基本是兼職。二是經費無保障。我市各級財政均無“兩網”建設專項資金,監督員、協管員和信息員的工作經費和補貼無法落實。各縣區在行政村中聘任的信息員均為兼職,無任何酬勞。為調動其工作積極性,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雖然落實了打假舉報獎勵政策,有的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經費十分緊張的情況下,拿出部分財力、經費對監督員、協管員和信息員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適當補償,但這些做法經不起時間考驗不能堅持。三是專業素質較差,易受到人身攻擊,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監督積極性。目前通過縣、鄉鎮、村監督網絡發現并查處的假劣藥品案件還不是很多。20xx年我市通過“兩網"查處的假劣藥品案件共102件,其中最多的縣達到了40起,有的縣為零。四是鄉村藥店不能納入新農合購藥報銷范圍,制約了發展。目前,管理規范、通過了GSP質量認證的藥店還不能納入新農合定點購藥報銷范圍,新農合定點報銷范圍只限在衛生部門指定的衛生醫療單位,兩者相比明顯處于不公平的競爭態勢。有的藥店即使微利經營也難以維系,市場調節作用發揮不明顯,群眾不能購買質優價廉藥品,農村群眾對此呼聲較大。

  三、加快“兩網"建設的建議

  確保廣大農村群眾用藥安全,是貫徹以人為本,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市農村藥品“兩網"建設,應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和省政府提出的“建得起、立得住、運行好”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強力推進。

  (一)深化體制改革,建立完善農村藥品“兩網”組織體系。結合鄉鎮政府機構改革,在全市各縣區統一建立鄉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專職助理員,明確其在政府中的地位和職能,配備必要的辦公場所和設備。探索建立有人事、編辦、勞動和社會保障-、衛生、財政、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共同參與的深化農村藥品“兩網”建設的管理機制,為“兩網"建設提供組織保證。

  (二)健全農村藥品“兩網"建設的保障體系。按照省政府提出的藥品“兩網"建設“建得起、立得住、運行好”目標要求,我市的“兩網”建設工作經費和藥品監督員、協管員、信息員的補助經費,應列入地方財政預算。同時,進一步落實打假舉報獎勵政策,多方籌集資金,確保監督網長期發揮作用并保持隊伍的相對穩定,促進藥品市場秩序不斷規范,維護農村群眾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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