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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停車場建設方案

時間:2022-12-22 16:24:45 方案 我要投稿

新型停車場建設方案(通用8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通常會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那么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么寫?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新型停車場建設方案(通用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新型停車場建設方案(通用8篇)

新型停車場建設方案(通用8篇)1

  為深入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有效整合利用市區停車資源,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城市治理服務水平,市公安局牽頭制定了《連云港市智慧停車建設工作方案》(連政辦發[20xx]4號)(以下簡稱《方案》)。解讀如下:

  一、建設必要性

  一是上級有要求。停車管理是事關城市治理、展現城市文明、關乎交通出行的民生工程。省委、省政府專門制定了《城市治理與服務十項行動方案》(蘇辦發〔20xx〕48號),提出了大力實施“停車便利化工程”,推動智慧停車信息系統建設,并納入文明城市創建的考核評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停車管理工作,項雪龍書記、方偉市長在調研公安工作時明確提出,要積極研究解決停車難等突出矛盾,全力打造安全順暢、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

  二是管理有需求。目前,我市停車管理仍處于人工模式,缺少有效的智能化管理手段;停車泊位周轉率低,使用效率不高;路內臨時停車泊位擠占道路,影響通行;停車誘導不完備,造成停車資源浪費等等,制約了停車管理服務水平,影響城市形象。(1)停車泊位缺口大,資源利用率低。市區汽車保有量約23萬輛,每天遞增約175輛,停車泊位僅17.26萬個,遞增較少,未達到《城市停車規劃規范》中“城市停車泊位應為機動車保有量的1.1倍至1.3倍”的標準。目前市區部分居民小區地下停車位只售不租且普遍售價過高(15萬至20萬元),迫使車主將車輛停放在小區周邊道路,部分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停車資源豐富,未對社會車輛開放,造成停車資源浪費。(2)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周轉率低。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目前暫停收費,缺乏價格杠桿調節,大部分臨時停車泊位被長時間占用,泊位周轉率僅2.8次/日,沒有充分發揮停車調節效能。(3)停車資源信息共享不足。全市停車資源未能實現共享,無法準確獲取停車泊位占用情況、周轉率、停車熱點等信息。(4)停車信息發布渠道不暢。因缺乏停車誘導體系,居民出行無法準確獲知目的地及周邊空余停車泊位信息。

  三是推行有先例。智慧停車主要目的是有效緩解城市停車難、停車亂及其造成的道路交通擁堵問題,進一步加強靜態交通管理,提升社會治理和服務水平。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等部門于20xx年4月聯合下發《關于推進實施“停車便利化工程”的意見》(蘇城建〔20xx〕151號),要求提高智能管理水平,推廣建立智慧停車信息平臺,提高停車泊位利用率。近年來,我省蘇州、揚州、鹽城、徐州和外省蘭州、杭州、鄭州、沈陽、深圳等地,已先后開展智慧停車項目建設,提高停車資源使用效率,效果明顯,民眾反映好。

  二、制定過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智慧停車建設工作,市委書記項雪龍、市長方偉聽取情況匯報、作出批示指示。副市長、公安局長徐敦虎多次召集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智慧停車建設工作。

  6月17日,市政府辦就《連云港市智慧停車建設工作方案》書面征求海州區政府等18個單位意見,對方案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7月10日,王友君副秘書長召集海州區政府等20個單位研究討論《連云港市智慧停車建設工作方案》,與會單位一致認為方案切實可行,應盡快推動實施。

  市公安、交通控股集團等部門先后到鹽城、揚州、深圳等地考察學習。目前,初步完成智慧停車建設方案和技術方案論證,并在巨龍路開展試點建設,全面完成主城區近3萬個路內臨時停車泊位施劃,完成市區129家經營性停車場30081個泊位備案。

  三、《方案》主要內容

  《方案》主要由指導思想、建設目標、建設原則、建設內容、建設步驟、建設模式、資金測算、工作要求八部分組成。

  (一)建設內容。智慧停車建設主要建設全市統一停車綜合管理服務平臺,供市民使用的停車APP,統一的停車收費管理系統,高效的立體化停車誘導體系和智能的停車泊位管理設施。全面匯聚各類停車資源,并與公交系統、交通管理系統、人防指揮系統等銜接,實現立體化停車誘導、大數據交通分析、不停車自動繳費及社會治安防控。具體為6個方面:一是建設全市統一的智慧停車綜合管理系統平臺,高度融合各類停車場數據,并匯入政務服務數據中心。二是將符合標準的停車場數據接入智慧停車綜合管理系統平臺,規范、升級已建各商業、醫院、住宅小區等停車管理系統。三是合理布設公共停車場,標準化改造臨時停車泊位,科學設置泊位編號、停車信息牌和管理設施。四是充分利用現有監控和桿件,建設高位視頻槍機和出入口抓拍槍機。五是建設道路一、二、三級停車誘導和手機APP,實現城市立體化停車誘導。六是建設智能收費系統,推行手機APP、微信、支付寶等多種收費方式相結合的收費模式,逐步實現公共停車場不停車繳費。

  (二)建設步驟。智慧停車建設分兩期進行,一期建設范圍為西鹽河路、民主路、朝陽路、東鹽河路合圍區域,時間為20xx年3月31日前。主要任務:建成全市統一的智慧停車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和手機APP,對2692個路內臨時停車泊位進行標準化改造,匯聚部分公共場所停車場數據,完成區域停車誘導建設,實現該區域范圍內不停車收費和停車誘導功能。二期建設范圍為幸福路、人民路、科苑路、海寧大道合圍區域和中山路、中華路、海棠路、云和路等連云區4條路段,時間為20xx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善智慧停車系統,全面接入公共場所停車場數據,逐步將市區居民小區、單位等停車資源納入統一管理,實現停車資源共享,方便市民出行。

  (三)建設模式。擬借鑒鹽城等地做法,采用政企合作模式,由市公安部門統籌,通過邀標等方式確定由市屬國企投資、建設。

  (四)資金測算。采取市場化運作模式,經測算,一期建設費用約為1800萬元,二期建設費用約為9000萬元,每年運營成本約20xx萬元,全部由建設主體出資建設。一期建成后預計一年收費約1200萬元,二期建成后預計一年收費約9000萬元。在公安部門設立專用賬戶,收費所得優先用于支付智慧停車建設運營費用,盈余部分用于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管理工作,預計四年實現收支平衡。

新型停車場建設方案(通用8篇)2

  一、主要考慮

  (一)規劃引領,確保計劃合規實施。以構建科學選址、面向長遠、精準落位的公共停車系統為目標,與新區停車場專項規劃充分對接,制定永久與臨時相結合、合理可落地的近期建設計劃。

  (二)面向需求,切實解決停車問題。本方案按照以人為本、供需適宜、統籌兼顧、分期實施的思路,針對新區停車難問題片區,明確近三年公共停車場建設計劃,確保20xx年底前新開工一批停車場,全面改善新區停車環境。

  (三)統籌把控,構建完善建管體系。堅持統籌利用地下空間、建管并舉、綜合施策、依法治亂的原則,通過落實公共停車設施項目建設用地、加快建設進度、盤活停車資源、提升建設項目落地保障,以構建新區完善的公共停車設施建設管理體系,推進新區靜態交通系統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內容

  (一)新區公共停車現狀及問題

  截至20xx年10月底,新區范圍內公共停車場共計64處,可提供車位1.86萬個。其中20xx年內建成投用的公共停車場共計14處,新增車位3302個。

  按照城管交通局及各新城、園辦反饋,新區現存95處停車矛盾區,將停車資源供給數據與停車矛盾區域匹配識別,其中55處停車矛盾區產生原因主要為停車收費不合理、路內車位違規侵占、違停執法不嚴等管理問題。由于供給停車位不足的“停車難”片區共計40處,主要聚集在居住小區、辦公、學校、旅游景區及部分建成區周邊,存在停車缺口9580個。

  (二)近期公共停車場建設計劃

  近期擬定公共停車場建設項目共計44個,提供車位16114個,集中于20xx年和20xx年啟動建設,計劃總投資13.5億元,建成后可基本實現新區停車位供需平衡。其中20xx年已開工15個公共停車場,可提供5812個停車位。具體如下:

  1.20xx年底啟動建設(15處,5812個車位,預計投資約4.6億):15處設施中11處為在建,4處為新建。空港新城1處,提供269個車位;灃東2處,提供525個車位;秦漢5處,提供943個車位;灃西2處,提供416個車位;涇河3處,提供365個車位;園辦2處,提供3294個車位。

  2.20xx年啟動建設(29處,10302個車位,預計投資約8.9億):空港新城5處,提供1879個車位;灃東8處,提供4040個車位;秦漢6處,提供1644個車位;灃西3處,提供900個車位;涇河5處,提供1249個車位;園辦2處,提供590個車位。截止20xx年底,新區將建成公共停車場21處,建成公共停車位7000個。

  (三)任務分工

  按照“新區行業主管部門牽頭、新城園辦屬地負責”的原則,從“完善停車設施規劃,保障項目建設用地”,“加快停車設施建設,緩解停車難”,“盤活停車資源,提升停車服務管理水平”,“完善落地保障,增強宣傳監督力度”四個方面展開,對各項任務逐一明確了牽頭單位及責任單位。

新型停車場建設方案(通用8篇)3

  為有效緩解城市停車難問題,加快推進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滿足城市停車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規劃引領、分類施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建管并重、創新發展、便民利民”原則,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間等資源,科學規劃建設城市停車設施,城市新開發建設區域嚴格執行配建停車位標準,老城區、老建筑盡力補配補建停車位。20xx年底,新增停車泊位1.8萬個以上。到20xx年底,路內停車位比例降到5%以下。到20xx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城市停車格局。

  二、主要任務

  (一)科學規劃布局停車設施。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科學編制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以社區、街道、商圈為單位,測算城市重點區域結構性停車位供需數量,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主要內容和建設用地應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作為城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的依據,嚴格執行。建立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評估機制,以年度為時間節點,評估規劃落實情況,根據評估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措施,保證規劃項目落實落地。(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

  (二)保障停車設施用地供應。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車場、利用公園綠地和學校操場等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以及安排依法收回、規劃用途符合要求的閑置土地建設停車場,一并納入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研究出臺土地分層開發實施細則,細化停車設施供地政策。停車設施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采取劃撥方式供地;不符合的,應采取有償使用方式公開出讓,鼓勵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等方式供地。統籌考慮現狀及未來停車供需關系,在規劃階段為中心城區、商業區、學校、醫院、交通樞紐等重點停車難區域預留公共停車用地條件和建設空間。鼓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建設停車場。對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從事停車場建設、在已建成住宅小區內增加停車設施建筑面積、充分利用新建建筑地下空間超標準建設地下停車場并作為公共停車場向社會開放的,要制定相關鼓勵政策。(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三)盡快補齊歷史停車位缺口。持續開展公共停車設施補短板行動,20xx年全市新增停車位1.8萬個。注重在大型商業、醫院、車站、學校等各類公共服務中心、大型公建設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間等資源,統籌安排公共停車設施建設項目。公共停車場用地選址要納入年度用地計劃,滿足公共停車設施建設用地需求。(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四)新建建筑嚴格執行配建標準。城市新開發建設區域配建指標應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車設施配置及建設導則》規定。加強建設項目管理,嚴把建設用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等行政許可關口,保證新建、擴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車設施符合相應配建標準。配建停車設施應與建筑物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加強竣工驗收管理,杜絕緩建、少配,發現未按規劃許可要求配建停車設施的,勒令停工、限期整改。根據城市綜合交通發展水平,定期對停車位配建指標進行動態調整。鼓勵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停車位并作為公共停車場向社會開放。新建建筑超過停車配建指標建設停車場(配建的附屬商業面積除外),在規劃審批時可根據總建筑面積、超配建的停車位建筑面積等情況,給予適當容積率獎勵,具體規定由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根據實際研究制定。(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建設局、市行政審批局)

  (五)逐步補配補建既有建筑停車位。結合城市更新行動,在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規劃設計階段,優先考慮留足停車位。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老舊小區改造時,因地制宜補齊停車位。兼顧業主和相關方利益,創新停車設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因地制宜制定具體辦法。(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建設局、市住房保障房產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六)加快清退路內超配停車位。公安機關組織相關部門定期分析路內停車位對交通的影響,對使用率低、嚴重影響交通的路內停車位,逐年縮減、合理清退,做到“還路于民、便利于民”。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圍內設置停車位。(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公安局)

  (七)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間。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綠地、公共廣場、學校操場、公交場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間,規劃建設公共停車設施。為提高人防工程利用率,做好人防工程建設規劃與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的有效銜接,在滿足戰時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慮城市停車服務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補充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或城市公共停車位。鼓勵和引導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用作停車設施。簡化項目審批流程,推動地下空間利用,保證地下與地上設施統籌兼顧。20xx年,完成省下達的利用人防工程新增停車位任務。20xx年以后,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持續將適合停車的人防工程改造為停車位。(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人防辦、市行政審批局、市城管執法局)

  (八)推進立體停車設施建設。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類邊角空地和地下空間,大力推進機械式立體停車場、停車樓建設。各縣(市、區)要研究制定建設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制定激勵措施。總結建設經驗,擴大立體停車設施服務范圍,推動城市立體停車設施發展。每年新建城市公共停車設施中,立體停車設施占比不少于20%。(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九)推動內部停車設施資源共享。在加強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在機關、事業單位推行停車共享示范,將內部停車位面向行政服務對象開放,夜間錯時向社會有序開放。推動企業單位、商業設施、寫字樓、體育場館等停車設施在符合相關政策前提下,向社會對外開放,可由專業停車企業統一經營,探索錯時開放、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經營模式。新建小區富余的配建停車位以租賃方式供社會使用,降低配建停車位空置率。(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機關事務局、市國資委、市公安局)

  (十)加強停車秩序監督管理。各縣(市、區)要建立健全停車管理工作機制,制定統一規范的收費、經營、管理政策。規范公共停車設施備案標準和流程,強化停車基礎信息數據采集、更新,逐步實現停車備案數字化。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及時受理處置群眾對停車管理方面的投訴、舉報。嚴厲打擊占用公共資源私設停車位行為,對違法占用道路停車、僵尸車等加大查處力度,通過“交巡警+城管”及多部門聯合執法,規范車輛停車秩序。對重點區域實施限時停車、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車位周轉率。(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改革委)

  (十一)推行城市智慧停車服務。推動建設城市智慧停車管理平臺,向社會提供信息服務,實現對車輛的動靜態管控。鼓勵開發移動互聯網終端,應用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統籌路內、路外停車資源,完善智能停車誘導系統,實現信息查詢、車位預約、泊位誘導、電子支付等功能集成,推動停車資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方便群眾就近停車。鼓勵探索實行統一運營模式,20xx年底前,市主城區建成城市智慧停車管理平臺。督促智慧停車經營單位定期更新車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費標準等數據,并及時向社會公開。全面推行電子計費,實現無人值守、自動計費繳費,推廣使用“ETC”“先離場后付費”等快捷收費方式。(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

  (十二)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實公交優先戰略,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優化城市公交線網和站點布局,實現城市道路公交服務全覆蓋。加大公交專用道建設和使用監管力度,增加城市交通密集區公交客運能力,市主城區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30%以上。加強出行停車與公交換乘無縫銜接,在公路客運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樞紐建設換乘停車設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為主的城市出行結構,引導公眾綠色出行。(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

  三、政策措施

  (一)簡化行政審批程序。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城市停車設施投資、建設、經營手續辦理程序,提高審批效率。對小型停車設施項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停車設施項目,實行備案制。既有停車庫(樓)內部改造為機械式立體停車的,可按照特種設備管理要求辦理安裝告知、監督檢驗、使用登記等手續,不再辦理用地規劃、工程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具體辦法由各縣(市、區)政府根據實際制定。(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行政審批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

  (二)實施差別化收費機制。推行不同區域、不同位置、不同車型、不同時段停車服務差別收費。在學校、醫院、商業區、交通樞紐等重點停車難區域實行高收費,城市外圍實行低收費,一般區域正常收費。同一區域內,按照“路內高于路外、繁忙時段高于空閑時段”的原則,細化差別化收費標準。(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發展改革委)

  (三)完善投資經營激勵政策。對停車需求大、收益較好的城市重點區域、交通樞紐等停車設施,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投資為主開發經營,重點建設立體停車場或既有停車場實施“平改立”改造。對停車需求較小區域的停車設施,可通過合理確定收費標準、政府適當讓渡項目收益權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在符合相關規劃、不改變用地性質、不減少停車泊位的前提下,允許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屬商業面積,具體比例按有關規定自行確定。(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

  (四)完善停車法規標準體系。結合實際,編制或修訂停車設施管理法規,為依法治理城市停車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車設施標準體系,編制或修訂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制定完善智慧停車管理標準、停車設施運營規范、停車管理服務規范等。(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指導部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

  四、組織保障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是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主管部門責任,明確有關部門職責和時間表、路線圖。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則,抓緊制定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決停車難問題。

  (二)強化統籌協調。指導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全市城市停車設施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共同研究政策,解決重大問題。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建立停車管理統籌協調等相應機制,統籌負責本地停車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的城市停車治理格局。

  (三)強化督導調度。指導部門要加強對責任單位的檢查和評價,加強督導調度,對工作開展不力、弄虛作假的予以通報,推動城市停車治理能力持續提升。

  (四)強化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對停車設施治理工作進行全方位宣傳報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營造政府關心、社會關注、群眾關切的良好環境。開展群眾參與體驗活動,充分吸收廣大群眾意見建議,持續優化改善城市停車環境,不斷提高群眾的獲得感、滿意度。

新型停車場建設方案(通用8篇)4

  一、指導思想

  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質為主線,以解決影響道路暢通的突出問題為切入點,以“關愛生命、文明出行”為主題,堅持專業隊伍與群眾參與相結合,通過宣傳勸導、嚴治重管,綜合治理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行為,實現人暢其行、物暢其流,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

  二、主要任務

  一是大力倡導文明交通行為。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按序排隊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車燈,行人/非機動車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號,乘客排隊上車、有序下車。二是引導駕駛員、行人自覺摒棄交通陋習。告別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占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不主動出示出租車票、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三是堅決抵制危險駕駛行為。杜絕酒后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

  三、主要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工作,廣大市民和駕駛人的法制觀念和社會公德意識明顯增強,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管理水平明顯提高。

  (一)市區主要路口路段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遵章率分別達到98%、95%和90%以上。其他路口路段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遵章率達到80%以上;

  (二)90%以上市民(駕駛人)自覺告別亂穿行、亂行駛、亂停放等交通陋習;

  (三)重點區域、重點路口、重點路段自5月15日起基本杜絕亂穿行、亂行駛、亂停放現象,自覺排隊上下車;

  (四)“三車”(渣土車、混凝土攪拌車和運料車)整治達到市政府《關于強化三車交通安全與運營綜合治理的意見》中規定的標準。

  (五)交通文明長效管理機制基本建立,管理責任落實。

  四、主要任務

  1、深入開展宣傳教育。

  ①社會宣傳:在重點區域(路段、場所)設立街頭宣傳站1個。在主次干道、重要場所、轄區單位、社區懸掛橫幅不少于20條。大市場、大商場、大超市、大酒店門前懸掛橫幅。布置督促大酒店把“酒后禁駕、交通文明”溫馨提示卡擺進包廂。

  ②單位宣傳:利用文明學校、宣傳欄、網站、電子屏等途徑深入宣傳,做到人人皆知。

  ③社區宣傳:利用市民文明學校、宣傳欄、宣傳標語等形式,廣為宣傳。登門入戶,發送一封信,面對面宣傳,做到家喻戶曉。

  ④重點群體宣傳:統攬指導督促轄區大、中、小學生,建筑民工,外來經商人員宣傳教育工作。

  2、深入開展大勸導活動。

  發動街道機關黨團員、文明單位職工、中、小學生,各類志愿者組成勸導隊,統一佩戴“交通文明勸導員”袖章,在重要交通路口開展大勸導活動,對街頭不文明交通行為進行宣傳、勸阻、糾正。

  3、深入開展“文明排隊日”活動。

  每月11日,在轄區車站、公交站臺集中開展“文明排隊日”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市民自覺養成文明排隊習慣。

  4、深入規范重要路段停車秩序。

  按照市里確定的重要路段數量,組織城管和轄區交警實行嚴管重罰,規范停車秩序。

  5、深入抓好“門前責任區”責任制落實。

  ①非機動車劃線停放:做到主次干道人行道較寬的地方一律要實行劃線停放。

  ③嚴禁沿街店(商)家、單位倚門設攤和占道商業促銷。

  五、具體步驟

  集中整治工作分為謀劃準備、宣傳教育、嚴治重管、長效管理4個階段。

  (一)謀劃準備階段(3月15日至4月10日)

  1、街道文明辦制定《x市x區“文明交通”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2、交警x大隊編印專項整治行動宣傳小冊,包括交通法律法規選編、停車導則。

  3、在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名錄,確定具體責任單位、責任人。

  (二)宣傳教育階段(4月11日至4月20日)

  在區委宣傳部的統一組織下,社居委、機關各科室,轄區駐地單位深入開展宣傳教育的同時,抓好新聞媒體宣傳、公益廣告宣傳。

  (三)嚴治重管階段(4月21日至9月15日)

  配合公安交警、城管執法、交通運管全員上路執勤,嚴管重罰。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大市場、大商場、大超市、大酒店以及商業步行街、車站、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的管理責任單位,對不文明交通行為依法嚴管,形成嚴格勸導、嚴格管理、嚴格處罰的高壓態勢。

  (四)長效管理階段(9月15日以后)

  迎接區領導小組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檢查驗收。制訂長效管理辦法,形成良性循環機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社居委、機關各科室,轄區駐地單位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行動的重大意義,把思想和行動迅速統一到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要切實把集中整治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來抓,成立組織領導機構,確保有人管事、有人干事、獎懲分明,真正做到思想認識到位、輿論宣傳到位、教育覆蓋到位、活動部署到位、組織實施到位、處罰管理到位、經費保障到位。

  (二)抓好督促檢查。

  區文明辦將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民義務監督員等組成督查小組,開展暗訪巡查,街道將組織專人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督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單位或個人嚴格問責。

  (三)把專項整治績效作為評選先進的重要條件。

  把專項整治績效作為評選文明單位、文明社區、衛生先進單位等各類先進的重要條件之一,對單位或個人有嚴重違規違規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

新型停車場建設方案(通用8篇)5

  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切實提高全市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法制意識和明意識,營造平安和諧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和全市交通參與者廣泛參與明交通的濃厚氛圍,進一步鞏固“明交通行動計劃”成果,提升全市公民明素質和社會明程度,推動平安xx、明xx建設深入開展,市公安局和市明辦協商決定,利用12月2日“全國交通安全日”,在全市聯合組織開展“xx明交通安全月”主題活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公安局、明辦負責組織實施本方案,各地要主動與相關部門協商,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有重點有步驟有創新地加以實施。

  二、活動時間

  “xx明交通安全月”主題活動為期一個月,于20xx年11月20日啟動,到12月20日結束。

  三、活動目標

  通過啟動“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圍繞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普及交通安全風險防范知識,倡導通行規則意識、守法自律意識、社會責任意識、明交通意識、公共道德意識,大力組織專項整治活動,集中解決日常交通行為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發揮學校、社區、企業、黨政機關等重點單位和公職人員、公眾人物、青少年、先進模范等重點人群的明交通表率作用,使“六大明交通行為”得到倡導,“六大交通陋習”得到摒棄,“六大危險駕駛行為”得到遏制,努力實現行人、非機動車守法率明顯提高,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陋習及危險駕駛行為進一步減少,形成人人抵制交通違法、人人踐行明交通、全社會共建共享明交通的良好風尚。

  四、活動安排

  (一)舉行活動啟動儀式

  11月20日上午,舉行“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啟動儀式。主辦單位相關領導及市直機關明交通志愿服務隊參加啟動儀式。

  啟動儀式實行全市聯動,各縣(市、區)要在11月20日上午同步進行。

  (二)利用各類宣傳陣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集中宣傳力量、拓展宣傳手段,充分利用各類新媒體平臺、機場車站、戶外廣場、主題公園、各級明單位、駕駛員警示教育基地、駕駛培訓機構、各類學校、學雷鋒“明使者”志愿服務站和農村宣傳設施等宣傳平臺和陣地,通過電子顯示屏、戶外標語、主題海報、電視游走字幕、網站彈出框、微信推送、手機短信等手段密集宣傳交通安全知識、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突出權利義務宣傳教育,強化社會公眾對自己、他人、社會所應承擔交通安全法律責任的認知。以傳授安全知識、傳播明交通常識為重點,深化明交通“進企業、進社區、進家庭、進學校、進單位”宣傳活動。以客運車輛為重點,組織開展防御性駕駛教育,規范客運駕駛人駕駛行為,提升安全駕駛意識。推動明交通進駕校,通過優秀駕駛人經驗宣講、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強新駕駛人明駕駛觀念。聘請熱心公益、社會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擔任明交通形象大使,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三)圍繞重點任務,開展明交通志愿服務活動

  全市各級公安機關、明辦要與工會、團委、婦聯、教育等部門聯合,發動學校、社區、企業、黨政機關所屬志愿服務隊伍和各類志愿服務協會,大力開展“明交通我承諾”志愿實踐活動。重點圍繞“提倡六大明交通行為”、“摒棄六大交通陋習”、“抵制六大危險駕駛行為”等,利用節假日、休息日和122“全國交通安全日”走上街頭,開展明宣傳、勸導等活動,以城市主要道路交通路口和交通高峰時段為重點,開展疏導交通、維護交通秩序、勸阻不明交通行為等志愿服務活動。活動月期間,交通管理部門要聯合各參與單位,加強對志愿者進行明交通知識培訓,努力在培訓管理、經費投入和政策法律保障等方面形成長效機制。明辦要做好明交通志愿者的注冊登記、管理、服務記錄等工作,完善激勵機制,把明交通志愿服務與優秀志愿服務組織和優秀志愿者評選活動掛鉤。努力實現明交通志愿服務的制度化、常態化。

  (四)創新方法手段,發揮明單位示范帶動作用

  各級明辦要創新方法手段,充分調動當地明單位參與“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的積極性,發揮各級明單位示范作用,以點帶面,形成群策群力、全民參與的工作局面。在各級明單位廣泛開展“五個一”活動,即:包一個路段,擺放、懸掛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傳展板和宣傳牌;組織全體職工開展一次明交通志愿服務活動;協助發放一次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傳手冊;組織全體職工進行一次“明交通我承諾”簽名活動;開展一次“不明交通及交通違法我監督”隨手拍活動,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違法視頻和照片進行認定,并挑選典型案例在各類媒體進行曝光。各地要充分發揮明單位測評體系的導向作用,鼓勵在單位內部建立針對明交通的教育培訓和獎懲制度,促進各級明單位參與明交通形成常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通過此次活動探索促進明交通的聯動手段,在對交通違法作出行政處罰時,同時對被處罰人所屬單位信息進行調查,為把單位職工違規記錄納入明單位考評和管理提供依據。

  (五)開展聯合執法,形成管理合力

  各地公安機關、明辦要與教育、交通運輸、城建、司法等部門密切配合,形成齊抓共管、整體聯動的管理合力,從11月20日開始,各地要建立執法與宣傳相結合的工作機制。針對查處到的交通違法行為,實行交通違法抄告制度,將所屬單位及企業的個人違法信息抄告至所屬單位。要針對在道路上駕駛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的機動車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校車、旅客運輸車輛嚴重超員、嚴重超速,違規運輸危險化學品等危險駕駛行為開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著重整治追逐競駛、酒駕、醉駕、闖紅燈、不禮讓斑馬線等危險駕駛行為;在高速公路著重整治超速、貨車占道行駛、占用應急車道等違法行為;在農村道路著重整治面包車超員、貨車違法載人、摩托車無牌無證等突出違法行為。要加強大數據信息研判互通,并依托輯查布控系統等信息技術手段,準確掌握違法行為發生量大的重點時段、重點區域和重點企業,組織專門力量開展聯合執法,加強路面管控,嚴查嚴處突出違法行為;在頭上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對主體責任不落實、內部管理漏洞多、違法違規突出的運輸企業,要集中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加強內部管理,嚴格落實動態監控制度、內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兩確保”安全承諾制度;對問題嚴重的,要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責任。在工作中各地要注重及時向媒體通報戰果、典型案例、工作措施等情況。

  (六)樹立問題導向,強化重點人群整治

  各地要樹立問題導向,從影響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抓起,從明交通和安全交通的小處著手,以交通參與主體為抓手,以危險駕駛行為和交通陋習為突破點,重點整治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出行做“低頭族”,行人/非機動車占用機動車道、過街不遵守交通信號燈,機動車駕駛人不禮讓斑馬線、右轉不讓行人、不有序排隊通行、不有序停放、不明使用車燈、隨意變更車道、占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酒后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開“路怒”車、無證駕駛、準駕車型不符、駕駛拼裝改裝或報廢車輛等不明交通行為和交通違法行為。

  (七)突出工作重點,加強媒體宣傳報道

  從11月20日開始,各地要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連續推出“xx明交通安全月”特別節目,“明xx”官方微博微信、大河客戶端、“志愿xx”官方微信、xx明網等xx明新媒體矩陣要發揮優勢,形成集中報道聲勢。各級明辦、交通管理機關領導要走進廣播、電視等媒體直播間參與宣傳活動,每周不少于一次。全市啟動“交廣聯盟”工作機制,要在交通廣播開設“122宣傳專欄”,采取嘉賓訪談、街頭采訪、聽眾互動等形式對“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進行宣傳。在各級各類媒體開辟專題專欄,曝光不明交通行為、交通陋習和危險駕駛等典型案例,持續宣傳這些行為的現實危害和法律責任,公布一批交通違法較多的.企業(單位)名單,公布車輛違法數量,強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在互聯網、“兩微一端”等網絡平臺,統一組織“xx明交通安全月——危險駕駛隨手拍”、“xx明交通安全月——交通違法有獎舉報”、“xx明交通安全月——交法微堂”等主題活動。要組織媒體隨警作戰,采取網絡直播等形式強化活動社會關注度,要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建議,與群眾互動交流,努力形成全社會共創明交通的.良好氛圍。

  (八)展示先進典型,發揮示范作用

  要把典型推薦、評選和表彰作為明交通宣傳、動員的過程,促進形成明守法的良好社會風尚。全市各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明辦要鼓勵學校、社區、企業、黨政機關等重點單位和公職人員、公眾人物、青少年、先進模范等重點人群發揮示范作用,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抵制危險駕駛行為,積極參與“xx明交通安全月”主題活動。要組織新聞媒體通過人物訪談、特別節目等方式,對本轄區的先進單位、個人進行宣傳和報道,注重及時跟進、注重成果展示、注重發現挖掘先進典型。

  五、工作步驟

  (一)第一階段(11月20日前)

  各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要會同明辦制定詳細活動方案,方案要突出社會化特點,對明單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明交通志愿者明確任務、提出要求。組織媒體對活動進行預熱。(方案應于11月20日前下發。)

  (二)第二階段(11月21日—12月2日)

  充分利用各類宣傳陣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明交通志愿者和明單位按計劃開展活動。12月2日各地要組織大型主題宣傳活動,邀請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領導參加。組織各級各類媒體進行高頻次、大密度、全時段跟進宣傳,形成濃厚氛圍。

  (三)第三階段(12月日—12月20日)

  開展聯合執法行動,針對重點人群、重點車輛、重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要抓住典型案例進行全媒體曝光,強化警示教育。本月初各地要按照省公安廳、省明辦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河南省開展明交通行動方案>的通知》(豫公通〔20xx〕122號)中關于“五個創建”活動標準,推選出“五個創建”活動中的先進典型和好交警、好司機各1名,報省市公安局、明辦審核后進行宣傳推介。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此次活動是平安xx、明xx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將其作為增強我市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交通法制觀念和明交通意識的重要舉措,擺上重要日程。要結合實際,按照活動階段劃分,認真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分步驟組織實施,注重統籌協調,形成合力,確保各個階段工作取得實效。

  (二)抓好督促檢查。各地要增強責任意識,抓好活動督促檢查工作,市公安局將定期對各地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和通報,及時發現問題總結經驗。各地要用社會反響和群眾評價檢驗活動成效,確保“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深入開展,推動全市明交通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

  (三)營造濃厚氛圍。市公安局和市明辦將協調省、市主要媒體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及時報道,各地要積極創新宣傳形式,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積極利用各種陣地加大宣傳教育,宣傳教育活動要貫穿始終,通過此次活動,不斷完善明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社會化長效機制。

  (四)注重總結提升。活動結束后,要認真總結經驗,完善有關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把明交通、安全交通活動作為創造安全暢通、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一項經常性和長期性工作。各地要確定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及時將有關活動安排和開展情況上傳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FTP宣傳辦“明交通安全月”夾。

新型停車場建設方案(通用8篇)6

  為集中治理影響我市城市道路交通行車難、停車難、走路難和交通秩序亂等突出問題,規范交通行為,改善交通秩序,緩解交通擁堵,根據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市政府決定自20xx5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在全市統一開展市、縣城區道路交通綜合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全市統一部署,各級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原則,綜合整治城市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矛盾。規劃先行、建管并舉,深入實施城市“暢通工程”;開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加大執法力度,整治交通違法行為;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優化城市交通結構。通過綜合整治,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緩解交通擁堵,營造安全暢通、和諧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環境。

  二、整治目標

  (一)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治理機制進一步健全,相關部門職責明確,責任落實,形成管理合力。

  (二)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識明顯增強,文明交通素質明顯提高。

  (三)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限制市區摩托車發展和外牌摩托車行駛,優化市區交通結構,提高公交分擔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四)道路基礎設施完好,交通管理設施完善,交通組織、路口渠化、信號配時科學合理。

  (五)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交通事故明顯下降,交通擁堵得到有效緩解。

  (六)職能部門管理能力增強,執法水平提高,執法形象進一步改善。

  三、整治重點

  (一)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

  (二)機動車亂停亂放。

  (三)挪用或者改變停車場用途。

  (四)占用人行道、車行道擺攤、設點等經營活動,違規挖掘道路、占道施工、堆物等行為。

  (五)公交車、出租車爭道搶行、亂停亂靠。

  (六)機動車不按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

  (七)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及其他車輛非法載客營運。

  (八)交通管理設施設置不規范、不齊全、不合理。

  (九)貨運車輛拋灑滴漏。

  (十)摩托車、電瓶三輪車、電動自行車無牌無證上路行駛。

  (十一)城市交通“亂點”、“堵點”和交通事故“黑點”。

  (十二)機動車不按規定安裝、使用號牌。

  (十三)外牌摩托車闖。

  (十四)其他嚴重影響城區交通秩序的違法行為。

  四、職責分工

  (一)市公安局:負責市區道路交通的組織疏導,提高道路利用率和通行效率;管理和維護交通秩序,查處交通違法行為;加強停車場管理,規范市區停車秩序;改進執法裝備,加快智能交通管理建設,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制定市區交通管理規劃和交通安全規劃。

  (二)市規劃局:負責制定和完善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和停車場規劃;積極開展交通影響評價制度的落實工作,對市區的道路、停車場等交通工程和新改建大型項目建設進行交通影響評價,確保新改建項目對交通不產生較大影響。

  (三)市建設局:負責建設和維護市區道路基礎設施、公共停車場;建設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標志、標線以及監控系統等交通安全設施;嚴格市區占用、挖掘道路的審批,新建、改建、擴建的道路五年內不得挖掘。

  (四)市城管局:負責及時清理市區占用人行道、車行道的各類經營攤點、商鋪、售貨亭及違法開挖、占道、搭建、堆物等行為;規范市區非機動車停放管理,及時清理亂停亂放非機動車;嚴格規范各類占道廣告審批管理;規范工程渣土、環衛車輛運輸,保持市區道路清潔。

  (五)市交通局:負責城區公路交通設施建設與維護和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標志、標線以及監控系統等交通安全設施建設;落實公交優先政策,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加強公交、出租車行業監管,提高公共交通文明形象;抓好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以及其他車輛非法營運整治工作,嚴格規范市區運輸市場秩序;制定和完善市區公共交通規劃。

  (六)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負責協調新聞單位開展集中整治宣傳教育,加大宣傳教育、輿論引導和輿論監督力度;組織開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勸導活動和文明交通創建活動。

  (七)市財政局:負責將交通管理和城市道路設施維護經費納入部門預算;提供停車場、電動自行車專用收費票據。

  (八)市物價局:負責制定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

  (九)市高教委、市教育局:負責所屬學校校車及駕駛人的監管;督促區教育局落實校車及駕駛人的監管措施;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法制教育內容,加強在校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將學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納入操行評定,切實提高廣大學生的守法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十)市經貿委: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生產企業的規范和指導,引導企業嚴格貫徹國家及行業有關標準。

  (十一)連云港工商局:負責加強對銷售機動車或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等非機動車企業的監管;對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的經營企業予以查封或吊銷營業執照;對銷售未經許可生產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等非機動車的經營企業予以查封或吊銷營業執照。

  (十二)連云港質監局:負責對機動車和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等非機動車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和產品質量的監管;查處不執行國家技術標準或不嚴格進行車輛成品質量檢驗,致使不合格車輛出廠銷售的行為。

  (十三)市廣電局、連云港日報社:負責在媒體上開辟宣傳專欄,報道綜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宣傳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交通安全知識,營造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的輿論環境。

  (十四)市安監局:負責加強市區交通安全隱患排查,督促相關責任單位落實整改措施。

  (十五)市級機關工委:負責市級機關及其公務人員、聘用人員遵守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教育,并對各單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落實。

  (十六)市監察局:負責監督各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

  (十七)連云港警備區司令部、武警支隊:集中開展軍車運行專項整頓,教育廣大官兵帶頭遵守交通法規,樹立文明風尚。

  (十八)各區政府:作為本轄區綜合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按照全市統一部署,開展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

  (十九)其他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相關工作,確保集中治理工作取得實效。各縣政府和部門職責、任務分工參照市區執行。

  五、整治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日至5月16日)

  1、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各縣區、各職能部門組織對嚴重影響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容易引發交通擁堵的突出問題進行全面梳理和排查,認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

  2、開展集中宣傳活動。圍繞“和諧交通、文明交通、綠色交通”的主題,采取多種手段,宣傳綜合整治的意義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曝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倡導文明駕車、文明騎車、文明走路,努力在全社會營造文明交通氛圍。在政府的網站開設綜合整治專欄、市民論壇和意見箱,通報整治情況,收集社情民意,爭取群眾關注和支持。5月10日上午組織全市啟動儀式,開展簽名活動,發出倡議。5月10日至16日為集中宣傳周,通過發放宣傳材料、擺放交通文明與安全漫畫、掛圖、展板等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17日至7月31日)

  1、開展路通秩序整治。深入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著力解決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闖紅燈的問題,對行人、非機動車帶頭闖紅燈和不聽勸阻的,堅決予以處罰,同時抄告行為人所在單位。對機關車輛闖紅燈的,一律從嚴查處,并抄告市委辦、市政府辦和市監察局。市文明辦要積極發動社會力量參與維護交通秩序,定期組織文明交通志愿者上路開展交通違法勸導活動,引導廣大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規。

  2、開展重點地區和路段整治。建設、工商、城管等部門要以繁華商業區、車站碼頭、旅游景點、城市出入口等窗口地區和學校、醫院周邊道路為重點,抓好占道攤點、售貨亭、堆物以及違規挖掘、搭建清理整治,還路于民,切實解決行車難、走路難的問題。各區、縣城區要排出一批“亂點”、“堵點”,組織優勢力量,采取綜合措施集中攻堅,力爭在短期內取得明顯成效。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確措施、期限、責任人,并留存相關數據和圖像資料,由政府掛牌整治。

  3、開展車輛停放整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次干道、支路開辟臨時停車場,并加大巡管力度,從嚴取締違法停車行為,對妨礙交通,特別是堵塞消防通道、妨礙消防設施使用的違停車輛,一律拖移。對擅自封閉公共停車場或改變停車場用途的,要堅決依法予以從嚴查處,并責令當事人限期恢復。城管部門要規范城區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對亂停亂放和無人認領的非機動車予以清理。

  4、開展重點車輛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公交、出租車交通違法行為要建立排行榜,定期向社會公布,并抄告行業主管部門和所在單位,督促加強教育管理。要結合全國治理自行車被盜專項行動,完善電動自行車上牌管理工作,引導非機動車規范行駛。交通部門要在公交、出租車行業開展整頓,對交通違法行為多、事故高發、交通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要責令限期整改。對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及其他車輛違法營運的,要堅決予以查處。城管部門要嚴格渣土、環衛車輛的管理,從嚴整治拋灑滴漏等違法行為。

  (三)鞏固深化階段(8月1日至12月31日)

  1、完善各項交通專業規劃。規劃、建設、公安、交通等部門要按照全市城市發展總體規劃,結合交通發展狀況,抓緊編制和修訂完善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和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公共交通、停車場建設等專業規劃,確定城市交通發展目標和戰略,強化規劃指導作用。

  2、加強停車場的建設與管理。公安部門要牽頭抓好車輛停放管理,并會同規劃、建設、城管等部門制定出臺全市停車場建設及管理辦法。規劃、建設、公安等部門要根據全市道路交通狀況和未來公共停車需求,制定停車泊位配建標準,加強公共停車場建設,鼓勵社會單位開放內部停車場,方便駕駛人就近停車。物價部門要制定停車收費標準,提高停車場利用率。

  3、完善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部門要繼續加大對城市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步伐,增加路網密度,優化路網結構,整修不符合標準的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嚴格控制開挖五年內的新建道路,在重大市政工程施工期間,盡可能減小對交通的影響,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新建、改建道路一律要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與規劃和驗收,并要嚴格落實交通安全設施建設“三同時”制度,即時配套建設交通信號燈、標志、標線、監控、防撞護欄等交通安全設施。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加強交通組織研究,完善指路標志系統,調整設置不合理的公交站點,積極推廣綠波控制、信號錯時配置技術,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4、大力實施公交優先戰略。交通、建設、公安部門以及海通集團要研究城市發展公共交通的基本思路,優化公共交通設施布局,加快建設公共汽車專用車道和港灣式停靠站,配套建設交叉口公交優先通行控制系統和公共交通智能調度系統,全面提升公共交通行業的信息化水平和安全運營水平,并建立城市公交優先評估體系,加大政策扶持和資金投入,為公交行業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持。要增加線網密度,努力擴大公交覆蓋面,逐步實現票價優惠、線路優化、車輛優質的目標,提高居民公交出行比例。要加快公交企業改革,規范企業化運作,增強企業發展活力。要逐步限制市區摩托車發展和外牌摩托車行駛,進一步優化市區交通結構,提高公交分擔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5、強化公共交通安全管理,規范客運市場秩序。交通部門和海通集團要加強對城市公共交通車輛的安全監管,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報廢及檢驗不合格、安全條件達不到要求的車輛上路行駛,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抓好各項規章制度的健全和落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意識教育,自覺遵守安全規章制度。要按照“標本兼治、糾建并舉”的方針,加大對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以及其他車輛非法營運的打擊力度,并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為公共交通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

  (四)總結表彰階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

  各縣、區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按照整治方案的目標、任務和要求,認真檢查總結整治工作,凡工作力度不大,整治沒有達到預期效果的,進行掛牌整治,限期改變面貌。同時,要按照整體推進、全面提高的要求,堅持標本兼治,邊整治、邊鞏固、邊提高,及時發現和整改問題,進一步推動整治工作深入開展。要注意總結整治中的成功做法和經驗,完善制度和規范,形成有效的工作機制,實行常態管理。市整治辦要按照方案要求,量化整治目標,制定考核辦法,加強督促檢查,嚴格兌現獎懲。整治結束后,市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縣區綜合整治情況組織考核驗收,對城市交通環境明顯改善,交通秩序明顯好轉,成績突出的縣、區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組織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顯的,進行全市通報批評,并取消本年度相關創建活動的參評資格。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全市城市交通綜合整治,是改善城市交通面貌,提高城市綜合水平的重要舉措。各縣、區政府及各職能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交通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整治工作作為城市各項創建工作的基礎抓緊抓實。為加強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市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經貿、公安、建設、規劃、城管、交通、財政、物價、教育、工商、質監、安監、監察、機關工委、文明辦、共青團等部門、各區政府以及警備區司令部、武警支隊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負責對綜合整治工作的協調指導、督促檢查、信息反饋和考核驗收。各縣、區也要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班子,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認真組織實施。

  (二)落實整治責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相關職能部門要落實責任,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共同組織開展好這次綜合整治行動。市規劃、建設、交通、城管等部門在審批各項建設、管理項目前,要嚴格落實交通影響評價制度,充分考慮項目的建設或實施對交通所產生的影響,防止對城市交通帶來災害性影響。要通過整治完善工作機制,成立由市政府領導掛帥負責,規劃、建設、經貿、發展改革、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參加的交通決策協調機構,綜合指揮協調交通規劃、建設、管理等重大事項,破解城市交通難題,保證決策的權威性、科學性和連續性,提高政府管理城市、服務社會的能力和水平,推動城市交通可持續發展。

  (三)嚴格文明執法,強化督查指導。要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的要求,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把執法目的與執法效果統一起來,切實提高為民執法服務水平。對黨政機關公務車輛、警車、軍車違法行為要依法處罰,抄告所在單位,在新聞媒體曝光,列為機關作風評議內容。各縣區及各職能部門要根據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加強情況反饋和信息報送。要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市民代表視察評議整治工作。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組織檢查考核、排名通報,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新型停車場建設方案(通用8篇)7

  為持續鞏固我縣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進一步規范縣城道路文明交通秩序,保障群眾安全出行,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從即日起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領導、部門協作、社會聯動、齊抓共管”的要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文明有序”的工作目標,堅持“標本兼治、疏堵結合、綜合治理、依法監管”的原則,深入開展以縣城建成區為重點的`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提升城市道路文明交通綜合管理水平,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標任務

  切實規范交通秩序。按照“安全、文明、暢通”的工作總目標,以城市建成區為重點,延伸開展“小街巷”治理,不斷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現代化治理水平。

  有效控制非法營運。通過對電動三、四輪車非法生產、銷售渠道的整治,切斷電動三、四輪車滋生泛濫的源頭,有效控制未經登記上路行駛的非法營運行為。

  健全完善長效機制。通過綜合整治,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職責明晰、協同配合、嚴格執法、規范有序的交通秩序管理長效機制。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創建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警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劉波兼任,具體負責創建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信息報送等日常工作。

  四、職責分工

  (一)各鄉鎮:主動落實本轄區內電動自行車和電動三、四輪車的屬地管理責任,對本轄區擁有電動自行車和電動三、四輪車的人員進行再摸排再摸底,分類登記、造冊、存檔;鄉、村兩級要加強對非機動車、行人不文明交通行為的勸阻教育。

  (二)縣公安局:加強社會治安秩序管理,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聯合執法工作,嚴厲打擊聚眾鬧事、阻撓執法等行為,對胡攪蠻纏、擾亂公共秩序的依法處理。

  (三)縣交通運輸局:嚴厲打擊車輛非法載客行為;負責調研全縣公交線路分布情況,合理增加運力,滿足群眾出行需求,并加強汽車站管理,客運車、公交車必須全部進站,做到環境整潔、設施完好。

  (四)縣教育局:加強學校安全教育,督促各學校加強上、下學時段監督檢查,責成班主任對班級學生進行監督檢查,嚴禁乘坐電動三、四輪車,騎乘電動二輪車規范佩戴安全頭盔。

  (五)縣交警大隊:

  ①重點查處行人闖紅燈、不走人行橫道、翻越護欄,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闖紅燈、逆行、不戴安全頭盔,機動車闖紅燈、違法停車、不禮讓斑馬線、逆行、酒駕、超員、隨意掉頭等違法行為;

  ②負責禁行標識的更新和設置;

  ③對駛入禁行區的違法行駛的電動三、四輪車依法予以處罰;

  ④加大警力投入,設施“多警”聯勤機制,通過完善高效指揮系統、優化交通勤務模式、增加路面巡邏頻次、加大路面見警率和管事率等有力措施,充分發揮公安交警主力軍作用,提高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實現路口提效、路段增速、路網擴能的工作目標;⑤制定“小街巷”“一巷一策”治理措施,通過實施單停單行、車種禁限、設施改造等措施,設置“公告牌”,健全“鄉鎮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主動打通小街巷與城市主干道的循環節點,形成循環路網,提高道路通達性,完成背街小巷“微循環”改造。

  (六)縣市場局:負責依法查處、取締非法銷售電動三、四輪車違法行為;對非法銷售行為依法查處直至吊銷營業執照,配合做好集中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依法查處。

  (七)縣住建局:負責排查整治縣城內各施工工地非法使用電動三、四輪車和農用車、“黑車”等情況。

  (八)縣城管執法大隊:負責加大占道經營整治力度,對主次干道、小街巷、城鄉接合部等區域開展專項整治,對臨街占道經營的商鋪進行清理整頓,依法取締“占道經營”“以路為市”的馬路市場等交通亂象;加強對自行車、電動二輪車的停放管理,規范停放秩序。

  (九)縣融媒體中心:做好縣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的宣傳發動和跟蹤報道,設立不文明行為曝光臺,做好輿論引導,對不文明行為人和蠻橫滋事者予以曝光,營造濃厚社會氛圍。

  (十)縣環衛中心:杜絕使用電動三、四輪和農用車運輸垃圾的行為;杜絕使用無駕駛資質人員和無牌車輛上路行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鄉鎮、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嚴格落實責任,完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鄉鎮、各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直接責任人,成立工作專班,切實做到領導到位、目標明確、措施得力,確保各項工作部署落到實處。

  (二)協調聯動,形成合力。各鄉鎮、各單位要在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積極主動、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對縣城交通秩序進行集中治理,強化對縣城交通秩序的常態化管理,進一步提升文明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強督導,嚴格獎懲。各鄉鎮、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領導小組將不定期開展督導檢查,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匯報。對工作措施得力、成績優異的將予以通報表揚,對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按規定嚴肅追究責任,確保工作任務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新型停車場建設方案(通用8篇)8

  為全面推進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根據市委、市政府及市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的安排部署,按照全國文明城市關于市城區交通秩序的創建標準,結合濮陽實際,就市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活動,使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法制觀念和文明交通意識明顯增強,文明交通管理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一是出行更加文明。經過綜合整治行動,力爭市城區主干道機動車遵章率達到98%,主干道非機動車遵章率達到85%,主干道行人遵章率不低于80%,主干道違章停車率小于2輛/5公里。二是交通管理設施更加完善,通行更加順暢。市城區范圍內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交通隔離欄及中小學門口安全設施等設置科學、合理、齊全有效、美觀大方、符合國標,無損壞現象。力爭城區道路不發生因管理原因而導致的長時間、大范圍交通擁堵,交叉路口阻塞率小于2%。三是科學規劃建設市內機動車公共停車場,盡快實現市城區機動車停放管理規范化。四是乘客排隊候車(船),有序上下車(船),無擁擠、爭搶座位等現象。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交通秩序工作組,市政府副市長王天陽任組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李xx、市政府副秘書長郭嚴峻任副組長,濮陽縣政府常務副縣長孔偉、華龍區政府副區長郝勝峰、開發區管委會黨工委委員馮慶軒、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孫慶莘、示范區管委會副主任郭慶元、市公安局副局長孫美玉、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靳恒伏、中原油田公安局副局長李鋒中、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副局長嚴學禮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市政府副秘書長郭嚴峻兼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長孫美玉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要充分發揮公安交警部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牽頭作用,各成員單位要齊抓共管,集中力量,集中組織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切實解決影響路面交通秩序的突出問題。一是整治停車秩序。重點整治公共廣場、大型商場酒店門前公共停車區域、人行道到沿街門店之間區域等道路范圍內的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問題,以及市城區范圍內各類占道經營、店外經營行為;對市城區道路范圍內機動車停車泊位設置現狀進行評估和修訂,重新完成停車泊位的科學設計與設置;年內基本完成我市停車場規劃、建設、管理的行政立法和相關配套管理辦法的制定;二是整治行車秩序。重點整治機動車爭道搶行、逆向行駛、酒后駕駛、客車超員、故意遮擋號牌等交通違法行為,出租車、公交車等營運車輛不按規定站點停靠和隨意調頭上下乘客,非機動車上機動車道行駛以及人力三輪車、電(機)動三輪車走逆行、亂穿馬路等交通違法行為;三是整治路口秩序。重點整治機動車、行人和非機動車在交叉路口闖紅燈,行人不按規定走人行橫道線、隨意橫穿馬路、隨意翻越道路隔離設施等交通違法行為;四是整治“堵點”、“亂點”。市交警支隊、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要深入開展調研,認真排查轄區內“堵點”和“亂點”,按照“一點一策”的要求,制定專項治理方案,抽調專門力量,開展專項治理,各區要全力配合,確保取得實效。五是整治不文明交通行為。重點治理隔窗拋灑垃圾、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亂鳴笛等不文明交通行為,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廣泛發動全社會共同參與,切實降低不文明交通行為的發生。(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

  (二)加快城市交通管理設施建設步伐、進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一是對市城區道路交通進行科學評估論證,提高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等交通管理設施設置的科學性、合理性,做到市城區各類交通標志規范醒目,交通標線清晰完好。二是充分運用電子警察、視頻監控、攝像機、照相機等科技裝備,加大對機動車顯見性交通違法、亂停亂放現象的拍攝查處。三是根據各路口交通流量實際,科學調整路口信號燈配時,預防和減少路口交通擁堵,進一步提高城市主次干道通行效率。(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

  (三)加強文明交通宣傳。大力開展“我為文明城市建設出份力”志愿服務活動,組織志愿服務隊伍,深入社區、重要交通路口,開展“文明交通”宣傳、勸導和服務活動。積極倡導“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人讓人,排隊等候,不擁擠、不搶座”等現代交通文明風尚,養成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圍。組織開展“文明交通示范單位(村鎮、社區)”、“文明交通運輸企業”、“文明交通示范學校”等創評活動;組織交通運輸企業舉辦“文明駕駛員”評選活動。探索建立違反道路交通規定情況納入個人信用記錄制度,增強交通參與者文明交通意識,引導人們遵規守序,摒棄交通陋習。(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中原油田公安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

  (四)深化文明示范創建。依照市城區各行政區域劃分和屬地管理原則,各成員單位要科學部署勤務,對城區內主、次干道,商業街區、醫院、學校及周邊重點路口、路段,采取定人、定崗、定責管理,嚴格落實重點管控措施,做到該嚴盡嚴、該罰盡罰,力爭在城區創建區域不少于4個示范區域、4條文明交通示范道路、10個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工業園區可選擇一個交叉路口為創建示范路口,濮陽縣按照市城區要求創建),要充分發揮創建路口路段的示范輻射作用,努力創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環境。(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4日—13日)。按全市創建方案要求層層召開會議安排部署,各級各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宣傳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的重要意義和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的必要性,增強市民的創建意識、參與意識、文明意識。

  (二)集中整治階段(2月13日—6月30日)。各級各單位按照責任分工、創建目標任務、積極開展整治工作,要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建立階段性工作臺賬,確保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有明顯改觀。整治辦將組織專人定期檢查督促各項工作落實進展情況,及時發現存在問題,并及時通報檢查情況,推進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三)創建提升階段(6月30日—20xx年底)。鞏固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成果,防止各類違法行為反彈,為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和迎接國家文明城市年度測評打下堅實基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嚴格落實責任,完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級各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直接責任人,要親自部署,成立工作專班,切實做到領導到位、目標明確、措施得力。各縣(區)、各單位文明示范區域、道路、路口創建工作要具體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文明宣傳活動要量化到宣傳品的印發、宣傳條幅的制作懸掛、在媒體進行宣傳報道的數量等內容,確保各項工作部署落到實處。

  (二)協調聯動,形成合力。各級各單位要在市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按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操作手冊》的有關要求,積極主動、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對市城區交通秩序進行集中治理,強化對市城區交通秩序的常態化管理,進一步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強督導,嚴格獎懲。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交通秩序工作組辦公室嚴格按照工作臺賬,逐項任務、逐個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力、行動遲緩、措施不實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對工作措施得力,成績優異的將予以表彰,對造成嚴重后果,影響全國文明城市驗收的要按規定嚴肅追究責任,確保工作任務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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