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票據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票據管理制度1
1、為了加強票據(含非稅收入專用收據、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往來結算收據、門面租賃發票等)管理,規范票據的領用、繳、銷制度,根據《會計法》的有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請嚴格遵守執行。
2、對票據的使用,設立票證兼管員,由單位會計擔任,負責各類票證的領入、領用、回收、上繳、保管等工作,票據管理人員調離崗位時,必須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不清,不得離職。
3、票據領用、繳銷票據時,應點清票據數量(本數、份數),辦理xx領用、繳銷手續,明確責任。票據員應按規定設置票據登記帳薄,規范登帳,妥善保管票據領用、繳銷憑證,年終裝訂歸檔。按季盤點庫存票據,保證帳、票相符。
4、核銷已使用的票據時,票據員在稽核每本票據收費金額、確認款項已解繳及按規定使用票據后給予繳銷,在繳銷票據時發現問題,票據員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5、使用票據收費必須兩人以上,一人開票,一人收款,票證按順序號填寫,各聯一次復寫,字跡清楚,大小金額不得涂改。其它內容涂改必須加蓋收費人私章并僅限修改一次。收費票據必須蓋單位公章和開票人簽章,填寫收費項目名稱并詳細注明結算方式,票據已填寫撕出需作廢的,收費兩人必須同時簽名并向分管領導說明原因,經審批后方可作廢。收入匯總繳款書由開票人填寫,收款人復核,分管領導審查無誤后解繳,若出現票據金額與繳款書不符的,同樣追究復核人責任。
6、加強票據管理。發生票據遺失或被盜等,當事人必須將遺失、被盜票據的名稱、編號及數量等情況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寫出書面檢查,經單位認真審查核實,上報相關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核銷,遺失、被盜核銷的`票據應予登記存檔以備查對。人為原因造成票據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7、單位不得使用自行印制或自購收費收據,一切收費均用財政、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正規票據。
票據管理制度2
規范本公司財務票據的使用、保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票據的'分類
本制度中所指的票據包括:支票和收據。
二、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由出納員負責購買、保管,支票密碼要與支票分開存放。印鑒章由會計保管,實行嚴格分工和把關制度。
2、領用支票要填寫“支票領用申請表”,報主管領導批準后,經會計審核后由出納員負責簽發,出納員要在支票上寫清日期、用途、密碼及規定限額。會計負責加蓋印鑒,嚴禁簽發空白支票。
3、領用支票要填寫“支票領用登記簿”,支票領用人要在七天內(逢雙休日后錯二天)及時持發票報銷,發票簽章要齊全,并在支票領用登記簿上填清注銷日期。
4、嚴禁簽發空頭支票,更不準將支票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5、外單位交來的支票,出納員應及時送交銀行,不得挪用、轉讓。
6、對每一張銀行對賬單,都要由出納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處理。
7、對作廢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并與存根一起保存,年終時裝訂成冊,與票據一并保存。
8、稽核人員要定期檢查支票購入使用及結存情況,并出個書面報告。
三、收據管理制度
1、收據的種類及使用范圍:
①凡收費許可證規定的收費項目,使用“北京市統一收費票據”。
②一般往來結算使用“北京市行政事業單位統一銀錢收據”
③出租房屋使用“北京市服務業專用發票”。
2、使用收據的規定:
①啟用收據前,應檢查是否有缺號、漏號或重號,發現上述情況,應及時向購買票據的財政部門報告。
②收據必須按號碼順序使用,各聯復寫,逐項填清楚后,加蓋本單位財務專用章。
③填寫錯誤的票據應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
④票據存根應保存五年以上,銷毀時,必須造冊登記。
票據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收款票據的管理和監督,保障醫院各項收入納入財務統一管理的軌道,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維護醫院經濟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款票據的種類及使用范圍
(一)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款票據
行政事業性收款票據分為統一票據和專用票據兩大類。醫療單位進行醫療業務活動對外收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款票據。
1、統一票據是指能夠適應一般的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據(如:行政事業性收費統一票據和往來款收款收據)。
2、專用票據是指統一票據不能滿足收費的特殊需要,根據收費特點,特別制作的票據(如:掛號收據,門診、住院收款收據等)。專用票據分為定額票據和非定額票據兩種。
(二)醫院財務科監制或購買的收款票據
指與服務對象及醫院內部發生經濟往來,在醫院內部使用的收款憑證。包括住院病人預交款收據、就餐券、洗澡票及其他收款收據等。
二、收費票據的購領與核銷
(一)收費票據的`購置
1、醫療單位使用的行政事業統一票據和專用票據,須由財務部門派專人,持省以上權限部門批準的收費文件和收費許可證、單位介紹信,向財政部門申請辦理《票據準購證》。單位每次憑《票據準購證》核準的種類、數量及購票方式,向財政局綜合處票據管理中心領購票據;票據用量較少的鎮衛生院可憑事業法人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收費許可證到衛生局申領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門診及住院收款收據。
2、醫療單位內部收款票據,由財務部門根據單位業務需要,提供票據種類、格式、數量等內容的印刷或購買計劃,經院領導批準,由相關科室辦理。并將樣式報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二)收費票據的領用登記
1、醫療單位購入票據后,應由財務部門驗收入庫,并由專人登記收費票據的購入日期、名稱、起止編號、規格及數量,并注明購入渠道。
2、收款員領取收費票據時要填寫《收票票據登記冊》的有關內容并簽字,票據保管員要按人設分戶帳。
3、行政事業性統一票據只能由出納領用。
(三)收費票據退費、作廢、重制的規定
1、收費票據退費的規定(包括藥費、檢查費、治療費等的退費):
(1)收回原收款收據、相關科室出具退費憑證及蓋有“已收訖章”的交款憑證(如化驗單),作為退費憑證附件。
(2)退費前先檢查收款收據、相關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費依據和原蓋有“收費專用章”的交款憑證及收款收據等資料,要求病員姓名、收費項目、金額相符,并把附件粘附于退費票據后。
(3)若出現部分退費的情況,操作流程如上,把原收據作全額退費處理,并重開實收收據。
(4)退費票據連同收款日報表交財務部門。
2、收費票據作廢的規定作廢票據要求一式三聯齊全,并且必須是當天結帳前發生的事項。作廢后必須在票據上簡單說明作廢原因。
3、掛號收據作廢、退號的規定要求收回就診聯、報銷聯,且檢查號碼、姓名是否一致,只有當天的可以作廢、退號。作廢、退號的掛號收據粘貼在掛號員報送的結帳單上一起交財務部門。
(四)收費票據的核銷
1、交回的收款收據存根聯,票據核銷員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銷號時必須以存根聯(或記帳聯)及日報表為依據,具體依據如下:
(1)門診收款收據:以審核后的門診收費員結帳單(經確認已繳款,下同)中的收款收據區間號碼及日報表為依據。
(2)住院收費收據:以經審核后的住院收費員日報表中的收款收據區間號碼及日報表為依據。
(3)掛號收據:以經審核后的掛號收據使用區間及結帳單為依據。
(4)行政事業單位統一收款收據:以領用人交回的存根聯為依據,并與記帳聯金額逐張核對。
2、醫療單位自制定額票據銷號時,以票據存根及經確認已收款的憑證為核銷依據。
3、領用收款票據未核銷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領取;對領用人未銷號完畢又開始啟用新的收款票據,核銷員要查明原因。
4、對發生退費、作廢、重置票據等情況,核銷人員應逐張逐項審查、核對,確保收款的正確性。
三、收款票據的管理
(一)收款票據由單位指定專人負責驗收、保管、核銷。根據內部牽制原則出納不得兼保管或核銷。
(二)醫療收費票據只限于在醫院進行醫療服務時使用,不得用于非醫療商業活動,不得向外單位轉讓、借用、代開,不得偽造收費票據,不得私刻監制章,未經財政部門批準不得自行銷毀收費票據存根。
(三)票據保管員對收費票據的庫存數要每月核對一次,每季編報收款票據收、發、存報表和已領未銷號收票據明細報表(按類別和領用人分別列示)。領、發、存帳表按規定存檔。至少保存5年。
(四)使用收費票據的單位,遺失、短少票據或存根的,應及時向衛生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報告,必要時應當在報刊上聲明作廢。
(五)未用完的訂本式收據不得跨年使用,年度終了財務部門應收回票據并對空頁逐張蓋“作廢”戳記。
四、責任追究
單位與個人違反財政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一)單位應對票據管理制定切實可行的崗位責任制,對領用后未能妥善保管,而致使票據遺失的(包括已開票據,未按規定銷毀存根行為),視情節輕重,責成相關責任人書面檢查、在本系統內通報批評、警告等處分。
(二)應領用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門診及住院收款收據的單位,不得自行印制醫療票據對外收費,違反規定的將視情節輕重,追究法人責任,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第十六條進行處罰,并責相關責任人書面檢查、在本系統內通報批評、警告等處分。
(三)醫療單位未按規定使用收款票據,出讓、出借、代開票據的,衛生行政部門將違規行為在當地主流媒體上公開披露,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分條例》進行處罰,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解除職務等處罰,違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票據管理制度4
為了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票據管理規定,建立健全票據內部管理制度,做到專人管理,嚴格執行發放、領用、結存和核銷手續。特作如下規定:
一、收據必須是財政局購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不得以其他收據代替。
二、收據有專人負責購買、保管,領用人在收據用完后,交回保管員,每年年底,保管員將用完收據連號整理后交財政非稅部門,不得擅自銷毀。保管員要核查原始憑證的簽名手續。
三、開具的`收據應按規定做到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應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大小寫金額符合規定,全部聯一次復寫開具,內容完全一致。
四、開錯收據應在收據上加蓋“作廢”章,重新開具收據,不得在開錯的收據上涂改。
五、不重復開收據,對丟失的收據聯,只能出書面證明,證明中注明開票日期、收據名稱、對方單位名稱、內容、金額、收據編號。
六、收據存根聯保持完整,開錯的“作廢”收據必須粘附在收據本中全部保存,不得私自銷毀。
七、收據不得轉讓、轉借、代開,不得拆本使用收據,不得自行擴大收費范圍,各種收據不得混淆使用。
票據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為加強單位票據管理,規范票據購買、使用、管理、保管等行為,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票據管理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票據包括普通教育學雜費專用收據、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公益事業捐贈統一收據等。
第二章 票據購買
第一條 單位根據有關審批機關批準收費的文件,到區財政部門申領《上海市行政事業單位項目登記和票據購買證》和《財政票據領購證》。
第二條 單位購買票據時,必須按財政部門規定申報收費票據使用情況表,已使用、作廢的收據交區財政部門進行查驗、核銷。
第三章 票據使用
第三條 在啟用票據前,應當檢查票據有無缺頁、重頁、漏號、重號等錯印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將整本票據交回財政部門更換或注銷。
第四條 票據必須整本按序使用;填寫內容必須真實、完整,印章齊全,做到字跡清楚,不得涂改、挖補、撕毀票據;必須做到票、款相符。使用機打票據時,開具的票據應按規定做到按號碼順序填開,所有聯次一起開具,內容完全一致,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收費專用章。
第五條 票據填寫錯誤的,應當另行填寫,因填寫錯誤等原因作廢的票據,應當加蓋作廢戳記或者注明“作廢”字樣,并完整保存全部聯次,不得私自銷毀。
第六條 使用普通學雜費專用收據,應按順序號填列,學費和代辦服務性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必須符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不得擅自擴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每學期末,單位將本學期的收費情況進行匯總,并與存根聯一同交記賬會計核對后,返還單位保存歸檔備查。
第七條 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發生暫收、代收和單位內部資金往來結算等經濟活動時開具的憑證。
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財政票據監管機構核準的使用范圍開具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不得超范圍使用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單位每次結報時,將已開具的記賬聯與存根聯一同交記賬會計予以核對,對于超范圍開具的.票據,不得作為入賬依據。
第四章 票據管理
第八條 購入的各類票據由財產保管員負責保管。財產保管員應建立票據購買、領用登記簿,購入票據時須填寫購入日期、票據名稱、數量、編號。領用票據時,必須做好票據購買、領用登記記錄。
第九條 單位不得自行轉讓、出借、代開、買賣、銷毀,涂改,也不得自行改變票據的用途或不同票據互相串用。
第十條 票據使用完畢必須及時核銷。結算中心記賬會計根據開出使用的票據,與相關的收入賬戶及時進行核對后,予以核銷。
第十一條 各類票據如有遺失,應及時在市級新聞媒體上聲明作廢,并將遺失原因等有關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財政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單位應當妥善保管已開具的票據存根及票據領用登記簿,按會計年度將其匯總整理,作為會計資料歸檔。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 單位對票據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監督與檢查。接受財政部門、主管部門監督檢查。
票據管理制度6
一、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票據管理辦法管理好學校的票據。
二、學校所用的發票必須是由稅務所購買的《上海市行政事業單位統一收據》和《上海市財政局行政事業性收費通用收據》,不得以其它收據代替。
三、發票有專人負責購買、保管。每年年底保管員將用完發票連號整理存藏,不得擅自銷毀。各類收據收費許可證(副本)統一到普陀區學校會計結算服務中心購買。
四、開發票應按規定,整本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印章齊全,必須做到票款相符。
五、不能重復開具發票,如對方遺失發票聯,只能出書面證明,證明中注明開票日期,發票名稱,對方單位名稱、內容、金額、發票編號。
六、發票存根聯要保持完整,發現填寫錯誤的',必須終新填開,并在錯誤的收據上加蓋作廢戳記,全份保存,不得私自銷毀。
七、發票不得轉讓、轉借、代開,不得折本使用發票,兩種收據不得混淆使用,不得自行擴大收費范圍,增加收費項目。
票據管理制度7
第1條為規范企業應收票據的管理,防范應收票據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企業應收票據管理應遵循核準、記錄和保管職能相互分離原則。
第3條應收票據的審核。
1.企業在接受應收票據時,財務人員要按照《票據法》和《支付結算辦法》等規定,仔細審核票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防止以假亂真,避免或減少應收票據風險。
2.收回的票據為非統一發票抬頭客戶正式背書,因而未能如期兌現或交貨尚未收回貨款,且不按企業規定作業,手續不全者,其經辦業務員應負責賠償售價或損失的'
第4條應收票據的批準。
1.應收票據的取得和貼現必須經由保管票據以外的主管人員書面批準。
2.接受客戶票據需經批準手續,降低偽造票據以沖抵、盜用現金的可能性。
3.票據的貼現須經主管人員審核和批準,以防偽造。
第5條應收票據的賬務處理。
1.應收票據的賬務處理,包括收到票據、票據貼現、期滿兌現時登記應收票據等有關的總分類賬。
2.銷售會計應仔細登記應收票據備查簿,以便日后進行追蹤管理。
第6條應收票據的保管。
1.企業設專人保管應收票據,且保管人員不得經辦會計記錄。
2.對于即將到期的應收票據,應及時向付款人提出付款。
3.對已貼現的票據應在備查簿中登記,以便日后追蹤管理。
票據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有力會計核算工作,完善財務管理制度,確保票據妥善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票由出納員專人保管。領用支票進領用人需填寫領用支票審批單,由總經理審批并由財務總監認證后向出納員領用,領用人負責收回相關單據并及時到財務部辦理有關報銷手續。
二、原則上不準簽發空白抬頭或金額的.支票,如確實需要,應由總經理、財務總監同意,并在支票上填上最高限額,由領用人員負責收回相關的報銷憑證,由財務人員核對是否準確。
三、建立支票領用備查簿,依序登記領用人,領用支票日期及注銷日期等。
四、對已作廢支票,與支票存根放在一起,并加蓋“作廢”印章后妥善保管。
五、發票由主管會計專人保管和負責核對,建立發票領用登記簿,定期對空白發票及領用的發票進行檢查。
六、倉庫驗收單、領用單每月必須定期核對后,交會計部門入帳,并裝訂保管。
七、出納的支出單據,由出納登記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后,經會計核對后,交會計入帳。
票據管理制度9
一、單位使用的票據,應指定專人向縣財政局、教育核算管理中心購領。
二、各類票據應有會計負責保管、發放、繳驗和結報工作,要建立健全票據使用登記制,嚴格保管、領用和核銷手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單位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財政部門。
三、單位對各類票據要嚴格分清使用范圍,不得混用;不準自行購買、自制;不準轉讓、代開;不準代替發票使用。
四、票據必須順號使用。收據聯應加蓋單位使用的`“財務專用章”和收款人的私章。票據使用時填寫內容必須規范完整,票據填寫錯誤應另行填開,不得涂改,填錯票據應加蓋“作廢”章,保存其各聯備查。
五、票據繳驗結報時要審核收費資金是否足額解入銀行帳戶,是否規范使用票據,是否按規定標準收費,作廢票據各聯是否齊全。
六、單位如發生機構變更或管理票據的經辦人員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將票據登記簿及尚未使用的空白票據填寫移交清冊,并保存備查。
七、年度終了,應當將當年使用的各種票據存根收繳銷號,交會計歸檔,各類票據不能跨年度使用。
八、使用后的票據,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要求,定期歸檔保管。票據的銷毀按照保管年限根據有關檔案銷毀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