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風險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風險管理制度 1
(1)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分為結算準備金和交易保證金。交易保證金標準在期貨合約中規定。
期貨合約交易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風險調整交易保證金標準,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①出現連續同方向漲跌停板;
②遇國家法定長假;
③交易所認為市場風險明顯增大;
④交易所認為必要的其他情況。
調整期貨合④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的,交易所應在當日結算時對該合約的所有持倉按新的交易保證金標準進行結算。保證金不足的,應當在下一個交易日開市前追加到位。
(2)價格限制制度
價格限制制度分為熔斷制度與漲跌停板制度。每日熔斷與漲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設定,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期貨合約的熔斷與漲跌停板幅度。
股指期貨合約的熔斷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正負6%,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正負10%,最后交易日不設價格限制。
每日開盤后,股指期貨合約申報價觸及熔斷價格且持續一分鐘,該合約啟動熔斷機制。
①啟動熔斷機制后的連續十分鐘內,該合約買賣申報在熔斷價格區間內繼續撮合成交。十分鐘后,熔斷機制終止,漲跌停板價格生效。
②熔斷機制啟動后不足十分鐘,市場暫停交易的,熔斷機制終止,重啟交易后,漲跌停板價格生效。
③收市前三十分鐘內,不啟動熔斷機制。熔斷機制已經啟動的,繼續執行至熔斷期結束。
④每日只啟動一次熔斷機制。
(3)限倉制度
限倉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投資者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持倉的最大數額。
同一投資者在不同會員處開倉交易,其在某一合約的持倉合計,不得超出一個投資者的持倉限額。
會員和投資者的股指期貨合約持倉限額具體規定如下:
①對投資者單個合約單邊持倉實行絕對數額限倉,持倉限額為20xx手。
②某一合約總持倉量(單邊)超過10萬手的,結算會員該合約持倉總量(單邊)不得超過該合約總持倉量的25%。
③獲準套期保值額度的會員或投資者持倉,不受此限。
會員和投資者超過持倉限額的,不得同方向開倉交易。
(4)大戶報告制度
投資者的持倉量達到交易所規定的持倉報告標準的.,投資者應通過受托會員向交易所報告。交易所可根據市場風險狀況,制定并調整持倉報告標準。
投資者的持倉達到交易所報告標準的,應于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向交易所報告。交易所有權要求投資者補充報告。
達到交易所報告標準的投資者應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資者大戶報告表》,內容包括會員名稱、會員號、投資者名稱和交易編碼、合約代碼、持倉量、交易保證金、可動用資金;
②資金來源說明;
③法人投資者的實際控制人資料;
④開戶材料及當日結算單據;
⑤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管理制度《期貨風險管理制度》。
(5)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是指交易所按有關規定對會員、投資者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
會員、投資者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交易所對其持倉實行強行平倉:
①會員結算準備金余額小于零,并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補足的;
②持倉超出持倉限額標準,并未能在規定時限內平倉的;
③因違規受到交易所強行平倉處罰的;
④根據交易所的緊急措施應予強行平倉的;
⑤其他應予強行平倉的。
強行平倉的執行原則:強行平倉先由會員執行,時限除交易所特別規定外,一律為開市后第一節。規定時限內會員未執行完畢的,由交易所強制執行。
強行平倉的執行程序:
①通知。交易所以“強行平倉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的形式向有關結算會員下達強行平倉要求。通知書除交易所特別送達以外,隨當日結算數據發送,有關結算會員可以通過交易所系統獲得。
②執行及確認。
1、開市后,有關會員應自行平倉,直至達到平倉要求;
2、結算會員超過規定平倉時限而未執行完畢的,剩余部分由交易所執行強行平倉;
3、強行平倉結果隨當日成交記錄發送,有關信息可以通過交易所系統獲得。
(6)強制減倉制度
強制減倉是指交易所將當日以漲跌停板價申報的未成交平倉報單,以當日漲跌停板價與該合約凈持倉盈利投資者按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同一投資者雙向持倉的,其凈持倉部分的平倉報單參與強制減倉計算,其余平倉報單與其反向持倉自動對沖平倉。
(7)結算擔保金制度
交易所實行結算擔保金制度。結算擔保金是指由結算會員依交易所的規定繳存的,用于應對結算會員違約風險的共同擔保資金。
結算擔保金分為基礎擔保金和變動擔保金。基礎擔保金是指結算會員參與交易所結算交割業務必須繳納的最低擔保金數額。變動擔保金是指隨著結算會員業務量的變化而調整的擔保金。
(8)風險警示制度
交易所實行風險警示制度。交易所認為必要的,可以分別或同時采取要求報告情況、談話提醒、書面警示、公開譴責、發布風險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種或多種,以警示和化解風險。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權約見指定的會員高管人員或投資者談話提醒風險,或要求會員或投資者報告情況:
①期貨價格出現異常;
②會員或投資者交易異常;
③會員或投資者持倉異常;
④會員資金異常;
⑤會員或投資者涉嫌違規、違約;
⑥交易所接到投訴涉及到會員或投資者;
⑦會員涉及司法調查;
⑧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況。
風險管理制度 2
第一條(目的)為規范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主要內容)本規定適用于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委員會及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機構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原則、范圍、程序和結果處理等工作。
第三條(職責職能)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組建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下達風險評估任務,并根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及時依法采取相應的監測、檢測、通報和監督措施。
國務院有關部門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的要求提供有關信息和資料。
第四條(原則)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以監測信息和科學數據以及其他有關信息為基礎,遵循科學、透明和個案處理的原則。
第五條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依據本規定和章程進行風險評估,可以委托有關技術機構具體承擔相關科學數據、技術信息、檢驗結果的收集、處理、分析等任務。
風險評估經費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
第六條(獨立性)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以及承擔風險評估任務的機構應獨立開展風險評估,保證風險評估結果的科學、客觀和公正。
第七條(評估范圍)以下情形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下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任務。
(一)為制定或修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提供科學依據的;
(二)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在組織進行檢驗后認為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
(三)國務院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并提供有關信息和資料的;
(四)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為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國務院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以下方面的需要,可以提出風險評估的建議,并同時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
(一)發現某一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存在安全性隱患的;
(二)因科學技術發展,需要對某一食品或食品危害因素進行重新評估的;
(三)為確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重點領域、重點品種的需要的。
第九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風險評估建議應提供《風險評估項目建議書》,并盡可能提供相關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科學數據以及其他有關信息。
第十條(與食用農產品風險評估關系)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國務院農業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將已有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的結果等相關資料,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通報。
第十一條(不予評估的情形)對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委員會提出意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可以作出不予評估的決定:
(一)食品生產經營過程存在違法行為,通過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可以解決的;
(二)對于食品安全風險較低或者可以通過簡單的風險管理措施解決的而缺乏評估必要性的;
(三)國際已有風險評估結論且適于我國膳食暴露模式的;
上述情形在發現有新的科學數據和有關信息證明仍有必要開展風險評估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重新做出風險評估的決定。
第十二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確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計劃和優先評估項目。
第十三條(任務說明)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下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任務時,應向提出風險評估建議的部門收集以下信息:
(一)危害的性質、涉及的食品種類、食品數量和分布范圍;
(二)危害進入食品的途徑和含量;
(三)危害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
(四)危害涉及的人群和數量;
(五)國內外現有的監督管理措施;
(六)其它與風險評估相關的信息。
第十四條(任務下達)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以《風險評估任務書》的形式向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下達風險評估任務。《風險評估任務書》應包括風險評估的目的、需要解決的問題和結果產出形式等內容。
第十五條(制定評估方案)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應根據評估任務提出風險評估實施方案,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對于需要進一步補充信息的,可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數據和信息采集方案的建議。
第十六條(實施評估)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按照評估方案,遵循危害識別、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評估和風險特征描述的結構化程序開展風險評估。
第十七條(風險交流)風險評估過程中,受委托承擔風險評估具體任務的`風險評估機構應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需要,及時提交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
對于風險評估過程中需要進一步補充數據才能進行的,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應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做出報告和工作建議。
第十八條(評估結果)風險評估機構應當在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要求的時限內提交風險評估結果,經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審議通過后上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和有關風險評估機構應對風險評估結果和報告負責。
第十九條(應急評估)發生下列情形,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可以要求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立即研究分析,對需要開展風險評估的事項,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應當立即成立臨時工作組,制定應急評估方案。
(一)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的;
(二)公眾高度關注的食品安全問題需要盡快解答的;
(三)國務院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并提出應急評估建議的;
(四)處理與食品安全相關的國際貿易爭端需要的;
(五)其它需要通過風險評估解決的食品安全事件。
第二十條(進行評估)臨時工作組按照應急評估程序和應急評估方案進行風險評估,及時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風險評估結果報告。
第二十一條(公布結果)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向社會公布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
風險評估結果由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用語定義如下: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指對食品、食品添加劑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對人體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所進行的科學評估,包括危害識別、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評估、風險特征描述等。
危害:指食品中所含有的對健康有潛在不良影響的生物、化學或物理因素或食品存在狀況。
危害識別:指對食品中可能產生不良健康影響的某種危害的定性描述。
危害特征描述:指定性或定量分析危害的量效反應關系或危害作用機理。
暴露評估:不同人群攝入某種危害的定性或定量分析。
風險特征描述:根據危害識別、危害特征描述和暴露評估的結果,綜合分析該危害產生不良健康影響的嚴重性和可能性。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風險管理制度 3
第一條持續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所有危險源進行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為消除事故隱患奠定基礎,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稱的危險源,是指在生產過程或作業環境中具有潛在能量和物質釋放危險的、可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或環境破壞的、在一定的觸發因素作用下可轉化為事故的設備設施、作業活動、場所及周邊環境。
2.危險辨識,是指辨識出危險因素,即潛在和固有的危險性、觸發條件、存在條件;危險性評價是對辨識的結果做出科學的分析,以確定發生危險的可能性及風險程度。
第三條堅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原則,從潛在危險性、存在條件及觸發因素三個方面進行危險源的辨識和風險評價。
第四條適用于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涉及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工作。
1.管理者代表負責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工作。
2.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3.各車間、部門負責其管轄范圍內的危險源辨識工作,參加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工作。
第六條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各車間、部室每年對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涉及的危險源至少進行一次辨識和風險評價,辨識和評價結果向公司領導匯報。
第七條要確保一定數量的不同層面員工參與全公司危險源的辨識與風險評價工作,增強員工對危險源的預知預控效果。
第八條危險源的辨識與風險評價要涵蓋所有的生產過程、設備設施、作業場所及周邊環境,同時還要考慮生產場所以外的各種活動、裝置及其他相關方的活動。
第九條在進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時,應從以下五個方面考慮所有作業區域內的生產活動、設備設施、作業人員及安全管理:
4.GB/T13861-20xx《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的六種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即: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生理和心理性、行為性和其它性危害。
5.GB644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及調查分析規則》的20種事故類別。
第十條在進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中,要充分認定并評估工作或活動的次生風險。
第十一條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要基于實際問題,通過初始風險評價和持續的風險評價,對風險評價實現動態、閉環管理。
第十二條危險源的辨識與風險評價結果應形成標準化系統文件,并定期進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的'回顧與更新,實現危險源的有效預知預控目的。
確定生產作業過程→識別危險源→安全風險評價→登記重大安全風險。
第十四條在危險源辨識與評價前,應充分作好以下準備工作:
1.公司要高度重視,在人員、時間和其他資源上給予支持和保證;
2.必須由懂專業、有經驗的人員組成辨識小組,如公司領導、車間(科室)負責人、工程技術管理人員、設備技術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班組長及現場作業人員等;
3.識別和應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程要全,基本覆蓋本單位、本項目的所有施工、作業場所及所用的設備設施;
4.參加辨識的人員必須掌握辨識范圍和類別等基本情況,了解法律法規對本單位、本項目的安全具體要求;
1.所有活動中存在的危險源。包括工作過程中所有人員的活動、外來人員的活動;常規活動(如正常的工作活動等)、異常情況下的活動和緊急狀況下的活動(如火災等)。
2.所有工作場所的設施設備(包括外部提供的)中存在危險源,如建筑物、車輛等。
3.所有采購、使用、儲存、報廢的物資(包括外部提供的)中存在危險源,如食品、辦公用品、生活物品等。
4.各種工作環境因素帶來的影響,如高溫、低溫、照明等。
5.識別危險源時要考慮六種典型危害、三種時態和三種狀態
a.各種有毒有害化學品的揮發、泄漏所造成的人員傷害、火災等;
b.物理危害:造成人體輻射損傷、凍傷、燒傷、中毒等;
c.機械危害:造成人體砸傷、壓傷、倒塌壓埋傷、割傷、刺傷、擦傷、扭傷、沖擊傷、切斷傷等;
d.電器危害:設備設施安全裝置缺乏或損壞造成的火災、人員觸電、設備損害等;
e.人體工程危害:不適宜的作業方式、作息時間、作業環境等引起的人體過度疲勞危害;
f.生物危害:病毒、有害細菌、真菌等造成的發病感染。
a.過去:作業活動或設備等過去的安全控制狀態及發生過的人體傷害事故;
c.將來:作業活動發生變化、系統或設備等在發生改進、報廢后將會產生的危險因素。
a.正常:作業活動或設備等按其工作任務連續長時間進行工作的狀態;
b.異常:作業活動或設備等周期性或臨時性進行工作的狀態,如設備的開啟、停止、檢修等狀態;
1.收集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法規、標準,將其作為重要依據和線索。
2.收集本單位和其它同類單位過去已發生的事件和事故信息。
3.通過收集其它要求(如:顧客的要求等)和專家咨詢獲得的信息。
現場觀察:對作業活動、設備運轉進行現場觀測,分析人員、過程、設備運轉過程中存在的危害;
座談:召集安全管理人員、專業人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討論分析作業活動、設備運轉過程中存在的危害,對現場觀察分析得出的危害進行補充和確認;
預先危害分析:新設備或新過程采用前,預先對存在的危害類別、危害產生的條件、事故后果等概略地進行模擬分析和評價。
第十七條危險源的風險評價采用“定性判斷法”和“定量打分法”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第十八條各單位按照上述規定,對危險源進行識別,填寫《危險源辯識與風險評價調查登記表》中的“序號”、“場所/設備設施/活動”、“危險源”、“可能的損害”、“現有控制措施/制度”等內容。
第二十條經評價確定為重大風險危險源的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整理填入《重大風險危險源清單》,報管理者代表批準后,將其傳遞給相關部門,并制定風險控制措施。
5.配備完備的個體防護用品,加強員工保護,降低風險。
1.采取專門措施控制時應建立詳盡的實施計劃(即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3.建立和完善安全制度,編制相關安全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
對一般風險危險源,對職工進行安全風險教育,有關部門完善現有制度和措施,加強運行監控。
第二十四條風險評價要堅持“持續改進”的原則,對危險源及時進行辨識和評價,處理重大風險,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四條公司應制定重大風險危險源的控制措施,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監督檢查各單位對重大風險危險源管理和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
第二十五條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進行危險源的更新工作,對新增危險源進行風險評價,并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4)采用新設備、設施前或設備技術改造后投入使用前;
各單位根據補充辨識和評價的結果,填寫新增《危險源辯識與風險評價調查登記表》和《危險源清單》,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備案。
風險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健全部門的“安全風險,安全制約,安全激勵”機制,實施責任到人的目標管理。同時,激勵部門及項目相關人員積極開展安全管理工作,努力爭創安全先進,全面提高整體安全管理水平,使公司在安全方面取得優異的'成績,特制定本方案。
二、適用范圍
總經理、生產副總、行政副總、行政部經理、生產部經理、工程部經理、副經理、車間主任、副主任、組長、車間員工。
三、實施依據
1、公司對部門的安全檢查、考核情況;部門對各班組的安全檢查、考核情況。
2、各車間、班組安全文件、制度的傳達落實及報表完成情況。
3、各車間安全管理目標實現情況。
四、安全風險金實施及標準
1、安全風險金
1.1公司建立單獨安全風險金賬戶,由公司統籌支付,不足部分由公司補貼。
1.2財務部在發放上月工資時按本制度獎罰本月安全風險金。
2、安全風險金標準
3、安全風險金獎罰
3.1員工的安全風險金獎罰均以車間為單位,每月作為安全風險金獎罰的一個周期。
3.2安全風險金獎勵時,行政部(安全管理員)提交被獎勵人員名單及標準,交行政副總和生產副總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部實施。
3.3各崗位對應的所轄范圍內,每月全面實現安全管理目標,不出一起工傷事故,安全考核成績符合獎勵標準的,依據安全風險金標準予以0.5倍獎勵。
3.4各崗位對應的所轄范圍內,沒有完成安全管理目標或發生安全事故,安全風險金將按比例從工資中扣除。所轄范圍內在一個月內出現兩次或以上的安全事故,安全風險金按累計比例扣除,安全風險金扣除100%封頂。死亡事故在安全風險金扣除比例之外另行計算,不納入累計范疇。
3.5一般性事故、輕傷、重傷事故按照以下標準劃分:治療費用:重傷≥15000元,2000元≤輕傷<15000元,0元<一般性事故<2000元。
3.6公司設立年度安全風險金:
3.6.1安全管控費:
(1)一年內公司0死亡事故,給予發放安全管控費:總經理5000元、副總2000元、經理1000元、副經理800元,安全管理員800元。
(2)一年內公司重傷事故累計低于2起(含2起),給予發放安全管控費:總經理3000元、副總1000元、經理800元、副經理600元,安全管理員600元。
(3)一年內公司輕傷事故、一般性事故累計低于6起(含6起),給予發放安全管控費:總經理2000元、副總級500元、經理級400元、副經理級300元,安全管理員300元。
(4)一年內公司出現1例死亡事故,取消以上三項安全管控費;一年內公司重傷事故超過3起(含3起),取消以上三項安全管控費;一年內公司輕傷事故超過7起(含7起),取消以上三項安全管控費。
3.6.2年終安全獎:
(1)車間主任(含)以下的員工給予發放年終安全獎:給予車間主任、組長等管理人員安全風險金標準的3倍年終安全獎,給予員工安全風險金繳納標準的5倍年終安全獎。
(2)若在該年度任何一個安全風險金獎罰周期內,受到安全風險金處罰人員不再享受該年度安全獎勵。
五、本辦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實施,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風險管理制度 5
一、醫療技術風險管理體系
醫療技術風險管理納入醫療質量管理體系,實行醫院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及科室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兩級管理。醫務科負責醫療技術風險上報統計、組織專家討論、反饋整改意見等具體工作。
二、造成醫療技術風險的可能因素
(一)醫療技術設計方面:新技術操作規范不成熟,技術操作流程不夠科學或者過于復雜等;
(二)醫務人員個人因素:新技術應用經驗不足、技術能力不足等;
(三)設備因素:設備和設施發生改變,不能正常運轉等;
三、風險管理和預警工作流程
(一)執行技術操作的經治醫師負責監測技術風險,發現有潛在風險或已經造成損害時,應立即現場采取處理措施。現場經治醫師采取措施后仍難以處理時,應立即向上級醫師報告直至科主任,必要時報告醫務科或分管院領導。參照《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和《醫療糾紛(事故)防范、預警與處理規定》進行上報。
(二)醫務科根據《醫療技術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必要時組織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專家進行分析討論,指導相關人員做出正確處理。
(三)如需繼續應用該技術,主管醫師應向患者或家屬告知情況,征得患者或家屬的同意并簽署知情同意書后施行。
(四)經治醫師對緊急意外情況后出現的`病情變化、診療方案、上級醫師意見及診療情況應及時記錄,同時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至患者病情穩定為止。
四、醫療技術風險的預防
落實我院《醫療技術管理制度》、《新技術準入和評估制度》和《高風險診療操作的資格許可授權制度》等相關規定,醫務科定期對上報的醫療技術風險進行匯總和分析,呈交醫院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討論評估,對醫療技術的安全、質量、療效、費用等情況進行全程追蹤管理和評價,及時發現醫療技術風險,并將評價結果反饋給相關科室,督促其采取相應措施,保證醫療技術管理持續改進。
風險管理制度 6
1目的
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是企業安全管理的核心,風險分級管控過程中確定的典型控制措施是隱患排查的重要內容。風險分級管控體系是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標準化相關要求的深化。
本制度用于規范和指導本公司開展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通過識別所有常規和非常規的生產活動、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存在的風險,強化源頭管理,制定出合理的、科學的、經濟有效的技術措施、組織措施、管理措施,避免人身傷害、職業病、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以達到降低風險,杜絕或減少各種隱患,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的目的。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的目的、安全生產分級管控責任部門、職責、工作內容等相關事宜。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成員。
3責任部門和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領導小組由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以及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具體人員組成以公司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組織領導機構成立文件為準。
相關責任部門及職責如下:
3.1總經理職責
(1)全面組織、監督、指導、考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的開展及各項措施的落實;
(2)傳達學習和貫徹關于兩個體系有關政府文件、精神和要求;
(3)組織編制符合要求、滿足公司實際運行狀況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體系實施方案》;
(4)組織全面展開工作,明確各單位進度和質量要求,適時指導和調度,并組織制定考核辦法;
(5)保證兩個體系建設及運行期間資源、經費投入的有效實施;
(6)組織評審風險分級管控清單,并審定發布;
(7)定期參加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體系工作專題會,固化成果、健全檔案,持續降低事故風險。
3.2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1)組織擬定滿足公司實際運行狀況的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實施方案、風險分級管控管理制度等體系文件、編制雙重預防體系教育培訓計劃,風險評價準則,隱患排查治理計劃等制度文件;
(2)組織開展公司雙重預防體系教育培訓,對全體員工分層次、分階段進行教育培訓,記錄、評估培訓情況并對受訓人員進行考核,匯總考核結果并按獎懲辦法提交獎懲結果給財務人員;
(3)組織各部門按計劃開展風險點排查、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等工作,確定重大風險,匯總各部門風險分析結果并組織風險分級管控評審會議;
(4)組織風險告知培訓,組織各部門對存在風險和職業病危害風險的工作場所區域設置風險警示標志、風險告知卡。
(5)建立常態機制、加強動態管理,每年至少一次對風險點清單進行調整,遇有法規變動、重大人事調整、工藝變更、更改擴項目、原料、設備、產品變動等及時進行風險評估,確保風險點處于有效管控中。
3.3各部門負責人職責
(1)按計劃推進落實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等體系文件的相關要求;
(2)組織本部門員工配合公司雙重預防體系教育培訓,組織實施考核并按獎懲辦法提交獎懲結果給安全管理人員;
(3)組織開展本部門風險點排查、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等工作,匯總風險分析結果提交給安全管理人員;
(4)組織本部門員工配合公司開展風險告知培訓,落實存在風險和職業病危害風險的工作場所區域按規定設置風險警示標志、風險告知卡;
(5)總經理和安全管理人員交辦的其他工作。
3.4財務科職責
(1)制定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安全經費使用計劃,協助各部門做好經費的提留和使用,保證專款專用并監督其合理使用;
(2)建立相應安全經費的使用臺賬,做好建設經費使用臺賬記錄;
(3)輔助雙重預防體系領導小組建立符合公司運行情況的責任考核制度;
(4)落實各部門開展風險分級管控建設責任考核,依照考核辦法對相應人員進行獎懲,做好獎懲記錄。
3.5員工職責
(1)熟悉掌握本崗位工藝安全信息,參與公司雙重預防體系安全培訓;
(2)參與本崗位危險因素辨識,提交辨識結果;
(3)知悉本崗位操作過程中存在的事故風險和安全控制措施;
(4)執行公司關于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其他相關工作。
4術語和定義
(1)風險
生產安全事故或健康損害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性的組合。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發生的概率。嚴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發生后,將造成的人員傷害和經濟損失的嚴重程度。
風險=可能性×嚴重性。
(2)可接受風險
根據企業法律義務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已被企業降至可容許程度的風險。
(3)重大風險
發生事故可能性與事故后果二者結合后風險值被認定為重大的風險類型。
(4)危險源
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或)健康損害和(或)財產損失的根源、狀態或行為,或它們的組合。
在分析生產過程中對人造成傷亡、影響人的身體健康甚至導致疾病的因素時,危險源可稱為危險有害因素,分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類。
(5)風險點
風險伴隨的設施、部位、場所和區域,以及在設施、部位、場所和區域實施的伴隨風險的作業活動,或以上兩者的組合。
(6)危險源辨識
識別危險源的存在并確定其分布和特性的過程。
(7)風險評價
對危險源導致的風險進行分析、評估、分級,對現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慮,以及對風險是否可接受予以確定的過程。
(8)風險分級
通過采用科學、合理方法對危險源所伴隨的風險進行定性或定量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劃分等級。
(9)風險分級管控
按照風險不同級別、所需管控資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復雜及難易程度等因素而確定不同管控層級的風險管控方式。
(10)風險控制措施
企業為將風險降低至可接受程度,針對該風險而采取的相應控制方法和手段。
(11)風險信息
風險點名稱、危險源名稱、類型、所在位置、當前狀態以及伴隨風險大小、等級、所需管控措施、責任單位、責任人等一系列信息的綜合。
(12)風險分級管控清單
企業各類風險信息的集合。
5風險評價的范圍
風險評價中危險源辨識的范圍應覆蓋本公司所有的作業活動和設備設施,包括:
(1)規劃、設計、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2)常規和非常規作業活動;
(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人員的活動;
(5)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6)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7)工藝、設備、管理、人員等變更;
(8)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9)氣候、地質及環境影響等。
6工作程序和內容
6.1風險判定準則結合公司可接受風險實際,制定事故(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嚴重性和風險度取值標準,明確風險判定準則,以便準確判定風險等級。風險等級判定應按從嚴從高原則。
6.2風險點確定
6.2.1風險點劃分原則
設施、部位、場所、區域:應遵循大小適中、便于分類、功能獨立、易于管理、范圍清晰的原則。可按照生產裝置、儲存罐區、裝卸站臺、作業場所等功能分區進行。
操作及作業活動:應當涵蓋生產經營全過程所有常規和非常規狀態的作業活動。對于系統或大型機組開、停車,檢維修,動火、受限空間等操作難度大、技術含量高、風險等級高、可能導致嚴重后果的作業活動應進行重點考慮。
6.2.2風險點排查
風險點排查的內容:組織對生產經營全過程進行風險點排查,形成包括風險點名稱、區域位置、可能導致事故類型等內容的基本信息,并建立《風險點登記臺賬》,為下一步進行風險分析做好準備。
風險點排查的方法:按生產(工作)流程的階段、場所、裝置、設施、作業活動或上述幾種方法的結合等進行。
6.3危險源辨識
6.3.1危險源辨識的內容
采用適用的辨識方法,對風險點內存在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辨識應覆蓋風險點內全部的設備設施和作業活動,并充分考慮不同狀態和不同環境帶來的影響。
6.3.2危險源辨識的方法
設備設施危險源辨識宜采用安全檢查表分析法(SCL)進行辨識,作業活動危險源辨識宜采用作業危害分析法(JHA)進行辨識,復雜的化工工藝,應采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法(簡稱HAZOP)等方法進行辨識。
7 評價方法
本公司采用JHA+LS分析作業活動風險等級,SCL+LS分析設備設施風險等級,依據企業可接受的范圍制定風險等級判定準則及控制措施。
JHA分析法即工作危害分析(Job Hazard Analysis)是一種安全風險分析方法,適合于對作業活動中存在的風險進行分析,制定控制和改進措施,以達到控制風險、減少和杜絕事故的目標。
SCL分析法即安全檢查表法(Safety Check List)是將一系列項目列出檢查表進行分析,以確定系統、場所的狀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通過檢查發現系統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改進措施的一種方法。檢查項目可以包括場地、周邊環境、設施、設備、操作、管理等各方面。
LS分析法即風險矩陣法(Likelihood Severity)該法是依據公司生產過程對某項工作或作業過程中風險出現的可能性、嚴重性、風險度三種判斷風險要素演變狀況的具體分析做出定量、定性的評價,包括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和事件后果的嚴重性S,以及與其對應的風險度R。風險度R=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事件后果的嚴重性S。
8重大風險確定原則
以下情形為重大風險:
(1)違反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中強制性條款的;
(2)發生過死亡、重傷、重大財產損失的事故,且現在發生事故的條件依然存在的;
(3)根據GB 18218評估為重大危險源的儲存場所;
(4)運行裝置界區內涉及搶修作業等作業現場10人及以上的;
(5)經風險評價確定為最高級別風險的。
9控制措施
9.1控制措施內容
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及生產運行情況等,確定優先控制的順序,采取措施削減風險,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預防事故的發生。
9.1.1制定控制措施應考慮:
(1)控制措施的可行性;
(2)控制措施的先進性;
(3)控制措施的經濟合理性;
(4)企業的經營運行情況;
(5)可靠的技術保證和服務。
9.1.2風險控制措施類別包括:
(1)工程技術措施;
(2)管理措施;
(3)培訓教育措施;
(4)個體防護措施;
(5)應急處置措施。
控制措施的制定應優先考慮消除危害,再考慮抑制危害,修訂或制定操作規程,最后采用減少暴露的措施控制風險。
9.2評審
風險控制措施應在實施前針對以下內容進行評審:
(1)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是否使風險降低至可接受風險;
(3)是否產生新的危險源或危險有害因素;
(4)是否已選定最佳的解決方案。
9.3重大危險源
本公司現階段不存在重大危險源。
若將來公司因生產環境或法律法規改變而出現重大危險源,則應根據重大危險源要求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實施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檔案。確定科學合理的控制措施并落實責任人。定期進行檢測、評估、監控,并將報告存入檔案。應將重大危險源的有關信息告知從業人員,應有事故應急措施和應急預案,并適時改進和演練,演練應有計劃和記錄。
9.4重大風險控制措施
依據已確定的評價方法、評價準則,定期進行風險評價。進行風險評價時,應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三個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分析,重點考慮以下因素:
(1)沖擊和撞擊;
(2)火災和爆炸;
(3)中毒、窒息和觸電;
(4)有毒有害物料、氣體的泄露;
(5)其他化學、物理性危害因素;
(6)人機工程因素;
(7)設備的腐蝕、缺陷;
(8)對環境的可能影響等。
需通過工程技術措施和(或)技術改造才能控制的風險,應制定控制該類風險的目標,并為實現目標制定方案。
屬于經常性或周期性工作中的不可接受風險,不需要通過工程技術措施,但需要制定新的文件(程序或作業文件)或修訂原來的文件,文件中應明確規定對該種風險的`有效控制措施,并在實踐中落實這些措施。
對于某些重大風險,可同時采取上述規定的措施。
在確定重大風險時,應考慮:
(1)有關法規、標準的要求;
(2)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嚴重性;
(3)企業的聲譽和社會關注程度等。
通過風險評價結果,即風險度R值的大小,將風險進行等級劃分,確定重大風險,按優先順序控制治理,填寫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并上報。
9.5風險分級管控
9.5.1風險分級
選擇風險矩陣(LS)法進行風險評價分級后,確定相應原則,將同一級別或不同級別風險按照從高到低的原則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實施分級管控。
9.5.2風險分級管控的要求
風險分級管控應遵循風險越高管控層級越高的原則,對于操作難度大、技術含量高、風險等級高、可能導致嚴重后果的作業活動應重點進行管控。上一級負責管控的風險,下一級必須同時負責管控,并逐級落實具體措施。根據風險分級管控的基本原則,結合機構設置情況,本公司各級風險的管控層級分為公司級、車間(部門)級及崗位級三級進行管控。
9.5.3編制風險分級管控清單
在每一輪風險辨識和評價后,編制包括全部風險點各類風險信息的風險分級管控清單,并按規定及時更新。
10文件管理
完整保存體現風險管控過程的記錄資料,并分類建檔管理,包括風險管控制度、風險點臺賬、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表,以及風險分級管控清單等內容的文件化成果;
涉及重大風險時,其辨識、評價過程記錄,風險控制措施及其實施和改進記錄等,應單獨建檔管理。
11分級管控的效果
通過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進:
(1)每一輪風險辨識和評價后,應使原有管控措施得到改進,或者通過增加新的管控措施提高安全可靠性;
(2)重大風險場所、部位的警示標識得到保持和改善;
(3)涉及重大風險部位的作業、屬于重大風險的作業建立了專人監護制度;
(4)員工對所從事崗位的風險有更充分的認識,安全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進一步提高;
(5)保證風險控制措施持續有效的制度得到改進和完善,風險管控能力得到加強;
(6)根據改進的風險控制措施,完善隱患排查項目清單,使隱患排查工作更有針對性。
12目標責任考核
(1)本公司每一個崗位都有風險分級管控的責任。
(2)鼓勵本單位廣大員工人員對存在的未排查到位的風險點進行報告。安全生產科負責風險點報告的登記、匯總工作。
(3)對接受的風險點報告,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調查核實,核實后補充到風險點相關臺賬中。
(4)給予在風險管控工作作出貢獻的個人和部門的獎勵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屬3級及以上風險點的;
②在本單位組織風險點排查辨識中未發現的;
③報告人留有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
(5)獎勵方式為直接發給一定數額獎金或在對從業人員月度、年度考核中予以獎勵。
(6)風險分級管控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應按規定的頻次和要求進行風險管控,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并按要求上報,每項不符合,扣部門或相關人員50元。
13持續改進
13.1評審
每年至少對風險分級管控體系進行一次系統性評審或更新。根據非常規作業活動、新增功能性區域、裝置或設施等適時開展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
13.2更新
主動根據以下情況變化對風險管控的影響,及時針對變化范圍開展風險分析,及時更新風險信息:
(1)法規、標準等增減、修訂變化所引起風險程度的改變;
(2)發生事故后,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對相關危險源的再評價;
(3)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調整;
(4)補充新辨識出的危險源評價;
(5)風險程度變化后,需要對風險控制措施的調整。
13.3溝通
建立不同職能和層級間的內部溝通和用于與相關方的外部風險管控溝通機制,及時有效傳遞風險信息,樹立內外部風險管控信心,提高風險管控效果和效率。重大風險信息更新后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風險管理制度 7
第一條 為保證基金管理規范化運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促進公司誠信、合法、有效經營,保障客戶及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維護公司及基金投資人的合法權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學、嚴密、高效的內部控制體系。
第二條 公司內部控制的總體目標
(1)保證公司經營管理活動的合法合規性;
(2)保證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3)實現公司穩健、持續發展,維護股東權益;
(4)促進公司全體員工恪守職業操守,正直誠信,廉潔自律,勤勉盡責。
第三條 公司內部控制遵循的原則
(1)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必須覆蓋公司的所有部門和崗位,滲透各項業務過程和業務環節,并普遍適用于公司每一位職員;
(2)審慎性原則:內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種風險,公司組織體系的構成、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風險、審慎經營為出發點;
(3)相互制約原則:公司設置的各部門、各崗位權責分明、相互制衡。
(4)獨立性原則:公司根據業務的'需要設立相對獨立的機構、部門和崗位;公司內部部門和崗位的設置必須權責分明;
(5)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與公司經營規模、業務范圍、競爭狀況和風險水平等相適應,并隨著情況的變化及時加以調整。
(6)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力爭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第四條 內部控制的制度體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備、有效并易于執行的制度體系。公司制度體系由不同層面的制度構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為三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公司章程;第二個層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三個層面是公司各機構、部門根據業務需要制定的各種制度及實施細則等。它們的制訂、修改、實施、廢止應該遵循相應的程序,每一層面的內容不得與其以上層面的內容相違背。公司重視對制度的持續檢驗,結合業務的發展、法規及監管環境的變化以及公司風險控制的要求,不斷檢討和增強公司制度的完備性、有效性。
第五條 控制活動
公司對投資、會計、技術系統和人力資源等主要業務制定了嚴格的控制制度。在業務管理制度上,做到了業務操作流程的科學、合理和標準化,并要求完整的記錄、保存和嚴格的檢查、復核;在崗位責任制度上,內部崗位分工合理、職責明確,不相容的職務、崗位分離設置,相互檢查、相互制約。
(1)投資控制制度
①投資決策與執行相分離。投資管理決策職能和投資執行職能嚴格隔離,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與項目組成員有不同人員擔任,人員之間保證相互獨立。
②投資授權控制。建立明確的投資決策授權制度,防止越權決策。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制定投資原則并審定資產配置比例,并評判各投資項目;項目組在投資決策委員會確定的范圍內,負責項目篩選、項目立項、項目調研和項目分析報告。
③禁止性控制。根據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明示股權投資過程中各種禁止性行為。
④多重監控和反饋。投資部負責人對項目組投資行為進行一線監控;風險管理部進行事中的監控;審計部門進行事后的監控。在監控中如發現異常情況將及時反饋并督促調整。
(2)會計控制制度
①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及相應的操作和控制規程,確保會計業務有章可循。
②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③公司真實、全面、及時地記載各項業務,充分發揮會計的核算監督職能,確保信息資料的真實與完整;建立完整的業務臺賬系統,并通過業務臺賬系統和會計核算系統交叉印證,防止出現帳外經營、賬目不清等問題。
④制定了完善的檔案保管和財務交接制度。
⑤公司建立財產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強化資產登記保管工作,確保公司及客戶資產的安全完整。
(3)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科學的招聘解聘制度、培訓制度、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確保人力資源的有效管理。
(5)審計制度
公司設立了審計部門,負責公司的監察工作。監察制度包括違規行為的調查程序和處理制度,以及對員工行為的監察。
第六條 信息溝通
公司建立了業務匯報體系,通過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公司員工及各級管理人員可以充分了解與其職責相關的信息,信息及時送交適當的人員進行處理。
第七條 內部監控
公司設立了獨立于各業務部門的風險控制部門,通過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評價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備性和有效性,監督公司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確保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的有效運行。
第八條本制度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為準。
第九條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及修訂。
第十條本制度自批準發布之日起實施,修改時亦同。
風險管理制度 8
1目的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增強員工的安全生產及環保意識,提高員工自覺遵守和維護安全規章制度的積極性,促進安全管理機制長效運行,特制訂本規定。
2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交通安全、井下工程事故、火工品丟失和失控、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環境污染事件等的管理。
3職責
3.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本辦法、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范圍以及獎懲兌現方案的審批。
3.2質量安全環保部負責本辦法的制定、修改和監督執行;負責安全生產風險金獎懲兌現方案的提出和報批。
3.3人力資源部負責提供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人員名單。
3.4財務部負責安全生產風險金本金的收取和獎勵資金的發放。
3管理內容
3.1風險金繳納人員范圍:
3.1.1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體成員。
3.1.2油田測井項目部、油田特種作業項目部、運輸隊經理及主管領導。
3.1.3各野外隊作業隊隊長、在崗駕駛員。
3.1.4如繳納人員既屬安委會成員又是本辦法規定的繳納單位領導,風險金不重復收取。
3.2安全生產風險金的交納
3.2.1安全生產風險控制期限: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2.2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金額:
(a)安委會主任、副主任為3000元,安委會委員為2000元;
(b)油田測井項目部、油田特種作業項目部、運輸隊經理及主管領導為2000元;
(c)測井(射孔、測試)作業隊隊長為1500元;
(d)在崗駕駛員為1500元。
3.2.3人力資源部依據本標準提供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人員名單,質量安全環保部初審,安委會副主任審核、主任審定后,并交財務部在工資中扣繳,并單列賬目,專款專用。質量安全環保部將審定后的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人員名單備案。
3.3考核與獎勵
3.3.1安全生產風險控制情況的考核每年年終進行一次,由質量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并根據考核結果提出獎懲方案,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批準后兌現。
3.3.2如繳納風險金的人員既是安委會成員又是本規定所規定的基層單位領導,按基層單位領導進行考核兌現。
3.3.3公司對下列情況給予風險金繳納人員與繳納的風險金本金數額相同的`獎勵。
(a)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油田測井項目部、油田特種作業項目部、運輸隊除外)應確保在考核年度范圍內實現公司級達標,無責任性死亡事故,無直接經濟損失超過40萬元以上的事故;
(b)油田測井項目部經理及主管領導應確保在考核年度范圍內實現公司規定指標,無責任性重大井下事故,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
(c)油田特種作業項目部經理及主管領導應確保在考核年度范圍內實現公司規定指標,無責任性井下事故,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
(d)運輸隊經理及主管領導應確保在考核年度范圍內實現公司規定指標,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
(e)各野外隊作業隊隊長應確保在考核年度范圍內實現無責任性交通事故,無責任性井下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不缺席公司要求參加的qhse管理體系培訓或活動;
(f)在崗駕駛員應確保在考核年度范圍內實現無責任性交通事故,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
3.3.4公司對下列情況扣罰風險金繳納人員的風險金本金。
a)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油田測井項目部、油田特種作業項目部、運輸隊除外)在考核年度范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死亡事故,且發生一次直接經濟損失超過40萬元以上的責任性事故;
((b)油田測井項目部經理及主管領導在考核年度范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重大井下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c)油田特種作業項目部經理及主管領導在考核年度范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井下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d)運輸隊經理及主管領導在考核年度范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e)各野外隊作業隊隊長在考核年度范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井下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f)在崗駕駛員在考核年度范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3.3.5公司對下列情況對風險金繳納人員實行不獎不罰,只保留風險金本金。
(a)安委會成員有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基層單位安全工作的義務。安委會成員中的部門、基層單位領導有權監督其他部門或基層單位的安全工作。但安委會成員未盡監督義務或檢查無記錄。
(b)對于繳納風險金的人員,按本辦法既不屬于獎勵范圍也不需扣罰時,保留本金。
3.3.6當風險金繳納人員不屬于本辦法規定的繳納人員范圍時,應在辦理相應的手續后,退還繳納的風險金。
3.3.7本辦法由質量安全環保部解釋。
風險管理制度 9
施工風險是影響施工項目目標實現的障礙。施工風險包括三個基本要素,一是風險的存在性;二是風險因素發生的不確定性;三是風險后果的不確定性。風險因素可按風險的類別,預計風險事件,做到有備無患。
施工風險管理是識別和度量項目風險,制定、選擇、管理風險處理方案的過程。施工風險管理的目標是,使造價、工期、質量、安全目標得以控制。
1、風險識別
立足于數據搜集、分析和預測,重視經驗在預測中的特殊作用;從項目風險管理的目標出發,通過風險調查、信息分析、專家咨詢和實驗論證等方法,對項目風險進行多維分解,從而全面認識風險,形成風險清單。
2、風險分析評價
將風險的不確定性予以量化,評價其潛在的影響。它包括的內容是:確定風險事件發生的概率,對項目目標影響的嚴重程度(具體如經濟損失量、工期延遲量);確定項目總周期內對風險事件實際發生的經驗、預測力及發生后的處理能力;評價所有風險的潛在影響,得到項目的風險決策變量值,作為項目決策的重要依據。
3、施工項目風險控制對策的規劃
風險管理對策的目的在于減少項目風險潛在損失,基本對策有三種形式:風險控制、風險自留、風險轉移。
風險控制對策是對使風險損失趨于嚴重的各種條件采取措施、進行控制,從而避免或減少發生風險的可能性及各種潛在的損失。具體講來,其一是風險回避方法,例如:為禁止某項會引致風險產生的活動而頒發規定等;其二是損失控制方法,通過損失預防和損失減少的手段來控制損失,諸如制訂安全計劃、災難計劃、應急計劃,重復檢查工程建設計劃,評估及監控有關系統及安全裝置等。
風險自留對策是一種重要的財務性管理技術,由自己承擔風險所造成的.損失。主要有計劃性風險自留和非計劃性風險自留兩種類型,對非計劃性風險自留應通過風險識別和風險分析工作,盡量避免。
風險轉移對策是指工程保險這樣的方法,將施工中的風險盡可能的轉移出去。通過保險合同投保,將項目風險轉移給專業的保險機構,以獲得最優的工程保費和最理想的施工保障。
總而言之,風險管理應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從系統的觀點出發,考慮風險管理的思路與步驟,制訂與項目目標相一致的風險管理對策。
4、實施決策
制定安全計劃,損失控制計劃,應急計劃,確定保險內容,保險額,保險費,免賠額和賠償限額等,并簽定保險合同。
5、檢查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不斷檢查以上四個步驟的執行情況,對照實踐效果評價決策效果;確定在條件發生變化時的風險處理方案;檢查有無遺漏的風險項目;新發現的風險項目及時提出對策。
風險管理制度 10
一、目的:
識別、評價影響職業安全健康的危險源,確定、更新《重大危險源清單》,為公司職業安全健康目標的制定和危險源的控制提供依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在各項管理、生產和服務過程中危險源的識別、評價、確定和更新。
三、術語
1、事故:造成死亡、疾病、傷害、損壞或其它損失的意外情況。
2、事件:造成或可能導致事故的情況。
3、危險源(危害):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
4、相關方:關注組織的職業安全健康狀況或受其影響的個人或團體。
5、風險:某一特定危險情況發生的可能性與后果的組合。
6、風險評價:評估風險大小及確定風險是否可允許的全過程。
7、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風險的狀態。
8、可容許的風險:組織根據法律義務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已降至組織可接受程度的風險。
四、評價時機:
1、總經理承諾常規活動每年一次(一般不超過12個月)。
2、非常規活動開始之前,遇有下列情況應在開始之前:
新建、改建、擴建項目;
技術改進項目;
生產設施的變更項目。
五、評價依據:
1、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
2、有關行業的規范,技術標準。
3、公司的安全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4、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
5、合同規定。
六、職責
1、各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進行危險源的識別、評價、確定和更新,并將結果填入〈〈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評價表》,書面報送安全環保科。
2、安全環保科負責對全公司的危險源作進一步辯識、匯總、登記及評價。
3、綜合辦公室、安全環保科負責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熟悉工藝、設備、電器儀表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風險評價。
4、安全環保科負責確認重大危險源清單。
七、評價程序
風險評價程序如下圖所示
八、評價方法:
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確定選擇:安全檢查表分析(SCD對設備設施(安全生產條件)、工作危害分析表(JHA)對作業活動、預危險性分析(PHA對系統危險性、HAZO就對危險性工藝等進行風險評價
九、風險評價
1、風險評價的組織,公司設立風險評價組織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
成員:安全環保部、設備管理部、生產管理部、技術中心、工會有關人員
2、重大危險源風險評價
(1)頻次、時機
A、安全環保部對公司級五個重大危險源(包括上報鹽城市安全局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等),每季度評價一次,分別在每季度上旬找出其危險因素,確定其危險等級,注意其變化趨向,寫出安全評價報告,報到鹽城市安監局,制定安全措施,使其風險降低。
B、對其他危險部位每年進行兩次風險評價,分別在第二、四季度每月上旬關注其他危險部位危險動態,特別是隨氣溫變化趨勢,寫出報告報到安全環保部備案。
C、班組級危險點,每年進行一次風險評價,時間定在大中修后的10天內,針對情況變化,確定其危險程度,特別注意工藝設備變動后的人員培訓教育。
D、隨時進行風險評價,生產運行中突然出現問題或經過短暫超溫、超壓運行,受到外界因素影響后或重大變更時,發生各類事故時或按照實際要求接受同行業事故教訓時,由公司安全環保部組織一次風險評價。
(2)重大危險源風險評價
A、依據已確定的風險評價方法、評價準則,定期進行風險評價。風險評價應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三個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分析,評價內容應全面。
B、根據風險評價,正確劃分風險等級,記錄重大風險,形成〈〈重大風險清單》。
控制措施
A、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及經營運行情況等,確定優先控制的順序,逐項采取控制措施,并形成控制措施清單。
B、控制措施應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個體防護措施。
C、安全部門應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xx)的標準確定企業的重大危險源。
D、安全部門應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并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
E、安全部門應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F、公司安全環保監察處應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G、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新建企業與周邊的.防護距離應滿足國家標準或有關規定。老企業與周邊的防護距離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
風險控制
A、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落實所選定的風險控制措施。
B、對確定為重大隱患的項目,應建立檔案。
C、評價結果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宣傳、培訓。
3、非重大危險源的評價頻次、時機
A、按照公司生產裝置和生產管理分工,按廠房所在的位置,內部各種設備裝置及工藝性質,所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人數狀況、活動頻次等,作業流程各階段、各步驟、分析每一個生產經營活動,每個時段存在什么危害,一旦出問題,首先會受到傷害的人員及人數,傷害程度可能性大小進行全面分析形成文件,提出措施,一方面單位以一定形式進行公布、學習、考核,另一方面車間備案。
B、非重大危險源評價由車間安全第一責任人任組長,由安全員、技術員和個別班組長為成員,進行經常性危害辨識,辨識結束寫出報告,經生產處、設備處、安全處審閱批準后實施。
C、各車間按其各白的工作性質以崗位、工段或工種為主,每年進行一次評價。當遇有重大變更時,應隨時進行。
4、風險評價結束
編制風險評價報告,除本單位留存外,還應報送上一級管理部門備案十、風險信息更新
A、對常規活動每年應定期進行風險評價和評審,非常規活動應在實施前進行風險評價,要求識別出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風險和隱患。
B、每年定期評審或檢查風險控制結果。
C、當發生事故或變更時,應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風險管理制度 11
為了預防和減少醫療糾紛以及醫療差錯事故的發生,增強科室主任及全院職工預防醫療糾紛和醫療差錯事故的主人翁意識和責任感,防范和化解醫療風險,提高醫療質量,杜絕醫療差錯事故,保障醫院、患者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我院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院工作實際,本著“風險共擔、保障有力”的原則,特制定本辦法。
一、醫療風險基金的籌集:從各科室月獎金中按規定比例提取。提取比例參照最近3年我院各類別醫療糾紛賠付情況,內科系統4. 5%、外科系統5. 5%,醫技科室1%,醫院對各科室提取的金額進行1∶1配套。
二、醫療風險基金的管理:成立醫療風險基金管理領導小組,對基金的籌集、使用進行管理。財務科統一建立以科室為單位的醫療風險基金明細賬,確保專款專用。年度內科室結算節余基金款,轉入下年度科室繼續使用或由醫療風險基金管理小組統籌調劑。
三、醫療風險基金的使用:主要用于醫療事故爭議以及醫療糾紛的賠付補償,無論是經協商、調解、訴訟處理解決的,凡涉及民事賠償款額,均由醫療風險基金和責任人共同承擔。責任人的具體賠付比例,根據院專家委員會討論判定責任人的責任程度確定,但承擔賠償額全年最高不超過2萬元;科室直接負責人承擔總賠償額的2-10%,具體比例由專家委員會討論認定。
責任人及其科室對其處理意見如有異議,應在接到賠付通知起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醫務部申請復議一次,將從我院參加市級醫療事故鑒定專家中隨機抽取專家若干名進行復議。
四、醫療風險基金的返還:
(一)、對于當年度未發生醫療差錯事故及醫療糾紛賠償的,將返還該科室醫療風險基金賬戶金額的`70%,其中10%指定獎勵科室負責人,同時可適當降低下年度醫療風險基金系數。
(二)、對于當年度醫療風險基金賬戶賠付結算有節余的科室,當年度不予返還,流動下年度繼續使用。
(三)、對于當年賠付額累計超過科室醫療風險基金賬戶金額的透支部分,視情況區分,分別由醫院醫療風險基金承擔或在科室下年度醫療風險基金中扣除,但下年度風險基金系數適當提高:
1、如下年度未發生醫療差錯事故及醫療糾紛賠償的,則透支部分不在該年度中扣除,由醫院風險基金承擔,但該年度的風險基金返還比例為50%;
2、如下年度仍有醫療差錯事故及醫療糾紛賠償的,則透支部分納入該年度中一并扣除,扣除仍有透支的則繼續參照上述相關條款執行。
五、本管理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六、本管理辦法由醫務部、經管科共同負責解釋,如因指標測算出現偏差等特殊情況,由醫療風險基金管理領導小組臨時討論修改。
風險管理制度 12
通過對醫療器械的安全控制和風險分析,采取相應措施從而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
適用范圍:
通過正常招采程序進入我院的醫療設備(含科研、教學)、配件。
醫療器械使用安全風險管理是對醫療器械臨床使用環節可能發生的安全風險進行分析、評價、控制和檢測工作的管理方針、程序及其實踐發系統運用。
1、《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0號,自20xx年6月1日實施;
2、《國務院關于修改〈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0號,自20xx年5月4日實施;
3、《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8號,自20xx年2月1日實施;
1、《三級綜合醫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20xx版),第六章醫院管理6、9、4、1“有醫學裝備臨床使用安全控制與風險管理的相關工作制度與流程”。
2、《三級綜合醫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20xx版),第六章醫院管理6、9、4、1“有生命支持類、急救類、植入類、輻射類、滅菌類和大型醫用設備等醫學裝備臨床使用安全監測與報告制度”。
1、病人和操作人員不能覺察的危險因素,如放射線、電離輻射、磁場。
2、昏迷、麻醉狀態或臥床病人,尤其老人、兒童、殘疾人,對危害無法采取正常反應。
3、作為生命支持和功能替代的醫療器械,其安全性、可靠性能直接影響人體生命安全。
4、使用中的醫療器械絕緣程度下降,保護接地措施不當等因素造成的電氣安全隱患。
5、多種醫療器械連接使用,可能產生更大的安全隱患。
6、不同醫療器械之間相互干擾,如電磁干擾產生的安全隱患。
7、有源醫療器械通過皮膚或直接插入體內時,電氣安全性能造成的危害。
8、特定環境如濕度、溫度、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易爆物質,使醫療器械在應用中可能造成安全性、可靠性下降。
10、年久失修或大修理后未按常規進行設備有關數據檢測,使電氣、機械等部件安全性能下降未被發現。
11、使用人員操作失誤或無關人員在無意或無知情況下變動醫療器械的工作狀態和預設置,造成的安全風險。
12、未重視生產廠家提示的適應證、禁忌證及風險因素或可能產生的副作用。
1、為防止醫療器械在使用中對病人和工作人員造成傷害,必須設置警示標志。
(1)危險標示:對放射線、電離輻射、高磁場等區域的通道與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警告標志。
(2)狀態標示:對X線機房、CT機房、直線加速器和SPECT等機房,當設備處于工作狀態時,通常設置紅燈以示警告。
根據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的標準IEC60601-1-1988〔《醫用電氣設備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第一版〕及其第一號修訂標準0991-10制定了醫用電氣設備安全的國家標準GB9706、1-1995《醫用電氣設備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該標準是醫療設備在整個使用壽命周期中必須達到的安全基本要求。
醫療器械必須采用保護接地,配電方式為三相五線制、保護接地母線接地電阻應小于4Ω。大型醫療設備如CT機、MRI、DSA、直線加速器、SPECT等,應按設備安裝說明書中接地電阻要求,設置專用接地保護。對有特殊要求的供電系統如心胸外科手術室,應采用1:1隔離變壓器與專用接地線,隔離變壓器的二次回路不接地。
國家對放射診斷、治療設備,包括X線機、CT、DSA、核醫學設備如SPECT、PET、PET-CT、γ計數儀,醫用直線加速器、鉆機,模擬定位機、x-刀和γ刀等,國家己有成熟的防護標準和安全規范,主要的防護規范有兩項,《GBW-3-80醫用遠距離γ射線治療衛生防護規定》和《GBW-2-80醫用治療X線衛生防護規定》。
在采購醫療設備時,應選擇通過電磁兼容性安全認證的醫療設備。在設備的'安裝布局中,應考慮醫療設備之間的相互干擾與影響、在使用前應分析各種醫療設備的電磁兼容性問題,制定操作規程時應充分強調電磁輻射的防護措施。
設備使用前對醫護人員、操作人員及工程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可采取現場培訓和工廠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大型醫療設備培訓可分多次完成。
(2)了解使用說明書、維修手冊及與該設備有關的國際、國家標準。
(3)科室所購置設備應具備說明書,并隨機器放置。醫學裝備部按使用說明書,協助臨床科室制定設備操作規程,內容如下:
①有關醫療設備適用的對象、設備保管人員、應用范圍、開機前檢查、注意事項及標準程序。
④操作中的注意事項、安全風險、禁忌、操作人員要求等。
(5)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具備操作人員上崗證。
(2)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應指定專人操作與專人負責管理。
(4)使用人員應與工程技術人員合作,共同開發醫療設備的全部功能,做到物盡其用。
(5)為確保醫療設備始終處于最佳的性能狀態,并及時發現設備性能的變化,對大型醫療設備日常的質量控制,由使用科室醫技人員及工程技術人員對設備作穩定性檢測,并進行評價。
(6)操作使用人員應按設備使用說明書及操作規程要求對設備定期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
(7)根據《醫療設備三級質量控制具體要求規范》及設備技術要求,醫學裝備部制定設備維保周期及內容,并定期對維護報告進行分析。
(8)醫學裝備部按照《急救生命支持類設備管理制度》,《大型醫療設備管理制度》等對全院醫學裝備進行定期巡檢及預防性維護,并對巡檢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解決,并做好記錄。
(9)設備維修人員在維修醫學裝備后應進行相關的性能檢測和電氣安全檢查,并對檢測內容進行登記,經檢修仍不能達到使用安全標準的醫療器械,不得繼續使用。
(1)科室應將設備日常維護及使用情況定期報告醫學裝備部。
(2)醫療設備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該醫療設備,懸掛設備停用標識,并立即通知醫學裝備部,可撥打63910296(外線)、2296(內線)或與設備責任人直接聯系。
對培訓記錄、預防性維修、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計量管理及維修數據進行分析評估,評估數據作為下周期管理依據。針對數據分析原因,持續改進。
風險管理制度 13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落實崗位生產責任制,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考核,將安全工作業績于經濟掛鉤,增強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根據項目部與公司簽訂的《安全質量責任書》精神,結合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寧波市軌道交通2號線南站站項目部在冊合同制員工。
3、職責
3.1項目經理負責審批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繳納。
3.2項目安質部負責員工風險抵押金的繳納。
3.3財務部負責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納金額
4.1.1項目經理、書記按1200元/年x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2項目副經理、總工程師按1000元/年x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3項目副總、五部一室部長、主任、施工員按800元/年x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4五部一室中測量、試驗、材料、人事負責人和安全員按600元/年x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5五部一室其他人員按400元/年x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2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4.2.1年內新開/完工的項目,風險抵押金按季度核算繳納。即:安全風險抵押金=k×崗位安全風險抵押金/4,k為系數:一季度項目開工取4)(完工取1),二季度項目開工k取3(完工取2),三季度項目開工k取2(完工取3),四季度項目開工k取1(完工取4).
4.2.2安全風險抵押金實行專戶管理,財務部要監理“安全風險抵押金”專用賬戶。
4.2.3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質部匯總安全風險抵押金繳納表冊,參加安全風險抵押金的員工將安全風險抵押金繳納至財務部。財務部將收到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后,在“2241-10其他應付款-安全風險抵押金”科目進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風險抵押金清單,抄送安質部備案。
4.3安全生產考核目標
4.3.1年度責任因工重傷事故率低于0.3‰,年度因工事故率負傷率低于10‰。
4.3.2杜絕多人負傷事故,杜絕因工死亡事故。
4.3.3杜絕同等責任重大事故及以上交通事故(按保險公司理賠后的直接經濟損失計算)。
4.3.4杜絕火災、爆炸事故。
4.3.5杜絕重大及以上機械事故。
4.3.6杜絕既有線行車一般及以上事故。
4.3.7杜絕管線破環事故(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
4.3.8杜絕環境污染事故。
4.4安全生產考核兌現
4.4.1項目部實現4.3中的安全生產目標,項目部申報100元/人的安全獎勵。
4.4.2項目部發生4.3中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除公司依據《安全生產考核辦法》給予相關責任人處罰外,還將依據項目部的《安全管理辦法》中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4.4.3項目部按照季度以項目部(經理、書記、總工)、各部門(四部一室)為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目標考核。
4.4.4項目部(經理、書記、總工)、各部門(四部一室)實現4.3中安全生產目標,項目部按季度標準返還個人繳納的風險抵押金,同時給予個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2倍的獎勵。
4.4.5實現4.3中1、2、4、5、6、7條安全生產目標,項目部按季度標準返還個人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同時給予安全風險抵押金1倍的獎勵。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班組)
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完善我項目部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提高項目部各班組安全責任意識和工作的積極性,規范項目部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保證項目部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落實,根據《中鐵十七局上海軌道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獎罰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一、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在我項目部承攬施工任務的任何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內部班組等。
二、標準
按照各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內部班組的當月結算收入的10%進行扣繳,基數不得低于5000元。
三、管理
(一)納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范圍的施工隊伍和班組,于進入施工現場當日將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一次性繳納到項目部財務部門,基數不得低于5000元。次月根據上個月實際結算收入的10%進行補交。
(二)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由項目部財務室負責管理,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返還和扣除由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
四、考核組織機構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組織
項目部成立安全考核小組。考核小組人員由項目部班子成員、勞資、安監、技術等組成,負責具體考核工作。考核結果由項目部安全辦公會議審定。
安全考核小組:
…………………………..
……………………….
(二)考核程序和內容
1.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的返還、扣除、處罰按當月考核情況執行;獎勵辦法根據《中鐵十七局上海軌道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獎罰辦法》具體規定執行,不予重復獎勵。
2.考核內容包括現場安全生產、臨時用電、施工機具、高處作業、動火管理、起重吊裝、文明施工、勞保用品的佩戴以及班組安全活動開展等情況。
3.考核小組按照考核內容,對被考核班組按照公司《班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考核表》進行逐項考核,依據考核結果提出獎罰意見,報項目部安全辦公會議審定。
4.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按照月結算收入的10%比例滾動留存,當月安全考核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考核合格),上月保證金如數支付,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考核不合格)由項目部及時組織生產達標,所發生費用從安全保證金中據實扣除,把安全管理與工程結算緊密結合起來,做到獎懲分明。
5、當月考核成績與項目部每周安全生產大檢查、安監員日常巡檢情況相結合,促進現場安全生產的動態達標。
6.勞資、財務、工會和安監根據在項目部安全辦公會議審定的意見,落實獎罰兌現。
五、獎罰標準
(一)考核成績評定
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獎罰跟日常安全管理掛鉤。項目部根據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的各項要求進行持表考核,考核實行100分制。具體評分標準見《班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考核表》。
考核分三個等級:
①優良,得分率在90分以上(含90分);
②合格,得分率在70~89分(含70分);
③不合格,得分率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
(二)獎懲標準
a.被考評單位當月無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無重大機電事故、無萬元以上火災事故的:
1.被考評單位考核平均分在90分以上的,返還全額保證金,并獎勵保證金金額的20%。
2.被考評單位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90分以下返還保證金的100%,不予加獎。
3.被考評單位考核平均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得返還保證金,針對扣分項的整改費用從安全保證金中據實扣除后予以返還或補交。如果連續兩個月考核不合格,被考核單位不僅完全承擔整改費用,且被處以保證金的50%的罰款。
b.被考評單位當月出現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機電事故、萬元以上火災事故的:
2.考核期內發生一起輕傷1人事故,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抵押金的50%,發生二起輕傷1人事故或一次輕傷2人的以上事故,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保證金的100%。
3.考核期內發生一起重傷、重大機械、火災事故(造成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保證金的100%。
4.考核期內施工機具、設備、設施等因維修保養和管理不到位發生事故,造成經濟損失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保證金的50%。
5.考核期內發生一起死亡事故,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保證金的200%。
六、其他規定
1、項目部結合本項目實際制定本辦法,報公司備案。
2、經公司及以上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確認的非責任傷亡事故,不作為事故進行考核。
3、對未按規定交納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的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內部班組,考核時仍在考核范圍之內,除足額交納外尚對其處以當月應交保證金金額的50%罰款。
4、對事故隱瞞不報的,每發現一起,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抵押金的50%。
5、所有罰款,由安監組下達罰款通知書,接到罰款通知書10個工作日內交到項目部財務室。
6、以上扣分處罰的同時不免除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經濟獎懲辦法》中規定條款的處罰。
7、項目部保留對本辦法的最終解釋權。
風險管理制度 14
在醫療行為的全過程中,醫療風險無處不在。醫務人員、患者、醫院管理人員、患者家屬、涉及醫療行為的各類人員都可能成為醫療風險的責任人或受害者。為了避免醫療風險的發生,提高醫療質量,減少醫療糾紛,改善醫院管理,特制訂我院醫療風險管理規定。
一、指導原則
醫務人員是醫療風險防范的重要責任人,要對可能發生的風險具有預見性,注意發現醫療流程管理中的漏洞和缺陷,關注高風險環節,力求控制。對于不可控風險,要權衡利弊,降低風險。難以避免的。風險,一定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征得患者同意后方可實施。
二、醫療風險管理制度
1.院長是全院醫療風險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者,主管院長承擔主管業務的風險管理責任,各科室主任承擔所屬科室的醫療風險管理責任。
2.醫院各科室員工均有權,也有義務提出全院、科室和崗位工作中的各種醫療風險隱患,規避、控制、上報風險,提出改進措施,保證醫療工作的安全和質量。
3.醫院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科級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負責醫療風險管理工作,通過院科兩級進行管理,開展日常風險管理工作。
4.院科兩級各質量與安全管理組織每月結合實際工作,對風險因素從發生概率及導致后果的嚴重性方面進行討論、分析,并記錄在案。
5.科級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每月進行現有的操作規章、流程指南的學習,避免可預測的醫療風險。
6.科級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每月一次或一旦發現新的醫療風險因素,即時召開專題會,查找、研討、分析并尋找有效解決方法。各科可自行解決者自行解決,若需醫院協調,則上報至醫務科。在每月活動中,查找出的風險、隱患,科內首先提出處理意見,并在科內或病區內盡可能廣泛地征求員工的意見,選擇最優方案落實,并將所采取的措施通報科內。
7.院長每半年對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活動記錄進行檢查,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每季度對科級質量與安全小組活動記錄進行檢查,并以詢問方式了解科室員工對所記錄的'已施行的改進措施的知曉情況。檢查各種管理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其有效性、實際性及便捷性進行評估。對于不完善的措施進一步進行分析、整改,直至完善。協助科內進行醫療風險管理工作,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醫院,對科內提出問題或意見24小時內給予答復。
8.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每半年對檢查結果進行匯總、整理、分析,上報主管院長,年終將全年情況進行匯總、分析,提出下一年度的醫療風險管理重點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
三、醫療風險預警標準(以下情況應當預警)
1.危重病人搶救及高風險手術病人。
2.急、重、危病人應做特殊檢查和處理的,轉診病人具有一定風險的。
3.麻醉、輸血、輸液、藥物使用異常反應的。
4.界于多學科之間、又一時難以確診的重癥患者,在執行首診負責制后,存在一定風險的。
5.對于自知或他人的提示下,有違反規章或操作規程,可能發生醫療風險的。
6.對診療效果不滿意,可能引起醫療爭議的院內感染以及對操作較復雜,有可能發生嚴重并發癥或并發癥發生率較高以及治療效果難以準確判斷的。
7.對相關檢查不健全,各項指征與相關檢查不一致、報告單不準確、可能帶來不良后果的。
8.對新技術、新開展的診療項目以及臨床實驗性治療,在做好技術保障的前提下,仍可能存在醫療風險的。
9.對一次性用品、血液、血液制品、藥品材料、儀器設備使用前和使用中發現存在隱患的。
10.因玩忽職守、無故拖延急診、會診及搶救或因操作失當(粗暴),不負責任,擅自做主,可能造成風險的。
11.對患方認為服務態度不好,使用刺激性語言或不恰當解釋病情等引發激烈爭議的。
四、醫療風險識別方法
(一)醫療風險分類
1.管理風險
①診療銜接管理制度不完善。如病人術中并發癥無應對措施或相應專家會診職能不清。
②執行新政策法規不熟悉,門診醫生不夠熟悉地方相關法規政策,如醫保、公費醫療報銷范圍,開藥天數。
③開展新技術(項目)風險。
2.診療風險
診療風險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①錯誤診斷②延誤診斷③遺漏診斷④顛倒主次診斷⑤以癥狀體征代替診斷或不寫診斷。
3.檢查治療風險
①選擇的治療方案或藥物種類、劑量、用法失誤。(致治療失敗或肝、腎、造血功能損害、心律失常、胃腸道反應等)
②手術,各種穿刺損傷及并發癥。(出血、感染、氣胸,心包填塞等)
③輸液反應。(熱原反應、配伍禁忌、液體污染、滴速過快、藥物反應)
④過敏反應。(過敏性休克、喉頭水腫等)
⑤濫施輔助檢查。(不必要、昂貴、重復的儀器檢查不能報銷或引發不滿,孕婦行X線檢查等)
(二)規避風險的措施
1.增強風險意識,立足防范為主
①崗位培訓及安全教育。所有醫務人員無論職務高低、年齡大小均需進行帶教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
②落實醫患溝通制度。強調“四種情況四說清”,即特殊病人、特殊病情、特殊檢查、特殊治療情況下特別要交代清楚病情、病程、藥物治療影響及預后。
③會診及轉科診治制度。凡三次門診不能確診者轉門診辦公室聯系會診,凡住院患者有疑問需轉科、轉院治療需向醫務科上報。
④醫療文件書寫規定。要求內容詳實,字跡清楚、書寫及時、保存證據。凡手術、特殊治療均需簽署知情同意書,外帶藥品輸液均需簽字留底封存。
2.監控環節質量,側重風險點
①質量監控組織完整。由各科主任、護士長、醫生、護士組成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
②堅持風險點跟班。診療重點在疾病的診斷、治療、手術、輸液、過敏試驗及預防接種。
③及時處理糾紛。對病人不滿及投訴,迅速作出反應,及時協調處理,常可免除訴訟并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④ 急救藥品齊備,人員設備在位,狀態良好
(三)環節質量監控。抽查病歷,注意應用醫院管理部門考評結果和調查數據以彌補監控人力不足。
五、醫療風險預警程序
對于可能發生的一般醫療風險,由科內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科主任預先收集信息,對可能發生的較高醫療風險,科內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科主任通過書面或電話報醫務科備案,必要時報主管院長。
對因醫療風險可能發生的醫療糾紛,相關科室及時報醫務科。
六、醫療風險預警響應
對于可能發生的風險,科內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必須給予足夠重視,適時做出適當的評估。必要時,由醫務科組織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分析,確定可能發生風險的程度,并適時發生預警信號。
七、醫療風險預警處理
對可能發生的風險,依照分析原因,確定控制、預防的措施,予以控制。對于可能涉及醫療爭議的,向患方履行好告知義務,辦理書面告知及知情同意手續。
對可能發生難以控制的醫療風險,由醫務科組織相關科室積極做出妥善處理,并記錄。
風險管理制度 15
1、險情的類型
一類是自然環境造成的險情,主要包括臺風、龍卷風、風暴潮、地震、海嘯、洪水等。
另一類是事故引起的險情,主要包括井噴失控、火災和爆炸、溢油污染事故,人員傷亡、中毒事故、急性的傳染病、硫化氫等毒物泄漏及特大交通事故等。
2、應急管理職責劃分
油田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管理一級災害和突發險情,下令采取一級應急行動,油田應急辦公室負責二級災害和突發險情管理,決定采取二級應急行動。油田公司所屬各單位負責三級災害和突發險情管理,決定采取三級應急行動。
災害和突發險情出現后,所屬單位立即采取三級應急行動(火災必須首先撥火警電話)。并上報油田應急辦公室,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決定是否采取二級應急行動;采取二級應急行動時,應急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應立即趕赴現場親自指揮應急行動,迅速根據險情級別判斷是否采取一級應急行動,并報請應急指揮中心主任批準一級應急行動后下令實施。
3、經濟責任劃分
三級搶險費用由油田公司所屬各單位負責結算。二級以上搶險由應急辦公室及油田公司相關處室裁定后是否進入油田公司搶險費。
4、險情劃分(見險情劃分表)
險情劃分表
分級
險情
三級險情
(基層單位)經濟損
失不超過5萬元
二級險情
各單位經濟損失
不超過30萬元
一級險情
油田公司經濟損失
超過30萬元
井噴
油水井井口發生泄漏,但井口完好,無失控可能
油水井井口發生泄漏,井口部分失靈,但沒有失控
井噴失控,井口完全損壞,有可能引起火災
火災
爆炸
油水井井口發生泄漏,消防設施完好,消防器材充足,無人員死亡
消防設施基本完好,無人員傷亡
現場消防設施損壞不能使用,火災與爆炸涉及易燃易爆區,有人員傷亡
臺風、海嘯、風暴潮
臺風進入綠色警戒線,最高潮位3、7m以下
臺風進入黃色警戒線,最高潮位4、5m以下
臺風進入黃色警戒線,最高潮位4、5m以上
洪澇災害應
急級別提前
一級
24小時降雨量25~49、9mm,局部50~99mm局部積水
24小時降雨量50~99、9mm,局部100~249、9mm,行洪河道達到警戒水位
24小時降雨量100~249、9mm,上級防汛部門通知將在油田內行泄洪水,堤壩有決口的`可能
人員傷亡
個別受輕傷,現場可以處理
多人受傷,但未出現重傷和死亡,現場不能處理
多人受傷或死亡,現場無法處理
急性傳染
和食物中毒
個別人傳染,輕微中毒,現場能夠治療,并控制了事態的發展
多人傳染,中毒較嚴重現場已經不能控制事態的發展
傳染和中毒不斷擴大,現場已無法控制事態的發展
硫化氫和
其他有毒
物質泄漏
輕微或有跡象發生泄漏報警和控制系統完好
有人員中毒,但仍在控投影下,報警顯示有毒物質嚴格超標
已經有人員傷亡,且在不斷增加,控制系統失靈
特大
交通事故
多人受傷,3人以上死亡,經濟損失巨大
地震
(1)對中、長期地震震性分析預報,按上級要求行動;
(2)明確接到政府文件,按要求行動,并實施應急預案;
(3)對突發性地震,實施地震應急預案
管線穿孔
斷裂凍堵
電路故障
單井管線或電路故障未發生污染或沒有人員傷亡
計量站以上集輸管線或電路故障,且發生污染事故,無人員傷亡
高南長輸管線發生故障且較長時間未能處理,已影響油田生產或油田大面積停電,一時無法恢復
5、險情報告的內容
(1)災害事故險情種類;
(2)險情的嚴重程度;
(3)發生地點、時間、影響范圍(報火警應提示道路情況);
(4)發生險情地點的環境情況;
(5)自救情況;
(6)急需要救援的內容。
6、現場應急決策的基本原則
(1)疏散無關人員,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
(2)切斷危險物源,慎重啟用停用設備設施,防止二次險情發生。
(3)保持通信暢通,隨時掌握險情發展動態。
(4)調集救助力量,迅速控制險情發展。
(5)正確分析現場情況,劃定危險范圍,現場決定當機立斷。
(6)正確分析風險損益,在盡可能減少人員傷亡的前提下,組織實施搶險。
風險管理制度 16
施工風險是影響施工項目目標實現的障礙。施工風險包括三個基本要素,一是風險的存在性;二是風險因素發生的不確定性;三是風險后果的不確定性。風險因素可按風險的類別,預計風險事件,做到有備無患。
施工風險管理是識別和度量項目風險,制定、選擇、管理風險處理方案的過程。施工風險管理的目標是,使造價、工期、質量、安全目標得以控制。
1、風險識別
立足于數據搜集、分析和預測,重視經驗在預測中的特殊作用;從項目風險管理的目標出發,通過風險調查、信息分析、專家咨詢和實驗論證等方法,對項目風險進行多維分解,從而全面認識風險,形成風險清單。
2、風險分析評價
將風險的不確定性予以量化,評價其潛在的影響。它包括的內容是:確定風險事件發生的概率,對項目目標影響的嚴重程度(具體如經濟損失量、工期延遲量);確定項目總周期內對風險事件實際發生的經驗、預測力及發生后的處理能力;評價所有風險的潛在影響,得到項目的風險決策變量值,作為項目決策的重要依據。
3、施工項目風險控制對策的規劃
風險管理對策的目的在于減少項目風險潛在損失,基本對策有三種形式:風險控制、風險自留、風險轉移。
風險控制對策是對使風險損失趨于嚴重的各種條件采取措施、進行控制,從而避免或減少發生風險的'可能性及各種潛在的損失。具體講來,其一是風險回避方法,例如:為禁止某項會引致風險產生的活動而頒發規定等;其二是損失控制方法,通過損失預防和損失減少的手段來控制損失,諸如制訂安全計劃、災難計劃、應急計劃,重復檢查工程建設計劃,評估及監控有關系統及安全裝置等。
風險自留對策是一種重要的財務性管理技術,由自己承擔風險所造成的損失。主要有計劃性風險自留和非計劃性風險自留兩種類型,對非計劃性風險自留應通過風險識別和風險分析工作,盡量避免。
風險轉移對策是指工程保險這樣的方法,將施工中的風險盡可能的轉移出去。通過保險合同投保,將項目風險轉移給專業的保險機構,以獲得最優的工程保費和最理想的施工保障。
總而言之,風險管理應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從系統的觀點出發,考慮風險管理的思路與步驟,制訂與項目目標相一致的風險管理對策。
4、實施決策
制定安全計劃,損失控制計劃,應急計劃,確定保險內容,保險額,保險費,免賠額和賠償限額等,并簽定保險合同。
5、檢查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不斷檢查以上四個步驟的執行情況,對照實踐效果評價決策效果;確定在條件發生變化時的風險處理方案;檢查有無遺漏的風險項目;新發現的風險項目及時提出對策。
風險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C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經營、誠信納稅,防范和降低稅務管理風險,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和《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稅務風險管理的主要目標包括:
(一)公司所有的稅務規劃活動均應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并符合稅法規定;
(二)公司的經營決策和日常經營活動應當考慮稅收因素的影響,符合稅法規定;
(三)公司的納稅申報、稅款繳納等日常稅務工作事項和稅務登記、賬簿憑證管理、稅務檔案管理以及稅務資料的準備和報備等涉稅事項均應符合稅法規定。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其下屬全資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參照執行。
第二章管理機構設置和職責
第四條公司應當根據經營特點和內部稅務風險管理的'要求設立稅務管理部門和相應崗位,明確各崗位的職責和權限。目前公司稅務管理部門為財務中心。
第五條公司稅務管理部門應當嚴格履行稅務管理職責,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職責:
(一)制訂和完善公司稅務風險管理制度和其他涉稅規章制度;
(二)參與公司戰略規劃和重大經營決策的稅務影響分析,提供稅務風險管理建議;
(三)組織實施公司稅務風險的識別、評估,監測日常稅務風險并采取應對措施;
(四)指導和監督有關部門、各業務單位以及分、子公司開展稅務風險管理工作;
(五)建立稅務風險管理的信息和溝通機制;
(六)組織公司內部稅務知識培訓,并向公司其他部門提供稅務咨詢;
(七)承擔或協助相關部門開展納稅申報、稅款繳納、賬簿憑證和其他涉稅資料的準備和保管工作;
(八)其他稅務風險管理職責。
第六條公司應當建立科學有效的職責分工和制衡機制,確保稅務管理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第七條公司涉稅業務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資質、良好的業
務素質和職業操守,遵紀守法。公司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對涉稅業務人員進行培訓,不斷提高其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
第三章風險識別和評估
第八條公司稅務管理部門應當全面、系統、持續地收集內部和外部相關信息,結合實際情況,通過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價等步驟,查找公司經營活動及其業務流程中的稅務風險,分析和描述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條件,評價風險對公司實現稅務管理目標的影響程度,從而確定風險管理的優先順序和策略。
第九條公司應當結合自身稅務風險管理機制和實際經營情況,重點識別下列稅務風險因素,包含但不限于:
(一)公司組織機構、經營方式和業務流程;
(二)涉稅員工的職業操守和專業勝任能力;
(三)相關稅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和執行;
(四)經濟形勢、產業政策、市場競爭及行業慣例;
(五)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
(六)其他有關風險因素。
第十條公司應當定期進行稅務風險評估。稅務風險評估由公司稅務管理部門協同相關職能部門實施,也可聘請具有相關資質和專業能力的中介機構協助實施。
第十一條公司應當對稅務風險實行動態管理,及時識別和評估原有風險的變化情況以及新產生的稅務風險。
第四章風險應對策略與內部控制
第十二條公司應當根據稅務風險評估的結果,考慮風險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在整體管理控制體系內,制定稅務風險應對策略,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合理設計稅務管理的流程及控制方法,全面控制稅務風險。
第十三條公司應當根據風險產生的原因和條件,從組織機構、職權分配、業務流程、信息溝通和檢查監督等多方面建立稅務風險控制點,根據風險的不同特征采取相應的人工控制機制或自動化控制機制,根據風險發生的規律和重大程度建立預防性控制和發現性控制機制。
第十四條公司應當針對重大稅務風險所涉及的管理職責和業務流程,制定覆蓋各個環節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對其他風險所涉及的業務流程,合理設置關鍵控制環節,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條公司因內部組織架構、經營模式或外部環境發生重大變化,以及受行業慣例和監管的約束而產生的重大稅務風險,可以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以尋求主管稅務機關的輔導和幫助。
第十六條公司稅務管理部門應當參與公司重要經營活動和重大經營決策,包括關聯交易、重大對外投資、重大并購或重組、經營模式的改變以及重要合同或協議的簽訂等,并跟蹤和監控相關稅務風險。
風險管理制度 18
總 則
為規范公司的風險管理,建立規范、有效的風險控制體系,提高風險防范能力,保證公司安全穩健運行,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結合公司發展方向和管理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總體目標
第一條 將風險控制在與總體目標相適應并可承受的范圍內.
第二條 實現公司內外部信息溝通的真實、可靠.
第三條 確保法律法規的遵循.
第四條 提高公司經營的效益及效率.
第五條 確保公司建立針對各項重大風險發生后的危機處理計劃,使其不因災害性風險或人為失誤而遭受重大損失.
第二章 風險控制部部門職責
一、負責公司信用銷售的風險控制管理
1、負責客戶資信狀況的調查、審核,參與信用銷售合同的評審。
2、負責信用銷售資料和重要債權文件的整理及存檔;
3、負責信用銷售業務的保險購買、理賠溝通工作;對車輛保險復蓋率進行統計,并實施控制措施;
4、負責信用銷售業務過程中的公證、車輛上牌、抵押登記的管理工作,對車輛上牌率、抵押登記率進行統計,并實施控制措施;
5、負責信用銷售業務的權證收回及管理工作,與銀行、廠家、融資公司做好相關權證交接和交接憑證的管理,對權證返還率進行統計,并實施控制措施;
6、負責對信用銷售業務未放款情況進行監控,并督促業務部門按要求完成相關手續,協調銀行或融資公司放款;
二、負責公司應收款的清收管理。
1、負責信用銷售業務貸后逾期的監控和管理,建立逾期報表,對貸款、融資款欠款逾期率、臺份逾期率進行統計和分析;
2、負責信用銷售墊款、回購欠款以及銷售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賬款的催收工作,建立客戶應收款臺賬,并進行統計分析。
3、負責其它應收款的清收工作。
三、負責公司的法律事務處理
1、依權限負責公司對訴訟和非訴訟法律事務的處理
2、負責提出公司疑難、逾期超限的應收賬款開展法務清收的申請,對進入訴訟程序的欠款,協助法院、總公司風控部對欠款人的財產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3、負責對公司各類合同進行合法性的審核。
對公司的運營提供法律咨詢與支持;
四、負責公司全面風險控制管理
負責公司企業風險管理,組織協調公司全面風險管理的日常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跟蹤評估公司營運風險,提出應對風險方案,組織協調落實實施;
3、負責或協助公司對風險危機事件和重大糾紛的處理。
五、協同公司建立客戶檔案
1、負責客戶資信調查檔案的建立;
2、負責客戶應收款臺賬的建立;
3、隨時向業務部門反饋客戶資信狀況,協助公司建立客戶檔案。
公司風險控制管理部經理職責
1、 全面管理、協調本部門各項工作的開展;
2、負責制定本部門各項工作計劃及指標,督促落實各計劃及指標的實施與完成;
3、及時向領導反饋工作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4、負責跟蹤評估公司營運風險,提出風險應對措施及建議;
5、對公司各部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及時糾正,督促有關部門予以整改,并向領導及時反映;
5、負責組織本部門的業務學習,總結本部門工作得失,根據工作的需要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專項業務學習
6、 負責本部門與其它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
公司風控部業務管理員崗位職責
1,負責信用客戶資信狀況調查、預審核,參與本部門對信用銷售合同的評審。
2、 負責信用銷售業務手續的辦理、放款情況的跟進;
3、 協辦公司應收款的催收;
4、 負責信用銷售資料、文件的'整理歸檔;
公司風控部法務專員崗位職責
起草、審查和修改公司各類法律文書,對總公司、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提出法律意見;
擬定和審核公司各類合同、協議;
代表公司處理訴訟和非訴訟法律事務,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協辦客戶的資信情況調查及調查報告的撰寫;
負責公司部門、員工投訴事宜的調查、反饋,并提出處理意見;
6、 負責為公司應收賬款的清欠工作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協助公司貸后管理員、資金管理員督促客戶及時還款,負責應收賬款逾期四期以上的清欠管理;
7、 負責主辦或協辦疑難賬款的法務清收及相關訴訟工作。
8、 對公司各部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違反總公司、公司規章制度行為提出糾正意見,督促有關部門予以整改,并向上級及時反映;
9、 組織實施對公司員工的法律宣傳、培訓;
10、 為公司的運營提供法律咨詢及提出法律建議;
11、負責、協助公司危機事件和重大糾紛的處理。
公司權證管理員崗位職責
負責主辦信用銷售商品產權的合同公證、車輛上牌入戶(協助客戶)、抵押登記的工作;
信用銷售業務的權證收回及管理工作,與廠家、銀行、融資公司做好相關權證交接和交接憑證的管理。
對車輛上牌率、抵押登記率、權證返還率進行統計,并實施控制措施;
負責銷售商品的上牌、抵押登記及權證的相關數據錄入(融資公司系統和工起公司系統)及統計工作,建立相關臺賬,及時更新相關數據。
公司權保險專干崗位職責
負責主辦信用銷售商品保險的購買、保險理賠的溝通協調;
跟蹤信用銷售商品在信用期內保險復蓋情況,負責主辦信用銷售商品保險的續買;
對車輛保險復蓋率進行統計,并實施控制措施;
負責銷售商品的保險相關數據錄入(融資公司系統和工起公司系統)及統計工作,建立相關臺賬,及時更新相關數據。
公司風控部貸后管理員崗位職責
負責信用銷售業務的貸后逾期監控和管理,以及申請gps開停機的管理;
對客戶的逾期還款、信用銷售墊款、回購欠款以及銷售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賬款開展催收工作;
依據公司、公司的相關規定,報請將嚴重逾期或客戶資信出現嚴重問題的客戶,在整理相關資料后移轉法務專員催收。
負責公司其它應收款的催收工作。
公司資金管理員(信用銷售會計)崗位職責
負責信用銷售臺賬建立,實時監控客戶的保險、上牌和抵押登記情況,及時更新相關數據;
對信用銷售過程中客戶所產生的逾期欠款進行監控,建立客戶逾期臺賬、報表,并反饋給業務管理員、貸后管理員開展催收工作;
對客戶欠款逾期率、臺份逾期率進行統計和分析,向公司、總公司風控部提出相應風險預警;
負責所有回款、資金的輸機工作。
第四章平行部門關系:
1. 根據投資項目的需要在項目實施和運營過程中要求財務部門提供財務風險信息和數據
2. 根據投資管理部的要求在投資子公司運營過程中提供風險預測和提示
3. 業務部門必須根據風險控制部門的要求及時提供與客戶簽訂的業務合同以及交貨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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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有效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規范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是通過系統和持續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監測數據及相關信息,并進行綜合分析和及時通報的活動。
第三條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以及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本著及時性、代表性、客觀性和準確性的原則制定、實施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
第四條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在綜合利用現有監測機構能力的基礎上,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需要,制定和實施加強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的建設規劃,建立覆蓋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
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會同省級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和本地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需要,制定和實施本地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建立覆蓋各市(地)、縣(區),并逐步延伸到農村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
第二章 監測計劃的制定
第五條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應根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標準制定與修訂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等工作的需要制定。
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等工作的需要,提出列入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的.建議。建議的內容應包括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的名稱、相關食品類別及檢測方法、經費預算等。
第六條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負責根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需要,提出制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的建議,于每年6月底前報送衛生部。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于每年9月底以前制定并印發下年度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
在制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時,應征求行業協會、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審評委員會以及農產品質量安全評估專家委員會的意見。
第七條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應遵循優先選擇原則,兼顧常規監測范圍和年度重點,將以下情況作為優先監測的內容:
(一)健康危害較大、風險程度較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趨勢的;
(二)易于對嬰幼兒、孕產婦、老年人、病人造成健康影響的;
(三)流通范圍廣、消費量大的;
(四)以往在國內導致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受到消費者關注的;
(五)已在國外導致健康危害并有證據表明可能在國內存在的。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應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
第八條 制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的同時應制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實施指南,供相關技術機構參照執行。
第九條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應規定監測的內容、任務分工、工作要求、組織保障措施和考核等內容。
第十條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應規定統一的檢測方法。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采用的評判依據應經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認。
第十一條 衛生部根據醫療機構報告的有關疾病信息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通報的食品安全風險信息,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進行調整。
第三章 監測計劃的實施
第十二條 承擔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技術機構應由衛生部會同國務院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確定。
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技術機構應具備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按照規范進行檢驗的能力,原則上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認證認可的規定取得資質認定(非常規的風險監測項目除外)。
第十三條 承擔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技術機構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實施指南的要求,完成監測計劃規定的監測任務,按時向衛生部等下達監測任務的部門報送監測數據和分析結果,保證監測數據真實、準確、客觀。
第十四條 衛生部指定的專門機構負責對承擔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技術機構獲得的數據進行收集和匯總分析,向衛生部提交數據匯總分析報告。衛生部應及時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和分析結果通報國務院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以及國務院商務、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
第十五條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及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制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質量控制方案并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同級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結合本地區人口特征、主要生產和消費食物種類、預期的保護水平以及經費支持能力等,制定和實施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應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方案調整情況報衛生部備案,并向衛生部報送監測數據和分析結果。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將備案情況、風險監測數據分析結果通報國務院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以及國務院商務、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規定相關術語定義如下:
食源性疾病監測:指通過醫療機構、疾病控制機構對食源性疾病及其致病因素的報告、調查和檢測等收集的人群食源性疾病發病信息。
食品污染:指根據國際食品安全管理的一般規則,在食品生產、加工或流通等過程中因非故意原因進入食品的外來污染物,一般包括金屬污染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超范圍或超劑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以及致病微生物、寄生蟲等。
食品中有害因素:指在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等環節,除了食品污染以外的其他可能途徑進入食品的有害因素,包括自然存在的有害物、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以及被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的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
第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風險管理制度 20
為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風險監控與預警機制,完善安全生產風險動態監控及安全預警,加強安全生產動態管理,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交通運輸有關法規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重大風險監控的領導機構。確保重大風險動態監測、預警、控制管理工作的有效實施安全科具體負責組織對重大風險監控決議事項的實施、日常工作、監督檢查等工作。
(二)重大風險監控領導機構工作職責
1、依法依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工作制度,開展公司管理范圍內的風險辨識、評估等工作,組織落實重大風險動態監測、預警、控制等相關工作,防范和減少事故。
2、組織建立應急隊伍,完善應急隊伍建設,按規定組織開展應急救援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檢查督促好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3、發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部門匯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救援經驗教訓。
4、制定落實公司重大風險源的控制措施。
5、組織編制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督促落實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安全科重大風險監控工作職責
1、積極參與公司范圍內的風險辨識、評估等相關工作。
2、動態監控公司安全生產狀況,對安全生產隱患隨時予以警示或向重大風險監控領導機構匯報,并收集相關資料。
3、根據重大風險控制措施,做好重大風險的控制工作。
4、積極組織參與應急演練,并做好相關記錄。
5、組織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重大風險源告知工作。
6、組織對應急物資進行定期檢查,并按照應急預案分工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二、風險動態監測、預警、控制
(一)風險監測
1、根據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防控規定,每季度對安全生產風險進行辨識評估和上報。
2、定期組織對重大風險源進行安全檢查(每月一次),并收集相關記錄。
3、加強對重大風險源的監控,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做好預警工作,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對整改結果查驗。
4、重點部位的重大風險應派專人進行重點監控。
5、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全面辨識,對識別出的重大風險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并對重大隱患進行重點監控和限期治理。
(二)風險預警
1、風險預警是指在全面辨識反映安全生產狀態的指標的基礎上,通過隱患排查、風險管理等安全方法及工作,提前發現、分析和判斷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信息,定性定量表示公司生產安全狀態,及時發布生產預警信息,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發生概率及后果嚴重程度。
2、預警條件,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應進行風險預警:設備事故:出現某設備故障、爆炸時;防汛:出現較大雨水時;自然災害:發生自然地質災害、惡劣天氣;出現安全生產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重大節假日:元旦、春節、十一國慶節、五一勞動節等;本行業連續發生一般事故和較大以上事故時;與往年相比事故上升幅度較大;事故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改;事故控制指標超出;遲報、瞞報、漏報、謊報事故;其他情況。
3、預警要求
(1)由安全科組織對各部門安全生產運行情況、隱患隨機抽查、現場檢查,及時進行預警、糾偏。
(2)安全科對安全預警信息進行收集、匯總,必要時予以公示。
(3)發出預警后,應立即組織分析和查找公司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和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有針對性的作出相應安全生產工作布置。
(4)安全生產預警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實,及時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并做好記錄備查。
(三)風險控制
1、依據風險的等級、性質等因素,科學制定管控措施。
2、建立風險動態監控機制,按要求進行監測、評估、預警,及時掌握風險的狀態和變化趨勢。
3、嚴格落實風險管控措施,保障必要的投入,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4、將風險基本情況、應急措施等信息及時告知從業人員和進入風險區域的'外來人員,指導、督促做好安全防范。
5、針對公司可能導致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或完善應急措施。
6、當風險的致險因素超出管控范圍,達到預警條件的,應及時發出預警信息,并立即采取針對性管控措施,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7、對公司管理范圍內的風險辨識、評估、登記、管控、應急等情況進行總結和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8、如實記錄風險辨識、評估、監測、管控等工作,并規范管理檔案。重大風險應單獨建立清單和專項檔案。
9、加大安全投入,積極開展風險辨識、評估、管控相關技術研究和應用,提升風險管控能力。
10、對進入重大風險影響區域的從業人員組織開展安全防范、應急逃生避險和應急處置等相關培訓和演練。
11、重大風險所在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標明重大風險危險特征、可能發生的事故后果、安全防范和應急措施。
12、將重大風險的名稱、位置、危險特性、影響范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及后果、管控措施和安全防范與應急措施告知直接影響范圍內的相關人員。
13、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機構,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儲備救援器材、設備、物資,并定期組織預案演練。
14、加強對重大風險源以及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跟蹤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并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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