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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4-11-15 19:15:01 林惜 制度 我要投稿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醫療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1

  一、建立醫療安全目標責任制。

  1.應完善醫療安全責任制,使各科室(部門)和各級醫務人員做到層層對醫療安全負責。

  2.責任制應達到有責任目標、有實現目標的保障措施、有檢查考核辦法、有獎懲激勵制度等要求。

  二、醫療安全教育。

  1.目的

  目的旨在使醫務人員在思想認識上、職業道德上、應變能力上和保證醫療安全的心理狀態及技能上,排除各種主觀障礙。

  2.醫療安全意識教育:

  (1)樹立正確、積極的醫療風險意識;

  (2)增強醫療安全責任感,增強醫療安全管理的法律意識;

  (3)克服自身及周圍有關方面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3.醫德與醫療安全相關教育:包括醫德理念與醫療安全、醫德規范與醫療安全和醫患關系與醫療安全等相關性的認識。

  4.質量管理知識與醫療安全相關教育:

  (1)醫療安全教育是質量教育的重要內容;

  (2)為保障醫療安全又需要掌握相關的質量管理知識,主要是醫療服務質量安全質量特性的內涵與外延知識、標準化管理知識和醫療缺陷管理知識等。

  5.醫療技術與醫療安全相關教育:

  應緊密結合繼續醫學教育,將醫療安全教育貫穿于醫學技術教育之中。

  三、醫療缺陷檢控與安全把關。

  1.醫療不安全事件的發生具有一定的隨機性特點。因此,必須時時處處進行缺陷檢控,加強醫療安全把關,以防患于未然。

  2.一般地說,醫療不安全事件均潛藏在日常的醫療缺陷之中,因此。強化日常醫療缺陷管理,既是提高醫療質量的重要措施;也是卡緊醫療不安全事件源頭的重要對策。在此基礎上,還必須建立健全各級衛生技術人員自下而上和各級行政組織自上而下對重大高難度或新技術措施進行安全把關的制度。

  四、重點病人醫療管理。

  傳統的醫療安全管理的主要對策是強調重點病人醫療管理。此對策是行之有效的,在全面系統的醫療安全管理中,仍需重視采用。

  五、重點科室(專業)及重點工作崗位和控制對象的醫療安全“包保機制”。

  醫療安全管理突出重點的另一個方面,就是建立重點科室(專業)及重點工作崗位和工作人員的“安全包保機制”。重點科室即通過科室安全評估發現醫療安全系數特低的科室(專業)、重點工作崗位和工作人員,對他們采取特別防范措施的有效辦法,就是指定各級領導和技術骨干實行一對一的指導、幫助和監督治理。

  六、不安全因素檢查消除措施。

  通過每年一度的'醫療安全大檢查,以科室為單位評價不安全因素存在的程度,并對明顯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切實有效的治理消除措施。

  七、醫療不安全事件易發境況的安全防范部署。

  醫療不安全事件易發境況是指夜班、節假日及其他容易發生醫療不安全事件的環境和情況。每有這種情況均應進行醫療安全防范的特別部署。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2

  醫院負責接待醫療糾紛的部門是醫患關系協調部,醫患關系協調部接到病人醫療投訴后,初步判定不存在醫療過錯,向病人耐心解釋,必要時,請當事科室協助向病人或其家屬解釋;初步判斷存在或可疑存在醫療過失行為的,將按以下原則和程序操作:

  1、醫患關系協調部向當事醫務人員及科室送發《醫療爭議事件說明書》,當事人或科室應如實作出回復;回復材料中必須就是否存在醫療不當行為作出回答,并由科主任簽署意見后送交醫務科。

  2、經過調查,當事科室和院方均認為無醫療不當行為的,由醫患關系協調部和當事科室負責向患方解釋或書面答復。

  3、如果當事科室認定無醫療過失,但與院方初步調查結論相左者,將提交院安全醫療委員會討論。

  4、如果當事科室和院醫療安全管理部門均認定有醫療過失者,由醫患關系協調部和當事科室共同與患方協商解決。

  5、如果患方不滿意院方的'答復或者與院方的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調解或提出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申請,由衛生局委托溫州市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6、醫療糾紛下列情況之一者,醫院原則上不負賠償責任。

  (1)院方判定不屬醫療事故,或不存在醫療過失的;

  (2)存在醫療不當行為,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損害后果。

  7、醫療糾紛進入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程序時,當事醫務人員必須參與鑒定會進行申辯和接受質詢。

  8、醫療事故爭議進入司法解決程序的,當事醫務人員必須出庭;科主任原則上作為院長委托代理人出庭抗辯,醫務科亦派員出庭抗辯。

  9、當事科室有義務協同醫患關系協調部共同向患方做必要的解釋和糾紛處理工作。

  10、病歷復印先經醫患關系協調部審批,統一在醫院病歷室進行,醫務人員應當陪同患方復印資料,復印時患者必須在場。

  11、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對不允許患者復印的病歷資料應當在患者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封存及啟封。

  12、死亡病例的醫療事故爭議,為明確死因,尸體應在48小時內由取得相應資格的機構進行尸解。醫患雙方均應按此規定進行,任何一方拒絕尸解,由拒絕方承擔相應責任。

  13、出現醫療事故或可能為醫療事故時,醫務人員應當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醫院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報告。

  14、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本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報告,并向患者通報、解釋。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3

  分類收集工作制度

  1.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于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者容器內。

  2.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3.對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4.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廢物的管理,在醫務部、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指導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5.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的處置同(4)。

  6.批量的`含汞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處置同(4)。

  7.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的標本及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8.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9.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醫療廢物產生地工作制度

  1.科室應當設立固定的醫療廢物暫時存放或交接地點,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及文字說明(附2)。

  2.嚴格區分一般廢棄物、生活垃圾(黑色塑料袋)、醫用固體廢棄物(黃色塑料袋)及醫用銳利廢棄物(防水、耐刺堅固容器),分別放置,嚴格管理。

  3.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4.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5.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應當系中文標簽,中文標簽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6.醫療廢物運出后,及時對暫存地點及工具進行清潔和消毒。

  7.禁止在非收集、非暫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

  醫療廢物對外交接、登記制度

  1.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填寫和保存轉移聯單。

  2.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及經辦人簽名),登記資料保存3年。

  3.對交接醫療廢物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以求盡快解決。

  病理科危險化學品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理科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微生物和生物醫學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準則》等規定,做好危險化學品和生物安全管理

  1.有定期對取材室、切片室等進行甲醛、二甲苯濃度的檢測報告,保證有害氣體濃度在規定許可的范圍

  2.病理科工作中產生的廢棄二甲苯、甲醛等液體,必須統一回收,嚴禁隨意傾倒入下水道

  3.未固定病理標本取材應在P2級實驗室中進行,嚴格區分污染區、非污染區,應有單獨的洗手池和濺眼噴淋設備

  4.有完善的易燃品、劇毒化學品的登記和管理規范

  5.病理科工作人員應有接觸有害品職務補貼,并定期做職業病體檢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4

  1.目的:

  制定醫療差錯、事故的防范措施,熟悉差錯、事故發生后的處理流程,旨在杜絕或減少檢驗差錯的發生,保證醫療安全。

  2.范圍:

  適用于檢驗科務實驗室從事檢驗技術工作的全體人員。

  3.職責:

  (1)科主任對檢驗科醫療安全管理負總責。對醫療安全定期檢查、督促并負責處理差錯事故。

  (2)實驗室組長負責落實具體措施。

  (3)各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對本崗位檢驗報告負責。

  4.醫療差錯、事故防范:

  (1)加強對職工的醫療安全意識教育,緊緊繃牢醫療安全這根弦。科主任要及時發現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并提出防范措施。一旦發生差錯或糾紛,科主任要及時組織討論,分析原因,對差錯定性,必要時在全科會議上通報,組織全科人員討論分析,使其它同志引以為鑒,防止再發生類似差錯或糾紛。

  (2)進一步改善職工的服務意識,加強醫患溝通,特別是服務窗口,是最容易與病人發生口角的地方,因此,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及與病人溝通的技巧都很重要。

  (3)進一步落實相關的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規范,如檢驗結果審核制度、急診管理及危急值報告制度、檢驗標本管理制度、異常結果復檢規定、血球儀復檢和鏡檢要求等,科主任經常性檢查和督促落實情況。

  (4)嚴把檢驗質量關,加強檢驗報告審核工作。報告單發出前必須認真、仔細核對,對檢驗結果與臨床診斷明顯不符、陰性與陽性臨界值結果、自相矛盾不能解釋的`、離譜的結果均要給予復查,并在報告單上注明“已復查”。對血清外觀異常者也要注明,必要時與病區溝通。

  (5)堅守工作崗位,急診標本及時檢測,及時報告。屬“危急值”結果必須立即復查確認,并按“檢驗結果危急值質量管理及報告制度”流程及時報告給臨床。

  (6)做好實習生帶教工作。實習生必須在老師指導下從事操作,檢驗結果必須由帶教老師審核后簽發。實習生發生的差錯由帶教老師承擔責任。

  (7)加強標本的管理,認真采集和驗收檢驗標本,仔細核對條形碼上的信息,防止標本錯采、錯收、張冠李戴。不合格標本須及時退回并電話通知重新采集送檢,以保證檢驗質量。已測標本和未測標本分開放置,標本存人冰箱前必須檢查是否已檢測過(即是否有未測標本混入其中);下班前也要檢查操作臺上、水浴箱及離心機內是否有未測標本,確保檢驗標本不遺失并保證及時報告。同時,作好記錄,以備查詢。為便于標本復查及查找差錯原因,檢測后的標本必須冰箱保存一周,骨髓片、染色體制片則要長期存檔保存,征兵標本需保存三個月以上。

  (8)加強對職工的業務培訓,除每月開展一次業務學習外,還要結合本科的工作實際,對職工進行技術考核,提高職工的業務水平。

  (9)工作期間嚴肅、認真、細致,不閑聊,不脫崗。

  嚴格交接班制度,交接標本必須到人到位,交接雙方須在交接班本上簽字。

  (10)加強法制觀念,不使用三證不全的試劑(無論質量多好),以防不必要的糾紛發生。

  (11)科主任二線值班,及時處理值班期間的意外事項(如儀器故障、急診標本太多需臨時加人等),保證值班期間人員、儀器正常。

  5.差錯、事故處理及報告程序:

  (1)科室職工收到臨床對檢驗質量的反饋(口頭或書面),均統一轉交給科主任,科主任應及時查實情況,作出相應整改措施,并給臨床答復。如反饋內容屬于差錯性質,應按差錯標準定性及時記錄、上報。

  (2)發生一般差錯。當事人應主動向分管科主任匯報,分管科主任及時登記并處理,每月全科匯總一次,月底填表上報醫務處。

  (3)發生嚴重差錯或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向科主任匯報,科主任應交待相應的應急措施,同時親臨現場與當事人一起進行應急處理,避免事態擴大,將差錯降低到最低水平。

  (4)發生差錯的標本及有關記錄等均須妥善保存,以備查對。

  (5)發生嚴重差錯及事故,其匯報路線:當事人→科主任→醫務處。

  (6)發生一般差錯,科主任應在科室會議上通報。發生嚴重差錯及事故,應在三天內組織全科討論分析,當事人須在會上作深刻檢查,由科主任向醫務處作出書面匯報。

  (7)發生差錯的責任人除通報教育外,根據相關獎懲條例,給予恰當的獎金處罰。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5

  1.醫院建立健全醫療安全管理機構,各科室行使相應管理職權。

  2.醫院醫療安全管理組織主要有: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病案管理委員會、藥事委員會、安全委員會等,醫務部、護理部、共同負責醫療質量的日常監督管理,做好醫療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的向醫院領導反饋醫院醫療安全的.現狀,提供警示作用的醫療安全信息。

  3.醫院檢驗室必須定期檢查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并經常進行安全教育。

  4.專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劇毒化學藥品,建立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藥品的使用登記制度。

  5.普通化學試劑庫設在檢驗科內,要專人負責,并建立試劑使用登記制度。

  4.各種電器設備,如電爐、干燥箱、保溫箱等儀器,由專人保管,并建立儀器卡片。

  6.上班時檢查科室有無異常,下班前關閉好門窗。有不安全現象應立即報告醫院負責人。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6

  一、醫療室要具備基本的設施和設備,室內環境整潔、衛生、優雅,藥品、器械擺放規范,符合有關衛生要求,應防塵、防蠅、防污染。

  二、藥品、器械使用要嚴格按照國家衛生標準執行,要消毒、殺菌,防止交叉傳染和不安全事故發生。

  三、醫療室工作人員,要有行醫許可證,著衛生服上崗,規范操作。要不斷學習,提高技術,遵守醫德。

  四、采購藥品、器械必須到國家認定的.經銷單位。購買符合國家醫藥質量、衛生標準的藥品、器械。若使用不正規渠道和不符合國家質量、衛生標準的器材、藥品,而造成醫療事故的,要追究當事人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五、總務處定期對醫務室的衛生、藥品、器械進行檢查,嚴防使用過期、假冒、不符合國家質量、衛生標準的藥品和器械,若查出每次罰款50-200元。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7

  一、醫務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圣職責。

  二、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技術操作規范。

  三、對急危患者,應當采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

  四、對毒、麻、等藥品嚴加管理,按制度用藥。

  五、對醫療設備、電源、氧氣要定期檢查維修,嚴格按照規程操作。

  六、消防設備定期檢查。

  七、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八、各級各類醫務人員恪守職責,嚴防醫療事故發生。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8

  一、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嚴格遵守醫療衛生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

  二、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重慶市病歷書寫規范》、《重慶市病案管理規范》、《處方管理辦法(試行)》及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和要求,書寫和妥善保管病歷資料。病歷資料承擔醫療糾紛、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司法鑒定和法律訴訟舉證責任。

  三、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崗位責任制度、查對制度、醫囑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級查房制度、會診制度、病例討論制度、手術制度、死亡病例討論制度、消毒隔離制度、分級護理制度以及請示報告制度等有關制度和規定。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

  四、按照衛生部、重慶市衛生局關于醫療技術準入有關規定,規范醫療技術準入和醫師、護士的執業行為,執行醫院有關規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權。應當用患者能夠理解的語言,將患者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等如實告知患者或家屬,及時解答其咨詢;并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后果。要讓患者對手術、麻醉、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條款,新開展技術項目及某些非常規治療項目風險了解清楚,并于檢查或治療前履行患者同意簽字手續。

  六、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要求,做好病歷和實物封存和保管。按規定保管和復印病歷資料,嚴格遵守病歷回收和病歷借閱制度。

  七、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體處理和尸檢。凡醫患雙方當事人對患者死亡原因有異議的,應在患者死亡后48小時內進行尸檢,并有死者親屬同意簽字。

  八、發生或者發現醫療過失行為,當班醫務人員及科室領導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對患者身體健康的損害,防止損害擴大。

  九、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為或者發生醫療爭議時,應當立即向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要及時向醫務科報告,醫務科接報后,應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主管副院長報告,并按規定向區衛生局報告。

  十、科室負責人及相關醫務人員要積極做好患者或親屬的解釋,化解矛盾,并主動配合醫院處理善后工作。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9

  中醫科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為了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提高中醫藥的臨床療效和治愈率。具體來說,中醫科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包括以幾方:

  1、規范醫療流程,確保中醫藥的診療質量和安全性;

  2、提高醫療服務水平,提高患者的滿度和信任度;

  3、規范醫療設備和醫療技術,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4、加強醫療安全管理,防止醫療糾紛和故的發生;

  5、提高醫療機構的管理水平,提高醫療機構的整體競爭力。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防范措施

  1.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責任到人。

  2.規范醫療行為,以法律、法規為依據,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3.嚴格執行各種診療常規,操作常規。

  4.嚴格執行告知制度,向患者本人或家屬說明患者診療情況和可能發生的結果,必要時履行簽字手續。

  5.病重、病危患者必要時應立即予以轉院。

  6.發現醫療差錯或事故傾向,應及時有效地制止事態的'擴展,做好善后補救工作。

  7.對醫療糾紛,值班醫師接待后,及時化解矛盾,并向院長報告。院長應負責調查、協調、處理、解釋、咨詢工作。

  二、處理預案

  1.執行部門:院長。

  2.要求當事人提交書面報告及相關材料。

  3.事件發生(接報告后)應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阻止損害后果擴大,協助接待家屬,妥善做好處理工作。

  4.進行調查、核實,召集相關人員分析、討論,明確性質,提出整改措施。

  5.指導家屬按照醫療事故處理的程序進行(鑒定、調解、法院),參與調查工作。

  6.制定或修改相關規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杜絕醫療事故發生。

  7.在醫務人員中舉一反三,展開討論,吸取教訓,強化環節教育,杜絕類似事件發生。

  8.根據醫療事故(事件)的性質、輕重,對當事人提出處罰意見,并提交上級討論。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11

  醫院負責接待醫療糾紛的部門是醫患關系協調部,醫患關系協調部接到病人醫療投訴后,初步判定不存在醫療過錯,向病人耐心解釋,必要時,請當事科室協助向病人或其家屬解釋;初步判斷存在或可疑存在醫療過失行為的,將按以下原則和程序操作:

  1、醫患關系協調部向當事醫務人員及科室送發《醫療爭議事件說明書》,當事人或科室應如實作出回復;回復材料中必須就是否存在醫療不當行為作出回答,并由科主任簽署意見后送交醫務科。

  2、經過調查,當事科室和院方均認為無醫療不當行為的`,由醫患關系協調部和當事科室負責向患方解釋或書面答復。

  3、如果當事科室認定無醫療過失,但與院方初步調查結論相左者,將提交院安全醫療委員會討論。

  4、如果當事科室和院醫療安全管理部門均認定有醫療過失者,由醫患關系協調部和當事科室共同與患方協商解決。

  5、如果患方不滿意院方的答復或者與院方的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調解或提出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申請,由衛生局委托溫州市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6、醫療糾紛下列情況之一者,醫院原則上不負賠償責任。

  (1)院方判定不屬醫療事故,或不存在醫療過失的;

  (2)存在醫療不當行為,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損害后果。

  7、醫療糾紛進入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程序時,當事醫務人員必須參與鑒定會進行申辯和接受質詢。

  8、醫療事故爭議進入司法解決程序的,當事醫務人員必須出庭;科主任原則上作為院長委托代理人出庭抗辯,醫務科亦派員出庭抗辯。

  9、當事科室有義務協同醫患關系協調部共同向患方做必要的解釋和糾紛處理工作。

  10、病歷復印先經醫患關系協調部審批,統一在醫院病歷室進行,醫務人員應當陪同患方復印資料,復印時患者必須在場。

  11、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對不允許患者復印的病歷資料應當在患者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封存及啟封。

  12、死亡病例的醫療事故爭議,為明確死因,尸體應在48小時內由取得相應資格的機構進行尸解。醫患雙方均應按此規定進行,任何一方拒絕尸解,由拒絕方承擔相應責任。

  13、出現醫療事故或可能為醫療事故時,醫務人員應當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醫院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報告。

  14、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本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報告,并向患者通報、解釋。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12

  一、院長對全院的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負全面責任。業務副院長要開展經常性的醫療安全教育和醫療護理工作檢查,督導落實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

  二、建立健全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管理責任書,嚴格執行各項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醫務人員與科主任、科主任與院長分別簽訂醫療安全責任狀,主管副院長(院委會委員)追究連帶責任。

  三、科室負責人對本科的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負有直接責任。教育并指導本科醫務人員嚴格履行醫療護理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及時查處和糾正違章行為,堅持管理從嚴、教育從嚴的原則,預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四、不定期地檢查督促各項醫療安全制度的落實,研究預防醫療事故和有效措施,教育醫務人員以德治院。

  五、各類各級醫務人員對本職工作范圍內的差錯事故承擔直接責任。要嚴格履崗位職責,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

  六、醫務人員在診療工作中,因下列過失引起醫療糾紛本人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不遵守勞動紀律、脫崗、串崗或在工作場所從事非醫療活動;

  2、服務態度惡劣、接待不熱情、解釋不耐心;

  3、不履行本崗位所規定的責任,不執行醫療規章制度違反技術操作規程;

  4、不執行醫療質量特別是環節控制的規定;

  5、對危重、重癥病人不按急診程序規定處理,不就地搶救,不及時體格檢查,不及時出具準確的報告;

  6、拒收、推諉延誤病人搶救治療及轉移病人造成不良后果;

  7、多收、亂收、私收病人現金造成不良影響;

  8、向患者或家屬索、拿、卡、要,影響醫院聲譽;

  9、未經醫院批準,私自到院外從事會診、手術、體檢、檢查、化驗等各種醫療活動。

  10、行政、后勤工作人員因工作失誤、安全差錯直接或間接影響醫療工作。

  七、醫療事故匯報及處理程序:

  1、匯報程序:凡發生醫療事故或糾紛,當事人應立即向科主任(護士長)匯報,科室負責人應召集有關人員在本科范圍內進行分析和采取補救措施,24小時內(重大事故1小時內)向向分管院長或院長匯報。

  2、處理程序:醫療事故或糾紛處理實行科主任負責制,發生醫療事故后,科室負責人應首先做好解釋工作,同時應將有關醫療文件等原始資料妥善保管,嚴禁涂改、隱匿、銷毀。如因輸液(血)、注射、服藥等引志不良后果的,要對現場實物封存保留,以備檢驗。必要時,科主任(護士長)應召集有關人員收集情況,分析原因,做好安慰解釋,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務必做好病人的搶救治療工作,使損害減少到最低限度。凡死亡病例,對死因有異議者,科室必須動員死者家屬進行尸檢,以明確死因,家屬拒絕尸檢的,應做好文字記錄并要求家屬簽字。

  3、醫療事故責任人的確認及處理:凡因違反本規定第六條導致醫療事故的直接當事人為醫療事故責任人,由發生科室負責人確認后報院長,承擔經濟賠償并上報衛生局。對因技術性原因難以確定的,由發生科室報院長,組織院內鑒定并確認責任人及責任大小;兩人以上(含兩人)造成的醫療事故,按其責任大小序列,承擔經濟賠償,視情況上報衛生局。

  八、賠償金額技術因素醫院承擔60%,責任因素醫院承擔10%,其余按當事人(直接承擔人)、科主任(直接責任人)、分管領導(連帶責任人)、院長(全面領導責任人)遞減承擔。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13

  1、嚴格執行質量管理制度,落實臨床醫療、醫技、護理、院感質量管理組織工作計劃。并把工作落實到醫院每月的工作計劃中。

  2、重點抓好病歷書寫,按省衛生廳新的醫療文書書寫規范要求在全院進行規范化教育。對重大病情變化及重要醫囑更改情況均應及時記入病程錄,以保證病歷的及時性、科學性、完整性。

  3、規范落實疑難病例、死亡病例、重大疑難手術和新開展手術的.討論,統一格式詳細記錄,并做到資料由科室及醫務科各存檔一份。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重危病人床頭交班,每班書面記錄,交、接班者須簽名后才能離崗、上崗。

  5、規范會診制度,將二喚(上級醫師)會診制度落到實處。強調多科會診,及時會診,診治措施得力,記錄詳細。院外會診做好登記審批工作。

  6、加強醫療安全教育,提高全體醫務人員的醫療安全意識,規范醫療行為,減少差錯的發生。

  7、組織藥劑人員學習《藥品管理法》及《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規范藥事工作。

  8、切實加強一次性用品管理,規范進貨、驗收、保管、發放、銷毀等環節,確保安全使用。

  9、提高管理和技術水平,加大硬件投入及人員培訓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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