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保險公司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險公司管理制度 1
第一條 為了向客戶提供優質的防災防損服務,維護客戶的根本利益,同時為了有效地控制風險,減少災害損失,控制財產險業務賠付率指標,使公司財產險業務經營處于健康的`發展態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包括防災防損工作的職責、時限、總方案內容、流程及相關格式。
第三條 總公司財產險業務分管領導為防災防損工作的指揮者,全面負責防災防損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總公司財產險部為防災防損工作的管理者和具體方案制定者,全面協調部署防災防損工作。
保險公司管理制度 2
為促進保險營銷業務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規章,現就進一步規范代理制保險營銷員管理制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嚴格遵守從業資格要求
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不得與未取得《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或《農村保險營銷員資格證書》的人員簽訂個人保險代理合同;不得委托未取得《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或《農村保險營銷員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保險營銷活動。
二、規范增員制度
1、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招募代理制保險營銷員時,在廣告、宣傳手冊及口頭宣傳和解釋中應當明確說明招募的是代理制保險營銷員而非公司員工。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是在招聘公司員工,或者承諾將其轉為公司員工。
2、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招募代理制保險營銷員的活動應當與公司員工招聘活動分開進行。
3、保險營銷員自行聘用他人協助其管理,或者自行將客戶管理等相關工作委托或者外包給他人時,應當明示不屬于公司招聘行為。
三、規范個人保險代理合同管理制度
1、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應當在個人保險代理合同顯著位置明示不屬于勞動合同,并經保險營銷員確認。
2、個人保險代理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合同雙方的主要權利義務,包括合同訂立、合同變更、合同期限、委托授權范圍、手續費(傭金)支付制度、違約責任及違約金、合同解除等。
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應當將手續費(傭金)的支付標準及其調整情況及時告知保險營銷員。
3、個人保險代理合同的`條款和用語中不得出現員工、工資、薪酬、底薪、工號等誤導性條款或者用語。
4、個人保險代理合同應當至少給保險營銷員一份原件。
個人保險代理合同丟失或者損毀的,應保險營銷員的要求,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應當提供合同文本。
四、規范日常管理制度
1、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不得要求代理制保險營銷員實行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2、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不得要求代理制保險營銷員適用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3、除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或者依據個人保險代理合同追究違約責任外,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不得對代理制保險營銷員實施罰款、處分、開除等處罰。
4、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存在利益沖突外,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不得禁止或限制保險營銷員兼職從事其他職業或其他工作。因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存在利益沖突限制禁止保險營銷員兼職的,應當經保險營銷員確認并在個人保險代理合同中明示。
5、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個人保險代理合同約定及時履行手續費(傭金)支付義務,不得因個人保險代理合同約定以外的理由扣減手續費(傭金)。
6、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應當關心保險營銷員的社會保障事宜,主動協助、指導保險營銷員參加社會保險,獲得社會保障。
保險公司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為規范本單位員工工傷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管理,明確管理渠道,降低本單位事故風險,按《工傷保險條例》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管理和工傷保險管理。
三、術語與定義
3.1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性喪失勞動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3.2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導致從業人員和第三方死亡、傷殘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予賠償。
四、機構與職責
4.1辦公室負責管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基金和工傷保險基金,幫助工傷職工辦理工傷鑒定手續和工傷待遇,幫助工傷職工向保險本單位獲取工傷賠付待遇;同時辦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責任向保險本單位索取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賠付事宜。辦公室是工傷職工醫療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與有關醫療機構建立醫療合作,管理工傷醫療和職業康復。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職工工傷事故的認定,幫助工傷職工辦理工傷認定事宜,協助工傷認定的.調查取證工作和保險單位進行事故調查。
五、管理內容與要求
5.1按國家相關規定要求,制定《員工工傷保險、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險管理制度》,并以文件形式發布。
5.2企業應為每一位在職員工(包括實事用工關系的人員)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辦公室應保存好有效期內的工傷保險繳費證明材料。
5.3對醫療期滿的工傷(或患職業病)職工,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必須及時幫助辦理上報傷殘等級的鑒定工作。
5.4當事故發生后,及時對受傷的員工進行工傷認定和傷殘等級鑒定工作,保留認定證書和傷殘鑒定證書,進行相應賠償和妥善的后續處理。
5.5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病殘等級的,應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幫助傷殘職工辦理相關待遇。
5.6事故后財務應及時到保險單位辦理相關賠付事宜,保存其相關記錄。
5.7在執行制度的過程中產生的相關檔案盒記錄按照檔案管理制度執行。
保險公司管理制度 4
一、晨會內容
1、參加人員:全體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正式、試用業務員)
2、晨會時間:每個工作日上午9點開始
3、晨會地點:會議室
4、晨會主持:全體員工輪流主持
5、晨會內容流程:
①晨操〈大堂或自己座位旁〉結束后入會議室
②主持人問好、報日期、考勤、唱公司司歌
③信息動態三則:公司政令宣導及當天有關金融、保險新聞或國內外大事新聞提要等
④專題時間:通報業務進度、喜訊報到、心得分享、專題報告或輕松小品(由主持人安排內容與主講)
⑤業務聯系:各管理部門和各營業部經理級匯報業務聯系
⑥歡呼結束
二、晨會要求:
1、晨會期間要求精神飽滿,并嚴格按照公司禮儀規定著裝,既男士著淺色、凈色襯衫;深色西裝;系領帶。女士身著職業套裝;
2、晨會期間嚴禁交頭接耳及制造其它噪音;
3、晨會期間須關閉手機或把手機置于靜音狀態;
三、晨會考勤及處罰措施
1、一般員工每月請假次數不得超過4次,每周不超過2次,超過次數者按遲到論處;
2、員工必須按規定時間參加晨會,無正當理由遲到或不到者將每次分別扣罰30元;
3、一般員工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晨會的需提前請假,經部門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否則按曠工處理;
4、試用員工(包括試用業務員)在試用期間有10次以上晨會無故遲到或不到,不予轉正;
5、辦公室負責晨會總考勤,并將考勤情況公布在會議室。
保險公司管理制度 5
為營造和諧穩定、積極向上的支公司氛圍,共同維護職場環境秩序,了解合眾人壽的動態,提高展業技能,在公平、公開、公正的前提下,做如下約定:
一、業務員:15公里以外的`,一個月最少出勤12天,15公里以內的,一個月最少出勤20天(后附名單);主管:一個月最少出勤20天;
二、按時參加生命人壽及肥城支公司組織的各項會議及培訓,并全程參加。如有特殊情況,如婚喪嫁娶,需提前請假,實行三級請假制度,請假一律使用請假條,(業務員需各自所屬營銷經理,分區經理,總監簽字,營銷經理需各自所屬分區經理,總監,朱總簽字后,送至內勤張謙處,方視為有效,口頭請假一律無效);病假需提供醫院診斷證明;
三、凡是參加早會、公司組織的培訓、會議,會議室內必須著職業裝;
四、扣款額制按如下標準進行:
1、按照上述約定,凡出勤不足者,業務員/營銷經理/分區經理/總監每次扣款20/30/50/100元/人/次;
2、會議遲到及早退:業務員/營銷經理/分區經理/總監每次扣款5/10/20/50/元/人/次;
3、公司組織的重要的培訓、會議無故不參加者,業務員/營銷經理/分區經理/總監每次扣款40/100/200/300元/人/次;
4、所有會議、培訓不按要求著職業裝,每人每次5元;
5、會議、培訓期間電話鈴聲響起、接聽電話、收發信息、來回走動5元/人/次;
6、中支或分公司組織的培訓、會議,按照中支或分公司培訓、會議通知要求嚴格執行;
7、扣款將秉承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用于本支公司的增員、培訓、激勵活動、職場布置、全勤獎等項目開支,扣款明細將于下月初張貼于本支公司職場顯著位置以供監督,扣款直接在工資中扣除。
保險公司管理制度 6
保險公司管理制度是指為保險公司管理工作提供規范和指導的一套制度。其目的是為了確保保險公司的運作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以保證保險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和業務質量的穩定。
保險公司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的內容:
1、組織機構:明確公司的組織結構、職責分工和工作流程,保證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和合作。
2、管理規范:制定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如考核、評價、激勵、監督等方面的規定,確保員工的行為符合公司的要求。
3、業務管理:包括保險產品設計、營銷策略、投資管理、風險管理等方面的管理,確保公司業務的穩定和健康發展。
4、信息技術管理:制定公司信息技術管理制度,包括信息安全、數據管理、網絡管理等方面的規定,保證公司信息化的穩定和安全。
5、法律合規:明確公司遵守的法律法規,建立內部法律合規管理機制,確保公司的經營活動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6、內部控制: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規范公司內部的運作和管理,保證公司財務的穩健和透明。
保險公司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對于保險公司的發展和業務質量具有重要的意義。同時,也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地完善和調整,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市場環境和經營要求。
保險公司管理制度 7
保險公司管理制度是指保險公司為了保證公司的正常運作、防范風險和保障客戶利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規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組織架構:保險公司的組織架構通常分為總部、分支機構和經營單位三個層級。各層級之間要明確職責和權限,以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2、財務管理:保險公司要建立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包括會計核算、資金管理、預算編制、內部控制等方面。同時要嚴格遵守財務法規和規定,保證財務報表真實準確。
3、人事管理:保險公司要建立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員工招聘、培訓、考核、晉升、福利待遇等方面。要注重人才培養和激勵,提高員工素質和工作積極性。
4、風險管理:保險公司要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制度,包括保險產品設計、風險評估、賠付管理、內部審計等方面。要加強風險預警和管控,降低風險損失。
5、信息技術管理:保險公司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技術管理制度,包括信息安全管理、信息系統開發、維護、運行等方面。要確保信息系統安全可靠,提高信息化水平。
6、業務管理:保險公司要建立完善的業務管理制度,包括業務流程設計、銷售管理、理賠管理、客戶服務等方面。要提高業務效率和客戶滿意度,樹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以上是保險公司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各家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制定。
保險公司管理制度 8
保險公司管理制度是指為保障保險公司正常運作和管理效率而制定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保險公司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組織架構和職責分工:規定保險公司的組織架構、各部門的職責和工作流程,以及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和溝通機制。
2、管理制度:包括業務管理、財務管理、風險管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的規章制度,確保公司各項業務和活動的規范性和合法性。
3、信息化建設:規定公司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要求,包括信息安全、信息備份、數據共享等方面。
4、培訓和教育:規定員工的.培訓和教育要求,以及對管理層的要求,以確保公司管理人員的專業能力和素質。
5、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制定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以鼓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力。
6、內部控制:制定內部控制規范,規定各項業務和活動的流程和控制要求,以保障公司財務和信息的安全性和合規性。
7、公司治理:規定公司治理的原則和要求,包括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力分配,以及股東會議的決策機制等。
8、投訴處理機制:
制定投訴處理機制,確保客戶的權益得到保障,維護公司聲譽。
9、風險管理:制定風險管理制度,規定風險管理的職責和流程,以確保公司的風險可控和有效防范。
10、合規性:規定公司各項業務和活動必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以確保公司的合規性。 總之,保險公司管理制度是保障公司正常運作和管理效率的重要保障。公司需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加強制度執行和監督,以確保公司的長期穩健發展。
保險公司管理制度 9
保險公司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內容:
1、組織架構和人員管理制度:明確公司的組織架構、部門職責、崗位職責和人員招聘、培訓、晉升等制度。
2、財務管理制度:包括財務報表、資金管理、資產管理、風險管理、稅務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3、保險產品管理制度:規范公司的保險產品設計、開發、銷售、理賠等環節,確保保險產品的`質量和合規性。
4、客戶服務管理制度:明確公司的客戶服務標準、服務流程、投訴處理、客戶信息保護等制度。
5、內部控制制度:包括風險管理、合規管理、財務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確保公司的經營活動符合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
6、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標準、安全管理流程、應急預案等制度,確保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安全要求。
7、知識產權管理制度:規范公司的知識產權管理流程、保護措施、侵權行為處理等制度,保護公司的知識產權。
以上是保險公司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內容,不同公司的管理制度可能會有所不同,但總體上都是為了確保公司的運營符合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保險公司管理制度 10
以下是一些常見的保險公司管理制度:
1、保險公司組織管理制度:包括公司內部組織結構、職責分工、領導機構、決策程序、業務管理、風險管理等。
2、保險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包括財務報告制度、預算編制制度、內部審計制度、財務風險管理制度等。
3、保險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包括員工招聘、薪酬管理、培訓發展、考核評估、績效管理等。
4、保險公司銷售管理制度:包括產品銷售管理、客戶服務管理、業務合規管理等。
5、保險公司風險管理制度:包括市場風險管理、信用風險管理、操作風險管理、保險欺詐風險管理等。
6、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包括內部控制環境、內部審計、內部風險評估、信息技術風險管理等。 以上僅是一些常見的保險公司管理制度,具體制度可能會因公司規模、經營業務、管理要求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保險公司管理制度 11
以下是保險公司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內容:
1、保險產品管理制度:保險公司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法規和規定開展業務,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設計、保單核保、風險評估等方面。
2、風險管理制度:保險公司必須建立風險管理制度,制定相應的'風險管理策略和應對措施,確保業務運營過程中風險可控。
3、內部控制制度:保險公司必須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包括財務管理、信息系統管理、業務操作等方面,確保公司業務的規范化和有效性。
4、投資管理制度:保險公司必須建立投資管理制度,確保資金的安全和有效運用,包括投資范圍、風險控制、投資收益等方面。
5、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保險公司必須建立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訓、考核、激勵等方面,確保公司員工的素質和能力能夠適應業務需求。
6、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險公司必須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公司業務數據和客戶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以上是保險公司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內容,不同保險公司的具體管理制度可能有所不同。
保險公司管理制度 12
保險公司管理制度是指保險公司在業務經營和管理過程中所采用的各種規章制度、流程和規定。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業務經營制度:包括保險合同的簽訂、保費的收取、理賠的.處理、風險評估等方面的規定。
2、組織架構制度:包括公司的組織架構、部門設置、職責分工等方面的規定。
3、財務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的財務管理、預算管理、資金管理、內部審計等方面的規定。
4、風險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的風險管理、風險評估、風險控制等方面的規定。
5、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員工招聘、培訓、績效評估、薪酬管理等方面的規定。
6、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的信息系統管理、數據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規定。
以上是保險公司管理制度的主要方面,這些規章制度和流程可以幫助保險公司更好地開展業務經營和管理工作,確保公司的合規經營和穩健發展。
保險公司管理制度 13
保險公司管理制度是保險公司運作和管理的規范和標準,旨在保障保險公司的健康、穩定和可持續發展。其中包括:
1、公司章程:明確公司的性質、宗旨、經營范圍、組織架構、股權結構、經營管理制度等內容。
2、組織架構:明確公司各級管理層次、職責分工和組織結構,建立有效的.決策、監督和管理機制。
3、財務管理制度:明確公司的財務管理目標、原則和制度,包括財務預算、財務報表、資金管理、成本核算、風險管理等方面。
4、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明確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目標、原則和制度,包括招聘、培訓、績效考核、薪酬福利、勞動關系等方面。
5、風險管理制度:明確公司的風險管理目標、原則和制度,包括風險識別、評估、監測、應對等方面。
6、保險業務管理制度:明確公司的保險業務管理目標、原則和制度,包括保險產品設計、承保、理賠、投訴處理等方面。
7、內部審計制度:明確公司的內部審計目標、原則和制度,包括內部審計程序、審計結果、風險評估等方面。
8、公司治理制度:明確公司的公司治理目標、原則和制度,包括董事會、監事會、高管層等的職責、權限和責任。 以上是保險公司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內容,不同公司可能會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和法律法規進行相應的調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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