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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業設備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化工企業設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化工企業設備管理制度1
一、總則
1、為加強設備管理,保障裝置完整運行正常、效能良好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的設備是指構成固定資產的生產設備,包括生產用機械設備、電氣設備以及維修設備等。
3、設備管理的基本方針:通過技術、經濟和組織的措施,對公司生產設備進行綜合管理,做到綜合規劃、合理選購、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安全生產、適時改造和更新。不斷改善和提高公司的技術裝備水平,為公司的發展服務。
二、設備管理的組織和原則
1、公司的設備由生產部統一管理,具體包括對設備規劃、購置、安裝調試、使用、維修、改造、更新和報廢的全過程實行綜合管理。
2、公司的設備實行分級管理
(1)生產部負責公司生產設備的綜合管理,負責設備檢修計劃的制訂、執行及故障維修,保證設備的正常生產能力,不斷提高設備的`使用效率和完好率。
(2)生產車間負責正確使用設備,做到定人、定機、定崗;
及時發現設備故障,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3)生產班組負責定期對設備進行日常潤滑保養,減少設備磨損,延長設備使用壽命,降低能耗,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3、設備管理必須密切為生產工藝服務,必須貫徹“預防為主,保全保養并重”的方針,做到專業維修和操作保養相結合。
4、設備管理必須狠抓設備的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和科學檢修三個環節,廣泛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結構、新材料,提高設備產出率。
三、設備的基礎管理
1、生產部應對公司的所有設備按照規定逐臺進行統一編號,建立設備卡片和臺賬,建立設備檔案,做到隨機附件和技術資料齊全。
2、財務部應至少每年對所有設備進行一次復查核實,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物相符。
3、生產部要根據設備在生產中的重要程度和對產品質量的影響程度,結合設備的可靠性、維修的難易程序、設備停機損失、購置原值等因素,將設備劃分為重點檢修設備、一般檢修設備和隨時維修設備。不同的設備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和維修方式。
4、設備的調撥
(1)設備的調撥必須由生產部統一進行,各部門不得私自進行調撥。(2)調撥出的設備必須隨帶原有輔機、附件和技術文件。
(3)各生產車間如需設備調撥的,應由車間負責人填寫設備調撥申請單,交生產部部長審查,生產總監審批。由生產部部長組織調撥雙方進行設備交接。設備的調撥應報財務管理部備案。
5、設備的封存
(1)因生產任務不足等原因,停用半年以上的設備應進行封存。
(2)封存由生產部進行,封存要有明顯的標識。
(3)設備封存前要進行一次全面的維護,并采取防塵、防銹和防潮措施。(4)所有封存設備都要達到完好設備的要求,并列入設備檢查范圍。 6、設備的檔案管理
(1)生產部負責設備技術檔案和狀態檔案的管理工作。
(2)設備的技術檔案是指設備的安裝、零部件、自制設備、特種設備、使用說明書、圖紙等技術資料。
(3)狀態檔案是指設備的分布、購進和安裝日期、使用年限、維修記錄、調撥記錄等資料。
(4)生產部負責整理、保管歸檔的資料,負責與公司檔案室進行相關的業務聯系并及時歸檔本部門的資料。
(5)已歸檔的設備檔案資料發生變更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更新歸檔資料。
四、設備的購置
1、生產部應廣泛收集設備科技發展的資訊以及市場信息,并收集使用單位對有關設備的使用意見,為新設備的購置提供資料。
2、對于新設備的購置,生產部應提出設備的先進性、可靠性和維修性等要求,并對關鍵設備進行經濟技術可行性分析,把好選型和安裝驗收質量關,為搞好設備的后期管理奠定基礎。
3、對于配套設備及進口設備的規劃選型工作,由生產總監組織生產部、技術部、供應部、財務部等部門進行技術論證和經濟分析,并按有關規定上報審批。
4、選購的設備應備有齊全的設備安裝、使用、潤滑、維修等技術資料和必要的維修配件、易損件。選購含有壓力容器的設備要“三證”資料齊全。
5、設備到貨后,由生產部組織采購部、生產車間、庫管部和供方派員共同參加開箱驗收,并認真做好開箱記錄,按裝箱單核對主設備、附件、工具、備件和技術資料,辦理入庫和安裝手續。
6、設備安裝調試完畢要按說明書及有關規定進行性能檢查、試車和試驗,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
7、驗收后生產部應負責將安裝資料收集、整理、存檔。五、設備的使用與保養
1、操作工在獨立使用設備前,必須對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規范、維護基礎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等理論和實際操作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2、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做到“三懂”,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四會”,即會使用、會維護、會檢查、會排除故障。特殊工種,須由國家質監部門發給操作合格證,持證上崗。
3、設備的使用管理要實行定人定機或機長制,由班長負責,原則上由設備所在班組的組長擔任。
4、操作人員要嚴格執行設備的操作規程,嚴禁設備超負荷、超范圍和帶故障運轉。如現場管理人員強令操作工人超負荷、超范圍和帶故障使用設備時,設備管理人員有權制止,操作人員有權拒絕。
5、設備操作人員要按時填寫設備運行記錄,并保證設備運行記錄的連續性、準確性。
6、生產部應根據生產計劃和設備本身的特點,采用預防檢修的方式。對于生放設備應利用一切生產空隙安排好維修和檢修工作,并認真安排好大修、中修計劃。
7、對于國家有特殊規定的特種設備如壓力容器等,生產部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的規定進行維修、保養、檢修和報檢。
8、設備的保養由操作工的日常清潔保養、維修工專業維修保養加中修、大修計劃檢修三部分組成。公司根據設備情況制定保養的內容、時間、責任人,由于保養不當造成的設備損失或事故,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9、設備的日常保養以操作工為主,操作工應當按照設備科制定設備日常保養要求和規定進行保養,預防設備的損壞和事故發生。
10、維修工和操作工要嚴格按照潤滑周期表執行加油潤滑。
化工企業設備管理制度2
1、檢修前準備
1.1、生產部在設備檢修前編制檢修計劃應做到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應包括對安全裝置、設施的檢修。凡是有二人以上參與的檢修項目,必須有一人負責安全。
1.2、生產部長及各車間負責人要對檢修中的安全負責,在對參加檢修人員交待好檢修任務的同時,交待好安全措施。
1.3、生產部長及各車間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人員對檢修過程進行風險評估,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安全可靠。
1.4、檢修工在進行檢修作業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1.5、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并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和拆下熔斷器,并掛上“嚴禁合閘”“有人工作”等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必須帶電檢修時,應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應由有帶電作業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
2、檢修安全規定
2.1、檢修人員要對檢修項目進行檢查,各項準備工作符合檢修要求方可進行檢修。
2.2、一切檢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各項安全技術規程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
2.3、凡檢修用的臨時照明,應使用36v或者12v電壓的安全行燈,絕緣要良好,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線。在潮濕場所,安全行燈電壓不應大于12v。
2.4、拆卸有危險的零部件時,應穿戴好規定的.防護用品。
2.5、設備內檢修必須有專人監護,監護人必須由有經驗的人擔任,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檢修人員保持有效連絡。
2.6、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并可能危及檢修人員時,必須立即撤出檢修,再次進行檢修時,重新進行檢查。
2.7、較大型設備檢修,應根據設備具體情況搭設安全梯和架臺,并配備救護繩索、安全帶,確保應急撤離需要。
3、檢修竣工驗收
3.1、檢修竣工后,生產部要細致檢查,切勿將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機械設備內,并將搭設的工作架臺、拉設的臨時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3.2、檢修移交驗收前,不得拆除懸掛的警示牌和開啟切斷的電源。
3.3、竣工驗收時,生產和檢修雙方負責人當場檢查質量是否全部符合檢修標準,安全裝置是否恢復齊全。
3.4、生產車間自己檢修的,生產部負責任要親自到現場檢查驗收。
3.5、檢維修設備(設施)竣工驗收時,驗收人要在檢修記錄上簽字確認,并將檢修記錄交由設備(設施)管理人員存檔備案。
化工企業設備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對公司設備設施驗收過程的管理,確保設備驗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展開,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安全設備設施的驗收。
1、驗收的內容和標準
1.1、設備外觀、包裝情況、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1.2、設備清單是否與實物相符,以及其它資料是否齊全,有無缺損。
2、設備設施的驗收
2.1、設備設施到達公司后,生產部負責人應組織生產部門、采購部門及生產車間相關人員,及時到達現場,共同參加設備的開箱驗收工作。
2.2、各部門到達現場后首先檢查設備設施的外包裝情況,在確認設備外包裝完整無損的情況下,即可開箱驗收。開箱后依據清單明細,逐件核對設備的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等技術資料,如發現資料短缺,應由設備采購部門負責追回。
2.3、驗收過程中如果發現設備破損、生銹、變形等外觀質量不合格時,驗收人員應暫停驗收,并責成采購部門督促設備供貨廠家更換,更換后再重新進行驗收。如設備有缺失采購部門負責向供貨廠家進行追要,到達后再行驗收。
2.4、開箱設備設施驗收合格后,生產部負責填寫設備設施驗收入庫單,其他參與驗收人員簽字確認。
2.5、設備設施完成安裝進入調試階段后,車間操作人員對調試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向生產部和生產副經理報告,由生產副經理責成采購部門督促設備供貨廠家及時進行返修,直至符合質量要求為止,對于無法進行現場返修的設備,要求供貨廠家及時予以更換。
2.6、設備設施在質保期內出現問題,由生產部聯系采購部門督促供貨廠家直接解決。
2.7、對進廠設備中的'安全設備設施,在驗收中必須注明完好與否,并要求所有參與驗收的人員進行確認。
2.8、對有關安全的設備設施的驗收,要求有安委會人員參加并建立臺帳。
化工企業設備管理制度4
1、生產設備、設施設計與制造的安全保障
1.1、生產設備、設施應有配套的安全設備或安全警示裝置,凡可產生危險、有害因素較大的場所、部位,都應設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如設備的可動零部件是否設置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凡人員易觸及的可動零部件,應盡可能封閉或隔離。對于操作人員在設備運行時可能觸及的可動零部件,必須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對于運行中可能超過極限位置的生產設備或零部件,應配置可靠的限位裝置。
1.2、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或行業安全標準要求。
2、安全設備、設施使用、維護、檢測的安全保障
對安全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進行簽字。
2.1、設備安裝的安全要求
設備安裝好后,應逐項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態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檢查的安全項目包括靜態和動態兩方面,靜態檢查項目在設備不運行的條件下進行,如設備表面安全性,安全防護距離等;動態檢查項目在設備運行的條件下進行,如控制系統安全性能、可動部件安全防護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工作性能和可靠性、設備運行中灰塵的產生情況等。
2.2、設備使用、維護保養的安全要求
設備使用應建立設備使用保養責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規程,以確保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2.3、設備安全檢測的要求
安全檢測是了解設備運行狀況,預測設備運行變化趨勢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設備故障或事故發生,保證生產安全。
2.4、設備的報廢與淘汰
建立對設備的報廢與淘汰制度,禁止使用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與設備。
2.5、建立設備安全檔案
設備的檔案管理是設備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它為公司設備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資料和數據,通過對檔案信息資料的整理、分析,可以了解設備的運行狀態,為設備安全檢查、檢測、故障診斷、隱患整改等提供可靠的、科學的依據。
化工企業設備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因安全設施使用不當造成的人身傷害和事故隱患,充分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創造一個安全和諧的工作環境,制定此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裝置和罐區的各種安全設施的管理工作。
三、職責
1、安環科是公司安全設施的主管部門。
1.1、凡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裝置如受壓容器上的安全閥、壓力表等由設備工程師管理;
1.2、凡屬電器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如各種繼電保護裝置、儀器儀表均由電氣工程師負責管理;
1.3、凡生產區內的火警報警裝置、滅火裝置和其他固定裝置均由消防負責人管理。
2、相關部門負責轄區內各類安全設施的使用與維護工作,轄區內的安全設施確定責任管理人員。
2.1、各單位應定期檢查消防系統、電氣系統及其它安全裝置、設施的完整性,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或處理。
2.2、對施工變動后不能及時恢復的安全設施,值班人員應督促施工人員采取臨時替代措施,確保設備和人身安全。
3、安全設施使用與維護應符合國家相應的要求。
3.1、新購入的安全設施要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產品生產企業須具有生產資質。
3.2、各種安全設施要建立臺賬,做到賬物相等。
3.3、消防設備設施的管理執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設施辦法》。
3.4、消防系統必須定期啟動一次,檢驗設備是否運行正常、有序,消防水帶如出現老化、泄漏等現象要及時更換。
3.5、防雷防靜電設施應定期監測,保證接地電阻≤4ω。
3.6、對監控設施要進行常規保養、維修,保證正常、有效使用。
四、公司主要安全設施分類
1、預防事故設施
1.1、檢測、報警設施
壓力、溫度、液位、流量等報警設施,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氧氣等檢測和報警設施,用于安全檢查和安全數據分析等檢驗檢測設備、儀器。
1.2、設備安全防護設施
防護罩、防雷、防滲漏等設施,傳動設備安全鎖閉設施,電器過載保護設施,靜電接地設施。
1.3、防爆設施
各種電氣、儀表的.防爆設施,制氮系統,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1.4、作業場所防護設施
作業場所的防靜電、通風(除塵、排毒)、防護欄(網)、防滑等設施。
1.5、安全警示標志
包括各種指示、警示作業安全和逃生避難及風向等警示標志。
2、控制事故設施
2.1、泄壓和止逆設施
用于泄壓的閥門、防爆膜等設施,用于止逆的閥門等設施。
2.2、緊急處理設施
緊急備用電源,緊急停車、儀表聯鎖等設施。
3、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
3.1、防止火災蔓延設施
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火堤、防火墻、防火門、蒸汽幕、水幕等設施,防火材料涂層。
3.2、滅火設施
水噴淋、泡沫釋放等滅火設施,消火栓、高壓水槍(炮)、消防車、消防水管網、消防快速接頭、滅火器等。
3.3、緊急個體處置設施
洗眼器、噴淋器、應急照明等設施。
3.4、應急救援設施
堵漏、溢油收集和現場受傷人員醫療搶救裝備。
3.5、勞動防護用品和裝備
五、安全設施的校驗
1、阿娜設備、設施在使用前或使用一段時間后必須進行校驗,經校驗合格后方可在校驗有效期內使用。
2、安全設備、設施的校驗必須由當地安全技術部門或上級技術監督局辦理,不具備資格的校驗部門,校驗結果無效。
3、設備、設施進行校驗時必須由安全員共同出具校驗說明書、標明校驗范圍、工作環境和介質說明等,并依據工藝過程和安全技術參數復審無誤后進行。
4、校驗安全設備、設施必須由安全員建立全面性管理檔案。
六、維修保養與檢驗
安全設施維護檢查,由作用部門每月檢查維護一次,在維護檢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設備負責人匯報,由負責人進行檢驗或維修。
1、各種安全裝置要有專人負責,經常巡回檢查,維護管理;2、安全裝置要建立檔案,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3、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廢置不用,若確有必要申請拆除須經安全技術部門同意;
4、除安全裝置專責維修人員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亂動。
七、防護器材的選用和保管
1、根據作業性質、條件,勞動強度和防護器材性能及其防護性質,正確選用防護器材種類和型號,不得超出防護范圍進行代用;
2、崗位配備的過濾式防毒面具,應與使用人員頭型相適應;3、各種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必須仔細檢查;各種防毒面具應定點存放;
4、個人使用和報關單額防護用品,應登記造冊,定期檢查;
5、車間應有防爆手電、防毒面具、隔熱手套、膠靴、防火服和安全帶等急救器材,以備搶救用;
6、安全帶使用前要仔細檢查,用后妥善保管,防止霉爛和強度下降,定期進行強度試驗;
7、絕緣手套、膠靴、絕緣棒、絕緣墊臺等常用的電氣絕緣工具要指定專人保管;
8、常用電氣絕緣工具按照電氣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定期進行耐壓試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絕緣工具從事電氣工作。
化工企業設備管理制度6
1、生產設備、設施設計與制造的安全保障
1.1、生產設備、設施應有配套的安全設備或安全警示裝置,凡可產生危險、有害因素較大的場所、部位,都應設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如設備的可動零部件是否設置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凡人員易觸及的可動零部件,應盡可能封閉或隔離。對于操作人員在設備運行時可能觸及的可動零部件,必須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對于運行中可能超過極限位置的生產設備或零部件,應配置可靠的限位裝置。
1.2、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或行業安全標準要求。
2、安全設備、設施使用、維護、檢測的安全保障
對安全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進行簽字。
2.1、設備安裝的安全要求
設備安裝好后,應逐項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態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檢查的安全項目包括靜態和動態兩方面,靜態檢查項目在設備不運行的條件下進行,如設備表面安全性,安全防護距離等;動態檢查項目在設備運行的`條件下進行,如控制系統安全性能、可動部件安全防護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工作性能和可靠性、設備運行中灰塵的產生情況等。
2.2、設備使用、維護保養的安全要求
設備使用應建立設備使用保養責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規程,以確保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2.3、設備安全檢測的要求
安全檢測是了解設備運行狀況,預測設備運行變化趨勢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設備故障或事故發生,保證生產安全。
2.4、設備的報廢與淘汰
建立對設備的報廢與淘汰制度,禁止使用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與設備。
2.5、建立設備安全檔案
設備的檔案管理是設備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它為公司設備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資料和數據,通過對檔案信息資料的整理、分析,可以了解設備的運行狀態,為設備安全檢查、檢測、故障診斷、隱患整改等提供可靠的、科學的依據。
化工企業設備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了使公司生產設施、生產服務、輔助及環境檢測等用到的所有監視和測量設備的購買、使用、校準、維修等符合安全標準化的要求,防止使用不合格或校準期外的監測設備,以及控制由于監測設備的失效造成不良影響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本公司所有用于監視和測量的設備的管理。
3、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生產部。負責檢測設備的驗收、安裝、調試、校準、維修等工作,編制修訂有關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規定。
相關部門:各部門、車間。負責作業現場檢測設備的申報需求計劃、維護、保存和管理。
4 、內容與要求
4.1、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配備、采購
4.1.1、由生產部協助使用部門選擇符合監測要求的設備,由使用部門提報監測設備的需用申請計劃,上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4.1.2、采購部根據批準后的計劃購買,所購監測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4.1.3、采購部門所購監測設備必須經計量部門組織相關人員檢定、校準、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
4.2、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管理
4.2.1、生產部將本公司所有的監視和測量設備統一編號,建立總臺帳及部門分帳。
4.2.2、生產部根據國家監視和測量檢定規程及具體使用情況制定監測設備檢定周期計劃,按規定周期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檢定、校準,保證其受檢率。
4.2.3 、監視和測量設備必須由法定授權檢定機構檢定、校準,生產部將授權檢定機構檢定證書號、檢定時間登記在監視和測量設備臺帳上,將檢定標識粘貼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明顯部位。
4.2.4、監視和測量設備按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進行使用、維護和保養。
4.2.5、監視和測量設備必須做到反腐、防銹、保持清潔;具體使用人員必須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說明書正確使用,不得超越其監測范圍或超負荷使用,防止損壞或縮短使用壽命。
4.2.6、大型、關鍵或貴重監測設備,生產部應結合其使用方法,制訂安全操作規程并審批備案;使用部門必須由專人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和使用。
4.2.7、監視和測量設備必須在檢定有效期內使用。對于強制檢定的監測設備要按周期檢定計劃進行檢定,除按規定周期檢定、校準外,在對其準確性產生懷疑或修理后進行重新校準。
4.2.8、監視和測量設備調整時,要由專業技術人員或授權檢定機構進行調整,其它人員一律不可隨便操作;對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調整的`監測設備,使用人員可按使用說明書進行調整。
4.3 、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報廢、核準
4.3.1、新購買的監視和測量設備經檢定認為不合格的,由采購部負責退回廠家。
4.3.2、在用監測設備經檢定認為不合格的,由生產部委托檢定單位進行修理,確因各種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據檢定部門出具的檢定證明,由生產部填寫“監視和測量設備報廢申請表”,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做報廢處理;同時在臺帳上注銷,報廢的監測設備由生產部統一回收處理。
4.3.3、對于失控和失準的監測設備,使用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同時填寫《監測設備失準情況報告》,對監測設備進行鑒別記錄。
4.4 、監視和測量設備預計6個月以上不使用時,使用單位應向生產部申請封存,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在該設備明顯處粘貼“封存”標識。
4.5 、生產部每月一次負責對公司所有的監視和測量設備做好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填寫“監視和測量設備巡檢情況表”。
4.6、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審批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配置計劃及報廢申請。
5 、相關記錄
5.1、《監視和測量設備臺帳》
5.2、《監視和測量設備巡檢情況表》
5.3、《監測設備失準情況報告》
5.4、《監視和測量設備報廢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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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建立檢修組織、準備、安全,電氣焊和電氣安全,拆除、完工驗收等工作程序。
2、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檢修過程中的職業健康和安全管理。
3、責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檢修單位
4、程序
4.1檢修組織
4.1.1較大項目檢修,全公司或車間大修必須成立大修指揮部,需有安全部門參加。
4.1.2做好檢修計劃的編制工作,各車間(部門)大修計劃由車間提出補充方案,工程部進行審核平衡,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
4.1.3檢修計劃編制,項目要齊全,內容要詳細,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具體,凡二人以上的項目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4.1.4工程部、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任務、檢修質量、檢修安全負全部責任,向檢修人員交待清楚任務、質量要求、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實、組織落實、手續落實、安全措施落實。
4.2檢修準備
4.2.1各車間(部門)的大、中修,對有關檢修項目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行,不能馬虎。
4.2.2臨時指揮部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對起重吊裝工具等設備進行檢查試驗,確保整個檢修過程的安全。
4.2.3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檢修前的.清洗置換工作由所屬車間負責。
4.2.4清洗置換的設備要視具體情況選定,對易燃易爆物質必須采用惰性氣體,蒸汽、水進行清洗置換。
4.2.5清洗置換的設備,清洗后,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達到標準。
4.2.6清洗置換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對進入設備檢修時,除按規定清洗外,尚須用空氣進行置換,其氧氣含量在18-21%,有毒氣體和粉塵不得超過有關規定。
4.2.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和蒸汽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并由設備所屬車間加盲板。
4.2.8檢修設備管路與生產中所需的設備管路連通時,中間必須加盲板隔離。
4.2.9設備管路外部檢修必須切斷出、人口閥門。
4.2.10生產車間對移交檢修的設備清洗、置換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清洗置換分析情況,確認合格后方可辦理移交手續。
4.3檢修安全規定
4.3.1檢修人員對檢修項目要進行檢查、核對,由崗位和班組長介紹情況,全部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
4.3.2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和各種安全技術規程。(高空作業、土方工程、吊裝作業等)。
4.3.3凡對機電傳動部份的設備檢修,必須切斷電源,拆除傳動皮帶,并要懸掛“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4.3.4凡貯罐、設備管道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設“禁上開動”的警告牌。
4.3.5檢修使用臨時行燈必須采用低壓36伏。貯罐、設施、溝道、潮濕場所要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可靠接地。
4.3.6一切參加檢修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到“四不施工”:
a.檢修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施工;
b.起重設備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業和多層次交叉作業無防護措施不施工;
d.沒有明確檢修任務不施工。
4.3.7做到“四不拆”:
a.設備帶壓不拆;
b.傳動設備電源未斷不折;
c.設備高溫過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4.3.8從事有毒有害系統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和急救藥品,以備急用,并要有專門的監護人員。
4.3.9檢修現場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齊、穩固、保持通道暢通;預留孔洞、坑溝要設護欄或蓋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及其它設施要及時修復。
4.4電氣焊安全規定
4.4.1焊接動火安全應由檢修設備所屬車間指定專人負責,在潮濕、地溝、金屬架、貯罐內、天橋等作業,要指派監護人。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4.4.2在焊接作業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表靈敏有效,氧氣軟管應耐壓20個大氣壓,乙炔軟管須耐壓5個大氣壓。
4.4.3乙炔器和焊槍之間,必須裝有阻火器。
4.4.4乙炔瓶、氧氣瓶、動火點三者應有10米距離,否則要采取隔離措施。
4.4.5高壓線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4.4.6電弧焊接工具設備要符合以下標準:
a.每臺電焊機的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b.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c.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并且易辨認,絕緣要良好,一次線的長度不應超過5m。
d.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4.4.7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設備。
4.4.8電焊作業在地面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工地、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方可進行焊接作業。
4.4.9焊接作業中,要配帶好個人勞保防護用品,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應采取防護措施。
4.4.10電焊作業在多人交叉作業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刺傷他人。
4.5拆除工作
4.5.1拆除工作應制訂拆除方案。
4.5.2施工前要向作業人員進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實行統一指揮、監督。
4.5.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準上下拋擲,及時清理運走。
4.5.4拆除石棉瓦必須鋪設跳板。
4.6檢修完工安全驗收
4.6.1檢修結束后,檢修單位要清理好場地,對搭設的作業架臺、接設的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實凈,場地清后,方可辦理移交驗收。
4.6.2檢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懸掛的各種“警告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
4.6.3經檢查檢修項目、檢修質量全部符合檢修標準,驗收簽字后方可撤除懸掛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認為有電,有物料,檢修生產單位不得進入設備以及檢查傳動裝置。
4.6.4檢修驗收結束,對檢修計劃和檢修工作票等,應由承辦單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應少于三個月。
化工企業設備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了使公司生產設施、生產服務、輔助及環境檢測等用到的所有監視和測量設備的購買、使用、校準、維修等符合安全標準化的要求,防止使用不合格或校準期外的監測設備,以及控制由于監測設備的失效造成不良影響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本公司所有用于監視和測量的設備的管理。
3、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生產部。負責檢測設備的驗收、安裝、調試、校準、維修等工作,編制修訂有關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規定。
相關部門:各部門、車間。負責作業現場檢測設備的申報需求計劃、維護、保存和管理。
4 、內容與要求
4.1、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配備、采購
4.1.1、由生產部協助使用部門選擇符合監測要求的.設備,由使用部門提報監測設備的需用申請計劃,上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4.1.2、采購部根據批準后的計劃購買,所購監測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4.1.3、采購部門所購監測設備必須經計量部門組織相關人員檢定、校準、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
4.2、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管理
4.2.1、生產部將本公司所有的監視和測量設備統一編號,建立總臺帳及部門分帳。
4.2.2、生產部根據國家監視和測量檢定規程及具體使用情況制定監測設備檢定周期計劃,按規定周期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檢定、校準,保證其受檢率。
4.2.3 、監視和測量設備必須由法定授權檢定機構檢定、校準,生產部將授權檢定機構檢定證書號、檢定時間登記在監視和測量設備臺帳上,將檢定標識粘貼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明顯部位。
4.2.4、監視和測量設備按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進行使用、維護和保養。
4.2.5、監視和測量設備必須做到反腐、防銹、保持清潔;具體使用人員必須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說明書正確使用,不得超越其監測范圍或超負荷使用,防止損壞或縮短使用壽命。
4.2.6、大型、關鍵或貴重監測設備,生產部應結合其使用方法,制訂安全操作規程并審批備案;使用部門必須由專人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和使用。
4.2.7、監視和測量設備必須在檢定有效期內使用。對于強制檢定的監測設備要按周期檢定計劃進行檢定,除按規定周期檢定、校準外,在對其準確性產生懷疑或修理后進行重新校準。
4.2.8、監視和測量設備調整時,要由專業技術人員或授權檢定機構進行調整,其它人員一律不可隨便操作;對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調整的監測設備,使用人員可按使用說明書進行調整。
4.3 、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報廢、核準
4.3.1、新購買的監視和測量設備經檢定認為不合格的,由采購部負責退回廠家。
4.3.2、在用監測設備經檢定認為不合格的,由生產部委托檢定單位進行修理,確因各種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據檢定部門出具的檢定證明,由生產部填寫“監視和測量設備報廢申請表”,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做報廢處理;同時在臺帳上注銷,報廢的監測設備由生產部統一回收處理。
4.3.3、對于失控和失準的監測設備,使用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同時填寫《監測設備失準情況報告》,對監測設備進行鑒別記錄。
4.4 、監視和測量設備預計6個月以上不使用時,使用單位應向生產部申請封存,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在該設備明顯處粘貼“封存”標識。
4.5 、生產部每月一次負責對公司所有的監視和測量設備做好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填寫“監視和測量設備巡檢情況表”。
4.6、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審批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配置計劃及報廢申請。
5 、相關記錄
5.1、《監視和測量設備臺帳》
5.2、《監視和測量設備巡檢情況表》
5.3、《監測設備失準情況報告》
5.4、《監視和測量設備報廢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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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儀器的管理制度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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