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管理方案(通用10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效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校服管理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校服管理方案 1
為確保學生能夠穿上安全、優質、美觀、舒適的校服,我校根據xx市教育局辦公室文件,xx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印發《推進局屬學校校服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特制定xx市xx區第xx中學校服管理服務方案。
一、4月學校組織成立由學校、家長、專家、學生代表等組成的xx市xx區第xx中學校服工作委員會(家長xx人、學校xx人、學生xx人、專家xx人,共計xx人),全程組織、參與校服選用、采購、驗收和監管。校服委員會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文件要求和國家標準,制定學校校服管理辦法和采購工作方案,確定校服款式、材質、顏色、價格等,報校長辦公會研究通過。
二、xx月下旬召開校服工作委員會會議,初步選定校服面料;委托招標公司招標。
三、xx月召開校服工作委員會會議,委員們通過篩選由投標企業提供的各種校服圖片,初步選定校服樣式范圍、價格等并報學校辦公會研究通過。
四、xx月下旬校服工作委員會成員參加招標公司代理的招標項目,確定校服采購企業并最終確定校服款式。
五、xx月下旬學校通過網站、公告欄等各種形式,將相關情況予以公示。在招標結束后、合同簽訂前及時公示校長辦公會通過的校服采購方案、采購供應商資質、校服款式、價格等相關情況;在每批次(款式)校服發放前公示校服雙送檢合格報告,接受師生、家長、社會監督,保障廣大學生、家長的知情權。
六、xx月初學校按上級文件要求與供應商應簽訂規范的.采購服務合同,內容不能刪減但可增補),合同中需標明執行的國家標準和學校具體要求,合同期不超過3年。學校應按照采購合同的要求,將與校服供應商共同確認的校服樣衣保留,作為驗收校服款式、面料、顏色等的依據。
七、學校接收校服時必須查驗成衣質量合格標識是否齊全,是否與樣衣標準一致,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抽檢)合格報告,不齊全或未能出具合格報告的應拒收。在接收校服后、發放給學生前,學校應主動將每批次校服抽樣送檢,并每批次封存2套樣衣待查。一經發現校服生產企業提供的校服款式、面料、顏色等與合同規定不符,或經檢測機構檢測不合格的,應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并將相關情況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學校送檢費用在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不得向學生另行收取。
八、發放校服前,學校須將校服委員會會議記錄、校長辦公會決議、合同、雙送檢報告、校服照片、公示情況等過程性材料裝訂成冊報送后勤中心,后勤中心開具審核回執單后,方可將校服發放到學生手中。學校每年要將校服的相關材料整理歸檔,以備查驗。
九、學校會繼續堅持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服費用減免工作。學校應向學生、家長公布校服監督服務電話,及時協調做好校服的調換、購買等服務工作。
十、針對個別學生平時補訂購買校服,學校將公布校服制作廠家聯系方式,學生可單獨聯系廠家,便于學生即時購買。
校服管理方案 2
校服是一個學校對師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穿校服,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培養團隊意識,規范行為舉止,加強自我約束,有利于抵觸相互攀比和穿著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也有利于學校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有利于推進校園文化建設。
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精神文明建設,更好的加強內部管理,塑造建寧學子良好的精神面貌,經校委會決定,為規范校服著裝,特制訂如下管理方案:
一、著裝要求:
1、學生在學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校服必須成套著裝。季節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動安排時,根據學校通知著裝。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參加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嚴格要求,禁止不穿校服者參加活動。
3、穿著校服要整潔,上衣拉鏈位置不得低于領口以下15厘米。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經年級組長審查無誤后上報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不穿。
5、各年級不穿校服者須報政教處登記備案。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的好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者涂鴉。
3、校服損毀不能穿或者丟失時,學生應及時補增。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的穿著校服。政教處負責全校、年級組負責本年級的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日常行為規范評比項目,對不符合服飾要求的,按人次扣減相應的考核分。
校服管理方案 3
四川省堅持問題導向、實踐導向、需求導向,抓改革、建機制、強管理,聚焦“治理多元化、流程規范化、產品精細化”,探索構建校服現代治理體系,提升校服管理水平,確保校服安全和品質,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群眾滿意度大幅度提升。制訂如下方案:
一、聚焦治理多元化,破解三大難題
一是治理主體多元,解決“誰來管”的問題。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實施意見》,對教育、市場監管、學校、行業協會、家長和校服選購組織等部門、行業、組織及相關人員在校服管理工作中的職責、作用進行了細化,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校服現代治理體系。二是選購主體多元,解決“誰來買”的問題。選購單位成立校服選購組織,負責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家長和學生代表人數不低于選購組織人數的三分之二。學校可結合實際,成立多個校服選購小組,分工負責組織、監督、意見反饋等工作。三是治理標準多元,解決“管什么”的問題。針對個別學校強買強賣、經常性訂購校服等問題,堅持自愿原則,選購校服的學生家長人數達到總數的五分之四及以上的學校才能統一選購。嚴格校服的安全質量標準。加強原材料進貨的`質量控制。校服款式一經確定應保持相對穩定,中小學生選購周期原則上不低于三年,畢業年級原則上不組織校服選購工作。學校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教育收費政策規定,按實代收取校服費用,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或校服選購組織代收取校服費用。將校服管理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體系。
二、聚焦流程規范化,構建十步閉環
選購單位在校服選購中需要完成十個規范流程,形成一個完整的工作閉環。一是征求選購意向。廣泛征求學生家長意見,堅持自愿選購。二是成立選購組織。學校可結合實際,成立校服選購領導小組、工作小組、監督小組、意見反饋小組等。三是確定選購方式。按照采購相關規定采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或比選等方式采購校服。四是發布選購公告。選購單位確定采購方案后形成公告,并公開發布。五是考察供貨企業。對確定的供貨企業可實地考察,做好深度調研。參與企業不少于3家。六是確定供貨企業。堅持“質優價宜”“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確定供貨企業。優先采用綜合評分法,防止校服企業低于成本報價中標或為降低成本犧牲質量。建立樣衣封存制度。七是簽訂供貨合同。家長付費購買校服的由學校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或校服選購組織簽訂校服采購合同。八是嚴格供應驗收。校服供應和驗收實行“臺賬”和“明標識”制度。建立留樣封存制度。鼓勵實行“雙送檢”制度。九是做好售后服務。供貨企業要及時提供維修、退換、召回等服務。十是實行備案制度。選購單位在校服選購前后均應及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三、聚焦產品精細化,推行三優服務
一是質量優。堅持把質量安全放在首位,供貨企業提供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當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每批次產品由選購單位隨機抽取不少于2套/件留樣,并封存1年。建立校服供貨企業“黑名單”制度,將連續兩年抽檢強制性標準不合格的校服供貨企業列入“黑名單”,三年內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不得向其采購校服。三是功能優。堅持“安全舒適、經濟實用、美觀簡潔”原則,深入挖掘地方文化內涵和學校辦學底蘊,符合時代精神特征,傳承民族文化,彰顯校園文化。適應不同季節,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和年齡特點,充分考慮學生在校學習、體育運動等需要,讓學生穿得舒適。通過增加反光條等提高安全系數,讓學生穿得安全。開展校服遴選、研討、設計大賽等活動,推進校服創新發展。三是服務優。校服選購組織定期不定期對校服供貨企業開展滿意度測評。教育廳根據有關部門、學校等單位反饋的情況,對誠實守信、質量優良、信譽良好、滿意度高的校服供貨企業納入“紅榜”并公開發布,供學校、學生及家長選購校服時優先選擇,促進企業提升服務水平。實行先服務后付費制度。對存在安全風險、質量缺陷的產品和學生合理化需求,及時提供售后等服務。
校服管理方案 4
為進一步推動我校文明校園建設,提升校園文化品味,增強學生的集體榮譽感,展現學生良好的精神面貌,經研究決定,特制訂學生校服著裝管理方案,要求如下:
一、統一著裝要求
1.學生在校期間必須穿校服,校服必須成套著裝。季節更替或有重大活動安排時,根據學校通知著裝。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參加升國旗儀式、跑操等校內外集體活動時,必須統一穿著校服。
3.穿著校服要整潔規范,上衣不得敞開,不得系于肩膀或腰身處。
4.運動服內有特設的白色條塊區,用于書寫班級、學生姓名,以防丟失或錯拿。
二、日常維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愛護、洗滌、存放的.習慣。
2.學生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者涂鴉。
3.校服損毀不能穿著或者丟失時,學生應及時補購。
三、管理與監督
1.班主任具體負責本班學生校服穿著的管理工作。
2.年級組負責本年級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3.學生校服的穿著情況列入每日值班記錄和學生會日常督查項目,每學期對各班校服穿著情況進行評比打分,并納入先進班級和優秀團支部考核范圍。
校服管理方案 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確保校服工作有序推進,保障廣大學生、家長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梧州轄區內全日制中小學在校生(下同)。
第三條 中小學生校服是指全日制中小學校學生在校期間或其他規定時間和場所統一穿著的學生服裝,體現中小學生的標識性身份。
第四條 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國家標準,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
第五條 梧州市各縣(市、區)的教育、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各中小學的校服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及管理。
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校服采購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生產、銷售環節校服質量和價格監管,及時公布校服質量監督檢查結果。
第六條 各學校負責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
第二章 款式管理
第七條 校服款式設計要遵循學生成長規律,簡潔明快,突出育人功能,貼近地域文化特點,符合時代精神特征,并適度扣合傳承民族文化需求。
第八條 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校服款式原則上每 5 年選定一次,減少家長重復支出和資源浪費。
第九條 各縣(市、區)、各學校可結合本地經濟、氣候等情況推行冬季防寒服。
第三章 選用規則
第十條 學校應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用校服。
第十一條 選用校服的學校要建立以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具體選用、采購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校服選用時應當遵守以下要求:
(一)制定校服選用工作方案。
(二)校服選用統一從全市確定的款式中選取。
(三)校服選用組織應在確定校服選用前召開校服選用工作會議并形成《梧州市中小學校服選用意見書》(附件1),明確是否選用校服、選用校服款式及價格。
(四)校服選用意見、款式、價格需向學生和家長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章 規范采購
第十三條 校服采購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 87 號)等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四條 校服采購堅持自愿購買原則,遵從學生、家長意見,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家長購買。可采取如下兩種方式進行:一是以學校為單位組織統一采購,向學生家長發放校服(自愿)訂購卡、校服征訂過程中學校不得參與校服收費,可為學生(家長)提供必要的協助。二是學生自行購買校服,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校服。
第十五條 校服規格型號與采購單不符、有質量問題、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校服生產企業應在與采購單位承諾約定的時間內免費更換校服。
第五章 質量管理
第十六條 校服生產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組織生產,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校服質量和生產過程的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 校服供應和驗收應實行“明標識”制度。各采購單位購買的校服,要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
第十八條 鼓勵實行“雙送檢”制度。在供貨企業送檢的基礎上,采購單位可結合實際,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檢驗費由送檢單位自行承擔,不得向家長收取。
第十九條 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定期函詢同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了解、查詢校服生產企業每年是否有質量不合格的行為,對校服質量監督管理啟動問責機制。
第二十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依法查處生產不合格校服的生產企業和在市場上銷售不合格校服的銷售門店,建立校服生產企業“黑名單”制度,對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生產企業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同時抄送教育部門。教育部門要及時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反映有關校服質量問題的線索。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 校服實行“雙備一查”監管機制。“雙備”即學校在形成選用意見后,將《梧州市中小學校服選用意見書》(附件1)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做流程報備,在完成校服驗收工作后一個月內,將《梧州市中小學校服選用管理備案表》(附件2)、本批次校服質量檢驗合格報告、發票的復印件上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一查”即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每年對產品質量、售后服務等相關工作開展監督抽查及專項檢查,督促校服生產企業、校服售后服務店、學校共同做好校服供應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條 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信息平臺作用,公布投訴舉報熱線,暢通學校、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更好地服務學生和學校,防范廉政風險。
第二十三條 各校要將校服采購工作列入廉政風險防控重點,對存在未履行職責、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各類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 保障機制
第二十四條 各地要結合實際加大校服發展保障力度,逐步使更多學生能夠穿著校服。
第二十五條 對家庭貧困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要采取多種措施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公益捐助學校或學生校服。
第二十六條 有條件的地區,可由地方政府向中小學生無償配發校服,并優先配發給農村地區中小學生。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選用和采購校服各環節相應文件材料,學校應全部存檔備查。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校服管理方案 6
一、活動主題:
愛心“溫暖留守兒童·捐贈愛心校服”捐贈儀式。
二、活動意義:
通過這次的'愛心傳遞,使學生感受到社會各界對他們的關愛,激勵學生努力
學習以回報社會,增強學生的責任感傳遞正能力。
三、活動時間:
20xx年3月9日
四、參與人員:
全體師生
五、活動主持:
xxx
六、活動方式:
(一)活動地點貼捐贈橫幅。
(二)大課間時間進行捐贈活動。
(三)廣播員在廣播室啟動音樂,集合完畢之后及時關閉廣播音樂。
(四)班主任在教室組織學生集合。
(五)學生到達集合點,由主持人致辭宣布儀式開始。
(六)參會重要人物發言。
(七)學生代表發言。
(八)捐贈方分發贈品(由班主任代表性領一套),其余贈品回班上分發。
(九)學校領導致答謝詞。
(十)主持人活動小結,宣布活動結束。
(十一)班主任挑選班上代表拿上捐贈的校服合影留念。
七、其它工作安排
(一)廣播員組織:
(二)攝像:肖婷
(三)橫貼字幕:“情系齊坡,愛的傳遞”齊坡小學校服捐贈儀式。
(四)會場協助紀律:各班班主任管理本班紀律。
校服管理方案 7
為規范我校學生的著裝,展現學生陽光、青春風采,切實維護學生利益和著裝安全,根據《關于印發廣州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的通知》(穗教規字【20xx】1號)的文件精神及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校服采購管理工作指引,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市橋東風小學學生校服采購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學黨史、悟思想、辦實事、開新局”緊密結合起來,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出發點,切實加強管理,端正教育行風、樹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校服管理與監督
(一)校服采購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學校代表:
家委會代表:3名
家長代表:7名
學生代表:
(二)校服采購工作監督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三、采購工作安排
(一)采購原則
1、采購過程實行“三比”(即比質比價比服務)的原則。
2、采購實行“三審雙檢”(即采購計劃審核、價格審核、合同票據審核和質量雙檢測)的原則。
3、公平公開(采購過程公開、采購方式公開招標、采購小組成員不低于50%的家長、家委會等社會代表)原則
(二)采購計劃管理
1、為了規范學校管理,全面提升我校學生的.精神面貌,進一步保障全體學生校內外的安全,經行政例會20xx年6月8日討論通過:我校全體學生周一至周五需全程穿著校服進行全日制學習。為了確保校服采購過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成立由學校、家委會、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采購工作小組。學校負責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對校服的選用、采購、質量等進行管理和監督。
2、學校選用校服論證: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公告欄等渠道對是否穿著校服、選用校服款式、校服質量標準、校服采購方案、校服工作會議紀要等做好征詢和公示工作,收集群眾意見,并對各方意見進行答疑。由學校采購小組與家委會、學生家長代表充分溝通,確定是否選用校服、確定校服的款式、確定校服采購方案,并就校服選用、采購及售后服務等制定具體細則。
3、確定校服供應商的服務期限和供應校服的款式、數量。
(三)采購過程管理
1、校服采購采取委托第三方機構代為集中采購的方式,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招投標的具體工作。采購單位在確定校服企業之前,應對有意向參與校服企業的生產能力、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作必要的調查、核實和比較,并選用質量保障體系健全、質優價廉、售后服務完善、社會信譽好的校服企業。
2、校服采購過程必須全程對家長和社會進行公開,包括公示招投標的方式、校服的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情況,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學校校務監督委員會要加強對校服選用、采購、質量等的監督。采購各環節的相應材料必須全部存檔備查。
3、校服采購,應該在招標文件和合同里標明校服質量技術標準。所采購的校服的質量必須符合GB/T 31888—20xx《中小學生校服》、GB 31701—20xx 《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DB4401/T 78—20xx《中小學、幼兒園校(園)服質量技術規范》、GB 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T 29862—2013《紡織品纖維含量的標識》、GB/T22854—2009《針織學生服》、GB/T23328—2009《機織學生服》、GB/T 2662—2008《棉服裝》、GB/T 5296.4—2012《消費品使用說明》、GB/T8685—2008《紡織品維護標簽規范符號法》、QB/T 2172—2014《注塑拉鏈》、QB∕T 2173—2014《尼龍拉鏈》等國家、省、市的標準規范。
4、在招標文件和合同里要列明校服的管理實施“雙送檢”制度。即一是校服供應商必須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二是由學校、教育主管部門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檢驗的結果必須為合格報告。就是說投標時和供貨時都要有合格的檢驗報告。所有的檢驗費用由校服企業承擔。
5、校服要嚴格執行驗收程序,對校服進行認真的驗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產品標識、是否有法定機構的合格檢驗報告,并建立質量驗收臺賬,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校服檢驗合格后方可發給學生使用。
6、根據區教育局指引,我校學生校服采購番禺區統一合同格式。學校要認真進行校服采購合同管理,凡校服供應商違反合同約定及出現質量問題的,要按照合同約定辦理退賠事宜,并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
7、校服的費用可以由校服供應商直接向學生收取或由學校代為收取。
8、明確工作責任,學校及相關人員在校服采購過程中,未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校服管理方案 8
根據國家和遼寧省有關校服(實際是運動服,以下統一稱校服)統一采購和相關標準和要求,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轉發上海市《關于加強本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教基二廳函[20xx]10號),為做好20xx年度我校學生校服集團采購工作,把好我校學生校服質量關,嚴防劣質制品流入,為規范投標工作行為,嚴格依法招投標,確保物品質量,合理控制造價,提高投資效益,保護公平競爭。現制定我校學生校服集團采購工作方案: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
學生校服質量安全問題關系廣大高校學生的健康,關系學校和政府的形象,質量安全一旦出現問題容易成為輿論熱點,引發社會問題和校園穩定問題。我校高度重視學生校服質量安全,確保學生健康安全,維護高校和社會穩定,要以為民、務實、清廉的工作作風,切實把學生校服質量安全問題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抓緊、抓好、抓實。
二、嚴格采取招投標采購方式
根據文件要求,我校學生校服質量指標必須納入招標投標采購內容中。不得未經招標、投標過程,指定供應商采購學生校服。我校學生校服的招標投標采購應當嚴格按照物資采購相關法規組織實施。
三、成立學生學生校服招標采購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工作流程
1、由學生處根據招生部門提供的20xx年擬招生人數確定新生購買校服的`數量;同時提出相關標準要求(見附件)。經學生處處長簽字后,經學校主管領導審批后,送交學校資產設備處。
2、學校資產設備處負責招標采購。資產設備處準備相關招標采購需要的材料,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報鐵嶺市教育局支付中心,經網站公布進行招標采購。
3、嚴格選擇具有生產合格產品能力的供貨單位。必須在合格企業名單中選擇供貨企業,實行集團招標采購,投標的企業必須是企業本身,不接受聯合體形式或代銷商等機構。
4、嚴把入校產品進貨質量關。我校在招投標和驗貨檢驗等關鍵環節嚴把質量關,切實保證學生校服質量安全,堅決杜絕質量不合格產品流入校園。
招投標時,需查驗供貨企業是否具有由第三方檢測機構(遼寧省纖維紡織檢測中心)出具的與采購產品相對應的委托檢驗合格報告。
5、招標工作結束后,由學校資產設備處提供《中標通知書》給學生處,由學生處代表學校與中標企業簽訂集團采購合同,應于7月放假前完成學生校服集團采購合同的簽訂工作。
6、我校在完成集團采購后應組織進貨驗收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提供給學生使用。并在采購合同簽訂后與第三方檢測機構(遼寧省纖維紡織檢測中心或鐵嶺市技術質量監督局)簽訂驗貨檢驗委托合同。現場抽樣工作應在供貨企業生產結束后立即組織實施,并由我校、第三方檢測機構、供貨企業三方人員共同參加。驗貨檢驗應為逐批抽樣檢驗,做到高標準、全覆蓋、確保產品質量安全。第三方檢測機構應在校服投入使用前向我校出具產品檢驗報告。
質量驗收由學生處與第三方檢測機構簽訂合同,按合同進行檢測(費用由供貨方提供)。
7、新生入學后由學校計財處統一收費,按財務工作要求支付給企業。
五、加強校園宣傳教育和內部管理
新生入學期間,我校要采取多種方式,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對在校師生加大國家法律、有關質量的法規規定以及高校各項規章制度、“黑校服”鑒別方法、“黑校服”危害知識等的宣傳教育,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提高防范“黑校服”侵害的自覺性。我校要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黑校服”流入校園。
六、加強監督檢查工作
我校20xx年度學生校服集團采購工作全程要有學校紀檢監察處人員監督檢查。
七、建立貧困生校服援助機制
我校要關注貧困學生生活,采取有效措施,開通幫扶貧困生綠色通道,建立解決貧困學生校服的有效機制。要聯合供貨企業,加大對貧困學生校服的幫扶力度,按新生數的2%資助貧困生,確保貧困學生穿上合格校服。
校服管理方案 9
一、設立校服管理機構,加強對校服管理工作的領導
1、成立普陀區中小學生校服監管工作小組,由教育局、質監局分管領導擔任組長,教育局、質監局相關職能科室成員擔任組員,嚴格落實要求,加強約束、指導監督學校、企業做好校服管理工作。制訂我區校服產品質量安全應急處置預案,切實做好學生權益維護工作。
2、中小學成立校服管理工作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副校長、總務處、教導處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家長委員會代表擔任組員,全面負責校服的征詢、采購、質量控制、信息公開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流程規范。
二、建立校服管理制度,保障校服質量安全
3、校服穿著征詢制度。本校學生是否穿著校服,學校應當聽取學校家長委員會意見后決定。確定穿著校服的學校應嚴格執行校服采購制度,主動會同學校家長委員會共同確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顏色、價格等。學校與家長委員會商定結果后應當以會議紀要的形式與會議簽到單一起留檔。
4、校服采購合同備案制度。各中小學應當通過綜合比較、選擇產品質量高、信譽好的校服生產企業并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發布的校服采購格式合同,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合同。校服合同價格應在市教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學校代辦校服價格范圍內。學校不得向列入由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公布的校服生產企業“黑名單”的企業采購校服。學校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的校服合同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天內報送區教育局備案。同時,學校要督促校服生產企業主動向區質量技監部門備案校服采購合同。市纖檢所根據區質監局報送的申報材料,對校服產品進行監督抽查。(采購格式合同見附件三)
5、校服雙送檢制度。校服生產企業應當在每批次出廠前,按照國家標準,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學校要督促生產企業送檢并在接收校服時重點查驗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校服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校服生產企業未能出具質量檢驗報告的,學校可拒收;學校在收到訂購校服后,應當按照同一面料抽檢1套校服的要求(涉及嚴重不合格需檢驗備樣,學校再提供1套備樣),及時將校服送市纖檢所檢驗,在確認產品監督抽查和學校送檢均合格后,方可發放校服。校服生產企業委托檢驗按照相關標準的要求進行全項目檢驗。學校的委托檢驗可選擇與人身健康安全相關的重要項目進行檢驗,送檢費用由學校在公用經費中列支,不得向學生另行收取。
6、校服信息公開制度。學校要通過學校的網站、公告欄等途徑,主動將有關校服的信息公開,公開內容主要為:經家長委員會審議通過后的是否穿著校服的報告,學校校服的穿著制度,學校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的校服采購合同,校服的采購情況,校服抽樣送檢的檢驗報告。
7、校服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區教育局與區質監局建立校服管理聯席會議制度,每季度通報一次情況,就全區中小學校服的.采購、質量監督等環節互通信息,研究工作策略,共同做好校服管理工作,保障校服質量安全。
三、實施校服管理考核,切實強化校服管理責任
8、區質監局建立校服生產企業申報機制,做好生產企業申報,加強對我區校服生產企業監管和監督抽查,并督促生產企業嚴格執行出廠檢驗制度,校服經檢驗合格方可出廠。做好與市局以及檢測機構的信息溝通。加強對學校校服產品質量知識培訓,指導學校熟知校服送檢程序。組織有需求學校觀摩校服生產企業。
9、學校應當做好對有質量問題的校服處置工作,不得選擇有嚴重質量問題的生產企業采購校服,切實維護學生的身心健康與利益。中小學校發現校服生產企業提供的校服款式、面料、顏色與合同規定不符,或經相關檢測機構檢測校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應按照合同約定處理。中小學發現校服生產企業選用偽劣面輔料加工校服,對學生健康造成傷害或可能造成傷害的,應與校服生產企業交涉賠償,將相關情況報區教育行政部門,并向質監局報案處置。
10、教育局將學生校服管理工作列入學校考核內容,對中小學校服征詢、校服采購合同備案、校服送檢、校服信息公開等環節進行專項檢查,對違反校服采購程序和校服管理制度的學校,要依據“問責追究制”,依法追究學校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校服管理方案 10
一、指導思想
為確保我校學生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學生的切身利益,加強社會監督,促進學校依法辦學,我校將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推動我校學生校服訂購制度的落實。
二、程序目標
1、按《閔行區中小學生校服采購和管理辦法》相關要求認真做好校服采購工作。嚴格按照國家現行《中小學生校服》標準執行。
2、通過座談、聯系家長、現場考察等方式,了解校服生產、銷售、監管、使用等情況。
3、積極提倡周一晨會或校級大型活動時要統一著裝,但必須堅持學生自愿原則、不變相要求在其余時間也統一著裝。
4、在堅持學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合格穩定、社會信譽好的供應商參與學生校服招投標。家委會代表參與學生校服采購工作的全過程,學校提供建議和意見。
三、實施步驟
1、學校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建立校服穿著制度。學校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后決定,并與家長委員會共同做好校服的選購和采購工作,確定校服的供應商、校服款式、材料、顏色、價格等。明確校服采購制度,并經本校家長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及時在學校網站、公告欄公布后實施。公布時間不低于一周。
2、學生校服采購應通過綜合比較、貨比三家選擇生產安全、管理規范、質量保證、服務到位的校服生產企業。按照市工商局、市教委發布的校服采購格式合同,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合同。自簽訂合同起10日內,由學校將合同報送教育局設備基建管理中心備案,并由教育局設備基建管理中心送至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備案。
3、校服代辦服務性消費應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并使用由市財政部門印(監)制的統一票據。嚴禁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校服服務性收費資金。
4、學校接收校服時,必須查驗生產企業提供的由上海市纖維檢驗所出具的校服質量檢測報告。對校服款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服裝標識等進行認定合格后才能收貨。如有異議,按照合同約定處理。
5、學校按照要求建立“雙送檢”制度。學校在將校服發給學生前,應當按照區、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規定的抽樣送檢比例,及時將每批次校服進行抽樣送檢。檢測合格后,在學校網站、公告欄進行公布,再將校服發放給學生。校服送檢費用在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不得向學生另行收費。
6、校服生產廠商應具備完善的售后服務,對于學生試穿不合身等情況,盡力做好更換服務。
7、學校校服經辦人員應嚴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
8、學校發現校服有安全質量問題,應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區教育局,由區教育局會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調查核實。依據調查結論進行處理,情況嚴重的依法追究校服生產企業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9、學校成立校服監管工作小組,由校務會和家委會成員組成。家委會負責本辦法具體實施的過程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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