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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體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時間:2024-07-28 18:47:14 兆波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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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體土方開挖施工方案(通用10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復雜的一種。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山體土方開挖施工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山體土方開挖施工方案(通用10篇)

  山體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篇1

  1.村道的整治

  村道設計為C25砼路面,路面有效寬分為3.5m和4.0m兩種。在原有路基的基礎上施工基層及路面。

  1.1整治方法

  1、首先挖、安排水涵洞、涵管,寬度不小于路基寬;(具體做法見本節第“四”條)

  2、人工將路基路面進行平整,用15-20t壓路機首先壓實路基;

  3、人工輔碎石寬4.0米,用15-20t壓路機碾壓兩遍后,厚度不小于10cm;

  4、最后為C25砼路面,寬度3.5米,用插入式、平板式震動器震動密實后,厚度不小于20cm,要求路面平整度<1厘米,橫向排水坡1%。

  1.2碎石基層施工要點

  1、備料:對進入場地的碎石料進行級配自檢試驗,對不符合規定的碎石應棄用。

  2、測設高程控制樁:按設計施工圖所示高程,路拱、坡度設置控制樁,間隔以5m為宜。

  3、將配備的碎石料用自卸車運至施工位置,進行人工鋪筑,在鋪筑過程中,應確保平整度和穩定性達到要求。

  4、對攤鋪好的碎石用16t壓路機碾壓2遍以上,以達到穩定為標準。

  1.3C25砼路面施工要點

  車道為C25水泥砼面層,厚度為20cm,砼表面切縫。每施工段以脹縫為界,約200m左右。

  1.3.1施工工藝流程

  測量放線→打樁立模→砼攪拌運輸→砼攤鋪→振搗→行夯整平提漿→滾壓柔漿→抹平→拆模→切縫→收尾切邊→嵌縫→砼養護。

  1.3.2施工工序

  ①測量放線:根掂控制樁放出中線及邊線,每隔10m設1根中心樁及邊樁,平曲線及彎道處加密改為5m一根,根據路幅寬度,每10m斷面控制樁測放路面設計坡度,注明標高,做好施工過程的“勤測、勤核、勤糾偏”。

  ②安裝模板:直線段模板采用20#槽鋼,曲線段模板現場放樣制作;模板支設在基層上,確定模板的平面位置及標高;用沖擊電鉆在基層上打孔加設工具式三角支撐的方法支設模板。

  模板固定好后,用拉線、水準儀配合鋼尺檢查平直度、寬度及高程。

  ③砼的攪拌運輸:砼的攪拌在攪拌站進行,嚴格執行計量及材料的“先檢后用”程序,采用2臺500升強制式攪拌機配備磅稱計量系統按配合比、水灰比控制,攪拌時間不少于90秒,坍落度控制在3~4cm,砼運輸使用機動翻斗車或農用車在10min內運至現場入模。

  ④砼的澆筑:

  砼澆筑前,必須有基層驗收單,澆筑許可證及隱檢驗收記錄單;鋼模與基層之間的縫隙已填實,隔離劑已涂刷、高程已校核。

  采用人工攤鋪和振搗。先攤鋪板角,邊緣接縫處,虛鋪厚度高l中模板2~3cm,用扦入式振搗器橫向平行振搗密實,然后用平板振搗器縱向重疊10cm交錯振搗慢速移向中心,用振動梁往返2次,振搗過程中需輔以人工挖高補低,振搗完畢后,表面大致平整,且有乳漿,不再冒泡。

  整平:初步找平后,面層應略高于模板,然后用木制行夯(或打板)進行往返整平提漿,直至表面完全平整,乳漿層均勻一致。

  滾壓柔漿:用φ150~φ200滾筒來回滾動5次以上,使表面乳漿更均勻飽滿。

  做面:采用兩道木抹,兩道鐵抹工藝做面,操作要求如下:柔漿后進行第一道木抹抹面,將表面柔壓平整,使乳漿3~5mm均勻地分布在砼表面。待砼表面出現沁水時,進行第二道木抹抹面,搟出表面沁水。第三四道用鐵抹在砼未初凝收水前用鐵抹收面,將砂子壓入漿內,使表面平坦、密實、不露砂、無抹痕、砂眼、氣泡及龜裂現象。

  壓紋:做面完成后用壓紋器進行壓紋,須保證壓紋深度一致,紋路均勻直順。

  ⑤切縫:道面切縫時間為砼強度的25%(6一10MPA)為最佳,也可用手指甲劃砼表面不顯劃痕時為切縫時間,采用切縫機進行,要求事先彈線,做到間距一致,切縫后用高壓水沖洗槽口,干燥后按配合比配制瀝青膏嵌入縫內,灌注要飽滿,并可在周圍拋灑石灰或滑石灰粉,使其盡量不污染路面。

  在路面砼澆筑24小時以后,既可拆模,注意不能損壞砼邊角、企口等。拆模完成后在板塊上測放邊緣線,以此控制成型板塊的寬度,并切除多余部份。

  ⑥養護:用塑料薄膜或麻袋片覆蓋,常溫養生14天以上,每日均勻灑水濕潤。

  1.3.3注意事項

  為防止在砼路面施工過程中被雨水沖刷或烈日暴曬,必須在現場準備三角罩棚或防曬蓬。

  如因故停工半小時以上,為防砼內水分蒸發應覆蓋帆布或塑料薄膜于砼上,復工后繼續攤鋪,此時應注意前后砼接頭的振搗,必須銜接好。停工1小時以上時,必須設施工縫,最好留設于伸縮縫處,按脹縫要求處理。

  2.涵管施工

  2.1涵管施工方法

  1、先按設計位置放樣;

  2、人工挖土;深度、寬度按設計;

  3、安裝鋼筋砼、涵管,并用M10砂漿勾縫;

  4、回填夯實土。

  2.2涵管施工要點

  2.2.1涵管施工流程

  施工準備→測量放樣→土方開挖→驗槽→涵管安裝→灌水試驗→回填土方→交工驗收

  2.2.2土方開挖

  管槽開挖采用人工開挖,深度、寬度按設計。開挖時根據各條排水溝的'走向,從排水溝的下游向上游挖進。施工中注意邊坡穩定,及時用潛水泵排除基槽積水,嚴禁基槽長期泡水。在挖至設計標高時,應及時安排人員進行清除余土,排干溝槽積水,不得使基底暴露過久。若基底土壤已受擾動或超挖,用碎石砂夯實填平。基槽外一米以內不得堆土,同時堆土不得超過1.5米高。

  2.2.3涵管施工

  ①運輸與裝卸:涵管在運輸、裝卸過程中,應采取防碰撞措施,避免管節損壞或產生裂紋。涵管裝卸工作必須用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吊具進行;除非取得監理工程師的書面許可,不允許用滾板或斜板卸管。存放場地的位置和裝卸的操作方法必須經監理工程師認可。

  ②施工要求

  基礎開挖應符合圖紙要求。當在原有灌溉水流的溝渠修筑時挖臨時過水通道保護好灌溉水流。

  基槽開挖后,應緊接著進行涵管敷設及基槽回填等作業。如果出現不可避免的耽誤,無論是何原因,在施工過程中應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槽的外露面不致破壞。

  基底應壓實到設計要求密實度,其壓實度應在90%以上,按重型擊實法試驗測定。當基底承載力達不到要求時,可采用砂礫石或灰土換填50cm厚。

  管涵基底應按圖紙所示或監理工程師的指示,結合土質及路基填土高度設置預留拱度。

  鋼筋混凝土圓管涵成品質量:

  管節端面應平整并與其軸線垂直;斜交管涵進出水口管節的外端面,應接斜交角度進行處理。管壁內外側表面應平直圓滑,如果缺陷小于下列規定時,應修補完善后方可使用;如果缺陷大于下列規定時,不予驗收,并應報監理工程師處理。

  每處蜂窩面積不得大于30mm×30mm。其蜂窩深度不得超過l0mm。蜂窩總面積不得超過全面積的1%,并不得露筋。管節混凝土強度應符合圖紙要求,混凝土配合比、拌和均應符合有關規范要求。管節各部尺寸,不得超過有關規范規定值。

  ③圓管涵敷設施工

  管節安裝從下游開始,每節涵管應緊貼于或基底上,使涵管受力均勻;所有管節應接正確的軸線和圖紙所示坡度敷設。如管壁厚度不同,應便內壁齊平。

  在敷設過程中,應保持管內清潔無贓物、無多余的砂漿及其他雜物。

  在軟基上修筑涵管時,應按圖紙和監理工程師指示對地基進行處理,當軟基處理達到圖紙要求后,方可在上面修筑涵管。

  ④管節接縫

  本工程圓管管節采用M10砂漿勾縫,應先在涵管接縫處填塞干硬性水泥砂漿,再在接口端表面塞以砂漿,以使接頭部位緊密吻合,并將內外壁表面抹平。

  ⑤回填土

  回填土管涵安裝管節接縫完成后進行。回填土應分層夯實,每層壓實厚度不應超過20cm。在管涵兩側回填應對稱進行,夯填時兩側填土高差不宜超過30cm,以防夯實時管涵發生移位現象。管涵頂覆土達到50cm以上時,方可采用機械碾壓,以防對涵管造成損傷。

  3.使用規范

  1、交通部頒道路施工規范;

  2、交通部頒橋、涵施工規范;

  3、交通部頒道路、橋、涵驗收規范。

  山體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篇2

  一、基坑特點

  本工程為六合天寓房產二期項目,基坑東臨銀色港灣住宅區,北臨北環路,南臨聯莊居民區,地下管線均已拆除。主要以雜填土、砂土、粉砂土為主。地下水位高,建筑物及地下室車庫邊線靠近圍墻,開挖深度在4.6米、5.6米、局部在8.5米,土方開挖量大,需在基坑周邊做圍護結構(詳見浙江大學巖土工程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編制的基坑圍護工程專項施工組織設計)。

  二、基坑土方開挖施工

  1、施工前準備

  為了便于施工及有利于基坑邊坡穩定,土方開挖前先做好定位放線工作,及時配合基坑圍護單位做好邊坡及井點降水設備的布設,各級井點先預抽水4—5天,待坑內水位下降至作業面標高下1米后開始挖土。

  按基坑圍護圖紙要求,沿基坑開挖面放好開挖邊線,臨基坑圍護線放坡,放坡系數具體各斷面詳見基坑圍護圖,基坑邊工作面放800寬,沿工作面周邊做300×300排水溝,轉角處做1000×1000×1000集水井。

  2、基坑開挖順序

  首先從5#樓及至4#樓間地下車庫、4#樓的'基坑及臨近圍墻處開挖,待4#樓5#樓±0.00完成后再做二期地下車庫處開挖。

  土方開挖由專人指揮,采取分層分段對稱開挖,每層開挖長度不起過20米。下層土在上層土釘墻及噴錨網支護施工完畢一天后,才可繼續開挖。并嚴格遵循“分層開挖、嚴禁超挖”及“大基坑小開挖”的原則。當挖至標高接近基礎底板標高時,邊抄平邊配合人工清槽,防止超挖,并按圍護結構要求及時修整邊坡及放坡,防止土方坍塌。樁體周圍300土方采用人工清理,然后用挖機帶走。

  基坑開挖施工至基礎底板標高時,在24小時內必須完成素砼墊層,墊層延伸至圍護結構邊,在前一塊完成土方后開挖及墊層施工后,才能進行下一塊相鄰區塊的土方開挖。

  3、車輛行車及機械配備

  車輛行車主要經過地下車庫及4#樓上部區域內場地,鋪設臨時道路,從東向西邊挖邊退。車輛遠離圍護疆構邊行走。配置3臺挖掘機及30輛自卸車,視天氣及交通情況增減機械。

  三、組織、協調管理及工期

  1、開挖由項目經理直接負責,控制好人員、機械,確保開挖工序的穩步進行,施工員做好測量放線,控制好邊坡的穩定,由專職安全員組織人員及時檢查安全情況,邊坡穩定情況由專業檢測單位全天候檢測,并及時上報檢測數據。

  2、現場協調由施工負責人負責,主要協調土方開挖和井點降水及土釘墻的施工。

  3、工期:Ⅰ#、Ⅱ#、Ⅲ#、區塊土方開挖計劃20天,Ⅳ#區塊計劃8天。

  四、應急措施及注意事項

  1、應急措施

  在基坑開挖期間,設專人檢查基坑穩定,發現問題及時能報有關施工負責人員,便于及時處理。

  在施工中如發現局部邊坡位移較大,須立即停止開挖,能知圍護單位做好加固或加密錨桿處理,進行邊坡噴砼,待穩定后繼續開挖。

  如施工過程中發現水量過大,及時增設井點處理。

  2、注意事項

  坑邊不準堆積棄土,不準堆放建筑材料、存放機械、水泥罐及行車。基坑邊外部荷載不得大于15kpa。

  坑邊不得有常流水,防止滲水進入基坑及沖刷邊坡,降低邊坡穩定。

  五、基坑四周的安全圍護

  采用48鋼管連接做護欄,立桿打入土層中深600以上,基腳用素砼澆實,間距2000,高1200,上下用涂有黃黑色漆的鋼管連接,并用密目網封閉。

  六、安全文明施工

  1、操作安全技術措施

  ①現場施工人員必須進行技術交底,并持證作業,掛牌負責,定機定人操作。

  ②所有進場機械必須進行嚴格的檢查,保證機械設備完好。

  ③夜間施工配備足夠照明,主要通道不留氓點。

  ④加強基坑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能報各施工方,并會同維護單位做好應急處理。

  2、文明施工措施

  ①施工場地進出口設置專門車輛沖洗及沉淀系統,派專人沖洗,嚴禁出場車輛帶泥及污染物上市政道路。

  ②努力降低施工噪音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山體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篇3

  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物、構筑物的基槽和管溝以及大面積平整場地等土方工程c但人工挖掘的勞動強度高、效率較低,只適用于工程量小、分散或缺乏挖掘機械時才采用。

  二、施工準備

  2.1技術準備

  1.熟悉施工圖紙,編制土方開挖施工方案并經審批,對有關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2.組織有關人員現場勘察地形、地貌,實地了解施工現場及周圍情況。

  3.組織測量人員進行樁位交接驗收及復測工作,測設土方開挖控制點。

  2.2主要機具

  推土機、鏟運機、挖掘機(包括正鏟、反鏟、拉鏟、抓鏟等)、裝載機、測量儀器、鐵鍬(尖頭與平頭兩種)、手推車、手錘、梯子、鐵鎬、撬棍、龍門板、小白線或20#鉛絲、鋼卷尺、坡度尺等。

  一般講,深度不大的大面積基坑開挖,宜采用推土機或裝載機推土、裝土,用自卸汽車運土;對長度和寬度均較大的大面積土方一次開挖,町用鏟運機鏟土、運土、卸土、填筑作業;對面積較大較深的基礎多采用0.5m或1.0m斗容量的液壓正鏟挖掘,上層土方也可用鏟運機或推土機進行;如操作面狹窄,且有地下水,土壤濕度大,町采用液壓反鏟挖掘機挖土,自卸汽車運土;在地下水中挖土,可用拉鏟,效率較高;對地下水位較低采取不排水挖土時,亦可分層用不同機械開挖,先用正鏟挖土機挖地下水位以上土方,再用拉鏟或反鏟挖地下水位以下土方,用自卸汽車將土方運出。

  2.3作業條件

  1.土方開挖前,應詳細查明施工區域內的地下、地上障礙物。對位于基坑、管溝內的管線和相距較近的地上、地下障礙物已按拆、改或加固方案處理完畢。

  2.根據給定的控制坐標和水準點,按建筑物總平面要求,引測到現場。在工程施工區域設置測量控制網,包括控制基線、軸線和水平基準點;做好軸線控制測量的校核。

  3.夜間施工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標志,并要合理安排開挖順序,防止錯挖或超挖。

  4.施工機械進入現場所經過的道路、橋梁和卸車設施等,應事先經過檢查,必要時要做好加固或加寬等準備工作。

  5.在機械無法作業的部位,修整邊坡坡度以及清理槽底等均應配備人工進行。

  6.當開挖深度范圍內遇有地下水時,應根據當地工程地質資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應降至開挖面以下0.5m,然后才能進行土方開挖。做好施工場地防洪排水工作,全面規劃場地,平整各部分的標高,保證施工場地排水通暢不積水,場地周圍設置必要的截水溝,排水溝。

  7.選擇土方機械,應根據施工區域的地形與作業條件、土壤類別與厚度、總工程量和工期綜合考慮,發揮施工機械效率。

  8.在施工現場內修筑供汽車行走的坡道,坡度應小于1:6。當坡道路面強度偏低時,路面土層應填筑適當厚度的碎石或渣土;挖土機械所占土層當處于飽和狀態時,應當填筑適用厚度的碎石或渣土,以免施工機械出現塌陷。

  9.根據土方和基礎工程規模、工期長短、施工力量安排等修建簡易的臨時性生產和生活設施,同時敷設現場供水、供電、供壓縮空氣(爆破石方用)管線路,并進行試水、試電、試氣。

  10.基坑邊緣堆置土方或建筑材料或沿挖方邊緣移動運輸工具和機械,一般應距基坑上部邊緣不少于2m,棄土堆置高度不應超過1.5m。重物距邊坡距離:汽車不小于3m,起重機不小于4m。

  三、施工工藝

  3.1工藝流程

  3.2操作工藝

  1.開挖坡度的確定

  基坑開挖,應先進行測量定位,抄平放線,定出開挖寬度,按放線分塊(段)分層挖土。根據土質和水文情況,采取四側或兩側直立開挖或放坡,以保證施工操作安全。

  (1)在天然濕度的土中,開挖基槽和管溝時,當挖土深度不超過下列數值規定時,可不放坡,不加支撐。

  1)密實、中密的砂土和碎石類土(填充物為砂土):1.0m。

  2)硬塑、可塑的粘質粉土及粉質粘土:1.25m。

  3)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類土(填充物為粘性土):1.5m。

  4)堅硬的粘土:2.0m。

  (2)當土質為天然濕度、構造均勻,水文地質條件良好(即不會發生坍塌、移動、松散或不均勻下沉),且無地下水時,開挖基坑亦可不必放坡,采取直立開挖不加支護,但挖方深度應按表3-1規定;基坑寬應稍大于基礎寬。如超過表3-1規定的深度,但不大于5m時,應根據土質和施工具體情況進行放坡,以保證不塌方,其最大容許坡度按表3-2采用。放坡后基坑上口寬度由基礎底面寬度及邊坡坡度來決定,坑底寬度每邊應比基礎寬出30cm~50cm,以便于施工操作。

  2.在工程施工區域設置測量控制網,包括控制基線、軸線和水平基準點;做好軸線控制測量的校核。控制網應該避開建筑物、構筑物、土方機械操作及運輸線路,并有保護標志;場地整平應設10×10m或20×20m方格網,在各方格點上做控制樁,并測出各標樁處的自然地形、標高,作為計算挖土方量和施工控制的依據。

  基坑(槽)和管溝開挖,上部應有排水措施,防止地面水流人坑內沖刷邊坡,造成塌方和破壞基土。

  3.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應合理確定開挖順序、路線及開挖深度。然后分段分層均勻開挖。

  4.采用挖土機開挖大型基坑(槽)時,應從上而下分層分段,按照坡度線向下開挖,嚴禁在高度超過3m或在不穩定土體之下作業,但每層的中心地段應比兩邊稍高一些,以防積水。

  5.在挖方邊坡上如發現有軟弱土、流砂土層時,或地表面出現裂縫時,應停止開挖,并及時采取相應補救措施,以防止土體崩塌與下滑。

  6.采用反鏟、拉鏟挖土機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其施工方法有下列兩種:

  (1)端頭挖土法:挖土機從坑(槽)或管溝的端頭,以倒退行駛的方法進行開挖,自卸汽車配置在挖土機的兩側裝運土。

  (2)側向挖土法:挖土機沿著坑(槽)邊或管溝的一側移動,自卸汽車在另一側裝土。

  7.挖土機沿挖方邊緣移動時,機械距離邊坡上緣的寬度不得小于基坑(槽)和管溝深度的1/2,如挖土深度超過5m時應按專業性施工方案來確定。

  8.機械開挖基坑(槽)和管溝,應采取措施防止基底超挖,一般可在設計標高以上暫留300mm一層土不挖,以便經抄平后由人工清底挖出。

  9.機械挖不到的土方,應配以人工跟隨挖掘,并用手推車將土運到機械能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時挖走。

  10.修幫和清底。在距槽底實際標高500mm槽幫處,抄出水平線,釘上小木橛,然后用人工將暫留土層挖走。同時由兩端軸線(中心線)引樁拉通線(用小線或鉛絲),檢查距槽邊尺寸,確定槽寬標準。以此修整槽邊,最后清理槽底土方。槽底修理鏟平后進行質量檢查驗收。

  11.開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場地有條件堆放時,應留足回填的好土;多余土方應一次運走,避免二次搬運。

  12.季節性施工

  (1)土方開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須在冬期施工時,其施工方法應按冬期施工方案進行。

  采用防止凍結法開挖土方時,可在凍結以前,用保溫材料覆蓋或將表層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應根據當地氣候條件確定,一般不小于300mm。

  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必須防止基礎下的基土遭受凍結。應在基底標高以上預留適當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溫材料覆蓋,如遇開挖土方引起臨近建筑物的地基和基礎暴露時,應采取防凍措施,以防產生凍結。

  (2)土方開挖一般不宜在雨期進行,如必須在雨期開挖時,開挖工作面不宜過大,應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雨期施工在開挖的基坑(槽)或管溝,應注意邊坡穩定。必要時可適當放緩邊坡坡度或設置支撐并對坡面進行保護。同時應在坑(槽)外側圍以土堤或開挖水溝,防止地面水流人。經常對邊坡、支撐、土堤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四、質量標準

  1.土方開挖前應檢查定位放線、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統,合理安排土方運輸車的行走路線及棄土場。

  2.施工過程中應檢查平面位置、水平標高、邊坡坡度、壓實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統,并隨時觀測周圍的環境變化。

  3.臨時性挖方的邊坡值應符合表3-3的規定。

  4.土方開挖工程的質量檢驗標準應符合表3-4的規定。

  五、成品保護

  1.挖運土方時應注意保護定位標準樁、軸線引樁、標準水準點,并定期復測檢查定位樁和水準基點是否完好。

  2.土方開挖時,應防止臨近已有建筑物或構筑物、道路、管線發生下沉和變形。必要時與設計單位或建設單位協商采取防護措施,并在施工中進行沉降或位移觀測。

  3.施工如發現有文物或古墓等,應妥善保護,并應及時報請當地有關部門處理后方可繼續施工。如發現有測量用的永久性標樁或地質、地震部門設置長期觀測點等,應加以保護。在敷設有地上或地下管線、電纜的地段進行土方施工時,應事先取得有關管理部門的書面同意,施工中應采取措施,以防止損壞管線,造成嚴重事故。

  4.挖土時應對邊坡支護結構做好保護,以防碰撞損壞。

  六、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1.防止基底超挖:開挖基坑(槽)、管溝不得超過基底標高,如個別地方超挖時,其處理方法應取得設計單位同意,不得私自處理。

  2.基底保護:基坑(槽)開挖后應盡量減少對基土的擾動。如果基礎不能及時施工時,可在基底標高以上預留300mm地層不挖,待做基礎時再挖。

  3.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土方開挖的順序、方法必須與設計工況相一致,并遵循"開槽先撐,先撐后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宜先從低處進行,分層分段依次開挖,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4.防止施工機械下沉:施工時必須了解土質和地下水位情況。推土機、鏟土機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m以上推鏟土;挖土機一般需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機械自身下沉。正鏟挖土機挖方的`臺階高度,不得超過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5.控制開挖尺寸,防止邊坡過陡:基坑(槽)或管溝底部的開挖寬度和坡度,除應考慮結構尺寸要求外,應根據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寬度,如排水設施、支撐結構等所需寬度。

  6.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必須有相應的施工方案:對于地質資料反映有粉細砂、粉土、中粗砂等土層的工程項目,必須有截水、降水等有效防止流砂的措施,制定有效的降排水方案。

  7.防止地下設施受損:使用機械挖掘,在開工前應核查公用地下設施(管線、電纜等)的位置。不容許挖掘機在還要保留的地下設施附近作業。剩余地段,由工人挖掘來完成。

  8.挖掘機在挖比較深的基槽、地溝時,機身離邊口應不少于3m,并用堅木墊實機身,方可進行作業。堆土離邊口不得少于1m,但也不能拋到工區的通道上或其他作業區域。也可用薄板或低矮的建筑物把挖掘的土石圍起,以防進入鄰區。冬天要防止凍土融化造成的塌方。挖掘機在挖掘大的石塊等物件時,會使機身失掉平衡而翻倒。因此,挖掘機在遇到較大的石塊、混凝土塊、鋼渣或其他障礙物時,應采用正確措施處理后,方可繼續作業。

  9.施工機械進入施工現場所經過的道路、橋梁和卸車設備等,應事先做好檢查和必要的加寬、加固工作。

  10.在雨期開挖基坑,應距坑邊1m遠處挖截水溝或筑擋水堤,防止雨水灌人淹泡基坑或沖刷邊坡,造成邊坡失穩塌方。

  11.雨期施工時,基槽、坑底應預留0.3m土層,在打混凝土墊層前再挖至設計標高。

  七、環填、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7.1環境管理措施

  1.土方運輸必須使用密閉式運輸車輛,不超載,避免運輸中遺撒。

  2.施工現場出入口處設置沉淀池和簡易洗車裝置,出場時必須將車輛清理干凈,洗車污水經沉淀后可循環使用或用于灑水降塵。

  3.施工現場土方應集中堆放,用密目網滿覆蓋或采取固化等措施,避免大風天氣造成揚塵。

  4.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應定期清理,以免污染環境。

  5.施工現場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為噪聲的管理制度,盡量避免人為的大聲喧嘩,增強全體施工人員防噪聲擾民的自覺意識。

  6.臨時食堂設隔油池,每月清理浮油雜物不少于三次,污水經過濾、沉淀、隔油后排人市政污水管線。

  7.在施工中,發現不明物體或工程,應立即停止作業,待弄清情況,采取必要的措施后,才可繼續施工。

  7.2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基坑開挖時,兩人操作間距應大于3m,不得對頭挖土;挖土面積較大時,每人工作面不應小于6m。挖土應由上而下,分層分段按順序進行,嚴禁先挖坡腳或逆坡挖土,或采用底部掏空塌土方法挖土。

  2.基坑開挖深度超過1.5m時,應按土質和深度放坡,當采取不放坡開挖,應設臨時支護,各種支護應根據地質、水文條件及基坑深度經計算確定;當不設支護,其允許直立壁高度或人工邊坡可按計算確定。

  3.基坑開挖深度超過2m時,必須在邊沿設兩道護身欄桿,夜間加設紅色標志。人員上下基坑應設坡道或爬梯。

  4.基坑開挖時,如發現邊坡裂縫或不斷掉土塊時,施工人員應立即撤離操作地點,并應及時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處理。

  5.深基坑上下應先挖好階梯或支撐靠梯,或開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踩踏支撐上下。坑四周應設安全欄桿。

  6.人工吊運土方時,應檢查起吊工具、繩索是否牢靠。吊斗下面不得站人,卸土堆應離開坑邊一定距離,以防造成坑壁塌方。

  7.用手推車運土,應先平整好道路,并盡量采取單行道,以免來回碰撞;用翻斗車運土時,兩車間距不得小于10m,裝土和卸土時,兩車間距不得小于1m。

  8.已挖完或部分挖完的基坑,在雨后或冬期解凍前,應仔細觀察土質邊坡情況,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或排除險情后方可繼續施工。

  9.在雨期開挖基坑,應距坑邊1m遠處挖截水溝或筑擋水堤,防止雨水灌人淹泡基坑或沖刷邊坡,造成邊坡失穩塌方。當基坑底部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時,基坑開挖應采取降低地下水位措施。雨期在深坑內操作應先檢查土方邊坡支護措施。

  10.在建筑工程施工區域內,公用管線(水管、燃氣管、電纜等)和下水管道等地下設施是主要危險因素,如果挖到、掘斷或破壞了這些設施,不僅使供應中斷、生產停止、污染用水,而且會使工人致傷甚至死亡。因此,在開挖之前,要調查這些地下設施的位置和大致深度,并在地下用豎桿或在地面作明顯的標記。

  11.大型土方工程施工前,應編制土方開挖方案、制定土方開挖圖,確定開挖方式、路線、順序、范圍、邊坡坡度、土方運輸路線,堆放地點及安全技術措施等以保證挖掘、運輸機械設備安全作業。

  12.挖掘土方應從上而下進行,不可掏空底腳,以免塌方,造成重大傷亡事故。

  13.在基槽中挖掘時,使用鎬、鍬的人相互間應保持一定距離,防止相互致傷。

  14.開挖工程應設置擋板,以防土塊掉落傷人。有時,還得設置警告標志、監管人員或信號人員。夜間施工,在工作區還應設信號燈以保證作業安全。

  15.多臺挖掘機在同一作業面機械開挖,挖掘機間距應大于10m;多臺挖掘機在不同臺階同時開挖,應驗算邊坡穩定,上下臺階挖掘機前后應相距30m以上,挖掘機離下部邊坡應有一定的安全距離,以防造成翻車事故。

  16.向汽車上卸土應在車停穩定后進行,禁止鏟斗從汽車駕駛室上越過。

  17.機械不得在輸電線路和線路一側工作,不論任何情況下,機械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要求(根據現場進輸電線路的電壓等級確定)。

  18.挖掘機工作前,應檢查油路和傳動系統是否良好,操縱桿應置于空擋位置;工作時應處于水平位置,并將行走機構制動,工作范圍內不得有人行走。挖掘機回轉及行走時,應待鏟斗離開地面,并使用慢速運轉。往汽車上裝土時,應待汽車停穩,駕駛員離開駕駛室,并應先鳴號,后卸土。鏟斗應盡量放低,不得碰撞汽車。挖掘機停止作業,應放在穩固地點,鏟斗應落地,放盡貯水,將操縱桿置于空擋位置,鎖好車門。挖掘機轉移工地時,應使用平板拖車。

  19.推土機啟動前,應先檢查油路及運轉機構是否正常,操縱桿是否置于空擋位置。作業時,應將工作范圍內的障礙物先予清除,非工作人員應遠離作業區,先鳴號,后作業。推土機上下坡應用低速行駛,上坡不得換擋,坡度不應超過25°,下坡不得脫擋滑行,坡度不應超過35°。在橫坡上行駛時,橫坡坡度不得超過10°,并不得在陡坡上轉彎。填溝渠或駛近邊坡時,推鏟不得超出邊坡邊緣,并換好倒車擋后方可提升推鏟進行倒車。多臺推土機在同一作業區推土時,前后相距應大于8m,左右相距應大于1.5m。停車作業,推土機應停放在平坦穩固的安全地方,放凈貯水,將操縱桿置于空擋位置,鎖好車門。推土機轉移時,應使用平板拖車。

  20.鏟運機啟動前應先檢查油路和傳動系統是否良好,操縱桿應置于空擋位置。鏟運機的開行道路應平坦,其寬度應大于機身2m以上。在坡地行走,上下坡度不得超過25°,一橫坡不得超過6°。鏟斗與機身不正時,不得鏟土。多臺機在一個作業區作業時,前后距離不得小于10m,左右距離不得小于2m。鏟運機卜下坡道時,應低速行駛,不得中途換擋,下坡時嚴禁脫擋滑行。禁止在斜坡上轉彎、倒車或停車。工作結束,應將鏟運機停在平坦穩固地點,放凈貯水,將操縱桿置于空擋位置,鎖好車門。

  21.在有支撐的基坑中挖土時,必須防止碰壞支撐,在坑溝邊使用機械挖土時,應計算支撐強度,危險地段應加強支撐。

  22.機械施工區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場地內。挖掘機工作回轉半徑范圍內不得站犬或進行其他作業。土石方爆破時,人員及機械設備應撤離危險區域。挖掘機、裝載機卸土,應待整機停穩后進行,不得將鏟斗從運輸汽車駕駛室頂部越過;裝上時任何人都不得停留在裝土車上。

  23.挖掘機操作和汽車裝土行駛要聽從現場指揮;所有車輛必須嚴格按規定的開行路線行駛,防止撞車。

  24.挖掘機行走和自卸汽車卸土時,必須注意上空電線,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工作;如在架空輸電線一側工作時,在110~220kV電壓時,垂直安全距離為2.5m;水平安全距離為4m~6m。

  25.夜間作業,機上及工作地點必須有充足的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和護欄。

  26.冬期、雨期施工,運輸機械和行駛道路應采取防滑措施,以保證行車安全。

  27.遇七級以上大風或雷雨、大霧天時,各種挖掘機應停止作業,并將臂桿降至30°~45°

  山體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篇4

  一、路基土石方開挖施工技術方案

  (一)、施工準備

  1、施工測量

  在開工前進行施工測量,包括平面位置、中樁、橫段面、中樁高程等的復測。在開工之前在現場放出路基開挖邊緣線、坡角線、填方坡角線并將復測成果資料簽字后送監理工程師,經監理工程師批準開工后方可施工。

  2、清理場地

  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前應清除施工范圍內的樹木、灌木、垃圾、有機物殘渣及原地面以下10~30cm內的草皮和表土。清除的垃圾、廢料及不使用的材料和樹木,集中堆放在監理工程師指定地點。并將路基范圍的樹根全部挖除,將坑穴填平夯實。取土坑范圍內的樹根亦全部挖除。用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材料將樹根、障礙物及建筑物移去后的坑穴回填至周圍標高,并按規范要求壓實。

  (二)、路基挖方

  路基開挖前,除考慮地形條件和配套的設備外,必須考慮土層分布和利用,把路基開挖和填方結合起來,根據填方土質的需要,確定開挖的位置和程序。

  1、土方開挖

  路基挖土方利用挖掘機挖裝,自卸汽車運輸,推土機配合。對短而深的路塹,采用橫挖法,按整個橫斷面從路塹兩端挖掘。路塹較長,寬度和深度都不大時,采用分層縱挖法,沿縱向分層次挖掘。在較長、大的挖方段,采用混合式開挖,先順路塹挖通道,然后沿橫向坡面挖掘,增加開挖坡面,以提高開挖速度。開挖邊坡時,預留厚度30cm左右由人工刷坡清除。

  2、石方開挖

  路基石方采用風鉆和潛孔鉆打眼,小型及松動爆破和深孔爆破,挖掘機和裝載機裝渣,自卸汽車運輸,推土機配合。在開挖下方有道路及建筑物時,設置臨時擋護,確保道路暢通和人員安全。

  3、施工控制要點:挖方邊線、坡比、深度標高及邊坡穩定觀測

  (1)、路基挖方挖至完工斷面時,如仍留有非適用材料時,應按監理工程師要求的寬度及深度繼續開挖,用批準材料回填,并壓實至設計壓實度。回填前,將開挖斷面報監理工程師批準。

  (2)、填方區挖除低于原地表的非適用材料時(除規范規定外),其挖除深度及范圍由監理工程師確定。在挖除前,測量必要的.斷面報監理工程師批準。

  (3)、路基挖土石方工程施工工藝

  路基中線樁放線、復測→測放邊坡樁→坡頂開挖排水天溝→機械開挖土質棄方→棄土外運至指定地點→爆破開挖石質路塹→邊溝、截水溝、排水溝開挖→棄石外運至指定地點→路基頂面石鑿平→超挖部分填平、碾壓→壓實度檢測→防護工程施工→交工驗收。

  二、質量保證措施

  1、嚴格遵守監理程序控制施工,未得到監理工程師的批準不得擅自組織施工。

  2、進行施工放樣復核制度,確保線形的順適及坡比符合設計要。

  3、質量控制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出現質量問題嚴格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4、在施工中,以主管工程師為組長的質量檢查小組,隨時對挖方邊坡進行檢查督促。

  三、安全保證措施

  1、實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項目經理部每月,專業隊每旬由安全生產領導組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專職安檢工程師和安全員負責日常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2、開展安全教育,上崗前,由單位領導負責組織全體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施工安全規則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特殊工種進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工班每日由班長或安全員進行班前講話,提出當天的安全生產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做到預防為主,防治結合。

  3、實行各項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明確責任,把安全工作落實到每個人。項目部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狀,各專業隊與項目部簽訂安全責任狀,每個施工人員與專業隊簽訂安全責任狀。

  4、施工現場做到布局合理,機械設備安置穩固、材料堆放整齊,用電設施安裝觸電保護器,場地平整,為安全生產創造良好的環境。施工現場設置醒目的安全標語和安全警示標志,提示工人注意安全。

  5、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嚴禁赤腳、穿拖鞋或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酒后上崗,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對于被允許的參觀和檢查人員需佩帶規定的防護用具。

  6、夜間施工時,保證有足夠的照明。

  7、機械設備的布局要合理,且要裝設安全裝置。操作者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前要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機械設備嚴禁帶故障運行。爆破前鉆孔機械設備要退出爆破區50米以外,推土機裝載機和挖掘機作業時,要設專人了望指揮,以防砸傷人員和機械。

  四、保護生態環境、水土保持及文明施工的主要技術措施

  1、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法規,對施工人員進行文明施工教育,增強文明施工意識,控制燥聲、揚塵對現場大氣的污染,樹立企業文明施工形象。

  2、施工期間,認真了解、切實尊重當地人民的民族風俗、習慣,積極主動搞好工民關系。

  3、施工現場設置工點標牌,標明工程項目概況、施工、技術負責人。及早修建排水設施,現場的施工用電安裝規范、安全、可靠。

  4、施工現場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標語,作業場制定安全操作規章制度,建設安全標準工地。

  5、對施工中破壞的植被,施工完后予以恢復。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和排水設施符合規定,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建設文明工地。

  6、駐地生產及生活分片規劃,房屋布局合理,符合消防環保和衛生要求。做到場地平整、排水暢通。各種設施安裝符合安全規定,并定期進行檢查。各種福利設施、活動場所設置齊全,設有專人管理,為職工提供良好的娛樂和休息環境。

  7、施工機動車輛始終處于完好狀態,在國道或地方道路上行駛,要遵守地方政府及交警部門的管理規定,遵守公安部《交通管理條例》,自覺維護交通秩序,文明駕駛,禮讓三先,保證運輸暢通。

  8、施工場地內各種器材分類堆放整齊,掛設標牌,標明材料規格、產地等。各級負責人及工作人員一律掛胸卡上崗。

  9、工程完工后,及時清理好場地,周轉材料及時返庫。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潔。

  10、在本標段的施工期間內,為了保護生態環境,減少施工機械及人員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我們將制定出詳細的保護生態環境的措施,并按制定的措施嚴格執行。

  11、在臨時工程的修建中不切斷、阻擋地表徑流的排泄,不在臨時工程附近形成新的積水洼地。

  12、施工完成后,平整并在必要時用合適的土料覆蓋營地地表,盡量恢復地表天然狀態。

  山體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篇5

  一、工程總體概況

  為了緩解中心城區道路的交通壓力,改善城區的環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該工程具有其必要性和緊迫性,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有利于改善城市交通環境和人民生活環境。

  本項目為德陽市塔子山路(邛海路-馬湖路)市政道路工程。德陽市塔子山路(邛海路-馬湖路),北接規劃道路邛海路,南接規劃道路馬湖路,塔子山路全長414.995米,設計車速30km/h,根據規劃道路寬為12米,雙向兩車道,屬城市支路。

  德陽市塔子山路(邛海路-馬湖路)沿線現狀情況比較簡單,道路起點為規劃道路邛海路,邛海路和塔子山路(K0+000~250段)現在為寬約7.0米的水泥混凝土鄉村道路,路面破損破碎較嚴重,現狀基本為農村環境,有部分居民點(已經拆遷),本項目規劃區地形較平坦,終點處有一遭篩砂取石形成的池塘,塘深約4-6米,其余路段地勢較平坦,道路沿線有農田、通信電桿等,其地形起伏總體較小。

  二、土方開挖施工工藝

  (一)開挖前的準備工作

  1、開挖前對施工范圍內各種現有管線進行一次全面、細致的調查,如有問題及時和相關部門聯系。

  2、熟悉圖紙及設計文件。

  3、檢查機械設備情況及數量。

  4、測量放線,確定開挖位置。

  5、通知所有管線單位,在現場標明各管線的位置,如有需要拆遷轉移的管線,因盡早拆遷轉移。

  6、待業主把需拆遷的房屋或管線、電纜、樹木拆遷轉移后,我項目部先對施工道路中障礙物清除干凈。

  7、待所有準備工作做完后,先開挖路床深度為1米~1.5米后,再開挖溝槽。

  8、配備安全人員做應急措施。

  (二)開挖土方的`防護措施

  1、在開挖溝槽前先在邊線設立固定觀察點,主要觀察開裂及塌方情況,配備專職人員觀察。

  2、一般情況下,先挖污水溝槽,待污水溝槽回填后再挖雨水溝槽。

  3、如果觀察出現開裂塌方及液限較大的土質(軟泥等),則按無間隔排列或咬口排列打加密鋼板樁(槽鋼)。危機處理加密槽鋼厚度為0.01m-0.15m,寬度為0.25m。并用槽鋼做橫梁。

  4、在施工過程中有專職安全人員指揮車輛運輸土方,以免車輛接近溝槽,引起塌方。

  (三)土方開挖

  1、土方開挖采用自然放坡開挖,開挖深度及放坡系數如下;

  (1)挖土深度在lm以內,不考慮放坡;

  (2)挖土深度在1.01m~2.00m,按1:0.5放坡;

  (3)挖土深度在2.01m~4.00m,按1:0.7放坡;

  (4)挖土深度在4.01m~5.00m,按1:1放坡;

  2、開挖方式以機械開挖為主,人工開挖進行配合。土方采用分段分層開挖的方式進行,開挖深度3m以內的采用挖掘機一次開挖至距溝槽底0.2m,開挖深度超過3m的,采用挖掘機分兩次開挖至距溝槽底0.2m,挖出的土方用自卸運土車運至指定余泥堆場。

  3、溝槽基底標高以上0.2m的土層,采用人工開挖、清理、平整,以免擾動基底土,嚴禁超挖。

  4、溝槽開挖過程中,不同土層面標高須報驗監理、業主確認,并做好記錄。

  5、土層與設計不符時,及時通知設計、監理單位,由設計、監理及施工單位共同商討處理方法。

  (四)排水措施

  1、在溝槽外設置排水溝和集水井,截止溝槽外地表水流入溝槽,集水井內的污水經沉淀后排放。

  (五)注意事項

  1、開挖后的土方如達到回填質量要求并經監理確認后應用于填筑材料,不適用于回填的土料棄于業主、監理指定地點。

  2、溝槽開挖時其斷面尺寸必須準確,溝底平直,溝內無塌方,無積水,無各種油類及雜物,轉角符合設計要求。

  3、土方外運采用載重自卸車,沿施工現場臨時施工便道,將余泥運至棄土場。

  4、夜間開挖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并要合理安排開挖順序,防止錯挖或超挖。

  (六)質量保證措施

  1、認真熟悉設計圖紙,搞清管道與道路中心線的尺寸關系。用經緯儀、水準儀進行施工測量。

  2、認真核對軸線和各樁的樁位。

  3、認真掌握標高,嚴禁超挖。挖土機進行突防開挖過程中,要控制挖土機的下挖高度,不能超挖,邊坡應預留不少于0.2m厚的土供人工修整。人工開挖嚴格控制每層挖土深度和總深度,同樣嚴禁超挖,并保證均衡、對稱開挖。

  4、妥善保護好各軸線樁與高程樁。

  5、采用卸載放坡開挖土方,采用自然鏟坡,嚴禁人工填平找坡。

  (七)安全保證措施

  1、基槽開挖應盡量避開雨季施工。如遇雨天,應加強排水措施;道路及坡道應采取一定的防滑措施。

  2、基槽開挖時,應認真加強對邊坡的監控。如發現邊坡有裂縫、疏松、落土或變形等現象,應立即停止施工,加強監護或將邊坡坡度適當放緩。

  3、機械挖土時,挖機應保持水平位置。每次移動后,支座應穩當,下方的土層應牢固。作業時,必須待臂桿停穩后再挖土;裝車時,應待汽車停穩后再裝土,回轉挖土機嚴禁鏟斗從汽車駕駛室頂部越過。

  4、人工挖土時,操作人員相互之間應保持適當距離。一般保持左右距離為2-3m;前后距離為4-6m。并應采取同一方向挖土,使鎬時不準戴手套。

  5、第一工作面以及邊坡頂部10m范圍內不得卸土堆土或放其他重物。同時應考慮基坑開挖時的機械開挖行走路線與土方運輸路線以及機械開挖、運輸及裝載設備下的路基的承載能力,如承載力不足應加固行車下的路基。

  6、基槽四周應設置圍欄,夜間亮紅燈警示,嚴禁操作人員在基坑內休息。

  7、基槽支護施工前要對周圍地下管線、排水溝及市政設施進行調查,必要時對周圍下水道封堵,確保生活污水、地表水不能流入基坑內,坑上部排水溝,做成磚砌水泥砂漿抹面排水溝,上設鋼圍欄。

  山體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篇6

  一、概述

  根據本標段招標文件及圖紙,確定土方明挖范圍如下:包括準備工作、場地清理、施工期排水、清淤、永久及臨時建筑物土方明挖等。

  0+000~1+630段采用長臂挖掘機清淤,人工配合,利用施工機械直接將淤泥裝車運走。

  1+6300~2+518段采用人工配合機械施工方法,場外購買含水量較低的干素土,按照比例1:1與河道淤泥機械摻和,以便機械裝運外棄。車輛沿馬道分支運行,外棄淤泥。

  二、工藝流程

  1、程序安排原則

  (1)根據工程地形、地質特點及招標文件、圖紙要求安排施工程序。力求安排合理,確保工程保質、保量,按照期實現。

  (2)開挖前,需對原始地貌進行復測,并報送監理工程師簽證;同時根據設計圖紙要求,完成開挖區周邊截水溝等排水工程的施工。

  (3)開挖到砂礫料時,進行地形復測,以確定土層和砂礫料層的分界線,并報送監理工程師簽證。

  2、工藝流程

  準備工作→地表及可預見的地下物拆除→場地清理→施工期排水→開挖運輸→基槽平整→完工驗收前的維護→質量檢查與驗收

  三、準備工作

  1、設置臨時水準點。在建筑物附近設置必須數量的臨時水準點,并同固定水準點連線,構成完整的水準導線。水準點設置在不受施工影響的堅實地面或構筑物上,以便于施工時對管線標高進行控制,注意保護標點和作好記錄。

  2、左右側上開口線、場內道路線、堆土區等控制線的確定。根據招標文件和圖紙,施工測量人員用白灰及木樁定出左右側上開口線、場內道路線、堆土區、施工導流等控制線,為土方開挖、補充勘查、拆遷等工作做準備。

  3、補充勘查

  工程在正式開挖之前,施工人員對擬定開挖(包括施工道路和堆土區)范圍內地下管道、線纜、地下標志點及其他構筑物進行探測,并根據地形地物和已知地下管線構筑物等情景,采取深挖和坑探的方法,查明與施工有關的如地下水位、土質、地下管線(纜)構筑物等的走向以及建筑物的相互關系等情景,將勘察結果列表匯總并繪制地下管道、線纜、地下標志點及其他構筑物平立面圖,上報監理、業主。

  四、場地清理

  場地清理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清挖。其范圍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料場、存棄渣場等施工用地需要清理的全部區域的地表。開挖先剝離全部的表土(視表土存在的厚度而定,不小于30cm),務作回填表土料用。

  1、植被清理

  1.1采用人工配合T140—1型推土機清理開挖工程區域內的樹根、雜草、垃圾、廢渣及監理指明的其它有礙物。

  1.2除監理另有指示外,主體工程施工場地地表的植被清理,延伸至離施工圖所示最大開挖邊線或建筑物基礎邊線(或施工道路邊線)外側至少3m的距離。挖除樹根的范圍延伸至離施工圖所示最大開挖邊線、或建筑物基礎(或施工道路邊線)外側3m的距離。

  1.3保護清理區域附近的天然植被,并加強對環境保護。

  1.4場地清理和開挖過程中發現的文物古跡,按《施工合同技術條款》的規定辦理,保護現場,及時報告。

  2、表土清挖

  2.1表土清挖:采用人工配合T140—1型推土機直接攢堆,EX300型挖掘機配合15t自卸汽車運輸的方法對監理指示的表土開挖深度、范圍進行開挖。在堆土區配備1臺T140—1型推土機和1臺反鏟挖掘機負責棄料場的平整,覆蓋層清除的棄料按監理工程師指定的地方整齊有序的堆放,不得隨心所欲的堆放。

  2.1完工場地清理

  工程完工時進行場地清理,包括拆除臨時道路、清理平整施工場地,恢復到施工前地表原狀。

  五、施工期排水

  為保證采用挖掘機、推土機等機械進行基坑開挖時地下水位降低至最低開挖面0.5m以下,確保旱地施工條件,使用降低地下水位的施工期排水措施。

  1、及時排除地面積水:在堆土區外側或建筑物開挖區外側設置1×0.5m,縱坡2%的排水溝,內鋪防滲膜,將開挖斷面內抽排的積水、雨水及地面積水及時排除。

  2、開挖斷面內積水的抽排:在地下水位低于建筑物基礎0.5米的斷面或建筑物開挖斷面中預留肥槽,設置集水溝或集水井,將開挖斷面內的積水及時排至排水溝中。

  3、地下水位和地面沉降觀測:基坑開挖期間,在地址管線、構筑物及其周圍降低水位影響的地區設置觀測紅開,對地下水位和地面沉降觀測,并采取措施。

  六、施工方法和施工程序

  1、工藝流程

  準備工作→場地清理→開挖運輸→平整邊坡的維護加固→完工驗收前的維護→基槽平整→完工驗收前的維護→質量檢查與驗收

  2、場地清理

  2.1植被清理

  ①采用人工配合推土機清理開挖工程區域內的樹根、雜草、垃圾、廢渣及監理指明的其它有礙物。

  ②除監理另有指示外,主體工程施工場地地表的植被清理,延伸至離施工圖所示最大開挖連線或建筑物基礎邊線(或施工道路邊線)外側至少5m的距離。

  ③主體工程的植被清理,須予挖除樹根的范圍延伸至于施工圖所示最大開挖邊線、填筑線或建筑物基礎外側3m的距離。

  ④注意保護清理區域附近的天然植被,并加強對環境保護,因施工不當造成清理區域附近林木資源的毀壞,以及對環境保護造成不良影響。

  ⑤場地清理范圍內,砍伐的成材或清理獲得具有商業價值的材料按監理人指示,將其運到指定地點堆放。

  2.2、清基

  ①清基范圍為填筑部分的底部,采用人工配合推土機攛堆,挖掘機挖甩配合T140推土機的方法對監理指示的表土開挖深度、范圍進行開挖。

  ②清基前,按設計斷面準確放線,確定清基范圍。堤基基面清理范圍的邊界在設計基面邊線外500mm。

  ③在清基范圍內將樹木、樹樁、樹根、雜草、淤泥、垃圾和雜物等全部清除干凈,清基厚度不小于300mm,并必須將腐植土植物根須清理干凈。

  ④對工程場地內表層0.3~0.5m深的耕作層,要求按施工程序指定的位置堆存起來,以備將來綠化美化之用。清除的耕植土不用于基礎回填和河床填筑。

  ⑤堤基范圍內的溝、坑等在清除后按堤身要求進行回填處理。

  ⑥地基清基后予以壓實,壓實標準為堤基以下500mm深度范圍內到達筑堤壓實標準。堤基表土層達不到堤身壓實標準的,挖出并重新回填壓實。

  ⑦河床地基處理完畢后每隔30m取2組試樣試驗,測定基土干密度,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河床填筑。

  ⑧基面清理平整后,急時報驗。基面驗收后應抓緊施工,若不能立即施工時,做好基面保護,復工前再檢驗,必要時重新清理。

  ⑨開挖線以下300mm范圍采用人工開挖,避免對建筑物基礎、河道邊坡等產生擾動。

  ⑩對表土系指含細根須、草本植物及覆蓋草等植物的表層有機土壤,將開挖的有機土壤運到監理人指定地區堆放。堆存的'有機土壤應利用于工程的環境保護、河坡種植土回填等。按合同要求或發包人的環境整體規劃,合理使用有機土壤。工程完工時進行場地清理,包括拆除臨時道路、清理平整場地,恢復到施工地表原狀,事宜耕種和植被恢復,防止水土流失。

  3、土方開挖

  包括:開挖區段的選擇、開挖運輸機械的選擇、開挖邊坡的確定、開挖順序、開挖量與回填量的平衡開挖施工。

  3.1開挖運輸機械的選擇:

  由于最大開挖深度小于4m,土方施工采用直接開挖。表土清除采用T140—1型推土機推運;土方采用1.2m3挖掘機開挖,T140—1型推土機輔助推運,就近堆放于堆土區。

  3.2開挖順序:土方開挖順序自上而下分層開挖,采用1.2m3反鏟型挖掘機,每層開挖深度控制在4m范圍內。

  3.3開挖運輸

  開挖前,按設計斷面準確放線。本工程土方開挖采用反鏟挖掘機進行,從上到下分層分段依次進行,施工中隨時作成必須的坡勢,以利排水。配合自卸汽車將土方直接運至回填區。開挖過程中對開挖平面位置、高程、控制樁號、水準點校核、邊坡坡度等經常進行校核,檢查是否貼合設計要求,避免出現錯誤。

  在開挖時注意控制好以下問題:

  (1)土方開挖貼合上報工程師并經批準的開挖施工深度。

  (2)施工中按設計開挖圖控制開挖邊坡,要求不出現欠挖、超挖,基礎底部預留的20厘米保護層待下一道工序開始時,再人工修整到設計標高。

  4、堆土場堆存

  1)土料利用T140—1型推土機將回填用土推到堤腳側,開挖出的土料及砂礫料分開堆存。堤腳側既作為臨時道路路基又作為臨時堆土區。臨時堆土邊坡為1:2,最大堆土高度不大于3m。

  2)開挖過程中將可利用棄渣和棄置廢渣分別運至監理人批準的堆渣地點進行分類堆放。

  5、基槽平整和缺陷處理

  在基礎開挖完畢后,采用人工清理掉預留的20厘米保護層并進行檢查,若檢查中出現意料不到的缺陷,及時通知工程師,確認處理方法并認真執行。地基清基后應予以壓實,壓實標準為堤基以下500mm深度范圍內到達筑堤壓實標準。堤基表土層達不到堤身壓實標準的,需要挖出并重新回填壓實。

  堤基清理范圍平整應在設計基面邊線外500mm。當建筑物基礎中遇到淤泥及軟弱土層不太厚時,將淤泥及軟弱土層全部挖除,換填后進行壓實。

  基面清理平整后,應急時報驗。基面驗收后應抓緊施工,若不能立即施工時,應做好基面保護,復工前應再檢驗,必要時須重新清理。

  七、基槽平整

  基槽開挖注意事項

  1、采用機械設備挖土時,槽底預留10~20cm保護層人工開挖,并保護原土不受擾動。槽底原土平整拍實,對受到擾動的原土應夯實。如局部超挖則應用相同的材料填補,并夯實到天然密實度。

  2、基槽基土中如遇淤泥、流沙(飽和粉細砂)等異常軟弱土壤時,會同設計部門確定處理方案。

  3、槽基底土質不一致或差異較大時,會同設計部門確定地基處理方案。

  八、質量檢查與驗收

  1、土方開挖前的質量檢查和驗收:土方開挖前,施工單位會同監理進行以下各項的質量檢查和驗收。

  1.1用于開挖工程量計量的原地形測量剖面的復核檢查。

  1.2按施工圖紙所示的工程建筑物開挖尺寸進行開挖剖面測量放樣成果的檢查。施工單位的開挖剖面放樣成果,經監理人復核簽認后,作為工程量計量的依據。

  1.3按施工圖紙所示進行開挖區周圍排水和防洪保護設施的質量檢查和驗收。

  2、土方開挖過程中的質量檢查:在土方開挖芝程中,施工單位定期測量校正開挖平面的尺寸和標高,以及按施工圖紙的要求檢查開挖邊坡的坡度和平整度,并將測量資料提交監理。

  3、土方明挖工程完成后的質量檢查和驗收:土方開挖工程完成后,業主、施工單位會同監理及地質部門進行以下各款的質量檢查和驗收。

  3.1主體工程開挖基礎面檢查清理的驗收

  3.1.1按施工圖紙要求檢查基礎開挖面的平面尺寸、標高和場地平整度。

  3.1.2取樣檢測基礎土的物理力學性質指標。

  3.2邊坡的檢查和驗收

  3.2.1永久邊坡的坡度和平整度的復測檢查。

  3.2.2邊坡永久性排水溝道的坡度和尺寸的復測檢查。

  九、冬雨季施工

  1、現場成立雨季施工領導小組和搶險小組,設專人值班,做到及時發現、改善、消除隱患;并且注意天氣變化,做好記錄。

  2、認真做好雨施準備工作,雨季來臨前一個月,對各種防水設備、器材、臨時設施和臨建工程進行檢查,并購置、修整,配備足夠、完好的排水泵。雨季施工前,要對施工場地原有排水系統進行檢查、疏浚或加固,保證水流暢通。

  3、雨季施工時,在基槽兩側安全距離范圍內人工修筑高50cm的土埂,以離雨水流入溝槽,并及時將地面及基槽內沉積的雨水排走。

  4、雨季施工時,派專人對巡視,發現異常情景及時啟動應急措施。

  5、雨季施工運輸材料的車輛做好防滑措施。有專人排水、灑石屑等物確保路面平整、堅實、無積水。

  6、冬季施工的開挖邊坡修整及其護面和加固工作,在解凍后進行,時間不允許時,采取有效的封閉防凍措施。

  山體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篇7

  1、編制依據

  該施工方案編制的主要依據:招投標文件、設計圖紙、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建設部現行規范、規程及昆山市有關規程。主要規范、規程如下:

  建質《xx(82號)》建筑工程預防坍塌事故若干規定

  《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范》GB50330-20xx

  《建筑與市政降水工程技術規范》(JGJ/T111-98)

  《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xx)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建筑施工手冊》(第四版)xxx年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

  《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xx

  《巖土工程手冊》建筑工業出版社1995 年

  2、工程概況

  昆山環氧樹脂二期擴建工程位于昆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南東路889號——昆山聚酯纖維廠廠區內,南側緊鄰吳淞江,西側緊靠廠區道路經三路。本工程占地面積為86331m2,含管橋共有17個單體項目,其中建筑物14個,構筑物3個,主要擬建物為:公用廠房(3F)、保養廢料場(1F)、成品倉庫(1F)、實桶區(1F)、灌桶區(1F)、制程區(5F)、灌島區(1F)、消防廢水收集池、泡沫室(1F)、氮氣廠房(1F)、原料預溶區(2F)、冷凍機房及熱煤鍋爐(4F)、冷卻水塔公用區、加工油墨制程區(4F)、鹽水制程區(4F)、堆鹽場(1F)、氧化設備區;建(構)筑物占地面積32690 m2,總建筑面積52676 m2。

  本工程擬建物基礎普遍為淺基礎,開挖深度一般為1.5~2米,但消防廢水收集池基礎稍深,原地面標高為2.86~3.38米(吳淞標高),樁頂標高為0.1米(吳淞標高),推算開挖深度為2.96~3.48米。本工程土方開挖較簡單,將按如下規則進行開挖:淺基礎土方開挖將按1:0.3放坡+每邊60公分工作面進行開挖;深基礎土方開挖將按二級放坡開挖,坡比均為1:1,中部設1米寬平臺,坑底每邊加1米的工作面。

  3、施工部署

  由于本工程占地面積大,單體數量多,土方工程量相對較大(約60000KL),且工期緊迫。而樁基工程安排了3臺樁機24小時連續作業,易形成流水施工和工作面的展開。根據業主要求的工期,為加快土建工作局面的打開,在土方開挖第一階段安排1臺挖機,第二階段安排3臺挖機,第三階段安排4~5臺挖機配1臺推土機進行開挖和回填。按照樁基施工順序,土方優先開挖部位應為公用廠房、成品倉庫:

  1)、按照打樁的工程量及施工順序,第一階段樁基完成順序應該為:公用廠房、成品倉庫、保養廢料場,故第一階段(預估打樁開始25天)采用1#挖機首先開挖公用廠房,接著開挖成品倉庫,其次開挖保養廢料場;

  2)、隨著打樁的繼續,工作面的展開,即進入挖土第二階段(預估打樁開始45天),此時增設2#挖機開挖消防廢水收集池、原料預溶區,1#挖機開挖實桶區、灌桶區、灌島區;

  3)、第三階段制程區基樁完成即進入全面開挖回填階段,1#、3#挖機首先開挖制程區,2#挖機開挖陸續開挖其它單體項目,同時增設1~2臺挖機配推土機進行回填作業。

  土方開挖工作務必保證后續工序的正常展開,不得延誤工期。

  土方開挖總體部署和規劃見附圖《昆山環氧樹脂二期擴建工程土方開挖總體布置圖》。

  4、土方開挖方案

  4.1開挖邊線確定:

  首先,測量人員根據業主提供的控制點,定出本工程基坑軸線;然后按基底砼墊層外邊線每邊加工作面600㎜定出基坑開挖下口線,再按1:0.3放坡開挖;消防廢水收集池等稍深基坑采用二級放坡開挖,首先按二級放坡加中間平臺寬度和坑底工作面寬度放出基坑開挖上口線,按照開挖邊線1:1放坡開挖至深基坑的中部,即▽1.60米處(吳淞標高),然后扣除1000mm寬的'中間平臺放出下一級邊坡開挖邊線,最后繼續按照開挖邊線1:1放坡開挖至坑底設計標高。在具體基坑開挖過程中結合開挖實際深度定出開挖上口線,并撒灰線標記開挖邊線及變坡位置。

  4.2開挖方法:

  1)、機械挖土,隨挖土隨修整邊坡。在開挖至距離坑底500 mm以內時,測量人員抄出500 mm水平線,在基槽底釘上水平標高小木樁,在基坑內抄若干個基準點,拉通線找平,預留300 mm土層人工清理。

  2)、機械開挖至最后一步時,測量人員隨即放出基礎承臺線,由人工挖除300 mm預留土層,并清理整平,及時進行墊層的澆筑,防止基底土水份蒸發損失,導致土體積膨脹。

  4.3開挖注意事項:

  1)、坑底及坡頂四周做好排水措施,在地面設置截水溝,基坑內設集水井,采用明排水的方法,沿坑底周圍開挖300Wx300H排水溝,使水流入1000Lx1000Bx1000H集水井,用水泵排到業主要求的雨水沉砂池,最后排到雨水溝內。防止雨水及地下水浸泡基土,每日及雨天例行檢查土壁穩定情況,在確定安全情況下方可繼續工作。

  2)、清底人員必須根據設計標高作好清土工作,因樁頂高出基底200㎜,為保護樁基,坑底必須預留300㎜余土采用人工開挖。

  3)、機械開挖過程中以及停置和進出場應注意安全,隨時配合挖運土做好現場清潔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4.4異常情況處理:

  開挖過程中,施工人員要隨時注意觀察基坑土質變化及邊坡穩定情況,出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

  (1)場內如有暗浜或軟弱夾層,應將於泥全部清除干凈,用砂石分層夯實至設計標高;

  (2)開挖過程中如遇滑坡跡象,應立即暫停施工,報告業主并主動采取應急措施,在轉移工人的同時,將滑坡現場進行封鎖;測量人員根據滑坡跡象設置觀測點,以便觀測坡體平面及豎向位移,為應急措施提供重要的原始資料。

  4.5土方回填:

  1)回填土前應將基坑底或地坪上的垃圾等雜物清理干凈,肥槽回填前,必須清理到基礎底標高,將回落的松散垃圾、砂漿、石子等雜物清除干凈。

  2)檢驗回填土的質量有無雜物,粒徑是否符合規定,以及回填土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范圍內;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曬或均勻摻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回填土的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預先灑水潤濕等措施。

  3)回填應分層鋪攤。每層鋪土厚度應根據土質、密實度要求和機具性能確定。一般蛙式打夯機每層鋪土厚度為200 ~ 250 mm;人工打夯不大于200 mm。每層鋪攤后,隨之耙平。

  4)回填土每層至少夯打三遍。打夯應一夯壓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連,縱橫交叉。并且嚴禁采用水澆使土下沉的所謂的“水夯”法。

  5)深淺兩基槽回填時,應先填夯深基坑,填至淺基坑相同標高時,再與淺基礎一起填夯。如必須分別填夯時,交接處應填成階梯形,梯形的高寬比一般為1 :2。上下層錯縫距離不小于1.0 m。

  6)回填房心及管溝時,為防止管道中心線位移或損壞管道,應用人工先在管道兩側填土夯實。并應由管道兩側同時進行,直至管頂0.5 m以上時,在不損壞管道的情況下,方可采用哇式打夯機夯實。在抹帶接口處,防腐絕緣層或電纜周圍,應回填細粒料。回填土每層填土夯實后,應按規范規定進行環刀取樣,測出干土的質量密度;達到要求后,再進行上一層的鋪土。

  7)修整找平,填土全部完成后,應進行表面拉線找平,凡超過標準高程的地方,及時依線鏟平,凡低于標準高程的地方,應補土夯實。

  5、質量技術組織措施

  建立以項目經理為負責人的質量保證體系。開工前組織全部進場人員學習施工方案,熟悉圖紙及地質狀況,對機械操作手進行技術交底,要求掌握施工的技術要點。每一道工序開工前,學習規范要求,精心施工。完工后,進行嚴格自檢,不合格者堅決返工,按國際ISO9002 認證標準與要求進行全過程的質量管理。

  山體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篇8

  一、安全保證要求:

  1、采取多種手段,包括安全教育和學習、樹立安全生產標語、制定安全生產制度并督促檢查實施、制定獎罰制度等,使職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斷強化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建立安全保證體系,使安全管理制度化,教育經常化。形成人人想安全,個個懂安全,層層抓安全的良好施工氛圍。

  2、建立安全檢查制度,設立安全監督崗,對發現的事故隱患立即作處理,并作出記錄,限期改正,落實到人。

  3、為保證工人自身的安全,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一定要佩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以及其它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嚴禁穿拖鞋,皮鞋和短褲進行施工作業。

  4、對從事卷揚機操作的工人上崗前要進行技術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架上作業必須按規定設置和配戴安全防護用品。

  5、工地架設的動力、照明線路、庫房,都必須符合防火,防水,防觸電,防雷擊,防爆的要求,配置足夠的消防設施,做好現場臨時排水工程。并做到警鐘常鳴。

  6、在施工現場周圍樹立醒目的告示牌,防止非生產人員進入工地。

  7、對員工經常進行防火教育工作。

  8、建立安全保證體系。

  二、土方開挖作業要求

  1、土方開挖前,必須制訂合理的施工方案,方案必須符合基坑支護結構設計的工況,不得任意改變。

  2、須設置支撐的`基坑,土方開挖作業面及工作路線的設計,應盡量創造條件使系統的支撐結構能盡快形成受力體系,處于工作狀態。

  3、土方開挖前,必須摸清地質情況,并根據情況制訂相應的應急措施和方案。

  4、開挖前,應對基坑周圍的環境條件進行認真檢查,不得在危險巖石或建筑物下進行作業。

  5、開挖機械不得在輸電線路下工作,在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機械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的最近距離應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要求。

  6、機械開挖前,應檢查離合器、鋼絲繩等,經空車運轉正常后,方可作業。

  7、人工挖土時,前后操作人員間距離不得小于3m,堆土應在1m以外,且高度不得超過1.5m。

  8、挖土時,應注意土壤的穩定性,發現有裂縫及傾坍時,人員應立即離開并及時處理。

  9、挖土中發現管道、電纜及其他埋設物時,應停止開挖,并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10、開挖機械應停在堅實的基礎上,如基礎較差,應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挖土機不得在與挖空的基坑平行2m處停、駛。

  11、機械操作中進鏟不應過深,提升不應過猛。

  12、機械挖土深度超過5m,或發現有地下水,或土質發生特殊變化時,應根據土壤的性能計算其穩定性,再確定邊坡坡度。永久性挖方邊坡坡度應按設計要求放坡,對使用時間較長的臨時性挖方邊坡坡度,在山坡整體穩定情況下,若地質條件良好,土質較均勻,高度在以內的應符合表的規定。

  13、作業區內的各種管線,要查明其走向,用明顯標記標示,機械在離電纜周圍’)內嚴禁作業,應用人工挖掘。

  14、配合機械作業的清底、平地、修坡人員,應在機械回轉半徑以外作業,如必須在回轉半徑內作業時,必須停止機械操作并制動,機上、機下人員應隨時聯系,確保安全。

  15、運土車輛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駛,防止坍方翻車。

  16、卸土時,應在車輛停穩后進行,禁止鏟斗從汽車駕駛室上越過。

  17、多臺機械開挖,挖土機間距應大于10m,挖土應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先挖坡腳。

  18、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在深坑、陡坡等危險地段應設紅燈標志,防止發生傷亡事故。

  19、土方開挖應避免在雨季施工。必須時,應注意:

  20、應全面檢查原有排水系統,進行疏浚或加固,必要時增加排水措施。傍山沿河地區還應制定防汛措施。

  21、土方開挖應避免在冬季進行,如必須進行則應專門制訂保工程質量的安全技術措施。

  22、雨季和冬季施工,應對現場的運輸道路采取防滑措施,以保證安全運輸。

  23、操作人員不得將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撐上,不得在支撐下行走或站立。

  24、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25、挖土中發現管道、電纜及其他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26、挖土時要注意土壁的穩定性,發現有裂縫及傾坍可能時,人員要立即離開并及時處理。

  27、土石方工程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土石方工程施工主要有開挖、裝卸、運輸、回填、夯實等工序,目前使用的機械主要有推土機、鏟運機、挖土機(包括正鏟、反鏟、拉鏟、抓鏟等)、裝載機,壓實機等。其基本要求是:土石方機械的內燃機、電動機和液壓裝置的使用,應符合有關規

  28、填溝作業駛近邊坡時,鏟刀不得越出邊緣。后退時,應先換檔,方可提升鏟刀進行倒車。

  29、在深溝、基坑或陡坡地區作業時,應有專人指揮,其垂直邊坡高度不應大于。

  30、在推土或松土作業中不得超載,不得作有損于鏟刀、推土架、松土器等裝置的動作,各項操作應緩慢平穩。無液力變矩器裝置的推土機,在作業中有超載趨勢時,應稍微提升刀片或變換低速檔。

  31、推樹時,樹干不得倒向推土機及高空架設物。推屋墻或圍墻時,其高度不宜超過。嚴禁推帶有鋼筋或與地基基礎連接的混凝土樁等建筑物。

  32、兩臺以上推土機在同一地區作業時,前后距離應大于;左右距離應大于。在狹窄道路上行駛時,未征得前機同意,后機不得超越。

  33、推土機頂推鏟運機作助鏟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34、進入助鏟位置進行頂推中,應與鏟運機保持同一直線行駛;

  35、鏟刀的提升高度應適當,不得觸及鏟斗的輪胎;

  36、助鏟時應均勻用力,不得猛推猛撞,應防止將鏟斗后輪胎頂離地面或使鏟斗吃土過深;鏟斗滿載提升時,應減少推力,待鏟斗提離地面后即減速脫離接觸;后退時,應先看清后方情況,當需繞過正后駛來的鏟運機倒向助鏟位置時,宜從來車的左側繞行。

  37、推土機轉移行駛時,鏟刀距地面宜為,不得用高速檔行駛和進行急轉彎。不得長距離倒退行駛。

  38、作業完畢后,應將推土機開到平坦安全的地方,落下鏟刀,有松土器的,應將松土器爪落下。在坡道上停機時,應將變速桿掛低速檔,接合主離合器,鎖住制動踏板,并將履帶或輪胎揳住。

  39、停機時,應先降低內燃機轉速,變速桿放在空檔,鎖緊液力傳動。

  山體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篇9

  1 目的

  為了明確施工現場各種土方開挖作業活動的HSE控制要求,以確保土方開挖作業施工安全,避免開挖作業過程中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2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內蒙古滿世能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煤化工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承接管理的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地面開挖、鉆孔、打樁等土方開挖作業活動的管理。

  3 編制依據

  建筑工程預防坍塌事故若干規定(建質[2003]82號)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11]87號)

  4 職責

  項目施工管理部門負責對土方開挖作業的統一管理、監督、檢查工作。

  項目HSE管理部門對土方開挖作業的行為實施監督。

  監理公司負責監督、檢查相關許可證辦理、安全措施的編制和HSE措施落實工作。

  承包商負責動土作業許可證的辦理,按照規定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負責土方開挖作業HSE措施的落實工作。

  5 管理內容

  凡是在與項目有關的任何區域的現有地面以下,采用機械、人工等方式進行的開挖、鉆孔、打樁等作業活動,都屬土方開挖作業。

  承包商要針對土方開挖作業的具體情況,編制相應的土方開挖施工方案,并按規定進行報批;當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時屬“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必須按要求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除按規定進行審查、報批外,還要報項目HSE管理部門備案。

  土方開挖作業開始以前,承包商必須按《現場施工臨時設施管理規定》的要求,辦理“動土安全作業審批表”,經批準后方可開始作業。

  土方開挖作業開始前,承包商應對包括機械操作人員在內的所有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后方可施工。土方開挖可能涉及到電纜、管道等地下設施時,必須在現場設專人監護人,確保在作業過程中使這些設施不被破壞。

  所有超過1.2米深的溝、坑土方開挖作業,必須根據土質情況按照規范要求放坡;在必要時要采取支護措施。

  當開挖深度較深時,如有人在溝、坑底部或周邊作業,要根據土質情況,安排專人監護。

  所有土方開挖產生的棄土應將棄土直接運至棄土場,需回填的土應堆放在距離開挖邊沿至少3米以外的.地方,避免開挖時土方邊沿受壓塌方。

  土方開挖完成一段或一面時,溝或坑的周圍要用腳手架桿等材料按照臨邊防護的要求進行硬圍護,不允許僅拉設警戒繩。

  每個基坑和溝槽都要設置供人員上下的爬梯。爬梯必須做到牢固可靠、易于攀登,出入口要高出地面1米便于進出。所有跨越坑道的走道、連接橋、斜坡都要有標準的欄桿,確保人員安全。禁止跳躍或跨越基坑和溝槽,在適當距離設置通道以滿足通行要求。

  當土方開挖深度低于地下水位時,要設置溢流槽和集水坑,及時進行排水。為避免開挖邊坡發生塌方,在地下水特別豐富的區域或深基坑開挖,要采取合適的降水措施;同時要采取一定的護坡固定措施。

  為防止地表水進入溝、坑,在其周圍要建擋水壩和排水溝;要避免溝、坑的底部有積水。

  外載荷、混凝土、運輸車輛等,要遠離土方開挖處以保持邊坡穩定,在其周圍要設置圍欄和禁止標識以阻止機動車進入,防止由于過于靠近開挖邊沿或溝、坑邊沿而危及其斜坡的穩定。圍欄和溝渠邊沿之間不能堆放多余的材料和設備。

  當在道路上或道路兩側開挖時,夜間要設置閃光標識燈,并按規定設置圍欄,圍欄離溝邊的距離保持1米以上。

  在雨季和解凍期進行土方作業,應在作業前和作業中經常檢查土方邊坡,當發現邊坡有裂紋或不斷有落土及支撐松動、變形、折斷等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經采取可靠措施,檢查無隱患后方可再施工。

  各管理單位與責任主體土方作業日常檢查執行“土方作業日常安全檢查表”內容。

  基坑作業一旦完成,支撐被拆除以后,邊坡有可能坍塌,要從底部至上逐層拆松橫撐,緩慢小心地拆除支撐工具。在地層不穩定時,使用繩子把工具移出溝、坑底。

  樁基孔以及各類敞口井的周圍必須設置可靠的硬圍護,防止人員墜入和車輛的安全。

  土方開挖中遇到特殊地質條件或不明物體時,應立即停止作業,經動土作業批準人員確認并排除問題后方可再施工。

  6 記錄要求

  6.1 記錄控制

  實施本規定項目HSE管理部發生的記錄控制,執行《文件與記錄控制程序》及本規定的要求。

  6.2 記錄編號

  執行本規定發生的記錄不要求編號。

  6.3 記錄保存

  “土方作業日常檢查表”由進行檢查的人員保存至項目結束后銷毀。

  7 附表

  “土方作業日常檢查表” 。

  山體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篇10

  隨著城市花園14區、11區、5區的延伸開發,將會出現大量的建筑垃圾及土方工程,由于前期工程中建筑垃圾清運及土方工程在管理上一直沒有明確的依據,在量的控制上難度大,價格上定額又沒有明確的依據,曾引起管理上的一些漏洞,為使該類工程在嚴格的.管理下規范操作,特制定此管理辦法,要求各部門結合目前iso標準嚴格執行。

  一、工程施工前控制及資料檔案制定

  1、工程立項后,工程部主辦人員要求設計部門對該項目從設計角度提出處理意見(場內短駁平衡、外運等),同時征得預算部對處理方式的意見,兩者相結合確定處理方案。

  2、處理方案確定后,設計部在清理方案上給予明確的指導,用書面形式表明土方垃圾應清理至什麼標高。土方造型應做成如何形狀等。

  3、預算部在價格上應給予明確指導,對駁運、翻土等有定額的嚴格按定額執行。無定額的,由工程部、預算部共同操作,先進行市場調查,后確立價格、并對價格確定做文字說明。

  4、工程部對所屬清運的土方活建筑土方垃圾用圖紙的方式正確體現原貌,由預算部計算出工程量,由非受益方兩人(監理、工程部主辦人員活工程部主辦人員、預算部主辦人員)簽字生效。

  5、預算部對以上資料必須進行復核、復查。

  6、以上資料齊全才可施工,此類合同原則上實行閉口價。

  二、工程施工中間控制管理

  1、工程施工中間如由于甲方原因要反復施工或更改施工內容,必須按第一條的規定備齊資料。

  三、工程結算

  1、工程竣工后,由工程部將完工后地貌用圖紙表示作為竣工圖,由設計部和工程部主辦人員簽字生效。

  2、工程結算單必須有施工全過程有效的圖紙簽證資料,報送計劃預算部,計劃預算部對所有資料進行審核,現場實際況與資料相符才能辦理結算。

  四、建筑垃圾清運及土方工程超過五萬元同樣按“招投標管理辦法”操作執行。

  注:1、持有本文件者應嚴格按此文件要求執行。

  2、若認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處應及時向本文件的審批人提出修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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