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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館業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旅館業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旅館業管理制度1
一、旅館必須建立旅客財物保管室或設置保險箱,確定專人負責,免費為旅客保管財物;
二、現金和物品應分開保管存放,一個旅客一個寄存牌;
三、旅客存取現金和物品時應嚴格執行對牌號、對姓名、對房號、床號的規定,防止違法犯罪分子冒領;
四、旅館嚴禁寄存槍彈藥、管制刀具、民用爆炸物品、易燃化學物品,劇毒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等。發現上述物品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五、對旅客遺留的`物品,除違禁品、危險品、淫穢物品及可疑物品應立即送交
公安機關處理外,其它物品應登記造冊,妥善保管,并設法找到失主,無人認領的,送當地公安機關按拾遺物品處理。
旅館業管理制度2
一、旅館接待旅客住宿,必須進行住宿登記;
二、接待旅客住宿時,要使用旅館業微機管理信息系統及時錄入信息、掃描照片;沒有使用旅館業微機管理信息系統的,要統一使用公安局印制的旅客住宿登記簿,登記內容要詳細、準確;
三、登記時要查驗旅客的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沒有身份證或有效證件的'不得辦理住宿手續;
四、未經外事部門或公安機關批準,不得辦理境外旅客的住宿登記;
五、旅館要備有旅客住宿登記簿,微機傳遞信息受阻時,使用旅客住宿登記簿登記交住地派出所查驗。
旅館業管理制度3
一、為加強旅館業的治安管理,堵塞各種治安隱患和漏洞,保護旅客安全,旅館負責人和職工要嚴格值班制度,經常對旅館進行安全檢查;
二、旅館負責人要經常對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督促,結合服務工作注意發現生活起居反常的、來往人員復雜的和形跡可疑人員;
三、旅館要二十四小時有人值班,職工在交接班時,要全面檢查本崗位的防火、防盜等情況,落實崗位安全責任制;
四、要加強夜間巡視檢查密度和頻率,預防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五、不定期全面檢查旅館的.房屋結構,供電線路、用火、用電的安全情況,及時排除隱患。
旅館業管理制度4
為了使賓館合法經營,保證旅客財產安全,積極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增強安全意識,明確工作責任,杜絕一切不安全事故發生,特訂立如下制度。
一、認真落實旅客財物保管制度,做到分工負責,責任到人。
二、總臺服務員必須熱情地向旅客宣傳貴重物品及現金交賓館代保管的重要性。
三、旅客財物保管,必須嚴格辦理登記手續,四、旅館業要認真履行現金和貴重物品登記、保管、領取、交接手續,并實行現金和貴重物品分開保管,嚴防丟失、冒領、錯領。
五、旅客財物寄存時,要善于在寄存物品中發現可疑人員及其它違禁物品,發現問題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六、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防止責任不明造成損失。
七、對違法財物保管制失責者,按情節輕重處理,八、旅館業對旅客攜帶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以及易腐、臭、霉爛物品不得寄存,并予以制止。
旅館業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 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布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 “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 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 賓館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 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條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8.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 領班主要職責:
1.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熟悉管轄范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3.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4.定期檢查巡視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和器材,確保各項功能正常。
5.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 總臺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信息。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5.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 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賓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后報告。
第四章 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賓館(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賓館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后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準后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后方可離開。
4.動火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負責人要經常檢查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處罰作業人。
5.工程量較大需要簽訂合同時合同中應有動用明火的有關規定和責任。
6.烤全羊、篝火晚會等動用明火作業要明確負責人,做好防范措施,備好滅火器。事后要檢查現場,確認火種熄滅方可離開。風大難以控制時,嚴禁舉辦篝火晚會,并向客人說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第十三條 電器設備防火管理規定:
1.除廚房外,賓館內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電熱器具(電爐、電熨斗、電褥、電飯鍋等),特殊情況須經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施工,新設備增設、更換必須安全主管檢查后方可使用。
3.電器設備的的電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電保護器上,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并建立維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燈頭上使用紙、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燈罩,客房使用的熱水器必須帶溫控裝置。
6.配電柜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持清潔干燥、狀態良好。
第十四條 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2.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并報安全主管。
3.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客人,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4.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減少起火隱患。
5.要經常檢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后及時斷電。
6.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客人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煙、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第十五條 餐廳防火制度:
1.在各種宴會、酒會和正常餐飲服務中,要注意賓客吸煙防火。未熄滅的煙頭、煙灰、火柴棒掉在煙缸外,在撒收臺布時必須拿到后臺,將贓物抖凈,以免因卷入各種火種而引起火情。在清掃垃圾時,要將煙缸里的煙灰用水浸濕后,再倒進垃圾筒內。
2.餐廳的出入門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暢通。所有門鑰匙要有專人管理,以備一旦有事時使用。
3.領班要對各種電器設備經常檢查,如發現短路、打火、跑電、漏電、超負荷等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第十六條 廚房防火制度:
1.廚房在使用各種爐灶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并要有專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主管。
2.廚房內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廚房增設電器,要經過安全主管同意并備案。
3.廚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不得離人,油鍋、烤箱溫度不要過高,油鍋放油不宜過滿,嚴防溢鍋著火,引起火災。
4.廚房的各種燃氣爐灶,在點燃煤氣時,要使用點火棒并設專人看管,以防熄滅。在煤氣工作期間,嚴禁離開崗位。若發生煤氣失火,應先關氣后滅火。
5.經常清理通風、排煙道,做到人走關閉電源、氣源,熄滅明火。煙道油物要三個月清除一次。
第十七條 庫房防火制度:
1.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設備。
2.倉庫照明應使用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
3.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入庫后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頂距:貨垛距頂50厘米。燈距:貨物距燈50厘米。墻距:貨垛距墻50厘米至80厘米。柱距:垛與柱子10至20厘米。垛距:垛與垛之間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間距不應小于1.5米)。
4.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5.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6.每天下班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到人走燈滅,鎖門。
第十八條 賓館員工吸煙必須遵守賓館有關規定。賓館內所有公共場所應設置專供賓客使用的煙灰缸,發現有丟落在地上的煙頭和火柴棒要及時清理,以免留下火種。
第十九條 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賓館,放煙花爆竹應經過消防主管同意,同時要在院內燃放并有專人負責。
第二十條 賓館所有員工必須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采取滅火行動,并按上級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客人的財產安全。
第五章 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 賓館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必須實行統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負責制定辦法,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 消防器材應設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準隨意搬動或亂堆亂放,消防設施器材周圍,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潔,不準堆放任何物品,確保通道的暢通。
第二十三條 各部門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要愛護,保持清潔,除發生火災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
第二十四條 消防設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經理掌握外,每班至少還要有兩名人員熟煉掌握,保證一旦發生火情時能迅速正確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條 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規定:
1.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由消防安全主管具體。
2.自動報警系統、消防井、加壓泵、消火栓、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 (手動和自動分別檢查) ,消火栓每季試放一次。
3.煙感及溫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4.滅火器到達使用期限時,由消防主管負責聯系更換。
第六章 消防宣傳與培訓
第二十六條 消防宣傳與培訓工作由消防主管負責。要制定計劃,組織落實。
第二十七條 宣傳與培訓的主要規定如下:
1.每月組織一次集中教育,培訓消防安全有關知識。
2.充分利用墻報、圖片等媒體,推廣普及各種消防知識。
3.各崗位新員工,上崗前要按工種進行消防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4.各部門都要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各種消防學習和演練活動。
第七章 應急預案
第二十八條 消防領導小組是賓館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火災應急方案一般應包括報警與接警、成立救災指揮部、通報、組織滅火、疏散與救護、安全警戒等內容。
第二十九條 當消防報警系統發出警報信號后,值班人員應立即查清報警地點、位置,如確認起火,要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口齒要清晰,詳細說明起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火勢情況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務部門、工號、電話號碼等。同時立即報告賓館經理。
第三十條 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立即投入救火指揮工作,主要職責是:
1.根據火勢情況組織人員疏散。
2.掌握火勢發展情況及時調集力量,布置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排煙等任務。
3.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服從統一指揮。
第三十一條 疏散和救護:
1.疏散就是按事先規定的道路,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要使疏散有條不紊地進行,就必須明確分工,把責任落實到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隊員。
2.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帶領客人疏散時,必須逐房清理,不讓一人遺漏。
3.在餐廳等人員較多場所,管理人員應分工負責,按照不同出口,盡快將賓客疏散到安全區域。
4.疏散中,前臺經理(或管理人員)應攜帶好電腦提供的當天客人情況,認真清點客人人數并年看護安慰好客人。
5.員工集結后要清點人數,財務部門攜帶現金和貴重物品轉移到指定地點。
6.在疏散的同時,一些與消防有關的重要部門則必須堅守崗位/照常運轉。
7.賓館的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科學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著火房間,后疏散著火房間相鄰房間;要先疏散著火層以上層面,后疏散著火層以下層面;要護送行動不便人員疏散。
第三十二條 在消防隊未到現場前,火災應急預案領導組要根據火情組織滅火或滅火有關工作:
1.根據火勢情況指揮切斷電源、可燃氣源。
2.派出人員關閉著火層防火分區的防火門,阻止火勢蔓延。
3.疏散、搶救傷員,指揮參戰人員實施滅火。
4.組織偵察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
5.及時匯報火情。
第三十三條 一旦發生火情,賓館要組織有關人員加強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務是:
1.不準無關人員進入賓館。
2.指導疏散人員離開大樓。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條 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使之成為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實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練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計劃,報公司安全生產部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所有規定均納入各級管理人員檢查范疇并進行嚴格考核。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報公司安全生產部審核批準后實施。
旅館業管理制度6
為維護旅館治安秩序,保證旅客生命財產安全,旅客住宿時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旅客住宿必須出示有效的身份證件,男女要求同居一室的,必須持有雙方的'《結婚證》;
二、境外旅客不準到非接待境外旅客的旅館住宿;
三、旅客不得私自留宿非住宿人員,不得轉借住宿證件,不準大聲喧嘩,收聽、收看收音機、電視機,音量不要過大;
四、旅客要提高防火意識,不準臥床吸煙,不得私自在客房內生火;
五、旅客所帶的現金、財物要到寄存室寄存,領取時要憑該旅館出具的寄存證件。攜槍住宿的軍警和司法人員,要將槍、彈藥送交當地公安機關或軍事部門寄存;
六、旅客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入旅館;
七、嚴禁在旅館內進行賭博、吸毒販毒、打架斗毆、酗酒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
八、注意公共衛生,保持店內清潔,愛護旅館財物,損壞東西要照價賠償;
九、旅客發現違法犯罪活動和可疑情況,要及時向旅館負責人或公安機關報告;
十、主動接受公安機關檢查。
旅館業管理制度7
保安人員主要負責賓館的的巡查工作,維護賓館內部治安秩序。賓館的`安全巡查工作,同賓館的命運息息相關,為了保障賓館所有客人及員工的財產和人身安全。
一、人員在崗巡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賓館各項規章制度。
二、夜值巡邏人員必須認真負責,不許打瞌睡。
三、巡邏人員在巡查期間應與各崗位保持聯系。每次巡查時,應嚴格認真地對賓館各部位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對巡邏期間發現的情況應及時妥善處理,并報當班領班。
四、巡邏人員應服從當值領班的統籌安排,無特殊情況,不得更改巡邏路線和次數,改運巡邏路線時應作詳細記錄。
旅館業管理制度8
為了維護賓館治安秩序,保護旅客安全,有效控制違法犯罪分子,現就賓館貴賓來訪登記規定如下制度。
一、設立來訪登記處,由前臺負責辦理來訪手續,二、來訪人員需進房會客一律憑身份證辦理來訪登記手續,并征得住客同意后方可進客房會客。
三、來訪人員離訪時,必須在來訪人員登記表上離訪時間欄內準確填寫離訪時間,四、來訪客人必須于晚上23時前離開客房
五、辦理來訪登記手續,要文明禮貌,熱情宣傳來訪須知和賓館的管理制度
六、認真做好來訪人員證件查驗工作,并督促來訪人員按時離房,發現公安機關通緝人員或有現行違法人員應立即報告,并交公安機關處理。
七、嚴禁來訪人員利用來訪方便,在賓館從事非法職業,聚眾賭博,吸毒販毒的違法犯罪活動。
旅館業管理制度9
一、本賓館設立獨立的登記臺,建立旅客登記單,安裝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并配備專職前臺登記人員對住宿旅客進行登記。
二、賓館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登記住宿,嚴禁借用、冒用他人證件登記住宿或一人登記多人住宿
三、賓館前臺登記人員須對旅客出示的有效身份證件進行認真核對,對人證相符的旅客在住宿登記單上逐項填寫姓名、性別、住址、證件種類和號碼、住宿房間號碼等項目。
四、賓館前臺登記人員在為旅客辦理入住手續后,應立即將旅客住宿信息錄入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上傳至公安機關;旅客退房時,旅館前臺登記人員在為旅客辦理退房手續后,應及時將旅客退房信息錄入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上傳至公安機關。
五、賓館業接待團隊住宿時,由領隊或召集人負責收集本團隊人員有效身份證件,提供給賓館逐一掃描并傳輸到公安機關。
六、賓館業應確保安裝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正常運行。如果系統發生故障應立即通知維護人員進行排除
七、賓館業應將旅客住宿登記單按時間順序妥善保管備查
旅館業管理制度10
一、接班隊員提前15分鐘簽到后到達崗位,由上一班保安員交待工作中應注意的事項,做好相關交接;
二、交接班時應認真填寫《海燕賓館值勤記錄登記表》。交班時把注意事項,器械物品以及工具的相關情況記錄交代給接班人,接班人應仔細檢查并簽名認可;
三、接班人無論何種原因未能到崗或未辦理交接班手續時,當班人員不得下班離崗;
四、交班人員應安排好本班未能處理的.事情;
五、交班人員下班后統一到指定位置集合,由組長講評本班的工作情況,及交待其它事項;
六、注意上下班途中的儀容儀表和行為舉止。
旅館業管理制度11
一、餐廳應當保持整潔,無蒼蠅、無灰塵,在餐具擺臺后或有顧客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
二、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后未使用的應當回收消毒保潔,保證餐具無破損。
三、供顧客自取的調味料,應當符合相應食品衛生要求。
四、當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確有感光性狀或可疑變質時,餐廳服務員應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告知備餐人員立即檢查同類食品,確保安全衛生。
五、定期清理檢查吧臺銷售的食品,防止過期或變質的食品售出。
旅館業管理制度12
旅館業職工發現旅客中有下列情況的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一、危害國家安全或兇殺、縱火、爆炸、搶劫、詐騙、盜竊、賣淫、走私、賭博、吸毒、販毒、傳播淫穢物品、拐賣人口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二、與公安機關通緝或協查的罪犯、查找的贓物相似的;
三、攜帶有違禁物品、危險物品的`;
四、持有使用、偽造、涂改過的證件的、證件和身份不相符的;
五、旅館工作人員知情不報或隱瞞包庇違法犯罪活動的,公安機關視情節,依法作出處理。
旅館業管理制度13
為加強消防管理,維護正常經營秩序,防止事故發生,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結合本賓館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員工入職需經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安保部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員工必須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了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實行每日防火巡查、每日檢查消防器材制度,安保部每日巡查,并做好記錄。
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及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四、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實行24小時值班。
五、對營業場所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必須定期進行檢察、維護,以保證其靈敏度和應有功效。
六、對存在火災隱患的部門,要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七、建立用電、用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如電工等)需持證上崗。
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賓館,如發現危險情況,立即報告保安部妥善處理。
九、專職消防隊員需持證上崗;組建義務消防隊伍,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十、根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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