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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時間:2024-04-30 10:32:02 林強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1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素質,防范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公司安全辦公室具體負責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工作,人事部門負責安全培訓的登錄工作。按照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訓工作制度。

  第四條公司應當進行安全培訓的從業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公司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限空間作業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

  未經安全生產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

  第五條公司必須對新上崗的員工進行強制性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崗作業。

  第六條其他從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廠、車間(工段)、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

  公司可以根據工作性質對其他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

  第七條公司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車間操作員公司規定崗前培訓時間為40小時。

  第八條廠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四)有關事故案例等。

  第九條車間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二)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三)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六)本工段安全生產狀況及單位內規章制度;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條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二)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三)有關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一條從業人員在本公司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班組級的安全培訓。

  公司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第十二條公司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和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另行規定。

  年度和平時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三條公司在年度生產淡季,由生產單位或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進行全員相關的崗位安全培訓,培訓內容參照員工入廠時的廠級和車間級培訓內容,參見第十一條、十二條。

  第十四條公司在消防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訓、消防演習在消防管理制度中另行規定。

  第十五條公司各單位在班前會或班后會或部門、車間集合會議時,在布置生產任務、檢討質量等問題的同時,要講安全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在發生事故調查處理時,要公布調查處理的事故原因、預防措施、責任人處分等情況,以教育全體人員。

  第十七條可以采取各種教育培訓方式,比如張貼標語、漫畫,放映相關影視等。

  安全培訓的組織實施

  第十八條公司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由公司組織實施。

  第十九條公司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第二十條公司應當將安全培訓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保證本單位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資金。

  第二一條公司應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詳細、準確記錄培訓考核情況。

  第二十二條公司安排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期間,應當支付工資和必要的費用。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對各單位安全培訓及其持證上崗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培訓制度、計劃的制定及其實施的情況;

  (二)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的情況;

  (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的情況;

  (四)建立安全培訓檔案的情況;

  (五)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公司主要負責人是指本公司的最高管理人員即駐地最高主管。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公司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即管理部主管、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安全管理人員。

  公司其他從業人員是指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人員,包括其他負責人、其他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以及臨時聘用的人員。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最高主管核準之日起實行。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2

  為了讓全體職工正確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生產技術水平,認識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能夠自覺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法令,認真地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保證實現安全生產。

  一、充分利用工會職能,利用工會活動的機會,用標語、板報、圖展、錄象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安全教育。

  二、根據生產性質及技術設備,選用不同工種、工序的安全操作規程,作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三、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一)、入廠教育

  新進員工需經過公司級、車間級和班組級三安全教育。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技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生產的法律、法規、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知識,企業安全生產特點、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項、工業衛生和職業病的預防等知識,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教學課時不少于40小時。

  (二)、車間、崗位教育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負責,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工藝特點及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案例技規程、車間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組。教學課時不少于32小時。

  (三)、崗位(現場)教育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學課時不少于24小時。

  五、全員安全教育

  公司必須對各級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訓,累計時間不少于24小時。主要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教訓等內容。

  對公司、車間內部崗位調動及脫崗半年以上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六、新工藝、新技術的開始教育

  在新工藝、新技、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七、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1999年,國家經貿委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技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八、事故教育

  對違章、違紀作業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員應停止工作進行安全培訓學習

  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后,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學習,吸取事故,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后應采取的緊急措施。

  九、建立安全活動日和班前班后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等制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教育。并根據不同的`時期,進行各種各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競賽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總結近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近期安全生產工作中應逐一解決的問題。

  檢查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分析查找部門、班組安全事故的隱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表揚好人好事,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十、安委會主任定期對安全教育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主要內容:會前有否安排,參加有否簽到,發言有否記錄,缺席有否補課,會后有否匯報。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3

  第一條 為加強xxx公司(項目部)對各部門、部門、項目部、班組、作業隊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及操作技能,有效管控風險,防范安全事故,維護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和公司(項目部)相關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xxx公司所有在建項目(xxx項目管轄范圍)。

  第二條 安全培訓遵循“統一規劃、歸口管理、分級負責、分類實施”的原則,公司(項目部)應根據職責分工,明確教育培訓責任部門。

  第三條 凡在公司及公司所屬各項目進行生產活動的從業人員必須按照“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接受安全培訓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四條 公司(項目)安全管理部門為公司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實施和監督的責任部門。

  第五條 各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應保證安全培訓所需人、財、物等資源的配置。

  第六條 安全管理部門是安全培訓的責任部門,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的實施和監督,并定期對培訓工作進行總結。

  第七條 項目部、分包單位、生產班組負責對現場管理、作業人員和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三級安全培訓及日常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工作。

  第八條 項目安全管理部門應按規定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安全生產專項培訓。分包單位應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培訓全面負責,并向發包單位提供經過安全培訓合格的勞務人員。

  第九條 應將分包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納入項目部的統一管理,并對分包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分包單位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應按規定取得相應的安全資格證書。

  第十條 安全教育實行逐級負責制,應確保從業人員受到應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安全操作規程知識和相應的安全與健康知識、安全素質的教育培訓。

  第十一條 公司(項目部)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加強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的監督管理,建立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情況檢查機制,結合開展的各類安全檢查工作一并對安全培訓情況進行檢查。

  (一)安全生產培訓制度、年度培訓計劃的制定、實施和安全生產培訓檔案的管理情況;

  (二)相關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及操作人員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

  (三)以現場作業人員、新進人員為重點的`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情況。

  第十三條 公司(項目)安全管理部門門每年應對開展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和評估,并將工作成效納入對單位的年度安全考核。

  第十四條 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包括:各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主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現場生產經理、副經理、總工程師)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主管、安全工程師、專兼職安全員)的安全教育等。

  以上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必須經過相關部門的安全專業培訓教育、考核,合格取證后方能上崗任職。

  第十五條 安全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原則上由安全管理部門組織。

  第十六條 生產崗位人員安全教育包括:入場三級安全教育、轉場教育、復工安全教育、變換工種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專項安全教育)、現場安全活動、班前安全講話(安全晨會)、違章行為安全教育等。各項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門統一組織、指導,其他各部門和各分包單位有關人員配合完成,并留存教育記錄。

  新工人入場必須進行公司級、項目級、作業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經考試合格、登記備案后,方可上崗作業。新進場的各類人員包括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及作業人員。教育時間:公司級教育不得少于15小時,項目級教育不得少于15小時,作業班組級教育不得少于20小時。工程項目可根據工程規模及特點對各級安全教育的時間做適當的延長。

  1、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由公司級安全培訓專員進行培訓,主要內容為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企業規章制度。

  2、項目級安全教育培訓:由項目部安全培訓專員進行培訓,主要內容為本項目工程規況、施工特點、注意要點、風險重點、案例分析及項目管理制度、現場施工環境、安全風險因素及基本的事故報告流程等。

  3、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由班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培訓,主要內容為本崗位施工風險因素、安全操作規程、施工環境、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機械設備、工器具的性能及施工注意要點等。

  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結束后,應進行能力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受教育者本人在三級安全教育卡上簽字,做到一人一卡,并將三級安全教育資料交總承包安全管理部門存檔。

  從其他工程項目轉入新工程項目進行施工作業時,必須接受安裝工區組織的至少8小時的轉場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經安裝工區考核合格、登記備案后上崗。

  教育內容:新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狀況及施工條件;施工現場中危險部位的防護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新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體系、規定及制度。

  對于春節放假回家或因各種原因離崗30天以上(傷愈復工、休假復工、待崗復工)的人員,重新上崗時必須由所在作業隊、班組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教育內容:描述節后綜合征應對辦法,宣貫項目安全管理制度、規程概況、周邊環境特點、現場作業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項、崗位操作規程、員工安全生產職責及“四不傷害”等內容。

  對休假不足30天的復工者,一般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對其進行復工教育。

  凡改變工種或調換工作崗位的工人必須接受變換工種安全教育,做好記錄。變換工種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小時,經項目考核合格、登記備案后方準上崗。

  教育內容:新工作崗位或生產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新工作崗位必要的安全知識,各種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新工作崗位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除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外,還必須按國家頒發的有關規定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獨立作業,并按特種作業人員有關管理辦法按要求進行年審,同時進入現場作業時應將有效的操作證復印件交總承包綜合管理部登記備案。凡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將追究安排者的責任。

  各項目對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頻率為每月一次,每次不得少于4小時。

  教育內容:特種作業人員所在崗位的工作特點,可能存在的危險、隱患和安全注意事項;特種作業崗位的安全技術要領及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本崗位曾經發生的事故案例及經驗教訓;在進行大件拼裝、吊運、加工和進行其它有危險性作業前,應對操作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操作技術的培訓教育及安全操作技術的交底,要有明確具體的要求和規定。

  工程項目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適時的安全生產教育,做好記錄,時間不少于2小時:因故無法完全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實施重大和季節性安全技術措施;更新儀器、設備和工具,推廣新工藝、新技術;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機械損壞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節前假后及執行特殊施工任務;出現其他不安全因素,出現經常性違規違章行為等,安全生產發生了變化。

  班組應堅持每日召開安全晨會,(雨雪等特殊天于室內召開),參會工友不低于當天上班人數的80%,公司將以智慧工地導出數據為準進行檢查,晨會召開地點需要在智慧工地系統晨會視頻監控范圍內。晨會進行不少于5分鐘的班前安全活動交底,并收集影像資料,做好簽字記錄,視頻體現講解當天危險源宣貫、隱患治理措施、工序轉換及施工中的注意事項。

  教育內容:本班組安全生產須知;本班工作內容、施工中的危險點和應采取的對策;本班工作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內容等。

  對存在違章行為的人員,除按照公司《安全管理獎懲實施細則》進行相應的處罰外,還應進行不少于0.5小時安全教育。

  教育內容: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根據違章可能導致的事故后果);公司及各項目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違章處罰實施細則;安全操作規程(根據違章事實);有關事故案例(根據教育需要)。

  第十七條 除開展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的活動外,還應根據各項目特點,開展全員、全方位的安全教育,每年全員安全教育面達到100%。開展全員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利用廣播、電視、錄像、報紙、黑板報、宣傳欄、圖片展覽、報告會、講座、演講、知識競賽、安全知識授課與考試等。

  第十八條 各項目應加強安全培訓教材的編寫,不斷總結安全培訓教育經驗,提高培訓效果。安全管理部門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應包括:

  1、作業班組人員視同正式職工一樣接受“三級”、“三工”、“四新”等各類安全教育。

  2、作業班組新入場前,由總承包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協作隊伍從業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并對受教育人員名單和考試成績審核和備案。考試及考核合格者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3、作業班組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必須經過項目部組織的安全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并按規定參加省(部)級安全資格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

  4、作業班組凡增補、更換人員或發生工種變更的人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考試合格者方可上崗;

  5、作業班組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未經有關主管部門培訓的無證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第二十條 凡未按照本制度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方面作出成績的項目負責人、作業隊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將按《安全管理處罰實施細則》中的相關條款給予處罰。

  第二十一條 因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而接受違章教育的人員,除接受相應的處罰外,必須接受違章教育,并且納入該工區、作業隊或班組安全生產考核。

  第二十二條 凡未按本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并造成傷亡事故的,除責令整改外將按有關規定加重處罰。

  第二十三條 凡無理阻撓安全管理部門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活動的,按違章行為進行處罰。

  第二十四條 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將與其它安全指標同時考核,考核情況將作為年度安全工作考核的內容之一。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公司(項目)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4

  第一條安全教育必須貫徹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全天候的原則。安全教育要講究針對性、科學性,做到多樣化、制度化、經常化。

  第二條安全教育的內容: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識教育、遵紀和守法教育、安全技術和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技能和專業工種訓練。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三級安全教育、外來人員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安全教育。

  第三條凡新入廠職工必須經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方可進入生產崗位工作和學習。

  1、一級(廠級)安全教育

  新入廠職工報到后,由總裁辦負責組織教育,時間不少于24小時,其教育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和規定。

  (2)工廠的性質、生產特點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一般消防知識及氣體防護常識。

  (4)典型事故及其教訓。

  經一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

  2、二級(車間)安全教育

  由車間主管負責教育,時間不少于24小時。其教育內容:

  (1)本單位概況,生產或工作特點。

  (2)本單位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3)安全設施、工具、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訓。

  經二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組。

  3、三級(班組)教育:

  由班組長負責教育,時間不少于24小時,可采取講解和實際表演相結合方式。其教育內容:

  (1)本崗位(工種)的生產流程及工作特點和注意事項。

  (2)本崗位(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3)本崗位(工種)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裝置、安全設施監測、監控儀器的作用,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本崗位(工種)事故教訓及危險因素的預防措施。

  經班組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指定師傅帶領進行工作或學習。

  第四條三級安全教育考核情況要填寫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檔案。三級安全教育完畢,經審核后,方可準許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則由此而發生事故,要由分配及接收其工作單位領導負責。

  第六條新入廠職工要按規定的.時間接受培訓學習,經過一個時期實際工作后,再經有關部門對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術進行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頂崗。

  第七條凡屬外包工和參觀人員,進廠前必須接受入廠安全教育。

  1、對外包和外借人員的安全教育,分別由基建部門(或委托單位)和承包、外借人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由用工單位進行安全教育,經生產單位同意后,方可允許進入現場施工。

  2、對進廠辦事和參觀人員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門負責。教育內容:本廠的有關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參觀人員要有專人陪同。

  第八條各班組在班前會上要進行安全講話。預想當班危險因素,布置對策;班后會上要總結分析當班安全情況。

  第九條必須開展以班組、車間為單位的安全日活動,每次不得少于50分鐘,不得挪作它用。

  1、安全日活動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車間領導或安全員要檢查簽字并寫出評語,生產部要定期抽查。

  2、車間干部、工人必須定期參加安全日活動,廠級領導必須定期參加基層班組安全日活動。

  3、安全日活動內容(同班組安全日活動制度中的安全活動內容)。

  第十條利用各種會議、廣播、電視、演示文稿、標語、漫畫、圖片、安全講話、事故現場會等形式,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活動。

  第十一條經常對職工進行系統的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訓。

  第十二條特種作業人員(按勞動部門規定)必須按國家規定接受專業性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培訓內容主要是專業工種安全技術知識、安全規程和事故案例、以及故障排除等,經考試合格取得畢業證后,方可從事作業。

  第十三條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投產前,各主管要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第十四條職工在廠內調動工作崗位時,接收單位應對其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第十五條對脫離操作崗位(如產假、病假、學習等)6個月以上重返崗位的操作者,應進行崗位復工教育。

  第十六條對違章違紀職工,由所在單位進行單獨再教育,經考察認定后,再回崗工作。

  第十七條總裁辦每年組織一次全體員工安全技術知識考試,成績要登記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并做為評比的依據之一。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5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負責人、生產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安全素質,防止不安全行為的重要途徑,需要制定并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一、為規范酒店各級管理人員及生產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使安全培訓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的工作軌道,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酒店內全體員工,包括各級安全管理人員。

  三、本公司實行《安全培訓卡》(見附件)登記制度,所有公司員工每人一卡,用于對該員工所受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的記錄。各級管理人員及生產員工接受安全教育或培訓后,由授課人員在《安全培訓卡》登記,并由參加培訓人員簽名確認。

  四、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卡》由公司人事部保管,生產員工的《安全培訓卡》由公司安全部保管。授課人員記錄時從上述兩個部門借出《安全培訓卡》,記錄完畢后歸還。

  五、安全部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各部門須積極主動,做好(或配合安全部做好)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第二章 管理人員崗前安全教育和培訓

  六、保安部經理(王安祿)為公司主要負責人,須按國家規定接受安監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每年參加由安全監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再培訓。具體報名手續由安全部負責。

  七、保安部經理以及協助保安部經理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須按《山西省注冊安全主任管理規定》的要求具有安全主任以上資格證書,或有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安全部其他人員須有高中以上學歷,具備一定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方面的知識,能協助解決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技術問題。

  八、各部門主管上崗前須接受安全部組織的安全生產培訓,培訓的內容為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以及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相關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可采取集中培訓或單獨約談的方式進行,并在《安全培訓卡》登記。

  第三章 新員工安全教育和培訓

  九、所有新進生產一線員工均需經過公司級、班組級“三級”安全培訓后才允許上崗作業,非生產一線員工須接受公司級安全教育。

  十、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負責統一組織安全培訓,學習時間不少于8課時,培訓教育內容包括:

  (一)酒店簡介,介紹本酒店的生產經營范圍、生產工藝特點、主要設備設施、生產生活規律等方面情況。(0.5課時)

  (二)介紹本酒店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及有關防范措施,包括:1、本酒店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性質及可能產生的傷害后果與防范措施;2、本酒店存在易燃物質容易導致火災事故的車間與防范措施;3、本酒店存在的沖剪壓切設備的危險性與防范措施;4、本酒店用電安全情況。(2.5課時)

  (三)介紹本酒店主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包括安全責任制度、安全考核獎懲制度、安全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制度、設備維護保養制度、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制度等。(3課時)

  (四)介紹本酒店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課時)

  (五)與本酒店生產工藝特點相關的一般安全技術知識、重大典型事故案例等。(1課時)

  十一、保安部根據上述內容,編制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修改公司級安全培訓教材,其中的公司規章制度另行單獨匯編成冊并發給被培訓員工。

  十二、酒店級安全培訓由公司保安部經理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授課,授課方式采取電腦投影幻燈片方式,授課人員須制作課件。

  十三、公司級安全培訓后方可進行部門級安全教育。部門級安全教育由用人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的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

  十四、車間級安全教育由部門或車間主管負責授課,亦可授權相關的技術人員授課。課時不少于2小時。

  十五、員工上崗前須接受崗前安全教育。崗前安全教育由各部門經理以現場講解的方式授課,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教育課時根據崗位特點由班組長自定。

  十六、從事危險作業崗位的員工須經專門的崗前安全培訓,并經考核鑒定合格后領取《操作合格證》,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十七、危險作業崗位的崗前安全培訓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門技術員工負責。沒有《操作合格證》的員工屬于“學徒工”,不能單獨上崗作業,只能在專門技術熟練工的指導下從事輔助工作。

  十八、鍋爐工的崗前培訓為3~6個月,其他危險崗位員工的崗前培訓期為7個工作日以上。如受訓員工在入廠前在其他單位從事過相關工作,系“熟手”,培訓期也可適當縮短,提前進行考核鑒定。

  十九、危險崗位的崗前培訓結束后,由受訓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組織指導該員工的熟手工和安全部一名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考核鑒定。考核鑒定合格的,由指導該員工的熟手工填寫《安全培訓卡》并報安全部,安全部核發《操作合格證》。

  二十、員工轉崗,如此前未接受過新崗位的崗前安全教育,須接受新崗位的崗前安全教育。如轉到危險作業崗位的,則須經崗前安全培訓并領取《操作合格證》后才可獨立上崗作業。

  第四章 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

  二十一、本公司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包括:電工、焊工、電梯操作工和司爐工。

  二十二、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經國家有關部門專門培訓合格后發操作資格者,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參加復審。

  二十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參加培訓獲得操作資格證有關費用由本人承擔,公司不招錄無證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從事特種作業或特種設備操作。

  二十四、被公司招用的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提交操作資格證原件,公司安全部對資格證原件的真實性進行查驗合格后,留復印件歸檔備查。

  二十五、新招用的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由機電部統一管理,須參加“三級”安全教育的公司級安全教育,可不參加部門級安全教育和崗前安全教育。

  第五章 日常安全宣傳教育

  二十六、公司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傳播安全知識,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各項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由安全部統一組織,各部門(車間)主管應組織員工積極參與。

  二十七、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宣傳欄,由安全部具體負責,保證每個季度更新宣傳欄的內容。宣傳欄主要宣傳與本公司有關的安全知識,宣傳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模范標兵和模范行為,組織有關安全方面的討論。

  二十八、鼓勵廣大員工向安全部踴躍投稿,選用一篇文章付稿費50~200元。

  二十九、在日常管理或安全生產檢查活動中,發現員工存在違章違紀行為的,除按《安全生產獎懲規定》處理外,當事員工還須接受安全部的訓誡教育,并由安全部在《安全培訓卡》登記備案。

  第六章 附則

  三十、本制度授權安全部負責解釋。

  三十一、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在本制度發布之日前未按照本制度規定的要求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的,按照本制度所規定的要求補充培訓。

  三十二、補充培訓由安全部具體組織。已經上崗3個月的危險作業生產員工可不再安排崗前培訓,但仍須進行考核鑒定,合格后核發《操作合格證》。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6

  1、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和規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減輕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3、制度

  3.1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負責人、生產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安全素質,防止不安全行為的重要途徑,是預防事故和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3.2培訓計劃

  3.2.1分廠安環部、各生產車間應于每年年初,結合本單位生產實際,制定本年度的安全培訓計劃,各部門按培訓計劃組織培訓;安環部針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

  3.2.2安環部對各部門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年底應做培訓情況總結。

  3.2.3培訓講師:凡我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基層干部以及能勝任培訓工作的人員,各培訓單位均可根據培訓需要聘請,經聘請的人員要責無旁貸,認真備課,保質保量完成教學任務;必要時,由人力資源部聘請外部有資質的培訓機構或講師進行培訓。

  3.3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

  3.3.1各分廠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3.3.3各分廠主要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a)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b)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c)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d)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e)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f)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g)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3.4各分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a)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b)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c)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d)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e)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f)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g)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3.5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3.4一般員工及新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3.4.1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指的是廠級、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對新進廠的人員(包括臨時工、副業工、外單位調入人員、培訓實習人員、外單位在生產區域施工或長期作業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3.4.2各分廠制作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卡片,由分廠、車間、班組對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進行記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卡片隨員工進行流轉,最后由所在車間存檔。

  3.4.3廠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包括:

  a)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分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b)分廠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c)作業場所工藝流程、危險因素及防護措施、事故應急措施;

  d)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e)有關事故案例等。

  3.4.4車間安全教育培訓內容除以上培訓內容外還包括:

  a)車間工作特點及存在的危險因素;

  b)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

  c)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e)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f)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g)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h)有關事故案例;

  i)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4.5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包括:

  a)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b)生產設備設施、安全裝置和設施、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檢查程序;

  c)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d)有關事故案例;

  e)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可參照廠級、車間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3.4.6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種作業人員主要有鍋爐工、壓力容器操作工、焊工、電工、行車工、氨站操作工、裝載機司機、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等,除接受上述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外,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3.4.7公司其它職能管理部門的安全教育

  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職能部門的全部人員和生產車間的負責人、班組長都是安全生產責任人,所以他們都應接受包括安全生產法規、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管理和職業安全衛生知識、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及有關事故案例在內的安全教育。

  3.4.8其他安全教育

  3.4.8.1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品種投產使用前,各主管部門要制定出安全操作規程或安全作業指導書,對崗位所有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新的崗位工作。

  3.4.8.2變換工種或離崗后復工的安全教育:車間內跨班組調崗的要進行班組安全教育;跨車間調崗要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離崗(病假產假、學習、外借、待崗等)六個月以上重新上崗的,進行班組安全育;培訓的員工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3.4.8.3凡進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檢修,都必須進行檢修前的安全教育。

  3.4.8.4參加特殊區域、高危場所作業(如附著腳手架、塔吊、升降機、高支撐模板等)的人員,在作業前,必須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3.4.8.5對事故責任者及違章冒險作業者、嚴重違犯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者,要根據情節,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總結經驗,吸取教訓,經考察認定后,再回崗工作。

  3.4.8.6每天各班組通過班前會,強調安全防范意識,避免疏忽大意,糾正不安全思想。

  3.4.8.7安全部定期組織各種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使員工掌握應急處理方法和技能。

  3.4.8.8公司還可通過墻報、標語、安全標志等方式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先進經驗以及事故教訓,營造濃郁的安全生產氛圍,起到感染和潛移默化的作用。

  3.4.8.9公司通過組織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競賽活動、事故分析會、安全活動日等活動,在班組或車間之間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3.4.8.10季節性教育:各分廠結合季節特征、節假日前后職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產的規律,抓住主要環節,進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條件變化、大風、大雪、暴雨、冰凍或雷雨季節,應抓住氣候變化的特點,進行安全教育。

  3.5安全教育培訓標準

  3.5.1生產單位管理人員

  ①熟悉公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提高嚴格執行《安全規程》、《操作規程》和《操作規程》的'自覺性,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現象。

  ②掌握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職責和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公司生產技術知識;掌握《安全規程》、《操作規程》等對本生產系統在安全方面的規定;掌握工程質量標準;提高隊安全生產管理能力。

  ③掌握工作場所災害事故發生的基本規律及防治措施,能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采取應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能及時組織工人避災脫險。

  ④熟悉工作玚所避災路線;掌握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的基本知識和操作方法;能熟練地使用自救器。

  3.5.2特種作業人員

  ①了解公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提高遵章守紀的自覺性,杜絕“三違”現象。

  ②掌握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職責,掌握《操作規程》等對本崗位在安全方面的規定;掌握職責范圍內的設備、儀器、儀表的性能、原理、構造和完好標準;會熟悉操作及排除常見故障。

  ③熟悉本崗位的質量標準、操作、檢測、安全技術,熟悉工作場所災害事故發生的基本規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險情能采取應急處理措施,避免事故發生;掌握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的基本知識和操作方法;能熟練地使用自救器。

  ④了解崗位生產技術和工作場所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

  3.5.3一般工種和新工人

  ①了解公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提高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的自覺性,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現象。

  ②掌握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職責和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崗位生產技術知識;掌握《安

  全規程》、《操作規程》等對本生產系統在安全方面的規定;熟悉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術,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③熟悉工作場所災害事故發生的基本規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險情能采取應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④熟悉工作場所避災路線;掌握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的基本知識和操作方法;能熟練地使用自救器。

  3.6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3.6.1新員工進廠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廠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車間后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只有廠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崗。

  3.6.2變換工種或離崗后復工的員工同樣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崗。

  3.6.3特種作業人員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能上崗。

  3.6.4安全教育培訓考核規定

  3.6.4.1安全考試由公司安環部每年組織一次,將考試成績記錄在案,作為晉級、提升的依據之一。

  3.6.4.2考試規則:

  ①參考人員按指定的時間、考試地點參加考試,不得遲到。

  ②參考人員應自帶鋼筆或圓珠筆。

  ③理論考試一律采取閉卷,不得夾帶、傳遞、竊視、交頭接耳、冒名頂替。 ④參考人員不得在考試中途離開考場,離開考場者不能再進場續考,交答卷后不準滯留考場。

  3.6.4.3考核辦法:以考試成績和考場紀律為準。

  ①凡在考試過程中發現夾帶、傳遞、竊視、交頭接耳、冒名頂替者情出考場,重新進行補考。

  ②所有人員考試合格成績為70分,考試成績低于70分者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者給予200元罰款處理。

  3.7處罰

  3.7.1公司各分廠(部室)負責人要認真督促和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對不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一次考試合格率低于70%的單位,對其單位負責人給予500元罰款。

  3.7.2對無故不參加安全教育學習者給予100元罰款,對不參加安全考試者罰款500元。

  4、相關文件

  4.1《培訓管理制度》

  5、記錄

  5.1《安全培訓計劃》

  5.2《安全培訓記錄》

  5.3《考核試卷》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7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由消防工作室負責組織實施,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積極向村民及轄區單位宣傳消防基本常識,并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可采取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可采取消防知識講座等形式進行消防宣傳,并充分利用消防宣傳欄、燈箱、標語、警句、漫畫、橫幅、黑板報等進行廣泛宣傳,以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村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二)消防器材設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三)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疏散逃生知識和方法;

  四、發生火災后,視具體情況組織村民和轄區單位參觀火災現場,用實際案例教育村民注意防火安全。

  五、結合本村實際情況,適時開展農村消防運動會、消防知識競賽、消防宣傳黑板報展評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動。

  六、結合每年的119消防宣傳日,積極開展大規模的消防宣傳活動,掀起消防宣傳高潮。

  七、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對村內外發生的火災及時向村民告知,提醒村民舉一反三,吸取教訓。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8

  變電站系電力生產重地,為確保安全運行,應經常與本局安監處聯系,互相配合,做好值班保衛工作。

  1、變電站站長對本站的安全保衛工作全面負責。

  2、變電站應配備專職安全保衛人員。負責變電站門禁出入、日常安全保衛巡視,在站長和當值值長領導下參與突發安全事件的'處理等。

  3、變電站設有周界報警系統,監控主機設在主控室。運行人員負責周界報警系統的日常運行維護。周界報警系統出現故障后,變電站應及時上報安監處,聯系廠家進行處理。

  4、電站圍墻的高度應符合規定,大門正常應上鎖。

  5、嚴格出入制度。外來人員進入變電站必須經我局安監處同意,出示有關證件,經變電站人員核實后方可進入,并做好登記。

  6、臨時工作人員如泥工、漆工、木工、拔草工等,必須經站長同意后方可進入變電站內。

  7、變電站職工家屬,一律不準進入生產區域。生活區留宿需經站長同意。

  8、值班運行人員在巡視設備時,應兼顧安全保衛設施的巡視,巡視周界報警系統應有記錄。

  9、安全保衛巡視范圍包括變電站大門、圍墻、安防監控探頭、小室門窗、主控樓門等。

  10、日常安全保衛巡視每隔四小時進行一次,由保安人員完成并做好記錄。每日晚24時,由當值值班長會同安全保衛人員進行安全保衛巡視,并在運行日志中記錄。

  11、特殊時期如政治保電等,應按上級要求增加保衛人員和巡視次數。

  12、變電站應制訂突發事件應處理與急救援預案,記錄當地公安部門緊急聯系方式,每年組織站內人員進行演練。

  13、變電站圍墻不得隨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確需拆除的,必須事先經安監處同意,并由站長組織研究,制定出有效的防盜、防破壞措施后方可拆改。

  14、發現火災或破壞性事故,應迅速處理,并保護現場,及時向保衛、公安部門和有關領導匯報。

  15、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準向外單位人員提供變電站圖紙和有關資料。除工作需要外,不準在站內攝影、攝像。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9

  1、有計劃的做好領導干部和特需工種人員安全培訓工作,按時參加有關部門的'安全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2、開設對學生安全知識教育活動。

  3、對教職工開展群眾性安全知識競賽、評比、娛樂活動,提高安全意識、安全救災和安全事故防治能力。

  4、普及安全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教育,強化大眾化的安全“三不傷害”的意識宣傳教育工作。

  5、聘請司法、公安消防、交巡警、交通、海事等部門人員對師生專題講授安全知識,提高自護自救、預防事故等安全意識和技能。

  6、通過開展安全知識教育課堂、看電影、圖展、幻燈和模擬預防事故演習等多種活動形式,定期對師生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注重對新生入校安全知識培訓。

  7、學校要做好對師生安全知識教育資料積累、歸類整理、收集成冊、出教材的工作。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10

  安全教育與培訓是保證安全生產的基礎工怍。是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的主要方法,是提高專業人員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1、公司級負責人的培訓:

  公司級負責人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都必須輪流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舉辦的安全培訓班,經考核獲得安全資格證后上崗。

  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

  安全管理人員是指企業安全生產職能部門和工程技術人員與行政管理干部,他們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核心力量。安全培訓著重解決;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擺正安全與生產經營等各項活動的關系;學習和掌握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知識;工作中以身作則。在教育過程中要借鑒國內外現代化管理理論和方法,結合具體實際,對干部進行教育培訓,提高干部的全面素質和安全素質。

  3、特種作業人員專業培訓:

  (1)特種作業是國家認定的,對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圍人員及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險因素的作業,非煤礦山包括以下工種:電工、金屬焊接(切割)工、和礦內工程機械司機。凡分配到特種作業崗位的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必須由有關專業部門(安監部門)對其進行行專門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2)凡已取證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按一定時間要求參加專業部門組織的培訓、考試和考核。

  4、新工人的安全培訓

  新進公司的作業職業,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40小時,考試合格后,對新工人要安排老崗位工帶領,進行現場操作,學習3個月后,新工人方可上崗獨立作業。

  5、全員安全教育:

  所有生產作業人員,每年接受在職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子20小時。

  6、換崗工人安全教育:

  調換工種以后工人對所從事的新工作不熟悉,對操作規程和技術不了解,為了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必須對他們進行崗前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所有新崗位的責任、制度及操作規程。

  7、“四新”安全教育:

  當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進行生產時,必須對從事該工作的工人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重點教授操作規程、安全措施、防護裝置的使用等方面的內容、使工人能夠獨立操作、安全生產。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11

  第一條:制定年度業務技術培訓計劃,指定專人負責講解,新參加工作人員必須有學習各種規程,并考試合格,方能分配工作。

  第二條:見習工作時必須指定專人培訓負責,每季考試一次,直至見習期滿。

  第三條:所領導和技術負責人應根據業務技術培訓計劃

  結合所遇問題及其不同情況定期的或隨時向工作人員傳授講解業務技術、安全知識。

  第四條:充分利用學習班,以會代訓并不斷總結,不斷提高。

  第五條:每年定期辦一次脫產培訓班,重點是提高二級單位負責人的管理和業務技能水平。

  第六條:各二級單位應定期經常性的'開展反事故演習、反事故預想,現場知識考問等活動,并做好相關記錄。

  第七條:建立技術培訓檔案,全所人員的各種考試成績包括技術考問,反事故演習等均歸檔備查。

  第八條:生產人員如果離開工作崗位一個月以上,回到原崗位時,必須經過考問或跟班實習。

  第九條:結合檢修人工作進行業務技術培訓,并要求培訓人員做好檢修總結和筆記。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12

  一、 結合各學科教學的有機滲透,使消防知識走進課堂。在日常學習中潛移默化的受到安全教育的熏陶。

  二、 通過校園廣播、電視、板報等對學生進行消防知識宣傳教育。

  三、 通過班隊會開展消防知識論壇、作文競賽、做手抄報等活動。讓學生親身感受到消防安全要從“我”做起。

  四、 定期聘請縣消防官兵到學校進行消防知識講座,指導消防安全演練。

  五、 消防領導小組成員要定期學習有關消防知識,提高消防安全的.意識和處理消防安全工作的能力。

  六、 把消防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納入學校領導和教職工會議議事日程,認真抓落實。

  七、 對學校的電教室、微機室、儀器室、實驗室、圖書室、檔案室、食堂、倉庫等易燃部位的教師、工作人員定期開會和培訓。提高他們防火安全的意識和管理水平。

  八、 對新更換到特殊崗位的教師和工作人員要進行培訓合格后準許上崗。

  對更夫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加強夜間防火檢查巡視。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13

  一、目的

  為提高車間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增強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分公司有關安全技術規程的自覺性,保障員工的健康安全,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根據《陜西未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員工培訓管理規定》《員工培訓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新入車間員工教育

  (一)新入氣化車間員工,(包括車間引進臨時用工)均須經過車間級、班組級二級安全教育,二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

  1.氣化車間教育(第二級),由氣化車間安全第一負責人負責監督,由專職安全員具體負責組織培訓,教育內容包括:氣化車間生產特點、工藝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險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訓、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危害的主要措施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組,培訓時間一月一次,每節課不少于2學時。

  2.班組級教育(第三級),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技術規程;事故案例及預防措施;安全裝臵和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經考試合格,方準到崗位學習,培訓時間每月2次,每次不少于1學時。

  (二)氣化車間內調動及脫崗半年以上的員工,必須對其再進行第二級或第三級安全教育,然后進行崗位培訓,考試合格,成績記入“安全作業證”內,方準上崗作業。

  (三)外包工人員的安全教育由引進單位負責全面組織和實施。培訓與實習人員的安全教育由氣化車間負責組織和實施。

  三、日常教育

  1.氣化車間第一安全負責人要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定期研究解決安全教育中的問題。

  2.利用各種形式定期開展對員工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培訓活動。

  3.各班組應定期開展安全活動,班組安全活動每月二次(即安全活動日),一次不少于1學時。

  4.在大修或重點項目檢修,以及重大危險性作業(含重點施工項目)時,安全負責人應督促專職安全員指導各檢修(施工)單位進行檢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5.員工違章及重大事故責任者和工傷人員復工,應由氣化車間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內容記入“安全作業證”內。

  四、特種教育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安監局《特種作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證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安監局《特種作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限期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方可繼續從事特種作業。

  3.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 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考試合格后,方能進行獨立作業。

  4.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后,氣化車間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五、安全考核

  1.車間領導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由分公司組織進行。

  2.其它人員的安全技術考核,由車間負責組織進行。

  3.員工的安全技術考核,由車間安全負責人負責組織,班長具體執行。

  4.車間每季度對班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進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給予100-300 元的罰款。考核較好的,給予50-200元獎勵。

  六、安全作業管理

  1.安全作業證是員工獨立作業證的`資格憑證,其發放范圍限于車間直接從事獨立作業的所有人員。

  2.安全作業證發放對象是經過崗位教育培訓,有一定的生產理論知識,具備安全操作技能,并經過考試合格,能獨立從事某項生產的員工。

  3.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除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外,還必須取得本企業的安全作業證。

  4.安全作業證由陜西未來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環保科核發。

  5.安全作業證是職工上崗作業的憑證,凡是獨立直接從事生產作業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6.安全作業證應記載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績以及安全工作獎懲情況。

  7.持證者必須每季度至少接受一次安全考核,成績記入安全作業證內,考試不合格者,允許補考,凡補考不合格者,應收回其安全作業證,取消作業資格。

  七、管理規定

  1.結合車間實際情況,編制年度安全教育計劃,突出教育重點和教育內容,計劃要有明確的針對性,適應車間安全生產的特點和需要。

  2.嚴格進行登記、培訓、考核、發證、資料存檔等工作。

  3.根據企業實際,制定教育培訓大綱、培訓教材,配備專職和兼職培訓師資,確保教育時間和教育質量。

  4.進行監督檢查,查處未經培訓上崗操作和特定作業 人員無證操作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14

  1、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未經請假不得擅離職崗,值班期間必須認真負責地做好本職工作。

  2、值班人員要求著裝整潔,舉止文明、禮貌熱情。

  3、嚴禁值班人員帶家屬、朋友、小孩在變電站內玩耍、活動,杜絕在變電站內飼養家禽。

  4、值班必須保持樓房墻面清潔衛生,室內物品按軍事化要求擺放,嚴禁堆放與工作無關的各類雜物,變電站非生產區內道路暢通、場地干凈,無積水、無果皮紙屑。

  5、變電站大、小門必須做到開閉后及時上鎖,人員、車輛應經驗證或登記后可進入,貨車和機械施工車進入變電站還要憑安全相關規定的手續并經變電站站長同意后方能進入。

  6、進入變電站的人員車輛嚴格履行《變電站出入登記制度》。

  7、車輛進站后應停靠在規定的地點或區域,嚴禁在非指定地點進行沖洗和隨意擺放,嚴禁在站內學開機動車輛和試車。

  8、站內發生火災報火警后,應打開大門,作好迎候消防車輛的.準備工作,并協助警戒人員做好門衛及現場保衛工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生產場所和火災現場。

  9、當地群眾因故鬧事沖擊變電站時,應立即報告站領導或當值班長,嚴禁隨意將鬧事人員放入站內。

  10、要加強站內的夜間巡檢和節日保衛工作,做好站內防火、防盜工作,遇有情況及時報告。

  11、值班人員的考核將按站內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15

  為了進一步提高項目工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術規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各項目部根據如下原則制訂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市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并向安全部門或主管部門通報情況;認真落實國家和市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及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并監督實施情況;

  2、項目部建立三級安全教育檔案:

  規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調換新工種,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種行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及發證。建立現場職工安全教育卡、對新進場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識、安全紀律和操作規程的三級安全教育。

  一級安全教育由工程處會同質安部門對新入公司的人員進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紀律和遵章守紀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二級安全教育由項目部負責,對經過教育的.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結合施工性質進行安全規章制度、高空作業、現場安全用電、事故報告、勞動紀律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負責,教育內容是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時間累計為20學時。

  職工“三項”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并將考核內容列為工人考工、評級內容之一,并附考試卷;

  3、特殊工種培訓:

  電工、電焊工、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塔吊司機、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由培訓中心(或培訓班)進行專業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上述特殊作業人員都必須經市勞動部門考試發證,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按安全生產獎懲條例罰款;

  4、采用新的施工(生產)方法、新設備、新材料時,各項目部要組織制訂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 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5、調換新工種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識的教育。

  6、本制度由項目部實施,公司質安部負責解釋。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16

  一、單位全體員工每年六月各進展一次培訓。

  二、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須進展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三、以下人員應理解消防安全特地培訓。

  1、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消防安全治理人;

  2、專、兼職消防治理人員;

  3、消防掌握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理解消防安全特地培訓的人員。

  四、培訓資料: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各部門、各崗位的火災危急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命的學問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來賓疏散的學問和技能。

  五、消防監控室值班操作員應進展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六、培訓方式:

  1、由保安部門組織召集對飯店全體員工的培訓;

  2、邀請消防部門專業人員授課;

  3、結合本年度消防演練,組織培訓;

  4、透過制作墻報、宣傳欄、貼圖畫等方式進展消防安全教育。

  七、依據不一樣部門的實施狀況和工作需要,對其員工進展有針對性的培訓。

  八、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進展再教育培訓。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17

  一、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性消防安全培訓;

  二、每半年對重點部位的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三、每年至少要對特殊工種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和考核;

  四、違章人員由單位防火部門對其進行;

  五、發生火災事故或發現火災事故苗頭時,都要召開現場會,對單位的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實施相應的.懲罰措施;

  六、發生任何大小火災事故,都要對事故責任人進行;

  七、公司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要認真地接受考核部門或公安消防機構舉辦的社會消防安全培訓;

  八、經常利用一切宣傳形式進行消防安全宣傳。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18

  第一條 為了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術水平,普及職工安全技術知識,增強職工自我防護能力,根據我廠實際情況,結合《安全法》、《勞動法》和勞動部《企業職工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對干部、職工、臨時工、民工開展的安全教育。

  主要負責人的安全教育培訓

  第三條 主要負責人(法人代表、總經理、黨委書記、分管安全的經理)的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少于48學時,其培訓內容有:國家有關安全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及有關行業的規章制度、規程、規范和標準;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識、方法與安全技術,有關行業安全管理專業知識;重大事故防范、應急救援措施及調查處理方法,重大危險源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原則;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管理經驗;典型事故安全分析。每年再培訓的時間不少于16學時。

  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

  第四條 安全管理人員(包括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少于48學時,其培訓的內容有:國家有關安全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規范和標準;安全管理知識、安全技術、勞動衛生知識、職業病危害預防知識和安全文化知識,有關行業安全管理專業知識;工傷保險政策、法律、法規;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方法;事故現場勘驗技術,以及應急處理措施;重大危險源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管理經驗;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第五條 安全管理人員的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少于16學時,其主要內容是新知識、新技術、和新本領,包括: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政策;安全的新技術、新知識;安全管理經驗,典型事故案例。

  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

  第七條 從業人員是指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以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人員,包括其他負責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以及臨時聘用人員。

  第八條 新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公司級、部室生產單位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其總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公司級安全教育包括相關法規、安全防護、職業病防治及安全、本公司規章制度及生產性質、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項內容,部室生產單位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具體的安全事項,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機臺作業班組安全教育應包括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衛生事項,典型事故案例,勞動防護用品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等項內容。每級安全教育必須由組織人進行考核,并實行三級安全教育跟蹤卡制度,三級安全教育完畢后,跟蹤卡返回人力資源部及質安部存檔。

  第九條 新從業人員公司級安全教育由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質安部負責實施,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二十學時,并進行相關測試,考核結果入跟蹤卡。部室生產單位級安全教育由部室生產單位級負責人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十六學時。機臺作業班組級安全教育由機長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十二學時。各級教育均應有記錄。

  第十條 從業人員換崗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相應的班組級安全教育。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一條 確立終身教育的觀念和全員培訓目標,對在崗的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其主要內容有:安全新知識、新技術、安全法律法規;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二條 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經有關部門進行專門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后,才能上崗操作。實習期間的特種作業人員,不能進行獨立操作,必須由持證人員帶領。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者按規定進行復審。

  組織管理

  第十三條 廠安全會辦公室對各級安全教育培訓進行安排和監督,各級安全教育和培訓要完整、詳細的書面記錄,并要求培訓人和被培訓人簽字確認,由后勤部歸檔保存備查。

  第十四條 安全教育工作納入企業培訓教育年度計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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