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篇1
1、醫療廢物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暫存處管理人員與運送單位交接記錄,實行雙簽字。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存入檔案備查。
2、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應當對暫時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同時做好日常定期消毒和清潔,達到環境保護和衛生主管部門要求。
3、一次性醫療器具與醫療垃圾按標識分類存放。
4、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私自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5、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轉移聯單資料至少保存3年,存入檔案備查。
6、醫療廢物暫時貯存時間不得超過2天。
7、醫療廢物暫存時貯存設置、設備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和防盜、防滲漏、防鼠、防蚊蠅、防蟑螂以及預防小孩接觸,實行專人專鎖、專人負責。
8、積極做好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迎檢工作。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篇2
根據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衛生部《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規定,按照以下工作要求,及時分類收集醫療廢物:
一、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二、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及一次性醫療器械、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簽、引流棉條、紗塊及其他各種敷料物被視為感染性廢物。
三、將醫療廢物置于黃色垃圾袋或垃圾箱內,將放射性廢物(放射源、同位素等)置于紅色垃圾袋內。
四、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五、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六、傳染病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七、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八、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應當示中文標簽。中文標簽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類別、日期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九、科室指定專人負責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登記、交接工作。
醫療廢物院內運輸管理規定
一、運送人員每天下午4時30分從各科室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從高樓層到低樓層的路線從樓梯走道送至垃圾貯存間,并鎖好門窗。
二、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垃圾貯存房。
三、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四、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五、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于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
六、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濃度>1000ppm/L)對運送工具(推車及容器)進行擦拭或浸泡,運用醫療廢物的專用車不得運送其他物品。
醫療廢物集中存放場所管理規定
一、在一樓垃圾專用房間暫時貯存醫療廢物,有嚴密的封閉措施,加蓋、上鎖,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
二、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三、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
四、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濃度>1000ppm/L)對垃圾房的墻面及地面進行清潔和消毒,定期噴灑防蚊蠅、防蟑螂藥物。
五、設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醫療廢物交接工作要求
一、運送人員收集各科醫療廢物要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室實行登記記錄。禁止工作人員及清潔工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三、運送人員將醫療廢物交于指定的垃圾處理公司時應進行交接點數,詳細記錄重量、袋數、時間并雙方簽名。
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職業衛生安全防護要求
一、為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膠鞋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二、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清創,對創面進行嚴格消毒處理,必要時進行血源性傳播疾病的檢查和隨訪,并上報院感科。
三、被HBV陽性病人血液、體液污染的銳器刺傷,應在24h內注射乙肝免疫高價球蛋白,同進進行血液乙肝標志物檢查,陰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醫療廢物管理意外事件應急預案
一、立即報告院感科。
二、確定流失、泄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
三、組織醫院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成員盡快對發生醫療廢物泄漏、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
四、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的區域和污染最嚴重的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五、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它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六、采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置,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七、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后進行工作。處理工作結束后,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應當對事件的原因進行調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篇3
為了加強醫療機構醫療廢物及污水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我診所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必須對醫療廢物及污水履行管理職責,進行日常監督,確保醫療廢物及污水的安全處置及管理。
二、被血液、體液污染的一次性口罩、帽子、鞋套、床單等按醫療廢物處理。
三、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產生的廢物應當使用雙個黃色垃圾包裝袋,并及時密封。
四、醫療廢物桶并加蓋,醫療廢物、利器盒分類收集。
五、產生的醫療廢物必須置黃色垃圾袋中,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應防滲漏,外表面粘貼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的標簽。醫療廢物暫存不得超過48小時。
六、安瓶、針頭等利器應放入利器盒內,醫療廢物每日存放于醫療廢物暫存間后交由大地維康及時處置。
七、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各類廢物不得取出。包裝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八、禁止將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將生活垃圾混入醫療廢物中,應按照醫療廢物進行處理。
九、任何人不得將醫療廢物自行外運、外賣。醫療廢物處置人員收集醫療廢物時,應做好記錄,并簽名。收集總量應與運出診所的.總量進行核對,以免流失。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十、醫療產生的水,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匯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十一、每月對污水進行一次采樣,標本送往安康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進行污水檢測,檢測結果及時存檔。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篇4
為了規范我院醫療廢物的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衛生產生危害,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制定我院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一、醫療廢物的定義。
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醫療廢物包括:①肝炎門診、腸道門診以及根據疫情臨時設置的診療區所產生的,包括生活垃圾在內的所有廢物(不包括污泥、污水和放射性廢物)。②醫院其他部門在診療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不包括污泥、污水和放射性廢物)。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醫療廢物名錄”公布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二、根據《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對我院醫療廢物實施分類管理。
1、各臨床醫技科室應按照醫療廢物的定義,嚴格區分生活垃圾及醫療廢物。
2、嚴禁將醫療廢物和生活垃圾混放,醫療廢物暫存在科室的非公共場所,如二治療室、換藥室及污物間等處。
3、生活垃圾存放到黑色包裝袋中;利器(損傷性廢物)存放到指定的防滲漏的密閉容器中,并在容器外部粘貼醫療廢物標識和警示標志。嚴禁使用沒有醫療廢物標識的包裝容器。
4、對感染性較強或具有傳染性的醫療廢物,應事先消毒并用雙層包裝袋。
5、盛放非利器類醫療廢物的黃色包裝袋使用前須進行檢查,如果發現有破損、滲漏等情況應立即更換并做相應的消毒處理。不得將破損的醫療廢物包裝容器作為普通生活垃圾遺棄,破損后的包裝容器應與醫療廢物一同處置。
6、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于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者容器內。
7、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8、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9、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10、批量的含有汞的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11、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12、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13、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14、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三、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四、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五、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注明醫療廢物產生科室、產生日期、類別等。
六、運送人員每天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運送至醫院指定的暫時貯存地點。
七、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
八、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九、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于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
十、建立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十一、醫療廢物暫存處設施、設備應嚴格按照衛生部《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達到以下要求:
1、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人員活動區和生活垃圾存放場所,方便醫療廢物運送人員及運送工具、車輛的出入;
2、有嚴密的封閉措施,設專(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3、有防鼠、防蚊蠅、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4、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
5、易于清潔和消毒;
6、避免陽光直射;
7、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十二、暫時貯存病理性廢物,應當具備低溫貯存或者防腐條件。
十三、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十四、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應當對暫時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十五、禁止轉讓、買賣醫療廢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
十六、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當按照《射洪縣人民醫院醫院醫療廢物發生意外事故時應急預案》處理。
十七、監督檢查。
1、在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醫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導下,醫院的廢棄物由各科室主任、護士長負責管理,由醫務科、護理部等職能科室進行監督,總務科進行終末無害化處理。
2、各科室的廢棄物應有專人處理,廢棄物處理人員應接受一定的專業知識培訓,不得由患者或家屬自行處理各種廢物。
十八、無害化處理。
1、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輸液器、針頭等,各科室使用后按規定分別進行處理,決不可隨意扔掉,防止造成社會污染。
2、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檢查墊、手套、紗布等,各科室使用后均應裝入專用醫用垃圾袋,由衛生員回收,總務科集中統一無害化處理。
3、一次性使用的引流管、引流袋、血袋、輸血器、胃管、鼻飼管、吸氧管、導尿管、肛管等,患者使用后由衛生員回收,總務科集中統一無害化處理。
4、一次性使用的試管、培養皿、采血針等,各實驗室、生化室、微生物室、輸血科、檢驗科使用后,必須按規定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高效消毒劑浸泡后,由衛生員回收,總務科集中統一無害化處理。
5、不可燃廢棄物,如玻璃、金屬、搪瓷制品,經嚴格消毒后,指派專人集中,由
總務科回收,作為報廢處理。
6、患者的排泄物、嘔吐物、膿性分泌物、血、痰等有較強傳染性的廢物,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消毒處理后入廁。
7、手術切除的人體殘肢和臟器、病理標本、動物實驗標本及其他各種需處理的可燃性醫療廢物,均應采取焚燒處理,焚燒效果以廢物全部化為灰燼為標準。焚燒前嚴格執行審批和移交手續。
十九、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理。
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規,絕對禁止造成放射性污染。
二十、處罰。
凡違反規定,造成醫院廢棄物擴散、污染環境或由于廢棄物處理不當造成醫院內交叉感染的,追究責任人和所在科室領導人的責任,并視后果對其進行經濟處罰;造成傳染病傳播的,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篇5
1、各科室對在診療、護理、免疫等醫療活動過程中產生的醫療廢物,要按照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及時分類收集,禁止在病房和工作部位隨意丟棄。
2、收集部位要有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或者文字說明。
3、收集醫療廢物要使用符合要求的容器和收集袋。
4、容器上必須有明顯的中文警示標識,每天清潔并用化學消毒劑消毒;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袋、容器外表面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標簽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
5、放入包裝袋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6、盛裝的醫療廢物和普通垃圾達到包裝袋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密、結實。
7、包裝袋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袋。
8、應指定專人,根據廢物的產生情況,于每天按規定時間將本科室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和普通垃圾按規定路線運送至指定地點。
9、做好數量或者重量的交接、登記、簽字,登記內容包括科室名稱、醫療廢物的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雙方簽字等。
10、定期組織學習國家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法律法規、省市及醫院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規定和要求。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篇6
為了加強醫療廢棄物的管理,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按照國家衛生部頒發的《醫院廢物管理條例》和衛生部、環保總局聯合頒發的《醫療廢物管理行政處罰辦法》,特制定本條例。
一、醫療廢棄物的分類
1、使用后的一次性輸液管、注射器。
2、各類敷料,使用后不回收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如:引流袋、引流管、包裝袋,以及外科、婦產科使用后的紗布等。
3、傳染病人或疑似病人的生活廢物。
4、檢驗科、手術室等使用后的一次性皮管及注射器。
5、鋒利物,包括使用后的針頭、刀片、安培、青霉素瓶等。
6、病理科切片產生的廢棄物。
7、手術后的醫療廢物。
8、放射性廢物。
負責醫院廢物分類管理的責任人為臨床科室護士長或醫技科室主任。
二、醫療廢物的收集和運送
1、醫療廢物和生活廢物應嚴格分類收集,各科室值班人員負責分類收集、運送。
2、生活廢物裝入黑色廢物袋內,醫療廢物第2、3、4、5、6、7條裝入黃色廢物袋內,醫療廢物第8條裝入紅色廢物袋內。醫療廢物第1條送供應室經高壓、高溫毀形消毒后由指定的回收公司回收。
3、醫療廢物按指定的暫存處存放,運送工具和容器專用,每次用后必須消毒和清潔,用1000mg/1有效的氯消毒液噴灑消毒,半小時后清洗。
4、禁止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生活廢物處置。
三、醫療廢物的`處置
1、總務科負責醫療廢棄物的處置,總務科負責業務指導和監督。
2、生活廢物由專人負責運送到指定生活垃圾場填埋。 3、醫療廢物由專人管理,并送指定處置中心焚燒處理。 4、醫療廢物存放在專用房內,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禁止醫療廢物露天存放。
5、一次性注射器、輸液管、輸血器經高壓、高溫毀形后由縣衛生局指定的回收公司處罰。
6、嚴禁任何個人和單位轉讓買賣醫療廢棄物。
7、嚴格執行醫療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實行醫療廢物登記制度,登記內容應包括數量、時間、種類、處置方法,并由經手人簽名。
8、如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時,應及時報告院領導,并要采取減少污染擴散的緊急措施。
四、加強自身防護
醫療廢棄物收集、處置的人員要加強防護,工作時應戴帽子、口罩,穿工作衣褲和手套。
五、檢查監督
總務科應定期對醫療廢棄物的分類、收集、運送、處置進行全程監管,相關科室要高度重視予以協作。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篇7
為加強醫療廢物管理,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一、醫療廢物管理,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
二、醫療廢物管理監控部門應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指導、檢查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儲存及機構內處置過程中各項工作落實情況。
2.負責指導、檢查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儲存及機構內處置過程中的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工作。
3.負責組織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發生時的緊急處理工作。
4.負責組織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培訓工作。
5.負責有關醫療廢物登記和檔案資料管理。
6.負責及時分析和處理醫療廢物管理中的其它問題。
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負責督導醫療廢物處置相關工作。
四、負責人負責科室醫療廢物管理、分類收集、運送交接、交接登記。不得使醫療廢物外流、泄漏。如發現醫療廢物外流、泄漏,按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對科室和當事人進行處罰。
五、醫療廢物暫存處管理人員,負責醫療廢物接收、交接登記。認真填寫與醫療廢物處置中心轉移聯單,并負責保存。負責暫存處物品和場所的消毒隔離工作。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篇8
為貫徹落實《傳染病防治法》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處應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2、要有嚴格的封閉措施,設專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3、認真執行各項安全措施,做到防鼠、防蚊蠅、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
4、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禁止轉讓和買賣醫療廢物。
5、醫療廢物分類管理、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
6、專職人員必須按制定時間、路線,并使用專用密閉運輸工具,收集、運輸醫療廢物。
7、從各醫療廢物產生點收集回的'醫療廢物要分類放置于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容器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容器內。
8、認真執行登記制度,收集醫療廢物及時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并保存登記資料至少三年。
9、收集的醫療廢物不能外流、泄漏、擴散,只能交給指定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進行焚燒處理。
10、將醫療廢物交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時,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填寫和保存轉移聯單。
11、每次收集完畢,在暫存點及時對運送工具進行清潔和消毒,先用1000-20xxmg/l含氯消毒液刷洗,再用清水沖洗干凈。
12、當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及時對貯存點、設施進行消毒和清潔處理,先用高壓水沖洗,再用1000-20xxmg/l含氯消毒液噴灑或擦拭。
13、專職人員在收集或運送醫療廢物時,要穿防護服、戴口罩、帽子、一次性手套、穿膠鞋。接觸醫療廢物后,脫去手套要按照六步洗手法認真的洗凈雙手。
14、在工作中要防止被銳器刺傷,一旦發生刺傷要及時向醫院感染管理科報告,并采取應急處理措施。
15、一旦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即可向醫療廢物管理辦公室及醫院感染管理科報告。
16、因管理失誤,發生醫療廢物丟失、泄漏、擴散,要承擔相應責任,并根據情況給予罰款處理。
17、醫療垃圾、生活垃圾、日產日清,分別運送。醫療垃圾暫時貯存不能超過48小時。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篇9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社會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衛生部《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一、社會辦醫醫療機構的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必須對醫療廢物履行管理職責進行日常監督確保醫療廢物的安全處置及管理。
二、應設置醫療廢物桶并加蓋分類收集。分生活垃圾、醫療廢物、利器盒等。
三、產生的醫療廢物必須置黃色垃圾袋中,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應防滲漏,外表面粘貼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的標簽。醫療廢物暫存不得超過48小時
四、安瓶、針頭等利器應放入利器盒內,醫療廢物每日交由本轄區內的`衛生院或者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統一處置。
五、被血液、體液污染的一次性口罩、帽子、鞋套、床單等按醫療廢物處理。
六、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產生的廢物應當使用雙層黃色垃圾包裝袋,并及時密封。
七、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各類廢物不得取出。包裝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八、禁止將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將生活垃圾混入醫療廢物中,應按照醫療廢物進行處理。
九、任何人不得將醫療廢物自行外運、外賣。醫療廢物處置人員收醫療廢物時,應記錄,醫療機構簽名認可。收集總量應與運出診所的總量進行核對,以免流失。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篇10
一、嚴格執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掌握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了解醫療廢物處理工作流程。
二、按《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對醫療廢物進行分類, 各類醫療廢物不能混合收集, 不得超過包裝袋容量的.3/4滿, 并注明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 做好交接登記工作。放入包裝物或容器內的醫療廢物不得取出。每日對盛裝容器進行清洗、消毒。
三、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的管理, 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四、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當交由藥檢局處理。
五、批量的含有汞的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 應交設備科送泉州市技術監督局統一處理。
六、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 應當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化學消毒處理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七、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 并及時密封。
八、嚴禁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 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堆放醫療廢物。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篇11
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為加強我院的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切斷病源性的傳播途徑,有效地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精神,特制定我院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1、各臨床科室、門診部主任、輔助科室負責人、社區服務中心負責人為本部門醫療廢物管理責任人,要經常性組織本科室人員認真學習《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增強管理意識,落實部門醫療廢物管理職責。
2、各科室對產生的醫療垃圾按《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分類收集,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醫療廢物要置于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容器內。
3、盛裝醫療廢物前,認真檢查醫療廢物包裝物或容器有無破損、滲漏。盛裝醫療垃圾達到包裝袋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袋的'封口緊實、嚴密,以防在運送過程中遺撒。
4、化學性廢物中,批量報廢的化學試劑要交專門機構處理。
5、批量報廢含有汞的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械要交專門機構處理。
6、醫療廢物中有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在交醫療廢物集中處理前,應當就地消毒處理后按感染性廢物處理。
7、放入包裝袋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包裝袋或容器的外表被感染性廢物污染處要進行消毒處理或增加一層包裝。每個包裝物或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中文標簽,同時填寫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
8、醫療廢物運送人員每天將分包裝的醫療廢物按規定時間、路線運送到醫院暫存地點并加鎖防盜,醫療廢物在院暫存時間不應超過2日。
9、收集運送醫療垃圾的專職人員要按要求做好自身保護,避免與醫療廢物直接接觸,同時防止包裝物或容器的流失或破損而造成醫療廢物的泄漏。
10、醫院醫療廢物暫存處必須由專人負責,應定期對暫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并做好防滲漏、防鼠、防蚊蠅、防蟑螂等安全措施。
11、醫療廢物暫存處管理負責人應當做好對醫療廢物收集、轉運進行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數量、交接時間、處理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三年。
12、醫院感染管理專職人員要加強對醫療廢物管理的監督,定期向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匯報,特殊情況隨時報告。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篇12
一、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制定制度。
1、加強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重要性認識,防止疾病的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
2、明確各部門職責,嚴格按回收流程執行。
3、醫療垃圾應存放于黃色防滲、防銳器穿透的盛裝容器內。
4、暫存地要有明顯的警示標識,防滲、防鼠、防蚊、防蠅、防蟑螂、防盜以及防止小孩接觸等安全措施。
5、運輸時要做到容器完整,防止流失、泄漏和擴散,防止醫療垃圾直接接觸身體。
6、每天運送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進行清潔和消毒。
7、暫存時間不得超過3天。
8、禁止醫療垃圾轉讓、買賣、郵寄。
二、醫療廢物收集、儲存、移交工作制度
1、醫用廢棄物由臨床各科室產生,臨床科室按廢棄物分類分別存放在所規定的所有醫用廢棄物標志的塑料袋內,按標準處理后存放。
2、醫用廢棄物收集時間為每日按時由各科固定的職工收集,并移交至醫院固定收集點,收集點工作人員按分類,存放在貼有標志的存放點內存放。
3、收集人按雙人交接做好簽字移交。
4、收集點工作人員,按時與醫療廢棄物處理人員做好醫用廢物的及時外送移交工作并做好數量登記等工作。
5、每月底將月度報表交醫院感染管理科保存,以備檢查。
6、收集點工作人員做好地面、送貨車等工具的消毒常規工作,按上級規定消毒藥物及濃度進行消毒。
7、存放點貼有明顯標志,非工作人員不準入內。
8、工作人員規范上崗,穿好工作服,戴好口罩、手套及帽子。
9、醫用廢棄物不得私自出售和轉賣,如違反規定將追究法律責任。
三、醫療廢物職業安全防護制度
1、醫療廢物相關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1)掌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機構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項工作要求。
(2)掌握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以及處置 過程中預防醫療廢物刺傷等傷害的措施及發生后的處理措施。
(3)掌握醫療廢物分類中的`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安全防護知識。
(4)掌握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2、為有關人員配備必須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受到健康損害。
3、在工作中發現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采取相應的措施,并及時報告。
四、醫療廢物暫存處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2、暫存處有醒目的醫療廢物警示標志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3、有專職或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4、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醫療廢物應分別存放在容具內,不得混裝,存放設施工具上應有明確的標示。
5、暫存處封閉設施完善,無鼠、蚊蠅、蟑螂。工作人員隨時關好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出。
6、對各科室交來的醫療廢物應進行分類稱量并登記。交接雙方簽字。
7、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及時對暫存點、存放設施進行清潔消毒,并作好登記。
8、定期檢查暫存處醫療廢物存放容具,對破損的應及時更換。
9、醫療廢物集中上交醫療廢物處理人員時,要嚴格交接手續,在轉送登記本簽字,并對登記本保存三年備查。
10、暫存處工作人員要作好自我防護措施,防止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一旦發生,應立即處理,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11、嚴防醫療廢物流失、泄漏,一旦發生,應按照應急方案進行處理。
五、醫療廢物管理培訓制度
1、培訓目的:
通過培訓提高全體醫護員工對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認識,加強環保意識和自身防護意識,從而有效地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所產生的危害,進一步保障人類健康。
2、培訓對象:
1.醫療廢物管理的專(兼)職人員;
2.全院各科室醫、護、藥、技、工勤等全體人員;
3.新上崗職工、進修醫生及護士、實習醫生及護士等。
3、主要培訓內容:
1.醫療廢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國家相關法規及醫療廢物管理規定;
3.醫療廢物管理專(兼)職人員職責與責任;
4.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醫療廢物內部運收工作程序;
6.醫療廢物轉交手續及登記制度;
7.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過程中工作人員職業衛生安全自身防護措施;
8.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稅、擴散時報告處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緊急處理措施。
4、培訓方式:
1、下發有關國家法規及醫療廢物管理規定和本院醫療廢物管理實施辦法和相關制度,供全院醫護員工自學或部門負責人組織學習。
2.分期、分批、分層次、分別采用多種形式對各級各類人員進行強化培訓與考核。
3.結合實際工作對有關人員進行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程序邏輯和操作方法的指導和演示。
六、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的逐級上報制度
1、一旦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其工作人員特別是負責醫療廢物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工作人員有責任和義務立即向感染管理科報告,感染管理科在 48 小時內向市衛生局、環保局、醫院應急事故小組報告。調查處理結束后,必須將調查處理結果向市衛生局、環保局、醫院應急事故小組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
(1)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及其簡要經過;
(2) 泄露、散落醫療廢物的類別和數量、受污染的原因及醫療廢物產生的科室:
(3) 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潛在影響;
(4)已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和處理結果。
2、發生醫療廢物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3、當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人員傷亡或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2小時內向市政府、衛生局報告,并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4、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被醫療廢物污染或損傷時,在采取緊急處理措施的同時立即向醫院感染管理科報告。
七、醫療廢物分類目
感染性廢物
病理性廢物
損傷性廢物
藥物性廢物
化學性廢物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篇13
1、工作人員著裝按照標準預防執行,戴好口罩、帽子、橡膠手套、穿高筒套鞋,做好個人防護,摘除手套后立即洗手。
2、清運垃圾時注意垃圾袋有無破損,防止利器損傷。發生利器損傷常規處理后立即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
3、醫療廢物嚴格按五類放置,即感染性、損傷性、病理性、藥物性、化學性。作好交接記錄,按登記本逐項填寫,暫存時間不能超過2天,資料保存3年。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做好防蠅、防鼠、防蟑螂、防盜以及預防兒童接觸等安全措施。門口設明顯的警示標識。如遇傳染性醫療廢物泄漏、流失、擴散,立即報告醫療廢物管理領導小組。
5、垃圾運走后暫存點進行清洗消毒,墻壁用20xxmg/l有效氯消毒液按每平方米50ml噴霧消毒,地面進行沖洗,每日紫外線燈照射消毒1次。
7、工作人員下班后做好個人清潔工作,更衣后方可離開工作區。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篇14
1、建立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法定代表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檢查、督促、落實本單位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防止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行為發生。
2、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器具和容易致人損傷的醫療廢物,進行消毒和毀形處理;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按照類別分置于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的.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的容器內。
3、對每天產生的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三年。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不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5、不隨意丟棄醫療廢物;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不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6、認真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及時將醫療廢物交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
7、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時,應及時采取減少危害的緊急處理措施,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同時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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