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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4-03-11 23:05:19 王娟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資產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資產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資產管理制度(精選20篇)

  資產管理制度 1

  一、固定資產管理

  (一)固定資產管理原則

  為有效管理固定資產,維護國家財產安全,保護設施設備完好,充分發揮其使用效益,對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責任制。原則上由相關部門負責資產的前期市場調研、采購、使用、維修等管理工作并每年按熙規定清查固定資產一次。

  (二)固定資產登記

  1.新建房屋按照基本建設管理程序報批。建成后,由基建單位填寫“固定資產移交清單”經雙方驗收并簽字,根據其決算驗收單價值,及時記入固定資產賬目。

  2.購入固定資產后,經辦人到財務部經固定資產管理員驗貨后,辦理固定資產入庫手續。根據使用部門要求,辦理資產出庫手續后,由財務部固定資產管理員錄入資產動態管理庫并打印固定資產卡片(一式兩份)。固定資產卡片填寫內容:固定資產名稱、財產來源、規格、財產原值、保管地點、數量、來源時間以及保管人等。

  3.出納將填寫完整的固定資產入庫單附在報銷發票的后面,轉會計入固定資產明細賬、總賬。

  4.財務部固定資產管理員依據計算機打出的固定資產卡片(一式兩份),一份留查備案,另一份交與使用部門,同時打印固定資產條形碼交使用部門驗貨粘貼。

  5.各職能或業務部門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并定期與財務部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對。

  6.遇有固定資產內部轉移,各職能或業務部門應及時通知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由財務科固定資產管理員變更資產存放地點。

  7.遇有固定資產管理人員調整或退休,財務部應及時明確新的固定資產管理員并與調整或退休的人員辦理固定資產管理交接手續。8.收到固定資產捐贈,由接收部門填寫《接收捐贈資產登記表》兩份,1份交由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員錄入資產動態管理庫,1份交財務部計入固定資產賬。

  9.固定資產管理的牽制:各職能部門或業務部門與財務部應定期核對固定資產的賬卡物。

  (三)固定資產的保管

  1.各職能或業務部門的固定資產保管員要經常檢查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并提出保養、維修意見,確保國家財產的安全使用效益。

  2.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存放,專人管理并具有專項保護設施。機動車輛、電力設備、電器設備、貴重物品、醫療儀器等應指派專人管理,定期維修保養。

  3.固定資產保管員應嚴格按崗位責任制要求實施管理職能,盡職盡責。固定資產損失、丟失要按索賠制度處理。

  (四)固定資產清查盤點

  1.財務部不定期抽查使用部門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的.固定資產賬、物卡相符。

  2.每年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各職能或業務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配合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盤點核對,確保固定資產有賬、有物、有卡,賬卡物三相符。

  3.清查完畢后,對清查結果進行總結,對盤虧提出處理意見報辦公會審批;對管理中的不足,提出改進建議。

  (五)固定資產出租出借

  1.房屋、土地、機動車輛和大型設備的出租出借,應經院長辦公會批準。其中:土地出租出借要報經上級主管領導批準。

  2.出租出借固定資產應簽訂租賃協議,明確租賃責任,確保國家財產安全。租賃協議生效后應指派專人負責監督租賃人對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發現違約或有損國家財產的行為應及時報告或終止租賃合同,收回固定資產。

  3.租賃收入由財務部統一核算收繳,及時入賬,不得另設小金庫。

  (六)固定資產的處置

  1.資產處置包括資產的調撥、捐贈、報廢。

  2.各類資產的處置須經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理由要充分,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技術鑒定并提出處理意見,經單位領導審批后,財務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按照要求上報,待批準后辦理相關手續,資產處置收益上繳財政專戶。

  3;對外捐贈固定資產應經過主管院長和院長的批準,由部門固定資產保管員和部門領導、財務部固定資產管理員和領導共同與被捐贈單位辦理相關手續,手續齊備并獲得批準后交財務部辦理卡片、賬目注銷手續。

  (七)固定資產檔案管理

  1.財務部按照類別登記固定資產總賬和明細賬以及登記固定資產動態管理明細賬后,財務人員復核后記賬上傳數據,月末科室核對固定資產總額。

  2.財務部按照類別保管固定資產卡片;各部門保管自己部門的卡片。財務部定期和各部門核對賬卡物。

  二、流動資產管理規定

  (一)現金管理

  財務部依據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要求并結合實際,為進一步加強現金管理,確保現金安全,現金管理應遵守下列規定:

  1.接受開戶銀行對現金收支的監督和管理。

  2.實行錢賬分管制度,由出納專門負責現金的收付工作并登記現金日記賬。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的登記工作,不得兼任稽核和檔案保管工作。

  3.嚴格遵守現金使用范圍,具體范圍包括:職工工資、各種補貼、津貼、夜班費等;個人勞務報酬;支付給個人的各種獎金;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對個人的其他支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出差人員隨身攜帶的差旅費;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開支;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等。

  4.嚴格現金收付手續。根據合法的原始單據逐筆記載,按順序排號,賬目要日清日結并做到賬實相符。不得以借據抵現金入賬,不得以“白條”抵頂現金,更不能任意挪用現金,不準套取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保留賬外款,不得坐支現金。

  5.嚴格執行開戶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每個賬戶現金庫存不能超過500元。

  6.對人民幣要認真辨認,收到假幣,經辦人要負賠償責任。

  (二)銀行存款的管理

  (1)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銀行存款管理規定,各項業務收入要及時送存銀行,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接受銀行的監督,保證結算業務的正常進行。

  (2)加強銀行結算賬戶的管理。由財務部統一在銀行開戶,避免多頭開戶,單位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在銀行開戶,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號。

  (3)單位與單位之間發生的經濟事項,在現金支付起點以上的支出,原則上一律以轉賬支票或銀行匯款結算,不得支付現金。

  (4)按照銀行及安全部門規定,支票、密碼、印鑒應分人保管,分別存放在不同地方。

  (5)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每收到一張銀行對賬單,經管人應及時核對,如有差額,應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屬于未達賬款的,應當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會計主管人員要不定期的進行抽查并有記錄。

  資產管理制度 2

  1、完善企業關于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完善企業關于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應從根源上杜絕固定資產流失的現象發生,做到賬目、卡、實物相符。具體而言就是應明確固定資產的各責任人的權利與義務,使與固定資產相關的個人與各項行為明確化、透明化。而且,為了達到使閑置的固定資產合理流動的目的,要加強閑置設備的調劑管理,盡可能提高其利用率,最終實現其使用價值。

  2、固定資產定期盤點制度。固定資產的使用和保管部門要定期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做到賬實相符,防止資產流失。定期盤點的次數多少可根據企業規模、固定資產數量的多少等因素而確定,但一年不得少于一次。企業應成立固定資產盤點工作小組,工作小組成員可由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使用部門及財務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固定資產盤點之前應確定盤點日,財務部門應將盤點日前購入、出售或報廢的各項固定資產全部登記入賬。對因非正常情況而不能及時入賬的固定資產,資產實物管理部門應對該未及時入賬的固定資產予以標示。

  3、建立并實施計算機動態管理。所謂計算機動態管理,是指借助計算機技術,將計算機運用到固定資產的管理當中,包括固定資產的采購、入庫、保管、使用、折舊、報廢、租借等種種變動情況,借助計算機管理使固定資產管理達到科學化、現代化的目標。在選擇管理軟件時,應選擇性價高、功能全面、操作簡單、透明度高的管理軟件,再配合管理臺賬、設備卡片、固定資產賬簿等文字記錄,使固定資產管理真正做到透明、有序、有效。同時,管理軟件應具備信息傳遞或公開制度,使每一位參與者都能夠將信息彼此傳遞、分享,同時也起到相互監督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進固定資產管理的透明化、正規化和合法化,保證固定資產使用的最大效益。

  4、加強固定資產及時維修與保養。企業在固定資產的.維修與保養方面,應首先建立起相關的計劃或者規劃,定時定期對固定資產及設備進行盤點、總結,對損壞的固定資產及時進行維修與保養,以確保固定資產的最高使用效益。同時,對于不同類別的固定資產,也應設置專門的場所來保存,有條件的話應雇用專門人員對其進行定期檢查與維護,同時,應根據不同的設備特性實施不同的維修、檢修、保養的方法,以減少不必要的開支。

  5、完善固定資產處置、報廢制度,盤活固定資產。企業對固定資產處置要做到物盡其用,制訂設備報廢條件:超過規定的使用年限,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益低,經濟效益差;主要結構和零部件嚴重磨損,無法修復,無改造價值;因重大事故或意外災害受到嚴重損害,且無法修復;嚴重影響環保、安全,容易引發人身安全和環境污染,修復改造不經濟;按國家能源政策規定應淘汰的高耗能設備。同時也要采用多種形式盤暫時不用的閑置固定資產,盤活閑置固定資產不但能給企業帶來一定的現金收益,也能夠節約管理成本。

  6、實行固定資產全過程管理制度。由于現代企業的生產,很多是流水線生產,生產線是聯動,其中一個環節的設備出現故障,就有可能造成整個資產組停產,因此,要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過程管理。一是制定覆蓋固定資產全過程管理的規章制度;二是建立起固定資產三級管理制度,有效約束“實物管理、價值管理、使用部門”三個層面,實現業務處理的統一、協調。最終形成以流程為導向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體系;三是建立聯動的固定資產管理系統,為真正實現數據共享,固定資產信息的有效聯動,在規劃固定資產管理系統時,充分利用生產管理系統已有的設備臺賬的基礎資料,采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尋求財務資產卡片與生產系統臺賬之間的對應關系,先將生產系統中的資產按價值管理的口徑劃分為主設備與附屬設備,然后通過財務資產卡片與生產臺賬之間的內在聯系,建立一一對應關系,生產系統中設備動態維護的信息通過信息發布的方式實時反映在固定資產管理系統中。

  7、實行固定資產的歸口分級管理。很多企業在固定資產管理方面存在賬實不符的問題,因此可以對固定資產實行歸口分級管理。所謂固定資產歸口分級管理是指在企業財務部門的統一協調下,按固定資產的類別,由企業的各職能部門負責歸口管理,按各類固定資產的使用地點,由各級使用單位負責具體管理,進一步落實到班組和個人,并同崗位責任制相結合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該管理主要分為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歸口管理,一般企業的生產設備歸生產部門管理,動力設備歸動力部門管理,運輸工具歸運輸部門管理,房屋、家具用具歸后勤部門管理,各種科研開發設備歸技術部門管理等。各歸口管理的部門要對所分管的固定資產負責,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另一方面的內容是在歸口管理的基礎上,按照固定資產的使用地點,將各類固定分別交由企業內部各級使用部門負責具體管理,有些資產的管理責任還要具體落實到班組和個人。這樣便可做到層層負責任,物物有人管,使固定資產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得到可靠保證。

  8、對固定資產實行集團化管理。對于企業集團的子公司、分公司的固定資產,應當從全局出發,在了解子、分公司的資產的基本狀況的基礎上,對各下屬單位的固定資產進行集團化管理,對固定資產進行合理調劑使用,避免分公司各自為政,各行其道。這樣既可以節約購置新設備的資金,也可以盤活各個下屬公司的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利用率,減輕企業財務壓力

  資產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掌握固定資產的構成與使用情況,確保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項下的所有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號品管理。

  三、責任人:

  財務部與綜合部聯合制定此制度并頒布執行。

  四、內容:

  1、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資產,實行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維修與保養,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范,按照集中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按固定資產歸屬確定分工管理如下:

  1)財務部作為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建賬部門,綜合部作為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實物管理部門,財務部應該建立建全帳目,綜合部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明細卡,做到帳目與卡片一致。實行半年盤點一次。

  2)公司各辦公室內的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由綜合部指定的負責人落實責任人管理。

  3)展廳、客戶接待臺、客戶洽談室、兒童區、新車交車區布置的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由銷售部門負責落實責任人管理。

  4)維修接待臺、精品柜、客戶休息區、客戶上網區、備件庫、客戶休息室布置的固定資產由售后部門負責落實責任人管理。

  5)車間機器設備全部由售后部門歸口管理

  6)售后部門負責生產車間設備的購建、安裝、修理和使用管理。

  7)售后部門負責廠區動力設備的購建、安裝、修理和使用管理。

  8)公司的電子設備及廠房建筑物由綜合部進行統一管理。

  9)綜合部負責公司的通用電子計算機及附屬設備購置、安裝、維護和使用管理。

  10)綜合部負責公司廠房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購置、安裝、維護和使用管理。

  11)綜合部負責公司辦公用品、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購置維護,總部要求審批的,需經過總部審批單進行采購。

  12)公司運輸工具的管理由綜合部根據用車實際情況而分到各部門管理。

  2、主管部門的職責

  1)隨時掌握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

  2)負責監督配合使用單位做好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確保設備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組織設備的清點,保證帳、卡、物三相符。

  3)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搞好固定資產的分類,統一編號,建立固定資產檔案,登記賬卡,負責審批并辦理驗收、調撥、報廢、封存、啟用等事項。

  4)根據使用部門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設備大中修維修計劃,按期編報設備更新計劃。使用部門如果改變使用狀態,或報廢等狀況而不及時上報的,主管部門有權上報相關部門請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5)嚴肅財經紀律,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自贈送、變賣、拆除固定資產的行為和破壞固定資產的現象,要嚴格追查責任,視情節給予處罰。

  3、使用部門職責

  1)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資產管理工作,應設置兼職的資產管理員,每項資產要明確使用、保管、維護的責任人。

  2)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確保設備的完好、清潔、潤滑和安全使用。

  3)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固定資產的領用、調出、報廢必須經主管部門及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動、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

  4)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組織固定資產的盤點,做到帳、卡、物三相符。

  4、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領用

  1)因工作需要,各部門購置固定資產必須提前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經總經理批準后,上報總部審批,由相關部門負責購置。

  2)資產購進后,由相關部門開箱檢查、驗收,安裝完畢后填“資產使用單”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根據“資產使用單”建立固定資產卡片、標簽,并通知使用單位。

  3)基本建設項目完工時,由基建部門辦理“基建項目完工單”,報主管部門。

  5、固定資產的調撥與轉移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資產未經公司主管領導和總經理,任何單位不得擅自調拔、轉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內部設備的調撥與轉移,必須通過主管部門辦理資產轉移手續,同時由調出、調入部門的雙方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后,由財務部門辦理轉帳手續,并通知相關的會計進行帳、卡交接。

  3)公司對外的設備調撥和轉移一般實行有償價調撥方式,設備主管部門根據設備的使用年限、折余價值、新舊程度按質論價,原則上調出設備的價值不得低于設備的折余價值,對外處理設備必須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價值,報總經理簽字、總部審批方可處理,辦理有關財務手續。

  4)未經主管部門同意,各使用部門無權辦理設備轉移及處理,一經發現,將追究部門及經辦人的責任。

  6、固定資產的報廢與封存

  1)公司的固定資產報廢處理時,須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資產報廢單一式三份由財務部門將其凈損失上報總經理批復后,辦理報廢相關手續。

  2)凡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報廢:

  a)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b)不能動遷的設備,因工房改造或工藝布置改變必須拆除的。

  c)腐蝕嚴重無法修復或繼續使用要發生危險的。

  d)絕緣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無修復價值的。

  e)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災害,使設備遭受損壞無修復價值的。

  3)凡經批準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能繼續使用,主管部門與使用部門要及時作價處理。處理后的固定資產由主管部門和使用部門一起辦理固定資產的注銷手續,對外處理報廢固定資產時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總經理批準,變價收入上交財務部。

  4)凡停用三個月以上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封存、保管。

  5)閑置設備和封存設備啟封后,由使用部門填寫啟封單,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使用。

  7、固定資產的清查

  為了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各部門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以掌握固定資產的實有數量,查明有無丟失、毀損或未列入帳的固定資產,保證賬實相符。在清查時發現固定資產毀損和盤盈、盤虧,要查明原因。屬于人為責任的由責任人承擔重置的完全經濟責任,屬于自然損耗及非人為責任的由責任人寫出書面情況,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報知總經理,由總經理批復后,再報集團審批,按審批結果財務部門作相應的帳務處理。

  8、公司低值易耗品參照此制度管理。

  9、本制度自20xx年八月一日起執行

  資產管理制度 4

  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固定資產的核算與管理辦法。

  二、負責固定資產的`明細核算,保持核對帳、物、卡相符。

  三、負責編制固有關固定資產的報表。

  四、按時準確計提折舊。

  五、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按權限規定辦理盤虧、盤盈、報廢審批手續。

  六、辦置固定資產購置、調入調出、價值重估、折舊、調整、內部轉移、租賃、封存、出售及報廢等會計手續,定期清查核對,做到帳物相符。

  七、和有關部門共同分析固定資產使用效果并負責提供相關資料。

  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資產管理制度 5

  學校財產物資的使用,必須實行崗位責任制。對于儀器設備的使用要制定操作規程、使用和維護保養制度以及安全使用制度。做到堅持制度,責任到人。

  一、房屋及建筑物的使用管理

  1、房屋和建筑物應做到合理使用,注意經常維護保養。凡未經主管局批準,并未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辦妥手續的,不得擅自搭建、拆除、改造和出借。

  2、對于建設配套的教育用房及建筑物,且暫時又不使用的。在竣工驗收后由建造單位向教育局有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并由有關部門登記、造冊,負責管理,記入教育局的固定資產帳中。當開始使用時,再由教育局有關管理此房產的部門向開辦學校辦理移交手續。此時該房產由學校管理,并記入學校的固定資產帳中。

  二、專用(實驗)室的儀器設備使用管理

  專用(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是學校的重要教學陣地,工作人員應該樹立全心全意為教學服務的思想,積極、主動地配合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為提高教學質量,培養學生動手能力,擴大知識領域作出應有的成績。

  1、應熟練掌握各種儀器、設備、藥品等規格、性能和使用方法。

  根據任課教師的要求按時做好各種演示實驗和學生實驗的儀器、材料等的準備工作,熟悉實驗的大致原理、過程以及實驗結果。

  2、在學生實驗時,積極輔導學生進行實驗,做好儀器的收發工作、檢查工作及藥品的補充工作。

  3、帳目要清楚,儀器設備、標本、掛圖、藥品等實驗物品應與帳目相符。

  4、及時、完整地做好每次實驗的登記工作,隨時備查;及時做好實驗后的儀器、設備的清理工作。

  5、嚴格做到實驗儀器定點放置;對儀器、設備要經常檢查,保持完好;玻璃儀器要保持清潔干凈。

  6、做好儀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工作并做好記錄;掌握儀器、設備、藥品等的庫存情況,及時做好“請購”及報廢工作;要注意節約。

  7、實驗室的實驗儀器不得擅自外借,嚴格按制度做好保管工作。

  三、辦公室、教室的財產使用管理

  1、按年級、組室分別設立辦公室財產的組室分戶卡,一式二份,組室、總務處各執一份。

  2、每學年核對帳物一次,做到帳帳、帳物均相符。

  3、按班級設立班級分戶卡,一式二份,班級、總務處各執一份。

  4、每學年初,將各教室內必備的課桌椅等教學耐久用品列成教室財產卡,交給各班主任驗收,并委托各班自行保管。

  5、各班級要有教室財產保管員,每學期評定一次財產管理質量,向學校提供推薦,并與評先進文明班級掛鉤。

  6、與班主任保持經常聯系,對各班平時損壞的課桌椅等物品及時辦理登記、維修、報廢、賠償等手續

  資產管理制度 6

  第一條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的主要對象

  (一)農村集體資產承包適用對象主要包括: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資源性資產,以及集體經濟組織創辦的企業、公益性項目。

  (二)農村集體資產租賃適用對象主要包括:由集體經濟組織興辦或投入形成的房屋、生產設備、農用機械、農田水利基礎設施等固定資產。

  (三)農村集體資產出讓適用對象主要包括:長期投資、集體經濟組織興辦或投入形成的房屋、生產設備、農用機械、農田水利設施等固定資產,以及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商譽、非專利技術轉讓、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

  第二條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的基本原則

  (一)民主管理的原則。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及其實施方案必須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確定,依法經本村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方可實施(注:村民代表同意,必須由代表本人簽字,他人不得代簽)。

  (二)公平、公開的原則。農村集體資產的承包、租賃、出讓,必須堅持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全面公開的原則,訂立合同,必須采取書面形式,簽訂合同必須由當事人本人簽字,他人不得代簽,否則合同無效。

  (三)依法監督的原則。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合同必須經鄉(辦)經營管理站審查規范,合同審查時發包方必須如實提供會議記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必須加蓋村委會章,提供人簽字,包村干部審查簽字),合同文本經市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辦公室審核規范后,方可辦理合同簽訂手續。必要時鄉(辦)經營管理站合同審查人員應列席村民代表會議,做好會場資料的收集。

  第三條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的工作程序

  (一)資產經營流轉方案擬定和價值的評估。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和民主理財小組根據本村經濟發展的要求和本集體經濟組織經營流轉資產的現狀,擬定承包、租賃、出讓資產、資源的具體方案。內容包括:資產的名稱、數量、通途、公開招標和承包的條件、起止日期及資源性資產的邊界四至等。

  (二)民主程序和履行資產評估價值的確認。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方案,必須要經過集體經濟組織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同時,還要對農村集體資產評估價值進行民主討論確認,村民代表會議議定的內容必須形成會議記錄,參會人員簽字認可后(他人不得代簽),存檔備查。

  (三)資產經營流轉方案審核。加強對農村集體資產的外部監督,經村民代表會議議定的資產經營流轉方案在執行前,必須報經鄉(辦)經營管理站審核。審核重點主要包括:方案制定程序、標的價值確定、條款等主要內容。經審核后的方案要通過村務公開欄向村民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天(法定假日除外)。

  (四)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合同及有關資料的備案。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合同簽訂后,發包方必須到鄉(辦)經營管理站備案,同時備案的還包括:資產經營流轉方案及方案公示記錄,有關會議記錄和相關資料。

  第四條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合同內容

  在農村集體資產公開競價及招投標中,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享有優先權,有關資產承包方、承租方、受讓方確定后,集體經濟組織必須以書面形式與承包方、承租方、受讓方簽訂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合同,合同條款包括以下內容:

  (一)當事人的名稱。發包方(出租方、出讓方)負責人和承包方(承租方、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租賃、出讓)農村集體資產的名稱及基本情況,其中資源性資產必須標明名稱、坐落、面積、四至、質量等級等(應附明細表)。

  (三)簽訂合同的日期、限期和起止日期(三者必須相符)。

  (四)承包(租賃、出讓)農村集體資產的用途。

  (五)承包(租賃、出讓)價款及支付時間、方式。

  (六)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和義務。

  (七)違約責任、風險責任及處理辦法。

  (八)合同終止后的財產移交和清算辦法。

  (九)雙方議定的.其他事項。

  (十)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必須本人簽字,他人不得代簽)。

  第五條完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各項制度

  (一)完善集體資產臺賬制度。鄉(辦)經營管理站要指導村集體經濟組織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產臺賬,對每項農村集體資產的數量、金額、規格、形態、坐落、面積、新舊程度等都要詳細記錄、登記造冊(由村報賬員登記),并責成專人管理,資源性資產還需表明邊界四至,逐步規范農村集體資產的檔案管理。

  (二)實行資產報告制度。鄉(辦)經營管理站要加強對農村集體資產的統計和匯總工作,對農村集體資產流轉情況要隨時發生、隨時報告,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過程中,除報鄉(辦)經營管理站備案以外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要同時向市經營管理站提出書面報告,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要向臨汾市經營管理站提出書面報告,500萬元以上的要向省農經部門提出書面報告。

  第六條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管理。

  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有兩種辦法:一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二是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的其他方式承包。

  (一)家庭承包是指集體經濟組織按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則,統一將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農戶的一種承包方式,其特點是:

  1、發包方是集體組織經濟,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戶。

  2、承包方式主要是耕地、林地、草地,具有福利和社會保障功能。

  3、根據公平分配和人人有份的原則承包,確定每戶承包地數量時,采取按人口平均分配的方式,由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發包。

  4、承包期限: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

  5、承包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是法定的,承包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理權、土地流轉權、土地被征用占用的補償權等。

  6、土地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并由市人民政府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林權證。

  7、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可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二)其他方式承包是指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效益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將“四荒”地、養殖水面、其他零星土地等承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或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一種承包方式,其特點是:

  1、發包方是集體經濟組織,承包方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戶,也可以是經本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外部單位和個人。

  2、承包對象主要是“四荒”地、養殖水面及其零星土地。

  3、根據效益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承包,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市場化方式運作,承包通過公開競標、經濟雙方議定來確定,承包費納入鄉(辦)農村會計服務中心賬戶監管。

  4、承包期限有長有短,由承包雙方協商確定,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依法開墾、復墾等方法增加的土地,發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自愿交回的土地,依法收回已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建設占用的耕地,在未用于調整之前,采取招標、公開協商方式承包的,承包期不得超過三年。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權。

  5、承包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由承包雙方協定。

  6、土地承包經營權需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才能流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7、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可采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

  資產管理制度 7

  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保管及物資的管理工作,加強員工對公司財產的責任心,維護公司各固定資產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保證正常工作的順利開展,特指定本制度。

  一、資產定義及分類

  1、固定資產: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儀器設備;

  (3)電子設備;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2、低值易耗品:公司以單價10元以上,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一年以內的資產為低值易耗品。

  二、資產采購流程

  1、編制采購計劃。

  (1)固定資產采購按季度提前編制采購計劃,各部門編制完成交辦公室匯總統一交總經理批準,采購期限內按計劃采購,超出計劃部份須及時報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

  (2)低值易耗品按月采購,每月限采購一次(新開項目酌情考慮),超出計劃部分順延至下月采購;

  2、填寫《采購申請單》。采購物資須填寫《采購申請單》交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采購。

  3、采購驗收入庫,采購完成。

  三、資產的登記、保管、移交及盤點

  所有采購后資產均需做入庫處理。

  1、固定資產入庫登記、保管、移交及盤點:

  (1)公司所有固定資產采購完成后須在辦公室處進行登記入庫,入庫后再由領用人填寫《物品領用登記表》,簽字登記領用,落實到部門或專人保管使用;

  (2)固定資產的保管以“誰使用誰保管”為原則,使用部門的部門負責人或使用人是第一保管人和日常保養人;領用登記人或部門有領用固定資產的使用權、保管權及損壞、丟失賠償責任;

  (3)在使用部門或使用人發生更替時,應及時到辦公室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填寫《固定資產轉移申請單》;

  (4)公司所有固定資產盤點按財務管理制度由財務部門負責人及辦公室資產專員共同進行,每年一次(年末),須如實填寫《固定資產盤點表》,盤點數據報財務部后入檔留存。

  2、低值易耗品入庫登記、領用、盤點:

  (1)低值易耗品采購完成后由辦公室入庫管理,部門或領用人簽字登記領用,領用執行“按需領用,嚴禁浪費”,辦公室有權根據實際使用情況和部門消耗情況控制領用數量;

  (2)低值易耗品盤點由財務部人員和辦公室資產專員共同進行,每半年一次(6月末、12月末),須如實填寫《低值易耗品盤點表》,盤點數據報財務部后入檔留存;

  (3)辦公用品每月盤點一次(月末),如文件袋、筆、計算器等,須如實填寫《辦公用品盤點表》,盤點數據報財務部后入檔留存。(

  四、固定資產的報修、報廢

  1、儀器、設備、辦公工具因本身缺陷或使用年久而不能正常工作時,責任人或部門需到辦公室進行報修或報廢處理;

  2、使用部門或相關責任人填寫《固定資產報修/報廢申請單》交辦公室,辦公室協調相關人員處理。(附件8.《固定資產報修/報廢申請單》)

  (1)如需外購維修材料的,由辦公室直接填寫《采購申請單》執行采購程序,直至維修好后交付使用部門使用;

  (2)如經辦公室與相關人員衡量報修物品已經無法修理恢復使用、技術落后無修復價值或修理費超出本身價值50%以上等情況時,由辦公室通知相關責任人或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修/報廢申請單》,經財務審核價值,報公司副總經理簽字審批;原價格在5000元以上的需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五、固定資產的損壞、丟失賠償

  公司將本著批評教育、吸取教訓、改進工作為主的精神處理有關事故,并根據具體原因、設備性質、當事人一貫表現及事故發生后的態度等區別對待。

  1、損壞、丟失賠償界定如下:

  由以下主觀原因造成的公司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的`損壞、丟失,均按損失價值賠償,情節較重者可加重處罰。

  (1)未經批準擅自動用或拆毀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造成的損失(包括待報廢或已報廢但未處置的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

  (2)不聽從指揮,不遵守操作規程或不按規定要求進行操作造成的損失;

  (3)工作失職,不負責任,如部門經理指導錯誤或不及時,保管人員保管不當等造成的損失;

  (4)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擅自將各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挪作私用或私自外借造成的損失;

  (5)未了解儀器設備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輕率動用各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造成的損失;

  (6)因管理嚴重失職導致各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被盜、失火、水災等情況造成的損失、丟失;

  (7)發生故障,隱瞞不報,推諉責任,態度惡劣;

  (8)個人借用辦公用品,如照相機、筆記本電腦、打印機等,由于使用不當或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損失、丟失;

  (9)由于其他不遵守規章制度等主觀原因造成的各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損壞、丟失。

  2、屬下列情況的,可按損失價值酌情減輕賠償或免于賠償:

  (1)因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確實難于避免的損失;

  (2)因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本身缺陷或使用年久接近損壞程度,在正常使用時發生的損壞和合理的自然損壞;

  (3)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試行新的實驗操作,雖采取預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損失;

  (4)按照指導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確因缺乏經驗或技術不熟練造成損失的;

  (5)事故發生后能積極采取措施減少損失程度,并主動如實上報,態度較好的;

  (6)損壞較輕或丟失零配件,經當事人修復不影響固定資產及儀器設備功能的;

  (7)一貫遵守規章制度,愛護儀器設備,偶爾疏忽造成損失的;

  (8)由于其他客觀原因造成損失的。

  3、損壞、丟失賠償計算方法:

  儀器、辦公用品損壞、丟失按原價根據使用年限折價或當時市場價計算賠償,使用1—10年按5%-80%計價賠償。

  儀器設備的局部損壞,可以修復,但性能、精度下降,經鑒定尚可使用的,根據下降程度,由相關技術人員(辦公室負責)協商出一個合理計價,按下列辦法計賠:

  (1)損壞丟失零部件的,只計算零部件損失價值;

  (2)局部損壞可修復的,只計算修理費;

  (3)修復后質量下降的,按質量下降程度計算損失價值;

  (4)損壞丟失的儀器設備或零部件,應按新舊程度合理劃分等級,九成新按原價的90%計價,八成新按原價的80%計價,以此類推。

  損壞丟失設備器材的責任事故,屬于多人共同負責的,應根據每個人的責任大小和表現認識,分別給予批評和處分,并分別承擔經濟賠償。

  4、私自處置設備的處罰:

  (1)凡擅自將非經營性設備轉為經營性設備,擅自變賣或出租儀器設備者,除沒收所得外,并處責任人或部門原值1-2倍的罰款;

  (2)凡擅自用儀器設備進行抵押、擔保的,除承擔因無效合同造成的損失外,并處責任人或部門設備原值1-2倍的罰款;

  (3)凡擅自外借儀器設備者,除責令收回儀器設備外,并處責任人或部門設備原值1-2倍的罰款,造成損失的,另加損失賠償;

  (4)凡擅自處置儀器設備者,除經濟處罰外,酌情給予行政處分,違法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具體實施辦法:

  如出現儀器設備非正常原因損壞、丟失、私自處置事件等情況,按如下方法處理:

  (1)由辦公室協調、牽頭相關人員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交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執行。若屬重大事故,應保護好現場,同時報公安部門立案調查。

  (2)損壞、丟失的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由責任人或部門及辦公室、財務根據情況提出賠償處罰意見、確定賠償處罰金額及交款期限,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原價5000元以上的物品賠償須報總經理審批。

  資產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合理使用固定資產,維護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防止資產流失,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

  二、適用范圍:

  公司各部門。

  三、定義及分類:

  1、本作業指導書所稱的固定資產,是指公司擁有所有權(不含小區配套的設施設備)、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經營生產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部門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能獨立運行操作、部門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小型物品也應作為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2、固定資產按其用途分為五類,即:1)房屋建筑屋,2)機器設備(各類機器機械設備、通訊設備、監控設備、制冷設備、廚房設備等),3)交通運輸設備(各類交通及運輸車輛),4)辦公設備(電腦網絡設備、音像設備、辦公家私、其它辦公設備),5)其它。

  四、管理部門及職責:

  1、固定資產一級管理部門:

  綜合部是固定資產主管部門,負責對公司的`固定資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負責固定資產檔案的建立,組織年度固定資產的核查工作,負責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的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綜合部負責職責固定資產購買前的初審、驗收、登記、調配、核查及報廢處理工作,各二級管理部門及時向公司綜合部報送固定資產變動的檔案資料及固定資產報廢單,每季度至少上報一次固定資產變動情況。

  2、固定資產二級管理部門:

  固定資產二級管理部門為具體使用固定資產部門,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辦理購買、報廢固定資產申請手續。根據"誰使用、誰保管"原則,固定資產具體使用人為直接責任人,正確使用,做好維修保養工作。公共設施設備由部門負責人指定直接責任人,責任人離職時必須辦理固定資產交接手續。

  資產管理制度 9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經學校董事會同意,本學校制定資產管理制度如下:

  一、上海育林培訓學校資產是指學校所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1、流動資產是可在一年以內變現耗用的資產,如現金及各種存款、應收或暫付款、庫存(為開展教學和其他活動中耗用而儲存的材料、消耗品、低值易耗品)。

  2、固定資產指一般設備單位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量未達到規定價值,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3、資產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學校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權、聲譽及其他財產權利。

  二、建立和健全財產總帳以及各分類帳,由會計統管。對購入、調入、報廢的財產要及時登記入帳。

  三、設專職財產管理員,負責財產保管工作。對流動資產要登記入庫,建立帳目,定期盤點,做到總帳和分類帳相符,帳物相符。

  四、財產要經常清理,編排記碼,每年清倉查庫,核實一次,核查后匯總情況,如實上報。

  五、凡是教學設備、辦公設施等學校固定資產,應記入固定資產的.明細帳,其它低值易耗物品,應記日常收發登記帳。

  六、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要經校長批準后核銷。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應記入賬內。對固定資產也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盤盈、盤虧應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七、財產管理員要保管好學校財產,不得丟失或損壞。如發現丟失或非正常損壞,要追究責任,并酌情賠償。

  八、師生員工都有責任愛護公共財產,制止破壞學校公共財產的行為,損壞公物的要賠償。

  九、領用或借用公物,要按制度要求,需經主管領導同意,并辦理領用、借用登記手續。不經主管同意,未辦理登記手續,一概不得隨意動用。

  十、學校一切財物只能用于辦學。私人、私事不得動用學校財物,如有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批準。

  十一、對財產正常的自然損壞或調出,應按規定報廢或注銷。報廢和注銷也需由財產管理員寫明物品名稱、數量、損壞情況、原因、報損的意見,并經主管領導批準。

  十二、認真貫徹治安、消防管理規定,配備安全防范設施,強化嚴格管理,預防失火和失盜。

  資產管理制度 10

  為加強醫院固定資產管理,明確相關科室職責,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提高固定資產的投資效益,保證醫療、科研和其它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一、固定資產的分類

  固定資產是指醫院在醫療保健服務活動過程中,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其窮而后工有實物形態的資產。根據醫院現行財務管理制度及固定資產的所屬關系,把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房屋及建筑物類、專業設備類、一般設備類、圖書類、其他固定資產。

  二、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科室管理責任制

  1、醫院采購科全面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調配和維修,建立分科室的財產實物明細帳,負責定期清查盤點,辦理調撥、變價、報廢等有關審批手續。

  2、財務科負責全院固定資產總帳和按五類設置二級明細分類帳的建帳和核算工作,定期參加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和帳目核對工作,實行會計監督。

  3、后勤保障部要設立廢舊資產回收倉庫,并要建立“廢舊資產回收明細帳”,實行帳、物分管。

  三、購入固定資產的計價

  醫院外購的固定資產應以購入價格加上購入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計價(包括: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安裝成本費用和繳納的稅金)。國外進口的設備,應按原價加支付的進口稅金計價。貸款購建固定資產時,安裝完畢交付使用前所發生的貸款利息也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四、固定資產的購置

  1、以經濟實效為原則。先由科室提出申請,上報醫院采購科,由采購科按具體品種、規格、型號、性能、用途及要求,進行分類匯總,報院長或院采購委員會批準后,方可購置。

  2、大型醫療設備、貴重醫療儀器設備在購置之前,必須進行市場論證、財務分析和科室投資效益預測分析,否則不予討論。

  3、經批準購買的固定資產,其發票必須到采購科進行登記,同時建立固定資產臺帳。

  4、對屬于縣政府采購辦管理制度所規定金額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報縣采購辦批準。

  五、固定資產的調配

  院內科室與科室之間不得自行進行固定資產調配使用,確需調配使用的需填寫“固定資產調配使用申請單”,報院長審批后,采購科辦理調配手續,由采購科通知財務科調整科室成本核算數據。

  六、固定資產的報廢

  1、已滿使用期限或喪失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應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單”由采購科組織相關科室調查落實、按規定手續報院長審批同意。使用科室將廢舊財產交后勤廢舊倉庫(廢舊醫療設備交器械修理組),廢舊資產回收管理人員在報廢單上簽字。采購科、財務科辦理銷帳手續,核減折舊費。

  2、后勤保障部、采購科各指定一名專人兼管帳目,據實記錄“廢舊資產回收明細帳”。

  七、捐贈資產的管理

  社會向我院各科室贈送、贊助、轉讓的'固定資產,以及用專項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由科室書面說明資產的來源,到采購科登記,采購科在財產登記帳薄上注明財產的來源,視同醫院固定資產管理,但不計提科室折舊費。

  八、固定資產的盤點

  1、每年由采購科組織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以及在盤點過程中發現的具體問題,由財務部與使用科室一起協同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醫院主管領導批準后,按照會計制度規定進行處理。

  2、對于出現財產失落或損失不報,造成帳、實不符,又不能查明原因,實行科主任負責制,并按固定資產原值賠償。

  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與此有抵觸的規定同時廢止。

  資產管理制度 11

  一、制定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規范固定資產管理流程,明確在申購、采購、使用、報廢等各環節的權、責、利,明確部門與員工的職責,結合公司現有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資產的標準

  本公司將單位價值在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過年的設備、器具、工具,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三、固定資產的分類

  1、電子設備:包括顯示器、主機、打印機、傳真機、復印機、電話,裝訂機等相關辦公設備;

  2、辦公家具:包括空調、飲水機、文件柜、辦公桌椅等;

  3、其它:一切與公司經營、辦公有關的其它物品。

  四、固定資產的管理

  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領用、變更、報廢等,都由行政部統一管理。分發到個人使用的固定資產,由個人管理和保管。

  行政部管理職責:

  1、審核部門要求申購的固定資產是否合理;

  2、驗收采購回來的固定資產是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庫;

  3、將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實到個人;

  4、對固定資產的變更進行記錄;

  5、審核使用年限過長的固定資產是否可以報廢;

  6、對固定資產編號、登記、每年固定盤點固定資產,做到賬物相符。

  個人管理職責:

  1、負責監管、保存好分配到個人使用的固定資產,公司實施“誰使用,誰保管”的原則。固定資產發生遺失,非正常損耗,保管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若非正常損耗,保管人能夠指證責任人的,免除賠償責任;

  2、保持固定資產的日常清潔衛生;

  3、固定資產損壞以后,及時上報行政部修理或更換。

  固定資產核算部門

  1、財務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2、財務部設置固定資產賬目;

  3、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進行財務處理;

  4、財務部會同行政部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5、根據實際情況協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行政部)對資產計提減值準備。

  五、固定資產的購置

  1、公司實施“誰使用,誰申購”的原則進行申購。各部門要購置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格式后附一),由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核后,行政部備案;

  2、經批準后,由行政部安排專人負責采購,一定要寫清楚購買物品的品牌、規格、數量、金額;

  3、固定資產收到后,由行政部負責驗收并同時對固定資產進行編號;

  4、各部門應于每月25日之前將下月的.固定資產申購單交到行政部,審核完成后,采購部應在次月10日前完成采購流程,行政部驗收后交到使用人手中。

  六、固定資產的變更

  1、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員工之間變更調撥,需填寫“固定資產變更表”(格式后附二),由部門經理、行政部審核通過后,將固定資產變更單交行政部辦理轉移登記后方可更換;

  2、在固定資產變更后,固定資產號碼重新編號。

  七、固定資產的出售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將閑置的固定資產告知行政部,填寫“閑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格式后附三),提出處理意見,由行政部核定是否有使用價值。

  1、固定資產如需出售處理,需由行政部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出售申請表”(格式后附四);

  2、列出準備出售的固定資產明細,注明出售處理原因,出售金額,報部門經理和財務部審批;

  3、固定資產出售申請經批準后,行政部對該固定資產進行處置;

  4、如有需要財務部根據已經批準的出售申請表,開具發票及收款,并對固定資產進行相應的財務處理。

  八、固定資產編號

  編號原則:

  1、自20xx年xx月xx日起對公司所有固定資產予以整理編號;

  2、固定資產編號:公司簡稱拼音首字母—使用部門—購置年月+編號:

  九、固定資產的清查

  1、公司建立固定資產盤點制度,盤點分年中和年終兩次,由行政部和財務部共同執行,使用部門配合執行;

  2、固定資產的盤點應填制“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格式后附五),詳細反應所盤點的固定資產的實有數、擁有人、存放地等,并與固定資產帳面數核對,做到帳物相符。若有盤盈或盤虧,列出原因和責任,報部門經理、行政部、財務部和總經理批準后,財務部進行相應的財務調整。

  十、本制度由財務部、行政部共同監督實施;解釋權歸行政部。

  十一、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資產管理制度 12

  學校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較高、使用周期較長、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實物形態的設備、家具和部分行政物資等等,是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的物質基礎。為了充分發揮學校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提高利用率,特制訂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凡購入、自制、調撥、新建的單價在五百元以上的一般設備或單價在八百元以上的'專用設備和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種類的財產均屬固定資產的范圍。

  二、凡需添置設備、財產,需填寫購物申請單報有關人員審批,經批準后方可辦理。

  三、固定資產的購置應有專人負責。采購人員要本著少花錢多辦事的原則,精打細算,按照學校簽發的購物申請表及時采購,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四、對于新添置的和報廢的固定資產要按有關規定辦理,并及時登記入帳。

  五、定期檢查固定資產,做好保養維修工作;定期與會計和各處室核對固定資產帳,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資產管理制度 13

  一、總則

  凡屬單位價值在1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類辦公設施設備、辦公家具、通訊設備、專用設施設備、維修工具、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等均屬于本規定管理范圍。

  二、資產購置

  1、對符合本規定管理范圍的各項財產物資的購置,原則上一律實行申報購置計劃的方式,報經物業公司歸口部門審批、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采購;

  2、為便于各管理處日常工作,對確因工作需要,單位價值在300元以下的資產,各管理處可直接批準購置。

  3、所有經批準購置的資產購入后,一律需辦理入、出庫手續,并進行資產登記、落實資產使用人及責任人。

  三、資產領用

  1、各部門(管理處)領用的財產物資,須憑采購申請單留底聯從倉庫領用;

  2、倉庫發出時,應填寫出庫單,同時進行登記資產使用人或資產責任人(公用資產的資產責任人一般為各部門負責人)。

  四、資產管理:

  堅持誰領用、誰管理的原則,實行無償使用、有償管理、責任到人的`管理制度;

  1、各項資產的實物使用、保管、轉移的登記管理在各管理處倉庫;

  2、各項資產的價值管理責任在財務部,公司財務部門將定期(一般為半年)組織有關部門(管理處)對公司所有資產進行清查。凡因管理不當、購置時審批不嚴,造成資產大量閑置浪費的,將追究有關管理人員責任;凡因使用不善、人為造成的財產損失,由使用人照價賠償,造成嚴重損失的,要追究單位(部門)領導人責任;

  3、對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財產物資屬于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范圍。使用人應根據固定資產性能及使用情況,::按有關技術指標的規定,定期對資產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其正常使用,延長使用壽命。嚴禁超期、超負荷運轉,杜絕因人為原因造成的資產未達到使用年限提前報廢,從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五、交接制度

  為嚴格交接手續,保證各項資產的安全完整。公司所屬員工調動、辭工、離職,必須辦理好個人經管財產物資的資產移交手續,由倉庫根據資產登記底表驗收簽字。如發生拒不移交、私帶公物或人為短少、丟失、損壞的,由使用人賠償經濟損失。金額巨大的,公司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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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和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固定資產,保障和促進固定資產管理體制,根據市政府和財政局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各部門各學科的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管理活動。

  第三條學校固定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材料、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是保證開展學校工作,完成教育任務所必需的物質條件。學校需建立必要的固定資產及財產物資管理制度,進行科學核算和嚴格管理,防止財產物資的積壓、浪費和損失。

  第四條學校要加強對固定資產和財產物資管理工作的領導。按照“分級管理,管用結合,層層落實”的原則,實行學校領導負責,財產管理部門負責實施,專職財產會計(財產總保管員)具體管理和核算,做到財務、財產使用部門明確分工,密切配合,嚴密手續,定期對帳,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第二章固定資產范圍

  第五條固定資產的范圍

  包括房屋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及其他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的教學、科研、生活、生產用資產(不含玻璃制品)。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如課桌椅、辦公桌椅、圖書資料、學生床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六條固定資產分為以下六類:

  第一類:房屋和建筑物。凡產權屬于學校的房屋(校舍)、場地、建筑物及其他各種附屬設施。

  第二類:專用設備。包括各種儀器和機械設備、醫療器械、電教設備、藝術和體育專業用的文娛、體育設備等。

  第三類:一般設備。包括被服裝具,家俱,辦公與炊事設備等。

  第四類:文物和陳列品,包括展覽(室)的一切文物及陳列品,不論其價值大小,一律列為固定資產。

  第五類:圖書音像資料。包括各類圖書、報刊合訂本、各種音像資料、教育軟件、管理軟件等。

  第六類:其他固定資產。不屬于以上分類的固定資產。

  第三章固定資產計價

  第七條固定資產的計價

  1、新建、購入、有償調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造價、購價和調撥價入帳。

  2、無償調入、捐贈、贊助和盤盈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的,參照同類固定資產估價入帳。

  3、自制的固定資產,按實際開支的工料費入帳。

  4、調出、變賣和報廢的固定資產,都按帳面原價注銷。

  5、按規定支付的購置車輛附加費計入車輛購價內。購入、調入固定資產的運雜費和固定資產的安裝調試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6、固定資產大修理,不變動固定資產的帳面價值。對固定資產進行技術改造或擴大原有規模的,應按其支出相應增加固定資產價值。在工程中拆除的單獨計算價值部分,可從該項固定資產原值中減除。

  第四章固定資產增加

  第八條固定資產的增加

  1、固定資產的購置,應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根據學校的發展和教育的需要,對大型、貴重儀器設備的購置和建造永久性設施,應十分注重使用效益,必須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可行性研究,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從各種方案中擇優確定。凡屬于集中采購的工程、貨物,應按政府采購程序辦理。

  2、購置固定資產,要按批準的計劃(預算)進行,其中屬于集中采購的工程、貨物,應按政府采購程序辦理。購入的固定資產,要經管理部門人員驗收;專業設備還應會同使用部門進行技術驗收。驗收合格后,填制“固定資產入帳單”一式三聯,分別登記入帳。

  3、學校自制的固定資產,只核算耗用的工料費。付出時費用先記入“暫付款”帳戶,自制完工經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再轉列“支出”,并填寫“固定資產入帳單”一式三聯,分別登記入帳。

  4、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財產管理部門人員應按調撥單或估價單驗收后,填寫“固定資產入帳單”一式三聯,分別登記入帳。

  第五章固定資產權限處置

  根據《州杭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試行)(杭財綜〔2009〕821號)的通知》要求,行政、事業單位實物資產報廢、報損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按下列權限處置:

  (一)行政、事業單位實物資產報廢、報損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由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市財政部門審批。

  (二)資產核銷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由財政部門審核后報市政府批準。

  第九條固定資產的權限處置

  依據上述權限處置要求,學校固定資產的正常報廢、責任損失、調撥、變賣等,必須按規定由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市財政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1、正常報廢的固定資產。學校固定資產,經一定時間的使用、磨損,逐漸喪失了使用效能,需要報廢更新的固定資產,須經學校有關部門和學科實地檢查鑒定后,經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報市財政部門審批。

  2、房屋和建筑物、土地、車輛處置,應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向市教育局申報,提出申請處置國有資產的報告,填報《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審批表》,經市教育局審核后,報市財政(國資)部門審批。

  3、報廢或處置后的固定資產,須進行清理。經變價處理后,有一部分殘值收入作“專用基金——修購基金”收入核算,用于重置固定資產。

  4、報廢或處置固定資產,應填制《固定資產報廢單》一式三聯或填報《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審批表》一式五份,分別注銷固定資產帳戶。

  5、責任損失的固定資產。由于管理不善或失職,固定資產有丟失、毀損、遭受人為破壞等情況,財產管理部門人員應會同使用部門和使用人員認真追查,找出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報學校領導審批。重大損失還應報市教育局審批。同時,要編制《固定資產報損單》一式三聯,并根據批準后的處理意見,責成過失單位和個人賠償損失,或執行其他處理決定。管理部門人員根據《固定資產報損單》注銷固定資產明細帳,財會部門減少固定資產。賠償損失的收入,納入“專用基金——修購基金”收入核算。

  6、無償或有償調撥、變賣的固定資產。為了發揮固定資產的效能,對于閑置或不適用的固定資產在系統內無償調撥時,報市教育局、市財政(國資)部門審批,財產管理部門(人員)應填制《固定資產調撥清單》,一式三聯,分別沖銷固定資產帳戶記錄;收回價款記入“專用基金——修購基金”收入核算。

  第六章固定資產清查

  第十條固定資產的.清查和監督復核

  1、為了進一步提高固定資產利用效率,及時解決固定資產在管理、使用中出現的問題,學校應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財會部門至少每季要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人員對帳一次,保持帳帳相符,同時應不定期的對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的管理賬目、實物進行監督和復核。管理部門人員定期(半年或一年)組織由學校領導、使用部門、財會部門參加的清查小組,對固定資產進行實地清查、核對,保持帳物相符。并建立固定資產清查盤點記錄。

  2、通過清查,要編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表》,說明盈虧的原因,報學校領導批準,及時做出相應的會計帳務處理。

  第七章固定資產維修保養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維修保養。為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提高使用壽命:

  1、根據固定資產的使用性能和要求,進行必要的保養,特別是對電視機、錄像機、高級照相機及附件、高級樂器、高級美術教具等固定資產,每半年進行一次專門檢修和保養,并建立保養記錄。

  2、保持固定資產存放地點的清潔衛生,注意防火、防竊、防潮、防塵。

  3、貴重物品設專人保管、專人使用、專人保養。

  4、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維修,并建立維修記錄。

  第八章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

  第十二條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

  1、低值耐久品是指單位價值未達到固定資產規定標準,但單位價值在50元,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非批量同類物資資產。

  2、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和使用年限均不夠低值耐久品條件的物品。如小儀器儀表、小工具、小量具、一般辦公用具以及勞保用品等。

  3、采購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應根據學校實際需要和庫存情況,有計劃地進行,并建立驗收、領用和保管制度。對于增減變動低值耐久品由學校會計和財產會計同時登記備查帳薄入帳核算,低值易耗品設立領用登記簿。

  第九章財產保管員的管理范圍

  第十三條為加強財產管理,學校各部門設專、兼職財產保管員

  1、總務處設專職財產會計(或稱財產總保管員),負責全校財產的管理(驗收、保管、編目、登記、作帳)。

  2、各教研組、處室、圖書館、食堂等部門,設兼職財產保管員(也可由各組、處室等部門負責人兼任),負責本部門、本班級財產保管及財產帳務等工作。各班級也設財產保管員,負責本班級財產保管等工作。

  3、財產保管實行以學校與組、處室(或圖書館)或個人保管本結合的原則:

  凡集體使用的公物,分別由校或部門財產保管員保管。

  凡個別因教學或工作需要而個人借用之物(如計算器、收錄機、工具書和參考書等),也列入其所在部門的財產清冊,責任到人。

  4、各部門保管員,負責對本部門公物的保管,財產增減必須及時入帳,并協助總務處執行對公物管理的獎懲制度。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所制定的有關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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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及各機構實物資產管理,提高實物資產使用效率,保障實物資產安全,防止資產流失,參照集團有關規定,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部門及下屬各機構實物資產配置、申購、分發、調撥和報廢等日常管理活動。

  第三條實物資產管理活動,應該堅持實物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實物管理和價值管理相結合的原則;貫徹統一籌劃、分級管理、責任到人、配置合理、物盡其用的原則。

  第二章管理范圍和定義

  第四條本制度所稱實物資產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經營有關的有形資產。不屬于經營中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打印機、照相機無論單價多少均列入固定資產管理)。不具備上述規定條件的物品,作為低值易耗品。

  第五條固定資產按其用途分為IT資產和非IT資產。第六條IT資產主要包括如下設備:

  (一)低端設備:PC機、顯示器、筆記本電腦、打印機、投影儀、條碼設備、掃描儀、PDA、排隊機、觸摸屏、移動郵件設備、IP電話等。

  (二)高端設備:總部機房內的設備(如小型機、存儲、服務器、路由器、交換機、防火墻等)、會議系統設備、機房基礎設施(如機房專用UPS、STS、PMM、冷水機組等),配線間中的設備,機構使用的服務器、路由器、交換機、防火墻、UPS等;高速行式打印機、高速激光打印機、高速掃描儀、加密設備等。

  第三章實物資產管理職責

  第七條實物資產管理涉及眾多部門,主要包括:人事行政部、財務部、實物資產使用部門等。各部門和人員分別履行以下職責。

  (一)總部人事行政部負責總部及機構實物資產管理的統籌管理,同時負責總部具體的實物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根據集團相關規定,制定公司實物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流程和具體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根據執行情況對管理制度和流程進行修訂和更新,不斷優化和完善管理體系。

  2、統籌公司實物資產的總量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總部及機構實物資產盤點清查、登記、統計匯總及日常培訓指導,按規定權限審核或者審批實物資產購置、報廢和處置等工作。

  3、負責閑置、低效運轉和超標準配置實物資產的統籌調劑,優化實物資產配置,推動公司實物資產的共享、共用。

  4、研究建立實物資產管理工作有效性的評價方法、評價標準和評價機制,對各機構實物資產管理情況進行評價考核、監督檢查,對有關機構和個人實物資產管理工作提出獎懲建議。

  5、負責總部實物資產的申購、驗收入庫、日常管理、調撥、報廢處理等實物管理工作;建立實物資產臺帳管理檔案,并定期與財務部門進行帳帳核對;定期進行帳實核對;確保財務帳、臺帳、實物三者一致。

  6、接受上級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按照要求向其報告有關實物資產管理工作情況。

  (二)總部財務企劃部負責統籌總部及各機構實物資產的財務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負責審核和調整公司實物資產預算情況,指導和監督各機構財務部門的實物資產財務管理工作,并會同總部人事行政部對管理制度和流程進行修訂和更新,不斷優化和完善管理體系。

  2、按規定權限審核或者審批實物資產購置、報廢和處置等工作。

  3、參與公司資產盤點清理工作。

  4、根據公司產業發展和實物資產種類、品種變化,及時補充、調整分類目錄,以滿足業務需要。

  5、負責總部實物資產的購置、調撥、報廢等帳務處理,每月與總部人事行政部進行帳帳核對,保證帳帳一致。

  (三)各機構人事行政部配專職或兼職的實物資產管理員,負責本機構的實物資產管理,主要職責是:

  1、執行公司有關實物資產管理規定和實施辦法,制定并落實本機構的具體實施細則。

  2、負責本機構實物資產的申購、驗收入庫、日常管理、報廢、調撥和盤點等工作;建立健全實物資產臺帳管理檔案,并定期與財務部門進行帳帳核對,定期進行帳實核對,確保財務帳、實物管理系統帳、實物三者一致。

  3、負責本機構實物資產的盤點清查、統計匯總,記錄和清查本機構實物資產的盤盈、盤虧情況,對異常情況查明原因,按時上報實物資產盤點報告。

  4、按規定權限審核或者審批實物資產購置、報廢和處置等工作。

  5、負責本機構所屬長期閑置、低效運轉和超標準配置實物資產的調劑工作,優化實物資產配置,推動公司實物資產的共享、共用。

  6、接受總部人事行政部的監督、指導并向其報告相關實物資產管理工作。

  (四)各機構財務部負責本機構實物資產的財務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機構實物資產的購置、調撥、報廢等帳務處理。每月與本機構人事行政部進行帳帳核對,保證帳帳一致;

  2、參與本機構資產盤點清理工作。

  3、按規定權限審核或者審批實物資產購置、報廢和處置等工作。

  4、審核、調整和批準本機構實物資產預算情況。

  5、接受總部財務企劃部的監督、指導并向其報告相關實物資產管理工作。

  (五)總部及機構各實物資產使用部門負責對使用范圍內的實物資產進行管理監督,主要職責是:

  1、嚴格執行公司有關實物資產管理規定和實施辦法,及時向實物資產管理部門反饋本部門實物資產的使用情況,接受實物資產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2、根據實際需要可設置實物資產協管員,配合實物資產專管員完成日常管理工作。

  3、實物資產使用人須保證所使用實物資產的安全、完整,是所用實物資產日常保管、保養的直接責任人,總部各部門及各機構負責人為本部門或機構實物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或機構實物資產管理負全面管理責任。

  第四章配備標準及采購、入庫管理

  第八條實物資產的新增需提前按照《預算及三年規劃管理辦法》的規定做好實物資產購置預算,預算審批后才能開展購置活動。

  第九條實物資產新增應在預算范圍內進行,庫存沒有可調劑的適用設備,并在預算范圍內方可購置新設備。總體預算內調劑使用應征詢實物資產管理部門及財務部門的意見。

  第十條實物資產申購應遵循按需配置的原則,有明確配置標準的應當按配備標準嚴格執行;沒有規定配備標準的,應當從嚴控制,合理配備。

  第十一條低端IT設備的配備原則。

  高端IT設備配備原則和標準參照《機構網絡建設配置標準》、《機構PC服務器及高速行打配置標準》、《機構綜合布線、機房、UPS建設及維護費用標準》、《高端設備配置原則和標準》。

  第十二條實物資產采購

  (一)實物資產購置前應由申請部門提請簽報立項申請,簽報中應注明需求固定資產的清單明細、需求原因,并附有批準的當預算情況及預算執行情況。簽報應根據公司下發的有關實物資產申購流程報送相關人員及領導批示。滿足《合同管理辦法》規范要求的,必須按照該辦法簽訂合同。

  (二)簽報立項申請批復后進行采購動支。

  (三)各級部門應根據公司采購制度和相關采購業務審批流程,確定采購權限,處理相關采購事務。

  屬于集團統購范圍內的實物資產購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規定流程審批后由物控部統一進行采購。不屬于集團統購的,按采購制度中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實物資產入賬、入庫

  (一)驗收。

  1、驗收責任:低端IT設備由各級實物資產專管員負責驗收,高端IT設備由相關技術部門、物控部共同負責驗收,其他業務經營類實物資產設備由采購經辦部門及使用部門共同負責驗收。

  2、驗收時效:實物資產到貨后驗收入庫工作(包括實物驗收和系統中驗收入庫登記)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高端IT設備要求在安裝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屬于特殊情況未按正常流程購買的,申購申請到達后按以上時效要求完成系統中補錄驗收和入庫工作;對于采購量大分批到貨的,在貨全部到齊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入庫工作。

  3、驗收要求:驗收人員要嚴格按照合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及時對實物資產要進行條碼掃描和系統中條碼復核;驗收不合格不得接收,并及時聯系采購經辦部門向供應商換貨或退貨。

  實物資產驗收合格后,各級實物資產專管員(實物管理員)須在5個工作日內收齊付款所需資料,在協議約定時間內完成付款。

  第五章實物資產的日常管理

  第十四條實物資產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分發與領用、使用與保管、回收與利用、變更與調撥、維護維修等,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流程辦理。

  第十五條實物資產分發、領用:實物資產入賬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分發至各使用部門及使用人,做好分發實物資產的出庫登記,使用人須在分發后5個工作日內確認反饋分發情況。庫存實物資產應做好實物資產入庫登記,庫存實物資產責任人為各級實物資產管理員。

  第十六條實物資產使用、保管

  (一)各級實物資產使用部門及使用人應愛惜所用實物資產,注意實物資產的日常保養維護,延長實物資產使用壽命,提高利用效率,并做好相關維護保養記錄;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應立即通知相關部門組織維護。因管理不善造成實物資產丟失或損毀的,由人事行政部提請相關部門出具鑒定意見后進行處罰。

  1.因下列原因造成實物資產損壞、丟失的,均應予以賠償:

  (1)未經實物資產管理部門批準擅自拆裝或改裝實物資產,致使實物資產損壞。未經批準,擅自將公司實物資產攜出司外造成損壞或丟失。

  (2)違反規章制度,領、借、調撥等不按規定手續辦理,致使實物資產丟失或損壞。

  (3)對易損壞設備,未按保管規定要求進行輕拿輕放、遠離水火等,導致實物資產損壞。

  (4)其他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失和丟失。

  (5)未按技術規程操作,致使實物資產損壞。

  2.因下列原因造成實物資產損壞、丟失,可視具體情況減少賠償或免于賠償:

  (1)實物資產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久,在正常使用時發生的損失。

  (2)經批準進行檢修,雖采取了預防措施,仍未避免的損壞。

  (3)已按保管規定對實物資產進行妥善保管,但因意外盜竊事故造成實物資產丟失。

  3.賠償基本原則:

  (1)實物資產丟失或完全損壞無法修復,責任人應按不低于實物資產凈值的60%進行賠償,若凈值為零則按不低于殘值比例的60%進行賠償;

  (2)損壞或丟失零配件,若可修復或能重換配件的,按修理費或重換零配件費用進行賠償;

  (3)若經公司和賠償者協商同意賠償實物,需要賠付同等或更高價值的同類同型號資產物品;

  (4)事故責任者不止一人時,須分清責任大小,分別承擔相關責任;

  (5)因不可抗力造成實物資產損壞或丟失,賠償比例可視具體情況調減,由實物資產管理部門及財務部門出具意見。

  (6)相關部門審批確定具體賠償處理意見后,當事人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門繳交賠款。若逾期不賠付將從賠款人的工資中扣除。若賠付金額較大或特殊情況未能在1個月內完成賠付者,經財務部門及人事行政部共同批準后可分期進行賠付,一般不超過6個月。

  (7)對于符合報廢標準的實物資產,按實物資產報廢申請流程審批同意后予以報廢。

  (8)完成實物資產損壞、丟失處置后,應由實物資產管理部門、財務部門進行相應處理。

  4.實物資產發生損壞或丟失后,必須立刻報告實物資產管理部門(被盜、被搶丟失還需報當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查明原因后盡快提出賠償或其他處理意見;對發生事故隱瞞不報、推諉責任態度惡劣者,除按規定執行賠償處理外,還應根據具體情節按照公司相關規定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二)人事行政部應在實物固定明顯處粘貼實物資產標貼,以便日常管理和盤查,情況變更及時更貼;同時應定期檢查實際資產的使用狀態,按照以下狀態進行登記備查:

  良好:不需要進行任何修理,只進行常規維護即可滿足工作需求。可用:進行除常規維護之外的小修理改良就能滿足工作需求。難用:需要進行除常規維護之外的大修理改良才能滿足工作需求,同時預計修理改良支出可以在延長的壽命中得到彌補。

  停用:已經沒有使用價值,或者進行大修理改良的支出難以得到彌補。

  (三)實物資產使用人調動和離司須辦理所使用實物資產的正常交接,未辦理實物資產交接的不予辦理調動和離司手續。

  (四)公用筆記本電腦采用集中管理借用機制,實物資產管理員要做好借用登記;配備或借用了筆記本電腦的,使用人必須嚴格按照《筆記本電腦管理規定》進行保管。

  (五)對于高價值的IT資產(如:小型機和存儲系列、服務器、核心網絡設備等),應購買保險以轉移風險。

  (六)實物資產一般不得外借(指因工作需要借給公司或機構以外的人員使用),如有特殊情況,須經規定流程審批后方可外借,但必須按期歸還。如逾期不還,按實物資產原值進行追償賠償,機構負責人負連帶責任。在外借時,可視具體情況考慮押金保障條款,歸還時應仔細檢查實物資產狀況,注意風險控制。

  第十七條實物資產回收、利用。各級人事行政部應定期對閑置實物資產進行合理調劑,防止積壓浪費。對閑置實物資產,實物資產管理員應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回收,對長期閑置、多余或不能有效利用的實物資產,應進行合理調劑或處置。

  第十八條實物資產變更與調撥

  (一)實物資產變更是指實物資產變更使用人、變更所屬單位等,發生實物資產變更時需要辦理實物資產變更手續,進行實物資產調撥。實物資產變更與調撥需按照公司有關實物資產轉移的審批流程進行申請,變更后實物資產管理員需及時辦理實物資產調撥手續。

  (二)對設備配件的變更,實物資產專管員接到安裝完畢通知后,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變更登記。

  (三)未按規定擅自進行變更的,將對原使用人和現使用人批評,并要求5個工作日內完成補辦手續。

  (四)實物資產專管員工作崗位變動,需對所負責管理的實物資產進行交接,完成交接后由移交人、接手人、本部門負責人三方簽字確認,報給上級實物資產管理員審批后,人力資源部門方予辦理人事調動或離司手續。

  (五)實物資產的財務帳、實物臺帳不能隨意進行修改,特殊情況必須經規定流程審批后方可修改,并且要進行修改后核對以確保一致。

  第十九條各級人事行政部、財務部須及時、準確進行相關帳務登記,記錄實物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每半年給使用人發出實物資產信息確認通知,使用人必須在5個工作內進行確認和反饋。

  第二十條實物資產維修

  (一)保修期內實物資產維修,直接由各部門聯系供應商提供售后維修服務。IT資產維修通過上報問題反饋,IT部門負責維修,使用人不得擅自拆裝配件自行維修。

  (二)其他情況的維修,總部實物資產由各使用部門報總部人事行政部、財務企劃部及相關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可進行維修,機構實物資產由各使用部門報機構人事行政部、財務部及機構負責人審批同意后可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各級單位自行支付,因人為因素造成的實物資產維修,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所有的設備維護維修都要求保留維護維修記錄。

  第六章實物資產的處置

  第二十一條報廢標準

  (一)IT設備報廢標準:

  1.低端IT設備報廢標準:

  (1)已達到規定的'使用年限(5年)。

  (2)損壞嚴重,維修費已接近或超過新購價格30%的,或無法購買相關配件的。

  (3)因科技進步,原設備不能滿足工作需要,需更新換代的或升級費用超過新購價30%的。(PC機因內存不足等不能支持運行公司當時防病毒和遠程管理軟件的要求強制報廢。)

  2.高端設備報廢標準:

  (1)不設報廢年限。如因原設備性能不能滿足工作需要,需更新換代或升級費用超過新購價30%等原因需要報廢的,報基礎架構管理部審批通過后方可報廢。

  (2)原設備續保費用高、而購買同等處理能力新設備代價不超過續保費用6倍的,經基礎架構管理部審批通過后可報廢。

  (二)非IT實物資產報廢標準:交通運輸設備報廢標準執行集團相關文件規定。

  第二十二條正常報廢的基本條件

  (一)達到報廢標準,因設備老化,重要部件故障、損壞而無法正常運行和使用。

  (二)達到報廢標準,雖有使用價值,但難以保證技術工藝、安全操作規程要求及產品質量,無法滿足業務需求。

  第二十三條非正常報廢的條件

  (一)未達到報廢標準,因設備老化或機械故障而無法修復,導致無法繼續使用或修理后質量保證期少于一年的。

  (二)實物資產因遺失、被盜搶、全部或部分部件損壞無法修復或修理費用高于實物資產凈值,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損失等。

  (三)因被盜搶造成實物資產損失、且自報案時間起三個月后確認無法查找的。

  第二十四條實物資產報廢需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簽報申請,機構內應集中進行報廢申請,交通運輸設備的報廢申請須單獨另行簽報。

  (一)實物資產報廢必須由實物管理部門填寫《實物資產報廢申請表》并出具處理意見以簽報形式報出。

  (二)非正常報廢的實物資產如因故障或損壞無法修復等原因申請報廢的,需要生產或銷售單位(或其特約維修點)逐項出具書面專業技術鑒定意見,并加蓋對方公章,注明如繼續使用所需的維修費用。如因客觀原因無法提供上述單位的書面鑒定意見的,須由公司相關技術部門及歸口管理部門出具意見。

  (三)實物資產報廢申請簽報附件材料明細

  1、正常報廢需提供材料:《實物資產報廢申請表》

  2、非正常報廢需提供材料:

  ①《實物資產非正常報廢申請表》

  ②報廢實物資產鑒定書

  ③公安機關受理的報案材料(被盜、搶)

  ④機構對于責任人、責任部門的處理意見

  3、如有特殊情況需單獨說明的,請另附說明。第二十五條報廢實物資產的處置

  報廢實物資產處置應按照規定流程報送相關部門及領導審批,批量大宗實物資產處置需組織招投標,處置報廢實物資產后的所有收入應交回各級財務部門做收入處理。

  (一)總部報廢實物資產的處理由申請部門會同總公司人事行政部、總公司財務企劃部等相關部門共同進行。

  (二)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報廢實物資產原值達到10萬元的,應成立報廢實物資產處置小組。

  1、成員由人事行政部、財務部負責人,人事行政部實物資產專管員組成,總部由人事行政分管領導擔任組長,機構由機構負責人擔任組長。人事行政部負責實物資產處置的日常事務工作。

  2、報廢實物資產處置小組實行集體決策制度,小組成員對評估單位出具的評估報告進行審核和確認。

  3、報廢實物資產處置小組對評估公司的評估結果進行審核。

  4、報廢實物資產處置小組對至少三家正式拍賣企業所提供的拍賣方案和收費價格進行比較審核,同時上報拍賣企業方案并推薦其中一家。

  (三)報廢實物資產處置原則上實行對外拍賣,拍賣方案需報總公司審批。如報廢的固定資產因損壞嚴重、或經評估回收價值小于拍賣處置的費用以及處置實物資產數量較少,經報廢實物資產處置小組研究、報總公司批準后,則可以公益捐贈或廢品回收形式進行處理。屬于以廢品收購形式處理的,需找三家以上的廢品回收單位進行比較收購。

  (四)獲準報廢的實物資產應在10個工作日內集中清理,回收至實物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同時做好交接手續。

  (五)機構實物資產的處置方案須上報總公司,并在總公司最終批復同意實物資產報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交簽報。

  (六)報廢實物資產原則上一律不得繼續留用,如因特殊原因需要留用報廢實物資產,則需另行上報總公司人事行政部和財務企劃部審批,經審批同意后方可留用。

  (七)報廢實物資產不得以任何理由分發給公司內外勤員工。第二十六條實物資產盤點。

  (一)公司每年舉行兩次實物資產的盤點工作,盤點由公司各級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聯合組織,包括實物資產賬目盤點和實物盤點兩大部分,并形成書面報告,對盤虧、盤盈實物資產,應查明原因,提請簽報至同級財務部門、機構負責人及上級相關主管部門批準,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二)各級實物資產管理部門及實物資產管理員應注重日常實物資產的盤點工作,及時發現問題,查明原因,解決實物資產管理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第二十七條特殊設備的管理

  特殊設備是指手提電腦、投影儀、攝像機、照相機等便攜式設備。特殊設備必須由使用部門統一管理,各部門實物資產管理員為管理責任人,禁止個人用于與工作無關的事項。

  第二十八條與實物資產相關的保修卡及配套資料,如光盤、說明書等附件須由各使用人妥善保管,公共實物資產則由部門或公司實物資產管理員負責保管,涉及實物資產相關的異動,該類資料應同步流轉。

  第二十九條如果未使用設備管理系統的機構以電子表格臺帳形式代替。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制度由總公司人事行政部、財務企劃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之前下發文件與本制度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資產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院國有資產的管理,維護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做到資產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最大限度的提高使用效率,保障教學科研的順利進行,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實施辦法》、《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試行辦法實施細則》、《高等學校儀器設備管理辦法》等有關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院的國有資產是指我院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包括國家撥給的資產,學院按照國家政策規定運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形式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

  第二章資產的分類

  資產分為流動資產、短期投資、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三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及各種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款等。

  第四條短期投資是指各種能隨時變現、持有時間不超過一年的有價證券以及不超過一年的其他投資。

  第五條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

  第六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上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機器設備、儀器設備、工具器具等。

  第七條無形資產是指可以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權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

  第八條遞延資產是指不能全部計入當年損益,應當在以后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等等。

  第三章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九條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在主管院長領導下,由資產辦實行歸口管理,其主要任務是:

  1、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建立和健全有關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3、明晰產權關系,實施產權管理。

  4、保障資產的安全與完整,推動資產的合理配置和節約、有效的使用。

  5、對經營性資產實行有償使用并監督其實現保值、增值。

  其主要職責是:

  1、根據有關規定履行學校產權完整的職責。

  2、負責校內各單位資產占有和使用方向的管理。

  3、負責對學校經營性資產的統一管理,包括經營性資產的投入數量、價值的審核報批手續以及經營性資產的保值、增值和利益分配。

  4、負責全校資產物資采購計劃的編報和資產物資的采購(基建項目除外)、報損、報廢。

  5、負責學校資產的清查、驗收、登記、建帳、統計報告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6、負責學校資產的帳、卡管理,做到帳卡、帳帳、帳物相符,防止資產流失。

  7、會同各有關部門負責全院資產管理人員的配備、培訓、業務考核等工作。

  8、向主管部門負責并報告工作。

  9、辦理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分級管理機構與管理范圍

  第十條全校資產實行三級管理

  資產管理辦公室為一級管理機構,統一歸口管理全校國有資產,其中教學實驗用儀器設備設施等由資產管理辦公室和教務處共同管理,以教務處為主,教務處主要負責教儀設備的經費預算、采購計劃審核、使用、保管和調劑申報。資產管理辦公室主要負責教學儀器的購置、驗收、維修和報廢、報損及轉帳清帳。教學儀器設備的帳務,由資產管理辦公室建總帳,教務處建立分類帳處理。

  各行政職能部門和系部為二級管理單位,需安排專職或兼職資產管理員,按分管權限負責每年資產采購、添置、報損、報廢的申報與落實,并進行日常的管理,即對實物資產,按照學院的要求格式,分類編號,設立分帳、卡予以登記,對大型、貴重及精密儀器、專用設備按單件(臺)建立技術檔案。負責所屬系部的資產養護與維修并進行登記。及時、準確、如實的對資產的存量、增減變動、分布情況進行動態登記。做到家底清楚,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物相符,還要加強流動資產的管理,對低值易耗品的.帳物管理,各分管倉庫每半年向資產管理辦公室上報一次庫存情況。

  資產使用單位或部門(科室、教研室、實驗室)為三級管理單位,對所使用的資產進行具體使用保管,建立使用臺帳并對資產設備運行情況進行登記。各使用單位要加強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并做好記錄,確定專人管理,操作人員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以保證設備、設施的完好。

  第五章物資的采購與調劑

  設備物資的計劃采購是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要強化購置計劃的嚴肅性,減少隨意性,杜絕盲目性,避免無序性,盡可能發揮資金與設備的使用效率。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的采購程序及辦法

  1、在每年底,學院各系部及各行政職能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下一年度的購置申請,陳述原由,按學校提供的統一表格,分門別類的編制采購計劃報學院資產管理辦公室。原則上一年批一次計劃。

  2、資產管理辦公室將提請采購的物資、設備等匯總后,在分管領導的指導下,召集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技術部門的專家進行論證,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并在此基礎上,根據當年學院財務預算情況,保留適當余地,對提請購置的物資設備就品種、品牌、檔次、規格、型號、數量等方面進行調整和增減,形成意見上報分管領導。

  3、由院分管領導提請院長辦公會議討論研究,將決定結果以文件或抄告單的形式下達到資產管理辦公室,資產管理辦公室將結果通告各系部和各職能部門。

  4、資產管理辦公室統一實施物資設備的采購,對大宗物資設備原則上采用統一招投標辦法實施采購,對小宗物資則采取詢價采購辦法實施采購。

  5、凡因計劃遺漏而確需購置、臨時急用或計劃用途變更,須報請資產管理辦公室,由資產管理辦公室報請分管領導批準后按相應采購辦法實施采購。數量、金額較大的需經院領導集體研究決定后方可采購。

  6、供貨單位選定以后由資產管理辦公室與其簽訂合同文本,合同文本交一份給財務處作為支付貨款的依據。資產管理辦公室依據合同文本的約定督促供貨方履行合同按時到貨。并向供貨方索取貨物的相關資料,同時督促財務處按合同兌現貨款。

  7、貨物到校后由資產管理辦公室組織使用部門(各系部和各行政職能部門)和相應的專家對貨物及時進行驗收,對驗收符合要求的辦理驗收建帳手續,并通知使用部門領取。對不符合要求的,要求供貨方更換或辦理退貨,并賠償損失。財務處應憑有效合同辦理借款和兌付貨款,憑資產管理辦公室資產驗收單復核報銷,財務建帳。

  8、各使用部門(各系部和各行政職能部門)到資產管理辦公室領取物資并辦理相關的交接手續,同時要求按本辦法第四章中的規定建帳和制訂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資產的調劑程序與辦法

  優化資產配置做到物盡其用,避免重復投資,發揮資產的最大使用效益是資產管理部門的重要職責,各系部和各行政職能部門要本著以大局為重,全校一盤棋的主人翁精神,積極主動配合資產管理辦公室做好工作。

  1、各系部和各行政職能部門要深挖內部潛力做到厲行節約,對確需添置的資產,經資產管理辦公室核準,并經領導批準后,資產管理辦公室在充分了解論證的基礎上盡可能通過院內調劑的辦法予以解決,在請示分管領導并征得同意后,資產管理辦公室有權對全院的所有資產按所需進行調劑。對拒絕調劑處置的系部和部門,資產管理辦公室有權暫停資產及物資的購置,并建議財務處對其停撥有關經費。

  2、由資產管理辦公室填寫資產調劑單,將擬調劑的物資名稱、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填寫完整后,由調出和調入部門領導簽字,調出部門、調入部門及資產管理辦公室各留取一份備案,并在資產登記帳冊上登記,辦理資產調劑轉移手續。

  第十三條計劃外儀器設備的采購程序與辦法

  1、對屬于計劃外因急用而確需采購的儀器設備,先由請購部門填寫《江陰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購置申請單(計劃外)》,由資產管理辦公室簽署意見,由分管院長或院長審批,數額較大的需經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2、請購批準后,由資產管理辦公室按照相應采購程序實施采購。

  3、由資產管理辦公室對儀器設備進行驗收、登記、建帳并報財務處進行核對、報銷、財務建帳,告知請購部門領取。督促建立分帳。

  第十四條低值物品、材料與易耗物品的采購與管理

  1、低值物品是指價值低于固定資產價值,但耐用期超

  過一年的物品,比如教學、辦公桌椅等物品。材料與易耗物品是指不屬于固定資產管理范圍的各種耗材,如教學耗材、實驗耗材、小件儀表儀器、工具量具以及勞保用品、辦公用品等。

  2、各系部和各行政職能部門所需的低值、材料及易耗品一律由資產管理辦公室采購,對常用的、量比較大的,原則上采用一次或分次集中招投標采購。對不常用的、量少的,可以貨比三家采購,以發揮集中采購的優勢,節約支出。

  3、所采購的低值物品、材料和易耗品由資產管理辦公室統一保管、登記和造冊。

  4、院財務處憑物資清單和正規發票,經資產分管院長、財務分管院長、院長簽字后予以報銷。

  5、各部門按所需到資產管理辦公室領用。

  第六章資產的處置

  第十五條資產的處置

  1、無償調出:指國有資產在不變更所有權的前提下,以無償轉讓的方式變更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權的資產處置方式。

  2、出售:指國有資產以有償轉讓的方式變更所有權、占有權和使用權的資產處置方式。

  3、報廢:指經科學鑒定或按有關規定,已散失使用價值或不得繼續使用必須進行產權注銷的資產處置方式。

  4、報損:指對發生的國有資產呆帳損失,非正常損失等,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產權注銷的資產處置方式。

  第十六條資產處置程序

  1、使用單位提出處置申請,并提供有關文件、證件、資料。

  2、資產管理辦公室召集相關專家對待處置的資產進行論證、測試、評估,提出處置方式和意見。

  3、按審批權限報主管院長、院長或政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

  4、對采用出售和報廢等處置方式的資產,經國資部門審批后,由資產管理辦公室會同其他相關部門以協商和公開拍賣等形式收取殘余價值上交財務,核減固定資產。

  第十七條資產處置審批權限

  1、1萬元以上(含1萬元)經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院長審核后報國資局批準。

  2、1萬元以下,資產管理辦公室組織專家討論,經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院長簽字批準。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最低使用年限

  房屋設施50年

  通用設備、專用設備10―18年

  交通運輸設備:貨車40萬公里15年

  客車、小汽車50萬公里15年

  其他車輛45萬公里15年

  大型精密設備10-15年

  電器設備10―15年

  儀表設備12―15年

  電子產品及通訊設備8―12年

  文藝設備8―12年

  體育設備8―15年

  如屬無形損耗、提速所造成的資產視具體情況按上述審批權限審批后,由資產管理辦公室負責處理。

  第七章經營性資產的管理

  第十九條對利用校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按《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要求,應堅持有償使用原則,依據經營性質、地域以及對外開展服務和為學校服務的情況,分別采用收益提成法、有償轉讓法和收取資產占有費等方式收取費用。對所占有的資產先由資產管理辦公室進行單件式總體的價值評估,以評估值為基數進行征收。征收的費用上交學校財務,用于學校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有權對我院非經營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經濟效益,收益分配等情況進行監督,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條對用作對外經營和為學院服務兩用的資產必須以保證完成學院的正常工作為前提。

  第二十一條承包單位使用設備未達最低年限而報廢,按原值減已使用年限折舊,不足部分由承包單位承擔。

  第八章責任與獎懲

  第二十二條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管理部門、資產使用單位工作人員,都有管好用好國有資產的義務和責任,依法維護其安全完整。

  第二十三條校內各級資產管理部門、資產的占有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政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校內職能部門有權責令其整改并按管理權限,由上級機關或學校追究主管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情節嚴重,造成資產大量流失、損害,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在產權管理中,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辦事,濫用職權造成嚴重后果的。

  2、對所管轄的資產造成流失不反映、不報告、不采取相應管理措施的。

  3、未按其職責要求,資產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流失和人為損害的。

  4、不如實進行產權登記、填報資產報表,建帳、建卡,或草率了事,造成帳物、帳帳、帳卡不符、嚴重失實的。

  5、擅自轉讓、處置資產或未經審批直接用于經營投資的。

  6、弄虛作假以各種名目侵占資產和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

  7、對用于經營的資產,不認真進行監督管理,不履行投資者權益收繳資產收益的。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依據并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國有資產管理局頒發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試行辦法實施細則》、《高等學校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試行辦法》。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院資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并組織實施。

  資產管理制度 17

  一、范圍:

  1、公司資產指法律上確定為公司所有,并能為公司提供未來收益的資源總和。

  2、公司資產包括:

  3、公司各年累計形成的企業資產;

  4、公司對外投資、參股公司出資形成的法人資產;

  5、界定的屬于公司的其他資產。

  6、公司資產形式有:長期投資、流動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

  7、公司對其資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理活動進行投資管理,經營管理和收益管理。

  二、資產投入管理

  1、公司可以以現金、實物及無形資產投資設立企業。

  2、有關職能部門負責資產投入的前期準備,即對投資項目進行市場調查,經濟分析,可行性研究,辦理立項和審批手續,新辦企業和新項目的工商登記及各項日常管理;負責向公司董事會提交有關項目材料在項目實施后,負責將有關材料整理歸檔。

  三、資產經營管理

  1、公司實行資產分級管理和登記制度,公司資產均要進行產權登記,分別建立固定資產和庫存產品三級登記卡,對固定資產、庫存產品實行定期盤點清查,開展各項日常管理。

  2、公司資產的占有、登記、管理必須真實、全面反映公司資產的'現狀及變動。當資產出現流失、損毀時,管理使用資產的部門必須及時向公司領導、董事會提交資產流失情況或損毀程度報告書。由財務部報有關機構驗證確認,經董事會審核后方可處置。

  3、對資產進行調劑、出售、抵押、擔保時,必須向公司財務部、行政部、董事會報告,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四、資產收益管理

  1、公司對控投、參股公司的資產收益,按公司《章程》和國家及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利潤分配。

  2、財務部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總額控制,固定資產折舊的管理,行政部負責固定資產購置計劃的編制及對實物的管理,財務部、行政部、固定資產使用人員建立三級固定資產登記帳卡,并負責每年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查盤點,并按照盤點情況隨時進行帳目調整,做到帳、卡、物相符,確保固定資產的完整性。

  3、公司對固定資產購置實行計劃管理和審批制度。公司各部門于每年6月末和12月末分兩次向行政部申報固定資產購置計劃,報公司董事會審批,經董事會審查批準后方可執行。

  五、本規定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六、本規定自討論通過之日起施行。

  資產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的固定資產管理,準確核算固定資產的數量和價值,確保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能,根據國家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相關制度和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章規定。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規定的標準(2000元)以上,或者單位價值雖然低于2000元但成批購置的同類物品(含配套使用物品),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實物形態不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工具、儀器儀表、電子設備、辦公設備等。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三條綜合辦公室是公司資產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資產的保管、維修、報廢、清查、安全、調劑、調撥、處置等工作;

  第四條采供部負責固定資產的統一購置;

  第五條財務部是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相關業務的賬務處理及對相關活動引起的價值增減變動情況進行控制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各資產使用單位履行對資產的.實物管理職能,即按照“誰使用、誰保管、誰維護”的原則,負責固定資產的使用、維護和保管,確保固定資產經常處于良好狀態。

  第七條各使用部門應明確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人。

  第三章資產購置

  第八條公司固定資產購置應當納入全面預算管理體系。每年年底各部門申報本部門固定資產購置需求,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提交綜合辦公室。

  第九條綜合辦公室負責對各部門提交的固定資產需求情況進行審核匯總,編制固定資產年度購置計劃表,報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進行審批。

  第十條綜合辦公室對根據年度固定資產購置計劃進行分解,編制月度固定資產購置計劃,財務部據此編制資金計劃。

  第十一條采購部嚴格按照固定資產購置計劃和資金計劃進行固定資產的購置。

  第十二條年度預算外固定資產購置須詳細說明購置原因和相關費用預算,經部門主管、分管副總、財務總監審核后提交總經理審批。購置申請批準后由采購部統一安排固定資產的購置。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應按原值(或重置完全價值)入賬,入賬后固定資產價值不得隨意變動。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入賬價值的原則:

  購進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費用計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

  為投資的固定資產,以資產評估后并經投資各方商定的價格計價。

  對固定資產進行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所發生的能夠增加固定資產價值的支出,應調整固定資產的原值。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第四章資產的驗收、登記與領用

  第十五條固定資產購置后,由綜合辦公室組織采購部門一同對固定資產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驗收合格后,辦理入庫手續,并編制固定資產臺賬,對資產的購進、領用情況詳細登記;固定資產的使用、保管落實到個人;

  使用部門應填寫固定資產領用單,經本部門主管審核簽字后辦理領用手續;

  財務部根據驗收入庫單、發票等資料在財務系統中進行固定資產分類編號、建立固定資產卡片。按照稅法及公司的規定設定固定資產的凈殘值率和預計折舊年限,固定資產的折舊計提方法。

  第五章資產的使用、折舊與維護

  第十七條各資產使用部門要指定相關人員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并建立實物管理臺賬;個人使用的固定資產,由本人負責管理,責任到人。固定資產使用人、使用地點變動,應由轉出部門提出申請,由綜合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并報財務備案,方可進行資產轉移。

  第十八條任何固定資產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

  固定資產出借、出租,必須申請報經批準,辦理資產交接手續,并按合約及時收回其固定資產。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使用期間發生故障或損壞時,使用部門應立

  即通知綜合辦公室,以便及時組織維修。事后應調查落實責任,如因個人管理、保管、保養、使用不當造成資產破損、揮發、質變、霉爛等價值減損的情況,應根據調查報告落實的責任分別按照市場銷售價格承擔賠償責任并按照相關制度予以處罰。

  第二十條公司財務部負責按國家會計準則、稅法和相關制度規定進行固定資產核算,按期計算和計提固定資產折舊費。

  固定資產計提折舊費的方法為:直線法

  固定資產凈殘值率為:5%

  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第二十一條綜合辦公室應當于每年年末根據各使用部門的需求編制固定資產維修計劃,維修費用應當納入年度部門預算。

  第二十二條固定資產需要修理時,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綜合辦公室組織聯系維修,維修完成后,由使用部門相關人員驗收并簽字確認,綜合辦公室做好維修記錄。

  第二十三條綜合辦公室提交維修經費付款申請時應當嚴格執行資金支付審批流程,驗收沒有簽字確認的財務部不得付款。

  第六章資產報損及處置

  第二十四條對于長期閑置不需用、無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的報廢、處理申請及《固定資產處置審批單》,并經本部門主管審批確認。審批單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的名稱、型號規格、報廢理由。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報廢、處理申請及《固定資產處置審批單》,經綜合辦公室核實并出具資產處理意見,報公司主管領導、總經理批準,并做好固定資產管理臺賬記錄。

  第二十六條經批準的固定資產報廢處理申請、《固定資產處置審批單》及固定資產處置后的變價收入,由綜合辦公室一并交至財務部,財務部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并根據稅法規定做好資產處置需留存備查的相關資料。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出售指固定資產以有償轉讓的方式變更所有權或使用權,并收取相應收益的處置。

  第二十八條財務部根據固定資產的凈值結合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協助綜合辦公室制定銷售價格,確保銷售處置事項合法合規,并確保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第七章固定資產清查

  第二十九條為確保公司固定資產賬實相符,由財務部定期組織固定資產管理的清查盤點工作。

  第三十條綜合辦公室負責編制固定資產盤點計劃(每年至少一次)、固定資產盤點表。盤點表一式三份,一份財務部留存,一份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留存,一份使用部門留存。

  第三十一條財務部負責監盤,綜合辦公室和使用部門負責固定資產數量的清點工作;同時在監盤過程中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態進行評估,對已無使用價值的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報損處理。對于盤點過程中發現的閑置固定資產,盤點小組應提請專業技術人員對資產狀況進行評估和測試,以準確判定資產價值,避免以次充好。

  第三十二條盤點結束后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財務部三方對盤點結果簽字確認;財務部對盤點結果進行賬實核對、賬賬核對。存在差異的,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做出差異原因分析,同時做出書面處理建議,并落實到責任人;上報公司管理層。

  第三十三條財務部根據經公司領導審批的相關資料進行賬務處理及固定資產卡片的新增或注銷。

  第三十四條公司及企業重要固定資產應當投保,以有效降低固定資產損失的風險。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制定投保范圍和流程,并辦理投保手續。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董事會批準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六條財務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解釋、修改、廢除等工作。

  資產管理制度 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對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和辦公用品的管理,掌握其使用情況,確保公司財產不受損失,提高其使用效率,特制定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控股公司)辦公資產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控股公司范圍內所有部門的辦公資產管理,包括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和辦公用品管理。

  (一)固定資產是指用于經營管理,行政辦公的主要設備物品,單價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辦公用工具物品。特別規定辦公室所用空調、照相機、攝像機、錄音筆、傳真機、打印機、碎紙機均屬辦公固定資產范圍內。

  (二)低值易耗品為單位價值低于2000元,使用期在2年以下,不列入固定資產范疇內的各種工具、家具和物品。這里主要包括辦公室所用電話、飲水機、書柜、桌椅、沙發及茶幾、衣架等。

  (三)辦公用品指各辦公部門所用日常消耗辦公品。

  第三條控股公司總裁辦公室負責辦公資產的實物管理,對控股公司范圍內的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統一監管。辦公資產不論其資金來源,均由總裁辦負責其實物監管。

  第四條資產實物管理部門職責:

  (一)擬定控股公司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和辦公用品管

  理辦法和有關規章制度。

  (二)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購入后,做好分類,統一編號,登記臺賬及卡片;做到賬、物、卡相符。

  (三)聯合控股財務部進行定期盤點,統計各部門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況,達到帳、卡、物相符。對丟失、損壞的要查明原因,劃清責任,嚴重者給予處罰。

  (四)每月定期統計控股公司各部門辦公用品的使用需求情況,統一購辦辦公用品。

  (五)嚴肅紀律,嚴禁出現擅自贈送、變賣、挪用辦公資產的行為和惡意破壞辦公資產的現象。

  第五條辦公資產使用部門責任:

  (一)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辦公資產的使用管理、保管及維護工作,要文明、節約使用,嚴禁出現惡意破壞現象。若物品出現故障,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報修。

  (二)使用部門對固定資產有保管責任,要防止其丟失、損壞,并配合辦公資產定期盤點工作。

  (三)辦公資產的領用、調出、報廢必須經主管部門及上級領導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挪用、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

  第二章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六條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的具體內容包括:資產的購置、使用、處置和盤點清查。

  (一)辦公資產的購置

  1、辦公資產的購置,各部門根據其部門的年度預算進行計劃、分配。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購入,不論其資金來源,購置物品到貨后,由資產使用部門持相關發票單據,到總裁辦辦理登記入賬手續,填寫《控股固定資產登記臺帳》(附件一)或《控股低值易耗品登記臺帳》(附件二),登記后,由總裁辦負責人在發票單據上簽字,方可履行相應的報銷程序,相關財務部門未見到總裁辦負責人簽字,不得予以報銷。

  2、總裁辦根據實物及臺帳記錄,填制辦公資產登記卡加固于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之上,確定其上編號、分類、名稱、類型及使用部門、使用人等信息與臺帳、實物相符一致。

  (二)辦公資產的使用及管理

  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到具體部門或個人,有關部門要做好保管、使用和維護工作。如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及時與責任部門聯系、維修、上報。如出現由于不及時報修致使延時修復而造成的資產損失,將由資產使用人分攤部分經濟損失。

  (三)辦公資產處置

  辦公資產的處置是指公司對各類實物資產在公司部門間進行轉移管理及資產封存保管。

  1、公司內部固定資產的調撥與轉移,必須通過總裁辦辦理資產轉移手續,填寫《辦公用品管理責任轉移證明》(附件三)。同時由調出、調入部門的雙方領導及經辦人簽字,由總裁辦負責人簽字后,辦理轉帳手續,進行帳、卡交接。

  2、凡停用三個月以上的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使用部門需上報總裁辦,填寫《控股資產封存申請單》(附件四),后由總裁辦封存、保管。已封存固定資產,如需使用,需填寫《控股資產啟封申請單》(附件五),后由總裁辦執行啟封,使用部門可繼續使用。

  (四)資產盤點清查

  為了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由財務部協同總裁辦進行資產盤點。于每年12月下旬對控股公司各部門的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進行年度清查、盤點,填寫《控股固定資產盤點表》(附件六)或《控股低值易耗品盤點表》(附件七)以掌握固定資產的實有數量,查明有無丟失、毀損或未列入帳的固定資產,保證賬實相符。在清查時若發現固定資產缺失、毀損,要查明原因,由責任部門寫出書面材料,報知上級領導及總裁辦,待批復后,做相應的處理。

  第三章辦公用品管理

  第七條控股公司各部門辦公用品由總裁辦每月統計控股各部門上報需求、匯總、統一采購。具體方法如下:

  (一)控股總裁辦于每月25日,將《辦公用品采購需求表》(附件八)發放到控股各職能部門,各部門根據實際使用情況,本著節約原則,填報需求物品及規格數量,由部門主管負責人審核、簽字。

  (二)總裁辦將于每月27日,收取各部門《辦公用品采購需求表》,進行核對后,匯總控股公司辦公用品需求總量,交付采購執行部門統一購買。

  (三)總裁辦將于次月5日,將各部門所需辦公用品,根據上報需求物品及數量,發放到各辦公室。各部門領取人確認物品后,填寫《辦公用品領取表》(附件九)。

  (四)《辦公用品采購需求表》中所注明的辦公用品多為常規使用種類,如有特殊需求,請在其他項目欄中寫明或提前通知總裁辦所需物品。

  第四章罰則

  第八條對違反本辦公資產管理辦法的有關人員,將根據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九條本辦法如與其他有關公文規定出現不一致或相沖突的方面,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條本辦法由控股總裁辦公室負責解釋與修訂。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資產管理制度 20

  為切實加強社區集體資源、資產、資金的管理,進一步規范集體資源的發包、集體資產的出租出售、建設工程招投標、財務管理、物資采購等涉及社區基層權力的公開透明運行,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切實維護群眾利益,保障居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管理權和監督權,從源頭上預防信訪問題的發生,結合社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更好地落實黨風廉政建設,按照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的要求,規范社區基層權力的運行,防止集體資產、資源、資金的流失,確保與居民經濟利益密切聯系事項的操作規范透明,有效減少社區群眾信訪問題的發生。

  二、基本原則

  1、堅持規范有序的原則。建立健全社區資源、資產、資金透明運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把社區資源、資產、資金透明運行管理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確保集體資產不流失。

  2、堅持“三個公開”的原則。即公開發布信息、公開中標結果、公開協議和錢款繳納情況。在社區資源、資產、資金透明運行管理過程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主動使社區基層權力運行處于群眾的監督之下,“陽光”操作。

  3、堅持服務群眾的原則。把維護群眾根本利益作為規范社區資源、資產、資金透明運行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群眾滿意為標準,切實維護群眾權益。

  4、堅持責任追究的原則。對違反社區資源、資產、資金透明運行管理規定的,將視情節和后果給予有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規范內容

  (一)社區集體資產的發包(出租、轉讓、出借等)。

  1、集體所有的門面、住房等資產的發包。

  2、其他相關集體資產的發包。

  (二)社區集體資源的發包(承包、出租等)。

  1、集體魚池、荒山等的發包。

  2、土地資源的發包。

  3、其他相關集體資源的發包。

  (三)社區小型工程的發包。

  1、道路、土建工程的發包。

  2、綠化、裝潢工程的發包。

  3、其他小型工程的發包。

  (四)社區財務管理的公開。

  (五)社區物資采購。

  四、操作程序

  (一)社區集體資產(資源)及小型工程發包的程序

  1、社區集體資產(資源)及小型工程需要發包的,須事先書面報發展區預審,發展區應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方案的可行性進行研究,并予以書面答復。

  2、社區集體資產及小型工程需要發包的,在征得發展區預審同意后,必須事先由社區討論通過,授權居民代表會議討論票決同意,相關會議記錄應書面留存;并報發展區紀工委備案。社區資產的轉讓必須先進行評估,并按有關規定報批,未經批準處置屬違規違紀行為。

  3、社區集體資產、小型工程需要發包的,必須在該社區會的主持下公開進行競爭性發包(競價、競爭性談判等)。

  4、社區會對集體資產和小型工程發包的,必須在正式發包前10天內發布相應的公告并在社區固定的公開場所進行張貼。公告必須存檔。

  5、公告中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擬發包的集體資產、小型工程的基本情況;(2)承、發包的標的,交、付款方式;(3)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的資格條件;

  (4)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報名地點、截止時間;(5)承包、承租、受轉讓申請截止日期;

  (6)發包的時間、地點;

  (7)發包的方式;

  (8)社區會認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項。

  社區會更改公告內容的,應當在承包、承租、轉讓申請截止日5個工作日前作出相應的公告,并以書面形式告知各承包、承租、受轉讓申請人。

  6、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報名,并領取申請書及有關文件材料。

  7、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在申請截止日前遞交申請書,并提交相應的資格證明。

  8、社區委員會對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進行資格審核,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發給統一的應價牌。

  9、申請截止日期后,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必須在3家(含3家)以上,否則應重新發布公告,如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仍未達到3家(含3家)以上的,可在有關單位監督人員的現場監督下進行談判競價,確定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

  10、社區會按照公告的時間、地點組織發包活動;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進場投標。公開開標前應事先報告發展區紀委及其他相關部門,如有必要,將派員到場監督。 11社區會派出的主持人在確定有效投標在3家(含3家)以上的前提下,按照對收益性的項目按“應價者最高者得"的原則,對支出性的項目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按“應價者最低者得"的原則,當場宣布最終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

  12、社區會與確定的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當場簽訂確認書,并在三日內簽訂正式協議。應繳款的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三日內將應繳款項繳至社區委員會集體帳戶。

  13、社區委員會會在一周內將發包的主要過程和中標結果(確認書)、協議、錢款繳納情況在社區固定公開場所進行張貼公告。同時社區會應當在兩周內將發包的主要過程和中標結果(確認書)、協議、錢款繳納情況報發展區紀委備案。

  (二)社區財務公開

  1、社區集體資源和集體資產的收益和支出情況,要列入居務公開內容,按居務公開要求將社區的收益、支出逐項逐筆在居務公開欄公布。

  2、居民征地、拆遷賠償明細,按居務公開要求在居務公開欄公布。

  3、扶貧款物和各類捐贈的收受和使用納入“村帳鎮代管",按居務公開要求將收受、使用情況在居務公開欄公布。

  4、通訊補貼、交通補貼、協作費的使用,按居務公開要求在居務公開欄公布,并具體到補貼對象、補貼金額、協作費每筆的具體用途和對象。

  5、涉及其他財務往來的,必須按上級的的要求進行公開。

  (三)社區物資采購的程序

  1、計劃采購物資的,金額在500元以上的,必須經居務公開理財小組討論決定;金額在500元以下的,須經社區委員會會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2、計劃采購物資的(金額在500元以上),社區會按照上級關于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進行采購,按居務公開要求在居務公開欄公布。

  五、保障制度

  1、社區黨委主要負責同志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要根據本意見要求建立健全集體資源、資產、資金透明運行管理的各項制度和措施。

  2、集體資源、資產、資金透明運行管理納入兩委干部的年度考核內容。

  3、社區兩委將建立檢查制度,加強日常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對社區集體資源、資產、資金透明運行管理的情況組織檢查、抽查,對各種違規行為,將深入調查,嚴肅查處,并報發展區黨工委處理。對違反本意見的規定引起居民集體訪、越級訪、異常訪的,造成重大影響的,將追究有關主要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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