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清查中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在寫作工作方案時,可以預想多種方法避免可能發(fā)生的問題。在公司計劃開展某項工作的時候,我們就要為領導準備幾份工作方案以供參考,是不是無從下筆、沒有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三資清查中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三資清查中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1
為規(guī)范和加強我區(qū)國有資產管理,準確掌握國有資產的真實情況,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國有資產法》、《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區(qū)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全面摸清底子。對全區(qū)各鄉(xiāng)鎮(zhèn)場、區(qū)直單位的基本情況和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狀況,為加強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奠定基礎。
(二)整合國有資源。進一步盤活資產,做好向區(qū)政府投資融資平臺注入經營性國有資產的基礎工作,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提高運營效益,為服務鼎城經濟建設提供資產支撐。
(三)建立監(jiān)管系統(tǒng)。通過資產清查,為國有資產管理提供初始信息;建立全區(qū)國有資產監(jiān)管系統(tǒng),實現國有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國有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為加強國有資產收益管理、規(guī)范收入分配秩序提供依據。
(四)完善管理制度。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主管部門和各單位要在全面總結、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方案,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二、資產清查時間、范圍和內容
(一)清查時間
資產清查工作從20XX年7月中旬開始,到20XX年12月份基本結束。資產清查基準日為20XX年12月31日,必要時可進行延伸清查。
(二)清查范圍
1.全區(qū)各鄉(xiāng)鎮(zhèn)場、行政事業(yè)單位和經民政部門批準成立的與財政部門發(fā)生繳撥款關系的社會團體,公益性事業(yè)單位(醫(yī)院、學校、福利院等)。
2.區(qū)政府出資的國有獨資企業(yè)、國有資本參股公司。
(三)清查內容
區(qū)級行政事業(yè)單位及企業(yè)的國有(公共)財產均屬此次清查的內容。包括財政性資金形成的資產,政府調撥給行政事業(yè)單位的資產,行政事業(yè)單位按照有關法規(guī)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有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無形資產等,事業(yè)單位還包括對外投資。主要包括:
1.單位基本情況、資產總量及結構分布情況;
2.房屋建筑物(包括在建項目)及其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權屬情況;
3.車輛及各類設備的占有使用情況;
4.用于出租、出借、對外投資和擔保的資產及其收益管理情況;
5.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和經濟實體的經營情況;
6.國有資產政策、制度的落實和執(zhí)行情況;
7.其他需要清查的重大事項。
三、資產清查的方法和實施步驟
資產清查工作采取單位自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實施步驟分為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中旬—7月下旬)
在做好資產清查前期各項準備工作的基礎上,組織召開區(qū)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和區(qū)直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動員大會,部署清查具體工作,同時做好思想發(fā)動,抓好政策宣傳。
(二)單位自查階段(8月上旬—8月下旬)
為保證自查效果,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區(qū)委、區(qū)政府資產清查工作的有關要求,切實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加強對本單位、本系統(tǒng)資產清查工作的督促指導,及時做好政策解釋和咨詢工作,積極開展內部自查。
2.按照有關規(guī)定認真報送自查總結報告和資產清查報表。單位在填報資產清查報表時,對需要說明的事項應附相應的文字說明。
3.自查總結報告與資產清查報表(包括匯總報表和單位清查表)、證明情況(包括單位法人證書、資產出租出借合同、對外投資批復文件及相關材料的復印件)等材料裝訂成冊,經主管部門逐級審核匯總后,于8月31日前報區(qū)國有資產清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自查工作可在20XX年行政事業(yè)資產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上報數據的基礎上進行。此次清查出的資產盤盈、盤虧情況,各單位應按照財政部《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核實暫行辦法》(財辦〔20XX〕19號)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上報。
(三)重點檢查階段(9月上旬—12月下旬)
重點檢查是搞好此次資產清查的重要階段。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經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重點檢查,重點檢查面不低于20%。重點檢查的對象為區(qū)級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區(qū)屬國有企業(yè)以及有下列情形的單位:
1.有兩處以上辦公地點或正在興建辦公樓的;
2.有閑置土地的;
3.資產用于出租出借、對外投資規(guī)模較大的;
4.資產清查盤盈、盤虧金額較大的;
5.以前檢查中資產管理存在問題的;
6.群眾舉報在資產管理方面有違紀違規(guī)現象的;
7.自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過場的。
(四)清理規(guī)范階段
通過資產清查,在全面摸清區(qū)級國有資產底子的基礎上,建立健全資產管理長效機制。
1.區(qū)直單位應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實際,明確專門的機構和人員負責資產管理工作;進一步明晰資產產權,規(guī)范資產使用行為,盤活存量資產;加強內部資產管理制度建設,建立起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
2.區(qū)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針對清查中發(fā)現的突出問題,要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對帶有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一些問題,提出具體處理意見。
3.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制定和完善資產的配置、使用、處置及收益監(jiān)管等制度和辦法,并加大監(jiān)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區(qū)本級行政事業(yè)資產管理信息系統(tǒng),實現對行政事業(yè)資產的動態(tài)管理。
四、組織領導及工作班子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區(qū)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由區(qū)人民政府區(qū)長楊易任組長,區(qū)人民政府常務副區(qū)長龐波任副組長,區(qū)編辦、區(qū)監(jiān)察局、區(qū)財政局、區(qū)國土資源局、區(qū)審計局、區(qū)房產局、區(qū)工商局、區(qū)法制辦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指導和協(xié)調資產清查工作,研究制定有關國有資產清查措施,協(xié)調解決有關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重要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區(qū)財政局,辦公室負責資產清查的具體工作。辦公室工作人員從相關單位中抽調,并實行集中辦公。
區(qū)國有資產清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和接受對外舉報電話:xxxxxx。
五、清查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區(qū)直各單位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的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并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資產清查的組織、聯(lián)絡、協(xié)調工作。清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情況于7月下旬前報區(qū)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精心組織。區(qū)紀委、區(qū)委宣傳部、區(qū)財政局要加強對此次清查的宣傳報道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區(qū)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做好資產清查的培訓工作,加強對區(qū)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指導,督促區(qū)級國有資產單位搞好清查工作,組織重點檢查、抽查,認真核實情況,確保清查質量。區(qū)直各單位要認真落實清查工作要求,切實制定本單位資產清查方案,積極配合開展專項檢查和核查,確保清查工作按時按質完成。
(三)抓好督導。各單位要認真做好本系統(tǒng)資產清查的監(jiān)督指導工作,及時上報清查工作情況。區(qū)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將對清查工作進度以《簡報》等方式及時予以通報。對工作組織不力、不配合檢查組工作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其整改。
(四)嚴肅紀律。各單位在資產清查中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不得虛報瞞報,否則,一經查處,將追究主管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按照《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
三資清查中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2
根據中共邯鄲市委辦公廳、邯鄲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邯鄲市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邯辦字【20XX】72號)和邯鄲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市直教育系統(tǒng)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邯教辦【20XX】1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學校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學校的資產和財務狀況,規(guī)范學校國有資產的監(jiān)督管理,促進學校資源有效整合與合理配置,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益。
(二)建立監(jiān)管系統(tǒng)。通過資產清查,為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提供基礎數據,并建立學校國有資產動態(tài)監(jiān)管系統(tǒng),實施動態(tài)管理,為加強資產管理提供信息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起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為學校科學編制預算、推進預算管理體制改革創(chuàng)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據資產清查發(fā)現的問題,在全面總結、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將國有資產管理落實到人。
二、清查基準日和內容
(一)清查基準日
資產清查工作基準日為20XX年6月30日。
(二)清查內容
資產清查的內容為全校各單位占有、使用的各種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出租出借資產、對外投資和其他資產。
1、流動資產: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應收票據、借出款、存貨等。
2、固定資產: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且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亦作為固定資產進行清查和管理)。包括:
(1)房屋和建筑物:指學校教學、科研、行政辦公、后勤服務等占用的房屋、建筑物,以及未出售的教職工住宅;
(2)專用設備:指用于教學、科研和生產、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的儀器設備;
(3)一般設備:指用于行政辦公和后勤服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儀器設備;
(4)圖書資料:指用財政撥款和學校事業(yè)經費購置的圖書、期刊、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光盤,以及其它載體形式的文獻資料;
(5)文物及陳列品;指用于展覽館的展品,陳列館中的陳列品如字畫、古物、紀念品等。
(6)其他固定資產:指未列入上述類別的其他固定資產和基礎設施等。
3、無形資產:指不具有實物形態(tài)但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土地使用權、專利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商譽,以及其他財產權利。
4、出租出借資產:指以出租、出借的方式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使用權轉移給校內外單位和個人,獲取經濟利益的資產。
5、對外投資:指學校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向校辦企業(yè)和其他單位的投資。
6、其他資產。
三、清查要求和方法
(一)基本要求
1、要全面。本次資產清查要徹底摸清學校資產家底,因此,要求全校各單位對職能范圍管理的資產和占用的各種資產進行全面的清查。
2、要真實。要實事求是,通過清查,各單位要客觀真實的反映職能范圍管理的資產和占用的各種資產,做到不重不漏、不留死角、不留隱患。
3、要完整。各單位要以對學校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對待本次清查工作,認真細致的做好每一項具體工作,努力減少清查工作中的差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學校資產的完整。
(二)基本方法
1、采取實物清查與價值量清查相結合的方式。以歸口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為主要依據,各占用單位在此基礎上進行自查;對所有權清晰、而沒有進入資產賬管理的各類資產,采取先登記,后調整入賬的方式。
2、對儀器設備類資產,采取實物登記、以賬查物、以物對賬、以卡查物、以物對卡的方法,實行賬物、卡物雙向清查,做到賬、卡、物相符,資產賬目全面、準確。
3、對賬面價值較清楚的資產(如房屋、建筑物和土地等),采取在原有賬目基礎上對實物存量進行核對、清查的辦法。
4、對來源不清的資產采取先易后難、先內后外、先實物量清查、后價值量計算的辦法,對一時界定不清的資產,采取先登記實物、后界定權屬關系的辦法。
5、對沒有原始資料的土地和房屋資產,采取對實物進行丈量的辦法。
6、對圖書的清查原則上采取以物登賬、卡賬相互核對的辦法。
四、清查步驟
本次資產清查工作采取由資產歸口管理部門指導下資產占用單位自查與歸口管理部門復查相結合的方式,整個清查工作分四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8月4日—8月8日)
1、基礎工作。設計、印制資產清查表,擬定學校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2、宣傳動員。召開全校動員會議,布置資產清查的具體工作,要求各歸口管理部門第一行政負責人和各資產占用二級單位第一行政負責人到會。
3、學習培訓。培訓清查人員,學習研究資產清查文件、報表,為資產清查工作開展作準備。
第二階段:自查階段(8月9日—8月15日)
1、單位自查。各資產占用單位依據學校各歸口管理部門提供的資產清查明細賬,對本單位占有的國有資產進行全面自查和逐項核實,對賬實不符部分要記載清楚,作出說明,并對清查情況進行總結(包括單位基本情況、清查結果、存在問題、整改措施等)。
2、部門匯總。各單位的自查登記表和總結報告,經本單位蓋章和行政第一負責人簽字后,要求在8月13日前報送到相關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匯總后,經部門蓋章和行政第一負責人簽字后,8月15日報資產清查辦公室。
第三階段:抽查和復核階段(8月16日—9月25日)
1、清查復查。學校資產清查辦公室組織若干復查小組,對各單位和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的自查結果分別進行復查,并編制學校國有資產清查匯總表。
2、迎接檢查。迎接上級部門對我校上報的資產清查報表進行復核、審查和實地檢查。
第四階段:總結階段(9月26日—9月10日)
1、全面總結。學校國有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組織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對本次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總結,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學校,清查結果分為歸口管理部門賬面資產、財務處賬面資產、實際盤點的實物資產三大部分。
2、動態(tài)管理。建立全校國有資產管理數據庫系統(tǒng),實行動態(tài)監(jiān)管,定期對國有資產增減變化情況進行調整,防止前清后亂。
3、賬務處理。對賬實不符及待報廢資產部分,由各清查小組提出處理方案,經資產清查辦公室審核后,報學校核準、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4、完善制度。對資產清查中暴露出的問題,研究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報學校批準后執(zhí)行,并形成相應的制度。
5、獎勵表彰。學校對本次資產清查中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進一步推動學校國有資產監(jiān)管,以此為契機,形成一支相對穩(wěn)定的國有資產監(jiān)管隊伍。
五、組織領導
為做好本次資產清查工作,學校成立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全校資產清查工作。在學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歸口部門清查組和二級單位清查組。
(一)學校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楊金廷
副組長:段玉銘、曹貴寶、吳長增
成 員:蔚志建、柴興泉、邢保良、崔獻軍、王麗萍、郝俊英、胡貴祿、連志軍、董太安和各二級單位第一行政負責人。
資產清查領導小組下設資產清查辦公室。資產清查辦公室作為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設在國資處,負責資產清查工作的協(xié)調、督辦、復核、匯總等項工作,成員如下:
主 任:郝俊英 胡貴祿
副主任:杜金勇、宋全保
成 員:張風波、王海鵬、郭秀芳、楊海濱
辦公地點:國有資產管理處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xxxxxx
(二)歸口部門清查工作組
在學校國有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根據職能分工,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要具體牽頭組織所分管類別的資產清查,圍繞資產清查報表及職能范圍開展相應資產清查工作,相應的單位與部門要積極配合和支持,具體分工如下:
1、國有資產管理處牽頭組織儀器設備的清查;
2、財務處牽頭組織流動資產、固定資產財務賬、經營性資產經營收入、對外投資、債權債務的清查;
3、后勤管理處牽頭組織房屋、建筑物、土地、內部經營、出租出借資產、校辦產業(yè)資產的清查;
4、圖書館牽頭組織圖書資料的清查;
5、黨政辦公室牽頭組織文物、陳列品、車輛的清查;
6、科研處牽頭組織所分管的專利權、非專利技術、著作權、版權等無形資產的清查;
7、其他資產的清查由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組織,國有資產管理處同時負責全校資產清查工作的總體協(xié)調;
8、審計監(jiān)察室牽頭負責學校資產清查過程中需要進行審計、以及其他違法資產管理事件的監(jiān)察處理等。
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清查小組名單要求在8月9日前報國有資產管理處。
(三)二級單位清查工作組
各二級單位根據學校統(tǒng)一安排,要成立由行政第一負責人為組長,分管資產工作行政負責人、辦公室主任、資產管理員等相關人員組成的資產清查工作組,在歸口管理部門清查組的具體指導下,按照要求,負責對本單位占用的設備、家具等各種國有資產進行全面的清查,對資產的使用狀態(tài)、存在問題等作出書面報告并報歸口部門資產清查工作組審核。各二級單位行政第一負責人對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負領導責任,對上報的各類資產數據資料負責。各二級單位清查工作組人員名單于8月9日前報資產清查辦公室備案。
六、幾點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領導,成立資產清查工作機構,明確任務,落實到人。有關負責人要切實履行管理責任,保證國有資產清查結果不重不漏,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精心組織。各單位要做好動員、培訓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文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國有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保證工作順利進行。
(三)嚴肅紀律。各單位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對于清查工作中的不作為、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資料、侵吞轉移國有資產等行為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
(四)強化督導。學校國有資產清查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對各單位清查工作進行監(jiān)督指導,及時掌握各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進展。
三資清查中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3
為規(guī)范和加強我市國有資產管理,準確掌握國有資產的真實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國有資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全市各鎮(zhèn)(街道),市直單位,各企業(yè)基本情況、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狀況,為加強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奠定基礎。
(二)整合國有資源。進一步盤活資產,做好向市政府投資融資平臺注資的基礎工作,積極推進市政府投資融資平臺建設,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提高運營效益,為服務南雄經濟建設提供資產支撐。
(三)建立監(jiān)管系統(tǒng)。通過資產清查,為國有資產管理提供初始信息;建立全市國有資產監(jiān)管系統(tǒng),實施動態(tài)管理;實現國有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國有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為加強國有資產收益管理、規(guī)范收入分配秩序提供依據。
(四)完善管理制度。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主管部門和各單位要在全面總結、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方案,進一步健全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二、工作原則和方法
按照“統(tǒng)一政策、統(tǒng)一方法、統(tǒng)一步驟、統(tǒng)一要求”的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原則,由市國資委組織開展資產清查工作,市國資辦對全市資產清查結果進行統(tǒng)一匯總。
(一)固定資產清查,由各單位根據文件要求進行自查,然后依照類別填報《南雄市國有資產清查表》。如果資產清查結果與財務賬面情況不符的,應當提交書面專項說明。
(二)經過清查的固定資產,要建立健全賬卡,為資產管理信息系統(tǒng)建設奠定基礎。
(三)資產清查、自查工作結束后,市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對資產清查結果予以核實認定。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市政府成立“南雄市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劉清生(市委副書記、市長)
副組長:何光明(副市長)
成 員:吳 勤(市政府辦)
袁元桃(市財政局)
張達明(市監(jiān)察局)
陳宏華(市審計局)
陳健生(市國資辦)
曾冠華(市經信口中心紀檢組)
江學文(市紀委)
沈迪彧(市國資辦)
陳顯常(市公共資產中心)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陳健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資產清查過程中的各項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國資辦(市財政辦公大樓11樓,電話:xxxxxxx)。
四、清查范圍和內容
(一)清查范圍
1、全市各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和經民政部門批準成立的與財政部門發(fā)生繳撥款關系的社會團體,(公益性事業(yè)單位醫(yī)院、學校、福利院等),均列入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范圍。
2、市政府出資的國有獨資企業(yè)、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參股公司。行政事業(yè)單位投資興辦的企業(yè),也一并列入本次資產清查范圍。
(二)清查內容
1、此次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統(tǒng)一以20XX年4月20日為資產清查基準日。
2、國有資產清查內容為:一是土地、房屋建筑物(包括辦公用房、公產房、經營用房、公共服務用房、閑置房、公有住房等);二是未轉固定資產的房屋建筑物(包括已完工交付使用尚未轉入固定資產的房屋建筑物);三是通用設備(包括計算機、復印機、打印機、音響設備等);四是交通工具(包括各種汽車、摩托車等);五是專用設備(包括機械設備、醫(yī)療器械、儀器、儀表等);六是其他(包括辦公家具及以上各類未包括的其他固定資產、捐贈資產);七是股權投資(包括貨幣、實物、無形資產等)。
3、資源性國有資產和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
4、所屬的經營性經濟實體:如酒店、招待所、賓館、培訓中心等。
5、其他經營性國有資產。
五、實施步驟
(一)20XX年5月30日前,市行政事業(yè)單位按照方案要求組織所屬各單位對國有資產進行全面自查,依照類別填報《南雄市國有資產清查表》,清查結果經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后,以紙質報表和電子報表的形式一并上報市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20XX年6月1日至8月30日,市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資產清查結果形成書面總結材料,對清查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進行剖析和研究,提出整改意見,并結合各單位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提高資產運營效益,開辟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新途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組織開展清查工作
各單位要加強資產清查、自查工作的組織領導,部門(單位)內部應當分工明確、落實到人,指定一名領導負責,有關負責人應當切實履行管理責任,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
(二)明確歸屬,嚴格遵守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不論以何種形式形成的國有資產及其權益,都歸屬國家所有,列入同級政府統(tǒng)一監(jiān)管,決不能視為謀取本部門、本單位利益的“搖錢樹”或“小金庫”,更不能擅自任意處理。其管理和處置,必須嚴格按照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行政事業(yè)單位財務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服從大局,切實維護國有資產的整體利益
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改革是一項重要改革。各部門、各單位要服從市委、市政府的統(tǒng)一部署,服從國有資產管理的總體整合、統(tǒng)一調配和統(tǒng)一管理運作。各單位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能化解、分解、侵占、獨占、霸占國有資產,以確保國有資產的完整性。
(四)明確紀律,嚴禁擅自處置國有資產
利用國有資產進行出租、出借、轉讓、投資、抵押、質押、分配、調劑等行為,均屬于對國有資產的處置行為,必須報市國資辦核準審批,決不允許擅自、突擊處置,改變資產的現狀和使用性質,調整經營性資產的負債。凡擅自處置國有資產、人為調整經營性資產負債的行為,市委、市政府不予認可,有關單位必須自行恢復其產權性質、使用性質及原有的財務狀況。擅自處置國有資產而取得的不正當及不法收入,全部上繳財政,已經挪用、占用的應從其單位的事業(yè)費和公用經費中扣還。
(五)落實責任,加強對擅自處置國有資產行為的責任追究
各部門、各單位、各企業(yè)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方案》精神,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一經發(fā)現,要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要嚴肅查處。造成國有資產減少、損失、流失的,沒收不正當及不法所得,并按違反財經紀律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置。
1、有禁不止,繼續(xù)擅自或私自將國有資產出售、調撥、質押、抵押、提供擔保、對外投資、改變用途的;
2、突擊進行租賃、出租、發(fā)包,或更改租賃合同、協(xié)議的;
3、為擅自處置國有資產提供方便、辦理權證及手續(xù)的;
4、弄虛作假,以各種名目侵占國有資產和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
5、因管理疏漏,嚴重失職,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流失的;
6、其它違規(guī)違紀行為。
三資清查中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4
為全面加強學院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迎接省教育廳20XX年上半年對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考核驗收,學院決定對全院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查,以提高國有資產管理系統(tǒng)信息的準確性,實現國有資產管理科學化、精細化、信息化,達到“理清家底、完善制度、規(guī)范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查工作范圍
根據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固定資產是指單價5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單價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時間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都應列入固定資產管理。學院固定資產按高校16大類進行分類統(tǒng)計。清查的范圍為各系各部門所有保管、使用的各種資金來源(包括無償調入、接受捐贈等)形成的各類固定資產。
本次資產清查工作,以20XX年12月31日作為資產清查基準日,即在基準日之前購置并已辦理固定資產驗收入庫手續(xù)的資產均屬于本次清查的范圍。
二、清查工作原則
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tǒng)一政策、統(tǒng)一方法、統(tǒng)一步驟、統(tǒng)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進行,學院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次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xié)調工作,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資產清查辦公室)負責資產清查具體工作,各系各部門資產清查工作組負責完成自查和報表填送等工作任務。
1.各系各部門在自查的基礎上,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本部門資產清查結果報送資產清查辦公室,由資產清查辦公室對全院資產進行核實,并對數據進行匯總。
2.各歸口管理部門組織人員對各系各部門的固定資產實物進行復查。對有賬無物的資產作盤虧處理,對有物無賬的資產作盤盈處理。盤盈和盤虧的固定資產情況,統(tǒng)一匯總至資產清查辦公室。
3.對固定資產盤盈的處理:有實物但賬面無記載的,在找不到購、建和調入該實物原始憑證的,由財務處根據其“成新率”,結合市場現行價格進行估價,報領導審批后,按新購入物品的程序分別記入固定資產實物賬和資金賬。
4.對固定資產盤虧的處理:有賬無實物的,要說明原因,補辦報廢手續(xù),經領導審批后,按物品報廢程序分別注銷固定資產實物賬和資金賬。
5.經過清查后的固定資產,各固定資產歸口管理部門須按照資產清查工作的統(tǒng)一要求建立健全賬卡,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管理系統(tǒng)內各項信息。
三、清查工作分工
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的原則,明確職責,歸口管理。
各系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所使用、保管的物品的自查工作,并協(xié)助做好學院的核查工作。
物資設備管理處負責一般設備、教學設備歸口類資產的核查。
后勤管理處負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宿舍食堂等公共基建設施方面資產的核查。
圖文信息中心負責圖書軟件歸口類資產的核查。
財務處負責審核各類物品的購置價格,負責建立全院固定資產資金總賬,并與物資設備管理處的固定資產臺賬保持一致。
四、清查工作具體安排
清查工作從20XX年3月中旬開始至5月結束,整個過程分為四個階段,采用自查和抽查核實相結合的方法。
1.準備階段(3月19—3月25日)
召開各系各部門負責人會議和資產管理員會議,全面部署資產清查工作,并對資產管理員進行培訓。
2.自查階段(3月26日—4月15日)
各系各部門成立部門資產清查工作組,部門一把手負責組織清查工作,資產管理員登錄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系統(tǒng),根據系統(tǒng)內的固定資產臺賬打印賬冊,對照賬冊清查實物,填寫固定資產清查明細表,對于有賬無物(盤虧)的情況要填寫清查盤虧明細表,對于有物無賬(盤盈)的情況要填寫清查盤盈明細表,對于待報廢資產要同時填寫清查明細表和待報廢資產明細表。清查時要做到以賬對物和以物對賬相結合,要先以賬對物,后以物對賬,做到不漏、不重、不錯。資產自查內容:賬載各項數據與實物是否相符、標簽與賬物是否相符、標簽是否齊全(所有固定資產需要到物資設備管理處領取新標簽重新粘貼,粘貼標簽要做到正確、美觀、規(guī)范,賬物簽一致)。根據清查結果對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系統(tǒng)內保管人、存放地點、資產分類名稱等字段填寫不規(guī)范、不完整的部分進行修改完善。
3.抽查核實階段(4月16日—5月13日)
學院在各系各部門自查的基礎上組織核查。部門自查后,提出復核申請,資產清查辦公室上門復核,復核抽查面在70%以上。如遇5件賬實不符情況即停止復查,需重新自查再報。通過核查,對自查存在的各類情況,根據有關規(guī)定逐一認定,理清各類資產的數量和金額,核實盤盈資產、盤虧資產、需要報廢資產的數量和金額。
4.匯總階段(5月14日—5月31日)
各系各部門對固定資產核查準確后,組織人員分類填寫固定資產清查表冊,由使用單位負責人、資產管理員、本部門自查經辦人簽字后報送資產清查辦公室審核,經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核查經辦人簽字確認后送達財務處,經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核人員確認并在清查表冊上簽字蓋章后保存。對盤虧、盤盈、擬報廢的固定資產,使用單位應查明原因,落實賠償責任,填寫鹽城紡織職業(yè)技術學院固定資產清查盤盈、盤虧、擬報廢資產明細表。經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學院領導批準,財務處據此進行賬務處理。各系各部門資產管理員根據賬務處理后的實際固定資產數據,進一步完善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系統(tǒng)內的信息項,5月底前完成所有資產的匯總、錄入核對工作。
五、清查工作要求
1.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系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將這次清查工作作為規(guī)范內部資產管理的重要內容,做好本部門清查工作的宣傳發(fā)動,組織精干隊伍,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確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務。
2.各職能部門要明確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統(tǒng)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協(xié)同做好清查工作。
3.各系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指定一名部門領導具體負責清查工作,明確一名資產管理員負責對本部門使用、保管的資產進行管理,完善固定資產臺賬。
4.本次資產清查工作將列入部門資產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內容。在資產清查中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學院資產情況。紀監(jiān)審辦公室將對清查過程進行監(jiān)督。在清查工作中,如發(fā)現有不按規(guī)定要求實施,不如實填報的,將責令重新清查,并視情節(jié)給予通報批評直至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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