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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現如今,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
一、施工現場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項目建設堅決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各種質量管理文件、規程、規范和標準,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優質、安全、高效至上。
2、項目要保證工程質量,由分管副總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和安檢部組成的質量安全體系,專人負責施工質量、現場堅督和檢測及核驗記錄,并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熟記錄,整理完善各項施工技術資料,確保施工質量符合國家規范要求。
3、進行經常性的工程質量知識教育,提高操作人員技術水平。實行施工、檢驗、監管現場三同時制度,到關鍵部位時,公司相關領導和項目技術負責人、質量檢查員以及職能部門到現場進行指揮和技術督導。
4、施工現場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按照施工規范要求層層落實,保證每道工序的施工質量符合驗收標準。堅持做到每個分項、分部工程施工質量自檢自查,嚴格執行“三檢”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處理好決不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
5、隱蔽工程施工前,經自檢合格后報監理公司查驗,經監理工程師查驗合格后及時辦理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方可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嚴格把好材料進出質量關,所有材料、配件、設施使用前必須獲得職能部門檢測同意或標定,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不合格的產品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工程施工前及時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材料復試,材料沒有檢驗證明,不得進入隱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術資料檔案制度,專人負責整理工程技術資料,認真按照工程竣工驗收資料要求,根據工程進度及時作好施工記錄、自檢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將自檢資料和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分類整理保管好,隨時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
8、對違反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的人,將按不同程度給予批評處理和罰款教育,并追究其責任。不達標不予簽證、付款。對發生事故的當事人和責任人,將按上級有關規定程序追究其責任并做出處理。
二、圖紙會審設計變更制度
1、工程實施工前必須對設計提供的圖紙進行圖紙會審,由公司按分類組織進行,具體由分管領導組織,項目部負責人與相關技術人員、工程監理、設計單位和有關各方一道查閱熟悉圖紙、了解圖紙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圖紙會審意見。
2、圖紙會審應做好記錄,由分管領導和項目部組織會審單位,會審提出的問題及時解決,并詳細記錄,寫成正式文件(必要時由設計單位另出修改圖紙),監理(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的代表和技術負責人均應簽名蓋章認可,列入工程檔案。
3、在施工過程中,無論建設單位還是施工單提出的設計變更都要填寫設計變更聯系單,經設計單位和監理和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和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進行后續實施。
4、如果設計變更的內容對建設規模、投資、工藝、質量、安全等方面影響較大的,必須由公司審批后報送相關主管部門核準。
5、所有設計變更資料,包括設計變更聯系單,修改圖紙均需文字記錄,納入工程檔案。
三、崗位培訓制度
1、培訓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實”即“多樣化、規范化、科學化”和“實際、實用、實效”。做到需要和常態化。
2、項目部應根據培訓計劃及職工的排班情況,有針對性的科學安排培訓。職工應按時參加培訓。
3、每次課程結束后,項目部將安排考試。考試的形式為書面答卷結合口頭問答及崗位抽查。崗位抽查指項目部就所講授的培訓內容是否被學員運用到實際工作中進行隨機考核。
4、凡每次考試不及格者,不得上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崗。考證優秀者將視情況予以獎勵。
四、工程技術復檢制度
技術復核是保障,根據單位工程具體情況,下列必須復核:
1、放線、定位、基槽(坑)、標高、標深、消防間距、焊接、吹掃、探傷、回填、試壓、堡坎護坡、指示燈、壓力表。管溝的標高、開挖、回填,管道焊接、陰極保護、斷面尺寸,全部要達標符合設計規范。
2、設備招標、合格證、安裝、調式、說明、修正、使用規范、技術參數、都要符合行業規范,有關附件必須齊全。
3、預制構件、預埋件、預留孔、保護套、地埋管、沙墊、砼、砂漿配合比(作為計量資料)要符合標準。
4、關系到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項目。
技術復核后,施工員應立即填寫復核記錄和自復意見,關鍵部位要拍照,報監理(建設)單位復核認可、要經分管副總核實。
五、技術交底制度
1、堅持以技術進步來保證施工質量的原則,每個工曠、每道工序、每個環節、每個結構施工前,項目部(分公司)必須進行技術交底。
2、項目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及施工管理有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明確關鍵性的施工問題,主要工種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點、采用技術文件、檢測要求以及安全技術要點。
3、施工員對班組長進行技術交底,明確圖紙要求,采用作業指導書,施工方法要點,技術措施要點,質量標準要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點。
4、班組長對作業班組進行技術交底,結合具體操作部位,明確各部位的操作要點,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崗位職責。
5、各級技術交底以口頭進行,并有文字記錄,參加交底人員履行簽字手續,技術措施不當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質量事故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六、隱蔽工程驗收制度
1、工程完工后無法進行檢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別是重要結構部位及有關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副總經理都要督促資料員現場管理進行隱蔽工程驗收。
2、分項工程施工完畢后,應由副總經理和工程部及施工員會同質檢員進行自檢,并簽發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在指定日期內,由監理(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簽具驗收意見。
3、隱蔽工程在未進行驗收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違反驗收制度,造成返工損失時,應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4、管道無損探測由有資質專業單位負責,檢測報告和隱蔽工程驗收單位由工地資料員保管,竣工整理成冊,納入工程檔案。
七、材料采購、檢驗、管理制度
1、材料進場必須有材料員、質檢員、工程部門負責人到場進行驗收,做好進貨檢驗記錄。
2、鋼管、接頭、表閥、材料等原材料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還應及時做材料標識和復試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員工程部門負責人與供貨方交涉,辦理退貨、調貨、索賠工作。
3、各種材料的領用,發放必須持有工程部簽發的材料領用單后,副總經理批字,倉庫保管員方可發放有關材料。
4、各種材料進場后至使用前均要掛設過程標識,明確檢驗狀態,表明該批材料是否為待檢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5、倉庫保管員應根據不同材料分類堆放,并根據不同性質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熱等保護工作,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門倉庫、專人保管、登記和領用。
八、工程質量“三檢”制度
1、自檢:
操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必須按相應的分項工程質量要求進行自檢,并經班組長驗收后,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施工員應督促班組長自檢,為班組創造自檢條件(如提供有關表格、協助解決檢測工具等)要對班組操作質量進行中間檢查。
2、互檢:
工種間的互檢,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組長應進行交接檢查,填寫交接檢查表,經雙方簽字,方準進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應向下道工序辦理成品保護手續,而后發生成品損壞、污染、丟失等問題時由下道工序的單位承擔責任。
3、專檢:
所有分項工程、隱檢、預檢項目,必須按程序,作為一道工序,邀請專檢人員進行質量檢驗評定。
九、管溝開挖回填、管道試壓制度
1、管溝開挖、回填必須按指定專人負責指導,嚴格按圖紙和規程要求執行。
2、尺寸、數量、填沙和高、寬度、必須嚴格執行工程質量施工與驗收規范的規定,不得偷工減料。回填后的復耕和護坡堡坎要有利農田和管道保護。
3、管溝開挖、回填和護坡堡坎要作好隱蔽記錄,并在監理(建設)單位見證人的監督下現場負責人和施工方同時簽字負責,收集資料準確無誤。
4、管道試壓前必須在技術負責人指導下,搞好吹掃,強度試呀壓時,先行報告公司技術監督、安全管理、消防和特種壓力管理部門、監理(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現場共同進行,并做好記錄。達到壓力等級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5、管道試壓不合格或有漏氣,及時減壓修復再復試,合格后由各方面參檢負責人簽字匯合技術資料匯總成冊。
十、分項、分部(子分部)工程驗收評定制度
1、施工過程中必須對分項工程進行質量驗收評定,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會同質檢員、班組長參加驗收評定,并做好記錄簽字。不合格者應予返工。
2、分部工程完工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會同施工員、質檢員進行分部工程驗收,檢查分項工程驗收資料,根據資料給予評定后報監理(建設)單位驗收評定。
3、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可分層段)經項目部(分公司)驗收評定后,經公司質量科驗收簽章后,報監理(建設)單位驗收評定。
4、單位(子單位)工程達到竣工標準后,由項目部(分公司)將全套工程技術文件上報公司質量科審核,核定工程質量自評等級,經公司總經理、總工程師審定并簽章后報監理(建設)單位核查。
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
一、質量管理制度
1、項目經理部技術負責人主要負責質檢部的領導,實行質量制度“一票否決權”,在質量與進度發生矛盾時,以質量為先的原則。質量檢查組織職能機構如下:
2、實行全面的質量管理,成立崗位班組的檢查小組,開展檢查活動,使質量進一步提高。
3、對主要崗位安排專人持證上崗,并保證人員相對穩定。
4、加強原材料的管理工作和檢查工作,設立專人進行驗收,為保證原材料進場符合要求。
5、對于運到場地的不合格材料要及時清除出場,做到不合格材料工地不過夜。
6、鋼材、磚等原材必須有產品合格證,使用前按規定請監理、建設、質監方進行現場取樣,填寫取樣見證單,后送檢。
7、建立質量自檢、互檢、專業檢查相結合制度,工地質檢員、工程負責人及監理方代表檢查并確定質量等級。
8、堅持每一項工序簽字、驗收制度,上道工序未經驗收,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項目經理、專(兼)職安全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取得安全管理合格證書。
2、堅決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健全安全管理網絡,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委員會(小組)和專(兼)職安全員。
3、職工上崗前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4、安全設施不齊全、人身安全無保障時,嚴禁冒險作業、違章作業。
5、嚴禁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發生。
6、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崗位安全規程教育和安全考試,或安全考試不合格,未取得《安全操作證》者,不準上崗。
7、操作工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和崗位安全培訓,熟悉崗位工藝技術和熟練掌握所用設備的性能和操作規程,培訓考試合格方可獨立操作。
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國家勞動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進行相應工種的作業,嚴禁無證上崗。
9、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得違章作業。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時不準打鬧,不準擅離工作崗位。
10、飲酒后,不準進入施工工地,不準操作施工機械,不準駕駛任何機動車輛。
11、對施工現場附近的溝、坑及高、低壓輸電線路等危險處,應安裝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警示標志。
12、嚴禁隨意拆除、移動或損壞安全防護措施、裝置、設施及安全標志、安全警示牌、操作標記牌等。
13、安裝拆卸應有專人統一指揮,明確分工,互相配合,協調操作。
14、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技術性能良好,裸露的.旋轉和傳動部位(齒輪、萬向軸、皮帶、鏈條、軸頭等)必須安裝牢固的防護罩。
15、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施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必須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人員進行電氣操作。
16、作業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17、各類用電人員應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使用電器設備的基本性能,負責保護好所有設備和輸電線路,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18、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19、攪拌機作業場地應有良好的排水條件,不得積水,機械近旁應有水源。
20、攪拌機應安放在平坦堅硬的地基上用方木或撐架架牢,并保持水平。
21、作業前應先空車運轉,檢查設備各部件的運轉、操作,制動情況,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
22、作業后,應對攪拌機進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員如需進入筒內清洗或維修時,必須切斷電源,設專人在外監護,或卸下熔斷器并鎖好電閘箱,方可進入。
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
第一條嚴格遵守《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計量法》、《食品衛生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試行條例》、《查處食品標簽違法行為規定》、《產品標識標注規定》、《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食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產品標準的要求。
第二條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企業設立條件。對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在取得生產許可資質的前提下組織生產。
第三條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提高企業質量管理水平。企業負責人和主要管理人員了解食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具有與食品生產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熟練技術工人和質量工作人員。
第四條具備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的生產設備、工藝設備和相關輔助設備,具有與確保產品質量合格相適應的原料處理、加工、貯存等廠房或者場所。具備產品質量安全的環境條件。
第五條食品加工工藝流程科學、合理,生產加工過程嚴格、規范,對生產關鍵點進行嚴格控制。
第六條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劑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嚴格進貨驗貨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
第七條按照有效的產品標準組織生產,無強制性標準規定的,符合企業明示采用的標準要求。
第八條具有質量檢驗和計量檢測手段,檢驗和檢測儀器定期通過計量檢定。
第九條在生產全過程建立標準體系,實行標準化管理,從原材料采購、產品出廠檢驗到銷售后服務實施全過程質量管理。
第十條食品的包裝材料、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安全,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污染。
第十一條產品出廠前經過嚴格檢驗、確保出廠產品檢驗合格。
第十二條產品標識標注及食品市場準入標志的使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
為切實搞好我區的質量標準化工作,近一步強化機電區的質量標準,爭創樣板工程,在動態中達到部級,經區務會研究,質量標準化工作安排如下:
一、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領導機構:
組長:正區長
副組長:各主管副區長
二、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目標:
機電硐室質量標準化一級品率100%,質量標準化達到95分以上,爭創樣板工程。
三、實施措施:
1、范圍:各主要機房硐室
2、負責人:主管質量副區長、班長。
3、標準:
(1)機電設備符合質量標準化要求;
(2)無雜物,無積水,無淤煤等;
(3)資料、管理制度齊全,并現場張掛;
(4)衛生堅持清掃,保持干凈整潔;
(5)各種牌版保持清潔整齊;
(6)材料保證分類碼放,編碼管理;
(7)各種保護齊全;
(8)電氣設備齊全可靠;
(9)電纜吊掛符合規定。
四、文明生產
1、井下移動電氣設備應上架,五小件(電鈴、按鈕、打點器、三通、四通)應上板,有標志牌,防爆電氣設備和五小件應有入井合格證,各種設備、設施表面清潔。
2、機房硐室、機道和電纜溝內外應衛生清潔,窗明幾凈,無雜物,無積水,無油垢,電纜排列整齊,無銹蝕,無跑、冒、滴、漏現象;防火器材、電工操作絕緣用品齊全合格;各種場所、硐室不使用可燃材料裝飾。
3、無違章指揮、無違章作業、無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
為實現我礦安全生產無事故,確保工程質量和機電各環節優質運轉,各班組和個人都要實行標準化和文明生產工作,為促進我礦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不斷的提高,機電隊特制定安全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一、成立安全質量標準化、文明生產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組班長。
組長全面負責:本隊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工作,并是落實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副組長全面負責:本隊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并落實各班組的`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工作,對工作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
李xx(皮帶班大班長)臨時負責:皮帶班、皮帶、工業區內衛生區,井底的文明衛生,對轄區內的管線文明生產質量標準化管理負全責。
郭xx負責:煤場衛、工業區內衛生區,的文明衛生,對轄區內的管線文明生產質量標準化管理負全責。
楊xx負責:加工班、維修組、泵維修組、瓦抽站、主扇房、空壓機房、礦燈房、井上皮帶高低壓、壓風低壓、主扇高低壓、瓦抽高低壓,外線班、35kv變電所及高低壓電纜、生活區變電配電所、供電廣場照明線路、工業區廣場,對轄區內的管線文明生產質量標準化管理負全責。
翟xx負責:電工班、中央變電所、采區變電所、井下中變高低壓、主排水泵房、,井下壓風高低壓、主副大巷照明線路、采變高低壓、主皮帶等井上下五小電器衛生區,對轄區內的管線文明生產質量標準化管理負全責。
尹xx負責:鍋爐房、凈水站、隊部會議室、隊部辦公室衛生區,對轄區內的管線文明生產質量標準化管理負全責。全隊文明生產工作,每月負責組織一次質量標準化檢查工作,(質量標準化檢查可與安全檢查合并檢查)。對全隊的質量標準化管理負全責。
二、質量標準化工作執行過程中必須責任到人,包機到人。
三、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管理標準》要求,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及時完善相關質量標準化內容。
四、獎懲辦法
1、各分管隊長必須負責好本轄區的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工作,如礦、公司來礦檢查,因本轄區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不達標,影響全隊成績的,扣本轄區責任人100分/次。
2、每次安全大檢查,查出的質量標準化和文明衛生不合格地方,應及時進行整改,不得推諉,否則扣責任人50分/次。
3、發現問題不整改,不匯報的,扣責任人20分。
未盡事宜且按有關制度執行。
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
為加強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管理,提高食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健康,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第79號令《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要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管理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第一條 凡是在轄區內從事以銷售為目的的食品生產加工經營活動(國內銷售的),必須符合國家質檢總局第79令要求。
第二條 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的質量規定,滿足保障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不得超出有毒有害物質限量要求。
第三條 對從事國家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企業,必須具備保證食品質量安全必備的生產條件,按規定程序獲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所生產加工的食品必須經檢驗合格并加印(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QS)后,方可出廠銷售。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應當在證書有效期內,每滿1年前的1個月內向所在地縣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交持續保證食品質量安全必備條件情況的年審報告.
第四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企業設立條件。
第五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備和持續滿足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環境條件和相應的衛生要求,應當建立生產記錄和銷售記錄,應當建立食品質量安全檔案,保存企業購銷記錄、生產記錄和檢驗記錄等與食品質量安全有關的資料。企業食品質量安全檔案應當保存3年。
第六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設備、工藝裝備和相關輔助設備,具有與產品質量安全相適應的原料處理、加工、包裝、貯存和檢驗等廠房或者場所。生產加工食品需要特殊設備和場所的,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規定的條件。
第七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生產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食
品添加劑(含食品加工助劑)、包裝材料和容器等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必須實施進貨驗收制度,并建立臺帳,不符合質量安全要求的',不得用于食品生產加工。不得違反規定使用過期的、失效的、變質的、污穢不潔的、回收的、受到其他污染的食品原材料或者非食用的原輔料生產加工食品。使用的原輔材料屬于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必須選購獲證企業的產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情況和國家要求備案的其他事項報所在地縣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
第八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采用科學、合理的食品加工工藝流程,生產加工過程應當嚴格、規范,防止生物性、化學性、物理性污染,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潔物品。
第九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按照有效的產品標準組織生產。依據企業標準生產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管理食品的,其企業標準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不得降低食品質量安全指標.
第十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有與食品生產加工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熟練技術工人、質量管理人員和檢驗人員.從事食品生產加工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影響食品質量安全的其他疾病,并持有健康證明;檢驗人員必須具備相關產品的檢驗能力,取得從事食品質量檢驗的資質.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食品質量安全知識,負責人和主要管理人員還應當了解與食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第十一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具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質量安全檢驗和計量檢測手段,檢驗、檢測儀器必須經計量檢定合格或者經校準滿足使用要求并在有效期限內方可使用。企業應當具備產品出廠檢驗能力,并按規定必須實施出廠檢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出廠銷售。
第十二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在生產的全過程實行標準化管理,實施從原材料采購、生產過程控制與檢驗、產品出廠檢驗到售后服務全過程的質量管理。鼓勵企業獲取質量體系認證或HACCP認證,提高企業質量管理水平。
第十三條 出廠銷售的食品應當進行預包裝或者使用其他形式的包裝。用于包裝的材料必須清潔、安全,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出廠銷售的食品應當具有標簽標識,食品標簽標識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第十四條 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必須安全,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污染,能滿足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的需要。
第十五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嚴禁下列行為:
(1)違反國家標準規定使用或者濫用食品添加劑;
(2)使用非食用的原料生產食品;加入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
(3)以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肉類生產食品;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生產食品;生產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的食品;
(4)在食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5)偽造食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質量標志;
(6)生產和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的食品及相關產品.
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7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二、目標
安全質量標準化實現動靜態達標。
三、環境整治標準
1、環境衛生包干區要做到“四無一暢通”。即:無雜物、無積水、無淤泥、無積塵,水溝暢通。
2、嚴禁攜帶瓜子、花生、果殼入井,嚴禁亂扔一次性消耗品(包裝盒、塑料瓶、紙屑等)。
3、鏈板機頭、控制臺、及交接班等處要保持清潔
4、掛衣架或掛衣鉤正常使用,衣服不準亂搭亂放。
5、工具包不得隨意亂掛,各施工點必須指定地點統一吊掛整齊。
6、衛生包保區域實行掛牌管理,責任到人。
四、材料定置化管理
1、材料分區集中碼放整齊。
2、木料、蓋板、錨索、鋼帶、金屬網必須分層碼放整齊,相鄰材料外緣必須成一條線,高度不超過1.2米。
3、炮泥必須入池管理,料池砌成長方形,料池距軌道不得小于400mm。
4、堆放材料安全間隙要求
①嚴禁在巷道兩側同時堆放材料,原則上水溝側不準堆料,特殊情況必須經礦許可。
②材料堆放處行人側安全間隙必須達到700mm,材料堆放外緣與軌道間距不小于300mm,否則嚴禁堆料。
五、牌板吊掛管理規定
1、所有材料及配件必須懸掛標志牌。
2、同一地點規格一致的牌板必須裝框或組合吊掛,且做到平、直、穩,不準采用鐵絲鉤直接吊掛。
3、單塊牌板必須靠幫吊掛平直、牢固。
4、能組合吊掛的牌板如沒有牌板框的,上下用木條、上木螺絲固定,木條兩端不得超出牌板板面。
5、牌板必須吊掛在醒目地段,底邊距腰線以上0.2米處,距離底板不得小于1m。
6、圖牌板內容必須齊全、準確、完整無損,板面潔凈,每班由班長或跟班隊長負責整理并清洗牌板。
六、管路吊掛管理規定
1、臨時安裝的管路必須與現有管路做到統一,吊掛平直。
2、因巷道維修或施工作業影響造成管路下放的,完工后必須將管路重新吊掛平直。
3、多層管路吊掛,原則上細管在上、粗管在下。管路吊掛平直,多層管路法蘭盤對齊,相鄰管路間距均勻(任意50米范圍內間距誤差±50 mm)。吊掛點間距保持均勻。每節管路一處吊掛點,允許誤差≤0.5米。“C”形鉤開口處一律指向巷幫,上、下“C”形鉤吊成直線。
4、壓風、供水管路每隔50米設置一個風、水拔哨。拔哨方向保持一致(向上),與水平面夾角45°;排水管路拔哨根據現場需要設置。
5、管路每隔100米噴字(或標志牌),標注管路名稱、流向。每節管路進行編號。
七、處罰制度
1、巷道及時安人清理,巷道無浮煤、雜物,無腳丫,無積水,無空幫空頂。一處不符合要求處罰責任單位負責人及責任人各100元。
2、未按管路吊掛管理規定執行的,一處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負責人及責任人各100元。
3、管路吊掛鋼絲繩,繩頭伸出長度大于100mm未處理,一處罰責任人和負責人各100元。
4、管路跑、冒、滴、漏(200mm處有手感、滴水成線的),不符合要求未安排處理的,對責任人每處罰100元。
5、電纜使用鋼絞線吊掛,電纜鉤統一,規格要平直、整齊、間距均勻,不符合要求的按每處對責任隊負責人及責任人各處罰款100元。
6、各類管線拆除后,吊(懸)掛物不及時拆除的.,一處罰責任人100元。
7、巷道內堆放的設備、材料必須分類碼放整齊,并實行掛牌管理,違反一項處罰責任人100元。
8、物料堆放在軌道兩側,人為造成安全間隙不夠,威脅行人行車安全的,罰責任人200元。
9、環境包保及整治區域不實行掛牌管理的,處罰責任單位負責人100元。
10、材料牌板大小不一致、吊掛不整齊,每塊處罰責任人100元。
11、牌板字跡潦草或模糊,專用牌板挪作它用,每塊罰責任單位負責人及責任人各100元。
12、損壞的牌板不及時更換,發現一處罰責任單位負責人100元。
20、對于故意涂抹、損壞牌板者,一經發現,責任人處于都100元罰款。
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8
第一章安全生產管理
第一條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予以上墻。
(二)、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必須制定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并每月考核一次。
(三)、施工單位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監理單位配備專職
安全監理工程師,負責管理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管理人員的數量
安質安監站的要求配備充足。
第二條目標管理
現場傷亡事故目標為“零”,文明施工達到《建筑施工安全
第三條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
(一)、施工單位要根據工程的特點、施工工藝和施工方法,編寫較為全面、具體、針對性強的安全技術措施,監理單位編制安全文明施工專項監理方案。
(二)、工程專業性較強的項目,例如打樁、基坑支護、土方開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裝、腳手架、臨時用電、塔吊、物料提升機、外有電梯等均需要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
(三)、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須經監理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四條教育與技術交底
(一)、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班組安全活動制度以及工人崗前培訓制度,未經培訓或雖經培訓但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二)、杜絕安全員無證上崗,杜絕操作班組未經安全技術交底上崗,杜絕工人未經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合格上崗。
(三)、特種作業如人員和中小型機械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
第五條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每星期對現場不少于一次全面檢查,對存在(發現)的問題要定人、定時及時整改。
第六條安全標志
(一)、施工現場應有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安全標志應按圖掛設,特別是主要施工部位、作業點和危險區域及主要通道口均應掛設相應的安全標志。主入口搭設綠色通道,懸掛安全警告標志、安全通道指示箭頭等。
(二)、施工機械設備應隨機掛設安全操作規程牌。
(三)、各種安全標志牌須符合國家《安全標識》(GB2894—82)的規定,統一制定,張掛美觀。
第七條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新工人入場,必須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和“崗前培訓”。
(二)、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帶等)。
(三)、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四)、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五)、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六)、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隨意攀爬走動。
(七)、深基坑(槽)施工保持做到邊坡穩定,確保基坑圍護安全、穩固、可靠。
(八)、危險部位的邊沿、 “臨邊、洞口”要設置防護欄護或封蓋,并且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九)、施工現場須按規定設置安全通道,主體結構施工過程中上下樓層須設置安全通道。
(十)、裝卸、堆放材料和工具、設備以及施工車輛,與坑槽必須保持安全距離。
(十一)、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十二)、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十三)、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十四)、施工現場地需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十五)、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等。
第八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一)、工地所有臨時用電由專業電工(持證上崗)負責,其他人員禁止接駁電源。
(二)、施工現場每個層面必須配備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電箱。
(三)、臨時用電,執行三相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四)、所有臨時線路必須使用護套線或海底線。必須架設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上。
(五)、嚴禁用花線、銅芯線亂拉亂接,違者將被嚴厲處罰。
(六)、所有插頭及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氣開關不能一擎多用。
(七)、所有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使用。
(八)、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及施工用金屬平臺必須要有可靠接地。
(九)、接駁電源應先切斷電源。若帶電作業,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并有三級以上電工在場監護才能工作。
第二章文明施工管理
第九條封閉施工
(一)、施工現場要封閉施工,沿工地四周必須連續設置圍
墻,圍墻做法按照《杭州市建設工程圍擋設置與安全使用管
理導則(試行)》實施。
(二)、現場必須實行封閉管理,建立門衛制度,嚴格執行
外來人員進場登記制度。
(三)、實行工作人員帶戴卡上崗制度,進入施工場地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佩戴工作卡。
第十條施工場地
(一)、施工單位根據現場及施工工藝,設計總平面布置圖,施工總平圖包含:道路布置,獨立生活區,獨立辦公區,綠化布置,現場加工場地,臨時供水、臨時供電線路、各種材料固定堆放場地,塔吊、人貨梯等大型機具位置詳圖,工程概況牌等,并報監理、業主審核后按圖實施。
(二)、現場實行硬地坪施工,道路通暢、平坦、整潔,排水暢通,不積水,嚴禁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污染河流。
(三)、建筑材料、機具、構配件嚴格按照總平圖分類堆放放,安全、整齊,并統一懸掛標牌,注明其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產地等。
(四)、建立現場衛生清潔制度,落實到人,做到工完場清。車輛必須洗凈出場,杜絕在場外道路上“拋、灑、滴、漏”污染環境。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在固定場地并及時清運,嚴禁高空拋物。
(五)、積極美化施工現場環境,根據季節變化,種植綠化植物。
第十一條消防防火
(一)、施工現場的每個層面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消防器材。
(二)、保衛人員每天必須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損耗應及時補充。
(三)、消防器材安放處必須有明顯的標記。
(四)、消防器材的設置地點以方便使用為原則,不得隨意變更消防器材的放置。
(五)、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六)、漆類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險品倉庫。油漆工施工時要避開火源、熱源。
(七)、施工現場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須實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保證有專人值守,做到人走火滅。
(八)、保持消防道路通暢,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刻組織人員撲滅,必要時向消防部門報告。
(九)、臨時工棚等設施支搭符合防盜防火要求。定期進行防盜防火教育,經常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十)、現場必須建立健全消防責任制和管理責任制,繪制消防平面布置圖,并成立消防領導小組,現場配備足夠數量合適的消防器材,并有專人保管,各類消防器材設施完好,配備合理,并且都在有效試用期內。
(十一)、建筑物每層應配備消防設施,高層建筑應設置消防水源管道(2寸立管,設加壓泵,留消防水源借口),配足滅火器,放置位置正確,固定可靠。
(十二)、現場動用明火作業必須執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明火操作有專人監護,并配備滅火器和隔離措施,氧氣和乙炔瓶放置位置必須滿足規范要求,油漆倉庫,木工加工間、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儲藏間應張掛醒目的警示志標,設專人負責,配備適合的滅火器。
第十二條生活設施
(一)、施工現場作業區與辦公區、生活區徹底隔離,嚴禁在作業區和廚房住人。
(二)、宿舍搭設材料應符合相關規定,并有專項搭設方案,并嚴格驗收,驗收合格監理簽字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宿舍內嚴禁使用煤氣灶、煤油爐,電飯煲、電炒鍋、電磁爐、熱得快、電爐等器具。
(四)、工地食堂應有良好的通風和清潔衛生措施,天棚須吊頂,墻地面鋪貼瓷磚,冷熱、生熟食品分開儲存,防鼠、防蠅設施齊全,食堂衛生許可證及炊事人員健康證需張貼上墻。
(五)、現場設置固定的男女浴室及廁所,設置沖洗設施,并落實專人管理,及時清掃,保持清潔干凈,不許有蚊蠅孽生。高層建筑應每層設置臨時便溺設施并及時請倒,嚴禁現場隨地大小便。
第十三條綜合治理
(一)、現場要建立治安保衛制度,嚴防盜竊、斗毆、賭博、尋釁滋事等時間發生。
(二)、現場要設置職工學校,配備適當的娛樂設施,豐富職工的業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設。
(三)、現場必須備有急救藥箱(配備工地常用的急救藥品)和急救器材,經常性開展衛生防病宣傳教育。
(四)、現場要嚴格控制粉塵、噪音、泥漿等對環境的.污染,不得焚燒有毒有害物質。
(五)、制定防擾民制度和措施,夜間施工應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并向周圍居民公示,以取得其諒解和支持。
第十四條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
(一)、施工作業時不準抽煙。
(二)、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后要隨時清洗。
(三)、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用標牌注明。泥漿、土方、沙石等材料運輸時,不得沿途“拋、灑、滴、漏”,工地大門內側設置車輛沖洗設施,車輛出場前必須沖洗干凈,工地大門前及時清掃維護,確保清潔衛生。
(四)、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五)、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打赤膊上班。
(六)、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七)、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
(八)、對施工機械等躁聲采取嚴格控制,最大限度減少躁聲擾民。
第三章工程質量管理
第十五條制度管理
(一)、檢查施工前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各專項施工方案是否已審批完畢并抽查過程落實執行情況。
(二)、檢查監理規劃、各專業監理實施細則、旁站監理方案及其落實執行情況。
(三)、檢查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是否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和保證體系、施工質量控制和質量檢驗制度。
(四)、檢查監理工作程序有否體現事前控制和主動控制的要求。
(五)、檢查施工和監理資料是否齊全有效并及時整理歸檔。
第十六條記錄檢查
(一)、檢查監理日記、監理周報、監理月報。
(二)、檢查監理通知單。對施工過程出現的質量缺陷,專業監理工程師有否及時下達監理通知單責令承包單位整改并復查整改結果。
(三)、檢查工地例會紀要。工地例會應有項目經理參加,檢查分析工程項目質量狀況,針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并檢查成效。
(四)、檢查施工放線測量成果報驗和復查確認情況。
(五)、檢查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質量的驗收確認情況。
(六)、檢查樁位的偏差檢查記錄,抽查現場的實際情況。
(七)、檢查樁體質量檢驗報告和單樁承載力的檢驗報告。
(八)、檢查深基坑支護結構的位移監測記錄。
(九)、檢查基坑開挖至設計標高后的驗槽(坑)記錄。
(十)、檢查進場的預攪拌混凝土的質量證明書及試件強度試驗報告。
(十一)、檢查現場攪拌混凝土每工作班復稱抽查結果記錄。
(十二)、檢查現澆結構的軸線位置、垂直度、標高的偏差檢查記錄。
(十三)、檢查電梯井井筒長寬對定位中心線的偏差、井筒全高的垂直度偏差的檢查記錄。
(十四)、檢查分戶驗收實測實量結果資料,跟跟蹤偏差項目的整改落實情況。
(十五)、檢查節能分部工程的原材料質保資料及復試報告、施工工藝,參加節能分部工程現場的實體檢測和專項驗收。
第十七條質量控制
(一)、檢查進場的工程原材料構配件的質量控制情況。
(二)、對工程質量起重要作用的檢測項目,檢查相關各方是否參與進行見證檢測,確保施工過程中的關鍵質量得到控制。
(三)、抽查水泥攪拌樁施工中對水泥及外摻劑的質量、樁位、計量設備、機頭提升速度、水泥注入量、攪拌樁的長度及標高等主要施工質量參數的檢查記錄。核查現場控制情況。
(四)、檢查靜力壓樁。施工前檢查進入現場的成品樁、接樁用電焊條的產品質量控制情況。檢查試樁記錄。檢查施工過程壓樁順序、貫入情況、電焊接樁質量、樁體垂直度、電焊后的停歇時間等施工質量控制參數的檢查記錄。核查現場控制情況。
(五)、抽查混凝土灌注樁的施工順序、成孔、持力層、清渣、放置鋼筋籠、灌注混凝土等全過程的檢查記錄。核查現場控制情況。
(六)、檢查樁基的檢測方案是否經有關單位確認后執行。
(七)、檢查地基基礎子分部的質量控制資料,參加階段性中間驗收。
(八)、檢查基坑土方開挖的施工方法是否按批準的施工方案執行。
(九)、檢查錨桿及土釘墻支護工程施工質量收控情況。
(十)、檢查土方回填施工質量的控制情況。
(十一)、檢查模板及其支架的承載力剛度穩定性控制情況,是否有脹模、跑模現象。
(十二)、檢查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順序及安全措施有否按施工技術方案執行。
(十三)、檢查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或規范要求,有否報監理機構審批后執行。
(十四)、檢查鋼筋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及主控項目受控情況。
(十五)、檢查受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控制情況。
(十六)、檢查后澆帶混凝土澆筑有否按施工技術方案進行。
(十七)、檢查現澆結構的外觀質量存在缺陷的情況。
(十八)、檢查地下室防水分項工程施工質量的控制情況。
(十九)、參加基礎、轉換層、標準層、屋面層的隱蔽驗收。
(二十)、檢查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的質量控制資料及分項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情況。
(二十一)、檢查混凝土結構的觀感質量驗收情況。
(二十二)、檢查屋面防水層施工質量控制情況。
(二十三)、參加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中間驗收。
(二十四)、檢查裝飾分部工程施工的樣板先行制度執行情況。
(二十五)、檢查外墻面、內墻面、天花、地面等主要部位施工過程質量受控情況。
(二十六)、檢查陰陽角的方正順直及細部質量受控情況。
(二十七)、檢查門窗工程安裝分項工程施工質量的控制情況。
(二十八)、檢查監理機構對項目驗收前的準備工作情況。
(二十九)、參加工程項目竣工預驗收。
(三十)、組織工程項目竣工驗收。
第十八條到崗檢查
(一)、檢查監理人員是否履行職責,對承包單位的施工過程進行巡視、檢查、檢測。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是否按照設計文件、施工規范和批準的施工方案施工,是否使用合格的原材料構配件,已完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質量缺陷。
(二)、抽查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尤其是質檢人員是否到崗到位,施工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操作條件是否滿足工藝操作要求,特種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第四章設備安裝工程質量管理
第十九條事前控制
(一)、參與圖紙內審和圖紙交底。認真熟悉施工圖的內容、要點、特點和難點,弄清設計意圖,掌握工程現場情況,找出與建筑、結構和工程現場不符合的設計內容,并形成紀要。
(二)、工程部督促監理單位審核設備安裝施工組織設計,并報工程部審批。
(三)、審查監理單位的建筑安裝工程專業監理細則,關鍵的施工部位和施工階段(特別是隱蔽工程施工、原材料報驗和設備調試階段)的監理細則應詳細,且對工程質量進行有效控制。
(四)、了解施工單位人員的素質和施工經驗,審查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會同專業監理工程師檢查施工單位的機具和檢測設備。
(五)、審查監理人員上崗資質,檢查監理人員到崗情況符合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督促監理單位調整到位。
(六)、會同專業監理工程師核查進場材料應符合設計、合同要求及國家相關的規范、標準,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限期退場。
(七)、督促施工單位上報所有規范清單,審查其有效性。
第二十條事中控制
(一)、加強技術交底要求、應注意的問題和施工制訂方案、技術措施等各個方面,使其明確各自施工任務要求,以確保工程質量。
(二)、加強水電安裝與土建協調配合土建工程是水電安裝施工的前提,土建工程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水電的安裝和施工,二者的協調配合,是工程整體質量得到保證的基礎。督促水電技術員和施工人員應該認真對圖紙進行審核,如果有不協調和矛盾的地方,要請土建設計人員想辦法予以解決。
(三)、制定嚴格的質量驗收標準水電安裝在施工階段,要認真執行工序交接檢驗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轉入下道工序,做好各種施工試驗和隱蔽驗收,并及時做好資料的記錄。
(四)、功能質量控制設備安裝各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完畢,必須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分部(子分部)工程做功能檢驗內容:
1、建筑給排水、采暖:隱蔽管線施工、衛生潔具安裝擺放。
2、建筑電氣:接地極焊接和接地電阻測試、埋地管線施工、管內穿線、配電箱及開關(插座)盒內配線、漏電開關測試。
3、通風空調工程:設備機組安裝、風管安裝、風量風速檢測。
(五)、加強施工過程工序質量控制,確保安裝質量。
1、避雷接地及其系統工程質量控制
2、電氣配管工程質量控制
3、電氣配線工程質量控制
4、燈具、箱、盤安裝質量控制
5、水衛管道安裝質量控制
6、設備安裝質量控制
(六)、設備與系統調試
1、配電系統調試運行正常,無跳閘。
2、消防弱電系統工作正常,反應靈敏。
3、建筑智能弱電系統工作正常。
4、要確保各系統成品保護措施落實。
5、要督促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各項試驗過程進行旁站,試驗結果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并做好相關記錄。
第二十一條事后控制
(一)、安裝完工后,督促相關單位做好成品保護工作。
(二)、工程驗收時各專業必須提供功能性試驗記錄后方可組織驗收。施工時不具備功能檢測條件的項目,竣工后具備條件,必須補測。
(三)、及時做好交付工作。
(四)、相關文件、記錄
1、施工圖內審、交底記錄表。
2、檢驗、調試報告檢查表。
3、施工檢查記錄表。
4、竣工圖等等相關竣工資料。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由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9
一、質量目標
爭取實現工程合格率100%;優良率≥80%;顧客滿意率100%;合同履約率100%。
二、工程質量保證體系
本項目部嚴格執行公司的規章、規范.實行項目經理為第一負責人的質量保證體系,項目副經理為質量工作的日常負責人,項目部成員負責工程質量控制。
三、質量保證管理措施
1.全面質量管理
強化執行“工法管理”:以“工法”、“規范”、“標準”為準則,加強質量意識教育,遵守各項質量管理制度;以提高技術素質為中心,強化質量意識,確保工程質量。
2.現場設備材料質量管理
設備安裝所需的原材料、構配件等是工程施工的組成部分,材料質量十工程質量的基礎,加強對現場材料的管理,從以下幾個方面提高材料的質量保障:
⑴合理組織材料供應,按質、按量、如期滿足工程需求,確保施工正常進行。
⑵合理組織材料使用,加強運輸、倉庫、保管工作,避免材料變質,減少材料損失,確保材料質量。
⑶嚴格控制外加工、采購材料的質量;加強材料檢查、驗收,嚴把材料質量關。各類材料到場后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與供貨商聯系,不合格者堅決退貨。
⑷根據施工進度計劃,合理安排材料、設備存放空間和順序。
⑸對進廠設備,根據設備裝箱單逐箱及時進行數量清點,對設備外觀逐一進行檢查并作好書面記錄,辦好交接手續.清點過程中,發現不能互換的零、部件,按安裝位置和次序作好標記,為順利安裝創造條件。
⑹加強設備運輸、存放、保管工作,避免材料腐蝕,減少設備碰撞,防止設備損壞,確保設備、材料質量.加強小型零、部件的保管,在安裝過程中,項目部各級成員有義務也有責任要監督施工方的材料使用。
3.人員培訓制度
全體施工人員在施工開始前先經項目部工藝、電氣工程師進行圖紙講解以及施工注意事項等方面的培訓,確保日后施工的`順暢進行。
4.施工前交底制度
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工號施工員必須依據施工圖紙、施工方案對有關施工隊組進行技術、質量、安全書面交底,交底內容必須包括:操作方法、操作要點及質量標準等。
5.自檢、互檢、交接檢及工序質量評定制度
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班組必須設質量人員,工序完成后要做自檢,項目副經理負責督促、檢查工號的自檢工作。
6.隱蔽工程檢查驗收制度
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是防止質量隱患和質量事故的重要措施。如果某一道工序的施工結果被后道施工工序所覆蓋,該工序必須進行隱蔽工程驗收. 7.獎優罰劣制度
對項目組成員進行考核制度,直接與項目獎金分配掛鉤。
8.竣工圖的編制、審核、移交制度
⑴工程進入收尾階段,項目部在項目經理領導下,由項目部工藝、電氣工程師負責編制竣工圖,整理施工文件,對編制完的竣工圖經公司領導審核后,匯總裝訂成冊。
⑵工程竣工后一定期限內,項目部將按有關規定向業主提供相應數量的竣工圖和完整的竣工資料。
四、質量保證技術措施
1.參加施工的全體人員應熟悉相應的施工規范及施工圖紙,切實做好技術交底工作。
2.加強施工人員的質量意識,樹立“質量是企業的生命,質量是企業的信譽"及“質量第一,用戶至上"的觀點. 3。對到貨的每臺設備,在安裝前必須嚴格按設備技術文件進行清點檢查驗收。對不符合要求的設備應拒收。
4.設備安裝必須在基礎混凝土強度達到設備標準的80%以上,并進行基礎驗收后才能進行。
5.應切實保證主要工種人員的技術素質和技術水平。
6.各種吊裝機械和施工機具提前供應調配,并應保證完好。
7.施工過程應嚴格按規范及相應的方案施工圖執行,當設計與施工相矛盾時,應取得設計部門同意后,才能施工,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圖紙。
8.認真貫徹執行“誰施工誰負責工程質量”的原則,施工人員應根據要求進行自檢。
9.對設備的備品件及隨機技術文件和合格證等進行妥善保管,待竣工后統一移交業主。
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產品質量管理是公司所有管理活動的重點,是企業發展的根本。產品質量管理需要公司全體員工參與,全過程控制,全面實施。為了加強公司的質量管理工作,規范全體職工的質量工作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部各部門和全體職工(包括和公司發生勞動關系的所有勞動者)。適用于公司經營活動的全過程。
第三條 公司總經理對全公司的工作質量、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負責,對全體成員的質量行為有獎勵和處罰的權力;各部門經理對本部門的工作質量、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負責,對本部門成員的質量行為有獎勵和處罰的建議權力;職工為本崗位的工作質量、產品質量、服務質量負責。
第二章 技術設計過程的質量管理
第四條 在產品設計中,技術人員對所設計的產品結構、尺寸、技術參數等要求科學合理,保證產品質量可靠,并能滿足用戶的要求,避免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第五條 為滿足用戶對改進產品質量的要求,產品設計人員必須及時補充、修改有關技術標準、圖紙、資料等。避免因補充、修改不及時,影響產品質量或使結構、質量等問題達不到用戶的要求。
第六條 對新產品的產品圖紙、工藝圖紙要及時進行標準化審查。對于新產品的試制,設計技術人員要跟蹤到車間,負責驗證產品及其質量的可靠性。驗證產品的工藝、工裝、輔具等能否滿足產品的質量要求,避免因設計失誤造成生產加工裝配等環節中出現不合格產品的現象。
第七條 試制和成熟產品的工藝、工模夾具圖紙以及技術更改通知單等,發放要及時。對在生產現場中出現的設計問題,設計技術人員原則上當天要給予答復,提出處理方案,避免因工作不負責任,互相推諉致使質量問題的發生。
第八條 要做好公司產品標準、驗收標準、產品說明書、包裝標準等資料的保密工作,避免因管理不當,造成泄密。
第三章 供應過程的質量管理
第九條 供應部門采購的原材料、配件(外協件)、工具和機器設備既要符合生產的需要,又要確保使用功能的可靠性、安全性、耐用性和經濟性。
第十條 原材料、配件(外協件)、工具和機器設備的采購到入庫必須具備以下手續:
1、計劃任務書;
2、采購供銷合同;
3、原材料的材質保證書;
4、工具或設備的生產廠家和生產日期;
5、產品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
6、進貨發票;
7、入庫檢驗單。
第十一條 相關倉庫接到入庫物資后,憑檢驗科出具的《入庫檢驗單》和《物資入庫單》
辦理入庫手續,憑《入庫檢驗單》和《物資入庫單》做好《物資入庫帳》并指導外協人員或公司采購員將入庫物資放到倉庫相應的位置,并擺放整齊。
第十二條 倉庫員在新進物資入庫后要及時做好標示,同時做好物資的維護保養工作。倉庫的物資要和帳目相符,隨時提供部門經理對物資的不定期盤點抽查。
第十三條 采購人員對于配套件的技術修改通知要及時送達配套廠商,對于有明確材質要求的外購件,如有特殊情況,配套廠要改用材料,物資采購部必須事先向技術部門提出代用材料申請。對于外協、外購不合格產品,采購責任人要負責及時退回原供應單位。
第十四條 配套件經檢驗不合格,但由于生產急需用件,經修復后可以使用的,須向質量部提出書面回用申請。由質管員填報原不合格項次情況,然后由申請部門提請技術部門及主管領導審批后修復使用,并通知原供應單位降價處理。
第十五條 向車間生產工人發料時,必須履行以下程序:
1、驗證“領料單”與“派工單”是否相應;
2、驗證所發材料的數量、規格與“領料單”是否一致;
3、檢查領料者的取料方式是否會影響材料的質量。
第十六條 對于外協加工配對件,如銅圈、密封圈、鋼球等必須十分嚴格按投放一個批量保持一個廠商的原則,并要向車間領料員說明,防止混裝造成質量問題。如果出現庫存件一個廠商不夠一個批量,必須通知物資采購部和質量部。為使產品質量有追溯性,外協外購件投發必須建立原始記錄,即記錄每批次投發料的產品廠商、檢驗單等質量原始憑證,保管期三年,以備查證。
第四章 生產過程的質量管理
第十七條 生產部經理接受公司總經理的生產指令,按產品型號規格、數量、質量、交貨期編制生產計劃,分別送達生產車間、供應、技術和質檢部門。并同時對各相關部門的工作進度、質量作跟蹤檢查。
第十八條 車間主任迅速將生產計劃分解,給相關的生產工人開出“派工單”、“領料單”。生產工人憑“派工單”、“領料單”分別向技術部門、料庫領取施工和工藝圖紙、工裝夾具和材料。
第十九條 生產人員將物料領回后,應立即做好物料標示,放置在指定區域并擺放整齊,無標示的物料不得使用。
領取施工和工藝圖紙、工裝夾具后,生產人員要仔細驗對,對施工和工藝圖紙、工裝夾具有疑問的要及時向技術部門提出。然后按圖施工。
第二十條 生產人員必須嚴格按工藝進行加工、裝配,不準偷工減序,要提倡文明生產,堅決制止“野蠻加工、野蠻裝配、野蠻轉序、野蠻裝卸”行為。
產品在生產過程中,每完成一個工序,操作者要嚴格執行自檢步驟,防止不合格品生產,由于自己漏檢、錯檢,發生嚴重失職,造成不合格品,責任者要賠償材料損失、工時損失和其它間接損失。下道工序應對上道工序產品的質量進行必要的檢查,防止不合格品造成新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生產人員在對本崗位產生的`不合格品要主動報告,交由質檢員進行處置。不得對本崗位產生的不合格品故意進行混入、隱藏等。完成“派工單”上注明的工作后,要求質檢員檢驗,由質檢員填寫“質檢單”或“工序交接單”,無“工序交接單”的產品或半成品下工序不得接收生產。生產人員憑“質檢單”和“派工單”報廠部計算工資報酬。
第二十二條 生產人員對后面工序提出的質量反饋,要積極作出反應,認真進行服務和改進,不得對自己的工作質量負責,推脫、拖延等。要堅決防止重復質量問題的出現,對于本崗位曾經出現過或質檢員已指出的質量問題,要堅決杜絕。
第二十三條 生產人員要認真接受工藝員、質檢員的指導和檢查,不得有歪曲、刁難行為,對于有不同意見,可報告主管部門領導解決。
第二十四條 最后工序的成品經檢驗合格,包裝人員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裝規格包裝產品。包裝人員執成品檢驗員出具的“成品入庫單”將成品送到成品倉庫入庫。成品倉庫員在入庫人員出具成品檢驗員開具的“成品入庫單”和“成品檢驗報告”后方可接收產品入庫,同時做好“產品入庫帳”。有特殊情況需要緊急放行的產品,在總經理許可放行并同時出具相應的“成品入庫單”和“成品出庫單”。
第五章 質檢過程的質量管理
第二十五條 質檢人員要樹立秉公執章、嚴肅認真、作風正派、辦事公正的職業道德,認真貫徹執行檢驗標準和檢驗程序。
第二十六條 質檢人員要管理好計量標準、檔案、資料、臺帳、原始記錄等。總帳不得變更,設備、儀器要求帳物相符。要保證在用計量設備、檢測儀器的完好。每年接受市技術監督局的檢定,出現不合格,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避免因責任心不夠,出現影響生產、檢驗質量問題。
第二十七條 檢驗工作要做到準確、及時,工序檢驗隨時檢查,對生產崗位已完工的產品,檢測項目必須全面、嚴格。避免因漏檢、誤檢造成不合格產品流入下道工序或市場。
質檢人員要做好檢驗狀態標識的監督管理工作,對本轄區檢驗的合格、待檢、檢后待處理、不合格要及時督促操作工做好標記和隔離,并做好質量跟蹤、負責到底。
第二十八條 質檢人員要作好檢驗記錄,建立檢驗臺帳,和每批次成品的質量檔案,保證隨時能提供生產工人的質量考核資料、產品質量狀況資料、原材料、外購件質量狀況資料和售后服務情況資料。
第六章 銷售過程的質量管理
第二十九條 銷售部對于銷售計劃,必須明確用戶的技術、質量要求,并將要求以書面形式告知技術部、生產部。不能因要求不明確,出現產品滿足不了顧客的要求而造成損失。要建立發貨臺帳,記錄每批發往用戶廠名、數量、型號、生產日期。
第三十條 售后服務人員對責任范圍內的質量問題要積極、主動,及時搞好售后服務。
售后服務人員要及時反饋質量信息,對于重要的質量問題,要完整反饋以下內容;生產日期、數量、規格型號、質量原因等。不能因反饋信息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而影響公司處理質量問題,也不能為夸大自己的工作量,弄虛作假,夸大質量問題,給公司造成混亂。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各部門經理對本部門的質量問題負責,針對本部門的質量管理制定獎懲細則。
第三十二條 各部門在執行本制度過程中若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提出完善或修改意見,由總經理集中意見后作出修改、完善決定。未作出修改、完善決定前,仍應按原制度執行。
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1
為加強本校安全事故報告管理,嚴防控制安全事故在學校內的發生,依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切合本校實情,特制定本制度。
一、為嚴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本校設置吳勇、向吉運、向道輝、梁春波及各片小,村小負責人為報告人,由向萬春副校長負責學校安全事故報告管理工作。
二、學校所有教職工,學生都是義務報告人,發現的安全事故要報告學校專兼職報告人員。
三、學校安全事故報告人要依法履行職責,一旦發現分管內的安全事故,要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并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學校組織社會實踐、夏令營、外出參觀等大型活動,要嚴格申報審批制度。
2、全校性的或其他規模較大的外出活動,必須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嚴格履行報批手續,嚴格控制參加人數,否則不得外出活動。班級外出活動必須報請校長批準,方可行動。
3、外出時,由校長親自帶隊,有足夠的教師參加,最好能和當地交警取得聯系,得到支持,確保路途安全。
4、出發前,由各班主任對學生進行認真的`安全教育。同時,學校要對有關安全防范措施進行精心準備,對整個活動精心安排,制定詳細可行的活動方案,送交縣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得到回復后,方可進行。
5、校長有權拒絕社會上任何組織和個人要求學生參加無安全保障的`活動。
6、凡擅自違反本制度組織學生參加社會活動,要追究有關領導和組織者的責任;對造成安全事故,并且后果嚴重的要依法追究責任人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2
全體職工正確掌握醫療安全知識,提高醫療技術水平,認識搞好醫療安全的重要意義,重視新都區和國家的醫療安全方針和法律法規,認真地遵守有關醫療安全的規章制度,保證實現醫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利用職工會、晨會等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
二、診療科目及醫療設備,制定安全操作規程,作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三、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一)入院教育
1、新進人員需經過院領導辦公室、醫務科、護理部和院感科進行崗前培訓;
2、醫療安全教育內容包括:學習醫療、護理、藥劑等有關的有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診療護理規范、常規及醫院規章制度等;具有醫療安全特點的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項和職業病的預防等知識。經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到科室。
(二)科室、崗位教育
科室的安全教育由科室負責人負責,教育內容包括:科室內診療操作規程、主要設備的性能、特色技術操作規范、科室刮玻璃制度、科內醫療設施設備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經考核合格,方可進行相應的工作,教學課時不少于24小時。
(三)現場教育
現場安全教育由代教老師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工作特點,主要設備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及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醫療設施設備的`使用方法和維和等。
四、全員安全教育
1、醫院必須對各級管理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培訓,主要學習醫療安全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制度、安全管理,安全知識和醫療安全工作經驗教訓等內容。
2、對醫院、科室內部崗位調動及脫崗半年以上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科室級和現場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五、新項目、新技術的開始教育
在新項目。新技術開展前,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使用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相關義務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進行操作。
六、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1999年,國家經貿委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培訓、考核沒去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上崗工作。
七、事故教育
1、對違規、違紀操作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員應停止工作進行醫療安全培訓學習。
2、發生重大醫療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后,醫院醫務科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學習,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3、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后應采取的緊急措施。
八、建立安全活動日和班前班后會上檢查醫療安全情況等制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教育。
九、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委員會定期對安全教育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主要內容:學前有否安排,參加有否簽到,學習有否記錄。
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3
(1)在分管院長及護理部主任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制定護理管理的有關制度、計劃、操作規程等,對全院各護理單元的護理質量進行全面監控。
(2)每月對全院各護理單元進行護理工作質量(安全)檢查,有計劃地組織各類護理質量專項檢查,對存在的問題與缺陷及時反饋并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對問題與缺陷的改進措施有追蹤和成效評價,體現有持續改進過程。
(3)督促各級護理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護理常規,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落實專科及常見疾病護理質量標準。每季度進行考評,有記錄、有反饋。
(4)對護理(安全)不良事件有成因分析和討論,查找事發原因和教訓,針對需要控制的環節提出合理化的改進措施。定期對護士進行安全警示教育,加強護理人員防范意識,減少和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5)負責全院護士三基考核及業務技能的培訓,定期舉辦業務講座,定期檢查護理人員掌握常見急救儀器、設備的'使用情況,以保證對危重患者實施安全的護理操作。
(6)組織開展疑難病例、高難度護理技術等的護理查房、護理會診和病例討論。
(7)加強護理安全,嚴把重點護理環節(圍手術期護理、危重患者護理、輸血及藥物不良反應、特殊檢查前后等)的管理,定期檢查各護理單元分級護理執行情況、危重病人登記上報、質量檢查、護理措施落實情況、護理并發癥控制情況、搶救藥品、物品是否齊全完好、各科室對意外事件處置情況以及護理人員自我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8)定期檢查“優質護理服務病房”責任制整體護理模式的落實情況以及病人對護理工作的滿意度等。
(9)定期檢查手術室護士對大手術病人的手術前后訪視、術后病人規范交接以及正確書寫手術護理記錄單等項工作的落實情況。
(10)定期檢查供應室下收下送、滅菌物品環節質量要求、操作流程、各崗位職責落實情況以及消毒滅菌合格率。
(11)定期檢查其它特殊科室相關護理質量和護理安全工作。
(12)定期召開護理質量管理委員會成員會議,就護理工作中存在的共性問題進行分析、研究,提出改進意見。
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4
一、全院醫學設備的質量與安全管理實行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委員會、裝備處、各設備使用科室的設備質量與安全小組(由科主任、醫學工程人員與具備資質的質量控制人員組成)三級管理,每臺設備要指定專人管理,嚴格使用登記,認真檢查保養,保持儀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隨時開機使用,并保證張卡物相符。
二、新進設備、儀器在使用前要由裝備處醫學工程人員負責參加驗收、調試、安裝,組織有關科室專業人員進行操作管理、使用和培訓,使之了解儀器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維護方法后,方可獨立使用,凡初次獨立操作者,必須在熟悉該儀器的同志的指導下進行,在未熟悉該儀器操作前,不得連接電源,以免連接錯誤,造成損壞。
三、設備、儀器使用人員要嚴格按儀器的技術指標、說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用儀器前,應判斷技術狀態確實良好,使用完畢,應將所有開關手柄放在規定位置。
四、十萬元以上的大型醫療設備要建立使用記錄、維修保養記錄本,每臺設備的使用記錄要由專人負責,及時記錄設備的使用及維修保養情況,每月統計使用情況報裝備處設備管理科,使用維修保養記錄本用完后及時交到裝備處領取新本,由裝備處存檔,裝備處安排專人負責設備的專業性技術維修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查設備的'使用運行狀況和記錄完整情況,以此作為二級質控的參考。
五、不準搬動的設備不得隨意搬動,使用過程中,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發現設備工作異常時,應立即查找原因,及時排除故障,必要時請裝備處協助,嚴禁帶故障和超負荷使用運轉。如遇設備故障需要維修,科室應按規定填寫《科室購置配件、維修申請表》,由責任醫學工程技術人員安排維修,未經批準嚴禁將設備帶出外地維修。
六、儀器設備(包括主機、附件、說明書)一定保存完整無缺,即使是故障元件,未經醫學工程人員檢驗也不得任意丟棄。
七、應急調配及備用設備,科室間調劑使用時,一定經主管科室主任批準,儀器管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使用完畢及時歸還,驗收后放回原處。
八、醫學設備、儀器屬于公用資產,應專管公用,任何人不準以私有財產壟斷使用降低設備的使用率。對于使用率過低或使用不當使設備不能充分發揮作用者,裝備處上報醫學裝備管理委員會處理。
九、貴重設備原則不能外借,特殊情況須經院長批準,方可借出。收回時由保管科室檢查無誤方可收下保管。
十、設備房間內應保持整齊、清潔,要經常注意門、窗、水、電的關閉。注意防水、防潮、防塵,設備房間內嚴禁放置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如無特殊要求,醫療設備房間溫度應控制在10-30攝氏度,相對濕度控制在40-60%,如達不到要求,科室應申請安裝空調或除濕機等設備。
十一、根據不同情況,設備要定時開機,運行,避免長時間停機受潮造成設備不必要的損壞。
十二、若發現設備損壞或發生意外故障,應立即查明原因和責任,若系違章操作所致,要立即報裝備處,視情節輕重進行賠償處罰或進一步追究責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規程使用,造成萬元以下設備損壞,尚能修復,不致影響工作者,按一般事故處理。
2.責任事故:未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萬元以上的設備損壞而不能修復者,按責任事故處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責任心不強、頑固職守造成萬元以上設備損壞而不能修復者,或雖能修復但設備事故損失費(修復費+停機損失費)在萬元以上者,按重大責任事故處理。
4.無論任何事故發生后,都要立即組織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會由裝備處組織使用、維修等人員參加,重大事故分析會報請院領導主持。
5.事故分析會的主要內容是針對事故原因、事故責任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以及制定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責任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受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5
1、醫院必須建立由院領導、總務處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紀檢監督員組成的基建管理小組。
2、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質保體系,同時,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在開工前提供給建設單位,并在實施過程中接受其監督。
3、工程施工過程中,定位放線、基礎開控、基礎施工、框架梁柱澆筑、屋面工程等其他隱蔽工程都必須由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驗收簽字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4、加強對建筑工程材料把關,嚴格執行材料檢驗的方法和手續。材料進場必須出具質保證書。對需要復試的材料,應由建設、施工單位雙方抽樣,同時送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材料復試,復試合格者方可使用。三材抽驗見證人要持證上崗,砂漿和砼“兩塊”試件制作,要嚴格按規定取樣送檢。其余材料也要按有關規定要求檢驗或復試。
5、基建管理中,必須加強對工程質量通病的防治。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工程質量問題,建設單位及時向質監站、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和主管部門匯報,共同商定解決措施。如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應立即書面報局長。質監站、設計單位和衛生局,由質監站牽頭組織處理事故,提出書面處理方案并監督實施。
6、工程施工期間,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均要建立安全保障體系和安全制度,施工單位要按規定創建文明工地,堅持安全生產,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消除隱患和嚴格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7、基建工程的驗槽、基礎驗收、中間驗收、竣工驗收及其他單位驗收關由施工單位技術人員和建設單位派代表及監理員先進行全面檢查,初步認定后,再由施工單位將工程資料交有關部門審查,申請進行驗收。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施工單位必須限期整改。基建工程竣工驗收必須在施工單位按初驗結果整改完成,并經建設單位和監理方對整改結果認定后,方可向建設局申請組織竣工驗收。
8、凡未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一律不得使用。工程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要到建設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取得《工程使用證》后才可進行使用。
9、投入使用后,院方要加強檢查,注意觀察,若發現工程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要及時與質監、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聯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10、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履行好雙方簽訂的《工程質量保修書》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的質量保修期,質量保修責任和施工單位投標承諾的條件執行,保修期內質保金不得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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